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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的环保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大气、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较圆满地完成了*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预计*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55毫克/立方米、0.161毫克/立方米、0.046毫克/立方米;与去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略有上升,二氧化硫浓度值有所下降。
(一)以大气、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淘汰4吨燃煤锅炉110余台,对26家重点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制定《济南市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划分方案》,完成禁燃区创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禁燃区创建验收标准。
开展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2家重点大气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的数据资料进行研究确认。对县(市)容量测算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市区和章丘市完成大气容量测算报告(初稿),我市的大气容量测算工作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环保局专家的高度评价,并把我们的工作和文本作为范例向全省推广。
强化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上半年已检测机动车29000多辆。从3月1日起,对年检初检尾气超标车辆、申请延期报废车辆、外地迁入车辆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已检测机动车3000辆。5月份,省环保局在我市召开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现场会推广我市经验。
结合“创模”工作和“迎亚足杯、创文明城”主题行动,充分利用点面结合的立体监控网络,对市区内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和道路路面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力度,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
水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视察的各项工作。启动了南水北调工程山东西水东调济南段水质保证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小清河(济南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强化对点源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5家医院和1家工业企业完成了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480吨/年、380吨/年。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
开展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对17家有代表性的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的能源消耗、生产和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定一套符合实际,企业和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排污数据,为总量分配和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噪声、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下达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复查计划,计划创建、复查噪声达标区面积67.28平方公里,目前创建和复查工作进展顺利。积极督促企业开展点源治理工作,济钢投资200多万元对超标噪声源进行治理。
做好环境噪声污染源的巡查工作,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扰民行为。“两考”期间,积极开展了多项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察工作,抽派专人组成分队,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对全市每个考点进行巡查和驻点检查,快速查处群众举报噪声污染源,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完成废矿物油集中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的调研工作,取缔部分非法废油脂回收点。建成了日处理能力达30吨的济南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对168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对133家一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全部进行规范,其中109家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并纳入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了严查医疗废物流失专项行动,以GIS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初步实现对医疗废物的动态化管理。
认真开展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调查工作,组织了放射性废物(源)集中收贮工作。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48家市管单位放射源情况进行了排查,对17家持有放射源单位开展放射源自查和申报登记工作。继续开展“毒鼠强”集中处置工作,对全省11市收缴的394.9公斤“毒鼠强”进行集中处置。摸清我市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底数,为下一步开展监督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配合市经委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13家清洁生产试点单位逐家进行督办,并制定了月进度报告制度。对3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初审。
(二)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入。完成济南市*-*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编制上报工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章丘市国家生态示范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济阳、商河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平阴县四个乡镇已编制完成创建规划大纲,其他单位正在编制中。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对敏感区域进行现场核查。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围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以总量控制为主线,切实贯彻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的原则,有效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引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拒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的水泥、小钢铁、小印染、铁合金以及小型燃煤锅炉等建设项目17个。
(四)全面加强基础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法制工作。《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通过并颁布实施。对环保违法单位在环保曝光台进行曝光,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环保110坚持真联真动,及时出警,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等多项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环境监测工作。按计划完成了例行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合格率100%;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了空气质量日报、周报、预报、黄河水质周报及环境质量月报、创模季度分析报告、*年环境质量年报及声像报告书等。开展了沙尘暴监测与预报工作,成功预报2次沙尘天气。开展农业生态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监测工作,完成23个乡镇的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国家环保总局标准样品研究所组织的协作定值实验,完成62个样品的定值实验。开展水环境监测点位优化工作。
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通过省质监部门的认证,2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在我市召开全国部分省市大气在线监测管理现场会,推广我市在线监测工作的经验。
环境科研工作。组织完成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6个项目被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到位科技补助经费50万元。“济南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开发”、“济南市城市饮用水水质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分别在市科技局、省环保局组织的科技项目招标中中标;市环境工程设计院中标了一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济南市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研究开发与示范》、《济南市南部山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研究》2项课题通过专家鉴定,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7项科技成果向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年度优秀科技成果和科技进步奖。4项课题获*年度市建委系统科技进步奖。
环境信息工作。更新防病毒软件服务器病毒库,有效防止了病毒入侵,保证了政务、业务信息的安全传输。开发了济南市环保12369投诉受理系统,制作了中欧合作项目网站。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创模规划所用图片的制作工作;组织开展了建筑材料污染损失调查,完成了建筑材料野外调查的各项任务。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利用环保知识下乡、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了宣传声势。在市区重要街道设置40余块“创模”宣传牌;在开往京、杭的客运列车上利用广播、车箱内广告牌,进行“创模”内容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加强对55家环保信用等级企业的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企业“诚信环保”的良好形象。
协调驻济七所高校成立了环保协会,开展了驻济高校环保文化月活动。创建市级绿色学校139所,开展了市级绿色社区的评审工作。
环境能力建设工作。编撰了《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地理信息系统。在市区东部建设高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扩大对市区烟尘排放情况进行远程高空巡视的范围,形成点面结合的自动化监控网络体系。全市环保110统一配置了执法车辆,安装了车载对讲台及车载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统一指挥调度和快速定位,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全市环保110监察人员进行军训及业务培训。
(五)国际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中国—欧盟环境管理合作项目济南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研究”正式启动。2月下旬在我市召开了欧盟对华资助试点项目--济南空气质量管理系统规划、培训与示范研讨暨项目启动会。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美国加洲大学洛杉矶分校联合向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申请除草剂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课题。完成了日本山口县环保技术交流团、瑞典MRT公司来济考察访问接待工作。
(六)完成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和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工作。针对环境质量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紧扣国家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基本条件和指标,把创模和省、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等环保工作结合起来,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委托山东大学编制完成了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环境形势预测
当前,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环境空气质量还处于较低水平。2级以上天数不超过全年的50%,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处于下游位次。
1、建筑、市政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道路保洁方式落后,重复扬尘严重;是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加重的主要原因。
2、我市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的70%以上,燃煤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另外受特殊的地形和气象条件的影响,污染物难于扩散,加重了市区空气污染。
3、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外地进济车辆增多,交通拥挤,堵车严重,车辆怠速行驶,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二)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除地下水全部达标以外,地表水体水质普遍超标,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严重,小清河、大明湖水质劣于五类水质标准。
1、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市区已建成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量严重不足,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足50%,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平阴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不能保持正常运转。章丘市、长清区和历城区仲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2、我市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但达标成果还比较脆弱,部分单位和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境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素质和水平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局部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和好转。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三、*年环境保护计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全市“创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四、*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
*年是济南市完成创模三年行动计划和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施环保“十五”计划和谋划“*”环保大计的重要一年,依据我市“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和国家、省、市要求,围绕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计划目标如下:
(一)环境质量目标
1、水环境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黄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地表水其它水体分别达到或接近相应的环境功能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市区及各县(市)驻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低于55dB(A);各类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100%。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二氧化硫8.06万吨,烟粉尘6.25万吨,化学需氧量5.91万吨,氨氮6200吨,工业固废0.30万吨。
五、*年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继续实施以节水保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将水源地保护作为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快东湖引黄水库的建设工作,搞好现有水库的扩容和配套工程,提高城市供水的调节能力。根据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规范水源地经济与社会活动,及时调整、优化流域的产业结构,针对玉清湖、鹊山、卧虎山、锦绣川、狼猫山等饮用水水库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6%以上。强化对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监控,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
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和全面达标工作,在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和再提高工程成果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己建成治理设施的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按有关规定已关闭或停产治理的企业要坚决关住、关死。加大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断面水质自动连续监测,尽快改变监管手段落后的状况。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治理生活污水。督促济南水质净化一厂、济南水质净化二厂完成市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督促长清、章丘和历城仲宫镇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促使其稳定运行,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区域外的新建小区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生活中水,实现小区污水零排放。
4、按照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要求,全面做好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证工作。
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南段水质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国家、省的具体要求,做好济南段水质保证的相关工作。完成*年度重点水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和15家废水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及网络建设工作。开展以小清河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逐步实施小清河截污工程,严格控制含磷洗涤用品、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对水环境产生的破坏,避免调水水质受到污染。开展市区河道和大明湖综合整治工作。
(二)继续实施以清洁能源行动、全面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护工程”,抓住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在我市试点的机遇,继续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我市大气环境容量核算结果,组织完成全市大气污染物总量分配工作,并发放排污许可证。本着目标、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的原则,按计划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根据省环保局测算、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我市水环境容量结果,编制完成《济南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案》;按照国家的进度安排,对我市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分配排污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督促落实排污总量削减任务。
制定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计划济南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天然气、液化气、煤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量,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完成年度重点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做好6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监督管理与现场监理工作,摸清市区烟控区范围内6-6.5吨燃煤锅炉的使用现状,详细了解其有无替代热源,为在条件成熟时取缔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济钢等第三批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与协调工作,并实现并网。做好年度烟控区和市内五区11.3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创建与复查验收工作。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从摩托车、公交车排气污染防治入手,完成所有公交车的抽检工作,并按规定实施限期治理。加强对车型老、污染重、无法治理达标机动车的环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强制淘汰。加大机动车尾气年检、路检力度,做好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大对车用油品的环境管理,对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加油站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控制尾气污染。在车管所增设环保达标目录审核窗口,保证新挂牌车辆达到欧Ⅱ标准。
加强对市区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查处已取缔的“三小”回潮现象,对市区道路保洁、垃圾死角的清理要常抓不懈。
(三)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和创建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强化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依法强化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继续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并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质量,根据创模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新建噪声达标区38.45平方公里,完成58.65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的复查工作,对52家超标固定噪声源实施限期治理。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
(四)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
初步建立全市固体废物信息交换协作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以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为基础,筹建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危险废物交换中心。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搞好门诊部、小诊所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试点,争取全市全部一级以上医院、门诊部和部分小诊所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在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将废矿物油、废显影液等重点种类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对全市重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规范的暂时贮存场所并进行处置。应用并完善《济南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动态化管理。做好《济南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10大类、41种共204公斤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处置。
(五)实施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协调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平阴县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济阳、商河县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章丘市做好国家级生态监察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创建单位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达标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夏秋季秸秆禁烧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监督,严禁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机场周围焚烧秸秆。协调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开展生态调查工作。
(六)加大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力度
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和环境变化趋势,为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重点围绕“碧水工程”、“蓝天保护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工程的实施,组织解决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问题的课题和生态保护规划建设方面的科研攻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环境容量测算及分配要求,结合我市的发展规划,尽快制定出我市的环境容量分配方案并付诸实施;结合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带动环境保护。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测业务软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数字环保”基本构型;积极转化“示范工程”项目的相关成果。
(七)抓好环境信息工作
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大举措,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干净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关注民生、提高社区环境面貌,提升辖区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一)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2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13]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年终考核评比。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二)2021 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现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适宜创业大战,适宜生活居住的社区坏境,是一项重大举措,为此,社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1)、健全工作机构
平安社区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是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社区成立了社区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辖区物业,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单位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单位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库尔勒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负责包干到人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对各单位、各物业辖区、个体工商户巡查、抽查和暗访。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安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小区、个体工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精心规划社区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社区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社区理念,制定设施了《社区生态环境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风情”的生态社区格局。
近年来,我社区根据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成社区绿地绿化面积37、6555平方米。
三、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紧紧依靠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社区居民主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社区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树立公众参与意识,把“库尔勒是我家,创模靠大家”和“新库尔勒、新社区、新环境”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建立社区环保监督员、宣传员,使社区居民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创建绿色社区,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此,平安社区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居民环境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的作用,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开展爱绿护绿和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他们还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节水、节能、绿化家居等生活小窍门。在小区道路两侧和绿地上,提示居民爱护花草树木的警示牌,时刻提醒居民关注绿色,重视环保。小区内还按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企业和小区内精心设计的园林景点和休闲凉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优雅,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居民倍加珍爱的美好家园。 号召社区居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二)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
结合库尔勒市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创建绿色环境学校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
(三)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
创建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建设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三)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
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3、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
糖精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国家对糖精产品(含不溶性糖精,下同)限产限销、总量控制,实行定点生产(见附件一)、年度生产计划审批、制定国家标准规范食品使用管理。但近年来,糖精限产限销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受利益驱动,企业产能反弹、超产超销;二是生产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三是国家明令关闭破产的企业又恢复生产,个别地区出现了未经国家批准的新建糖精生产企业;四是市场秩序还未得到根本规范。为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防止糖精生产能力反弹,遏制企业超产超销行为,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加强环保治理,保持国内食糖市场稳定,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糖精行业限产限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糖精生产计划管理,控制糖精生产总量。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监管,加大对糖精生产计划执行的监管力度。天津、上海市经委,江苏省经贸委、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要监督属地企业的国家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按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均衡组织生产,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防超产超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完善对糖精生产动态的监测管理,加强对计划执行的监控,继续实行对计划的季度抽查、年度普查。对超产超销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对监管不力的省市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严禁新上能力,杜绝糖精产能反弹。各地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环保厅(局)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40号),严禁新建和改扩建糖精项目。严格执行对违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保、质检、海关、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规定。
国家定点糖精生产企业异地搬迁,原则上转产其它产品,继续生产糖精的,不得超规模重建。并需由省级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工商、环保、质检、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等有关部门再办理相关手续。严禁企业借淘汰落后、搬迁改造、兼并重组等名义,变相扩大现有生产能力;严禁关闭破产的糖精生产企业死灰复然。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糖精市场秩序。国家定点糖精企业生产国家计划内糖精产品,其包装物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并在明显位置加贴证明商标标识(见附件二)。在市场流通的糖精产品,凡无此标识均属非国家计划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计划管理物资的有关规定,对违规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糖精及其它高倍化学合成甜味剂食品的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今年集中在7、8、9三个月,对市场流通的非国家计划糖精产品进行清理整顿,整顿结果于10月底前报国家工商总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完成污染减排指标,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
(二)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三)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四)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五)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六)省环保局受省政府委托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4号);
(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一五期间降耗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绍政发〔*〕20号);
(九)《*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十)各县(市、区)编制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上年同比削减4.77%,二氧化硫排放量与上年同比削减4.29%,确保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60%以上。具体减排项目见削减项目清单(附表1?14)。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测算方法
(一)化学需氧量测算方法
*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年度的排放量+*年度新增排放量-*年度新增削减量
1.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测算方法
*年新增排放量=新增工业排放量+新增生活排放量
*年新增工业排放量=*年排放强度×*年GDP×扣除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贡献率后GDP增长率
*年新增生活排放量=新增城镇非农人口×人均产生系数×365天
2.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测算方法
*年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工程减排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结构调整减排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监督管理减排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
(二)二氧化硫排放量测算方法
*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年度排放量+*年度新增排放量-*年新增削减量
1.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测算方法
(1)*年新增火电二氧化硫排放量=新增火力发电量、供热量导致的二氧化硫产生量-*年新投产和*年接转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
(2)新增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测算方法
*年新增非电二氧化硫排放量=*年排放强度×(*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年电力煤炭消耗量-*年非电煤炭消耗量)
2.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测算方法
*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年新增工程减排二氧化硫削减量+*年新增结构调整减排二氧化硫削减量+*年新增监督管理减排二氧化硫削减量
五、主要减排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
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齐抓共管、信息共享、发挥合力的良好工作局面。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指标纳入*年度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责任书。按照国家环保部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技术规范,每年两次对各县(市、区)减排完成情况进行核算评估。核算结果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与区域限批挂钩。
(二)着力推进工程减排
1.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作用。督促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同时,加快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的建设进度。市本级和*县深入开展“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进管企业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和进管水质,*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要求提高处理标准。
2.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切实增加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量。同时,规范新建管网验收程序,完善验收档案和支撑材料。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大力完善现役电厂烟气除尘脱硫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在线监控系统与省环保局联网,加强对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的监管,保证稳定运行。
(三)加快推进结构减排
1.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源头增量。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导向,认真贯彻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和污染物减排的总要求,严格控制化工、制药、印染等“两高一低”项目,严格做到新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平衡、技改项目污染物实行厂内平衡。
2.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传统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积极提升传统行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市区以二环线以内工业企业全面调查为基础,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搬迁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
3.强化工业创新,加快服务业发展。着力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大力发展信息电子、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提升机械装备、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商贸商务项目建设和商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飞行监测”和“清风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打击危害减排工作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
__年,各地pm10年均浓度达到《贵州省__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核定的__空气质量改善目标61mg/m3以下。__年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已达到或超过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试验区),pm10年均浓度应保持和持续改善;未达到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试验区),要完成__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1.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
__年,编制兴义市建成区10t/h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重点淘汰城市建成区及燃气管网已覆盖地区燃煤小锅炉,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淘汰方案上报州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确有必要保留的燃煤锅炉,市人民政府应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责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工信委指导、协调、配合)
工业园区及化工、制药等产业聚集区着力推动建设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指导、协调、配合)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__年完成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燃煤发电2号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见附表1),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均建设脱硝设施(见附表2),已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的企业必须对低温低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技术改造,确保机组负荷在50%以上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安装脱硝设施;推进燃煤电厂、水泥、铁合金等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州发改委指导、协调、配合)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各地制定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__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完成全州范围内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州公安局、州商粮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指导、协调、配合)
火电、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严格按照考核年度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稳定达标(部分地区或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烟粉尘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95%,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4.城区扬尘污染控制。
__年,各县(市、试验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管理措施及办法,施工现场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出口设置冲洗装置、主要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要进行清洗,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指定路线运输;加快在城市建成区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义龙头试验区管委会;州住建局、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县(市、试验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具体责任,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禁烧区内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5.机动
车污染防治。到__年底,全州淘汰现有黄标车总数的50%(见附表3),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和运营的黄标车。(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公安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商粮局、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协调、配合)
通过在县(市、试验区)城市主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或采取经济补偿等方式,推动黄标车淘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公安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协调、配合)
加快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步发放,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定期资质认定、规范管理、严把检测质量关。对不达标车辆不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环保局、州质监局指导、协调、配合)
1.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__年上级下达的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见附表4)。(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2.压缩过剩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提升改造、集约布局、搬迁入园、关停并转。(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于确有必要建设的,在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补办相关手续。(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指导、协调、配合)
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__年,兴义市城市建成区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开。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责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局指导、协调、配合)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工信委、州发改局、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原煤入选率。(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能源局指导、协调、配合)
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能源局、州发改局、州住建局指导、协调、配合)
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务院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肓目扩张。(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工信委、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__年按要求推进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退城进园,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铁合金、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指导、协调、配合)
制定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按进度推进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污染防控、治理水平。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工信委、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各县(市、试验区)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绿色建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住建局指导、协调、配合)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公开各项环境信息。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逐月行政区域内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其排名;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要求,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同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公布污染源监测信息。__年,每月公布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__〕43号),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__年底,兴义市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兴义市人民政府;州环保局指导、协调、配合)
(一)分解实施
各级政府对行政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保障措施。
州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资金投入
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积极向国家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支持及贵州省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贵州省节能减排省级专项资金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
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政策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
州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应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整治任务,确保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健全考核与奖惩机制。
按照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__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__年度考核的,由州政府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县(市、试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3.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一)治理范围。经区畜牧中心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生猪年出栏3000头、牛年存栏300头、家禽年存笼30000只以上)48个,其中,3000头以上生猪小区25家、300头以上奶牛小区4家、300头以上的肉牛小区3家、3万只以上蛋鸡小区7家、3万只以上肉鸡小区3家、3万只以上种鸭小区4家、3万只以上的肉鸭小区2家。上述小区中采用垫料零排放模式的7家,各级财政给予治污政策扶持建有沼气治污设施的18家,采用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23家。此次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整治禁养区外未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2、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先由区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整改到期后,再由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至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1、年完成市农业局等5部门确定的21个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和2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2、年完成9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
3、年完成6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二、治理原则
(一)责任主体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小区业主是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各街乡镇场作为第二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业主,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因地制宜原则。针对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可实行一区一策,一场一策,分类确定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治理。
(三)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资金实行业主自觉投入、政府鼓励引导、社会支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资源利用原则。畜禽排泄物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每年年初,由区畜牧中心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分解年度治理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年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组织措施,并指导各区制订相应的细化方案。
(二)签订目标责任。确定治理目标后,先由区、街(乡镇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区级目标管理;各街乡镇场再根据需要治理的畜禽养殖小区,与其业主签订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街乡镇场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与养殖户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书。
(三)清理公示监督。各街乡镇场要将本地区畜禽养殖场的名单、签订协议书的情况、限期整改的时间等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关闭拆除。对于不愿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且超标排污的养殖户,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由区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若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未经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责令其停止养殖活动,依法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
(五)加强巡查整改。各街乡镇场要加强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在12月底以前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里。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农业、畜牧、能源、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联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各街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经费,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各街乡镇场作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小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拍照、登记造册,做到“一场一册”,建立完善的档案。根据本地区小区数量及治污现状制订3年治污达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实现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
(三)强化执法。从年9月起,由环保部门向排污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送达环保整改通知书,对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但排放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限定3个月的整改期限,经整改仍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依法实施处罚。其他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也要与区里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确定治理期限。
(四)政策鼓励。根据各地的整治任务和实际情况,区里将整合农业基本建设、支农资金、沼气工程、科技三项经费、环境保护、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以及中央、省有关畜禽养殖小区改扩建等相关涉农资金,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确保畜禽养殖小区治污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原则上区农业局、能源办要整合农业相关项目资金,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发改委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预算内农村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及省项目资金,每年安排落实不少于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环保局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科技局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技术研究纳入年度科技计划,支持经济、实用、有效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区财政局要将有关部门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专项管理,在通过验收后及时予以拨付,并加强治污资金监管。
(五)加强管理。按照“分部门下达,同标准验收”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原有项目申报程序在区确定的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名单范围内安排治污鼓励资金,并将安排情况报区畜牧服务中心汇总。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达标后,由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区级预验收后,由区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畜牧、能源等部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并给予相应的鼓励资金。
(六)严格审批。按照畜禽养殖小区治污3年达标的要求,从年起,区畜牧中心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行“消号式”管理。凡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取消除治污项目外任何项目的申报资格。对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否则一律不予报批。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各乡镇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100分)
1、领导重视环保工作(12分)
考核:把环境保护列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分);党政领导对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3分);有组织领导机构(3分);有专人具体抓(3分)。
2、辖区内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15分)
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审批把关率计分。
3、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15分)
考核:基础分为8分,另外7分按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计分。
4、辖区内无重污染小企业反弹(15分)
考核:每反弹一例扣3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15分。
5、辖区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12分)
考核:每发生一起扣6分。
6、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15分)
考核:基础分为6分,每完成一个治理项目增加3分,总分不超过15分。
7、环境工作(12分)
考核:认真作好排查工作,辖区内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县上访扣4分;每出现一起集体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8分;每出现一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8分。
8、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4分)
考核:视实际工作情况计1—4分。
(二)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及考核(各单位目标任务分值均为100分)
环保局:1、负责全县环保目标的拟定、综合协调、运行监控和考核工作(40分);2、加强对全县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6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为4个小项,每一小项10分,依据完成情况评分。第二分项依据市政府考核县政府结果计分。
发展计划局:1、实行环境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保护相关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0分);2、新、扩、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8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已列入年度计划得满分,否则不得分。第二分项按已落实环保审批项目占发展计划局批准的所有建设项目数比率计算分值。
财政局:排污费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环保事业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100分)
考核:按实际情况计分
经贸局:1、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宣传活动(10分);2、确定实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强制审核和自愿审核名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分);3.在2个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10分);4、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40分);5、“三同时”执行率100%(30分)。
考核:第一分目标要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有文字记录,无据可查不得分;第二项不开展不得分,第三项少完成一个扣5分;第四项、第五项分目标分别按环保审批把关和执行“三同时”项目绝对数占经贸局批准的所有建设项目比例计算分值。
国土资源局:1、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杜绝各类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严肃查处矿山生产与环保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30分);2、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50分);完成办公楼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分别按每发生一例矿山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利的扣5分;第二项分目标按已落实环保审批把关项目数占国土资源局批准的(含批准占地手续的)所有建设项目比率计分;第三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工商局:1、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率100%(60分);2、工商企业年检及营业执照审验环保审查把关率100%(40分)。
考核:分别按环保审批把关和环保审查把关的项目数、企业数与其相应总数的比率计分。
建设局:1、负责县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联片供暖面积比2003年有新增加(5分);2、县城和周边区域绿化率比2003年增加(5分);3、建成区内街道、社区整洁,解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水乱倒问题(10分);4、建成区内所有工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控制二次扬尘(10分);5、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一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率100%(50分);完成城建家园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第二项分目标根据民意调查、抽样检查以及小区供暖设施建设和绿化面积的实际评分;第三项以民意调查和抽样检查结果确定得分;第四项分目标根据对县城所有建筑工地环保达标情况评分;第五项分目标按经环保审批把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数与总数的比率计分;第六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交通局:所有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
考核:按环保审批把关的建设项目数与所有建设项目数的比率计分。
法院:依法受理环保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率100%。
考核:按受理案件执行率计分。
公安局:1、协助环境监测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监测率达80%以上(40分);2、认真解决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40分);3、配合各乡镇和环保部门严肃查处重污染小企业反弹问题(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依据机动车尾气监测率核算计分;第二项分目标依据处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噪声严重扰民个案数扣分(每一案扣5分);第三项分目标依据现实工作情况评分。
卫生局:1、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工程。(40分);2、新建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污水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40分);3、完成办公楼锅炉治理任务(2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按各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计分;第二项分目标不执行“三同时”不得分。虽然执行“三同时”,但其它两项中有一项不达标扣10分;第三项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旅游局:完成坝上草原旅游区、白云古洞旅游区环境影响评价,并对所有进区的项目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按要求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考核: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
林管局:完成千松坝森林公园、云雾山森林公园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进园的项目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按要求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考核: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
行业办:1、完成原腾达铁矿、宏达铁矿尾矿库修建(缮)工程(50分);2、加强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尾矿库监督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50分)。
考核:第一项分目标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计分;第二项分目标每发生一起污染事故扣10分。
邮政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县医院:完成本单位取暖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通信公司:完成白塔支局和住宅楼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农行:完成本单位住宅楼和住宅小区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人行: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信用联社:完成本单位和大阁信用社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水利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新华书店: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移动公司: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华泽宾馆: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扶贫办: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传输公司: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国税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广播局:完成本单位锅炉治理任务。
完不成治理任务不得分。
(三)组织领导
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在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于今年12月5日前向县环保局报送年度自评报告及有关资料,年终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计分,提出考核档次意见,经环保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综合考评。
(四)考核结果与评价
摸清一个“家底”(污染源家底)。按照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从2008年1月起到12月31日,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区认真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彻底摸清我县污染源现状底数,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完成一个目标(减排目标)。按照市政府与我县签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坚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通过强化环境宣传,营造浓厚的减排氛围;不断加快工程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能耗大、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执法监管,全面提高污染物稳定达标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多措并举,确保实现2008年度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1.2%(控制在2503.9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6%(控制在634.9吨)的目标。
加强“两大能力”建设(监察和监测能力)。2008年,在已有原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监察机构的基础上,按照新的二级标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机构各项硬件建设,并通过强化人员培训和内部运行管理等,年底前通过上级验收;按照国家三级标准要求,下力抓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全面提高我县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品牌活化的举措可分为两类,一是根植于企业内部的产品创新,二是面向企业外部的品牌建设。许多年前,一次走访终端时,我听到经销商抱怨说:“我们企业怎么没有什么事情呢?”当时把我给问住了。我心里很清楚,经销商的意思是希望企业能常有些标志性的事件,对外传播出去,好让他们感受到品牌活力,并把这种品牌活力传递给消费者。也是在那时,我意识到,每一年,品牌建设都应该设立一条主线。这一年,所有的品牌活动都应该围绕着这条主线来进行。从此以后,“一年一事”便成为我在品牌建设工作中的坚持。
太阳能热利用是新能源应用的一个重要分支,有绿色环保的天然属性。太阳能热水器本身又是一种为人们带来温暖的产品,有着温暖与关爱的基因。因此太阳雨的每件年度大事也继承和发扬了这种基因:2008年北京残奥会,成立残奥助威团为体育健儿呐喊助威;2009年太阳雨携手中国社工协会,在新能源行业成立首支国家级公益慈善基金;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生命阳光馆一起为生命喝彩;2011年成为“中国环保事业合作伙伴”,通过推广普及新能源为中国环保事业尽绵薄之力。
每条品牌建设的主线,都要做一系列工作,才能在终端落地。首先进行的是新闻传播。在职业发展初期,我曾经负责和执行过一些新闻会。当时,只是单纯地认为这只是一场活动而已。随着工作经验逐渐积累,我才明白,其实新闻会的背后有一定的逻辑。会的意义在于,为接下来进行的传播工作积累原始素材。对于具体的执行者,应当注意以终为始,时刻把召开新闻会的目的记在心头,而不是一味地钻进繁杂的细枝末节里,跳不出来。传播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事情发生了,如果没说出去,就等于没发生。因此不光要把新闻会执行得井井有条,更要让接下来的新闻传播处处开花。
然后要做的,是将产品与事件相结合。既然是年度传播主线,那一定要在产品上有所体现。营销理念本身是抽象的,产品是理念实实在在的载体。2011年成为“中国环保事业合作伙伴”后,我们便计划开发新一代能效产品,将高能效的环保新理念落实到产品设计中,让环保成为产品的一种功能属性,而不是空泛的传播口号。
接下来进行的,便是活动的开展。对于经销商而言,企业的每个大事件,都可以成为他们促销的良机,为他们带来开展活动的新思路。2008年残奥助威团活动期间,我们陆续开展了残奥助威团团员的全球海选活动和征文活动,让终端消费者参与其中,有机会参加北京残奥会开幕式。2010年携手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我们在终端推出了赠送世博会门票活动。相关活动的开展,让年度大事得以在终端落地,以此提振渠道的信心。
最后一项,是终端演示,即在经销商的网点设置和派发与大事件相关的宣传资料。这样既能为经销商开展活动营造氛围,同时又能将蕴含在大事件中的企业文化,通过终端网点传播给更多的消费者,起到二次传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