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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成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畜牧与饲料科,办公室主任由畜牧与饲料科张超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郑威副站长担任。
局机关畜牧与饲料科负责组织协调,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监管,各县、区(开发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站)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生鲜乳和奶畜饲料抽检覆盖面和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要求对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及生鲜乳运输车的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和奶畜饲料质量安全违规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两证”的清理整顿与规范
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清理整顿,本着“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的监管、扶持和指导。认真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严格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的市场准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与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核发工作的检查督导,推进生鲜乳收购、运输流程的标准化管理。
(二)“两证”信息备案
各县区对新核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许可证,要应时把核发的许可证及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报我局备案,整改、审核以及关停信息也应及时上报我局。
(三)日常监管
要求各县区分别于4月、5月、6月、8月、9月、11月底到辖区内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1次;全年至少检查生鲜乳运输车一次。每次填写检查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留受检方,一份留县区主管部门,一份报送市站。受检方在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建立台帐,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全程追溯。
生鲜乳生产环节主要检查规模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相关人员健康证明,养殖场的生产、收购、诊疗、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等档案记录材料。
生鲜乳收购环节主要检查生鲜乳收购证、生鲜接单、生鲜乳的制冷和贮存条件、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生鲜乳分户留样情况、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以及生鲜乳收购、检测、销售及运输记录等记录。
生鲜乳运输环节主要检查生鲜乳准运证、生鲜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卫生情况、奶罐隔热保温和密封等贮存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开发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生鲜乳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明确分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现场检查的单位和人员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工作重点,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确保我区生产的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畜产品中违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任务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
2.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单位: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活畜收购贩运商。
3.主要措施。一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户)完善、规范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活畜“瘦肉精”按场(批、户)逢出必检;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使“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100%,提高其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饲料环节整治。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制度;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分装饲料。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重点是对辖区内活畜收购贩运人员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部持证经营,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
2.整治重点。重点单位和区域: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和奶畜养殖场。
3.主要措施。一是开展生鲜乳收购拉网式大检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上半年在4月份组织实施,重点是查找问题和管理缺项及不规范项,对检查不达标的奶站,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下半年在10月份组织实施,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重点检查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各个环节的管理更趋规范、完善。二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积极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掌握质量安全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培训。检查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对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良种补贴、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奶业从业人员生产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
(三)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不断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兽用抗菌药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现象明显改善,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消除,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休药期制度进一步落实。
2.整治重点。重点环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重点品种:假劣违禁兽用抗菌药与假劣饲料产品、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3.主要措施。一是整顿和规范抗菌药生产销售行为。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兽用抗菌药生产企业执行兽药GMP情况,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组方、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生产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结合兽药GSP清理和规范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行为,清缴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规范诊疗用药行为,严厉查处动物诊疗机构销售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行为。二是整顿和规范畜禽养殖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强化对饲料企业添加抗菌药物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药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用药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健全、规范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依法查处养殖环节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和人用药。
(四)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兽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兽药饲料打假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整治重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3.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清查,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兽药饲料产品推销商贩的监管力度,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二是严查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兽药饲料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切实做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假劣饲料、兽药制售源头,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1-3月份,开展为期2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兽药清查收缴活动。
(二)3月中旬,组织开展“2012年放心兽药、饲料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4、10月份开展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拉网式大检查。
(四)3、6、9、11月份组织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五)每月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抽样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街道和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保障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治成效。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排查安全隐患,找准问题症结,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制定监管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开展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一、种猪引种的概念
种猪引种是将优良的种猪品种从甲地引到乙地进行繁殖和饲养。它是生猪养殖生产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二、种猪引种的注意事项
1. 制定合理的引种计划。要根据当前饲养场的生产需求和生产目的,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引种计划和方案,同时要求所引进的种猪品种要符合引种要求,用途要明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做到所引种猪产地的环境和自然条件必须与当地的环境、自然条件大体一致,这样种猪才会很快适应环境、正常生长发育。如果自然气候环境不同,比如将热带种猪引入寒带就会因为不能适应环境而出现死亡,反之寒带地区的种猪引入到热带也难养殖。如果养殖场的人员缺乏引种相应的知识和技术,可以咨询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以避免引种计划的盲目性。
2. 引种目标场的选择。在选择引种目标场时,要求输出地必须是国家畜牧兽医部门划定的非疫区,种猪场内的兽医防疫制度必须健全完善且管理严格。在实际选择引种目标场过程中,首先要查看该种猪场的各种证件,包括《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猪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其次要尽可能地选择新建场,要求建场时间最好不超过5年,同时所引品种规模数量应越大越好,这样有利于精挑细选;再次目标引种场要具有“三高”,即生产水平高,配套服务质量高和有较高的信誉度。
3. 种猪品种的选择。在选择种猪时,要采用“查系谱、细观察”的方法。首先要查阅种猪品种的系谱档案,至少要查阅3代的档案,真正明确所引的种猪品种生产水平是否高、血缘是否纯正和遗传性能是否稳定;其次要认真仔细地观察种猪个体,挑选具有明显品种特征的种猪,种母猪要求数多、无瞎、背腰平直、后躯发达,种公猪要求四肢粗壮、大而对称、雄性特征明显。
4. 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且大小合适,在车箱底部垫上锯末、沙土等一些柔软防滑的垫料,避免种猪在运输中颠簸碰撞而出现受伤。在装车时,尽可能地按种猪体重大小分装。对于个性强猛、特别不安的,可适当注射镇定剂。运输途中要尽量减少应激。如在夏季进行种猪运输,应选择阴凉天气或早晨、傍晚时分。尤其是路途较远时,要在运输车辆的顶部安装遮阳网,避免温度过高使得种猪出现热应激。此外,还应注意种猪运输途中的饮水供应,运输车辆也要尽量做到匀速行驶。
一,整治目标
在20__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
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大力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及时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检测,调查,举报信息的会商,处理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底前)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__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省局深化整治总体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强化检验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配合做好上级安排的抽检任务的同时,积极落实监测经费,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测。二是严格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禁添加物,禁用限用兽药生产使用的清理检查力度,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整治实效。四是注重完善制度。指导奶站,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台帐和记录,完善养殖档案,加强质量控制,逐步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五是搞好服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物质,兽药,重金属危害,推广安全高效生产技术,推动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及产品标准化生产。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我局将全面系统总结全省20__-20__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重点活动安排
结合各专项整治计划,20__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活动包括:
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质量监测。2月份,分别印发20__年全省生鲜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或监控计划,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全省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4月份。总结交流奶站清理整顿成效与经验,分析奶业形势,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
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5月份,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 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生鲜乳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全年按照计划对奶业大县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轮训。
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时间:6月份。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重点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企业现场检查;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企业现场检查。
饲料标签专项检查。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执法大检查,查处"三无"饲料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饲料法规规范培训。3月份,组织《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全省兽药管理工作会议。时间:3月份。分析当前兽药行业形势,部署兽药市场整治目标和重点,启动新一轮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活动。
兽药新建项目论证会。时间:3月份,7月份。对拟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重复投入,盲目生产,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兽药gmp企业培训班。时间:4月份,5月份。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gmp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
《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完善《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搞好宣传培训。
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在全省范围组织两次兽药饲料联合执法大检查,推动工作开展,深化整治成果。
总结大会。12月份,召开大会,对为期两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和职责分工仍按照20__年整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整治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和完善本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定期督导检查,促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来源:文秘站 )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强化活动支撑。各地要以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争取在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争取检验检测,信息追溯,科技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努力改善整治执法条件;要制定实施检查抽检,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制度,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搞好宣传引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一、 扶贫县制定完整的产业发展规划
和田地区XX县和XX县的肉鸡产业规模均很小,主要由农村合作社带动,以农区农户个体养殖为主利用房前屋后的闲置地块和家庭剩余的粮食发展庭院养殖业,增加家庭收入,主要采食果园林地中昆虫、杂草种子等,补饲料为玉米、小麦等。养殖品种主要为黄羽肉鸡和白羽肉鸡,兼有少量地方品种的和田黑鸡和安集延鸡。林果业为和田地区的特色产业和重点产业之一,农牧企业规模较小,一般利用农区果园或林地内放养为主,发展林下经济,饲养管理较为粗放,单位面积养殖规模小,养殖技术含量较低。
1. 产业发展思路要以市场为导向,利用当地林下养殖的特色,重点科技扶持具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家禽养殖企业或合作社,形成“模范”效应,推进当地养殖技术进步和产业水平提升,以达到扶贫增收的目的。
2. 引进适合当地气候环境和林下养殖特点的优质黄羽肉鸡品种,帮助养殖户建立并推广相应的养殖技术体系,整体提升县里的肉鸡养殖技术水平。
3. 开发当地地方品种资源,突出地方特有品种的优势,在达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尝试走特色精品路线。
4. 向养殖户和养殖企业推广基地圈舍标准化建设、产地标识制度、活禽免疫制度,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通过建立加工企业与规模养殖户间的订单农业方式,对规模养殖农户饲料、防疫、用药、休药进行指导服务和监控,达到加工企业对养殖农户的了解和可控,确保肉加工原料优质、安全。
二、解决扶贫县产业技术难题
1. 标准化养殖技术水平较低,圈舍建设、养殖管理、饲料配方和用苗用药等方面的技术不完善。
2. 鸡苗来源混乱复杂,运输管理松懈,导致死亡率高,生产成绩较低,农户增收缓慢。
三、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和培训
上半年通过对接XX县和XX县农业局联络人员,初步了解当地肉鸡产业发展现状,着手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指导工作计划。计划于今年下半年赴当地充分开展调研工作,针对两个县肉鸡产业的具体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并开展科技服务和推广培训工作。
四、与扶贫县企业对接
通过XX县和XX县农业局,初步了解两县的肉鸡养殖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调查了各县产业发展的现状和产业特色;了解企业和养殖户关心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并总结了各自所遇到的技术难题。
五、存在问题
1. 全县规模化、专业化养殖户少,饲养、管理水平落后,并且产业规模小,种禽来源复杂,生产周期长、成本高。各乡镇交易场上的活鸡,尤其是土鸡时常供不应求。
2. 农牧民的养殖设施落后,养殖技术不到位,土壤和水资源污染问题突出。
3. 消毒随意性大,防疫意识差,免疫不适当,用药不合理等问题突出。随着家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再加之小规模散养农户数量的增加,动物防疫工作难度加大。
4. 活畜禽交易市场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疫情隐患严重制约家禽养殖业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深入贯彻农业部畜牧业“保增长、保安全、保生态”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大力开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和饲料的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具体实现: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鲜乳收购站监管面达到100%,杜绝在生鲜乳中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饲料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在饲料产品中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以上,三聚氰胺在饲料中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饲料企业年度备案率和审查率100%;认真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上市动物产品100%检疫;生鲜乳、畜产品、饲料和兽药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三、工作重点
(一)兽药专项整治
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主要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经营;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抽取检测不合格产品,依法实施处罚,并监督销毁;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治。
(二)饲料专项整治
结合新饲料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力度,按照新饲料管理条例要求,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检打联动;认真开展2012年度饲料企业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完善饲料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养殖场(户)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食安委要求,重点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户)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开展养殖环节违禁药物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抗生素、原料药等违法行为;围绕规模化养殖基地,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有害物质的养殖场(户);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置饲料的指导,完善饲料使用记录制度;配合即将推行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养殖环节重点督促完善养殖档案、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活畜出栏抽检制度,遏制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品的势头。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物专项监测,从重从严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β-内酰胺酶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工作,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
(五)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
强化出场畜禽产品卫生安全。配合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检疫人员执行同步检疫监管;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
四、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3月)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区县围绕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县的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月)
1、加强监督监测。认真组织实施省、市有关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和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要以奶畜生产基地、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检验监测与监督执法的联动,对检验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本辖区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2、强化督促整改。各区县要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市农委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考核标准要求,对各区县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各区县要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和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以及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兽药、违规使用抗生素的行为,对危害性大、负面影响深,群众反映强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集中力量,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必要时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进行汇报,联合其他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要积极引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奶站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兽药饲料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要结合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耳标等现有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以“安徽省畜产品安全实时监控和溯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构建覆盖全市的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名牌产品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升饲料、兽药、生鲜乳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
5、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区县要对监督执法人员、生鲜乳收购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等分别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培训。要认真落实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工作落到实处,将养殖场(户)的责任明白告知每一个养殖场(户),各区县、乡(镇)、村都确定专人负责,层层签定责任状,逐场(户)签定承诺书。同时,搞好宣传教育,使养殖户充分知晓承诺书的内容,明确自己应尽的法律责任和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2012年争取做到规模养殖场100%签定承诺书,养殖户100%知晓承诺书的内容。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全面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抓好专项整治方案的落实,要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同时,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死角和漏洞。
2、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细化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关键词]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电子技术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一直稳步向前,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加入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最大优势是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饲料工业作为传统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巨大的发展,我国饲料年产量已连续几年居于世界第一。面对饲料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饲料企业也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不断尝试和发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产品从企业向消费的转移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物流服务,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不断深入,消费者对物流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薛晓,2019)。与传统的物流管理体系相比,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具有功能多样、信息化程度高、管理人性化等优点(薛君杰,2016)。目前饲料企业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旨在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在饲料企业的应用和创新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1电子商务
1.1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发展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和电子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从事商业活动的方式,且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不断完善,目前的电子商务已从最早的单一网上营销发展成为具有咨询服务、物流配送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技术指导服务等附加多项增值性业务的综合性商业模式(慎同烨,2016)。我国电子商务起源于上个世纪末期,距今已有近30年的历史。在这30年期间,不论是在政策和措施的和实施上,还是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物流、支付、信用认证等方面的建立上,政府都给予大力支持,而且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仅在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上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其他发展过程中的小问题并未做过多干涉,政府的推动、消费者的需求、网络电子技术的成熟多方面因素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传统消费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模式将消费和服务统一,提高了商品贸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缩短了资金的流通时间,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越来越受到卖家和买家的欢迎(廖芳征,2020)。
1.2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饲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始于2014年,当年作为我国首家畜牧业电子商务平台河南省神州牧易电子商务开通,国内著名大型饲料企业大北农、新希望六和也开始布局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5年,辽宁禾丰牧业也紧跟趋势,投资建设辽宁逛大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一电商云平台;2016年,泰国正大集团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等电子商务平台签订合作意向。随后,金新农、正邦科技、天邦股份等一些大型和中小型农牧企业也加入电子商务平台。因为中小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运营能力方面都比较薄弱,所以它们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方式是通过与猪易商城、搜猪网、猪E网、华禽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来发展业务,而大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都比较强大,会选择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合作,或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平台来开展业务(周翔,2020)。电子商务运用于饲料行业,不仅可以将饲料的市场销售渠道拓宽,还可以方便买家和卖家交流沟通,对企业及产品的推广和品牌建立都大有帮助。
2电子商务物流
2.1电子商务物流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将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转移的过程,它将运输、保管、装卸、搬运、包装、流通、配送、信息处理等要素统一结合,使其成为一个整体。商品的生产衍生出了物流,商品的发展促进了物流,因此,物流是一种一直存在的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物流即全套的电子物流解决方案,俗话称ERP系统,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业是以服务为第一宗旨,介于购货方和供货方的第三方(刘庆健,2018)。相比较发达国家物流的发展,我国物流起步较晚,存在较多问题,如技术和人才的不足、管理模式的不成熟、硬件设施不健全,这些都制约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同时,物流管理的发展趋势势必向着智能化和网络化发展,但我国物流业还存在众多问题,很难使网络替代人工,所以目前我国物流水平与电子商务水平还不在一个起跑线,需要加快物流的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王红,2020)。
2.2电子商务物流的特点
2.2.1信息化信息化即网络购买、支付、物流管理全过程都实现信息化,是电子商务时展的必然趋势。物流信息化是指建立比较完善的物流信息处理与传输系统,使物流的跟踪系统、反应方式、查询途径更为具体。实现物流信息化,客户可以随时查询商品物流信息(是否发货、货物具体到达位置、到货时间等)、物流管理人员可以更加快捷的处理与货物有关的信息(信息输入、货物交接等)、送货人员可以合理安排送货时间。物流信息化弥补了传统物流模式信息流通速度慢这一缺陷,减少了物流管理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推动了电子商务往更成熟的方向快速发展。
2.2.2网络化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成熟,人民思想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居民生活离不开网络,物流网络化是物流信息化的必然。物流的网络化不仅只表现在物流信息传送和储存,而且还关乎整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过程中的生产加工、订货付款、运输等方面(陈宇,2017)。它不仅可以使买家通过互联网技术查询和跟踪货物运输信息,还能通过收集大量信息,经专业人士分析,将生产厂商、物流公司、客户有效结合在一起,如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衔接,最佳物流过程的预测等。
2.2.3人性化人性化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以消费者为中心,实行人性化管理,进而满足客户需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是使电子商务生产和消费需求相融合,从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结合生产、流通、消费等特征开展的人性化物流作业。一般情况下,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物流配送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了更好地协调买家和卖家之间的需求,物流在配送过程中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配送,以使卖家和买家都满意。
3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的关系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家的大力支持,电子商务自身的发展优势,使电子商务在饲料产业中的发展势头越来越迅猛(王卓,2018)。电子商务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所以将产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送到客户手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因此,物流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其重要。电商物流管理模式的建设和发展可以增加企业业务的覆盖范围,增加产品销量,对企业经营发展大有利处,进而为企业进一步开拓电商业务提供帮助(谢奇和乔玉洋,2019)。电子商务可以有效监控物流,有效模拟物流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减少物流错误,因此,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密不可分。从近些年电子商务发展的历程来看,电子商务体系要想完善,其物流必须跟得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的物流管理建设有助于电子商务发展范围的提升和电子商务体系的完善。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4.1物流管理发展落后我国饲料企业物流发展与其他国家相比比较滞后,虽然近几年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其中的物流管理仍然发展滞后,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不匹配。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上,很多饲料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即开展物流业务时仍然使用自我经营的方式。根据调查显示,我国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仅在3成左右,而欧洲国家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高达8成左右,美国为6成左右,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极为不利。再者,我国饲料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过程中,物流规模、服务质量、配送效率等方面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加上饲料企业对接的大部分都是养殖户,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势必会降低电子商务物流供给的需求,直接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间接减缓饲料企业的发展步伐。
4.2物流基地建设和信息技术较缺乏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在饲料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举足轻重,而物流管理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物流管理技术、完善硬件设施势在必行。就目前我国饲料企业在物流管理方面的状况来看,因为对物流信息技术创新的忽视,对物流基地、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缺乏规范的管理,导致我国饲料企业在物流设施、基地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方面都比较滞后。同时,很多饲料企业领导管理观念跟不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资金、设备等方面不愿意过多投入,导致物流工作效率低下,影响客户满意度,很有可能导致客户放弃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可以实现饲料在运输过程中的物流信息在企业和客户之间形成共享,时刻关注饲料产品的物流信息,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发货和生产,有利于客户合理安排饲养,而很多饲料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并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削弱了电子商务平台的方便性。
4.3物流服务功能不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近几年虽然发展较快,方便了消费者,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服务观念的提升便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当然,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上服务也至关重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和低成本的服务是饲料企业电商物流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点。因为客户需求的多样性,物流服务功能上也应具备多样化,提升客户满意度。但就目前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在服务功能上的现状来看,很多企业的服务仍不够完整,无法一次性给客户提供订单处理、运输配送、仓储管理、搬运卸货等服务功能,只能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功能。物流服务功能的不完善可能会减少客户重复下单的概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4.4缺乏专业的物流管理人才与普通物流相同,电子商务的物流活动执行者是人,而且现代物流的要求不论是在构成物流的各个要素,还是在物流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之间都要求达到最佳,因此,这就需要从事电子商务管理的人应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管理知识(王芳,2019)。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的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相关方面的知识,还应懂得饲料产品在装运、贮存、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在物流、产品、电子信息等方面遇到问题和困难时都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和困难,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饲料企业核心竞争力。
5对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的建议
5.1加强物流信息信息化平台建设如果饲料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想要提高产品的覆盖范围,获取更大的消费市场,必须开拓创新,紧跟时代步伐,在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上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网络的覆盖能力。同时,电子商务物流也应和传统物流进行有效融合,整合各方资源,这有利于建立覆盖全国物流的公共信息化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顾客来自全国各地,且养殖类型各有不同,在物流管理经验和技术都欠缺的情况下,对顾客提供全面的战略规划是不可能的,而信息化是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精髓,因此,饲料企业应立足供应链管理视角,利用信息化对不同顾客制定不同的物流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企业物流管理能力。
5.2完善服务类别我国畜牧业快速发展,饲料企业竞争激烈,客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企业目前不仅要提升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更需要为客户创造更大的需求价值,由此得到客户忠诚度,以客户来提升物流核心竞争力。饲料企业不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应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物流服务来吸引客户,不断创新提供多样化物流服务,尤其是线上,毕竟我国大部分养殖户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接受程度还比较低。只有在服务类别上不断创新,对客户的需求不断完善才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形成对企业的依赖,进而提升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的竞争力。
5.3加强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一个好的物流管理模式不仅对物流发展至关重要,对企业发展也举足轻重。大型饲料企业整体实力较强,可以结合发展战略建立属于本企业的物流管理体系,但中小型饲料企业在资金、人才等方面都比较薄弱,可以与物流联盟或者第三方物流合作。第三方物流可提高产品的流通率,提高配送过程服务的专业性,降低饲料企业在物流上的投入。同时,政府应规范第三方物流产业的经营环境,使物流产业的发展更加透明化,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双赢。
5.4加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方面人才的培养饲料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优质全面的服务是平台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需要综合素质过硬的电子商务物流人才。电子商务物流人才不仅需要精通电子商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还需要精通业务方面的知识。从人才培养机制上讲,我国开设畜牧类和饲料类专业的学校,应紧跟时展,可以将这些专业与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机融合起来,提高学生对饲料企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理解和运作。从企业员工来讲,可以通过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来进行培训,加强从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方面员工的技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饲料标签》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它是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生产者、经营者行为的有效措施。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饲料源头监管。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检查在市畜牧局统一组织下,各县、特区、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大力宣传、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
通过下乡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认真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畜产品科普知识,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三、加强保障,沟通信息
各县均制定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四、加强专项整治监督,规范饲料流通环节的管理
采取以专业检查为主,联合集中检查为辅的办法,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对生产、经销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标签标准、卫生标准等)的企业和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和畜产品安全大检查。从9月25日到10月1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监管车辆1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饲料经营户28户次,检查饲料标签28批次。经查:目前有生产日期不标注的1批、没有标明“含有药物添加剂”字样1批。根据《饲料标签》的有关规定提出限期整改,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整顿饲料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检查饲料标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对企业的产品标签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标签标准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浅谈饲料标签问题
饲料标签是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数量、特性、使用方法以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的一种信息载体。饲料标签是生产者产品质量信誉的承诺。实行饲料标签管理,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我国于1999年8月10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强制性标准GB10648-1999《饲料标签》,并于2000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对规范饲料生产与经营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近年来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饲料标签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饲料标签》的宣传与贯彻实施,规范标签设计内容,强化监督措施,提高饲料质量的管理水平。
1饲料标签标识的存在问题
2002~2003年,江苏省组织开展了5次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抽样检测,检查内容包括了生产与经营企业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和动物性饲料产品,检测指标包括营养指标、卫生指标和药物残留、标签标识等。从饲料标签的检查结果看,存在以下问题:
1.1总体合格率低
2年中抽检各类饲料产品947个,符合《饲料标签》要求的445个,平均合格率为47.0%(详见表1)。
1.2动物性饲料普遍缺少标识
2003年2次抽查动物性饲料产品55个,合格的标签仅1个。动物性饲料使用量大,且大部分依靠进口,整船整车装运,没有固定的包装,没有规范的标识。
1.3标示内容不规范
包括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与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未标明生产日期,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标注不符合要求标准,饲料产品名称不规范等。
1.4一签多料
几种饲料产品合用一张标签,或一个系列饲料产品仅有一个标签。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诸多,一是企业负责人对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认识不够,随意糊弄一个标签了事;二是缺乏足够的法规意识,有意在标签上做文章,把营养指标标得很高,而实际的企业标准定得又很低,既想蒙骗养殖户,又欲逃避监督抽查;三是不少小饲料生产企业因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对饲料标签工作不熟悉,生产企业间相互模仿甚至抄袭标签;四是对监督抽查出的饲料标签问题企业,多数未作行政处罚,存在法不责众现象。
表12002和2003年江苏省抽检饲料产品标签合格情况
年度与批次抽检环节产品种类标签数/个合格数/个合格率/%
2002年第1批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52029055.8
2002年第2批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1876534.8
2002年第3批经营添加剂、预混合饲料542851.9
2003年第1批生产与经营配合饲料604575.0
2003年第1批生产与经营浓缩饲料1515100
2003年第1批生产与经营预混合饲料564275.0
2003年第1批生产与经营动物性饲料4412.3
2003年第2批生产与经营动物性饲料1100
合计//94744547.0
注:本表数据来源于江苏省饲料监察所饲料抽检工作总结报告;2003年第2批次抽检的11个动物性饲料,因普遍没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原报告未作判定,引用时作不合格处理。
2规范饲料标签的设计要求与标示内容
《饲料标签》是国家规定强制性执行的标准。饲料企业必须按照《饲料标签》的规定要求设计内容、制作与使用标签。
2.1标签内容要完整
标签中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者和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实行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饲料产品)、药物添加剂等。这些内容都是标签不可缺少的,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属于不符合要求的标签。
2.1.1所有饲料标签上都应标有“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该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2.1.2饲料名称。产品名称应当采用能表明饲料、饲料添加剂本身固有性质和特征的名称命名,应符合GB/T10647《饲料工业通用术语》中的有关定义。如“配合饲料”不得称“全价配合饲料”,“浓缩饲料”不得称“超级浓缩饲料”、“料精”或“活性×××”等。有商品名的可同时标示商品名。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如“产蛋鸡配合饲料”、“种鸡配合饲料”、“肉鸡配合饲料”不能笼统称作“配合饲料”。已有产品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其名称应与产品标准一致,不得使用独创名称或广告性名称,不得在名称中随意加修饰语。
2.1.3原料组成。是表明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稀释剂名称。如玉米、植物油饼粕、麸皮、鱼粉、磷酸氢钙、赖氨酸、蛋氨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另外,在饲料中起重要作用的添加剂原料(如硒原料),用来替代某种营养成分的特殊替代品(如尿素)或用于诱发畜禽特殊生理功能的物品(如调味剂)均应作为添加剂,在原料组成中予以标明。各种原料的名称,一般应以具体名称标出,如玉米、豆粕,若配方中某些原料常有替代情况发生时,也可以原料种类标出,如谷物、植物油料饼粕等,但如果采用的原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时,则必须标示具体品名,如棉子饼粕、皮革蛋白粉等。
2.1.4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它体现了产品的内在质量特征。生产者根据规定的保证值项目,对其产品成分作出明示承诺和保证,保证在保质期内,采用规定的分析方法均能分析得到的符合标准的产品成分值。标签上应按《饲料标签》中表1所列项目标示,其数值必须完全按产品标准中的数值标示。粗蛋白、粗纤维、粗脂肪、粗灰分、总磷、钙、食盐、水分、各种氨基酸的含量,以百分数(%)表示;微量元素的含量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有某些元素的量来表示(如:mg或ug);药物饲料添加剂和维生素的含量以药物或维生素的量,或以表示药物生物效价的国际单位表示(如:mg、ug或国际单位IU);有毒有害物质以每千克饲料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量或个数表示(如:mg、ug或细菌个数)。一般粗蛋白、粗脂肪、氨基酸有效成分含量等,用“不低于”表示范围;粗纤维、粗灰分、水分、有毒有害物质用“不高于”表示范围;总磷、钙、食盐等用幅度范围表示,如0.6%~0.9%。需要指出的是,“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是最低保证,因而生产者必须充分考虑某些成分在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损失(如脂肪、蛋白质、维生素),以及某些成分在特定的环境下可能增加(如水分),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证。
2.1.5产品标准编号。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由标准的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3部分组成。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
2.1.6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在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必须按农业部公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剂量、配伍禁忌和休药期等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明“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字体醒目,标示在产品名称下方。另外,还应标明添加药物的法定名称、在饲料中的准确含量、配伍禁忌、停药期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2.1.7使用说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或使用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饲料添加剂产品,则必须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1.8净重(或净含量)。应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明每个包装物中的净重,散装运输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标明每个运输单位的净重。要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如克(g)、千克(kg)或吨(t)。若内装物为液体的则应标注“净含量”。
2.1.9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饲料、饲料添加剂为限期使用的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采用国际通用表示方法,如:2003-06-01,表示2003年6月1日生产。年号后留空格可加班次批号等。也可直接标注2003年6月1日。保质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的成分、外观等应符合该产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指标要求,也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卫生标准的要求。保质期的确定可按国家标准规定,没有规定的,生产者可视产品的特性,经科学试验确定。在标签上要注明贮存条件和贮存方法。保质期用××个月或××天表示。
2.1.10生产者、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标签必须标明与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一致的生产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进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等内容。
2.1.11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管理的产品,如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应当注明有效的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号。
2.1.12可标注必要的其他内容,如产品品牌、条码、名优标志、有效期内的质量认证标志等。
2.2标签印制要规范
标签必须使用中文,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签上出现的符号、代号、术语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标签上不可以使用繁体字,也不可以使用自撰的简化字。标签印制材料应结实耐用,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保证当产品到达用户手中时,标签内容仍能清晰易辨。
2.3标签使用要正确
饲料标签不要与包装物分离,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将标签印制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袋、瓶、箱以及其它包装形式的容器或包装物上;二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签(或其它制品签),粘贴或附吊在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容器上,也可缝于袋口。标签缝在袋内时,外露的部分要能看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以便用户购买饲料时参考。
3加强对饲料标签的监督管理
3.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饲料标签》标准的贯彻实施
实行标签管理,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已成为各国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生产者利用饲料标签可以合法有效地向用户介绍自己产品的特征,传达产品质量信息,并就产品质量对用户作出明确的承诺和保证;经营者可以根据标签标注的内容安排产品的安全储运、适时销售;养殖场(户)可以通过标签了解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质量状况,便于正确使用和储运;饲料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标签内容判断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是打击假冒伪劣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的重要依据。各饲料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进一步学习《饲料标签》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行饲料标准的自觉性。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切实掌握饲料标签的各项技术环节,提高管理水平。
3.2加强审核,切实纠正饲料标签的各种不规范行为
各级饲料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其他单一饲料的审查考核中,把饲料标签列入考核的内容,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及时帮助企业找出问题,加以纠正。在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核发批准文号时,将严格审查标签内容,凡不符合《饲料标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批准文号。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在审查与备案企业标准时,共同把关,做好饲料标签的实施工作。
3.3突出重点,严格动物性饲料的质量管理
当前,动物性饲料标签存在的问题较多,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相对于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对动物性饲料的质量管理较为薄弱。因此,要研究加强对动物性饲料的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手段,尽快扭转动物性饲料标签严重不规范的问题。要加紧颁布出台动物性饲料卫生合格证制度,对生产环节实施准入管理,实行关口前移,实施源头治理。要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登记管理,加大饲料标签的检查力度,通过在口岸检验时进行加贴标签等办法,规范进口产品的饲料标签,尤其是鱼粉等大宗原料产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市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针对我市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深入组织畜产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两年内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
二、示范创建标准
畜产品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兽药、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各站所(科)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组织辖区内的生鲜乳、饲料、兽药、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提出整顿整改建议,督促其实施整改;同时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2年8月)。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要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的生鲜乳、饲料、兽药、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不断规范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同时要按照《2011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计划》和《2011年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抽样检测计划》,开展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及畜产品药残抽检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进行通报,追溯源头,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按照农业部行政执法的要求,结合示范创建活动需要,各单位要加大对辖区内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惩制售病害、未经检疫肉的违法行为,打击逃避检疫行为;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假冒伪劣兽药以及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兽药及其化合物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是搞好规范整改。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记录、台帐、档案,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产品质量追溯、生产经营规范制度,及时督促整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是及时曝光查处。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单位,集中曝光,并逐步建立起“黑名单”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0月)。各单位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把一些应对性做法及时运用到经常性工作中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局有关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制定实施检查抽检计划,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加强违法案件查处,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活动支撑。各单位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的安排、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执法任务,向当地镇(街道、园区)政府及时进行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站所)进行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促进示范创建活动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