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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普查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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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普查方案

第1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一、普查范围

区辖区内的危旧房屋属于此次普查范围。

危房是指构造已严厉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风险构件,随时有坍毁能够,损失构造不变和承载才能,不能保证寓居和运用安全的房屋。即经判定确认的风险房屋(含B级、C级和D级)和经检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旧房是指到达超越规则运用年限的房屋。钢构造和钢混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55年,砖混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50年,砖木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40年,木构造和简略构造房屋运用年限为10年。

二、普查内容

(一)既有危旧房屋按下列栏目进行普查

1、基本状况

(1)建筑称号;(2)座落;(3)产权人(运用人);(4)建成时间;(5)构造方式;(6)层数;(7)建筑面积;(8)产别;(9)权属状况;(10)运用用处。

2、安全状况

(1)最后一次判定时间;(2)最后一次检查状况;(3)安全品级;(4)消危状况;(5)幕墙面积;(6)抗震设防状况。

3、治理状况

(1)监控人(含联络电话);(2)责任人(含联络电话)。

(二)“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

1、产权人(承租人);2、实践运用人;3、开门打洞面积;4、挖地三尺面积;5、墙体承重状况;6、审批状况;7、用处状况;8、处置状况;9、安全状况。

三、普查方法

(一)组织房屋产权人(运用人),相关治理单位和街道、社区首先进行自查自报。

(二)在自查自报的基本上,区房管局组织技能人员对自查自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查,构成普查初步效果。

(三)区房管局对普查效果实时录入房屋安全治理信息系统,构成治理信息平台,并承受市房管局的检查、验收。

(四)对在普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实时督促责任人一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组织指导

区县政府成立既有危旧房屋普查指导小组。由区县政府办公室分担副主任任组长,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分担指导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房地产公司分担指导为成员。指导小组按各自职责分工,统一协调,增强指导。

五、职责分工

(一)区房管局为既有危旧房屋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材料的搜集和数据的录入;区其他相关部分和街道要大力支持和协助完成既有危旧房屋普查工作。

1、区房地产公司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2、区教育局负责辖区教育用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3、各街办事处负责辖区私有房屋,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普查上报工作。还督促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含大专院校)负责本单位自管房的普查上报工作。

(二)区房管局组织对中山路(至火车站)“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查询。区房地产公司组织对黄鹤房管所治理范围内的“住改非”房屋安全状况的查询。

六、工作步调

(一)六月中旬至九月底为摸底普查和上报时间。

(二)七月至十一月为区房管局复核审查和数据录入时间。

(三)八月至十二月为市房管局验收汇总时间。各相关部分和单位、各街办事处要互相协调、互相共同,对摸底普查、复核审查、数据录入和验收汇总等道工序可采取流水功课向前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相关部分和单位,各街办事处要增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抽调专人构成工作专班开展摸底普查工作。

(二)保证工作经费。区财务局做好普查经费开支预算,对普查单位和工作人员赐与恰当补助。

第2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白

石”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一套产权房出租给一户家庭居住的除外)。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年4月5日至11月3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村(居)为具体工作单位,职能部门积极投入,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阶段(4月5日至5月10日)。在镇政府统一组织部署下,各村(居)由驻村干部牵头,组织村双委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账,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镇政府将召开由全体出租房业主参加的整治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并同出租人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第三阶段:整治整改阶段(5月21日至9月20日)。按照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隐患由各村(居)组织整改的分工,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改。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镇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逐户检查验收工作。凡辖区内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无严重消防隐患,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可向镇政府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由镇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予以发放悬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合格牌。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提请乐清市政府抽查验收。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达到要求尚未办理出租房登记备案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建立由镇长郑志超为组长,孔凡杰、谢炳亦、杨达中为副组长,杨晓海、尚浙、徐永光、李志靖、胡泽华为成员的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领导联系制度,镇三套班子领导每人联系一至二个点,加强指导督查(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居)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六、职责分工

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治工作的全面发动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对本辖区内由村(居)解决有困难的重点区域,派出工作组,给予帮助和指导,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村(居)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村(居):负责辖区范围内普查登记、动员发动、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并督促各出租房业主搞好整改和出租房申报登记、备案。

各职能部门:以块为主,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投入面上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出租房的检查、整治。

第3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关键词:统计信息;空间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11.52

随着福州市各级统计部门统计资源信息量的不断扩大,为了保证统计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利用和社会共享,实现统计资源数字化,将统计信息与空间信息整合起来,突破传统统计数据的管理模式与表达模式,通过建设福州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探索积累出一套高效可行的建设方案。

1 系统设计

1.1 总体建设思路

福州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思路如下:

(1)以三大核心数据库为基础。系统数据库从属性上可分为:空间数据、统计业务数据和系统支撑数据三大类。其中尤为重要的三大核心数据库是统计地理数据库、统计业务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

(2)三条轴线为出发点。对统计数据可以从指标、空间、时间三个维度来研究。指标轴:各类统计都是围绕指标来开展的,多个指标构成统计指标体系。通过统计指标能客观反映统计数据的分类、主题和意义。统计分析也多围绕指标进行。空间轴:统计普查数据是发生在特定区域内工作,同一指标不同区域的统计分析,能够反映某类指标的空间变化趋势。时间轴:统计普查是具有一定规律及重复性的工作。通过不同时间的统计普查工作,能够反映某类指标的变化趋势。

(3)三种表现形式为载体。统计表格、统计图和专题图三种形式为载体展现普查数据。传统的统计数据展现形式为统计表格和统计图。这两种形式是以二维表格和数理统计方法为基础的,基于专题地图展示统计数据既继承了统计图的直观性,又可将统计数据中空间相关的信息挖掘出来以专题图形式展示。

1.2 总体框架

在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以及组织保证体系的前提下,福州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现有的软硬件及网络支撑平台为基础,以经济统计综合数据库为基础进行建设。总体框架采用了层次化设计思想,以实现不同层次间的相互独立性,保障系统的高度稳定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第一层是用户应用层,是系统的直接操作与使用对象;主要包括局领导及查询人员、系统数据维护人员、系统管理员等;不同用户对系统有不同的需求,通过不同的子系统实现操作。该系统划分查询分析子系统和管理维护子系统。第二层是软件服务平台层,主要功能是为应用系统的实现提供基础平台支撑。其中除第三方的商业平台(如微软的.Net平台;GIS平台等)以外,还包括针对该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软件组件,具体包括:GIS应用组件;统计分析模型组件;数据管理维护组件和元数据管理组件。第三层是数据层,是此次福州市经济统计的直接数据成果,也是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核心。“福州市经济统计综合空间数据库”由基础地形图数据库、普查成果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及元数据库组成。第四层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层,是信息化基础设备平台,该层提供了系统的基本网络操作系统、桌面操作系统及企业级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基础软件环境,提供系统运行所依赖的存储设备、网络设施、安全设备等,是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基础。

2 数据库设计

2.1 数据库组织结构

本系统数据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来自统计部门的各类统计业务数据,二类来自测绘部门的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具体的数据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福州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2.2 数据内容

数据库的具体内容如下:

(1)1:2000基础地理数据库:包括建筑物,道路面,绿地面,铁路,水系面等,约577平方公里,覆盖福州市城区及县城区。

(2)1:25000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建筑物,道路面,绿地面,铁路,水系面等,约1.2万平方公里,覆盖福州地区。

(3)影像数据库:SPOT影像覆盖福州地区,福州城区及县城区采用优于0.2米的航拍影像。

(4)统计公共专题数据:主要包括各级行政区划以及信息点、道路中心线。

(5)统计业务数据库:包括福州第二经济普查基层数据以及综合数据,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基层数据及综合数据,月报数据,乡镇卡片数据。

(6)单位名录库数据:包括法人单位活动表与产业活动单位表。

2.3 业务数据空间化方案

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福州市社会经济统计成果所涉及到的各类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并与实际空间坐标建立关联关系,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完备的、规范的城市经济统计成果综合空间数据库。

(1)空间要素地理编码方案。为方便普查业务以及后续建筑物挂接业务属性数据,需要对每个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图斑进行编码。建筑物编码具体规则如下:1)市级行政区划:用四位编码表示;2)区县行政区划:用两位编码表示;3)街道乡镇行政区划级:用三位编码表示;4)社区/村委会:用三位编码表示;5)经济普查用2位普查小区编码,人口普查用3位普查小区编码;6)顺序号采用两位顺序自然数,各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图斑的地址编码均从1开始,不足两位的前面补0;

(2)统计业务数据编码方案。统计数据按经济发达程度分两大块:城区与农村,城区按照区(县)、街道、社区、小区以及经济单元分5级,农村按照县(区)、镇(乡)、村、及经济单元分四级。普查要素编码由16位数字码组成,第一组(六位)是区(县)行政码,代表大类,即五区八县;第二组(三位)是街道(镇)行政码,代表中类,第三组(三位)是社区(村)行政码,代表小类,第四组(二位)是小区顺序码,是细分码,用数字0~99表示,第五组(二位)是房屋顺序码,是辅助码,用数字0~99表示。

本次人口普查业务数据空间化加工方案在充分利用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空间数据和人口普查业务数据库两部分数据库基础上,通过编码进行人口普查业务关联落地,使人口数据与建筑物进行关联,形成一套规范完整的人口普查业务综合空间数据库,为人口数据微观查询分析奠定数据基础。第六次人口普查业务数据空间化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第六次人口普查业务数据空间化流程

3 应用系统建设

3.1 系统功能结构

系统的基础和核心功能均由应用支撑层提供。应用支撑模块主要包括:基本GIS模块、数据查询与汇总模块、空间分析模块、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模块、表格浏览模块、统计图制作模块、专题图制作模块、成果保存与共享模块等。基于应用支撑层,分别建设查询分析子系统和管理维护子系统。[1]管理维护子系统提供系统指标库、统计业务数据导入和用户管理等功能,供系统管理员使用。查询分析子系统是福州经济地理信息系统的对外展示分析的窗口,目标为统计用户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分析汇总、表达展示、空间分析等等;直观展示、辅助分析、支持决策是系统的最大亮点。

3.2 特色功能介绍

(1)跨行政区划统计分析。统计部门传统的统计分析都是基于某一行政区划范围进行统计,如基于某一区县、街道、社区等进行某类指标的统计分析。这种统计分析功能局限性很大,比如,要统计某一道路两侧的人口总数,并且是跨越两个社区,前面的统计分析就不能满足,本系统通过开发高级分析功能,实现任意区域以及各类缓冲区域的统计查询功能,实现跨行政区划统计分析。

(2)指标信息动态展示。在针对某一指标查询统计分析时,系统根据地图不同的显示比例,动态展示指标信息,比如查询福州市的人口数指标,当地图比例尺在福州地区的级别情况,指标显示的是福州地区的人口总数,当地图放大到区县级别的情况下,展示的是每个县的人口总数,依次类推。

(3)指标信息微观展示。系统将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信息以及第二次经济普查各类指标与建筑物进行关联,实现建筑物级别的微观展示,如通过本系统可以查询任何一栋建筑物的人口信息。

4 结语及展望

经济信息、人口信息、基础地理信息与数据挖掘技术、网格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有机融合,为福州经济地理信息的应用前景注入勃勃生机,通过将规划、应急、医疗、学校、房产、民政等多个行业数据加载到“福州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之中,方便地开发出独立的分析系统,通过挖掘这些分析系统,都将会为这些地区的各个行业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余加丽;张文.GIS在农业普查成果展示和分析中的应用[A].2009中国地理信息产业论坛暨第二届教育论坛就业洽谈会论文集[C],2009.

第4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控全区地税税源的相关信息,摸清税源底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规范纳税基础信息为重点的地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地税税源普查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区地税收入保持了连年高速增长,地方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不断增强,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地方税税种多、税源分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困难。为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防止税款流失,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地税税源普查。这次税源普查目的是按照税法规定,将分布于社会各经济部门、各类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通过一系列方法、手段进行收集和分析,实现对全区地税税源的全面掌控,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防止税款流失,更好地促进全区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普查的范围、对象和时限

这次地税税源普查的范围为:全区应当缴纳地方税收的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具体对象包括:企业(含外资)、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含*、*、*)在我区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等。税源普查时限:户源普查截止日期为*年3月31日;房产、土地、车船信息以及重点行业营业税的普查期限为*年度;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税收管理的普查时限为*年至*年底。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

税源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纳税户税务登记情况,税种登记情况,应税房产、土地、车船的信息登记情况,企业所得税管辖情况,涉外企业外商实际投资情况,集贸市场税收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车运营、个体医疗服务、停(看)车服务、饮食、娱乐、建材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情况。

(一)户源普查

在*年税务登记换证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具体包括应办未办税务登记证业户,应换未换税务登记证业户,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不符合涉外税收优惠的涉外企业,假注销、假停业、假证件失效以及走逃失踪户等;核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疗机构等取得应税规费收入、从事应税劳务、房产出租、内设三产等的税务登记和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代扣代缴单位税务登记及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未办工商执照等经营证件的无证户税务管理情况;从事停(看)车、客运线路车经营的税务管理情况;个体医疗机构和各大医院设立的社区服务站的税务登记及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等。

(二)税种登记普查

结合税务登记和户源普查的户籍资料,全面准确地核定纳税人应纳税种,为申报征收提供可靠依据。包括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情况的全面核查;对已纳入正常管理的无税务登记证纳税人的税种重新核定;对清查出的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进行准确税种登记;对经营范围和应税财产变化应进行的税种登记的调整;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并存,但行业类别、经营收入混淆应进行的税种、税目登记的变更调整等,对于企业没有分别核算的,应当通知纳税人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核算计税,确保应按地方税收入库的税种登记准确。

(三)营业税普查

营业税重点普查饮食业、娱乐业及客运线路车运营、个体医疗服务和停(看)车服务的基本信息。

饮食业主要是面向辖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的纳税人,对其职工人数(分别统计服务员和厨师人数)、经营规模、年度经营情况、占用土地面积、设计营业能力(包括房间数、餐桌数、用电量、用水量、房屋租金等情况)、税收实现及缴纳情况等进行普查。

娱乐业主要是面向辖区内从事娱乐业项目的纳税人,尤其是对各类歌舞厅、网吧的从业人数、设备、房间、收入、实现利润及税收的实现和缴纳情况等,确保其营业收入、申报税款的真实性。

客运线路车运营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登记的基础数据为普点,主要普查线路车运营线路、票价、税款入库等。

个体医疗服务以卫生部门审批登记的基础信息数据为普点,主要普查从事个体医疗包括各大医院设立的社区医疗点的从业人员、营业范围、税款入库等。

停(看)车服务以公安交警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登记的基础信息为普点,主要普查审批部门、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票据使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等情况。

(四)应税房产、土地、车船信息的普查

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全面核实纳税人房产和土地的面积、使用状况,车船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

对有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单位及个人,要逐一核对其全部证书记载的房产和土地面积、价值,查验是否准确、真实;对没有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实际占用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逐一评估或丈量其实际占用或使用的房产和土地的面积、价值,查验是否准确、真实;对车船信息,要及时从公安车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车船登记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信息进行比对,特别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外企业、个人拥有的车辆,要逐车逐户进行排查,彻底摸清车辆税源底数,并及时修改、调整或补充税源数据库信息,完善征管系统中纳税人的基本资料。

(五)所得税普查

重点审核自*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在工商部门新注册的各类企业。一是审查新注册企业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新办企业标准;二是审查确定新注册企业所得税税务征管机关。地税部门应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户源登记信息,及时与国税部门进行核实,对清查出的不符合新办企业标准的,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六)涉外企业普查

重点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构成,对无实际外资注入或外资注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假合资”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

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土地面积、坐落位置,核定相应的土地等次,摸清外商投资企业车辆数、座位数以及载重汽车的吨位等,补充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及时录入企业信息系统。

(七)集贸市场普查

一是核查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数量;二是核查集贸市场内的个体业户及税负核定情况;三是核查集贸市场内的产权单位、收取租赁费及所占土地面积的情况。

(八)建材企业普查

重点核查全区的水泥、建陶和耐火企业的基本生产要素,包括设计产量、生产线情况、用电量、职工人数及原材料的构成情况。

四、普查的步骤和时间

全区地税税源普查工作从*年5月1日到*年8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8日—5月13日)

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税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税征收分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地税税源普查工作会议,对辖区内地税税源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发放各类税源普查表格;举办各级税源普查业务和普查软件应用培训班;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税源普查宣传等。

(二)全面普查阶段(5月14日—7月31日)

1、以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为基本普查单位,将基层普查人员划分若干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的办法,辅导业户据实填报普查表,按照普查内容全面搞好数据采集工作。

2、以街道、市场、商场、楼宇、宾馆为重点,将漏征漏管户的清理,重点行业的核查,应税土地、房产、车船信息的清查核实和税种登记核查与所得税管理的认定审核结合起来,集中时间和人力,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同时按照“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区别不同问题和性质,按政策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

3、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地税税源普查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纳税人填制的普查表,进行实地排查核实,保证数据审核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数据全部录入到普查软件。

4、区地税税源普查办公室按照统一格式对各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同时与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问题进一步组织调查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区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税源普查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税源普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级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税源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客观、真实的税源普查总结报告,逐级上报。同时,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地税税源普查核实内容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地税部门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财政部门负责提供以前年度税源普查的信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收入信息等;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等;

(四)质监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组织机构代码的基本信息等;

(五)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全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基本信息等;

(六)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登记的基本信息等;

(七)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查处税源普查中出现的暴力抗税案件,维护正常税收秩序,保障普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提供全部机动车辆登记的基本信息等;

(九)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各类客运线路车的运营信息和机动船舶登记的基本信息等;

(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土地转(出)让审批等基本信息等;

(十一)人民银行负责提供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汇入情况基本信息及外汇政策信息等;

(十二)外贸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涉外企业条件和标准的“假外资”企业的调整、处理工作;

(十三)房管部门负责提供全部房产的登记和交易信息等;

(十四)物价部门负责提供全部审批的收费许可单位名称、收费许可项目、收费许可标准等涉税基本信息等;

(十五)人事部门负责提供全部事业单位的登记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等;

(*)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审批的准予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信息等;

(十七)国税部门负责与地税部门核对新办企业信息;

(十八)监察部门协助做好地税税源普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十九)集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提供集贸市场内的产权单位、收取租赁费及所占土地面积的信息。

地税部门要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依法办事,注重实效,主动协调,抓好调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次地税税源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按照地税部门确定的提供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方式一律采用电子数据形式。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成立由地税、财政、审计、城建、村(居)等人员组成的税源普查小组,对税源普查的有关内容和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六、整改处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1、对检查出的漏征漏管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并追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2、对检查出的新增房产、土地、车船应税信息,经地税机关核实后,要及时追缴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税款和滞纳金。各部门的应税规费收入一律按税法的规定先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再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3、对检查出的“假合资”企业,地税部门要及时向外经贸部门进行反馈,外经贸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检查出的其他涉税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七、税源普查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地税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税税源普查的动员、组织、协调。区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具体负责税源普查工作的实施。各级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相关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此次税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各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提供其管辖范围内各种登记、审批及资格认定等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对税源普查中出现的暴力抗税等恶性事件,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治税环境。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报,认真研究解决。

(二)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普查效果。一是要加强宣传。广泛张贴普查公告,普及税法知识,为税源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普查质量。各级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内税源普查数据的质量负责,不得人为调整和估算普查数据,对上报数据和材料要认真把关,以保证普查基础数据的准确和真实。各级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编报虚假材料或拒绝、阻挠普查,严重影响普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授意、指使伪造失真税收和财务会计资料等违法违纪的普查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地税税源普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阶段普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此次地税税源普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反映实情,真正抓出实效。三是坚持查改并举。各级地税税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边普查、边整改”的原则,切实摸清底数。对普查出的漏征漏管户及时将税金追缴入库,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对核查出的税务登记信息、税种登记信息和房产、土地、车船登记信息,要及时修正补录。各级要以此次税源普查为契机,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达到查促结合、以查促管的目的。

(三)加强督察指导。为切实加强对税源普查工作的督察指导,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物价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区地税税源督察指导组,不定期对税源普查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工作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乡街和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分工负责、协调共进的管理和运行体系还不健全,乡街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依然不少,依靠突击检查整改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急需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对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实行有效地整治和监控,及时处理房屋使用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由房屋所在乡街、园区管委会负总责,由房屋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负责。各乡街通过区分单位自管、物业管理和非单位及非物业管理房屋情况,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真正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乡街及相关单位实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社区为基础、以街道为依托,以区级各相关部门为指导,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三级网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各级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建立快速反应的房屋抢险救灾信息联系制度,形成区和乡街、园区及具体负责单位三级信息联络网,确保抢险救灾时信息联络、传递畅通。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遏制和杜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消防、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调研、协调、宣传、培训工作;起草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下达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指导房屋改变用途及拆改结构(增加荷载)方案的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档案管理;负责对违法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受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改造,排除险情;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查处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工程项目;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抢险和治理;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区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房屋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急资金纳入全区应急资金。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分局: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

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宣传有关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治理改造。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房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三是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在汛期来临之前,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志愿者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六是配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七是完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维修记录;积极配合区建住局及各乡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三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海成同志、区建住局局长韩现锋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消防、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韩现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危房分布及治理进度,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实行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下达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任务,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委员会、各物业管理企业: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京房地物字(1999)、第187号]自颁布以来,在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维护产权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该要求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作了修改,并修订为《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表一、普通商品房居住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2)、务工作计划,(3)、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公用设施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3)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4)设定垃圾集纳地点,(5)并每日将服(6)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7)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8)每日对保洁服(9)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10)做到服(11)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保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筚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2)、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室,并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2)、凡有备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十)、装修管理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2)、务制度;(3)、查验业主装修方案,(4)、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5)、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6)、装修期间,(7)、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8)、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9)、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10)、业主装修结束后,(11)、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12)、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表二、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2)、务工作计划,(3)、并组织实施;(4)、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5)、进行安全普查,(6)、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7)、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8)、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9)、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10)、处理急迫性报修,(11)、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12)、协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运作;(13)、管理规章制度健全,(14)、服(15)、务质量标(16)、准完善,(17)、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公约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80%。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供暖等设备。(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2)、的日常养护和小修,(3)、执行《房屋及其设备(4)、小修服(5)、务标(6)、准》;(7)、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8)、正常使用;(9)、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10)、定期清掏化粪池、雨水井,(11)、相关设施无破损。

(三)、绿化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1)、设定垃圾集纳地点,(2)、并每日将服(3)、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4)、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5)、每日对保洁服(6)、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7)、做到服(8)、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9)、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保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公共生活秩序,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2)、车辆行驶通畅,(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4)、志和防范措施;(5)、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6)、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7)、应及时报警,(8)、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看管

(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3)、出门凭证放行;(4)、保证停车有序,(5)、24小时设专人看管;(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2)、建立消防责任制;(3)、消防设施有明显标(4)、志,(5)、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6)、定期进行消防训练,(7)、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2)、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24:00不(3)、间断运行,(4)、0:00-(5)、6:00呼叫运行,(6)、电梯工夜间值班,(7)、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设有电梯门的,(8)、均须开启载客;(9)、凡有备(10)、梯的,(11)、在高峰期6点-(12)、8点、17点-(13)、19点与主梯同(14)、时运行;(15)、主梯维修时,(16)、用备(17)、用梯运行;无备(18)、梯的,(19)、属急迫性维修的,(20)、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21)、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22)、维修服(23)、务标(24)、准执行京房地物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第7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把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作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出租房屋排查管控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以房查人”、“以房管人”的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集中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实际人员居住情况,全面掌握村内出租房屋和租赁人员动态、非本村集体组织人员在村购买房屋居住情况及流动人口信息,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实有人口信息和出租房屋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公共安全风险隐患。

三、工作内容

本次出租房屋集中排查行动从3月13日起至4月2日止。

(一)宣传发动。各村要广泛张贴出租房屋排查《公告》,明确告知出租人及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将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宣传到户、宣传到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摸排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的村民房屋进行全覆盖,保证村不漏院、院不漏户、户不漏人。要采取入户走访排查的形式,全面掌握房屋真实信息和底数,重点采集四项内容:一是出租房屋位置、权属等基础信息;二是出租人身份信息;三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四是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在本村购买房屋居住信息,排查中发现房屋建筑、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一并予以备注。重点做好查验统计五项内容:一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为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疾病感染人员情况数据;二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为具有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重点人,以及吸毒人员、重点精神障碍者、刑满释放人员、在逃人员等特殊人群情况数据;三是出租房屋居住人员为境外人员、流动人口情况数据;四是出租房屋权属情况数据;五是出租房屋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情况数据。各村要对采集的上述信息进行整理上报,镇级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汇总和上报工作,对于存在的五项内容要分类向公安、卫健、住建、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推送。

(三)参与人员:原则上按照“4+N”的模式,即“乡镇干部、村干部、网格长、公安民警(辅警)+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村民房屋开展普查。对于任务量大的村,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相关人员。

四、办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各村成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确保工作的无缝衔接,由各村确定一名联系人,主要负责各村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划分单元。为保证做到“村不漏院,院不漏户,户不漏人”,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以村为界完成摸排单元区域的划分。同时为了工作的方便和直观,各村要形成“××村居民住宅网格示意图”和“××村第×网格居民住宅示意图”两种图和与各网格相对应的村民住宅信息统计表。

(三)确定工作人员。要求工作负责、熟悉村情并且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的重要性,支部书记为此项工作的首要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辖区房屋应查尽查、摸清底数。

(二)确保工作秩序。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租人或承租人拒不配合、妨碍排查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第8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县消防工作暨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对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一会儿,蔡忠麟委员还要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林伟镇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去年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充分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家庭作坊专项整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平安”、消防安全“四进”宣传等工作,火灾形势有了明显好转。据统计,2005年全镇共发生火灾9起,无人员伤亡,全镇消防安全保持了稳中好转的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的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去年9起火灾中,民房火灾事故6起、同比上升25%;直接经济损失102497元。特别是在今年春节期间,我镇消防安全事故频发,并造成了两人死亡的悲剧发生。这些火灾的发生,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许多问题还很严重。出租房普遍存在疏散楼梯缺少、电气线路混乱、可燃物品大量堆放、防火隔断不到位、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等隐患,发生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很大。所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把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实际,镇委、镇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全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明确”:

第一、要明确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这次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昆阳”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第二、要明确整治活动的范围和时间。这次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是从2006年4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主要是对全镇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

第三、要明确整治活动的部署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将按照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时间是从4月1日至5月10日。主要是由各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是从5月11日至5月20日。主要是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以各办事处为单位,制订出租防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和相关政策,召开全体出租房业主参加的整治动员大会,讲清楚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房屋出租人的消防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的要求,并同出租人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第三阶段:整治整改阶段,时间是从5月21日至9月20日。按照“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由各办事处组织整改”的分工,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改。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镇政府将组织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帮助整治整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是从9月21日至11月3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办事处要逐户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予以发放悬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合格证。凡辖区内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无严重消防隐患、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可向镇政府提出验收报告,由镇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提请县政府抽查验收。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达到要求尚未办理出租房登记备案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

三、结合两项工作,力求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主要是对出租房进行排查工作,时间是4月1日—5月20日。而这段时间,我镇也同时开展了流计划生育动人口管理和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对出租房的排查工作恰是这三项工作的重点,也是开展这三项工作的结合点。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结合正在开展的流动人口大清查和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大排查两项工作,力求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第一、要结合流动人口大清查工作。在进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要结合流动人口清查对象的排查。这次流动人口清查的对象是,全镇范围内所有招用外来人员的单位和出租房和外来18—49岁的流动人口。检查中主要是查验暂住证和婚育证明,对没有暂住证的,要限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寸本身照相3张到派出所办理;对没有婚育证明的,要限定时间到原户籍地办理。限定的时间是省内一个月,省内市外半个月,镇外市内的一个星期。如果在限定时间里没有办理和交验的,派出所和管理中队将分别依照各自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要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大排查工作。在进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还要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三号行动”进行排查。要按照“地属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去年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整治各类“底、小、散”企业事故隐患,对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以办事处(联系部门同时配合)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全面核查C、D类企业,对每一个企业列出隐患整改项目,发给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四、强化组织领导,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现在,在全镇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下步就是抓落实。镇里已经成立了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转发了《平阳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镇里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整个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责任。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对部署的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同时,要根据《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居住出租房出租方、承租方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

二要加大宣传。要结合我镇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出租房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成功做法;对一些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业主,该曝光的要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宣传内容,增强出租房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要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期间,各办事处要相应成立督导组,组织有关人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直至整改到位,防止走过场;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取缔,严禁用于出租。

第9篇:房屋安全普查方案范文

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着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与改造进度加快,主城区完成86条道路整治;建成10座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和安装了102公里防撞护栏;完成“八一、向阳”隧道、黄花园高架桥、千厮门立交桥等结构设施的病害整治。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小型垃圾压缩站20座,新改建垃圾中转站140座;187座公厕改造项目绝大多数已投入使用;设置移动公厕55座。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在全市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停车楼场管理,全年新增停车位30177个。城排水三级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年完成三级管网建设127.6公里。

三是以长效管理为主线,强化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展“市容三创”活动;启动了“城市管理优秀城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行城管目标责任制,对市容管理的暗查形式、时间、重点和内容进行了创新。市容环卫管理更加精细化,开展了以“关注城市细节?重庆城市人性化细节亮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主城区12条主干道房屋立面和152条背街小巷进行了整治;查处“十乱”现象17.7万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29万处;整治暴露垃圾867处728吨。垃圾处理场运行规范,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三峡库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化粪池的清掏圆满完成,全年对3500座无主化粪池进行了清掏整治。占绿遮绿广告得到规范清理,正式出台《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拆除主城违规广告946块共计4.1万平方米。城市照明上档升级,新安装路灯1.8万盏;改造路灯近6000盏;新建改造灯饰150项,建设了“朝天”大型音乐动感灯饰。

四是着眼于城市管理手段创新,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步伐。制定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区县;编写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普查技术规程》、《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和制度;建立起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市、区一体化联动管理的总体架构。主城试点六区的建设总体方案已报市数字办审定,综合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万州区作为建设部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已通过建设部审定,正在积极开展普查和区级平台建设工作;黔江区、垫江县、酉阳县已上报建设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了建设部验收。同时,主城11个区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下水道和化粪池危险源监测系统作为专业管理子系统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内容。目前南岸、高新、江北3个区监测系统已经完成,北碚区、经开区、巴南区、沙坪坝4个区正在建设之中,其它各区已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五是持续推进“蓝天行动”,控制道路扬尘。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改进清扫保洁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提高机扫车辆效益,提倡湿式作业法,全年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63%(一级道路达100%),道路冲洗率达55%。全面清理整治“渣场”和“渣车”,将主城34座建筑渣场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新消纳场的规范设置工作。对主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840余台“渣车”强化了《准运许可证》的办理,全年处罚违章车辆2902台次。积极落实市政府第188号令相关规定,对以平基土石方、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为重点的673个施工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工地313个,查处冒装撒漏等各类违章3467件,督促工地制定《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826个。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的执法工作,全年督查督办违章案件361件。

六是积极配合“碧水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供水质量,继续推动主城区企业自备水厂的分离关闭工作;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城市供水综合合格率达到98.58%。积极整治市政排污口,排查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19处,并进行了整治。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积极推动主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城市污水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重庆市都市区污泥处理处置布点控制性规划》;努力探索污泥多种处理处置技术。加大三峡库区水域清漂工作力度,我市长江干流、次级河流全年共计打捞、转运水域漂浮物1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