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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传统艺术文化 包装设计 传承 运用
一件优秀的包装设计离不开特定的艺术文化土壤的滋润,一种特定的文化往往体现在设计作品的创意之中。包装设计是一门以文化为本位、以生活为基础、以现代气息为导向的设计学科,它可以借助其独特的艺术语言,多角度、多层面地传递文化,揭示艺术文化的内涵。任何设计活动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文化体系,也不能脱离各自的传统艺术文化精髓。中华民族传统艺术文化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是集体智慧结晶的体现。我国久远深邃的文化中有蕴含典型文化内涵的精美图形纹饰和绚烂的传统图案,它们不仅是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代表,而且是广大艺术设计者的创作源泉。设计者由于有地域性的特定文化背景,而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又有一定的深层文化结构,因而设计保留了一个民族在一个时期的艺术积淀和艺术风格。这种风格以一种流传广远而又包容万象的精神形式延续着,蕴涵丰富,具有一定的渗透力,其呈现的状态和总体思维模式相互关联,具有很强的传承性。世界上的民族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各异,形成了其名具特色的风土人情、社会意识形态、道德伦理、民俗风尚。这些因素导致了不同地域生活理念、审美倾向和艺术审美情趣上的差别。
一、包装设计中艺术文化传承的必要性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具有浓厚的传统意义的艺术文化。如中国历代的吉祥纹样,代代相承又代代相异,新石器时代质朴敦厚的鱼纹、商周时期威仪神秘的饕餮纹、隋唐时期丰满富丽的宝相纹、明清时期纤细巧密的道八宝纹等,都体现了中国不同时期艺术文化的历史变迁和人们的审美取向,它们是古人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的艺术文化遗产。而隐藏在这种传统艺术背后的是人们对艺术的迷恋,和对其造型内涵的执着追求。可以说中国艺术文化精神和设计语言融汇在一起,使包装设计更具社会性和文化性。
包装设计是人类伴随创造行为的出现和创造方式的多样化而产生的一种艺术再加工的能力。在艺术文化的传承中,包装设计可以充分发挥传统性和现代性相统一的作用,其作为人类艺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类艺术审美情趣和价值观的创造。同时包装设计文化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是不断演变进化的,在无形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艺术生活,成为人们艺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当今文化信息传递的焦点。
二、传统艺术文化在包装设计中的传承途径
包装设计文化的艺术继承性主要体现在包装设计文化结构的观念层面上,它反映了整个民族艺术审美理念的共性。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也就是说每个国家在历史的发展中都会形成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世界各国在包装设计发展的过程中也都与自身的文化经济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德国的包装设计富于逻辑性和理性。造型风格严谨;日本的包装设计具有新颖、灵巧、轻薄玲珑的特点;意大利在设计风格上具有优雅与浪漫的特点。我国长期受儒家传统教育思想的的熏陶,人们中庸的心理特征和相对保守的意识形态折射在艺术包装设计风格中,更多地体现了一种平稳、含蓄、圆满、寓意于内和形式上完整、对称的特点。
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灿烂悠久的民族艺术传统文化。早期文化受儒、道思想的影响,具有辩证的思维方式,兼有感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的优点,看重归纳、综合、直觉与顿悟,讲究有机的辩证统一,讲究整体性、连续性,统一性,形成了独有的美学思维,形成了自然哲学强调的阴阳平衡、“天人合一”。它不仅注重感受自然、适应自然,更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理念。
包装设计承载着民族的艺术文化,是每一位从事包装设计工作者创作灵感的源泉。例如中国民间的传统艺术文化要素:书法类别:楷书、隶书、草书等,年画类别:天津杨柳青年画、苏州桃花坞等;以及其它的艺术形式,如雕刻、蜡染、扎染等,这些都是现代包装设计的源泉,有助于设计者设计出独具中国传统艺术特色的包装作品。在现代包装设计过程中,如果想要将传统艺术文化很好地运用与传承,首先要对本民族的传统艺术文化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比如运用彩陶文化设计包装。就要对陶的发展时代背景有所了解,熟知远古的彩陶风格特点;而如果将商代青铜器题材运用于设计,就需要了解其浑厚庄重的特性;运用汉代的瓦当题材设计包装。则需把握其造型呈现出的简洁生动的艺术气息。由于艺术文化的特点各不相同,因此,只有在了解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结合现代设计的流行元素与先进技术进行再创造,才能设计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从而使文化得以传承,得到广泛运用,并使文化得到发展。例如中国的汾酒在包装设计中就采用了中国的书法艺术,用多变的笔墨简单明了地突出了主题:简洁清亮、静谧端庄,流露出浓浓的中国韵味。除此之外,许多食品包装礼盒采用中国的传统色彩,以红黄、暗金为基本色调,配以传统纹样,更显示出浓厚的情意。可见传统文化在设计艺术传承与运用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当然,民族艺术文化的传承并不是简单模仿与照搬,而是再创造和再发展,如果艺术文化脱离了本土,就会失去生命力,渐趋枯萎。
三、传统艺术文化在包装设计中的运用
对包装设计中将传统艺术形式的内容进行重新整合与创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才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艺术流行趋势与审美情趣。虽然传统艺术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宝贵知识财富,但我们在装饰创作中,不能让传统的理念束缚住自己的思想,应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理解它。从当今一些优秀典型的具有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设计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既吸收了传统艺术文化的内涵与精髓,又融入了现代设计的流行元素,并且将传统艺术文化用现代的手法和技巧加以整合与变革,更加符合现代人们的审美理念和价值取向。传统艺术文化是人类艺术历史长期发展过程中精华的积淀。深入地研究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外延,能帮助设计者更好地将其运用到现今的包装设计创作之中;准确地借鉴传统图形纹饰和大力的弘扬传统艺术文化,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丰富现代包装设计的内在意义和外在的表现能力,使其拥有更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如国画中作为中华艺术瑰宝之一,笔墨多变。意境深邃,当现代包装设计与传统的笔墨结合在一起时,表现出的装饰性就体现了其独特的视觉效果和传统艺术文化底蕴。香港设计师陈幼坚在现代包装设计中曾进行创新,将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巧妙结合,传递出了强烈的民族艺术文化特点和时代气息。他在包装袋 设计中,运用了中国传统的水墨画笔墨技法,辅以现代包装的设计理念,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格调,同时又不失现代的美感。
如果要将中国传统艺术元素更好地运用到现代包装设计中,我们就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其深层的文化内涵与特点。有选择地提炼出文化的精髓和本质内容,对其进行挖掘和再创作,将这种传统艺术元素地融入到包装设计创作之中,体现作品设计的交织感与整体感。那么如何以现代艺术审美的全新视角去重新审视传统艺术文化的价值呢?这就需要我们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传统艺术文化的基础上延其“意”,传其“神”,让传统艺术文化在现代包装设计中得到更新和拓展。例如靳埭强先生的海报作品,将中国传统元素与现代几何图形进行了完美的融合与重组,呈现给人们的是深刻的民族传承性和现代气息的流行性。
韩美林先生也认为包装艺术要想达到世界水平,就必须依靠民族传统,再加上现代意识。值得一提的是,在吸收中西方传统艺术文化的关系上我们必须摆正两者的位置。中西结合,以中为主;古今结合,以今为主;源流结合,以源为主。因此,包装设计应从传统艺术文化中汲取营养。当然,这绝不是一种复古主义,更不是一种狭隘的、片面的对传统的照抄。传承,并不仅仅指在包装设计中加上几个传统的纹样,运用上一行书法字体或加上少许传统符号,这样的理解是肤浅的,也是完全错误的。真正的传承应该是对本土艺术文化深层次的理解,研究其为何会这样表现,将其内涵化为修养,最终在包装设计中自然地流露出来。在传承的基础上,更应该不断发展与超越传统文化,积极学习利用国内外包装设计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适当借鉴一些国外的设计理念,关注国际流行的趋势,以民族传统艺术文化作为本源,从形式上积极创新,真正实现与国际包装设计的对话与交流,从而创作出既有传统中国特色的艺术文化,又具有时代感的包装设计作品,这样才能屹立于世界包装设计之林。
参考文献:
[1]彭会姿.民族民间美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彭建祥.包装设计的时代特征和民族性关系的思考装饰.2004.
[3]何洁靳埭强.中国传统图形与现代视觉设计.辽宁美术出版社.
[4]艺中.现代包装设计的文化观冲国包装印刷网,2003.
关键词:水泥杆 质量问题分析 控制措施
水泥杆由于其价格经济、组装方便大量应用于电力系统的高、低压工程,水泥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为掌握电力企业水泥杆质量情况,检验产品质量监督的效果,对电力企业涉及所有厂商的水泥杆进行了系统、严格的质量检验,根据检测结果,现总结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检山东电网涉及的共计10家供应商,38个工程项目,15种规格型号的水泥杆。抽检内容包括水泥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混凝土抗压强度。为检验水泥杆内部质量,对每种型号的水泥杆均进行了破坏性试验,检查了纵向受力钢筋、架立圈筋、螺旋筋等布筋情况及保护层厚度;现场对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取样,送电科院做性能试验。
二、检验标准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预应力混凝土电杆、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50。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保护不得小于15mm,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环向和纵向裂缝。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纵向裂缝,环向裂缝不得大于0.05mm。漏浆深度不大于10mm,环向长度不大于1/4周长,局部不应碰伤,但如碰伤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不大于50平方毫米,允许修补。漏筋、内表面混凝土塌落及蜂窝不允许存在,钢筋混凝土电杆加荷至开裂教研弯矩时,裂缝宽度应小于0.2mm,加荷至开裂校验弯矩卸荷后,残余裂缝宽度不得超过0.05mm。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加荷至开裂检验弯矩的80%时,不得出现裂缝,加荷至开裂检验弯矩时,裂缝宽度应小于0.1mm,加荷至承载里检验弯矩时,不得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况:a)受拉区裂纹宽度达到1.5mm或受拉钢筋被拉断。b)受压区混凝土被破坏。
3、发现问题
依据上述标准,本次共发现问题84起,涵盖原材料、工艺控制、包装运输三类问题,其中原材料问题7起,占问题总数的8%,工艺控制类问题37起,占问题总数的44%,包装运输类问题40起,占问题总数的48%。
原材料类问题主要是钢筋选用不符合设计要求、主筋直径超差、带肋钢筋接头机械性能弯曲检测不合格、带肋钢筋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混凝土中掺杂泥块等。工艺控制类问题主要是漏浆、漏筋、螺旋筋间距超差、主筋对接方式为搭接等。包装运输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装卸原因造成水泥杆碰伤、环向裂纹、纵向裂纹等。
4、质量问题分析
包装运输方面。水泥杆在包装运输中产生的问题是占问题数量比例最大的,供应商对水泥杆单点起吊、野蛮卸车是水泥杆杆体产生碰伤、纵向裂纹的主要原因,此类问题占问题总数的48%。
工艺控制方面。漏浆、模边合缝不严、上端面距离超差等37类问题是由于供应商工艺控制不严格,未严格按照国标生产
原材料问题方面。主筋直径超差、主筋采用搭接等是原材料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此类问题性质恶劣。供应商为节省成本、简化生产工艺采用不符合标准主筋直径的钢筋、主筋连接方式改为搭接。
5、控制措施
通过本次水泥杆专系统、严格的质量检验,对水泥杆整体质量水平有了明确认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采取对应的控制措施,将检验重点从生产过程转移到成品检验,检验时,按照一定比例, 覆盖所有招标批次,覆盖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覆盖所有供应商随机抽取,通过破坏性试验,实现全面检验,对发现问题的产品,普查同一招标批次同类型的所有物资,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发生类似的问题。继续加强多维的质量监督网络、顺畅的工作流程和信息沟通渠道建设,抓好供应商产品质量监督和不当行为处理等工作,重点把握好供应商产品质量管控和监督。严格控制、到货验收、取样抽检、安装调试、运行跟踪“五个环节”;深化设备全寿命周期质量管控机制、供需双方互动机制和质量提升机制“三个机制”建设;运用省公司层面统一计划安排的抽检与地市公司自主安排的抽检相结合,物资部门监造抽检与基建、生产等专业管理部门试验检测相结合,公司两级质量检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相结合的质量抽检“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质量监督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建设。
一、生产温度
所有的冷冻商品根据储存温度的不同都有一个腐败的周期,大部分的冷冻食品在零下18摄氏度的温度以下,其保质期会相对较长。但是相比之下,冷冻水产品需要更低的温度才能达到同样的状况。
根据生产的条件不同,冷冻冷藏以及保鲜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在零下1.5度到零上14度之间。一般情况下,保质期是以周来衡量的,而不是以月来衡量的。
很多商品都有低温下限,低于这个温度,商品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对于那些在临界温度运输的商品,低温会给商品带来冷冻伤害。对于肉类等商品来说也是这样。而对于水果类商品,即使并未达到临界温度,也会给商品带来冻伤等损害。如果在比较高的温度下装货,那么只能通过比较低的车辆预冷温度来达到货物快速降温的目的,这种做法可能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部分商品会因此产生冻伤。
二、运输设施
使用的运输设施应该是密闭的,安装有良好的温控设备,合适的空气流通设施和冷冻能力,运行状态良好。对于冷冻集装箱,应该在装货之前一个月对集装箱进行状态检查。对于冷藏船,冷冻集装箱和冷藏运输车等冷链物流设施的操作方法是不同的,承运人应该对运输工具的操作有非常详细的了解。由于运输的货物数量庞大,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
三、产品质量
冷链运输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持产品的质量,但是却不能提高质量。如果产品本身质量不高,那么使用高质量的冷链运输会极大的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使得销售成为一个难题。这对于产品的生产者而言,会让他们丧失对产品本身的销售信心。产品质量取决于生产者或者出口国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也取决于进口国的相关要求,这些恰恰是承运人应该了解的,也是出口方应该严格遵守的。
四、装运前处理
对于水果和蔬菜,装运前处理包括收获前恰当的处理方法的应用,例如杀菌剂的应用;装运前短期的储存,以及一些机械伤害的避免,诸如分类分级机器对其造成的伤害;或者是装箱时对商品造成的伤害都应该避免。
对于冷冻商品,首要的要求就是在整个冷链中温度的控制,不能出现温度失控的环节。这其中就包括了装运前的预处理环节。
五、包装
包装必须能够对商品进行保护,因此纸箱必须在温度失控导致商品融化、包装受潮的时候有足够的强度,同时,包装还要结合捆扎等保护来最大限度的减少潮湿带来的损失。包装材料不能包含产生污染或异味的成分,纸箱必须是合适的尺寸,其形状必须能够在移动中保护商品,同时防止外来压力对货物造成损害。对于托盘化运输,纸箱相对于托盘必须是安全的。
六、预冷
预冷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商品的,一方面是针对运输车辆的。
对于某些水果,如柑橘和香蕉等在进行海洋运输时,经常是在温度较高的地方进行装船,然后在运输途中进行降温。这是一种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一般来说,在农产品收获之后就要马上将温度降到合适的运输温度。
如果商品进行了预冷,而运输设施没有进行相应的预冷,那么这对于商品而言也是极不安全的。在所有的运输设施上,制冷率都会相对比较低,并且货物处于不同的位置,制冷效果也不尽相同。在专业冷却设施里达到一定的温度只需要几个小时,但在运输途中却需要几天时间。
对于某些高代谢率的商品,如果事先并没有进行合适的预冷,呼吸的热量可能非常高,并因此导致整个运输过程中车厢内不能达到合适的温度,因而导致商品品质的下降。
七、冷空气循环
对于冷冻货物,冷空气的循环使得透过车辆厢壁进入的热量得以消散。对于新鲜的产品,也要求必须去除呼吸作用所带来的热量。对于某些产品,降温是必要的。冷链运输设施应该能够为包装良好的货物提供适合的冷空气循环。不当的包装和随意的堆放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并因此导致商品全部或者部分的质量损害。
冷空气循环在商品的展示销售上也很重要,开放式的多层货架就依赖于良好的空气流通来为货物提供统一的温度。
八、温度控制
与冷冻货物相比,温度控制对于冷藏货物更为重要。冷冻食品要求最高温度不能高于零下18摄氏度,而冷藏货物通常要求在运输中温度控制在2度上下的范围内。在展示销售中,冷藏食品通常要求温度控制在5度上下的范围内。因此对于冷藏货物的运输车辆温度控制能力要求是很高的。然而,如果是冷冻运输车辆用于冷藏货物运输,那么可能会获得更大的温度控制范围。更大的范围意味着比计划更高或者更低的温度,高温会导致保质期的缩短,低温可能意味着结冻或者由于低温给货物带来损害。因此专用车辆运输是非常重要的。
九、来自其他货物的交叉污染
最为明显的是由一种货物传播给另一种货物的污染或者异味。另外一种是由于某种激素的存在而导致货物提前成熟或腐败。
十、虫害
在可能出现虫害问题的情况下,进口国可能会有一些专门的程序对一些特定生长区域的货物进行熏蒸或者低温处理。对于出口方来讲,了解这些问题就是非常必要的。通常来说,出口方也会通过一些事先的处理来解决这一问题。
十一、运输时间
海洋运输一般来说是非常可靠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讲,船舶故障和暴风雨有时也会导致延误。这是承运人所不能控制的。如果类似这样的情况导致了延误,那么对于易腐败货物来讲损失就是不可避免的。类似的一些自然灾害,罢工、等都会导致货物运输时间的延长,并因而造成损失。
十二、温度失控的时间
商品在从港口到内陆往来的短时间内,缺乏温度控制是可以接受的,有时候,由于机械的故障可能导致温度失控,这种情况下,几个小时对于很多商品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于几天的时间,大多数商品都无法接受。
十三、零售
运输包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并最大限度地避免运输途中各种外界条件对商品可能产生的影响。运输包装测试是对运输包装进行检测,检测方法通常是在实验室内,通过模拟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危害(一般包括振动、冲击、压力、高低温/湿度环境),预先对运输包装件进行模拟试验,以检测运输包装是否能保护好内装物,从而不断对产品的自身特性、结构以及选用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进行改进,直至使包装设计达到尽量科学。
国际安全运输协会(ISTA),在60年前率先提出了包装性能测试和认证的概念,如今其测试程序和认证计划处于运输包装的最前沿。该机构了一系列的标准以及测试程序和测试项目等文件,作为对运输包装安全性能进行评估的统一依据。当某一包装设计通过ISTA测试后,基本上可以保证这个包装件能在连续的运输环境下,不会受到可预见的因素危害,从而对产品起到有效的保护。现在,ISTA又成立了可持续解决方案分组委员会,专门推动包装的可持续发展。
ISTA运输包装测试程序和项目,具有广泛的模拟性和很强的实用性,为实现包装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者提供了一把尺子,帮助他们找到最佳的运输解决方案,将包装与可持续发展科学结合,为包装可持续发展助力。ISTA测试程序和项目分为七个系列,见表1。
这七个系列的所有测试项目和程序,尤其是前3个系列,是根据对物流环境的模拟程度不同进行划分的。其中,最能模拟实际运输环境的是三系列试验程序,较为常用的有3A和3E;能最快发现问题的是一系列试验程序中的1A和1B,因为这两个试验程序虽然简单,但是其测试项目具有浓缩性,将一般的物流危害进行了高度概括,且试验成本低廉,试验时间短,易于操作,能最快发现问题。下面就将上述4个试验程序进行一些简要介绍。
(1)1A试验程序。适用于质量不大于68kg(150磅)的单个包装件的整体性能测试,可用于评估包装件的性能,比较不同的包装及产品设计的性能。
(2)1B试验程序。适用于质量超过68kg(150磅)的单个包装件的运输试验,可用于评估包装件的性能,比较不同的包装及产品设计的性能。
(3)3A试验程序。3A试验程序是对以包裹形式运输的单个包装件进行综合模拟测试,适用于以单个包装运输的4种不同类型的包装件,分别是标准型包装件、小型包装件、扁平型包装件和长条型包装件,包括空运和陆运,用于评价包装件在包裹运输和搬运过程中承受振动、冲击等危害的能力。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文章一】
案例分析题
1、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英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无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无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运输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试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损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1)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根据对货物损失的描述,此批货物损失属于货物本身的缺陷形成的,不是运输途中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属于保险公司除外责任。(2)进口商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即使已经支付也有权向出口商索赔;(3)出口商需要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赔偿。
2、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负责赔偿。根据平安险第三条的规定: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3、王先生是保险经纪人。受客户委托为进口消毒剂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海运货物保险。在投保时,王先生由于疏忽忘记将此批进口消毒剂采用简陋包装这一情况告诉保险人,到货后发现包装破裂,货物大量渗漏。保险人能否以王先生的不告知主张合同无效?为什么?
保险人有权主张王先生的合同无效。根据保险的诚信原则,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的相关信息如实告知保险人,如果因为没有告知导致保险人无法预料的风险发生,保险人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已经缴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本案中王先生由于疏忽没有告知包装简陋这一事实,导致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做出错误决定,所以保险人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但所缴纳的保险费可以退还。
1、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末,如何分摊损失?(该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乙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33万、8万美元,待收运费为2万美元)
1、100+30+8+50+2=190(万美元)
船方承担费用:8×100÷190=4.21(万美元)
货方甲:8×50÷190=2.11(万美元)
乙:8×30÷190=1.26(万美元)
丙:8×8÷190=0.34(万美元)
运费方:8×2÷190=0.08(万美元)
2、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设备故障起火,该船舱内发生火灾,船长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抢救,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共计5000美元,因救火被水浸坏货物价值6000美元。船方宣布此两笔损失为共同海损。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该轮船长宣布损失为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
(1)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本案中损失分为两个部分,被火烧毁的属于单独海损,它不是有意采取的救助措施造成的,被水浸坏的货物属于共同海损。(2)火烧毁的部分,要看设备故障在开船前船方是否知道其可能发生,如果属于经过检查也没有发现设备故障,则船方可以免责,但如果船方没有检查或者存在侥幸认为设备可能不会发生故障,则船方需要负责赔偿。(3)属于共同海损,应该由船方、货方、运费方共同分摊。
3、某厂司机李某为自己开的公车奥迪A6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责任险,投保时签署了自己名字作为被保险人。后车辆发生车祸,车辆受损,并致他人受伤,李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车辆为公车,李某不具有所有权为由拒赔,李某不服,提起上诉。根据你所掌握的保险原则分析该起纠纷。
此案分为两个部分,导致他人受伤需要的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不赔。因为司机李某对于该车拥有使用权,拥有保险利益由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但对于车辆李某没有所有权,即他没有保险利益,他为车辆的投保人,所以保险公司有权不赔,如果当初投保人为工厂,则保险公司就需要赔偿了。
【文章二】
1 国某公司收到由设在我境内的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我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单议付时,忽然接到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方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银行是否应该付款?
(1) 我方应坚持由保兑支付货款。
(2)本案例涉及信用证问题,①所谓信用证是指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②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行、保兑行和受益人)的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③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意气履行付款义务,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都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3)结合本例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并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加以了保兑,故保兑行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必须支付货款,故我方应支持向保兑行索取货款。另保兑行所说的向直接收取货款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从风险的角度来说: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我方应坚持由保兑行支付货款。
2 我国某公司以CRF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时将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通过银行寄交买方,并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此时,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在途中毁损,买方在知道此事后,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问:1如果我方已即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我方能否拒绝买方索赔?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能够拒绝买方的索赔?
(1)如果我方已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货运途中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因为:按《2000通则》解释,卖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港装运货物,装运后要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因此,对于货运途中因遇风浪而遭致的货物损毁,应由买方承担损失,我方可以根据相关的国际惯例向买方索偿货款。
(2)如果业务人员由于业务上的疏忽,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那么我方即卖方应承担运输途中遭致的货物损失。因为:根据惯例规定,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是由于卖方未及时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而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在本案中,是否发出装船通知对能否收回货款至关重要。
3 我国某外贸企业与新加坡A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索付单据通过托收行寄交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到达目的港的时候,汇票付款期限尚未到期,由于A商用货心切,故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并提货转售,待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国的外贸企业直接向外商收取货款,对此,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
我外贸企业应通过托收行要求代收行承担付款责任。因为我方对外签订的合同条款是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而代收行凭A商的信托收据就将单据借给了A商,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没有关系。A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应对我出口企业负全部责任。我企业不能接受代收行要我方直接向A商索款的建议
4、广州某厂从英国进口货物一批,英商应我方的要求,将货物交给指定运送人经荷兰船运到广州。但在卸货时发生短缺,据船公司回答,所有短卸货物已卸在香港,将安排运回广州,约过了20天,又发现所短货物未全部运来,而且又无法查清货物究竟在何处,致使该厂的生产计划拖延,生产受到损失。问:(1)船公司应付何责任?(2)该厂是否可就由于生产计划拖延而造成的估计损失要求赔偿?(3)在多次转船运输中,买方为避免此损失发生应该投保何种险别较好?
5、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FR马尼拉价格出口一批仪器,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货物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送途中,一辆货车翻车,致使车上所载部分仪表损坏。间对该项损失应由哪方负责,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
6、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货物的货轮在航运中发生了火灾,经船长下令施救后,火被扑灭。事后查明该批货物损失如下:(1)500箱受严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2)500箱既受热烤、火熏损失,又受水渍损失,但未发现火烧的痕迹。(3)200箱着火但已被扑灭,有严重的水溃损失。(4)300箱已烧毁。试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下海损的性质。
【文章三】
1、(1)船公司的责任期限是从接收货物时起直至交付货物时止。船公司有接提单所列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规格交货的责任。在目的港发生货物的短损,船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2)鉴于海上风险无法预料,船方无法保证在确定时间内将托运货物运抵目的港,因此《1978年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中规定,只要无故意跨绕情形,船方不负此项延期交货所引起的损失。本案中船方若有无理拖延交货致使原可以防止的损失扩大或增加,该厂可要求船方赔偿因其行为所衍生的损失,即该厂可对由于生产计划拖延造成的估计损失要求船方赔偿。
(3)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中途转船,无论次数,如被保险人事先或一经获悉即通知保险公司,则在转船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害如符合承保范围则可获得赔偿。但这种赔偿是针对标的物的赔偿,无论如何保险公司对延滞所致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买方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投保一切险或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短量险”。
2、应由我方自己承担。因为在CFR条件下,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是卖方应负的责任,卖方并应承担装船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在本案中虽然由买方投保了一切险,但卖方并不是保险单的合法受益人,不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根据CFR条件,买方在货物装船前不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对风险不承担责任,一般买方对标的物无保险,所以也不会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因此,本案中,如果我方事先投保了装运前内陆运输险,则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否则这部分损失只好由我方自己承担。
3、根据《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为扑灭船上火灾,因水或其它原因使船舶、货物受损害,包括将着火船舶搁浅或沉没所造成的损失,均应作为共同海损受到补偿,但任何烟熏或热烤所造成的损坏不得受到补偿。因此,本案中的情况的判断和处理如下:
对(1)种情况,因为是船长为了船、货共同的安全,经过用水施救而造成的直接牺牲,而且500箱货物仅受水渍损失,既没有着火痕迹,也无热熏损失,应视为共同海损。
对(2)种情况,由于没有任何着火痕迹,仅受到热熏和水渍损失,按保险业务的习惯做法,通常对热熏损失应列为单独海损,而对于水渍部分可列为共同海损,因为它是灌水施救的直接后果。
对(3)种情况,由于这200箱已着火且已被扑灭,因此,虽有严重水渍损失,但只能列为单独海损。
对(4)种情况,则理所应当视为单独海损。
商品成本
采购成本(进货成本)=货价+增值税额=货价+货价*增值税率=货价*(1+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实际成本=采购成本-出口退税额=采购成本
加强成本
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CNY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CNY)/出口外汇净收入(USD or others) (与当时银行买入价比较)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
Notes:1进口原料一律折算成CIF价; 2出口成品一律折算成FOB价; 3国产原料,其外汇成本可按出口原料的FOB价进行计算
贸易术语价格
FOB报价=实际成本+费用+预期利润
CFR报价=实际成本+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
CIF报价=实际成本+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出口保险费
换算
1 FOB换算成其他: CFR=FOB+运费 CIF=FOB+运费+保险费
2 CFR换算成其他: FOB=CFR-运费 CIF=CFR+保险费=CFR/(1-1.1*保费率)
3 CIF换算成其他: FOB=CIF-运费-保险费 CFR=CIF-保险费=CIF*(1-1.1*保费率)
佣金
按成交商品数量计算 含佣价=净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保险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1标的物: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开展产品运输服务的框架性协议,适用于甲方企业所生产的系列产品。
1.2路线范围:甲方与第三方(收货人)所确定的交货地点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托运业务时需另行通过托运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仅对应乙方。乙方因此而与其他单位发生的所有业务关系(例如再委托、结算等)均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负责;
1.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___月___日起至2013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2.0运输价格:
2.1以上运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保险费、路桥费、养路费、税费、运输发票开具费用、罚款及其与第三方发生的其它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3.0运输期限、货物包装:
3.1运输期限(或运到期限):运输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货物从起运至货物送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根据各线路长短的不同,运输期限也有所不同,具体到达日期由双方在托运单上进行标注。
3.2包装标准:按甲方的出厂标准执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托运单)办理提货手续货物装运双方验货签收发往目的地交货收货人验签验收后取回单将回单交回甲方甲方承付运费。
5.0托运通知
5.1运输指令以书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驻随车人员发出;
5.2非出于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随意对指令容进行更改或者取消;
5.3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产生效力。乙方制作、提供的单据上所附格式条款与本合同冲突的,概以本合同为准。
6.0提货手续、货物装运、提货验签:
6.1货物装卸:乙方上门提货,并由乙方负责安排装车;
6.2提货手续的办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指定了代表的,应具有长期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乙方由指定代表办理提货手续、承运货物;作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可直接代表乙方办理手续而无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6.2.2乙方上述人员办理提货手续后,凭相应的提货单到甲方仓储处或指定现场报到装货,并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6.4节假期间的运作:乙方应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书面节日运作安排,报甲方备案。超出计划安排时间的,甲方应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具体运输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贰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货物交付、验收、回单
7.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乙方负责安排卸货;
7.2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
7.3收货人验收货物后,乙方应将其所执发货清单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由乙方留存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回单由乙方送回);货物发生毁损、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在回单或者其他资料上标注。
8.0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结算运费;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运输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8.3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所派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从客户处拉回指定货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张,甲方不得拒绝对因此产生的运费进行结算;
8.5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抵达目的地。货物装上车辆后,保管之责转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起重设备应该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
8.7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8.8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9.0 运费结算:
9.1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 上月___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帐单》供甲方核对,核对完成后甲方于次月___ 日前向乙方付款(节假日顺延);如双方对《对帐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出货单、回单等资料进行核对并视必要进行调整;
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帐单》,甲方以单位盖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乙方;非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应付货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指定银行帐号信息见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将结算期间所有的回单完整地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当给其结算支付运费;在出现回单遗漏时,甲方方可暂停遗漏回单的结算。
10.0 违约责任:
10.1甲方因货源、搬运等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在车辆到达后的24小时内装运完毕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适合要求的车辆按时装运,造成延误装运期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3、8.6条款的,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目的地,按本次运费每日 0.5 % 的比例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因迟延到达导致收货人拒收或退货,乙方应无偿将货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0.4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1收货方收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损坏,可按货物损失金额向乙方索赔;由收货方把具体损失数量如实、清楚地签注在回单上,由甲方在结算运费时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中已包含货物保险费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迅速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补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对于货物损失,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赔付,乙方赔付完成后,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归乙方所有,保险公司免赔金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10.5乙方拒绝开具等额发票或者开具虚假发票的,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10.6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其他违约情形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论何种违约情形,除有特别约定外,违约金数额为违约行为发生日止未结算金额的20% ;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可要求按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11.0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包括因拒绝开具发票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讼。
12.0 其他约定:
为落实本公司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甲方对运输车辆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尾气对环境影响要求加以控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尾气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种吊车车辆的液压件保持完好,无泄漏的现象。
12.3对突发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负责清洗,后果由运输方承担。
12.4加强对运输和起重车辆的车质的监管,起重设备的额定载重应满足货物运输要求,装运货物时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2.5对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救治及现场处理,后果由乙方承担。
12.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PHMSA)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美国交通部(USDOT),主要负责美国管道与危险品运输管理,避免民众和环境遭受危险品在经管道或其他方式运输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危害。
美国运输部组织结构
美国运输部下设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PHMSA)、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联邦铁路局(FRA)、联邦航空总署(FAA)四个部门。其中PHMSA主要负责:起草、管理、执行《危险品规程》(HMR)。另外,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也负责高速公路(包括对公路罐车)上HMR的执行工作:联邦铁路局可对铁路承运人(包括铁路油罐车)进行HRM检查:联邦航空总署可对航空承运人进行HRM检查。
其中,由美国议会颁布的《美国法典》51章49条中,明确将危险品运输管理权委托于美国交通部。由美国交通部负责起草的《美国联邦法规》第49篇,明确将交通部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权委托于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执行权委托于各运输管理部门。
另外第49篇中规定,HMR的作用在于:针对各种形式的危险品运输,对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标签、装运、负载、运输、卸载明确规定:同时,也囊括安全计划、安全培训、散装货物集装箱和气瓶等管理规章。而HMR与国际危险品运输管理规章之间的协调工作,是委托于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进行。
PHMSA的任务与管理结构
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的首要任务就是作为一个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人民和环境免受各种运输方式中,危险品运输所带来潜在风险。同时,也竭尽全力确保大众所依赖的危险品运输系统的可靠性。
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下设七个办公室,最主要的包杆标准办公室、特许&审批办公室、计划与分析办公室、技术办公室、对外&培训办公室、执行办公室、国际标准办公室。
标准办公室。该办公室旨在通过制定各类危险品运输管理规章,以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同时,化解行业中各方的负担。
目前其主要工作包括:通过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商业中危险品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风险为基础,以防范为导向的管理系统:专注于识别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的危害:为鼓励自愿遵从,给予指导或协助:对法案的修正,向公众征询意见:举办公开会议:将公众意见反映在规章制定中:与利益相关者的匹配:对修订请求给予回复:执行成本/效益分析:协调各种管理机构的规则、制度的建立:规章制定符合现代经营管理体制要求;提交最终的修正规章给政府印刷。
特许审批办公室。特许审批即“免除令”,对于目前HMR中的某些规定,申请企业经审批有权不遵守,进而从事该项危险品的处理。
特许主要是为了满足危险品及时运输;危险品紧急运输;新技术的发展这二三大要求。通常,“免除令”会公布在美国《联邦公报》中,以各公众参考(除了紧急或机密情况外):初始特许期限为2年,最高可将有效期延长4年:特许审批通过后视同当局主管批准。
特许涉及两方面:一是加工、标记&销售(MMS)特许――授予有包装标志的危险品生产、加工,以及在特许范围内销售权利:二是提供或使用特许――批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危险品材料的提供或运输。
审批涉及的类型有:商品审批(爆炸物、氧气生成器等):危险品变异审批(测试或包装需求):指定机构的审批;《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空运危险货物规则》的审批(目的地、出发地或穿越地)。
其中,对于授权进行危险品活动的机构,必须满足:提供现场检验:证明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从事该业务/项目的经验:拥有并能使用相应的测试仪器/设备。通常,经过审判的机构,美国交通部都会指定美国管道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局,代其向机构颁发许可书。
计划与分析办公室。该办公室主要负责数据分析,并实施一些社会援助计划。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其主要负责的任务包括:
将从危险品承运商、危险品容器制造商搜集到的事故和操作数据,进行分析:管理PHMSA的危险品检查点,通过综合各种强制机构的检查信息,以增强危险品检查的一致性和高效性:管理PHMSA的危险品注册程序,其中该程序获得的收费,将被集中并用于当地或地区性紧急反应机构的培训:管理、实施PHMSA的危害材料应急准备(HMEP)援助计划。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PHMSA的HMEP援助计划。日前该援助计划已经完成了对8616种有害材料的流向和危害性分析;发展、升级了50982项计划:进行过11722次危险品教育、培训。最新一期的HMEP援助计划也已经完成,包括474种有害材料的流向和危险性分析:发展、升级了3499项计划:进行了1169次培训。据有关统计,自从该计划实施以来,大约有1.52亿美元应用在HMEP援助计划,超过210.2万人员经过培训,受益于HMEP援助计划。
技术办公室。技术办公室主要任务是,通过所有的各类学科,如工程类、放射线类、风险类等分析专家,对国际和国内危险品运输安全标准或程序提供相应的基础技术支持。包括:化学品分类:新技术&趋势分析:特许/审判评估:包装标准制定:国家/国际安全标准评估:研发:放射物质安全评估:风险评估及管理。
对外&培训办公室。该部门更像是一个培训、教育办公室。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多项任务,以下概括之。
印发超过130万份教育材料:11份新创出版物、修订/改版8份出版物、用于浏览的CD培训程序,DVD或网络流媒体形式的培训视频:印发超过175万份的“2008版应急反应指南(ERG2008)”:通过免费下载,可获得应急反应指南(ERG)电子版,有超过180000下载站点:对22084名个人提供培训和技术协助:组织过3次为期2天的研讨会、14次为期1天的研讨会:进行了21次关于“How to Use the ERG”的调查,反馈者超过1000名;向1600家企业,1472个国家级或当地政府机构进行普及和专题介绍;在危险品信息中心,总计处理过28000条问询。
执行办公审。对各种管理条例的履行情况、事件或事故进行检查和研究:进行一些安全规章的修订决策:进行对外、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全国性的运作,得到相应的反馈、信息和情报:对进行危险品运输、制造、资格重获、项目重建、重修、包装测试的实体企业,进行审查;通过特别调查、与其他管理部门和政府机构相协调,共同打击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