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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8-5807(2011)02-003-02
一、问题提出
长期以来,微型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一部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发现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时,微型企业往往被边缘化,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而微型企业在解决贫困和失业人员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几次经济的高速增长,尤其是以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崛起与发展为基本推动力量,形成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些规模非常小的企业已成为经济增长重要的推动力。而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
二、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创业活动之所以在发达国家异常活跃,主要是因为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微型企业实行倾斜。国外很早就开始研究微型企业的发展问题,也提出了不少关于如何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概括来说,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微型企业管理机构、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建立公共服务等。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微型企业的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及法律保障,保护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发现微型企业需求,从而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促进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包括给予创业资金补助,提供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扩展融资渠道;建立公共服务,使各项微型企业支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国内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实践全民创业是增强一个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创业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微型企业规模较小,创业资本少,因此创立微型企业的动机要强于其他规模的企业。微型企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是提高微型企业成活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我国目前提出的微型企业政策建议大都是在借鉴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上提出来的,且大都是建立在理论研究基础上的。这些扶持政策贯穿于微型企业整个创业过程中,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微型企业”正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微型企业扶持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
扶持的目标越具体,取得的效果也就越明显。目前中小企业范围过于笼统,很多看似强有力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法落实到身处最低层的微型企业中。例如企业贷款,金融部门说超过八成的新增贷款流向了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却说收到的贷款只有一成半。事实上是对于中型企业和成立三年以上的小企业取得贷款不是太难,而微型企业却难得取得贷款,对业务单一的微型企业贷款会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微型企业希望能有“微金融”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在“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微金融”自然有风险。但“微型企业”正名后,通过政策扶持“微金融”可以消除经营风险。
(二)加强对微型企业的管理,设立综合性的微型企业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对微型企业进行统一的服务及管理,协调、处理微型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关于微型企业的政策研究分析、管理和信息收集等工作,负责专门处理微型企业的相关事务。微型企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因为小所以容易被忽视,导致 “存活率”不高,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利于及时解决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促进微型企业健康的发展。
(三)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关于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法律和体制,把扶持、创办及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内容。同时为微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如鼓励大专院校、大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帮助微型企业培养人才,为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业务开发、管理知识培训及创业前、创业中和创业成功后的业务咨询服务,对培训和服务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帮助微型企业和大企业、市场之间建立起沟通与联系。
(四)发挥舆论宣传力量,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微型企业”创业
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和城乡退役士兵等,以创业带动就业;在行业选择上,大力扶持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微型企业,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餐饮、娱乐、家政服务等民生业。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创业者”都是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范围之内的,这部分人因为某些原因,失去工作而且暂时找不到适合的工作,沦为剩余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长期在城市生活,本身缺乏农业技能,无法适应农村生活,但是这部分人在外务工了一段时间,有一定资金和技术积累,这时进行自主创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不仅养活了自己,还能发挥一技之长。创业行业的选择上,选择起点低、成本低、容易进入、就业能力强且风险较低的行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存活率”,另一方面可以吸纳一部分剩余劳动力,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五)在创业初期给予的政策扶持
例如,在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程序上,简化创办手续,简化工作流程,降低登记费,清理不合理收费及乱收费,允许微型企业在自有住宅经营,且免除房产税,强制银行机构必须给微型企业开设账户,且不附加其他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微小企业的“绿色通道”,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时可以减免一部分费用。为微型企业的创立提供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在初始注册资本的投入上,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如创业者本人投入一部分,政府按比例补贴一部分,因为有一部分“创业者”,自己想自主创业,也有好的想法和计划,但是没有资金支持,最终没能创业成功。有了政府资金的支持,可以提高微型企业的“出生率”。
(六)微型企业成立后,在发展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
在融资上,鼓励银行在可承受风险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存贷比例,支持各级商业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例如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给微型企业贷款总额达到一定的金额,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政府补贴一部分贷款利息;建立微型企业担保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对可供抵押资产很少的微型企业提供资助;促进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展贷款联合担保组织。保证微型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微型企业扩大生产。在税收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程序上,通过税收咨询热线和网上纳税申报,开展纳税引导及咨询服务,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在缴税金额上,通过降低所得税率或减免一定的所得税额,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微型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由政府组织举办一些管理及技术上的创业培训,使创业者能够更好的管理企业,提高微型企业的赢利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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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2010年10月底举行的上海世博会高峰论坛上发表题为《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论文中,着重指出城市支持、扶植微型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的重要意义。以往,我们都习惯地按经营规模和资本金多少把企业分为大、中、小型企业。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划分仍比较简单,当前尤其重要的是应当把小企业再一分为二,即分为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微型企业通常是指雇工人数和资本金都很少的企业。例如在重庆市,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投资者和雇工)不足20人、创业投资金额不到10万元的,就称为微型企业。
支持、扶植微型企业的意义在于:第一,微型企业的建立,可以吸纳许多人就业。要知道,就业是靠就业扩大的,一部分人就业了,就有了收入,他们支出了这些收入,就给更多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第二,微型企业是适应市场需求而出现的,它们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而且方便了群众。第三,对微型企业的扶植能大大调动民间创业的积极性,它们遍布于各行各业,使人们乐于创业,敢于创业,争做创业者。这种创业热情既反映人们对社会的信心增强,也反映他们对自己的才干和信心的肯定。一场群众性的创业活动必将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带来不可估量的成效。第四,微型企业中有一些是科技人员创办的,具有高新科技的特点,它们在自主创新方面作出成绩,会被风险投资者看中,投资介入,迅速成长,有的后来能成为大企业。第五,微型企业还可以成为大中企业生产的配套合作者,这一方面有利于微型企业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对大中企业效率的提高也有积极作用。
因此,城市当局应当把支持、扶植本地微型企业作为政策重点,政府的支持扶植主要表现在财政、信贷、培训和注册登记四个方面。有了政府的支持和扶植,微型企业一定会在各个城市中有很快的发展。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一个没有大量微型企业的城市,显然是人气不旺的;一个存在着大量微型企业的城市,居民的创业热情高,就业状况好,城市就有了生气,有了活力,经济上去了,社会也就比过去和谐了。
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不是“给钱就行”
在重庆市2011年“两会”期间,来自工商联的重庆市政协委员卢志红称,支持微型企业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补助、恩惠,更多的应该是扶持其成长,关注其后续发展。修正现行扶持政策的些许不足,需要因地制宜地完善并丰富对微企的扶持办法,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卢志红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对于微型企业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创办初期的资本金补助和创业培训部分。而诸如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政策帮扶的效果则难以完全体现。比如融资担保,对于资本含量较低而且处于刚刚初创阶段的微企而言,意义不大,同时,税收和规费的减免优惠政策也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卢志红建议,在大型项目实施计划中,为对口微企提供创业商机,来替代直接的资本金补助,帮助其建立经营能力和信心。在目前微企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或改进一部分注重微企成长性的扶持办法,让微企创办者找准微企创业的路径和方式。同时,对于微企的创办扶持对象,局限于规定中的“九类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卢志红认为并不可取,帮扶对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一些具备专业经验和知识的人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尤其应侧重“两翼”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此外,目前的微企扶持办法,主要由专门成立的“微企办”及工商管理部门等来实施管理和监督,而微企经营活动,很大一部分是为企业提品和服务,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工商联企业,往往能为微企提供必要的商机。因此,工商联、商会、行会等协会组织应纳入扶持机构。
相关链接
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近年来,许多国家非常重视微型企业发展问题,在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方面积累许多经验。
日本
1.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战后,日本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厅设置法》、《中小企业基本法》、《新中小企业基本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涵盖了微型企业,从而有力推动了微型企业发展。
2.建立健全相关金融体系。日本先后建立了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形成了对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同时,还专门成立“微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低利息、无担保、无保证的融资服务。
3.形成面向微型企业的中介服务网络。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形成了由政府机构、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基金组织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分布广泛的企业服务网络。微型企业可从中获得相关的经营诊断、技术指导、人才培育和信息提供等服务。
4.建立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在日本不仅发挥着政府与企业的功能,而且还是政策的主要实施机构。政府通过商工会和商工会议所等机构,落实有关支持微型企业的政策。政府也不断改善商工会和商工会议所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经费和所需的专项补助金,提高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从而达到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目的。
美国
1.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美国于1953年出台了《小企业法》,奠定了扶持微型企业的政策基础。1964年通过《机会均等法》,进一步完善向微型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机制。1980年通过《小企业经济政策法》,规定美国总统每年要向国会递交有关微型企业的竞争情况报告。之后,美国又陆续通过了多种扶持微型企业的法律法规,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
2.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小企业法》实施后,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正式成立。SBA的主要职能有:制定发展微型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监督微型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微型企业的需求,维护微型企业的利益;向微型企业发放直接贷款、担保贷款或特别贷款;为微型企业提供各种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管理和技术指导等服务,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微型企业的发展。
3.建立贷款及信用担保体系。1953年,美国实施《小企业融资法》,从而奠定了微型企业融资制度的基础。截止到2000年,政府累计向微型企业提供的贷款达1617亿美元。
4.税收优惠。美国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类型的微型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减免政策。美国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减少企业新投资税收;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实行特别科技税收优惠;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个人所得税下调25%;资本收益税调整为20%,等等。美国除采取一般税收优惠扶持微型企业外,还利用政府订货政策在财政上给予微型企业支持。
意大利
在对微型企业实施扶持过程中,意大利始终坚持对落后地区实行特别照顾的原则,实行资金补助和减免租税的政策。此外,意大利政府还对微型企业提供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多种优惠。2006年意大利提出振兴“意大利制造”的商品出口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为提高意大利微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加大财政投资、免除企业缴纳工商业大区税(IRAP)和促进国际化等措施。在金融服务方面,意大利政府专门开设SPI企业孵化器中心,以支持处于萌芽阶段的微型企业,为企业家提供设施齐全的办公场所、市场开发与金融服务,包括风险投资资金,为微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发展中国家
关键词:中小企业 政策扶持 融资难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166-03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势态总体向好
截至2015年末,山西省朔州市中小企业单位数6744家,同比增长3.8%,净增245家。从业人员23.8万人,同比增长4%。累计完成增加值274.5亿元,同比增长16.1%。完成工业增加值147.6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现价产值744.6亿元,同比增长15.9%,其中工业产值完成380.1亿元,同比增长14.6%。实现营业收入722亿元,同比增长13.3%。实现利润11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上交税金50.8亿元,同比增长13.3%。中小微企业发展总体向好。
2015年末,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8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43.2%;比年初增加17.1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27%,增长16.2%,分别较大型企业和全部企业贷款增速低23.1和2.3个百分点。其中,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50.2亿元、70.2亿元和2.4亿元,占比为41:57:2,分别较年初增加11.7亿元、4.8亿元和0.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30.4%、7.3%和33.3%。近年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调整信贷结构,积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但受经济金融发展环境、经济结构等因素影响,单纯从统计数据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增速仍然缓慢,可若考虑部分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小微企业,实际中小微企业贷款发展比较可观。
二、政银合力积极推进扶持政策落实
1.制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山西省政府针对省内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相继出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省15条”和“金融12条”政策措施。朔州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人民银行、银监局连续多年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朔州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朔州市经济转型发展指导意见“等。政策出台后,市中小企业局通过朔州电视台、朔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开设宣传专栏专题、开展政策解读、组织系列专访等,有重点的针对中小微企业政策以及中小微企业地位、作用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2.加大财税政策的正向引导激励力度。一是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如,扶持应县锦华科技公司成功申报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20万元;扶持右玉县图远公司等12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扶持朔州市绿源粮油公司等5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2015年共扶持近30家中小企业,获得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扶持资金近1000万元。二是通过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宣传服务、政策咨询,发挥税费减免政策的支持作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3.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为全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朔州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创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创业基地带动、引领、提升工业园区,以及孵化、聚集、创新小微企业的作用。积极申报右玉县梁威工业园区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财政下拨资金140万元,用于创业基地建设。预计两年吸引100家中小企业落户、孵化200户小微型企业。二是建成市级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和6个县级小微企业服务站,搭建政企沟通、会员交流桥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三是大力实施企业人才培训计划。近两年来,共派出10多家企业参加省中小企业局及其他对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实施了“清华大学・朔州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培训工程”。四是建成集股权交易、银行(信托)、担保、证券、私募投资等金融要素搭建的“五位一体”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平台内录入省、市重点项目,企业(中小微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评估等金融机构信息,实时政府支持企业的政策信息、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和融资方面的知识。
4.创新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是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全市各家银行积极贯彻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出面向小微企业的“助保贷”、“玲珑透”、“信贷工厂”、“微小宝”等金融特色产品。特别是政府出资担保的“助保贷”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辖区怀仁、山阴、应县三县政府安排风险补偿金1550万元,带动银行为30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895万元。农业银行建立了重点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库,涉及资金30亿元。晋商银行朔州分行累计为126户小企业发放贷款3亿元。二是成立政策性担保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中介。朔州市于2006年底正式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9年陆续成立了6家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截至2015年底,市担保中心累计为129户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320笔,累计金额133440万元,其中,在保金额36124万元。三是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主体。2015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达80家,当年新增贷款7.2亿元,贷款余额38.37亿元。同时,晋商银行、晋城银行、大同商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大量进驻,市级银行较过去增长1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不断丰富,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四是开通“五位一体”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提供网上融资申请服务,实现政、银、企三方信息互通,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五是通过政、银、企对接会,银企洽谈会等形式,增进政府和银行、企业的信息交流,促进项目资金快速对接,实现三方共赢。
三、政、银、企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1.政府视角。(1)缺乏统一的部门规划和机制约束。我国虽然在地方成立了中小企业局,但国务院层面并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服务中小企业管理制度,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往往涉及发改、财政、科技、商务、工信、人行、银监等多个部门,部门多头管理,各自政策侧重不同,难以形成合力,缺乏长远统一的发展规划。(2)上级资金扶持政策在基层受惠面小。近年来,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出台了多种资金扶持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如山西省陆续设立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小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补助资金、出口企业保费补助资金、开发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贷款贴息和补助资金、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支持资金、小微企业人才培训资金等。但多项扶持资金受政策门槛高、申报条件限制多、补助资金少、企业发展等制约,带动效应并不如意。据对朔州市20户企业调查,仅有两成企业获得过资金支持。(3)基层政府扶持配套资金难以做大。对于大部分资金扶持政策,上级政府往往要求基层政府配套资金支持,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不是不愿意去支持,更多是自身财力有限,拿不出更多的配套资金。如朔州市在煤炭行情较好时,要求煤炭企业一矿一企支持地面企业发展,政府财政收入也较可观,基本可以满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但2012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的走弱,煤炭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已有力不从心之感。(4)政府处于办法不多无计可施的境地。面对我国复杂的经济环境、宏大的中小微群体、地区发展的巨大差异,扶持中小微企业难度可想而知,由此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和能力,而基层政府在这方面的办法并不多,大多是跟着中央步子亦步亦趋,少有探索和创新,甚至处于不知如何入手,无计可施的境地。部分企业屡屡受助却扶而不长,甚至政府扶持反而助长了企业的惰性,靠扶持资金无忧度日,使政府处于无奈和困惑的尴尬境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1.增加信贷增量。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坚持维持存量和提高增量相结合,确保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贷款新增总额的1/3,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将信贷增量分解落实到省内各金融机构,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
2.建立绿色通道。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营窗口,开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确保不压贷、不抽贷,对符合条件的续贷项目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放款,对新增贷款项目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审批,切实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放贷效率。
3.下放审批权限。省内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度下放给市、县级分支机构。原则上单笔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市级分支机构审批,1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县级分支机构审批。
4.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仓单质押、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出口退税质押、出口信用证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使用权质押、无形资产质押和股权质押等贷款品种,简化手续,提高质押比例,不断推出适应小型微型企业需求的新产品。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征信机制,设立诚信小型微型企业数据库,鼓励金融机构对诚信企业发放100万元以下信用贷款。推动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无反担保物的信用担保。
5.清理纠正不合理收费项目。省内各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各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不得搭售理财产品,不得将新增贷款作为全额保证金以开具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融资贷款。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积极支持融资票券发行。研究制订全省中小企业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计划,鼓励支持省内小型微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上市、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项目融资及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小型微型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按发行额的0.5%对发行企业实行担保费用补贴,各发行企业所在地政府要按同等比例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对承销团队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发行企业相关费用的,按每只票据发行总额的0.1%进行一次性奖励。
7.搭建直接融资平台。探索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积极搭建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的平台,引导国内外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我省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南昌、新余、景德镇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高新技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推进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8.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新兴金融业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进入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典当行等新兴金融业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区增加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服务。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9.扩大各级专项资金规模。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逐步增加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公共效益和导向作用。从2012年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3000万元,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也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10.建立健全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各地要设立以政府出资为主导的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省级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设区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县(市、区)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全省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原则上不高于1%,贷款担保额度达到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
11.大力扶持全民创业。各地要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小型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资金,积极推动全民创业,不断提高创业人员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每年从省、市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1000亩以上,用于支持各地依托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型、集群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具体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实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科研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小型微型企业,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按需放贷,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每年安排一定的就业培训资金,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开展创业培训。
1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挥南昌作为全国试点城市的政策效应,对小型微型企业通过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
13.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抓好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并按上限执行。对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延长至2015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14.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对新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对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给予三年奖励;对现有的小型微型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新增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给予奖励。
15.加强企业出口服务。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贸易融资,符合条件的各类生产型、科技型和贸易型小型微型企业,均可办理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鼓励小型微型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享受保费补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鼓励引导企业对其产品进行国际认证许可和质量认证工作。
四、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16.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土地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清真食品认证费以及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小型微型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
17.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立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库,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连续性的培训辅导和政策扶持。设立“省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成长性好、管理规范、责任心强的经营管理标杆企业,引导全省小型微型企业重视文化和品牌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
18.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国家加大资金投入的机遇,加快建立以省级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各设区市综合窗口平台及县(市、区)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支撑的全省小型微型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力争用3-5年的时间,全省每个市、县(区)都有一个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的小型微型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个性化专业服务。
五、建立高效协调服务机制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发改、工信、财政、科技、公安、监察、国土资源、人保、商务、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质监、金融监管、中小企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设立相应的工作服务机构,负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20.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服务意识,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督促、考核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以及财政支持政策的贯彻执行;科技部门负责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的金融秩序;监察部门要促进各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并加强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用地指标的落实;人保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培训支持;商务部门负责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外贸出口和国内商贸流通政策的落实;税务部门负责税收减免及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统计部门要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制度;工商部门要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注册登记和市场竞争提供服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保障企业公平合法经营;质监部门要杜绝涉企重复检验检测,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信贷资金的投放以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政策的落实。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风险监控
如果说资金链是一个企业的鲜血,那么保证资金链的连续性发展就是企业经营的根本。当下我国大部分小微型企业在风险意识方面表现的比较滞后,由资金链断裂导致小微型企业陷入困境的现象屡屡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由于小微型企业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使它与民间资本之间建立了更多的交集,因此探讨民间借贷资本规范化运营对于监控小微型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所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小微型企业资金链断裂根源解读
近些年来小微型企业他们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常经营中习惯性资金短缺问题始终是制约他们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大体上看,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和企业自身以及他们当下所处的外部环境有关。
小微型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内因分析
大多数小微型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身薄弱的资本积累并不能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因此在面临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时,抵御风险的能力往往较差。具体表现为:1.融资理念及方式落后单一。目前小微型企业筹资主要是通过地下钱庄、私募基金、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以及创业者个人积蓄等非正规金融来获取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2.资信等级不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存在着“规模歧视”,小微型企业,由于可供抵押物不多,相对风险较大,造成小微企业资信等级较低,通过银行贷款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就十分有限。3.财务赤字严重。小微型企业一般都容易犯急功近利的毛病,经营刚开始步入正轨的时候,就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上新设备,远远超过了自身财务的承受力,导致后劲不足。
(二)小微型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外因分析
虽然近年来小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制约他们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外部因素仍然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小微型企业往往找不到为其发展提供服务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在我国目前的融资格局中,国有大型银行往往只愿意将资金贷给那些大中型企业,对小微型企业的放贷缺乏积极性,而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中小银行发展并不充分、资金实力较弱,有限的信贷规模很难满足外界庞大的资金需求,致使其出现融资困境。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对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国家对大中型企业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但在搞活小微型企业的问题上重视不够,目前能够为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优惠政策并不多见。
二、民间借贷联结小微型企业资金链的正负效应
随着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广大城乡居民逐渐富裕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小微型企业就把目标转向民间借贷。事实上,民间借贷也确实对小微企业等民间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二、民间借贷的正面效应
1.缓解小微型企业资金不足
不论是向正规金融部门融资还是向民间借贷,企业向外举债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小微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早一刻获得资金就意味着早一刻盈利,这种需求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而民间借贷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让小微型企业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筹集到大笔资金,从而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如果没有民间借贷的资金注入,很多小微型企业不用说发展壮大了,就是连正常的生产运营恐怕都保证不了。
2.缓解金融机构压力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传统的金融机构资金就显得相对不足,即使是和银行关系很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能够直接从银行那里获得的金融资源也非常有限,更不用说小微型企业了。与此相对比,民间却有大量闲散资金,如果加以适当利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弱势群体的资金融通需求,从而有效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借贷的不足。
3.提高资金使用率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居民的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过去他们有了闲钱之后首先想到的是把钱存到银行,现在他们就多了一个选择,可以选择把钱借给小微型企业进行投资,通常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收益会更高。这样社会上闲置的资金在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也有利于树立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拓宽了社会投资渠道。
(二)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
由于民间资本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犯罪等问题,民间借贷在缓解小微型企业资金困难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致使其存在的合法性一直受到争议。
1.民间借贷影响区域社会稳定
民间借贷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繁荣地区经济的同时,由于自身的不规范性和自发性很可能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给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给借贷双方都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还有由于民间借贷催讨手段不当产生的纠纷等都在无形中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
2.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
一般来说,正规金融机构有关货币的政策都由国家确定,而民间借贷由于长期偏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它的市场利率是根据资金的市场供求关系,由借贷双方自发协定的。民间借贷大多数是在资金需求紧张、银行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的,利率水平通常远比银行同期利率高,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信贷政策,不利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执行力。
1 微型企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微企)是指雇员人数在2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作为最贴近寻常百姓的市场“细胞”,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1年7月4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市场主体中新增了微型企业。这标志着微型企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此番“新标准”出台,微小型企业界定清晰之后,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2 政府对微企创业者帮扶政策多。
①国务院:九大政策支持微小企业发展――
2011年10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金融方面六项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四、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五、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六、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财税方面确定三项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全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按减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三、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②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鼓励微企创业帮扶政策――
重庆:重庆市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对包括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等九类人创办微型企业进行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微型企业发展资金3亿元,5年累计15亿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持开展“微型创业新秀”评选活动。活动不仅引入了风险投资公司、开业指导专家全程跟踪,还增加了官方网站、微博和视频专区等平台实时活动信息,并在评选活动结束后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创业新秀解决融资难、指导难、招人难等创业难题。
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每年新增10%以上的信贷规模用于扶持微型企业。5年内,将安排400亿元支持微企上规模培育。另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向包括微企在内的小企业发放贷款。鼓励全民自主创业,在“给钱”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和创业辅导等服务。
成都:成都市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将全市67万个体工商户列入微型企业予以扶持,并明确从2011年起,市财政将每年新增5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北京: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签下合作协议。此次工商联与民生银行战略协议中,特别将微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方案列为重点之
;商会或协会作为虚拟商圈,为旗下的会员或企业进行批量贷款。
大连:大连市团市委与市农信社合作,联合推出大连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市农信社将授信团市委3亿元用于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青年创业企业小额贷款利率在大连市农村信用联合社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农村地区青年创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广西:凡具有本自治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并在拟创办的微型企业所在地居住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
“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八类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注册登记、并符合规定要求的新办企业,将获得政府的直接资金补助,并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即资金补助、税收奖励、培训补助、融资担保扶持、贷款贴息、减免行政规费等。
贵阳: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由贵阳国家高新区出资70%,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出资30%,共同组建了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发起设立贵阳高新创业投资基金,搭建中小企业成长“温床”。
贵阳国家高新区还将于近期打造以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为基础的金融超市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债权加股权融资方案,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 微型企业创业获得扶持政策手续简便。
投资者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需要经过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创业申请。申请人首先应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微企创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和是否属于“九类人群”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再由工商所对申请人是否具有创业能力和有无在办企业进行审查。
创业培训。工商所审查通过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微企办,由微企办组织对申诘人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申请人应通过创业培训并制作创业投资计划书。
创业审核。由微企办审核人员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相关上级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集中会审。审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将审定财政资金补助比例。
注册登记。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微企办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助。资金补助到位后,企业就可以完成注册登记,享受税收和融资担保等相关扶持政策。
方向篇:适合微型企业创业者的行业
电子商务
行业状况:过去的一年,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超过1万家,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逾5万亿元。行业整体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前景诱人。
推荐理由:
①市场需求大。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预计:在未来两年内我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将会步入全新阶段,每年交易额有望首度突破10000亿元,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
②风险投资关注度高。高速发展、高成交额吸引不少风险投资机构关注电子商务,很多风险投资机构已经将电子商务视为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后第三大WEB2.0“金矿”。
零售服务业
市场前景:2011年1~9月,全国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前9个月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逾13万亿元,同比增长17‰
随着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在不断完善,未来这部分人群的消费意愿和能力将逐步得到释放,这将为零售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司。
推荐的理由:
①增长空、司大。商务部公布《“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5年,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统计显示,2011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近3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为3500亿元左右,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望达到35.4万亿元,如网络零售额占到其中9%以上,将意味着3万亿元的市场规模。
②投资渠道多。创业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投资项目,如夫妻百货店、社区便利店或服装店等。
③前景好。行业处于成长期。从行业周期来看,我国零售行业还处于成长期,并且我国零售行业产业集中度目前仍旧偏低,因此其外延、内生增长的空间仍旧很大。
餐饮业
行业状况:餐饮业仍是被看好的大众化创业行业。据权威部门统计,2011年上半年,我国餐饮业的零售总额达到9579亿元,同比增长16.2‰上半年餐饮业的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16‰
推荐理由:
①餐饮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是永续产业。不管外界如何变化,餐饮总是处在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
②餐饮由于行业特性,在正确选址的前提下,如果能巧妙吸引顾客,同时做出特色,培养出忠诚的顾客,就能持续实现盈利。
③专家分析,现阶段最具赚钱潜力的餐饮项目,当属早餐店、休闲饮品店和中式特色小吃店。
孕婴产品市场
行业状况:据有关调查数据,目前中国每年的新生婴儿人数约为1600万,其中城市新生儿人数约350万;全国0~6岁婴幼儿人数约为1.1亿,其中城市幼儿约为2100万。按城市每个婴幼儿平均每年消费5000元计算,仅城市婴幼儿产品的市场容量就达到1050亿元。如果再加上城市婴幼儿母亲和农村母婴的消费,母婴市场的容量将无法估量。
推荐理由:
①市场前景好。据权威机构的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母婴产品消费大国,预计2011~2028年,母婴产品总销售额会保持年均30%左右的增幅,市场规模将达3万亿。
②投资渠道多。孕婴产品生产、加工,孕婴专卖店、孕婴商品网店等。
汽车后续市场
行业状况:汽车售后服务是指汽车销售形成以后,围绕汽车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它涵盖了消费者买车后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汽车后续市场是汽车从售出到报废的过程中,围绕汽车售后使用环节中各种后继需要和服务而产生的一系列交易活动的总称。
数据显示,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3500万辆,其中私家车突破1800万辆,最近4年内的新车占60‰一般情况下,汽车售后服务在车辆使用4~9年的市场是最大的。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汽车后市场所产生的利润与相对的前市场比较,比例大约是7:3,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上,后市场产生的利润至少要超过前市场一倍以上。现在,这个市场规模每年超过3000亿元。
推荐理由:
①汽车“三分修,七分养”,在国内,全国私人汽车的保有量已占汽车总量的1/3以上。汽车养护业作为我国
种新兴行业发展势头日渐迅猛,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②专家预测,在未来20年汽车产业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将
直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虽然整车销售利润将呈现下滑趋势,但与汽车相关的售后服务市场将呈现上升势头。
教育培训
行业状况:据中国社科院公布的数据显示,教育已经超过养老和住房消费,成为居民储蓄的最大目的。据估计,全国居民教育消费额每年约2500亿元。英语培训、婴幼儿教育和计算机培训是教育培训产业的三大支柱。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大学毕业生失业情况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上班族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加入到在职教育中,周末培训班、夜校“充电班”等成人教育行业正日益壮大。
推荐理由:教育培训业市场巨大,投资门槛平均10万元,较适合开在办公商务区等商圈。师资是教育培训制胜的关键,只要打出了口碑,生意就会源源不绝。
美容健身业
行业状况:美容业正成为中国继房地产、汽车、旅游和电子通讯之后的第五大消费热点。据行业协会统计,中国目前美容行业市场每年约3000亿元,美容经济平均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递长率远远超过GDP的增长率。
推荐理由:高额的利润、庞大的市场,每年都有难以计数的美容新产品、高科技护理仪器和高科技瘦身设备等问世,为美容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
一般来说,目前
家较规范的瘦身美容院投资成本30~50万元,正常运营后一年半内可收回投资。
老年用品和服务行业
行业状况: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0%、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亿,占总人口的11%。
我国老年用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为每年6000亿元,但目前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足1000亿元,供需之间的巨大差距让老龄产业商机无限。
推荐理由:据调查,目前我国城市60―65岁的老年人口中约45%的人还在就业;而城市老人中有42.8%的人拥有存款。老年消费市场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巨大市场。
目前我国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产业才刚刚起步,涉及养老机构、医疗保健产品、旅游和房地产等领域,在各方面的专项产品及服务都还亟待开发。
服装业
市场前景:服装与纺织是每年为中国提供9%以上GDP和25%以上外汇收入的一个支柱产业,中国纺织服装出口额占世界纺织服装出口总额的1/5。据纺织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上半年,在内需市场拉动下,纺织工业内销实现稳定快速增长,1~5月规模以上企业内销产值达1.6万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
①从个人投资创业的角度而言,在服饰行业创业途径多。一是可以办服饰加工厂或工作室,进行服装加工。二是可以做服装的市场销售,批发或零售皆可。
②对于资金少的创业者而言,开家服装零售店以完成原始资金的积累,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而有一定资金量的创业者,可以开销售小公司做服装生产商的销售,或进入服装批发市场。
家装行业
行业状况:中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市场巨大,据测算,全国人均收入每增长1元,将拉动1.48亿元建筑装饰需求;房屋竣工价值每增加1亿元,将拉动0.92亿元建筑装饰需求。未来的15年间中国需要新建住宅204.71亿平方米。预计2012年,家居装饰业将实现年总产值21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1%。与之相对应的家居相关产品产值更为庞大,预计将接近32000亿元。
推荐理由:
①投资范围广。
②入行门槛低。
③前期投资可大可小。
模式篇:胜算较大的几种创业模式
内部承包法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内部创业可以获得母公司许多方面(如产品、资金和人力)的支援,风险较低。
案例:张勇是大国企的机械师,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是他最大的梦想,但基于手中没钱,一直没能如愿。去年他所在的公司改革,计划将公司的机械维修业务外包。张勇当即写了一份承包计划书交给公司,经过竞争,以每年200万元的标价拿下了这项业务。他成立了自己的机械公司,第一年就赚了30万元。
提醒:内部创业大多是合伙创业的模式,因此,在创业之前,必须慎选合伙人,同时要事先言明各项合伙的条件,如股权、分红、事务分配等各方面都要清楚确定。如果母公司参与子公司的部分经营,也要将这方面的条件与权益清楚地制定在合伙协议书中。
兼职创业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兼职创业既不影响本职收入,又找了一个赚外快的机会,是许多上班族创业选择的创业方式。
案例:王小平是一家职业学院的培训师,业余时间在网上开了一家教辅书店。由于自己对培训行业比较了解,经营的图书都比较实用,生意很快走上正轨。2011年初,王小平辞职当起了全职老板,书店从网店延伸到两家实体书店。
提醒:兼职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衡量孰重孰轻,摆正兼职和正职两者的位置。
成功的兼职者要取得主业老板和同事的认可与帮助,要有属于自己的未来工作计划及时间规划,并要让他们明白,你有能力在更短的时间内,比别人完成更多的工作。
兼职意味着比平时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比平时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建议最好在兼职之前,好好斟酌一下,为自己做个职业规划,根据这个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兼职。
争取经销权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可分为内销和外销,而这种经销权或权可以靠争取得来。例如创业者熟悉全国市场现状,可以争取国内某品牌时装的经销权,将该高级时装销售至全国市场。
对于创业者来说,通过争取经销权将品牌的力量为我所用并非不可设想。商业嗅觉敏锐而又厌倦筚路蓝缕的赚钱之道者,不妨迅速筹资出手。
提醒:经销商和制造商相互制衡,经销商最好的出路,就是将经营方向从“渠道运营”向“服务运营”转变。
“二道贩子”转型后的核心产品再也不只是换了空间的有形产品,更多的是建立在有形产品之上的“改良服务”。优秀经销商将利用自身与用户、终端及当地社会资源“亲密接触”的优势,以“服务提供商”的身份连接着厂家和用户,通过对服务型产品的研发、推广,获得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是一块最具有增值可能的业务群。
特许经营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自己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技术秘密、配方和经营管理模式等无形资产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受许人)使用,按照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并向被特许人收取费用的经营形式。
近年来,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在国内受欢迎程度一直上升。对小本加盟者而言,这是风险低而又容易管理的生意。有调查资料显示,在相同的经营领域,个人创业成功率低于20%,而加盟创业的成功率则高达80~90%。特许经营之所以受到创业者的欢迎,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模仿和复制一个成功的程序。
提醒:
①加盟者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特许经营品牌来做;
②凡事要亲力亲为,全心投入,要谨记“力不到,不为财”;
③选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要小心挑选,千万不能因急于开业而妄下决定;
④要有一套有效的、可复制的工作程序和经营模式;
⑤在不同地区、不同店铺经理的管理下,这一程序是否能够被严格执行;
⑥产品或经营方式是否能得到消费市场的认可与支持;
⑦加盟商本身是否拥有特许经营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⑧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切勿草率。
在家创业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在家创业,准确地说是独立工作,即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不向任何雇主做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人。比较准确的定义:独立工作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他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有史以来,以家庭为基础的企业,一直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大型的企业都是从“在家创业”开始起步的。今天有非常多的人,包括各种年龄层次,也都希望凭借在家创业先积累下资金和经验。
提醒: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家创业。在家创业之所以普及全国因其好处多,譬如时间能自由安排,既能赚钱又能顾家庭。但作为SOHO一族也有很多规则需要遵守,才能成功。
贴士:
①租一个邮政信箱或一个公司地址,为公司建立一个商业形象,因为家居地址会令客户感到不专业。
②与客户会面应尽量安排在对方的办公室或租借一个正式的会议室保持你的专业形象。
③多参加商会或一些专业协会扩展人际关系网络。
④小心保存一切单据及往来文件,包括出门公干、交际应酬的支出单据。
⑤对自己要求严格,要有自制能力及有自发性并要像上班一般自律。
兴趣创业
创业难度:
可借鉴度:
模式解读:兴趣创业就是将你的兴趣转化为商业行为的一种创业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只要肯动脑筋,充分运用自己的专长和本事,想创业其实并不难。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动力自然强,而惟有全心投入,才能从创业过程中得到成就感和快乐。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国际经验;路径
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四部委于2011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一次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从而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具体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至此,小微企业群体正式步入公众视野,这既有利于政府实施中小微企业分类管理,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作为经济社会中最基层、最活跃的群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甚至是生存的主要障碍。
1 小微企业融资现状与原因简析
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结构才是最优的(林毅夫,2009)。然而,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重重,在生产要素成本上升、银根趋紧、利率汇率调整、市场低迷等整体形势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更加突出,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国内的一些学者已多次证明,尽管国有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40%,贷款却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80%,而大量的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率约为60%,其贷款却占不到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阿里巴巴集团于2011年9月联合在珠三角地区对近3000家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现状调研,显示:2011年以来,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减弱,订单量逐步萎缩,开工率下滑;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银行贷款难,其他融资渠道窄,融资供需缺口变大,珠三角仅有53.03%的小企业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周转,无外部融资;仅46.97%的小企业有借贷历史。小微企业融资难暴露出金融服务中存在着诸多深层次问题,如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征的信贷管理制度、模式和产品等等。尽管小微企业的融资等难题是个世界性的话题,但在西方国家更多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则是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社会经济运行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显得尤为艰难。
小微企业融资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外乎资金需求方、中介服务方及资金供给方未能实现协同互动发展。Stiglitz(斯蒂格利茨)(1981)认为,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作为资金需求方的小微企业,具有管理不规范、资产薄弱、财务信息不完整、财务制度不健全、竞争力缺乏等特点,从而使得其融资拓展方面出现诸多困难。一是企业管理落后,信用意识差,信用等次低,出现过拖欠债务、以物抵债甚至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使得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二是企业信息不透明,财务不规范,难以取信于融资机构。三是企业规模小,资产薄弱,负债能力有限,抵押、担保物缺乏,难以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条件。四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难以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也因政策风险的存在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五是有些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融资知识,对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批程序知之甚少。
融资中介服务方是实现资金有效融通的剂和助推剂。我国现行融资中介服务市场中,融资担保服务、资产评估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服务业等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给小微企业融资造成不小障碍。如目前构成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二是行业协会牵头成立并为行业内成员提供担保的机构,三是商业性担保公司。然而,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性强,规模有限;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受行业经济波动影响大,内部治理不健全,发展不成熟;商业性担保公司发展缓慢,管理规范化程度低,担保费用高昂等,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作用有限。
从资金供给方来看,开展中小企业放贷业务信息获取成本高,而收益率相对较低,因此,现在银行放贷过程中往往出现“傍大款、垒大户”的现象(巴曙松,2010)。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出于风险及收益的考虑,银行更倾向于给大企业及小企业中的大企业发放贷款。另外,银行业在国内受到严格管制,融资机构数量有限,缺少为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而股权融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资金供给渠道发展不健全、融资来源狭窄。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银根紧缩的环境下,小企业贷款规模被压缩,“挤出”效用明显,借款利率上升,融资期限变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自然下降。同时,银行等融资机构为规避风险,信贷门槛高、手续繁琐、审批耗时长,也使得小微企业望而却步。
2 小微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分析
企业融资方式是企业获得资金的形式、手段、方法和渠道,一般可分为财政融资方式、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股票融资方式、债券融资方式、商业融资方式以及内部留存收益和折旧融资方式等等。一种融资模式往往是突出以某一种或几种融资方式为主、其他融资方式为辅, 多种融资方式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的融资格局。国际上比较典型的企业融资模式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
2.1 美国模式
美国模式受市场经济体系发达、崇尚高度自由的市场竞争等本质因素影响,其金融服务侧重于解决小企业市场失灵问题,直接行政干预较少,以业主(或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企业的自由主义。在管理上,美国设立有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但其本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为小微企业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外,还以金融中介的形式向企业提供资金帮助,经国会授权拨款提供贷款。美国小微企业更倾向于外源性金融服务模式,以商业信贷为主,柜台市场、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也为小微企业融资获得了广泛的空间。同时,美国融资市场体系健全,形成了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区域性担保体系及社区性担保相结合的多层次、流程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法规体系的健全也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提供保障,如《小企业融资法案》规定联邦政府采购中必须保证小企业获得23%以上的份额,并要求大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必须将其中20%转包给中小企业。
2.2 日本模式
日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政府扶持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在信用担保和融资结构方面体现较为明显。在管理上,日本在通产省设立中小企业厅,都、道、府、县设立了中小企业局等,国家管理机构行政特征显著。日本小企业内源性资金少, 仅约25%来自自有资本,对外源性融资特别是间接融资依赖性较强。受传统文化影响,日本融资机制具有“政府+市场”的双重特征,政策性、商业金融和风险投资机构组成了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日本政策性融资信用担保占比高,采用地方担保与中央再担保的双重担保方式,在地方设立了52 家信用保证协会,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实施公共信用保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日本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法律体系健全,针对性强。此外,日本小微企业通常与大中型企业联合,承包他们非关键性零部件的生产,并对业务进行多次转包,使日本企业间形成多层次、纵向交易关系结构,从而产生了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企业共济制度。
2.3 德国模式
德国政府制定了一揽子计划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强调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管理上,德国对小微企业设置多头管理机构,除在经济部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专门促进小企业发展外,联邦政府财政部、科技部等也设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在融资扶持手段上,德国更加多样化。德国政府和银行合力出资组建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获得基金资助;德国政府设立有专项科技开发基金,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同时,尽管各个国家均有所侧重地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但德国的减税政策力度相对更大,如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对中小企业盈利用于再投资部分免交财产税等。德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也较为健全,政府融资担保占比较高,一是由联邦政府出资,以低息长期责任贷款的方式对以行会为基础的担保银行进行扶持,担保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二是对有风险的项目和落后地区新建项目,政府可以提供担保。德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都成立了担保银行,最高可提供贷款总额80%的担保。
综合美、日、德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发现,企业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政府扶持与引导是前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是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基础,健全的信用体系是支撑条件。
3 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路径选择
借鉴国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一条适合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体系,是保障我国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基础。
3.1 小微企业应更加注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市场形象是企业融资的关键。小微企业应从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入手,加强内部管控,改善治理结构,减少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着力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强化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更加注重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主形象;顺应国家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进行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2 强化政府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的作用
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在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应设立责任明确的小微企业管理机构,有力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及其他相关部委,理顺小微企业政策事权关系,促进小微企业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技术的指导与监督,强化政府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执行力;建设以政府资助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融资支持平台,通过政府资金以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形成资金融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能力发展支持、技术援助等在内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小微企业支持服务体系。
3.3 拓展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金融市场的高度垄断和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国家应持续拓展和完善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中小商业银行服务体系,立足县域和社区,专职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从监管导向上尽快明晰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服务职责,明确且坚持以城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型银行服务本地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定位。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逐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业的准入条件,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尽快探索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和相关立法进程,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成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产业互助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从多个层面解决小微企业难题。
3.4 完善和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法规
针对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应建立健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实现以立法形式对小微企业及其融资扶持予以保护。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类似《小微企业融资促进法》、《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法规体系;对现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典当及股权融资等相关立法及时予以完善。各级政府应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理论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等政策文件,应得到进一步宣传与落实,让众多小微企业切实获得实惠。
3.5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重要途径,也是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结合小微企业各种融资渠道进行制度完善,深化信用担保业务,健全国家、地方多级的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各类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工商联合会、咨询机构、科技服务中心等,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成立由银行、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等联合组成的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完善担保机构资金补偿机制、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分摊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风险比例,并配合相关财税政策,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加快涵盖小微企业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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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规模不大
课题组对民族地区的调查资料显示,民族地区返乡女性农民工创业者年龄分布主要是在30~40岁,创业时间两年以下者居多,绝大多数创业者已经结婚,文化程度主要是初中以下,少数民族占74.21%。一般情况下所选择的行业门槛较低。投资规模3万元以下者较多。
(二)创业动机层次较低
1创业动机是“生活所迫”的创业者们。超过90%的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下,半数以上的人是80后。创业时间2年左右,超过80%的人投资规模3万元以下,体现出创业就是为了生活,而且创业正在初始阶段的特点。这部分人占总数的34.74%:
2 创业动机是“致富、有地位”的创业者们。这部分人中70后较多而80后较少,大多数人是初中文化水平。这部分人较早出门打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与经验,创业已有3-5年,投资规模大多数是在2万-5万元之间,表现出她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有追求较高层次生活需求的趋势。这部分人占了总数的33.68%:
3 创业动机是“自己当老板”的创业者们。这部分人比较追求独立,想自己当老板,年龄在30岁左右,高中文化水平者最多。创业投资规模半数超过了5万元,80%的人创业时间在2-5年间。相对雄厚的资金和相对高的文化,提升了她们的自信。这部分人占了总数的20.53%:
4 创业动机是“证明自己能力”的创业者们。年龄几乎都是80后,超过50%的人创业时间2年左右,近50%的人投资规模超过5万元。投资10万元的绝大多数集中在了这一组。多数人具高中文化水平,体现出她们的高素质、强能力的特点。但这部分人仅占总数的7.89%。
二、创业动机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很多人都认为,创业动机与所选择的行业是有关联的。本课题组起初也是这么认为。为了证实这个问题,我们把被调查者中已经创业的190人,与虽然没有创业但是有创业意向的85人一共275名农民工女性的创业动机与其所选的行业进行了相关性的检验,结果相关系数仅为0.39%,证明创业动机与创业选择的行业没有较明显关系。而通过总体大样本的检验显示,创业动机与创业规模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即,创业动机的层次越高,则创业规模越大。创业动机与行业仅仅是间接的关系,而与创业动机有直接关系的,则是创业的规模。
民族地区女性农民工创业的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较高,因此,在不考虑其他的因素的情况下,自有资金加上创业所需贷款的额度就是其拟创业的投资规模。调查得知,绝大多数人的预期投资规模要大干她们实际投资规模,尤其是投资1万元以上的人们。只是由于资金所限而达不到自己所预期的规模。
三、影响创业决策因素分析
(一)资金拥有量
在创业必须拥有的基本条件里,最重要的是资金。资金是影响创业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农民工女性创业资金来源,是自己打工收入的结余或家里的共有储蓄,或来源于亲朋好友的借贷。
(二)社会关系网络
社会关系网络指获取对创业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资源以及服务功能的渠道。农民工女性创业主要是以种、养殖或者是微型经营体为主,市场中却几乎没有支持女性创业者发展的服务体系和市场运作体系。缺乏市场信息,使她们难以做出适时、合理的经营决策。缺乏技术,经营只能停留在简单仿制的低级水平。
(三)地方创业氛围
民族地区的创业环境没有形成较好的氛围,对女性创业的发展存在着一定的障碍。首先是认识不足。认为返乡创业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用不大。很多地方农民工返乡创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客观上压制了农民工的创业决策。其次制度不优,缺乏良好的公共管理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行为涉及各地工商、税务、银行、劳动、农业以及创业项目所属的各职能部门。而多数返乡创业人员对办证流程知之甚少。地方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国家创业等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及对创业的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使得农民工女性因为缺乏市场信息,享受不到相关的扶持政策,难以做出适时合理的经营决策。其三是财力有限。对于大多数较贫困的民族地区相关部门来说,为了不浪费有限的资源,只能是帮助那些看起来发展较稳定并对政府有利的项目。而对于刚刚起步急需支持但是政府看不上眼的微型项目就不能顾及了。在制定优惠政策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把改变当地经济不发达的希望过多寄托在引进外商和大项目上,门槛设置较高,忽略了返乡农民工的需求,没有把服务农民工回乡创业视同招商引资一样重要。更有一些贫困地区舍小求大,好高骛远,最终创业园或者是开发区一片荒芜,既浪费了耕地也没有招到商引进资,同时也没有对小型、微型企业有所帮助,严重挫伤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
四、相关对策建议
(一)完善国家、地方创业政策体系
制定具体的创业政策应该考虑以下三个层面:首先在个人层次上激发人们进行创业;其次使创业者获得创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再次为潜在创业者提供资源和环境支持。在国外创业政策类型中,专门有“利基”创业政策,是政府专门针对“弱势群体”或者是特殊创业人群所采取的促进创业的相应措施,以帮助妇女、青年、少数民族、失业者、土著居民等目标群体,克服创业过程中缺少创业资源与创业机会的障碍。而民族地区就需要构建适合该地区农民工女性创业的理论框架,并围绕其目标群体、创业动机、创业技能以及创业区域机会等这几个方面来建构。
(二)建立健全地方创业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保障、制约体制。运行行政机制,以行政的手段调动和管理各部门职能和岗位责权的积极性,进行科学的部门和岗位职能配置;运行指导、服务的机制,针对不同目标群服务对象尤其是女性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出台专门的扶持政策、培训与指导工作;在体制上设置监督岗位,制定相应制度,确保各职能部门的政策到位,并且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方的利益纷争。其次,要通过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体制和制度的建设,实现各机制的整合。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外出劳动力对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投资成本与效益进行比较后的一种理性选择,其最大激励来源于创业的收益大于打工收益。而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以及扶持政策要能够更进一步激发创业者创业的激情。因此,各职能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保障各项激励、服务、指导等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根据不同层次人力资源建不同质创业模式
对于因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较慢、城镇化水平偏低而不利于扩大劳动就业容量的民族地区而言,目前适合民族地区女性创业的模式是:从创业主体上分,可以是少部分高层次的女性及多部分低层次女性创业并存,以鼓励低层次女性创业为主;从创业动机上分,可以是少部分机会型创业,多部分生存型创业并存,以鼓励生存型创业为主。从创业类型上分,可以是少部分高科技、高技术含量服务创业,多部分农村及城市的社区需求服务创业并存,以鼓励社区需求服务为主。从创业规模上分,可以是少部分中型企业,多部分小型甚至微型企业及经营个体创业并存,以鼓励小型甚至微型企业为主。不同区域则应因地制宜进行鼓励目标细分。
(四)积极扩展小额信贷资金扶持模式
关键词:保定市;就业;财政金融政策
基金项目:2009年度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0902112;河北省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支持项目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就业和再就业是近年来保定市的一个工作重点,特别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生就业、农民工就业及出口企业濒临破产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再加上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失业问题,使全市就业问题趋于严峻。展望“十二五”时期全市就业与再就业形势,其有利因素很多,但存在的压力也不小,对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妥善解决。
一、当前保定市劳动力就业现状
(一)失业人数增加,登记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全市国有下岗职工人数在2008年末有76,534人,2009年二季度末人数略有下降为74,283人。2009年到再就业服务中心登记的失业人员人数略有上升,一季度为35,942人,二季度为37,459人。加之每年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更凸现出劳动力供需矛盾与就业压力。从上面的数据来看,保定市的失业人员绝对数量的增加,相对比率的提高,都在提示我们:保定市的劳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从行业需求看,72.8%的用人需求集中在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这种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行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这样的态势仍然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这个数字无疑说明发展第三产业将成为社会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主阵地。
(三)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要地位。其中,用人需求约57.4%的比重集中在中小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招工比重极小。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百花路劳动市场了解到,招聘单位100%为企业,其中小型制造业和服务业招聘人数占主要地位。
二、保定市扩大就业面临的困难
(一)劳动力资源供给远大于需求。第一,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增长快,据2009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9年全市劳动适龄人口109.86万人。与2005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劳动力资源总量增加了37.14万人,增长13.61%,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73个百分点;第二,外来劳动力大量涌入,保定市作为我国第四人口大市,处于快速崛起期,每年都有大量的外来劳动力来我市流动就业。“十二五”时期,预计仅外来劳动力来本市流动就业人数每年要超过20~30万人左右;第三,近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大量富余人员从企业下岗或失业,农村也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亟须转移;第四,大学生就业情况依然是个难题。保定市高校较多,每年毕业生近3万人,如此迅速增长的大学毕业生供给,自然就给就业岗位的竞争形成巨大压力。更重要的是,供需对比只是反映了总量情况,事实上我国的大学生就业还面临结构上不对称的问题,往往存在专业方向、学位登记、就业地域等结构性失衡问题。
(二)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不足。从世界各国的规律来看:许多国家劳动力的65%~80%在自由职业、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就业,发达国家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数量是45~55个,而我国只有53%的劳动力在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不到30个;我市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为26个。由于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不足,造成失业人口过多,将会形成大量的低收入和微薄收入人口,从而带来收入分配差异程度扩大,基尼系数也将会越来越大。保定市中小企业群体庞大但规模偏小。全市拥有各类民营经济组织20.6万个,90%左右民营经济组织徘徊在从业人员8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阶段。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862家,仅占民营企业户数的3.4%。其中,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仅47家,占比仅为5.5%。
(三)产业结构调整导致结构性失业。经济发展过程,就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相应的就业结构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总会有一部分行业的就业在萎缩,也不断地会有新的就业岗位在增长,这部分新增的就业岗位对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有新的要求,而且要求总是越来越高。从原有就业岗位上游离出来的劳动力,总有一部分会因为不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而失业。以至于产生一方面企业求贤若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一些学历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这种结构性失业现象在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将长期存在。据2006年市劳动力市场统计数据显示,当年市场求人倍率(用人单位需求与求职人数之比)为0.86,求职成功率为56%,表明当年进入市场的每100名求职者中有14人是因为用人需求不足而未能就业,另有30人中是因为供求匹配上的原因导致劳动就业机会流失。
(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不够完善制约着就业工作。一方面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紧张,尤其是县、区劳动力市场设施落后,同时又缺乏资金投入,无法形成市场规模和市场就业氛围。劳动力信息网络不健全,信息传递滞后,影响供需双方对劳动用工需求的了解;另一方面目前各级职业培训机构对就业人员培训起点及培训质量较低,大部分只是培训初、中级技术,难以适应高技术人才需求的要求,同时,一些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也导致劳动者就业相对困难。表1是笔者协同有关部门针对失业者进行的调查。(表1)
本次调查发现,85.9%的失业者表示找工作时没有获得过街道或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的帮助支持,91.6%的失业者表示尚未领取过最低生活保障金,95.9%的失业者表示从未得到过工会、残联、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机构的帮助支持,79.7%的失业者表示没有获得过职业介绍机构的支持。可见,保定市作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等城市,对于失业者再就业而言,来自正式支持(政府的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等)的缺失与滞后,是导致失业增加的又一个原因。
三、进一步扩大就业的财政金融政策
(一)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
1、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增加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就业需求。目前,全市建立规范的职业介绍所,全面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一三一”服务活动,使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但劳动力市场还未成为安置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在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提高为企业和劳动力服务的质量,降低用人单位成本,解除就业人员就业时后顾之忧。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就业安全机制。要确保劳动适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首先解决失业、待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其次为企业人员流动创造条件。许多国有和集体企业希望充实人员,但是由于富余人员过多,而且富余人员走向社会又害怕没有保障,不愿离开,从而造成企业负担沉重,给企业更新人员带来很大阻力;再次是简化办理企业职工流动手续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一是优先发展基础性先导行业,尽快形成快捷高效、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从根本上提高通信设备的现代化水平。通过这些先导行业的发展,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大大扩展就业容量;二是加快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是保定关联度很强的产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和就业带动力。保定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要加强统一规划,增大投入,优化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推介,提高保定旅游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促进旅游经济加快发展,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三是加快社区服务业的发展。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社区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将成为城市经济中独特的新兴产业。从就业角度来看,社区服务业兼具就业弹性大和适合劳动力面广两大突出优势,更是吸纳劳动力的良好渠道。今后我市在产业政策中将把社区服务产业纳入着重培育的新兴产业,进行必要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指导,并协调财政、金融政策,对社区服务产业给予充分的扶持,促进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对第三产业实行差别税率。通过对第三产业实行差别税率等税收优惠,使它们的利润率不致为负或接均利润率水平,以扶持其发展。
2、对服务业给予倾斜政策,鼓励和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在促进传统服务业升级的同时,应提供较为宽松的经营环境,在税收发票的最低营业额、注册资本、资质要求等方面降低进入门槛,让从事社区服务的民间资本进入,特别是对微利服务项目应落实各种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优化政策环境。
3、支持与规范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对从事就业介绍、劳动者岗位能力培训的中介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和政府资金支持,对外劳务输出的中介给予税收补贴。
(三)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
1、加大小额信贷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各项制度和机制。新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放到了非常重视的位置,并且在对象、范围上进行了适当扩展。在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中,小额信贷扶持政策是下岗失业人员最关注的。要按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小额信贷工作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改进担保程序,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促进再就业。
2、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适度降低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营业网点数量的增加,只要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准入条件,就予以支持;由于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国家信誉作保证,同时市场占有份额小,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弱,服务对象又主要是中小企业,因此对其货币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胡德巧,孙中震,严平.探索建立政府投资促进就业机制[N].人民日报,2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