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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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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

第1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全面深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15日

一、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和其对企业的作用效果的观点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经典的观点是股权激励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这一观点最早由Jensen和Meckling(1976)在《企业理论:管理行为、成本与所有权结构》一文中提出,他们认为提高激励对象持股比例有利于利益一致,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业绩。之后,Francis与Smith(1995)的研究也支持了他们的观点,认为股权激励能够克服管理者的短期化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国内,刘国亮和王加胜(2000)的研究也表明企业业绩与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

而Fama和Jensen(1983)的研究观点则与上述观点相对,认为随着激励对象持股比例的增加使得其更容易使经营者背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去追求个人利益,从而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消极影响。

第三种观点认为股权激励和企业业绩间的关系不能简单概括为正相关或者负相关。其中,Morck等(1988),Hermalin和Weishach(1991)以及国内徐大伟等(2005)的研究结果则显示,激励对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现区间相关关系。而王怀明和李超群(2015)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产品市场高度竞争时,提高激励对象持股比例对企业业绩具有积极作用;当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低时,提高激励对象持股比例对企业业绩则表现为消极作用。但总体来说,大部分的观点还是倾向于股权激励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正面效应。

二、股权激励的作用

综合来看,股权激励具有以下四种作用:

(一)构建利益共同体。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更注重企业整体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受雇于企业所有者的员工更注重个人阶段性的工作业绩和收益。因此,企业所有者与员工间的内在的价值取向存在分歧,这必然会在企业运营中显现为双方行为方式的冲突,往往会出现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相互倾轧的现象。而实施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的股东权益构成,使得员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加强了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间的关系,构建成利益共同体。吕长江(2009)的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在解决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冲突问题上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效应。

(二)提高公司业绩。股权激励通常是伴有一定条件的,否则将成为一种福利而非激励。股权激励需要激励对象的业绩达到一定的考核指标,才能够解锁相应的获取收益的权利,否则将得不到这部分收益。因此,在实施股权激励后的被激励对象会因为自己工作绩效的完成度而获得相应的奖励或惩罚,由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被激励对象往往会产生极高的工作热情,这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从而刺激企业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三)人才保有和吸引。一方面股权激励的实施,使得职工与企业间的联系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雇佣关系,还因此而发展出了所有者的身份,缓解了雇员和雇主之间基于心理上的从属地位和实际上工资支付与报酬获取的矛盾,从而改善了企业人员的内部关系。同时,员工持股可以使其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不善产生的风险、共同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有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加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由于股权激励有规定的解锁期,员工一旦在限定期限内离开本企业即得不到这部分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收益,相当于增加了员工离开企业的成本。从而股权激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人才长期留在企业工作。肖淑芳(2012)和宗文龙(2013)等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正逐渐成为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的一个重要工具。此外,对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而言,股权激励制度还能够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因为此时新员工同样能够持有股权,强烈的利益预期将吸引大批的优秀人才。

(四)约束短视行为。传统的公司经营中,员工的收入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工资和奖金。工资主要依据法规、行规、个人资历和公司状况等因素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而奖金一般通过考核各项短期指标来确定,两者与企业长期发展的相关程度不大,因此员工有可能为了短期利益而与公司的长远利益发生冲突。特别地,在经理人和股东的委托关系中,由于契约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经理人很可能出于自身环境舒适、名誉等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采取侵害股东权益的短视行为。而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可以将作为激励的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雇员任期内实现,一部分在雇员卸任后实现。为了获得延期收入部分,这就要求雇员把目光放长远,不仅要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自身行为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影响,由此约束了雇员的短视行为,更有利于创造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

三、现状及问题

(一)股权激励现状

1、由于政策的放松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激励手段正在慢慢成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普遍的激励手段。从前面宏观环境的分析来看,监管机构对股权激励的进入限制正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加强事后的监管和上市公司的自行监督,这无疑给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提供了较好的条件。而对于上市公司本身来说,随着中国整个经济环境下行的趋势,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减少管理成本成为各公司考虑的越来越多的问题。而股权激励恰好在这些方面有很大的优化作用,因而在这样的时期成为重要的激励工具。而由近年来的数据也可以看出,每年实施了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的数量正在逐年递增。

2、民营企业、科技型的中小企业、高成长性的公司更加倾向于进行股权激励。相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股权清晰,在制度上有天然的优势进行股权激励。而且民营企业面临更具竞争性的市场,企业文化也更加自由开放,面临的各种束缚更小,因此成为了股权激励的理想土地。在所有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里,民营企业占比很高。而科技型的中小企业,高成长性的公司由于企业本身的性质导致对人力资本的迫切需要,既是股权激励实践的先驱者也成为了股权激励实施的主力军。而且对于这类公司而言,实行股权激励不仅能保持企业成长速度,激励员工自主创新,也能减少激励的现金成本,股权激励的一些模式如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现金支出。

3、在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中,限制性股票成为最多的选择。进行了股权激励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采取员工持股制度。在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成为大多数公司的选择。不同阶段的公司使用不同的激励方式,股票期权在高成长性的公司使用效果会更好,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更适合成熟企业(周建波等,2003)。因而大部分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而像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公司有一部分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国有企业选择在员工持股制度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索。而采用复合型的股权激励模式的上市公司在这三年来却在逐年递减,原因可能为复合型的股权激励方案的拟定难度更大,市场的经验也有不足,该种模式相对不成熟,风险较大,各公司为回避风险均选择较成熟的激励模式。

(二)问题

1、地方国企的激励机制改革处于滞后地位。由于各地的市场化程度不同,股权激励在各地上市公司的实施状况差异较大。与央企相比,地方国企改革速度更缓慢,实施路径更曲折。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激励机制的改革,目前正在央企的一些子公司尝试员工持股制度,但地方国企在长期激励机制的改革中处于滞后地位;而北上广深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因而处于北上广深的上市公司的竞争程度更高,有更高比例的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其他地域,股权激励的概念还不是那么深入人心。这也会造成恶性循环,处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域的上市公司由于股权激励变得更有制度优势从而更具竞争力,而市场化程度低的中西部的上市公司则陷入更加不利的地位。

2、金融行业的股权激励刚刚起步,还有一系列待考虑的问题。金融行业刚放开政策限制,在股权激励方面与之配套的一系列规范措施尚且没有到位,开始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也是体制更加灵活的中小公司。金融行业的稳定关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其股权激励的进展势必会比较缓慢;而且金融行业的国有成分很大,也需配合中央的国有企业改革,其股权激励的道路可以预见将比较曲折。

3、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导致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可能大打折扣。中国的证券市场正在慢慢对外开放,但开放度还不够,加之中国证券市场与欧美的成熟市场相比成熟度还有欠缺,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进而影响了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在弱有效性的A股市场中,股票的价格和上市公司的业绩并不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也就是说,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可能因为证券市场的弱有效性而被扭曲。

四、对策

(一)深化市场化的改革,落实地方国企的激励制度改革。地方国有企业是国企的重要部分,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推行本地国企的长期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改革,推进地方国企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地方国企应积极试点员工持股制度,占据企业治理上的制度优势。

(二)国家应进一步放开金融行业的股权激励,采取宽容的“试错”机制。金融行业开放程度逐步增大是大势所趋,股权激励能给金融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国家可以尝试进一步放开限制,但同时加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建立良好的控制系统。

(三)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首先,进一步加强监督,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严厉打击监管层的腐败行为,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监管体制;其次,逐步增大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发挥证券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作用。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模式将在未来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中国要继续深化改革,为这一工具的运用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国亮,王加胜.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激励制度及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0.5.

[2]徐大伟,蔡锐,徐鸣雷.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MBO[J].管理科学,2005.18.4.

[3]王怀明,李超群.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基于不同产品市场竞争度视角[J].财会月刊,2015.20.

[4]吕长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9.

[5]肖淑芳,张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研究――基于保留人才视角[C].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2012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八届中国财务学年会论文集,2012.

第2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管理

管理层激励是指激励者通过实施某些方法使被激励者在精神上处于亢奋和高度集中状态,从而努力工作,实现激励者所期望的目标。激励按因素可分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物质激励分为工资、奖金、股票、股票期权等;精神激励又包括权力激励、声誉和地位激励等。激励机制的合理有效对公司业绩提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目前的管理层激励方式较为单一,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受到多种外界因素限制,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因此,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机制现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可促进企业长期良性发展,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一、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存在的问题分析

1.薪酬制度不完善,激励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对管理者的报酬激励方式较为单调,大多为工资和奖金。民营企业更注重工作量,认为管理者只有多付出工作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故薪酬水平不高。通过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管理层总体和人均年薪的对比分析结果可知国有企业高管总体平均年薪6590061.009元,而民营企业高管总体平均年收入是3055162.71元,国有企业高管的总体薪酬规模是民营企业的二倍。然而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员工收入仍远低于国外管理者的收入水平。美国高管人员年薪榜榜首、旅行者集团的桑弗德威尔的年薪为230725000美元,折合成人民币分别是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年度薪酬最高董事长的薪酬的79.6倍和302倍。尽管近几年调查数据的对比显示,我国企业管理者收入水平呈上升趋势,却仅有3.7%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对自己的经济地位感到满意。

2.股权激励较少,激励效果不明显

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100家国企中只有8家实施了股权激励,在100家民企中有45家采用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仍然有待倡导和宣传。由于我国公司法限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同时也不允许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预留股票,因此限制了公司进行股票储备,以供期权所有人行权时出售,这大大限制了股权激励的实施。另外市场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化程度较低,经理人选拔范围较小,缺乏优胜劣汰制度,不利于公允地评价经营者。加之股市监管部严格,中介机构不规范,简单实施股票期权制很容易诱发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即通过操纵本公司的股价进而牟利。

3.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公平

我国上市公司在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公平现象。民营企业规模小且集权,公司所有者常采取以血缘、地域等关系维系劳动用工的形式。即使部分民营企业高薪聘请了专业的管理人员,也通常不设置其于企业的核心岗位,这大大削减了管理者的投入工作的积极性。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企业管理者有42%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40.2%由董事会任命,通过竞争、招聘等方式获取职位的仅有6.2%和5.4%。而国有企业管理者由上级管理部门任命的比例高达89%。用人制度的不公平,不但使得公司管理层的被委任的管理人员抱有只愿获取,不愿付出的心态,还导致真正有才能的管理人员无处发挥,失去工作热情。

二、建议及改进措施

鉴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建议及改进措施:

第一,完善年薪制,实现报酬激励多样化。

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机制中,薪酬激励显然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而为了使薪酬激励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就要完善薪酬制度,实现薪酬的多样化构成,力求公开、透明。随着企业报酬激励机制的不断发展,年薪制的激励作用逐渐突出。年薪由基本工作与风险收入组成,适当的加薪既能实现激励作用,也能达到制约效果。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性,合理的制定工资和奖金的比例十分重要。企业应制定公平、公正的管理层绩效考核标准,将奖金与管理者的经营结果紧密相连,从而激励管理人员努力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和工作热忱。另外,建议企业实现报酬激励多样化,实施长期福利计划,能够完善目前管理层的薪酬结构,既是对固定收入的补充,也具有长期激励效用。

第二,改善外部环境,加强股权激励。

公司有机会进行股票储备是实施股票期权的前提和基础。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合法的渠道来解决通过发行时预留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的问题,应对现行的有关法规进行调整和修改,或者开辟新的股票来源。而针对股权激励自身的缺陷,国家仍需制定更加合理的法规,给予上市公司更大的灵活性,进一步增强公司股票的流通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公司有一套完备管理机制,完善股票定价、行权、兑现以及对管理人员为公司业绩良性发展做出的贡献的考核和监管,进而在激励的同时也能发挥约束作用。最后,虽然由于外界因素,股权激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但建议企业在适当的条件下应积极、合理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第三,改善人事管理,建立公平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为实现企业财富的最大增长,就要通过制定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来实现人力资本的使用率不断提高。经理人市场在更大程度上确保了管理者的信用度和能力水平,完善公平竞争的管理者人才竞争市场,并从企业内部要有避免严重的家族集权和行政任命的用人制度的长期人事管理计划,通过经理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的管理人才选拔是实现企业壮大管理层价值的最优方向。建议企业公开开展管理者招聘会、开展实际考核选聘等等,进而从知识储备、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考察并选拔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经营者,并将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交付于其,提供更宽松的工作环境,从而激励管理者的上进心,努力为公司服务。

参考文献:

[1]郑宇梅,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分析[J].财经理论与实际,2005.

[2]高千亭.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业,2007

[3]王强,管理层激励优化模式设计研究[J].网络财富,2010.

[4]王斌,国有企业管理层激励机制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

第3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激励理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业绩指标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7.036

1 激励理论基础分析

黄桂田和张悦(2008)通过使用非参数匹配方法研究了40余家颁布股权激励计划年限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发现股权激励对Tobin’s Q值的变化存在显著的刺激与推动作用。阮素梅等(2013)通过研究得出股权激励积极影响着公司的业绩,但不同的激励方式对公司业绩并无十分突出的促进或抑制作用。A.F.Newman、PLegros(2012)认为,当公司允诺管理层激励计划后,管理层得到了精神层次及物质层次的双重鼓励,以至他们能够做出更加有益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决策。

2 激励理论的运用模式

2.1 股票期权模式

上述激励模式中被采用次数最多的一种是股票期权模式。股票期权的具体内容包括激励对象接受公司并以事先谈拢的条件及价格在规定的时期内有偿获取本公司一定额度股票的权力。看涨期权一般被认为是股票期权的实质所在,在可行权的期限内,激励对象的收益来自于股价与行权价的市场差额;相反,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不行权来规避风险。

2.2 虚拟股票模式

激励对象接受公司一定数量虚拟股票的激励模式被称为虚拟股票模式。这种模式下,股票分红和股价升值收益将以股票份额为依据在年终派发至激励对象手中,但不拥有一般性股票的权利,即无表决权及所有权,同时不可出售及转让,高科技企业常用此种员工激励模式。以上这种方法虽然没有授予员工实质性的股票,不能行使股东权利,但是却很好的将企业的经营业绩以及股价同受激励者联系在了一起。对于现金流相对充裕的公司而言,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可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积极性。

2.3 股票增值权模式

无需给予资金,行使权力后由公司将以股票、现金或两者结合的形式进行支付的模式称为股票增值权模式。它与虚拟股票有些许相似之处,而不同在于激励对象在股票增值权模式中只能获得股票增长所带来的利益。

3 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探寻国有上市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遗留问题。其中,一方面来自外部环境,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全面以及由于自身属性造成的外部监督方立场失衡。自从2006年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来,再无关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律法规颁布。然而,这十多年的中国市场却是翻天覆地的十年,国有上市公司想要进行股权激励,除了需要证监会的审批,还要通过国资委的批准。由于国有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是国资委,必然对国有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时更加苛刻,从而削弱股权激励的效果。而证监会和国资委在股权激励方面的对立立场也会使得外部监督的效果大大减低。此时,中介机构本身又与客户公司关系密切,导致外部监督形同虚设,起不到预想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则来自国有上市公司内部环境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采取授予价格调低、不承担行使义务的激励模式以及业绩指标单一等模式,从而对股权激励进行操作,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授予价格过低主要表现在并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高于公司的历史水平或者不低于前三年指标的平均值的业绩指标。同时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施行的历史较短,激励的模式基本上都只是跟风参照先行的几家上市公司或者欧美企业,陈旧而且单一。

第4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光明乳业;管理层;股权激励;探索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案例分析:光明乳业管理层激励探索

收录日期:2016年5月5日

一、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本质和目的。股权激励是指以获得股权的形式给予公司管理层一定的经济权利,使管理层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是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以及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股权激励本质上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情况下,激励管理者为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实现经营目标而给予的一项激励性薪酬。

(二)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分析。股权激励以公司股票升值所产生的差价收益作为对管理层人力资本的一种补偿,将管理层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鼓励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不是短期的财务表现,有效克服传统激励机制容易助长的管理者短期行为,使管理层和公司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从根本上促使管理层能够转变其自身经营心态,自觉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其自身的利益,为企业未来发展做长远规划和科学决策。

(三)股权激励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

1、设计适合公司的激励方案。首先,制订符合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一个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是决定股权激励实施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过程,具体是拟定一份涵盖所有契约要素设计的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书,其中契约要素包括激励模式、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激励对象、激励规模分配、行权价格、行权安排、行权条件等;其次,适当延长股权激励期限。股权激励期限的设计直接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长期性是股权激励有别于其他激励方式的特征之一,激励期限的设置正是长期性的体现和保证。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期限对其实施效果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10年上限内,激励有效期越长,激励作用越明显。

2、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显著影响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强化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长期效应,上市公司应加强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首先,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很多实证研究表明,股权集中程度越高,股权激励实施的有效性反而越低。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吸引投资者或增发股票来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提高股权的制衡度,以有利于股权激励更好的实施;其次,加强董事会的监管作用。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结构中,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重叠的现象比较严重。研究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兼任削弱了股权激励的效果。为了加强董事会的监督作用,有必要建立一个专业的经理人市场,尽可能地减少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复杂关系。

3、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化水平显著影响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一个不成熟、投机氛围浓重的不规范市场,为股价的操纵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和可能。股权激励很容易引发管理层操纵股价的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激励效果。因此,一个高效、透明的资本市场,能够客观、公正地衡量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并降低高管的操纵能力,为股权激励的成功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股权激励,内部人控制即经理人员(管理层)获取公司相当大部分控制权。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主要是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随着我国体制转轨、上市公司自的扩大、行政的干预和控制减弱、国有股东缺位或错位,国有上市公司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越来越严重。再加之由于公司内部信息不对称、经理人员的收益权与控制权不对称以及国有大股东对管理层的激励和约束不足,经理人员通过与私人公司、协议公司的关联交易等多种形式转移利润、嫁接费用,侵吞、转移国有股占绝对比重的上市公司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不能彻底消除企业组织的问题。经理人激励薪酬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企业组织的“两权分离”而导致的问题。然而,由于经理人的管理权力及其影响,经理人的激励薪酬不仅没能解决问题,相反经理人激励薪酬本身就是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基于管理权力,经理人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董事会,甚至“自定薪酬”。即使经理人激励薪酬必须与绩效挂钩,企业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及其目标值的确定依然强烈地受到经理人管理权力的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激励薪酬并不能真正彻底地消除企业组织的问题。

(二)对策分析

1、规避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等潜在风险的措施。首先,明晰产权、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机制。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偏高、所有者缺位问题,可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建立产权明晰的法人主体等措施来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应从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等方面着手;其次,完善公司组织制衡机制,积极推进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东表决制度,并利用一线证交所监管职能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国有资产,建立动态化的信息披露监管。

2、国资委、证监会等相关行政部门应给予政策指导。从目前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来看,国资委、证监会等相关行政部门应给予的政策上的指导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关管理层股权的会计核算问题,另一个方面就是有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针对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国资委等应该出台一个《国有资产流失管理办法》等类似的政策,以便于今后对上市国有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良好的管理,避免其被管理层或者经理层私有化。

三、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一)光明乳业公司概况。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国有资本、外资资本与民营资本组成的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简称为光明乳业)。光明乳业主要从事乳和乳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奶牛和公牛的饲养、培养、物流配送、营养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明乳业处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其市场竞争和人才竞争非常激烈。目前,光明品牌的新鲜牛奶、新鲜酸奶、新鲜奶酪的市场份额均居于全国首位,光明乳业一直保持着国内乳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位置。

(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分析

1、当前国内乳品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蒙牛、伊利、光明“三足鼎立”,光明乳业要想实现行业内的赶超目标,每年的销售额增幅必须达到20%以上。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公司管理层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捆绑起来,有效激励了公司管理层在经营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管理层通过不断地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股东利益、个人利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三赢”,解决了光明乳业作为一家国有上市公司存在的委托问题,也成为了光明乳业实现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应对行业人才流失严重的局面。据介绍,2005年和2006年,光明乳业管理骨干的流失率相当高,曾使公司的经营管理一度面临困境。当初,上海家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应对化妆行业优秀人才的流失问题,实施股权激励后,不管是留人用人还是提升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对象既包括了中高层管理团队,又纳入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的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有效保留了公司的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使整个经营管理队伍趋于稳定,为实现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3、光明乳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将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增强了中小投资者对于公司业绩的提升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后,光明乳业公司股价一直呈稳步上升趋势,也说明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实施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表现具有“双重”的激励作用。

(三)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目前来看,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股权定价偏低。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难点在于如何寻求激励和约束的平衡点。从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购买价格为4.70元/股,以购买价格计算,激励对象的浮盈达到115%,该购买价格的确定为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由此部分投资者认为该股权定价对激励对象而言无异于“半卖半送”。虽然从政策角度看股票定价是合乎规定的,但股权定价应该考虑市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和可接受程度,否则很可能使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丧失信心,影响到公司的市场表现。

2、股权激励的业绩门槛偏高。股权激励的业绩门槛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目标能否达成,更加关系到公司管理层通过科学的经营管理与决策能够实现的股权收益的程度,从业绩表现看,在过去的时间里,光明乳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一直维持在70亿~80亿元左右,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2010~2013年业绩指标,公司管理层要在4年之后将业绩做到150多亿元,几乎就是翻了一番。这些指标意味着:2010~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年均增长率不得低于20%;2011年要实现营业收入百亿的经营目标;2013年较2012年至少实现16%的增长率,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股权激励的门槛之高是显而易见的,而管理层能否顺利达到解锁期设定的业绩指标仍是未卜之数。

四、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实施建议

通过以上对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实施的分析,笔者认为光明乳业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股权激励方案的优化和设计,以便于今后其健康发展。

(一)对股权定价进行合理的调整。股权定价是影响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分配的重要因素。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光明乳业的股权定价偏低。有必要对激励股票的行权价购买价进行适当修正:行权价(购买价)=授予日的股票公平市场价格×(授予日该行业指数/行权日该行业指数),行权价(购买价)在固定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与公司所处的行业指数相联系,随着行业指数的升降相应地调整行权价。

(二)降低股权激励的业绩门槛。通过相关财务指标的查询,可知光明乳业2010~2012年间的主营业务收入一直维持在60亿~80亿元左右,净利润在近两年也只是刚刚实现了扭亏为盈。要想在4年后将经营业绩做到150多亿元、净利润3.17亿元,不仅是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实现近2.6倍的净利润,而且要大幅度降低成本和费用,难度是非常大的。因此,在没有充分考虑未来市场和行业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业绩门槛应该相应的降低一些,不然真的很难实现,反而更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结论

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是一个积极谨慎、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通过对光明乳业公司以及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判断出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其实施给公司的健康发展带来积极的效果。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制度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乏“拥有世界上最便宜的企业家,却拥有最昂贵的企业组织制度”,笔者认为要想终结这种问题,就应该从我国的企业制度的根本出发,将企业家的薪酬与股权挂钩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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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学刚,周颖.内部人控制与股权激励行为――基于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案例的分析[J].财会学习,2012.3.

[3]李侠,沈小燕.股权激励与投资行为:以光明乳业为例[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2.4.

第5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 国企高管层; 激励与约束机制; 股权激励; 企业绩效考核指标; 经济增加值

一、国企高管层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国企、央企的界定

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在中国中央企业是最具代表性的国有企业。

中央企业,简称“央企”,通常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企业,是由国家直接创办、领导的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狭义上讲,中央企业是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本文中所涉及的中央企业是狭义的中央企业,是国资委网站上公布名单的中央企业。

(二)高管层的界定

我国《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第二条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国务院确定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下列人员:1.国有独资企业和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2.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确定的董事会试点企业除外)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3.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本文研究的高管层包括年报摘要中披露的董事、监事与其它高级经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

(三)国企高管层的约束机制

我国《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可以说是目前我国对国企高管层经营业绩的约束机制。该文件第八条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表1)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因此,可以使用两种评价指标体系:公共绩效指标和财务绩效,同时辅之于其他绩效指标,并赋予不同权重。公共绩效的核心指标是社会贡献率,财务绩效的核心指标是国有资产增值率,其他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客户满意度、企业运营效率、企业创新能力等。

(四)国企高管层激励机制

为保证各类国有企业尽最大可能发挥各自的作用,国资委正在逐步实施国有企业高管层激励机制。其激励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薪酬激励、股权激励、控制权激励、行政晋升、声誉激励等。

1.薪酬激励。薪酬就是企业对员工为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与创造)所付给相应的报酬。广义的薪酬包括基本薪资、奖励薪资、附加薪资、福利等。激励是指通过调整外因来调动内因,从而使被激励者行为向提供激励者预期的方向发展的过程。薪酬激励的本质就是一种薪酬管理方式,它是以激励员工为目的,设计一整套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制度,运用具有针对性、激励性的薪酬实施方法,达到组织目标的薪酬管理方式。

2.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 Plans,简称ESOP)和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简称MBO)。

3.控制权激励。控制权激励指上市公司授予独立董事必要的控制权,这些控制权将为独立董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有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和董事任免发表独立意见、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等一系列权利,同时赋予独立董事知情权。

二、国内外有关本题的研究综述

(一)国外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综述

理论研究方面,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最早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命题,到70年代后信息经济学、契约理论、委托―理论都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各种学说的代表人物如:由科斯开辟的交易费用理论;由威廉姆斯与克莱因开拓的资产专用性理论;由阿尔钦与德姆塞茨为先导的团体生产理论;由威尔森与斯宾塞等开创的委托―理论,将研究的视角延伸到企业内部最优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设计;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里斯对激励理论做出开创性贡献;经济计量学会主席(1992年)、欧洲经济学会主席(1998年)让―雅克・拉丰对激励机制设计与信息经济学作出杰出贡献。从行为学角度提出与经营者行为密切相关的两种激励机制为:内容型行为激励理论和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内容型激励理论代表人物和代表理论为马斯洛的需要激励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激励理论和赫茨博格的双因素理论;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理论,海德的归因理论以及行为挫折理论等。

实证研究方面,西方学者以赞同管理层持股影响企业业绩的居多,但就管理层持股如何影响业绩却又有诸多不同意见:一部分学者认为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业绩具有单调的线性正相关关系;另一部分则主张二者非单调线性正相关。此外,也有一些观点认为二者之间缺乏显著的正相关性。

1.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Bebston(1985)的研究肯定了管理层持股的重要意义,他的研究结果表明,股东财富的变化与管理层持股价值的变动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Jensen(1986),Hanson和Song(2000)则指出管理层持股有助于减少自由现金流量及成本,增加公司价值。管理层收购也从侧面支持了“有关论”。

Lambert和Larcker(1987)(LL)以1970―1984年的370家美国公司为样本,研究股票收益率和权益收益率在解释管理人员现金薪酬(工资加奖金)上的相对能力,如果薪酬计划和薪酬委员会把股票收益率作为衡量管理层经营业绩的指标,股票收益率就与薪酬联系更紧密;反之,如果他们用净利润作为衡量管理层经营业绩的指标,权益收益率与薪酬联系更紧密。

Morck、Shleifer and Vishny(1988)假设,管理人员持股会产生两种效应:利益趋同效应和防御效应。利益趋同效应预示着内部股权与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正相关关系;而防御效应则意味着当内部股权比例达到某一范围时,二者负相关。随着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变化,两种效应此消彼长,从而决定了企业市场价值的波动变化。为了证明上述结论,他们以1980年《财富》杂志排名前500家公司中的371家为研究样本,以拥有的股份不少于0.2%的董事们的持股比例之和衡量管理层持股比例,采用托宾Q值测度公司绩效,对研究样本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段回归来研究管理层股权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发现管理层股权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非单调关系:在0%―5%这一范围内,托宾的Q值与董事股权正相关;在5%―25%范围内,托宾的Q值与董事股权负相关;而当董事股权超过25%时,二者再次恢复正相关关系。Morck还认为,正相关关系在小公司中维持较高的比例,在大公司较低。Morck的研究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研究都沿用了Morck的思路。

Hemalin and Weishach(1991)以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142个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使用滞后公司绩效一期的管理层股权数据研究管理层股权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当内部股东持股比例分别在0%-1%,1%-5%,5%-20%和20%以上四个区间时,公司业绩分别呈上升、下降、上升、再下降的变化趋势。

Cho(1998)使用《财富》500强制造企业横截面样本作为研究对象,检验了管理层持股比例、投资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表明,期权的内生性会影响公司投资,从而影响公司价值,公司价值反过来影响管理层持股比例结构。

Short和Keasey(1999)采用公司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比例、股东回报率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发现公司绩效是管理层持股比例的二次函数。该文证实的关系与Morck等类似,只是转折点较高。

Aboody和Krasznik(2000)以1992-1996年的1 264个不同的美国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把研究对象定位于这些公司的CEO们,因为CEO们控制着公司松弛的信息。所选择的样本公司给予CEO们4 426员工股票期权的奖励,这些奖励中有2 039是存在于有固定分红日的公司中,也就是说每年的奖励都在同一时间,因此CEO们知道员工股票期权的奖励什么时间发生。通过研究,他们发现,通常情况下存在员工股票期权的公司的CEO们在分红日之前会利用各种策略来操纵股票价格下降,之后又会采用各种策略操纵股票价格上升。

Griffith、Fogelberg和Weeks(2002)检验了日本银行的CEO股权结构和银行绩效的关系,当把经济绩效作为公司绩效时,商业银行的CEO股权与公司价值呈非线性关系。

2.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不存在相关关系。Demsetz和Lehn(1985)以1980年511家公司为样本,采用会计收益率与公司内部人持股比率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Palia等(1999)证明了管理人员持有股权是内生决定的,他认为对于管理人员薪酬激励这样的合约,如果没有控制合约环境和公司类型的差异性所产生的研究结果将会具有误导性。Palia(2001)通过面板数据和工具变量解决了内生性问题,他的实证结果发现管理层持股水平和公司价值是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

Demsetz和Villalonga(2001)将公司股权结构划分为管理层股权和大股东股权两部分,并将公司股权结构作为内生变量进一步研究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结果证实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一个内生变量,而与公司绩效无关。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理论研究开始于2001年中央政府公布《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相关规范。理论界借鉴国外激励理论的方法来研究国内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问题、激励机制问题、产权问题,例如张维迎教授的《博弃论与信息经济学》为国内学者研究激励理论奠定了基础;刘兵教授撰写的《企业经营者激励制约理论与实务》以当代企业理论、经营者行为分析、经营者市场竞争与选择机制、经营者激励机制设计、经营者监督机制设计为线索,结合案例全面系统阐述企业经营者激励制约机制。

国内实证研究,主要参考国外相关分析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进行研究,发现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或存在正相关关系或不相关性明显。

袁国良,王怀芳和刘明(1999)用净资产收益率衡量公司绩效并作为被解释变量,回归结果表明:目前上市公司绩效和高管持股比例基本不相关,即使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和公司绩效的正相关关系也非常弱。

刘国亮和王加胜(2000)在此问题上所做的实证检验与Jensen和Meckling(1976)的结论相一致,即管理层持股比例(指最大的前五位由管理者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正相关。

魏刚(2000)用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公司绩效变量,用高管总体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MSR)作为持股变量,用公司总股本(SIZE)表示企业规模变量,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实证检验不支持公司经营绩效与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农艺师、董事会秘书和监事会成员)的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的假设。

于东智和谷立日(2001)研究表明: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总体上与公司绩效(净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关系,但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与公司规模负相关且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与行业和地区哑变量相关关系不显著。

童晶骏(2003)选择截至2002年实施股权激励的34家企业,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比较了1999-2001年这些企业与全体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股票收益率,得出虚拟股票期权模式的业绩最好,管理层收购次之,然后是业绩股票,再是股票增值权。

徐大伟、蔡锐、徐鸣雷(2005)以实施了管理层收购的25家企业为样本,研究得出,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0―7.5%的范围内时,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会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当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7.5%―33.35%的范围时,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会导致管理层对外部股东的利益侵占,增加公司的成本,从而表现为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管理层持股比例负相关;而在管理层持股比例大于33.35%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的增加又会刺激管理者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绩效。

魏锋(2006)采用单一方程进行OLS估计时,得出结论:管理层持股比例、公司投资行为与公司价值有非线性关系,当采用联立方程模型时,结果与单一方程估计的结果有较大差异;当以ROA度量公司价值时,公司价值影响管理层持股比例,但逆向关系不成立。

三、实证研究模型设计

(一)样本的选择及数据的提取

笔者选取2003-2007年我国中央企业五年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利用SPSS分析软件对这些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在对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上,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按照调查问卷的结果对中央企业的绩效评价所采用的指标分析确定。

(二)假设部分

以国资委的暂行办法中考核企业业绩的指标作为本篇文章考核企业业绩的指标,研究这些指标与高管层持股比例的关系,主要假设如下:

假设一: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存在显著的线性正相关关系

假设二:高管层持股比例与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收益的年度利润总额正相关

假设三: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成正相关关系

假设四: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其任职期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正相关

假设五: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其任职期间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成正相关关系

假设六:高管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经济增加值(EVA)成正相关关系

(三)模型部分

在以上假设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央企在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前后,企业绩效的变化情况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从有无股权激励两方面分别建立以下有关模型分析企业绩效,得出高管层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模型一:GP①=α+β×DIR+Control Variable+…+ε(i=1,2,3…n)

模型二:ROA②=α+β×DIR+Control Variable+…+ε(i=1,2,3…n)

模型三:CROR③=α+β×DIR+Control Variable+…+ε(i=1,2,3…n)

模型四:EVA④=α+β×DIR+Control Variable+…+ε(i=1,2,3…n)

(下篇见2009年第4期中)

【参考文献】

[1]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会计研究,2000,(01).

[2] 潘亚岚,丁淑洪.国内外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绩效研究综述.财会月刊,2008,(02).

[3] 于东智.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用及影响因素.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09).

第6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2016年正值规范化股价激励元年十周年,是企业股权激励备受关注的一年。无论是众多公司对以万科为代表的合伙人制度的推崇和对以华为为代表的员工持股模式的效仿,还是许多集团企业对内部创新业务给予高力度激励,或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国企股权激励的不断探索,都使得股权激励成为企业激励与保留人才的重要方式,也让股权类薪酬成为高管与核心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计显示,这一年有219家上市公司于年内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中104家为首次试水股权激励。自2009年以来,股权激励公告数每年均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2%。2006年至2016年十年间,共有1198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约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近四成。

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热情更高,近三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数之和均在各年股权激励公告总数的六成以上。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最为活跃,近三年股权激励公告数占比逐年增长,2016年更是高达42.9%。创业板对股权激励如此热衷,其主要原因有三点:创业板公司数量快速增加且增速高于其他板块、创业板公司所处行业多为对人力资本高度依赖的行业、推进创新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利好政策不断推出。

A股市场上常见的股权激励工具有三种: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在2016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219家A股上市公司中,202家采用单一工具型激励计划,17家采用复合工具型激励计划。总体看来,177家(占比75.3%)公司包含限制性股票工具,56家(占比23.4%)包含股票期权工具,3家(占比1.3%)包含股权增值权工具。可见限制性股票成为2016年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首选工具。虽然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而言出资成本较高,但其对于核心人才的捆绑效果更好的特点备受许多公司的青睐。

A股上市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通常会以不低于市场价五折的授予价进行授予。通常来说,由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存在一定的折扣,使得该工具的平均收益水平更高。在2016年推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约67%的计划为五折授予,表明半价授予已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常态。

2016年,超八成(81.2%)股权计划激励额度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激励额度占总股本1%以下的激励计划最多,占激励计划总数的31.4%。虽然激励额度远低于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的法定上限,但考虑到许多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分批、滚动式授予的设计,需要为后续激励预留股份空间。此外,企业也不断重视激励成本问题,在保证激励性的同时,通过巧妙设计激励计划以有效控制成本。总体看来,多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额度属于合理的范畴。

第7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管理层激励;动机;效应

管理层激励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本文针对我国现有背景下管理层激励的一些模式,提出了企业实施管理层激励的动因,通过对已有学者的研究归纳总结出目前实施管理层激励效应的问题,针对这种效应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管理层激励动因分析

管理层激励作为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举措,从整体上来看,实施管理层激励最终的目标是使股东利益和管理层的利益趋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从公司治理、公司特征两个方面来分析实施管理层激励的动因:

1.公司治理。在公司治理中主要表现在产权性质、股权结构、董事会等方面。首先,产权性质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国有企业的非货币性收入及政治生涯可能吸引力更大,而非国有企业更具有动机通过管理层激励来解决公司内部的问题。其次,在股权结构方面,国内和国外具有较大的差异。在国外,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必然会导致股东对管理者监督的有效性程度下降,此时,股东更愿意对管理者实施激励措施来缓解公司中的问题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在国内,股权的集中程度比较高,解决搭便车问题,这样更容易形成企业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基于有效的监督效应,对管理层激励的动机势必会减弱。此外,在公司治理效应较差的情况下,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可能导致管理者的权利过大,可能会导致管理者自定薪酬的决策(吕长江,2008);另一方面,管理者权利过大时,会出于福利而实施股权激励,形成了一种新的问题,这样使得管理者持股变成一种福利制度,减弱了其效应(魏刚,2000)。非执行懂事在在公司的规范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良好的公司治理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管理者权利过大时,非执行懂事的比例较低,高管具有更大的动机趋向福利型股权激励(吕长江,2009)。从整体上来看,管理层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治理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在公司治理较弱的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形式的激励的动机会更加的明显。

2.公司特征。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了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问题的存在,基于这种现象,不同的公司特征(成长性、规模、行业特点、盈利能力、管理者特征、现金流等)必然会对公司的管理层激励造成了影响。在成长性高且规模大的公司中,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监督效应较弱,为解决问题,股东便具有了动机实施管理者激励(股权激励),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权利过大,管理者出于福利目的而选择了股权激励。Chourou等(2008)提出管理者获取企业成长的信息更加具有优势,便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程度,监管难度加大,公司的激励动机也就加强了。对于现金流,当企业的现金流不足时,会有更大的动机利用股权激励作为现金的替代;在现金充裕的情况下,企业过多的自由现金流容易导致管理者的过度投资,为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缓解成本问题,企业也具有动机进行管理层激励。在管理者特征方面,公司为吸收高学历能力强这样的管理型人才,避免企业过高的离职率以及管理者是否会有短视现象,出于长期利益的考虑也会选择进行股利激励,使得管理者追求企业的长期价值利益;高管越是年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动机也越大(Tzioumis,2008)。从公司盈利角度来看,公司的盈利水平与其业绩是挂钩的,在盈利条件较好的情况下,管理者的经营能力与企业的业绩可能更加的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处于业绩的增长也具有动机对管理层进行激励来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公司行业角度来说,不同的行业在市场中的竞争程度也会不一样,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运作能力,也具有动机实施管理层激励来保证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处于一种积极的状态,努力工作。

二、管理层激励的效应分析

管理层激励实施后对企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在一些效应上不同学者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从公司绩效、投资决策这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目前研究管理层激励的一些现状。

1.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管理者激励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形成了不统一的结论。Berle&Means(1932)提出对于股权分散的企业,管理层持股将会激励他们实现自身价值,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管理层与广大股东利益趋同,更愿意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Morck等(1988)发现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业绩存在着显著的非单调关系,在管理层持股比例在0~5%和超过25%是管理层持股和业绩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支持利益趋同假说;在5%~25%之间两者负相关,支持防御战壕假说。Young&Pagan(2003)控制产业和规模的情况下提出管理层的总报酬与企业效率正相关。Habib&Ljungvist(2005)指出美国证券市场中管理层激励对公司效率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魏刚(2000)提出管理层持股并未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股权激励仅仅体现的是一种福利安排。李增泉(2000)表明公司管理层年度报酬并不与公司绩效相关联,整体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童晶骏(2003)指出实施股权激励对中国上市公司业绩提高虽有一定的效果,但却不太明显。王克敏和陈井勇(2004)指出在不存在接管市场或接管市场不发达时,管理层持股只具有激励作用,而不具有保护作用,管理者持股比例越大,公司绩效逐渐增强。李维安和李汉军(2006)从第一控股股东的角度提出,第一控股股东绝对控股和低于20%时,高管的股权激励无法发挥作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40%时,其持股比例和绩效呈现U型关系,高管的股权激励有效的发挥作用。姚伟峰等(2009)提出管理层的薪酬激励在股改前后都对企业效率都有着正面效应,但股改之后的管理层薪酬激励对企业效率的提高作用更强。股改前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效率的提高作用则并不明显,且在股改之后与企业效率负相关。赵玉珍等(2012)提出股权激励比例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有负相关关系,与企业总资产报酬率有正相关关系。从国内研究总体分析来看,管理层激励在公司绩效方面并未凸显出较好的效应。

2.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激励制度对经理人的行为进行引导,从而促使经理人能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邬展霞(2006)指出经理人持股对投资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流通股股东持股较多会通过一定的参与和监督方式促使公司的投资决策趋于理性,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减缓公司的过度投资。童英(2009)当管理层持股份额为零时,投资行为与企业内部现金流没有系统的相关关系,说明我国在实行管理者持股改革以前(即管理者持股份额为零时),经理人的积极性远远低于有效水平,经理人的长期投资决策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任何关系。随着管理层持股份额的继续增加,投资的内部现金流弹性有减少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大,说明当企业管理层和所有者之间的趋同时,投资的现金流弹性变小。赵惠芳(2010)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但效果不显著。强国令(2012)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制度上的差异,降低了非流通股东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进而改善了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降低了因管理层问题而导致的过度投资;也有微弱的证据表明,股改后国有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缓解了公司投资不足。从学者研究来看,管理层激励在一定程度上都能缓解企业的投资过度或不足,增强企业的投资效率。

三、结语

本文针对高层管理提出一些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机构,如优化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等;其次,进一步完善业绩的评价标准,如如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并考虑到行业特征。第三,制定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在不同的环境实施适度的比例,适当延长股权限售期及行权期等条件,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并细化股权激励的成本费用问题;第四,进一步完善经理人市场机制,建立有效对经理人监督和评价的市场,深化企业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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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成因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一、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

股权激励源于美国,在中国的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而且是在没有国家法律保障,甚至没有任何政府规章指引的情况下自发兴起的。2005年以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不断上升,从统计数据来看,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深沪两市上市的公司中有239家实施了股权激励,从2006年1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以来,已经有459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占2012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总量的18.94%。从近7年的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在中小板特别是创业板得到大面积推广,提高了管理层的积极性,吸引了人才,公司的业绩增长了,股价有所上涨,投资者收益了,但是这种繁华的背后也存在大量的问题,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被扭曲为公司管理层谋取暴利的工具,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的“猫腻”实际上也反映了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诸多问题。本文在查阅了几个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后分析总结如下几点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股权激励方式方面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实施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方式,结合案例来看,万科在2006年实施的股权激励就是限制性股票期权,2011年再次实施的就是股票期权模式,招商局银行在2008年实施的是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其中以股票期权方式最为普遍。而在发达国家,各种激励方式都在使用。这种单一的方式会使公司高管人员更多地关心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但是我们都知道股票价格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的业绩水平、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都会影响股票价格。因此,目前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模式难以真实反映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二)股权激励对象范围方面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三类:一是董事,二是高级管理人员,三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其中,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例如招商银行2008年的激励对象范围为董事会确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专业人才和管理骨干;新华都2009年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但是公司整体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部分员工,而是依赖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这种激励方式会使员工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例如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持股数2114.88万股,按照最近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228000万元,这种现状会使得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提高,同时也会造成部分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股权激励期限方面

根据美国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期权为10年的有83%,低于10年的有13%,超过10年的有4%,但是我国大多数公司的行权期为4到5年。例如万科2011年的股票期权激励行权有效期为5年,新华都2009年的行权计划期限为5年零6个月。一般来看行权的期限越长,激励对象越难以操纵行权的指标,但是行权期限较短的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激励对象解锁即抛出套现。

(四)行权的条件方面

大多数公司的行权条件较低,或者说行权的指标比较容易达到,大多数公司的业绩评价指标都是净利润增长率、资产增长率这样的易于获取的指标,例如万科2011年的行权条件就是ROE不低于14%,2011年较T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再比如招商银行的业绩指标中关键的指标是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净利润增长率为15%。因此低门槛的指标使得高管很容易获得和行使股权激励,那么股权激励原本要带来的业绩提升最终可能变成是高管谋取高福利的一种手段。

三、成因分析

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是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国资本市场所存在的问题。思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够成熟和健全,对股权激励的监管方面没有成熟的法律体制。第二,美国是股权激励推行的发源地,这是和美国资本市场相匹配的一个激励制度,美国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产权结构及科技类企业比较高的行业结构,而我国是以国有控股为主体的上市公司产权结构和以传统产业、周期性产业为主的行业结构。第三,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严重地缺乏职业经理人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对公司的治理起到一个公平公正的作用,大多数高管都是公司直接任命,难以避免暗箱操作,由于聘用标准的不透明,在这样情况下推行股权激励,难以避免经营者道德风险,并且会造成经营者为了博取最大的自身利益,不顾及股东利益,而出现“冒险”行为。第四,这些问题的产生也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家族式的上市公司股权过度集中,这给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比较严重,外部独立董事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力度很小,股权激励的实施很难保证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不构成侵害。

四、总结

因此,我国应该提高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切实改善上市公司治理,建立诚信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事要结合公司现状和特点,不应该生搬硬套国外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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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模式范文

国有企业实施高管激励机制,受到国资委的支持,但同时受到国家政策各方面的限制;

定向购股权方案是比较适合国有企业的高管激励机制;

定向购股权方案中,激励对象可以通过四种手段获得购股资金;

定向购股权方案充分考虑到国资委现有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矛”与“盾”

国企高管激励机制的实施,一方面受到国资委的支持;另一方面却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约束。“矛”和“盾”的交锋,让激励机制在国企内缓步前行。

2003年年末,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年薪制。这一制度的实施,推动了国企高管人员薪酬激励工作的开展。但是,年薪制的考核以年度业绩为标准,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长期激励。针对这一问题,国资委开始提倡并尝试实施各种长期激励机制。2003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公开场合表示:“2004年我们将会同科技部在高新技术中央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试点。”2004年4月,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在“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论坛”上提出:“国企要努力形成与市场接轨的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引入人才的市场价位,建立和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短期薪酬分配与中长期薪酬激励有机结合,资本、技术、技能、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新型薪酬激励机制,逐步使各类人才的收入水平基本与市场接轨”。

但是,国资委的表态并未加快国企长期激励的步伐。《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提到的“特别贡献奖和中长期激励的具体办法由国资委另行制定”,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措施。在国资委2004年下发的文件中,有关规定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子企业兼职取酬的,需报国资委批准”。

这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企高管人员参与到企业制定的长期激励计划中,尤其是国企集团的高管层。他们的工作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却很难参与年薪之外的其他激励机制。

定向购股权方案

目前,国内企业广泛实施的高管激励机制有十种模式之多,但大多不符合国资委的规定。新华信研究发现,相比其他激励机制,定向购股权方案比较适合国有企业实施。

定向购股权方案是指国企集团赋予被激励对象一种权利,在未来如果被激励对象达到集团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指标,集团允许被激励对象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由集团持有的下属公司的普通股票。此种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定向购股权方案之所以能应用于国有企业,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国企改制的现状。前几年,一些国有企业曾考虑由企业高管购买集团股份,但由于集团资产庞大,高管个人所持股份所占比例过小;而集团上市困难也导致高管的股份难以抛售获益。因此,部分国有企业利用改制重新整合内部资源,将核心业务装入下属公司,并由管理层持有下属公司的股份,希望通过下属公司的上市使高管层获得激励。

在此背景下,国企集团可以在持有下属公司股票时,预留一定数量的股票,作为对激励对象行使购股权来购买的定向股票;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购买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待上市公司)适当比例的股票,并通过抛售兑现获得股票的增值回报。这种方式恰恰是股权激励的本质所在。

此种模式具备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激励对象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长期激励机制带来的收益:股票实际价格和购买价格差价的收益,获得股票后的分红收益,抛售股票时,市场股价增值带来的收益;激励方案全盘考虑了集团整体和核心企业的统一发展。一方面,激励对象必须完成集团的业绩指标才有权选择购买股票;另一方面,只有集团核心业务快速发展,才能促使上市公司股票增值;激励对象取得的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激励对象不用承担较大的风险;激励对象是以约定价格买进股票,以市场价卖出,是分享资本。在这种模式中,激励对象只需付出数额较小的约定购买价就可以获得这种权利。

定向购股权方案考虑到在国资委的政策框架内进行:国资委限制除了年薪制外不能从企业获得货币性收入,该方案实际上授予的是一种需要购买的权利,而非收入。国资委禁止上级领导分享下属企业的利润,该方案是让激励对象有偿受让集团持有的股份,而非下属企业的收入;国资委对企业的考核主要是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为指标,定向购股权方案是基于企业业绩指标的完成之上的,实现了和国资委考核体系的无缝对接。

巧解融资难题

在定向购股权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需要个人出资购买公司股份。这个过程必然涉及到购股资金来源问题。一般来说,高管层受让公司股份的支出,大约在数十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现阶段,国企高管购股资金的不足,已经极大影响了国企高管激励机制的实施。在实践和研究中,新华信认为有四种方式可以较为合法地获得购股资金。

1.以自有资金购买。激励对象个人支付购股资金的方式不会受到任何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实施起来简单直接。但是,国有企业高管层的个人收入并不很高,而购买股份所需资金相对庞大。一般来说,激励对象个人很难拿出如此之多的购股资金。

2.按照国家规定,从企业应发未发工资和公益金项下借款。部分企业在财务上包括“应发未发工资和公益金”一项。此款项在不同企业的数额不同,用处也不尽相同。如果企业支持,激励对象可以从这笔资金中借款,用于购买企业股份。由于这笔款项属于企业内部款项,因此借贷比较方便,没有利息或者利息较少。但是,有些企业缺少这一款项,激励对象无法获得如此便捷的资金。

3.通过信托投资公司代管股票,让信托公司作为主体进行金融信贷。近年来,信托公司在国内的发展日益壮大,其业务涵盖的范围也比较广泛,通过信托公司提供金融信贷,在操作上比较规范、透明。但是,信托公司的贷款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以三年为限;信贷的利息也相对较高。激励对象能否在短期内偿还利息并且获得充足的奖励,仍有较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