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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合作社发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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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合作社发展

第1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资金;技术;政策;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农村合作社发展资金和技术支持欠缺制约其发展

当前,农村合作社面临的两大主要难题,一是资金紧缺问问题,二是缺乏人才问题。

首先是资金问题,当前农村合作社大部分存在资金需求巨大,而融资渠道相对匮乏。以辽宁省为例,20007年至2010年,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2010年底该省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053个,合作社总数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增加了4232个,社员总数达到48.2万户。截止2010年底,全省有26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业务,贷款支持了2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13192户,合计发放贷款12242笔、金额48476万元,其中,对社员发放贷款40440万元,占合作社贷款总量的83.43%。合作社为社员及非社员农户代购农资达到355630万元,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达到898000万元,从合作社流动资金占有量来计算融资需求很大。但是,目前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只对合作社社员办理小额信贷业务,而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获得贷款比较难,仅为14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3%,金额只有8036万元,占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量的16.57%,远低于合作社社员通过小额信贷形式获得的贷款数量。全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及联保贷款余额为192.6亿元,贷款农户数为137.7万户(不含获得过贷款支持已归还的农户),贷款农户占农村农民总户数的21.85%,而获得贷款的合作社社员只占合作社社员总数的3.0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的贷款总量明显不足。在解决资金问题上,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靠银行借贷,二是大户出资。第一种情况,在很多地区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往往导致贷款难现象。第二种情况,大户出资最后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导致一般社员在合作社没有话语权,大户的决策决定一切,最终很可能影响一般社员的利益。

其次,是技术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的合作社大部分社员都是自带产业入社,政府在技术支持方面往往采取的是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这种形式的支持对社员的提升非常有限。当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不采取先进的集约化生产,农村合作社的效益必将不足以支撑其继续存在发展。而很多社员入社以后,往往不愿意改变以往的生产方式,或者希望改变却缺少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首先是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是合作社成员的产品销售视同自产自销;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抵扣;三是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四是合作社与成员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第二,在项目方面合作社可作为涉农项目逐一单位。第三,各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政策扶持资金。第四,合作社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之中,给予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用办法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的颁布与落实,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最后,不断试验落实的林权抵押政策,也为合作社融资开辟了新道路。以浙江庆元为我们调查专业合作社是创新竹木合作社,这个合作社成立于08年9月1日,目前成员有28家农户,其中10家每户出10万元,另外18家是以林权证作为入股的,总资产200多万。

三、城市就业难为大学回农村创业提供了契机

去年,我国的大学生毕业生将近700万,而签约率只有四成多,再现就业难的问题。然后广大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却面临了一系列的人才技术短缺的问题,国家也颁布了系列政策锅里大学生创业和回农村发展,这反面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这在不久的将来不然会掀起一股大学生回乡创业的热潮,为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契机。

参考文献:

[1]李建军,刘平,主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2.

第2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德国结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农业经营理念、农业发展战略、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以及农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一定成效。

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率。鼓励农地合并,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德国政府颁布《农业法》和《土地整治法》,使农场规模扩大,调整零星地块,使之连片成方。农地合并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科技投入,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20世纪70年代,德国农业生产普遍使用农业机械,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农业产量显著增加。80年代以后,农业发展转向应用生物技术和环保技术,农业生产从单纯追求产量转向注重提高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90年代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开始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农业生产率进一步得到提高,而且有利于环保。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农业合作社是德国最重要的农业经济合作形式。作为农民互助组织,农业合作社对内以服务会员为主;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对外以盈利为目的。供销合作社通过批量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信用合作社为农民融通资金,规避债息过高的风险。加工和销售合作社则通过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标准,使用统一品牌,实行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环保农业和生物农业,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发展生态农场。生态农业是德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生态农场的比重逐年上升。生态农场严格按照生态农业的标准进行各项生产活动,不施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上市产品需贴生态食品标识。按土地面积不同,从事生态农业的农场主每年可从政府得到数额不等的生态补贴。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农地休耕,把技术集约型的农业经营同土地粗放型利用有机结合,既保证农业经济效率,又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国家森林公园和农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和原料,种植可替代矿物能源和化工原料的经济作物。借助先进的生物技术,德国还对油菜、马铃薯、甜菜等作物进行定向选育,制取酒精、甲烷和植物柴油等生物能源。

建立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农业补贴是德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政策手段。随着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德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在经历了农产品价格补贴和按生产规模直接补贴两个阶段后,正转向按环境保护、农村发展、农产品质量和动物生存条件等标准发放直接补贴。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业和农民实际税赋。农业企业和项目投资不仅可享受政府的直接补贴,而且还可申请由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的农业人口享受包括养老保险、医疗和护理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障。加强农村教育与培训。德国政府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青年农民在完成普通教育后,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独立经营农场的权利。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出台了加强农业教育的计划。该计划强调要全面更新农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和更多新型农民;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具有高学历的年轻人进入农业企业。另外,德国政府还充分利用农村业余大学对农民开展成人教育,并通过举办农业学习班、专题讲座及短期进修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4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一是由于国家政策倾斜,合作社成立门槛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致使大部分合作社只办照不运行,或是运行不规范。二是服务能力较弱,我市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缺乏带头“能人”,对合作社成员的服务仍停留在统购农资、种子等初级层面;三是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虽然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多流于形式,不按章程操作;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二次返利”比例较小,多数没有盈利。合作社与成员之间业务控制不够严密。财务目标就不能实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理事长兼出纳、理事长直系亲属兼仓库保管等现象比较突出;缺少专门管理人员,一般成员参与管理很少;财政补助项目专款专用意识较差等问题突出;账簿记录不完善、记录不连续、财产清查不健全。四是社员素质普遍偏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市、乡两级政府应制定本区域的合作社发展规划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做到发展有规划,落实有专人。市政府还应组织工商、财政、农业、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相互协调,从政策上支持引导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建立产品交易、气象、技术、农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商、技监、农业等管理部门应相互协调,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政策,以规范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日常运行管理,杜绝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套取相关扶持资金,编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随意填写出资清单、章程、财务报表等现象。联合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对三年以上不运作的合作社予以注销,以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三、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情况。

工商部门已经出台了信用公示制度,很快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以便于准确掌握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开展经营、是否出资到位、经营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停止经营等情况,形成准确、有效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利于政府决策和发展政策的调整。

将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扶持的合作社列入常规审计单位。随着国家对合作社补贴力度的加大,获得补贴的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多,问题也逐渐显现,有获得补贴后就注销的,有变卖国投资产的,有没按项目要求实施的,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为此农业、财政等部门将对合作社的审计列入常规审计,以加强对国投资产的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发挥辐射的作用

总结各类合作社成功的经营、运作、管理模式介绍,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成立、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把政府的良好愿望变成农民弟兄的迫切要求,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合作组织运作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其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培训则是深化认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应对有关机关和各乡镇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合作社负责人,以及每个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分期分批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这样既培训了一大批具有合作理念、懂得如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领导干部,又培养了一大批具体管理经验的合作社负责人和参与合作社的农户。

七、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合作制的内在特征包含以下两点:一是民主的管理制度,二是按劳分配、按交易额、按土地流转量和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制度。只有以民主管理的形式来规范合作社才能保证社员的利益。

第5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问题 建议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克服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是解决当前农村诸多发展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一些制约因素成为了其发展的瓶颈。

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解放仍然影响着群众的入社积极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第二,组织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就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多、小、散的分布态势。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从而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第三,运作资金短缺,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首要问题。多年来,由于产业政策的诟病,导致农业底子薄、农民兜里空的现状,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成了无源之水。又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社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五,运作不规范,给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内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利益关系出现调和难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利益分配时普通社员的利益受到损害,打击了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加强合作社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提升典型质量,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少合作社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需要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国家涉农建设项目优先委托示范社来实施,对作用发挥较好的各级示范社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示范社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第二,政府要准确定位、科学谋划。在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中,政府必须防止两种倾向,即缺位与越位。以往的教训,既有行政捏合,人为强制建立官办协会的教训,也有放任不管、任其生长的失责行为。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而是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一是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就目前来看,合作社经济还是能人经济。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各类合作社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且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建议统筹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制度,把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经常化、固定化。拨付专项资金,开展合作社专业人才培训,培训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等。

第四,增加信贷资金的投放。资金匮乏是各类合作社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导致出现优良品种难推广、先进技术难应用、营销市场难开拓、经营规模难扩大等问题。当前已有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难满足众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建议涉农金融部门根据合作社的经营特点,实行灵活的信贷期限,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适当为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无息、贴息、低息、减息等优惠贷款。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合作社内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解决社员季节性的资金需要。

第五,鼓励支持发展联合社。小规模、分散的合作社与分散的小农户并无本质的区别,这是诸多小合作社有名无实的重要原因。合作社的发展要克服追求数量的倾向,要重视规模和对农户的覆盖面。合作社可以走联合的发展路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营与合作,促进合作社走向联合,有效形成了规模优势,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与壮大。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J],第一营销网,2012,(12).

[2]陈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工商报,2012,(05).

第6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江苏邳州

中图分类号 F32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08-0315-01

邳州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市耕地面积12.2万hm2,农业人口120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之一。当地农业生产仍然以家庭承包经营形式为主,不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不断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它是建立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共同利益发展而成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发展比较迅速,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自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邳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近2年迅速增加,队伍不断壮大,部分合作社已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解决了农村经济家庭发展障碍,带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关注农民合作社的运营,已成为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快,带动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动力,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加快农民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层管理人员及主要领导者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水平,虽然他们对合作社事业比较热心,但其文化素质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管理知识。如对生产工具和办公设备的添加和更新、利用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方案制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配置等不了解。二是市场经营意识差,比如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和自主的品牌,仅仅处于出售原材料的阶段,没有走出个体农户经营的框架,还是处在原始的组织层面。只有掌握市场规律,合作社才有发展方向。三是合作社管理松散。合作社管理人员对合作社管理不够认真,把合作社视为可有可无的组织。合作社运行散慢,效率不高,甚至部分合作社都没有运行或处在搁置状态[1]。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种类全,涉及面广,包过种植、养殖、农机、植保、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一些合作社目前形同虚设,没有运作,仅仅是个名称,没有合作社的章程、制度等,没有起到合作社应有的作用。个别合作社虽然在运行,有一定的实力,经常组织活动,能正常开展工作,但也存在内部机构不合理、决策不民主等问题。最影响合作社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合作社是否能给社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社存在的核心价值。还有些合作社服务形式比较单一,仅仅是在产前、产中、产后进行服务,没有进行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和产品增值利润,没有真正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1.3 合作社技术人员缺乏,技术落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真正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定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几乎没有。现任技术员均为“土专家”“土技术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农民,全靠自身的实践经验,没有理论技术支持,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就不知如何处理,手忙脚乱,无法解决问题。信息服务落后,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大多数知识陈旧、年龄偏大,生产仅凭经验,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及新装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接受能力较弱,对先进的设备了解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1.4 合作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简陋

多数合作社经费来源是靠有限的会费,并且收缴困难,常常缺少资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主要功能的发挥。不少合作社因经费短缺,无法开展工作,不能发挥作用;基础设施还处在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多数是简单的办公桌椅,现代化设施极少,硬件设施更加匮乏;还有的合作社连基本的现代办公设施都没有,更不用说大型冷库、冷藏车、检测设备等,无法对产品进行推销和价值提升[2]。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

2.1 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采用“专家授课、集中培训”模式,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或同行同类型的专家定期授课,组织合作社的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尽可能更多更好地掌握合作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采用“参观”学习模式,组织管理层到先进的合作社进行学习参观,学习先进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法,吸取成功经验,提升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三是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模式,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让管理者有危机感,强化管理人员的准入门槛。

2.2 合理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内容

合作社要想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内部运行机制既要有原则性也要具体。各种规则章程要完善,重大事项要做到民主化,充分发挥民主协商、投票表决的作用。在经营上,要实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在利益分配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风险和利益上为合作社社员提供信息、技术、物资、机械等服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运作机制,使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2.3 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含量

在合作社的能力范围内,尽快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引进专业人才。可以直接从专业院校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合作社的技术水平。二是聘请专家顾问。专家顾问一般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聘请其定期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能达到迅速提高合作社及合作社社员技术水平的目的。三是“送出去”。选择比较年青的合作社技术人员送到相应的专业院校或先进的合作社组织进行培训学习,做到定期“充电”,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四是结合科技培训,增强社员对先进技术掌握及使用的能力。目前,各级农业部门举办多种公益型科技培训班,合作社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培训指标,配合农业部门组织好技术人员的科技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技术水平[3]。

2.4 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不仅要有好的产品,还要有质量、有品牌,这样在市场中才能具有竞争力。合作社产品要有产品产地认证和无公害认证,有了这2个认证,说明合作社的产品具备了产品“身份证”,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好的质量是一方面,自主的品牌也很关键,合作社只有积极打造自主的品牌,打响自主的品牌,走品牌之路,实施名牌策略,扩大自己的产品知名度,才会有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才会有发展前途[3]。

2.5 走联合社之路,增强合作社实力

单一合作社的力量有些单薄,发展空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想发展到更高的层次有很多困难,要想突破此瓶颈,只有走发展联合社的道路。把一个个单一的合作社联合成一个整体,形成联合社,聚集各家所长,补己之短,这样就解决了单个合作社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资金、现代化办公设施、大型冷库、检测设备等单个合作社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走联合社之路是以后合作社发展的方向,也是农村向前发展的途径之一[4]。

4 参考文献

[1]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功之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服务组织运作模式和经验[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2] 王建新.要重视和扶持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J].农机科技推广,2012(12):24-25.

第7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1 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实现农民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有之路,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1.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政府引导并资助,实现农民看病“风险共担,互助共济”让农民群众看起病看好病,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让广大人民真正得到实惠,切实是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利益,这既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

1.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客观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卫生资源配置即以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广大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常突出,这不仅威胁着农民的健康,也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名群众的关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并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思和干劲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促进社会大局发展。

1.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实行合作医疗,拉动农民健康投资,提高农民医疗消费水平,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注入新的活力,有力推动农村保健网络的建设。同时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并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提高了农民参加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一种良性互助机制,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着重做好的事情。

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坚持让农民享有实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农民参加的积极性,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发展与壮大。

2.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首先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及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健康投资的价值,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增强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2.2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根据各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筹资运行机制,合理的确定起伏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切实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2.3规范资金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转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的用在农民身上。

3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3.1 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坚持与卫生配套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多方促进。

3.1.1坚持与改革卫生院管理体制相结合。根据农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需要,着力建立有利于改进医疗卫生服务的竞争机制,避免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定点导致垄断现象,加大农村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3.1.2 坚持与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大力推进农村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加强乡村两级卫生组织的功能。坚持以公共卫生为主,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常规性体检等基本医疗服务。

3.1.3 坚持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要继续深化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在抓紧健全城镇各级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能够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

3.2 建立一套科学有序,稳定长效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为保证合作医疗正常有序的运转,我们要科学规范的筹集合作基金。首先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对合作医疗的需求量,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

第8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摘 要:自农村信用社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其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在支农资金实力、产权制度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本文以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针对调查所显示的人才匮乏、网络资源不足、新业务缺乏统一的平台、优质客户资源不足、同业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及创新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加强与外部的协调合作(即银政、银银、银保三方合作)及加快内部的改革发展等涵盖了多方面的对策,对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对策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8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下文即从国家政策及改革实践两方面着手,对江苏农信社改革发展状况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与总结,以期为各地区农信社改革发展提供一个适当的参考。

一、调查方法与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深度访谈法。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实际回收96份,其中有效样本89份,有效回收率92%。在职者的职业在各个领域分布较为均匀。如下图所示:

第9篇:农村的合作社发展范文

关键词:含山县;农机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15-20-02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机户结合自身条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农机作业能力,促进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认真分析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对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含山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以来,含山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农机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农业机械使用模式,农机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利用,农机经营效益较以往也有所提高,农机服务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推进。2013年全县完成机耕作业面积5.85万hm2,占可机耕面积94.9%,机收(不含跨区作业)4.09万hm2,占全县可机收面积的91%,机播面积1.04万hm2(油菜机播面积达0.39万hm2),机植保面积1.84万hm2,秸秆粉碎还田0.73万hm2,农机化耕种收综合水平达55.5%。据统计,目前全县依法注册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7个,合作社社员总数596人,机具数量804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53台、小型拖拉机13台、配套农具229台套、收获机械181台、水稻插秧机53台、较大型维修设备57台套、其他农机具118台套),实现了机械的共同利用,减少了机械的重复购置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有效地解决了家庭承包经营实现机械化的难题,为农机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大中型农机具库房建设用地难以解决 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普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大中型农机具库房用地难。我县多数合作社目前使用老旧危房或者租用别人的旧厂房来停放农业生产机械,库房建设简陋,而且选址很随意,导致大型农机具无处存放或无固定存放点,常年风吹日晒雨淋,很容易使机具老化,从而导致机械本身损耗严重,严重影响其使用年限,减少了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增加了农机大户们的经济负担,造成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缓慢。

2.2 国家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大 按现在的生产经营和操作模式,组建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包括库房建设资金和大中型农机装备及配套设施投入)和经营性流动资金投入,但农机合作社的成员中大多数都是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使得他们在组建合作社时一次性投入较多资金难度很大。同时,农业是个低收益的行业,国家投入的扶持资金太少,奖励额度也不高,远不能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另外,金融部门在对农机合作社的放贷资金额度也非常有限,而且贷款程序复杂、申报条件高、贷款周期短、利息高,难以体现金融政策对农业方面的扶持力度。

2.3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 我县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员大多都是农民,文化水平、素质相对较低,管理理念不强,使合作社在发展上找不到突破口,管理方面很难走上规范化。再加上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运作经营理念,导致正处于发展阶段的农机合作社管理松散,规模难以扩大,服务功能远远跟不上来,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措施及对策

3.1 加大贯彻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力度 县农机、财政、国土等部门要相互协作,联合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相关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财政扶持、金融信贷、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库房等用地)及相关符合政策条件等方面要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扶持,共同促进农机合作社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3.2 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机化工作的一个亮点,在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为适应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县农机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投入,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实施规范化指导,并帮助其积极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要严格按照《合作法》运作经营,保证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全县拥有2个部级示范合作社和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应加强管理、正确引导。

3.3 创新发展,促进农机合作社市场化 县农机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现有条件和市场需求,鼓励和引导有发展空间的农机户们组建不同形式的农机合作社,并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走农机共同利用、合作发展的路子。农机合作社要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突出农机跨区作业,大力开展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发展中介、信息、咨询、培训、维修等多项业务。

3.4 多方位扶持,推行“一站式”服务 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向合作社倾斜,支持合作社增强农机装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县农机、财政等部门本着“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原则,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做好购机补贴各个环节的核实和查对;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便农民办理补贴手续,并明确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及总结上报工作,确保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有续运行。涉农金融机构和政策性农保机构要采取灵活机动方式,以一流的服务积极为农机合作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和农保服务;税务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机经营主体,应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

3.5 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加强对合作社人员的科技培训

3.5.1 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 针对个别发展快的农机合作社,县农机部门要特别关注,帮助其引导开展多项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技术试验,如: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一体化技术、反旋耕灭茬秸秆还田与机插秧、机械化浅耕灭茬间隔深松和全深松联合碎茬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并采取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评比表彰、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经验,营造氛围,引导发展。

3.5.2 加强对合作社人员的科技培训 县农机部门要结合各合作社的发展特点,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技术上给予培训。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人员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