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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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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参与意愿;专业合作社;农户;欠发达农区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发展得相当广泛。丹麦98%的农民都是农业合作社社员,法国90%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美国每个农户平均参加2.6个合作社;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民也达90%以上,而我国参加各类农民合作社的农户比例不到6%。我国也出台了许多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但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比例仍较低。河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乡村人口数为全国第一,且全省欠发达农区较多,本文调查了河南省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并试图找出影响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意愿的相关因素,以期更好地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调查区选取和数据描述

(一)调查区选取

在乡(镇)样本的选择上,要兼顾不同经济水平,兼顾不同的地理环境,兼顾不同农业类型,并用整体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研村庄的选取,抽样调查主要依据抽样技术中的多阶段抽样、不等概抽样与整群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择4个村庄,即濮阳市台前县后方乡大寺郭村、周口市鹿邑县辛集镇董楼村、驻马店新蔡县十里铺乡宋圈村、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陈湾村,作为调查区域。

(二)调研村概况

大寺郭村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地形以平原为主,交通便利。耕地面积841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全村共有专业养殖户5户,人均毛收入3 239元。董楼村位于河南省东部,地形以平原为主,交通便利。耕地面积1 740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棉花占6%。全村没有专业种植和养殖户,人均毛收入4 024元。宋圈村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地形以平原为主,交通便利,临近106国道。耕地面积4 644亩,种植农作物种类较丰富。其中,春季种植小麦占85%,经济作物棉花占10%,秋季种植大豆和玉米共占70%,其他经济作物芝麻、花生、蔬菜等共占30%,有塑料大棚6个,占地4.2亩。全村共有专业种植养殖户8户,人均毛收入3 445元。陈湾村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形以丘陵为主,离公路较远,部分地区交通不便;共有水田2 001亩、旱地600亩,水田均种植水稻,旱地春季种植经济作物油菜占20%,秋季种植大豆和红薯占83%、经济作物芝麻占17%。全村共有专业养殖户5户,人均毛收入5 017元。这4个被调查村庄附近均没有工商业企业。

(三)数据描述及处理

本文数据来源于2007年4月份的农村实地调查,对以上4个村庄每村随机调查了大致50个农户,共计获得了212份有效问卷,占4个村庄总农户的11.2%。调查数据直接取自农户及各村村长,调查采用访谈形式,依据事先印制好的问卷进行访谈。调查问卷经编码处理,在SPSS系统中形成了212个农户的相关数据库,库中数据经过内部协调性检验,个别地方作了核实修改,成为本研究的依据。

二、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因素

由于调查时4个村的外出打工人员较多,因此想只调查户主非常困难,在总调查的212个样本中,被调查者为户主的占44.4%,户主配偶占50.9%,总计为95.3%,由于农户的行为通常是由夫妇共同决定的,因此本调查对象较能真实的反映出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意愿。据统计,愿意参与农业合作社的农户仅占17.5%,说明欠发达农区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意愿不强。根据其回答,估计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方面:被调查人特征、农户家庭特征、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当地环境特征。

调查的212个样本农户基本状况反映了欠发达经济社会特征,标志其富裕程度的户均交通工具拥有量均很低,户均农业毛收入仅为4 242元,人均农业毛收入仅为688元,表明4个村的农业经济发达水平均相当低,而4个村庄周围都没有工商企业,说明4个村的工商业经济发达水平也很低,因此所调查的4个村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属于欠发达农区。收入的75.3%来自非农活动,即外地打工和兼业活动。

第一,在被调查人的性别和学历方面,男性更愿意参加合作社;被调查者的学历越高,对专业合作社优越性的认知度越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更强。这两个因素主要体现了被调查人的自身素质,这决定了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知能力,从而直接影响到其参与意愿。

第二,农业劳动力比重和参与意愿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表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家庭,更希望加入专业合作社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参加专业合作社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务农收入,而农业劳动力比重较低的农户家庭中成员参加非农劳动更多,他们多认为非农劳动比务农在提高收入方面更有比较优势,从而不愿在农业活动中投入太多,对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

第三,粮食作物占种植结构比重与农产品出售比重均与参与合作社意愿负相关。虽然合作社的作用之一就是帮助农户解决产品销售中的困难,因而农产品出售比重高的农户则应更愿意参加合作社,但结果却相反。原因可能是本文调查的农户均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由于粮食作物保质期长、购销体系较健全、价格差别小,因此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困难,从而使农户更偏好自由出售农产品。另外,调研还发现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度不够,对合作社是否能在组织销售农产品过程中维护农户利益存在很大的怀疑,致使农产品出售比重越多的农户,越不愿意参与合作社。

第四,当地环境特征因素中的专业种植养殖程度和地形特征与参加意愿的相关性和理论假设的结果相同。即地方专业种植养殖的发展程度与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具有正相关关系,专业种植养殖程度越高则该地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意愿就越强;在地形特征中,山地和丘陵地区的农户合作意愿较弱,而平原农区农户更愿意参加专业合作社。

三、结语

通过对河南省4个欠发达农村的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的调查与分析,得出农户愿意参与专业合作社的仅占17.5%,可见,欠发达农村农户对参与合作社的意愿较低。欠发达农区外出打工和兼业的人较多,从事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仅占50.8%,种植粮食作物的比例达90%以上,农户毛收入平均仅有25%来自从事农业劳动,在这些地方的农户不以农业为主要的经济来源,而是以外出打工和兼业活动为主要收入来源,从而出现了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不强的结果。而且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事物,需要逐步获得信任,而农民通常文化水平较低,更加剧了对新事物接受的困难,需要培养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影响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因素,验证了以下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被调查人特征因素,被调查农民中的男性和学历越高者对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更强;农户家庭特征因素,农户家庭的农业劳动力比重越高参与合作社的意愿越强;在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因素中,粮食作物占种植结构比重和农产品出售比重均与参与合作社意愿成负相关性;当地环境特征因素中,地方专业种植养殖的发展程度与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具有正相关关系,从地形环境特征来看,山地和丘陵地区农户参加合作社意愿较弱,而平原农区农户参与意愿较强。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户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logistics;丹阳市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036-02

引言

1.研究背景及意义。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潮,各种形式和产业的合作社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这些农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农资供应、产品加工与销售、市场信息、技术交流与培训、生产指导等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在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文献综述。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出现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一部分专家从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入手,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内源性根据(唐敏,1997;吁国华,2004);也有一些专家着眼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和组织的角度进行探讨(黄胜忠等,2008;尤庆国等,2005);另外,也有相当多的专家通过研究认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关键之处(韩洁,2007)。综观这些学者的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侧重从宏观层面探讨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性、作用及其模式选择,研究方法主要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研究相对较少。从微观层次,特别是从农户的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内在机理进行实证研究的成果则更是少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最终实施的主体应该是农户,中国农民专业社的健康发展应以尊重农户的意愿为前提,以满足农户发展需求为根本目的。

一、因素假设和研究方法

1.实证模型的建立。本文将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意愿(以下简称为“参与意愿”) 设定为以下几类因素的函数: (1)农户户主的个人特征; (2)农户的家庭特征; (3)农户的农业生产特征。在此将其归纳为以下函数形式:参与意愿= F(农户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农户的农业生产特征变量) + 随机扰动项。

2.样本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本项研究所用的数据来自2009 年7―10月小组成员利用暑假时间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司徒镇曲阿茶叶合作社所作的调查。对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和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调查问卷涉及户主的个人特征、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加入合作社与否的原因等。调查采取直接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司徒镇随机调查41个社员,169非社员,共发放210份问卷,得到有效问卷199 份,有效率达到了94.76%。模型中相关变量说明(见表1)。

3.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应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描述分析和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法对影响农户参加合作社与否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本研究所考察的是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意愿,含义为农户是愿意参加,还是不愿意参加。结果只有两种,即愿意和不愿意。传统的回归模型由于因变量的取值范围在正无穷大与负无穷大之间,在此处不适用。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将因变量的取值限制在(0 ,1) 范围内,并通过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对其回归参数进行估计。由于有些定性变量难以量化,并且,放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中时其显著性不明显。因此,文中一部分变量用统计学描述性分析(如加入合作社享受到的好处、不加入合作社的原因等)直观描述现象;一部分用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定量分析影响农户加入合作社与否的因素,采用SPSS13.5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明确各个因素的显著性程度和相对作用的大小。

二、数据分析

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调查的199户农户的横截面数据进行了Logistic 回归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采用了向后筛选法。首先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进行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在一个或多个t检验值不显著的变量中,将t值最小的那个变量剔除,然后再重新拟合回归方程,并进行各种检验,直到方程中变量回归系数的t值基本显著为止。这样,一共有若干种计量估计结果。从各种模型的运行结果看,模型整体检验基本可以,不同统计模型的估计结果和结论也相似,估计结果比较稳定。由于用SPSS 进行Logistic 回归,不能提供标准化的回归系数,给自变量相对作用的比较带来了不便。本文已把各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转换为标准化回归系数。分析结果(如表2):

根据模型估计结果,将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行为的因素归纳如下:第一,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各个模型结果来看,户主受教育程度变量的系数均在1%统计检验水平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比较高,而且系数符号为正。这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可能性越高。这一结果与小组成员最初的预期基本一致。这也表明,农户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第二,农户的身份对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有比较显著的影响。从模型结果来看,农户的身份变量的系数均在1%统计检验水平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比较高。正应了一个成语“以身作则。”第三,茶价对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行为有显著的影响。从各个模型结果看,茶价变量系数均在5%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标准化回归系数也较高。这表明,茶叶的出售价格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因素之一。

结论与建议

在本项研究基础上,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的行为受到农户自身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共同影响,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政府在制定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具体条件,尊重农民的愿意和选择,决不能强求一律。第二,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户的身份(是否村干部或党员)对其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农户表示没有加入合作社是出于对合作社的缺乏了解。第三,从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来看,合作社只有给予农民足够多的优惠政策,才能增强农民对合作社的信心,使农民看好合作社的前景,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实现双赢。因此,合作社在运作时要真正以满足农民需要为指导方针,为健康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唐敏.论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根源及其质的规定性[J].农业经济问题,1997,(8).

[2]吁国华.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及政府作用[J].农业经济问题,2004,(12).

[3]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

[4]尤庆国,林万龙.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分析与政策影响评价[J].农业经济问题,2005,(9).

[5]韩洁,薛桂霞.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分配机制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7,(S1).

[6]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业专业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

所谓农业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按照合作制的原则。以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为骨干,由从事某种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体,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建立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称呼很多。如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等。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二是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促进了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的销售:四是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提高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五是促进了农民合作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开始步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实践表明。凡是农业专业合作社搞得较好的地方,比如在山东和湖北,基本上都出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农民”的格局。但农业专业合作社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又快又好的发展,发展中也是一波三折,面临着不少的难题。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初始特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的渐进发展过程。但总体来说还相当弱小,其作用和潜力没有发挥和释放,处于初始发育阶段,主要特征表现如下:一是组织化程度低。约占90%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一般不从事经营活动,且缺乏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无法解决困扰农民“卖难”、“贷款难”、“信息技术难”等问题,真正以资金为纽带形成实体经营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仅占合作社的10%左右。二是规模小。不规范。我国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属于松散型、临时性的。一方面很难形成规模,抗风险能力不强,基本上是自生自灭,另一方面,少数即使形成了规模,却又办成了纯经营性的实体或公司。三是凝聚力不强。大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之间没有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更谈不上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组织与成员之间关系松散。

(二)筹措资金渠道窄,资本短缺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大。目前。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支持和信贷方式获得资金十分困难,其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为组织成员自筹、外部股金和组织内部自我积累,而目前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投入能力很有限。同时。由于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的产业基本上都是与农业相关、风险性较大、利润不高的行业,难以从外部融资,自身的积累能力也不高。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资金普遍不足,由于资金缺乏,合作社无法有效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领域。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

(三)农民参与程度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尽管近年来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快,但对于农户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决大多数农户是合作社的成员。美国合作社对于农场主的覆盖率在80%以上;丹麦、荷兰和法国90%以上的农业经营者是合作社的社员;日本农协几乎将所有农户都纳入其组织体系中,其业务活动包括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供应、农业设施的合作使用、农村信贷保险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福利等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印度与中国同属发展中大国和人口大国,农业人口比重都很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覆盖率也基本上达到了80%。我国以目前合作社发展较快的山东和浙江为例,它们的农户覆盖率也不足10%。由于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少,所以对商品经济的带动性还很有限。

(四)服务单一

在发达国家,合作经济组织是衔接农户和市场的最主要中介。它们为农民提供加工、销售、信用等方面的服务。而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对内服务为主、对外服务较少、服务水平也较低。主要局限在产中环节为社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能够开展系列社会化服务的组织还很少。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种养项目,从事加工和流通的少。即使进入流通领域,也主要是向加工企业和流通领域提供原料,真正自办加工和流通企业的组织还很少。由于绝大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停留在种植业、养殖业的初级产品生产上,加工转化水平以及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都较低。优质品牌产品不多,市场竞争力不高。获得利润的市场空间很小,因而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很有限。

二、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晨的几点思考

(一)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外部环境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关键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在初创和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政府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上提供必要的扶持。一是财政扶持。各级政府应设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基金。在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为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二是税收优惠。对登记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成员、农户提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要减免所得税;对其从事农、林、牧、渔各业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应视同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畜牧养殖和防疫灭病项目及相关的技术培训。要减免营业税;对从事农业扶贫、科技项目开发的所得。要免征所得税;对兴建的加工、贮运设施等。要实行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照顾;三是信贷支持。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作为贷款利息。以低息贷款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要优先安排各类专项贷款,以尽量为其解决启动资金和农产品采购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开展辅导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合作社服务单一和服务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成员素质较低造成的。合作社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社的业务向产前、产后延伸。意味着合作社的成长需要大批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精英。人才稀缺是当前制约农业专业化合作社业务开拓和组织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原则,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的培训工作;分层次、有计划地对各级分管农业的领导、农业及相关部门干部、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等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

(三)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

“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不能偏废。一方面,农村能人、大户懂经营、善管理。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了解农村和农民。很有影响力和带动力。也更能了解合作社的作用和掌握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所以。应大张旗鼓地鼓励能人、大户领办合作社、管理合作社。充分发挥能人、大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必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向。应从以下4个方面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一是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对出资额或交易量大的成员给予总计不超过20%的附加表决权:二是强化理事会的日常决策功能。合作社业务决策无需都由社员大会表决,充分发挥能人治社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健全约束机制。防范“内部人控制”;四是引入专家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制度。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参与 因素 意愿 影响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农民为主要目标,为这些参与到合作社当中的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的渠道,为这些社员提供较好的农产品培育方式方法,并为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等有提供用的信息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的生产者以及负责人,在自愿、自制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一种经济合作组织。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面对和服务的主体是农民,所以农民是否有意愿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以及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是否强烈则直接影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足发展。

一、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影响其参与意愿

有关调查显示,当向农民们提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大多数农民听说过这个组织,而少数农民从未听过这个名称。当问及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时,只有极少数农民能够有明确的答复,剩余的绝大多数农民都表示说不清楚或不太明白。鉴于此,绝大多数农民可以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了解,有些农民可能只是听说有这样的一个经济组织存在,但在谈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基本特征、成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遵循的原则、以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时,都会感觉到很陌生。

绝大多数的人在面对另类的新事物或者是不了解的事物时所采取的态度都是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是抵触的。在经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了前人的实践经验及成果时,才会出现较多关注者和参与者。在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为60%,而且绝大大多数农民所采取的经营方案为传统的家庭承包制。农民们在面对新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经济组织认知程度不高,进而导致他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态度不积极、不主动,这样则大大的影响了农民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

二、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问影响其参与意愿

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方面比较关心的是: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为如何;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者如何确立产生;第三、他们如果参与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具有发言权;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公开透明等问题。农民们心目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是一个集“民主、自治、自愿”于一身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是他们对现实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不能兑现实行“民主、自治、自愿”的制度及原则存在这一定的疑问。他们对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体现自我价值以及地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他们担心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说不上话,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始终搁置不予采纳 ,无法将自己的切身利益抓在手中。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想化是要实现社员“一人一票”,但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治理时却难以实现,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治理模式,与传统的合作社治理模式相背离。这可能是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发面有疑问的因素。如此以往,在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问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

三、农民对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带来期望的经济效益存在疑问

农民群体是一个十分务实的群体,每赚到的一分钱都是由他们的辛苦换来的。所以,要他们从传统的家庭承包制的经济模式转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的生产者以及负责人,在自愿、自制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一种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模式。农民们首要考虑的是:第一,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好处;第二,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为他们创造多少效益;第三,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比他们继续从事传统的家庭承包制的小农经济多赚到多少钱。

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也并不明晰。农民们能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农民是最务实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赚到的属于自己的利润不流失,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赚到的利润达到最大化。但是,农民又处在是否应该相信通过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带来他们预期的经济效益的矛盾中。这种矛盾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民对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方面的疑问、农民对当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能否带来期望的经济效益等几点原因,却直接影响了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直接影响着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度,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而影响着我国农业经济的推动和发展。所以,应当把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因素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视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才能使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戴思锐.制度创新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J].农业技术经济,1995(6).

[2]冯开文.合作社: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经济组织—从合作理论变迁角度所做的初步分析[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0(1).

[3]黄祖辉,扶玉枝,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1(7).

[4]潘劲.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趋势[J].理论研究,1996(4).

[5]徐旭初,吴彬.治理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的影响—基于浙江省5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5).

[6]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1(6).

[7]张晓山,苑鹏.合作社基本原则及有关问题的比较研究[J].农村经济与社会,1991(6).

[8]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据调查,截至2009年9月末,仅农信社就对全市20912户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余额达9935万元,累计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5.28亿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势头相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

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对两家合作社120户成员调查,有83户表示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占被调查户的69.2%;据对获取信贷支持的13户农户调查,有8户表示信贷资金仍然偏少,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据富硒合作社反映,2009年前9个月该合作社通过贷款、内部集资共筹措资金58万元,仅占其资金需求量的8.08%,远远满足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强烈需求。

涉农金融机构仍然偏少,贷款覆盖面低。目前,全市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提供部分贷款外,其余各金融机构很少涉及。

金融服务相对滞后,信贷产品少而单一。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并未开发出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创新产品,对合作社的信贷投放主要为针对其成员的五户联保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小额贷款等传统信贷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法人地位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尽管得到法律的确认,但多数金融机构对其法人性质仍存疑虑,特别是借款主体的不确定性更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各金融机构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它的信贷政策,信贷服务无法发挥作用。

在现有农村地权制度安排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流转受法律和集体权力的双重制约。从调查情况看,两家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少,抵押资产缺乏,合作社社员主要以家庭承包方式经营或入股。以龙珠合作社为例,其180万元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全部为枣树。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抵押物品主要包括土地承包权、农业设施和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同时,由于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所需的评估、登记、交易等配套服务尚不健全,在现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双重约束下,农村依法可抵押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权面临着办理难、处置难、变现难等问题,影响了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金融产品创新滞后,与合作社多元化、个性化的资金需求特点不匹配。一是贷款额度小。据调查,目前五户联保贷款单笔额度在2万~5万元,邮政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这对于现代农业的基本建设等大额资金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龙珠合作社反映,计划新建恒温库,购置生产线设备,共需投入近100万元,但通过农信社获取的大联保贷款根本满足不了其资金需求。二是贷款期限短。从调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期限多在8个月到一年之间,这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特征吻合度较差,合作社不得不循环借贷,大大增加了生产的不确定性和贷款成本。

贷款利率偏高,影响了合作社贷款的积极性。目前,全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垄断性的农业信贷供给导致涉农贷款的高利率。从调查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五户联保贷款利率一般较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贷款年利率达11%,而邮政储蓄发放的小额贷款利率更是高达15.84%。高利率抑制了农民合作社的合理信贷需求。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一是由于国家政策倾斜,合作社成立门槛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致使大部分合作社只办照不运行,或是运行不规范。二是服务能力较弱,我市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经营周转资金困难,公积金积累不多,公共服务资金短缺,缺乏带头“能人”,对合作社成员的服务仍停留在统购农资、种子等初级层面;三是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虽然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但多流于形式,不按章程操作;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缺,“二次返利”比例较小,多数没有盈利。合作社与成员之间业务控制不够严密。财务目标就不能实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理事长兼出纳、理事长直系亲属兼仓库保管等现象比较突出;缺少专门管理人员,一般成员参与管理很少;财政补助项目专款专用意识较差等问题突出;账簿记录不完善、记录不连续、财产清查不健全。四是社员素质普遍偏低。管理知识匮乏,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市、乡两级政府应制定本区域的合作社发展规划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做到发展有规划,落实有专人。市政府还应组织工商、财政、农业、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相互协调,从政策上支持引导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为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建立产品交易、气象、技术、农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商、技监、农业等管理部门应相互协调,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政策,以规范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日常运行管理,杜绝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套取相关扶持资金,编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随意填写出资清单、章程、财务报表等现象。联合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对三年以上不运作的合作社予以注销,以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

三、准确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经营情况。

工商部门已经出台了信用公示制度,很快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以便于准确掌握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开展经营、是否出资到位、经营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停止经营等情况,形成准确、有效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利于政府决策和发展政策的调整。

将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扶持的合作社列入常规审计单位。随着国家对合作社补贴力度的加大,获得补贴的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多,问题也逐渐显现,有获得补贴后就注销的,有变卖国投资产的,有没按项目要求实施的,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为此农业、财政等部门将对合作社的审计列入常规审计,以加强对国投资产的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发挥辐射的作用

总结各类合作社成功的经营、运作、管理模式介绍,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成立、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把政府的良好愿望变成农民弟兄的迫切要求,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合作组织运作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其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培训则是深化认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应对有关机关和各乡镇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合作社负责人,以及每个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分期分批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这样既培训了一大批具有合作理念、懂得如何指导合作社发展的领导干部,又培养了一大批具体管理经验的合作社负责人和参与合作社的农户。

七、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合作制的内在特征包含以下两点:一是民主的管理制度,二是按劳分配、按交易额、按土地流转量和按股金分红的分配制度。只有以民主管理的形式来规范合作社才能保证社员的利益。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从1844年世界第一个公认的农业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成立以来,农业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取得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如日本的农协、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兹合作社等国际知名合作社。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在品牌战略实施路径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差别。目前,从世界范围看,法国、美国、日本的农业合作社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在这里,主要就这三个国家的成功经验展开分析。

(1)美国。美国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共同销售为主。美国政府为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创建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美国国会于1922年通过了“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把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对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美国政府帮助成立了农业信贷合作体系,专门为农场主和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这为合作社品牌培育提供了资本支撑。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还设立了农业合作局,专门负责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工作。与法国相似的是,美国也对合作社实行低赋税,并积极开展社员教育培训活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府为促进机制创新,在扶持新一代合作社品牌战略实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2)日本。日本农协的主要特征是以综合性为主,是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日本政府为推动农协品牌化,在两个方面做得较为突出。一是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日本颁布了一个“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业的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规定了1万多个标准,并把这些标准下发到各个农协严格执行。二是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补贴。如日本在新品种推广、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都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又如为确保农协资金来源,日本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无息贷款及农林渔业金库贷款等支持。此外,日本也在税收方面对农协给予政策优惠。(3)法国。法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或农机合作社等。为了推进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法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建立国际化的农产品品牌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目前,法国有4种国家级官方认可的农产品标识认证:原产地命名控制认证、红色标签认证、生物农业标识认证、产品合格证认证;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合作社品牌经营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③政府积极支持,实行了一系列减免税收、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如一般企业需缴纳赢利后30%的利润税,而合作社免征;④重视科研。法国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将科研成果在社员中推广,并给社员进行技术指导,以此来统一质量标准;⑤重视对社员的培训和教育,尤其重视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合作社开办各种长短期培训,为农民传授科学知识和新技术。

2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启示

(1)提高农产品质量是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普遍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经验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排除贸易技术壁垒因素,农产品质量无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夯实合作社品牌化的基础。

(2)培育合作社文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关键前提。国外的许多合作社品牌之所以发展良好,在于它们重视合作社文化建设,有意识地把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人文精神等贯穿到农民教育中去。我国有部分合作社如果不加强文化建设,很可能会因为缺乏文化根基而无法永续发展。这是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进程中需要重点防范和关注的一个问题。

(3)政府的政策扶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必要手段。从发达国家的做法看,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扶持,尤其在投资、税收、金融、财政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合作社品牌规模偏小,影响力弱。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4)完善合作社立法是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基本保障。国际经验表明:凡是立法比较完备的国家,合作社都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合作社的品牌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指导,而政府的帮助和指导首先体现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合作社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合作社产生160多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社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虽然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主体地位,但在品牌保护和发展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

3制约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战略的主要因素

(1)内部因素。主要包括:①资金约束。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短缺,不利于品牌的打造;②人才约束。合作社普遍缺乏较为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品牌运作水平不高;③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不规范。相当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在制度上还存在问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外部因素。主要包括:①政府扶持不利。在扶持上,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并存,无法有效解决合作社普遍面临的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等实际问题;②合作的文化基础薄弱,合作水平低。由于缺少合作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而目前的合作教育培训还不能普及。各种合作社大多处于孤立经营的状态,区域性的合作联盟较为少见,难以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的合力,缺乏市场竞争力;③品牌的保护和淘汰机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和农民受自身眼前利益驱使,竞争行为不规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有的假冒别人品牌,影响农产品品牌的美誉度。农产品品牌数量过多过滥,形不成品牌优势,浪费了资源。

4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战略

(1)明确品牌个性定位,塑造鲜明品牌形象。品牌的生命力在于个性化特色。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调鲜明的个性,强调特色的品牌,使产品更具个性,更具有传播性,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要积极引进合作社形象识别体系,塑造鲜明的品牌形象。

(2)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积极培育品牌文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对品牌管理的长远规划工作,加快建立品牌管理机构、完善品牌管理制度。此外,一个品牌要想获得真正成功就必须要有“文化”,这是一个品牌实现更大成功的基础和关键,文化是品牌的根。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培育一个在顾客心目中有分量的、具有亲和力的、满意的品牌,就应该通过品牌传播培育独具个性的品牌文化。

(3)注重品牌整合传播,加强产品文化营销。品牌整合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品牌管理方法,是指为了维持和提高长期竞争优势,农业合作社把品牌管理的重心放在建立合作社旗帜品牌上,明确旗帜品牌与其他品牌的关系,使品牌家族成员能够相互支持,并且充分利用合作社现有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进行品牌扩张。文化营销就是在农产品品牌中注入文化的内涵,从而使产品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文化营销模式可以根据农业产业文化资源特点与消费者需求趋势,依托当地产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在合作社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强化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发展;启示

中图分类号:D9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2130

1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的比较

1.1 传统向新一代转变

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新一代合作社是不以利益增长为目的,以提供经济服务为宗旨的,它是由股东或成员控制的一个团体或组织。当时有一些公司成了消费者和农场的中间者,在其利益增长的同时使农产品销售费用增加,增加了农民购买生产材料的费用,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随着经济发展,许多农民开始意识到要建立有效地企业经营形式,于是合作社地农民中开始产生并普及,他们建立合作社主要是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以后,更多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开始在农业生产及各个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新一代合作社的核心是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都放在合作社里运行,使得合作社成员可以取得更多利润。

1.2 新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的差异

服务的宗旨不同。新的合作社主要是让社员参与自己产品的加工,并在一定时间和地点交付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原材料农产品;社员资格差异。新合作社的社员需要缴纳股金才能入社,在些基础上还要被合作社选择,一般入社后不能自由退社;经营的范围不同。新合作社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是从事特定农产品的高附值加工;分配制度不同。新合作社运行所需要的资金是由社员的初始积累产生的,同时高股息也会返给合作社成员。

2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核心特征

2.1 社员的交易性和有限性

在新一代合作社中,社员的数量是有限的,并固定下来的,以保证确定每个社员的权利。合作社的股份和交易权利在得到董事会的同意后是可以转让的。

2.2 一人一票制的演进

在新一代合作社中,是推行一人一票制的,理事会是由社员投票选取社员来担任。他们通过销售优先股来筹集资金,但是这种股票的持有人是没有选举权的,这样既融进了大量资金,以保证了社员对合作社的控制权。

3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启示

我国的农民合作社虽然经工商部门初步统计到2015年底已达到147.9万家,但是在量的发展层面下还有合作社内部管理不民主,有少数大股东自行决定事铡⒗益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因此要想我国农民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就要借鉴美国合作社的一些先进经验,但是毕竟国情不同,所以要有选择地吸收。

3.1 管理模式方面启示――掌控股权

相关政策指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社员制和封闭制的原则,让社员与合作社形成一个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可以在借鉴新一代合作社基础上进行以下方面创新:社员退社进行限制,不允许社员随意退社,让社员与合作社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同时社员在入社时要购买一定股份,股份带来的是交易权利,以保证社员销售给合作社的产品数量可以控制;对社员股份转让做规定,可以转让给其他合格的农民,并能灵活掌握自身的股份比例,以提高决策权利;将股份区分为普通股份和优先股份。优先股份多数是销售给与合作社业务往来的人,优先股东没有表决权。普通股份是社员入社时的条件资金,也员身份股。

3.2 管理机制方面启示――精准设计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享有管理权并享受利益的企业,合作社成员人人平等,都有表决权和选举被选举权。新一代合作社的一人一票制可以增加社员的参与意识,增加决策的可信任度。所以在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要对一人一票制进行适当修改,以保证农民本身所有的决策权,又同时保证大股东的权利,使两者均衡。

3.3 盈利分配方面启示――股权融资

做好股权融资主要是发行优先权,发行优先权主要是通过资本回报的方式来引进融资。社员是合作社的主要利润创造者,合作社与非会员的交易不得多于1/5。优先股权持有者不是生产者,所以不能通过销售产品来获得利润,但是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给奖资本报酬,这样既不侵害社员的利益,也能有效地解决合作社资金缺少的问题。同时在时机成熟后可以在合作社中引进股票和期货。股票和期货可以促进合作社最大限度的融资,同时又可以带动发挥期货市场的价值实现,也能保证社员的利益最大化。

4 结束语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加快合作社这种新型经营主体的构建,才能提高农业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我国农民合作社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提高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风险规避;技术扩散;农村精英

中图分类号::F30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6-0043-07

一、问题的提出

农产品卖方市场已经逐渐形成,农产品卖难问题成为阻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在此情形下,农民合作社因其有助于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组织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其市场竞争力量,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农户应对生产与市场风险的能力[1],受到广大农户的青睐与政府的大力扶持,使农民合作社在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底,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128.88万户,比上年底增长31.18%,出资总额2.73万亿元,增长44.15%。但农民合作社数量的增加并没有使其质量相应提升,依然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运营不规范、带动农户增收困难的情况[2,3]。尤其是“理想型”合作社数量较少,假合作社大量充斥,甚至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社成为骗取国家政策资源的工具,其中不乏寻租的现象。因此,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合作社不符合“资本报酬有限”“按交易额返还”“所有者与惠顾者统一”的本质要求,致使名存实亡,已经不再运营[4]。农民合作社内部人控制与功能漂移导致合作社治理不规范,对合作社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抑制合作社绩效的提升[5,6]。

在农民分化的背景下,社员异质性增强,农民合作社普遍出现内部人控制与资本化倾向的现象具有其必然性。相较于普通社员,农民合作社大农一方面拥有比劳动更为稀缺的资本,将生产效率更高的资本投入合作社的机会成本更大,要求资本参与盈余分配以获取更高的回报,否则很难吸引资本等关键性要素进入到合作社,对合作社发展不利;另一方面,大农拥有更丰富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才能和较广的社会关系网络,能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更好的内外部环境,因而大农在合作社内部承担着经营管理责任与义务,要求通过控制合作社经营管理权以弥补其行动成本[7]。农民合作社社员的异质性引致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容易发生“大农吃小农”等利益冲突问题,从而妨碍组织功能的实现[8]。

当前有关农民合作社的主要研究是将合作社置于已经成立的背景下进行的,而对合作社的生成逻辑关注较少[9,10]。农民合作社以农民为主,向成员统一提供购销、产品加工、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一体化服务,通过组织农户集体参与市场竞争,改善农户市场弱势地位的状况,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加社员收入。但合作社组织功能的发挥依赖于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环境,而内部治理机制是否有效,是否激励相容,则取决于对合作社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因此,对农民合作社生成逻辑的分析,有助于把握合作社发展的规律,从社员需求角度进行制度设计与组织安排,构建激励相容的制度,推进合作社的健康与规范化发展。

二、农民合作社生成的原因:理论评述

(一)农民合作社生成的推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取代了体制,农民获得了农业生产的剩余索取权,激发了其发展农业生产的热情,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农村集体土地根据肥力高低与位置远均分配给村集体成员,在人多地少的背景下,使我国农业生产出现了分散化与细碎化的局面,而且农地分配随着村集体成员数量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加剧了农地分散化与细碎化,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政府大力鼓励与推动农地流转,以期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但在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与城镇转移的同时,农地流转的发生率较低,存在滞后的情况[11]。中国农业小规模、分散化的经营格局仍未改变。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小农经济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与规模化发展的要求,成为阻碍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1)农民经营分散且规模普遍较小,一方面,造成生产规模不经济、农业生产效率低以及生产成本较高,不利于农户增收;另一方面,分散的小农在独立面对市场时谈判地位较低,作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面临较高的市场交易成本[12]。(2)农户缺乏有效的市场信息获取渠道,难以对市场供需的变化做出及时有效的调整,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13]。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条件下,农户根据上一期农产品价格做出生产决策,其生产决策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导致农产品供给短缺与过剩交替,造成农产品价格频繁波动。即使农业丰收时期,由于农产品缺乏市场需求弹性,农户面临较大的增产不增收风险。(3)体制解体后,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业水利设施缺乏有效投入与管护,在农业劳动力持续转移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农业水利年久失修,而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民难以独自应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4)较小的生产规模抑制了农户对农业生产机械与技术投资的积极性。可见,当前分散的小规模农户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与生产风险,成为农户增收的制约因素,是促使合作社生成的前提条件。

(二)农民合作社生成的拉力

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生产方式劣势不断显现的情境下,农民合作社的成立与发展存在必然性[1,14],因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独立行动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可以发挥家庭经营与合作社经营的优势。分散的小农通过参加合作社,一方面,可以提高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和与大市场的对接程度,增强农户的市场谈判力量;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农业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15]。农户之间联结成立合作社,以合作社为载体,获取合作社提供的统一购销、技术培训等服务,通过集体行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收益,增加农业收益。农民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禀赋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形成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布局,通过对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来提升其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区域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合作社中,社员的使用者与所有者角色统一,有权享受农产品加工、运输增值收益,对社员形成较大的吸引力。郭晓鸣指出公司与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是公司领办型合作社形成的必要条件[16]。但这些合作共赢的收益具有外部性与公共物品的性质,只是合作社生成的前提条件与客观基础,而不会促使合作社必然产生[17]。

(三)小农领办合作社逻辑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增多,资源禀赋不同的农民在获取非农就业机会方面的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农户内部在职业与家庭收入方面出现分化[18]。农民内部分化成小农与大农或农村精英。小农与大农之间异质性较大,资源禀赋拥有量与利益追求存在不同,其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偏好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小农生产规模较小,经济实力弱,文化程度较低,人力资本水平不高,社会资本缺乏,不具有农业生产比较优势。而大农生产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关系网络较广,在农业生产中进行了较多的技术与专用性投资[17]。

小农之间难以内生出农民合作社。小农资源禀赋相近,境况相似,由于资本缺乏和风险厌恶,属于典型的风险规避者。如果参与合作社,其资本参与意愿不高,出资比例较低,不愿出资或象征性出资,致使其在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分配中缺乏话语权,预期收益较低,更不愿主动承担合作社的创建成本。当某一社员做出合作承诺,为增进合作社集体利益而行动时,由于农民合作社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自身不能完全享受个体行动所带来的全部利益,无法将其他社员排除在对该公共利益的免费分享之外,为增进集体利益而努力的行动者只能获得部分利益,而要支付全部行动费用,所获得的利益难以弥补其行动成本。集体成员增多,一方面,行动者获得的利益份额减少,承担的行动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社员感知其为合作社整体利益而努力所做出的贡献太小,个体对合作社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基于成本收益考虑,理性小农户缺乏为增进公共利益而行动的激励[17,19]。在此情形下,集体中单个成员在无法克服其他成员“搭便车”行为时,会做出不合作或者“搭便车”的多方共输的选择,从而使在合作情境下可以获取的潜在利益难以实现[20]。而且贺雪峰发现,集体行动中,农民根据他人能否从自身行动中无偿获得好处来计算个人得失,决定是否要实施增进集体利益的行动。因此,小农之间充分体现了“不善合作”的特征[21]。

(四)大农领办合作社逻辑

大农作为核心社员是促使农民合作社形成的另一重要条件,是维系合作社发展的关键[7,17]。根据农民合作社社员资源禀赋状况,可将社员划分为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核心社员主要由生产大户、农村经纪人、村干部、农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构成,行为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诉求而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例如生产大户与经纪人参与合作社是基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与提高自身收入的考虑,而农业企业是出于稳定原料供给与获取政策扶持的目的。相对于普通小农,核心社员资源禀赋能力更高,拥有合作社发展所需的资金、人力资本、技术、社会关系等关键性生产要素,而普通小农只能提供土地与劳动力等基础性生产要素[22]。由于关键性生产要素稀缺,机会成本高,在当前资本化倾向的环境下,如果没有足够的回报,难以吸引关键性生产要素拥有者加盟农民合作社[7]。

核心社员在合作社中占有主要股份与实际控制权,决定其在合作社治理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享有较大份额的剩余索取权,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在合作社内部,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间的博弈类似于智猪博弈模型。核心社员为增进集团利益而行动,虽然无法克服普通社员的“搭便车”行为,不能将普通社员排除在利益的分享之外,但由于其在合作社中处于主导地位,仍然能够获得大部分行动收益,行动收益足以弥补其创建合作社的行动成本[17]。而且当前政府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创建合作社而获取政策扶持的可能性较大,有助于缓解组织资源约束,增强组织竞争力,增加组织收益。所以,核心社员既有能力、也有动力去创建合作社,主导合作社的发展。张晓山指出,在中国现阶段,各类型农民合作社中,大户与龙头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发展快速,且成为合作社重要的组织形式,其通过对安徽芜湖136家合作社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大户兴办与龙头企业带动的合作社占样本总数的95.6%[23]。因此,核心社员作为合作社创建时期的“中心签约人”,是合作社形成的逻辑起点[5]。

三、农民合作社生成逻辑:风险规避与技术扩散

(一)风险规避

农业生产既要面对市场风险,又要应对生产风险,而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受经济实力较弱、文化程度不高、信息不对称与自身有限理性的制约,独自进入不确定性市场时面临较高的市场交易费用,需要寻求合作。因此,本文借助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分析范式,探究农户借助合作社实现风险规避,降低交易成本的逻辑(见图1)。

1.资产专用性与交易费用。资产专用性是用来描述资产的可调配性,是指在保持某项资产生产经营价值的前提下,其被重新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的程度[24]。专用性资产一旦形成,其专用性程度越高,被转移另作他用的难度大或重新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会使资产价值遭受较大损失。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实物资产的专用性与瞬时资产的专用性。

传统农户生产经营分散且规模小,经济实力较弱,无力加大农业投资,购置农业机械设备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究其原因:(1)较小的生产经营规模与农业机械要求不匹配,不仅使农业生产机械利用率不高,而且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分摊农业机械昂贵的购置成本。(2)农业机械投资虽然增加了农户的固定资产存量,但是实物资产专用性增强,使农户面临“敲竹杠”的可能性提高,从而使交易费用上升。然而,农户通过联合形成利益紧密关联的合作组织,以合作组织为载体获取社会化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相较于分散的小农,合作社有能力从事产业化经营,为成员提供从产前到产后的全过程服务。由此,一方面,社员无需提高实物资产专用性投资,就能获得交易费用下降的收益;另一方面,合作社实物资产利用率提高,农户市场谈判地位上升,以组织形式将较高的市场交易费用内部化为相对较低的组织管理成本,在减少交易费用的同时增加其收益。

传统的小农不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且还要独立完成农产品的销售活动,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不高,经营规模小,在市场信息搜寻与产品销售方面同样缺乏专业知识与经验,不具有比较优势。主要原因是:(1)初级农产品市场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买方相对于卖方具有更高的素质与组织化程度,而较低组织化程度的农户,为了顺利销售农产品而相互竞争,缺乏合作,独自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致使农户在农产品市场中处境不利。(2)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决定其生产周期较长,收获时间集中,一次收获量较大,并且鲜活农产品本身易腐烂变质,不易存储,收获后必须尽快完成销售以免造成损失,而大部分农户缺乏仓储设施,对其销售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农产品多为瞬时专用性资产,由其引致的市场交易费用较高[24]。在加入合作社之后,组织内部由具备一定专业化水平的“能人”负责社员的农产品销售问题,而且实力较强的合作社倾向于实施产业化经营,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这不仅使社员能够分享增值收益,还促进仓储难题的解决,进而降低瞬时资产专用性引致的交易费用。此外,农民合作社嵌入熟人社会,农户与合作社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从农产品销售环节退出,使其不但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专业化生产,获取更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知识和经验,最终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还能优化劳动力配置状况,增加其收入。

2.不确定性与交易费用。首先,自然环境的不稳定与消费者行为偏好的变化所引致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自然环境呈现不稳定与多变的特征,各类极端气候频繁出现,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而分散的小农难以独自应对自然环境的变化。在农村劳动力流出与兼业化的情境下,包括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在内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滞后,加剧了农户独立应对环境变化的困难局面,使其交易费用上升。另一方面,有限理性的小农对消费者偏好不可预测,且获取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信息的成本高昂,缺乏搜寻信息的激励,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生产盲目性较高,致使农产品供需频繁出现矛盾,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现象经常上演,导致农户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产生较高的交易费用。合作社不仅可以以“众筹”方式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农户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而且相较于文化程度不高、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的农户,合作社在生产与获取销售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拥有更多的知识与经验以及社会资源,合作社能够获得更多和有效的市场信息,通过组织内部的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单个农户的搜寻成本,降低信息的不对称,并且给农户提供更为科学与合理的生产建议,减少其生产决策的盲目性,增强其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最终节约市场交易费用。

在应对农产品价格波动方面,一方面,农民合作社更有可能实施差异化战略,通过建设农产品品牌,进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进而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实现产品的增值;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提高了入社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通过集体行动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改变农户与农产品买方市场攀谈力量悬殊的格局,降低市场交易费用,促进农户增收。

其次,机会主义行为与不确定性。农产品价格的频繁波动,加剧了不完备合约的高违约率现象,使单个农户的收益无法保障。而农民合作社是由地理位置相近、文化理念相同的农民组成,社员间较为熟悉,互动频繁,彼此信任程度较高。因此,合作社具备熟人社会特征。当农户加入合作社,与合作社形成较为稳定的合约关系,声誉机制与重复博弈机制有助于约束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可以有效节约交易费用,增加农民经营收益。

3.交易频率与交易费用。农户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与产后环节都需与市场发生交易,进而产生交易费用。在产前,农户要准备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在产中,农户对农业生产产生需求,获取耕种、病虫害防治、植保、收割等服务;在产后,农户要与农产品销售部门发生交易。分散农户的市场交易行为具有交易频次高、单次交易量小的特征,导致较高的市场交易费用。在高频次市场交易不变的条件下,成立农民合作社这种规制结构,通过合作社向社员统一提前、产中与产后环节的服务,使单次市场交易规模扩大,改善农户的市场劣势地位,从而降低农户市场交易费用,增加其农业收益。

综上分析,分散的农户单独进入市场面临较高的市场交易费用,而合作社通过将高昂的市场交易费用内部化为较低的组织管理成本,为农户节约交易费用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途径,成为农民合作社形成的前提条件。

(二)技术扩散

分散的小农生产规模狭小,经济实力较弱,不仅难以承担技术应用成本,而且不能发挥新技术采用的规模效应,抑制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因此,在农村大量劳动力外流与资本稀缺的背景下,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较低[25]。农户获取农业生产技术渠道缺乏,依然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经验进行劳作,农业生产技术低下,而当前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多样化技术需求的问题[26],致使农产品质量难以提升,制约了农民农产品销售收入的提高,也使农产品安全存在隐忧。

为社员提供技术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是合作社的组织功能之一。农业生产技术以合作社为平台,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技术扩散[27]:(1)技术推广式扩散。合作社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对社员进行统一培训与指导属于技术推广式扩散范畴,其技术供给主体包括合作社自身与政府。一般而言,农民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民统一行动,提高其市场谈判力量,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而成为各级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政府以财政、科技支持等扶持形式对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的合作社进行扶持,提高社员技术水平,带动社员增收。(2)非技术推广式扩散。社员加入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社员人际关系网络得到拓宽,成员间信任程度加深,组织内部交流与互动更加频繁,形成技术溢出效应,促进农业生产知识与技术由技术丰富者向技术贫乏者转移,使农业技术在组织内部得到普及,提高社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与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户经营收益[28]。

可见,农民合作社内部技术溢出或者扩散机制对分散的小农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四、结论与讨论

面对农业生产现代化与规模化趋势,农民合作社形成具有必然性,但合作收益共赢只是农民合作社生成的前提条件,并不必然促使合作社产生。小农内部难以自发地内生出合作社,农业大户或者农村精英才是农民合作社的逻辑起点,是农民合作社生成的关键。普通农户基于风险规避与技术扩散的考虑,有加入合作组织的需求与倾向。一方面,农民合作社通过组织社员统一行动,提高其市场谈判力量,有助于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通过向社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使社员获得更好的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生产效率得以提高。社员之间通过交流与互动,促进农业生产技术与信息的扩散,有利于发挥技术溢出的正外部性,提高合作社的整体技术水平。

可见,风险规避和技术扩散是农民合作社重要的生成逻辑,合作社的发展也必须有利于农户风险分散,并使农户分享技术扩散的收益。当然,不同类型农业面临的风险及其技术特性不同,决定其风险规避和技术扩散的方式不一,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农业,不同的种养品种,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技术需求也存在明显差异。比如,种水稻和种水果,同样是种植业,其面临的风险就各不相同,显然水稻更易储存,同时作为主粮更易获得国家财政的补贴,但是水果则是存在采摘、储存、运输、加工等更多的难题,也难以与水稻一样获得国家同等的财政补贴。由此,决定了不同类型的种养殖户或农户,其面临的风险不同,资源禀赋不一,对技术的需求不同,对合作社的偏好与需求各不相同,不能用一种合作社的模式解决不同的难题,其差异化要求合作社的股权结构、组织治理及其运作模式必然不同,这是农民合作社问题未来研究需要继续深化的方向。同时,现实中也已经出现了多样化的农民合作社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需要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理论的总结与推广,以进一步推进中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最终提升中国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及其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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