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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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

第1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一、土地现状及分配情况

1.土地现状:蒙古族乡实有土地面积(指种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土地)2950公顷,其中在册面积(指享受国家种粮补贴和种子、柴油等综合补贴的土地)1662公顷,水田开发600公顷,荒山荒地400公顷,小片开荒288公顷。

2.分配情况:在土地分配上,在册土地按照人口基本分配;600公顷水田由180户稻农自行开发耕种;400公顷的荒山荒地由200户农户自行开荒耕种;小片开荒地一部分水田改旱田,一部分围堤两侧开荒,由100户农户耕种。

3.耕种情况:全乡共种植玉米1800公顷,烤烟135公顷,水稻600公顷,高粱400公顷,大荛子200公顷,杂粮杂豆等其他经济作物500公顷。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后,全乡分到土地和自由荒山荒地的种田农户有1440户。截至目前,全乡种田农户仅有780户,占总数的55%,其余45%的农户都因外出务工、弃农经商、举家搬迁等原因已将土地进行了流转,而不再从事土地耕作。

二、土地流转现状及方式

1.农户与农户间的转包。这是我乡农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一部分农户因土地面积少,产出率不高,外出务工,弃农经商等原因,不愿或不能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资金,采取转包形式,把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给其他农户。

2.村集体机动地的流转。二轮土地承包时每村都预留了5%的机动地,全乡机动地面积为90公顷。由于二轮承包时机动地是按当时生产队的地块预留的,被分为几百块的小面积。各村根据各自情况,采用一年一承包或2—3年一承包的形式在本村农户中进行流转。

3.农户与农户间的互换。在二轮土地承包后,由于实行土地等级划分的关系,农户地块分散,不便统一经营和管理。极个别农户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采取相互兑换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流转土地。

4.农户间土地流转方式。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一般都是采用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承包,先交承包费后种地。承包的期限一般分为一年一承包,3—5年一承包或到2026年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一次性承包三种,其中绝大多数农户都采用一年一承包的方式。

三、存在问题

1.地块分散,不利耕作。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为平衡土地地力不均的问题,减少矛盾,实现土地承包到户,将每个村的土地人为划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每户都分得三个等级地块中的若干面积,但面积都不大。例如,村有一农户分得土地3.6公顷,竟然有12块之多。在当时机械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土地面积不大,地块较多的弊端并不十分明显,但在现今机械化程度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却严重制约了土地连片经营,提高了耕作的难度和成本。

2.流转随意,方式单一。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流转行为不规范,存在流转期限短、口头协议多、书面合同少的问题,而且90%以上的土地流转都没有上报村委会和乡农经站。另外,土地发包者为了利益最大化,流转方式单一,一年一承包的流转方式占70%以上,即谁给的承包费高就包给谁,造成了土地承包费只升不降的局面。2013年好的地块承包费已经涨到了5000元/公顷,比2010年涨了近2000元。而这样短期的流转方式却严重制约了土地连片承包者的整体规划和长远规划,发挥不出土地的最高效益。

3.作物多样,分布零散。乡种植的农作物基本是玉米占50%,经济作物占50%,且经济作物存在品种多样化,分布零散的问题。土地成片流转、连片经营的本意是种植同一种作物,方便机械化耕作,减少劳动成本,提高收入。但由于某一区块内涉及的农业太多,不利于土地的流转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

四、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乡村两级要切实提高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广泛开展以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管理、土地规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工作,强化对农户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作用。基层干部要深入村组,深入到土地流转过程当中,通过效益对比,算“种田账”等方式,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土地流转典型的宣传,切实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让更多农户在知道典型、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过程中自觉投入到土地流转中来,利用好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措施,规范流转行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益。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村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和指导辖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审核流转土地农户是否确权、确地,转入方是否具有农业经营能力,配合国土部门对流转土地的用途进行监管,做好地方矛盾协调和处理。土地所要认真审核流转土地的性质,监管流转土地的用途,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处理。农经站要积极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并同司法所协同受理因土地流转或合同纠纷而产生的案件,积极进行纠纷调解,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采取一系列合法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速推进土地流转进程。

第2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随着国家的不断昌盛、繁荣、富裕、强大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一系列涉及民生的优先优惠政策陆续出台。这些普惠政策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这些政策是惠及所有公民的,没有特殊的指向。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优势,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是进一步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不足而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不大、影响较小的最好方法。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改革工作发展方式,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普惠政策的优势,把普惠政策与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林权改革、土地流转承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家电下乡、汽车摩托下乡、农业机械补贴、种粮补贴、贫困学生救助、居民大病救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近20项关乎民生的优先优惠政策。他们首先把这些政策归拢起来,由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抽出专人对各项政策进行逐条逐项研究。在不改变政策服务对象、不超越政策规定范围、不提高政策限制条件、不增加政策服务条款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由政府下发文件,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计生户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如在农村土地流转承包方面,该区规定,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承包,并优惠承包费。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计划生育家庭可优先承包荒山、荒沟、荒坡和荒地,并优惠承包费;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险方面,所需费用计生户全免,由政府承担;在对贫困学生救助和居民大病救助方面,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一律按最高额享受;在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方面、农村享受国家奖励扶助的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免费入住区、乡敬老院,享受与五保户同样的福利待遇等。

以上措施的实施,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普惠政策的作用,提高了政策的公信力和知名度,挖掘了公共社会资源的潜力,使涉及各行各业的优势得到互补和有效整合;二是较好地消除了在普惠政策落实时,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三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享受到国家对他们的专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多得到一份实惠;四是弥补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力度不到位的问题;五是适合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实现“四个转变”的总体思路。

第3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关键词:土地流转;形式;对策一、土地流转情况

1.基本情况

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性流转始于2003年,大地生态公司在大地村委会租用农户旱地2000余亩用于发展绿化苗木。经过几年发展,目前全镇规模性土地流转的行政村有7个,最多的是太平哨居委会,流转面积有5154.6亩。通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全镇已清理登记的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8630亩,涉及农户979户。已发生的土地流转行为主要有耕地和荒山荒坡,流转价格耕地平均600元/亩/年左右,少数高的达到1200-1500元/亩,荒山的流转价格较低,有的每亩每年只有几十元。从土地流转形势来看,基本形成了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集中的态势,今后将逐渐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2、流转形式

当前,全镇“四荒资源”流转大多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流转。除四荒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流转主要以出租为主,一方面农户可以获得出租土地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将农户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安心地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职业。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成立机构,规范流转。成立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副主任负责土地流转工作。选取有条件的太平哨、大莫古、大地三个村(居)委会成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开展试点工作。

2、加强指导,搞活流转。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指导农户将土地规模流转。去年年初,福建绿源有限公司万头生猪养殖厂项目在挪岩村委会启动。由于项目土地既涉及村集体荒地又涉及农户责任地,企业难以与农户洽谈并订立合同。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多次上门做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委托流转的方式,与村委会签订委托流转协议,由村委会出面与企业签订合同,将土地集中流转,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此次共流转土地100余亩。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宣传,通过在集市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强了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流转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引导农民自愿集中土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向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规模种植、养殖业;对外出务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户,鼓励其将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形成规模化产业。比如大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共租用农户土地8000多亩发展核桃产业;每年群众租地收入近700万元,农户到大地生态公司为其进行核桃管护,每年务工收入近200万元;全镇目前已有绿化苗圃近百亩,太平哨社区形成规模养殖户20余户,年出栏肉鸡80万只。年产值3000余万元,创造纯利润320万元。

5、健全机制,搞好服务。一是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时登记备案。二是正确指导签订流转合同,对依法、按程序发生的流转行为,由镇流转服务中心向流转双方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签订有效的流转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流转双方的责、权、利,引导双方遵守流转合同,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民因土地仍为养老保障的主要来源,恋土情节浓厚,不愿流转,有的甚至撂荒也不愿流转;

2、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少且不稳定,耕种土地仍然是农民收入的可靠来源,绝大多数农户尚不具备转出土地的条件;

3、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机制、市场服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土地流转管理运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

四、加强土地流转的对策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引导农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引导农民知晓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偿、规范。

2、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建立“三簿”“六制度”,“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全面掌握农村土地流出流入动态情况和需要流出流入数量,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进入市场提供可靠的信息。“六制度”:即岗位责任制度、信息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风险预警制度。

第4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一、全面完成20__年植树造林任务

20__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下达我市植树造林总任务24000亩,根据自查结果结果汇总,我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36200亩(其中一般社会造林34200亩,长江防护林国债项目人工造林20__亩),封山育林53500亩(其中长江防护林国债项目人工造林3500亩,一般封山育林50000亩),林木育苗2500亩,义务植树410万株,中幼林抚育150000亩次,低产林改造980亩,迹地更新680亩,绿色长廊工程建设55公里(其中精品路段建设12.1公里),县乡道路绿化80多公里,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二、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20__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以来,省下达我市的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为194000亩,其中坡耕地造林103500亩,荒山荒地造林75500亩(20__年造林任务121000亩,坡耕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各60500亩;20__年计划任务40000亩,坡耕地37000亩,荒山荒地造林3000亩;20__年人工造林16000亩,坡耕地4000亩,荒山荒地造林各为120__亩;20__年计划任务17000亩,坡耕地造林20__亩,封山育林15000亩),现均已完成任务,并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确保稳得住,不反弹。

三、主要做法

(一)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巩固长江防护林和退耕还林成果上来,认真组织两个“回头看”,全面提升造林质量,狠抓补植补造。通过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力度,确保了造林成效。退耕还林(国债项目)、长江防护林(国债项目)、绿色长廊精品路段工程、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二是在长江防护林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项目县(区)从20__年下半年就着手编制了20__年长江防护林实施方案,并根据省厅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乡镇、村及农户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施工,林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划片包干,跟踪作业,搞好指导和服务,严把质量关。

(二)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等14批次义务植树。全市共完成义务植树410万株,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

(三)以社会办林业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春季植树造林。为转变林业生产等计划、要计划、靠计划的观念,实现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转变,2月28日,我局召开全市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会议,各县区林业部门汇报了春季造林和大户、企业造林、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回头看、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松材线虫病除治、义务植树、林业项目等工作情况,会议要求各项林业工作要狠抓当前,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一是要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组织造林突击月活动。继续鼓励大户、企业造林,充分发挥他们的造林积极性。摸清大户、企业造林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搞好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大户和企业造林投资动向和面积消长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相互借鉴,促进其发展和提高。二是要认真组织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回头看”,抓住林业重点工程不放。三是要抓好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注重国道、省道、快速通道的长廊建设,努力打造精品路段,并不断向乡村道路延伸。四是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认真组织好第25个植树节的活动。从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入手,调动全社会的造林绿化积极性,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占总造林面积的比例大幅提高,发展规模和发展标准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的大户造林273户,其中万亩以上的大户2户。

(四)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农田林网建设力度,新建防护林庇护面积6800亩。

(五)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我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努力拓展林业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制定了__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林业建设实施意见和规划方案。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工作思路上,按照“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岗坡花果化、林业产业化”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抓点带面;二是工作方法上,要象经营和发展城市一样,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从绿化、净化、美化入手,发挥林业在综合治理村容村貌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环境优美、居住舒畅的美好家园;三是在政策措施上,结合进行林权制度改革。注重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充分发挥林业站在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中坚作用。加大对林区、林农的培训力度,坚持依法治林,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发展林业产业,加大对林业资源的整合力度,以项目为支撑,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努力加大对林业的投入。

(六)加大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力度。在春、秋季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时,市局分别组成三个组对各县、区植树造林巡回检查指导,平时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

纠正。三、主要特点

一是苗木规格高,造林均要求选用良种壮苗;二是全社会办林业热情依然十分高涨;三是责任要求严,基层造林采用分片承包,分片负责,明确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

四、存在问题

主要是今年我市进行了区划调整,在工作衔接上、人员配备上有所滞后。

第5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关键词] 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做法;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据对全县5镇3乡调查统计,全县共有耕地43.06万亩、林地128.68万亩、园地5.16万亩、牧草地2.39万亩、水域1.73万亩、“四荒”出让地16.01万亩,农地流转面积为135497.6亩。其流转分类情况如下:

1.按乡镇面积分

马鸣乡10070亩,占7.43%;旧县镇17800亩,占13.14%;马过河镇45179.5亩,占33.34%;王家庄镇22840亩、占16.86%;通泉镇7733.7亩,占5.71%;月望16849亩,占12.43%;纳章镇9329.4亩,占6.89%;大庄乡5696亩,占4.2%。

2.按土地权属分

原经营权属集体110761.5亩,占81.74%;原经营权属农户24736.1亩,占18.26%。

3.按土地类型分

耕地16169.4亩,占11.93%;牧草地15570亩,占11.49%;林地69970.5亩,占51.64%;园地3411亩,占2.52%;四荒地22577.7亩,占16.66%;水域7799亩,占5.76%。

4.按土地流向分

流向农户81995.9亩,占60.51%;流向专业大户25687亩,占18.96%;流向科技人员2580亩,占1.9%;流向工商业主2000亩,占1.48%;流向龙头企业23234.7亩,占17.15%。

5.按流转形式分

转包21375.7亩,占15.78%;互换5343亩,占3.94%;代耕4343亩,占3.21%;转让19319.3亩,占14.26%;租赁43307.7亩,占31.96%;拍卖10542.7亩,占7.78%,股份合作31266亩,占23.07%。

6.按流转用途分

种植粮经作物15387.4亩,占11.36%;种植林果96522.5亩,占71.24%;畜禽养殖8010亩,占5.91%;水产养殖8012亩,占5.91%;农产品加工1757.7亩,占1.3%;休闲观光5808亩,占4.29%。

7.按流转期限分

1~10年的15895.9亩,占11.73%;11~30年的18898.2亩,占13.95%;31~50年的65046.5亩,占48.01%;50年以上的35657亩,占26.32%。流转时间最短的1年,最长的100年。

8.按补偿情况分

(单位元/亩):耕地转包费30~300元,租赁费10~400元;林地转包费40~60元,租赁费10~20元;园地转包费10~400元,租赁费10~50元;牧草地租赁费0.80~10元;水域转包费5~20元,租赁费1.5~200元;“四荒”出让地转包费5~300元,租赁费10~300元。地区补偿差异较大。

9.按管理情况分

口头合同14512.4亩,占10.71%;书面协议120985.2亩,占89.29%。经各级组织发包121964.6亩,占90.01%;经产业协会发包467亩,占0.34%;农户私自发包13066 亩,占9.64%。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做法

1.扶持龙头企业,拉动土地流转

按照“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实行政府补助、税收减免、土地出让等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拉动土地规模流转。据初步调查统计,全县共扶持了农业龙头企业13家,其中: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引进了曲靖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省级龙头企业先后进驻马龙,带动了种养大户的发展,全县共发展黑山羊养殖大户382户、肉牛养殖大户36户、深沟鸡养殖大户235户、蛋鸡养殖大户9户、肉鸡养殖大户21户、食用菌种植大户31户。

2.培育特色产业,带动土地流转

围绕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县委、政府制订了特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着力抓好以食用菌、万寿菊、黑山羊、优质马铃薯、蔬菜、核桃为主的六大特色产业,带动土地规模流转。全县共建成食用菌园区1个、示范基地1个、种植基地1个,实现产值2123.3万元。建立了以月望、通泉、王家庄等为主的万寿菊种植基地,种植面积13600亩,总产量22000t,产值1320万元;建成黑山羊养殖小区12个、繁育基地3个,实现年末存栏180118只、肉羊出栏100121只、产值2325万元。建成以月望、王家庄、旧县、纳章等为主的脱毒马铃薯基地6万亩。建成以纳章、通泉、旧县等为主的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建成核桃种植样板18块,其中万亩连片样板2块、1000亩以上连片样板8块,种植核桃105834亩。

3.兴建生产基地,推动土地流转

为实现农业产业区域化、集约化经营目标,坚持走“公司+基地+农户”路子,大力兴建农业生产基地,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目前,全县建成了优质啤酒大麦基地7万亩,优质稻基地5万亩,专用型饲料玉米基地5万亩,脱毒马铃薯基地6万亩,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还有万寿菊种植基地、人工食用菌种植基等,农业区域化布局更加趋于合理。

4.发展劳务经济,牵动土地流转

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需求,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力度,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牵动土地流转,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注重了解外地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通过相关的劳务市场,组织务工人员外出。二是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对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三是积极鼓励、支持农村个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全县在外务工人员达18600人,占全社会劳动者人数的15.76%,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收入1.03亿元,完成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60元。

5.打造新村品牌,引动土地流转

多年以来,结合“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和“866工程”的实施,按照“合理布点、科学规划”的思路,整合有效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水电路等村政基础设施、自然村落整治改造与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相结合,引动土地规模流转。并涌现出了一些典型示范村社。如: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党总支一班人因地制宜,确立了全村土地流转“聚零为整、整村流转”的基本原则和“三区三流转”(三区:产业发展区、新村建设区、公共设施区。三流转:农户承包耕地分等级互换流转、建设用地与复耕地置换流转、荒山荒地公开平等有序流转)的工作思路,对六谷村民小组627亩耕地进行全部互换流转,实现了1户1片。鼓励群众承包荒山1800余亩,在全村掀起了开发荒山荒地种植经济林的热潮。纳章镇竹园村委会实行土地“聚零为整、整村流转”的做法,从根本上盘活了“沉睡”多年的土地资源,破解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难、新村建设用地难、荒山荒地利用难的困局,开辟了落后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三、马龙县农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流转形式多样化

1984年后,我县的土地流转在民间悄然自发兴起,其主要形式有代耕、转包、互换。9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租赁、转让等形式。近年来,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从政策上进行积极引导,全县土地流转呈现出代耕、转包、互换、租赁、转让、拍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并存的状况。在几种流转形式中,代耕、互换较为普遍,流转面积9686.2亩,占7.12 %,这两种形式主要存在于本村组农户之间承包耕地的无偿流转。其次是转包、转让和租赁,流转面积84002.7亩,占62%,这三种形式流转面积较大,属于我县农地有偿流转的主要形式,且是目前流转双方均能接受、并能较好地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最好形式。第三是拍卖、股份合作,流转面积41808.3亩,占30.86%,这两种形式的流转地类主要是“四荒”出让地、林地,其中股份合作尚属探索阶段。

2.流转对象多元化

随着80年代末期“农转非”户口的逐步迁出和90年代以来外出打工人员的逐渐增加,农地在部分农户之间自发流转。近几年来,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效益农业,马龙县委、政府出台了系列惠农政策,农地流转已从初始时农户间的自发流转逐步扩展到农户与专业大户、农户与城镇业主、农户与科技人员、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流转。流转对象不仅有本地业主,也有外来业主。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地流转向企业23234.7亩,占17.15%;流向专业大户25687亩,占18.96%。

3.流转地类扩大化

上世纪80年中后期,全县农地流转主要局限在耕地上。1990年,农地流转园地1851亩、牧草地330亩、水域1600亩,园地、牧草地、水域流转面积较小,尚无林地、“四荒”出让地流转。至90年代中后期,随着“四荒”地出让的开展,农地流转地类逐步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后,农地流转已向园地、水域林地、“四荒”出让地等全方位拓展。全县林地流转69970.5亩,占51.64%;四荒地流转22577.7亩,占16.66%。

4.流转进程加速化

全县的农村土地流转起步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于农民人均耕地较为平均,土地流转速度缓慢。进入本世纪后,根据马龙县情,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加快“三化”进程,全县土地供求矛盾日趋突出,并产生了部分失地农民,加之政府引导,中介组织牵线,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全县农地流转面积11110亩;2000年全县农地流转面积46486亩,比1990年增35376亩,年平均增长31.84%;2008年全县农地流转面积135497.6亩,比2000年增89011.6亩,年平均增长23.94%。

5.流转面积规模化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县委、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加大,县内外不少种植、养殖能手和企业主积极投身到农村经济建设大潮中,对农业产业进行综合开发,促进了农地大规模成片流转,出现了大量上百亩、上千亩的大宗土地流转,在一些乡镇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园和生产基地。

6.经营产业丰富化

二轮土地承包之前,农地流转经营项目主要以种植粮食、烤烟作物为主。随着计划经济的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部分农村能人、能工巧匠“洗脚上田”从事二、三产业,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部分打工族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开发农村资源,带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着力扶持龙头企业,全力建设农业生产基地,积极发展规模特色产业,改善了农业产业单一的状况。目前,农地流转后经营的农业产业项目有粮食、烤烟、药材、蔬菜、食用菌、万寿菊、花卉苗木、水果树木等粮经作物及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等。

四、全县农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机制不健全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将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县乡村均未建立农地流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也没有制订出台农地流转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职责和制度体系。

2.程序运作不规范

具体的表现在发下几个方面:一是流转主体不合规。大多农地流转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而是以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农户在花名册上签字表示同意流转,以签字代委托。二是耕地、园地流转多数无书面合同。从调查统计看,全县有流转耕地、园地19580.4亩,口头协议的达14512.4亩,占74.12%。三是存在私自流转行为。从调查情况看,有9.64%的农户属私自流转。四是书面合同不规范。在林地、牧草地、“四荒”出让地、水域等土地流转中,虽经乡镇、村组集体统一组织发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但存在要素不完整、内容不合理、责权利不明确的情况。五是文书档案不完善。全县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存档备案制度,村组也都没有存档备案,因而多数基层组织领导和农经部门对土地流转底子不清、情况不明。

3.流转意识不强烈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因征用土地频繁,大多农民盯牢征地补偿款,加之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农户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承包权。部分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或交亲戚耕种比较放心。从农地流转原经营权属农户的只占18.26%。

4.土地价格不合理(单位:元/亩)

有的基层干部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土地流转,轻率的低价出租土地,特别是大宗土地,出租费用低廉、出租周期太长,土地不能升值,集体没有收益,群众没有实惠。有的合同签订由企业主按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设计的合同,给当地干部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群众意见较大。从调查数据反映,在同类土地中,不同地方,甚至是相同地方,其地价差异也很大,存在着不合理性。如牧草地,在同一地方,最低出租价0.80元,最高10元;耕地最低出租费10元,最高400元;林地最低出租费10元,最高20元;园地最低出租费10元,最高50元。同时,在流转期限上,50年以上的占26.32%,且有的长达100年之久,也存在着不合理性。

五、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建立领导机构。县委、政府要建立全县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村民委员会也要建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建立工作机构。依托县农业局经管站,建立全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要依托农村经济管理站,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各村民小组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信息联络员。

(3)建立服务机构。依托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司法局、县局等部门,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矛盾调处机构和考核评价机构。各乡镇、村民委员会也要建立相关机构。

2.坚持原则,稳制活田

(1)坚持稳制、分权、放活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要坚持等价有偿流转,确保农民和业主双方的利益和生产活动的稳定。

(3)坚持集中、规模、增效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要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坚持管理、规范、有序原则。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3.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1)制订管理办法。县委、政府要制订出台马龙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要制订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做到在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工作制度。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土地流转的有关办法、制度、规程等制订出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相配套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各乡镇、各村民委员会也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3)明确工作职能。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全县各乡镇、村民委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服务站。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制订农村土地流转规划和实施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供求登记、信息、项目推介、中介协调、合同签证、追踪服务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中介服务、评估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及土地流转考核评价等工作。

4.加大投入,强化扶持

(1)财政扶持。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2)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强对规模经营的支持和服务,帮助解决规模经营的信贷资金需要。

(3)税收优惠。要制订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税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5.广泛宣传,典型示范

(1)强化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典型引路。通过典型引路,现场观摩等措施,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剖析典型、对比算账、现身说法等,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同时,要对典型进行全方位的完善规范,将其打造成土地流转的示范村、现代农业的样板村、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村。

参考文献

第6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蝴蝶兰、郁金香竞相斗艳,山茶花、广玉兰各显风流。乔木林里,浓荫蔽日;灌木丛中,繁花似锦;遮阳棚下,是扦插的木槿花和杜鹃。园中的美景,吸引了驱车而来的市民尽情游玩,商机吸引了慕名而来的花木经销商……

这个占地66亩的花木园,已有5年历史了。花木园的老板叫李隆英,家住渝中区两路口,是某建筑公司职工。

一个地地道道的城市人,何以与农事扯上关系?

2002年3月,李隆英到家住北碚静观镇的朋友家玩,第一次感受了闻名全国的“花木之乡”的美景。踏着青青的草,嗅着醉人的花香,她简直陶醉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李隆英在静观镇“嗅”出了商机。

这些年,重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绿化用花需求量日益增大,市场行情看好;市民也越来越喜欢花木,花卉普遍走进了客厅、卧室、阳台……

“不能只守着城市悠闲的生活,要大胆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种花木!”

李隆英做“两栖人”的想法油然而生。

2002年4月,李隆英接到静观镇朋友的电话:“我把你承包土地种花木的想法和村支书说了,镇上叫你过来一趟!”

“城里人到农村承包土地,镇上将一路开绿灯,为你们提供一切方便。”镇领导表态十分坚定。

让李隆英始料不及的是,自己竟然是新“上山下乡”享受政府“特殊服务”的第一批人。当时,关于城里人到农村租地的事有不同意见,有些人怕担风险,主张不予办理。而静观镇领导班子却有不同看法:城里人见多识广,有技术,又有销路,这是带动静观花卉产业升级换代的好机会。

经过一番讨论,静观镇党委、政府为城里人开出了系列优惠政策:每亩土地享受15元的种子化肥补贴;每亩地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创业初期相关税费全免;优先享受农业开发、农业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金凤栖良枝,筑巢引凤来。在当地政府帮助下,李隆英当即投资40多万元,从静观镇集真村农民手中租赁了66亩土地开始种植花卉、苗木。

经过5年打拼,如今,李隆英的花木园颇具规模,前来收购花卉、苗木的人络绎不绝。问及她现在花木园的年收入,她淡淡一笑:“就几十万元!”

“农业开发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谈及自己创业成功的感觉时,她感慨地说。

令她欣慰的是,在她的帮助下,当地几十位农民在拿租金的同时还在自己的土地上打起了工,近100户农民的花木苗在地头卖起了好价钱。当地农民感慨地说:“这些黄泥土以前种麦栽苕,一年下来一亩地也就赚个一两百块钱;李老板来了之后,这些土地成了‘一碗泥巴一碗金’了。”

第7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关键词:退耕;还林;榛子

退耕还林地主要包括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吉林省山区、半山区广大农村,自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以来,粮食价格不断攀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为追求短期收益,陡坡地开垦、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乱侵滥占林地现象十分严重,导致水土流失,地质性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国家做出了重大战略决策,实施科学选种种植项目,推动退耕还林工程。

按照国家总体安排,我省自2002年全面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经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退耕还林工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毁林开荒现象得以遏制,林地面积迅速增加,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不但不能积极配合,更有甚者还从中作梗,增加了退耕还林工作的难度。由于退耕还林,减少了农民种粮面积,降低了收入,导致个别农户、个别地块复耕现象有所抬头。从种粮与退耕效益比来看,退耕之后也确实影响了农民的收入。要想将退耕还林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即要考虑长远的生态效益,又要兼顾近期农民的即得利益,只有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符合自然规律的生态林木种植模式。下面就推荐一种既有经济效益又能保护生态环境;既有长远利益又有近期效益的种植项目,从而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退耕后还经济林——种植杂交新品种大榛子、杂交大榛子属乔木,多年生木本植物,榛树,属桦木科(Batulaceae)榛属(Corylus)植物,又称山板栗,是果材兼用的优良树种,果实属坚果,营养丰富,富含人体所需的8种氨基酸及多种微量元素。也可以生产木材,其木材坚硬,纹理、色泽美观,可做小型细木工的材料,是造林与发展经济兼得的一种十分珍贵的树种。

其特点:一是适应性强。山地、坡地由于有等高线,一行比一行高,相互不遮阴,通风透光好,可适当增加密度。该树种根系发达,有利于山地的水土保持。适应性强,它对土壤要求不严,在各种黑土、腐植土、黄黑混合土、河沙土、沙壤土、油沙土、河岸淤积土、红土、风化岩土等多种土壤(ph值6-8)均可种植。耐低温,它能耐-30-35℃低温,可在东北高寒山区不用防寒露天越冬。我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山区均可种植。

二是经济效益高。第二年榛子亩产就可达到100斤,售价15元×100斤=1500元;第三年榛子亩产200斤,售价15元×200斤=3000元;第四年榛子亩产500斤,售价15元×500斤=7500元;榛树进入盛果期的第五年,亩产可达700斤,按每斤15元批发,每亩最少也可收入1万-1.2万元,是种玉米收入的10倍。并可连续生长结果五六十年,盛果期可持续三四十年。

三是营养丰富。榛子果仁中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糖类外,胡萝卜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E含量也很丰富;榛子中人体所需的8种氨基酸样样俱全,其含量远远高过核桃;榛子中各种微量元素如钙、磷、铁含量也高于其他坚果;榛子富含油脂(大多为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维生素E)、矿物质、糖纤维。

四是市场需求量大。榛子果实不但可直接食用,也可以搞深加工,开发新产品,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我国榛子的发展可以说刚刚起步,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管理水平的榛子生产基地寥寥无几,果实的产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榛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8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嘉华世纪低价热租

乐君是个“地主”,这是几年前就有朋友对他的爱称。当然,这里的地主绝对不是全民皆知的“斗地主”中的地主,而是按照字面本意理解的“土地的主人”。

在苏北那200亩地里,乐君自在地享受着他的“地主”生活,并且,悄悄地进行着一项非常有“搞头”的生意。

乐君是上海人,他的父亲早年做知青的时候,被招到了徐州当地一家大型煤电公司工作,因此乐君也沾上了一点外地关系。

在上海读书工作、娶妻生子这么多年之后,乐君放弃了城市里的繁华热闹,选择了去乡下包上200亩地做“地主”。

“上海确实是个好城市,一切都显得公平公开,但这同时也隐含着一层意思,我理解下来,大约就是一个利润的平均化吧。

在上海,除了极少部分垄断的行业还能保持着优势,其他生意都不会有你独断的高额利润。在这样一个城市生活,注定了你只能是平凡人中的一员,既不会出众,更得随时担心别掉队。

我想,还是地主生活适合我,不仅能乐山乐土,更能收益一项不错的事业。”

现代“地主”很有搞头

我的“地主”生涯开始在3年前,那个时候我闲在家里天天无所事事。不是我不想出去做点什么,而是我已经惨遭商场惊涛骇浪的打击,做什么赔什么。开的第一家服装专卖店不到半年就盘给人家,此后跟着开了一个饭店和文具店,都无疾而终。在这样屡战屡败之下,再不怕死的人估计也给磨没了斗志。看着自己过去积蓄的500多万元被自己这样“洗白”一半,脆当了逃兵,窝在家里,直到3年前的那个春天,在徐州一个县里当干部的表哥找到我,要我重出“江湖”。

表哥的意思是,“江湖”上最近将有一宗大“买卖”值得我以不屈的商人精神再次出山,这就是到他们乡里去包地当“地主”。不管表哥从徐州到上海来专门游说我是出于什么目的,我只问了他一句话,“当‘地主’有搞头没有”?这句颇具职业水准的问话得到了表哥滔滔不绝的解释,“怎么会没搞头,没搞头我会叫你吗?”

被表哥一番激昂的话语刺激,我自觉深受感染,当即决定亲自视察一下已经包地的“地主”们的创业生活。到了徐州,再以100公里的时速驱车2个多小时后,终于来到表哥所在乡的“地主”聚居区。这里以前都是荒地,稀稀拉拉地坐落着几个只有十几户人的小庄子,“地主”们的“别墅”就在临近庄子的几十亩杨树林子里。

撇开表哥这个来自官方的代表,我和几个“地主”进行了亲切交谈,想探出个究竟。没想到这些“地主”和我还挺投机,每个人都知无不言。除掉在赵庄附近包地80亩的下岗三姐弟外,其他“地主”几乎和我一脉相承:家里有点不多不少的闲钱,找不到什么投资渠道,于是人和钱便一起闲置下来。至于包地下来到底有没有搞头,“地主”们无不绽放出笑脸信誓旦旦地说,“当然有搞头!”

照猫画虎当“地主”

在回家向老婆请示并得到允许之后,我向表哥回了话。表哥高兴万分地恭喜我马上就要迈进“地主”的阶层,并拿出掌管的众多荒地任我选择,我将我的200亩庄园圈在了靠近公路只有20分钟路程并临近村庄的地方。按照每年每亩150元承包费标准,在我向表哥所在的乡交付第一年的承包费3万元之后,我马上开始了休闲安逸的“地主”式创业生活。

圈好地,接下来我就紧锣密鼓地开始往地里投资。按照附近“地主”的惯有模式,他们对杨树特别青睐,地里种的全是杨树苗。200亩地,我该栽多少杨树苗呢?为此我特地咨询了附近树龄最长的一位“地主”前辈,他的一番话语对我有着极大的指导意义,“杨树在栽种前几年,地里最好不要荒着,应该兼种一点其他的作物,这些作物的收成一般能抵消每年的土地承包费;到了后几年杨树长大了,可就什么都长不起来了。当然,如果你没这个精力去种其他作物,而且全心都在杨树上,不妨多种点杨树,间距拉小,这样的话,十年之后就可以卖树了,收入也不会少。”

考虑再三,我选择了前面一种栽种法,将间距拉大,因为这样杨树就可在七年左右成材,不需要“十年树木”,在杨树林间还能有一些小创收。按照每棵杨树苗2―3元的价格,我买进了7000棵树苗,再以栽种每棵树苗3毛钱的价格请人全部种好。

“地主”创业:有酸有甜有盼头

打从杨树苗一栽进沙土地里,我就盼着它一个劲地长,我发现自己前所未有地期盼风调雨顺。据前辈们讲,杨树

根系发达,在刚栽种的一两年内每月喂一次水,它便会飞快地长,到了后几年则根本无需管理,它也能自己好好地生长。这可真是一件简单的事,我心里一阵窃喜,这次总算找对了门路,只要天不亏我,我就只等着七年之后数钞票吧。

终于在那年的初夏,我完成了“地主”的一切先期工作。地里除了杨树苗就是荒草和沙土,遵照老前辈们的建议,我开始想着怎么样从地里搞创收,来点副业什么的。作为城里人,我对农活一窍不通,干脆托表哥在附近农村找了几个40多岁的远房亲戚,待到农忙时再找一个帮手,请他们代为打理一切地里的副业。

这些远房亲戚可都是农业高手,他们首先在杨树林里辟出一垄一垄的土埂,在里面撒了冬瓜和西瓜种子,等到去年夏天收成的时候,我看到满园的大冬瓜、大西瓜,乐得合不拢嘴。10亩冬瓜地,一共收成了4万多斤,按照1毛5分每斤的价格批发打出去,光冬瓜就赚了6000元左右;再加上120亩地收成几万斤的西瓜,去掉两个工人的每人每月500元的工资、3万元土地承包费和电费支出,我第一年竟然净赚近5万多元,这可比得上上海很多小年轻一年的收入了。而在这200亩地上,我是几乎没干什么,就每天看看山水,便已经收获了这样的利益。

初尝胜利果实,我感到当“地主”还真是件滋润的事。但待到副业硕果累累的时候,我也惊异地发现在靠近路边的杨树苗竟然被过路的羊给吃掉了不少,另外,还有一些栽种不牢的树苗被风刮倒在地。我不得不进行补种,新买回500多棵杨树苗,重新栽种。亡羊补牢,为了不让羊群靠近,我还特地买回了篱笆将200亩杨树林围了起来。这套工夫本该在前年刚栽种树苗的时候就完成,但没有经验的我为此付出了代价。

当“地主”已经快3年了,我逐渐摸索出一些门道。每年农忙时,我会聘两个工人回来帮忙收摘地里至少十几万斤的冬瓜和西瓜,我就负责跑客户和运输,将这些农副产品全部批发出去。而其他时候,只需要雇四五个人在那里看地、浇水,我则乐得清闲,隔半月到地里去看看,更多时间还是呆在家里忙点其他的事。

200亩地,给我一种全新的生活,给我一个充满希望而且踏实的7年。经过测算,7年后,我这200亩地将带给我400多万元的收入。并且,经另一些“地主”的指引,我们目前正计划在地里栽种药材,而这将是比种树更有赚头的一门生意……我已深深爱上这崭新的“地主”生活。

乐君的投资观念

第一,别歧视一些传统行业,其实恰恰在这些行业里,充满了旁人都难以置信的商机。

第二,一项事业,若让你安心且觉得有奔头,就算是成功的,没必要目光短浅,只顾短期收益。

第三,去外地创业,最好找在当地有一定关系的地方,免得人生地不熟,被当地人“欺负”或者享受不到政策上的优惠,这些对外地人来说,其实是相当重要的。 乐君的个人消费观

第一,每天都有几个小时泡在网上,了解新闻、熟悉市场行情、和其他“地主”联系。

第二,最爱吸烟,品牌还是上海人最爱的“红双喜”,家里总扔着几条备用。

第三,吃穿都很随便,不太讲究,当“地主”还真没“地主”的派头,更像个“农民”,这样便于与群众打成一片。

【相关链接】:

政策背景:

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明确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重点是: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农业,提供多样化、优质、安全、绿色的农产品;发展集约农业、高效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把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满足城市居民在观光、采摘、旅游等方面的不同需求。

法律背景:

根据最新《物权法》规定,目前合法获得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唯一途径!

1) 承包经营方式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租赁转让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风险背景:

第9篇:农村荒地荒山承包政策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ndustrial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pa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get fast.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 to the big adjustments, along with the ascension of the collective land benefit, the rural land problem is also constantly increasing, serious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pace, impedes rural economy of smooth, rapid growth.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rural land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the rural land; Management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土地采取,各项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存在着有法不依,违背农民群众的意愿,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总的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批准”。在土地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m2”,而在实际操作中,每户都大大超出了批准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1.2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使土地关系呈现紧张的状况,同时在土地利用方面,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现象并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的非农建设大量的占用耕地,导致农村的土地面积的减少,影响到农民的利益。据调查,每年的非农建设所减少的耕地面积在整年所有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占据的比例至少为30%,尤其在城镇周边或者主要交通干道附近的优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出的荒地来弥补的。二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耕地面积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当前,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和各类园区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占用耕地、城郊菜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虽然各地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土地实现了“占补平衡”的管理,补充了新增耕地,但是新增耕地的质量也不过关,这必然会影响到农民的收入。三是当前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建设的速度,忽视了建设的合理安排与规划。在建设中没有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现象较多,另外农村的居民点不集中,呈现分散状态,一户多宅、空心村以及超标用地现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1.3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2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对策分析

2.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2.2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2.3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问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2.4 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处查违法占地的行为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素质不高,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其就业,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也要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3 结语

我国的人口中农民占有最大的比重,农民的权益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发展和生存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农业发展中,应当强化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的干部,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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