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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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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

第1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居民社区工作计划的制定的主要目的使城市居民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2007—2011年)》,结合《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有以下六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为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强化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二是坚持转变职能,完善内涵建设,创新运行机制,提高效能,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健康促进,努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健康需求。

 

三、目标

1.进一步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观念转变到位;

 

3.充分发挥好“六位一体”的功能,强化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

4.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服务覆盖面,本年度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力争新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5.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本年度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85%、75%的80%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完成09年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社区适宜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等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享受服务在75%以上,逐步完善2007年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新建健康档案达到10%以上。

3.转变观念,更新服务模式,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连续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实施好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政策,具体落实“五免两降”(免挂号费、免首诊费、免出诊费、免注射费、免健康咨询费,降低住院费和降低住院治疗费),开展爱心服务,推行家庭病房、家庭护理,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优质、廉价的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医生每月下社区不少于15天,慢病管理上门服务每人每年不少于10次。

4.创新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深入社区、深入家庭,这次社区工作计划中要重点关注老年人、妇女、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提高慢病管理质量,开展好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做好社区医疗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全面落实公卫人员下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和双向交流,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确保医疗安全。儿保建证、建卡率达100%,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5%,孕产妇管理率达80%、住院分娩率达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并开展产后访视每孕产妇不少于三次。

5.加强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落实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岗位培训,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名额培训计划,安排好各培训人员,不则不扣地完成任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积极探索可行的工资分配方案,建立社区医生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充分调动社区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效率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严格社区卫生人才准入,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建立和完善辞聘制度,做到“办事养人、能进能出”。

6.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选择与社区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药物,使居民享受社区基本的廉价服务,医疗设备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7.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的宣传力度和与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门间的联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信息共享的良好网络化,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亮点,突出各中心的特点,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观念上更新方式、方法,让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社区卫生的服务。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势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增添档案新的内容。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居民达100%,居民建档率达到85%以上,居民档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重点抓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质量,杜绝“死档案”。

四是调整社区卫生服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落实固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备公卫执业医师,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以及《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审定,并将纳入编制内的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实行政府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推广应用卫生部制定的"17项适宜技术"规范;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平台、交流咨询平台和健康教育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区卫生局成立建专家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

2.严格机制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09年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机构,定期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区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随时督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2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进社区工作内容

(一)疾病控制进社区内容

1、社区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登记、传染病报告、结核病转诊与管理;

2、社区计划免疫接种:建立健全辖区计免档案,保持冷链正常运转;

3、社区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4、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二)妇幼保健进社区内容

1、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妇女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并正常运转,协助或做好产前诊断。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

2、儿童保健: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做好婴幼儿系统管理和“四二一”体检工作,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健教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东风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负责社区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统一使用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疫情报告卡,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有计划、高质量地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疾病控制中心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疾病控制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集中开展培训。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等业务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开展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和接种率调查,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二)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分级负责社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孕产妇、婴儿系统管理手册(卡),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运转方案统一管理,对筛选的高危孕产妇实行统一管理,接受住院分娩。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妇幼保健院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开展培训。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都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区疾病控制机构上报传染病疫情;督促结核病人转诊和化疗;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讲课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门诊制度。

2、掌握辖区孕产妇、儿童基本情况,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督促其定期到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督促产妇进行42天检查,筛选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促进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

3、开展婴幼儿系统管理,实行“四二一”体检,对筛选出的高危儿、肥胖儿、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认真做好辖区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积极宣传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4、及时向区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所上报相关报表。

5、指导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传染病疫情;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日常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建立接种站,每月定期开展预防接种;不承担接种任务的,要负责社区内接种对象的管理和免疫预防健康教育工作,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

2、掌握社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包括流动儿童);

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建立辖区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督促其进行“四二一”体检。对怀孕妇女登记造册,督促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做好儿童营养、儿童疾病防治、儿童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宣教活动。做好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运转程序

1、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接种运转程序不变;

2、儿童系统管理按有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建卡的管理运转程序不变;

3、孕产妇系统管理—“围保册”的建立及运转作如下调整:

第一,市妇幼保健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两区妇幼保健所分辖区负责围保册的管理及运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负责本系统(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经费由上述四家分别管理,单独结算。

第三,各种报表上报运转,按以前规定不变。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5月上旬,三区及东风公司提出免疫接种点设置意见,市卫生局根据意见进行免疫接种机构调整,确定设立免疫接种门诊(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5月中下旬,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分两批进行培训。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疫接种机构建设,市卫生局根据培训和建设情况进行资格准入。

(三)5月份,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制定各种工作制度和规范,确定工作程序,并下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开展业务指导。

(四)5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本辖区基本情况的摸底和宣传工作。同时,按照市区疾控机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管理程序和要求,制订健康教育内容,正式开展传染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

(五)6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始建立围保册(卡),正式开展两个系统管理,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地段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关系。

(六)7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第一轮次预防接种,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其与地段医院的业务关系。

(七)XX年底进行检查评价,总结表彰。XX年进一步调整巩固提高。XX年实现规范管理,确保绝大多数预防接种任务和所有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市卫生局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要求纳入对三区卫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底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内容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年度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奖惩。

2、市、区(东风公司)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对所有预防保健业务人员进行轮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素质,保证其胜任工作。每月要检查指导基层一次,指导面不低于30%,并及时向市卫生局反馈情况。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合理分配利益,激励基层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第3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健康教育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制定了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 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讲座安排表)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第4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直属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高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级直属医院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以需求导向为原则。针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开展符合社区需求、多种形式并存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以帮助提高为原则。公立医院应以帮助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根本原则,加强人才培养,而不是替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三)以注重实效为原则。积极探索适宜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对支援前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工作效果和慢性病管理水平的实际绩效评价,考核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效,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市直属医院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适宜技术、免费培训和接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等。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及协作计划,有效利用支持资源,提高自身综合能力;要为公立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三)市直属医院要与受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双向转诊信息沟通渠道,制订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四、具体要求

(一)确定支援关系。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分别与三家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支援关系,市妇女儿童医院、市骨科医院分别与二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支援关系,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分别与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支援关系,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具体结对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签订支援协议。市直属医院应到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签订援助协议,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

(三)派驻医师。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要,选派主治医师以上的临床技术骨干轮流到社区驻点服务,并与责任医师建立帮扶指导关系,帮助并参与社区门诊、会诊、巡回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派。晋升职称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可与支农服务时间合并计算。鼓励离退休卫技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医院要保证其原待遇不变。

(四)人员培训。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支援医院每年至少接受2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到本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在举办学术讲座、交流会、专家讲座时应通知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派员参加。

(五)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明确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程序和保障措施。市直属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优先提供科室选择、检查预约、住院安排等服务,同时将适宜社区诊疗的患者及其有关病情资料及时转回社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六)启动时间。支援医院、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20*年3月中旬之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3月底全面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援医院、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本项对口支援工作,要建立组织,班子成员牵头,并确定相应的职能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市直属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交流制度,制订中长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第5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3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如期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中进行了有效探索。实践证明,残疾人社区康复具有低投入、广覆盖、受益面大、简便易行的特点,符合广大残疾人就地就近获得康复服务的实际需要。是今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和有效形式,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性策略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省残联、卫生厅于今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平台,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改善康复服务质量,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康复社会化工作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二)坚持“低投入、广覆盖”,推广适宜康复技术,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原则。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项目,实施重点工程与康复服务相结合的康复工作模式,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可持续发展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长效机制的原则。拓展康复内容,增加服务项目,注重新技术新项目在康复领域的应用,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依托基层卫生等机构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工(农)疗站、社区残疾人协会等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站要根据当地实际做到“8个有”,即:有组织服务网络、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计划和服务内容、有一名经过全科医学培训的医务人员为骨干的专(兼)职康复业务人员和一批康复志愿者、有康复需求对象、有康复服务档案、有适用的康复训练设备和有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区康复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对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市卫生局和残联将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发挥区域康复服务体系的整体作用

市康复中心和市级医疗机构在直接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同时,要承担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任务。市级康复中心与乡镇(街道)社区之间要大力开展横向纵向业务合作,建立相互转诊、转介的业务关系和技术指导的工作关系,形成区域内一体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区域整体康复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服务职责得到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职责,市卫生局,将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将基层康复业务人员的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计划,并将基层康复业务人员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技术职称晋升的内容之一。

四、社区残疾人康复的工作职责、内容

(一)残联部门

1、负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计划制定,协调实施和宣传发动及指导落实康复任务。

2、组织人员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协助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康复档案,并提供和正确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表卡。

3、指导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康复训练场所建设,负责提供必要的康复训练器具及康复训练器具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并作相关项目的技术指导。

4、配合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家庭康复训练对象的指导服务及个训档案的填写工作,对上门进行训练指导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5、利用宣传媒体,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发放普及读物及社区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开展残疾预防和普及性康复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6、根据社区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特殊需求,提供功能补偿性用品用具和家庭用无障碍设备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代购、租赁、出借和使用指导以及转介等服务。

7、根据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状况,完成任务指标以及残疾人满意程度等,对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医务工作人员,会同卫生部门进行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二)卫生部门

1、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计划及工作职责范围和年度考核指标。

2、参与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建立康复档案,并列入居民健康档案之中。

3、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提供与康复需要相适应的训练场所,原则上(中心)不低于40平方米,(站)不低于20平方米。也可与其他服务设施共同使用;并设有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4、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服务中心(站)指定一名经全科医学培训的全科医生为辖区内兼职康复员,负责辖区内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5、建立双向转介(诊)服务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对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无法满足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应及时转介(诊)到上级医疗或康复机构。对需在家庭进行康复训练对象要求康复员每月定期直接进行技术指导或培训其家属,并填写康复个训档案。

6、将残疾预防和普及性康复知识纳入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义诊咨询、刊出墙报、发放普及读物等形式,开展康复宣传服务活动;普及科学补碘、合理用药,儿童计划免疫和慢性病防治等健康知识,减少药物和疾病致残;开展婚孕期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宣传促进社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7、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以下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

(1)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麻风畸残、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定训练计划,指导社区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进行效果评估。

(2)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疑似患精神病者,并及时转送当地有精神疾病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别诊断;对康复期的精神病患者,采取定期门诊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督促病人预防服药,监护随访病人,对复发病人及时转诊。通过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帮助残疾人亲友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3)在有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视力障碍者进行眼科常规检查,对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及时转介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实施复明手术;对低视力的患者,及时转介到医院眼科、或开展此项服务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定点眼镜店验配助视器,并接受助视器使用训练。

(4)结合社区儿童保健服务,对发现的疑似聋儿,应及时转介到有关医疗机构进行鉴别诊断,对其中的确诊者及时给予治疗。对治疗后听力无法恢复的聋儿,应及时转介到相关机构进行助听器验配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5)开展社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脑瘫儿童筛查。对发现的发育迟缓和脑瘫等残疾儿童,及时转介到有关部门进行早期干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和早期康复训练。

第6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主导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全民健康工程为抓手,探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覆盖城乡、全民一体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建设生态雨花、科学雨花、和谐雨花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质量、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稳步推进。

三、改革目标

(一)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建立区街贯通、政策配套、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建立以区、街政府投入为主和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

(四)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工作任务。

(五)建立卫生技术人才流动和高素质专业人才进社区机制。

(六)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全区设立宁南、铁心桥、西善桥、板桥4个公共卫生分中心,由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街道(开发区)和社(村)委会组建卫生监督检查员、健康管理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信息员3支队伍,协助公共卫生分中心开展工作。健康管理责任医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卫生检查员、公共卫生信息员由公共卫生分中心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区政府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规划全区卫生资源,并承担区级卫生事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责任。各街道(开发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街道(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发展规划,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与社区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设施保障,并承担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落实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

(四)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区、街道(开发区)两级政府加大对所属的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保证现有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社会保障机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街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专项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区、街财政核定补助。市、区财政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安排补助经费,各街道(开发区)也应按规定安排补助经费。对同时覆盖2—3个街道(开发区)的公共卫生分中心,由各有关街道(开发区)按照人口比例分担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对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

(五)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区财政局、卫生局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监管,规范收支行为。区卫生局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计核算中心,与局规财科合署办公,对上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核算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上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缴卫生专用账户,支出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予以核定。

(六)实行人员聘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区群众评价实行职工个人收入与考核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

实施卫生技术提升工程,鼓励和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到20*年底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转岗培训任务。三年内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全部达到规定学历要求。

(七)对《*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其让利部分由区财政审核后给予拨付。对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外的药品,仍然实行药房托管和直接让利10%政策,并开展医用耗材托管;区财政对药房托管让利部分给予基本医疗补助,以巩固“政府贴利、医院让利、公司薄利、群众得利”的格局,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八)完善服务功能,改革服务模式。建立以健康管理责任医生为主体的全科服务团队,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建立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实行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

(九)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区卫生局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技术服务准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

(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社区卫生资源共享。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残疾康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十一)促进中医药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设中医诊疗科目,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办好一所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11月,出台有关文件,召开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二)方案实施阶段: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加强监测与督导。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月—6月,评估、总结综合改革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卫生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卫生局负责修订完善相关规划与工作制度,加强对各街道(开发区)工作的指导,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并逐年提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区人事局负责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工作的政策指导,吸引人才进社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将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工作计划。区建设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区残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康复指导员,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各项补助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区发改局、劳动局、物价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各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具体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的落实。

第7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二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第8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第9篇:社区卫生健康工作计划范文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惠及辖区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和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顺利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任务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以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目标是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到2013年底,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站,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聘用1名以上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

(一)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工作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配备。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至少配备4名以上在岗的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站负责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聘任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当具有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经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报区卫生局备案;由区卫生局统一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报市卫生局备案。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配备卫生监督标志服,不佩戴号码胸牌。协管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协管业务工作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

卫生监督信息员应当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医(技)士以上职称,能胜任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聘任、日常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站进行考核。

(四)房屋设备配备及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办公用房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卫生监督工作站悬挂标牌,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取证设备、文件盒和档案橱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主要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协管员工作职责、廉洁自律规定、投诉接待制度、案件交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

四、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责任

(一)区卫生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导。区卫生局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明确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分工,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创良好条件。

(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管理。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标准等、指导全区协管员培训;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依法处理协管员上报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违法案件。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负责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协管服务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掌握被协管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按规定开展巡查,填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工作指导,汇总上报其提供的有关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员无行政执法权(有执法证的除外),其检查记录可作为案件来源。

五、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骨干培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定我区的具体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管服务的培训指导,使协管员熟悉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协管服务指导水平和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站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到2013年底,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参训率达到100%。

(二)规范管理,全面塑造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标准化形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行全市“六统一”,统一规定“卫生监督工作站”标示牌样式及悬挂位置;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证件样式;卫生监督工作站上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制度、职责、流程的内容及样式;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日常使用的表格文书格式以及协管员统一着卫生监督标志服,促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站的硬件和内涵建设,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年内,要求所有社区卫生监督工作站建成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硬件设施齐全、协管服务规范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