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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县政府成立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面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农委分管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工作。同时县农委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科研成果,培训镇科技人员*村技术推广员。基地所在镇依托农业技术推广站成立技术服务队,负责对基地辣椒的播种、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收获包装等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培训基地农民、指导村技术推广员工作。基地所在的村选配2-3名责任心强、懂得绿色食品(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知识青年作为技术推广员,配合县镇技术员开展工作。
二、生产管理
基地生产管理应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贯彻执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
(一)基地应在显要位置设立绿色食品标志牌,标注基地名称、批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时间。基地要绘制基地位置*生产地块分布平面图,规模较大的基地对生产地块统一编号。
(二)基地生产单位要做好田间管理档案,填写记录表,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卡要提交基地办进行存档。
(三)基地办不定期对基地环境、产品质量及档案记录内容进行检查、检测*核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促使基地产品达到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标准。
三、生产技术标准化管理
品种选择。选择抗病耐虫、高产优质,适合本地生长的辣椒品种。
田间管理。基地农户要严格按照基地办统一制定的辣椒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管理,特别是肥料、农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
四、农业投入品管理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农资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证照不全或违规经营国家禁用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把好肥料*灌溉水的监测*管理,通过控制农产品生产过程,确保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农资投入品的安全性。
基地所用种子、农药一律由基地办指定经销商供应,严禁私自购买,严格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安全间隔期,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致畸、致突变、致癌的农药。
基地所用化肥、农家肥、有机肥等肥料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的要求,以有机肥为主,施足底肥,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工业垃圾等有害肥料。生产过程要严格按照基地的生产技术规程执行,严格控制化肥的使用量*安全间隔期,不得使用未处理的农家肥。
五、环境管理
(一)环境监测。加强对基地的水、土、气的监测与管理,保证基地水质、土壤、大气不受污染。
(二)杜绝污染源。不得在基地方圆5公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基地内禁止焚烧、乱堆放作物秸秆,防止污染。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以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切入点,拓展领域、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多元投入,努力提升广大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好风气,实现“全民管理、全民参与、全面覆盖”目标,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山区夯实基础,为建设充满魅力、充满活力的共同奋斗。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城乡市容环卫一体化进程,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能耘任组长,副镇长吴慧平任副组长,成员有徐增庭、黄振勤、邹梨、黄恩丽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由徐增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镇范围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并及时掌握全镇市容管理动态,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村(居)、驻镇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求按照覆盖式管理模式,继续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庭院、厂区和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接受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检查。
(二)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年初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下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凡年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考核不达标的村(居),必须向镇党委、政府提交未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任务的书面情况说明,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接受复查。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考核60分。
2、推行两级考评管理模式。根据区对乡镇考评的方案,镇政府对村(居)实行半月一反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一调度,每月不定期对村(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各村要认真落实“三定一包”(定地段、定人员、定标准、包责任),每月定期进行自评和检查,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到镇市容整治办公室,并上报到区市容整治办公室。各村(居)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文明劝导。
3、各村(居)要根据具体落实的“三定一包”情况制订具体的细则并严格兑现奖惩。
4、镇市容整治办公室按照每周的考核打分情况,每月对各村进行排名,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由村支书向市容整治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如果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按照落实不力对村干部分工进行调整,责令村支书向镇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对每次督查情况,特别是区督查情况通报,各村要全力整改,镇市容整治办公室对每次提出问题在下一轮督查时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三)财政投入机制
经费投入实行分级负担。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和覆盖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设施,每年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环卫所及市容协管队所需经费纳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市容环卫工作经费投入应根据经济增长每年适当增加。各行政村、社区工作经费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行政村的临时清扫保洁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镇、村按5:5的经例分担。镇、村两级投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环卫经费列支标准按照每个新农村建设点1名环卫人员,2个标准垃圾池,每年5000元列支环卫保洁经费,其他自然村按照标准垃圾池设立数量(人口数的0.2%),全年环卫经费每个垃圾池1000元,每个自然村临时保洁清扫员每人4000元,镇村5:5负担工资支出。企业单位和居民收费标准参照《集镇管理办法》执行,所有经费来源按照本年度财政预算拨入环卫经费专帐,专环卫所负责安排经费支出。
(四)日常管理机制
1、环卫所对集镇重点区域实行专业化清扫保洁。环卫所是镇环卫工作具体责任单位,负责管理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和镇垃圾转运工作,并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于集镇主要道路以及重点区域、地段必须实行每天“两清扫、两保洁”,10小时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制度,做到“五无”,即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土堆积、无果皮纸屑。清扫保洁人员按照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0.3%配齐。
2、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实行8小时工作制全天候流动保洁,做到垃圾定期清扫,定时保洁,垃圾无积存、无死角。临时清扫保洁人员统一由环卫所聘请;人员配备按常住人口的0.2%配齐。
3、积极充实和完善市容整治专业队伍。镇市容整治办公室配备协管队员4名,采取自荐和推介方式,经镇市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挂牌上岗,着装统一。
(五)社会参与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鼓励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义务监督工作,参加各种有组织的实践活动。完善控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我镇市容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坚持24小时值班。
(六)应急保障机制
镇政府要以市容整治队伍为基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配备专用车辆强化集镇整治力度,防止三乱反弹,对不规范的摆摊设点和流动性大的三乱等影响市容管理的行为要迅速治理。同时及时受理市民服务中心有关举报、投诉、及时办结和回复。确保群众投诉回复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进取,合力推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思路创新
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践,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决策,防止和克服盲目性、随意性,要注重长效。二是善于根据属地个性管理特色,管理实效。三是要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群众造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城市管理的成果。
(二)精细操作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点和困难。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发挥政府优势、组织优势、法制优势,开动脑筋、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化解矛盾;要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干部的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全民管理良好氛围。
关键词:电工电子实验;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980X(2015)11-0068-02
“电工电子实验”是职业教育院校电工学课程中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电工技术实验、电子技术实验、电气测量的基础知识、常用仪器仪表和简单电路的焊装等。
1“电工电子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学校电工电子实验,因为教学班多,实验多,因此电子废弃物污染不可避免。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包括各种废旧电池、导线、电子元件、电路板等。很多学校对于这些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还是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对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却未做任何具体规定。因此,目前这些电子废弃物的最终归宿不是被扔进垃圾堆里,就是被一些小贩收购,拆掉一些有用的零部件后再丢弃。按照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7月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定,电子废弃物虽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成分,如多氯联苯、铅、汞等,如果不进行环境管理、由专门的机构去进行收集,并采用先进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对其进行处理和处置,将对我们生存的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当然,在电子废弃物中有许多材料是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例如,各种塑料可以被直接回收利用;一些金属、贵重金属和稀有金属的提取和一些非金属材料的再生利用等等。因而,从资源再利用的角度来说,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若采用不当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专门的机构、统一的管理、安全有效的技术和设备,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环境管理。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环境管理,受到了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及资金的支持。我国应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强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
2“电工电子实验”安全卫生管理
电子电工实验教学是基础性的实验教学重要环节,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和卫生的宣传活动,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创建一个整洁安全的实验环境,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做法有:①实验室要经常做好各项安全防范的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并贯彻在日常工作之中。②各实验室负责人要监督并严格执行安全卫生制度,教育全体工作人员重视并做好安全卫生工作。③安全用电。各实验室电源的安装和使用都要规范化,防止人体触电,或线路“短路”而使仪器损坏或造成火灾事故。各实验室和办公室人员对本室用电线路分布及用电情况应十分熟悉,并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④防火要求。走道及实验室要保证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的畅通。各实验室应配齐灭火设备,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使用消防器材。⑤每次实验课前带课教师应检查仪器及电源线和电源插头应完好无损,避免发生触电事故。⑥实验室的门、窗要求牢固。实验室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⑦实验室内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排除。⑧实验室内除仪器管理人员、有关实验教学的教师、学生外,其他人员进入使用仪器应登记,下班后或节假日使用实验室,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特别注意落实安全措施。⑨讲究卫生。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养成每天打扫的习惯,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每天卫生打扫责任人。要求做到天花板无蜘蛛网;桌、椅、台、柜表面无尘;仪器放置齐、清洁;地面干净。
3“电工电子实验”指导老师职责
(1)设备及安全管理。①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仪器设备维护。②按时进入值班岗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③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实验的顺利进行,确保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④及时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对实验中出现的故障要及时处理,对仪器损坏情况要及时记录和报修。⑤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⑥注意节水、节电、节约材料,杜绝浪费,保持实验室内的日常清洁卫生。⑦学生实验完毕,值班教师要检查并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下班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锁门、关窗、断电。
(2)学生指导及评价。①全面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情况。对无预习报告或实验方案者,要求其完成预习或实验方案后才能允许进入实验室。②实验前对学生集中辅导一次,主要进行知识点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及实验注意事项,实验中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严格审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学生正确完成实验。③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学生实验守则”的现象,对违规者要及时教育和处理和记录。④及时检查和记录学生的实验情况,客观评定和记录学生的实验成绩。⑤批改实验报告、拟定期末试卷考试,进行成绩评定。⑧不断学习,积极摸索和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学生实验守则
为了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次序,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顺利完成各项实验任务,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实验规则:①进出实验室要登记时间。②自觉维护实验室的安静、整洁和卫生。③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使用仪器要先学后用,不能盲目使用,严禁私自拆装,每组配用的仪器设备不能擅自挪用交换。如因使用不当损坏仪器仪表,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仪器仪表管理办法进行赔偿,并写出书面检查。④在实验室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员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并保持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指导老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⑤领取材料都要列出详细的元器件清单,未经同意不准私自拿取实验室的器材。节约使用材料,在组装调试中出现的非正常损坏应赔偿。⑥实验结束后,必须清理实验桌,将实验设备、工具、导线按规定放好,关闭电脑及仪器电源。⑦实验中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爱护仪器设备,在电脑上做与实验无关之事,而又不服从管理教育者,实验室指导老师有权终止其实验。
参考文献
[1]杨丽华.《电子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J].机械职业教育,2010,(6).
[2]刘庆刚.谈高职《电子技术》课程的教学改革[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8,(6).
一、加强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力度
进入后,各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地质灾害多、易发的特点,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落实好防灾责任人,明确灾害部位防治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特别在主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排查巡视的密度,密切关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做好记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和监测人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人、监测人切实履行职责。
二、要立即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点逐一排查,不放过每处危险点,不漏一组一户,特别是可能威胁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镇幼儿园地质灾害排查情况由范镇、九源中心小学负责排查上报),排查安排雨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项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要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村委会和单位要及时上报灾情、险情信息的同时,积极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地质部门并组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调查,监测灾情,根据险情和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提出应对方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防止灾情扩大和蔓延。尤其是主各村、单位要严肃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灾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有所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地质灾害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规划好山区村、组建设和农民建房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禁止高陡切坡建房,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工程建设选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灾害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关键词】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金
1 建章立制,构筑安全有效管理机制
安全工作重要的是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现阶段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不少,但是缺乏系统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是有效性、系统性。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以此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安全”、“以制度促安全”的目标,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而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
公司应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实行奖优惩劣,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与所有职工根据其岗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使所有职工的经济利益与其安全管理绩效挂钩,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设置专职安全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激励机制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安全员。项目部也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制订《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且将目标具体化,定期考核。
3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基金,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到位。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宣传。
项目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出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并根据具体的方案措施,对需要投入的安全费用进行预算,然后提交公司财务部。每年年初,公司财务部门对一年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作出详细计划;每年年底,及时统计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情况。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与财务部根据项目申请和实际情况,拨款项目;并且每年不定期的对项目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监控,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4 安全教育培训、宣传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每年年初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宣传计划,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项目部成立后,项目的安全生产职能部的对施工管理人员及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学习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并讲解已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工人进场后,组织工人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工人讲解机械设备、电器使用和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使工人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道工序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将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双方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项目经理部保存,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另外,坚持班组教育活动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指导各班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执行“班组班前教育”制度,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现阶段,在建工程的劳务分包逐渐趋于成熟,越来越多的民工进入施工。民工也成为施工的主体,但现阶段民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普遍低下,由此形成了项目安全管理的难点、重点。现在对民工的教育大多以工人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为主,民工安全意识很难有本质上的提高。我认为,对民工的安全教育也应系统化,正规化,应实行民工执安全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的制度。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能力,减少违章,是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基本手段。培训内容应尽量全面,包含施工各阶段应注意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事故典型案例等。民工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也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对于全公司的安全宣传,执行安全宣传标准化。公司制定统一的安全宣传标识、标志,要求下属各项目按要求统一设置,提升企业的安全文化。
5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也是对其逐步完善的必要条件。公司建立各种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路基、路面、桥涵、机械设备等专项安全检查表,以实现安全检查标准化。公司加强对各项目的日常安全巡检,巡检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在巡检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及安全检查表的要求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项目部及时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部,公司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项目部每天由安全员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检,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书面通知各责任作业队、班组,并落实人员整改。每月项目部还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检查,按照要求进行评分,进行奖惩,奖惩的力度要大。
公司、项目要坚持每月安全例会制度,月初由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召开全安全生产会议,由职能部门通报上月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对做得好的项目、班组进行表扬,对安全存在较多隐患的项目、班组进行批评,并布置本月的安全工作。
6 环境管理
现公司执行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是非常先进、健全的管理体系,现在公司主要是对环境因素的辩识、评价,以及反馈和更新。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环境、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辩识、评价,确定重大环境因素,作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在以后施工的过程中,每月应对环境因素进行检查,以及当地居民的反映,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形成一个闭合的环境管理体系。
7 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对于公司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公司安全管理中的一部分,不能以包带管。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明确合同双方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定量、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并与其经济效益挂钩。
(2)设立安全专项资金:在其工程合同款项中,按比例提取安全专项资金,由公司监督其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实用性。
(3)宣传标准化:要求其按照公司的要求设置统一标志、标识,树立企业形象。
(4)安全检查:将其纳入到公司日常巡查、专项、年度安全检查中,实施奖惩措施,督促其完善施工环境和职工的工作环境。
8 事故管理
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或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那么首先应编制应急预案,项目成立后,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重要、危险部位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组织了应急机械设备和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演练,在演练过程中发现不足,逐步完善。再次确立事故报告制度,不管大小事故,一律向公司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由其确定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9 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XX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201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我镇今年汛期(3-6月)总降雨量约720-800毫米,比常年偏多2成,降水集中期在6月中、下旬,汛期结束时间为7月上旬。
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主要发灾区域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有关资料反映,结合我镇地质环境特点分析,XX、XX、XX是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高发地区。XX镇湾坡煤矿的地表极易发生因暴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矿渣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原XX线王坑路口段公路沿线要预防山体滑坡、崩塌灾害。河堤、水库要严防管涌。同时,须严防各类建设工地不规范施工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二)主要发灾时段预测
主要发灾时段为3-9月,其中4月下旬至6月下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因此,在强降水时期,特别是小时降雨量达到20毫米时要加强预警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1.矿山:矿山企业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面塌陷;造成山体陡坡,形成山体滑坡和崩塌。
2.坡脚开挖、切坡建房地带:破坏山体原始应力平衡,当汛期来后,雨水渗透到坡体内,造成坡体下滑。
3.因地质构造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带。
三、防灾措施
我镇每年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XX村石壁冲、王坑冲山顶、山田村天子山、XX村四组以及XX村上林山等严重地质灾害区(点)。针对我镇具体情况,今年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防灾意识。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宣传工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杜绝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广大干群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各种知识,重点宣传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危险性,普及汛期灾害防治的基本常识,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治的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为确保全镇防灾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XX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XX同志、副镇长XX、镇长助理XX任副组长,土地办、农办、民政所、安全办同志任成员的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把防治地质灾害、减少灾害损失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行政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相应的防灾方案,落实专人专点监测。同时从大局出发,树立有备无患意识,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配,保证防灾抢险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三项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责任体现。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我镇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逐项落实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出现险情时,及时做好人员迁避、紧急疏散、应急抢险和灾情速报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定期巡回检查,及时预报险情,特别是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易发区的监测工作。加强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起镇、村和广大群众三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充分发挥联络员队伍作用,逐步形成群测群防意识。
今年6月份,国家交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对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我区检查的路线是310国道和212省道区段。本次检查既是国家对各省、市交通公路事业发展例行的五年一度的重要检查,又是全面展示我市(区)交通公路事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历史机遇。事关全(区)干线公路整体形象和国家对我市(区)干线公路的总体评价,同时也是提升我区公路管理和交通综合服务能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要求
围绕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管检查各项目标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块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重点是清理区域内310国道和212省道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优化、绿化、美化公路沿线环境,做到310国道和212省道公路沿线路产范围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过村镇路段路宅分离,公路线形轮廓清晰,达到整洁、美观的公路路域环境要求。
三、主要任务
1、整治沿路平交道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与辖区农村公路相接的所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对相接的农村公路路口30米范围内进行硬化、栽设警示桩、整平路肩、清理边沟、割除路肩草、修剪行道树。
2、拆除违法建筑。加强公路管护,依法保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对310国道和212省道区域内沿线的非法占地及利用公路用地进行查处;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依法进行拆除。
3、清理公路“三堆”。主要是清理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堆积物和损坏污染公路等各种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4、绿(美)化过村镇路段。主要在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过村镇路段两侧设置连续绿化平台(设置花坛或花盆),实现路宅有效隔离、路宅分家。
5、规范农家乐场院。主要是对212省道沿线的农家乐场院进行集中整治,使其达到环境优美,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规范的要求。
四、领导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这次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和金渭公路段段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有关镇(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金护林同志担任,负责迎检筹备工作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与辖区县乡公路相接的太晁路、新固路、301专线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
2、晁峪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晁称路、尖山路、新晁路、李家棱路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
3、神农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益门堡路、竹园沟路、邵家山路、太平庄路、大湾铺路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对212省道沿线的农家乐场院进行集中整治,使其达到环境优美,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规范的要求。
4、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国土资源分局配合,主要负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区域内沿线的非法占地及占利用公路用地进行查处。
5、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区住建局和执法大队配合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依法进行拆除。
6、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区爱卫办配合,神农镇政府、晁峪乡政府协助对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和损坏污染公路等各种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进行清理。
7、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金渭公路管理段配合、神农镇政府、晁峪乡政府协助,在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过村镇路段两侧设置连续绿化平台(设置花坛或花盆),实现路宅有效隔离、路宅分家。
五、工作步骤
这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主要是成立机构,对辖区内310国道和212省道需要整治的路段依据各镇(乡)和各部门职责分别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保障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2、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确保达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照方案逐项进行落实,确保辖区内310国道和212省道的所有路段达到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总结完善阶段。对重点治理路段和区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建立并完善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管理办法,构建起长效管护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事关我区公路事业在省、市的整体形象,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各镇(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各镇(开发区)、区城司。
2.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各镇(开发区)要制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各镇(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确保稳定正常达标运行。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
3.加快推进污泥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要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污泥焚烧处置的价格、转运、监管等运行机制,确保全区污泥得到规范化处置。
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委、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
(二)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加大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力度。区环保、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各个环节,监督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完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特许经营单位、运输单位的监管,确保收集的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或回收利用,处置场所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在2012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工作,其余产废企业要限期完成规范化管理工作,达到创模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2.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各镇(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实行“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查、查必有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投诉内容的分析,分门别类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分析情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环境风险源监管和污染治理,做好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防范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以及环境污染导致的。
责任单位:区局、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三)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各镇(开发区)要认真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组反馈意见,对复核工作组指出的问题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整治、限期治理和限期改正等手段,确保2012年8月20日前整治到位,特别是对复核工作组明确要求停产整治的企业,各镇(开发区)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确保立即停产到位。
各镇(开发区)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同类企业和同类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提升工业污染防治和监管水平。
各镇(开发区)要加大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加强重污染、高耗能企业整治,实现“关闭转产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对长期超标排放且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未稳定达标、未按要求建设应急设施或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等问题的企业,坚决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同时强化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完成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
2.加快实施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针对工业企业种类多、规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风险大和企业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的现状,区发改经信委要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出台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落后产能淘汰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落后产能淘汰,全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发改经信委。
3.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三同时”验收不及时问题,各镇(开发区)要联合区环保分局积极抓好整改,督促企业倒排时间,制定工作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彻底解决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4.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力度,完善企业清洁生产奖励办法,采取鼓励和强制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行业全覆盖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一批已经下达的清洁生产任务,确保重金属行业和7个产能过剩行业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其他21个重污染行业在2014年底前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同时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工作,在2012年8月20日前全区至少完成2家以上清洁生产任务。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
5.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区环保分局、各镇(开发区)要制定完善工业企业长效管理办法,督促工业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更新改进污染治理设施,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生产和治污技术水平,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督促企业加强重金属企业一类污染物分类分质处理,完善雨污分流,深化阳光排污口建设,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全面提升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水平。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6.加强在线监控能力。区环保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强化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环保分局。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监管。各镇(开发区)、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以及其他城市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与监管,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落实市区道路渣土运输长效管理办法,严肃查处渣土运输撒漏行为;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切实落实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
2.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各镇(开发区)和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要重点推进电力、水泥等重点工业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各镇(开发区)和区城管执法局要落实城市餐饮油气治理、干洗店有机废气治理;各镇(开发区)和区农林局、区环保分局要强化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确保按期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发改经信委、区农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
二、整改时间要求
以上各项整改任务必须于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已明确整改期限的除外),各镇(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相应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必须于2012年8月16日前形成整改工作总结并上报区政府办。整改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长期安排与短期突破的关系,如个别整改事项在短期不能完成的,须上报整改计划,列出详细的整改内容、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明确的整改时限。
三、工作要求
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环境保护产业(以下简称“环保产业”)市场管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科学技术和环保产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为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标准,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目的的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生产、销售,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技术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环保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环保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快环保产业的发展。
第四条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环保部门”)对全省环保产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开发研究计划,制订发展环保产业的经济、技术政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有关规定,组织推荐本省环保最佳实用技术,认定和认可环保产品,本省环保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和淘汰目录,以逐步建立起全省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和公平竞争的环保产业市场。
第五条省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发展环保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正确引导我省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环保产业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一)组织获得国家环境保护局、省环保部门推荐的最佳实用技术和认定、认可的环保产品在本辖区的生产或推广使用;
(二)组织对获得《环境工程设计证书》、并经省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在本辖区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对获得《福建省环境工程施工认可证书》的单位在本辖区环境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督抽查;
(四)组织对辖区内获得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和技术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产品和资金。加快环境治理步伐,繁荣我省环保产业。
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应在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指导下,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第二章资质认定
第八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环保产品的单位,必须到省环保部门办理《福建省环保产品认可证书》(以下简称《产品认可证书》)。
凡国家尚未开展认定的环保产品,由省环保部门组织认定,发给《产品认可证书》。申请办理《产品认可证书》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四)产品经过鉴定(或视同鉴定),知识产权明晰;
(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环保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六)产品经二个以上用户使用后,证明性能可靠,符合使用要求;
(七)其它有关材料。
已获得国家环保局颁发《环保产品认定证书》的生产单位,凭认定证书到省环保部门申请登记,办理《产品认可证书》。
第九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销售省外环保产品的,必须持有所在省(市)环保部门颁发的《环保产品认定(认可)证书》,并到省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产品认可证书》,方可在我省经营和销售环保产品。
第十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证书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环境工程设计证书》(以下简称《设计证书》)。
申领甲级《设计证书》的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资料,经省环保部门签署意见、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合格后,由全国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审批、发证。
申领乙级《设计证书》的省内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资料,经省环保部门签署意见、省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初审,报建设部资格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转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批、发证。
申领丙级《设计证书》的单位,向省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资料,由省环保部门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的省外设计单位,必须办理《福建省环境工程设计认可证书》(以下简称《设计认可证书》)。申请《设计认可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出具全国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颁发的甲级《设计证书》或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乙级《设计证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经省环保部门核准后发给《设计认可证书》。
第十二条我省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必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以下简称《评价证书》),凭证开展工作。《评价证书》的申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89]环监字第281号)执行。
第十三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省外评价单位,必须办理《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认可证书》(以下简称《评价认可证书》)。申请《评价认可证书》的评价单位必须出具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甲级《评价证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经省环保部门核准后发给《评价认可证书》。
第十四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福建省环境工程施工认可证书》(以下简称《工程认可证书》)。
申领《工程认可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持有国家建设部、省建委颁发的施工证书;
(三)有必备的施工设备和物质条件;
(四)具有从事环境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技术人员;
(五)地(市)环保部门签署意见。
符合上述条件,经审查合格由省环保部门发给《工程认可证书》。
第十五条省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有关规定,组织环保最佳实用技术的推荐和上报。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及销售环保产品、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环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认可证书。其他部门和各地(市)、县(区)环保部无权发证。
第十七条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前须凭有关认可证书到当地环保部门验证、登记。验证不合格者,不得承接工程项目。
第十八条各种认可证书有效期均为二年。持证单位在证书期满后要求继续使用证书的,必须在证书期满前向省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申请者,所持证书自行作废。
第十九条环境污染治理单位在选择环保产品、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时,必须选用有产品认可证书的产品,委托有《评价证书》(或《评价认可证书》)。《设计认可证书》和《工程认可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价、设计和施工。不得选用无《认可证书》的产品、委托无《认可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各级环保部门对未取得相应认可证书的单位所评价的建设项目,所设计、施工的环境工程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予资金扶持,不予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实施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有权拒绝未持有相应认可证书的单位承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和施工,有权拒绝使用无《认可证书》的环保产品。
第二十一条凡在我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凡在我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省环保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各级环保等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在对环保产业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部门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审查污染防治资金补助项目等环境管理中必须优先采用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在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缺项的技术领域,优先采用省环境保护部门推荐的技术。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指环保产品,是用于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药剂、材料,主要包括治理水污染与空气污染、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控制噪声与振动、防护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以及其他防治污染和公害的产品。
本办法所指环境工程,是为解决环境污染、恢复生态而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和相应的建筑物配套工程,废物资源化工程,生态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环境技术服务,是为解决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所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预测、科研、设计、规划、信息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指环保最佳实用技术,是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或省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现实可行的最佳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保护技术。
第二十六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