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司财产规章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负责公司各部门文件处理、审稿及归档工作,建立完善的文书管理目录及手册。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文件的发放、推行、执行和跟踪,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
3.负责做好与公司领导及横向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与其他外联机构的沟通协调以及相关的手续办理工作。
4.稽查考勤记录,负责员工考勤资料、请假单、调休单的整理归档。
5.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库存管理,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企业行政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定期进行盘点,并负责财产物资的维修和保养。
6.负责协助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起草各项制度章程,并向其提出文书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出行的飞机、火车等车票的预定工作。
8.负责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办公室所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公司水、电费、电话费等缴费以及根据每月费用产生情况及时分析各项数据,确保正常使用。
10.负责领导办公区域及公共办公区域卫生的清理及维护工作。
11.负责配合领导进行公司各类活动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12.参与公司后勤、人事等事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作为试用领班两月有余,已经期满。这段时间里,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认真努力,表现良好,已经完全适应并胜任秩序领班这项工作,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正式售楼部秩序领班。
实习期内,我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行岗位巡逻。首先我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按时到岗,认真履职。对售楼部各岗位员工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检查在岗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并做好记录工作,做到工作留痕。二、对各岗位员工进行技能培训。针对售楼部各岗位的需求,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让新员工可以更快的进入角色,适应岗位;三、认真执行上级主管交代事情。售楼部的事情巨无事细,琐碎且重要,对于领导交代的任务,我总是会认真的思考,争取又快又好的完成任务,并且主动去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为领导分忧;四、负责售楼部案场设施设备的检查以及售楼部的安全工作。对售楼部的消防、监控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记录成册。此外,我还负责售楼处员工、来访客户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确保售楼部的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作为重要的远距离交通工具,同时,各种物资的航空运输也日益繁忙。适应这一需要,我国的民航事业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飞速发展,航班、航线不断增多,航空公司大量出现。航运业务的扩大,需要大批合格的具有高度责任心的航空人员。同时,对于航空人员也应从法律上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1979刑法对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适用交通肇事罪。鉴于航空器的特殊性,本法单设了飞行事故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地说,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三个因素组成的。
1.航空人员必须有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与飞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航空维修人员不认真检查、维修航空器,未及时发现航空器的故障;领航员领航不正确,飞机起飞前,机长不对航空器进行全面检查,飞机遇险时机长未采取必要的挽救措施;机组人员未经机长批准擅自离开航空器等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谓重大事故,根据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是指造成死亡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失踪,该机机上人员在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迫降到无法运出的地方。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飞机等航空器或者其他航空设施受到严重损坏,航空器上人员遭受重伤,公私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等。如果造成了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应适用本条给予处罚。如果只有航空人员的违章行为,没有实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则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其处罚。按照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本条基本犯罪构成中的重大飞行事故中已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而且最多可致三十九人死亡。这就是说,造成一至三十九人死亡,居于重大飞行事故,应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本条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条件仍然是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一来,造成人员死亡的,既可适用第一档法定刑,也可适用第二档法定刑。这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解决,有待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解释。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以上3个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体必须是航空人员。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人员,是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勤人员。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机械员、乘务员,地勤人员包括民用航空维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台通信员。因为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安全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飞行事故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构成本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本罪一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照章行事的,不违反规章制度,即使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三看违章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使在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之后,发生了重大事故,但不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四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严重后果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革件。
(二)本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与飞行安全有关的犯罪,其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且实践中一般为航空人员以外的人。(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则表现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要求行为人实施违章行为之外,还必须发生特定的重大飞行事故或严重后果,方可构成犯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危险犯,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出现实际的严重后果,只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即可构成犯罪,如果出现了实际的严重后果,则构成结果加重犯,在较重的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过失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它们都是过失犯罪,都会造成一定的严重后果并以此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它们的主要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发生严重后果的原因不同。前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实施了违章行为;后者发生的原因则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损坏行为。司法实践中,航空人员在工作中过失损坏航空器的重要部件或机场重要设施,丛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行为人的过失损坏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而定。如果违反了规章制度,则应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如果没有违反规章制度,则应定为过失损坏交通工罪或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四)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以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两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主体则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2)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发生在航空器的飞行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一、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财务资金安全、货物运输、业务风险为零。
5、现场违纪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一个群防群治,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和物流管理程序);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辖区内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作风和廉正建设;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认真落实公司2009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结合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公司、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各种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车间周查、部门月检时,须对重大危险源和
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建档,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五)、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财务、贸易、储运部门加强公司资金、财产、货物等物资流通领域的安全防护。
(六)、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三、安全奖惩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一)、人事行政部与安全主管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并做好各种日常安全管理台帐,公司年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
(三)、全面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标”,年终由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五)、执行安全问题 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包括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主管责任人: 安全目标责任人:
甲方:
乙方:______物业治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重庆华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公司”)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场所
1、甲方租赁的门面(摊位)位于______第______号商业铺位。
2、甲方租用的门面(摊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治理、服务期限
与甲方和华鹏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该租赁合同期满顺延时,本合同期限也顺延。
三、治理、服务费用
1、治理费。按甲方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2、水费、电费。
3、卫生费。
4、其他费用。
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缴纳当月的治理费。其他实际产生的费用于次月5号前缴到乙方(若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再由乙方将有关费用交到相关单位。若甲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逾期金额按每日3‰给付乙方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2、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遵守。
3、甲方必须按乙方统一的作息时间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治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应对自己及其雇员、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甲方必须在乙方确认赔偿金额后两日内向乙方交付代为赔偿金。
7、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给付违约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其与华鹏公司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同时给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4、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綦江县人民法院。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经过考核,聘请乙方为公司管理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乙方到甲方工作时起至退休时 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职权范围。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㈠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 奖金、津贴及保险福利和其他约定的补贴。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的工作卫生条件。
㈣依照国家及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在乙 方违法乱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 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关系;在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享受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待遇,在职权范围内 充分行使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和无理的干扰。
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工作职 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时、按质、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
㈢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
㈣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从事上述营业活动 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㈤乙方执行甲方交给任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 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 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财产。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 他人,不得以甲方资产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将甲 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与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合同约定 的权利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现实情况 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办理有关手续,如一方违反以上规定应给予另一方相 应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违反以上合同之规定, 除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对方 元的违约金。
九、如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市劳动仲裁委员 会解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予以补充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 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公司环安部长与安全员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参加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6、负责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与完善。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a)人员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b)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c)职业危害事故(中毒、职业病)为零;
d)责任事故为零;
e)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反“三违”活动,三违查处率100%;
f)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达100%;
g)实施安全标准化,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
三、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转眼间10年己经过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部门负责人的的正确指引下“以维护公司利益”为中心,认真学习实践公司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学习到的内容彻底用于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工地材料管理的各项规定,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对分部各岗位、卡口进出的材料认真核查,详细登记,做到了对进出材料的及时跟进,和防控工作,及施工现场日常材料使用情况的监控。杜绝了公司材料的流失浪费。保障了公司财产的安全。
二,目前工作现状
2,内部管理:本年度按计划地加强人员作风纪律,军事队列和实操培训。提高人员岗位技能和作风素养。分阶段的对部门队员进行部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组织思想教育,保障了部门的稳定性。
三, 自身工作的不足
1,学习不够,与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有差距。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需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知识。我在学习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对学习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身处基层,只要把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把任务指标完成,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就够了,学不学一样能搞好工作;
2,抓队伍建设管理力度不够,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上级领导给予了一定的评价,但自担任分部队长以来,管理分部各项事务,带领分部全体员工搞好本职工作,为了搞好各项工作,让上级领导放心、满意、认可,理应抓好员工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和执行力度,树立本部门的新形象。对一些消极员工,没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虽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考虑着只要不犯大的原则错误也就算了,但却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认识到如果不从小事抓起,不从小的问题纠正就有可能出现大的问题,会逐渐削弱队伍的战斗力。
四,明年工作计划
1,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材料使用情况,监督控制施工材料的浪费现象。
2,积极增进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也就是根据集团会议精神定下来、马总提议召开的,所以这次紧急会议非常重要。因为下面马总和刘总还要做指示,我简单提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首先要有危机感,要有安全意识,一定要有紧迫感。我们现在的安全状况,从下半年以来,不太理想。上半年安全状况不错,刘总在中期会议上特别对股份公司进行表扬,看来这个安全工作还不能表扬,要警钟长鸣。我们连续发生的几起事件,有的性质相当严重,一定要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是小事,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关系到国家、人民财产安全的问题。所以安全的组织领导问题,希望各个单位,特别是各级党委要特别重视。
二、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一定要发挥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按照我们过去讲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应该按什么职责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很多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安全管理不到位,当然除了一些个别人员的思想问题,或者麻痹、技术、作风等方面,但是作为领导干部,管理到位不到位也非常关键。希望我们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就是刘总经常强调的:要在状态。要深入到一线,亲自抓安全工作,要发动大家。安全工作都要从我做起,一点一滴积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