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业合作社分红协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规范 农村土地 经营权流转 规模经营 思考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1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形式和程序
1.1农村土地流转主体
转出方:承包农户或委托村民委员会流转。受让方:农业企业或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可以是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1.2农村土地流转形式
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可以自愿协商流转,也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流转。
1.3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1)农户自行流转。流转双方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指导双方依法规范签订。流转双方属本村村民,签订转包流转合同;受让方不属于本村村民需签订出租流转合同,同时要经发包方同意并上级部门备案。
(2)委托村委会流转。在大面积土地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与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协议,村委会与受让方签订规范的出租流转合同。
(3)村集体资源流转。对集体耕地,召开村民大会,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四荒地”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对未取得县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村委会一律不得流转,禁止层层转包。
2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与途径
(1)新型经营主体模式。积极引导农村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受让农户流转出的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生产。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依法取得经营权,从事较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2)土地股份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公司或合作组织。入股土地整治后,可以由公司或合作组织统一经营,也可以采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投资经营,对流转收益按股实行保底分红。
(3)集中托管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将所承包的耕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经营,在农资采购、农事操作和粮食销售等方面实行委托管理,经营收益按委托协议与农户兑现。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村委会或其他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
3具体措施
(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依据《隆德县2015年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制定的优惠政策,对流转土地种植中药材、冷凉蔬菜、优质牧草、菊芋、马铃薯等优先安排补贴资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争取农业财政土地流转补助项目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特色产业生产、加工、销售,带动农民增收的,争取合作社项目扶持;中药材中小企业享受药材补贴项目,农村妇女从事特色种植、养殖或创办农业合作组织的,给予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财政贴息。
(2)加强土地流转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流转服务管理体系,村委会要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做好政策、法律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权、利,引导流转双方遵守合同协议。做好流转登记和归类存档工作,确保农业土地合理流转。
4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几点建议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管理,是现代农业建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从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土地流转工作。
(2)提高认识,示范带动。加大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下,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尝试,注入优惠政策,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以点带面、滚动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
(3)精心组织,开展培训。对各乡镇农经员及村组干部进行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善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替群众说话办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折不扣地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
(4)调查登记,公示公告。各乡镇结合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选派专人和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对现有农村土地及有流转意向的土地进行调查登记,摸清地块位置、等级、类别、租金、承包人身份等情况,并按承包方的要求,将流转农户,待转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告。
(5)建档立制,规范管理。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做到明示上墙,健全合同流转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档案、台帐,对所签订的转让、出租、互换、入股、转包和委托转包等资料完整归档,长期保存。
参考文献
[1] 赵莹,刘小鹏,郭永杰.基于GIS的宁夏六盘山区空间贫困特征模型分析[J].水土保持研究,2014,21(5).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盐城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岸线占江苏56%,沿海滩涂面积占江苏67%,农业份额全省第一的盐城市,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省委、省政府在《江苏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全力推进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成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农业观光休闲基地。盐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产基础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潜力巨大。
一、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状
近几年来,盐城市提出了“打造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市”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1、加强载体建设,为现代农业构建发展平台。一是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达168个,面积规模已达59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超过300万亩,累计投资总额达15.52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13个县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面积5.32万亩,已完成道路、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2.2亿元。50个重点镇中有42个已在工业集中区中规划设立了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65个,累计投资总额26.2亿元。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市有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有综合批发市场、乡有特色批发市场、村有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有农产品经纪人”的五级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
这三大载体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了盐城市高效农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新增高效农业72.2万亩,比年初增20%,总规模已达431万亩;新增设施农业22.6万亩,比年初增27.6%,总规模已达104.5万亩;高效农业占农业的比重已达35.2%,设施农业占高效农业的比重达23.7%。
2、着力制度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盐城阜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为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所谓土地“预流转”,就是由村组与土地承包农户预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并向农户预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在未正式流转前,土地仍有原承包户经营,当有现代农业项目进入时再与农户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入方按合同每年向农民支付租金,以此增加农村土地储备。既尊重农民意愿,又确保农民在流转中受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流转的积极性。2009年阜宁新增流转土地20.3万亩,全县已累计流转农村土地37.84万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41%。二是成立了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需要较高投入,很多农民就因为“囊中羞涩”,贷款难而萌生资金互助合作的动因。目前全市已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114个,共有10.27万社员入社,吸纳社员股金及互助金11.12亿元,投放互助金9.33亿元。三是创立了“党支部+合作社”的新型组织化模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东台市富安镇在1998年7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蚕农合作社;2000年7月,成立了合作社党委。在栽种、收烘、缫丝等环节,每个关键岗位都是党员带头,为大伙树立榜样。他们的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就把党支部建到哪里。该合作社已经带动了近30万农民致富。目前,盐城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45个,居全省首位,其中80%以上的规模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
3、强化科技兴农,形成现代农业的差别化竞争优势。一是引进新品种。甜叶菊是天然的甜味剂植物,其干叶加工成糖甜度比白糖高300倍,而热量只有白糖的三百分之一。东台市特有的沿海富钾沙土壤和海边气候,使种植甜叶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被认定为最适宜生长甜叶菊的全球少数几个地区之一。在产业化带动下,东台市2009年的甜叶菊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万亩,正向“世界健康糖源之都”冲刺。近年来,盐城市每年引进的新品种有5~10个。二是引用新技术。好品种需要新技术作支撑,旧品种也能因为新技术而焕发新的生命力。抢占农业新技术领域制高点,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已经成为盐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在阜宁县三灶镇头灶村境内的航天育种基地,有被称为“植物伟哥”的黄秋葵,有孕妇和糖尿病病人食用大有益处的“菜用肉西瓜”,还有可长到如高尔夫球一般大小的草莓及入口即化、口感特甜的太空西瓜。据了解,目前至少有30位以上的博士级人才分布在盐城各地从事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加工,为提升盐城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推广高效立体种养新模式。大丰市推广的30多种稻田、棉田种养高效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0.3%。东台、阜宁、盐都、射阳、建湖等县市区采用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有的实现一年五种五收甚至六种六收,亩收入万元以上。
二、盐城市发展现代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盐城现代农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龙头企业数量少、个头小、带动力弱。盐城在江苏乃至全国来说都算是农业大市,无论是农业生产规模还是农副产品产量在全省都遥遥领先,但在农副产品加工上却有些滞后,还没有培育出像徐州维维那样销售几十个亿、上百亿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盐城市龙头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农产品绝大部分以原料或初级加工品形式出售,附加值很低,这也是盐城市农业生产规模全省前列,而农民收入却处在全省中下游的重要原因。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盐城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覆盖面小,组织化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规模都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二是运作程序不规范,缺乏发展的后劲。目前大多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操作还不够规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三是重中间环节、轻产前产后,类型单一。大多是生产型或中介性质,而作为产前服务尤其是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极少,对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作用极为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不能将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农民将无法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也很难确立。
3、土地流转工作面临困难。有些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别人,哪怕雇人种也不转让。原因在于:一是目前农业税已经全部减免,农民种田不但没有税收,而且还有补贴。二是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他们轻易不会放弃。三是传统的种植习惯,使农民对土地产生了依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他们有安全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难度。虽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但若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方面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需要技术和服务,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服务体系严重弱化,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技术推广难,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浪费严重。
三、加快发展盐城市现代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大力培植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有些地方的现代农业发展快,关键是有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盐城要把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市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对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要积极通过战略培育、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各种途径,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用地、用电、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使土地成为企业的绿色车间,使农民成为企业的产业工人。
2、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要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基地建设也要围绕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
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1引言
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长期合理、有序流转,是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1~3\]。为了全面了解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农村农用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提供政策建议,笔者多次深入衡阳市有关县市实地走访,结合问卷调查和文献检索等方式,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
2衡阳市农村农用土地流转现状及成效
分析 近年来,衡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推动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一流转五服务”,促进了农用土地加速流转、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4]。
2.1农用土地流转成效明显
(1)农用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据衡阳市农办统计,截止2014年3月底,全市农村土地农用土地流转480.5万亩,比2013年同期增加60.8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为236.8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9.02%。
(2)土地流转形式日益多样化。截止2012年底,以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形式实现流转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43.35万亩、169万亩、27.76万亩、11.83万亩、39.43万亩,其它方式(代耕、反租倒包)流转的土地面积23.35万亩,以转包、出租为主要形式,两者占总流转面积的73.27%。
(3)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是以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在衡阳市农村,69.7%的土地流转是主要是农户之间自行协商进行的。村集体组织的农用土地流转仅占小部分。其中,集体组织参与农户土地之间流转的比重较2011年提高了近6%。
(4)流转程序不断规范。衡阳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制定了统一的农用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样本,并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管理、备案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衡阳市市委强调要不断完善农用土地流转过程,进一步推动农村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化流转。截至2012年底,全市参与流转耕地的农户达71.07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47.33%;共签订流转合同67.44万份,其中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33.45万份,占流转农户的47.07%。
(5)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认知度、认同感明显提高。据问卷调查,衡阳市87.2%的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改变的政策有所耳闻,76.1%的农民了解或者知晓《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规定,81.2%的农民知晓农用土地可以进行流转,42.2%的农民还知道在农用土地进行流转后还可以进行经营权的登记。其中,男性对农用土地流转认同感达为61.5%,女性为51.8%。
2.2农用土地流转有力地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1)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随着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流转市场的日渐形成,一大批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把农业作为一个新投资领域,积极发展规模种养殖业。截止2012年,通过土地流转,全市规模经营50~100亩经营主达3 519个,规模经营100~500亩经营主达944个,规模经营500亩以上经营主达318个,规模经营涉及的土地流转面积超过200万亩,个别经营大户流转土地面积高达5 000亩以上。
(2)缓解了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衡阳市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面积达43.56万亩,其中以直接经营方式流转的面积为23.97万亩,占工商资本参与流转面积的53.01%,分片承包经营方式流转面积8.35万亩,占其工商资本参与流转面积的16.16%,流转资金投入达26.18万元,缓解了因农业分散经营造成的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土地流转也推动了金融支农的创新,如截至2014年6月末,常宁市工商银行累计发放新型农业经营贷款245.1万元,其中土地抵押贷款220万元;安邦公司为连片在300亩以上种田大户提供担保,农信社为给予种田大户50~100万元的授信额度,目前已发贷款17宗计1 350万元。
(3)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农用土地流转使得农村农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流转土地主要用于油茶、果蔬、畜禽、粮食、烤烟等规模种植、养殖。农用土地流转对衡阳市名、特、优农业的形成和壮大起到促进作用。又如,土地流转促进了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业新业态的发展,全市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达1.24万亩。
(4)促进了农业技术推广。随着土地流转,农业经营规模扩大,有力地促进了良种及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化专业防治、各种机械的推广,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如近3年全市新增大中小型拖拉机2 115台、联合收割机3 586台、插秧机1 278台,农业机械化提质提速明显加快。
(5)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土地流转基础上的规模化经营,为农业生产标准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全市共创建了73个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623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31个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369个,总产217万t,为农产品安全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改善了生态环境。如常宁市的江山、西施等油茶生产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新建油茶林面积4.7万亩,一大批宜林荒山、火烧迹地得到垦复,重新披上绿装,改善了生态环境。
2.3农用土地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1)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流转价格也得到逐步提高,土地流转由原来的多数无偿代种、代耕转变为有偿流转,流转价格一般在100~500元/亩之间,最高的达到750元/亩,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2)促进了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增加了农民务工收入。由于农村农用土地流转有效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离乡创业的广大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摆摊了土地的束缚,一部分农民洗脚进城就业、创业,不但推动了城镇化,也增加了农民务工的收入[5]。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达到140.94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5%,每年带来的经济收入近80亿元。
(3)增加了农民服务业收入等其他收入。土地流转推动了农民分工,促进了农业技术指导、仓储、机械耕作等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深加工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服务业收入等其他收入。据调查显示,78.5%的农户认为其经营土地所取得的收入占其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很小,只有7.6%的农户认为土地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81.2%的农户认为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外出务工、服务业、养殖业等非土地经营收入。
3衡阳市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主要问题
衡阳市农村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总体上来说是很健康的,对衡阳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3.1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较多
(1)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部分农民不愿意流转。衡阳市虽然已经开始了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医疗改革试点,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保障覆盖面积小、保障水平低下、农民工进城务工等因素,部分农民依旧对自己名下土地存在着很强的恋土情节,部分农户依旧把土地视作自己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保障,宁可土地粗放经营甚至坐视土地荒弃,也不愿意让名下土地进行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大了土地之间流转的难度。
(2)流转信息不畅通,想流转也不好流转。该市目前许多县、乡还没有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也很缺乏、土地流转信息不流畅,这些问题都使得土地流转的成本增加,致使有需要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受让方找不到合适的土地出让方,而有意向流转土地的农民又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影响了衡阳市土向更大范围或更高层次的流转。
(3)土地确权颁证滞后、流转价格难统一等因素,也影响到土地流转。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滞后,四至不清,流转面积难以确认。在流转实践中,还存在农户众多,流转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造成成片流转困难。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机耕道路建设滞后,土地形状、分布不规则,规模经营需要更多的前期投入,影响土地流转。
3.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1)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实际流转过程中,许多农户之间小规模的流转,往往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即使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也因为内容不够规范,双方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易引发纠纷。据统计,有50%以上的农户没有正式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
(2)土地流转中存在“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个别企业在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契约时,打着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的幌子,实质上利用流转得来的土地进行房地产的开发,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3)土地流转政策的有关政策未能严格执行。如按照国家政策,国家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待政策性补助资金应该补给种粮者,但实际上一般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户享受,违背了粮补政策的初衷。有的村集体签订虚假土地流转合同,实际上仍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骗取种粮大户补助和奖励[6]。
3.3土地流转纠纷多、不稳定、期限短
(1)土地流转的不规范、不稳定,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不敢进行长期投入。在农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为农用土地的有序流转、合法流转、稳定流转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往往对农用土地流转进行不正当干预,人为地扭曲农用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损害农民利益,致使农民对政府行为不信任,影响农用土地流转的稳定。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农民由于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对土地未来的升值空间缺少预见性,兼之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签约之后,发现自己名下土地开始升值,农民觉得自己受了欺骗,因而强行毁约,造成土地流转纠纷,极大地挫伤了土地经营大户的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如衡南县某种植大户流入100亩土地,投入8万元修好机耕道后,农民强行收回,自己耕种农业合作社员稳定性不强,其松散的管理模式对社员约束力不强,收益绝大多数用于分红,客观上使得农民合作社的资本和资产运营始终牌不稳定状态,难以保证必要的长期积累的投入用于扩大再生产。
(2)土地流转期限短,制约了农业企业的长期积累的投入,容易出现短期化行为。规模农业投资大,周期长,需要长期稳定的产权才能保证投入的积极性[7]。但是衡阳市农村农用土地流转以短期流转为主,制约了农业长期投入和做大做强。据调查,目前农用土地流转周期在5年以下的比重占全部土地流转的58.7%;6~10年的占26.3%,10年及以上的不到15%。
3.4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不完善
(1)土地流转过程中指导和管理尚不到位。衡阳市在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原来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被削弱,有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甚至只有几名兼职人员。根本不能对衡阳市县乡土地的管理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直接后果就是衡阳市部分县乡土地流转转过程不规范,农用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无人受理。
(2)金融部门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农村基层农民可以申请贷款数额小、利率高、门槛高。而金融机构在贷款抵押上不允许农民用自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等等。这些约束,也造成了衡阳地区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资金供应困难,约束了农业项目的发展。据调查,90%以上的种植大户存在贷款难的问题,贷款难已经成为农业扩大再生产的一大“瓶颈”。
(3)农业巨灾保险服务缺位。农业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农业具有资金回笼慢、产业风险高、受市场经济及自然风险影响大等特点,如果出现旱灾、水灾或者其他灾害,农业将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但是农户受到的损失却难以得到补偿。这是限制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4)财政扶持力度不大。农业投入特别是水利设施、机耕道、道农业技术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外溢等特点,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需要财政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财政贴息,才能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但是,衡阳市缺乏对农村农用土地经营主体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扶持政策。
4完善衡阳市农村农用土地流转的建议
衡阳市农村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是衡阳市经济发展、劳动力解放的结果。随着第二、第三产业链的发展,衡阳市县乡的农民越来越多的农民将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村农用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将有重要作用。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坚持条件,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能强制推行。
4.1高度重视农村农用土地流转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按照经济规律努力解决农村农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但是,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用土地的流转不能脱离现实情况,盲目地追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速度和规模,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人为下指标、定任务、求速度,违被农民愿,强行推动土地之间的流转。
4.2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三个原则,防止出现土地流转纠纷,稳定流转经营权。即要坚持“有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农用土地流转主体资格、流转方式和程序合法,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尊重土地承包权人土地流转的决定权;坚持“三不准”原则,不准改变原流转的农用土地的用途,不得改变农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得在流转过程中损害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登记”原则,维护流转土地的经营业体能合法、有效、稳定。
(2)规范流转流程和合同管理。首先,县乡相关机构在征求农户土地流转意向和社会各界对农用土地流转需求时,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将相关土地信息张榜公布。其次,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根据自主协商的原则,由农民自主跟受让人去洽谈其名下土地流转的方式、期限及金额,不得强加干预。再次,根据土地流转双方的协商结果,组织农户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农用土地流转的书面合同,并将有关合同送往相关管理机关备案[8]。最后,根据农用土地流转双方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做好流转登记、变更注册等事宜。
(3)规范企业租地、用地行为。要规范企业租地、用地行为,企业租用的农用土地应当是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用科技推广,防止农用土地的非农化”或“非粮化”。
4.3完善农村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
(1)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的总体思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步伐,做实农村土地产权界定等基础工作,完善农村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政策,明确农村农用土地产权、流转管理办法、农用再转让及抵押贷款等,推进农村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载满、有序的发展[9]。
(2)加强对农村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现有的土地等级评定结果,对不同地段、不同区域的农村土地价格进行划分,颁布一个市场指导价格,让农民在这个最低指导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对于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可以将招标竞价、融资租赁等方式引进进去,让市场机制来决定土地流转的价格。
(3)完善基层管理。笔者建议在衡阳市土地流转活跃的县乡设立基层土地服务中心或者土地管理所,用来监督管理该地区的土地流转行为。在管理区域内,对需要流转的土地进行登记,在土地市场中,免费供求双方需要的土地信息,对土地出让方提供价格评估、政策咨询、合同纠纷调解、土地流转档案管理等等。
4.4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扶持力度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衡阳市政府可以建立多层次、广范围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包括社会救济、农村社会保险、农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只有当农民真正放下担子,没有后顾之忧时,衡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才可以真正取得成效。使农民增加收入,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业生产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