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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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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经营管理

第1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我国农业的发展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差距比较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较为落后,很多没有实现机械化生产,农业产业化尚未形成。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国际国内两方面的压力,发展形势也非常严峻。因此,当前时期必须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形成,促进我国农业快速发展。文章从农业经营管理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农业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对策

农业是我国比较基础的产业同时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农业的发展形势并不乐观,新型农业产业化并未形成,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也在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转移,农业企业的发展面临非常大的挑战。现阶段,我国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相比工业企业非常落后,也没有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当前我国农业企业的发展。

1我国农业企业的特点

我国农业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不同于工业企业,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农业企业并不是以盈利当做企业发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因为农业关乎到人们生产的问题,民以食为天,没有农业的发展,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会受到限制,因此需要专门的农业经营企业来协调农业生产活动。2)农业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大。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活动中面临的风险较大。我国农业现阶段的生产依然没有摆脱传统的看天吃饭的命运。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直接影响到农业企业生产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形式包括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为改变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活动面临的现状,政府也在逐渐加大对农业企业的补助,建立系统的补贴体系和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的大幅涌入,以达到保护国内农业产业的目的,避免农业生产的经济损失。3)我国农业企业生产周期比工业企业生产周期要长,主要原因在于受农业生产的影响,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也必须要符合一定的自然规律。并且农业企业供应的产品主要也就是农产品,凡是农产品都必须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超越自然规律。4)农产品加工业大部分规模都较小,并且具有生产周期短、资金周转快、生产经营灵活的特征,对市场过于依赖。加之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必须要在土地上级进行种植,因此业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并农作物的生长都有自己的周期,只有遵循生长周期才能最终收获农产品,拔苗助长只会造成农业生产的损失。这与工业产品有非常大的区别,工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自然条件的束缚,只要生产设备和原材料齐全就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5)农业企业由于要实现自身协调农业生产的功能,必须深入农村,因此就造成了运输成本高,生产经营活动相对分散,组织管理难度比较大。农产品经过长途运输之后成本上升,质量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给农业生产活动带来了非常大的不变,也困扰着当前时期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2我国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鉴于农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农业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大限制了当前农业企业的发展,对于农业生产活动也存在一定的不利的影响,需要及时进行改进。

2.1农产品供应数量与质量上得不到保障

农产品的生产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在一些环境比较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农产品的数量就会比较低,或者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的收成也会面临比较大的挑战。此外,气候季节等因素也会造成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得不到保障。一些农产品由于质量较差早早被市场所淘汰,或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不利于人体健康也会被明令禁止。因此,现阶段农业生产中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比较难以得到保障。

2.2农业企业对经营风险的管理能力较弱

农业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很多风险比如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等。主要内容:①自然风险主要是由天气的原因造成的农作物产量低,质量差,甚至颗粒无收也是常有的情况。比如有些地区风大把农作物全都毁坏掉,还有些地区由于洪水或者干旱等原因也会造成自然风险;②经济风险,农产品本身价格的需求弹性就比较小,不管产量高低农民的收益都得不到保证。农业企业作为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一环,其经济收益也受农产品收益的影响无法得到保障,这也是农业生产必须要面临的天然的风险。

2.3农村现代交通业发展不足

现代农村很多地区基础设施并不完善,道路也不通畅,运输难度比较大。相关的预冷设施和其他配套都不完善,这就使得农业企业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农业生产也受到影响。农产品从收获到市场进行销售这个过程中涉及许多运输环节,都需要现代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但是农村并没有完善物流配套体系。

3结束语

第2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 农户会计;应用;调查;江西

会计源于经济,服务于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会计在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现阶段以农户家庭生产经营为主体的中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从事的农业经营。家庭的代表者作为经营者负责经营和管理,家庭成员则作为务农者承担大部分的农业劳动(程漱兰,1999),所以提高农户家庭成员的会计应用能力,对提高当前我国农户生产经营决策能力,有效地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等到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相关文献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会计界较早就有学者从事农户会计的应用与发展研究,并将农户家庭会计活动称之为农户会计。如于玉林教授(1994)认为中国农户会计应具有以下基本特点:农户会计主体是农户;农户核算内容的重点随产品的成本费用核算和产品收入核算;核算方法应简化、实用;农户会计工作具有兼职性的特点湖北的张炳生(2001)曾撰文认为,农户家庭会计设计,应做到既要反映农户经济活动内容,满足自身经济管理的需要;又要从通俗易懂、简明出发,达到会计核算规范化的目的;建账对象应是经济项目多,收支业务量大,又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专业户。马巾英(2000)对中国农户会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的一些建设性意见。张琳认为(2004),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因此,中国农户会计具有管理会计的一般性质和特征。那么,农户会计应用的动机是什么?农户会计应用的制约因素是什么?显然,这些与农户会计应用相关的深层次问题总体研究深度不够。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对于中国农户会计框架的研究具有特别意义。

二、调查与分析

会计理论一般认为,现代会计可以划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服务于经济组织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而管理会计则为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服务。由此,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则具有非强制性。农户会计本质上就是为农户家庭生产经营(内部管理)服务的,且外界对农户家庭会计信息不存在任何强制披露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农户会计具有管理会计的一些基本特征 。基于上述基本假设,我们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本文数据源自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学生利用毕业实习时间所进行的返乡调查报告。调查时间是2008年1月至7月,共涉及江西省17个县38个乡103个村。收集的问卷总容量694个,其中有效样本容量446个(见表1)。调查对象中的“农户”是指那些户籍为农村户口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

(一) 关于农户会计应用现状

根据研究的需要,将被调查对象的中长期的会计行为进行统计(所谓的会计行为仍可简单地理解为记账行为),划分为四类人群(见表1)。调查数据显示,只有约12.1%的农户被认定为应用会计管理家庭生产经营。有60.10%的农户家庭明确地表示,未曾记录过生产经营活动。由此表明会计在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没有被广泛地意识到。

(二)农户会计应用动机分析

通过对应用者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见表2):1.生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刺激了农户会计的应用(57.41%)。南昌县的农户主李某说:“我家人口较多,所以农活也多。有十亩水田,承包了一个山地,另外还开了一个小型的大米加工厂。有时候也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我必须搞清楚,是什么活赚钱,什么事不赚钱。”赵某的情况与李某的情况不完全相同:“我家人口少。儿子也在县城成家了。我和老伴也不想干太多的农活。说实话,过几年也干不动了。我以前是村会计,所以,我就算算账看看,琢磨一下这个事。”2.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促使农户运用会计加强经营管理(35.19%)。新建县的张某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汉子,他与村签订了十年的鱼塘承包合同,鱼塘规模较大,按照他的经营模式,每年需要投入将近七八万元的资金。所以,他认为“这对于我家是一个压力,必须账目清楚”。尽管文化水平不高,但在上初中的女儿帮助下,账目总算是建立起来了。

(三)农户会计应用的阻碍分析

为了探索农户会计应用水平不高的根本原因,调查组从农户会计的供给与农户生产经营的需求两个方面进行摸底。从表3的统计数据来分析,农户对会计有一定的认知,在所有没有记账的被调查农户(134农户)中,也只有1.5%的农户家庭表示没有听说会计。在问及会计的作用,进贤县的农户王某也颇有一番话:“我以前就是村会计,那时候我就打理全村的账务”。农村是我国一个基层组织,会计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所以农户家庭对会计应当不会感到陌生。不过,有相当多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对其生产经营没有什么意义。其中,由于经营规模小和经营项目少是主要原因。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农户家庭认为会计有作用,但农户家庭驾驭会计的能力有限,正如王某的感喟:“记账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人都会的……在家庭中的作用不大!”因此,改革农户会计框架以适应当代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能是农户会计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

(四)农户会计应用的演化分析

从调查数据来分析(见表4),导致农户放弃记账的主要因素是会计应用效果。余干县的张某是一个很有进取心的青年农民,具有高中文化,除经营一些田地外,还承包了一口水塘养鱼。“我以前的确有记账的习惯,可能是由于对会计不太了解吧,所以,总觉得(记账的)作用不大……我将大钱弄清楚就够了。”通过调查也发现,导致农户愿意尝试会计的动因是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项目的复杂化。永丰的罗某也是一个典型:“如今我承包的一个山地,每年投资也不少,因此,我必须把账目理清楚才行。”

三、研究结论

农户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复杂性与农户会计应用正相关。农户生产经营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求也相应越高,会计的应用对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也越大。另外,农户成员素质与农户会计应用存在一定的相关。但笔者并不认为,农户会计在生产经营中应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农户素质较低,重要的是,现行农户会计存在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因此,应当变革目前的农户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加强农户会计教育模式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马巾英,任浩.运用管理会计指导农户生产经营决策[J].中国农业会计, 2000.10

[2] 马巾英等,小议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农业会计.2001,03

[3] 山西省农牧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局.农户会计核算指导[M].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4] 石人瑾.管理会计[M].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3

[5] 于玉林.现代会计百科辞典.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第3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一)银行机构信贷支持情况

家庭农场信贷融资主要是依靠当地农村信用社。从2009年以来,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牙市联社)对家庭农场信贷业务进行了彻底清查、债务重组、统一规范和服务创新,实现了降低自身信贷风险和有效服务家庭农场的双重目标。新的信贷支持做法是:根据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核实授信额度;担保采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质押+所有固定资产抵押+3~5户农场互保”组合方式;根据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如用途为当年经营周转贷款期限按不超过一年掌握,如用途为购置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按一至三年掌握;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只上浮60%~90%,低于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115%~125%的上浮幅度;家庭农场转让或停止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过牙市联社同意,贷款债务得到偿还或落实方可进行;家庭农场为购置种子化肥或固定资产借入贷款,由牙市联社通过该农场账户直接转账至对方账户中,避免贷款挪用。截至2012年末,牙市联社对家庭农场贷款余额43347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平均贷款利率为10.8015%。

(二)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情况

2007年,牙克石市被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列为开展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旗市之一,开始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当年具体业务由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牙克石支公司。2008年7月,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在牙克石市设立营销服务部,农业保险业务主要由该机构承担。自2007年开办以来,牙克石市农业保险业务不断拓展,参保耕地面积与农户数量逐年扩大,参保农户经济损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农业保险政策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推进协助下得到较好落实。目前,2008年以来参保的农作物品种为小麦和油菜2种,2012年种植业参保面积和家庭农场分别为114万亩、206户,占当年总播种面积和农户总户数的55.2%、61.1%。

(三)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情况

一是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多年来,牙克石市农业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陆续开展了中低产田改造、良种繁育及种养基地建设、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种养技术和农机驾驶技术等技术推广、田间管理、市场营销、气象判断等诸多项目建设工作,并对应着组织家庭农场经营者及相关人员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深入家庭农场进行具体技术指导和应用服务,大力推行农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制度,主动为家庭农场搜集市场供求信息和联系收购者,促进了家庭农场经营者员工职业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大幅提高,进而促进了农畜产品产量的增加、品质的提升。目前,牙克石市家庭农作物优良品种种植早已实现了全覆盖,技术应用和科学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机驾驶人员实现全部合格上岗,场主及技术人员60%以上获得了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农业局在所有有益于家庭农场的建设、推广、服务、管理工作,均为免费无偿支持,并且按照上级要求在相关项目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补贴及时发放到家庭农场手中。二是从政策规定上对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先保证落实金融债务。2010年,牙克石市市政府建立了“农用地流转管理中心”及基层“农用地流转管理服务站”,负责农用土地流转信息审核、法律咨询、价格评估、流转交易、合同签订鉴证、纠纷调处等项管理与服务,高效规范市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为家庭农场及其它组织形式提供服务。牙克石市政府十分重视辖区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过渡工作,无论是调研决策、建立制度,还是流转竞包、签订合同,邀请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全过程参与二轮三期土地承包流转工作。当地政府在《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中规定参与土地延包流转的受让方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受让方(包括原延包方)必须持有金融部门和发包方出具的良好资信证明”;在承包流转实际工作中,要求承包方和受让方必须保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完全转移承接,新承包者和受让方在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重新落实债务后才可以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否则无效;同意相关农户无能力耕种或遇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农村信用社贷款而需要再流转时,进入流转中心实施竞包,参加竞包的农户范围、资格、条件由农村信用社确定,以避免或减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损失,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强化了农户的信用意识,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今后防范农业贷款风险打下了基础。三是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增加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2012年,原完全国有投资的事业性单位———牙克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分立出企业性单位———牙克石市普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普祥担保公司),通过吸纳私营企业家个人股、国有企业法人股等社会投资入股实现了担保基金大幅扩增,由2011年末注册资本的1000万元猛增到5000万元,由此释放出巨大的担保能量,其中之一是其担保范围突破了改制前只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窠臼,还增加了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经营者,实现了担保业务对象对所有经济实体的全覆盖。2012年,牙克石市普祥担保公司提供的27680万元的贷款担保业务中,为38户家庭农场50笔贷款提供担保21080万元,占当年担保业务总额的76.16%。

(四)企业支持情况

家庭农场的存在发展和不断壮大,衍生了大量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仓储、运输以及农资销售、机械维修、良种培育、机井修建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服务的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1500户,年产值达30亿元左右。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受林区三农特殊问题制约,部分补贴政策难以享受

1984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由于农业生产连年亏损效益低下,大部分社员即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民由于怕担风险,不敢承包农场,均去从事当时经济收入较高的林业生产。因此,大面积耕地只得由敢于冒险的城镇居民或极少数社员农民承包经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不断重视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由于实施“天保工程”导致有利于农民赖以谋生的林业经济环境的不存在,使大部分农民开始回头追求自身的政策优势,提出了对土地利益回归农民和重新分配田地的诉求。牙克石市政府与农民几经洽谈协商,最后确定,按照既要保持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的发展优势,又要满足农民利益诉求的原则,把确权为集体所有的耕地和部分国有耕地使用发包权及收益权归农民,由村组织和镇经济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家庭农场继续负责承包经营。国家施行对农业生产经营补贴政策后,这部分农民又争取到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享有权。这样,就导致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却未得到这两项补贴资金,引起家庭农场的不满。

(二)内部组织管理粗放,不能很好地适应规模化经营

牙克石市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以家庭农场为主,而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采取的都是个人或合伙经营模式,没有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科学完善的管理流程,没有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缺乏科学连续的政策与技术研究,没有适应市场的营销开拓能力,虽然是规模化经营却如同放大了的小农户,与此同时,不少场主缺乏自我约束能力,超前奢侈消费和乱用资金。家庭农场内部经营管理方式处于粗放状态,充分体现了“靠天吃饭”的特点。此外,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也在积极促进家庭农场向公司化经营管理上做了一定工作,但是,由于按照目前国家税收管理办法,如果家庭农场转制成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将对其原本不征收税费的农业生产经营按公司类型征收相关税费,使家庭农场经营向公司化转型遇到了阻碍。

(三)农产品销售价格时有下跌,而成本支出却一路上涨

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农副产品销售也要接受市场波动变化的考验。由于国家政策性收购量微小,牙克石市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基本上是依靠自行组织营销。多年来,常有年份销路不畅、价格下滑,也因此造成农产品储存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增大,销售收入减少,形成农业经营的市场风险。而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油料、人工等价格多年来却一路上扬,经营成本支出不断增大。

(四)贷款融资依赖性较大,融资支出成本较高

由于八九十年代人们收入普遍处于低水平状态,很多经营者初始承包经营农场时,自有资金投入极少,大部分营运资金完全依靠金融机构贷款支撑,造成利息支出额度较大。多年来又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的交叉影响和多重侵蚀,为数不少的家庭农场经营多年处于亏损赔钱状态,导致其不但原有贷款资金难以归还,为了继续进行下一年经营,又向金融机构借入新的贷款,造成债台不断高筑,部分农场实质上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场由于无力到期偿还贷款,逾期拖欠时间过长,被农村信用社向法院提起偿债诉讼、以物抵债以及申请青苗保全措施,导致相关诉讼费用增加,进一步增大了家庭农场的融资成本。在2012年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入贷款的162户家庭农场融资成本支出(主要为利息支出)合计3293万元,占全部支出合计的11.87%,其中:融资支出占比为20%以上的有37户,融资支出占比为11.87%以上至20%的有47户,融资支出占比为11.87%以下的有78户。

(五)当地自然条件较差,防灾抗灾能力薄弱

农业易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和地理条件的制约,而牙克石地区所处地区属寒温带,无霜期短,冬季漫长、夏季短促,早晚温差大,年度内、各年份之间降水量不均衡,干旱、洪涝、霜冻等灾害性天气较为频繁。这种气候特点决定了农业的生产特征和生产质量:农作物一年一种,可种品种少,收成不稳定。除极少数几家在以前年度依靠财政补贴资金安装节水灌溉设施的家庭农场外,其余家庭农场均未进行防旱灌溉及其它抗灾方面设施投资建设,完全是“靠天吃饭”的状态。家庭农场之所以不愿在这方面投资,主要是投资额度巨大难以承受。据测算,进行防旱灌溉设施建设每亩需要投入近1000元,以家庭农场平均每户经营耕地5000亩投资,则投资总额需要500万元,其承包经营期内所获利润将被抵消70%。

(六)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评估机构,新型融资担保方式面临法律风险

一是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地方政策上的缺陷。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法律上的论述《: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除外。”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从上述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只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而在牙克石市政府制定的《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受让方不得用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偿债……”这里所说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所有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得用做抵押,扩大了不能用做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这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也使牙克石市辖区内取得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失去了用此做质押的权利。二是相关登记部门不健全,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缺乏法律支撑。虽然政府部门制定的《牙克石市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得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二轮三期土地承包中,允许将土地流转中心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管,目的是降低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农村信用社也与部分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协议,但因相关管理部门未设立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机构,也未开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业务,导致农村信用社家庭农场贷款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均未进行质押登记,使农村信用社这部分协议最终得不到法律支撑,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家庭农场贷款风险面临着法律诉讼风险。

三、改善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状况建议

(一)研究制定财政补贴享受对象指导意见,消除实际农业生产经营者与集体农用地所有者或承包者之间的矛盾与争议

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不少地区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小农户承包者与集中租种分散土地者之间,或如呼伦贝尔市林区集体所有农用地发包者所代表的小农户与实际规模化承包经营农用地家庭农场之间,均产生了对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财政补贴由谁享受的争议现象,由于小农户人多势众,实际生活中当地政府为维护地区稳定,均采取满足小农户要求的办法,使实际经营者产生不满。建议国家组织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出能够合理平息双方矛盾、维护各自利益的政策指导意见,让真正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承担经营风险的家庭农场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使拥有土地所有权、受益权的个人或企业通过土地承包费来调节其土地收益。

(二)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一是多年来当地政府通过举办多期农场经营管理培训班,为家庭农场传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管理知识、气象知识、种植技术、市场营销方法,介绍典型案例的先进经验,不断丰富家庭农场经营者专业知识,为提高经营管理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促进家庭农场公司化升级。牙克石市结合《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经营机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由市农牧业局、供销社、乾森农业公司牵头,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参与,全力在做好农业公司化改造总体规划和先期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农户、农村组织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组建现代农业公司,走市场化运作之路,有效地适应当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特点。目前,已有少数经营者建立了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业公司,如呼伦贝尔市丰益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牙克石市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场规模化种植、农产品加工工厂、农产品初级产品及加工产品的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等,在内部管理上建立健全了人员、财务、生产、资产、投资等管理制度,成本效益核算进一步规范科学。同时,国家应对于农业公司直接从事的农业种养业生产及其初级产品销售、利润应比照一般农户给予税费免除,消除家庭农场向公司化转型的利益障碍。三是建议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支持来促进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对于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政资金的家庭农场设定包括对内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准入条件,以此约束家庭农场积极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资产、人员、生产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约束自身行为。

(三)加大国家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减缓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

国家结合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根据当年物价指数的变化和农产品重要程度,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等农业大户的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减缓农资价格上涨给家庭农场等农业大户的经营压力,维持其农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收益和持续经营的积极性、稳定性。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负担

一是指导和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利率定价机制。近几年来,国家考虑到农村信用社在全力支持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上所面临的更大风险压力,不断给予了税收减免、资金扶持、呆账核销、利息补贴、监管指标延缓到位等诸多优惠政策,农村信用社在资本充足率、抵抗风险能力、经营效益等方面已经基本达到良性发展的目标,农村信用社已具备降低利率定价水平的基础。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基本都处于较高水平,如牙克石市农村信用社对家庭农场贷款利率均为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90%,无论农户信用优劣、经营好坏、贷款用途均执行同一利率政策。今后指导和促进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区分农户信用不同等级、经营效益高低、贷款是用于当年经营周转还是购置固定资产来确定高低不同的利率价格和贷款期限,降低农户融资成本,发挥利率定价机制促进农户提高信用意识、扶持农户改善农业生产经营基础条件的作用。二是通过促进其它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担保机构增加对家庭农场贷款融资的担保业务,进而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同业竞争压力和分流农村信用社单独承担家庭农场贷款的风险负担,为促使农村信用社自觉降低贷款利率和采取灵活定价政策创造客观条件。三是国家通过加大对家庭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财政补贴力度和农场农田改造、防旱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来减少家庭农场信贷融资额度,改变过分依赖贷款经营的局面,进而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支出。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

国家应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巨大而难以承受的负担,促进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化经营防灾抗灾能力,稳定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同时,地方政府应配合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制定农业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投资预算,分期逐步实施。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鼓励政策和建设质量标准,以农场建设为主,财政补贴为辅,低息融资支持,即农户制定建设投资计划分步实施,由农业发展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提供执行基准利率的贷款,建成后由政府成立专业评估组,对设施建设质量、投资额度进行合理评估,凡是达到要求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此促进农场建设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并提供农场投资建设的必要条件。

(六)政府部门应从便利家庭农场贷款及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登记业务

第4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塑造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而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塑造出有利于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突破“小而全”生产经营方式、具有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内在激勋、进行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家庭经营要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因此,必须在小规模经营农户基础上,塑造出现代化微观经营主体。笔者认为,从我国实际出发.必须在逻辑上继起、时间和空间上并存的3个层面上塑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微观经营主体。

一 大力发展企业化经营农户

小规模农户在我国农业微观经营主体中占绝大比重,没有这些小规模农户的企业化,我国农业企业化无从谈起。但在短时期内把2.45亿小规模农户改造为企业组织并实现农户组织形式企业化绝无可能,而推行农户经营行为的企业化却具有较大可能性。通过推行农户经营行为企业化,使传统经营农户转化为企业化经营农户。

我国的实践表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在农户现有生产要素规模和水平基础上将小规模农户纳入到大规模生产经营体系中来。使农户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进行专业化、商品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因而是培育企业化经营农户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要完善和规范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推行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实现农户和市场的有效对接,而小规模农户自身难以完全实现这种对接,需要借助于一定的中介组织,形成以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探索出了“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市场+农业科研院所+农户”、“市场+农民科技协会或研究会”、“市场+政府技术服务部门+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其中,真正能实现农户和市场对接的,是“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户”等形式。因此,应重点推行“市场+龙头企业+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零售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农户”等产业化组织形式,推动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以加快提升农户的企业化经营水平-二是要在产业化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起科学的联结形式。要以契约关系和参股关系为主要方式在公司和农户之间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组织连接形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凡具备条件的应鼓励通过参股方式,建立起紧密型“公司+农户”经营组织,并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在税收、信贷、进出口等方面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给予引导与扶持。

二 大力发展农业准企业

所谓农业准企业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经营行为和组织特征的农业微观经营组织。主要包括:①农业大户。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村“能人”为主体,通过一定的生产要素积累和集中,形成农业生产、加工、购销以及涉农服务等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农户;②农户联合经营和合作经营组织。前者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实行多个农户共同作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涉农服务的经营联合体。后者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涉农服务的经营联合体,③紧密型“公司+农户”组织。这种紧密型经营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特征,属于准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④农民合作社。在国外尤其发达国家,一般把农民合作社界定为企业范畴,如美国农业部农村商业和合作社发展中心给合作社下的定义是:合作社是一种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和用户受益的公司型企业。从我国实践来看,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不大,组织形式不规范,功能不健全,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

大力发展农业准企业.除了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紧密型“公司+农户”经营组织外,还要大力发展农业大户、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以及农民合作社等。

首先,大力发展农业大户、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并促进其进一步创新。(1)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农业大户、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通过登记注册,使其具备法人资格,在享受一般农业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给其更优惠的政策,(2)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农业大户、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扩大经营规模,引入现代生产要素;(3)有关部门应在市场信息收集、市场进入和开拓、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农业大户、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提供服务,(4)要引导农业大户打破血缘关系,形成以契约关系为纽带的内部组织方式,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发展成家庭农场或农业公司。要引导农户联合和合作经营组织通过合伙制、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等形式,进行规范化改造,发展成联户型家庭农场或农业公司。

其次,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并加以规范。(1)加强政策扶持,多种形式发展合作社。要突破地域界限,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社。政府部门要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并在技术和信息提供、人才培养、合作社间合作等方面为其提供服务;(2)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机制。要建立明晰的产权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及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4)促进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联合。通过政策引导与扶持。促进一些内部组织与管理比较规范、功能比较完善、规模比较大的合作社走联合的道路。

三 大力发展各类农业企业

第5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1.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1.1农业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 随着“金农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已完成建设任务,农业监测预警系统、农产品及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动物疫情防控系统等10多个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正陆续运行。以农业部门户网站为核心、集30多个专业网站为一体的国家农业门户网站群初步建成,部、省两级电子政务平台得以完善。农业电子政务的推进,大大增强了农业部门工作的开放性、透明度和效率,大幅度提高了农业部门决策、管理和服务“三农”的能力与水平。

1.2农产品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农业部建立了“一站通”全国农村供求信息联播系统、网上展厅等网络服务平台,为农民和企业提供网上营销服务。“一站通”全国注册会员已超过35万,年信息量超过100万条,日均点击量在100万次以上。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全国已有一批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功试行了电子商务贸易。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正在兴起。

1.3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稳步推进 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电信运营商及IT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及农民合作社等密切协作,正在把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中去,启动应用了数据库技术、管理信息系统、人工智能及自动化技术、专家信息系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使一批先进信息技术在我国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并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2.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2.1农业信息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各种要素实行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精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利用遥感技术,可以精确估测作物产量、及时监测自然灾害;运用专家咨询和诊断系统,可以及时为农民集成农业管理技术措施,开展动植物生产技术咨询、重大病虫害远程诊断和预测预报,彻底改变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进而更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理念,实现信息化带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2.2农业信息化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 推进农业信息化,可以有效消除城乡居民信息占有和利用的差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使城乡文明相互渗透;可以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可以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成果,逐步推进国家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2.3农业信息化是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需要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大转型期,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推进农业信息化,有助于推行现代农业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从而有效改造传统农业,将农业资源、生产要素、市场信息的运用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同时,推进农业信息化,可以创新农业发展体制和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及组织化水平,最终实现转变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

2.4农业信息化是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 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基础。加强农业信息服务,有助于农民及时掌握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实行科学化生产经营;有助于实行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从而培养出大批适应时代要求,充当现代农业建设主力军的新型农民。

2.5农业信息化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推手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业务职责优化重组,大大提高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例如,通过推行电子政务和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监测系统,政府部门可以及时、准确地汇集、处理和分析农业生产运行动态和经济信息,并制定出科学的宏观决策和管理措施。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都证明,在农业农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并促其不断地向横向和纵向拓展,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3.推进农业信息化亟待破解的主要问题

3.1对农业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从各地工作实际来看,有的地方尚未真正认识到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尚未认识到农业信息化对农业生产、经营、科学管理与调度乃至对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当前促使各级各地真正重视、关心和支持农业信息化建设,仍然是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3.2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严重滞后 信息化不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推进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体制机制的再创新。因此,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政府主导,实行统筹规划、统一设计。目前全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缺乏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缺乏宏观发展规划,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降低了资源的利用率。

3.3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还十分薄弱 总体来看,我国中央和省级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已有一定基础,但县、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仍很薄弱。全国绝大多数的乡镇农业部门尚未配置计算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

3.4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比较低 全国农业信息化工作侧重于推进电子政务和传播涉农信息,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和服务“三农”还很欠缺。在全国农业系统中既懂信息技术又精通农业科技和经济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在基层农民群众中真正掌握信息化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用人才匮乏,严重阻碍了信息技术的有效利用和普及推广。

3.5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机制亟待建立 由于涉农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农业信息化标准尚未建立,导致信息难以互通共享,为农民提供的信息服务经常出现信息重叠、信息差异和信息滞后等现象。建立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开发利用的管理、服务机制和体制,非常紧迫。

4.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

4.1积极营造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认真总结前一个时期我国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信息化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认识到信息化对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至关重要性,大力宣传信息化对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要认真办好并充分利用“信息化与现代农业博览会”,营造有利于加速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的良好氛围。

4.2切实编制好“十二五”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努力做好顶层设计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目前,“十二五”国家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都在制订过程中。通过规划要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与农业政务管理信息化的“比翼齐飞”。在生产经营信息化方面,要组织开发、集成、组装农业种、养、加的电子信息技术,认真组织实施农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实现对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及经营管理的自动化控制。

第6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一、精心组织实施,完成培育任务

培育全程,方兴园区从培训管理、食宿安排、教师聘请、课堂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参观交流等关键环节,进行无缝对接,提高培训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兴园区成为了全市职业农民培育开班最早、培育时间最长、培育人数最多、培育类型最广、培育效果最好的培育基地,并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00人,其中专业技能型450人,生产经营型450人,引领带动型300人,高质量完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

二、突出教学培训,探索农教路径

一年来,方兴园区始终以提高培育培训质量为抓手,坚持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相结合,探索和总结出了“园教结合,产学交替”的培育培训新模式。所谓“园教结合,产学交替”,就是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对象、内容和课程设置要求,把园区作为教学场所,把课堂设在园区,使生产与教学密切结合,交替进行,自成一格,形成园区与培训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园区依托园区专业人才,专门聘请技术专家,多方联络行业状元,把园区作为教室,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和经营管理人员,从专业技能提升、农业经营管理到农村公共知识,进行“既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的系统性学习和训练。不仅让农民知道农业技术和经营怎么做、还要知道为什么这样做,通过手把手、面对面实地授课,现场操作,全程指导,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搞活跟踪服务,实现增收双赢

第7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必要性;对策

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重中之重。如东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目前面临着人口急剧减少,农村劳动力出现紧缺现象,从1997年就开始人口负增长,三次普查数据分别为111.6万、108.5万和99.6万人,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同时,良好的教育,还促使如东每年输出大量优质生源三四千人,但学成回乡的不足20%。

据如东县民政局统计,截至2014年底,如东县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29.6%,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19.6%,两项指标都远远超过国家平均水平,社会老龄化程度为全省最高。人口老龄化在农业生产、居民养老、人才培养等方面给如东带来不少问题,也成为制约如东发展活力的瓶颈。作为一个正在“老去”的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10.31万公顷,随着人口“老龄化”及总人口“负增长”,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要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关键是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新型职业农民是职业化的新型农民,主要体现在“两新一高”上。首先是新的身份,是农民由身份称谓到职业称谓的转变,标志着农民由文化低、地位低、收入低、劳动强度高的传统身份农民转变成体面的职业农民。其次是新的作用,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体,能够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要求,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高收入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主体力量,代表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第三是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应当接受过系统性农业教育培训,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市场意识,能熟练运用现代物质装备和新品种新技术,长期稳定在一定区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从概念中可以看出,未来的职业农民,农民不再是他们的身份象征,而是职业标志;农业不再是没有素质要求,谁都可以从事的行当;农民不再是以打工为主、种地为辅的兼业者,而是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简单的说,就是要“爱农、懂农、务农”。

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三类:一是生产型职业农民。他们是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二是服务型职业农民。他们是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三是经营型职业农民。他们是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农业发展到新阶段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而对如东来说,又显得更为必要。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证农业发展后继有人的根本措施。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大量转移,“人走村空”问题愈演愈烈,2014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74亿,且每年以900万~1000万的规模增长。据统计,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57 岁,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70%以上。在如东,连续17年的人口负增长,使得如东人口规模不断缩小,持续辉煌的如东高考成绩,促使如东每年输出大量优质生源,这就使得如东农村劳动力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由于农村里的年轻人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大多进了城,只有上了年纪的人在家里种田,“50后”农民成为目前如东农业生产中挑大梁的角色。农村务农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农业生产老龄化现象严重,使得“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日益迫切。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加快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可以吸引和留下一批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实现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保障。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虽然2004―2013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连增”,但主要农产品供求仍然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随着人口总量增加、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农产品工业用途拓展,我国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粮食的缺口也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让十几亿中国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最根本的还得依靠农民,特别是要依靠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如东是传统粮食生产大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人均粮食占有量和贡献量等多项指标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但由于如今在家种地的老的比少的多,女的比男的多,整体劳动能力和素质都偏低,导致种粮劳力不足、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困难、生产管理粗放,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粮食产量。只有加快培养一代新型职业农民,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农业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从单一农户、种养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业机械和现代科技转变,现代农业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体系。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关键是农民素质的转变,核心是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如东是传统的农业大县,普通农户“小而全、小而散”的问题比较严重,经营方式粗放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许多农民不会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工具,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不强。职业农民,是具有新理念、新技能的新型农民。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可以造就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型人才,并由他们带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工作、系统工程,涉及到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等方方面面,必须上下重视,齐心协力。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农民、关注农业,形成支持农业和尊重农民的社会氛围与合力,才能创造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环境。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虽然如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已经启动,但部分农民由于受文化基础、家庭经济和年龄状况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因此,要充分利用县内“两台一报”和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意义,解决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要充分挖掘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宣传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扶持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树立以农为业,以农创业,务农光荣,务农富裕,务农也能现代化的社会风尚。

(二)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返乡

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实质上还是因为种地赚不到钱。为了鼓励“五有”―有点技能、有点资金、有点营销意识、有点办厂能力和对农村有感情的农民返乡创业,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必须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

(三)紧扣农民需求、提高培训质量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未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整合各种资源,由县农委牵头,以县农广校为具体实施单位,面向有关农业教育、农技推广等部门和单位公开选聘业务精、水平高、责任心强、热心农民培训的专家及乡土人才组建如东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讲师团,将关键农时、关键生产环节的关键技术集成化、简单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在培训方式上,要根据农民特点和生产特点,既沾地气又灵活变通,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等多种方式,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科技文化需求,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并通过系统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第8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7月5日,本刊记者就洛阳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对该市农业局局长归宝辰进行了专访。

记者: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您认为应该是怎样一个概念?

归宝辰:新型职业农民是今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所谓新型职业农民,就是有较高知识、有现代技能的农民,是复合型农民,他们不仅要有市场的分析、预测、驾驭、管理能力,还得有农业生产经营的指导、管理、技术应用这样一种能力。

记者:为什么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要想发展壮大,必须以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核心和支撑?

归宝辰:我国农业要想发展壮大,就必须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不走这样一条路,中国的传统农业从根本上就进入不了现代农业,中国农业发展的效益也就进入不了高收入高效益的状态。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人才支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新型职业农民不是过去“老把式”普通农民,而是有知识、有技术、有头脑、有远见的新型农民,他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定因素。

记者:目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归宝辰:目前来看,现在愿意从事农业、真心热爱农业、真正懂得农业,能把农业搞出“花样”的人不多见。具体可以从两方面讲:一方面,经过科研院校培养出来的人,不能说他们不懂农业,但是这些人又不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另一方面,现在农村也涌现出来了一些生产能人、经营能人,他们包括种植、饲养方面的,也包括农业经营方面的,但是这部分人当下还太少,具体表现为财弱、智弱、体弱,因此可以说现在的农业生产主体队伍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状态。

记者:对于我国农业生产主体的现状,国家找到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方法予以解决,但这些生产主体的来源是什么,在哪里呢?

归宝辰:对于农业生产主体的来源问题,我认为,第一是国家已通过一定的技术、知识教育培养的青年群体,他们包括各类大学生,而不仅仅是农业专业大学生。第二是对土生土长“农村能人”的培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把泥腿子培养成农业通”。这部分来源,一个是返乡农民工。二是我自创的词:“非二代”,意思是说,农村早年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他们经过多年打拼有了自己的企业和原始积累,现在都处在产业转型升级时期,这部分“农民工”也在转向农业领域。这些人有的是资本进入,有的是产业进入,并取得了农业的成功经营。他们的孩子,也“子承父业”,可说是“非转农”第二代。第三是农村毕业的高中生、中专生或是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等。根据实际调研和观察,他们所学的专业与市场结合度并不大,但这些人经过大学的熏陶,他们的智慧得到了开发,农业又是最有作为的“双创空间”,他们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自然会有新的思路和理念,是农业生产主体的新来源。

记者:您刚才讲到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点在于三类人群,那么在这三类人群之外的人是否需要培养?如果按照年龄分,对他们的要求分别是什么?

归宝辰:刚才我们提到的三类人群,他们大多是“80后”“90后”,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于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我们有明确的目标,就是要把他们培养成能与市场对接,处在高端的位置,就像现在的白领、CEO。而对于“70后”“60后”,甚至年龄更大的农民群体,也是需要培养的,从客观上讲,他们是现在的从业主体,也必须懂农业。但是,由于这些人普遍受到自身内在文化的制约,因此只能教他们基本的技能,力争把他们培训成为生产技能型人才,具体讲就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技术员,如整枝修剪、检验检测、农机手等直接去操作的主体。

记者:为什么说“精准培训”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归宝辰:河南省每年大体要培养20万新型职业农民,重点要培养的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家庭农场的经营人员、农业企业的管理层人员等生产主体经营人员。对于这部分人的培训,我们称为“精准培训”。通过培训这些高质量、高素质的“农业精英”,就可以影响一大片、辐射一大片、带动一大片。所以,它是整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记者:通过上述交流可以看出,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数量化的培训还是占主要投入比例,那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不会最终流于形式呢?

归宝辰:这个问题可能会存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咱们中国这种文化观的影响,中国人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也就是说,在农业上,农业的补贴都是普惠制,普惠制从理论上讲是调动所有农民的积极性,实际上对于基层来说,效果未必好。从这个角度讲,是会存在流于形式的。但是,我们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想办法、搞创新。如我们搞了个“CEO培训计划”,就是着重要求农民质量的培训,这一计划是着重培训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只要善于钻研、善于创新,立足农业产业需求,培训也就不会流于形式。

记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您有哪些心得体会?

归宝辰:心得谈不上,讲几点实际感受。一是在选学员、搞培训前,一定要做好认真细致的调研,要把真想学、积极性高的学员选出来。二是不要忽视“土专家”,一些土生土长的“农村工匠”,他们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采取实用性很强的方法,更易让农民接受。三是要顾及农民的情绪,要及时察觉和了解他们的切实需求在哪里,想方设法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四是培训要带给农民新理念、新观点,这样才能抓住农民的心理,丰富他们的知识,从而在实际种植、饲养过程中起到好的作用。

第9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范文

11月19日,全国农药市场监管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一年来各地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和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经验和成就,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注重疏堵结合,实行检打联动,加强市场巡查,农药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2012年共抽检粮食、蔬菜、果树和茶树等作物用药4909个样品、检查标签5038个,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8.4%,标签合格率达83.0%,较上年分别提高了1.5%和1.6%。前三季度全国查处假劣农药案件7929件,货值金额7969.5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5亿元。高毒农药定点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由2011年的25个增加到26个,地市由99个增加到158个,县级由806个增加到1027个,基本实现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的全覆盖,其中北京、山东、湖南和陕西等四省(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

各地积极探索农药监管的新模式,亮点频出。江西省实施乡镇农药监管员制度,对辖区内农药经销商定期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协调处理农药经营纠纷,成为农药监管的“流动哨”;浙江省绍兴市建立“农资实时监管网络平台”,对市区58家农药经营网点的产品采用条形码销售,实现经营溯源管理,成为农药监管的“千里眼”;山东省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违法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在全省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通过实地巡查与网上农药产品备案监管相结合,不留监管盲区;湖南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把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列入重点跟踪监管的“黑名单”,并对社会,提升了监管效能。会议上交流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各地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药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农药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二是抓好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抓好农药经营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做好应急工作。五是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药执法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