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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验收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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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验收报告

第1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根据琼林办[2009]86号文《关于开展中央2008年新增防护林工程项目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08年新增防护工程造林检查验收,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

按照《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小班都要用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外业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验收。

二、人员安排

农委成立造林验收工作组,陈木兴副主任任组长,周诗萍任副组长。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周诗萍具体分管。验收工作小组由营林科人员组成,各林业工作站配合验收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周诗萍、江荣、黎丽霞。周诗萍、江荣负责巡视、监督、指导各组开展验收工作,兼顾和庆站、兰洋站、南丰站、宝岛站辖区的验收,同时负责检查验收报告的撰写;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

第二组:陈兆德、陈之宁。负责王五站、雅星站、海头站、松鸣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第三组:孙精光、谢青。负责北部站、光村站、东成站辖区的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验收用车

按照需要由办公室安排。

四、时间安排

计划用20天时间完成验收,即8月12日至8月31日,双休日加班。

五、工作经费

第2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09]464号)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林造发[2010]2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联系。

附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林业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检查目的

为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与监督,掌握全国森林抚育试点开展情况。监测和评价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实绩与成效,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全面推进全国森林抚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09]464号)。

(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框架意见)的通知》(林规发[2010]27号)。

(三)《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林造发[2010]20号)等文件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检查对象

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框架意见)的通知》(林规发[2010]27号)编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单位。

第四条 检查形式

检查验收采取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国家抽查的形式,由县级试点单位对所有抚育地块进行实测自查;省级单位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核查验收,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计划任务量的5%:国家林业局根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核查验收报告,会同财政部组成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工作。

第五条 检查内容

(一)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1、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年度任务分解下达情况。以省为单位自上而下逐级核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年度任务总量和分解下达情况。

2、县级(林场、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编制情况。依据《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以及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对县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作业设计是否与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紧密衔接,是否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作业设计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

(二)抚育作业实施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实抚育面积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多报以及重复上报抚育面积问题等。

2、抚育作业质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因不按作业设计施工,出现超证采伐、越界采伐、乱砍滥伐、采好留坏以及开林窗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小班作业位置、改变抚育对象、改变抚育方式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等。

3、抚育采伐许可证的核发及管理情况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1、是否成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和程序是否依法合规。

3、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

4、是否按规定建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档案。

5、是否开展省级核查验收。

(四)成效监测情况

1、成效监测任务是否已经落实到科技支撑单位,省级成效评估结果是否按要求报国家林业局。

2、是否根据不同森林类型、抚育措施、区域分布等情况,选择确定森林抚育监测点,科学布设对照监测样地(以下简称“对照样地”)。

3、是否在抚育后一年内以及第三、第五年定期对森林生长、森林结构、森林健康、林下植被、森林碳汇变化等进行调查。

4、是否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全面的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

5、是否建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成效监测档案,是否做到档案资料完备齐全,图表、数据和影像资料一一对应。注:2009年度任务只检查成效监测基准数据。

第六条 准备工作

(一)技术准备:组织检查验收人员学习《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林造发[2010]20号)、《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 15781-2009)、《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好技术培训。

(二)资料设备准备

1、检查验收调查表和统计表及电子文档。

2、便携式电脑、GPS定位仪、测绳、围尺等设备。

3、受检县级单位地形图(1:5万或1:1万)或带有准确坐标网格的小班作业图纸。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七条 标准依据

(一)《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09)。

(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DB23/T 1250-2008)。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ff18337.3-2001)。

(四)《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五)《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六)省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等。

第八条 主要检查因子

(一)小班检查因子

1、实测面积:指现地实测的小班面积。

2、平均胸径:指实测标准样地推算的小班伐前、伐后平均胸径。抚育小班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3、树种组成:指实测标准样地推算的小班主要树种株数或蓄积比例。

4、小班株数:指实测标准样地推算的小班抚育前株数。

5、郁闭度:指实测标准样地推算的小班抚育后郁闭度。

(二)对照样地调查因子

1、对照样地面积:对照样地实测面积。

2、树种径级株数:不同树种各径级的株数。

3、树种径级蓄积:不同树种各径级的蓄积。

4、郁闭度:同上。

第九条 抚育方式及要求

(一)抚育间伐

1、透光伐:在林分的幼龄林阶段、开始郁闭后进行的抚育采伐。间密留均、留优去劣,调整林分组成,为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天然林抚育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7。

2、生态疏伐:在特用林和防护林的中龄林中进行。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盒伐除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对风景林的景观疏伐,按《生态公益林件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中的

5.2.1.2.4条规定执行。

3、生长伐:在中龄林阶段进行的抚育采伐。伐除生长过密、生长不良和影响目标树生长发育的林木,进一步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加速保留木生长,缩短工艺成熟期,提高林分质量和经济效益。抚育后郁闭度应保留在0.6-0.7,飞播林伐后郁闭度控制在0.7-0.8.

4、卫生伐: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进行.选择性地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的林木。抚育后林分郁闭度保持在0.6以上。

(二)人工修枝

在中幼龄林阶段进行,主要适用于天然整枝不良的林木。要求幼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1/3,中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

(三)割灌

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第十条 小班作业质量合格的条件

(一)主要调查因子准确无误。

(二)抽检小班无作业设计图、改变作业地点、改变抚育方式、越界采伐、无证采伐、禁伐区采伐、作业设计未经批准已作业的为否定因子,满足其一即为不合格小班。

其他详见《抚育间伐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修枝割灌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第十一条 抚育作业设计合格的条件

(一)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的抚育作业设计,内容符合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和森林采伐更新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调查因子准确无误。

(三)抚育措施和抚育对象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四)作业设计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要求,图表数据完备且一一对应。

(五)抚育作业设计档案管理规范。

其他详见《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综合评价表》。

第十二条 对照样地的合格条件

(一)对照样地的布设具有典型代表性,能真实反映抚育成效。

(二)对照样地的调查因子准确无误。

第三章 检查验收方法

第十三条 听取汇报

(一)受检单位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方面的政策、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执行情况以及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受检单位执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方案、组织管理、抚育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受检单位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查阅和收集资料

(一)省级资料

1、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分解下达的文件。

2、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3、省级成效监测实施方案。

4、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5、省级核查验收报告和有关材料、省级成效监测结果和有关档案资料。

6、全省主要树种(组)根径材积表、一元或二元立木材积表、树种出材率表等。

7、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汇报材料。

(二)县级资料

1、县级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

2、县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和有关材料。

3、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施工作业合同,补贴资金支付使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票据或凭证。

4、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和森林资源统计表和档案。

5、森林资源分布图和林相图。

6、抚育试点在促进农林增收、调整产业结构、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量化数据和典型资料。

7、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采伐许可证发放情况及说明。

第十五条 检查样本的组织和确定

检查采取按类型抽样的方法,以省为单位,依次确定县级单位和受检小班,具体方法如下:

(一)省级样本

省级试点单位抽查率为100%。

(二)县级样本

县级样本的检查包括对省级核查验收情况的复查和国家检查验收抽查两部分内容(以下简称“复查”和“抽查”),这两部分采用相同的检查验收方法。

1、受检县个数的确定:

按照县级单位个数15%-25%确定受检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县级单位个数不超过12个的,抽取25%。

②县级单位个数超过12个的,抽取15%。

③县级单位个数超过30个的,抽取12%(以上均四舍五人取整)。

复查受检县个数占受检县总数的30-50%。

2、受检县的确定:由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各省县级样本的起始号和间隔号.按复查和抽查分别抽取,具体方法:

复查:将省级核查验收过的受检县按上报面积从大到小排序(任务相同的按行政顺序排序),按照起始号和间隔号循环抽取(遇死循环,可从下一县重新开始抽取,间隔号不变),直至满足复查受检县个数。

抽查:将省级核查验收未检查到的受检县按上报面积从大到小排序(任务相同的按行政顺序排序),进行循环抽取(遇死循环,可从下一县重新开始抽取,间隔号不变),直至满足复查受检县个数。

如果省级检查验收未检查到的受检县个数不能满足抽查所需县的个数,则可在小班抽样中进一步区分。

3、受检县检查面积的确定:根据受检县上报面积的1%-10%确定检查面积,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①受检县上报面积1000~5000亩,检查10%。

②受检县上报面积5001~10000亩,检查5%。

③受检县上报面积10001~20000亩,检查3%。

④受检县上报面积20001~35000亩,检查2.5%。

⑤受检县上报面积35001~45000亩,检查2%。

⑥受检县上报面积45000~55000亩,检查1.5%。

⑦受检县上报面积55000亩以上,检查1%(以上均四舍五人取整)。

(三)受检小班

将受检县小班按上报面积从大到小排序.根据起始号、间隔号循环抽取受检小班(遇死循环,可从下一小班重新开始抽取,间隔号不变),直至实抽面积满足受检县应查面积(相差±10%以内)。每个县受检小班不应少于3个。

当复查和抽查受检县同为一个县,则按照复查小班和抽查小班分别抽样,具体方法同上。

(四)受检对照样地

根据省级对照样地,每种作业方式抽取一个样地进行检查,每个省级单位不低于两个。

第十六条 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对象为抽查县所抽中的森林抚育试点受检小班和部分对照区监测样地。检查时应携带伐区调查作业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单等资料。

(一)小班调查

1、面积检查:采用GPS控制点与地形图(或作业设计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当实测面积与设计面积相差三±5%时,认可小班上报面积,否则以实测面积为准。

具体方法和要求:

当小班全部以山脊、沟壑、河流、道路等明显地物为边界时,经与作业设计核对后,可在明显地物处设置1个GPS控制点。

当小班部分以山脊、沟壑、河流、道路等明显地物为边界时,其余边界用GPS实地测量,且GPS控制点不少于三个。

小班无明显地物边界的,按照小班面积设置GPS控制点,要求GPS点能够精确反映小班面

积和空间位置,正确反映小班基本轮廓形状。

1-100亩小班设置4个及以上GPS控制点。

100-500亩小班设置5个及以上GPS控制点。

500亩以上小班设置6个及以上GPS控制点(以上均四舍五人取整)。

2、样地布设和检查:采用实测样地的方法推算小班检查因子,根据小班作业情况布设面积为1000m~的样地,75亩以下(含75亩)小班设置1个样地.75亩以上小班按照面积的2%确定样地个数(四舍五入),最多不超过5个样地。

检查人员应根据小班作业设计图纸事先确定好样地的基本位置,到作业区后,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样地.按照小班调查表测量和记录样地内各项调查因子.并记录样地中心点GPS定位数据。

(二)对照样地调查

1、面积检查:采用GPS控制点与地形图(或作业设计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当实测面积与设计面积相差差≤±5%时,认可设计面积,否则以实测面积为准。

2、主要因子的检查:实测对照样地,按不同树种进行每木检尺,并填写《对照样地调查表》。

3、对照样地的定位:用GPS定位对照样地,每个对照样地至少设置4个定位控制点,并填写《小班边界,样地GPS点(公里网格)记录表》。

(三)其他要求

外业调查如遇洪水冲路、塌方等特殊原因无法检查小班时,应先查其他小班,待道路通行后再查;确实无法进入检查的,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盖公章),检查验收小组应及时上报备案。并另行抽取面积相近的小班进行检查。

第十七 条内业工作

(一)检查验收阶段

1、要求当天完成检查小班检查因子的计算和数据填表工作,每个县外业检查验收完成后,检查组应安排在受检县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工作,并建立检查验收外业调查电子文档。

2、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各类资料、表格、图件,避免遗漏调查数据和资料,做好成果汇总的前期准备工作,检查组完成受检县检查任务后,应向受检县就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意见反馈。

(二)成果汇总阶段

1、认真梳理检查验收阶段的外业调查资料,按照省、县、乡、小班建立层级分明的检查验收资料档案。

2、建立和完善电子文档,做到小班、图形、数据、表格――对应。

3、根据外业调查数据、收集的资料.提炼汇总检查验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意见和建议等。第四章检查验收成果

第十八条 提交成果

检查成果包括省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年度检查验收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抚育任务完成情况、抚育作业质量、抚育试点的组织管理情况、抚育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并总结各地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家林业局对各试点省份、森工集团公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抽查工作。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附表(略)

调查表1抚育间伐小班调查表

调查表2修枝割灌小班调查表

调查表3对照样地调查表

调查表4小班(对照样地)边界/样地GPS点(公里网格)记录表

调查表5小班(对照样地)形状和样地布设示意图

调查表6抚育间伐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调查表7修枝割灌小班作业质量综合评价表

调查表8对照样地布设情况评价表

调查表9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综合评价表

调查表10县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组织管理情况调查表

调查表11

县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成效调查表

统计表1省(区、市、森工集团公司)县级抽样表

统计表2县(林业局、林场、市)小班抽样表

统计表3小班调查情况统计表

统计表4县(林业局、林场、市)检查工作量统计表

统计表5检查验收资料收集统计表

第3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2014年以来,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复原机制,采取四项措施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已督促回填非法采砂点11处,恢复鸭河口库区生态环境面积2500余亩,尾矿治理960余亩,恢复森林面积4000余亩,对违法犯罪行为人从轻处罚79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植入一个先进理念,用恢复性司法理论指导生态环境建设。近年来,该院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批捕、追捕一批危害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深挖危害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有效遏制了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

二、明确两种激励情形,引导违法犯罪行为人积极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为引导违法犯罪行为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复原建设,该院与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会签文件,明确两种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一是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经行政执法机关验收合格的;二是签订《生态环境复原协议》,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对于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违法犯罪行为人,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降低罚金额度、限期整改、恢复原状等措施予以从轻处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阶段,可以通过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不、建议从轻量刑等方式作出处理决定;法院可通过适用免刑、缓刑、从轻判处罚金等方式予以处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将生态环境复原情况作为适用缓刑考验、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

三、出台三个规范文件,用制度推进生态环境复原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中职能定位、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渎职犯罪的五项措施,加大生态环境复原工作力度的六条意见。二是与法院、公安、国土、环保、林业等7个职能部门充分沟通,会签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复原机制的暂行规定》,从生态环境复原机制的原则、适用条件、复原程序、激励措施、制度保障五个方面推进生态环境复原机制建设。三是与公安、林业、国土、水利、工商等20个行政执法机关会签《南召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信息录入、审查利用、案件移送、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同促进生态环境复原机制建设。

四、严格四项复原程序,确保生态环境复原机制取得实效。一是调查评估程序。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调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评估案件是否适宜采用生态环境复原机制。二是审查告知程序。对于适宜采用生态环境复原机制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自立案调查、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告知违法犯罪行为人有修复生态环境的义务。三是督促签约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应督促违法犯罪行为人及时与其签订《生态环境复原协议》,约定修复生态环境的地点、面积、方式、期限、要求、履约保证及法律责任。四是督查验收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对照协议,跟踪、督导违法犯罪行为人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负责性验收报告。(文/孙保平)

第4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近年来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全面检查验收**—**年三年的林业生态工程,做到检查验收工作不走样、不变形,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的造林实绩,为政策兑现提供依据,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基础。下面,就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林业生态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是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工程涉及面广、建设规模大、投资多,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对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是国家林业政策兑现的需要。大家都知道,近几年国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林业补贴政策,生态工程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这些政策的实施和资金的兑现,都要以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率为依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造林标准,国家不给补助。因此,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成为每年必不可少的工作。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开展的好不好,将直接影响政策兑现和广大造林农户的切身利益,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与否,就突出表现在我们的验收工作质量上。我县近几年政策兑现反映良好,被广大群众普遍认可,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检查验收工作富有成效,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搞好检查验收工作,为政策兑现提供真实的依据。

二是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是科学制定林业发展政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既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林业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多年以来,在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我县始终围绕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卓有成效的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果,验收质量逐年提高,进度不断加快;保证了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检查验收中的不良倾向。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按标准进行外业检查、内业处理不规范等,制约了检查验收工作质量。检查验收结果不过关,将影响我们对全县造林现状的把握,直接影响下一步造林政策的制定。同时,通过连续检查验收,有利于提升各镇场对建设林业生态工程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达到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每年都有新要求。为此,在今年具体工作中力求做到严把“六道关”,确保“六到位”。

(一)严把程序关,确保组织到位。本次检查验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林业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和发改委等几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全部检查验收任务。为保证工程检查验收的顺利开展,出台了《xx县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从林业局抽调精干力量20名,组建10个外业工作组。在林业局设检查验收办公室,专题负责检查验收的协调和质量督查,指导外业工作组工作。各外业工作组成员在今天会议之后,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明后天做准备,下星期一到林业局集合,前往各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二)严把质量真实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林业生态建设检查验收相关事项要求》作为本次检查验收执行的技术标准,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个环节的管理。今天会议之后要对检查验收工作步骤、要求及技术规程进行讲解,培训合格者才能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外业检查期间,签订质量责任书,明确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谁检查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质量督察组要对外业工作进行随时跟踪检查,杜绝编造和随意更改原始数据的现象发生。内业汇总期间,实行内部自查、互查、专人总检查的质量控制制度,对数据和报告严格审查,确保检查验收成果准确无误。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检查验收人员廉洁自律守则,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验收”、“关系验收”等损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行为,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严把外业准备关,确保基础工作准备到位。在外业开展前,要做好基础材料、仪器工具等准备工作。基础材料方面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无作业设计。对没有作业设计的施工地块进行验收,违反工程管理程序;二是超计划设计。超计划验收的后果是全县政策兑现滞后,造成工作被动;三是作业设计变更不符合程序,导致施工与设计不符,或变更后不及时报批,影响上级检查结果。对此必须准备好上级下达的各年度计划;各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退耕还林合同、退耕农户档案卡片和其它相关资料。没有作业设计、超计划设计或自行变更设计的,不允许进检查验收。

(四)严把外业检查标准关,确保验收效果到位。外业检查是检查验收的中心工作,需要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外业检查容易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检查内容不全,如只查成活率、面积核实率,而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的其它项没有检查;二是不按标准验收,如将采伐迹地、荒山荒地按退耕地验收,将成活率低于85%的小班按合格验收,小班错位仍予验收;三是不按小班实际施工造林面积量测,如有的只简单量测小班边界,没有按小班内的实际施工造林面积验收,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四是不留野外调查图、表原始记录,没有小班gps控制点坐标记录,造成不便于以后检查,等等。以上问题要认真反思,在今年工作中不得违反。要对照作业设计检查小班造林面积、林种、各树种初植密度、种苗、整地、成活率、保存率、退耕地地类、荒山荒地地类、造林方式等各项内容,不得落项。要掌握各项合格标准及计算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标准。

(五)严把内业规范处理关,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到位。内业处理是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外业结束后,要对检查材料及时汇总、分析,形成检查验收成果。以往内业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验收成果内容不全;二是各类验收缺项漏项;三是检查结果(文字报告、图、表)不存档保管,或存档不规范;四是不能及时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缺少文字报告、验收图,表格不全,文字、图、表数据不相符,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全面说明检查情况。没有填表人、责任人签字,个别地区上报材料使用传真件,不符合存档要求。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重申凡涉及需要检查验收的内容,都要做到逐项验收,分类整理汇总。对基础数据不清、不足的,要补充外业调查或者重新进行验收。要做到每个小班、每个农户的材料齐全,图、表、卡一致。要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那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的人员,检查验收报告要按要求编写。

(六)严把后勤保障关,确保服务支持到位。检查验收外业工作量大,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工作很辛苦,各镇场要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为验收人员购买必备药品、防暑工具等,确保外业工作人员顺利开展工作;验收人员有家庭困难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帮助解决,为验收人员解决后顾之忧,使验收人员工作安心、顺心、开心,促进检查验收工作进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取得满意的成果

今年的检查验收要对2002年建设的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重新验收,作为第二轮补贴的依据。同时这次验收结果将作为2008年考核各镇场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依据。因此,要求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时间长,投资规模大,范围广,检查验收既是考核工程建设成效的关键性环节,又是兑现政策的主要依据。验收质量不仅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更关系到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让我们的验收人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从思想上意识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而在行动上高度统一,我们的验收工作才具有了思想基础和群众保障,验收工作也才能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林业检查验收工作重在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贵在积极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检查验收工作工作的组织,认真督查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对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影响检查验收的有关领导,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5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理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

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技术资质,健全质量保证系统

对施工单位技术资质的审查,包括监理工程师对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技术素质、施工队伍技术资质的审查。针对施工单位非法挂靠、层层转包等不良现象,监理工程师对待任何分包单位,要同对待总包单位一样,按照合同条件,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分包单位可能由于他们进入合同施工的时间较晚,对合同条件可能还不够熟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就更为重要。

2)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

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供应及时可防止偷工减料,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3)严把开工关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检查、核实其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符合开工条件时,方可书面的开工令。

1.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下道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应及时纠偏和加以控制。

3)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例如预应力张拉工序、混凝土浇筑等),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4)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检查。在施工单位自检与互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其质量后,才允许加以覆盖。

5)复工前的检查。当工程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总监理工程师指令停工后,在复工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下达复工指令,方可复工。

6)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7)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对象,监理员还应进行现场的跟踪检查。

1.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等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对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据此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监理机构应参加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有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监理资料。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编目、建档。

4)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竣工图,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4工程质量保修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合同书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和人员分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再次进行详细地检查和记录,并对承包单位发出修复通知,待施工单位修复合格后进行修复质量验收并予以签认。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该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及时与建设单位代表沟通后报送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听取政府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2.1质量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素质较低

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是集经济、技术、行政和法律于一体的一项综合性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而监理工作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房屋建设的质量。但是由于当前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给监理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对监理人员加强也为培训,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理体系不完善

加强质量监理工作,必须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理体系。但是,现阶段我国监理体系并不完善,投资商和承包商之间并没有成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班子,导致质量监理无法进行统一部署,监理难度大,工作不到位,监理效果不明显,为房屋质量带来了安全隐患。

3)监理力度不够

由于监理机构收费较低,且人员数量有限,导致监理工作不够深入。同时由于质量管理的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质量问题整改较难,阻碍了监理机构作用的发挥。而且一些建筑企业法人任意更改工期、违反操作流程,影响了工程的进度,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机构的监理难度。

2.2问题产生原因

1)施工方面原因

由于施工单位新人较多,技术培训不够,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无法确保工程的质量。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质量控制体系,导致工种与工种,工序与工序间没有交接措施,前一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面的施工者不及时处理,还会蓄意隐藏。

2)施工材料原因

施工材料的选择会直接影响房屋的质量。例如防水工程的沥青品种、油毡品种和质量等,都对房屋建筑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当前房屋建设中,由于材料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通病较为普遍,所造成的后果也相当严重,必须要引起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视。

3)现场监理不够

现场监理作为房屋建筑的一道工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超负荷接监理业务,造成监理工作不到位。也有些监理单位的监理设备不足、监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监理体系不健全,导致对房屋质量的监理工作质量不高,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3.1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

据统计,在我国出现的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中,由于施工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占到百分之八十左右,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要加强对内部的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首先,要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培养质量意识,改进施工工艺;其次,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注重对施工人员的专业培训,从而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最后,施工单位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的各个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工程的规范有序进行。

3.2加强材料管理

由于施工材料至观重要,因此必须要对材料严格把关。在选择材料时,要先检后用,择优选购,不能因为价格便宜而选择一些厂家不明、质量不硬的材料,给工程造成严重问题。对购买的材料要首先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方可使用,对于一些新材料尚不能保证其质量的情况下,要谨慎使用。加强材料管理,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职业的尊重,因此,相关单位在选购和使用材料时,必须要从大局出发,确保材料的质量,保证工程的质量。

3.3建立质量责任制

由于房屋建设中管理不规范,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便大家互相推诿。因此,必须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让大家明确自己的职责,从而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4加强竣工验收监理

监理工作的本质就是评估工程的质量,提交质量评估报告,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的各个工序、各个部分严格把关,协助建筑单位审阅相关档案资料,组织现场审查、起草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等,做到工程质量万无一失。这不仅关系到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监理单位的工作能力,更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因此,必须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4总结

在房屋建筑施工中,监理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的重要条件。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监理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每一个问题认真分析解决,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吕剑.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0,(06):

第6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存货;审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为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持续性,企业必须有计划地购入、消耗和销售存货,它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资产,也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连续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由于种种原因,存货在采购、发出、核算等方面问暴露出许多问题。现就如何做好存货中材料的审计进行探讨。

一、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岗位责权不明晰,管理部门相互兼职较多,没有认识或重视到存货控制和管理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虽然有了存货管理制度,但只是摆设,未能很好的贯彻执行。

2.材料采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在材料采购环节,不实行同类产品货比多家,以求价格最低、质量最优招标比价采购,或先购材料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使采购工作无章可依,增加了营私舞弊的可能性。

3.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缺乏真实记录。部分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实现销售不做销售收入,不按实际结转库存产成品,比如,材料并未领用消耗,而实际上已经结转了成本;购入的材料已到,购货发票未到,期末又没有按规定暂估入库,造成资产负债表期末存货记录减少甚至出现红字余额。

4.存货实物盘点流于形式。企业每年至少都要做一次清产核资,将毁损待报废、超储积压存货储备、账实不符的材料都要作为重点问题进行上报,但每年都是只上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没有处理结果,没有从根本上解Q问题。

5.存货储量不合理。企业往往忽略存货的管理,不在乎库存占用资金的多少,发展到企业存货积压,流动资金严重紧缺,无形中积压了大量资金,造成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减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存货审计的关注点

1.关注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审计部门可就企业现有的存货管理制度开展符合性测试和评价,通过对存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帮助企业推进内控制度的建设,在规范企业经营的同时也达到提升审计价值的目的。

2.关注存货的采购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未达到招标额度的采购项目,各单位、部门是否建立严格的审批与公示制度,是否采用相同性能和质量条件下的最低价采购原则。通过对存货的采购审计,可规范企业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3.关注存货收入、发出、结存核算记录是否正确。审计部门对存货余额较大、价格变动较为频繁的存货作为抽点,审查存货采购成本负担的费用是否全部登记入账,材料的发出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年度内有无随意改变计价方法的现象,若不符合规定则可能造成成本不实,进而影响利润虚假的问题。通过审计,督促企业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督作用,确保企业账实相符,核算规范。

4.关注存货截止期业务的核算。存货截止期的审计要关注3个日期:一是销售方发票开具的日期或收到销售方发票时的日期;二是企业记账的日期,即企业确认购入材料并将该笔经济业务和相关负债记入单位账户的日期;三是材料验收入库的日期,即验收部门和仓储保管部门开具的验收单、入库单,并将货物验收入库的日期。通过截止期的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发现截止期业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如企业年终前销售的存货,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不管存货是否发出,都不能包括在当年企业存货数量中,从而监督企业规范操作,真实反映其经营结果。

5.关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销。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期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审计部门通过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查明存货跌价准备的真实性、转销的合理性、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的正确性。

6.关注实物资产控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需对存货进行监盘,一般是要有针对性的抽查盘点,如果不是每一个地点都要列入监盘范围,不应事先或太早告诉被审计单位前往的地点,以便客观反映实物资产质量状况,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变动,正确分析评价企业资产现状,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三、存货审计的主要方法

常见的审计方法包括询问、观察、抽样检查、再执行等。存货审计也不例外,审计部门通过综合运用上述审计方法,应从以下几点检查存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1.审计人员通过调阅企业存货保管、存货领用、成本会计等方面的制度文件,了解控制环境、走访并实地观察生产车间、仓库、验收部门、以及财会部门的工作方式,深入了解存货管理各方面制度是否健全,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手续是否完备。经过调查了解,对存货管理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做出客观评价,指出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之处,确定存货实质性审查的范围、重点。

2.审计人员抽查部分存货结算凭证,看是否附有招投标资料,按规定,存货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必须附有局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集中采购准购证》。另外,关注同类物资一年内的采购数量、金额,判断单位是否将集中采购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对存货收入、发出、结存进行审计,一是测算期末存货价值是否等于存货的结存单价与结存数量的积,测试期末单价是否与采购成本、生产成本相符。二是要查看有无将材料采购成本挤入管理费用或多记进项税的现象;有无不该由材料采购成本负担的费用列入材料采购成本,如无款承付而支付的罚款、新建厂房工程购入施工材料的运费、采购人员的差旅费等。三是审查购入材料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将现金折扣占为已有的情况。四是审查有无虚记存货业务,从而虚增当前利润的问题。

4.对存货截止期审计,一是抽查存货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购货发票与验收报告。有发票,但无验收报告,属于在途物资,看在途物资是否纳入盘点范围;有验收报告,但无发票,应暂估入账,审计时应看是否暂估入账。二是检查企业最后一张入库单和出库单,核对该号码之前的所有出、入库单是否均已入账,在结账日未开出的出库单和发票以及其后开出的出库单和发票,均不得作为结账日存货的减少。三是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存货销售记录,向客户或供应商函证,是否存在虚假销售情况。四是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存货,审计人员应当向保管人或债权人函证,判断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库存材料的情况。

5.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一是查看存货的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各个期间采用的方法是否一致,手续是否齐全。二是抽查部分计提存货的跌价准备的项目,检查其决算日后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存货原始成本。三是核对相关会计科目,将存货的跌价损失发生额与存货的跌价准备科目核对,检查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四是审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检查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的金额应当恢复,恢复金额是否在原存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是否以将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6.对实物资产进行审计,一是抽查存货盘点记录,并复点部分材料,以验证盘点记录的正确性、账实是否相符,出现差异,建议被审单位进一步查明原因,根据清查结果和存货有关规定做出盘亏、盘盈处理。二是查验存货的质量状态,注意有无过期的、失效的、毁损的,闲置的材料,建议被审计单位按存货的管理办法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办理报废手续、并充分发挥利用闲置材料。三是对材料的所有权加以鉴定,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材料,需进一步的函证和核实,以便正确判断其所有权,防止以假乱真。

参考文献:

第7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碳汇;造林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4-104-02

1 碳汇造林工程质量的特点

碳汇造林是指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及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与监测而展开的有特殊要求的营造林活动。在碳汇造林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3个方面,质量控制是较为重要的环节。碳汇造林工程质量的特点与建筑等其他行业不同,有其特殊性。一是影响因素多。造林工程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规划、设计、山地、土壤、苗木、气候、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技术措施、人员素质、工期、工程造价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质量。二是质量波动大。由于影响造林工程的因素多,其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动,都会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特别是碳汇造林实施林地大多存在面广、点多、立地条件多样化的特点,更增加了施工难度。三是质量隐蔽性。在造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整地、施肥、植苗等诸多隐蔽工程,因此,工程质量存在隐蔽性。四是终检的局限性。工程项目的终检(竣工验收)无法进行工程内在质量的检验,难以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五是季节性强。造林工程季节性强,须在适宜栽植的季节中选择适宜天气进行栽植。六是市场化程度低。造林工程因有资质施工单位少、工程造价低和地方保护等原因,造成行业内竞争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

2 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2.1 准备阶段

2.1.1 科学进行造林规划和设计 在全面进行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和《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对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和其它土地等采用人工造林,对疏残林、低效纯松林、低效桉树林采取低效林改造套种方法,科学编制造林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2.1.2 科学编制造林作业设计 造林作业设计以批准的造林规划、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造林计划为依据,以区为单位分项目编制,以造林小班为作业设计单位,做出树种、混交、整地、造林方法、密度、抚育管理、苗木供应、施工顺序、时间、劳力安排、经费预算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设计。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包括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和作业设计图:(1)作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设计原则与依据、范围与布局、造林技术设计、种苗设计、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工作量与投资预算、效益评价、管理措施等;(2)作业设计表包括基本情况表、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及汇总表、分树种种苗需求量表、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年度作业设计表、投资预算表等;(3)作业设计图包括以地形图为底图的造林小班设计图(1/5 000或1/10 000)和位置图(1/25 000或1/50 000)、造林模式示意图、森林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图等。

2.1.3 做好苗木物资计划及准备工作 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的原则,根据碳汇造林任务量定苗量。选用良种,提倡就地造林就近育苗,实行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定向供应。原则上使用容器苗造林。

2.1.4 制定工序技术标准和进度计划表 对林地清理、整地打穴、栽植覆土、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工序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标明工作量和工序完成时间以及各工序平均施工人数。

2.1.5 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对碳汇造林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具体管理方法。二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苗木、肥料和人工等分开进行招投标,对物资采购也可采取政府采购形式进行。三是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和监理合同等。

2.2 实施阶段

2.2.1 编制工程进度表 参照工程建设的做法,对造林施工工程编制进度表。根据进度表的情况综合调度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调整工程进度。

2.2.2 工序管理和工序预验收 按照工序技术标准和进度计划表进行工序管理,对林地清理、整地打穴、栽植覆土、补植抚育等每项作业都要在监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由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示范工作,须由掌握了技术要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序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抽查等。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对该道工序预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预验收合格单),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该道工序的验收,再由三方派人员联合对该道工序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填写工序验收合格单。在现场管理中,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对工序进度慢的情况,要及时增派施工人员,确保进度达到计划要求。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必须以上一道工序已经验收合格为基础,通过各工序的预验收,做到造林作业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2.2.3 人员管理 一要提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效率,依据各工序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二要提高施工中的劳动效率。要进行施工操作技术、施工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和技术熟练程度。此外,还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现场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蛇、防蜂、防中暑和防火等工作。

2.2.4 物资管理 一是做好肥料调运、管理和施肥工作。二是按进度、季节和气候条件科学合理安排苗木调运工作,做好苗木质量验收工作。要认真做好起苗、分级、运输、假植、栽植等各生产工序的管理,保证苗木的形态、生理、活力指标,尽量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栽植不规范等严重影响成活率的现象发生。

2.2.5 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对造林项目全程质量负责,接受监理任务后,必须确立地段,责任到人,全面负责项目各工序及工程措施的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对造林苗木质量、复合肥施用量、造林季节和时间、造林技术要求等环节实施检查监督,并做好原始记录。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监理员进行现场的施工质量检查管理。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施工环节(过程)填报工程质量监理报表或处理意见书,并递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3 验收阶段

2.3.1 项目验收 实行碳汇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制度,按《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和程序执行。一是项目应实行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制度。由造林单位自检、县林业主管部门全检和省、市联合抽检。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内容包括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率、检查验收率及造林成活率、高生长情况。二是实行造林综合评价制度。三是碳汇造林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检查验收的三级检查验收方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造林后1a或一个生长季,根据作业设计对碳汇造林地块的造林面积、施工质量、造林成活率、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在达到成林年限后开展碳汇造林保存情况自查。内容包括:(1)是否按照批复的碳汇造林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建设任务;(2)碳汇造林实施面积、合格面积、待补植面积、失败面积等;(3)整地方式及规格、树种选择及配置、栽植密度、株行距、种苗质量、栽种年限、施肥情况等与作业设计的一致情况;(4)造林地的抚育管护、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等情况;(5)碳汇造林保存面积和保存率。

2.3.2 工序质量验收标准 一是林地清理和林木疏伐:在整地挖穴前进行,主要检查种植带上的杂草、灌丛的清理宽度和干净程度,是否按设计要求疏伐林木,伐木是否全部运下山并集中堆放,要求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的95%以上。二是整地挖穴验收:在回土前进行,主要检查种植带上植穴密度和挖穴规格,要求各工序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的95%以上。三是回土施基肥验收:在种植前进行,重点检查基肥的施放品种、数量、回土混肥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95%以上为合格。四是苗木进场验收:施工单位的苗木进场后集中堆放,现场验收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与设计要求是否吻合。由市外调入的苗木必须经市或区森防站进行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五是种植验收:在完成种植后10d内进行,现场核实种植面积,检查苗木配置、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的95%以上为合格。

3 建议

一要加强幼林抚育管护。在造林设计中应同步进行幼林抚育和管护设计,及时实施扩穴培土、割灌除草、施肥、除治病虫害等抚育作业。对碳汇造林地应保留原杂灌木,一般应对幼林连续施肥抚育3a。二要抓好项目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检查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和财务报帐制度等。项目完成必须凭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和财务决算书进行资金拨付。三要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持续跟踪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四要加强造林树种的适生性、易生性和速生性的研究。五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试点中标单位一包3a的营林承包方法。六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造林各环节的文件及图片资料,建立健全造林技术档案。七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碳汇造林的工程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林业工程第三方监理制度、林业工程工序及竣工验收办法、林业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验收结算办法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办法。八要及早筹措谋划,及早备耕,适时种植,不误农时。

参考文献

第8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通过对我区管辖海域内所有养殖用海进行拉网式全面普查,建立养殖用海项目普查台帐,全面、准确掌握养殖用海现状及海域使用管理状况,研究深入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解决养殖用海管理深层次问题的政策措施。通过对养殖用海边普查、边确权、边发证、边登记,加快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发证和登记工作,确保年底我区养殖用海确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登记率达到100%。通过对违法养殖用海行为集中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秩序,提高沿海群众依法用海意识,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切实保障和维护养殖用海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2、各沿海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海洋与渔业站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

(二)责任分工

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任务的实施。

各乡镇工作组应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养殖用海普查、确权发证、登记和专项执法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组织部署(8月20日前)

1、区政府成立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普查和执法队伍。

3、各乡镇要组织召开一次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为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沿海各乡镇、村委会张贴普查登记公告。

(二)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11月10日前)

1、普查。普查以宗海为单元,对所有养殖用海实地踏勘测量,并按《通知》要求分类填写“养殖用海项目普查情况表”和绘制“宗海位置草图”,建立普查台帐。

2、确权。对所有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进行确权。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但在《海域法》颁布实施前就在该海域从事养殖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在该海域尚未开发利用且不影响海洋功能实施的前提下,应当按照《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予以临时确权,颁发临时海域使用权证书。对户与户争议的海域,临时确权给村委会;对村与村争议的海域,临时确权给所在乡镇政府;对新确权的养殖用海项目必须进行公示。所有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必须准确标识养殖用海项目的位置、坐标、面积。

3、登记。严格按照《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所有确权发证的养殖用海项目(包括临时养殖用海项目)建立海籍档案,由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

4、专项执法。重点集中力量对无证用海、超面积用海、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到期后不按规定拆除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在养殖用海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海监大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清理整顿和疏导相结合等执法原则进行处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采取上下联动或者提交上一级海监机构等方式进行查处,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成果上报(11月20日前)

1、区海洋与渔业局根据普查情况按照《通知》和《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分类统计,形成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养殖用海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逐级上报至省局。

2、区海监大队要将本辖区开展养殖用海执法工作的情况上报支队,各支队汇总后上报省总队。

(四)检查验收(12月20日前)

省局对全省养殖用海普查、确权发证和登记造册等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报告报国家海洋局。省海监总队对执法查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和“案件查处一览表”报中国海监总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建立区领导小组成员挂点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进行督查调研,了解掌握并及时反馈联系点的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联系点找出工作差距,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工作列为海域管理与执法的重点工作之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相关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特别要积极发挥乡(镇)海洋与渔业站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保障专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分工,明确程序,责任到人,切实把专项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同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交流;沿海各乡镇之间应加强联系、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沿海各县(市、区)要每半个月向省局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第9篇:调查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退耕还林;建设;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8012303

1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1998年特大洪水、2000年春遭受的严重旱灾、2002年3月影响严重的沙尘暴天气,给人民敲响了警钟。人们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工程是改善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跨世纪工程,是党和国家赋予长江、黄河上游地区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该项工程的启动和实施,对木里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机,注入了新的活力,改善了生活条件。

1.1任务完成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据统计,木里县自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截至2013年共实施完成1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0万亩,涉及29个乡镇的111个村、586个村民组、20759户、106938人;配套荒山造林6.7万亩,涉及29个乡(镇)的101个村、383个组、4099户、22545人;封山育林0.3万亩,涉及东朗1个乡。完成退耕还林总面积中,1999~2000年2万亩, 2001年3万亩,2002年1万亩,2003年4.5万亩,2005年1.5万亩。

1.2资金兑现情况

13年来,已累计完成兑现5755万元,其中:种苗费425万元,粮食兑现3075万kg,折现金4920万元;2004年后实行粮食改现金后兑现23085万元(其中:兑现粮食补助资金21240万元,医教补助1771万元,种苗费75万元)。总计各类兑现折现金28840万元,户均享受兑现资金13900元,人均享受兑现资金2700元。

1.3工程建设特点

1.3.1与实际结合紧密

各乡镇在开展退耕还林时,首先,与群众意愿紧密结合。退耕还林设计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群众意愿,确定设计地点、面积和树种。其次,与气候自然条件紧密结合。在规划退耕还林时,工程设计人员结合木里县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科学设计林种和树种,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进行规划,确保还林树种易成活,生长快,见效快,达到还林质量标准。再次,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各乡镇还结合县上花椒、核桃主导产业发展要求,新建了一批核桃、花椒基地,使全县的干果产业规模有了更大发展。

1.3.2工程质量高

各乡镇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过程中,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都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每一处工程都坚持等高线绕山转,按照林种、树种生长习性和生长规律,拉线定距,科学整地,科学栽植,全面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成功接受了5次国家检查验收和5次省厅检查验收。

1.3.3退耕还林成效明显

(1)经济效益稳步增长。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实施使10万多名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人均每年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3元。

(2)生态效益全面凸显。通过几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使全县16.7万亩的陡坡耕地和荒山恢复了植被,林业用地净增3万亩,有林地面积增加2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2%,林草覆盖率增加3%。控制水土流失面积450km2,河流径流量显著增加,多年断流的三、四级河流再度出现长流水,河流泥沙量逐年减少,冰雹、干热风、“倒春寒”等气候灾害逐年减少,灾害范围逐渐缩小。

(3)社会效益多方体现。实施退耕还林后,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工程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高。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大部分劳动力都从简单劳动和低收入的行业中脱离出来,投身到复杂的、技术难度高、收入高的行业中来,为社会创造了更大的财富。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农村贫困人口逐渐减少,农民耕作方式由传统的广种薄收、粗放经营转变为精耕细作的集约经营,单位面积的产量产值增加,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2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退耕还林工作开展以来,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县10万亩退耕地有3万多亩已见成效,8万多亩长势良好,少部分成活(保存)率低,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3年8月绿色科技第8期

周支贵:木里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源与产业

2.1各级各部门认识不足

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有偏差。一是领导认识有偏差。有少数乡镇主要领导总认为退耕还林是林业部门的事,与乡镇政府无关,只要指标,不管施工,对退耕还林的规划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和确权发证工作不闻不问,甚至有的乡镇主要领导把退耕还林政策完全理解为救济扶贫政策,政策兑现实行平均制和平衡制,出现了“林粮间作,栽植不到位,不补植不管护”和“退少多兑,不退也兑”等现象,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二是群众认识有偏差。大部分群众把退耕还林工程只理解为扶贫工程,认为多退、少退、不退都一样,人人有份,户户均等,简单地认为是群众出地、国家出钱,违背了国家要生态、群众要增收的初衷,导致工程建设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致使栽植、管护、补植不到位。

2.2工程管理不善,成效差

2.2.1“重造轻管”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木里县退耕还林普遍存在着重栽轻管现象。虽然县乡与退耕户签订了退耕还林管护合同,但没有认真履行,使退耕还林地块杂草比树苗高。苗草争水争肥,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补植补造任务艰巨,直接影响了退耕还林成效。

大部分农户对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认识不够,对退耕地的管理没有从长远来做打算,对退耕地和耕地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管理,甚至出现退耕户1~2年从未去过退耕地的情况。目前,部分退耕地牲口践踏严重,已经是6~10年的退耕还林苗木长势很差,甚至有的退耕地变成了荒坡荒地。

2.2.2乡镇核查验收走过场,难把质量关

对验收合格和不合格的退耕农户一视同仁,都兑现现金补助,严重影响了退耕农户的管护积极性。出现了“群众看干部”的现象,使乡、村、组干部在监督管理上失去威信。

2.2.3工程建设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矛盾突出

木里县各类项目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共计5224亩,其中退耕还林地3207.3亩,荒山造林2023.7亩。除修建卢亚路征占用的24亩退耕还林地和10亩荒山造林地已进行补偿置换外,其余3186.3亩退耕还林地和2013.7亩荒山造林地均未进行置换。

木里县工程建设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在资金补偿、置换退耕还林地进行异地造林工作上矛盾大,各级政府、业主、移民办、项目办、县林业局、退耕户之间相互配合程度不够,不能及时联手处理好工作上的矛盾,致使置换工作举步维艰,进展缓慢。

2.2.4退耕还林地变动变更频繁

部分农户存在侥幸心理,随意变动退耕地地界,甚至买卖退耕地、改变退耕还林地用途,对各种工程占用和修建占用地不申报、不置换。大多数退耕农户经营管理差,普遍存在不松土、除草、施肥、浇水,更谈不上病虫害防治,更有甚者在退耕地中敞放牲畜,造成年年种树不见树和树种变更频繁,严重影响了木里县整个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2.2.5自然灾害频发

木里县自然条件恶劣,干旱、洪水、冰冻雪灾、泥石流、滑坡、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部分退耕成果损失,补植补造任务异常艰巨。并且,该县退耕农户缺乏必要的科技知识,对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防范意识弱,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且存在重复受灾的可能。

2.2.6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不规范

木里县大部分乡镇都没有实行退耕还林档案专人专柜管理,退耕还林资料不全,无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各年度的退耕还林自查验收资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退耕还林农户分户建卡卡片、合同等现象普遍存在。

2.3技术力量薄弱,装备差

木里县退耕办自成立以来,全县整个退耕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挂靠在木里县林业局造林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有人员4人,平均年龄42岁以上。退耕办人员除了每年要承担全县29个乡镇退耕还林工程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外,还要承担造林、种苗、产业、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以及经果林建设任务,工作量太大,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工作上的重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必将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

到目前为止,退耕办办公设备差。退耕办人员由于平时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参加各类技术培训,整体业务能力难以提高,造成工作效率低下,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3对策与建议

木里县退耕还林工程已进入巩固、稳步推进、提高效益的重要阶段。工程建设内容、组织方式和目标任务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由于工程涉及农户多、空间范围广、影响跨度长、各乡镇经济社会差异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整改力度,巩固成果,特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3.1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3.1.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退耕还林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和各个部门。因此,需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工程若干政策意见》和《退耕还林条例》,使广大干群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学懂弄清和熟练掌握《条例》各条款,严格按规定办事,并向退耕农户宣传退耕还林政策,使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有力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健康、稳定、科学有序开展。

3.1.2加强协作,明确职责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因此,县级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各自职责,踏踏实实开展工作,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求严抓重管,确保工作成效。各乡镇政府要清楚地认识到退耕还林是一项政府工程,乡镇政府是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主体,乡镇政府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决定了该乡镇退耕还林工作的成败。因此,各乡镇要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退耕还林政策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退耕还林条例》,让退耕还林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引导农户结合退耕还林,兴建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全县茶叶、核桃、板栗、木本中药材等产业建设步伐;三是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核查验收工作;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间作套种、复垦耕种和弄虚作假问题要及时查处,予以整改。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县、乡、村、退耕户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责、权、利,切实把退耕还林工程作为“德政工程”来抓。要明确退耕工程建设是政府工程,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乡镇”的原则,签订“巩固退耕还林工程目标责任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逐村、逐户地落实责任,严格退耕还林纪律,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情况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通报,严格奖惩。实施县级领导包乡负责,林业部门领导包片区负责,技术员协助和监督各乡镇的退耕还林工作。

3.1.3加强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要坚持工程建设与工程管护并重,数量与质量并举原则。一是切实搞好补植补造工作。截至2013年木里县有10余万亩退耕地块需要补植。因此,各乡镇务必在秋冬季造林季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筹集种苗,组织群众,抢墒造林,抢墒补植,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实现退耕一片,造林一片,成活一片;二是狠抓幼林抚育。在秋冬季节要组织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割草扩盘管护,确保幼苗健壮生长;三是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地块有人管,林木有人护;四是加大对工程区的封禁管护力度,防止人畜破坏,严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发生,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3.2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完善措施,务求整改实效

(1)2008年和2009年县退耕办、林业局对全县10万亩退耕还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阶段验收,国家、省、州分别不同程度地对2000、2001、2002年到期的退耕还林地进行了阶段验收,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虽然我们在检查中边发现问题,边发放整改通知书,但目前整改工作缓慢,抓得不力,干得不实,执行得较差,很多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建议:在每年7月左右召开一次“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及技术培训会”。一是要求各乡镇立即行动起来,在年雨季结束之前,进行积极的整改;二是培训国家和省州的验收办法,进一步强化检查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县退耕办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大执法力度,今后工作重心应从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向依法管理转变,加大退耕还林稽查执法力度,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毁林复耕、违法占用、私自复耕、档案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从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对于大项目工程、通乡通村公路以及民房改造占用的退耕还林工程地,要实行占一补一,立即置换。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置换政策,大项目占用由业主按照非库区移民标准进行补偿;通乡通村公路占用一是由政府补偿,二是各乡镇自行进行调剂置换;民房建设占地由退耕农户自行置换。

(4)规范变更程序,各乡镇若有变更必须书面报告请示县林业局,并经县林业局上报州林业局审批同意后方能变更,并由乡镇配合县林业局做好变更作业设计,否则一律视为违规。

(5)要进一步落实管护措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乡镇干部要包点包户,落实到地块。

3.3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巩固建设成果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程健康有序开展。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环节多的社会系统工程,从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作业施工、技术指导、工程监督、检查验收、资料印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宣传培训、档案建设、会议招待和查处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经费。根据几年来的工作经验,退耕还林每亩每年工作经费至少需要10元,边远山区的高达15元。沉重的工作经费负担,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不堪重负,甚至出现职工垫资搞工作,导致了林业局越争任务越穷,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木里县退耕还林工程的正常开展。为扎实搞好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健康稳定、科学有序开展,建议县乡两级财政从2014年起将退耕还林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切实减轻林业部门的经费负担。

木里县退耕还林工程已有7万亩通过了国家验收,还有3万亩工程未进行验收。该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分2000年、2001年、2002年、2002年新增、2003年、2005年6个阶段共实施100000亩。国家实行对退耕还林地延期5~8年的建设,该县今后的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管护、检查验收等工作,任务依然很重。 参考文献:

[1]木里县退耕办.木里县历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报告[R].木里:木里县退耕办,2000~2012.

[2]周支贵.木里县2009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报告[R].木里:木里县退耕办,2009.

[3]木里县退耕办.木里县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R].木里:木里县退耕办,2009.

[4]木里县退耕办.关于当前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R].木里:木里县退耕办,2009.

[5]木里县退耕办.木里县历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工作总结[R].木里:木里县退耕办,200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