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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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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

第1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我所根据旗司法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突出重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争取镇领导的支持。首先,健全加强组织机构,镇专门成立了几个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的完善了组织机构。这些有力措施,确保司法所依法、坚持公正,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形成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组织网络体系。我司法所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排除不稳定因素,排除纠纷。截止目前,我所今年共调解纠纷18起,成功调解15起,成功率达83%,为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社区矫正。每月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召开社区矫正一日化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清理落实工作,排查清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其次完善对全镇及周边嘎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核实具体情况,查漏补缺,做好社区矫正的相关业务衔接工作,确保每名矫正对象都在监管之中。

四、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我所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专门成立了帮教小组,做到有方案有总结。另外刑释解教人员有专门的花名册,落实了帮扶人,帮扶措施。司法所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工作。

第2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0年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司法所在青原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立足本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搭起机构架子,尽快___。

司法所刚刚于今年__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各项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为使__司法所能及时高效运转起来,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开展司法所“开张”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了办公场所,并配备了电脑。由于办公条件紧张,现在暂时与乡综治办一起办公。二是刊刻并启用了“__司法所”、“__畲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印。三是在乡政府大门口开辟了一块“普法专栏”,将__司法所成立的时间、所长姓名、___号码、司法所职责等向公众予以公布。同时在办公桌上放置了工作职责牌。四是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账、表、册等工作资料。五是召开了全乡村级调委会主任会议,对今年我乡的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__司法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正式运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乡广大群众对__司法所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所的两支分别负责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基层队伍。在__司法所成立以前,这两支队伍虽然已经成立,但是他们具体的执行水平有限,没有经过培训。__司法所成立以后,对原有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乡“__”普法宣传员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将一些年纪较纪、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分到这两支队伍中。新成立的“__”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人员___人,村级调委会有___人。并于今年的__月__日对全乡的普法宣传员进行了培训,对全乡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邀请参加了以往普法工作的人员来培训班上为大家上课。于今年的__月__日和__月__日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委会队伍分两批进行了培训。经过培训,两支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今年经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___起,比去年增长___%,口头调解成功至少在___起以上,有效扼制了矛盾纠纷恶化的势头,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三、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

司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本着“有来访必接,有问题必答”,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今年,在司法所共接待___起纠纷来访,下到村组会同村组干部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共___起。全年共调解成功___起纠纷,都属林业纠纷;___起赡养纠纷未能调解成功,告知其在农历每月的初九来__巡回法庭给予调解。

四、掌握“释教”人员,做好“安帮”工作。

于今年__月份对全乡近___年的刑释人员和近___年的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__年至__年全乡有刑满释放人员___人。其中农村籍___人,城镇籍___人;落实责任田___人,从事个体经营___人;在家务农___人,在本地工作___人,外出务工___人,去向不明___人。__年至__年解除劳教人员___人,农村籍,已落实责任田,在家务农。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并安排了由村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挂片干警、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___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乡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范本)。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列入了重点人口管理对象,及时办理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同时积极帮助在家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务工单位进厂务工。

五、大力营造氛围,抓好普法工作。

今年是“__”普法的第一年,也是“__”普法的关键之年,今年普法工作成效的好坏将会对整个“__”普法工作的成效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是全面完成了“__”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和“__”普法考试工作。全乡有___个单位,___名干部职工学习了《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了“__”普法考试。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了2场法制教育讲座,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三是利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图片展览板,在全乡的中小学和圩镇上开展了为期___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

前来观看的学生和群众很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出了___期法制宣传刊,分别对《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宣传,印制了___份法制宣传单分放至各村(居)委会,向群众宣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维护”、“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房屋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协助区局__月__日在我乡开展的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积极___乡土管所、计生办、林管站、工商分局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当日前来咨询的群众达___余人次,散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___余份。普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我乡群众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区局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离__的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比较大的一段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变矛盾纠纷找我为我找矛盾纠纷,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扎实干,为__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3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第4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当前,各地医患纠纷呈高发态势,且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日益增多,医患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加强医患纠纷处理工作,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以来,昭通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医患纠纷135起,调解成功率为100%,为昭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保驾护航,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笔者针对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加强行业调解组织要求,特对昭通医患纠纷行业调解组织建设作一些思考:

一、整合资源,构筑调解网络

(一)针对实际,搭建调解平台。针对昭通市医疗机构多、医患纠纷多发的实际,在市级成立医患纠纷协调委员会, 由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在县区医疗机构较多的地方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医院设立人民调解接待站,便于掌握信息,及时沟通。形成市、县区、医院上下贯通的调解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二)整合资源,发挥专业优势。为确保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公平公正,方便快捷地开展,要对司法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全力保障,实行“宣传先导、调解紧跟、公证护航、法援保障”的工作路子。在调解员的配备上,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统一招聘、管理、考核定级,为每个调解组织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人员,设主任1名。同时,建立医学专家人才库和法学专家人才库,形成法学、医学、调解等专业知识优势互补的调解团队。

(三)争取支持,加大保障力度。人民调解不收费是针对当事人而言,不收任何费用并不意味着人民调解工作不需要成本。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调委会开展工作离不开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更多地去了解人民调解、选择人民调解,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争取市委、市人民政府支持,将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解组织补助及调解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全力保障。

二、完善制度,确保规范运行

(一)规范调解工作流程。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防止人民调解程序的繁琐、脱离群众和实际需要,调解过程中,严格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要求,规范调解工作步骤。一般纠纷,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直接进入调解;较难的纠纷,在做好核实、分析、查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学资料、咨询专家、研究制定调解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后进行调解;对重大疑难纠纷,或深入现场与医患当事人沟通;或提请有医学鉴定资格的医疗鉴定机构提供医学鉴定,周密制定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后,及时制定人民调解协议书,督促医患双方按协议及早履行,双方有一方需要的,3(文秘站:)0日内提出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履行有困难或可能出现反复的,作为重点回访对象。通过回访,做到纠纷解决善始善终。

(二)建立联调联动机制。针对重大医患纠纷人数众多、对抗性强、负面影响大,当事人情绪激动,容易激化为和“民转刑”案件的特点,为此,应建立人民调解与各相关部门建立联调联动制度,做到“矛盾激化有人管,情绪缓和有人调”。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制度,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预防、引导、稳控、调解、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做到纠纷知道得早,事态控制得住,调解引入得及时。一般医患纠纷,与医疗单位建立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重大医患纠纷,会同公安部门和医院在稳控局面的基础上,及时组织调解。

(三)建立纠纷预防机制。“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是人民调解的重要方针。在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主要通过拓展调委会工作内容,做好纠纷预防工作。一是建立调解工作分析制度。定期由卫生局召开会议,总结调解工作,分析纠纷形势,通过调解工作发现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见,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二是建立调解信息通报制度。调委会不定期汇总调解情况,编发《医患纠纷专题调解报告》,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医疗机构化解一般纠纷的水平。三是建立纠纷排查预警制度。调委会组织调解人员定期走访医院,与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工作人员一道,结合医院工作进行纠纷预测,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工作措施,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增强纠纷预测预警能力。

(四)建立调解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总结制定出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工作报表、

工作总结、分析汇报、专家咨询、司法确认等九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值班日志、接待登记、调解卷宗、图片资料、摄像监控、纠纷快报等工作台账。

三、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水平

(一)多方式受理,深入现场主动调解。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多方式受理: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当事人申请受理;二是根据群众反映或者在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纠纷主动调解;三是根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的委托移交受理,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为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深入现场,第一时间调处非常必要,尤其是一些重大群体性纠纷。

(二)法律宣传先行,消除认识不足。医患纠纷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患者对医学知识和诊疗程序的不熟悉,从而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到位、收费不明了及其他不可测的问题,患者把不尽人意的治疗效果,迁怒于医院后产生矛盾。加之,对法律不熟悉,又不能理性维权,引发了大量的医患纠纷。

(三)运用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障碍。医患关系中,多数患方处于被动和相对弱势地位,容易对医院产生抵触情绪,人民调解不仅是一种纠纷解决的方式,也是让患者宣泄情绪、缓解冲突的渠道,在接待患方人员时,注重开展心理疏导,耐心听取倾诉,使患者内心得到宽慰。

(四)协议公证与司法确认并行,消除后顾之忧。医患纠纷不同于其他的纠纷,造成的侵权往往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带来的影响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事人的心理往往也有一定的忧虑,对协议的履行会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为了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对标的较大,容易反复,协议履行有困难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将协议进行公证或者申请司法确认。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医疗责任鉴定的二元化。“二元化”使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结果与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地方。20__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第三方调解机构和人民法院虽然在调解或判决的法律依据上达成了一致,但在采用的证据方面却存在一定的区别,人民法院更多地采信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的结果,而“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一般采信的是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必然会造成两种鉴定结论在司法诉讼中的不同“采信率”。

二是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正在运行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并未完全纳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范畴,使得司法部门在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难以发挥其职能优势。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衔接司法诉讼和医疗事故鉴定,统一医疗损害鉴定与赔偿标准,实现医患纠纷处理的一元化,是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方式。

第5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市司法局概况

市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日成立,2005年12月对镇(街办)司法所收编直管,内设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得到不断充实增加;目前,市司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和法律援助中心6个科室;下设9个派驻司法所、1个直属公证处;监管法律服务机构8个,其中:律师事务所2个17人,法律服务所5个26人,司法鉴定所1个4人。我局现有司法行政编制47个;其中:领导职数4人;实有在编司法行政公务员42人(机关19人,司法所20人,公证处3人),缺编5人。市司法局主要职能目前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管等。

我局坚持围绕职能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老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党建、群团、工会工作在全市领先。全系统除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织关系挂靠在镇(街办)外,现有党支部4个,党员36名,市政协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

我局最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镇(街办)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我们以2005年镇(街办)司法所收编为契机,以司法所建设为龙头,夯实基础,延伸村(社区)职能服务的触角,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全市9个司法所达到了省“一所三中心”建设标准,创造性地实现了“六统一”,即:司法所统一结构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文书档案、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公务车警用设施配置,所平面积292㎡上,现代化办公设施日臻完善,职能作用日益显现,形象得到树立,受到了省市的肯定,年迎接了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先后有10多批次县市同行前来观摩学习。

二、关于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两市一极”建设,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司法行政“五大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大行动,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光明之路”大行动,“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落实为切入点,精心组织,重点抓了六项工作。

(一)竭力夯实基层维稳工程,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以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受案率、调成率、满意率“三提升”,民转刑、非常访案件和“三下降”的目标,落实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大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市9个镇(街道)、198个村、16个(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小组1980个、民调中心户3481个,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243人。二是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成效。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工作热潮,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到市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攻坚行动。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排查攻坚调处制度,促进源头维稳。元至9月,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45起,调成率98%,预防13件191人次,防止民转刑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起2人。

(二)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推进了“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发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了法治建设的启动准备工作。二是制定了--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筹备了“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制定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三是全面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展了声势较大的“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普法成效突出。元至9月,在机关举办公务员法制讲座225场次,在农村(社区)开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法知识巡回讲座760场次,在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80场次,全市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6万份。

(三)努力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工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把法律服务当作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进行了重点突破。一是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健全大企业“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深化了“法律服务进园区,跟踪项目促发展”活动,组建全市五大工业园区法律顾问组,开展“零距离”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政策、法律支持,指导企业防范市场风险,依法加快建设和发展,受到市领导和企业主好评。元至9月,全市律师担任园区建设顾问86家,为企业提供法律事项建议18件,非诉讼236件,解答法律咨询1260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部署和“两市一极”建设目标,以法律顾问团工作为切入点,推动法律顾问进领导层、进机关,主动发挥法律参谋、咨询作用。今年来,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团接待上访群众26批次,处理群体性纠纷3起,陪领导下访处理涉法事项3次,提供法律咨询5件。三是引导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就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劳动就业、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诉讼案件765件。

(四)尽力建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保障了民生改善。加大领导力度,继续认真落实了法律援助这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法律援助切实成为政府民心工程。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实行网络申报、网络审批、网络指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了零投诉。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现场授课、举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展览、送法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来,全市举办规模型的专场法律援助知识宣传12次,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律援助宣传单1.5万份,解答法律咨询5480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落实十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开展以法律援助“春回大地”、“阳光暖心”、“情满金秋”、“真情暖冬”为载体的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1500份,畅通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法律援助事项880件,分别占全年目标的70.7%和88%。四是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权维稳为取向,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对特殊群体突破门槛限制,服务维权维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援助21次。

(五)着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基础工程,参与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我们从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入手,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控,增加了社会安定和谐因素。一是全面开展了排查摸底和走访工作。集中时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次专项摸底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按全省统一软件要求建立了两类人员档案台帐信息库。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接管社区矫正对象630人,期满解矫325人,现在矫人员305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67人,其中刑释人员446人,解教人员21人,接茬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两类人员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衔接、管理制度,严格了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帮教安置等环节,规范了与公检法、监狱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加强了两类人员的日常管理。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光明之路”大行动,夯实对社区矫正对象“6+1”模式监管基础,增强了工作实效。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有人管、生活生产有人帮、安居乐业有希望。目前已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1个,促进就业或协助就近打工230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8个。

(六)全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党员、干部春季轮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系统学习各级领导讲话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树立了管理权威。一是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广大干警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局机关和司法所的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作息制度,增强时效观念,树立了勤政务实、公廉执法的文明机关形象。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完善目标管理办法,开展评先推优工作,加大了考核奖励力度,优化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部门影响力,激发了全系统人人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基础建设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和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不大,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三、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今后,要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其服务“两市一极”的积极作用,尚需市政府继续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大人财物力投入,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局机关业务房建设问题。我市是目前市3个无独立办公用房的县市区司法局之一。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要在三年之内完成县市司法局机关业务房建设,明年是最后一年。我局于年开展业务房建设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初被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司法部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划拨土地,并给予资金配套、税费减免”。需要市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并解决一定资金,以抢抓时机在最后期限之前开展业务房的建设。

二是提高最低工作保障经费标准问题。年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发文(财行发[]105号)明确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经费(不含业务项目经费)要按人平2.1—2.4万元的最低工作保障标准落实”,“以后要逐年进行调整,保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合理增长”。年市政府按人平2.1万元的标准落实了我局工作经费。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级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业务任务加重,迫切需要市政府对最低保障经费标准进行提幅,按人平2.4万元的标准落实我局工作经费。

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法律援助工作自年被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民心工程,省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数逐年都有增加。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硬、要求高、成本大,我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左右,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左右,需要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6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第7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回顾

(一)以普法依法治县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全民普法新进程

(二)以“平安”建设为中心,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通过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2、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迈出新步伐。 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强力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的职能作用,以“纠纷有人调处,纠纷调处有场所,调处人员有经费保障”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强基础、带队伍、建机制、抓落实、促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实现了“三突破”(即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近年来,由于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治安、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群体性上访减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县82个调委会中已10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按“六有”、“六统一”(标牌、印章、调解室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四落实” (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在村委会设立了调解室,让村级有了调解地点。积极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交警、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年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59 件,调处5059件,成功4956件,成功率为98%。为的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的法制环境。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1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1 2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普法教育的影响和效果不断提高。

2012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验收之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司法局普法办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下组的领导下,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五个一”的工作任务(一个展室、一台晚会、一盘汇报光碟、一本资料汇编、一份自查报告),顺利的迎接了省州级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州级考核分为94分(满分为100分,州级检查考核组考核分为95分,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考核分为5分)。受到省州领导的好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普及率达100%;企事业单位职工普及率达100 %;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农民、居民普及率达98 %。经过县“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对全县 10个乡(镇)、91个单位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突破(四)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为抓手,突出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五)积极落实帮带制度,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帮带

2012年,司法局派一名新农村指导员长期在北甸村指导创先争优工作,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方便挂钩村党总支开展活动,我局为挂钩点总支活动室配备了一套办公桌椅和乒乓球桌,解决“民族团结、民主法治试点村”工作经费9000元。

三、“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面,加强法律进寺庙、进工地、进集市的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县、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县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及10个乡镇两劳刑释、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列项并完成建设。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县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建立律师联系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党员服务窗口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3、提高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争取完成县法律服务中心2402.8平方米建设任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2011年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在2011的工作中,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科学发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在自检自查和省州提出改进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表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后,重点做好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经验交流为主要载体,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工作。在吸取“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前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宣传、早准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软件和硬件全面达标。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司法部“十大便民”措施,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宣传落实好《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建设好发挥好乡镇、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争取成立县法律援助工作局,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8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版权所有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版权所有

第9篇:司法局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在今年扎扎实实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今后的普法与依法治理规划,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开展20周年的有利时机,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探索持久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继续以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加强与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认真贯彻省上《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和《金昌市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标准》,加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认真履行好依法治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的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要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范围,今年县(区)、乡(镇)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60%以上。要继续开展乡(镇)村干部法制政策集中轮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重点,全面落实“四个一”要求,努力提高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二)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着力点,把自觉履行职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置于构建和谐金昌的总体要求中更好地开展工作,全力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1、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司法所规范化进程。紧紧抓住国家安排国债专项资金解决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大好机遇,大力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有重大突破,并在司法所人员待遇、办公设施、交通及通讯工具等方面得到全面加强。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做好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尽可能全部收编,将基层司法所作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参与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力争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二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依法调解的技能,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三是要积极在全市各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建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组建率达到100%。并做好已建调委会的规范化管理和督促工作。四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

3、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市政法综治禁毒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研究提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重新就业创造条件,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发挥联合帮教功能,拓宽安置领域,积极探索新时期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对重点人员一定要纳入帮教工作视线,层层落实,重点帮教,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使衔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除“三假”人员外,力争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均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按照省上要求,今年争取在政府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做好群众工作。对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要坚持走管理规范化道路,深化自律机制,不断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要在认真总结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合伙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结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开展执业检查,协调好各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立足基层,面向农村、社区提供好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律师讲信念、讲责任、讲诚信、讲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