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成立农业合作社的好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维持生计的根本保障,是农民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农用土地的流转,既直接影响农民移居城市的方式,也间接制约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步伐,这也是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早在2010年的北京农村工作会上就明确要求,把农民的土地等权益确权到人,实现流转,使首都农民成为有资产的市民。
“使首都农民成为有资产的市民”,是新的历史时期解决首都“三农”难题,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的农村面积占据了整个城市的86%,因此,推行农地流转不仅关系着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和经济利益,也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生活,实现首都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其实,有三大优势决定了北京大规模推行农地流转的可行性:其一,北京有着巨大的农副产品消费市场,对于承接农地流转的农业龙头企业而言,尽管流转的年租金可能稍高,但可以有效减少运输等经营成本,并降低市场经营风险;其二,得益于近几年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兴起,北京集聚了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对于农地流转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其三,由于北京服务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农民从传统的农业耕作中转移就业,这些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日益减轻,具有强烈的流转意愿。
悄无声息中,北京的土地确权工作已平稳推进。日前,北京市副市长夏占义对外宣称,截至2010年,北京已对466万亩农村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对1330万亩集体林地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广大农民获得了对农村承包土地和集体林地的处置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土地确权取得积极进展,给了首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而尽管有关各方均认可农地流转的好处,但近年来由农村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和却有增无减,这也反映出了农地流转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
农地流转在国内摸索数年,决定农地流转能否成功的两大利益主体农民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也经理论界的不断论证还原而逐渐清晰,但时至今日,农地流转在京郊大地的推行为何依然如此艰难?
症结一:农民流转意愿不强
农地流转可以增加郊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夏占义副市长公开展示的数据足以证明:2010年北京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18.2%,远高于全国2.5%的平均水平,居全国之首。
收入的增长多是受益于北京农地流转模式的探索形成。据了解,参与农地流转的北京农村,大多数为农民将农地流转到农业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集中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同时,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契约关系,一方面制定标准委托合作社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负责农产品的回收及深加工。
如此一来,不仅保持了农用土地的性质不变,农民还可让从中获取三份收益:由合作社支付的、在规定年限内稳步增长的土地租金,在自有土地上为龙头企业耕种获取工资性收入,从合作社的收益中获取红利分配。
对于农地流转的好处,如今的京郊农民早已熟知,但在现实中的推行却依然不畅,最初多为合作社的缘故。据调查,作为农民的自律组织,初期成立的大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因属于新鲜事物,多由村干部领办,而现实中多数农村都存有村级社会矛盾,这些矛盾的形成又多与村干部密切相关,其影响传导到农地流转上便演变成,大家都认为农地流转是好事,但出于个人对村干部的不同看法,总会有一些村民会从中阻挠。
这种现象在农业合作社兴起的初期曾经普遍存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社的发展也逐步成熟,其发起人也逐步由村干部演变成为农村的能人,因村级矛盾导致的农地流转困局也随之缓解。显然,这并非是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的根源所在。
与农业专业合作社打了数年交道的密云农业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主任王良忠认为,现阶段,农民愿不愿意流转农地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劳动力是否得到了充分就业,如果没有充分就业,也就意味着农民仍把农地种植视为主业,家庭收入也主要来源于此。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王良忠指出,尽管近年来,北京市每年都有6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但农村特别是远郊的农村地区,仍有大量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地种植。
而更为不利的是,拓宽京郊农民的就业渠道也面临窘境。一方面,相比全国,北京城乡居民的整体收入偏高,消费水平也相对较高,而农民的素质和劳动技能却没有太多显著优势,京郊农民就业“高不成、低不就”的现状颇为突出;另一方面,北京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也让政府在农民就业安置方面的腾挪空间相当有限,据统计,与第一次农业普查时相比,北京二次农业普查时农村镇区面积扩大了1倍,镇区人口增加了1.67倍,在这一进程中,因宅基地流转搬迁上楼而致富的农民大有人在,这些近乎一夜暴富的农民不仅不愿意出去工作,而且还乐得在田间耕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于农地流转意愿并不强烈。
“流转土地的收入达不到农民的收入增长预期,无法满足农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也是农民不愿意流转的重要因素。”一位市农委相关人士表示,尽管在北京一亩农地的流转费用平均在1千元左右,而且都确立了稳定的增长机制,但仍然比不上北京农产品价格的翻番增长,如今“十块钱只能买几棵葱”已经变得非常普遍,这让农民深刻地感觉到,一亩地1千元仍然不足以购买一年生活所需的农产品,即便是加上工资收入和合作社分红也只能做到勉强持平,但由于国家对于农村各种税费的相继取消,若是自己种地,尽管一年下来一亩地的净收入仅有六七百元,可这是一户家庭从土地中收获的纯收入,重要的是还可以省下购买农产品的大部分费用,两相比较,自然是自己种地更为划算。
症结二:合作社处境尴尬
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有待增强,联结农民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合作社也遭遇到了发展的“天花板”,亟待发生深刻改变。
对于农业合作社在中国农业和农村未来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曾指出,农民群体在农业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通过组建合作社,有助于增强整个农民群体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更可有效地抵御市场风险。
现实中,随着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的不断深入,以及人们对农产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双方的合作内容已从简单的“你生产、我收购”转变为“履历农业”: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对整个农业生产流程实行档案化管理,引导农产品价格的合理增长,并对生产工艺提供技术服务,对农民提供技术培训,保证质量安全。
这种变化同样影响到了合作社的发展态度,特别是耳濡目染了传统的农产品经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之后产生高附加值的全过程后,合作社开始从最初对农产品“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初级目标转而瞄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
合作社的主动转型本是好事,其涉足深加工之后产生更大的效益,意味着对入社农民利润分配的额度将会增加,将有助于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但对于转型时出现的新问题多数合作社却是始料未及。
王良忠告诉记者,合作社要做深加工就要建设生产车间,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立项,而合作社作为一个农民自律组织,根本不具备立项主体资质,若是注册公司,合作社的注册资金筹集也是一大难题。
“即便是可以建设生产厂房,合作社精深加工的产品要进入市场也不容易。”张晓山指出,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的合作社,要求其必须申请获得诸如QS食品安全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一些资质,若需要开展出口业务还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获取进出口权限,但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合作社如何开展深加工、如何获取相关资质和权限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没有规定反映到实际的操作上就形成了管理的真空,这使得以合作社名义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上述申请时,往往得到的回复是,因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受理。
政策的局限性极大地掣肘了农业合作社的转型发展,多数的区县政府也曾经进行过多种突破性地尝试。比如,在密云县政府的协调干预下,密云奥金达蜂业养殖合作社成功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申请了QS等相关资质和进出口权限。但对于这一成功案例,采访中王良忠一再强调这只是一个特例,因为蜂蜜产品进入市场只需进行灌装、外包装等粗加工,在协调相关部门时密云县有意回避了深加工的提法,“奥金达合作社充其量可称之为试点,因为自此之后,密云再也没有过类似的成功案例。”
张晓山认为,相关的法律由于是在合作社成立的初期制定,对今后的发展并没有做到充分的预估,它理应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
除此之外,农业人口逐年减少的现实也左右着合作社的成长,密云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理事长肖庆岭就告诉记者,农业工人的逐年减少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难题,以密云河南寨镇下屯村为例,1991年时全村的农业人口为642人,2011年统计时仅剩下了380人,在农用土地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北京农村的农业人口正在以年15%递减的速度在流失,而农业工人主要是由原来的农民转变而来,农民的减少则意味着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所需的农业工人随之大幅减少。
种种迹象表明,在农地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社,其发展处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合作社的裹足不前,深层次的影响则是合作社的收益只能在一定的区间内产生波动,难以担负起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的重任,进而对农地流转的有序推动产生了消极意义。
“二次分配”解难题
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不强,被喻为“农民靠山,企业基石”的合作社又进退维谷,积极有序推动农地流转的道路越发迷雾重重。
王良忠认为,以现在的发展实际看,单纯地确立土地流转租金的增长机制可能不行,要解决上述矛盾,需要设计一个有关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各方的关系更加紧密。
如何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肖庆岭领办的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被视为成功的探索,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司孙中华司长曾赞其为“土地流转工作的先驱,现代农民合作社中的优秀典范”。
据了解,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于2006年由53户社员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自筹资金60万元,对全村的1160亩地,以每年每亩支付村民土地保底分红600元的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15年,每三年递增100元,进行集约化管理,统一种植芦笋。截至2008年,初步形成了以下屯种植合作社为核心,辐射周边7个村5000亩土地的芦笋产业区,土地入社农户达到1100户,4000多口人。到2010年12月份,合作社总资产达9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246万元,形成了集种植、加工、销售芦笋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肖庆岭告诉记者,在利润分配方式上,合作社所获得纯利润的60%按照村民入社土地亩数平均分配,40%作为资金股份分红进行分配,以达到“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而保证全体社员的最大利益”目标。
即便如此,2009年下屯芦笋种植合作社同样遇到了发展难题。一方面为了争取合作社更大的利益,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常有小的摩擦发生,另一方面合作社拟涉足深加工并计划自营出口农产品,和大多数合作社一样,同样陷入无法立项、难以获得资质等困境。
经过利益权衡与大量的市场调研后,肖庆岭决定以合作社为投资主体,出资3056万元,并以合作社形成的固定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再加上自然人出资,共同组建成立北京千盛绿阳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从事芦笋等农产品的深加工及进出口业务。同时,公司与合作社确定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指导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并以市场价收购合作社的农产品。
由于合作社是公司的投资主体,依据合作社在千盛绿阳公司中占有的股份比例,公司每年要对合作社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合作社从公司利润中获得的分配收益,40%仍依据合作社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分配,60%则用于合作社资本积累,偿还贷款本金利息。
与以往合作社引入龙头企业相比,合作社举办的公司,其盈利后获得的部分收益还会回到合作社,农民也会因此获得农产品增值后的二次利润分配。由于经过了公司的深加工环节,销售的对象又是终端客户,获取的利润则远大于合作社,而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二次分配的总量也会随之增长,公司、合作社、农民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连结体。
“合作社引入的农业龙头企业,追求的是公司利润最大化,但最大化之后与农民并无直接的关系,而合作社自己办的企业,追求的同样是利润最大化,但因为有了二次利润分配,最大化之后便与农民的收入相挂钩,农民对于流转土地的长期增值收益便有了保障,而合作社的发展困局也迎刃而解。”肖庆岭特意向记者强调了“合作社办公司”与“合作社引入公司”的本质不同。
“二次分配”看似在事关农民收入增长的机制设计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由于合作社的理事长和公司的董事长同为肖庆岭一人,外界其实对于合作社办公司也曾有过这样的担心:为规避对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公司会不会做假账,甚至会不会把每年的盈利做成亏损,而这在财务操作上其实并不难做到。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黑龙江
一、黑龙江省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显著效果。截止2010年12月,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4347个,其中农民成员148671个,带动农户110万户,从事种植业合作社的7496个,占总数的52%;养殖业3991个,占总数的28%;从事农产品销售的合作社2258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6%;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有345个、运输的324个、储藏的合作社48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的的合作社182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3%;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的106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7%,其他行业合作社1071个,占合作社总数7%。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作多年的时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已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牵动作用还不够突出。农民商品经济意识和合作经营理念相对淡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而且全省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明显滞后,上述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称,严重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
(三)缺乏带头创办能人,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领办合作社的带头人,会经营管理、能开拓市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缺少,农民普遍缺少合作意识。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一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年农民多数外出打工,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年龄偏大的农民。还有一些能力强的“能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了解,缺乏兴趣和动力组建合作社,牵头领办的意愿不强。
(四)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农民成员的权利和利益需要保障。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监督约束等机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根本无章程,无账目,合作社的成员不了解合作社章程内容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有的领办人把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机制与公司制企业管理相混淆,在民主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不依法办理。这些问题都影响到农民成员行使民主权利和切身的经济利益。
(五)匮乏资金以及科技支撑薄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障碍。2009年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均出资额为89.72 万元,比全国户均81.05万元高出8.67万元,但并不证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强。原因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没有验资程序,只是由成员相互认可并在申请材料和章程中做出记载即可,真正出资到位的极少;其次是农民以实物出资不需进行评估和过户,而实际上这些实物基本上还在农民自己手里,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流动资金。再次,得到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是过去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几年的发展有了自己的项目,而新创办的合作社则没有这样的待遇。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具有法人资格,但因其承担的有限责任没有实际资产做担保,因而贷款难的问题不易解决。一些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别是从事种植、养殖业的,缺乏科技力量支撑和有效快捷的信息渠道,难以实现做大做强,只能是维持现状。
三、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进程,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应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步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健康发展;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教育和学习机制,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社的认同感。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三)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烤烟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对策;湖南桂阳
中图分类号 F32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323-01
湖南省桂阳县是全国第三大产烟县和浓香型优质烟叶开发基地,也是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2012年烟叶种植面积1.73万hm2以上,收购烟叶37 500 t,烤烟专业合作社层出不穷。桂阳县烟草分公司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烟农自发组建合作社。目前,桂阳县通过政府引导、烟草扶持,创新烤烟生产组织管理模式,在各烟区建立以烤烟合作社为载体、烟农为主体的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烟农”的烤烟生产组织管理模式。目前,全县已申报的合作社有52家,完成工商注册的有38家,覆盖所有产烟乡镇。
1 烤烟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建立健全对烤烟专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
桂阳县委县政府对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烟办、县农经局、县烟草专卖局为成员单位的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并根据实际,制定了《桂阳县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桂阳县烟农专业合作社启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阳县烟农专业合作社宣传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烟农专业合作社提供业务指导和相关技术培训。坚持“规范运作、民主管理、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着力于烟农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建设:一是依法登记、手续齐全。二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是积极引导、科学监督、落实普惠,坚持“投入到社、普惠全员、资产社营、烟草监督”的扶持理念,体现行业投资普惠制,实现行业“2个有效掌控”。
1.2 注重烤烟专业合作社运作实效
积极引导烟农自发组建合作社、承担烤烟生产专业服务和资产管护工作。2012年县分公司将育苗及生产服务业务外包给各合作社,为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烟农素质,合作社服务队对烟农进行了全面培训,目前共开展培训75期,培训人次达7 500人次以上,全县合作社专业育苗面积达到1.8万hm2,实现合作社集中机械化翻耕98%以上。合作社开展烤房综合利用方面,在技术上主要是与长沙致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协调,确保技术指导到位、产量和质量优良。在销售上,引导、协助合作社开辟市场。在机械配发方面,2012年共发放播种机、剪叶机、东方红拖拉机、耕田机和起垄机等402台套(播种机33台、剪叶机77台、东方红拖拉机42台,耕田机150台,起垄机100台),配发盘拖120余台。在经费保障机制上,为加快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组织,县政府制定了配套政策,在科技支撑、财政投入、信贷支持、税收政策、用地用电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1-2]。县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烤烟专业合作社2012年度收入、成本、利润核算和盈余分配来看,基本做到了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合理。
2 烤烟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统一
许多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缺乏认识,对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和管理形式缺乏了解,同时种烟村多数无其他产业,产业比较单一,即使成立烟叶合作社,也只是烟叶1项收入,多数烟农认为自己的烟叶种植水平很高,不愿加入合作社,或者认为加入合作社会使自身利益受损。
2.2 缺乏高素质领头人
合作社是一种具有法人的经济组织,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因此担任理事长和财务管理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群众威信和奉献精神。目前农村缺乏有文化、有威信和懂经营管理的人员,即使有这样的人才,也不愿意担当合作社责任,认为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合作社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导致大部分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无长远规划。
3 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
烤烟专业合作社是家庭小生产与国际大市场联结的桥梁和纽带,是现代烟草农业自我完善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加大对合作社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农民中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合作组织的知识及发展合作经济的好处,积极推介国内外的先进典型,使广大烟农重新认识合作组织,充分认识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产生对合作组织的强烈需求,自愿参加合作组织,并积极参与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和探索[3]。
3.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烤烟专业合作社,需要政府部门的引导和烟草部门的扶持。政府和烟草部门要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农村合作社提供各种服务。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配套水池、沟渠、引水管道、机耕道路等设施,设立购置农用机械补贴、受灾烟农补贴、技术培训补贴等项目,解决烤烟专业合作社基础薄弱环节等问题[4]。
3.3 挑好带头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领办人必须明确创社目的,具备亮剑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同时合作社的理事会、
监事会以及其他骨干成员也应具备以上3种精神。在合作社的建设进程中,要重视物色和引进素质高、潜力大的经营管理人员,逐步将其推到合作社的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充分发挥人才、利用人才才能将合作社做大做强。
3.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为确保专业合作社良性运转,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是政府部门加强外部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地派人对合作社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有关财务进行审计。二是合作社要定期召开社员大会通报合作社的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广大社员的监督。广大社员也要积极进行咨询,并随时对合作社的政务、财务进行监督。
3.5 完善合作社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
根据现代烟草农业的建设要求,建立多元化的合作社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一是通过鼓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吸引大学生村官和邀请退居二线的行政领导和农技人员加入合作社,以发挥余热等方式改善合作社的人才结构;二是统筹利用社会培训力量,强化培训来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三是根据发展需要,适期组织示范社的理事长及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少走弯路,促使烟农专业合作社较快发展。
4 参考文献
[1] 王旭玲,赵宗云.浅析闹店镇寺坡烟叶生产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0(8):30-31.
[2] 杨志刚.专业合作社促进保山烟叶可持续发展的探索与实践[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0.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引导;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3日
近几年来,衢州市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农业部门和有关涉农部门加强引导、积极介入、主动服务,有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省也有一定的影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张,已经涌现出了一批股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发展特点
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托农业特色产业的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衢州市农业坚持“特色推进”战略,农业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农产品资源丰富。全市各地利用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蜂业、食用菌、粮食、生猪、渔业、蔬菜、柑桔、竹木、家禽、茶叶、猕猴桃、山茶油等主要农产业,此类合作社数量相对较多,发展势头较好,它们依赖于特色产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全市现有的34家蜂产品企业,其原材料的60%依靠16家蜂业合作社提供。蜂产品企业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合作社收购原料,提高了蜂农养蜂入社的积极性,也为自身赢得了机遇。例如,恒亮蜂产品公司借助蜂业合作社,建立了有机蜂基地,完善了质量溯源机制,在国内率先打破欧盟“绿色壁垒”,成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依托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合作社效益明显。各类合作社,能够利用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优势,组织农户统一种植标准、统一品牌商标、统一市场营销,与广大农户结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帮助农户较好地解决产品销售问题,效益比较明显。如成立于2014年8月的游溪食用菌合作社,现有社员137户,主要由村干部带动。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原料,降低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技术,提高种菇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单袋食用菌利润从0.5元左右提高到1.5元。
(三)依托市场机制的产销结合型合作社经营情况较好。产销结合型合作社能够内联农户、外接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了保障,使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如塘岭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由45户蔬菜种植户和5户贩销、加工户组成,蔬菜种植户负责蔬菜种植,贩销户负责销售,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卖菜难问题,达到了“卖得出、卖得好”的良好效果。衢州猕猴桃产业一度由于销售价格低等原因,不少桃园失管。银泰猕猴桃合作社组建后,积极组织销售,产业的发展开始回升,猕猴桃的销售价从最低时的1元/公斤,逐渐上升到6元/公斤,甚至有外地猕猴桃流入衢州,进入银泰的销售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全省有一定的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值得有关部门重视。
(一)宣传教育不够深入。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发展农业经济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未跟上,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不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
(二)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来看,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合作社没有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专门财务人员,未按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由个别人说了算;二是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经营管理合作社能力普遍较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尽管有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但精力和时间主要在企业;三是经营效益欠佳。经营管理不规范最后体现在效益上,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还有一些合作社经济效益欠佳,如天蓬生猪合作社为广大社员提供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对养猪户的养殖效益有很大帮助,但合作社本身并不赢利,其经费开支靠天蓬公司补贴。一些种养专业村组建的合作社,在统一采购原料、统一技术培训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不得不靠村集体经济的补贴维持运行。
(三)部门服务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已明确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衢州市在农业合作社管理体制上还不够明确,由于多头管理,导致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管理不力,出现了“谁都可以负责,谁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不利于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
(四)一些合作社组织经营规模小、合作程度低。部分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专业大户、技术能手或企业主发起的,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他们只能带动周围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进入市场;经营农业商务的实力较弱,经营起点低,发展产业和商业经营的规模偏小。尤其是在一些市场前景很好的重点产业和优势区域发展不足,比较有规模和符合优势农产品的发展规划需要的跨乡镇全行业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专业合作组织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地区,边远山区很少,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较为简单、合作水平低,缺乏一个专业合作组织的完整体系,严重制约了合作组织对政府决策的整体影响力。
三、对策建议
结合衢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既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这是实践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也是由欠发达市情所决定的。衢州市是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只能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政府支持,降低组织成本,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主”的合作社组建原则,帮助农民建立各种专业经济组织。从所调查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看,它们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乡镇政府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塘岭的高山蔬菜合作社、江郎食用菌专业经济合作社等,在发展过程中,镇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扶持。目前,在市场要素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完善扶持政策,提高预期收益。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互和非盈利性,由于衢州市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水平较低,农民合作组织尚处在发展阶段,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亟须政府借鉴许多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实行倾斜政策。具体做法上可参考:一是实行税收优惠。积极支持合作社组织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鼓励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生产,给予免收特产税和增值税等待遇;对依托农民合作社组织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给予税收减免的待遇;二是资金扶持。市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策性银行应为合作组织提供低息贷款,给予优惠利率;创造宽松的条件发展合作金融,为合作社的成功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三是通过补贴低价供应生产资料。如对农机具、化肥、农药、饲料、良种、农用电等给予不同的价格补贴。四是减免相关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时,免收各种规费。
农业产业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一环。美国、台湾等农业发达国家、地区都是通过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它们的成功经验或有差异,但都经历了产业化的道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些领先者的历史和经验,也许就蕴含着今天的中国农村建设的成功之道。
美国:三类企业支撑农业产业化
上百年的历史演化和市场竞争中,美国形成了农业食品产业体系、农业生态产业体系等众多农业产业体系。目前,农业食品产业体系在全球约有2万亿美元的销售额,大部分为跨国公司所控制,而全球从事食品行业的十大跨国公司中,有6家就是美国的公司。
美国农场大多数以产业化方式运作,美国农业企业主要依靠专业化分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美国的棉花农场专业化比例为76.9%,大田作物农场为81.1%,果树市场为96.3%,牛肉市场为87.9%,美国很多优势企业的成功大,都是紧紧围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展开的。
美国的农业产业体系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它发达的、多样化的深加工、销售和流通。在美国,有许多企业将生产和营销分离,通过合同关系,把加工、流通、销售环节完全让给专业厂商来经营。按照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生产者和经营者结合的方式,目前加工企业主要有综合型、契约型、合作社型三种:
1.综合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是工商资本兴办的企业,工商资本直接渗透到农业,将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各关联环节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内,形成完全纵向一体化的综合经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营范围涉及产、供、销各个领域。如科罗拉多州的蒙福特公司,在该州两个地方经营两个各有400英亩土地、10万头牛的肉牛养育场,年产肉牛40万头;在其他州拥有谷物种植农场和饲料厂。有运输车队、屠宰厂和包装供应公司,并按照合同向美国各地的定点饭店供应牛肉。
这类企业的特点:一是集生产和服务于一身,能减少各环节之间的交易费用,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能够在内部各部门之间平衡盈亏,使总公司保持总体盈利;三是农业的产前、产后部门与农业生产直接结合在一个经济实体中,免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加快了产品进入加工和投放市场的速度。
2.契约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是指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和稳定的业务关系,通过工商企业负责向农场主供应农用物资,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农场主则按照合同向对方提供农产品,并且保证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条件。通过合同契约把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连结起来。
这类企业的特点一是合同双方均保持经济上、法律上的独立性,各自实行独立核算。农业生产与产品的加工销售是由不同的经营者独立进行的,双方能够发挥各自的经营灵活性和积极主动性;二是通过合同建立了严格的经济责任和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从而保障了一体化经营的正常运行;三是把农产品的产、供、销诸环节整合咸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四是加工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合作社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由农业合作社兴办。合作社的每个农户都与合作社订立合同,一般为期三年。合同规定各种条件和双方承担的义务,如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供货期限和地点等。如果农户达不到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或其他要求,合同可以提前废除。期满后台同可以重订,条件也可以修改。
192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被誉为“合作社大”的《帕尔・沃尔斯太德法》,对合作社成员的资格、权利、义务以及内部的管理和利益分配做了具体的法律界定。桑克斯特公司就是一家由农业合作社兴办的果汁加工企业,有6500个社员。社员生产的水果先由分布在全加州的65个收购点进行收购,然后分类、包装,质量稍差的水果送到桑克斯特公司加工成果汁或水果制品。该公司每年加工100万柠檬、120万吨柑橙,产品销往美国各地。以色列:犹太人创造“沙漠奇迹”
以色列政府一方面积极进行商品生产的宏观指导,设有专门的国际市场信息研究机构,负责定期向农户信息,指导种植。国家推广服务中心的市场委员会指导农民掌握市场信息,组织出口,供过于求时,指导农民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新鲜产品储存,以减少价格的大幅度波动,稳定市场,保护农民利益。
以色列国土面积少、耕地面积和淡水资源有限,农业品种着重朝优质、高产、高效、具有比较优势和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种植业主要以柑橘、番茄、辣椒和花卉等高价值、特色农产品为主,畜牧业主要以鸡、奶牛和羊为主。而价值相对较低的水稻、小麦和油菜等大宗农作物产品则主要依赖进口。
以最具特色的果蔬植物和观赏植物培植为例:农业经营者把农业温室当成工厂车间进行运作,使温室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温室面积从上世纪80年代的900公顷发展到2005年的3200公顷。通过利用温室大幅度地提高了温、光、水、土地等稀缺资源的利用率。目前,鲜花生产已成为以色列一大支柱农产品,占整个农产品的7.6%,占新鲜农产品的31%,种植面积达2000多公顷,95%的鲜花销往欧洲市场,成为世界上鲜花出口量最大的国家之一。
市场农业战略使以色列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创造了较高的农业附加值,农产品大批出口欧洲、北美乃至远东市场。95%花卉、70%棉花常年出口,每年各类蔬菜和水果的年出口量分别高达9.5万吨和33.3万吨。2005年农产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41%。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高科技与农业的紧密结合,使科研成果得以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以色列建立了一套科研机构与农业相结合的科发体系。科研人员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同时担当科技推广者和技术承包的实践者,科研人员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定期将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使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同时,为发展农业而发展起来的农业技术也成了为以色列创造价值的工具。在发展温室农业中,科学家成功开发了一系列计算机软硬件,实现温室中供水、施肥和环境自动化控制的温室管理技术,为适应以色列缺水的自然状况发明和发展起来的节水滴灌技术……都成了以色列的出口产品。
台湾:功能强大的农会
台湾的农业非常发达,农会是推动台湾农业发展的农村组织。独具特色,而且功能强大的台湾农会总会给参观者很大的震撼。台湾的农会能够办金融、推广技术、促进销售、维护农民
权益……台湾农会设理事会、监事会、总干事,下面还有信贷部、技术推广部、会务部、产品营销部、加工厂……
农信部是台湾农会核心部分,台湾农村一直是农会办信用社,一个乡一个农会,一个乡农会办一个农村信用社,也就是农信部。每个乡的贷款规模,一般在20亿到100亿新台币之间,一个乡才1万人左右,就有这么庞大的贷款资金。台湾一个乡的贷款总额是大陆一个县的几倍!而且他们的贷款利率极低。台湾农村的金融是农民的金融,农村信贷部的利息收益很庞大,利息收益用来推广技术、营销、加工农产品、支持农业策略联盟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可以说没有农村农信部就没有农会,因为农信部提供了农会组织所需的运作成本。而且,台湾农民的土地、房子都可以在农信部作抵押。现在台湾农民1甲地,大概15亩,可以贷款900万新台币,有的地方更高一些。农会有一个土地估价的职能部门,而不是由政府部门来估价。
台湾农会的第二个部门是农技推广部和产销部,台湾农业技术的推广主要靠农会。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推广费用主要来自于农会,政府也给予补贴。政府按照自己的农业产业政策的方向,比如,分析国际市场,鼓励台湾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行“一乡一品”。如果某个产品在国际上面有市场,要推广这一项技术,就对产品有优势的乡进行技术方面的补贴,让它去推广这方面的技术。所以,政府的资金直接投向符合它的产业政策的方向。
农会的推广部门下边还有产销班,农会在里(村)里边建立产销班,产销班就是生产或销售的班组,按照农会的统一标准去组织生产,一个农会都有自己统一的农产品品牌。产销两方面都有自己农产品营销的部门。例如,台南屏东的洋葱最好,如果在台北市场里买到它的洋葱技术含量指标不达标,那么上面的条码可以追溯到哪一个农会生产的,哪一个产销班生产的,甚至哪一个产销班的哪一块地生产的,这个地的生产者是谁。农产品的营销系统达到这样的水平,必须按农会的统一标准执行,不能砸农会的牌子,谁要砸了农会的品牌就把他开除出农会,还要加以很重的处罚。农会与农会间有竞争,它们的技术标准是统一的,品牌的意识非常强,所有生产是编了班组,按照技术标准来生产的。
德国:将合作社精神进行到底
德国是世界合作社发源地,合作社对德国的农业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德国早在1867年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来又多次修改完善。
在运作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反映了农民社会经济利益,对政府政策制定具有强大和持久的影响力,农民的根本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农民参加合作社还可以取得很大的经济利益:一是在生产交易活动中减少中间损失;二是在资金融通方面能免除债息过高的风险;三是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共同享受增值的好处;四是在共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方面互通有无;五是通过农业产业内部分工,能享受和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如良种供应、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机械维修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
合作化精神也渗透到德国的土地政策中,德国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出租,把原本规模很小、没有生命力的小农场联合起来,调整零星小块土地,使之连片成方,使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粮食总产量跃居欧盟第二位。
上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的大多数农业合作社为了扩大影响力,纷纷走上联合发展之路。许多合作社都加入了地区性合作社联盟、专业性合作社联盟和全国性合作社联盟,这些联盟在互通情报、控制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场主投资开办的合作企业是合作化的第一层次,地区联盟或专业性联盟开办的企业就属于第二层次,而全国联盟或跨国联盟则算是高级层次。
启示录
对比我国和发达国家、地区的农业发展,可以看出我国不仅在农业生产技术、规模上还处于落后阶段,而且在农业发展政策、组织架构上也还有很多急需突破和完善。
1.建立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生产经营和势单力薄的农业经济,难以与大规模的工业和商业进行平等竞争,其利益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海外农业发展经验表明,只能通过建立各种各样的合作组织解决了这一问题。中国应从政策上培育跨地区乃至全国性的行业协会,让合作组织代表农民的利益,成为农民在产业化发展中的谈判代表。首先要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个分布在农村基层的经济联合体,由农民自身发挥主导和支配作用。在此基础上,将已建立起来的单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连接起来,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组成跨行政区域甚至全国性的合作经济组织系统,同样由农民在其中发挥主导和支配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应当作为组织的主体,而不是成立一个管理农民的各级行政组织。
2.工商资本介入农业市场
农业要实现产业化,必然需要延长农业产业链,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仅靠发展农村自己的加工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如美国柑橙加工企业桑克斯特,除了将柑橙加工成橙汁,还把橙皮做成生产饲料等副产品,剩余废料则加工咸电厂燃料,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美国晨星公司投建了85个不同种类的乳类加工厂,每年向市场提供400多种奶制品。比如有的企业能把玉米加工出2000多种产品……这些被高度延展的农业产业链和令人惊叹的深度加工,都需要有技术、有实力、专业的王商资本介入才能实现。
根据美国经验,通过合同关系,把深加工、流通、销售环节完全让给专业厂商来经营是一个必然的选择。美国经验中,按照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生产者和经营者结合的方式,有综合型、契约型、合作社型三种类型,都需要有工商资本不同程度的介入。在我国,工商资本的介入,不仅需要有国家政策的允许和支持,还依赖于农村合作组织的完善。因为在目前一盘散沙的农村,工商资本进入后面临的合作谈判对手是个体的农民,合作不易达成。而且在没有形成一个农民合作组织之前,资本与农民之间的力量对比悬殊过大,容易造成资本掠夺农民的情况。只有通过理性代表农民整体利益的合作组织与工商资本建立平等合同关系,互惠互利,才能使资本在农业领域获得长远的发展。
3.改革农村金融体制
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应实行农业企业投入主体多元化。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应加大对农业企业投入,开列农业企业贷款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同时,还应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构建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各种农村基金(如农业企业基金、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动员各种物质资源,连接各个农业投资主体,构建农村多元化的农业企业投资新体系。我国曾提出“在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组织”,但政策出台三年,全国没有一个成功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浮出水面,因为没有
生存空间。按照《银行法》及金融法规规定:经人民银行批准、实缴资本5000万以上者可以开办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拥有两个亿资金者可以开办私人银行。这个门槛太高,限制的是农村的金融流通,这样的金融组织在农村是很难产生的。
4.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外贸部门购销农产品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和农产品流通的信息网络体系,通过农村民间流通协会、农产品市场信息冈站及经纪人等渠道,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信息,帮助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经营。大力发展和培植农产品加工和运销的龙头企业,实行以销定产,推行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切实解决好农产品销售难问题,从而推进农业企业化进程。积极推行农业清洁工作,大力发展国际畅通的绿色产品和安全食品,从根本上解决产后难销问题。
5.逐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农村承包制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若要让农民致富,则需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挥规模效益。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解决好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问题,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和使用,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一是实行土地经营权的绝对集中,实现绝对规模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有股份合作、反租倒包、转包等。二是实行土地经营权的相对集中,实现企业带动式的相对规模经营。三是实行产品经营权的区域化集中,实现市场拉动式的规模经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市场拉动和农民的自主选择,实现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相对集中生产,形成区域规模,以市场特别是批发市场为龙头带动各种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种植。
农妇笑容的背后是交梨乡葡萄种植的喜获丰收,而这与省委办公厅长达17年心系水乡、鏖战月亮山的大力帮扶分不开。
交梨乡是典型的民族乡镇,苗族、水族、布依族占总人口的94.1%。全乡12个行政村中,一类贫困村就占了6个。
自1995年以来,省委办公厅就把交梨乡作为帮扶乡,尤其从2006年至今连续6年驻乡帮扶不间断。
在省委办公厅的帮扶下,交梨乡选准产业,大力发展葡萄种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9年的2983元增加到2011年的4656元,预计今年达到6000元以上。
关注民生 夯实发展基础
吃靠救济粮,住的茅草房,穿衣靠捐赠,喝水靠肩扛,交通靠双腿,面朝黄土背太阳……这是交梨乡以往贫困的真实写照。
2010年,交梨乡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集团帮扶、整乡推进”的试点乡镇之一,给交梨乡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项目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乡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根本性改变,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思路明晰、规划先行。
“集团帮扶、整乡推进”工作在省委办公厅的牵头下,积极开展。经过实地调研和认真了解,省委办公厅发现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最为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省委办公厅的参与下,交梨乡编制了《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乡“集团帮扶、整乡推进”规划(2010-2012年)》,涵盖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供电、社会事业等6个配套规划,共9个部类27个分项。
通过科学编制规划,明晰了交梨乡上下扶贫攻坚的思路,指明了全乡扶贫开发的方向,细化了扶贫项目和推进措施,极大地加快了交梨乡扶贫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如今,交梨乡水泥路直通村民家门口,下雨下雪不担心;投资173万元修建的五座桥,让村民不再为行路难发愁;总投资30万元的5个村卫生室让村民大病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及时医治;争取到教育项目资金和青少年发展基金支持共89万元,建成野记小学教学楼、排月小学综合楼和厕所、高硐小学综合楼等,让村里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投资45万元建成的王家寨河堤休闲场所成为村民休闲纳凉的好去处……
扶贫更需扶智。在乡里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的同时,省委办公厅还组织专家到交梨乡开展种养殖业技术培训2000人次;投资9万元在交梨乡修建农家书屋9个,各种农村实用技术书籍装满书屋……
据了解,截至目前,省委办公厅先后协调省、州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资金10445.77万元,占3年计划总投资的98%,其中,完成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资1000万元和部门配套项目94个共9445.77万元,项目惠及全乡12个村共4592户20967人。
出谋划策 找准致富路径
要想让交梨乡彻底改变贫困落后的面目,必须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省委办公厅和省直党建扶贫工作队确定交梨乡加快发展脱贫致富的优势在山、潜力在山、希望在山,提出将“山野水晶葡萄”种植作为特色精品水果产业项目进行重点发展。
交梨乡种植葡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自从被列入集团帮扶后,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为葡萄种植提供了财力支撑保障。有了省委办公厅提供的水泥柱、钢丝等生产资料,大大激发了村民们种植葡萄的积极性。
插柱子,拉钢丝,交梨乡葡萄种植面积从2009年的1万亩发展到目前的3多万亩,2012年挂果24000亩。全乡葡萄种植户发展到3410户14600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70%。不仅形成了“一乡一品”的特色支柱产业,同时取得了产地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山有多高,葡萄就有多高。”这是交梨乡村民最津津乐道的一句话。
当汽车驶进交梨乡,放眼放去,满眼的翠色铺面而来,一坡接一坡的葡萄藤爬满山头,顺着山势连绵起伏。
8月28日清早,交梨乡山野水晶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门前,十余位农户正有条不紊的精选葡萄、套袋、装箱。
记者随意走上前去,与葡萄农户闲话家常。
农户王恩清家有4口人,种植葡萄20亩,年收入10多万元。
“你是合作社的会员么?”
“是。”
“加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啊?”
“合作社不收费,统一给我们批发的农药、套袋都很便宜。”王恩清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合作社统一批发的套袋6分5,比原价7分便宜5厘,一个农户至少要用2至3万个套袋;一袋化肥便宜10元,一亩地至少要用一袋40公斤的复合肥。
“合作社还给我们提供技术支持,经常组织专家到田间地头给我们讲葡萄种植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的知识。”
“以前无序竞争让我们饱受客商的‘欺负’。有了合作社统一定价,收入有保障。”
“现在我们的葡萄远销重庆、四川、云南、湖南、广州等地,都是合作社把消息挂到网上带来的买卖。”果农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历数加入合作社的好处。
果农口中的交梨山野水晶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集团帮扶工作队帮助村民们采取资金和土地入股等方式成立的。合作社为农户提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并统一技术、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深受果农好评。目前,入社会员已经达到400多人。
记者采访时,恰巧碰到从罗甸县前来收购葡萄的收购商张老五。
“为什么来这里收购啊?”
“这的葡萄甜,好吃。”
”这次收购了多少斤啊?”
“一万斤。”他边说边把手里的记账本拿给记者看,“今年来了20多次了,记账的本子都用了2个了。”
张老五的笑容里是掩饰不住的喜悦和满足。
目前,交梨乡全乡实现葡萄产值1.2亿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葡萄就有5715元。看到这么好的收益,交梨乡外出务工人员也纷纷返乡种植葡萄,回来的人数达3000多人,超过全乡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半。
从选产业,到提供技术,寻找市场,交梨乡葡萄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省委办公厅的大力支持。
展望未来 打造“四位一体”
如今的交梨乡被誉为“葡萄之乡”。
漫山遍野的葡萄藤下套满了黄色的袋子,鼓鼓囊囊。那里面装的不仅仅是葡萄,也是果农的钱袋子。
在交梨乡的带动下,周边乡镇也开始从交梨乡移苗大面积种植。目前,累计带动全县共种植葡萄4.2万亩。采访中,有农户担心,照这样大规模种植下去,产量不断提高,以后葡萄价钱会不会物丰价廉?
村民心中的担忧,扶贫队早就想到了解决之策——延伸葡萄产业链。贵州省委办公厅有关领导表示:“多次调研和与当地政府协商后,我们准备在交犁乡打造集产业化扶贫、集团帮扶、山地高效农业及乡村旅游的‘四位一体’新型模式。”
交梨乡着眼自身实际,借助厦蓉高速公路在交梨乡设置匝道口发展机遇,围绕“一乡一品一产业”主题,靠山吃山,决定大力发展山区高效生态农业。在将葡萄作为主导产业来打造的同时,还在葡萄架下种植生姜、花生等喜阴作物,并发展林下养鸡,不断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
交梨乡村民许忠志说:“按亩均产量2500斤,市场收购均价2元,亩均产值5000元。另外我们还在葡萄架下种植生姜、折耳根等喜阴作物,收入2500元左右;葡萄采收后养殖土鸡,每亩投养400只,收入4000余元。总计起来,整个区域一年的亩均总产值达到一万元以上,荒山成了真正的‘万元山’。”
在省委办公厅的资金协调下完成的10公里“葡萄长廊”令交梨乡村民引以自豪。
顺着盘旋山岗的水泥硬化路,齐整的葡萄架蜿蜒而上……车览交梨乡10公里“葡萄长廊”,处处引人入胜,处处让人振奋。
“过两年,你们就可以看到我们的葡萄长廊了。到时候,你们可以边摘葡萄,边观光。”交梨乡村民陈华斌满心欢喜的向记者介绍。
这个葡萄长廊正是交梨乡下一步打造的乡村旅游的一部分。
[关键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重大意义;问题;策略
1 农业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有效发展的重大意义
(1)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发展是实现农业家庭联产承包与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引导更多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到市场中,从而使一家一户的个人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的对接,不仅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单家独户农民难以进入大市场的难题,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和加工企业如何面对千家万户来组织货源的困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我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等。可是,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和限制,我国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不论是在生产规模上,还是在经济组织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弊端,它的强大作用并没体现出来。
(2)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发展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不够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农业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也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方法来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有助于使分散的农民和土地有效的结合起来,实现农民的增收以及农业经济的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3)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通过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从而建立起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投入的保障机制。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国家实现农业补贴的重要的组织载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其自身具有弱质性的特点,却使其面临着比其他产业高得多的自然风险或市场风险,因此,政府必须大力扶持农业的发展。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导致小农户与大生产以及小规模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基本矛盾,一直以来,政府主要采取农业产业化,进而扶持一些涉及农业的龙头企业来带动我国农业的发展。
(4)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发展,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内在要求。农业产业化不仅是我国的农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主要的推动力,也是提高我国的农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业产业化更是使我国现在农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趋势。
2 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供给严重不足。
第一,合法法人地位的缺乏。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缺乏法律的支持,外部的发展环境也很不理想。法规中,很明确地规定了依据法律成立的农业经济合作社具有法人的地位,可是,却没有明确指出农民经济合作社是社团法人、企业法人或合作法人。绝大多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对合作组织给予登记,只是在民政部门里按社团的性质给予登记,从而使其并不能以独立的经济实体形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农民在出售产品、订立合同以及解决贷款等诸多方面都存在许多的困难。第二,政策上的支持很难形成合力,造成合作组织的运行缺乏应有的资金。政府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各级地方政府的专款扶持的资金量并不大,还实行分头管理,因而很难形成合力。
(2)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内部治理制度很不健全。大多数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并没有规范的章程。通常认为,健全的组织内部机制是一个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我国的大多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并没有很规范的章程,宗旨模糊、缺乏很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责任也不清,并且,在落实成员的资格问题、选举组织机构领导等方面的实际运行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从产权的运行机制方面分析,我国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一般都是依托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或供销社等组建而成。从决策的机制来分析,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决策权通常都是控制在某个“能人”或“大户”的手中,绝大多数的社员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以及监督只是流于形式。 转贴于
(3)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规模非常小、合作层次过低。绝大多数的发达国家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规模很庞大,都具有很强的自我发展的能力,然而,我国现有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规模偏小,通常,都是仅限于本乡或村的范围内的服务。到目前为止,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获取的资金主要来自成员自己的筹措、外部的股金和自有资本的积累,资金问题很严重,抵御市场的风险能力太弱,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自我发展机制很难形成。
(4)农民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观念很淡薄,组织起来难。由于市场经济受到过很大的冲击,我国农村传统的信任机制遭到严重的破坏,然而,现代的信任结构有待好好建立和完善,农村的信任文化严重缺失。农民之间存在的不信任以及农民对社会主义的不信任感,这种不利的文化氛围严重破坏了农民之间的平等、互惠的发展。
(5)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一起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支撑力量。通常情况下,两者是可以一起配合的,可共同合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将农民进行有机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通过契约关系等互为成员,从而实现企业、农民以及经济合作组织的共同发展。
3 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发展策略分析
(1)政府应加强宏观管理。第一,要认真完善现存的有关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需要明确的规定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分配的机制、管理的体制以及企业的治理结构等。第二,增加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方的财政部门都应该整合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投资资金,尤其是重点支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一些农业合作发展方面的基金项目,采取以奖励代弥补,弥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的生产、食物的安全、环境的保护以及技术的培训等费用。财政部门要能够提供多种的低息方面的贷款,帮助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各种资金问题。
(2)增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力。这就需要认真培育农民的合作的精神和观念,政府更应该做好宣传,主要是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及教育,包括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功能以及它的重要作用的宣传,大力培养农民的合作精神,增强农民自身所具有的自主、自强、自立以及群体意识,从而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形成重要的思想教育以及文化基础。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改革 三农 产权 创新
农村体制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大局。今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就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本人就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讨论几点意见和看法。
一.当前的三种创新模式及其缺陷
进入2000年,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领域进行了三种模式的试点:原有农村信用社框架内的重组模式;即2000—2001年进行的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省联社为标志的江苏模式: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常熟、张家港、江阴三市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组的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试点模式。
实行县一级法人体制后的农村信用社,仍然沿袭的是农村信用社原有产权结构特征。同时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是依靠政府的隐形担保而生存,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实施的监管,现实地演变成为一种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基本上蜕变成准国有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导下的对作为“准国有”组织的农村信用社的改组,实际上仅是准国有组织内部的改组。这种结构内的修修补补,不是一种有利于产权明晰的重组过程,也不是一种把现行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合作制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现,没有完成对农村信用社准国有金融机构性质的改变。因此,向县一级法人的过渡,只能算是一种次优选择。
苏南三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在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和增进绩效等方面的制度绩效明显,但是也有一定缺陷。因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传统农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必将产生农村金融抑制,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农村中小型,在信贷的效益选择机制面前,必然受到歧视,金融支持不足。同时这种模式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多元目标的冲突问题,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村信用社自身要生存。这些目标在实现过程中难以保持一致,缺乏单一经营目标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思维混乱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问题。在这种多重目标的冲突中,地方政府常常通过行政干预获得地方利益,同时向农村信用社转移成本,然后是农村信用社通过问题暴露把成本汇总,形成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再把这个风险包袱转移给中央,中央监管当局通过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或某种形式的补贴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从而增加了改制成本。
对于浙江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合作制模式,尽管能够实现追求一定盈利和为社员服务并举,对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均是一种可行的金融制度安排,但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后,由于人股东众多,股权分散,他们对农村信用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这表明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缺位的旧病仍不能有效避免。
二.增强服务功能
基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重要的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产权关系;二是管理体制。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差异较大,改革方案提出,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完善合作制的试点。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包括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的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可以县为单位将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加大对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兼并重组,对少数严重资不低债的,可考虑予以撤销。
对于金融机构的设置,银监会有关领导多次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即使是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的机构,也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农,其信贷资金大部分要用于支持本地区农业和农民。与以往不同,此次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管理不是直接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而只是间接的、宏观的管理。实践也证明,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过度介入”,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交由地、县、乡政府管理,容易导致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不适当干预,冲击农村信用社正常的业务经营。因此,改革方案明确要求,省级政府不能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
三.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1.明晰产权:让农民真正成为信用社的主人
产权关系是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核心和基础。长期以来,信用社的产权在表面上是明确的,一般认为是“法人产权”,由广大农民、乡镇个私企业入股组成。但实际上,法人产权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导致产权边界不明确,产权监护人不落实,产权监护人不固定等情况。“这样一来,入股农民对产权的使用权、让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都受到各种禁止或限制,不能形成独立的产权并与信用社建立稳定的利益机制。”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解决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谁负责”的问题,这是这次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点之一。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又千差万别,因此,信用社产权改革试点将按照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分别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完善合作制的试点,从而明晰信用社产权关系,完善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让农民真正成为信用社责权利相结合的主人。
2.理顺体制:让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长期以来,信用社管理体制多次变更,一直未成定制。信用社和入股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50、60年代先后交给人民公社和贫下中农管理;从1979年至1996年由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1997年后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前又由人民银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银行同时承担了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这一方面使人民银行超越了有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在人民银行的直接管理下,信用社处于一种“保护性陷阱”中,适得其反,了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最终使广大农民不能得到信用社有力的金融服务和支持。这次信用社改革试点明确将管理和监管职责分开,省级政府负责信用社的管理,国家专门机构负责信用社的监管。从当前各方的情况来看,把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有利于明确管理责任,有利于为信用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过去多年的实践还证明,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过度介入”特别是将信用社交由地(市)、县政府管理,容易导致对信用社业务经营不适当的干预,干扰信用社正常的业务经营。因此,这次改革试点要求省级政府对信用社坚持依法管理,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实施宏观的、间接的管理,不能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由省级政府下放到地(市)和县、乡政府。
3.强化服务:让农民切实享受金融服务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将信用社支持重点转向广大农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信贷投入,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5552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141亿元,农户联保贷款458亿元,全国90%以上的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6000多万农户得到信用社小额贷款支持。但是,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信用社在服务方式、融资渠道和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不少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这次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信用社为广大农民提供有力的金融扶持,增加支农投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上浮,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这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改革方案还明确提出在大力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支农服务做法和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投向,支持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宽支农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让信用社真正成为亿万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好帮手。
四.改革任重道远
尽管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要达到理想的目标,还需作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和改革实践。应依据各地区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农村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财政金融所褚保金指出,从江苏的实践看,所有者缺位的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由此便产生一些消极,与此相关的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的产权安排不能有效解决所有人缺位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受到质疑,“三会制度”难保不会重蹈覆辙,无论信用社经营状况如何,社员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不会对自身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另外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也不存在为社员服务的内在动力,通过外部监管来推动支农目标的实现其监管成本可能较高。
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推出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只是一个目标有限的试点。首先从该方案的实施过程来看,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如银监会对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着较高的资本金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由于过去许多农村信用社承担了过重的农业政策性负担,没有外界的支持,自身难以改造。目前,央行已表态,将利用发放专项再贷款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等方式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部分包袱。同时,地方财政也应尽快制定出另外50%存量不良资产的“买单办法”;再如农村信用社划归省政府管理,如果没有相关的金融配套措施,也很难实施到位。譬如没有农业保险、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一旦发生大面积的系统风险,地方政府很难承担救助责任。其次,即使方案得到实施,要想达到最终期望的目的,也还有进一步改良的余地。
如方案重点解决了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但问题的实质是如何使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真正有积极性按商业条件运作,为此需要尽量减少政府的股权,积极引入多元化负责的股东,把农村信用社的基本决策权交还给所有者、董事会和由其任命的管理层。再如如何保证股份合作制银行为了盈利,将资金运作非农化?将来有无必要更进一步下降管理层次,建立地市级管理的农业合作制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基层农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另外,我国目前尚未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取而代之以人民银行制度并负责实施的一些规定,以及各级信用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拟订的范本制订的章程,而这些规定和章程的法律效力比较低。按照法律经济学的逻辑,法律在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功能是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使参与交易的各经济主体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具体到农村信用社,若法律机制不健全,则可能导致信用社内部的交易规则、信用社和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交易规则不规范,阻碍经济效率的提到。因而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惩罚措施。
作为一繁重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农信社改革因其积重难返,也就注定了改革过程中必然充斥着现实与传统的冲撞,习惯与创新的妥协,甚至是一次次的试过重来。让我们祝试点改革一路走好,早日在全国推开。
:
1. 农信社改革还缺什么?国家信息中心
2. 当前农信社改革的几个问题 国家信息中心
3. 明晰产权关系是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关键 国家信息中心
4. 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支持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 周小川 国家信息中心
5. 如何将农信社改革推向纵深?周建初
何明生 国家信息中心
6. 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思考 国家信息中心
7. 农村信用社改革总体框架设计 史建平 国家信息中心
8. 农信社改革冷思考 国家信息中心
9.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国家信息中心
10.社改革应整体推进 国家信息中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河北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实证研究
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区域经济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得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十分缓慢,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
(一)交通一体化发展现状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东北部地区交通枢纽,在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作用。[1]因此如何更好地促进当地交通的发展,不仅对京津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关系着整个东北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发展较为迅速,尤其是硬件基础设施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2014年京津冀公路里程共计达到21万公里,比上年增加0.56万公里,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3月成立了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规划以及投资建设京津冀城际铁路,体现了铁路建设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中取得的重要成就。京津冀还形成了“一环六射”的运输通道,2020年,将形成一小时交通圈,极大地缩短各地的交通运输时间。京津冀地区交通的快速发展,体现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交通一体化发展必将极大加速河北省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现状
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因此推动科技创新的一体化发展对于整个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力量雄厚,因此充分利用该地的人才等优势资源,协同带动津冀地方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输出到津冀地区的相关技术合同在2014年就已经达到了3475项,其中成交总额约为83亿元,同比增长16.8%,同时京津冀地区共用大型科研仪器也是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的一个体现,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就有单位44家,474台(套)价值2.5亿元的仪器设备资源实现对外开放共享,汇集科技需求200余项、开放实验室21家,研发服务合同总额达4688.86万元,其中河北省作为北京科技主要共享单位,积极引进北京科技创新成果,对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共有的科学网络技术平台缺乏相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部门间缺乏共享意识,不愿意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共享,降低了平台的存在价值。同时由于地区间发展差异的存在,使得人才流动较为困难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河北省经济包括农业经济科技水平的提高,使得河北省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高素质人才,阻碍了当地农业经济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三)产业协同发展一体化现状
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融合,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合作,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北京搭建的产业合作平台就已经拥有40个左右,其中中关村在河北以及天津等地创立的企业合作机构达到了1500多个,产业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除此之外,京津冀在资源要素流动对接对流以及区域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极大的推动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具有较强的优势,首先三地之间的交通不断的得到完善,为产业协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地之间拥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三地产业协同的发展。其次三地之间具有不同的资源优势,这就为三地产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比如北京地区拥有充分的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而河北地区拥有土地等资源优势,双方通过合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区域内联系不断加强,产业间协调合作力度不断加大,跨区域投资总额数量不断增加,科技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经济较为落后。如能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受益,将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粮食生产影响的分析
随着经济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与京津两地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交通便捷,运输成本大大降低,这就使得河北省农业粮食可以较为迅速地销售到京津地区,广阔的市场环境极大激发了河北省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信息一体化的发展,使得河北省对区域内农业经济的需求状况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能够及时把握农业市场的经济走向,调整相应的生产结构和生产规模,从而降低农民生产损失,提高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从2005年到2014年,河北省农业总产值一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其中2009年到2010年增加值尤为巨大。农业总产值的不断增长,反映了河北省农业生产的不断加大,同时也侧面反映出京津冀一体化为河北省农业生产提供了广阔的生产市场。[3]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科技影响的分析
随着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农业科技水平在此机遇中也得到了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京津冀内部区域合作程度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北京以及天津等科技水平较高的地区不断向河北地区输出科技设备,提高了河北地区的科技水平,促进了其产业化发展程度的提高。由表2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图表可以看出,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从2006年到2013年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有了较大增长。除此之外,河北省还充分吸收北京等地的高知识人才,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不断壮大农业科技创新队伍。[4]在此基础上,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急速涌现,培育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粮食新品种,同时还有许多国家级科研成果。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生产资金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区域内部资金流动更加便捷,河北农业发展在资金方面也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同时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背景下,河北省经济投资也将会吸引到更多的国内外投资人,从而不断增加农业资金的投入。2014年1月至11月,全省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18962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外商直接投资33242万美元,其中期末投产企业33个,新批合同项目个数为8个。[5]同时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对于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河北地区农业竞争力,地方政府会不断地加大农业资金投入,提高农业产出。2009年全省农林支出为253亿元,而到了2010年,则达到300多亿元,同比增长13%。河北省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多,在2005年达到了11142万元,2010年达到了8402万元。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显示了有关政府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
(四)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有利于加快区域内部产业融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2014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已经达到了6666.1亿元,同比增长8.4%;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了64.2%,同比增长1.2%;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个数为688个,同比增长2.5%;龙头经营组织个数为1974个,同比增长7.5%。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展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河北省如何能够更好地抓住机遇,对接京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关系到整个河北省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6]
(一)大力引进资金和人才,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
京津两地作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经济中心以及环渤海地区的主要经济中心,在资金和人才等资源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投入以及相应的人才支持,只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够投入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才能够不断地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总体产量。而只有高素质的人才对河北省农业发展的支持,才能够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不断改善农作物的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因此,加大对河北省农业经济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是改善河北省农业经济状况,促进河北省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下,区域之间要素流动更加便捷,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区域政府势必会在一些政策上给予河北省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主动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主动引进优秀人才,给予优秀人才以优惠政策,提高农业经济人才队伍的建设。例如河北承德充分引进北京地区的资金,建立京承农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总投资额达200多亿元,惠及农户20余万户,给当地农业经济带来巨大改变。2015年4月,北京顺义和河北威县合作建立“威县•顺义产业园”,通过此次合作,河北威县将会大量引入北京顺义的技术、人才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同时顺义区企业的进驻,将会给河北威县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等带来极大影响,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成经济发展的保障
为了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前进,维护社会稳定,中央以及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比如对农村粮食种植实行补贴;提供支持,促进农业土地流转;对粮食价格实行保护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水利环境,提高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同时鼓励粮食生产,对粮食生产大县实行相应的奖励等,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在实施中央政策时候,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不够重视等现象,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坚决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农民生产的培训力度,让农民能够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7]同时地方政府还应该大力鼓励相关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落户,不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只有更好地落实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河北省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才能够相应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例如在北京和张家口农业合作过程中,张家口的蔬菜产品大概占北京市场的40%,而北京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张家口的农业补贴也达到了2000万元左右,同时还向一些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厂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开发了各种支农合作项目。因此河北省政府需要及时落实好各项政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改良经济发展的路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面向市场进行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市场竞争力,是农业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而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需要面向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生产结构进行调整。[8]京津冀一体化之后,区域信息更加流通,农业生产市场灵敏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也有了很大发展。因此河北省地区应该充分利用机遇,不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搞好农产品区域规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科学种植,降低生产成本。因地制宜,依托当地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扩大作物种类,提高农业经济收入来源。[9]2015年3月在北京举办了北京农业嘉年华,通过该活动,京津冀三地区的农业特色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同时通过该活动,让河北省更准确地把握了农业市场的需求,为调整农业结构做了很好的参考。
(四)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的布局
目前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发展下,还存在着三方各自只顾自己利益发展的情况。比如在资源等方面不愿意做出共享;在区域规划上只顾自己利益,一些规划难以达成共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区域一体化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河北农业获得外界资源支持的能力。[10]因此京津冀地区要建立好利益协调机制,充分协调和各方利益,促进区域合作的长远发展。加强各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区域经济长远发展。例如随着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也在加速进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交通“一卡通”给他们带来的无疑是巨大的好处,如果实现了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市民只要持有一张卡就可以随时去到自己想要去的京津冀城市,但是目前河北省以及北京交通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该项目未有实质性的推进。京津冀“一卡通”项目的实施困难,虽然有很大部分为技术原因,但是同时区域利益难以协调也占据了很大因素。“一卡通”在实行过程中将会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机制,比如北京地区公交公司、河北地区的公交公司等,如何更好地协调各区域机构之间的利益,是促进交通“一卡通”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四、结语
农业经济在河北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也一直是当地政府所关注的问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利用好各种优势资源,最大程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作者:来臣军 王磊 卢恩平 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邦凡,华继坤,詹国辉.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河北沿海地区发展[J].中国商贸,2013(34):146-147.
[2]从佳琦.京津冀区域旅游发展与河北省对策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8(12):7-10.
[3]赵晓明,郑思海,阮小鸣.基于DEA的河北省农业生产超效率分析[J].商业时代,2009(22):117-118.
[4]涂英柯,司林波,孟卫.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3(26):136-138.
[5]李媛媛;孙文生.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6(10):139-141.
[6]王振国.论农业经济技术创新与推广体系建设[J].科技信息,2009(30):164.
[7]哈妮丽,曲兵.探索先行先试首都经济圈人才一体化[J].投资北京,2012(9):37-40.
[8]岳金柱.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现状及对策[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4(44):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