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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近一年的时间里,包括这位官员在内,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各部委官员与专家智囊,一直在进行密集的讨论与调研。“最近几天,我们还在深入多家科技企业考察调研。”5月18日,该官员告诉记者。
以上密集工作的落点,是正在加速胎动的科技体制变革。
据《财经国家周刊》独家获悉,中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已在酝酿新的顶层设计突破,新的改革方案已经完成起草并提交决策层审议,实质性政策有望在今年6月正式对外公布。
4月17日,在《财经国家周刊》组织了“科技体制改革闭门会议”上,多位相关部委的司局级官员参与了讨论。与会部委官员透露,本次改革方案将强化整体设计,突出重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其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协同创新、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建立更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等内容,将成为核心思路。
一位与会人士透露,科技体制改革已受到决策层高度关注与支持,将成为十后中国最重要的国家战略之一。
其原因在于,自上世纪末以来,科技竞争已逐渐成为大国角力的最高主战场。在这个创新空前密集的时代,依托于快速发展的信息科技网络,全球社会经济结构正日趋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一个在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之后,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生产力的新型文明形态正在形成,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各国争夺经济发展主动权、抢占产业振兴制高点的核心关键。
在这些事关国家经济兴衰的大国博弈中,企业已成为各国产业主导权争夺的不二主力。
问题是,多年来,中国主要的科技创新资源一直在向高校、科研院所等非市场化的主体倾斜集中,虽然自1985年以来,中国已出台三次科技体制改革的大举措,不断推动科技与产业接轨,但直到现在,科技创新资源分配失衡、创新保护不足、研发与市场脱节等创新体制与创新环境问题,还是中国企业以科技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实力的重要障碍。
“以前,科技体制改革修了一条路,让科技企业可以在上面开车跑。而现在,不少企业已经做大了,变成了法拉利,我们的路却还是以前的乡村公路。”一位科技企业负责人说,“我们需要一条更宽、更平、跑得更快的高速公路。”
知情人士透露,在本次改革中,科技管理体制、扶持政策和资源分配等顶层设计都将有重大突破,并将出台更加明确的政策落实方案,确保“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的目标真正落实。
除此之外,如何建立更高层面的,跨部门的科技创新决策机制,也是决策层正在讨论的议题,“一个更加有效统筹科技创新资源的创新框架、甚至一个主管科技创新的大部委,也有可能在以后的几年内成立。”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透露。
改革核心一脉相承
科技创新实力的竞争,是企业的战场,还是国家的科技战场?
两者实为一体。任何全球性企业的崛起,都离不开整个国家科技体制、政策与资源的倾力支持,而企业的实力增长,也将带动国家经济乃至举国产业的全面振兴。
参与方案起草的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科技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真正明确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的根本,是真正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一位参与本次改革方案起草的人士说,因为只有企业,才知道市场需要哪些技术,并围绕这些需求有效地调动资源进行创新。
“这与此前的三次科技体制改革核心战略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一位科技部官员表示。
1985年,科研院所开始打破“大锅饭”走向市场;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5000多家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全面进行企业化转制。在这两次改革基础上,2006,中国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科技产业发展进行了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次顶层战略设计。
一位参与过研究制定纲要的政府部门人士回忆,在战略研究阶段参与其中的研究人员超过2000人,被咨询的国内外各领域专家过万人,整个规划的制订历时3年完成,并第一次提出了国家层面的科技战略目标,即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
在这三次改革中,核心思路都是让科技与市场接轨,最终将科研资源由科研院所转向企业。改革方案中甚至明确要求,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拢,科技项目必须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面向市场应用的研发项目都要由企业牵头。
但“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在落实层面还是受到各种制约。
一位央企负责人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还没有感受到“主体地位”,事事都要审批,处处都是“婆婆”,一个科研项目跑十几个部委司局是家常便饭,通过政府部门的立项和审批甚至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数年时间。在市场变化越来越快、企业对科研技术成果转化的周期要求严苛的情况下,两者不同步很难发挥科研成果的作用。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表示,现在国家的扶持资源都是跟着科技项目走,但在这些项目中,表面上企业掌握了主动权和话语权,但实际上科技发展规划和项目选题机制大多还是由院所和高校牵头提出,相当多专家并不具备跟踪产业技术和市场前沿的能力,多从自己的特长和偏好出发选题,造成了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的脱节,真正由企业提出立项的不到20%。
这导致的结果是,企业和高校策划时开一个会,项目申请完后各行其是,申请验收前再开一个会,凑够专利数,通过验收后皆大欢喜,项目却可能就此搁置。
“整个‘十一五’,我们拿到了一个多亿的国家项目拨款,绝大多数项目都是研究所为主体在牵头,我们干了什么呢?进行技术验证。课题完成后,技术的核心我们没有,都在研究所,而且离市场非常远。”一位国企负责人说。
而根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了解,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中,将进一步明确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制。
细化落地措施可期
外界更关注的是,改革方案将如何真正落实对企业创新的扶持。
“在此前的改革中,很多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一直得到了彻底执行,但科研资源还是在以传统的方式向高校、科研院所等非市场主体汇集。”一位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说,与其他改革一样,科技体制的改革本质,也是对原有资源的再分配,以及对现存利益格局的再调整,这势必牵扯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这是以前的扶持政策未得到真正落实的重要原因。
上述企业负责人说,直到现在,因为没有利益往来,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很多未转制的科研院所依然不愿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即使是已经转制的院所,也往往因为竞争而不愿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加上目前国内行业共性技术研究方面的共享和合作程度较低,不少行业内的企业都是整体技术储备不足,进而造成了整个产业的落后。
在财税政策等方面也同样有些问题。“我们前段时间搞了一次28省市的问卷调查,实际的情况是,因为细节不配套、核定范围受限制、操作复杂等原因,中长期科技规划中明确的研发费用加积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其实并不好,很多企业的实际抵扣额甚至不到30%。”一位部委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时不我待的是,在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中国企业正受到海外巨头越来越多的围追堵截,从标准控制、技术封锁、产业垄断、价格驱逐、资本并购、专利诉讼、贸易壁垒到政治、文化抵制,外资厂商正采取各种手段将中国科技企业挤出市场。
比如中国集成电路核心企业中芯国际,就是在高速扩张的上升时期,被台积电的诉讼以及日韩企业发起价格战打压,导致公司实力大幅衰退,旗下的成芯等资产也流失到外资厂商手中。珠海民企赛纳科技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推出中国首款完全自主研发的激光打印机时,就曾引来外资力量的专利诉讼与大幅降价抢夺市场等狙击。
“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化竞争过程中,将面对很多新的困难,已经不是靠企业自身可能解决的。”一位长期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诉讼的律师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比如对重要行业进行整个产业链的扶持拉动,如TD-LTE与大飞机;对一些产业关键环节需要不计成本进行追赶,如芯片与发动机;对一些海外企业带有贸易壁垒或政治色彩抵制手段的应对,如恶意的“337诉讼”等,都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规划与支持,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就目前而言,政府部门还习惯于像过去一样,大多是以普惠式的‘撒胡椒面’,或是在政策上开一些小口子,主要靠企业自己去国际上打拼,并没有给予我们足够扶持。” 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改革文件将会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一位参与改革方案起草的人士透露,正是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考虑,新的改革文件中将有更多针对实际问题的具体政策,以及政策如何落实的具体措施,甚至可能有详细的量化指标。
“比如说,将来具有产业目标的国家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来牵头实施。”该人士说,过去,国家科技项目原则上都是大学、科研院所,863计划、973计划,包括科技支撑计划来牵头实施,未来只要是明确的项目,原则上将改由企业牵头实施。同时,还将鼓励企业牵头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来成立一些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通过这个战略联盟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此外,针对很多国有企业因科技投入造成经营考核压力的问题,未来国资委的考核标准也会有所变化,国有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将视同利润进行考核,此举将刺激国企扩大科技创新力度。而此前外界讨论较多的扩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政策优惠,以及支持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及其他政策等,都会有较大的进展。
“总而言之,新一轮的改革将通过强化企业的创新实力,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顽疾。”参与方案起草的专家说。
该专家认为,要真正确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一个庞大的,需要长时间建立和完善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真正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改革现有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科技评价奖励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进入企业或创办企业,并落实在此过程中的技术转移机制和产权、股权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支撑产业的完善机制等,以全方位市场化机制,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中等各个环节的改革与完善。
据这件专家透露,这些问题在改革方案中都有可能得到体现,“虽然这些政策的落实需要时间,但通过科技体制的引导,中国将让高校和科技院所真正转向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并切实解决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激励和创新保护问题。”
会不会成立“创新部”?
除了企业创新的问题,对目前的中国科技管理体制度也一直有争议。
一个被普遍认可的看法是,与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相比,中国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显得更滞后一些。相对激进的看法则认为,正是管理体制的混乱,导致了诸多企业扶持政策的难以落实。
此前,中国科学院曾在2010年就科技体制改革问题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半数以上受访的科研人员认为科技资源的配置机制存在问题,关键是国家部委多头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现象严重。
一位科技主管部门的官员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在科技工作的职能管理分工上多有交叉,掌握、配置科技资源以及制定科技政策的部门和单位也较多,加之部门间沟通不够充分,致使对重大科技政策的执行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
“除了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外,很多部委都下辖与科技有关的司局。”一位专家说,“这些司局都有各自的行政责权与经费预算,而且对科技政策的理解与执行思路往往不一致,各个部门的政策定位都是围绕自己的主要业务在转。”
“有一次,财政部出了一个政策,另一个部门不认可,结果让企业无所适从。”一位企业负责人说,如果没有更高层面的牵头,类似的问题可能还会出现。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没有完全转变过来,还习惯于“包办”思路,充当“教练员”,从科技规划,到课题经费开支、时间节点、评审验收等都拥有相当大的决定权和影响力,致使科研过于行政化,既阻碍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又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行为。
对此,业内人士给出的建议是,成立中央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国家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改革总体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跨部门高层科技战略决策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强化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领导机构作用,按照“大部委制”原则,推进政府部门科技事务综合管理职能的合并。
在此之前,关于是否应成立“创新部”已经在坊间引起讨论。不过,也有人士认为,由于科技大部制改革涉及的部委职能部门众多,形势与利益复杂,所以成立“创新部”将遇巨大阻力。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分步实施,由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主持,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然后进行局部的职能整合,可以首先将相关部门职能合并,之后进一步归并整合有关政府部门相关科技管理职能,最终形成“大部委制”格局。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统筹协调部门这一计划,目前也已经受到决策层关注。
生长“苹果”的美国土壤
关于苹果改变世界的故事,近来最经典的或许是以下一则:一位中国妈妈问4岁的女儿,桔子的英文怎么说,女儿回答是“Orange”;问香蕉,回答是“Banana”;最后问苹果,女儿的回答是“iPhone”。
苹果正在创造巨大的市场神话。仅在中国,仅2012年第一季度,苹果的市场营收就达79亿美元。这意味着,苹果每天能在中国拿走5.5亿元人民币。
很多人认为,苹果的成功来自于“颠覆性创新”,无论是整合产业格局、引领革新潮流,把握市场脉搏,笼络人才搜罗技术,还是坚持工程向设计让步,苹果的市场敏感和创新活力都在凭借难以超越的创新统领市场。不过,在专家看来,美国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科技政策与环境,更是苹果能得以生长的土壤。
在此之前位于加州的硅谷凭借其“鼓励冒险、刺激创新、容忍失败、绝少束缚”的信条和文化,已催生了包括Adobe、苹果、思科、eBay、谷歌、facebook、英特尔、惠普、甲骨文、Twitter等公司在内的一大批全球性巨头企业。
“在其他地方,失败了可能就再没办法翻身,但在硅谷,要是不创办公司,反而会被人认为是失败的。先做一个,不成功可以再做一个,慢慢就能体会到如何创业了。”华人企业家贾石琏说,在美国,无论投资环境还是社会环境,大家都能容许犯错,这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整个产业的创新活力。
与此同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社会环境也更加鼓励企业进行创新。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部法律,明确科研人员可以对自己的创意拥有所有权并出售获利,并对其给予法律保护。此后多年来,维护他人的创新权益,以及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一直是美国科技文化中的重要基因。
“在硅谷,周围的人乐于帮助创新型企业成长,并从中与你一起获益。在中关村,有人愿意成为你志同道合的朋友和伙伴,但同样也有不少公司希望通过拷贝你并将你踢出局。”资深IT人士,博客中国创始人方兴东如此评价中美创新文化的最大区别。
比如,在苹果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受到大公司排挤,反而得到了很多大公司的注资。另一个例子是,2012年4月10日,Facebook以10亿美元收购了一家名为Instagram的小公司,而这家公司被收购前没有任何收入,只是融资了700万美元,只有6名员工,核心资产只是一款应用程序,通过手机拍照,利用社区和认识的人进行分享。
这样的交易与商业模式,在中国的互联网界则是“不可接受的”。互联网巨头们似乎更乐意通过剽窃的方式,抢劫小型创新互联网公司的“Good Idea”,而在巨头之间也到处充斥着抄袭和反抄袭的争吵。
“对创新的保护机制不足,在深层次上伤害着中国企业创新、微创新的情感和热情。对互联网而言,政府部门大部分时候不是不愿意保护创新,而是不知如何保护,有时候甚至不知该保护哪一方。”一位互联网公司负责人说。
三星背后的国家力量
5月2日,市场调查机构IDC了第一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报告,三星在总出货量(9380万部)、智能手机(4220万部)出货量双项指标上,分别超越诺基亚(8270万部)和苹果(3510万部),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厂商。
三星的领先不仅在手机领域。这个1938年凭借鱼干、蔬菜、水果出口起家的家族企业,今天已成长为拥有32家大型子公司的超大型集团,业务领域横跨电子、金融、机械、化学等多个领域,有近20种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居全球企业之首。
这些成绩并非三星集团自身所能成就。在其背后,凝聚了整个韩国政府乃至韩国国民的力量。事实上,三星集团的成长,一直被视作韩国创新刺激政策的典型样本。
在韩国,政府长期以来对三星等本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采购。与很多国家不同,韩国通过立法方式,认定韩国科技部可直接要求国家机关及地方政府、乃至由政府投资和补助的机构和团体,优先采购韩国国内高新技术产品,甚至对处于全球化竞争的行业,例如汽车、计算机等,规定即便韩国本土产品价格更高,也必须优先采购。
与此同时,对依附于三星等大企业的中小企业,政府也以政策进行了创新引导,从而形成了以大公司为龙头的完整的“技术创新链条”和“产业链条”。
在韩国,中小企业以制造业为主,多依托大企业成长,向大企业供应半成品和零部件,很少会出现销路难的问题,保证了较好的发展空间。如在三星集团的产业链上,就有数百家中小企业各有分工、为其服务。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极为重要,是韩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动力源泉。至2010年,韩国的中小企业的数量已达300万家;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超过50%,韩国国家和地方的财税收入近60%来自中小企业。
20*年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促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重点与分工
20*年,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深化国企和国资监管改革、农村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市编办牵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订《*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做好*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发改局牵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国资委、经贸局、发改局负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市编办、民政局牵头)。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思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制订出台争取《*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市直二、三级预算单位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推进县、区改革试点,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2.做好国企改制、重组、退市工作。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退市的目标和任务(市国资委牵头)。
3.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手段,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维护农民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规范操作,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及农村征地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经营(市林业局、财政局牵头)。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健全乡村债务控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住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联合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拓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建立农村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户互助合作的信贷担保组织,组建多层次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各层次担保机构之间开展反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市金融办牵头)。
4.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市、县(区)就业训练中心、乡镇培训基地和技工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5.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牵头)。
6.继续推进农村价格改革,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物价局牵头)。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九统一,一加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以失地农民和计划生育纯二女户为保障对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机制,探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五)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建立金融准备金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2.规范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市场,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继续规范发展人才市场(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市经贸局牵头)。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以行业协会民间化、中介组织市场化为突破口,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思路,建立行政机关宏观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与中介机构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市经贸局牵头)。
(六)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牵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三、推进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市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承担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充分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改革资源,建立改革专家咨询小组,吸收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参与改革的决策咨询评估,为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改革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必要时采取听证制度,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强改革经验的推广交流。完善经济体制改革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改革联络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改革工作联系。没有改革联络员的县、区和部门要按《印发20*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府〔20*〕64号)要求,确定改革联络员。
论文摘要:薪酬管理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运用现代薪酬管理理论,认真分析了江西省科研机构薪酬制度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认为地方科研机构现行的薪酬制度必须进行重新设计。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当前江西省的事业单位定岗工作,论证了实句绩效薪酬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实施措施。
前言
地方科研机构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地方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我省的科研机构和全国的情况一样存在着科技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不高、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其中,激励机制直接关系着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关系着科技资源实现效益的大小,在科研机构诸要素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单位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最易运用的方法。据对江西省几十家省属科研机构的调研了解来看,科研机构的薪酬基本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基本不体现绩效,没有充分体现科研单位的特点。2007年进行的工资改革虽然规定了事业单位也有绩效工资,但是国家和省级单位都没有出台相应标准,科研机构无法操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发挥。
1薪酬的概念及江西省科研机构薪酬制度现状
1.1薪酬概念
薪酬是单位对员工所做的贡献而付给的相应回报。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单位对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薪酬的概念有广义和侠义的理解之分,广义的薪酬是指员工为单位所做贡献的所有有价值的汇报,包括经济性的报酬和非经济性的报酬。其中经济性的报酬一般包括基本丁资、绩效工资、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一般包括工作的认可、荣誉、提升机会、培训机会等。在本文中,笔者提到的薪酬概念,仅指经济性报酬。目前,薪酬体系主要有3种:职位薪酬体系、绩效薪酬体系和技能薪酬体系。
1.2江西省科研机构现行薪酬制度现状
1993年以来,在我国研究机构实施的薪酬制度改革中,建立由固定薪酬和可变薪酬组成的薪酬制度。固定薪酬由现行工资制度中的职务工资、标准津贴和各种补贴组成,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可变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构成,但国家对可变薪酬的分配没有规定实施细则,分配规则由单位自行确定,再加上国家允许事业单位依据所拥有的资源创收,使薪酬预算来源多渠道,这种薪酬管理模式致使各研究机构改革方案不一致,操作上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甚至造成分配秩序混乱。据江西省科研院所的情况来看,其薪酬制度模式与其他地方的科研机构十分类似,都没有将个人业绩与薪酬真正挂钩。有些科研院所也曾对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予以重奖,但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
1.3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的特点及评价
当前,我省的科研机构普编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基本工资主要与人员的级别、职称、工龄等挂勾,而福利和奖金基本是实行“平均主义”,即每个人都一样,在职和退休的一样。客观上讲,它对于机关行政单位来说也许是合适的,并且它也为科研单位稳定科研队伍、促进科研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国家科研体制的改革的新要求以及科研机构的长远发展来看,科研机构现行的薪酬制度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广大科研人员对薪酬的满意度不高。
(1)员工的岗位工资实际上是根据岗位的行政级别或技术职称来确定,而不是真正根据岗位价值来确定,使岗位价值与岗位工资相关性不强,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平,降低了岗位工资的激励性。有的科研人员,在评为高级职称以前积极申报项目,一旦评到高级职称、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以后,反而失去了进行科研攻关的积极性,不愿意继续申报项目。
(2)员工的福利发放平均化,人人都有份,大家都一样,过分注重公平,忽视个人业绩。现有的薪酬制度下,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没有福利没有体现差别,勤奋工作的员工与无所事事的员工没有区别对待。
(3)缺乏奖惩机制,对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科研人员没有相应奖励,对工作中庸庸碌碌的人员不能有效约束。
(4)缺乏对科研机构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现有的年度考核,基本上是例行公事,考核结果几乎都是优秀或者合格,流于形式。
(5)现有的薪酬制度不能对员工的不合理收人有效制约,一些从课题费当中补贴工资收人的现象比较普遍。
综上来看,现行的薪酬制度虽然也发挥一些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科研机构的特点而言具有很大的不足。现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以后,不再实行按照计划分配项目的模式,而是面向社会公开、公平的组织项目申报,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申报科研项目之间的竞争压力很大,这就很需要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做到这一点,很有必要实施绩效管理,绩效薪酬的实行势在必行。
2在地方科研机构实施绩效薪酬的可行性分析
2.1绩效薪酬的概念
现代薪酬管理理念认为,绩效薪酬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以相对业绩为基础的非强制性合约,换言之是一种锦标赛合(tournament-typecontract)。在这一薪酬体系中,员工的薪酬由工作绩效来决定。根据支付基础的不同,可分为组织奖励、团队奖励和个人奖励。
2.2绩效薪酬体系评价
人才的留住靠什么,人留下来以后如何让他发挥作用?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即如何使人尽其才,才为我用。如果薪酬制度设计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甚至压抑它们,那么也就失去了留人的意义。
绩效薪酬的优点是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有效地促进团队和组织目标的实现。从组织奖励来看,单位申报项目的多少、科研经费获得的多少以及横向创收的多少,与员工的收人息息相关,因此实行组织奖励,将单位的效益及时体现在职工稳定的收人上,能够极大地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和凝集力。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有效地制约个人的懒惰行为;从团队奖励来看,可以有效地促进下属研究所、创新团队的创新创业积极性。缺点是在整体制度缺乏的情况下,在团队内部出现的分配不公也会限制个人的积极性发挥;从个人奖励来看,能够直接刺激其投人的激烈的竞争中,创造更大的效益。但又容易产生个人忽视团队作用的现象。
2.3地方科研机构实行绩效薪酬的可行性分析
总的来说,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绩效薪酬在拥有诸多优点的同时,难免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但这并不影响它在科研机构乃至广大企业等组织中运用。在科研机构当中,由于现有的薪酬制度基本上不体现绩效,因此从提高它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来说,必须实行绩效薪酬,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的作用,从而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促进自身的经济实力,也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在现代薪酬理论中3种薪酬体系中,职位薪酬相对比较死板,难以体现员工的实际业绩,技能薪酬操作比较复杂且目前的薪酬制度当中无意识地充分考虑了个人知识技能的作用(个人的薪酬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知识和能力的作用,如学历、职称等)。实行绩效薪酬,结合3种奖励模式,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实现绩效薪酬并不排斥一定的固定工资,相反很有必要实行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的方式,也就是说,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发挥绩效的激励,这是十分可行和有益的。
3实行绩效薪酬的措施思考
3.1要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是绩效薪酬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制定绩效薪酬体系时要发扬民主,让员工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员工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
3.2绩效薪酬也要求公平
即整个机构的员工都要有绩效工资,不能有些人有,有些人员没有。将员工的薪酬和晋升与考核情况挂钩,由科研处负责对科研人员业绩情况作出评价,然后将评价结果交到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根据其业绩确定其绩效工资。在对科研人员评价的时候,要注意不仅要看其申报项目及经费情况,也要看项目实施的水平。人事部门同时要制定合理科学的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将他们纳人绩效薪酬范围。
3.3要合理确定绩效薪酬的比例
结合最近全国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定岗工作,建立稳定性薪酬占高比例的岗位绩效薪酬制度。绩效薪酬制度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构成。在科研人员当中,岗位工资、福利作为稳定性报酬,绩效工资可以占40%左右;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中,稳定性报酬应该更高,绩效工资可占20%左右,且与本机构的整体效益严格挂钩。
3.4确立绩效薪酬资金的合理来源
要严格限制科研人员自行从科研课题经费中获得收人补贴的行为。可以从全院的利润以及国家规定的项目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绩效奖励。
3.5继续落实管理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
将股权激励作为绩效薪酬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下去,使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把自己和单位的命运紧紧连系在一起。
据初步统计,现行税制共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1类特殊区域实行了区别对待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适应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梯度开发与促进区域经济振兴的需要,如:对包括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试点、统一对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实行企业技改设备投资抵免新增所得税、科技成果转化免征相关税收、内外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税、进口科教用品免税、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实行减免税、对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减免税等。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仅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就达250亿元,2004年科技税收减免合计达到700多亿元。现行涉税法规及具体税收政策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充分发挥了高科技园区等特定区域的辐射和平台作用。
现行政策仍存在问题
从现行税制的运行实践分析,现行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域优惠力度大、层次多,产业优惠相对较弱且导向不够清晰。目前,21个大类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广、内容丰富,虽然也体现对高科技产业的扶持,但产业税收优惠过于偏重对利润的调节,特别是区域普惠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导向功能。
税收激励政策较多偏重于创新结果而不是扶持创新过程,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效果。如:企业已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形成科技成果转让时,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扶持科技产业化的间接税收优惠政策受制于各种因素无法充分落实;因居民管辖权、税收抵免等因素的制约,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部分成为了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收扶持政策缺乏系统性,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行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几乎散见于现行税制的各个税种,但都具有特定的适用条件,如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区外企业税收待遇不一致,影响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对科技企业采取增值税、进口环节税等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制度的规范,也存在替资及财政支出等问题,越位严重。而对科技基础研究、风险投资、产学研结合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特别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需要主管部门对优惠主体进行认定与管理,存在一定的政策“博弈”现象。
税收政策选择
经济发展实践表明,高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引进设备与技术、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等是市场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追求高收益的成本,应由市场机制发挥其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不能替代企业进行市场决策。税收扶持政策只是鼓励企业发展高科技的“引子”,着重要为企业创造公平创新的税收环境。
改革和完善主体税种,增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适应性。
积极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外购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仅可以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和设备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当前应认真总结增值税转型在东北地区与中部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试点的经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总体态势,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拟议中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予以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所得税低税率,以充分体现企业发展高科技对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补偿的需要,在淡化区域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强化以产业优惠为主、辅以区域优惠和兼顾社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体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和增加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由于高科技园区主要集聚的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因此,高科技产业将成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得益者。
规范税收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
高科技产业发展、企业技术进步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对企业技术开发费、设备更新、创业投资以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能力,促进“高、精、尖”技术的应用与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更好地体现税收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促进了企业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
一是积极运用间接优惠方式,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如:借鉴国际经验,采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弥补、费用扣除等多种方式,将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限额统一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对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支出实行150%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不足抵扣部分可在以后5年内结转抵扣;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实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单位价值超过30万元的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措施,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本,有效地激励了高科技企业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将抓紧研究动漫产业、信息服务以及服务外包等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扶持措施。
关键词 农民收入;现状;制约因素;对策
Abstract At present,China's relatively low income level of farmers and slow growth have become agricultural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blems facing the. To strengthen the fundamental role of agriculture,the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 and support for the sustain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the urgent need to thoroughly investigate the income of the farmer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slow growth faster way to increase the income of farmer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and income of the farmers affected income growth for farmers on the basis of constraints,some farmers increase their income for resolving the curre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Income of the farmers;The status quo;Constraints;Countermeasures
农民收入问题是当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农民长期增收困难,会严重挫伤生产积极性,进而会影响农产品的供给,使农民压缩消费支出,造成农村市场继续疲软,使国民经济失去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农民不富裕,农村难稳定,农业现代化也无从谈起,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正逐步显现出来。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村稳定和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深入探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和较快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
一、农民收入的现状分析
(一)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呈递减趋势
农村改革近30年来,我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2000年的2253元,年均增长7.43%(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总体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分阶段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地呈现出阶段性递减的趋势。1978-198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7%,1985-1988年为4.9%,1989-1991年三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为1.9%,1992-2000年为4.6%。尤其是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四年下降,分别比上年下降4.4、0.3、0.5、1.7个百分点,增长率从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年平均增长率仅为3.7%。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四年下降,还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第一次。2001年农民的实际增长率为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有所反弹,至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经过2004、2005、2006连续三年增长6%以上,达到3587元,比上年增长7.4%,是1985年以来首次实现连续三年增幅超过6%。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农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1997年至2005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4.6%,比GDP低4.3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收入低3.5个百分点[1-5]。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度扩大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之比,1978年为2.57:1,到1983年一度缩小到1.70:1,此后一直呈扩大趋势。到199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86:1。1994、1996两年,政府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刺激了农民收入增长,到199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度缩小为2.47:1。此后,又呈扩大趋势,到2000年,扩大到2.79:1。2001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仍超过农村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到2.90:1。2002-2006年,城镇居民收入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到2006年为3.28:1。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超过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而且超过1994年的2.86:1,为历史之最[6]。
(三)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差距拉大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1997-1999年,东部9个发达省市(不包括河北省、海南省)农民收入年递增3.86%,中西部19个省市农民收入年递增3.16%,区域差距再度扩大。1999年,中西部19个省市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数低16.2%,比东部9个发达省市低41.1%。2000年,收入最高的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53.67元,最低的贵州省(自治区除外)为1374.16元,前者是后者的3.1倍。农民现金收入的地区差距更大。2000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381.56元。其中,中部9个省平均2170.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数低8.9%,较东部地区低40.5%;西部10省区市平均为1605.8元,比全国平均数低32.6%,比东部地区低56%。最高的浙江省为4863.37元,是最低的贵州省1136.38元的4.3倍。2005年东部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最高,为5123元,其次为中部地区,为2815元,西部地区最低,为2508元。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由2004年的1999元扩大到2005年的2308元,差距拉大了309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由2004年的2281元扩大到2615元,差距拉大了334元[7]。
(四)不同经营类型农户、不同收入农户收入不平衡
一方面以非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户收入在增长,以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户收入增长不多甚至减收。国家统计局农户抽样调查资料表明,2000年,纯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业兼业户和非农业户的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33元、1980元、2805元和5135元,这四类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9.2%、48.1%、29.4%和3.3%。其中,纯农户和农业兼业户的收入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2%和12.1%,比收入最高的非农业户分别低62.4%和61.4%。1998-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62元增加到2253.4元,年均增长1.39%。同期,纯农户和兼业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34元和2031元降到1933元和1980元,年均分别下降1.68%和0.84%。以农业经营为主的农户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1998、1999、2000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连续三年净减少。1998-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收入分别为1191元、1139.4元和1091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4%、4.3%和4.3%。同期农民人均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分别为292元、882.1元和784元,分别下降1.5%、5.1%和11.1%。另一方面,少数高收入农户的收入在增长,多数低收入的农户的收入增长不多甚至减收。1996-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由2.53%扩大到2.64%,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高收入户比例,则从24.67%上升到35.45%。将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0年最低收入组农户和较低收入组农户人均纯收入分别是802元和1442元,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和0.6%。中等收入组农户、较高收入组农户人均纯收入分别是2005元、2768元和519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3.3%和6%。收入越低,增长越难。此外,农村居民家庭的基尼系数由1996年的0.32扩大到2000年的0.35;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75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的幅度,表明农户间收入差距拉大。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日益突出。2005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影响率为50.7%,工资性收入的影响率为40.9%。与1990年相比,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率下降了13.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提高了12.6个百分点。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群体主要受家庭经营收入差异的影响;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群体主要受工资性收入差异的影响[8-11]。
二、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的原因,又有来自农村之外的影响。
(一)非农产业发展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减弱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非农产业曾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源泉,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人数无论是绝对数还是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相对值,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在1996-2002年,乡镇企业就业人数有所下降,最大降幅达804万人,而且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由1996年的29.83%下降到了2002年的25.44%,下降了4.39个百分点。但目前乡镇企业的就业规模才仅相当于1995年的水平。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乡镇企业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效应在逐渐减弱[12,13]。同时,农民进城打工的门槛抬高。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农民跨区域流动,大量进入城市择业,进城打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但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城镇下岗职工人数增加,城镇失业显现并日趋严重。为了减轻自身的就业压力,许多城市或明或暗地出台了一些对农民工使用的限制政策。城市的就业保护使得城镇吸收农民工的大门开始变窄,减少了农民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外出务工农民的工资水平也呈下降趋势。据对四川和湖南两个劳务输出大省的调查,2000年农民外出务工的日平均工资下降了5%左右。目前进城务工的多数农民工的月工资在1000元以下,据统计,全国农民工外出务工月平均收入在2006年达到946元,同比增长9.9%,上海的农民工可以达到1000多元月收入,福建就只有七八百元,中部打工者的收入可能更低,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工资差距达2-3倍。
(二)农产品供求关系改变对农民增收形成了制约
农村改革初期,农产品供给绝对短缺,农民增产的农产品都能卖出去,且市场价格也没有因产量的增加而降低,因而增产就能增收,农业增产的农民增收几乎是同时发生的。但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产品的供求格局从过去的长期短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甚至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相对过剩。农产品供求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市场需求的制约,增产与增收不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生产多少产品不单取决于农民有多大的生产能力,还要取决于市场的需求水平,超越市场需求的增产,将带来增产不增收或增产多、增收少甚至增产减收的结果。测算表明,农民收入增长对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平均弹性呈明显下降态势,1978-1984年间,农民收入增长对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平均弹性系数为2.05,1985―1990年间降为0.82,1991-1998年间再降为0.65,90年代比80年代初期下降了2/3之多。这就是说,在目前的市场供求状态下,农产品产量每增长1%,所能带动的农民收入增速要远小于1%,增产对增收的效应只相当于80年代初期的1/3[14]。
(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影响农民增收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减缓,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有密切关系。发展经验表明,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加工型农产品的需求量会明显增加。农产品加工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自身的收入弹性,开拓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空间,而且可以延长农业的产业链,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增收能力。以普通的土豆为例,土豆加工成淀粉,可增值30%;加工成粉条,可增值80%,加工成麦当劳餐店的薯条,可增值15倍;加工成环糊精,可增值20倍,高的可达30倍。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都在90%以上,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劳动力一般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6-8倍,而我国上述三个指标分别是30%、80%和5%左右,差距非常大。显然,在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形势下,不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和加工水平,要提高农业的效益和农民的收入是很困难的。
(四)农村城市化滞后对农民增收十分不利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仅为30.4%,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相比之下,我国城镇化水平大为落后。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目前非农产业增加值比重已超过81%,城市人口比重至少应达到54%,而实际城市化水平比同等工业化水平国家滞后近24个百分点;同样,在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50%的水平上,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应当为45%以上,而实际水平与同等工业化国家相差15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进程。这种格局带来的后果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包括土地和资金在内的各种农村资源和要素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和工业,而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劳动力却依然滞留在农村、滞留在农业中,导致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土地分割不断细碎。统计表明,1990年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以543万人的速度增长,净增加近6000万人;农户户数平均每年以191万户的速度增长,净增加1500多万户;农户平均的耕地面积则由1990年的7.98亩减少到2000年的7.35亩,平均每户拥有的耕地块数多达5.86块,其中耕地面积不足1亩的有4.16块,占耕地块数的71%,土地细碎问题十分突出。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农村劳动力总量大幅度增加,但由于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生产中出现了不断减少劳动用工量的趋势,这使得农业生产中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资料,1990年农户家庭粮食作物生产亩均用工为19.84个,2000年减少到16.43个,亩均减少3.41个。由于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部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非常困难,200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与非农业劳动力的人均GDP之比为18:82,这表明,按人头平均,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仅为非农业劳动力的1/5左右。这并不是因为农民懒惰、能力低下,而是因为农业中存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了,他们占用的资源太少了,大部分可用于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劳动时间由于人均占用的资源太少而白白浪费了,这正是农民收入低的根本原因。换言之,正是由于城镇化的滞后,才导致了农业和农村的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的艰难。
(五)宏观经济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不可否认,近年来,为了扩大内需,启动国内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张经济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加大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创造了条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林牧渔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投资比重由1996年的1.27%提高到1999年的2.4%,为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无庸讳言,从总体上看,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仍然向城市倾斜,整个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仍不利于农民增收。比如,近两年国家在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居民收入时,对城镇居民采取的增收措施较多而对农民采取的较少。1999年以来,国家给公务员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增发工资、提高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三条线的支出水平等宏观调控措施,使得城镇居民的收入明显增加,而农民的收入还基本处在自然增长状态。在增加的国债的使用安排上,涉城的比重较大。又比如,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承担的经济负担差异很大,城镇居民畸轻,农村居民畸重,农村居民人均承担纳税额和社会负担大大高于城镇居民。再比如,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补贴等值(PSE)仍为负值,仍有大量的农业收入继续向非农业部门转移。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一)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各地在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合理确定农业税计费要素,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严格村内“一事一议”程序。同时,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二)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一是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领头羊”。二是发育中介组织作为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联结点。三是以创新利益机制作为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核心和重点。
(三)调整农产品供给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使农业发展目标从注重产量转向稳量提质上来
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①要抓住当前农产品供给充裕的时机,加快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现在我国小麦总量接近供求平衡,但专用优质面包粉、糕点粉、水饺粉、方便面粉等都靠进口。而国际市场进口优质小麦的价格大大高于国产小麦的价格。如果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国优质小麦也能满足市场需求,农民可增收百亿元;②要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在农业产业链条中处于“前拉后带”的重要环节,搞好了可以促进种植业、带动加工业,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粮食连年丰收,表明生产能力已经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发展畜牧业的时机已经成熟。使畜牧业真正成为一个大产业,这既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有效地转化粮食,缓解农民卖粮难;③应因地制宜调整区域布局,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各地应根据自然地理条件特点,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农产品区域生产布局,形成区域特色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发展名、优、特、新产品,并树立品牌意识,靠品牌开拓市场。这将成为各地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15]。
(四)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坚持一贯的方针,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财政资金、信贷资金、集体资金、社会融资和利用外资相结合。逐步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把粮棉主产区作为重点投入的区域。政府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还应进一步增加,借此加快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在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在农村电网改造、粮库建设、道路建设、自来水、通讯设施等建设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尽量使用农民工,这样,既可以增加农民现金收入,又为农民增收打牢了基础[16-18]。
(五)调整乡镇企业结构,促进乡镇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目前乡镇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很多,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低,是根本性的制约因素。因此,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是乡镇企业走出困境,提高质量效益之关键。①要调整其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植根于农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加工业。要充分发挥当地农业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农林牧副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与运销,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在乡镇企业中的比重;②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包括旅游业、商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这是农民增加非农收入的有效途径;③调整技术结构,加强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条件成熟的乡镇企业应向高科技产业方向发展。这是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之关键;④调整体制结构,强化管理创新,深化“二次创业”,转换机制,规范管理;⑤要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发展小城镇结合起来,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聚积效应,改变目前布局分散、低水平重复、结构趋同的不合理状况[13,14]。
(六)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就业结构调整,拓宽城镇就业空间
农民收入不高与农民数量多有很大关系。有关数据表明:我国70%左右的人口和50%的劳动力来自农村,而通过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业资源相对稀缺程度的考察,我国农业实际所需劳动力只为现有劳动力的35%,许多农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因此,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减少农民数量。小城镇的发展可以带动人口、信息、资金等的聚积、流动和重组,产生对服务于生产、生活的运输、商贸、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的旺盛需求,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同时,发展小城镇还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重组,提高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进而提高收入水平。在推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打破小城镇中传统的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对在当地有稳定收入、稳定职业和稳定居住场所的“流动人口”应予办理常住户口证,取消歧视性的限制政策;对新到小城镇落户的农民不应收取城镇增容费,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原来的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加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外,还应改革投融资体制,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开发[19]。
(七)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绿箱”、“黄箱”政策,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充分用足WTO的“绿箱”政策。所谓“绿箱”政策是指允许成员国对本国农业给予的不影响贸易价格的政府补贴,诸如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环境保护、收入保险、自然灾害求助、农业服务等方面的补贴[20]。由于财力限制,在该项政策12种支持内容中,我国仅用了6种,补贴额总计为182亿元/年。因此,今后应当增加财政力度,用足补贴空间。根据“绿箱”政策,我国每年对农业的综合支持水平可达农业总产值的10%,按照2000年农业GDP为14212亿元计算,大概为1400亿元。这笔资金使用每年将为农民增加约700亿元的收入。所以,利用“绿箱”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资源优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启动农村的消费市场,从而消化掉过剩生产能力,使国民经济走出通货紧缩的困境,恢复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态势,这样农村劳动力才有机会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就业,进而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调整和用好“黄箱”政策。“黄箱”政策是指影响贸易价格的政府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市场价格产生扭曲性作用。按照WTO规定,我国“黄箱”补贴范围限于农业总产值的8.5%之内,而我国现有的“黄箱”政策支持为每年2200多亿元人民币,离8.5%的限度约有1004亿元(即121亿美元)的支持空间[21]。由此可以考虑的策略是:由过去对中间环节的补贴,转向对农产品保护价以及与之关联的仓储建设和保管费用的补贴,转向对国家需要扶持与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的补贴,并且调整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贷款投向,发放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贷款,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水产业,充分释放其增收潜力。增加“以工代赈”资金规模,提高开发式扶贫的技术水平,总结推广小额信贷扶贫的经验和做法,增强扶贫资金在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水产业中的作用,为农民增收创造资金条件。
(八)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农村科技市场,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我国发展农业的经验证明,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对农业增产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10-15年,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42%,而发达国家达到了70%-80%。目前,我国农产品良种化程度、育种水平、水、肥的利用率、农产品的加工储存能力等,均处于较低水平。由于农业科技市场不完善,造成农业科研和农业生产的脱节。因此,应彻底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的发展战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力度。各地区应围绕地方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农副产品,引进、示范、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先进种养方式及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传统技术和高新技术结合,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村还有约8000万的文盲,这对于我国农业直面国际化挑战是很不利的。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使更多的先进适用技术进入农村基层和农户,使农民尽快掌握现代多项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学文化素质[22]。
(九)改善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减少流通费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首先,应加强市场本身的建设,扩大农村集贸市场的规模,提高市场的硬件设施并且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各种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把千家万户的产品销售出去,把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运进来,做到建一个专业市场,培育一个支柱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是一个成功范例。其次,改变农民思想观念,破除“重农轻商”意识,引导一批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农民走上经商的致富之路,促进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壮大,使之最终从农民中分化出来,形成一个特殊群体。再次,大力培植和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对已初具规模的贩运户,应引导他们实行企业化经营,使其成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责任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并从税收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对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社会力量打造流通企业的“航母”。最后,应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围绕农产品市场行情、需求趋势,切实做好分析、预测,为农业提供及时、系统、权威的信息服务,消除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信息瓶颈”。
参考文献
[1]柯炳生.关于我国农民收入问题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5, 26(1):25-30.
[2]胡恒洋,刘苏社,张俊峰,等.“十一五”农民收入增长机制问题研究.宏观经济研究[J],2006(7):15-19.
[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1997-1998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5.
[4]韩俊.农村市场开拓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1998(5):4-6.
[5]唐平.1997年农民收支及生活水平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1998(5):6-9.
[6]沈坤荣,张.中国农村公共支出及其绩效分析――基于农民收入增长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经验研究[J].农业经济导刊,2005(5):53-65.
[7]张车伟,王德文.农民收入问题性质的根本转变――分地区对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变化的考察[J].中国农村观察,2004(1):2-13.
[8]李伟克.劳务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增长点[J].中国农村经济,1998(5):9-10.
[9]张红宇.如何确保农民增产又增收[J].中国农村经济,1998(5):11-14.
[10]陈小玮.论农业贸易环境与农民收入的关系[J].农业技术经济,1998(2):14-17.
[11]靳光华,孙文生.新经济增长理论及其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启示[J].农业技术经济,1998(4):1-5.
[12]王胜利,李秉龙.乡镇企业资本密集型增长及其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7-20.
[13]王胜利.农民收入问题与乡镇企业的发展方向[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5,28(6):438-442.
[14]冷克平,邹红,唐琦.论农民增收的难点、成因及对策[J].经济纵横,2002(6):21-25.
[15]曹锦皮,陈佳.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2(1):4-5.
[16]董天菊,吴晓波,龚明文.农民收入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2(1):9-10.
[17]冯永安.实现“四化”工程促进农民增收[J].农业科技管理,2002(3):52-53.
[18]张英红.农民负担沉重的人为因素[N].长江日报,2002-5-30.
[19]李永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N].农民日报,2002-9-16.
[20]白光.世贸冲击波:WTO与国人的喜忧思虑[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9.
[21]张汉林.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6.
[22]戴小枫,孟宪学,刘渊,等.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有革命性的突破[J].中国农学通报,199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