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随着经济和政治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保证职工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合理有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梳理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演进历程,进而深入剖析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关键词: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演进;特点;职业年金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维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营模式。其养老制度已经不能有效满足人才成长和社会发展新要求,建立并完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一、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程
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念也逐步深化。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今后招收工人,“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按照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和政策领取养老金”。这是较早提出的具有事业单位职工执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政策。200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在五省市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这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开辟了道路,为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201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建立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现阶段的特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我国特定的体制环境下产生的养老保障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体制性特征。
1.时代特征国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化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形式更加与时俱进。2014年《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出台,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任制合同,促使事业单位人员进入与退出机制产生了深刻变革。用人方式改变,也催生了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变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符合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然趋势。
2.体制特征国外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并不在制度上加以区分,而国内则不尽然。由于受原有“编制”、“身份”等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初期,必然受到体制约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过渡期企养老保险“双制”并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众多,个体情况复杂,职工人事评价体系与企业有所不同,如盲目的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中,会引发各种矛盾,不利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平稳过渡。就现阶段来讲,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存,针对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2)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职业年金须强制性缴纳,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别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通常叫做企业年金,一般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出现,以自愿为原则,并不强制用人单位缴纳。2015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缴纳职业年金。上述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的确立,一方面是为保证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中人”的养老待遇不降低;另一方面,是养老保险体系中资本运营模式的新转变。根据文件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这一新做法,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同时盘活社会资本,提高资本增值活力。
三、小结
改革必然会有阵痛。平稳过渡,是改革推进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和地区试点,如今正式在全国推广,初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在实际操作中,个体情况复杂经常会凸显政策盲点。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配套实施细则和文件的出台成为解决矛盾点的关键所在。其次,随着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有效地将处于过渡期的企事业单位“双制”变成“同制”,建立统一规则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标。总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度。同时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卢驰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与策略选择[J].理论探索,2011(5)
[2]马蓓蓓,张悦玲,杜淑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制约因素与策略选择[J].保险职业学报,2011(6)
[3]财政部财政科学课题研究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52)
1.强制性。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内,单位与个人必须无条件参保并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以确保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2.普遍性。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范围几乎覆盖全部劳动者,这样可以降低劳动者的就业风险,并为劳动者提供帮助。3.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以实施社会政策为基本原则,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4.互利性。社会保险的基金在规定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可以有效地发挥互济作用,均衡了参保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同时分散了风险。
二、我国高校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历程
1.20世纪40年代末—2O世纪80年代初。一是国家负责、单位包办,高校教师不需要缴纳任何社保费用即能享受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保待遇;二是全面保障,无论养老、医疗,亦或住房等各项福利均由高校包办。三是封闭运行、缺乏效率,高校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只对本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的工资低,但是福利好,享受福利成为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生存的必要条件。2.自20世纪8O年代末至今。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我国高校的社会保障体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高校教师的养老退休金仍由单位承担,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逐步开始参加社会统筹。2008年2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高校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高校事业编制职工中,只有合同制工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普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完全由国家财政和学校自己负担,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重,国家财政的压力倍增。高校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相对于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高出许多,造成了社会矛盾。2.高校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人的养老金与其它同类人员的退休费存在差异。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人比照同类人员计算所得退休费大于正常办理社会化退休计算所得养老金,两者的差额一直由高校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高校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作用和意义有限。3.高校社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减缓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当前高等学校正在进行的人事制度改革需要以社会保险制度为依托,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支撑,高校人才流动等工作难以得到深化,面临现实的阻碍。
三、高校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将高校职工纳入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模式,将原由高校承担的高校教师养老退休金转由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承担,其养老金待遇水平需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保持一致,当然前提是社会化养老金待遇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保持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建立高校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高校为教职工建立高校内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高校与教师个人按月存储一定的保险费用进入其账户。教师退休后,除根据国家政策享受规定的社会化养老金外,还根据高校内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缴存额享受额外的养老金。
(三)国家增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目前国家对高校教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占比较低,教育经费总量也较小。国家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增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保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需求,高校社会保险费用的追加也应列入教育经费总量之中。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解决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市“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构筑多主题、多层次的改革试点格局,对国家重大改革举措、省级改革试点,以及围绕生态经济区建设开展的探索实践,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把握先行先试的主动权。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从制度上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正确处理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改革、规范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促进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重点调整涉及经济、民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将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市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要求,利用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逐步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优化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管理。(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人员达95%以上,实现公开招聘的“全覆盖”。切实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间关系,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上,采取鼓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优化所有制结构,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市属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支持国有企业以大项目为载体靠大联强,完善与央企的对接合作机制,通过优化企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构造形成以转型升级的资源能源优势产业为龙头、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两翼的国有经济新格局,推进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市国资委负责)
2、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着手编制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做好各项配套政策的衔接跟进工作,研究制定预算支出的重点和方向,规范预算支出的使用决策审批程序,探索有效利用资本预算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新途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3、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清理和废止带有限制、歧视性的法规政策规定,降低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采取健全收费补贴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上取得新突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经过集体土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适度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并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为契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其土地增值收益应当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载能力,在城市和人口规划的指导下,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允许在城镇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根据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逐步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落户需求。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集中力量抓好国有林场改革,组织好申报工作,力争列入国家级试点范畴。针对国有林场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改革从分类指导、因场施策入手,整合重组为生态公益和商品经营两大类型,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把国有林场改革与放活商品林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职工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实现“森林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既定目标。(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4、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稳定和落实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政策。积极推动林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林木采伐、林权管理,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机构,增强涉林矛盾纠纷处理处置能力,做大做强林权交易市场,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加强林农技术指导和服务,巩固和发展好改革成果,确保林农收入和森林资源总量增长,生态环境改善。(市林业局负责)
(四)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1、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理顺市以下政府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包括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各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形成覆盖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拓展采购规模,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认真实施《市财政监督条例》,重点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瞄准促进生态经济区建设,做好环境税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环境税改革试点方案,研究适合市内实际的环境税征管模式,推动区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来景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企融组织;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组建以县城为基础的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县(区)两级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市内优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发债融资。努力将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列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争取年内市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全市民生工程,争取今年四季度推广全市农房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起我市覆盖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风险分散新机制。积极推进健康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企业务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建立全市金融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我市与沿海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大力推进我市金融服务体系的深化发展。(人行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五)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以市场为取向,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理顺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健全高效节能推广激励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高效环保型产业倾斜。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生态经济区和自然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标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深化民生领域体制改革
1、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强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的带动作用,广开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扶措施,认真抓好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以创业促进就业,尽快建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协调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市际、市内地区间收入差距,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政策,配合国家对垄断行业企业和职工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和调控,完善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金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负责)
3、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等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搞好制度衔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1、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按照《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建立起规划纲要落实的政策支撑体系。着力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全市教育园区建设,探索园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之间、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更多的面向农村、薄弱学校及欠发达地区,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群体差距。发挥政府统筹、行业办学积极性,推进职业院校校企一体办学的新模式,将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企业文化融入职业学校的校园文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加快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完善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宗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落实相应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政事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形成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分工协作的良好运行机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负责)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出版发行、演艺、广电网络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积极做好省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1、积极做好省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和五年行动计划的编制。抓住先行先试的历史性机遇,相互交流学习,构建试点地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争取对口单位在政策和资金、项目上的倾斜支持,激发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即扎实稳妥、又有所突破创新,积累有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为我市改革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市发改委、各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对改革试点地区工作的指导协调,积极推进试点地区“扩权强县”的子项改革。通过合理界定理顺事权关系,明确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和主要内容,赋予试点县(市、区)级政府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分步骤将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市发改委、市编办、各有关部门负责)
3、在总结我市以往机构改革做法的基础上,借鉴吸收部分兄弟地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有条件的选择部分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大部门制”改革试点。整合重组部门间职责,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执行力低下等突出问题。(市发改委、市编办、各有关部门负责)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不变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
(二)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四)积极稳妥
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先行试点、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五)点面结合
一方面选择试点单位实施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另一方面对所有行政单位的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其构成和功能是: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把财政支出具体分为:(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银行签发支付令,将财政资金从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定期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准授权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定期进行清算。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步骤和范围
根据财政部在“十五”期间完成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4年10-12月)
认真做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为**年的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阶段(**年)
1.选择试点单位实行规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市供销合作社、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为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初期只对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资金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减少财政授权支付,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年下半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2.全面实行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对市本级由财政供给的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至个人工资账户。对部门预算列出的政府采购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至商品(劳务)供应商账户。
3.全面实施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制度。对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制度。按季分月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后按期上报财政部门,没有下属单位的单独上报。财政部门对上报计划进行审核批复后,并按此计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三)全面实施阶段(从2006年起)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力争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范围内,全面推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完成由财政分散支付制度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型。
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对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财政支出管理的创新突破,为保证上述实施步骤的有序进行,需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应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列出,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造条件。
(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清理试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2001〕41号)的有关规定,对试点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除按规定允许保留的账户以外,其余账户一律撤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保留或另设账户,确保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设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相关业务,并做好会计核算、定期对账、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试点阶段,由会计核算中心履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职能。
(四)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建立适应本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方面的网络联结,实现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信息反馈和会计核算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关键词] 公务卡;改革探索;思考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一、公务卡改革的必要性
(一)实现公务支出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但现金支出一直游离于财政动态监控体系之外,而且规模较大。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交易信息不透明,不仅不利于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而且很容易诱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进行公务卡改革,财政部门不仅可以实时掌握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的报销还款信息,而且可以全面了解该笔刷卡支出的详细信息,大大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公务支出的财政监督。
(二)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方便快捷,安全简单,透明度高,能够从制度上有效克服传统现金支用方式下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是减少单位财务从银行提取现金、保管库存现金不安全的风险;二是减少办理现金预借和报销等环节多的问题;三是克服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审核难的问题;四是还款期限的设定使职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减少往来款项,缩短公务消费资金清算的周期。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推广公务卡结算方式,预算单位可以充分使用商业银行提供的有限免息期限信用额度,能够改变以往公务支出实时从国库账户转出的做法,部分财政资金将延时从国库账户流出,增加在国库账户的滞留时间。一方面,增加了国库存款的利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宽裕了财政资金,为财政资金的临时调度增强了灵活性。
二、公务卡改革的进程
2001年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方案》首次提出可以采用银行卡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支付结算工具,2007年财政部公务卡制度改革正式开始实施,2008年大部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北京市从2007年年底开始启动公务卡改革,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公务卡改革的做法
(一)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公务卡制度改革受相关政策、受理环境、用卡观念等诸多因素影响,是一项对协调配合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对此,我区建立了财政部门、软件公司、发卡银行和预算单位等多方面密切协作、紧密配合的组织机制。具体做法是: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制定制度办法,发卡银行根据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公务卡协议制卡和发卡等;软件公司根据财政业务要求研发、维护公务卡操作系统;试点预算单位承担试点任务,配合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和系统测试。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公务卡改革的顺利实施
确保公务卡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做好前期部署及协调工作。财政局与发卡银行、发卡银行与预算单位分别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委托协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明确了各方职责,为公务卡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实施公务卡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卡办理方式、使用及报销方法等,对公务卡日常管理、公务卡支付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为公务卡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为公务卡制度改革创建良好氛围
在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同时,先后召开由预算单位、财政局、发卡行、软件公司参加的公务卡改革宣传会和业务培训会,向试点单位广泛宣传,分别从公务卡管理政策、公务卡办理和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公务卡系统的实际操作等方面,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单位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用卡及报销还款流程,使公务卡改革的目的及意义深入人心。
四、公务卡改革的问题
(一)用卡观念有待转变
推广公务卡结算方式,商户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商户存在抵触这种结算方式的意识,希望实行传统的现金交易;公务卡以个人为主体,消费还款情况关系到公务人员个人信用,消费者不习惯这种方式,害怕出现特殊情况下还款不及时影响个人信誉、造成滞纳金罚款等给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年龄较大的公务人员对公务卡接受度不高,有的连工资卡都不会用,对信用卡更加抵触;一些预算单位出于担心负有连带责任,不积极配合办卡和使用。这些问题导致公务卡使用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改革的推进。
(二)相关制度应予完善
公务卡改革试点刚起步,虽然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卡消费结算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但出于稳步推进改革的需要以及公务卡用卡环境的限制,对于预算单位现金和支票结算方式的使用没有进行严格限制,预算单位提取和使用现金较之改革前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另外,在传统的现金结算财务流程中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预借现金或拿取支票都须经领导审批,可以在支出事前进行控制。实行公务卡改革后,持卡人刷卡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支出事前财务部门并不知情,如何在制度上避免报销环节中的审核漏洞,杜绝不合规的资金流失也是下一步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由于集中支付系统只运转财政性资金,单位其他资金在基本账户核算,公务卡持卡人不可能都像单位财务人员那样熟悉本单位资金构成和支出范围,在公务消费刷卡之前如果没有先与财务人员沟通此项支出是否属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就有可能误将应按传统方式领取支票用其他资金安排的支出刷公务卡,不能由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报销还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小额支出可以用基本账户报销现金,大额支出只能进行退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风险。
(四)市场环境尚需改良
当前,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滞后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公务卡改革推进的瓶颈。一是刷卡机布设还不能满足公务卡的使用需求。虽然目前市区大部分商户都已经具备刷卡条件,但仍有部分规模较小的商户尚不支持刷卡消费。二是一些已布设POS机但管理不规范的商户由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问题,在受理公务卡时不积极,甚至拒绝受理。三是一些支出项目是对方单位提供服务后上门收取支票,无移动POS设备,无法进行公务卡刷卡操作。这些问题不仅给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带来不便,也是造成当前公务卡不能完全取代现金结算的根源性问题。
五、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务卡改革的思路
(一)继续加强改革的宣传培训
继续加强改革的宣传培训:一是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公务卡制度的优越性和重要意义,尽快消除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支付方式的影响;二是加强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银行具体经办人员等的培训力度,确保各有关方面能够熟练掌握改革后的新业务;三是要研究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扩大公务卡消费,积极组织银行等有关方面探索通过各种商业化形式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进行鼓励引导,不断提高公务卡刷卡消费比例。
(二)积极完善改革的运行管理机制
完善改革的运行管理机制:一是要研究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在现有结算目录的基础上,结合目前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和用卡环境,结合市局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强制结算的范围。二是研究规范公务卡报销制度,对报销审批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公务卡支出合规合法。三是研究完善相关会计核算制度,结合改革后报销流程的变化,研究制定规范的公务卡会计核算办法,使财务流程能够顺畅衔接。四是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不仅符合有关政策也适用本单位财务状况的单位内部公务卡使用和报销办法,细化和完善本单位财务制度。五是利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公务卡支出进行实时监管,使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促进金融及网络环境的持续改善
加快促进金融及网络环境的持续改善:一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研究出台相关办法,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在进行公务消费时属于公务卡结算目录范围内的支出项目必须选择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用公务卡结算。二是建议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大商场、饭店、车站等场所POS机的布放密度,鼓励商户增加移动POS设备,为公务卡的使用创造便捷的条件。三是财政部门加强对银行的考核,促进其不断提高对持卡人的服务水平,保证预算单位和持卡人能明白用卡,方便还卡。四是财政、银行及软件公司联动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密切配合、防微杜渐,确保公务卡结算系统运转顺畅、安全。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绩效考核
一、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高速发展,却也积累了一些内部治理和财务管理问题。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预算法》,把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以规范各单位收支行为,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新《预算法》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根据财政预算明确支出的用途和金额,实现对预算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变成了总括与明细的关系,财政部门通过授权支付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严格控制资金动向,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的自律性。而且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有利于提高财务内部控制水平,主动防范资金支付风险,预防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普遍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过分依赖国家财政,缺乏预算管理意识,资金管理水平较低,有规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广泛存在;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化,设置的预算指标不够细化,执行过程中缺少硬性约束,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大,导致追加预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盲目进行项目投资,立项、申报、审批等流程把关不严,导致超预算支出,大量闲置资产没有发挥作用;很多单位没有制定严格的监管体系,财务体系与集中支付制度未有效对接,缺乏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动态控制,资金使用审核不严,资金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导致资金使用计划与实际严重脱节,一些人甚至违规使用资金或者挪用资金,造成资金流动混乱。2016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估计2017年财政收入仅增长3.0%左右,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解决措施
(一)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收入项目复杂,存在着财政拨款、财政补助、上级拨款、经营收入、专项资金、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内容,容易出现管理混乱和资金截留等问题,另一方面超预算支出、挤占挪用、公款私用、盲目投资等问题广泛存在,影响了单位资金管理质量。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建立预算管理,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做好资金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全面预算管理对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单位应鼓励财务预算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并提供专业的、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快速提高他们的预算管理工作水平。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增强预算管理意识,建立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资金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以保障资金流动和经费支出的科学性、计划性、有效性;其次,资金流转面临着多种风险,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金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此外,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考核机制,落实资金管理问责制度,避免预算超支、资产闲置和资金沉淀等问题。
(二)全面提升A算编制水平
全面预算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实施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应深化预算编制方法,根据单位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各项经营指标,坚持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全面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并优化预算分配结构。首先,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及时引入专门的财务软件与数据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的信息化水平;其次,在开展预算之前,预算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再次,应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统计好近几年的信息数据,充分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并采用固定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滚动预算法、绩效预算法等多种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提升预算分配管理的科学性;最后,应设计科学、明确的指标体系,将所有数据录入计算机进行存储和分析,从而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方案
制度和方案的价值在于有效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应把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与落实到各部门以及下级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程序开展各项预算管理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坚持统一的执行标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方案。单位应对支出进行分类管理,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使用资金,相关领导不能干预财务预算,更不能肆意曲解管理规定,禁止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者随意变更资金用途,切实纠正粗、疏、漏、乱等现象。单位要确保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授权支付管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方案,切实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凡是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支付必须经集体决策或联签,对于特殊的超预算支出必须经过申报和审批程序才可变更,以防出现决策风险。而且要设立预算预警体系,重点关注预算偏差、资金异动、项目失控等,认真分析预算与实际出现差异的原因,实现对资金的实时动态控制。
(四)积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在国库集中支付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被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推广公务卡,实时监控公务卡信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快建设财务信息系统,按照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加强横向联网,与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预算超额现象广泛存在。为了确保预算管理的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为此可以成立监督考核小组,积极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把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动态考核和监督,将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行奖优罚劣,以激发各部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预算管理的约束力。监督考核小组及时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预算部门以及单位管理人员,让管理层得以总结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积极思索解决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应将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积极建立讲约束、讲激励、讲规范的预算管理新机制,从而保证预算管理的执行力,提高预算管理的实效性。
四、结语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16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约15.89万亿元,支出总量约18.07万亿元,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加强预算管理有利于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大力发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的价值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落实全面预算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体系,促进财务管理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
(作者单位为青岛平度市财政局)
参考文献
[1] 邓雪芹.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J].会计师,2013(4):28-29.
1、综合预算还没有真正实现。虽然在199x年我县就开始进行综合财政改革,但没有将预算内、外资金等所有收支编入了预算,预算外收入并没有形成政府的统筹财力。基于预算外资金是单位“自有资金”的习惯理念,预外资金虽然进入了财政专户管理,只是对部分单位的预外资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政府统筹,绝大部分预外资金最终还是返还给单位,学校等单位的预外资金还是分毫不差地返给单位。
2、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完善了财政支出的管理。但是,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还有,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运用“零基预算”分配模式难度较大。特别是农业、教育、科技及卫生等项支出,由于上级提出了年度增长幅度或占财政支出比重的法定要求,实质上就是“基数加增长”,与“零基预算”有矛盾。
3、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难。(1)项目支出预算数额大、可行性研究时间紧,难以保证其科学性。(2)项目支出管理具有较大的弹性和伸缩性,为部门提供了一个与财政讨价还价的余地。(3)项目支出要求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及部门工作等重点工作来编制,具有前瞻性,但是长期以来只是在既定的收支之间安排资金,缺乏科学的分析预测工作,没有很好地将预算编制与经济预测结合起来。(4)编制下年度的预算时,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及部门工作计划尚未出台,许多专项支出难以细化准确,导致执行中追加追减的情况经常发生。
二、对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改革实施的总体设想
1、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基础上,对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不仅要统管,而且要做到统筹,按照统一的标准,根据部门履行职责需要核定部门预算,切实做到收支脱钩管理,逐步改变预算外资金是单位自有资金的错误认识,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到政府宏观调控范围之内。
2、逐步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根据财力可能和事业发展情况,合理划分部门单位的类档,既满足部门单位工作需要,又不浪费财政资源。开展调查、分析、测算和论证,对部门实际开支水平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对比,研究特殊部门的特殊支出需求,逐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为实行真正的“零基预算”提供依据。
3、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1)及早开展项目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建立项目数据库评审制度。由于部门预算编制时间相对较紧,一些项目又具有专业性,需要与之相关的专业人才才能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因此,必须建立项目数据库专家评审制度。(2)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预算要附有可研性报告。今后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时,做好可研性报告,需要说明要干哪些事,怎样干,能够取得什么效果以及项目资金预算等,都要在可研性报告中详细说明。(3)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预算,要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紧密配合,否则财政不予安排,以改变部门、单位套取财政资金、把难题推向政府的问题。(4)要建立预算追加审查制度,以强化预算约束力,切实减少预算追加。
三、实施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改革的大体安排
由于部门预算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这方面又没有经验,为了稳妥的推进这两项改革,我们准备在时间安排上,200x年先选择有代表性的4-6个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辅开。
(一)建立预算编制工作机制,增强预算编制合力。
1、建立链条式管理机制,理顺各环节工作关系。初步建立了一个以部门为依托,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评价一脉贯通、相互促进、层次分明的“链条式”预算管理机制。在试点的时间安排上,今年10月前制定改革试点方案,设计规划实施步骤并统一部署,11月份对单位的收支和成本费用情况进行摸底,并完成“一上”,12月底基本确定预算盘子,明年1月份按规定程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明年2、3月份报县人大审议通过后批复执行。工作实施中,预算股和有关股室、单位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推进部门预算和财政综合预算改革顺利进行。 版权所有
2、实行“内外有别、两步到位”的预算分配办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在预算编制主体上,局外以“主管部门”为主体,履行好对所属单位统一平衡、汇总责任,把好初审关;内以“业务股室”为主体,把好分管单位上报预算审核关口。在预算安排上,采取“内外有别、两步到位”的灵活办法,即财政内部由预算股根据预算内、外综合财力情况算大账,财政对外由各业务股室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算细账;在内部资金分配上“分两步走”,先确定下达初始额(基本支出及常规性项目支出),再根据财力确定法定支出增量及必保的专项支出项目,分两次切块。除必保支出项目外,业务股室根据分管部门特点和收支实际,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安排支出,有效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构建预算内外资金运筹机制,深化综合预算改革
1、对县级预算外收入进行政府统筹调剂。在报经县政府确定后,争取在200x年对单位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除国家明文规定不得调剂的项目外,统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集中调剂,打入预算财力,由财政统筹安排支出。
2、用部门预算的方法核定单位支出盘子,用财力包干的办法强化管理。现在单位类型复杂,财政负担很重。如何合理界定县财政对事业单位的补助范围、方式,是编制好县级部门预算首要解决的问题。从这几年的财政改革实践看,我们应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发,对单位经费补助方式进行了不断改进。(1)对部分有条件的单位,试行财政补助“零增长”或“负增长”,逐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2)对预外收入资金较多的部门试行“细化算账、包干补助、节约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对一般事业单位,实行“按要素核定收支,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补助方式。(3)对自行组织收入较多、经费自给能力较强的事业单位,在核定单位收支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财政补助总额包干”,减人不减资,增人不增资,优化分配结构。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办事”,推动“事业”变“产业”。通过改革,节减财政开支,调动主管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发展。
(三)构建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本支出管理
1、构建了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在对预算单位人员、资产、收支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构建了涵盖预算、决算、审计监督、人事部门等不同资料来源的基础信息库,并初步实现动态管理,为规范人员支出,维护基本支出预算的真实准确提供了有效保障。
1全县林业发展现状
1.1生态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按照“新工程上质量、老工程上效益,新老连片上规模”的建设思路,依托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坚持工程造林、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相结合,全县生态建设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特别是近5a累计新增造林41667hm2,建成超10000hm2工程区2处,4000hm2工程区4处,1000hm2以上工程区18处,全县有林地达到19953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60.8%,活土木蓄积量达460万m3,县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2产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立足“工程与产业互促、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发展思路,营造刺槐、山杏、果品、速生丰产杨等原料林基地12.35万hm2,培育壮大了山杏、果品、花卉、菌板、园林苗木等五大林业产业,建成中国北方最大的杏仁集散地,产品出口韩国、日本、丹麦、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全县拥有林果经营企业67家,果品加工企业10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合作组织)13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拥有100余条生产线,林果(花卉)专业市场5个,年加工产品能力达10.7万t,2011年全县林业产业年产值超过13亿元。
1.3集体林权改革扎实推进
全县林权改革进展顺利,林改外业勘界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82%以上。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群众由过去的“漠不关心”转变为“主动管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落实了管护责任,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平泉集体林改工作跻身全国百强行列,参加了全国集体林权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1.4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平泉县作为国家首批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县,从2000年开始划分商品林和公益林,对重点林区、主要水源地及生态脆弱部位实施有效保护,全县划定国家重点防护林8.1万hm2,占有林面积的40.6%。建立辽河源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各1处,占全县国土面积3.6%,是华北地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实现了“护林不分权属,防火不分界限,国民营统抓统管”。通过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了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护林大队“三位一体”资源管护体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2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2.1造林绿化处于攻坚阶段
立地条件差,治理难度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态工程建设进入攻坚时期。现有宜林荒山大都在深山、远山、石质荒山,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造林成本高、造林难度大、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后续产业发展等巩固成果任务十分繁重。
2.2林业生产科技含量偏低
经营管理粗放,林果名优新特品种少。由于林果产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造成农民投资积极性不高。林业科技、信息技术发展滞后,目前的科技水平远远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技术手段比较落后,成果转化的速度缓慢。全县林果生产技术含量普遍偏低,靠天收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受极端气候和持续干旱等自然灾害和不利因素影响,防灾技术手段落后,严重制约林业产业预期发展。
2.3林业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市场竞争力弱,产业发展“小、散、低”的状况十分明显。产业链条短,经营规模小,协会不健全,缺少有规模和带动力龙头企业,整体效益和附加值不高。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基地规模不大,产业化程度较低。涉林产业既有规模不大、拉动力度不强的问题,还有提质增效慢、品牌打造不足的问题,林果业没有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撑产业。
2.4林业改革还需继续深入
全县2/3有林地属集体林,始终处于“都管都不管,都有都没有”的状态,造成山林无主,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大锅山”“大锅林”问题。
3平泉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3.1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1)依托国家防沙治沙、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重点工程项目,结合县域食用菌、山杏等产业发展,以国省干道和五大河流两侧荒山滩地为重点区域,全面推进“四荒”绿化。力争到2015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26700hm2,基本消灭宜林荒,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达到40000hm2,低质林改造22000hm2,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5.8%以上。
(2)坚持“绿化+文化”理念,把平泉特色文化融入到园林建设中,建设以乔木为主体,植物色彩丰富、生态功能稳定、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重点打造街路、沿河景观带和城区主题森林公园,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和环境竞争力。力争2013年建成全国园林县城,初步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的发展目标。
(3)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沿线绿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提升通道绿化水平与档次。重点开展承朝高速平泉段和承朝高速南出入口迎宾大道绿化景观带建设、县道杨榆线建设,在注重“绿化”的基础上,加大“美化”力度,坚持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花则花,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林果花兼用,精心打造“红花绿叶工程”和“亮点工程”。
(4)把退耕还林工程作为全县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的主要着力点和落脚点。一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对退耕还林户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扶持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不断增加退耕户收入。加快发展红国光“三优”苹果基地,使农民从造林绿化中增收,从产业发展中得益。
(5)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挖掘村庄绿化潜力,采取政策推动、产业拉动、利益驱动的机制激发林农造林热情,大力提升广大林农的效益预期和造林绿化积极性。营造环村片林或经济林,发展林下产业,打造春花、夏绿、秋果的“生态家园”。
3.2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改,不断增强林业活力、加快林业发展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尊重群众意愿,大胆创新林改方法,有序推进林改工作。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制度》、《归档标准》等,确保林权宗地档案材料数据与林权证证本数据准确一致。
(2)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实行行政推动和市场运作,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活立木市场交易体系,组建一个完善的活立木交易市场,使林业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管护权分离,使林业企业各行其业,加快林业发展速度。
(3)建立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出台森林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组建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产评估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和林权交易中心,加大专业资质评估人员培养力度,积极推进评估工作,规范评估行为,促进发证和流转。
(4)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积极推进金融保险、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出台财政贴息政策,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为信用联社和农户牵线搭桥。2011年,全县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9宗,贷款总额560余万元。
(5)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制定平泉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和《平泉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调动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
(6)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业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3.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建设思路,县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培植特色林业产业,实现林果基地规模化、产业标准化、市场区域化、经营一体化。到“十二五”末,全县林板、食用菌、山杏原料基地达到13.5万hm2,花卉基地规模达到5500hm2,园林绿化苗木基地达到5000hm2,名优特新干鲜果基地达到36万hm2,果品产量达到25万t,林下产业基地达到3500hm2,全县林业产值突破30亿元。
(1)做大做强山杏产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和杏仁交易市场等建设,做实做深山杏循环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经济效益。
(2)壮大花卉苗木产业。强力推进花卉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百合鲜切花为主打品种,草花、露地花卉、地被植物、花卉育种、灵芝盆景、种球繁育和野生花卉驯化等多品种多结构共同发展格局。
(3)提升优化果品产业。加大老果园改造和新品种引进、培育及推广力度,着力打造集采摘、休闲、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特色经济林,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果品认证体系建设,扶强林果加工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省级以上绿色无公害品牌、著名商标,提高产品附加值。
(4)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利用林区森林生态旅游景观资源基础,加快辽河源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建成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自然生态与文化休闲旅游景区,提升生态旅游品位。
(5)培育菌板后续产业。支持鼓励加工企业加快自身原料林基地建设,建成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乡镇、村,定向培育中小径材菌板原料,推动基质开发利用。
3.4加大林业建设投入
(1)出台扶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参与林业建设。发挥政策的拉动作用,坚持政府投入、项目投资、社会投资、企业投资、农户投资等多渠道筹资办法,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资金筹集机制。
(2)引进骨干投资项目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林业产业链延伸、林木景观资源等,精心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严格项目管理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上阵,集中精力人力抓开发项目,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3)鼓励和推动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健康发展。借鉴江西、福建等省的林业融资模式,政府搭建平台,为社会投资林业铺就“绿色通道”,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林业,发动农户、城镇居民、私营企业主、外埠投资者、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建设。
3.5强化科技支撑
(1)建立健全完善的人才培育机制和引进机制。制定科学的人才培训培养规划,通过“送出去、请进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各级各类复合型人才,拓宽人才培养渠道,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求。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实体,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有偿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区普法检查验收小组:
现在我代表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有关情况。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密切结合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实际,始终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总揽、以打造“法制机关”为目标,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推动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市发改委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规划突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普法教育的新目标、新任务,并在规划实施的步骤、方法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了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区发改局“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并设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局内外普法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小组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集体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区普法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和局“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分别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五五”规划内容具体分解落实到年度普法工作中去,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我们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加强普法工作各项机制、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局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既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又有章可循。底,把局内已形成的16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位机关干部,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到19条制度,形成新的制度汇编抓紧实施。二是确保经费投入,落实学习资料。为确保“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近五年来投入1万余元购买发放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省“五五”普法读本》、《全国发改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行政处罚法》、《价格法》、《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学习书籍和资料,确保持有率在90%以上,千方百计为普法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并派出10余人次参加区普法办及上级部门举办的法规和行政执法学习交流。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为了确保《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从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五个方面进行逐项清理和审定,在清理过程中及时落实清费政策,共清理涉农收费10项。同时,还参与全区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取消行政许可1项。全局所有审批和许可事务统一进驻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四是认真推进政务公开。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并将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信息(保密允许)、廉政规定、监督办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在政务网站上全部公开,按季做好政务公开栏内容的更新。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以公务员为重点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五年来,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对全体机关干部《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五五”普法读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学习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带动、分批集中培训和周五下午穿插学习法律知识等制度,使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公务员全年学法保证达到了40小时。利用听讲座、写体会等形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道德教育。每年度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区普法办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特别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在合法取得执法证的之后再上岗工作,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我们还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法体会文章,在局机关干部中掀起了学法,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普法宣传。首先积极创新,强化普法宣传。自起,我们发挥网络优势,通过发改局网站、工业企业相关直报系统、区政务网站等,对《价格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在局内引进了网上办公系统,开辟了“学习园地”,将有关法律法规“摆”上了工作人员的电脑桌面,使网络成为普法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面上普法宣传教育作了有益的探索 。此外每年还协调佳世客、家佳源、利群等商场为全区集中普法活动提供场地、电源、桌椅等,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基础条件。其次是认真组织物价和财贸流通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8价格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在区内主要繁华街道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及资源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回收、散装水泥推广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提高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全区六个街道办事处176个村居全部设立了不锈钢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并向全市推广了我区的做法。在全区50家物业公司管理的116个住宅小区(大厦)悬挂室内公示牌118块,在住宅小区入口处或小区广场附近树立室外公示牌136块,住宅小区公示率达到100%。第三是加强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近年来,我局的节能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连续四年坚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向群众集中发放《节约能源法》、家庭节能、建筑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的宣传材料2万余份。同时邀请部分企业展示了绿色照明、保温墙材等新产品、新技术,宣传推介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理念。此外还以宣传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为主线,开展发送公益短信、召开节能座谈会、举办合同能源管理专场推介会等活动。
3、做好工业、商贸企业法律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召开了全区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解读会,将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区所有工业企业,邀请专家向全区工业企业进行现场解读,为企业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尽快渡过危机奠定了良好基础。召开了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座谈会暨《循环经济促进法》学习班,集中宣传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累计培训百余人次。在全市率先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在涉企价格服务方面探索建立了“一平六通”服务新模式,建立全区价格网站,搭建价格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畅通维权、自律、政策、信息、协调、综合等六项服务渠道,实现政府与企业工作间的实时双向互动。制定了全区财贸流通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举办6期价格和收费知识培训班,印制发放价格和收费公开册4000余册。
三、以普促治,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建立法律咨询制度,促进依法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同管理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草案起草后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报法制办审查。未发生一起未经审查同意自行事件,没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事件发生。建立合同起草人(处室)责任制和集体讨论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及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
2、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人员全部持有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从而做到执法主体的规范化;废旧金属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都通过考试取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执法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人事编制部门将物价检查所改为发改局直属行政机构,并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局,明确了机构,做到执法依据明确清晰。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合法化。坚持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讼等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提高了价格执法的质量,制定了“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程序”等办案工作制度,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书、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组织价格行政处罚听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结案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化。三是严格执法文书规范化。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案卷日常管理工作,在制作执法文书时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需要手写的手写、需要打印的打印、需要复印的复印,签字盖章处不漏一页一处。所有附卷材料完整划一,科学编目。对结案的案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统一进行整理,逐页核对,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装订、归档。注重做好案卷的利用工作,及时地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通过规范价格执法文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制度化。为做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无误,我们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实行制度化管理。由局执法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检查案卷进行检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好的做法予以表扬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整改。在自身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参加由青岛市物价局、区法制办组织的全市、全区案卷评比活动,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执法案卷多次获得市级优秀。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了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年初制定执法目标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总负责人,把目标量化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过错和错案,无行政复议,没有一起因执法引发的案件。
3、强化法治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全面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每年对全区2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收费审验。先后理顺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托幼园所收费管理方式、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培训班收费等标准。建立了重要价格政策、市场价格行情等价格信息公布制度,有效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加强了对学校收费、医疗药品价格、涉农收费等涉及民生收费项目的专项检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明码标价扩面工作,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餐饮、商业网点、旅店业、旅游景点、个体诊所等行业1000余家单位进行了规范,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扎实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联合执法10余次,排查加油站25座、加油点5处。认真做好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整顿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0家煤炭经营企业。组织商贸系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商业单位加强安保措施,切实维护奥运会和全运会期间市场秩序。三是依法做好废旧金属回收审核和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区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的管理,对办理废金属经营许可证需提报的材料、需经过的程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依法行政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4、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建立并三次启动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先后对天然气和供热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综合各方意见后出台相关调价政策。降低驻区高校学生食堂天然气价格,并对学校水电气实行优惠价格政策。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取消、停止、降低或暂停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减少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25亿元。四年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2起,查处违法金额1500余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案件231起,退还用户多收价款5万余元,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感谢信、锦旗等近10件。
5、扎实稳妥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一是以“突出‘三个创新’,深化‘三项改革’,实现‘三个突破’”(突出体制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开发区再创体制新优势方面实现突破;突出功能创新,深化大通关体制改革,在建立多港区联动运行模式方面实现突破;突出机制创新,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园区经济运行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工作体制、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方面实现突破)为目标,全面实施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省政府在我区试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并获得了省政府批准。目前正抓好方案中27项试点政策的分解、协调和落实,推进我局具体承担的4项试点任务,争取年内重点改革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会同卫生等部门,对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前期工作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我区医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初步意见,现正在组织实施。三是稳步推进企业上市及上市资源培育工作。建立了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了各有关部门在企业上市工作中职责并以管委办公室文件下发,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培育重点拟上市企业20家,其中8家企业已经启动上市工作程序。友谊商业总公司破产进程不断推进,拟订了职工分流补偿方案及资产处置预案。
6、“法治**”创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并在《规划纲要》有明显体现。自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以来,我局面对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坚持把维护工业企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分析、准确判断、果断决策、从容应对,着力在强化政策服务和经济调节保增长,加大投资刺激消费扩内需,加强规划科学引导调结构,重点倾斜统筹兼顾惠民生等方面谋思路、出措施,努力推动全区经济在困难中开局、在逆境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负责调控的经济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