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地震情况汇报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基本情况
*镇耕地面积5.05万亩,人均耕地2.2亩。自20__年以来,全镇出现了大量的农区土地纠纷案件,经不完全统计,全镇各类土地纠纷共涉及农户400多户,土地20__多亩。从矛盾纠纷分布来看,土地纠纷集中发生在近年来有土地征占行为的行政村如*村、*村、*村,以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多发的*村、*村。在面对此类纠纷时,各级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协调,但目前仍有部分没有妥善解决。
二、土地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签订合同不规范。土地矛盾纠纷案件中,小部分案件是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个别村合同乱签乱发,未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土地承包合同签发不规范,出现“一地多证”的现象。
(二)土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由于历史原因,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书只写明总承包亩数,具体土地四至不明。1998年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大多也只是延续了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于土地之间没有固定界址,只是指手为界或以某一点作参照物,随着时间推移,参照物自然遗失或被毁,原来的经办人多数去世,调查取证的难度大,认定困难。
(三)土地流转的随意性。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以其它方式流转。但在实践中,因农户间流转随意,流转不规范,手续不完善,大多数农民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没有见证人,也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取证困难。
(四)土地纠纷具有矛盾激化性。土地纠纷往往涉及多人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村民反映强烈,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引发当事人上访告状,影响农区社会稳定。
三、土地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是造成土地纠纷的重要原因。村委会在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土地四至不明,部分村民将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而村委会对承包合同管理混乱,致使部分承包合原始凭证遗失,发生土地纠纷时无法取证,成为引发土地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部门上划,许多涉农管理机构触及不到农区,特别是专门针对农区土地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管理执法机构,造成管理上的缺位,这也是土地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
(二)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引发矛盾纠纷。以前种田效益不高,且有各种税费,农民负担沉重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土地弃耕、转包或由他人代耕代种。现在不仅没有了税费,而且国家实行了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原承包户见有利可图回来索要土地,但因土地弃耕后由其他农户耕种,即便是流转和代耕代种大多数也只是农户间口头协议,权责不明,没有第三人见证。即使有的签订了合同,也未告知村委会和镇政府备案,双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
(三)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纠纷。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加快,我镇周边经济迅猛发展,一些项目建设征用了村民土地,>:请记住我站域名/
(四)由土地开发引发纠纷。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我镇盐碱荒地较多,同时由于黄河改道形成了大片河滩地,部分村民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盐碱荒地和河滩地进行开发种植。因为开发的是荒地,开发前没有人耕种,也没有核实所有权,开发后和所有权方发生矛盾。
四、处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及建议
我镇在处理各类土地纠纷案件时,在许多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丰富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三种:调解、仲裁和诉讼。对于一般矛盾纠纷,主要由镇、村两级负责调解。对村镇调解无效的,主要采取听证调解的方法予以解决。听证调解即:由土地纠纷一方提出申请,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及取证通知送达纠纷另一方,30日后召开由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分局、镇政府、土地纠纷当事人共同参与的听证调解会。听证调解会上,土地纠纷双方分别陈述各自观点,出示各类证据。双方陈述举证完毕后,与会各相关单位进行合议,形成土地纠纷裁决书,并将裁决书及时送达到当事双方。对于听证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对裁决不服的,引导纠纷双方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二)成立农区土地工作站,加强对农区土地承包管理。针对当前农区土地管理缺位的问题,20__年镇政府成立了农区土地工作站。工作站为镇政府内设机构,负责全镇草原、林地、水利、渔业用地、农区耕地承包合同档案的备案管理,与村委会共同做好各村各类用地的依法管理及各项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农区土地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土地纠纷5起。工作站的成立,使我镇部分土地纠纷得到了及时的调解和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农区社会稳定。
(三)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村两委成员及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合同意识,规范了村两委的土地发包行为。要求村委会在村集体土地发包时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按5个程序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以此来规范村委会土地发包行为,扼制各种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苗头,将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结合当前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我们建议:
(一)成立农区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对农区土地管理。建议上级成立专职的农区土地管理机构,加强对村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土地发包的全程监督,以维护村民承包经营权的落实。规范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指导村委依法订立合同,减少订立合同中的随意性和粗放性。同时,建议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土地详查,在对现有土地详查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地界,确定一些新增地及权属不明地的权属,并及时发放权利证书,通过及时确权达到从根本上减少土地纠纷的目的。
镇位于县东部,辖10行政村,1个居委会,393个村民组,9467户,3.96万人口。自四月份市、县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部署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做好“三权”发证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五月份全面开始组织实施,经过5个月的艰苦努力,已经全面完成我镇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开展,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镇的“三权”发证工作。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由村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同时,为严明奖惩,镇党委、政府还把“三权”发证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让群众及时明白知晓有关“三权”发证工作的方针政策,事关发证工作的成败,为此,我镇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利用广播、标语、通信、会议等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全镇群众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并全力支持配合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政策,规范操作
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发证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稍有偏差,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甚至导致上访,为此,我镇在发证工作一开始就坚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六字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把住政策关口,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将这项工作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第一阶段是入户调查,摸清底子,这项工作已于8月份全面完成,共摸底调查9467户,第二阶段是对须要发证的农户填写《居民建房申请意见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然后进行公示,第三阶段是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其他上报材料,报县国土局进行审核;第四阶段是张贴公告,无异议后发证到户。
截至9月20日,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即“三权”发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
1、集体土地所有权:共11宗已于8月全面完成,发证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