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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规划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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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规划方案

第1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资助工作 精准化 对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湖南工程学院始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坚持开通新生“绿色通道”,构建了“奖、贷、助、勤、缓、减、免”多元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逐年增加,但是,能够提供的资助资源却非常有限,难以满足资助需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研究,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准确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根据困难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做好学生自立、诚信教育,及时还贷,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从而达到真正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让广大学生、学生家长放心满意。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基本情况

湖南工程学院是一所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高等院校,截止2014年12月,拥有在校生1531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0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达到33.37%,其中一般困难学生4218名,占27.55%,特别困难学生891名,占5.82%(如图3)。为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21份,收回有效问卷687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明,从家庭所在地分布来看,14.26%的学生来自大中城市,19.21%的学生来自城镇,66.52%的学生来自农村(如图1);从家庭所在地经济情况来看,1.6%的学生来自经济发达地区,9.32%的学生来自经济较发达地区,54.73%的学生来自经济情况一般地区,35.95%的学生来自贫困地区(如图2);从家庭经济情况来看,有6.42%的学生家庭经济富裕,60.21%的学生家庭经济一般,27.55%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5.82%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图3)。学生个人在校消费情况相差较大,调查表明,月均消费1000元以上的为18.34%,月均消费800-1000元的为49.20%,月均消费600-800元的为21.25%,月均消费600元以下的为11.21%(如图4)。据调查,在湘潭市维持基本生活开销需要800元左右,由于家庭无法提供足额的生活费,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在课余时间进行打工以获取生活费。

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在超过30%以上的学生存在经济困难,需要获得资助来维持学业。但是,资助资源非常有限,因此,采取措施,合理规划资助资源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尤其显得重要。为了做好资助工作,我们对湖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57.06%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满意,22.85%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不满意,20.09%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不了解(如图5),说明宣传工作需加强。对于学校资助工作,调查表明,满意占61.28%,不满意占24.02%,不清楚的占14.70%(如D6),说明在具体工作中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对于资助,87.6%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申请资助,12.4%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不申请,这部分学生往往具有较强的自尊心,担心被人瞧不起,不愿意主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部分来自城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是如此,他们宁愿在课余时间去打工也不愿意去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给这部分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感到压抑、孤独,甚至出现抑郁倾向,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生活。

在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成为工作的难点。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却想通过各种途径去的资助。调查显示,46.32%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会选择申请,这也对资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如果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只有12.45%的人选择申请,申请人数大大下降,可见保持资助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对于资助方式选择方面,71.78%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选择勤工俭学的为10.33%,选择减免奖的有9.32%,其他方式的占8.59%(如图7)。对于学费资助,85.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10.48%选择勤工俭学(如图8);对于生活费资助,只有8.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74.67%选择勤工俭学(如图9)。可见解决学费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助学贷款,解决生活费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勤工俭学。调查也表明有39.74%的学生能够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分析

尽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资助工作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合理分配、勤工俭学合理安排、助学贷款的追缴等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严重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能和精准化水平,令学生和学生家长不满意。当前,困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准确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发现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很难做到“精准”。一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目前,高校多采用综合法认定法,主要以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学校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认定标准,参考学生生源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学生在校消费情况来开展。但是,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水平、各地物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造成认定困难。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只能凭着学生填写一张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或者是家长单位开具的困难证明来进行,对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性审核尚无相关制度,从而使高校难以准确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三是认定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认定,一般采取民主评议、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认定程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班主任审查、学院评定、学校审核认定。此方法往往受到评议小组成员的个人主观意见、学生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到认定的准确性。四是对学生消费难以判断准确。消费情况的主要判断依据是校园一卡通消费记录,有的同学很少在学校食堂吃饭,事实上就回避了监控,另外,由于消费观念的不同,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消费水平很高,而有的经济状况很好的学生消费水平却很低,也给准确认定来了难度。[1,2,3,4]

(二)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复杂的工作程序,使实现资助工作“精准化”难度加大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学生资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高校资助体系不断完善,湖南工程学院建立起了“奖、贷、助、勤、缓、减、免”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资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中不同的资助方式,其资助政策、申请、认定等要求和程序不同,资助工作的技术性、专业性也越来越强。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各二级学院实际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仍以兼职为主,且流动性较大,缺乏资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资助工作停留在应付完成上级的任务,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从而使工作的精准性打了折扣。

(三)资助管理模式陈旧,不适应资助工作精准化要求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繁杂,资助项目多,工作环节多,资助要求差异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资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助各方不仅要求资助管理规范,而且要求公开透明。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就不能适应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改进和优化资助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效率,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资助方案的个性化较差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况千差万别,困难状况和程度相差较大,个人能力和思想观念各有不同,从而资助需求也就不同。湖南工程学院建立起了“奖、贷、助、勤、缓、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大量受助机会的同时,也给资助管理者带来了如何公平进行资助,充分发挥资助资源效能的难题。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需求不同,进行资助合理配比,形成个性化资助方案。但是。现行的资助工作对这种差异和需求考虑较少,造成资助过度和资助不足,从而没有充分发挥资助资源的整体[5]。

(五)助学贷款办理效率低,催缴困难

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主要方式,助学贷款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资助工作的开展。当前主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信息采用人工核对输入,大量的时间耗在信息核对和纠错中,而助学贷款从申请到批准至少需要一个半月。二是助学贷款信息没有实现共享。银行的助学贷款认定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造成部分真正需要贷款的学生,由于银行或生源地资助中心的限制而贷不到款[5]。三是还贷催缴困难。根据国家政策,国家财政及学校需共同承担贷款额14%的风险金,而学生不需担保、抵押,也没有健全的信用机制。贷款学生毕业后,银行和学校难以及时跟踪追缴,出现部分贷款学生不及时还贷或者不还贷的现象,给经办银行和社会留下了不良印象,严重影响到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六)勤工助学效率低下

勤工俭学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费用问题的有效方式。目前,勤工俭学主要由高校提供,勤工助学范围窄、岗位少、收入低[6]。一是校外勤工助学开拓困难,企业需要大量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强的学生做兼职,但是大部分学生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交流能力,因此,勤工俭学岗位主要来自校内,助学岗位数量较少;二是高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多局限于简单的体力劳动,湖南工程学院主要提供了教室卫生打扫、图书馆值班、会议室管理、多媒体教室管理、食堂卫生等岗位,导致很多学生认为勤工俭学就是充当学校临时工,从而没有积极性;三是校内勤工俭学每个岗位工资在100-200元/月,收入较低。因此,勤工俭学未能实现专业学习―勤工助学―专业学习的目的。

三、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的对策

为了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国家实施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但是,目前资助资源非常有限,远远不能满足资助需要,因此加强和改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资源效能,尤其显得重要。湖南工程学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个人资助配置方案,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加强自立、诚信教育,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开展等措施,达到了提高资助资源利用效能的目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

做好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是提高资助精准化的保证。湖南工程学院以助困育人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工程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暂行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等系列制度文件,对资助申请、评议、资助结果公示、资助工作监督、资助跟踪反馈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各类资助工作流程,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用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_保有限的资助发挥最大的效能,为资助工作精准化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资助方式繁多,工作难度大,要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就必须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和资助队伍建设。湖南工程学院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助学贷款管理指导中心、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形成了班级―学院―学校三级资助运行机制。一方面坚持服务学生为本,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信息管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做好资助宣讲工作,让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和资助办理流程,方便了学生,提高了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的建立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湖南工程学院通过多年的探索,制定《湖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建立起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如图11),指标体系包含家庭属性指标、学生个人属性指标、班级测评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系数为0.4、0.4、0.2,每个一级指标下面包含若干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并赋以5、3、1、0对应分值,一级指标值取对应二级指标的平均值,最后的困难指数为各一级指标值与权重系数乘积之和,按照困难指数值的大小确定困难与否以及困难程度。实践证明,认定准确度达到91.36%。由于家庭经济情况是个动态变化的,学校需每学期认定一次,并根据学生突况变化而动态调整。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个人资助配置方案,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

根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程度,进行“奖、贷、助、勤、缓、减、免”资助的合理配置,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与其困难程度相对应的资助方案,实现资助方式和资助资金额的最佳组合,避免重复资助或者资助不足,充分发挥资助的最大效能。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不仅能让获得资助的学生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与帮助,同时也要求他们承担部分经济责任,达到济困、育人的双重功效。

(五)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湖南工程学院依托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了校院两级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现了校内资助信息共享。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了标准化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从申请、评议、审核、认定均予以全程公示,实现了资助信息及时、公开,资助工作公正、透明,网络监督有力,提高了资助工作效率。

(六)加强自立、诚信教育,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开展

资助是基础,育人是核心。湖南工程学院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将帮困助学与人格养成相结合,进行了“人格、道德、信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自强、自立、自助”的系列讲座,建立了助学、诚信、自立的育人机制。将诚信与助学结合起来,对于不诚信的学生,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将自立与资助结合起来,鼓励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对于自强自立的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进行优先资助;将资助与感恩结合起来,让学生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培养学生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人生观。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开展优质服务,在学生毕业时举办银行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确认及还款手续讲解讲座,为学生提供还贷说明书以及银行联系方式,同时也向银行提供学生毕业后去向及异动,实现了学生与银行的双向联系,大大提高了还贷率,学校连年获得湖南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据统计,到2014年12月止,湖南工程学院利息违约率仅为5.01%,而同期湖南省高校平均利息违约率为31.01%,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了资助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魏东.新体系下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03).

[2]颜文朗.信息网络时代下大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及对策[J].武夷学院学报,2011,(01).

[3]何伟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3,(04).

[4]梅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井冈山大学为例[D].江西师范大学,2012.

[5]刘红旗.高校学生资助事务精益化管理探析[J].黑龙江教育,2013,(02).

第2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 新常态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人文素质教育

我院自2013年9月开始构建人文素质培养体系,把职业素养培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了职业素养课程化、专业教学、第二课堂“三位一体”,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在新常态下高职教育改革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极大地推动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意义

一方面,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问题,补足短板的重要切入点。受家庭条件的限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价值观念、心理健康水平、职业规划能力等方面与普通学生都有一定差距,而以人文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强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文化熏陶,提高他们的文化品位和心理健康水平,不仅可以促进他们对专业技能的掌握,而且可以全面提升他们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及创新创业等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使这部分学生在校“学习得好”,毕业“站得住脚”,真正“授之以渔”。

另一方面,是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的有效实践途径。要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精准培养、精准就业十分重要。而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对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精准资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精准培养、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职业竞争力;实现精准就业有很大促进作用。

二、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虽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培养教育一直是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课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工作仅仅停留在政策的传达和机械的布置任务、完成任务水平,而对于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培养教育却没思路、没想法、没行动。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文教育、心理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创新创业教育等贯穿困难学生困难认定、常规管理、就业跟踪的每一个阶段,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成熟的人文素质教育体系还没形成。

(三)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形式比较单一,不够“走心”。目前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主要采取课堂讲授、开设讲座、征文活动等形式,一是有效性无法保证,二是缺少深入沟通和反馈,学生不是很感兴趣,效果也不是很好。

(四)缺少专业化、专家化的人文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目前从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教育工作的主力是学生管理一线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这些老师中,有人要么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要么没有相关资质,要么有资质却不具备实践经验,这些都大大影响了人文素质教育质量和效果。

三、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途径探析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经济新常态及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要求下,通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已经十分迫切和必要,高职院校从事学生资助培养工作的老师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树立新常态思维,进一步完善人文素养教育体系。要围绕培养适应经济新常态,特别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这一核心任务,在目前我院人文素质教育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程开发,创新教育方法和途径,改进方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培育人文和职业素养精品课程,形成特色。

(三)搭建多样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平台。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建设“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相结合”的校园文化;二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加强自身能力培养,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在校企合作和校内实训中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工学结合的机会,在提升他们专业技能的同时,让他们更多地体验职场氛围、感受企业精神,提升综合职业能力。总之,应统筹推进文化育人、环境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搭建多样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教育平台。

(四)积极推进专业化、专家化的人文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人才引进,打造人文素质教育优秀师资团队;二是要注重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人文素质教育专业研讨和相关职业资格培训,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五、结语

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个大逻辑,顺应社会要求,以人文素质教育为切入点,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1]朱爱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策略研究[J].职教论坛,2016(01).

第3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参与式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管理,发展项目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现状

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数据,2014年全国高校有4064.25万学生受到国家财政及各类社会资助,资助总金额716.86亿元,比2013年增加142.75亿元,增幅达到了24.86%。财政资金以及社会资金在高校资助工作投入的不断加大,基本上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以及在校基本生活问题,其所面临的问题已经由生存型问题转变成了发展型问题,尊重理解和自我实现等发展性需求已明显呈现,他们更迫切希望得到心理、情感和能力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这些需求都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实践主体参与到生活、学习实践中才能满足。但是从目前各高校实施的资助方案来看,普遍存在操作模式单一,资助管理层基本掌握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贫困学生认定、资助金发放等环节,受助学生只是被动接受资金资助,在资助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很低的问题,现有资助模式很难适应贫困学生的发展需求。

“参与式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后逐步形成理论体系,它在强调“外来者”和组织参与者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及共同协商的基础上,依靠“外来者”的协助,组织资源,运用项目制的形式,通过组织成员的积极、主动的参与,实现组织可持续、有效益的发展,并且组织成员能够共享发展成果。近年来,“参与式发展”理论在我国基金会运营、农村扶贫等方面有了广泛运用,充分发挥了有限的扶贫资金帮扶贫困群体发展的作用。为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现状,高校资助工作也可以借鉴“参与式发展”理论,构建以师生互动、平等参与来推动实施的“参与式”资助管理新模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工作过程中的参与程度,突出受助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资助工作“动态育人”的目标。

二、“参与式”资助的基本特征

“参与式发展”强调相互尊重和平等协商,鼓励组织成员在“外来者”的协助下,通过成员的积极参与,实现组织与成员的共同发展。基于此理论构建起来的“参与式”资助模式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参与式”资助中受助学生的主体参与地位明确。在这一模式下,资助工作的主体内涵应该更明确,资助管理者和受助学生都应该明确自我角色,以合适的主体身份参与到资助工作中,而不是都由某一方包办全部工作。资助管理者除了实施管理外,还应该是认识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发展的教育实践者,在工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对贫困学生的主动关心和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该模式中始终以主体参与者身份执行资助项目,对自己的大学规划、职业追求、人生价值等不断地进行思考和调整,积极设计和完善大学规划和成长计划,并与资助管理者进行有效沟通交流从而获得积极、有效的评价反馈。在该模式下,资助工作的实施与推动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学校政策的刚性,更多的要依赖资助管理者以及受助者的相互尊重和平等交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够从自我发展的需求出发,充分展现自我意识,寻找成长成才的项目机会,最终有效地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

2、“参与式”资助更重视资助工作过程奖励与管理。“参与”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参与式”资助工作过程管理的内涵在于通过各种资助手段与项目的实施来激励和促进学生自我发展。目前高校对学生进行激励的方式很多,但更多的依据学生前期成长与发展的结果来评定,依据成绩指标、获奖指标、学生干部指标等一系列可以量化的数据材料来执行,我们可以称之为“结果奖励”,这种激励固然对学生成长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但更多的是倾向于那些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而广大贫困学生因为基础的薄弱,很多人无法成为拔尖的那一批,很难享受到结果奖励。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实现培养的全过程管理与引导,应通过支持学习过程,实现学习探索能力的发展;通过支持实践过程,实现动手操作能力的发展;通过支持生活过程,实现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参与式”资助通过立项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方式,由受助学生根据自我成长的某一需求设定、实施发展项目,并由资助管理者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推动项目完成,这一过程是高校教育管理者与受助学生双向互动、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体现了资助工作实施过程和受助学生个人成长过程的有效结合。

3、“参与式”资助更注重实施学生发展项目管理。“参与式”资助可以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项目制的方式运行,发展项目可以有选择、有针性地解决他们学习中遇到的各类不同的困难和问题,以满足他们在成长阶段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要求。每个学生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报成长项目,充分发挥自我的积极主动性,激发内心成长成才的欲望,从而实现在国家及社会资金的支持下,不断提高知识技能与实践技能。

三、“参与式”资助的实现前提

构建“参与式”资助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当前高校片面注重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忽视其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等方面有效帮扶的问题,能够引导资助管理者关注学生心理、情感、素质等方面的问题,重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发展需要。“参与式”资助的实现必须基于以下几个前提。

1、“参与式”资助必须真正明确并落实贫困学生的主体参与身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参与式”资助中始终以主体身份参与,在贫困生认定、等级确定以及资金分配方面积极主动表达群体意愿和利益诉求。同时要设计和完善有利于自身成长的发展计划。同时资助管理部门也应该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的变化,设立各种有助于学生发展的成长性项目让学生申报。资助管理者对资助实施过程给予支持和帮助、评估和管理,通过主动“参与”的动态管理过程,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主体地位的实现。

2、“参与式”资助的实现应基于资助工作组织形式的创新。

“参与”本质上意味着现行权力结构的调整与再分配,“参与式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实现赋权的过程。实现“参与式”资助模式,首先必须创新资助工作的基本组织架构与形态,打破现有的身份认定、等级确定、资金分配等方面的权力结构,构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互动交流,有学生代表、教师代表、资助管理者和受助者多方参与的复合型资助管理组织结构,在资助过程中实现权责义务的重新配置,使学校资助管理机关、资助者、院系、学生班级以及受助学生主体等各个层面所具备的权责、义务与工作范畴实现合理划分与明确。

3、“参与式”资助应重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目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以及等级划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机关或单位认定证明法,即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基层民政机关或父母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统一印制的家庭经济调查表来判断。这种方法由于缺乏实地调查,加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学生的生活实际。二是日常观察法,即班主任、辅导员通过日常与学生的相处,根据自我的观察与判断来进行区分。由于班主任、辅导员负责的学生较多,观察难以细致,可能存在主观推断因素。三是班级评审小组评议产生。这种方法在班内较为公平,但是由于专业差异等原因,各班之间难以形成一致的标准,并且很容易使被讨论的同学产生心理压力和自卑感。这三种模式都不足以真正反映当前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与发展需求。“参与式”认定是以学生为中心,吸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由老师和学生共同组建评定委员会,共同商定贫困生的界定含义、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测量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体系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界定贫困学生的范围与等级标准,并监督保障资助发展项目的实施过程。资助管理者只起到组织者和召集人的作用,为学生商定提供理论和政策的指导。

4、“参与式”资助的实现可以从社会资助的项目化运行着手。

第4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

在现代的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提及一个概念,叫贫困生。随着国家近年来对高校收费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为了更好的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求学,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完善了相关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因为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目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尴尬境地

国家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学生解决了求学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日益凸显的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愈发严重,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使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陷入尴尬境地。首先,我国尚未建立健全完善的诚信系统,因此无法对毕业后的受资助贫困大学生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加上部分学校诚信教育缺失,这就造成了较高的贫困学生贷款违约率。其次,权责不清晰。现行的发放方式是由高校替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这种发放方式由于银行和高校之间的权责不明确,所以存在着贷前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及贷款后追偿贷款困难等问题。然后,因为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不需要贷款人支付任何利息,所以很多家庭状况相对较好的学生也争抢助学贷款的名额,损害了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取资助的权利。

(二)政策资助的公平性有待提升

调查发现,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缺乏一定的公平性,比如由于对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的不彻底,导致很多家庭经济富裕的同学也能申请到助学金,还有些贫困生在拿到奖助学金后任意挥霍;有些学校对奖助学金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间的分配不平衡缺乏统一的标准,也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不公平性。

助学贷款申请困难,效用不及时

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非常复杂,并且贷款的名额也有一定的限制,最终得到的贷款到数额也比较小。想要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首先需要出示各类申请和证明,在每份贷款合同上按下自己的手印,生源地的助学信用贷款还需要学生家长以及监护人的签名,但是即使有些人履行了这些程序,也不能申请到助学贷款的,或者要等几个月才能得到批准,甚至耽误贫困学生交学费等。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上涨,高校的收费也随之不断提升,学生的花费也越来越大,这样看来,仅仅只有6000元数额的助学贷款,根本不够学生支付高额的学费,更不要说生活费,大大降低了助学贷款实际应发挥的效用。

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改进办法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范围,如资助对象、各类资助资金等,并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目标;第二,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严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进行认证,如采取生源地认证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经济困难学生出具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父母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并进行确认调查,最终确定贫困资助对象;第三,规划资助措施,指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案,通过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保证资助资源的合理公平分配。

(二)严格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为了切实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不公平的现象,在进行助学金的评定时,辅导员应严格把关评定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如通过其同宿舍的同学或者关系较好的朋友,或者直接电话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并将核实到的信息作为该同学申请助学金的重要参考条件。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辅导员也要秉公办理,坚持原则。在名额的分配上可以适当倾向于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或者对来自经济困难地区的学生予以一定的照顾。总之,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上,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更好的帮助贫困学生,让助学金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

高校应该重视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从而保证贷款能够得到偿还。一方面,要做好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让贷款学生对其有深刻的认识,明白贷款不还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对还款加以重视。另一方面,加强诚信教育,做好针对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们树立起诚信意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这样才能从更高的层面,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助困、助学、培养有用人才的最终目标。

(四)拓宽资金渠道

目前,国家拨款是我国高校助学金的主要来源,其来源相对单一。因此,高校还需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争取社会各行业的支持扶助,增加助学金的来源。还可以通过与企业间开展合作,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特点,发展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组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使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经济回报。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助学贷款的的公平性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繁杂,不利于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帮助。因此,只有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让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受惠于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第5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一、实施对象

我县普通高中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注册的应届在校生,职中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含高中后一年制学历教育在校生,包括户籍和非户籍学生)。

二、实施项目和标准

1.免除普通高中和职中在校学生学费。

普通高中标准:每生每学年800元。

职中标准:经省教育厅批复,我县职中办学专业和课程按中专标准设置,现在所设班级为中专班。依据《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00元,按省、县3:7比例分担,县级应分担学费每生每学年1470元。

2.免除普通高中和职中国家地方规定的必设科目教材费。

3.补助普通高中和职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贫困寄宿生(指在校住宿上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助面为在校寄宿生的30%。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每生每日6元,每年按250天计算)。贫困寄宿生申请资助程序:享受生活费补助的贫困寄宿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要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的贫困学生作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具体申报程序是每学年开学初,由贫困寄宿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根据县下达的资助贫困生人数比例,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长所在村或社区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两免一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批确定。

三、“两免一补”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1.资金来源。由县财政解决。

2.资金管理。“两免一补”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特设专户,由财政局对相关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准确核算、按时拨付。

3.资金使用

(1)免补学费资金支付方式

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学生人数、免学费标准,每年在春季、秋季开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分两批将资金支付给学校,学校免收学生相应费用。

(2)免补教材费资金支付方式

县财政局根据教育局审核上报的学校教材种类、数量、金额,每年在春季、秋季开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分两批将教材费支付给学校,学校免收学生相应费用。

(3)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支付方式

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贫困寄宿生名单,每年在春季、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分两批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支付给学校。在此期间,学校指定银行办理、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发放情况学校要及时报“两免一补”领导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组

为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管理,县政府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两免一补”工作管理

“两免一补”工作实行县教育局、财政局分工协作的办法,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作。教育局负责统计、汇总、审核学校上报的在校学生人数、教科书种类数量以及贫困寄宿生申报等情况,编制经费预算报财政局;财政局负责经费预算、审核及拨付。

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加大监督力度,建立防控奖惩机制

第6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资助育人;新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9-0143-01

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学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建立的保障机制。2007年以来,国家不断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逐渐形成了“奖、勤、助、贷、补、缓”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各种资助的育人作用,确保从入学到毕业离校,资助工作能覆盖学生大学生活的全过程,切实帮助学生缓解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安心学业,健康成长成才。随着网络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影响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工作,使得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影响,这无疑给原有的资助育人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因此,在新常态下探索和改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方式是尤为重要的一个课题。

一、目前已经形成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各高校不断完善以保障和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的资助模式,努力实现助学筑梦的资助育人目标。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一,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基本医疗保险、征兵补偿、临时困难补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第二,做好感恩、诚信、励志教育。开展感恩诚信教育月活动,通过专题报告、征文、演讲比赛、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贷款学生和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充分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第三,在获得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当中,遴选出事迹突出的学生代表,通过组织榜样事迹报告会、校内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和促进全体学生奋发学习、追求卓越,促进学校学风建设。

二、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资助工作的结果不能得到学生完全认可

国家出台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的初衷是“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不起学、吃不上饭的情况越来越少,这就加大了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的难度,争议较多,从而导致了资助结果不能被完全学生认可。

(二)资助缺乏后期监督机制

一些高校在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后对受助学生缺乏必要的监督与指导,没有监督机制,导致学生放松了自我要求,出现等靠国家和学校资助、利用受助资金购买奢侈品、进出娱乐场所等不良行为,同时也失去了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

(三)开展资助工作不能与时俱进

社会在不断进步,但国家资助政策并没有进行大幅度调整。高校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落实者,没有随着新形势、新变化科学有效调整和完善资助育人工作方式。实际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实务、轻育人的问题,导致一些大学生思想行为容易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存在着不诚信、利益至上、自私等特点。

三、新常态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方式

(一)建立新常态思维

帮扶与育人并行,帮扶为首、育人为本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必然趋势。高校要充分意识资助育人工作对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重要性,结合当前社会的变革要求,对自身资助育人工作的任务和形式进行分析和思路创新,把握时代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和育人工作,开展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不断加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资助育人工作

大学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主要阵地,将直接影响学生未来的人生走向。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资助育人工作,直接关系到资助育人工作的工作实效和学生的成长成才。各高校要营造资助育人工作的氛围,不要拘泥于对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传统的工作方式,营造优化大学生的学习氛围和成长氛围,形成核心价值观主流思想的主导力量。同时要多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让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自觉把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责任。

(三)树立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

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就是以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为目标,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丰富资助工作内涵,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理解、尊重、关心和激励,多渠道满足学生的经济资助需要、精神激励需要、情感抚慰需要和成长成才需要。

(四)加强奖励减少无偿资助,注重资助过程中的育人效果

高校可以积极争取社会资助,设立资助项目,加大“奖”的力度,减少无偿的资助形式。可以利用社会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自强不息典型、科技创新典型、爱心奉献典型、勤奋好学典型提供经济支持,从而促进他们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高。同时,高校在资助工作时,可以适当加入一些促进育人效果的条件,要求受助学生在学习与生活方面满足某些基本要求标准,并将制度设计的目的对学生进行解读,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

(五)开展全过程的育人活动

高校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资助育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年全过程的育人活动,营造育人范围。新学期开学初,结合学生学习情况开展成长成才活动和职业生涯规划;5-6月结合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项目开展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活动;暑假时间组织受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爱心奉献活动等反哺教育活动;9-10月份结合各种奖助评选工作开展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等主题活动;11-12月开展“先优表彰”主题活动,通过演讲、征文、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和展示优秀学生的事迹。

(六)建立受助学生监督考核制度

第7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把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层层建立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促建房进度,保建房质量。

(一)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决定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及重大问题的解决。实行政府主责、属地管理、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民政局:负责全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倒房重建户数的确认,争取和筹集建房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收集、整理、上报建房资料。

建委:负责设计、提供多套灾民建房设计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灾民代表对方案进行评审,协助国土部门对规划设计的灾民倒房重建点进行地质勘测,负责集中重建点的质量监管,相关税费的减免。

救灾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共同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农办:负责把灾民建房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特别是集中建房点),整合资源,对灾民倒房重建项目实施倾斜。

财政局:负责灾民建房补助资金的及时调度、下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国土房管局:负责灾民建房的土地调整审批,简化各种手续,相关税费减免,并把灾民倒房重建与减灾安居工程相结合,负责对灾民倒房重建点进行地质勘测,避开灾害易发区、灾害隐患点,确保新建房屋安全,达到设防标准。

交通局:负责灾民建房材料运输的交通安全维护,指导灾民集中建房点公路的修缮。

水务局:负责灾民建房点的水源勘测,确保水源符合饮用水标准,负责集中建房点的自来水安装,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农业局:负责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集中重建点的沼气建设。

文广新局: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影像录制。

卫生局:负责把灾民集中建房与农村实施改水改厕项目相结合,确保灾民集中建房点符合卫生条件。

审计局:负责灾民建房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环保局:负责对灾民集中建房点的环保影响评估,确保集中建房不影响周边环境。

地税局:负责落实灾民建房相关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电信公司:负责灾民建房有线电话、电信宽带网等设施建设,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供电公司:负责灾民建房的电力安装,确保灾民及时用电,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网络公司:负责灾民集中重建点的闭路安装,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二)乡镇成立工作班子。各街镇乡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倒房重建责任人的工作班子,负责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税费减免落实和相关手续办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选点、规划、评审及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房招投标的组织、建房进度的督促监管、竣工质量验收和散居自建房屋的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

(三)村组成立议事组织。涉及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村要成立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导、灾民或灾民推选代表参加的议事决策班子,负责参与灾民新村建设规划的评审、房屋样式的选择、建设方式的选择、工程的招投标选定、房屋的分配、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监管等工作。

二、核实建房对象

(一)对象的确认。各街镇乡在核实确认因灾倒房对象时应把握三点,即:房屋全倒塌;房屋主体已倒或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处于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已确定必须全部搬迁的。

(二)确认程序。各街镇乡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深入农户,认真核实房屋倒损情况,全面、准确核实倒房户基本情况,对受灾户的房屋倒塌数量、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因灾倒房户台帐》。台帐登记在册的灾民提出恢复重建申请,街镇乡、村组干部要入户实地察看,经村组民主评议、街镇乡审核,并张榜公布后,报县民政局审定予以确认,县民政局根据确认的倒房户进行登记造册,统计上报。

三、规划设计

(一)选址定点。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防灾方针,选址要避开灾害易发区、灾害隐患点,确保达到设防标准,坚决避免受灾房屋倒了建、遇灾再倒的恶性循环。二是要对选址进行地质勘测评估,国土房管、建设部门对灾民倒房重建点进行地质勘测,并邀请专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地质评估,确保新建房屋的安全。三是集中建房的选址要坚持“五个结合”,即集中建房点不论规模大小,选址都应与减灾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小城镇建设、五保家园建设相结合,整体提高民房的抗灾减灾能力;建设要坚持“七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选址定点、统一调整用地、统一平整场地、统一立面造型、统一建筑监管、统一公共设施建设。四是分户建房的选址,要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便利需求。五是凡异地选址重建的灾民户,必须按规定退回原宅基地。

(二)规划设计。一是要精心设计建房方案。结合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文化习惯,充分考虑建设规模和风格样式,建委要抽调优秀的规划设计人员对灾民重建房进行精心设计,提供可供灾民选择的多套规划设计方案。二是规划设计要满足防灾要求。灾民倒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尤其是集中建房规划设计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到既充分考虑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和环境及排水系统设施的配套,方便灾民生产生活,又要提高灾害抗御能力。三是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县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多套设计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灾民代表进行评审后,方可提供给灾民自主或民主选择。

四、实施步骤

各街镇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时间要求、人员安排、资金组织等,使重建工作忙而不乱、有序进行。成片倒房需要集中建房的,由街镇乡指导所辖村,以村为单位编制灾民集中建房方案,报经县民政局备案后,报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鼓励有条件的灾民直接进城入镇购买住房。建房工作的工作步骤是: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8月1日—31日)。对灾民住房倒塌损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救助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好建房地点,确定集中建房规划,完成施工设计和各种审批手续,动员灾民作好建房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2008年1月10日)。组织灾民分户自建或集中统一建房,2008年1月10日前完成建房施工,保证灾民在2008年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8年1月11日—2008年1月20日)。县政府组织民政、财政、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总结,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市级验收。

五、优惠政策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100号)及目前仍继续有效的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优惠政策,主要落实兑现以下优惠政策:

(一)税费减免:1、单位和个人承建因洪灾毁损的房屋、道路、农田水利、城镇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扩建、改建及变更原用途的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建筑营业税及附加税费;2、对因洪灾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对当年应缴纳的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25%;3、城市灾民住房重建中涉及向灾民直接收取的规费全部免除,农村灾民住房重建规费全部免除;4、符合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可享受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支持,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等费用采取“收支两条线,即征即返”的方式用于该片区改造和安置房建设;5、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城乡居民集中异地迁建需占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收费标准下限收取,受灾户原有宅基地按规定收回;6、灾民住房重建占用林地的,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林地补偿费;7、受灾群众的水、电恢复安装费用按当地收费标准下限收取。(上述1、2项规定执行期限为**年)

(二)金融信贷扶持:1、金融部门对恢复重建贷款执行优惠利息;2、有保险赔付的,保险部门要尽快理赔。

(三)建房补助:各街镇乡要根据审核确定的灾民损失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对自主分散建房的,救助金必须发放到户,不得截留;对集中建房的,可以对交通、供水、供电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还可通过社会捐赠给予一定的援助,其余建设资金由受灾户自行承担。

建房实行“六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即政府补助一点、灾民自筹一点、税费减免一点、银行借贷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邻里帮工投劳帮助一点。县政府将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房屋全倒塌户,在集中安置点建房每户救助8000元;家庭经济比较困难重点倒房户,在集中安置点建房每户救助6000元;处于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已确定必须搬迁的灾民,在集中安置点建房并确定为国土部门补助对象的每户救助5000元,国土部门未确定给予补助的每户救助8000元;困难灾民分散自建房屋每户救助3000元。

灾民倒房重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受灾户申请,街镇乡按照代办承诺服务的工作要求,代倒房重建户办理落实。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报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质量监管

严格工程监管,抓好验收总结。一是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监督。对集中建房点要实行工程监理制或工程巡查制,要确定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对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安全。二是严格项目验收,尤其是灾民新村建设点,要按照工程建设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完工入住前,组织灾民对住房修建满意度进行评估。三是做好工作总结。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各街镇乡要认真总结,将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抓好统计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灾民住房重建户及灾民新村建设点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足民发〔**〕42号)规定逐级上报,并实行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各街镇乡从9月份起到明年春节前止,每月3日前要向县民政局上报建房工作进度,县民政局要严格检查,确保灾民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抓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街镇乡民政办公室要注意收集灾民倒房重建的相关资料,对建房工作的文件、资料,对受灾户的补助资金、税费减免、投工投劳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要建立灾民住房重建登记卡,并附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实行一户一卡,按时上报县民政局。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注意摄制相关工作影像资料,全面地反映住房重建情况。

(三)抓好捐赠款物使用通报。县用于灾民住房重建的捐赠资金和物资,应逐一向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信函通报,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灾民住房建成后,要设立明显标志,注明资金来源、建房的有关情况,以示纪念。

(四)严格资金管理。灾民住房重建资金的筹措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社会予以扶持”的方针。一是救助款物分配坚持“一个口子”下达。市级安排的灾民倒房重建专项资金、市级慈善组织转赠的捐助资金以及县安排的救助资金应统筹分配,“一个口子”下达。二是严格执行救助程序。救助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灾民个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街镇乡政府审核、县民政审批”的程序,坚持救助“程序、对象、标准、金额”四公开,接受纪检、审计、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在灾民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支付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预拨,完工结算,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安全。

第8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校 贫困大学生 资助体系 实效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虽日益提升,但仍有部分人群处于贫困的生活状态,而在于高校当中此类人群也仍然存在,这也给来自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增加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因此,我国根据贫困生相关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相关政策和实行方案,各高校也逐步将资助育人工作融入到整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使之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从而加强对大学生尤其是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培养,以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水平为目标,继续贯彻全国资助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国资助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受助学生管理,深化诚信感恩教育,强化贷后管理,全面关注贫困学生,虽然已有了相应的助学系统体系,但这套体系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足,这也体现了资助体系的仍有不完善之处,对此不足如何更好的发挥资助体系的实效性成为了我们所关注和分析的重点。

一、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w系

资助体系指的是“资”和“助”两种为主体的帮扶形式。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物质上的帮助,二是指精神上的支援,是慈善理念的体现。我国高校资助工作主要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开展的,为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思想品德端正等相应条件的学生,提供帮扶、无偿的经济援助或奖励,鼓励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工作。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首先要具有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这是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在平时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面对这样两个问题:学生资助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标准在哪里?在一般人看来,学生资助工作不过是帮家庭困难的学生贷贷款、发放一些困难补助,组织他们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及勤工助学活动而已。实则不然。通过反复学习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反复讨论、思考,我们逐渐有了清楚的认识,那就是,学生资助工作不仅仅是对贫困学生在经济上给予救助,更重要的是要使他们在精神上更加富足;不仅要教会他们如何应对困难和挫折,而且更要帮助他们形成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精神,培养他们学会感恩,学会承担责任,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等。认识统一后,思想上就达成共识:加强贫困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无疑是资助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是资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作用

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起到成才导向和励志榜样的示范作用。当前我国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国家层面、学校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为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层面为学校用办学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主要是无偿性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主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一般商业贷款等。勤工助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兼职的形式通过自身劳动获得的报酬,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的行为。学费减免,是针对在困难的基础上部分特殊学生群体,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背景因素,给予降低、甚至免收学费的政策。

(二)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认定

在工作实践中,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奖、贷、勤资助体系。高校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持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并帮助困难学生从各种渠道获得经济资助,满足其大学生活的基本需要。这也给高校贫困大学生认定提出了准则和规范,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办法根据学生的相关情况对其进行认定,明确资助对象、把握资助标准、完善申请程序,公正、公平的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对此也初拟了以下相关贫困生认定办法:

1.申请特困生补助确认的步骤

(1)申请特困生补助的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当地有关部门所开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前两个证明材料须加盖“三级部门”所盖的鲜章;城镇户口而言,三级部门指社区,街道办事处民政专有章,县(区)级民政局;农村户口而言,三级部门指村委、乡(镇)、县(区)级民政局;

(2)年级辅导员除认真审核必需具备的证明材料外,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也是特困生评定的依据之一,在进行评定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未主动申报;

(4)各院(系)在评定时要按困难的程度排序并研究确定特困等级,在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定意见,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1)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2)在校期间突然受伤或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

(4)有其它特殊情况的。

3.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取消其受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生活不节俭,有高消费行为的;

(4)休学、退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5)有其它情况的。

二、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实效分析

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在政策落实的情况下还要将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以数字化形式加以整理、归纳、运用和共享真正起到体系实效的作用。也就是说将贫困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建档立卡,实行资助实效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以及审批等实行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并。

(一)资助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1.多方位宣传高校资助政策

通过校园媒体和网络传播大力宣传高校的资助政策,以受助学生成长典型为例弘扬励志成才典范,通过宣传让每一位学生家长能够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能够让更多的群体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学生资助工作,这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

2.广泛宣传资助政策,有助育人工作

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也是资助助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能够使贫困大学生全面的了解国家高校资助政策,鼓励贫困大学生,全身全意心地投入到专业学习和生活中,通过资助让学生更好成长是高校的共同目标。

(二)心理健康,感恩方式有待加强

全国高校将资助作为重点工作,但对于贫困生心理的关注涉及甚少。从资助的体系上分析,要将资助工作完善并真正的落到实处,必须将资助工作与心理健康相结合。针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变化特征,高校可以专门开设针对贫困生自卑心态的心理咨询,这些咨询应当更多的从励志成才的角度向学生灌输思想,使得学生真正的领会自强、自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很容易产生自卑、攀比心理,容易产生严重的思想压力,甚至诱发心理障碍、违法违纪行为。因此,我们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时,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怀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济帮困是目标,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目的。要教育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经济困难学生挫折调节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做到诚信生活、诚信学习、诚信就业;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个人能力有大有小,但都可以尽力而为,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滴水之恩,涌泉回报,从个人抓起,使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提高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贫困大学生应当将感恩融入到自身的奉献和付出思想中。让其正确面对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懂得集体还是他人给予的帮助,都应对其心怀感恩。资助工作绝对不是一种简单的给予,而是一种感恩形式的传播,是一种精神力量的传递。

(三)资助鼓励模式共同开启

虽然近几年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大部分的家庭已经走向富裕,但仍有一部分家庭或因病或因意外等原因,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他们的子女在学习之余还要为上学的费用担忧,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对他们进行经济上资助、心理上扶持、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并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高校应从资助和鼓励模式共同开启,贫困学生从经济上给予扶持外,从思想上也要给予他们以支持和帮助。心态上使他们能够充实平衡,缓解心理压力。同时通过多元化的激励使他们提高组织、沟通、协调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通过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心态和精神层面给他们以引导,激发他们的信心和潜能。

三、完善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实效作用

(一)开拓创新,助学筑梦

当前高校学生中的重要群体是家庭困难学生,因此,社会发展角度而言还是高校人才培养,都必须建立良好的资助和育人功能。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一个整体的生资助创新体系,高校应该鼓励他们锐意进取,帮助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让特贫困学生工作有条可依,有章可循,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高校要在助学筑梦的道路上为其给予帮助,在内容和形式上开拓创新。

(二)完善制度,公平公正

加强建章立制,规范按章管理是高校所行使资助程序的必须基础,随着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和贫困生的群体不断矿大,高校必须完善资助体系下所含有的一系列的资助制度,使高校资助工作透明化、全面化、制度化,绝对保障资助体系的公平公正,例如在评审的过程中一定要具有公示过程,在审核过程中要具有院(系)认真了解每位贫困学生的报告,真正的解决有困难的学生,着力的为其解决实际的经济困难。

(三)加强鼓励形式,丰富资助育人

加强高校网站建设,及时资助信息和国家最新资助政策,定期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落到实处,不断促进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推进,完善贫困学生育人工作,以鼓励模式激励贫困生在走出经济困难的同时能够更好的奋斗学习,以优秀的典型事迹激发贫困生思想,让其懂得依靠自身的知识力量可达目标的精神,在自尊心上给予强大的支撑,通过鼓励形式最终使贫困学生达到学习和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目的。

(四)以资助方式促就业发展

由于高校学生对现行的就业趋势了解不够产生迷茫,这其中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而就业质量不高,生活压力过大,对自身职业规划不清晰等问题。因此,高校仍需加大对国家资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并c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贫困生职业规划的教育,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就业单位,提高就业质量,为其解决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王俐,张霞,陈溢诗.对新时期做好高校资助宣传工作的探讨[J].高教论坛,2014,(03).

[2]巴达日呼.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2).

第9篇:家庭经济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

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因为经济原因承受着思想压力和心理负担,普遍在就业上处于劣势。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下,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应对就业压力,实现顺利就业,是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关乎国家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文章试图从积极心理学视角研究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体系。积极心理学提倡调动积极情绪,让人感受到成功和快乐,促进健康成长。从积极心理学角度看,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虽然有些不足,但还有可以挖掘的潜能和提升的空间。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以积极心理学视角,分析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压力现状和原因,用“积极”来观照就业教育的全过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压力来源

在大学生就业群体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就业环境尤为严峻,就业难度更大、更突出、更多元化。心理和经济压力导致经济困难学生毕业求职时自卑感加剧,主观能动性缺乏,竞争能力差。就业困难也对他们的行为取向和价值观念带来冲击,引发冷漠、悲观、抑郁、焦虑等情绪。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就业成本提高,心理压力困扰

因为就业成本提高和自身家庭经济限制,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单一,就业中常处于弱势。同时,由于各方面的压力,他们普遍存在缺乏自信、情绪敏感、自我封闭等个性特征和就业焦虑,他们畏惧竞争,害怕失败,想就业与害怕就业并存,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和魄力。[1]

(二)就业期望较高,理性就业心态欠缺

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因成长环境贫困,对就业的工作环境、薪酬条件、福利待遇等期望过高,其能力与企业的需求又不匹配。有些经济困难学生对去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倾向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就职,也缩小了他们的择业范围,造成就业困难。

(三)生涯与职业意识缺乏,就业质量不高

经济困难学生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在争取奖助学金或勤工俭学上,过分重视分数和兼职赚钱,生涯意识较为模糊。毕业求职时,面临着较大的生活压力,更倾向于从事稳定的工作,缺少创业激情,缺乏明确的就业目标和要求,很少能够考虑就业前景的规划及发展,甚至频繁调动工作,不利于有效就业。[2]

二、积极心理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优化就业心理素质

传统心理学往往局限于心理问题的诊断与治疗,在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指导中注重解决就业心理问题,忽略积极就业心理品质的开发与培养。积极心理学重视调动内在的积极心理品质,倡导优化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的心理素质,培养主动、乐观、坚韧的就业心态,勇敢应对就业压力。

(二)有利于培养积极的人格特质,提升就业竞争力

培养积极的人格特质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对就业心理压力的关键所在,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目标。积极心理学注重积极人格的培养,相信人们能够自我管理、自我引导。通过挖掘内在潜能,将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格优势发挥到极致,帮助他们获得发展和成长的动力,这对于提升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

(三)有利于培养坚韧的意志,提高就业挫折承受力

积极心理学重视培养积极的意志品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自身积极的潜能,克服困难。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积极心理能量,唤醒和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鼓励他们做自我心理的积极调适者,有效调节和支配自我行动,生成发展动力,努力提高应对就业的耐挫力,从而实现就业梦想。

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体系研究

(一)激发积极情绪,提高压力应对能力

积极的体验和情绪是积极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积极的情绪能推动人在特定情境下的思维和行动,激励人们突破一定的限制,产生更多的思想,并出现积极的行为或行为倾向。[3]

1.树立积极的就业意识

学校可以座谈会、就业指导课等形式,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客观分析自我,寻找与职业对接的基点;通过建立学生信息数据库,以QQ、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学生交流,鼓励学生敢于实践,积极参加宣讲会和面试等,积累求职经验,提高就业能力。通过自我分析,对就业选择、工作能力、职业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进行理性判断、及时调整。在就业准备阶段,认真准备简历,凸显个人优势。

2.创造积极的情绪体验

积极心理学认为人人都是自我心理的调适者,都有强大的自我发展能量。在就业指导中,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发现自身优势,创造表现及工作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强项方面有所表现,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提高自信心,收获满足感和幸福感。在就业活动中,对择业态度、自我认知、自我与职业关系有全面的认识,能对决策负责,即使身处窘境,也能自信应对。[4]

3.搭建多样的实践平台

通过搭建形式多样的实践平台,拓展培养就业竞争力范围,提高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能力,如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帮扶工作,到企业参观学习,参加生命体验等活动,让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感受生活的多样性以及个人努力后收获的满足与快乐。通过实践,让他们发自内心地肯定自我,激发顽强乐观的进取精神,提高就业压力应对能力。

(二)塑造积极人格品质,提升求职能力

积极的人格品质有助于人们通过更加积极的应对策略和更加有效的行为模式,更好地应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压力情景。培养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积极人格品质,有利克服不良的就业心态,提升求职能力。[5]

1.挖掘学生潜力,培养积极品质

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就业教育就是在就业教育的全过程注入积极的力量,发现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的个人特质,充分发挥潜能,激发积极的力量和品质,帮助更好地处理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工作环境中调节自己。另外,加强培养学生环境适应能力、抗挫折能力、自信心、诚实守信等积极心理品质,让学生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

2.树立榜样人物,激发就业主动性

为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榜样人物,建立互动的长效机制,通过榜样现身说法和朋辈的感召影响,让他们知道身边家庭情况相似的同学,通过自身努力可以取得丰硕的成绩,过上幸福的生活,在他们身上发现努力的魅力与成效,从内心深处认可、佩服榜样人物,进而产生积极向他们学习的态度与行为。3.重视个体发展,拓宽就业思路加强个性化就业指导,增加主观体验和成长,鼓励他们树立勇敢竞争的勇气,营造积极上进的氛围,加强挫折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帮助降低就业焦虑。帮助发现个人优势,调整就业心态,激发积极的自我体验和内在动力,让经济困难学生在就业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分析解问题,拓宽就业择业的思路和渠道,实现成功就业。[6]

(三)搭建积极的组织系统,增强适应能力

积极的组织系统包括社会大系统和小系统,针对大学生就业而言,社会大系统主要指政府和企业,小系统主要指学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压力应对要依靠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和家庭的一起参与。政府应积极调动社会、高校有效整合相关有利资源,更好地提升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学校和家庭要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能力锻炼提升、心理辅导咨询等方面进行有效合理分工和工作针对性追踪。企业要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给他们创造一些的机会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更要自立自强,转变就业观念,主动争取工作机会。文章主要就高校在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体系的作用进行如下思考。

1.重视职业生涯与就业指导教育,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高校针对性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等,能有效帮助学生全面客观地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把职业生涯规划与学业生涯规划有机地统一起来,合理规划大学学习、工作和生活。针对高年级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前景、就业流程,掌握有效的求职技巧。[7]同时,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为他们配备专业指导老师,集中进行赛前强化培训、赛中指导,并在赛后对学生进行个体反馈,帮助学生在参赛的过程中提高综合能力,更好地应对就业压力。

2.建立“制定目标、激发行动、增强技能”的职业指导模式

对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个体,针对性地构建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积极就业指导体系,完善班主任、辅导员、专业导师齐抓共管,通过与学生面对面沟通、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交流,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注求职情况,提高学生求职主动性。通过人际互动等,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制定职业目标,激励其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努力。

3.成立“就业促进委员会”,构建“校级———院系———班级”三级帮扶体系

通过吸收各年级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组建学生“三自组织”,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让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组织筹备、策划举办就业相关活动,如就业指导讲座、就业技能培训、简历设计大赛、模拟面试大赛、自主创业大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关注自身成长,把成长需求转化为学习的内在动力,并在实践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就业压力应对能力和就业综合素质。

4.开展针对性全程就业服务,“职业咨询”与“心理咨询”相结合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新生入学开始,就可以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教育,针对性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重点对象还要进行一对一帮扶。为扩大帮扶范围和帮扶成效,可以研究制定提高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的团体帮扶方案,定期开展团体辅导。[8]对于就业困难和经济困难的“双困”学生,仅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无法代替专业化的就业心理辅导,无法代替针对性的职业测评与咨询指导,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提高帮扶的实效性。

5.构建“学校———企业———家庭———学生”四位一体的互动培养模式,发挥联动促就业

学校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构建校企合作就业模式,依靠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岗位资源,为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搭建一个能参与顶岗实习与就业的平台。让经济困难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过程中,除得到经济补贴外,还有企业的带教老师指导,通过了解熟悉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从而发现自身优势和差距,切实达到“在学中做、做中学、处处皆学问”的学习效果。同时,学校需要引导教会学生诚信感恩,乐于同家人分享收获和挫折,在这种互动的培养模式中,协力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9]

6.加强就业跟踪调查,促进学生持续增强就业竞争力

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帮扶服务,尤其是那些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持续给他们提供最新的招聘信息和相关资讯,不断鼓励他们勇于多尝试,牢固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积极就业观念。对已顺利就业的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开展就业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他们的职业态度、工作适应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调查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同时,通过收集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对子女就业情况和职场表现的评价,掌握学生家庭对学校提升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竞争力相关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培养目标。总之,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心理、社会、思想和能力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就业相对困难情况。在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积极探索以学生为本的新的培养模式,拓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与途径,搭建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积极的就业压力应对体系,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从思想、态度、知识等方面做好就业压力应对的积极准备,对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等都有重大意义。当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应对体系构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需要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等通力协作,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困难学生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就业环境。

作者:张丽艳 单位:温州大学步青学区

参考文献:

[1]王佳利.积极心理学视角下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4(4).

[2]程族桁.积极心理学视域下贫困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调查和提升研究[J].高教学刊,2015(15).

[3]郭巧,等.高校“双困生”心理特点及素质提升途径———积极心理学视角[J].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6(2).

[4]王佳利.积极心理学理念下缓解大学生就业心理压力的策略[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1).

[5]陈亚.积极心理学对贫困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启示[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

[6]裴佩.积极心理学视野下贫困大学生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J].青年与社会(下),2014(8).

[7]邵垒.贫困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强成长:基于积极心理学视野及职业生涯规划技能共性为基础的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