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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验收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扶贫验收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扶贫验收报告

第1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根据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新修订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内容,为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X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顺利开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级领导带队,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X个县级验收工作组,对X年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同步进行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对象

(一)贫困人口退出。

以户为单位,对全县X年底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进行退出验收(不包括X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

(二)贫困村退出。

对全县未退出的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X年识别确定的贫困程度较深的X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退出验收。

二、验收标准和程序

(一)验收标准

X.贫困人口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X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新要求,补充以下具体要求:

①收入计算期。X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X元,收入计算周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②兜底人口的脱贫退出。对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验收标准的,在贫困村退出时标注退出。

③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脱贫退出。易地搬迁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入住的,如现住房鉴定为“A、B”级的直接脱贫退出;易地扶贫搬迁户新房未建成或建成未入住、现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不能脱贫退出。

X.贫困村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等X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二)验收程序

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认定程序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验收程序执行。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X月X日-X月X日)

X.乡镇自验:(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乡镇贫困退出验收领导小组,对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自验,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贫困村退出申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后,乡镇政府在X月X日之前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出名单报行业部门审核。

X.数据比对:(X月X日-X月X日)

涉及贫困退出指标的县直行业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安排懂行业政策、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X-X人逐村逐户比对信息,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一致,达到行业退出标准,并填写部门认定意见,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认定报告,在X月X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直行业部门将认定情况及时反馈至乡镇,乡镇按照行业部门反馈数据进行核实,于X月X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申请县级验收。

第二阶段:县级验收(X月X日-X月X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组,按照乡镇和部门认定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对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由县级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将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审定报备(X月X日-X月X日)

根据县级验收组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贫困退出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县级验收报告,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上抽查验收。

四、验收方法

验收工作组到达验收村(乡镇)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根据乡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次依次为“好、较好、一般”。

(一)听取汇报。

验收工作组到达申请退出验收的贫困村后,召开由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参加的贫困退出专题会议,听取乡村两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X年贫困退出自查自验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

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村级资料和户内资料,验证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指标达标情况。村级资料方面:查看贫困退出程序性资料、就业培训台账、基本养老保险台账、基本医疗保险台账、危房改造台账、产业培育台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计划、贫困村退出自验测评表、贫困村退出申请以及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乡村公示影像等相关资料。户内资料方面:查看扶贫手册、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饮水证明、劳动力培训证书、扶贫政策到户到人明白册、收入测算清单、贫困人口退出自验测评表等资料。

(三)实地查验。

验收工作组围绕贫困人口退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等X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户逐项开展查验;按照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低于X%,村有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X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村逐项进行验收,并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

(四)汇总上报。

各验收组根据贫困退出验收情况,形成各组验收报告,给出综合评价等次,并将签字确认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达标认定书一式四份收集整理后,由专人负责与各行业部门进行对接,加盖各行业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加盖县政府公章后,将贫困退出认定达标书及时分发到乡、村和脱贫户家中。

五、责任分工

(一)县直相关行业部门。

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所涉及的行业部门依据《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规定,制定单项核查验收方案,开展单项验收认定工作,部门验收意见是贫困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验收意见视为未达标。

(二)贫困退出验收乡镇。

严格按照《X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乡镇、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规范业务台账,强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自验自评,积极配合县级验收组完成本乡镇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全县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指导乡镇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自验工作;负责全县贫困人口退出花名册和贫困村退出名单的审定以及报备工作;配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完成全县贫困人口退出抽验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

验收工作由带队县级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对照验收指标,对本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乡镇党委书记是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本乡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加强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

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国家有新的要求,与明年中央对我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安排紧密衔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验收组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阶段的工作,防止顾此失彼和缺项漏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提高脱贫质量。

严禁“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搞“算账式”脱贫、层层加码搞“指标式”脱贫、短时间集中政策资源搞“游走式”脱贫、当年新识别纳入当年脱贫退出搞“突击式”脱贫,甚至在评估检查中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广泛认可,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使退出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五)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咬定总攻目标,落细攻击点位,完善督战机制,着眼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把贫困退出的底线性要求与工作措施的高标准推进结合起来,落细落实“一户一策”,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及时做好跟踪监测,巩固脱贫成果,为X年至X年初国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六)强化监督问责。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和纠正偏差。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主动性,周密安排部署。对消极应付、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视具体情形,在县级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并由主要负责人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按照《X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严肃问责。

第2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19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213.7512万元,用于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20年7月初该项目已完工投产,,达到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213.7512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213.7512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完工日期2020年7月。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目前已完成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温控大棚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实施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9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3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切实解决我县贫困地区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县贫困地区农产品与x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贫困地区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及全国驰名品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深入挖掘我县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建档立卡户所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稳定、可持续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多渠道拓宽我县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支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组织我县农产品直供直销x市场,推动消费扶贫。

一是在x区建设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服务中心,形成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购销机制,组织我县农产品定向直购直销x市的学校、医院、机关食堂、社区等,逐步形成稳固的营销网络。二是通过宣传、包装、品牌培育等多种方式,发挥贫困村产品原产地、品种全、货源新等独特优势,做好农产品精包装和品牌设计,开展消费扶贫展销活动,展示推介我县农产品特色,扩大影响力、知名度。三是立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市场面广、竞争力强、品牌效应足的优势。充分发挥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捆绑带动销售贫困群众农产品。依托龙头企业,集中对农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提升农村产品附加值。

三、主要形式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为主要手段,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具体做法如下:

(一)商场超市直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xx区及相关区县的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我县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鼓励x各大餐饮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购买我县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二)开展“四进”对接承销活动。政府牵头搭建我县和xx区的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我县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其选用我县贫的农产品、畜产品,供需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促成双方合作意向,实现对接签约。

(三)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项目实施单位协调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对一家一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四)电子商务营销。整合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电商扶贫资源,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村特色产品。借助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所搭建的电商平台,发挥xx区和我县内各大农产品销售平台及京东扶贫馆等电商平台的作用,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

(五)帮扶单位助销。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树立

“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

四、项目支持方式和资金安排

(一)支持在x市x区建设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运营中心,农特产品体验店面积不小于xxx平米,电商运营中心和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xxx平米。补贴中标企业场地租赁、店面装修费用。按照xx%的比例补贴企业场地租赁费、最高不超过xxx万元;按xx%的比例补贴装修费用、最高不超过xx万元。该板块剩余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板块补贴。

(二)支持中标企业对x县农特产品体验店和电商运营中心、x县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以及包装设计、品牌培育等工作,按照企业实际支出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xx万元。该板块剩余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板块补贴。

(三)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补贴。为了保证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后能够进入x市场,对项目实施单位现有农产品加工设备进行技术更新,购进先进加工设备,对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精加工。设备补贴以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数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xxx万元。补贴标准为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交易金额的xx%,即收购农产品总金额在xxxx万元以上,项目实施企业要与xxxx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收购价格要高于市场价格的xx%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要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收购合同。

(四)项目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项目补贴资金第一年用东西部消费扶贫项目资金支出,以后年度由项目实施(中标)单位承担,项目实施年限不得低于三年。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与承办企业签署协议后,在确定企业已开工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xx%,其余资金按照项目进度予以拨付,在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

(五)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用。自觉接受商务、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xxx年x月-x月)

x.完成《x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消费扶贫工作按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x.《x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完成《x县东西部扶贫协作xxxx年消费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交上级审核。

(二)实施阶段(xxxx年x月-xx月)

《x县东西部扶贫协作xxxx年消费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启动消费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具体实施消费扶贫项目的企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一是近年来曾与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大量购销合同带动贫困户增收,并有营销实绩的农产品加工营销龙头企业优先;二是在x已形成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营销体系的以上企业优先;三是形成电商网络营销体系且销售本县农产品业绩突出的企业优先。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xx月--xx月)

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消费扶贫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资金审计报告报县主管领导审阅后存档。中标实施企业要建立消费扶贫工作台帐,做到补贴资金使用有理有据,账目清晰;与项目达成合作的贫困户收益可统计、可量化、可考核;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消费扶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消费扶贫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消费扶贫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县直各部门、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的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要把消费扶贫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县财政局、商务局和扶贫办的各项补贴优惠政策,按照《x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向贫困户和企业兑现补贴。在贫困地区产品深加工企业基础设施、上行物流交通运输、线上线下进店销售门槛等环节,给予政策性扶持和引导。

(三)培育优质品牌。鼓励县内外农业品牌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我县贫困地区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用好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对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在费用上给予一定减免,引导和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贫困地区名特优产品区域品牌。

第4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关键词:林业产业;林业项目;对策;达川

1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1.1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

达川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南麓,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渠江上游。东邻宣汉县、开江县,南接大竹县及重庆市梁平县,西与渠县和巴中的平昌交界,北和通川区接壤,全区面积2245km2。项目区位于达川区西北部,气候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季候。多年平均气温17.3℃,年均降雨量1192.5mm,年均日照时数1472.7小时,相对湿度79%。土壤为水稻土、黄壤土、紫色土和潮土4类。气候、土壤条件非常适宜木本植物生长,立地条件较好,为木质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1.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达川区地处川东北交通枢纽,水、陆、空交通方便,四通八达。林区道路达1332km,塘、堰、池等灌溉设施1023个,可常年供水,容积达9.8万m3。现存的基础设施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1.3林产加工业建设情况

全区林业加工业初具规模,目前人造板、家具、竹片、木板材、林化等加工企业130多家,从业人员达2530人,年产值达4.17亿元。全区优势林品木质纤维板年加工能力30万m3,2013年上半年木竹人造板产量已达11.8万m3,家具3万件套,竹浆造纸1.2万t,实行产值2.465亿元,占全区林业总产值5.26亿元的46.9%。

2林业产业基地培育存在问题

2.1达川区林业产业基地规模小、效益低,主导品种不突出,林种结构不合理

品种定位上不是少而精,而是多而杂,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拳头产品、支柱产业。达川区的最大特点是“资源丰富,但无特色”。

2.2产业基地栽培管理粗放,产量低

林木栽培沿用传统技术,苗木质量、整地方法、栽培技术都不能达到要求,管理粗放,对林木修枝、施肥、灌溉、防病治虫等都不到位,导致树体长势不好,收效时间长,没有形成经济效益,没有市场竞争力。

2.3发展产业认识不到位

群众对林特产业认识模糊,绝大多数都采用传统的种植模式,认为林业产业是政府强迫性发展,消极应付,因此产业基地重建轻管的现象十分严重。

3加快达川区基地产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

达川区应成立一支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结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策和综合协调林业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加快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增强发展观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实际问题,推进全区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

3.2搞好技术指导

全区应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强化技术培训,分别在项目实施重点乡镇蹲点指导;积极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承包,开展科学种植和集约经营等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专合组织的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3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整合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基地建设、人员培训、科技推广和林业专合组织发展等。三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林业信贷投放,落实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要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面积。

3.4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营林机制、培育森林资源。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场合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林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林业“技术能手”领办各类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专合组织。三是健全林业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物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使广大林农真正成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有生力量。

第5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关于印发《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现将《罗店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附: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14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14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12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12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14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14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14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第6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五)监督检查。区监察、审计、督查、财政、民政、建设、危改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第7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一是做到规划先行。根据省、市委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年,全县应完成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为有序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于5月中旬及时召开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陇西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从项目建设遵循的原则、建设规模和标准、保证措施和验收办法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有关乡镇党委也结合各自实际,在充分调查论证和选址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从项目选址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都抽调专人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根据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把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项目实施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预(决)算报告及资金拨付核算票据等资料档案齐全,并按一式四份由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和项目实施乡镇党委存档备查。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配套资金实行严格的报帐制管理使用办法,坚持资金拨付服从项目建设进度的原则,研究制定了《陇西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预付资金审批表》和《陇西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报帐资金审批表》,报帐发票、材料购置清单等原始凭证资料都要经材料采购人员和项目实施乡镇、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及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审后,县财政局负责人审核拨付,规范了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同时,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三四三”的资金核算拨付制度,即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及时预拨启动资金、主体工程完成后再拨付40%的建设资金、其余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及时拨付资金20万元,县管党费拨付2万元,乡镇自筹15万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是注重审计验收。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讨论制定了《陇西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和验收制度》。各乡镇党委严格按照要求,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专人进行了自查初验和审计,并及时上报了审计和申请验收报告。从11月24日开始,县委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验收小组,对今年组织实施的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经验收,有关乡镇党委在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41.58万元,对卫生室、围墙、大门及院落等附属设施进行了配套修建,有12个村的配套设施得到完善。结合小城镇改造,菜子镇菜子村筹集资金33万多元,新建三层综合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达594平方米。

五是强化后续管理。为了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都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县委在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陇西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按照产权归属情况,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乡镇也确定专人,对本乡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造册登记。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维修管理制度、产权交接制度和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范合理使用。

第8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1 预算编制或立项程序方面

我县的财政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年初拟定年度预算收支的指标,预算收入可根据上年实际和当年经济发展计划确定,预算支出按预算收入测算的可用财力确定,组织编制财政总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原则:全面、统一和便于操作是预算编制及指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程序:我县财政预算编制,先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单位预算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单位预算整理、复核、调整后编制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坚持“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一上”是各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编制通知编制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主送预算编制办公室,同时送各主管业务股室。

“一下”是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预算经预算编制办公室审核后,根据政府预算科目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编制出细化到“款”、“项”级科目,并提前3日征求相关股室意见,各相关股室对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预算和预算编制办公室编制的预算进行分析后,提出审核意见,于2日内反馈预算编制办公室,预算编制办公室汇总各股室意见,根据政策规定和财力可能,正式形成预算草案,上报局长,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由预算编制办公室下达各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二上”是各部门反馈意见主送预算编制办公室,并同时抄送各主管业务股室。“二下”是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及所掌握的情况,对部门预算草案提出建议,按规定的时间内交预算编制办公室,预算编制办公室对部门及财政局主管业务股室反馈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审查,确定预算草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草案分送人大相关办事机构及有关部门审阅后再报经县政府批准。经县政府批准的预算草案在通过相关法定程序后交预算股下达到各部门和单位予以执行。

外贷项目的立项程序:一是先由地方政府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优先战略,向国家计委与财政部提出利用世行贷款计划与申请,二是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与世行磋商后报国务院批准后,进入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三是世行的前期准备阶段必须符合国内有关程序,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必须完成国内的关各项审批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利用外资方案、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及移民安置等重要审批环节。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经济、财务、计划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把关并提出意见。四是协定的谈判、签署与生效。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立项程序和地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相比较,程序都十分严密,立项或编制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接受政府或人大的监督。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立项程序复杂,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费用及花费的人力较多,地方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及论证等过程参与较少。

2 支出管理或项目的执行

我县认真贯彻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完善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管理办法,财政支出实行零基预算,按计划拨款,并结合人事部门更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清理财政供给人员,把不应由财政负担的人员予以全面清理,落实编制、工资、人员三对口,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加强支出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关全县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广大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非常重视,整章健制,加强资金管理,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别对世行养牛项目,资金数额大,实施周期长,我县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质量,严把各个关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把好宣传动员关,突出一个“广”字。在项目区,我们采取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世行贷款畜牧综合发展项目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式,形成了关注项目、争取项目的良好氛围,有效地调动了单位和农户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好农户选定关,突出一个“准”字。在项目农户的选定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逐级上报,层层审核,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项目区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后,由村民委员会初步审查筛选,上报乡镇项目工作站和信用社逐户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加注意见再报县项目办,由县项目办抽调专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通过层层把关,保证了入选农户的准确性,杜绝了人情项目和虚假项目的发生。几年来,我县确定的所有的项目农户全部是公开申报,合理确定的,入选农户均积极性高、有经验、有劳动力、有科技意识,保证了项目实施的质量。三是把好资金管理关,突出一个“严”字。为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投放、回收以及合理有效利用,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保证了项目资金合理流动,使有限的资金用到了刀刃上。在资金流动上,采取层层签订协议的方式,明晰债权债务。县政府与市财政局签订了《关于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甘肃和新疆畜牧发展项目转贷协议》;县财政局与县项目办签订了《宁县世界银行贷款牧业发展项目转贷协议》;县项目办与县信用联社签订了《宁县世界银行贷款牧业发展项目资金委托投放回收协议》,从而分清靠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对回补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由县财政局设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对确定的项目农牧户和育肥户,由信用社和县项目办再次审查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由信用社采取信用保证、农户联保、评估质押等形式进行放贷。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由项目办设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标准,及时由县项目办派人亲自深入农户家中,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在货物采购上,采用公开竞价采购制,实行阳光作业,力求达到质量最优、价格最低、农户满意。在报账审核上,采用市、县级级级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提款报账效率。四是把好技术培训关,突出一个“深”字。为确保项目农户实施一个项目,掌握一门技术,我们把加强技术培训推广作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的重要一环来抓,持之以恒地抓了落实。县项目办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肉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牛舍建设等技术规程和肉牛繁育改良培训材料,对县乡管理技术人员、牛场业主、养牛重点村养牛农户、配种站技术员进行重点培训,使项目实施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有关技术知识。五是把好指导服务关,突出一个“实”字。针对部分干部和项目农户“重建轻管”的思想,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服务,不断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后续指导服务,坚持用制度管项目,按标准实施、验收项目,确保实施一个项目,管好一个项目,见效一个项目。我们按照种养业项目需要开展的技术服务内容,与项目乡镇分别制定了技术服务方案,然后由县世行办牵头,组成工作组,带技术专家逐乡进行现场培训,由专家现场演示,示范农户现场说教、农户现场操作,工作组现场督促,做到技术措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撤退,技术培训不落实,项目农户不签字,技术服务不到位,项目办验收不通过。县上组织了验收检查组,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建成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指导,随时纠改存在问题。

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执行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做为承贷的主体,应成立项目办公室,参与项目的执行及提款报账,便于财政部门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的掌握和监督,改变财政部门只负责还本付息及项目主管部门报账时财政部门只负责签字的现状。

3 财政监督和专家督导

财政监督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用,负责对预算的编制、管理、执行全过程监督。我县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确保财政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通过切实加强对全县非税收入征收机关、预算执行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中小学校收费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监督途径,逐步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的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通过贯彻《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做假账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财经秩序。四是积极研究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国际金融组织办公室官员及专家组织联合工作组,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4 决算或绩效评价

财政决算: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有国家决算、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国家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

绩效评价是对项目终评验收报告总结分析,对项目执行过程的评价和分析。

二者都是对资金使用使用情况及其使用效果的评价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弥补了我县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了卫生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步伐;引进了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更重要的是引入了我们目前最为匮乏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推进了我县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运行的科学化和国际化进程;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整体医疗水平;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我县世行项目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在项目执行中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重项目的实施,轻风险的防范。项目实施至今,未建立偿债风险基金,加大了项目实施的风险性。缺乏“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体系。我县是财政穷县,职工的工资不能全额发放到位,至2010年底财政累计赤字1.25亿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县财政每年还本付息近600万元,使十分脆弱的县财政更是“雪上加霜”。第二,世行养牛贷款项目利率上浮过快,至2010年底县财政支付利息差额及手续费累计165万元。第三世行养牛项目资金回补周期长,影响了农户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地方财政困难,市、县的配套资金未全额到位,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

5 今后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县利用国外政府贷款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抢抓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合理、大胆、有效”地利用国外贷款,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坚持国外贷款借、用、还并重,谁借谁还原则;坚持优势产业发展同借用国外贷款相结合原则;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形成规模的原则。加强我县利用国外贷款管理,拓宽国外贷款渠道,优化投向结构,建立“借之有道,用之有效,还之有信”的利用国外贷款新型格局。

多方协调,全面落实配套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彻底解决项目垫付资金紧缺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继续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项目实施收到实效。

第9篇:扶贫验收报告范文

1基本情况

1.1自然环境

地理位置:县位于省的西南边缘,大庾岭的北麓,章江水上游,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4°00′-114°44′,北纬25°15′-25°37′之间,东部与南康市相连,东南与信丰接壤,西北与崇义县毗邻,南与广东省南雄襟连,西靠广东省仁化县,全县土地面积1367平方公里,各类土地构成的特征是八分山、一分田、一分水面、道路和庄园。隶属于市。

地形地貌:境内山脉大部分属大庾岭山脉的延伸,整个地势是北西南三面崛起,中东部凹陷,形成三面环山,朝东敞开的丘陵盆地,属典型的山区县,土壤主要有红壤、黄红壤、山地黄壤等。

水系流域:境内章江为主要河流,横穿全境,全长77.5公里,章江在县内流域面积1360.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9.82%,占章江流域面积7695平方公里的17.70%。

气候特点: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暖、热量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的特点,年均日照时数1771.5小时,年总幅射量107.6千卡/cm2,年平均温度18.4℃,极端最高温39.8℃,极端最低温-7.1℃,年均无霜期302天,年降雨量1551.6mm,植物生长期303天以上。

土壤植被:处亚热带红壤地区南部,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土壤类型多为变质岩、红砂岩、花岗岩、砂岩、板岩发育而成的酸性土壤,大部分土层厚度在80cm以上,腐殖质层厚10cm以上,PH值在5.0-6.0。植被类型主要有常绿阔叶树林、常绿落叶树残次林、针叶树林、竹林、杂灌林、中山草坡及零星分布的果木林。主要乔木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木荷、枫香、槠类、栲类、栎类、樟、楠木、酸枣、苦楝等,主要经济树种有脐橙、柑桔、桃、李、梨、板栗等。

水土流失现状:县内水土流失面积46.1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6.1%,水土流失范围星罗棋布,遍及全县11个乡镇和国营场(所),水土流失面积轻度8.22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7.8%;水土流失面积中度12.59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7.3。水土流失面积严重的面积25.09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4.4%。

1.2土地利用现状

1.2.1各类土地面积

全县国土面积204.98万亩,其中陆地面积201.41万亩,水域面3.57万亩,陆地面积中:

林业用地面积158.76万亩,其中无立木林地2.42万亩。

农地面积33.24万亩,其中耕地17万亩。

其它用地面积9.4万亩。

1.2.2坡耕地与荒地利用现状

坡耕地7.3万亩(其中6-15度的3.6748万亩,16-25度2.7952万亩,大于25度的0.866万亩),由于近几年我县招商引资引进不少企业,不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本县企业务工、经商及农户异地搬迁等原因,经营坡耕地的劳力只有3.6万人,有近1/3坡耕地弃耕撂荒,另外,沙化耕地严重,沙化面积0.4150万亩。现耕作坡耕地主要种植花生、红薯、玉米、蔬菜等经济作物以及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因水土流失严重,加上土壤肥力、灌溉、气候等不利因素影响,坡耕地多为栽植一季水稻,且产量低。

全县现有荒地荒山面积1.9165万亩,其中乔内灌地1.2万亩,乔外荒地0.7165万亩,这些荒地,有小部分适宜种果的地方由当地群众开发种植了经济果木林,大部分仍处于荒芜状态。

1.3社会经济情况

全县辖11个乡镇,144个行政村,5个国有林场,4大矿山,总人口3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3万人,农村劳力10.86万人。国内生产总值467886万元,财政收入54266万元,农民人均耕地0.5亩,农业产值115922万元,农民人均年收4096元。

我县近几年鼓励农民种植经济果木林,农民对果业开发热情十分高涨,果业成为我县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支柱产生。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仍处于缓慢发展阶段,大部分地方的耕地仍沿用过去传统耕作方法、经营模式,特别是边沿山区的农田更是管理粗放,弃耕严重,粮食产量及产值均低。

经过调查摸底高速公路沿线5个乡镇,以及省国道等沿线乡镇4个、1林盛公司划为项目区,项目区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非常高,都希望通过退耕还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脱贫致富。

2指导思想和目标

2.1编制依据

①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②国家林业局退《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

③赣发改农经《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④《退耕还林条例》

2.2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导,与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以“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为指针,确保退耕还林任务、资金、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我县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3建设原则

①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

②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③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④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⑤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⑥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⑦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条件;

⑧优先安排通道两侧的宜林荒山荒地,火烧迹地。

2.4建设目标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能力、涵养水源量,调整农业产生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

①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11年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6900亩,封山育林8850亩的任务,确保荒山造林4年后郁闭成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6900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5%。

②生态林面积增加0.69万亩,生态林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

③蓄水增量达到150吨/公顷·年。

3建设布局及建设方案

3.1工程乡的确定

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遵循项目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根据我县的地理环境及领导重视和群众积极性高的特点,结合我县“一大四小”通道绿化建设工程,把2011年的退耕还林项目规划到全县9个乡镇、生态林场及林盛公司,即工程乡镇为新城镇、樟斗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左拔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县林盛公司及生态林场。

3.2工程乡的类型分区

①县城北部中山区主要包括樟斗镇、左拔镇、新城镇及黄龙镇,本地区地形以低、中山及高丘为主,是全县地势较高的一个区,地质结构复杂,多为花岗岩和页岩,四大钨矿均分布其间。土壤多为麻砂泥田和砂泥田,肥力较好,但矿毒污染较严重。种植业生产水平较差。高速路贯穿新城镇、黄龙镇。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桉树、湿地松等,设计林种为生态林。

②县城西部边缘区,主要包括内良乡、吉村镇的西部,浮江乡的下南村、双田村、玉塘村,该地区以山地为主,山峦重叠,地势高陡,是全县地势最高的一个区,地质构造复杂,多为花岗岩和变质岩,土壤以黄红壤、黄壤、麻砂泥田、沙泥田为主,有少许潮沙泥田、黄红壤,农田分散、零碎,肥力较低,河道长81.6公里,是县内主河道的源头。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湿地松、木荷、苦楝。设计林种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③县城中部低山丘陵区,主要包括南安镇、吉村镇的游仙和解放村,浮江乡的中南部,该区以花岗岩和变质岩最多,土壤类型以麻沙泥田、砂泥田为主,其次是黄泥田、潮沙泥田、农田比较肥活,但工业污染严重,高速路贯穿南安镇。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设计林种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④县城东南部平原丘陵区,素称池江盆地是我县交通便利,人口最为集中的区,主要包括新城(不含茶园村)、池江、青龙、黄龙(不含大龙山村)区内多为河谷平原和丘陵岗地,地势平坦,土壤质地和类型较复杂,河谷平原是近代冲积物,土壤多为潮沙泥田,丘陵岗地多为第四纪红色粘土和第三纪白垩纪的紫红色砂岩,土壤多为黄泥土和紫泥土,山区多为变质岩,土壤为沙泥土。土壤深厚肥沃,但矿毒低产田分布较多。高速路贯穿池江、青龙、黄龙。

荒山造林树种主要有:杉、木荷、湿地松、桉树。设计林种均为生态林。酸枣设计林种为经济林。

3.3典型技术模式

根据工程建设指导思想,通过对造林地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因子的调查分析,正确处理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增收的关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确定退耕还林典型技术模式。

3.3.1模式一:以中低山为主的针叶纯林模式

3.3.1.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凉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8.4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280天,土壤以黄红壤、黄壤为主,土层深厚。

3.3.1.2技术思路

在交通比较便利,周边阔叶林比较多,立地条件比较好的宜林荒山,培育具有速生丰产的针叶纯林,以尽快地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增加水土保持功能。

3.3.1.3主要造林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杉树、湿地松等针叶树种,以针叶树种为主,在小班山脊或山脚营造宽25米的生物防火林带,树种选择木荷,株行距2米×2米,每亩167株。

②苗木规格:湿地松1年生实生苗截根移栽苗高25cm以上,地径0.5cm以上,杉树1年生实生苗高3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的占80%以上。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山。

④造林: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1.5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农民收益,杉木是我县人工造林的主要树种,具有速生丰产的特点,成林快,周期短,有利于水土保持,发挥森林的防护功能。

3.3.1.6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5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石砾含量中等的黄红壤、红壤,我县推广地区为河洞乡(长潭里林场)、内良乡(毛竹林场),吉村镇(帽子峰林场)、浮江乡(烂泥迳林场)、左拔镇(丫山工区)。

3.3.2模式二:丘陵山区针阔混交模式

3.3.2.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凉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8.4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280天,年降雨量1551.6mm,土壤以黄红壤、黄壤为主,土层深厚。

3.3.2.2技术思路

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宜林荒山,及容易造成水土的陡坡地,江河水库两岸及源头培育针阔混交林,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促进林分生长,防止病虫害,增强水土保持功能,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3.3.2.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杉树与木荷、南酸枣、苦楝等阔叶树种相混交,混交方式以块状、行状混交,混交比例杉2-8成,其它阔叶树8-2成,杉树株行距2米×2米,每亩167株,阔叶树株行距2×2.8米,每亩120株。

②苗木规格:按省苗木标准1级苗达80%,2级苗小于20%。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整地,规格0.4×0.4×0.4米,对杂灌茂盛的山场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15做好回填工作,要求回松土,回满土。

④造林: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2.4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杉树是我县的主要造林树种,但对土壤的改良能力较差,且火险性大,单一树种易发生病虫害。木荷、苦楝、南酸枣等阔叶树种是乡土树种,自然分布广,对土壤改良能力强,将针叶树和阔叶树混交有利于水土保持,改良土壤,抑制病虫害,降低火险,更好地发挥防护功能。

3.3.2.5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3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石砾含量中等的黄红壤、红壤,我县推广地区为新城镇、左拔镇、浮江乡、河洞乡、内良乡、吉村镇。

3.3.3模式三:低山、丘陵林竹型模式

3.3.3.1立地条件

平均海拔300-1000米,属中低山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空气湿度大,土壤主要以花岗岩,板页岩为主,土壤深厚肥沃,以山地黄壤、黄红壤为主。

3.3.3.2技术思路

根据立地条件和林农长期经营竹林的习惯,以及该地区的适生树种,通过人工种植竹林迅速扩大该区域的竹林规模,使林农的经营形成集约化经营。

3.3.3.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毛竹或木荷、拟赤扬等树种混交,混交方式块状,或10竹加零星阔叶树,混交比例竹1-5成,阔叶树5-9成,竹株行距4×3.7米,每亩45株,阔叶树株行距2×2.8米,每亩120株。

②苗木质量:采用良种一级苗,毛竹采用大竹(4-8cm)1-2年生母竹造林,选择分枝低,枝叶茂盛,无病虫害的健壮立竹,并留30cm的来鞭,40cm的去鞭,留笋芽3-5个,并留5盘枝截干造林,以保证其成活率和发笋率。

③整地:12月底前完成整地,采用穴垦整地,表土回填,填松土,填满土,规格竹采用80×50×50cm,阔叶树采用40×40×40cm。

④造林:在元月份前完成苗木栽植,栽苗时做到“扶正、舒根、踩实,回墟土”,保护好笋芽。以提高发笋率。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3.4成效和目标

采用本模式考虑到毛竹既具有生态效益,又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见效快5年,毛竹既可从竹笋又可竹材中取得经济效益,长期内,竹林综合收入每亩可达300元,同时,也是一项可持续经营优化结构模式。

3.3.3.5适宜推广区域

此模式适宜于土层深厚,气候温和,立地条件较好的黄红壤、黄壤等地区,我县适宜推广区为河洞乡、内良乡。

3.3.4模式四:丘陵、盆地区栽植苗林一体化模式

3.3.4.1立地条件

县内属中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选择交通便利,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土壤为黄壤、黄红壤为主,农田主要是麻沙泥田和砂泥田。

3.3.4.2技术思路

依据部分农民经营水平较高,充分利用地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保证合理造林密度的同时,适当密植一部分园林绿化乔木树种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移栽,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又不损害生态效益。

3.3.4.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树形好,具有观赏性的樟树、楠木、含笑、天竺桂等树种,苗、林比例1:1,株行距5尺×5尺,每亩栽植240株。

②苗木质量:采用良种,苗木规格应符合省苗木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③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土。

④栽植: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施肥:对移栽苗木进行施肥,每年1-2月施足农家肥,在萌芽前施速效氮肥。

⑦水保措施:保留原生植被,在苗木进行移栽前应做好水保措施,在林地覆盖稻草等覆盖物,防止水土流失。

3.3.4.4目标和效益评估

本模式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为目标,既可产生巨大的生态、社会效益,又可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3.3.4.5适宜推广区域

交通便利,水土流失较小,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壤深厚的丘陵地区,我县推广区域浮江乡、南安镇。

3.3.5模式五:低山丘陵阔叶树混交模式

3.3.5.1模式适宜条件

县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年平均气温18.4度,极端最高温39.8度,极端最低温-7.1度,年降雨量1551.6mm。

3.3.5.2技术思路

退耕地多为山谷地,选择本县的乡土树种苦楝、酸枣、木荷、米老排等树种,可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促进林分生长,上述树种根系发达,可加强水土保持功能。

3.3.5.3主要技术措施

①树种配置:选择苦楝、酸枣、木荷、拟赤扬、米老排等树种混交,每小班栽2种树种以上。株行距2×2.8米,每亩栽植120株。

②整地:造林前一年秋冬季作穴垦整地,规格40×40×40cm,对杂灌茂盛的山场需进行带状清理,带宽1米,栽植前先进行表土回穴,要求回松土,回满山。

③苗木质量:采用良种,苗木规格应符合省苗木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④栽植:在冬春季选择阴雨天前后进行,苗栽植时必须做到适当深栽,栽正,栽直,舒根,踩实,回虚土。

⑤幼林抚育:连续抚育3年,每年的5—6月、8—9月进行抚育,刀抚锄抚相结合,抚育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萌,清除藤蔓,并对缺株进行补植。

⑥配套措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尽量保留原生植被阻隔地表水的经流,减少水土流失。

3.3.5.4目标和成效评估

本模式注重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农民收益,杉木是我县人工造林的主要树种,具有速生丰产的重点,成林快,周期短,有利于水土保持,发挥森林的防护功能。

3.3.5.5适宜推广区域

土层厚度在30cm以上,土壤呈酸性,质地轻粘的红壤、黄红壤区,我县推广区为新城、樟斗、左拔、池江、青龙、黄龙、南安、浮江、吉村、内良、河洞。

3.3.6模式六:低山丘陵经济林模式

3.3.6.1模式适宜条件

我县位于省的南部,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暖,热量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的特点,年平均温度18.4度,极端最高温39.8度,极端最低温-7.1度,年降雨量1551.6mm,植物生长期303天以上,土壤母质大多为花岗岩和变质沙岩、板页岩,土壤多为黄红壤、黄壤,土层深厚,肥力较高。

3.3.6.2技术思路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科学配置林种,发展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果木林。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

3.3.6.3主要技术措施

在坡度较大的耕作区,采用一坡多带模式,通过经济林带+原生植被护坡带,每条经济林带都配置原生植物护坡带,经济林带面宽3.5米,护坡带宽0.5米。能更好地保土保肥。

①树种配置:选择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树种:酸枣、脐橙、柑桔、桃、李、板栗等。

②整地:带面整地,植穴规格80×80×80cm,呈“品”字形排列。并做到表土回填,施足有机肥,整地在12月中旬完成。

③造林密度:经济林带脐橙、柑桔、杨梅,株行距4×3.09米,每亩栽植54株,柠檬株行距4×4米,每亩栽植42株。

④苗木质量,经济林选择嫁接苗,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遗传变异,远源杂交等技术,培育新品种、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省苗木质量标准,一级苗达80%以上,二级苗20%以下。

⑤栽植:经济林嫁接口必须露在土外,做到“苗正、根舒、深栽、压实、回虚土呈龟背状”。

⑥配套措施:在原生植被护坡带上可种植茶叶等灌木树种,以提高水保能力。

3.3.6.4成效和目标

此模式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容,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五年后进入盛果期,平均每亩可收入3000元。

3.3.6.5适宜推广区域

可在退耕还林的坡耕地和荒山荒地,选择光照好、土层深厚,排灌好,交通便利的地区。我县推广区域为新城、樟斗、左拔、池江、青龙、黄龙、南安、浮江、吉村、河洞、内良。

3.3.7典型技术模式

3.4封山育林主要技术措施

封山育林应按照《省封山育林技术条例》,选取符合封育条件的林地进行封育,因地制宜地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封育措施,其树种以现有林分的目的树种为主,同时对原有目的树种株数少、林中空地多的地块采取补植补播措施。

①对象:本项目确定的封山育林对象是具有一定森林环境、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疏林地和无林地,土层脊薄、岩石及破坏后难以恢复的灌木林地和灌丛地,且相对集中连片,能形成一定规模。

②林种:根据立地条件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本项目封山育林面积0.885万亩,全部为水土保持林或水源涵养林。

③封山育林措施:根据封育对象及培育目的,主要采取封禁管护封育方式,连续封育5年后,要求林木郁闭度达到0.5以上或植被总盖度80%以上。

主要措施:(1)人工巡护:依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危害程度,经营主体必须聘请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应与护林员签定护林合同,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严格全同管理。聘请的护林员应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在封育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其、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采笋;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林内吸烟、野吹;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林副业生产用火。(2)设置封育禁牌:在村庄附近、人为活动频繁地段、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封育禁牌,要求1500亩左右设置一块永久性封山禁牌,牌上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和封育措施;在小班周界明显处设置临时性封育禁牌。(3)育林措施: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出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理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进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4)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可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每平方公里设置一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3.5建设任务

根据省厅下达我县2011年退耕还林荒山荒地任务6900亩,封山育林8850亩,通过全县范围的调查摸底,并尊重农民意愿,综合确定工程乡、镇建设,各乡镇计划任务详见附表3。

工程建设营造生态林6900亩,占总任务的100%

3.6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宣传发动,编制实施方案,县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建,造林、育苗、土地流转登记林权确定。建设规模荒山荒地造林0.69万亩封山育林0.885万亩。

(1)调查摸底、宣传阶段:2011年10月1日-15日,各乡镇做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摸底宣传工作,政府交底,使农民完全了解国家政策,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使农民主动、自愿申请在符合条件荒山荒地进行造林,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各林业站及退耕办,根据农民申请的退耕还林荒山荒地地进行测量、核实,注册登记。

(2)编制实施方案:在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及有关政策编制实施方案。

(3)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工程实施:我县于2003年成立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落实、协调、调查、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营林的副局长担任。各有关乡镇、有关林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3人),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实施,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4)落实山头地块:对退耕还林的山头地块逐块调查落实,标绘在图纸上,县、乡两级建立退耕还林台帐。

(5)造林作业设计:依实施方案,根据造林的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按照落实的山头地块进行造林作业设计,便于工程实施。

(6)营造林:包括整地、表土返穴、栽植。采用穴状整地,生态林穴规为40×40×30厘米;经济林采用反坡梯田,反坡梯田内开穴,穴规为80×80×80厘米;丛生竹80×50×50厘米(其中长80厘米)。开穴后,拣尽石块、树(草)根,适时返穴,返穴后土面高于地面10厘米,栽种经济林树种返穴时要放足基肥。根据林种、树种不同确定造林密度:营造阔叶乔木生态林110株/亩,马尾松200株/亩,杉木167株/亩,竹林45株/亩;营造经济林李、桃、板栗45株/亩,脐橙、杨梅54株/亩,林下种草;营造针阔混交林按树种比例确定造林密度。

(7)定植:做到“栽正、舒根、踩紧、培土”,在冬末及春初雨后土壤湿润时栽植。

(8)抚育:生态林采用扩穴培土法,劈除杂草、培土、整枝、除萌、排水等抚育措施,禁止采取大面积垦复、松土等抚育措施,经济林在确保不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下采用局部垦复、松土、施肥等抚育措施。抚育时间每年5-6月和8-9月,连续进行4年。并对死株、缺株进行补植。

(9)管护:对新造林地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封禁。

(10)检查验收及资金拔付:按验收单拔付人工造林国家补助资金及封山育林国家补助资金。

在具体工作中,县发改委、县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的立项、申报和计划下达及总体规划的审查、上报、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县财政局负责退耕还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发放和监督管理及县级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县监察局负责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监察。县审计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拨付。县审计局负责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

3.7实施计划

根据时间要求、任务要求、质量要求制订明确的实施计划,详细制订各时期实施内容、实施要求和实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4种苗生产和任务

4.1种苗生产能力

县种苗推广站从市种苗站等单位调入和自产苗木种子3400斤,以满足全县的造林,其中:木荷80斤,杉2400斤,苦楝600斤,酸枣300斤,湿地松20斤。预计全县可产一级杉苗1440万株,一级木荷苗27万株,一级酸枣苗5.4万株,个一级苦楝苗9万株,一级湿地松苗12万株,桉树组培苗60万株。

4.2种苗供应测算

本县可生产苗木1526.4万株,可满足全县植树造林所需苗木。

4.3种苗培育和组织

种苗培育以县种苗推广站为龙头,多种所有制育苗苗圃共同发展,加强种苗管理工作,对苗木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检查监督、检验检疫。健全林木种苗生产与销售的“一签两证”制度(一签: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标签,两证:林业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检疫证),杜绝伪劣、带病虫害等不合格苗木造林。

5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5.1投资概算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国家规定的造林补助标准标准,2011年完成0.6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所需投资1167.5万元,其中:

种苗费(每亩50元):50万元;

景观绿化树投资:793.2万元;

清山、整地、造林每亩260元,合计投资179.4万元;

4年抚育7次每亩210元,合计投资144.9万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目乡镇,相关单位所需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阶段性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用于实施方案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核实乡镇退耕还林基本情况,资料准备,宣传,召开启动会议等10万元;

封山育林8850亩,封育5年计62万元。

5.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无偿补助的种苗费,地方自筹配套。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投劳、管护等,由实施经营单位或农户投劳解决。

①国家造林补助138万元;

②地方自筹配套资金793.2万元;

③经营主体投工投劳236.3万元;

④实施经营单位建设施工投劳6.67万工日;

⑤封山育林国家补助62万元。

6效益分析与评价

6.1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较合理的调整,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据分析,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森林蓄水20万吨,替代价值6.0万元;年增保土能力1550万吨,保土效益1560万元;年保肥效益60.2万元;年促进粮食增产10万公斤,增产效益1.1万元;年活立木储备蓄积量1324m3,储备效益15.62万元;年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其它效益35万元,生态总效益可达1607.5万元。

6.2社会效益

由于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有利于项目区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挖掘了坡耕地利用潜力;使边沿山区的撂荒地得到了再利用,并保持持续的较高效益;国家对项目建设的无偿补助,为农民群众增加了收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直接投劳4.2万个工日,折合劳务收入257万元,可增加劳动就业,获得劳务收入。

6.3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经测算,每年增加产值193万元。

6.4综合评价

项目建成后,可以恢复和增加森林植坡,遏制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为流域提供清澈水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控灾、减灾能力加强。特别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国家的无偿补助作支撑,地方投入和群众投劳作补充,通过上下努力,一定能够实施项目建设的各项预期目标。

7主要保障措施

7.1退耕还林政策

(1)荒山荒地造林补助费200元/亩。

(2)退耕还林工程坚持营造生态林为主,兼可营造部分经济林,经济林比重不得超过退耕还林总面积的20%。

(3)鼓励社会能人集中连片建设退耕还林项目,荒山荒地造林500亩以上的,视为退耕还林大户,在乡镇计划任务范围内优先安排建设计划,重点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

(5)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将权、责、利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退耕还林真正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依法继续承包。

7.2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措施

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委、林业、财政、粮食、、国土资源、农业、审计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理顺工作关系,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退耕还林工程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林业、发改委、财政、粮食部门的骨干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退耕还林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执行制订的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办公室下设技术组,由林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工程建设的林业技术工作。

(2)项目管理措施

①明确工作职责:县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程建设的领导、部门协调、理顺工作关系等;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种苗准备、调配、技术服务与指导、阶段性检查验收与造林质量抽查的技术人员安排等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的采购、调配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种苗补助资金的申报与拨付,工程支付的决算、报帐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年度建设计划的编报工作;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项目管理实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按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分乡镇精心组织实施。工程实施和施工管理做到“四有六定”,即:有实施方案,有施工设计,有项目负责人,有管理档案,定人、定任务、定质量标准、定山头地块、定时间、定奖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分工序施工,分工序检查验收,阶段性、工序检查验收必预提供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向施工单位开具工序质量验收单。项目建设完成后,退耕办公室进行全面验收。

(3)财务管理措施

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门管理,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追踪检查与审计;实行县级报帐制度,规范报帐手续,做到财务清晰、原始凭证齐全,财务管理规范,及时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和其它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的所有帐本、原始凭证,明细帐目等必须完整长期保存,供有关部门的查验。

(4)举报及责任追究

建立退耕还林举报制度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退耕还林工作做到村务公开、张榜公布,县、镇政府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及工程建设中的事故责任人,一经查实,不管是否调动和变化,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究制度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5)技术保障

聘请市有关林业、水保、果业专家在工程实施前期进行技术培训,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解决疑难技术问题。与省、市林业技术推广部门,果业研究机构、水保治理技术单位和周边地区对口行业取得广泛联系,应用现有技术成果,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经验,提高工程建设技术含量。印制造林技术手册,发至退耕农户手中,让农户更好地掌握造林技术。

7.3经营机制

采取多种经营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能人,下岗职工,在职人员采取租赁、承包、竞买等方式进行荒山荒地经营权的有偿流转,采取家庭式、联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林场,签订经营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利,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利用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投资、投劳经营管理。采取灵活、实用的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经营水平,实现经营目的。

①家庭承包:以直系亲属为主体建立。依据荒山荒地的面积、投劳程度确定利益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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