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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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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第1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摘要 新医疗改革方案,公立医院改革成为重点和难点。公立医院改革应该注意加强政府在规划、筹资、制度、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回归公益性;挖掘大型公立医院职能和潜力,大胆探索管办分开方式;在内部管理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调控,建立一整套细化的定编定岗、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体系,利用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促进医疗改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关键词 公立医院改革;公益性;内部管理;绩效考核

国家新医疗改革方案已经公布。在新医改方案中,公立医院改革成为重点和难点。我国的医疗体系应该是金字塔形的。作为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必须有一个稳固的基础才能够良性发展。三级医院各种设施、条件和人才储备都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但因为承担了许多不应该承担的任务,如小病小痛患者的诊治,造成门诊拥挤、住院排队,不堪重负。在新医改中,大型公立医院改革既要明确定位,回归其应有的职能,即承担大病、重病、疑难病诊治、教学和科研等任务;又要加大改革力度,提高管理效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作出应有贡献。笔者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回归公益性

公益性原则主要表现在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政府在规划、筹资、制度、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并实现大型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体系的公益性,杜绝其市场化倾向和做法。把握好医改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点面结合、分类管理,从全局出发,使大型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做到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开展。

2 挖掘大型公立医院职能潜力

在大型公立医院职能回归过程中,大型公立医院相对来说是被动的,关键要靠基层医院和社区服务站的发展来分流病人。大医院既应主动采取改革措施,另一方面也要靠基层医院和社区服务站改革推进的力度和速度。大型公立医院完成对中小医院帮扶和培训基层医师等工作,同时,也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自身的管理、效率、水平和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和提高上面。

3 尝试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大型公立医院的管理如何准确定位、如何把握发展方向、如何强化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力度,需要大胆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可以作为管办分开的一种尝试方式。目前,大医院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地方卫生行政系统主管和卫生系统管业务+医科大学管行政两种模式。而附属医院除了医疗职能,还有教学和科研任务,在强化院长作为法人代表独立行使职责的同时,可以形成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该有代表教学和科研的大学或教育系统官员、有卫生行政系统官员、有投(捐)资方代表、医院内部职工代表,还应该有代表医院服务对象的社会人士等。这样的理事会能在讨论医院发展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寻求医院各项职能的平衡发展。如医教研的关系、医院发展与职工福利的双重考虑;理事会还会在招聘和选择院长时,关注其能否把握全局,真正理解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的内在规律,做到协调全面发展;代表医院服务对象的社会人士进入理事会,会更多地关注医疗服务、医疗技术以及合理收费等问题。

4 变粗放型调控为精细化管理

大型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是提高效率的问题。医院注重经济效益,效率明显地提高,但公立医院还存在管理粗放的现象,提高效率大有潜力和空间。

我国可以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一整套细化的定编定岗、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体系,在绩效评估和考核方面不只看重直接的经济收益,更侧重于每个员工付出的技术劳动和创造的社会效益,对员工的每一项劳动进行量化评估。如,医生做一个手术,绩效考核要看手术的难度、所用的时间、技术创新等内容。

在这样的绩效考核下,员工的劳动付出与个人的经济报酬挂钩,不会导致大处方、滥开检查和药物,又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如果说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有阻力、有难度,那么在管理机制层面上改革的成本是低廉的,产生的作用是巨大的。管理创新能够使医院提高20%左右的工作效率。

5 医疗技术进步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对医疗改革的促进作用

大型公立医院改革绝不能忽视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医疗改革的促进作用。卫生部组织单病种临床诊治路径的制定,在规范管理方面迈出了有益的一步,各级各类医院应该自觉遵守执行。在规范技术管理的基础上,也要特别强调医疗人才队伍的建设。应该让大医院有积极性去发展新技术,可以结合“名医工程”,全面推行医师培训制度,提升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让名医成为技术进步的载体和最强劲的动力。

6 挖掘内部潜力监督行政运作,改进服务态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除了强化医院外部的监督外,还应该发挥医院内部员工的作用。如职代会常设委员会,形成由下而上对医院的行政运作进行监督,赋予提议、调查、质询、不信任投票权利,有效地疏导民意,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第2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省联社 改革

一、湖南省农信社改革进展及成效

(一)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2005年5月,由省内121家农信社入股成立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并在全省14个市(州)设立了办事处。省联社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全省农信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具体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指导农信社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支持力度,减免相关税费,特别是协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信社清收处置不良资产;三是加强支付、结算、汇兑等电子网络建设,提高农信社金融服务效率。

(二)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2004年以来,湖南省农信社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增资扩股,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产权组织形式改革。特别是在2012年,湖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股份制产权改革,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加快。截至2012年末,湖南省共有99家统一县级法人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18家,农信社分散弱小、功能薄弱的局面得到实质性改变。全省农信社逐步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农信社股权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65家县级行社已全部取消资格股,资格股比重下降到16.5%,比2009年末降低了近40个百分点。

(三)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一是业务规模迅速扩大。2012年末,全省农信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58亿元和2239亿元,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14倍、4.05倍。二是资产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末,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比2004年末下降20多个百分点。三是经营效益大幅提升。2012年末,全年实现各项收入、经营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0.6%、35.9%。

(四)支农力度稳步增强

2012年末,全省农信社农贷比例由2004年的59%上升至79.3%;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达1921.5亿元,是2004年末的5.2倍,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农信社法人地位的稳定性、保证三农支持力度”为原则进一步推进农信社改革

(一)股份制是农信社改革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

1.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三种产权改革模式各有利弊。一是在产权结构设置上,农村商业银行优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全为投资股,股份可转让但不能抽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发起人股份的稳定,股东参与管理的意愿较强。二是法人治理结构上,农村商业银行同样优于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三会一层”的职能作用能较大程度发挥。三是服务三农力度上,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优于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50%,其贷款也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农村合作银行服务对象不局限于农民,还包括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但主要还是体现了服务三农的宗旨。农村商业银行则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出于自身发展、满足股东回报等问题考虑,农村商业银行支农力度及持续性将受到制约。

2.将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由此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需高度关注。一是金融支农的“空心化”现象可能加剧。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经营理念运作,即一切以股东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开展经营活动。在目前缺乏有效的支农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农村商业银行很难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与保证支持三农力度方面找到平衡点,金融支农“空心化”现象可能进一步加剧。二是将经营状况较好的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当地农信社整体发展环境将受到影响。按照目前的改革标准,经营状况好、风险低、治理结构较完善的农信社可以优先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这样一来,辖内留下来的将是条件较差、经营状况欠佳的农信社。这样的制度安排会使农信社两级分化现象更为严重,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农信社的生存环境将更为困难。

综上所述,实行多种产权模式并存是农信社改革的现实选择。具体选择何种模式,应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差异性、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以及农信社自身的经营状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要尊重农村信用社的意愿,以市场为导向规范农信社的发展方向,逐渐优化其产权结构。

(二)股份合作制需长期保留,但不是简单维持,而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

由于股份合作制股权分散、入股金额小,使得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不高,能够一心一意为三农服务。因此,保留股份合作制是基于现实情况分析的一种客观需要。但保留不是简单的维持,而是要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达到“扬服务三农之长,补管理体制之短”的目的。

1.完善管理层产生机制。进一步明晰“三会一层”各自职责,规范议事规则,发挥好理(董)事会、经营高管层、监事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作用,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同时,为充分发挥监事长的作用,改变监事长较为弱势的现状,可由监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并实行垂直管理。形成理事长、监事长、主任“三驾马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相互制衡、约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优化股权结构。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格股和投资股的比例,既要保证农信社合作制方向,又要保证投资股股东的合理投资收益。二是动态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广泛吸收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改善内部人控制问题。三是按照《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文件要求,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农信社的改制工作,特别是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战略投资者,鼓励对经营状况欠佳的农信社进行收购、兼并和战略投资,帮助其改善经营状况,化解经营风险。

3.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合理安排薪酬考评、分配和问责体系,建立与长期目标相联系的薪酬奖励分配制度,并将年薪的相当部分转成股票期权,防止经营管理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审批、财务收支、风险控制等内控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决策考评机制,建立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盘活不良资产,增加营运资金。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农信社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

(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坚定不移的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坚持本土化、小型化发展

农信社不管是维持现有的组织形式,还是进行股份制改造,都应植根于农村,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职能定位上,明确“三农”服务宗旨,做强不做大。如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过于庞大,就可能丧失植根本乡本土,对乡情民情知根知底的优势,其管理的行政化、组织体系的官僚化就会凸现,从而难以实施灵活有效的经营策略,以致脱离三农服务定位。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明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扎根农村,履行支农重任,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人缘地缘、信息、灵活便利等优势,立足本土化、小型化发展,做强而不做大。

2.发展方法上,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依托不依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充分利用战略投资者的有利条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合作和资本联合,通过引资实现引智、引技,引进制度和机制,为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创造条件。但不能过度依靠战略投资者,否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可能受到战略投资者的影响和干涉,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过程中行为扭曲,从而丧失灵活性。

3.政策扶持上,侧重政策引导和环境疏导,扶持不操持。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但这种扶持应侧重于政策引导和环境疏导,而不是直接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

一是建立财税与金融支持机制。适当延长目前农信社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减征、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适用年限;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涉农商业汇票再贴现等给予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支持力度。二是建立支农激励约束机制。银监部门定期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其跨地域贷款进行一定限制。央行要合理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最低比例和新增“三农”贷款占比。地方政府要落实财政部印发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办法,对于支农贷款占比一直较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议以涉农贷款投放总量为基数进行奖励。三是建立业务发展保障机制。支持中央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存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适当授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发行的部分政策性业务,不断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范围。

4.业务服务上,以“服务三农”为中心,定质不定形。由于“三农”需求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量体裁衣”,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支农水平。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营销力度,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在培育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效支撑。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以及综合授信等信贷服务,满足企业多样需求;积极试办外汇业务,支持创汇农业、外资企业等外向型经济发展。

三、探索构建符合省情的省联社管理新框架

(一)我国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比较

目前,我国省联社改革模式或方案主要有四种:

1.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模式(统一法人模式)。这种模式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为代表。即在原来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各区县、乡镇农信社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统一组建一级法人管理模式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总行-分行-分理处的组织形式。这种模式适合在地区经济发达,城乡一体化进程较快,“三农”在整个经济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的地区实行。

2.组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模式。这种方案以浙江省和广西省为代表。即由各家县联社出资,将省联社整合为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各家县联社仍保持其独立法人地位。相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模式,该方案产权形式较低,好操作,对于欠发达地区欠发达社而言比较可行。但是,这种“自下而上”控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走形,即出资人(县联社)未必能对受资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原来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的权责倒置现象仍未解决。

3.组建“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混合模式。这种方案以广东为代表。广东省从辖内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一行两制”模式,即将省内处于发达地区,具备成立农村商业银行条件的农信社联合起来,合并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农业比重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农合行),保留其独立法人地位,由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参股或控股。这种模式优点是兼顾了发达地区商业化经营和欠发达地区支持“三农”发展的不同需求,但弊端是合并后的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可能偏离农村金融市场,同时欠发达地区农信社风险控制能力偏弱和力量整合问题并没有解决。

4.组建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方案以宁夏为代表。在原宁夏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业务合并基础上,吸收国内若干家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其余19家县联社分别改制成独立的县级农村合作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进行参股,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权利。这种模式可以保持县级农信社的法人地位,而农村商业银行通过资本纽带对农信社进行管理,使得省级农信社对县级联社的控制权具备了经济和法律上的基础。

(二)设计适合省情的湖南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对省联社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需注意四个问题:一是省联社与县级联社之间存在法人管法人的法律障碍,省联社行政管理色彩过浓;二是辖内农信社对省联社的行业服务需求呼声较高;三是保持县联社法人地位的稳定性,保障农信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四是符合湖南省农业占比较大、各地经济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基于上文对我国目前省联社改革模式及方案的比较,可考虑以下两种改革模式:

方案一: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基于我省县级联社较多、基础不一、农业经济占比较大的实际,为更好权衡各方利益,建议尝试采取“自上而下”模式,即在保持县联社法人地位的情况下,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资本,对省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走金融控股的路子。省联社在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对县级法人机构有差别地进行参股或相对控股,以资本为纽带来管理辖内法人机构。

第3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有控股集团;子公司;内控管理模式;内控管理体制;财务分析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1-0155-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1.076

1 国有控股集团及子公司

1.1 国有控股集团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要从事资本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一般应包括四种情况的国有控股公司,即国家控股公司、国家投资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控股公司和地区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集团包括:一是纯粹型控股,它不直接从事股权,而对其他公司或企业实行控制;二是混合型控股,它主要通过股份持有控制子公司,又直接进行一部分生产经营活动。

1.2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2 国有控股集团管控存在的问题

2.1 市场营销问题

2.1.1 营销模式。国有控股集团子公司处于营销“瓶颈期”,由于地区经济条件的滞后性,地产项目开发与销售面临巨大挑战,导致地产营销模式处于落后状态。同时,贵阳子公司行业会计市场营销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不断加强。发达国家建设中,从公司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必须深入挖掘市场潜在客户资源,才能加快公司改造进程。为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占有率,公司发展模式开始走向多元化特点,这固然对扩大市场占有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1.2 营销账务。市场营销分析是公司管理控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带动公司收益水平增长的有效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优化改革,子公司行业结构模式也要坚持多元化调整,以营销分析管理为指导思想优化内部账务管理体制,帮助公司解决现实账务管理阶段遇到的困境。如表1,存货是属于主要流动资产项目,结合存货周转率计算结果可对未来子公司开发提供指导依据。

从表1中可以看出,某公司2013年存货周转水平较2012年的有所下降,存货周转率下降了6.46%,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减少了2.95%,说明子公司的存货管理水平有所下降。从子公司营销角度考虑,公司要及时更新原有的账务结构体系,重点对资金收支、账务调配、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更加全面的调度方式。同时,发挥会计人员在财务结构中的控制作用,及时处理各类风险引起的异常隐患,这些都是营销分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也是构建公司现代经营机制的重要决策。

2.2 财务分析问题

2.2.1 会计报表。应结合会计报表特点实施优化改造,建立更加稳定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调整现有的账务结构模式,规范经营环境和积极推进法制建设,进行有法制的对账款调控与管理进行综合规划。公司会计报表管理走市场化经营是一种改革,更是一种挑战,如何适应市场化环境是公司会计报表管理管理急需思考的问题。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公司的净利润与净资产平均额之间的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是判断企业资本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指标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如表2。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国有控股集团某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中,主要是总资产收益率和所得税税率对净资产收益率起到很大的影响,由于总资产报酬率的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增加了1636.05%,所得税税率的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增加了1013.11%,负债利息率、平均负债/平均净资产这两个因素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带来较小影响,使净资产收益率增加了43%和66.79%,但也要把握负债经营程度。

2.2.2 报表附注。掌握市场改革趋势是为了更好地督促公司财务分析管理模式改革,减少成本决策失误产生的不利影响。要积极调整经营战略模式,促进经营体系优化改革,也进一步推动前台服务机制的优化改进,实现了前台战略服务体系的最优化发展。例如,所有公司均参与战略转型活动,按照财务分析管理要求调整内部业务模式,灵活应用多项经营决策完善经营体制,这些都说明了经济战略转型的重要性,体现出营销转型对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的时代意义。

3 新视角下集团管控模式选择及对策

3.1 政府方面

3.1.1 建立法律环境。严格按照国家经济政策提建筑产品改革方案,确保企业在法律规定内执行财务计划,避免潜在企业资金流失。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其生产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威胁。为了加快国有控股集团子公司管控战略转型,要发挥法律机制在地产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推动子公司经营体系的优化改革,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产业经营及市场纠纷存在的问题,这些都是提高产业规划水平的重点,有助于实现经济战略转型改革体制。

3.1.2 财务监督机制。为了更好地加快子公司发展与内部管理,要结合财务分析特点实施优化改造,建立更加稳定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调整现有的账务结构模式,对账款调控与管理进行综合规划。子公司走财务分析管理模式是一种市场经济活动,市场运营必然面临着风险隐患,这些是子公司营运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是降低风险损失的关键。例如,成本预算中要结合国家税收法律,对金融资金收支实施合理调控,才可避免政策变动造成的风险。财务分析管理是一切经济活动总指导,为子公司经营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从理论上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市场营运方案。

3.2 企业方面

完善财务管理。子公司长期关注营销收益水平,对财务分析管理观念缺乏足够的认识,造成实际营销活动依旧存在破坏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的现象。子公司行业年收益持续增长,子公司贡献率不断增加,但随之产生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子公司经营模式缺少财务分析管理为参考准则,进而阻碍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例如,基层营销模式最大问题在于成本投入与利益成效不匹配,所投入成本无法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子公司销售模式依旧处于“粗放型”经济状态。例如,流动资产管理是财务分析面临的一大难题,流动资产周转速度指标包括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天数,如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某子公司2013年流动资产周转水平较2012年的有所提高,流动资产率上升了151.72%周转天数较上年减少了60.27%。其中营业收入净额增长了199.74%,平均流动资产总额较同期上升了18.92%,营业收入净额的增长率比平均流动资产的增长率高,表示子公司的流动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很多。根据2013年数据统计得出,该行业平均流动资产周转率为0.58次,某子公司的流动资产周转率为7.30,这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说明流动资产营运效率较高。

3.3 社会公众方面

3.3.1 强化公众监督。为了实现经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要针对财务分析风险采取可行性管理方案,构建符合财务分析管理需求的调控模式。因此子公司要及时更新原有的账务结构体系,重点对资金收支、账务调配、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更加全面的调度方式。同时发挥会计人员在财务结构中的控制作用,及时处理各类风险引起的异常隐患,这些都是财务分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也是构建子公司现代经营机制的重要

决策。

3.3.2 优化地产营销。由于企业自身结构的特殊性,子公司管控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常因预算决策失误而产生诸多风险。新时期必须强化子公司管控管理力度,进一步解决传统预算模式存在的不足,带动企业经营流程一体化发展。积极鼓励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是企业经营的一大机遇,但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政策优惠。因此强化社会公众对市场营销的约束功能,可引导子公司强化内部控制与管理,避免市场营销失效引起的风险问题。

4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开放式改革,国有控股集团数量呈现上涨趋势,重视内控风险可降低经济损失,为子公司管控提供庞大的市场机遇,因此子公司内控管理转型要从风险危害性进行分析,以创新思维为指导,以创新管理为依据,积极做好风险管理是每一位内控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内控管理是子公司运营的重点部门,以内控部门为中心实施内控结构系统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快了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改革,满足了子公司战略决策变动要求,成为新时期建筑行业体制变动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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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人员是信息的直接生成者,因此,成为“猫和鼠”游戏双方争夺的焦点对象。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游戏的制定者———国家(猫)凭借特权直接控制会计人员,并授予他们许多耀眼的桂冠和美丽的花环。游戏参与者———企业(鼠)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下,虽然解决了信息真实问题,但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的懒惰、浪费、效率低下等社会垢弊也难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游戏的制定者根据有效制度,制定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对任何参与者均平等有效,不存在歧视和不公。游戏参与者在游戏规则范围内可以自由发挥。即政府仅限于确认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不争夺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会计人员的待遇、职业道德等属于微观组织运行机制的内容,由企业自行确认。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正处于“转轨变型”特殊时期,“猫和鼠”游戏中,“猫”是只小猫,“鼠”却成精。在鼠精们的操纵下,导致了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并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人员难辞其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亦是必然。目前关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观点是“会计委派制论”和“回归企业论”。本文以管理学原理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为背景,在对会计委派制理性评价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1会计委派制述评

会计委派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这一制度时下正在不少地区积极试行,如湖北、四川、江苏、重庆等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战略来看,“会计委派制”不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价值取向,因为它存在以下缺陷:

1.1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现代企业依靠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了“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使现代企业不服从行政权威,而服从于市场权威,使现代企业对行政命令产生了“抗逆机制”,以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在现代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客观、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现代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因此,不能将产生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服务于企业管理,企业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职能机构———企业会计与会计机构独立出去。会计委派制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

1.2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关系,将会计人员置于“两难”的尴尬的境地

衡量一种企业制度是否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关键的一点是看这种企业制度是否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本质要求。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认为:一个人或组织不能接受来自于两个以上的命令来源。因此,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机制能够协调一致,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会计委派制一方面意味着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倾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动力结构基本内倾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责任与权利的脱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当国家与企业存在矛盾时,委派的会计人员怎么办?倾向国家就可能被“炒鱿鱼”或“穿小鞋”,偏向企业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会计人员必将处于两难境地。

1.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立法宗旨相悖,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

提出会计委派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乏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主要是衡量和评价企业内部其它管理控制行为的有效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会计本身,而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的认识程度、利用程度和信任程度,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合理化建议的采用率。根据《会计法》,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四部分组成。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司法机关对违法会计案件的判决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会计行为依法进行。如对“琼民源”聘用的会计班文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司法判定。[2]行政监督主要是政府有关机构通过服务和支持等方式约束规范会计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监督上。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职业人员和自律性组织通过业务活动来矫正会计行为,从而起到维护会计秩序的作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在单位“管理层”的授权下,对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对授权“管理层”负责。《会计法》突出了内部控制的要求,体现了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立法基本精神。形成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监督承担了部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责,这是一种“错位监督”,这种“错位监督”是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根源。为强化会计监督力度进行会计委派是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体系的误解,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定国安邦的长久战略之策。

1.4会计委派制实际操作问题

1.4.1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

会计委派制意味着会计机构中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就由企业的“内当家”变成了企业的“外管家”,其工作范畴属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诸如董事、监事、经理)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要么违背委派初衷,与企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要么被架空,认认真真做假账。

1.4.2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

企业经济效益有好坏之分,则其所属的会计人员待遇也应有差异。如果委派人员按原标准执行,则工作相同,待遇不同,不合理;如果按折衷标准进行,则原经济效益好的会计人员不愿接受委派;若委派人员的开支纳入国家预算,统一收取,势必倒退回到以财政代替财务的尴尬境地。若要以行政手段强制“均贫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则委派会计人员势必吃“大锅饭”,无法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分配原则。

1.4.3机构设置庞大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后,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管理变为直接管理,会计人员的考核、提拔、培训、交流、资格认证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原财政部门下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必然增加,不符合政府是“守夜人”的经济学理念。

1.4.4委派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和考评问题

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委派单位提供证明,写出鉴定,还是由会计局直接考核;考核和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方法,考核和考评成绩优秀或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问题,很难确定科学的方法与措施。

1.5会计委派制忽略了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控服务体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拿薪水的“经济警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企业1998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3]

1.6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决定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13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这种直接监督形式。正如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指出“取消大检查,不是取消或弱化财政监督,而是调整财政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4]有些人认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就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是错误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已经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会计法规,颁布会计准则;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支持与约束;对会计案件的审判等手段来完成。)

1.7“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其它问题

1)割裂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内在关系:会计的核算与控制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核算,控制就失去了依据;反之,没有控制,核算就没有真实性。

2)为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那么,为加强统计监督是否需要对统计人员进行委派呢?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否需要对厂长、经理们进行委派呢?

3)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司法》等法律矛盾。

4)与国际惯例不协调,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介入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职务、待遇、升迁等由企业自行确定。[5]

诚如刘玉延副司长指出的那样,“会计人员委派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它的提出和实践是受一定环境因素制约,不能全盘否定,更不能认为它是灵丹妙药,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认为,“会计人员委派制”仅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和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不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应属于投资者委派监事,属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范畴,不应属于委派会计人员范畴,有不少同志将两者混为一谈。[6]有关委派财务总监的问题将在审计运行机制中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是高风险的改革方案,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不应成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目标,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建立有中国特色并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2“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新模式

“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宏观措施国务院财政部门与其它部门

运用立法手段,通过颁布实施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政府部门与会计职业团体相结合的宏观会计运行机制。《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明确了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是以间接管理为主的“立法主导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务院财政部会计司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系统的协调运行创造条件。《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按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简单,主要适用于非上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按会计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对某个会计要素或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进行阐述,主要适用于会计事项复杂,经营规模较大,股票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似应考虑上市公司采用会计准则形式,中小企业采用会计制度形式;”[7]

2)积极与立法部门合作,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为此必须加快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为会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会计法实施细则》等)涉及会计内容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披露加以制约和规范,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为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3)负责我国会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预测我国会计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及时、合理地制订、完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尽快解决我国会计研究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问题;

4)负责国际会计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将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好我国会计的本国化与国际化,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和会计行业参与世界分工与合作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客观上要求建立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接受客户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查帐、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会计法》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七条)。3种监督管理体系相互结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司法监督体系,加大对会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国务院及地方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不可能过细、过多,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应是非营利组织,其主要作用是负责会计管理日常工作。诸如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定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制订颁布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对违反职业道德标准的会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协调会计行业、会员之间的矛盾等。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相比,我国的会计职业团体数量比较少、规模比较小,应大力发展诸如高级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等民间会计职业团体。

2.2微观上: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是企业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须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认证后,由企业根据客观需要聘请。“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8]被聘请的会计人员依法为单位服务,向单位相应经理层负责。被聘请会计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以及组织关系等属单位权限范畴。会计人员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体系的约束下,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有权根据单位相关利益者的偏好,进行资金、财产、成本、费用和利润等的会计核算,有权根据单位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单位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作为单位纳税、贷款等的依据。会计责任应分为两类:有意过失责任和无意过失责任。前者指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由于获利动机驱使,有意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的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后者是指由于会计人员个人原因(如会计业务不熟、自身贪污受贿等)形成的会计责任,此类责任会计人员为第一责任主体。若分不清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

“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框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基于如下考虑:

1)体现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基本指导思想。这种管理体制既有利于政府对全国会计事务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单位会计工作为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

2)理顺企业会计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精力,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运用财政杠杆和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有利于企业会计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3)与国际惯例协调。大多数国家对会计事务的管理,也采用“立法主导型”管理模式;

4)有利于“抓大放小”;[9]

5)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运行机制相比,其改革成本、风险都较小,而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方向一致,是现实和理性的必然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此运行模式将游戏规则制定权赋予宏观会计运行机制,而将具体从事会计工作,从属于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管理权限赋予微观会计运行机制,使企业会计人员回归企业,使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等一样,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体现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利益,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机制中的游戏规则。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会计准则问题专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4

[4](美)罗伯特C.希金斯,沈艺峰等译财务管理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2000

[5]MBA必修核心课程编译组理财:资金筹措与适用[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6]梁汉星资本委托管理制度〔M〕广东: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7]郭复初财务专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

第5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1会计委派制述评

会计委派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这一制度时下正在不少地区积极试行,如湖北、四川、江苏、重庆等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战略来看,“会计委派制”不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价值取向,因为它存在以下缺陷:

1.1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现代企业依靠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了“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使现代企业不服从行政权威,而服从于市场权威,使现代企业对行政命令产生了“抗逆机制”,以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在现代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客观、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现代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因此,不能将产生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服务于企业管理,企业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职能机构———企业会计与会计机构独立出去。会计委派制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

1.2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关系,将会计人员置于“两难”的尴尬的境地

衡量一种企业制度是否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关键的一点是看这种企业制度是否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本质要求。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认为:一个人或组织不能接受来自于两个以上的命令来源。因此,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机制能够协调一致,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会计委派制一方面意味着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倾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动力结构基本内倾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责任与权利的脱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当国家与企业存在矛盾时,委派的会计人员怎么办?倾向国家就可能被“炒鱿鱼”或“穿小鞋”,偏向企业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会计人员必将处于两难境地。

1.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立法宗旨相悖,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

提出会计委派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乏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主要是衡量和评价企业内部其它管理控制行为的有效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会计本身,而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的认识程度、利用程度和信任程度,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合理化建议的采用率。根据《会计法》,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四部分组成。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司法机关对违法会计案件的判决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会计行为依法进行。如对“琼民源”聘用的会计班文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司法判定。[2]行政监督主要是政府有关机构通过服务和支持等方式约束规范会计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监督上。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职业人员和自律性组织通过业务活动来矫正会计行为,从而起到维护会计秩序的作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在单位“管理层”的授权下,对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对授权“管理层”负责。《会计法》突出了内部控制的要求,体现了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立法基本精神。形成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监督承担了部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职责,这是一种“错位监督”,这种“错位监督”是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根源。为强化会计监督力度进行会计委派是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体系的误解,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定国安邦的长久战略之策。

1.4会计委派制实际操作问题

1.4.1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

会计委派制意味着会计机构中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就由企业的“内当家”变成了企业的“外管家”,其工作范畴属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诸如董事、监事、经理)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要么违背委派初衷,与企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要么被架空,认认真真做假账。

1.4.2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

企业经济效益有好坏之分,则其所属的会计人员待遇也应有差异。如果委派人员按原标准执行,则工作相同,待遇不同,不合理;如果按折衷标准进行,则原经济效益好的会计人员不愿接受委派;若委派人员的开支纳入国家预算,统一收取,势必倒退回到以财政代替财务的尴尬境地。若要以行政手段强制“均贫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则委派会计人员势必吃“大锅饭”,无法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分配原则。

1.4.3机构设置庞大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后,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管理变为直接管理,会计人员的考核、提拔、培训、交流、资格认证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原财政部门下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必然增加,不符合政府是“守夜人”的经济学理念。

1.4.4委派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和考评问题

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委派单位提供证明,写出鉴定,还是由会计局直接考核;考核和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方法,考核和考评成绩优秀或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问题,很难确定科学的方法与措施。

1.5会计委派制忽略了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控服务体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拿薪水的“经济警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企业1998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3]

1.6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决定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13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这种直接监督形式。正如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指出“取消大检查,不是取消或弱化财政监督,而是调整财政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4]有些人认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就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是错误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已经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会计法规,颁布会计准则;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支持与约束;对会计案件的审判等手段来完成。)

1.7“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其它问题

1)割裂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内在关系:会计的核算与控制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核算,控制就失去了依据;反之,没有控制,核算就没有真实性。

2)为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那么,为加强统计监督是否需要对统计人员进行委派呢?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否需要对厂长、经理们进行委派呢?

3)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司法》等法律矛盾。

4)与国际惯例不协调,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介入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职务、待遇、升迁等由企业自行确定。[5]

诚如刘玉延副司长指出的那样,“会计人员委派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它的提出和实践是受一定环境因素制约,不能全盘否定,更不能认为它是灵丹妙药,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认为,“会计人员委派制”仅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和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不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应属于投资者委派监事,属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事会范畴,不应属于委派会计人员范畴,有不少同志将两者混为一谈。[6]有关委派财务总监的问题将在审计运行机制中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是高风险的改革方案,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不应成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目标,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建立有中国特色并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2“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新模式

“立法主导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宏观措施国务院财政部门与其它部门运用立法手段,通过颁布实施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政府部门与会计职业团体相结合的宏观会计运行机制。《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明确了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是以间接管理为主的“立法主导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务院财政部会计司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系统的协调运行创造条件。《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行统一会计制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按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容易,简单,主要适用于非上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按会计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对某个会计要素或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进行阐述,主要适用于会计事项复杂,经营规模较大,股票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似应考虑上市公司采用会计准则形式,中小企业采用会计制度形式;”[7]

2)积极与立法部门合作,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为此必须加快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务院财政部门应为会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会计法实施细则》等)涉及会计内容的制订和修改提出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披露加以制约和规范,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为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3)负责我国会计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预测我国会计发展的前景和趋势,及时、合理地制订、完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尽快解决我国会计研究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问题;

4)负责国际会计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将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好我国会计的本国化与国际化,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和会计行业参与世界分工与合作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客观上要求建立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接受客户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查帐、审计和咨询服务业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会计法》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七条)。3种监督管理体系相互结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司法监督体系,加大对会计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国务院及地方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不可能过细、过多,应大力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积极作用。我国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应是非营利组织,其主要作用是负责会计管理日常工作。诸如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定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制订颁布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对违反职业道德标准的会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协调会计行业、会员之间的矛盾等。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相比,我国的会计职业团体数量比较少、规模比较小,应大力发展诸如高级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协会等民间会计职业团体。

2.2微观上: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是企业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会计人员须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认证后,由企业根据客观需要聘请。“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8]被聘请的会计人员依法为单位服务,向单位相应经理层负责。被聘请会计人员的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以及组织关系等属单位权限范畴。会计人员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体系的约束下,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有权根据单位相关利益者的偏好,进行资金、财产、成本、费用和利润等的会计核算,有权根据单位内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单位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作为单位纳税、贷款等的依据。会计责任应分为两类:有意过失责任和无意过失责任。前者指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由于获利动机驱使,有意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的会计责任。根据《会计法》,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后者是指由于会计人员个人原因(如会计业务不熟、自身贪污受贿等)形成的会计责任,此类责任会计人员为第一责任主体。若分不清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

“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框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基于如下考虑:

1)体现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基本指导思想。这种管理体制既有利于政府对全国会计事务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单位会计工作为单位经营管理服务,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

2)理顺企业会计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精力,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运用财政杠杆和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有利于企业会计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3)与国际惯例协调。大多数国家对会计事务的管理,也采用“立法主导型”管理模式;

4)有利于“抓大放小”;[9]

5)建立“立法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运行机制相比,其改革成本、风险都较小,而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方向一致,是现实和理性的必然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此运行模式将游戏规则制定权赋予宏观会计运行机制,而将具体从事会计工作,从属于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管理权限赋予微观会计运行机制,使企业会计人员回归企业,使会计机构和财务机构等一样,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体现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利益,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机制中的游戏规则。

参考文献:[1]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会计准则问题专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4

[4](美)罗伯特C·希金斯,沈艺峰等译财务管理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2000

[5]MBA必修核心课程编译组理财:资金筹措与适用[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6]梁汉星资本委托管理制度〔M〕广东: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7]郭复初财务专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

第6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工程。建国以来,全市共兴建各类水利工程2200多处,其中:提灌工程743处;自流引水工程118处;水库11座;大中型泵站889座,安装机电设备2301台套,装机27.8万千瓦,干、支渠5279公里,形成水利固定资产近10亿元,基本形成了大、中、小工程并举,地表水、地下水、天上水“三水”利用,电力提灌和自流灌溉相结合的灌溉网络,农作物有效灌溉面积130.47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316万亩的41%,生产占全市2/3以上的粮食和95%以上的经济作物;全市共发展有效灌溉面积(含林草灌溉面积)达152万亩;水利工程在抗旱保灌、城市菜篮子工程、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较好的水利基础。

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供水价格长期低于运行成本,水价严重倒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工程设施设备超期服役,老化失修严重,隐患增多,运行困难;水管单位职工收入过低,职工情绪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管理水平下降。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二、改革目标

通过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一聘三转变”的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生态效益的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坚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相统一。既要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又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更新改造与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既要明确市、县(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四)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既要从我市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水管单位职工、灌区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既要努力解决水管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于建立促进水管单位走向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改革内容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跨县(区)的水利工程原则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县(区)行政区划内的水利工程,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各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二)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和定编定岗

1.分类定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2〕45号)规定:“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将水管单位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二类是指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中,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第三类是指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为经营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

依据以上规定,我市符合水管体制改革条件的26家国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1)对目前已实行全额拨款的6家水管事业单位,即西固区工农渠电灌站、西固区张家大坪电灌站、西固区张家台电灌站、西固区青石台电灌站、西固区范坪电灌站和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因其主要承担农业或生态灌溉任务,维持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不变。

(2)对目前承担防洪调蓄任务的1家水管事业单位,即榆中县高崖水库管理所,定性为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对目前主要承担农业或生态灌溉任务,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19家水管事业单位,即永登县西坪渠水管所、永登县河桥大渠水管所、永登县登丰渠水管所、榆中县三角城电灌管理处、榆中县青城电灌管理处、榆中县和平电灌管理处、榆中县七岘口电灌管理处、榆中县兴隆水管所、榆中县龛谷水管所、皋兰县西岔电灌管理局、红古区谷丰渠水管所、红古区湟惠渠水管所、七里河区彭家坪电灌管理处、红古区海石水管所、红古区窑街二渠水管所、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七里河区沈家岭电灌管理处、城关区皋兰山电灌站和市大砂沟电力提灌管理处,定性为准公益性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4)对国有水管单位的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国有水管单位运营情况每年核查一次,随着水管单位收益状况的变化,对个别设施基础条件好、管理水平高、达到自收自支条件的,要积极探索事业转企业的改革路子。

2.定编定岗。按照2004年7月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规定,对水管单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定编定岗,结合水管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从严控制压缩管理人员,充实生产一线人员。

3.水管单位的类别性质和编制,县(区)所属的水管单位由各县(区)编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市编委审批;市属水管单位和2万亩以上灌区水管单位由市编办会同市财政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市编委审批。

(三)落实“两费”财政补贴政策

根据我市水管单位定性,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市26家水管单位的经常性经费和日常维修养护费(简称“两费”)补贴,提出如下原则:

(1)对目前已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的水管事业单位,仍执行现行财政支付政策不变。财政承担必要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

(2)根据省政府关于水管体制改革方案意见,水管单位的“两费”缺口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负担。市属直管的水管事业单位由市财政负担;各县(区)所属的水管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财政负担。

(3)鉴于高扬程提灌工程运行成本高、问题多和县(区)财政存在一定困难的实际,市上对榆中县三角城电灌管理处、榆中县和平电灌管理处、皋兰县西岔电灌管理局、七里河区彭家坪电灌管理处、七里河区西津电灌管理处、七里河区沈家岭电灌管理处等6家灌溉面积在2万亩以上的电力提灌水管单位的“两费”缺口资金,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其中,榆中、皋兰两县由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七里河区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

(4)对水管单位的“两费”补贴资金,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分别列入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

水管单位的“两费”核算由市、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同时,对“两费”资金的落实、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四)全面稳步推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

积极推进水管单位人事、劳动、分配等内部改革制度,全面实行水管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

1.在水管单位内部全面稳步推行“一聘三转变”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即:水管单位所有生产性和管理工作岗位,全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打破事业单位用人终身制,实现职工身份由“国有制”向聘用制转变;用人制度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水管单位人员的现有身份、任职年限及工龄作为档案留存。

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总量控制、分级管理,明确岗位标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全面实行按岗选人聘人用人。

3.水管单位除领导班子以外的所有干部岗位,全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干部和职工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领导班子部分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群众公认、以身作则,年富力强,创业实干和富有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

5.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把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岗位绩效紧密结合起来。在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不降低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对空缺岗位实行缺岗激励政策;逐步实行上水与非上水期间不同工资报酬的季节性工资分配制度,上水运行高峰期工资可适当上浮,非上水运行季节在解决好职工调休、换休的基础上相应下浮工资。

各水管单位要在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和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本《实施意见》和《*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改革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年内基本完成内部改革的主要任务。县区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落实和督察工作,确保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水费计收管理

1.重新核定供水成本。根据《甘肃省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定供水成本。

2.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不同对象实行分类定价,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按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生态绿化专项供水价格按成本水价定价。

3.水价的审批程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区)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方案,广泛听取灌区群众和用水户意见,征得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由于高扬程提灌工程运行成本高,灌区农民群众承受能力有限,水价暂维持现行供水价格不变,以后情况变化,逐步进行调整。按照基本稳定、小幅调整的原则,今后对电价上涨造成水价成本上升的问题,政府将探索通过价格补贴的办法解决(具体办法另定)。

5.自流灌区要遵照群众能够承受、有利于灌区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可以先行适当提高水价。

6.强化水费计收。积极探索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加强收费监督,提高水费收取的透明度;加快推行按方计量收费;逐步推行超额累进加价、季节水价、浮动水价等,促进节约用水;加强末级渠系管理,推行配水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乱加价和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7.做好水价调整宣传工作。水利部门、水管单位要积极加大对水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公开透明的水价调整原则,取得用水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稳步实施管养分离

积极稳步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对工程维修养护任务重、有专业维修养护队伍的水管单位,年内完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管养分离。逐步对维修养护实行内部合同管理、企业化运作,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维修养护企业,实现水管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使维修养护企业逐步走上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县区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隶属关系全面抓好落实。

(七)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各类水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1.目前已经实行全额拨款的水管事业单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2.本次水管体制改革定性为纯公益性全额拨款的水管事业单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3.本次水管体制改革定性为准公益性差额补贴的水管事业单位,已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继续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4.水管单位计划内临时用工,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水管单位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由市、县(区)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八)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新建水利工程要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新建水利工程建设必须与工程运行管理有机结合,在编制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运行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管理经费来源,对不符合要求的可研报告不予立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九)改革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改革的目的是解决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产权主体不清、管理责任不实、运行机制不活、资金投入不足和工程效益衰减的问题,通过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和挖潜配套。

1.以明晰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所有权为核心,以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效益为落脚点。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各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

2.坚持政府扶持与群众自助兴办相结合,通过政府对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3.坚持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全面推行的改革步骤。对一些工程设施条件较好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先行探索竞价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总结经验,全面推行,力争在4年内使全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走上产权明晰、自主管理、社会参与、良性发展的轨道。

4.坚持奖优助先,实施激励政策。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选择一批基础良好、管理完善、决策民主、服务优良的供水组织和供水户进行重点扶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他们进一步发展壮大。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区)在水利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与安全管理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主体,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国有水利资产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对国有水利资产的管理、调配、占用、处置的审批职责。水管单位是水利国有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按照“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加强资产形成、维修养护、信息统计和配置处置等管理活动,确保工程安全和保值增值。

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

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水利工程管理秩序;搞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市、县(区)国土资源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和督促水管单位尽快完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干旱少雨,十年九旱,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紧缺,水土流失严重,严酷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水利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尤其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水利工程是农村群众赖以生存的根本条件,是灌区群众的命根子工程和发展致富工程。但是,当前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提高水利工程服务“三农”的保障能力,是关乎民生、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水管体制改革既是行业改革,又是一项社会改革,涉及诸多部门,组织协调任务重、难度大。为此,市上调整加强市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由省政协副主席、市长张津梁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行每月1次例会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水管体制改革重大问题。

各县(区)政府是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相应的成立由县(区)长挂帅的水管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县(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本县(区)水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好水管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体制改革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实施,于10月中旬前提出本单位内部改革实施方案,年内基本完成单位内部管理改革,2009年3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第7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转眼间,2010已将近过半,在过去的这半年中,我校工会在上级教育工会及学校党政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实施“三讲三比”实施方案,加强教职工的师德修养,扎扎实实开展师能大练兵活动,并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增强凝聚力,充分

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好工会在创建“优质学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我校工会的工作能力。现将上半年度工会工作小结如下:

一、努力提高教师素质,促进队伍建设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优质学校建设”为主题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期初,学校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学习动员会,拉开了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序幕。其中安排了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并要求每位党员干部上交6篇学习笔记,学校于4月底组织全体党员赴安徽宁国学习考察,从而使科学发展观在我校落到实处。

3、轰轰烈烈开展师能大练兵活动。学校工会不仅加强了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提高了教师

的职业道德素质,同时更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开展师能大练兵活动,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我们把师能大练兵活动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与新课程改革结合起来,与增效减负工作结合起来,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专业技能、解题命题、听课评课、教科研等能力为主要内容,有计划开展好系列竞赛评比活动。全面发动,人人参与,并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切实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到目前为止,此项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在教师节前夕,我们将表彰一批师能大练兵的先进个人,引导教师发扬成绩,认识不足,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发展。

4、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半年来,以学科中心组为单位的磨课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尤其是语文中心组开展的对“第一课时”的研究,一方面为职称晋升作准备,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研讨,让参与活动的教师也确有所获;此外,本学期由区电教中心组织的数学、综合实践的评优课活动,我们都能尽力参与,其中陆美兰老师还获得了区二等奖的好成绩……所有这一切,均营造了浓郁的教研氛围,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校务公开,发挥工会监督功能

1、坚持校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学校工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工会关于“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学校校务公开。通过召开家长会、和部分学生交谈、向教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倾听全校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设。有关工作能在学校“校务公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2、参与学校的决策。工会在协助校行政进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始终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学校的决策。对学校试行的改革方案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保证实施效果。对教职工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采取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公示栏及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绩效工资的试行方案、班主任月考核结果、教师月考核情况、各级先进推荐等。

三、营造和谐工作氛围,关注教师身心健康

1、学校党政领导无时无刻不把老师们的事情放在心上,经常了解教师们的需求,把教师的身心健康、幸福生活作为头等大事去抓、把党政领导的关心和爱护送给每一位教师。一年来,为老师们做了较多的工作。如:“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全体女教师送上巧克

力和鲜花让她们感受幸福、感受关怀。

第8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薪酬管理;薪酬改革;重要性

1公立医院医院薪酬管理的内涵

1.1医院薪酬的内涵可以从狭义与广义两个层面来进行概括

从狭义的层面来看医院薪酬指的即是员工能够获得的工资收入以及奖金所得等;从广义的层面来看医院薪酬指的即是员工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所能够获得的所有收益,这里的收益既包括工资性的收益,也包括一些无形的收益,比如,如果员工表现好,那么他有可能获得职位的晋升,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能够更好的发挥个人潜力,实现自己的发展规划目标。

1.2医院通过积极进行薪酬管理能够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使得员工对于医院充满信心,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优势作用,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对于医院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通过进行薪酬管理使得员工能够获得更好的收益分配,促进员工更好的参与到日常的工作当中来。在员工的利益和医院的基本发展目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医院的发展更加顺利,更容易实现发展目标。

2公立医院薪酬结构的现状

2.1目前的医疗卫生体系的基本情况

进行薪酬分配的基本内容为:有职位报酬、职位收益以及绩效所得等这些主要薪酬,还有医疗卫生津贴以及车费补贴等这些主要的津贴收益;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奖金,在进行奖金的分配和发放的时候,医院主要采取工作量和奖金相挂钩的方式,同时,还会参考员工的基本工作环境、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的性质,进行奖金分配的合理调整;基本的社会保障金从员工的工资性收益当中进行抽取,抽取的实际金额严格的按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还有购房补贴、医疗休养费等等这些主要的员工福利。

2.2工资分配情况

在进行工资分配的时候,只是简单的和绩效联系起来还远远不够,这样不能够使得绩效的激励作用很好的实现,对于绩效进行充分利用,能够使得员工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潜能。在进行工资分配的时候要充分的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员工工作的基本环境,工作的基本性质以及内容,在进行各项工作的时候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还有员工在特定岗位上的发展前景等等,通过参照各个不同方面的因素,使得工资的分配更为科学合理。通过对于薪酬结构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能够得出,现在在进行工资分配的时候,不仅仅会参照员工的绩效,还要依照团队绩效,使得薪酬结构变得更加科学和合理。

3我国公立医院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薪酬结构设置不科学不完善

①在进行工资分配的时候,现在的主要参考依据集中在员工的职位高低等方面,而对员工实际掌握的工作技能没有更多的进行参考;②能够发生变动的薪资所占的比重不足。在这样的薪酬管理结构之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能够很好的带动起来,工作效率普遍偏低,进而对于医院的营运造成不良影响。

3.2新酬考核与债效考核依据不便理

在进行薪酬分配的时候,主要的参考依据是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经济收益。那些经济收益较好的部门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薪资,而那些经济收益相对较低的部门,其薪酬也不高。在这样的薪酬分配办法之下,不能够很好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很多部门工作强度大,但是薪资水平低。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机构或者岗位的经济收益,各个不同的部门对于员工进行考评。因为绩效考核不科学不合理,参考价值不大,使得薪酬分配不公平。很多的公立医院在进行经营运作的时候自负盈亏,使得医院更多地通过经济收益进行工资分配。目前很多的医院获得经济收益的主要部门都借助于先进的医疗设备以及药物的销售,造成各个部门的收益和员工付出不一致的情况。

4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的改革对策

4.1医院层面的薪酬管理改革对策

在公立医院进行薪酬管理的时候,其基本任务就是固守现在的薪酬分配状态,同时还要降低无效医疗的情况,使得薪酬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在进行收益的分配的时候,实现公平竞争,促进收益分配更加的合理。消除内部垄断权利市场,规范个人行为;医院直接获得垄断收益,稳定薪酬水平;医院统一分配垄断收益,优化薪酬结构。在医院进行薪酬管理的时候,为了使得其效率水平得到提升,更多的借助于内部管理,这种改进措施没有很好的顾及医院的长期发展。

4.2政府层面的薪酬管理改革对策

只有公立医院才会由政府来提出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而且在制定方案时,要想实现人员的自由流动,就一定要清楚的将公立医院的产权归属明确。所以,针对公立医院而言,薪酬管理改革对策就是着力将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在医院中的作用全面恢复。清晰界定公立医院产权归属;建立医疗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市场。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薪酬管理机制,将公立医院从里到外的管理模式进行改善,这就是政府对于医院薪酬管理的长久性改革方案。

4.3对薪酬管理系统进行改革和创新

如今的医疗市场越来越成熟,而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种大环境下,以往的薪酬理念已经不能够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所以必须对薪酬管理系统进行改革和创新,要大力强化薪酬管理对于企业员工的激励作用,将企业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列入薪酬管理中,并将其作为重点改革方向,只有这样,才能将薪酬管理的效果真正发挥出来,从而使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医院薪酬管理机制的设定可以说是其人力资源最切实的保障。只有医院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薪酬管理系统,才能够真正的利用这一系统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度。但这一系统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并能够起到积极性作用。

5结束语

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其竞争都是人才的竞争,所以薪酬管理最大的作用就是要将高品质的人才留住,因为只有拥有高品质的人才,才能够使医院发展的更快。基于此,有效的医院薪酬管理系统不仅是其人力资源管理的保证,同时也是整个医院发展的坚实基础。

作者:武强 单位: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周琳;汤金霞.关于公立医院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分配实践与思考[J].中国卫生产业,2015,(15).

[2]唐超.人事薪酬改革:让医者尊严回归[J].中国医院院长,2015,(23).

[3]谢代斌.关于公立医院薪酬绩效与激励制度探究[J].科技传播,2014,(17).

第9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范文

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甚至关系到社会与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是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好金融促进经济增长和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综合协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关系,健全市场机制,完善银行管理体制,保持经济增长和信贷增长相适应,同时努力消除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发展不规范等因素带来的金融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考查新形势下金融风险发生的促发因素,并进而对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思考与探讨。

一、关于金融风险产生因素的分析

(一)金融体系缺乏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微观基础。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产权明晰是社会信用体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前提,目前许多地方、许多单位,不论是自然人或法人,产权关系不明晰,最终决定了人们的信用意识和人们的履约行为存在无约束和不确定性,这也是我们的信用体系脆弱、信用意识淡薄、信用链条不完整的原因所在。

(二)金融机构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不强,主体错位、责任不明。首先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刚刚处于酝酿阶段,已有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触及根本性问题。由于金融机构的多层委托的模糊关系,使得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权益边界不清,难以形成科学的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难以进一步深化。其次承担金融风险的责任人不清。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是国家投资或地方政府投资,加之缺乏现代企业制度机制,政府所承担的金融风险与经营者个人的风险成本严重不对称,造成经营者行为变异。在风险分担上,政府不但承担了投资者应分担的资本损失,也承担了应由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乃至经营者应分担的风险,经营者似乎没有什么风险,他所承担的风险仅仅是职位的调整或被取消一定期限的任职资格。最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发生错位。当前,在我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上存在一个怪现象,对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最着急的是中央银行。由于体制的原因,政府是金融风险承担的主体,而各金融机构则不必为此付出风险成本,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政府职能尚未转变,仍在强力控制银行机构和参与企业管理。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仍被视作宏观调控的工具,银行自主经营能力和权力受到极大限制,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无法按照市场法则处理流动性、风险性和盈利性之间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千方百计地争夺金融资源的配置权。一方面,表现在对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业务的强力干预,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普遍出现了地方化倾向。另一方面,表现在各地区和部门竞相创设金融机构,以不同程度地获取支配金融资源的权利。再者,中央与地方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为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利益不恰当地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从而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律,使市场参与者对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和合理性信心不足,也造成金融市场的种种寻租行为,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机制风险。地方政府尚未完成由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管理者的转变。一方面,为了本届政府的政绩需要,过多干预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出于安定团结的需要,为大批效益不佳的国有企业职工找饭吃。两个方面的沉重压力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瞄准了属于中央政府的国有信贷资产,于是借企业转制之机,采取种种手段将大量逃废银行债务作为企业脱困的有效途径。

(四)外资银行的进入,加剧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外资银行有可能对东道国金融市场特别是在外汇业务和国际融资业务、金融衍生工具等领域形成全局垄断和局部垄断,影响东道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外资银行的“摘樱桃”式经营方式,降低了国内金融业的利润率,使国内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下降。外资银行的进入会迫使当地银行彼此合并以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超大银行的形成增加了银行体系过于集中的风险,但由于有政府安全网的存在,银行对其信贷质量关注不够,从而增加了银行业的信用风险。银行业的不断集中会产生垄断势力,从而降低了银行系统的效率。拥有垄断势力的大银行向企业索取高利率,而这又诱使企业去从事高风险行为。同时,外资银行的进入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和金融受外部冲击的可能性,强化了经济和金融波动的传染性。

二、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理清产权关系,建立有效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为了使银行的产权清晰,政企真正分开,国有资本退出银行的控股地位是绝对必要的。退出控股地位之后,银行经营者只要全心全意对全体股东负责,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即可。

(二)调整微观经济体制,构造全新的公司治理结构。微观经济结构调整的特征是:产权私有化、经营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趋同化、公用事业竞争化。顺应这些趋势,我们要作以下调整:1•对小型企业推行产权私有化,充分发挥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2•加快中型企业的民营化步伐,为大企业的民营化奠定基础。3•分拆大型国有企业,实行专业化经营,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为民营化创造条件。4•发挥银行杠杆作用,实施经营者收购战略。一方面,企业并购活动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如果缺少了金融的支撑,企业并购行为是难以顺利实现的。另一方面,银行积极投身于企业并购的行为也可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在收购过程中,收购企业还要向银行借入数倍于资本金的巨额贷款,支付比正常商业贷款更高的利息,杠杆收购对企业和银行双方都是有利的。5•实施资本经营,使国有资产流动起来,在流动中完成民营化。

(三)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弱化其对经济的直接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政府的工作重点要放在法制建设、宏观调控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

(四)重构商业银行体系,增强经营活力。从内部运作和对外关系着手,再造商业银行体系。一是改革现有的组织结构,大力推行扁平化机构模式,压缩管理环节,缩短管理半径,减少上下级之间的信息失真。二要重整业务流程,集中力量发展核心业务。对银行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和重建,将组织内部的非增值活动压缩到最少,将后勤、电子设备维修、通用程序的开发等业务外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于融资、支付、产品创新等核心业务,实现集约化经营。三要更新经营理念,实行客户经理制。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求得银行自身生存发展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行客户经理制,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单点接触,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化服务,节约客户的时间和精力。加快发展民营银行体系,以有利于促进竞争,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