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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残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团结努力,真抓实干,为确保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党建和政治文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残联组织建设、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社区残疾人工作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中残联和省、市残联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先进单位”、“**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市残联工作先进区”、“**市‘十五’残疾人工作优秀区”、“**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区”、“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等称号。
特别是今年以来,区残联紧紧围绕省、市确立的各项重点工作,深入进行调查,集中时间和精力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要求,区残联紧扣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工作,埋头苦干实干,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地推进了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全面完成了市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和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先进区的两项创建目标提前半年完成。建成全市首家实行全天候服务照料的**区爱心庇护安养院;建成并挂牌成立全市第一家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先后接受了省残联**理事长和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专家学者对区儿童孤独症训练中心的视察调研。我区被市残工委授予全市“十五”残疾人工作优秀区称号,残疾人创业带头人金名选、**被评为全市“十五”期间残疾人自强模范,**还被评为第五届**好市民。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感到,当前全区残疾人工作发展呈现出以下五个主要特点:一是各级残联组织立足实际,围绕全区大局,做好残联工作,在管理和服务中切实履职尽责,为残疾人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以执政为民,解决实际问题为工作切入点,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利益。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基固本,完善细化制度。区残联每年对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梳理,细化目标,实行二级分解,明晰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基层残联工作的调研和指导,督查基层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四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作风和效能建设,在全体干部中着力养成“爱学习、讲大局、倡民主、求自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较好地促进了全年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通过康复训练、就业培训等多元化措施,在残疾人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等方面下工夫,出实招,着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
党的十七大首次出现“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是对中国残联在推动“人道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年来的全面认可。报告中还提到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剖析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正处在巩固和提速阶段,还有很多问题和矛盾需要解决,很多方面还须要不断努力。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示范区的成果,全面加速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残疾人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残联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就是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残疾人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残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组织、带领、帮助残疾人实现其根本利益。要把残疾人利益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就必须在残疾人工作的各个领域中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残疾人工作。
二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残疾人事业。我们认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新残疾人观”的核心。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新残疾人观”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这里的人民群众当然包括残疾人在内。“全面发展”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全面发展就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文明、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发展理所当然应该包括作为社会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协调发展”是残疾人事业的内在需要。“五个统筹发展”的实质,就是实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平衡与和谐,努力改变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状况。残疾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自身的身体缺陷,与健全人在教育、就业等很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协调发展必将带动残疾人这一群体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残疾人状况的改善提供保障。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一个重要要求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恶劣的环境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增加残疾发生的机率和加重残疾程度。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对预防残疾、减少残疾的发生十分有利。
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不仅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而且强调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体现了我们党对包括残疾人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就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三是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残疾人满意不满意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好坏的检验标准,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纳入大局、通盘考虑、重点扶持。无论从纵向看还是横向比,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平均差距也是很大的。同时要纠正一说到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就认为是残联的事,就好比不能说半边天妇女和妇女工作就是妇联的事一样。残联的职责就是代表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至于具体怎么平等、怎么参与、怎么共享是要各职能部门去实施,比如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理所当然该教育部门;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理所当然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当然是体育部门等。
3、建设一支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联组织单列时间较晚,加之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个性化,建设一支真正能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最近几年我们花了大力气解决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现在区、街、社区三级残联的组织建设和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都比较完善且强而有力。特别街道、社区残疾人的选聘,既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问题,又很好地解决了基层残联的组织队伍建设。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十分成功。
4、建立扶残助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残疾人的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就业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等。
在生活保障方面,要实现“应保尽保”和临时救助结合,这是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在就业保障方面,除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增加残疾人集中就业岗位外,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引导和促进残疾人自谋职业,通过税收减免、资金扶持、小额信贷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残疾人从事与自身身体相适应的灵活的工作,尤其要促进残疾人在社区从事第三产业。在教育保障方面,必须充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要采取随班就读和进入特教学校(中心)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智障少年的就学。要创造条件办好培智中心,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在医疗康复保障方面,通过开展了“助明、助行、助听”三助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等康复项目,逐步实现康复工作系统化、专业化、全覆盖,全面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四是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大作的《政治报告》和新,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新晨
二是按照“为民、务实、开拓、清廉”的要求,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解决好全区两万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按照省、市残联提出的工作新要求,扎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创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都有责任对残疾人给予帮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使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权利,是全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根本所在。牢固树立责任观念,是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必然要求。残疾人工作是一种社会性工作,做好残疾人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残疾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心系事业,恪守责任,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千方百计勤奋努力地做好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被江苏省授予“九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市的太仓市,在工作中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相关责任与工作目标,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了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竭尽全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办实事,比如,近年来全市将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在社会就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为残疾人解决就业这一最重要的社会保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办法,积极安置,目前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6%,减轻了社会压力。
牢固树立政府委托意识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都是通过具体的部门和项目来实现,基层的具体单位承担着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的各项业务分别纳入当地相关事业领域,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残疾人工作。太仓市残联很好地履行了动员协调社会力量的工作职能,在保障与调整两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飞速发展,残疾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要求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日益强烈,有关部门将2000年、2001年两年作为无障碍年,全面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建局在主要街区建设了盲道,电信局建造了无障碍电话亭,邮电局设立了无障碍爱心书报亭,城管局新增了无障碍公厕,各大医院、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都相继建起了无障碍设施,确保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牢固树立工作绩效意识
现在社会上流传着经济工作是一线,党务工作是二线,其它工作是三线的错误观点。确实,经济工作最能体现工作政绩,绩效效应也最耀眼。然而,残疾人工作也是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方面,也体现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利益上。做残疾人工作同样也有工作绩效的要求,也需要同志所要求的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必须克服“三线工作”观念,守土有责,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注重工作绩效,杜绝“花哨政绩”,扎扎实实做好残疾人工作。太仓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把市府的政策同本职工作的具体实际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方法,在工作中,一项调查显示,残疾人自身素质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缺乏竞争意识和能力是导致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残疾人中的“两低现象”(即“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严重困扰着劳服所工作,因此劳服所克服重重困难,下决心从培训抓起,通过各镇残联的共同努力,每年举办20多期各种就业技能的培训,从电脑、缝纫等入手,大大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竞争能力,劳动服务所的工作绩效也在其中得到了充分显示,工作实效得到了社会肯定。
牢固树立无私奉献意识
说老实话,做残疾人工作不能完全等同经济工作作量化考核,更多的是推行社会化工作原则,协调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说得再白一点就是“良心工程”,是自己揽活干。残疾人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关爱”,基层残疾人工作更是最直接体现对残疾人的关心。然而,目前社会性困难很多,要做好一件事,没有奉献精神不行。比如康复服务,康复是残疾人生活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残疾人康复治疗谈何容易,一要资金,二要人员,三要时间,缺了那一样都难。太仓市从宏扬社会主义道德入手,树立奉献意识,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是完善和健全残疾人的服务体系,全市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在市各医院设立了5个白内障复明康复点,3个儿麻矫治中心,1个精神病康复中心,全市各镇也以医院和中心卫生院为基地建立残疾人康复指导部,100%的行政村设立社区康复服务联络点,去年残疾人没化一分钱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2例,低视力矫治25例,肢体康复训练1187人,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65件;二是加大了社区康复站室的建设力度,积极打造康复品牌,依托社区资源,既方便康复需求者的康复,有效加强功能训练,又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构建残疾人康复社区化的工作新机制,使枯燥的残疾人工作变得富有色彩,有声有色。
走进崇礼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感觉就是整洁舒适,设施齐全。教育就业,盲人按摩、法律援助、聋儿语训、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项目一应俱全。县残联理事长武建国颇为自豪地说,不论是设施建设还是人员配备,在全省贫困县中都是比较强的,这一切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他一语中的:“说是‘倾全县之力来攻残疾人工作之坚’一点也不为过”。窥一斑而见全貌,从功能完善、效能良好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我们似乎也感到了崇礼县重视强化残疾人工作的程度。
崇礼县居河北省西北部坝上坝下过渡地带,境内东中西三条大沟纵贯全县,属典型的山区县。贫困人口多,而残疾人因其先天弱势的影响,贫困程度较为严重。全县共有残疾人6150人,残疾人家庭5535户,残疾人贫困面达85%以上。鉴于此,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要想实现富民强县,必须扎实做好残疾人工作,因而把残疾人工作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并把残疾人工作的好坏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高低的高度来认识,采取措施,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党政联系会、县长办公会进行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救助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扶贫助残政策文件。成立了17人为成员单位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理事会,并设立了5个专门协会,建立健全了残联办公室、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有残联主席和专兼职理事长,同时建立了联络站、活动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村委会设立了协调小组,残疾人协会,配备了联络员和残疾人兼职委员,村民活动中心增设了服务活动的内容,为乡村两级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2005年,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协调下,县残联购买了15间楼舍,建成设施齐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解决了残疾人康复训练、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技能培训、文化信息交流等诸多问题。这在全省贫困县内居于领先水平。
武建国回想自己八年前来残联时颇为感慨。1999年县委决定让富有基层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武建国同志担任残联理事长。当时,武建国虽然是民政局副局长,而他主管着全局大半工作,事事处处以一个主要领导的角色出现在工作中(因局长是政协副主席兼任)。面对这一工作变动,亲朋好友包括家人都持反对意见,认为乡长、书记都当了,现在却干上了与残疾人打交道的工作。而武建国同志面对种种持反对意见的人,语重心长地说:“凭我多年在基层作民政局工作的经历,深知残疾人的艰难和困苦,既然组织上相信咱,残疾人需要咱,咱就得干。”于是,他谢绝了许多人的好言相劝,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这一使命。然而,当他看到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残联实际状况时,又着实有点灰心。可当他在与残疾人的接触中了解到了残疾人对残联的那份期望时,内心大为振动,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重任。于是,他下定决心,要为这些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的残疾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于是他拿出基层工作的态势,走出机关,迈开双腿,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残疾人想什么,干什么,盼什么,以求得尽快进入角色,取得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调查研究,他得知,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和逐步深化,城乡经济发展的步伐逐渐拉大,健全人和残疾人贫富程度逐渐拉开,原来贫困的残疾人将面临着更多的困难,解决他们目前存在的吃饭难、治病难、住房难等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是需要解决的后续问题。他又多次深入到各乡镇、村,会同乡镇领导和村干部一道分析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法,同时深入到部分残疾人家庭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就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城镇低保、五保供养、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等问题,亲自调研,亲手撰稿,先后向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递交调研报告10多份,这些意见建议被采纳。
根据全国首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2003年度提前启动了调查摸排工作,及时上报相关申报资料。2004年度被中残联批准立项后,随即成立了县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2004年底开始全面实施,第一批全国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到2005年7月初全面竣工。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中,武建国长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提出三种解决途径:一是残疾人本人身体状况较好,年轻且有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的安排新建房屋;二是鉴于农村举家外出劳务经商多处的家庭比较多,闲置房屋无人居住,准备出售,可经过协商购买他人房屋用于残疾人家庭居住;三是残疾人本身年老体弱多病,接近或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可采取修缮和租赁的办法解决住房问题。这些来自于调查研究之上的合理化建议,受到市县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赞同和表扬,也为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全县共投入资金145.85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70万元,县残联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补贴资金6.8万多元,乡镇村投工投料折合人民币15.84万元,共涉及10个乡镇,72个行政村,115个残疾家庭,262口人。其中,无房户36户,危房户79户,安排新建房屋27户,64间,购买修缮88户,197间,超额完成了15户任务。
本次调查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四条、第十一条规定,重点登记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因各种原因未入学的各类6-15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同时,实名统计6-15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情况。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直接确认登记;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首先动员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残疾人证,之后予以登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不自愿办理残疾人证的,特别是轻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在登记时注明相关情况,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对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直接填写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对0-6岁学前残疾儿童,直接填写学龄前残疾儿童情况统计表。
各级残联组织主要负责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及学龄前残疾儿童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村(居)残疾人工作者对辖区内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和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调查、核准,填写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统计表和学龄前残疾儿童调查统计表。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统计6-15周岁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分别对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表。调查情况统一由残联组织负责逐级汇总。
二、全市0—15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
1、总体情况:
2、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情况:
这是第一次对全市残疾儿童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基本摸清了全市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情况,为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抓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大部分残疾人及亲属对此次调查非常支持,感觉到党和政府并没有放弃无法到校上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对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益表示非常高兴,对政府进一步加大扶残助学政策力度,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充满了期待。但是由于社会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及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认识不到位,还存有家长不配合、不愿意承认孩子残疾的问题,存在视残疾孩子为累赘、认为教育残疾孩子无用的问题,存在着漏登、统计不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严明责任、摸实核准。
三、主要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把残疾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为民要办的实事工程,强力推动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发展,残疾人政策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扶贫、生活救助和维权等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先后被授予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市、省优秀残疾人之家和市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命名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
(二)以聋儿启聪为代表的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扎实有效。市残联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工作,大力实施“省万名聋儿启聪工程”等康复救助项目。去年以来,为96名聋儿免费验配了价值5000元的助听器,为上级康复机构输送救助脑瘫、孤独症儿童36名,为9名肢体残疾儿童免费进行了矫治手术。同时,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康复机构建设,着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去年以来,争取上级资金80多万元,配套建设了市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孙伯镇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和安庄镇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了30处规范化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和4处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基地。分别与市中医院、市隆源煤矿医院合作,探索建设的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也有了进展。
总体上看,我市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工作基础较好、效果明显,多数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较好的教育。但是据统计还有160名残疾儿童少年没有接受义务教育,还有68名学龄前残疾儿童没有得到康复教育,与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0—6岁残疾儿童得到康复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分析影响我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因重度残疾无法到校上学。二是现有特殊教育资源不能够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市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办学规模、教学设施、师资条件无法满足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需要;市内还没有专业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外出康复费用较大,大多家庭负担不起,部分残疾儿童错过了最佳康复期。三是部分学校不愿意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致使部分残疾儿童少年辍学失学。四是家庭意识等方面的一些特殊原因,部分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连家长都不认识,无法接受任何教育。
四、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的氛围。残疾儿童少年能否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其未来综合素质、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贡献能力,也决定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残疾儿童教育的重要性、意义、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儿童、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的氛围。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发展残疾儿童教育中的职责,成立残疾儿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财政、编制、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整合资源,规划建设以培智教育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心。探索各相关部门整合的特殊教育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开展医、教等多学科结合的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与服务的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的建设,在设施设备配置、专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设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康复需求的保障体系。借全市优化教育资源调整的时机,通过置换地的方式把特殊教育学校迁址,以扩大办学规模解决校舍用房紧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规模,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要。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实名制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01
一、概述
我国残疾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2006年第二次残疾人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共有8296万,占全国人口的6.34%[1]。残疾人就业率为41.6%,仅为健全人的一半[2]。残疾人在择业和就业的过程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和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在就业率、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经济收入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残疾人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要想充分促进残疾人就业,必须要科学地把握和认识我国残疾人的就业培训现状,分析残疾人就业情况和走势,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使残疾人真正融入社会生活。
残疾人实名制调查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有助于全面动态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实名制调查开展之前,一直没有合适的监测方法足以反映全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整体状况。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就业渠道也更加多元,除了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外,公益性岗位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辅就业等非正规就业形式正日益成为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残疾人个体差异较大,就业需求也各有不同,只有掌握了每一位残疾人差异化的就业需求,才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最后,通过实名制统计管理,能让政府部门和群众了解残疾人最真实的就业和培训情况,为科学决策和考核残疾人就业工作成效提供重要依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系统概况
中国残联于2011年开发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对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进行实名制动态监测和管理。本系统调查统计的对象为: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至59岁,女性16岁至54岁)的各类残疾人。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等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定期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残疾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失业信息等。中国残联对实名制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改造,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功能。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究,中国残联基本掌握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对我国残疾人就业形势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以调查结果为依据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队伍不稳定
残疾人实名制调查涉及就业类型、从事行业、劳动合同、培训项目、培训主体、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多项专业词汇,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经验,才能准确详细的完成残疾人实名制调查。目前有些从事实名制调查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熟悉,对残疾人的专业词汇界定不清,含义不明,导致在录入数据时出现偏差。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地方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没有做好工作交接和培训,导致交接后的工作人员对系统指标内涵和操作规范理解存在误差,降低了调查的真实性。
2.数据录入不及时,未实现动态化管理
残疾人的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是实时变化的,为了使数据真实可靠,必须定期进行调查并及时更新系统,系统中无效的数据信息也要及时修改完善。实名制调查工作能否在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数据的真实性,然而经过数据随机抽查发现,系统中录入的数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还不够高,存在调查缺项、录入系统不准确、未实现动态管理等问题。某些工作人员没有定期对数据进行录入和更新,某些地方未充分开展调查摸底就录入系统,数据失实,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端正工作态度,对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少认识。
3.系统应用不充分
实名制统计管理是一项覆盖范围广、对象分散、时间紧迫的工作,需要各级残疾人工作者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目前,实名制调查工作已开展多年,系统数据日益丰富,经过多次升级改造,系统的统计功能也趋于完善,系统数据已经基本具备了应用的条件。而该项工作重点还停留在确保数据录入率和数据质量的阶段,对实名制系统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不多,缺乏用实名制工作有效指导开展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的意识。
(二)建议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开展好实名制工作的基础,要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就必须重视残疾人实名制统计工作,建设一支稳定的、有专业水准的工作队伍。残疾人实名制调查工作涉及入户调查、系统录入、数据分析多个环节,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善于与残疾人进行沟通交流,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应通过上门指导、分片培训、集中培训、现场操作演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提高数据质量,实现动态管理
摸清搞实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是实名制统计管理的重要任务。基层工作人员要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充分的调查摸底,坚决纠正各种人为编造实名制数据的行为。在残疾人就业状况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数据,加强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指标完整,录入有效。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利用系统中的随机抽查考核功能,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加强宣传,让实名制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对残疾人开展实名制调查的意义,转变消极的工作态度。
3.加强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成果应用
随着数据的日益丰富和完善,实名制系统数据已经具有了分析和应用的价值。这些数据来之不易,政府部门应加强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成果应用,对系统各项数据指标进行科学分析,分析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培训需求,适合的岗位以及就业走向,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确保实名制就业、实名制培训、实名制职业指导,把实名制工作贯穿到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每个环节。充分利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实名制系统数据为参考,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加快实现残疾人小康进程。
参考文献: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会立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本着高效、优质原则,扎实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及省、市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会根椐本县实际情况,就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强化、细化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的保障和服务措施。二是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残联组织、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进一步完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机制。三是以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等项目为重点,继续加大残疾人服务力度,着力满足一些残疾人比较迫切的需求。三是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残联机关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四是以健全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为依托,广泛开展各项残疾人需求调查摸底,掌握残疾人第一手资料,为残疾人提供长效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
1、资金筹措情况:我会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的主要来源渠道是:上级拨入的残疾人康复、扶贫等专项资金。
2、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保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我会对所有保障资金的使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一是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做好残联社保资金的申报、核算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资金收支状况。二是按照项目进展进度情况足额、足量及时下拨,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台帐,没有出现挪用、挤占等违规现象。2011年度,我会对上级下拨的残疾人康复、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专项资金全部采用惠民一卡通方式直接拨付到残疾人手中,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弱势群体的关爱。
(三)强化监督管理。
近几来,我会严格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采取上门调查、电话回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至今为止,全县没有出现一例挤占、挪用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收支结余情况。
2011年度本会经办残疾人社会福利经费收入22.01万元,支出22.01万元,各项资金均按政策标准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二、取得成效
县残疾人工作在上级社会保障项目扶助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残联组织,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的原则,残疾人长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扶残助残良好风气基本形成,社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残疾人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社会扶残助残氛围良好,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普遍得到了实惠。
2010年县荣获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2011年县先后荣获全国“两刊”(《三月风》和《中国残疾人》)宣传工作先进县、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宣文工作先进单位;县残联08、09、10、11连续四年荣获市先进单位;县残联理事长荣获全国“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个人、鄱阳湖天然牧业综合养殖场场长尹艳林荣获省“十一五”自强创业先进个人、县中医院医生陈乐丰荣获省“十一五”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华林镇15岁听力语言残疾少女黄莎莎在全国第八次残疾人运动会游泳项目中喜收三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残疾人精准脱贫基本情况
自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以来,全县共识别残疾贫困人**人,占到**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口的**%。近年来,为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步伐,县**通过实施教育就业扶持、康复服务、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促进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的步伐,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实现精准脱贫。
二、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机制,统筹推进残疾人扶贫体系建设。将脱贫攻坚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印发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全面查摆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建立《残疾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将脱贫攻坚政策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全体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脱贫攻坚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印制下发脱贫攻坚政策、办法指导手册,让广大干部扎实掌握脱贫攻坚政策,明确工作任务。按照“精准再精准、聚焦再聚焦”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到位亲自抓,带头深入村户全面了解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认真商议脱贫路径和方式,仔细算清收入账,有针对性地完善帮扶措施,用说事写实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精准脱贫计划,做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底数清、任务清、职责清、问题清、对策清、措施清。
(二)重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脱贫能力。年初制定下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对全县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状况,就业和培训需求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摸底调查统计,残疾人培训由“先定班后定人”转变为“先定人后开班”的培训模式,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优势,精心组织残疾人创业典型以身说法,带动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培训。依托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等残疾人培训就业基地,对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近年来,累计推荐**人(次)到省、市、县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助盲脱贫行动,培训视力残疾人**人(次),培树盲人按摩示范机构3家,争取并配套落实为民办实事扶助资金**万元。
(三)促就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围绕“抓就业、保稳定、促脱贫”,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策,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有效脱贫。开展量身帮扶,推动“金字塔塔底”贫困残疾人辅助就业、实现脱贫。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建档,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就业心理疏导,摈弃自身就业能力低下的观念,改变残疾人靠低保或两项补贴救助等政策生存的等靠要思想,促使残疾人思想上脱贫。积极推动,促进“金字塔塔身”有能力残疾人灵活就业、积极创业。在坚持合理统筹、稳中求进的基础上,依托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及**等残疾人培训就业基地,对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在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期间,设立宣传咨询台**台(次),悬挂横幅**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多份,开展义诊服务**多人(次),政策咨询**多人(次),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日益浓厚。
(四)强服务,兜底保障残疾人民生。制定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托养服务、助盲就业脱贫等方面助残惠残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兜底保障的特惠政策体系。充分利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以及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残疾人入户进行精准识别,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上报扶贫办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返贫的残疾户反馈各镇残联按识别程序申请重新纳入,对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攻坚计划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目前,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户已全部通过县级退出验收。持续抓好各类资金项目落实落地。在助残日期间为全县贫困残疾人发放服装**万件、普通轮椅**辆, 日化用品1***箱,适配假肢90例;为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万元,组织实施了“健康饮水进万家”公益慈善捐赠活动、“集善应急安全包”捐赠仪式、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项目、站立计划-中华骨病康复万里行救助项目等实事项目,使全县90%以上的残疾人家庭直接受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慎终如始保持攻坚态势。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老人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兜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底线。制定出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贫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政策,探索实施农村邻里照护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广覆盖,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广受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二)深入开展精准康复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落地见效,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启动运行新建残疾人康复中心,科学设置功能科室、精心策划内部装饰、及早购置设备器械,建成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分类科学、康复高效的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并将其打造成我县残疾人工作的新“名片”。
关键词: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
一、基本情况
昌宁县现有各类残疾人2.2万人,占总人口的6.4%,办理残疾人证的有11167人,办证率达50.7%,其中,男性6777人,女性4390人;重度残疾有4875人,其中,男性2794人,女性2081人;按类别分,视力残疾1008人,听力残疾725人,言语残疾591人,智力残疾374人,肢体残疾7545人,精神残疾364人,多重残疾560人。
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的关心支持下,昌宁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配齐了13乡镇残联专干和124个村(社区)联络员,并落实了特殊津贴和相关补助政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不断增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加强,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全县重度残疾人基本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缓解了残疾孩子的读书难问题,减轻了部分残疾人家庭负担。通过省、市、县残联对各类别残疾人的各种培训,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不断增多,部分残疾人能自食其力,敢于融入社会,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又实现自我价值。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活质量难改善。昌宁县残疾人多数在贫困山区居住,因劳动能力丧失,生产自助能力较差,人均年收入仅几百元,维持生活主要靠低保和社会救济,生活水平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微薄的经济收入除维持基本生活外,还要承担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自我脱贫难度大。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极为贫困,住房年久失修却无力翻盖,居住条件极为恶劣,有的甚至缺少最基本的生活用具。
(二)就业愿望难实现。残疾人心理素质较脆弱,自卑心理严重,不愿接触社会,外出务工机率低,大部分残疾人靠耕田种地维持生计,缺乏固定经济收入。由于贷款难,缺乏资金,从事个体经营的数量不多。受身体残缺影响,残疾人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加之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各种理由拒绝招用残疾人,就业率低。
(三)康复需求难满足。残疾人收入微薄,没有治疗疾病的经济条件,康复需求得不到满足。多数乡镇缺乏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必要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尽管这几年我县开展了“光明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一系列残疾人康复项目,但受名额限制,只能满足部分残疾人的需求,大多数残疾人仍然没有机会得到康复救助。
(四)教育培训难落实。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身体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多重原因,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偏低。我县残疾人少年儿童的入学率仅为85%,盲、聋、哑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状况更为堪忧;特殊教育教师紧缺,远远不能满足“三残”儿童教育需求。多数残疾人未完成义务教育,也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更谈不上接受高等教育,虽然有关机构组织教育培训,但因残疾人人数较多而无法全面普及。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发展不能忘记残疾人,和谐离不开残疾人”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残联协同,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兼顾特性、同步实施,全力推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养老、医保、工伤、生育、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一是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县残联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每年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三是政府要研究出台残疾人创业的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扩大他们的就业门路。四是各部门要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残疾人家庭,落实好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等增收项目。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付力度,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脱贫致富。
(三)筹措资金,多方救助。广泛通过各种慈善机构及其他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组织共同参与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和求助,要充分发挥“助残日”活动等载体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募集社会资金帮助重度贫困残疾人改造危房,扶持产业发展;设立救助资金,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特困残疾儿童就读进行救助。以残疾人各种特殊节日和传统节庆活动为平台,开展文艺活动和运动会,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宣传残疾人的先进事迹,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和勇气。
关键词:协同;残疾人;就业服务;就业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6)05-0054-06
残疾人是特殊的弱势群体,许多残疾人由于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难以融入社会。关心、爱护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的参与能力是社会主义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残疾人社会服务的提出,顺应了时代潮流的发展,可以说,残疾人社会服务是完善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体现。在诸多残疾人社会服务项目中,残疾人就业服务不仅能有效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而且对提升残疾人的自理能力、变“消极利”为“积极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述评
国外学者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研究大致为三个方面:一是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及就业服务特征研究。如韩国学者对首尔、仁川、光州等地不同类型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的实地研究,对残疾人个人特征与就业条件的具体分析(Guan Sun jin,2008)。二是残疾人就业服务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包括对残疾人就业数量、服务类型等的详细统计分析,对残疾人劳动力服务市场阻碍性因素的探究(Wilton R,2006)。三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促进政策与残疾人相关法案研究。如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支持相关政策研究(Misawa C,2016);以及通过对相关法案如《美国残疾人法案》的具体研究,促进政府与社会对残疾人由提供现金为主向创造与健全人享有同等机会为主的转变;鼓励雇主为残疾员工提供便利的工作(Julie L,2010)。
国内学者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研究包括四个维度:一是以“问题意识”为导引,分析残疾人就业数量少、劳动关系不稳定、参保率低等问题(黄淑敏,2007)。二是影响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因素分析,涉及对残疾人自身的身体状况、知识水平等内因(赖德胜等,2011),以及对社会偏见、政府政策、企业岗位等外因的研究(许琳,2010)。三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政策的比较研究,通过对发达国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支持政策的深入分析,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成功经验(吕学静,2012)例。四是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对策研究,涉及政府公共服务政策优化(郑功成,2008),福利企业及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汤潇,2013),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形成的期待(李迎生等,2008),以及对集中就业、分散就业、自谋职业等不同就业模式进行研究(程凯,2010)。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涉及面较广,也较为深入。但现有的研究大多以“个体视角”及“消极福利”而非以“整体视角”及“积极福利”来看待残疾人就业服务,影响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有效推行。本研究正是针对上述问题,从“协同”的视角出发,创新残疾人的就业服务模式。
协同是指“协同合作”之意,是通过协同而使得主体间相互作用、渗透、合作,进而形成诸多子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系统功能的强化,即“整体效益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综合的效益”。协同理念最初适用于企业效能的提升,认为“多元化的战略可以创造诸多协同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企业的效能被无形的放大”。20世纪末有关协同的研究多集中于交易活动的细节及由此对交易成本降低的探讨。目前,协同的研究主要涉及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受研究领域及视角的影响,不同学科对协同研究的出发点不尽相同。社会学关注于社会资本与协同之间的关系,认为随着社会资本积累扩大的影响,专业领域的边界会变得愈加模糊,这为协同合作的产生及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当代社会大到社会治理,小到治理主体间的合作,都受协同思维的影响,多元合作的治理局面也日益形成;管理学对协同理论的认识会专注于组织结构的变化,随着组织变革的发展,传统的组织(如科层制)形式会随着横向主体的联系而愈加趋向扁平化甚至网络化的方向发展,这种趋势与协同的发展是双向的,也是相互作用的;经济学对协同的研究则从成本角度来考虑,认为协作能较大程度的减少交易成本,同时会增加企业的绩效。由此可看出,协同的方式无论对个人、组织还是社会,都有诸多益处。总体上看,协同理论在社会服务领域表现出的特点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一)网络化
毋庸置疑,协同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也需要资源的优化组合。在此条件下,通过主体间的协同,形成最佳的服务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有形资源、无形资源,等等)供给方式。网络化并不意味着权力的分散,恰恰相反,网络化需要一个相对权威的主体在资源调动、分配、整合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形成固化的网络管理格局。以社会治理为例,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背景下,社会资源被逐步调动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处于管理的劣势,政府在资源的引入、使用等方面应发挥主要作用,要适当放权,并与其他主体一起共同完成社会服务的任务。
(二)顾客导向
协同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顾客的多元化需求。目前,信息的扁平化、多元化使得人们获取知识的能力大幅度提高,人们的需求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对不同服务主体间所掌握顾客需求的信息进行分类,并以协同理念为基础,形成信息融合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三)效能优化
除满足顾客需求外,协同还能减少(产品或者服务)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优化管理效能。此外,通过协同的方式,能形成针对性较强、灵活性较高、项目化运作的管理模式。
由此观之,协同理论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融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升。如若将协同视角引入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中,还要考虑残疾人就业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在该视角下,残疾人就业服务应遵循的原则,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当前残疾人就业服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多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在残疾人群体间开展诸如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教育、能力评估等方面的服务项目。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到2015年,城镇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每年安置1000名残疾人就业,全市建成残疾人扶贫基地80家,直接帮助3000名残疾人脱贫”。但从整体来看,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政策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服务主体较为单一
2007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这表明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这一规定考虑到了残疾人就业促进的复杂性,短期内对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可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仍然存在服务主体单一、信息不对称、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而影响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质量,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残联部门的主体地位较为突出。仅以2015年为例,我国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6.3万人,其中政策性就业(包括集中就业或按比例就业,以上方式直接或间接由残联部门组织安排)的人数合计为13.4万人(占比为51%),而公益性岗位和辅就业岗位的就业人数仅为1.3万人和1.2万人,以上数据足以说明残联部门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较小。目前,许多助残社会组织提供的就业服务多集中于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单位信息沟通等内容,如笔者在江苏省南京市调研时发现,某一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服务只集中于就业信息的统计工作,没有涉及到残疾人就业的培训等内容。此外,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限制了助残社会组织的发展规模。
(二)服务方式不够灵活
残疾人就业服务不同于其他服务形式,它涉及就业类型、就业单位、残疾人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但目前残疾人就业服务多集中于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庇护性就业等几种方式(部分地区还涉及到务农就业),而新兴的就业方式发展动力不足,难以形成长期、稳固的服务模式,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政策性就业服务效果不够理想。我国规定企业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安排或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残疾人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激发了残疾人工作的潜力,减少了残疾人的就业压力。然而,按比例就业在我国推行时间较短,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如笔者在江苏地区调查时发现,大部分企业宁愿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也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新兴就业方式发展空间不足。新兴的就业方式(如灵活创业、自主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居家就业等)是未来残疾人就业的发展方向,但受宣传力度不够、推动力不足、认知程度较低等因素的影响,新兴的就业方式并未得到残疾人的完全认可。
(三)服务效果不够理想
残疾人就业服务效果的好坏受就业岗位的社会评价、就业环境、工作期限、工作满意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从现实来看,一方面,由于受自身条件的影响,部分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在就业能力方面处于弱势。另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或企业普遍缺乏履行对残疾人就业义务的自觉性”,较少设置残疾人工作岗位,即使是福利企业,也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况且部分福利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对引进残疾人就业持排斥态度。此外,残疾人就业岗前培训类型如计算机类、手工类、农业实用型技术、保健按摩、就业前培训等已经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而新开发的培训类型并未形成固定化的培训方式,这也会影响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效果。由于以上因素的共同影响,现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虽然如集中就业、庇护性就业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率,但这类就业大多是短期就业,对残疾人工作能力提升的帮扶效果不够明显。
以上问题的解决并非朝夕之事,需要转换服务视角,在管理、资金、人力等有效配合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三、协同视角下残疾人就业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在协同视角下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进程,还需要考虑诸多问题,如协同成本的测算,虽然通过协同的方式能减少实施成本,但资源在交换、融合、发展方面也会产生成本,需要对以上成本进行分析甚至测算,减少不必要的成本,使得协同的效能进一步优化;再比如权力的转移问题,协同的前提条件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但这是否会造成权威主体权力的转移,进而影响协同的进程和效果也值得深入研究。对此,我们认为,协同视角下残疾人就业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明确原则
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的、长期的就业,这需要政府、残联部门、社会组织、企业、残疾人家庭等共同努力。在协同视角下,社会服务较容易出现主体地位不明确或权力转移等问题,因此,残疾人就业服务主体要有较强的针对性,不能因利益冲突而发生偏离目标的现象,需要做到:1.要有明确的分工机制。政府要针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提供相应的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支持;残联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融合社会、市场等部门参与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社会组织要联系相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残疾人家庭要配合残联、社会组织等部门,从提高残疾人能力的角度,放开约束,让残疾人走入社会。2.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功能的转换。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载体集中于各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该中心在残疾人就业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仍认为自己处于管理者的地位,缺乏服务意识,官僚化较为严重。这要求部分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转变职能,根据当前形势的变化和残疾人及其家庭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3.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许多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多集中于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较少考虑到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这一问题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如许多助残服务的购买主要集中于民政部门,残联部门的购买服务功能相对弱化;再比如残疾人群体性特征明显,部分群体较难融入社会,阻碍了服务的开展,等等。社会组织是以弱势群体的帮扶为宗旨的,不能脱离于残疾人群体,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残疾人服务(尤其是就业服务)购买的力度,为社会组织服务的开展夯实基础。
(二)多主体融合原则
所谓多主体融合是指残疾人服务的主体能否通力合作形成多样化的组合方式,服务主体融合是协作的前提。目前,残疾人服务主体的融合需要残联部门发挥主导作用,联合其他服务主体,需要考虑到:1.管理成本。主体融合后不得不考虑成本问题,这是因为原有单一化的管理方式虽然会产生一定的弊端,但亦有信息传递透明、职责分工明确等优势,无形之中减少了行政成本。如若引入其他主体共同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则会造成管理成本的上升。减少管理成本的主要方式还在于权责明晰,残联方面要明确政策制定、实施、监督等功能,社会组织在服务方面要具有主动性,而其他部门也要从残疾人就业促进的角度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管理成本,并形成完善的服务模式。2.分权或均权。分权并不意味着均权,虽然在协同视角下,残疾人就业服务倡导分权机制,但也要考虑到不同主体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方面功能发挥的异同。如若实施均权的方式,不仅会造成多头管理,而且也难以形成较强的服务结构,很难提升残疾人的就业水平。3.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主体融合的基石,也是服务开展的前提。保障措施涉及多方面,如资金的保障,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方面安排多少资金对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有重要影响;再如专业人员的保障,残疾人就业需要众多专业人员的参与,以残疾人就业培训为例,不仅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做出规定,而且还要对培训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做进一步规定。
(三)灵活性原则
目前,社会服务多以项目化的方式来运作,一个项目的完成意味着服务的终止。这种方式对服务需求单一的群体来说效果较好,但是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来说,由于致残原因、残疾类别的不同使得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在服务需求方面表现出多样性,这就需要残疾人就业服务不能完全以项目化的方式来运作,应采取灵活服务的方式,需要考虑到:1.购买服务的监督问题。灵活性原则要求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购买涉及多个主体、多个项目,这为购买服务的监督提出了挑战。因此,需要在第三方评估组织介入的基础上,采取客观的方式对购买服务进行监督。2.标准化的问题。灵活性原则在丰富残疾人服务项目的同时,也影响了服务的精准化。因此,要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标准,这一标准不仅要针对项目(如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残疾人就业心理咨询项目)进行设置,而且要针对服务条件,如服务组织的硬件设施、人数安排、场所等。3.服务时间的安排问题。要针对就业服务的期限设置不同的服务项目,如工作安排项目可设置较短时间,技能提升项目可设置较长时间。
四、协同视角下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创新的对策
协同视角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开展提供了理念支持,可创新诸多服务模式,以此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水平。残联、社会组织、残疾人家庭、就业单位等残疾人相关服务主体,可通过资源互补、介入等方式达到融合的效果,进而形成创新的服务模式。
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发挥残联的核心地位,因此,残联需要做到:其一,完善残疾人信息对接机制。需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对接;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接;残疾人就业招聘工作对接;残疾人相关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残疾人就业、培训、创业等优惠政策对接等方面的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夯实政策基础,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其二,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残联要联合其他部门,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就业紧密相关的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等立法工作。其三,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设统一的维权热线,建立残联系统网上工作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此为基础,各主体可根据残疾人对就业的需求形成不同的组合模式:
(一)社会组织与残联部门的整合
对残疾人就业来说,残联的服务涉及职业信息、职业培训、职业安排等方面内容,囊括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大部分内容,这使得社会组织介入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空间较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服务水平,需要社会组织介入相关服务的“额外领域”。如在就业培训方面,残联提供的就业培训多集中于基础能力的提升(如计算机、会计、盲人按摩等),较少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置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发挥社会组织灵活性的优势,通过购买残联组织服务的方式,根据企业的需求,集中安排上岗培训,增加残疾人工作安置的可能性。社会组织需要做好企业、残联、残疾人之间沟通工作,把残疾人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二)残疾人家庭与社会组织的整合
笔者调查发现,残疾人就业难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家庭成员的阻碍,部分残疾人亲属考虑到风险、社会歧视的因素,宁愿残疾人无业在家,也不愿意残疾人走向工作岗位。社会组织需要与残疾人家庭建立融合关系,通过宣传、疏导、合作等方式,使得残疾人家庭成员放开对残疾人的就业限制。如社会组织可上门为残疾人家庭服务,对部分家庭成员进行疏导,消除其对残疾人就业的抵触情绪,引导残疾人走向工作岗位。
(三)企业与残疾人服务相关部门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