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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意见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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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意见建议

第1篇:残疾人工作意见建议范文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指导工作体系

区人民医院设置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协调调度,组织领导业务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作为全区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的分支机构,挂残疾人康复工作站的牌子,具体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全区建立起以区康复指导中心为中心,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网络的残疾人康复管理工作体系。

二、明确功能定位,建立康复医疗分工协作机制

区人民医院(区康复指导中心)主要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并具备其他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任务,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有关要求,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三、逐步建立通畅的康复患者转诊制度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区人民医院(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发现残疾人患者(特别是脑卒中病人和脑外伤后遗症病人)必须转诊到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和康复。

四、实行目标化管理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搜集,安排专人逢双月底前报送工作信息至区人民医院(),并做好工作文件、资料、照片、录像等档案材料的收集和规范管理。

第2篇:残疾人工作意见建议范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第3篇:残疾人工作意见建议范文

同志们:

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监测工作今天正式启动了,省级的工作任务将陆续展开。残疾人状况监测是全国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也必将推动我国社会统计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开展残疾人状况的调查和监测,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为国家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基础上,为及时获取残疾人状况的信息,又开创性地开展了残疾人状况的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连续四年收集了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动态数据,为研究相关问题、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加强残疾人基本状况的调查、统计和监测的工作更加受到重视,被写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文献中。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展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非常必要,将为《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实施评估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根据变化的需求,对监测工作做一些必要的调整,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完整性,是工作不断完善的重要环节。国家统计局和各级地方统计机构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新一轮的监测工作。

残疾人状况监测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尽管我们有前一轮监测的成果和经验,仍需对搞好新一轮的监测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此,我局提出三点建议:

一、把残疾人监测样本的调整补充工作做扎实。监测样本的重新调整补充,是开展新一轮监测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我们下一阶段马上要开始的第一项任务。这一环节既是整个监测工作的前提,也是整个监测工作的基础,对新一轮监测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能否获取高质量的监测数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新一轮监测工作尽管仍沿用的监测小区,但随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资料的公布和开发,以此为基础对监测小区的实地勘察和全面摸底仍然十分必要。这项工作任务量大,覆盖面广,技术要求高,因此要确保各工作环节得到细化,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得以落实。

二、做好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残疾人状况监测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政策性。精心设计的方案,需要通过严密的组织和认真的执行才能达到目的。这就需要称职的、具有高度责任心的监测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努力,因此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将在各省级开展监测工作的领导和骨干,因此也是下一步省级组织培训的核心力量。大家肩上的担子很重。尽管我们已经有前一轮监测积累的宝贵经验,但也必将会面临新的问题。除了要培训监测人员熟悉方案、掌握工作流程、吃透问卷之外,还要指导大家如何与被调查者更好地沟通,取得对方的积极配合,指导他们顺利地完成任务。总之,要从多个角度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特别是残疾人状况监测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要把工作做在前边。

三、确保数据质量。一项统计调查就是一个系统工程。残疾人监测工作也是如此。从方案设计到取得最终成果,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十分关键。需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排除干扰,确保数据质量。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真诚合作和共同努力下,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