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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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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1篇: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污染源监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土壤环境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意义重大。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

二、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农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五)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监管能力、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开展农用土壤和污染场地土壤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土壤环境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农村地区要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城市地区要根据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以规划调整为非工业用途的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为监管重点。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土壤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公共资源,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健康。防治土壤污染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建设、农业和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土壤污染防治。

(六)主要目标。

到2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编制完成国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框架;编制完成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并开始实施,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有所提高。

到20*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一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显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七)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八)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加强对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区域性或集中式工业用地拟规划改变其用途的,所在地环保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区域,环保部门依法不得批准该区域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

造成污染的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其所承担的修复和治理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责任。

造成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或者由于历史等原因确实不能确定造成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有关人民政府依法负责修复和治理;该单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修复和治理。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污染防治责任。

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九)搞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质量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调查的进度和质量;在搞好调查成果集成的基础上,组织对调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做好数据、文件、资料、报告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十)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好实施。组织制修订有关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判别、土壤环境监测方法等标准,不断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编制国家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划应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内容,并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十二)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十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地方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证投入每年有所增长。中央集中的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保证资金逐年增加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地方也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我部将协调中央财政部门视情况对地方土壤污染防治给予资金补助。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第2篇: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第3篇: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

2015年10月人民日报公布“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首度写入五年规划.在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也获得高度重视.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生态文明建设同样位于突出的战略位置.准确认识新疆农村环境问题的表现特征,对新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基于生态文明的概念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实地调研、文献阅读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与归纳,认为新疆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特征是生态人居状态需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生态文化发展滞后.在分析了新疆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后,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

新疆;农村环境;表现特征;生态文明;对策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完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长远目标而采取的一切积极和优良的行为与成果的综合,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先进性表现.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所以,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显著的战略位置[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2−4]:中国要强、要美、要富,农业必须要强、要美、要富.所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新疆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区域,农村人口占全新疆总人口的比例比较大.农村基础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农村原有环境问题较为严重.近些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建设使城市中工业污染也开始向农村延伸,形成新的环境问题.降低农业生产产量、加重自然灾害,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5],抑制了生态文明的建设脚步.所以农村环境问题已是我们关注的重要对象[6,7].

1新疆农村环境问题主要特征

农村环境指的是以各种天然的和经过改造的自然因素综合的、以农村居民为核心的乡村区域.农村环境问题指的是农民在生活、生产过程中伴生的破坏、污染农村环境的现象.经过实地调研、文献阅读、相关数据分析,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来看,新疆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3大特征.

1.1生态人居状态需要进一步改善生态人居包含许多指标,这里仅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展开讨论.居民饮用水安全包括水质达标、水量有保障、备有安全管理条件、有能力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居民饮用水安全是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8,9].(1)部分饮用水水质安全未达标相关数据表明,新疆还有部分农村人口生活饮用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08年至2012年新疆乡村饮用水安全达标人数以快于新疆农村人口增长的速率在增加.饮用水安全达标人数所占比例持续增大,成绩显著.但还有163.8万人在使用水质安全未达标的水.(2)已达标用水水质存在安全隐患由于监测条件限制,部分区域农村饮用水难以实施常规监测,水质保证率低;洪水季节时地表水源地水质波动较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没有进行有效治理,随意排放,可能会造成饮用水源地的污染.

1.2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新疆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三废”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的农村土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

1.2.1乡镇企业“三废”对土地资源的污染逐渐严重(1)污(废)水污染土地新疆地域辽阔,乡镇工矿企业较为分散,企业规模小,有些地处偏僻区域的企业,难以监管,存在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污(废)水直接排入农业渠及河道,致使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受到污染.(2)固体废物占地面积大,浪费土地资源统计数据[10]表明,2013年新疆固体废物贮存量为0.4亿吨,倾倒丢弃量为26.5万吨,量最多的是尾矿,前者占全区工业企业贮存量的59.0%,后者占全区工业企业的78.2%.这些废物的归宿还是农村.固体废物堆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可能污染土壤,对土地资源带来重大的生态风险.(3)畜禽养殖固体废物污染新疆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农牧村分布有大量的畜禽养殖场.如若养殖场畜禽粪便未经卫生处理直接排放,环境风险较大[11].2008年至2014年新疆牲畜存栏数增加到了4763.46万(见图1),粪便量增幅同样巨大,处理不好,将导致水、大气、土壤等环境问题.

1.2.2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质量的威胁加剧新疆是使用农用地膜大省之一,由于多种因素,全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不到10%,土壤耕作层地膜残留量逐年增大,如在棉花主要产区,土壤耕作层地膜残留量可达到16.88kg/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至5倍[12].近年来,新疆农药使用量呈现增长趋势(见图2),2013年达到了2.13万吨.化肥、农药对新疆耕地的影响必须要得到重视.

1.2.3生活垃圾占用、污染土地资源部分农村没有垃圾收运和处置系统,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占用大量土地.按农村每天每人生活垃圾量约为0.86kg[13],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4]中乡村人口相关数据估算出新疆农村垃圾产生量(图3),2010年到2013年新疆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呈现直线增长趋势,2014年农村人口数量减少而垃圾生产量下降.但是2014年垃圾平均每天产生量是1.066万吨,从数量来看还是挺多的.

1.3生态文化发展滞后环境意识薄弱与生态文化发展滞后,致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程度低.1.3.1环境卫生状况堪忧农村生活垃圾没有经过卫生处理,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牲畜粪便随处可见,旱厕卫生问题严重;环境卫生设施不健全、秸秆处置、禽畜粪便利用等缺乏,使农村环境卫生恶化.在我们调研的某市某村农民的厕所都是旱厕,在春夏秋季散发臭气,粪池满时就运到村子周围的荒地或洪水沟里倒掉.

1.3.2农村大气环境污染加剧废弃物处理不当是造成多种健康危害和疾病的根源[15].部分农村生活垃圾燃烧、生产废弃物处理不当[13]、养殖场气体污染、露天烤串、预热馕坑、冬季煤炭燃烧取暖等是大气环境恶化的原因.

2新疆农村环境问题原因分析

2.1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系统有待完善,部分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层面的实施细则有待落实.与农村环境相关的各部门(农、畜牧、环保)之间的协调工作存在问题,推脱责任,环境管理、监测、监督方面存在漏洞[13].

2.2农村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条件缺乏农村居民缺乏有效的反映通道,是现在农村环境的不利现状[16,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18]中指出,截止2010年底新疆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站323个,占乡镇的40%.

2.3农村生态文化发展较慢、农民环境意识薄弱新疆农村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环保人员、执法人员难以直接深入到乡间地头,环境监管困难.调查发现在某市某村每两个街头放一个大型的垃圾桶,收取一定的处理费,但是垃圾桶作用不大.新疆以农业为主,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由于农民对生态文化的认识不够,大多数农民在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环境污染损害以后,不知道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19].

3新疆农村环境问题解决对策

3.1改善农村生态人居状态针对农村生态人居现状,积极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改善生态人居状态.规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排查饮用水源安全隐患问题;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实施细则,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工作,提升村民法律意识、环境意识.

3.2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完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站制度,积极推进乡镇环境管理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管,落实乡镇企业“三废”处理、处置要求,细化畜禽养殖及其粪便管理办法,规范农用地膜回收与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农药使用.

3.3多种形式推动农村生态文化发展,积极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县级政府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宣传阵地,多方位宣传生态文化理念.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定期开展农村生态文化建设活动,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方式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村民小组进家入户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进展.鼓励村民义务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活动等等.利用传统节假日(古尔邦节、肉孜节等)、传统聚会(巴扎、麦西来普等),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植入村民生产生活中.中小学校安排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题教育,开设环境类课程,通过“小手带大手”活动,提升家长(农民)的环境意识.

4结论

1.新疆农村环境问题的表现特征为:生态人居状态整体需要改善,部分村镇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生态文化发展滞后;

2.新疆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新疆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村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条件缺乏,农村生态文化发展较慢、农民环境意识薄弱;

第4篇: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环境因素 会计理论 会计目标

一、引言

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引发了资源迅速耗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已由地区性问题上升为全球性问题,由居住的舒适性问题上升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问题。企业会计,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会计实务,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一直试图将环境保护纳入传统的企业会计理论体系内,归纳出实用的计量和报告方法体系,以便企业会计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行它应有的社会责任,发挥它应有的计量、揭示和监督作用。迄今为止,环境会计在理论上,尚未能形成一个前后连贯、逻辑脉络清晰且与传统会计学理论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理论体系;在实务上, 与环保相关的业务,既缺乏基于传统会计的许多重要的确定性和可计量性特征, 也没有合适的会计报告模式和体系。 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层面的宏观问题,也是每个个人,每个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层面所面临且必须关注的中观和微观问题。环境问题,它不仅是影响人类在地球上的居住适宜性问题, 今天 已直接、间接地影响到人类在地球上的持续生存问题。不仅长远看, 即便是短期看, 不仅是经济事项的影响因素。因此,企业所面临的和企业本身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已经是决策者所要面对且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

二、环境与企业会计理论

( 一 )环境及环境问题一般意义上说, 环境是指与某一中心或主体相对的客体。当中心或主体不同时, 相应的客体或环境的含义就不同。在环境科学中, 环境一般是指:(1)一个生物个体或生物群体周围的自然状况或物质条件;(2)影响个体或群体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条件。在实际工作中, 人们往往从工作需要出发给环境做出定义。例如,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用枚举法对所保护的环境对象定义为:“本法所指的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声植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 中对环境所下的定义是:组织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的组织是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政府机构和社团或是他们的部分或结合体。系统是由相互作用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一个系统本身, 可能又是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系统, 具有以下五个特征:集合性。系统是由两个以上、相互区别的单元组合起来;关联性。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作用。即,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密切联系;目的性。任何系统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即按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的;环境适应性。系统总是存在并活动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必须适应环境的变化;整体性。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都要服从整体的要求。环境就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环境质量则是指环境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适宜性。人类和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与环境形成了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平衡关系。但是, 人类的活动,尤其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的工业化生产,剧烈地改变了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全球气候变化,从而使环境不适宜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环境的质量,既指环境的总体质量,也指环境要素的质量。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生物环境质量。每一个环境要素可以用多个环境质量参数或因素加以定性或定量地描述。

( 二 )环境与企业会计理论 西方国家早些年, 在企业环境会计理论构建问题的研究过程中, 存在一种看法, 认为作为现代企业会计理论的基石的四假设与环境问题,至少在三方面有相当的偏差:一是环境会计关注的是来自于社会和环境的事项,而非单纯的经济事项;二是环境会计广泛采用的是非标准意义上的财务语言;三是证券市场投资者以外的信息使用者成为环境会计报表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理论界在处理环境会计与传统会计的关系和界定环境会计的属性时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是将环境会计构建在相同的假设和概念框架下,作为传统会计的补充,依此将环境会计的研究与现行的主流会计研究相融合。并坚持以证券市场投资者作为环境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对其它社会效用有所限制。二是将社会和环境会计报告作为企业与社会之间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由于它涉及到更宽泛内容和多样化的披露方式,因而,被传统会计学认为是会计属性模糊并缺乏可靠性。源于此两种观点,在西方国家这些年来众多有关环境会计的研究,基本可以归类为两类理论框架:其一, 以经济决策有用性为导向的研究:该学派认为最终检验环境会计报告信息有用性的方法是它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该学派大量采用排序性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传统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问卷调查, 并根据调查反馈的各类信息进行研究,按重要性标准排序, 得出现行环境会计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具有“适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利用数学模型对环境信息影响股票价格行为进行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或工作量浩大,或数理模型复杂,研究文献汗牛充栋, 但却未见能形成大体一致的结论,构建出相应的理论框架。其二, 是关注对象更为广泛的政治经济学层面的探索。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各种利益、目标操纵者和特殊交换机制相互作用的学科。其视野不仅专注于市场交易的信息行为。更重要的是用来分析各种非市场契约模式下的交易表现。它致力于阐明多元化利益集团间关系的调和、修正和转变。这一学派以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为基础,形成了股东理论和合法性理论。股东理论将股东视作环境会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管理层若希望企业经营持续的成功就必须迎合和满足股东们的需要。股东的影响力越大,企业因股东意愿而做出的调整就越多.从而也就决定了环境会计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环境会计可以被看作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相互影响的产物。合法性理论认为在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政策时需要考虑两方面:一是基本的环境测量;二是环境披露政策。当公众感知的企业环境价值与事实上的企业环境价值存在差异的时候,管理层应采取积极的方式改变和引导公众,最终使二者达成统一。具体地说,当企业环境价值差异属于企业实际表现不佳时,企业应调整企业的行为并告知公众企业行为的实质变化;若企业环境价值差异属于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误解时,企业应设法改变公众对企业行为的认知度;若企业环境价值差异源于公众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抱有不切实际或不恰当的期望,企业管理层应采取措施纠正公众的这种预期。西方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不论是决策有用观点还是政治经济观点,其立足点不外乎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管理层财富最大化和社会财富最大化两大类。传统的决策有用观都大多把理论建立在狭义的股东财富最大化模型之上,合法性理论则更倾向于管理层财富最大化模型。在近些年, 西方环境会计的研究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他们的理论研究建立在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之上。股东财富最大化和管理者财富最大化模型基本上属于一种小范围的、确定性的模型。 社会财富最大化模型,强调企业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是组成和支撑社会运行的一部分,并且将这种更大范围内相互依存的关系解释为组织和社会以及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社会契约,企业以社会财富最大化的方式运行,并从中获得与社会有关的合法化地位。社会契约可以假定是隐含的,各种社会法律使这种特定的社会契约更加清楚明确。这些隐含的社会契约和明确的法律法规,也就是社会为企业组织规定的会计责任。随着社会投资理论的提出,包括自然环境本身和下一代利益在内,更为广泛的利益群体也都被统一进来。显然,从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到企业的社会契约再到企业会计责任, 基本可以看到环境问题和传统企业会计之间清晰的理论联系纽带,也可以基于此种联系构建一座环境问题和传统会计理论研究的桥梁。

三、环境价值与会计目标

( 一 )环境价值 人类之外的自然环境具有工具价值, 能够为人类提供食物、纤维、木材等其他工业原料, 甚至作为获取美感的欣赏对象。这是环境的价值, 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 自然环境, 是否具有本身的内在的独立于人类的价值?既内在的价值?现代科学在生态学和系统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 生命系统表现为网络格局。人们遇到的生态系统,无论是有机体的部分、有机体本身或由其集体组成的群落(生态系统), 其组成是用网络形式排列的, 他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作为群体的生命之网, 是生命系统中的多层结构: 物种层次, 在某一空间范围内,不同物种在生命活动中与其他有机体紧密联系, 命运有一定的共同性, 这种组合称为“同生群”。在一个同生群内, 一个植物种的灭绝, 数拾个相互依赖的昆虫、动物或其他植物种跟随消失。生态系统层次,生态系统是生物在地球上生存和进化的基本单位, 由众多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物理环境组成。这些有机体有单细胞的, 也有多细胞的, 属于不同的物种,在食物链上居于不同的营养级位,有生产者, 居于不同级位的消费者和分解者。生态系统作为开放的系统, 来自太阳的能量在系统内流动,而物质则在系统内循环。生物圈层次:是指覆盖地球表面,组成地球大气圈的下层, 土壤、岩石圈表层及整个生命界。总之,正是不同层次的形形的生命系统的网络共同维持着地球上各种功能的运转,保证了生命的持续繁荣。这就是自然间和谐、稳定和秩序。从这意义上说, 我们不能砍掉“生命之网”的任何一个环节, 以至牺牲其完整性。但是对于一个个体、一个物种或生态系统, 情况又不一样。达尔文进化论的中心要点是:生物具有超过其支持他们的环境承载能力的繁殖能力。大多数个体在生命的早期死去,这显然对所涉及的个体是“恶”,但这对于他所从属的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繁荣是必要的。是“善”当然,这种“善”是完全独立于人类的利益,即他们具有它们自己内在的价值。所以,从生命的网络格局看,无论是物种、或者是生态系统,或者是盖娅的某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其内在的价值。

( 二 )会计目标环境会计的目标可以表达为在遵从社会契约前提下使企业的社会价值最大化。环境会计目标不仅应包括了现行传统会计的本质也应包括了企业所面临的客观环境,而且还应包括了企业和环境的时间因素, 也既社会价值最大化,不仅仅是当前的,而且应该是长期的,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环境会计目标的理论必须与可持续性发展理论相结合。根据可持续发展世界企业委员会(WBCSD)的观点,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经济财富、环境质量和社会公平的积极追求。由于社会公平目标的抽象性和不可计量性,环境会计,将经济―生态效益作为系统的目标,也是无可厚非的现实明智之举。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就是企业能够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人们需求.保证生活质量,同时,又能逐步将生态影响和资源消耗减少到地球可能承载的水平之内。因此,环境会计的核心目标可以表达为计量、揭示和报告企业的经济-生态效益,和追求企业经济-生态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依据这一目标,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理就应得到企业的足够的保护。 同时,经济-生态效益的影响因素大多易于计量,而且这些因素变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也相对易于确认和计量。至于可持续发展概念中的社会公平问题, 则属于社会会计学研究的范畴。在环境会计研究中, 引入可持续发展概念而不将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同时列为目标也属正常。1983年世界银行积极鼓励修订现行的会计体系,增加环境项目,建立与联合国国民会计体系相配套的环境辅助账户。 1989年我国政府修订《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力图将环境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以使国民经济核算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这一阶段环境会计的发展,正是将生态和经济两个系统的计量、揭示和报告融合进传统的企业会计,从而催生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环境会计的过程。显而易见,在依经济-生态效益目标构建环境会计系统过程中, 还必须深入研究并明确经济效益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的关系。简言之,当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孰先孰后?这就回到前述的环境自身价值的认定和独立于人类经济利益之外的生态环境系统的“善”或“恶”的判断。换言之,以经济-生态效益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会计目标,实际上默认了企业的经效益同生态效益具有“此消彼长”的假设。也就是说。除非能双赢, 否则,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关系,必有一方需要做出让步。因此, 在环境会计学中,必然要引进更多的环境科学的准则、判断依据和方法。

四、环境评价与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

( 一 )环境评价环境评价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估环境质量的优劣,预测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环境质量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环境质量回顾评价。这是对某一区域某一历史阶段的环境质量的历史变化的评价, 评价的资料是历史数据。这种评价可以预测环境质量的变化发展趋势。二是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这种评价是利用近期的环境监测数据所做的分析与评价,它反映的是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三是环境影响评价。这种评价是对拟议中的重要决策或项目开发、生产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 及其造成的环境变化和对人类健康和福利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的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减免这些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按照评价所涉及的环境要素,可以将环境评价分为综合评价(涉及区域所有重要环境要素)和单要素评价如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水环境质量评价、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等。所谓环境影响,按照ISO14001的定义, 是指“全部或部分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益或有害的变化。”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单个建设项目或企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共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在于,环境影响评价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不可代替的预知功能、导向作用和调控作用。 无论对于新开发项目还是开发完成后在运行中的项目,它可以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同时也可以提出各种环境破坏的减免措施和评价各种环境破坏减免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从而为环境破坏和不良影响治理工程提供依据。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共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在更好层次上保证区域开发和公共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少或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除环境检测技术和手段外,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环境保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标准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 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定的标准的总称, 简称为环保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是制订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技术依据, 它使环保法规具有可检测性和可操作性, 为执法提供了手段和依据;是环境管理, 既环境立法、环境政策、环境规划、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环保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环保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只有国家标准。”概括起来, 目前我国执行的是四类两级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为了保障人群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维护生态平衡而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环境质量标准是以国家的环境保护的法规为政策依据, 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评价环境质量的尺度和进行环境规划、评价和管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依据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

( 二 )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 “经济后果”学说关注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策行为的影响。该学说认为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可能影响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利益。 因此,会计准则制定者在决定会计政策、指定会计准则时应将这些政策和准则可能存在或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或影响考虑在内。这一学说的出现源于一种明确的公众倾向, 既公共政策和制度应对其造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后果负责。显然,“环境后果”和“经济后果”存在或者短期、或者长期的内在的必然联系, 人们能够而且也可以接受将“经济后果”概念置换为“环境后果”概念。“经济后果”学说明确了环境会计制度规范和准则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唤起了各种社会组织、环境保护机构等众多环境信息关注者对环境会计制度规范和准则制定的参与热情。“经济后果”学说,解释了不同利益团体和组织在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各自不同的立场、分歧和争论的深层次原因,同时也表明环境会计准则制定和披露中存在的巨大空间和不确定性。正是存在这些分歧、争论和不确定性, 在环境会计政策和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人们就不能不考虑引进权威的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和影响评价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正是这些科学的、权威的标准和技术手段保证了环境会计政策和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目标明确性、公允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实现最大范围内的可接受性和各种利益的权衡。事实上,环境会计的“经济后果”不仅在环境会计准则、制度制定过程中表现为一种动态权衡过程。而且在环境会计的执行、报告和不断完善过程中,更是被加倍关注的焦点。

综上所述, 在环境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 首先, 通过会计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契约说建立起会计与环境相联系的理论纽带; 其次,必须将环境的价值有机地纳入会计的目标体系之中, 而且环境价值在会计的目标体系中必须占居举足重轻的地位;最后,将“环境后果”纳入传统会计学的“经济后果”学说中, 运用环境评价的一套科学体系和方法以及权威的环境目标体系,使会计报告的“环境后果”评价具备科学性和实践可操作性。 本文在此只是提出构想,更深入全面的探讨还有赖会计学界同仁共同努力来完成。

参考文献:

[1]许家林:《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与创新》,《会计研究》2009年第10期。

[2]张县平:《我国环境会计相关问题浅析》,《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第5篇: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南京市;十三五;工业危废;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X5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1-0067-03

Abstract:Studies were conducted to investigate the generation and disposal of 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 in Nanjing during the 12th Five-Year,the main problems and challenge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were summarized,and some feasibl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Nanjing;The 13th Five-Year;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Problems;Countermeasures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于工业生产过程中,具有化学反应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等特征。尽管工业危险废物的总量相对较少,但因其对环境造成的后果严重,始终是固废处置的重点和难点[1]。工业危险废物管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十二五”以来,南京市在工业危险废物的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伴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黑色金属冶炼等为主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危废逐年增多。据统计,5年间共产生危废195.5万t,较“十一五”增长了68.9%,年均增长11.1%。而危废的处置利用设施和能力没有同步增长,不能满足工业危废处置利用的需要。因此,为了在“十三五”期间加强南京市工业危废的环境管理,提高危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确保危废处理处置无害化,切实防止危废污染环境,有必要进行南京市工业危废污染防治对策的研究。本文通过调查南京市“十二五”工业危废的产生、处理处置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危废处置利用及完善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制定“十三五”期间危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1 “十二五”工业危废污染防治现状及主要问题

1.1 工业危废产生及处理处置状况 根据南京市环境统计资料,“十二五”期间,2011、2012、2013、2014和2015年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30.17万t、32.52万t、37.70万t、45.81万t和49.34万t,较“十一五”增长了68.9%,年均增长11.1%,基本呈逐年增长态势(图1)。工业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行业。主要危险废物种类为废碱(HW35)、精(蒸)馏残渣(HW11)、废酸(HW34)、废矿物油(HW08)和其他废物(HW49)等。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危险废物主要处置利用方式是焚烧、综合利用以及填埋,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和企业自行处置利用为主。5年间,虽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已达约99%(2015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6.67%),但综合利用率只有约50%~65%(图2)。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本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弱,到2015年年底南京市共有29家企业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其中危险废物集中焚企业2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1家,综合利用企业19家。每年仅有约75%的工业危险废物在南京市本地处置,其余有相当一部分危险废物需转移到镇江等周边地区处置。另外“十二五”期间,南京市每年都有少量危险废物贮存,2015年约有1.65万t危险废物处于贮存状态。

1.2 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处理处置能力不足,造成了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贮存于各大企业。企业、园区和社会3个层次均未能建立有效的循环经济体系,很难对危险废物实施从产生、运输、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统一监督管理,致使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存在一定问题。

1.2.1 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尤其是焚烧处置能力不足 南京市以化工、钢铁和电子为支柱产业,产生了大量工业危险废物。十二五期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介于30万~50万t/a,仅约75%在南京市处置利用,25%的危险废物需跨市转移。企业的焚烧设施与工艺也较为落后,亟需升级改造。另外,废酸、废碱、有机溶剂等缺乏综合利用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既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又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另外危废跨市转移既存在较大的管理难度,又存在巨大的运输安全风险。

1.2.2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方式有待改进 2015年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总体综合利用率为62%。从综合利用的技术现状看,大多停留在作为燃料、筑路等较低层次上,缺少高附加值、深度加工的产品,而且量大面广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同时,危险废物再利用的方法和途径也存在一定隐患。

1.2.3 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环境形势不相匹配 近年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的逐年增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技术能力落后,危险废物处置设备急需更新。同时,南京市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强度不够,尚未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亟待建立科学规范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随着新的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管理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难于全面掌握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流向等情况。

2 “十三五”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形势

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结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近几年来,南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根据《南京市环境统计资料》得到单位工业总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从而得到危险废物的排污系数,按照南京市工业总产值计算危险废物产生量。危险废物年产生量预测数学模型为:

式中:W-规划期末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单位:万t);δ-预测基准年单位工业总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单位:t/万元);α-衰减系数;n-预测时段(单位:a);M-规划期末工业总产值(单位:亿元)。

以2015年为基准年预测,万元工业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78kg/万元。分析2011年以来南京市万元工业产值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变化情况,发现南京市危险废物排放强度年递减系数变化于0.06~0.17,中值为0.08,平均危险废物排放强度年递减系数为0.10。由于递减因子不稳定,而且减排空间不断减小,所以预测公式中α取最小值0.06,2020年南京市危险废物预测产生情况见表1。

随着资源回收技术的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来说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如果危险废物能实现远期85%的综合利用率的话,预计2020年南京市分别大约有8万t危险废物需经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置。但如果以2015年62%的综合利用率来估算的话,2020年南京市大约有21万t需经其他方式处置。就以上趋势分析看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不高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是“十三五”面临的2个主要压力。如果远期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不能达到85%的话,那么南京市目前的危废处置建设状况尚不能满足未来需求。如何处置未来增加的危险废物,将是南京市固体废物未来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考验。

3 “十三五”工业危废污染防治主要对策措施

3.1 “十三五”期间工业危废污染防治总体目标 根据《南京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南京市“十三五”期间工业危废污染防治总体目标为: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基本策略,以保护环境、防治工业危废污染、减少工业危废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南京市的工业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工业危废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快工业危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跨境转移,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工业危废处理处置体系和稳定运行机制。综合分析2015年南京市工业危废污染防治现状、《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30)》以及《南京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设定南京市工业危废管理指标为:到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3.2 “十三五”工业危废污染防治主要对策建议 工业危废的处理处置是一个全过程管理模式,需要从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2]。为实现上述目标,解决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本文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3.2.1 完善工业危废的行政管理体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 结合南京市工业危废管理实际状况,完善立法、执法和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调查、惩罚等行政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工业危废管理信息网,加强危废全程监管能力建设,与工业固废的管理一并构建固废处置流程的监控一体化系统,全方位掌控危废的产生和流动情况,统一归口危废产生、处置企业、以及运输等相关信息。完成动态数据库建设。加强检查、企业申报登记、监督以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强危险废物应急能力建设,有效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增加执法人员编制,解决管理执法伍力量不足问题。

3.2.2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南京市近期应加快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化工园天宇、长江江宇、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等危废处置项目的建设步伐,远期积极争取在这些项目完成的基础上再上几个危废处置设施项目,提高危废的焚烧与填埋处置能力,解决南京市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力争至2020年,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能力达20万t/a以上,实现危险废物的本地处置以及焚烧、卫生填埋等多元化综合利用的安全处置。

3.2.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 制定科学完备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建设计划,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解决用地、资金等相关问题。加强危废处置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通过多种手段解决企业研发投入高、危废处置利用利润微薄、提档升级难等问题。支持鼓励危废处置利用企业积极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完善《南京市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当降低对危废企业申请该项补偿的节能规模要求。通过绿色信贷、减免税费、土地有偿使用等优惠补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危废处置利用行业,重点鼓励投资危废焚烧处置、废酸处置利用等南京市目前处置能力缺乏的项目。

3.2.4 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加大科研投入,着力提高危废综合利用水平,重点研发危险废物再利用与安全处置的关键技术;建立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技术优选和风险评价机制与方法,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决策支持软件。

参考文献

[1]再协.2016年中国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概况[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6,(7):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