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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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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

第1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高校;规章;法治化;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5)02-0054-04

依法治校是高等学校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题中之意,同时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自2012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来,我国高校治理在依法治校的理念指引下步步推进。作为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基本依据的校园规章则必然会在今后的教学管理工作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我国高校内部规章长期以来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如何顺应时代变革、尽快提高高校规章法治化水平自然便成了我国高校目前亟须面对与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了落实依法治校的关键一步。

一、我国高校内部规章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事实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并没有明确授权高等学校各部门制定内部规章的权力,因此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高校内部规章实际上是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的。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控制,目前的高校内部规章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都相对混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首先,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制定主体相对混乱。高校的日常管理活动涉及方方面面,但是哪些规章应当由学校制定,哪些又应该由具体职能部门制定往往缺乏一个具体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实践中制定主体的混乱。例如,2006年中央民族大学四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其学校开除学籍,而学校所依据的《中央民族大学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只是该校教务部门所制定的一份规章文件。在开除学生学籍如此严肃的问题上,该文件的权威性、合法性自然会受到很大的质疑。

其次,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在制定与实施的程序上存在着缺失。就制定程序来看,绝大多数高校规章的起草都缺乏一个整体的统筹规划,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往往只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从而难免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同时,我国高校目前在规章制定的过程中普遍缺乏强制性的听证、表决、审查、备案等程序,使得不少规章制度完全沦为了校方甚至于个别校领导拍脑袋决策的产物,从而导致了其不仅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且完全背离了学生的诉求与权益。

最后,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在内容上难以保证合法性与合理性。正是由于制定主体的混乱与程序的缺失,从而难以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少高校的规章制度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甚至与人伦常理相冲突,例如有学校规定学生情侣禁止在校园内过分亲昵,否则将受到处罚;晚上在宿舍玩游戏看电影将被罚款;白天没事“宅”在寝室还得面临处分……当校规沦为所谓的“笑规”时,其实所伤害的不仅仅是学生,当我们高校看似威风八面地制定出一个又一个内容上并不具备合法性或者合理性的规章制度时,其实也就埋下了越来越多矛盾的隐患。

所有这些问题的形成与存在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与进步,特别是学生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其危害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一是对于高等学校的学生而言,某些规章制度根本无法保证其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动辄得咎在有的大学校园之中也绝非危言耸听。高校规章其本来目的在于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证学生可以有一个相对自由、和谐的环境进行学习,但是就现状而言,有的高校规章已经与之初衷相背甚远,甚至直接侵犯到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于高等学校本身而言,规章的不规范一方面有损其本身的权威,使得校园日常管理活动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给其带来越来越多的矛盾与纠纷。自1999年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开始,高等学校逐渐成了行政诉讼的常客,这其中还不乏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应当来说,从高校越来越多地被推上被告席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到社会法治的进步,但同时更应该注意到我国高等学校与这种进步之间的脱节。盲目地以管理者心态自居,不受任何约束地制定、修改各项规章制度,无视学生诉求,漠视学生权益,必然会给高校带来更多诉讼的纠缠。

三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高等学校规章如果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必将严重影响法治化发展。高等学校作为一国培养最高层次人才的平台,不仅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更应当肩负起先进理念、公民意识、民主法治精神传播的使命。然而,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高校在制定规章时本身就忽视法治化的要求,那么在构建法治社会过程中其不仅不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相反还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高校内部规章合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我国高校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目前面对如此之多的合法性问题,其背后必然存在着深层次的原因,其主要可分析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高校自逐渐为法律与社会认可。但是在行政化、官僚化依然严重的背景下,空谈自,不仅不能够给高校带来自由的学术氛围、独立的学术品格,相反成了无视法治精神、漠视学生权益的遮羞布。事实证明,许多高校的管理者并不具备与时俱进的法治理念,依然固步自封地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匮乏,法治观念、人文关怀与教育常识匮乏。这反映在校园规章的制定与实施上就是随意性,任一部门只要认为出于管理需要就可以出台规章,不需要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民主表决……学生在其面前完全是渺小、被动接受管理的对象。

第二,大学是研究、传播智慧和学问的场所,应让学术专家单独解决知识领域中的问题。因此,其应是一个自治性团体,决定应该开设哪些科目及如何讲授知识、分配学校的教育资源,决定学位获取的条件……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自主制定管理规章的权力。而所谓“法律保留”指的是“特定范围之内的行政事项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非有法律授权不得为之”。根据该原则,所有的高校规章制度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出处,特别是对学生的处分绝对不能任意设定。

“法律保留”是法治社会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高等学校自然也不能例外。但是,高等学校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作为教育场所,其所肩负的不仅仅是传播知识的责任,更应当重视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与健全人格的培养,正所谓“教书育人”。而法律是不会设置道德的标杆更不会惩戒道德的,因此高校的规章制度没必要也不应该与上位法保持严格的一致,被国家的法律规范完全束缚住手脚。那么“高校自治”与“法律保留”的界限在哪里,看似相互矛盾的二者该如何平衡和把握呢?这正是我国高校所面临的难题,而在摸索过程中所制定出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难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第三,我国法律未对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给予明确的规定。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41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法》第28条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高等教育法》也规定了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权、颁发证书权、管理设施和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和其他权利,表明了高校在法律上享有为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我国2005年9月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高校应当根据该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为保证上述权力的行使、实施,行政机关授权高校制定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加以规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法律赋予了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

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高校的规章制度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高校规章的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以及制定实施主体、对象、程序等等一系列问题还处于模糊状态,有待细化与明确。而这种模糊也就为高校某些部门规章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留足了空间。

三、高校规章法治化可能的路径与方法

从以上分析的原因出发,要真正解决好当下高校规章所面临的合法性问题,有必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首先,转变观念,以法治的视角重新审视高等学校与师生之间的关系。高等学校管理者的理念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及时的转变。如今,高校师生已经很难再被看作为教育管理的消极客体,将其单纯地定位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被高校管理者们所完全控制支配的一方的时代已然过去。因此,亟须以法治的视角重新审视高校与师生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并尊重师生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将其视作维护高校管理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力量,在高校规章的制定、实施、修改、废止过程中有效地保证师生的参与,避免将规章异化为高校单方面的意志体现。

第2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一、农村小学的特殊性

相对于城镇学校来说,农村学校管理的难度要大得多,这是被其特殊性所决定的。

第一, 农村学校规模相对的小,尤其是偏远的地区。学校规模小,教师数量也肯定少,这样也就不利于教师在学识和业务上的发展。另外,学校规模小,校长与教师的接触面就相对大得多,在管理的时候往往事无巨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第二,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新的“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知识改变命运的功能在农村难以体现,农民感受不到教育的重要性,因而缺乏追求教育的动机。再加上各级政府对学校投入不足,学校难以发展,教学质量较差,引起了部分学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辍学、转学、转校现象频频出现。此种现象往往造成教师的敬业精神不足,追求新思想、获取新知识的兴趣锐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下降;为人师表观念淡化等问题。

第三,农村学校的经费、办学条件要比城镇学校的差得多,同时在进行学校考核的时候,农村学校根城镇学校是同样的要求,这就注定了校长在进行学校管理时候面临的困难要大得多。

第四,农村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受到限制,部分优秀教师外流,新教师又得不到及时补充,造成了学校综合资源严重匮乏的局面。

除了上述而外,还有许多诸如家长、生源素质以及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校长对于教师的管理。

二、农村小学校长的角色定位

第一,校长是一个普通的教师

在农村小学,我认为校长应当首先是一名优秀的普通教师,能够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校长只有深入教学一线才能跟教师们有共同的语言,才知道教学一线教师的甘与苦,才能和教师打成一片。

第二、校长是学校管理者

苏霍姆林斯基把校长称为教师的教师,校长是教师,但他又区别于教师,有他自身的特点。校长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教育管理者。所谓管理,那就是把学校里的各种资源加以整合,包括的人、财、物,还有信息、时间和空间等各种要素。整合起来以后,形成一个合力向着学校发展的目标而努力。

第三、校长是教师的朋友

校长是一校之主,担负着全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重任。荷花虽好还需绿叶扶持。一个令人满意的校长应该是在业务上出类拔萃,与本校老师关系融洽,能打成一片,平时能理解老师,关心老师,待人公平,与他们能乐于交流,取长补短,这样的校长就会受到老师的好评。

第四、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的组织者与管理者

校长一是要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二是要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的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齐各门课程,不要偏科。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三是要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的开展。

三、对老师的管理原则

第一、依法治校的原则:这里的“法”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外主要指学校根据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不与法律相悖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以言代法、以情代法;必须严格的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对任何人都不得例外。

第二、人情味原则: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原则下,对教职工要充分的理解,多关心照顾,能通融的尽量通融。不要事事处处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古话说:水至清则无鱼。对教师要广施情感,不容忽视情感管理的效应,想方设法创建和谐的校园人际环境,让教师安心思教。

第3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高校;侵犯;权利

高校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知识殿堂。在这里,学生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目前高校中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被高校“合理”侵犯的现象却屡见不鲜。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逐渐增强,高校学生也逐渐拿起法律的武器,希望能从司法的途径来救济自己受到侵犯的合法权利。因此学生状告高校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高校也作为被告频频出现在法庭上。

案例一:首例大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案件,田永案。1996年,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在参加补考时,因考试作弊,该校做出了“按学籍管理规定、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并开出了“学生学籍变动通知单”,田永因作弊被注销学籍,但学校并未实际办理退学。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学校仍为田永正常注册、发放津贴、安排培养环节直到最后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等。然而毕业时,学校却通知田永不能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于是,田永基于学校内部管理程序的漏洞,提起要求北京科技大学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诉讼,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案例二:刘燕文状告北京大学不发博士学位案。该案中刘的博士论文答辩由7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并经过了学位评定委员会电子学系分会的审查,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博士学位,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5名委员缺席,16名委员参加,6票赞成,7票反对,3票弃权的情况下,以赞成票没有没达到法律规定的过半数为由,作出了不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决定。刘燕文以学校的决定缺乏“程序正义”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经历两审,最终以学校程序不当胜诉。

案例三:武某于1995年9月考入暨大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因其考试时夹带资料,学校决定除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外,取消其学业结束时授予学位的资格,同时给予记过处分。第二学年,武某重修该课程,考试成绩为79分。后武某向学校提交了《降低处分申请书》,学校经审查认为武某的表现良好,又有改错的态度,将其记过处分降为严重警告处分。然而毕业时,武某却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武某要求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未果,遂向法院提讼。

案例四:张某是西南某学院大学生,因怀孕住院。当她刚刚手术出院,即被通知要求写检查交生的时间、地点、次数、对象等,并承认自己犯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发生“不正当”的错误。张某不同意学校的这种说法,结果学校以其对错误“认识不到位”、“狡辩”为由,将其处以勒令退学处分。然而,张某却不服学校的处理决定,准备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院。

大学生作为公民,还应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以及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和知识产权等权利。同时,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另外,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第五十七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从以上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大学生的权利应该说是有保障的。

一、高校管理过程中大学生权利受侵犯的表现

由于学校自主管理权的存在,各高校都围绕自己的教学目的制定了相关的自制性文件。虽然学校订立这些校规的初衷是更好地教书育人,但是目的的正确并不代表手段的合法。就目前来看,高校在指定和执行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时,往往只从其管理的需要和目的出发,只强调它的有序性和有效性,而对其合法性及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所忽略,导致高校在行使自己的管理职权时,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具体形式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校规制定过程中的侵权

1.高校的内部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根据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相抵触的原则,学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的内部规则,不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更不能超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我们来看案例一“田永案”中的“068”号通知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就显然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第29条规定的法定退学条件相抵触。再如案例三“考试作弊案”中,武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记过处分,第二学年他已经参加重新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但是在其最后毕业时却只拿到毕业证而没有学位证,原因就是根据学校的规定“学生考试作弊就要被取消学位”,这又与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5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发给学士学位”的规定相抵触,显然该处分属于不当。像这种校规不合法,不仅使高校在实施自主管理的过程中处于尴尬的局面,也使得其在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设定的标准模糊不清。有关内容规定得不清楚也不具体,高度概括和抽象过于模糊或过于宽泛。比如说,很多高校的考场纪律规则中都有这样的规定:“作弊情节严重,经监考老师教导后拒不悔改,依然态度恶劣者勒令退学”,在这里所谓的“情节恶劣”如何界定,所谓的“态度恶劣”又如何界定呢?在我们的案例四“女大学生怀孕案”中,学校是依据校纪校规中的“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这条来作出处分的,虽然我们不提倡婚前,但是大学生发生性关系就一定是品质恶劣吗?学校有权这样草率地对学生的品质做出定论吗?显而易见,学校的处理评语过于牵强,实在难以服众。

(二)实施过程中的侵权

1.处理结果有失公平。学校有权在其自主管理的范围内对违反学校内部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但往往这种自主管理权的结果却显出了极大的不公。在案例三中,武某考试作弊确有错误,应该给予相应的处分,但是给予拒发学位证的处分是否有些过头呢?武某已经重修了这门课程,已经是一种惩戒,已然达到了惩戒和教育的双重目的,为什么还要这样一棒子打死呢?学位证对于一个毕业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这样拒发学位证是否公平呢?这样的处理方法难道不是有违教育的宗旨吗?

2.实施程序不规范。高校在许多管理学生的过程中不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导致学生应该享有的程序性权利,如被告职权、申辩权、申诉权受到忽略甚至侵犯。在案例一“田永”案中,北京科技大学最终败诉就是因为没有履行正当的程序原则。学校在给田永处分时,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田永,也没有向他说明对其处分的依据,没有听取其陈述和向有关部门申诉,更没有向其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

二、大学生权利受侵犯的具体原因

造成高校频繁地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因有很多,总结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上的缺陷

我国虽然颁布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但是这些教育立法对学校权利的授予、运行及责任问题都缺少法律规定,再加上立法严重滞后且可操作性差,高等教育立法中有很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与法制和实践要求之间的差距还不小,主要的表现就是程序规范少、可操作性差。

(二)学校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

正是由于法律赋予了高校一定程度的自主管理权却又规定不明确,就造成了学校制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超出了法律法规的范围,甚至与法律相抵触。在案例二中,被告北京大学制定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没有拿到博士学位不予颁发毕业证一条,便和国家教委颁布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抵触。(三)管理上的缺陷

首先,管理者的责任。学校的规章制度尽管存在缺陷,但大多数学校都有一整套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有的还比较完善。但是如果管理者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将导致更多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发生。其次,管理程序。对许多高校来讲管理程序不够规范,缺少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也就是说没有达到“程序制度化”。最后,对管理的监督。高校的自主管理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高校频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客观原因。正当程序、申诉制度等高校的内部监督机制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而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或尚未完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没有形成真正权威、客观、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也正是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使得高校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有可能不按照正当程序办事,对处在弱势地位的学生作出不公正、不公平的处罚。

(四)观念上的原因

一是传统观念的束缚。我国传统的师生和谐是建立在师道尊严的基础上,这种和谐关系往往是以忽视甚至牺牲学生合法权益而换来的师生和谐。时至今日,仍有很多学生和学校认为学生告老师、告学校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这样就大大助长了学校侵犯学生权利的气焰。二是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不明确。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学生作为行政相对人,在这一关系中学生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学校为了实现其行政目的,可以自由行政命令,学生一旦不履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学校有权行使公共权力,对学生作出惩戒。

三、解决大学生权利受侵犯这一问题的思路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更完善的高校规章制度

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是有关高等教育法立法规的延伸,因此在完善高校规章制度前,首先应该将现存高教立法上的种种缺陷补齐,这对于完善高校的内部规章有着重要的意义。学校在起草新的规章制度时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高校应依法律授权制定内部的规章制度,其内部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更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二是合理性原则。虽然高校有自主管理权,但是不能滥用。这就要求高校的管理部门在起草新的规章制度时应广泛听取或征求有关部门、教职员工、学生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特别是有关重大纪律处分的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涉及重大或者疑难法律问题的,还可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二)弥补高校管理上的不足,更好地维护学生权利

首先,应该提高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这样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才能更好地依法执行。其次,建立健全正当程序,规范管理行为。所谓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做出的行为公开、公正、公平。在高校管理的过程中,为更有效地防止学生的合法权益被学校频频侵犯,一定要建立健康的正当程序,在处罚学生时,如涉及退学、开除等事项应实行公开的咨询、答辩程序,必须给学生异议权和异议期限,允许学生提出复议,处理这种复议的机构应与原处罚决定机关保持相对独立性等。最后,加强监督力度。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即使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证,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很难保证既有的制度可以被很好地执行。高校必须加强其在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以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不会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转变思想,突破传统观念束缚

随着人权时代的到来以及依法治校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尊师重教”与“师生平等”观念的冲突正在迫使千百年来作为学校教育基础的传统校园文化不得不面对新的价值评判和选择,以寻求新的道德平衡、消除价值冲突或将这种冲突降到最低限度。

(四)多开设法律课程,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

现在学生的维权意识虽很强,但是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却很少,导致他们在遭到侵权时,很难作出及时正确的反应。很多学生对高校设置的法律课程不是很满意,大多数学生还是希望多开设一些可供选择的法律课程,以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当有侵权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够及时作出必要的反应。因此学校有必要多开设一些法律课程来供学生选择,这不仅仅是防止学校侵权、维护学生权利的至宝,同时也能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知法、懂法、爱法、护法。

第4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一)互感性。宿舍成员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他们的交流和影响是直接的。成员从每一件小事起都在不断磨合,互相感染,经常出现某间宿舍所有成员均学习优秀,也曾出现某间宿舍所有成员都是差生,这就说明宿舍内部的习气、风气对每一个成员的感染是强烈的。

(二)潜在性。宿舍文化不像规章制度那般对每个人都有约束力,但文化是潜移默化起作用的,它通过各种方式体现其重要性和影响力。

(三)动态性。文化有很多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大学生思维跳跃,经常在各种文化间游移,具有不稳定性。

(四)时代性。学校的发展和进步要紧跟时代步伐,学校文化更要适应时代文化,而学校文化又是通过宿舍文化等各种渠道来实现,因此,宿舍文化具有时代性。

二、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机制和执行力。关于宿舍文化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一般只是流于表面化形式,很少真正按规范去执行,也缺乏一些具体措施加以辅助。长此以往,良好的宿舍文化建设并未真正得到落实,对学生也未起到教育和约束的作用。

(二)对大学生主体教育不到位,工作分散。学校教育一般以思想政治和科学知识教育为主,对于宿舍文化的传播和教育较为欠缺,大多只是笼统地要求学生遵守宿舍规章制度,但对于良好宿舍文化如何形成和培养却缺乏投入,也很少发挥党团组织或学生干部在丰富宿舍文化方面的作用。

(三)宿舍文化建设无特色、无亮点。通常,高校在宿舍管理方面都是做些常规性工作,并未结合学校发展的规划来设计适合学生需求的宿舍文化,缺乏有特色、有亮点、有风格的校园文化。

(四)宿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偏弱。首先,多数宿管人员缺乏服务意识,他们一般是在学生反映问题时才给予解决,而不是主动关心学生。其次,宿管人员自身缺乏专职性的学习,对宿管相关知识很难做到融会贯通,处理事务和应急能力也有所欠缺。再者,宿管人员较少与学生进行心灵沟通,相反,有时还会在一些小事上和学生产生矛盾,造成负面影响。

(五)宿舍内部氛围不统一,凝聚力弱。同一宿舍内,有些学生热爱学习,有些学生受到不健康思想的影响,使得宿舍成员向两极化方向发展,缺乏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团结意识。

(六)未正确看待和使用网络等传媒。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等传媒越来越先进。网络上有形形的资源,有些大学生因此整天沉迷于网络世界,既不学习,也不与人交流,连一些最基本的人际关系都处理不好,最终易形成不健康心理。

三、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对校园稳定建设的保障作用

1.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追求的友好和平氛围有利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规范学生行为的条条框框,它不容侵犯,显得权威性极高,但也给学生冷硬的感觉。而在宿舍文化建设中,学生在温暖、友爱、和平的环境中学会明辨是非,既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同时也规范了自身的行为,也就自觉遵守了学校的规章制度。

2.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追求的和谐发展与学校建设追求的安定、稳定相统一。宿舍文化建设需要在和谐的环境下发展,而学校发展也需要和谐,学校的安定、稳定就是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二者具有一致性。

3.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追求的共同进步和发展有利于学生培养集体荣誉感及鞭策自我。通过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不仅每位学生可以得到良性发展,而且还能促进学生之间的良性竞争,培养集体意识。

(二)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对人际关系培养的促进作用

1.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追求的和谐之态有利于人际关系培养。宿舍文化讲究和谐,人际关系也讲究和谐,宿舍管理和学生个性都需要和谐发展。宿舍管理依托于规章制度,但各项制度具体要由宿管人员、教师和学生来共同遵守。通常,社区都会设立学生督导队,由学生管理学生,这就面临角色转变的问题,此时,学生如何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就显得极为重要,不能因为“公事”影响“私事”,要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

2.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追求的温暖之势有利于人际关系培养。宿舍是大学生在校的“家”,家庭的温暖对大学生的成长非常关键。在家的关爱下,大学生们的个性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但有些大学生的个性过于强烈,导致与同学相处不太融洽,这就需要在温暖的宿舍文化中把温情和爱传递给每一位学生、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让学生在温情中正确处理和培养人际关系,关心、爱护他人。

第5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本人自入学以来,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努力向上,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纸面,网络作业。

电大教学采取教师授课,网上答疑的方式,因此,更具科学化,网上讨论课学生不用去学校,只要有网络资源,都可以进行网上提问,教师在线答疑,本人能自觉按照老师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道试题,提交网络作业,并且按时保证质量,争取平时成绩取得高分。

能积极参与老师安排的网上讲座,在论坛发表自己的对学习的看法和对不懂问题的提出,充分利用网络的方便性、时效性,获得更大的收益,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通过这几年大学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专业知识的重要性,社会上不缺人才,但缺专才,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首先让我懂得了要知法守法,进而用法律知识捍卫法律的正义,不在电大学习的这几年法律知识是体会不到的。

今后,在走出大学校门后,目标是希望更加巩固所学知识,继续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掌握新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6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目标: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我们乐安实验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和这些守则规范是完全一致的。比如说,学校有明确要求: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谦虚礼貌、言行文明适度等等。这些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不是吗?有些同学总是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偶尔违反一两条纪律没什么关系。

可是,同学们想过吗?偶尔犯一两次错误本来是可以原谅的,但如果总是怀有这些侥幸心理的话,天长日久养成了不良习惯,再改可就非常难了。要知道,各种规章制度并不是为了限制同学们的自由,而是为了让同学们拥有一个更加有序的环境,获得更大意义上的自由;使同学们能够更好的学习、工作,这才是制定各种纪律、规范的真正目的。

校园环境建设对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倡导人人关心学校的发展,充分发挥教师学生主人翁作用。学校成立了学生会让师生共同参与学校管理,成共同创设“文明、整洁、优美、安静”的校园。学校引导教师学生树立校盛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让每一个师生关注学校的每一步发展。学校发展战略由师生共同参与讨论,让师生充分感受到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的重要性。注重学校自身形象建设和社会效益,以加快学校发展的后劲。美化绿化校园,开发校园文化,形成自身特色校风、学风、教风。校园管理逐步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爱校如家的新格局。

同学们,作为乐安的一名学生,我们应当感谢学校对我们的重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但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积极主动作好宣传。这样做不仅为了使学校环境更加美好,更为了使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有效的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前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7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班主任管理方式有不同形式的分类,本文结合所研究学校特点及前期的摸底调查,主要把班主任管理方式划分为专制型、民主型和放任型三种类型。

就本文所研究的幼儿师范学校而言,该校历史悠久,2011年由原来的中专升格为大专院校。五年一贯制班级,其前三年仍按照中专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本文针对该校二年级班主任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了班主任管理方式所属类别,通过学生的选择来判断该班班主任所属类型,根据统计数据,确定其更加偏向于哪种类型。通过问卷进行数据的统计,结果显示:该校的班主任管理方式的确存在专制型、民主型和放任型三种类型,民主型班主任人数最多,其次是专制型班主任,只有2个班主任偏向于放任型。

班级组织建设是班级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班集体建设的重点。只有把组织建设搞好,才能有效管理班级。良好的班集体组织建设应该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班集体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师生关系良好等。

班干部队伍是班级的骨干力量,是班主任和学生有效沟通的桥梁。选任优秀的班干部并加以培养,能够让班主任的管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班干部队伍建设也是班主任工作的首要任务。考虑到班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学校在每学年开始都会对新生班班主任进行相关的培训,在培训会上介绍了好的经验方法。新生班班主任在此基础上,完成班干部队伍的建立和管理。

针对班干部队伍调整的问题,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对于参加班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积极性问题。“民主型”管理下的学生,愿意当班干部的人数最多,说明在“民主型”管理的班级中,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比较高,因为在这种民主的氛围中,班干部自身感受到可以有所作为,能够在班主任和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趋向。相比较而言,“专制型”和“放任型”管理下的学生参与班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很低,不想参选班干部的学生大有人在。 “专制型”管理下的学生因为班主任的权威性,及在班级管理过程中的过多干预,班干部的工作主要是传达班主任的意见、执行班主任的决定,还要承担普通学生的不理解。使得班干部的工作自主性较差,而且这项工作对学生的吸引力较低。对于“放任型”管理下的学生而言,由于班主任疏于管理,班级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班级学生自觉性较低,同时因为缺乏班干部的话语权和对班级贡献的积极性,班级学生的工作配合度比较低,无法实现班干部的能力,工作难度大,这项工作对于普通学生的吸引力也很低。

班集体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有效的规章制度,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都是以班集体的良好发展为前提,以培养学生的自觉意识和守纪意识为主要内容,以形成学生的良好生活、学习习惯为主要目标。班规的制定是为了执行和遵守,在遵守制度方面所反映出来的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可以归结为是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班级规章制度的健全程度而言,“民主型”管理条件下的班级,班级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学生对于班级的规章制度的认可度较高,能够依据规章制度内容完成日常的班级管理。因为“民主型”班主任和绝大部分学生共同参与了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在此过程中,必定已经将部分矛盾问题经过讨论进行了化解,这样使得学生对于规则的服从性比较高,对于遵守班规的自觉性也会非常高。“专制型”管理下的部分学生了解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并且主动或者被动的参与了这一过程。而“放任型”管理下的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班规的制定过程不了解,无论是主动地或者被动的情况下,都没有参与班规的制定过程。但是两者间的不同在于:“专制型”中认为班主任制定的人数占到了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与班主任的管理方式有很大关系。在每个学校,都有相应的学校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班依据本班特点,制定自己的班级制度。而对于“放任型”的班级来说,可能直接照搬了学校的制度用于班级使用。

“专制型”班主任管理的严格性、惩罚的严厉性,使得班级学生在时间纪律方面的遵守程度要高于其他两种,而“民主型”在这个问题上不如“专制型”有优势,恰恰是因为民主型的班主任在处理学生问题中的灵活性,鉴于班主任性格的温柔性,部分学生容易钻空子,通过撒娇或者撒谎等手段,让班主任对自己的迟到、早退给予原谅。也就导致有部分学生偶尔会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对于“放任型”管理下的学生,组织纪律性较差,自觉性较低,在“迟到、早退”问题和“课堂纪律”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遵守程度也非常低。班级内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能够自觉遵守时间制度,这也取决于学生本人的性格和自我规划意识。在一个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的班级上课,任课老师的教学完成难度加大,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诸如学习成绩不好、师生关系不够融洽等问题。

第8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1 中小学档案管理的现状

1.1 领导班子尚未意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在以往的档案管理中,学校领导尚未意识到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还单纯的认为只要把学生的成绩搞上去、把学校的教学目标达成,这就算管理好学校了,认为学校的档案管理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来负责,然,并不知学校教学部门的教学资料等重要文件不能及时入档,造成文件的积压或丢失,对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有多么大的影响。

1.2 档案的管理方式过于传统

就拿“图书馆找书这一例子来说”我们去找书,并不知道这本书有没有被借走,或是图书馆是否收藏了这本书,我们只能在归类好的书架上一层一层的找,找到最后,才发现,图书馆没有这本书,或是这本书已经被借走了。如果图书馆实现了信息化,我们找书时就有了针对性,我们可以检索书名,得知有没有被借走,得知该馆有没有收藏这本书籍,当我们的检索结果有我们要找的这本书籍,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个索书号,去对应的楼层,对应的书架去寻找,这样既节省了阅读者的时间,又提高了图书的利用率。仅仅这样,仍不能算是实现了信息化,如果没有建立无纸化电子档案和图像、声音、文字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档案管理方式,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档案管理的利用率低,档案管理困难等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文档这一新产物的出现,无形之中加大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当在不实现信息化的前提下。所以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需要尽快得到解决。

1.3 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够高

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大多是由兼职人员或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叔叔阿姨来管理,缺乏具有全日制档案管理专业毕业的高素质人才,缺乏既具备档案管理专业和通晓计算机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因此,在日常的档案管理中需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中的不足,要与现代化档案管理接轨,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中小学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的优势

2.1 改变档案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档案管理进入信息化和数字化后,改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使其从繁杂的管理方式中解脱出来,将以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复杂手续逐渐改变,实现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自动化,在一定基础上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2.2 改变档案管理方式,提高档案使用寿命

档案管理由一开始的纸质资料逐渐转换为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对保存条件有较高的要求,藏储地点过于潮湿,过于干燥都不符合纸质资料的藏储条件,加上纸质资料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它的存储寿命要远远的低于电子资料。

档案管理存储方式的转变,并不代表数字文?n完全替代了纸质文档,而是,现在的档案管理方式由单一的纸质方式逐渐演变为纸质和数字相结合的多形式并存的存储方式。数字档案的出现,使历史久远、具有极高保存价值的资料得到了有效保护,延长了档案的使用寿命。档案管理方式的改变不仅节省了空间,还为保护大自然做了贡献。可见,档案管理方式的多形式化有助于提高资料的使用寿命和减少环境的污染。

2.3 档案管理方式的改变,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

中小学档案信息不仅记录了学校的发展过程,最主要的是学校档案的信息能够服务于学校。信息化在中小学档案的应用,加上网络管理系统灵活多样的查询手段,使查阅者能在短时间内从大量的文件资料中找到完整的档案资料,能够使查询结果更准确,查询速度更快速,从而实现了资源的共享。网络这么发达,学校都想通过网络来更好地宣传自己,因此,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网站,档案信息通过学校的网站得到更好地展示,使更多的人了解学校的发展历程,了解学校的教学质量等一些重要信息,使档案资料得到更好的共享。

3 中小学档案管理如何实现信息化

3.1 对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

学校的规模大小不能决定对档案资料的重视程度,也就是说,不管学校规模的大小,都应该重视档案管理。因此,有条件的学校应选择档案管理专业,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人员来管理档案,没有条件的学校,也应该找责任心强,熟悉学校工作,思想道德方面有较高素养的人员来负责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渐实现中小学档案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3.2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实现现代化的需要。因此,使档案管理能够更好地实施,应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的力度。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多参考相关法规和密级要求,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还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保密工作,使其能按照规章制度来科学的管理档案。

3.3 做好安全工作,保护数据安全

档案管理方式的改变,对档案的安全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档案信息不能直接读取,需要依赖软硬件设备,这就使数据容易丢失和篡改,而且还容易受病毒的侵袭、破坏的可能性,数字档案的保存环境要在之前纸质环境的基础上还要做好网络上的安全,因此,对于档案管理方式的改变,一定要做好数据的备份、和病毒防护等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数据的安全。

第9篇:学校规章制度重要性范文

小学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基础性教育,它的管理必须采取以人为本的理念,即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尊重教师和学生为教学理念,使他们有教与学的积极性,使他们不断创新,积极授课与学习,这样才能全方位地提高小学教育管理水平。

关键词:

以人为本;小学教育;管理的应用

为了新教改的需要,我们引入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应用在教学中,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把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管理中的主导地位,这在教学中是非常必要的。我们摒弃了过去的旧观念,把教师和学生当作教学与教学管理中的主体和主导,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更好地搞好教学,也才能使学校的教学管理人性化,才能使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走向健康的轨道,向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1目前小学教学管理中出现的缺憾

1.1教师与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参与度较低:目前,小学教学管理中出现的常态是学校制定一个个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则,然后由教师遵照执行。在这个阶段,教师与学生只有按照规则办事的权利,没有主动参与与积极制定规则的自由。长此以往,教师和学生,都失去对学校管理的兴趣,只是被动地接受学校的规章制度,缺乏教学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师在授课的意见与想法得不到重视,一些好的教学规划也难以实现,使教师积极性大为挫伤,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都得不到施展与发挥,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整个教学。小学要注重个性化教学,这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而如果按照旧有模式,要求教师只能按照规章模式办事,就会使教师失去创造性发挥积极性的优势,使教学丧失个性化创造性,只能使教学故步自封,没有进步。

1.2考评方法单一:小学教育是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如果按照过去的做法,只看学生成绩,不看其他。就会造成学生发展失衡,走向片面。就不能很好地完成小学教育的教学目标。目前,小学教育的压力很大,现在社会对学生要求是成绩高于一切,而小学生和家长都要求学校把成绩搞上去。这时,就需要学校想方设法把学生教育的问题摆在首位,要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把教育目标摆在全面发展上来。实践证明,越是只搞学习,学习成绩不会好,还会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填鸭式学习,只会增加学生负担,没有好的效果。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就是要教师把注意力都用在全面培养学生上,充分发掘学生的个性、创造性,使学生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这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高、综合水平提高的好办法。如果只根据学生成绩定好坏,势必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阻碍,使学生的天赋爱好受到压制。比如,有的学生有艺术或体育方面的天赋,天生有副好嗓子,喜欢唱歌,但是,如果只看分数,学生的这种天赋就会被埋没。还有的学生绘画能力很强,但是,如果学校只重视分数,他们的这种能力得不到发挥或施展,时间长了,就会被遗忘,学生的这种天赋就会被压制在只重视分数的环境下,这样,只会限制学生的全面发展,也限制了学生的天性,这与教育的本性是背道而驰的。

2以人为本在小学教育管理中的措施

2.1要改变管理者的观念:在传统体制下,管理人员的观念陈旧,都以制度规章为主导,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要想真正改革小学教育的管理理念,必须改变管理人员的观念,使管理人员重视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制定政策和遵从规章时,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观念,制定出以人为本的制度。管理人员要深入到教师的教学中来,充分体会课堂教学的特点,深入课堂,深入了解教师的教学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特点。消除管理层与教学人员的距离感,增加他们之间的融合感,让管理层与教师感同身受,这样才能真正制定出与教师有同感的教育规章制度,也才能真正让教师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真正担当起学校教育的主体任务,承担起培养学生教育学生的重大责任。

2.2必须设定以人为本的制度:制度是一切行为的保障。只有有好的制度,才能保证人的意愿的有效执行。小学教育管理中,必须设定一个好的以人为本的制度。要在制度中做好各项细则。要使教师学生充分认识到规章的重要性。并且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制度要规定,鼓励教师的创造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发学生的特长爱好,建立适合发展学生个性的空间与环境,建立人人尊重老师,人人重视学生的发展氛围。学校鼓励教师的学习精神,鼓励教师在校内学习和校外学习的学习气氛,鼓励教师的创新教育,制度要明确规定,如果教师在创新教育上做出贡献,就要及时奖励。对于教师,可以实行岗位责任制,给以岗位津贴,对于做的好的教师,要给以奖励,要鼓励教师竞聘上岗,建立竞争机制,挖掘出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学生,制度也要明确规定,不只以成绩定好坏,对于有特长,有爱好的学生,学校要给以奖励给以鼓励。总之,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一定要围绕以人为本的方针,使教师与学生都能有向上的努力方向,使他们干劲十足,信心百倍,把学校的教育搞好。

2.3多关心教师和学生的情感:作为教师和学生,他们都是具有丰富情感的生动的生命个体,他们都有丰富的情感与个人意志。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关心他们的内心情感与思想意志。要做到与他们同呼吸共患难,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管理者要关心教师的工作环境生活待遇、情感变化,要及时给以关心。管理者要为教师提供宽松的关心的工作环境,让教师在学校感觉到如家庭般的温暖,使教师发自内心地爱这个岗位,爱这个学校,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也能使教师更加热爱工作,热爱学生,这样才能形成一中良性循环,形成在学校里大家互尊互爱的良好氛围,也才能真正搞好教学。

3结语:

小学教育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教育,因此小学教育必须从最初就建立良好的机制,建立良好的制度与规章。小学教育中搞好以人为本的观念意义重大,它涉及到能否用好教师,能否培养好学生的关键问题。小学教育中以人为本的理念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可以挖掘出学生潜在的天赋,促进学生后天的成长。因此,作为小学教育的管理,必须要建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学校充满温馨充满和谐,让教师与学生在学校的大家庭里如鱼得水,兴旺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喜民.浅谈新课程背景下的小学教育教学管理[J].中国校外教育.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