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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金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措施;分析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支柱型产业,但是当前,在我国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农产业与工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和生产热情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一定制约。在此背景下,想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进行,需要以财政金融作为支撑,通过提升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缓解环境压力
我国农业在长期发展进程中,受到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给予重视,农业生产大量使用杀虫剂、除草剂、农药以及化肥,对附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促使农业趋于绿化型和生态型方向发展,缓解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矛盾,对促进二者的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优化产品质量
当前,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显著改善,对农产品质量也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吃的好,还要吃的健康。推动结构性改革可以转变农户固化的生产理念,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当前市场的需求,进而为我国社会提供更加健康的农产品。
(三)降低生产成本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转型,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者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主体中,其普遍存在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化结构性改革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金融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化途径分析
(一)整合金融机构职能
在开展结构性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职能和关键任务,想要发挥其职能,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改变以往的职能缺位问题。首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规范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发挥各大银行的核心力量;其次,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的经营重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为便捷、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最后,建立农村区域金融组织,与国有银行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鼓励更加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二)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金融环境改善与优化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价值,尤其对于结构性改革而言,更是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因此,当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金融环境。首先,优化征信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全面建立征信体系,完善相关业务、建立农户信用数据库,为征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其次,政府、企业以及银行要构建合作关系,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信息化平台,政府要起到牵头以及引导作用,与企业和银行机构进行有效对话,根据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金融服务;最后,利用重大节日、农村赶集等途径,普及以及宣传金融知识,尤其对于金融犯罪要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突出金融犯罪的危害性以及严重性,为了帮助农村居民更好的接受知识,还可以利用土话歌谣或者趣味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促使其加深理解和记忆。
(三)建立完善保险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行业获得快速发展,但是在众多保险企业中,尚未有一家专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阻碍,因此,国家要鼓励保险企业推出各种农业保险服务,并且从国家层面建立保险企业,落实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各项保护政策。首先,通过各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可以帮助农户分摊经营风险,例转移农业生产所承担的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并且通过自愿自主的形式参保;其次,保险企业要积极落实和相應国家相关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推出各种形式的保险产品,加大在农民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认识到农业保险的作用和价值;最后,鼓励各种证券公司、信托租赁以及保险企业向农村转移,与农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多元化的保险组织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资金与活力。
(四)财政支持创新模式
财政支持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抓手和重要驱动力,但是以往的财政支持模式较为固化陈旧,当地政府要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引入财政支持创新模式。首先,制定普惠金融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和价值,政策要向农业主体倾斜,提升财政资金的应用效率,强化信贷产出和投入效率;其次,对于部分贷款以适当给予政策贴息,并且鼓励大型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住房财产权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朱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最后,对于偏远山区要极大贷款服务力度,并且开展各种保险工作,为当地农户提供保费补贴,转变农户对保险的错误认识。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推动农业的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在改革进程中,财政金融具有关键作用和重要价值,因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强化财政金融在改革中的作用性和重要性,为改革的有序进行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婷,张慧,蒋爱云.地方财政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研究——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J].山西农经,2019(04):42-43.
(一)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内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并且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从而是各个部门所创造剩余价值的基础。这一观点为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实施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固定资产角度看,当新型主体进入成长期后,其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仓储设施、信息化设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要求增多,产生大量固定资产融资需求,而且融资期限还由周期性生产贷款向中长期延长,需要金融部门贷款支持。从发展层次来看,新型主体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转换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新品种引入、新市场开拓以及高级人才引进等需求及其相应投资,而这些投资不是新型主体自我积累所能实现的,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贷款的鼎力相助。大多金融机构是盈利性组织,其金融支持都存在报酬问题。新型主体在获得资金便利的同时,也要付出相应成本。鉴于涉农行业的微利特性,部分新型主体事实上成为了金融机构的“打工仔”,其发展步履艰难,此时,财政支农就尤显重要了。财政通过涉农惠农补贴、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贴等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为新型主体提供支持,使之获得发展所需积累。因此,财政金融支农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加速器。从宏观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市场开放领域的拓宽,我国农业经营活动已经扩展到国际范围,新型主体不可避免地直接面临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大农场主等农业经济组织的竞争压力。从微观角度看,我国新型主体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在减少生产成本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开拓市场也就成为其高级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单靠新型主体凭自身力量去参与国际市场角逐,其立足过程将会极为漫长和曲折。财政金融服务支持将会从多方面加速新型主体国际化步伐。财政方面,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主体建立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门用于境外农产品生产;可以对新型主体农产品出口进行适当奖励和安排出口检验检疫费补贴;可以建立出口保护与救助机制,帮助新型主体应对技术壁垒、贸易磨擦等问题。金融方面,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贷款支持新型主体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甚至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创新保险机制,发展新型主体出口农产品生产专项保险,增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在支持我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方面成效显著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可增加新型主体外向发展支持项目。
二、当前我国财政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型主体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支农注重功利性,金融支农“形”重于“实”,新型主体所获支持有限。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是其功利特性也相当明显。一是许多财政支农资金被洒向一些徒有虚名的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大多脱离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福祉,反而挤占了本可用于新型主体建设的有限农用资源。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多被投入到见效快、收益高的农业项目中去,而一些见效慢但意义深远的新型主体项目却难以受到财政资金青睐。本质上讲,这都体现了地方官员政绩导向下的功利思维。金融支农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和保险机构承保来实现。银行贷款方面,由于贷款条件过高、抵押物品不足、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金融产品适应性较差等原因,新型主体实际上能获得的贷款极为有限。如对新客户的介入条件,农业银行要求客户有效净资产要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流动比率在120%以上,这种条件直接关闭了绝大部分新型主体贷款求助之路。农业保险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大多处于试点阶段,其保险品种覆盖范围很小且只保成本不保收益,对新型主体尚无实质帮助;商业保险公司的偏好与新型主体业务特征基本没有兼容性,前者难有兴趣为后者承保,即使勉强参与也会尽量转移风险,如限制赔偿金额、严格赔偿条件等。
(二)财政支农附有行政回报,金融支农强调有偿性,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过高。行政回报是指执行政府某项优惠政策的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直接要求或暗示受支主体做出有利于执行部门或执行人的行动或获取特定报酬,是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的混合产物。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过程中形成的委托关系中的各层级政府官员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主观上个人利益函数与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最终目标存在差异,这很可能出现支农支出决策、执行行为扭曲。一些得到了财政支持的新型主体被迫按照执行者意愿进行生产经营、被迫建设样板工程以供上级领导视察、被迫经常面对新闻媒体说好话甚至被迫“热情招待”或“感谢”相关工作人员。这种行政报酬无疑加大了新型主体受支成本。金融资本具有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其关注重点是利益回报。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仅需要支付利息,也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抵押品和担保品需要进行评估,这不仅会产生评估成本,还会花费较多时间成本。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业资金流动与需求也具有季节性,而金融机构的贷款品种并不一定与这种特征相吻合。新型主体需要季节性短期贷款时,因为贷款品种问题,有时被迫进行长期贷款,贷款成本被无形提高。追求最大利润的商业保险公司,面对经营项目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新型主体的投保,不可避免地要索取更高保费,新型主体的商业性投保成本同样不低。
(三)财政支农结构呈分散性,金融支农方式具有求稳偏好,不利于全面发展新型主体。财政支农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必须考虑伦理、民生、社会和政治等诸多因素。因此,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很分散,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横向”被各职能部门分割,而在“纵向”被中央、省级、地级、县级甚至乡一级政府分割。具体而言,财政支农补贴名目众多,如惠农补贴项目就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超过20种,而且部分补贴是按承包户头直补,这种力求面面俱到的普惠式补贴方法,缺少重点和导向,也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虽把新型主体作为重点扶植对象,但却在财政资金帮扶方面力不从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具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等多重要求,在安全性原则指导下,金融贷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求稳偏好。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大多从事与农业有密切关系的经营项目,具有天生的高风险性;另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很少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具有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必将对贷款金额、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息等方面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风险规避。目前,由于自然灾害频发,我国涉农商业保险公司大多入不敷出,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金融支农求稳偏好与新型主体经营高风险特性间的矛盾,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由双方化解,这无疑不利于全面发展我国新型主体。
(四)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配合性较差,制约了支农政策效果。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虽然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但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与农村金融信贷、保险间的相互联系并不紧密。从执行主体看,财政支农资金与各级计委、扶贫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等十多个部门有关,而金融支农主体也涉及商业银行、政策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等。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的执行主体众多,部门间协调难度加大各自为政在所难免。从政策制定过程看,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支出时很少寻求金融配合,没有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使其在支农力度上显得势单力薄;金融部门在制订信贷政策以及落实信贷投放时,往往不太考虑财政支农方面的政策,不能使农村金融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两项政策协调配合横跨多个部门,所牵扯的制度、政策文件较多,真正遇到有关新型主体的贴息、资助以及风险补偿等需求时,相关政策依据的查找较为困难。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两项政策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政策效果,这必将对新型主体的构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支持新型主体构建的财政金融支农创新
(一)加大财政支农倾斜力度,开展金融支农专项服务,提高新型主体的受支持力度。委托理论认为,委托关系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必然导致两者利益冲突,而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财政支农目标是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福祉,而部分地方涉农官员的目标却是富有功利性地博取民声和彰显政绩。为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支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以此促使执行官员的主观认识不产生偏离;确保其目标函数与政策初衷一致,通过监督机制改善信息不对称进而减少成本并确保“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主体倾斜”。任何组织的发展都需要资金呵护,具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于一体的新型主体更是如此。金融机构要将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在“三农”服务大架构下的新型主体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服务;要针对新型主体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发展订单和保单类金融工具;要调整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根据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特点来创新金融产品。只有金融机构改变了为“三农”服务流于形式和挂在口头的传统,真正提高了农村资金供给能力,金融支农才能成为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杜绝财政支农附带行政报酬的现象,健全金融支农补贴机制,降低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新公共服务理论(TheNewPublicServiceTheory)认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承担为公民服务职责。行政报酬的索取显然违背了“为公民服务”宗旨,降低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地方涉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不以部门利益或个人私欲控制和驾驭财政支农资金,不人为抬高新型主体受支成本。同时,地方政府要规范和公开财政支农办事程序,增强资金透明度,明确新型主体的资金申报、审批环节,做到办事制度化、程序化,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行政报酬的产生。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支农是一种公共产品供给行为,富有特定公益性,政府理应对此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避免金融机构将各类成本完全转嫁给新型主体,抬高其贷款、保险成本。地方政府可建立新型主体贷款专项奖励基金,对涉及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业务给予一定财政奖励,加大金融机构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针对新型主体的现实困境,完善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大保费补贴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化解新型主体因担保物稀少而被迫承担高保费和接受不平等保约的困境。
(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完善金融支农担保体系,为全面发展新型主体提供保障。不平衡增长理论(TheoryofUnbalancedGrowth)认为,因为落后地区资本有限,应集中有限资金和其他资源,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部门进行重点投资,通过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其它产业和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根据上述观点,在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较为有限的背景下,集中资源办好几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可能更为现实。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以重点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新型主体代表了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地方政府理应高度重视,科学整合支农资金,规范支农项目,将新型主体作为财政支农重点投向,通过其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区域性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传统农户而言,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呈现出需求旺、抵押少、金额大等态势。金融机构面对这一新局面,要创新经营理念,站在支持“三农”的高度,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对新型主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等给予适当优惠或条件宽化。地方政府要探索设立或引入支持新型主体发展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有潜力、守信用、风险可控的新型主体提供增信服务,为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化解,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放心围绕新型主体全面研发新的保险项目。
一、专业建设起步阶段(2002-2004年)
投资与理财专业成立于2002年,当时理财这一行业刚刚被人们知晓,我们看到了该专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并聘请专家论证,可以说该专业的设立在当时是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的,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成为北京市第一个开设此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该专业设立之初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的社会认知度低,当时大多数人都不大了解该专业,使得在当年招生中,生源的质量低于其他专业,2002年第一期招生的21名学生大多数是第二志愿录取,而且还有降分录取的学生。二是没有一套成熟的教学计划,由于该专业是新设专业,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资料,通过全体教师共同研究,在参照会计、金融保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再结合本专业特点,并多次征求行业专家意见,制定了投资与理财专业的教学计划。三是专业定位还不是很明确,虽然在专业设立之初,我们已看到了该专业的广阔发展前景,但具体到培养出来的学生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和素质,大家的认识还不是很明确统一,加之投资与理财这一行业在我国也是刚刚兴起,因此2005年的第一届毕业生虽然全部实现了就业,但专业对口率并不高。
二、专业初步发展阶段(2004-2006年)
经过几年的发展,财政金融系的专业教师对理财专业市场需求和专业教学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特别是随着学院2005年教学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在“以评促建”的原则指导下,投资与理财专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使这个专业迈上了新的台阶。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重新修订了教学计划。把学生应具备的职业素质能力明确地写进了教学计划,围绕专业能力开设所学的课程,这就使得课程设置更具有针对性。同时还根据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及学院已具备的条件,设计出了相应的实训课程,并编写了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书。新修订的教学计划更突出了该专业的特色,使之更贴近行业的需求。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该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即金融产品的投资分析能力;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及家庭理财规划能力,其中核心能力是家庭理财规划能力。三是教师经过各种形式的理论、实践培训,理论和实践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四是我们主动走出去,带领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根据本专业情况,我们多次带学生们到证券公司参观,还聘请公司的专业人员为学生现场进行证券行情分析。我们利用寒暑假,根据事先设计的主题,织组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到银行、储蓄所了解当前金融机构的理财品种及收益情况,分别对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比较和分析。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来自京郊的学生较多的特点,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设计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问题调查问卷,要求学生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填写,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既能够深入实际,了解本行业实际情况,又能提高他们的分析问题能力。此外,还通过参观国际金融博览会等活动,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增强了学生对本专业的感性认识,也使这些相关的金融机构了解和认识了我们的学生,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专业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
经过近5年的发展,投资与理财专业已迈进了快速发展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该专业在全社会已具备了较高的认知程度。2007年北京市专科录取分数线文科为320分,理科为340分,而该专业录取的新生中,文科最低分为390分,最高分为402分,理科最低分为393分,最高分为428分,而且大多数考生都是第一志愿被录取的。二是专业教师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本专业教师有多篇在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在全校评教工作中,本专业教师整体排名位于学院前十名。财政金融系领导和专业教师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时组织学生参加相关职业证书考试。2007年国家劳动保障部刚刚推出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我们就立即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前辅导,并组织学生参加了当年11月份的考试,为学生今后从事相关理财工作提供了条件。在本专业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投资与理财专业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被评为学院先进科室。三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从本专业职业技能要求入手,对职业岗位能力进行分解,确定该专业的核心能力和一般能力,重点突出学生岗位工作能力的培养,以核心应用能力或面向工作过程的能力为依据,构成系列课程链。在课程设置上,以应用为宗旨,明确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2007年底,针对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又再次对原有的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增大了实践课所占的比重,增加了与职业证书考试相关的教学内容,并与相关专业教师共同商定课程的主要授课内容,保证相关课程之间能够相互衔接。2008年在财政金融系统一安排下,2008届投资与理财专业毕业生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营业部顶岗实习4周,实习结束后,双向选择决定学生的就业问题。2007年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为100%,签约率为100%,专业对口率达到了91%。
四、对今后投资与理财专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经过几年的发展,投资与理财专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老专业和重点专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地完善。目前,尽管“订单式”培养方式在高职教育中呼声越来越高,但在北京地区人才济济,除个别专业外,很难真正实现“订单式”这种培养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创出自己的品牌,使我们的这个专业在本行业中具有良好的口碑,“信誉”就成为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此,要注重做好以下几点:
1•强调实用型、创新型,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高职教育是一种技能型教育,学生除应具备本专业的技能外,还应具有其他相关实际操作能力,例如办公软件的操作能力及应用文写作能力等。在教学中还要把职业素质教育贯穿其中,使学生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
2•进一步强化综合技能训练课的教学。目前我们的实训课教材及案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市场上投资与理财专业实践教学教材很少,而适于高职学生的教材就更难找到。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教师要在借鉴国内外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例及实训教学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和总结,撰写出实用的实训教材,以提高教学质量。
3•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模拟教学。目前,由于本专业学生深入到证券公司等金融单位实习很困难,社会上的相关行业不愿意接受学生进行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这就把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任务局限在了学校。因此,我们要认真进行实践教学方式的研究和探索,尽快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模拟教学成为最主要的手段,如证券投资业务、银行柜台业务等实训课程,在学院和系里的支持下,在模拟实验室通过特定的软件和网络,学生可以完成相应的业务操作,取得真实的岗位实习的效果。
4•尽量给学生创造参观考察的机会。参观考察是非常必要的实践教学形式,感性认识在一个人的知识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尤其有利于学生增强对行业和岗位的感性认识,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针对性地参观考察,使学生通过看和听,得到真实的、深刻的和全面的感性认识。这样获得的感性认识对学生的岗位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析
立足治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论我国省际人口流动的主导动因
新常态下的财政政策规则与目标
积极稳妥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构建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研究
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税制特点及其启示
廉政的制度约束效应国际比较研究
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几点认识
财政支出的政治周期与激励机制
中国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责任研究
转移支付、政府偏好与公共产品供给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关系
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中国城镇居民代际收入流动性的变化趋势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服务消费实证研究
合作博弈视角的农村基础设施最优投资结构研究
社区银行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机制研究
“营改增”背景下的山东现代服务业发展分析
加快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财政体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事权划分研究
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的操作路径解析
大道至简: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的“黄金法则”
浙江省推广PPP的实践与财政思考
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经验及其启示
新常态下促进创业就业与完善分税制改革的思考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法治化”取向下的历史潮流与经济社会转轨
西方现代财政制度:理论渊源、制度变迁及启示
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基础和支柱地位的理论分析
现代公共治理、现代财政制度与法治财政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与分担研究
人口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以山东为例
双重双轨制再分配模式运行缺陷及改革思路
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调研与思考
分权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收体系设计研究
推进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的障碍与破解对策研究
澳大利亚中期预算和绩效预算管理的启示
基于成本视角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预算法修订背景下开展政府决算审计的思考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县级财政保障压力与缓解对策
分税制改革、城镇化进程与地方税体系完善研究
财政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概念界定与实践现状
关于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的几点思考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财政的两难困境与代偿机制研究
转型升级背景下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政府政策性担保支农政策有效性及风险研究
【关键词】农村养老市场 商业保险
实现农村人口的老有所养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梦寐以求的愿望,同时也是当前我国政府开展支农惠农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缓慢,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全面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对我们的研究提出了理论和现实上的挑战。
一、目前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从市场构成和分布上分析,目前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城市,我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农村是我国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城市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尽快开拓农村市场,是保持商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对商业养老保险也有现实的需求。主要包括:
1.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
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
2.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
3.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
如失地农民或农民工的保障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
既然如此,那么当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究竟何在呢。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是研究思路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使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和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选择等方面。事实上,我国财力有限,因此现阶段我国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对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2.制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的一大问题是供给不足,经营主体匮乏,无法形成竞争
保险产业的供给水平决定于保险产业的规模,决定于保险机构的数量、分布,以及人员数量和营销方式等因素。目前,在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积极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太少,大量公司忙于在大城市设立机构,无暇顾及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由于缺乏竞争因素,服务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保的有效需求。
3.费率问题也对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构成了制约因素
保险费率的计算必须考虑投保人的支付能力。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险新品种。在农村市场上销售的养老保险单大都是直接从城市市场移植过来的。费率偏高,具体条款的设置也主要针对城市客户,难以为广大农民所接受。
4.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养老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经济发达的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异过大,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转贴于
三、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对策及建议
1.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当前目标是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降低费率,但农村市场利润空间本来就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公司不愿前去。针对这一现状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如可对保险公司适当补贴,或可采取税收减免措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针对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产品研发。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增强对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农村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把好营销关口,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绩效。
3.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入相互保险公司形式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与股份公司相比,相互保险机构的优势在农村保险市场上体现得更为充分,其所具有的合作性质、自保性质、分红性质和非赢利性质,比其他保险组织形式更容易被农民接受和认可。在目前农村保险经营主体匮乏情况下适当增加供给主体是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重要手段。
5.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
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比较薄弱,政府和保险公司应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体进行商业养老保险宣传,组织业务员深入农村定期组织召开产品说明会,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让农民认识并接受商业养老保险。
参考文献:
[1]李琴英.对我国农业保险及其风险分散机制的若干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09).
(一)新疆本科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由17门公共通识课程、8门学科基础课程、6门专业核心课程、5门限制性选修课程、5门非限制性选修课程及实践环节构成。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必修课中的公共通识课程门数比金融专业课程门数多10门;第二,金融专业必修课中宏观课程比重高于微观课程比重;第三,金融专业课程中的定性课程门数比定量课程门数多8门;第四,注重新疆历史、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
(二)新疆研究生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由5门公共课程、5门专业基础课程和7门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构成。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层次金融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必修课中的公共课程门数比金融专业课程门数少2门;第二,金融专业课程中的宏观课程比微观课程多1门;第三,金融专业课程中的定性课程门数比定量课程门数多7门。
二、新疆与全国金融学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差异分析
(一)新疆与全国金融学分层次教育差异比较
目前,全国金融学专业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的教育。金融学专科教育主要培养从事基本的、具体金融工作方面的人才;金融学本科教育主要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综合能力较强的金融人才;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金融应用型高级专业管理人才;博士研究生主要培养金融分析、金融研究和金融决策的高级人才。目前,新疆金融学专业分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的教育,金融博士生层次的教育刚刚起步。在全国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综合能力较强金融人才的方针指导下,新疆的金融本科专业教育,为新疆经济金融界输送了大批金融专业人才。新疆的金融硕士研究生教育为新疆输送了研究区域金融和新疆经济金融问题的高级金融人才。
(二)新疆与全国金融学专业方向设置差异比较
全国高等院校在金融学专业的方向设置上是有差异的。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设置了金融学、信用管理学和金融工程三个方向;中央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都设置了金融学和金融工程两个方向,新疆财经大学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只设置了金融学一个方向。
(三)新疆与全国金融课程内容及体系设置差异比较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的必修公共通识和基础课程共18门,较中国人民大学多5门,较中央财经大学多7门,较厦门大学多7门;必修和选修的金融专业课程共17门,较中国人民大学少15门,较中央财经大学少35门,较厦门大学少23门。通过对比发现,新疆财经大学本科层次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同全国著名高校的差异主要呈现出:其必修的公共通识课程及基础课程量大,必修和可供选修的金融专业课量特别少的特点。新疆财经大学硕士层次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同全国著名高校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公共课程门数最少,金融专业课程门数较少的特点。新疆财经大学博士层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正在修改完善之中,目前无法同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相比较。新疆财经大学同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层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存在很大的差距。两个学校开设相同的课程仅有13门,而中国人民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23门(主要涉及税收、公司财务、投资经济学、风险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政金融形式与分析、金融学说史、金融衍生工具、固定收益证券、房地产金融和金融数学方法及应用等)。新疆财经大学同厦门大学本科层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存在的差距也很大。两个学校开设相同的课程仅有13门,而厦门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24门(主要涉及金融监管、金融前沿问题、金融史、公司财务及数据结构与数据理论等)。新疆财经大学同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层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内容存在的差距更大。两个学校开设相同的课程仅有13门,而中央财经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40门(主要涉及发展、产业、区域及制度经济学、经济金融学说史、经济金融法、期货与期权、项目管理、资产评估、数据结构与数据库和财务报表分析等)。
三、新疆金融学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限制多元化人才培养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专业课程内容及体系设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点:第一,本科层次必修课中的公共通识课程比金融专业课程多;第二,本科层次及研究生层次金融专业必修课中宏观课程比微观课程多、定性课程比定量课程多。这样的课程设置结构凸显了“厚基础”、“窄口径”的特点,这样的课程设置结构难以适应当今社会对多元化金融人才的需求。
(二)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限制专业学习视野
新疆财经大学同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本科层次金融专业相同内容的课程仅有13门,而中国人民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23门;厦门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24门;而中央财经大学开设的,新疆财经大学却没有开设的课程共40门,造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金融专业选修课的供给太少。为数不多的选修课限制了学生对于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政金融形式与分析、金融学说史、金融衍生工具、固定收益证券、房地产金融和金融数学方法及应用等众多专业课程的学习,专业视野比较狭窄。
(三)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缺乏定量分析方法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有关定量分析的课程只有三门(金融数学、金融计量学和金融工程);中国人民大学除了开设金融数学、金融计量学和金融工程课程以外,还为研究生开设了数理分析方法与技术和现代统计方法与应用等课程;中央财经大学除了开设金融数学、金融计量学和金融工程课程以外,还为研究生开设了数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应用、运筹学、投入产出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等课程。显然,新疆金融专业课程设置中定量分析方法课程的设置比较欠缺。
(四)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缺乏
素质教育环节新疆财经大学本科层次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没有涉及素质教育的内容,但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都为金融本科层次的学生提供了相应的素质教育课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自然科学课、人文素质课和艺术教育课,中央财经大学开设了应用文写作、逻辑学、文献检索、财经外语、大学美术、大学音乐和大学影视,厦门大学开设了生命科学导论和跨学科基本课程组。
四、优化新疆金融学专业课程内容及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调整金融学专业课程结构
金融专业课程内容的设置一定要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多元化、理论性、学术性和实践性并重的原则,调整新疆金融专业课程内容及体系中存在的通识课多,专业课少;必修课多、选修课少;宏观课多,微观课少;定性课多,定量课少的结构状况,增加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微观课程和定量课程的设置。
(二)增加金融学专业选修课程
结合新疆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增加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政金融形势与分析、金融学说史、金融衍生工具、固定收益证券、房地产金融和金融数学方法及应用等众多专业选修课程,以便增加学生自由选择金融专业课程的空间,扩大学生专业学习的视野。结合国家中亚发展战略及新疆与中亚经济、贸易、投资等领域合作所提出的对中亚金融人才需要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中亚经济、金融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提高学生对中亚经济、贸易及投资等方面的认识,总结中国及新疆与中亚经济活动的规律、特点及风险等。
(三)增加微观及数理金融课程
根据新疆金融机构的需要,应当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增加行为金融学、金融风险、外汇交易与管理和跨国银行管理等微观课程的设置,以提高学生金融实务操作能力。应当在本科及研究生层次加大数理金融、保险精算、金融统计及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课程设置,以提高学生对经济、金融定量技术分析的能力。
(四)加强基础及语言素质教育
关键词 会计 预算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公共财政改革以来建立的预算管理体系较为科学,在规范单位支出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国家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看到,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尤其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本文将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就如何改革与完善这一制度进行探讨。
一、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不足
(一)预算管理得不到应有重视。
事业单位对预算管理的重视普遍不足,单位进行预算主要是为了获得资金,所以资金一旦到账,预算管理也就止步不前了。另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方面,但是事业单位却忽视了这三方面的有效衔接,使预算管理无法发挥最佳效果。
(二)预算编制过程不科学。
目前,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程序普遍存在质量低、方法落后的问题。首先,预算编制不够客观和缺乏统一性的标准,财务人员不能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进行预算编制,其主观理解的作用过于凸显,这就使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重缺失。其次,预算的编制方法不科学。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上年基数+本年调整数”的预算编制方法,实际中往往仅根据上年的基数简单的乘以一定的比例,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以及所提供的服务与效益没有进行认真严谨的分析和评价,最终导致事业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单位因预算过小而造成资金缺乏,阻碍事业发展;事业发展较慢、规模较小的单位因预算过大而资金大量浪费 。此外,预算编制还存在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相脱节的问题。我国事业单位传统的预算资金内外分离的体制,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不再单纯依靠预算内资金,而是依靠经营收入来弥补资金不足。 这一问题也将导致预算编制严重偏离准确与科学。预算编制作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起点,如果不能做到准确科学,必将影响整个预算管理制度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力度不足,效果较差。
预算执行后,各单位普遍缺乏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有效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失,这就造成预算执行得不到应有重视,执行力度普遍不足,执行效果普遍较差。预算执行人员对一些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比如资金是否使用于相关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超预算支出,资金使用是否有结余等等,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执行人员在预算执行时缺少约束力,积极性不高,导致资金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单位虽然存在预算效果考核的制度,但是形式重于内容的现象严重。
(四)预算监督机制不完善。
有效地监督控制机制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极其重要,但是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监督还十分不完善。对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视不足,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有效的预算监督措施,例如客观严谨的预算执行结果考评机制、预算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不应是形式上的内容,而要切实地贯彻到现实工作中,使其发挥充分的监督作用。预算监督应当贯穿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有效控制、促进作用。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
要使事业单位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且实施有效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应该在事业单位重整和完善预算管理程序,有人提出在事业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其实就是要重视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等一系列过程,将有助于事业单位有效整合资源,引导和监督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展开,最终通过预算编制来实现单位财务的优化。
(二)提升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做好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仅仅依靠重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际操作中切实完善预算管理流程。首先就是预算编制的过程,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程序是十分重要的。首先,预算编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本单位具体状况、行业状况、历史情况、对未来的预测、国家财力和政策以及社会整体利益等等,所以要求预算编制人员要进行全面调研,系统分析,综合测评等具体、细致的工作。其次,科学的预算编制还要求有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增量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使用情况的匹配关系,以增量资产激活存量资产。
(三)加强预算执行的力度,并配合以有效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体系,在财务预算期末,对单位以及内部各部分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考核。考核的指标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关键要适合本单位实际,并且保证可操作性。第二,要建立一套客观、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约束预算管理人员的行为,以便充分履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这些制度包括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单项的管理制度以及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管理的功能和效果。第三,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执行考评与激励机制。不仅要建立预算执行岗位责任制,将执行过程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及领导身上,而且要建立有效的考评制度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预算执行人员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事业单位应注重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同时,事业单位参与预算管理的财务人员要自觉学习不断更新的专业知识,实时关注并及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除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财务人员还要有廉洁自律的品格和高度的岗位责任感。
(作者单位: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注释:
朱英.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探讨.财政金融.2012年10月下.
关键词:民营企业 走出去 对外投资
前不久,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特别联组会上,就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下企业“走出去”强调了两句话:一要抓住机遇、积极作为;二要趋利避害、防范风险,为企业发展开拓空间。
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外国公司为了摆脱经营困境,国际合作意愿增强,这为中国企业,特别是我们民营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一是国际社会普遍看好我国的发展前景,看好我国企业资产状况良好,看好我国的资金优势,看好我国讲求信誉,愿意与我们加强合作。二是金融危机造成国外资源类和高技术类的企业资产缩水,低价甩卖项目以套现,为我们“走出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三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许多国家都注重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我国的大型成套设备质优价廉,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为我们“走出去”承包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下了基础。
为了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我们确立了以科技为支撑,与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此研究所共同开发了生物质复合工程材料项目,同时成立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过调研,像非洲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竹、木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非常希望引进我国的先进技术。我们具备“走出去”的优势。我们通过实践和探讨,对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即:民营企业的自身优势,具有“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空间;国家应尽快完善对外投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便利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创造条件;国家应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打造顺畅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应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加紧对涉外人才的培养;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走出去”的知识产权应急和预警机制;民营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全球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民营企业具有“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不少民营企业走出国门、跨国经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我认为,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不应该只是企业的个体行为,而应该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推动中国经济更持续的发展。
1.民营企业的优势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批民营企业已经具有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内在需求和动力。民营企业的最大优势是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动力强劲。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短短几年内,许多民营企业把“引进来”和“走出去”巧妙地结合起来,内外联动,互利共赢,为建立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创造了许多合作方式,例如: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工程承包和劳务承包、中外双方共同投资组建跨国公司、境外投资与收购等等。民营经济迅速壮大,已成为国内一般商品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主体。政府对民营企业这种“走出去”的积极性,应高度重视并加以爱护、引导、扶持。
我国要真正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参与。民营企业“走出去”是发展的需要,民营企业同时也必将成为海外开发的主力军。
2.民营企业“走出去”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金融危机时期国际国内的形势,对于民营企业“走出去”,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尽管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发展迅速,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从国内的实际情况看,民营企业的相对资本规模不大,实力不强;缺乏及时准确的国际市场信息;涉外法律准备不足;对各国人文环境还缺乏了解;缺少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研发能力不足等等。特别是我们在尖端技术、高端品牌、管理理念、组织创新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一定要准确把握世界经济发展的总态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当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加快,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树立全球理念,不断创新对外开放的手段和机制,全面提升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竞争的层次。
3.民营企业对外开放战略的创新要点
新时期我国的对外开放,绝不是历史经验的简单延续,而是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潮流、新趋势,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站在更高台阶上、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此,“走出去”的或正在准备“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还需要经过一番改制、改进。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大力吸收民间资本,向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吸纳民间资本越多、加盟的民营企业越多,越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越有利于“走出去”。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创新提升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带动成套设备、商品、技术、劳务的出口,促进结构调整。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特别是兼并国外知名品牌,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2)外贸发展应由产品贸易为主,转向产品贸易、服务贸易并重。特别要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的转移,还要做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的输出,发展服务贸易,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双向国际化。
(3)在对外行为模式上,先以引进、学习、模仿为主,进而转向自主创新齐头并进。民营企业应不断在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企业品牌等领域占领国际市场制高点。在产品的价值链和分工上,逐步向研究开发和品牌销售两端延伸,最终达到提升我国国际交换的分工地位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4)在国际规则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国经贸大国的地位和影响,广泛促进多边、区域、双边等各层次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全面、深入地参与和影响国际市场规则形成,彻底改变以前那种国际市场规则被动接受者的地位。要通过深化多边、双边经贸合作,促进我国长期发展,同时也为各国的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二、尽快完善对外投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实现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创造条件
民营企业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重要主体,必须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推动。政府要转变职能,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
位,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认识。目前“走出去”往往侧重于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支持不够,这里有历史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偏差。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三十年里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不可低估的强有力支撑。
完善对外投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走出去”,要一视同仁、平等参与和竞争,简化审批、规范程序、强化服务;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对外开放的组织、引导和服务,特别是国家商务部门、驻外使领馆把民营企业纳入正规的服务和管理体系,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搭建信息平台,提供个性化政策法律支持,积极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条件(2010年,天津市商委免费培训企业对外合作业务,同时计划将安排100项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收到很好的效果);三是鼓励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行业有序向境外转移产能,带动商品、技术、劳务、成套设备出口,促进出口结构调整;四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特别是兼并国外知名品牌、营销网络和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或产业基地;五是鼓励企业以总承包、带资承包、BOT等方式承接境外工程,提高工程质量,完善相关服务,带动货物和服务窗口。政府有关部门要引导“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规避风险,防止恶性竞争,维护国家整体形象。
三、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打造顺畅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融资渠道
民营企业“走出去”需要银行的大力支持。因为资金问题,许多好端端的项目眼睁睁看着流产,十分可惜。政府可否考虑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加大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的业务支持,在海外建立基金机构,将我国投资力与所在国投资力紧密相连,使我国在投资管理上与国际接轨,逐步具备国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同时,要进一步研究财政税收、金融外管、工商海关等配套支持的鼓励政策措施,让民营企业在“走出去”发展上更加顺畅。
四、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加紧对涉外人才的培养
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发展,除了正确的决策之外,最为关键的还是人才的供给与保障。民营企业一般缺少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政府有关部门要十分注重帮助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有境外投资和境外经营才能的人才,引导企业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造就一批懂国际投资业务、懂国际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外语、能经营管理企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着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原则,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放宽限制,为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民营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我们要充分利用社会化的人力资源,把每年退休的涉外人员组织起来,聘请到民营企业来发挥余热,弥补现阶段人才匮乏的缺陷。同时,政府还应出台相关的管理及服务行政法规,为企业成功“走出去”提供基础条件和有效保障。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走出去”的知识产权应急和预警机制
我们应加强知识产权的权利信息、法律规则信息、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等方面信息的分析利用,防范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应尽快建立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关于知识产权法情况的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涉外维权援助等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针对目标市场和投资地区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海外投资能够建立在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的基础上,侵犯权益与被侵犯权益同时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六、民营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全球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们认为,5・11意见意味着无风险利率可能阶段性上升。与2013年的对比,相似之处越来越多,但监管层对市场泡沫化的担忧在上升。我们维持对上证综指4600点的阶段性目标。
此外,当前市场风险偏好上升过程中成长股将体现出明显的超额收益。我们建议投资者继续延续新均衡的配置思路,并在近期侧重成长性公司,以及传统转型公司的机会。
无风险利率或阶段性上升
《意见》要求依法合规积极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是否开始放水?这是当前市场中一个重要的争论。
地方融资平台的近期政策目的十分明显:要有节奏的释放风险,而非直接就地拆弹引爆。2014年年初的风险释放是引发自“400点大反弹”以来市场快速进入牛市的重要原因,起点在于无风险利率的改善。
释放风险本身是牛市的东风,而稳增长政策是西风。西风不利于无风险利率上升,但是可能推动高风险偏好资产提升估值。而5・11意见可能意味着无风险利率快速下降过程暂时搁置,可能出现阶段性向上波动。我们维持对上证综指4600点的阶段性目标。
与2013年的对比来看,相似之处越来越多,但监管层对市场泡沫化的担忧在上升。我们在之前的报告中多次提示2015年与2013年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无风险利率的变化规律。我们认为重复出现2013年钱荒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但是需要重视无风险利率向上波动的可能性。
最近我们发现全球债券市场正在出现收益率的上升。国内债券市场阶段性波动正在出现。但与2013年的差异之处在于,当前监管层对泡沫化的担忧上升。市场存在阶段性震荡的可能。但我们认为如果短期内一个新的市场估值平台能够明显形成,将为牛市中长期的更健康发展形成支持。
侧重成长性公司机会
风险偏好上升过程中成长股将体现出明显的超额收益。财务安全的确认更加有助于打消投资者疑虑、有助于边际资金进一步向中小板和创业板流入。我们建议投资者继续延续新均衡的配置思路,并在近期侧重成长性公司,以及传统转型公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