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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环境;规划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环境管理体系
工程环境管理体系是在发包人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发包人与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其各层次、各项目的环境保护负责人。
2.管理结构与职责
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宜,由发包人决策;工程环境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工程施工期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工程建设监理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工程服务机构等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
发包人颁发的与管理体系配套的工程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制度,是该项目主体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须遵照执行。
3.管理制度
3.1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现场管理由工程建设监理负责,承包人必须配合工程建设监理的环境保护现场管理工作。
3.2 报告及审查制度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合同条款和监理人要求编制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报告。
3.2.1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制定具体环保措施实施方案,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d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转报环境管理中心征询意见,并在签收后14d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必须遵守通用条款的法律法规,符合基本技术标准及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②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③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④ 施工粉尘防治措施
⑤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⑥ 施工人员健康保护措施
⑦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⑧ 文物保护措施
3.2.2 环境保护专项设施施工措施
本标的环境保护专项设施,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专项设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选择和施工措施报告。
3.2.3 工作月报和工作年报
承包人应每月提供环境保护工作月报,年末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供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承包人的环保工作月报和年报的报送及审批,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环境保护工作月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工程进度及形象面貌简介
② 上月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
③ 本月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④ 环境保护统计。统计报表格式由工程监理工程师规定。
⑤ 本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⑥ 下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⑦ 问题和建议
3.2.4 环境保护验收资料
① 本标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资料须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节。
② 提交环境保护完工资料。
本标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提交环境保护完工资料,完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技术条款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② 环保措施实施进度记录;
③ 质量检查记录;
④ 专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台帐;
⑤ 环境影响事故处理记录;
⑥ 其他必要的环境保护完工资料。
3.3 统计制度
采取统计报表制度,掌握工程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状况。统计报表的报送及审批等相关规定,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4 配合执法检查制度
本标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包人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对外协调和联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统一安排,接受和配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通报相关情况。
3.5 验收制度
环境保护验收包括合同项目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同项目验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
4.环境监理
4.1监理目标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按计划逐一对照项目设计要求,对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理,促进各项措施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为本工程总体建设服务。
4.1.1进度控制目标
环保措施实施总进度满足与主体工程施工总进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要求,做到各项环保措施工程项目进度(工期)合理,单项工程间进度协调有序。
4.1.2投资控制目标
按审批通过的本工程环保、水保投资执行概算控制投资,合理使用环保、水保专项资金。
4.1.3质量控制目标
切实按照审批的本工程各种环保、水保技术文件及国家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实施环保、水保监理,通过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使各单项工程的质量符合环保和水保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重大工程环保质量事故,满足工程验收时对环保、水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4.2监理内容
4.2.1监理方式
环境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经常性对施工区进行巡视,辅以必要的仪器监测,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对专项环保水保设施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协助工程监理对主体工程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进行监督。
4.2.2环境监理任务与职权:
①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规,受发包人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②填写监理巡视记录,记录巡视情况、存在的环保水保问题和解决情况,以书面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环保水保问题通知承包商,提出限期处理要求。对超出合同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发包人决定;
③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关监理指令,签认所监理的环保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报告;
⑤按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⑥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标与验收活动;
⑦全面掌握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情况,熟悉施工合同中有关环保、水保条款及有关单项合同;
⑧参加发包人和工程总监召开的各种会议,按监理合同授权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定期向发包人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⑨协助发包人选择施工区环保、水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提供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督促管理单位全面履行管护合同。
4.2.3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需实施以下工作制度。
①工作记录制度
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每天根据工作情况做出工作记录(监理日记),重点描述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巡视检查情况,当时发现的主要环保水保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②报告制度
环保水保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制的环保水保监理报告以环境监理月报为主,主要汇报施工区的环保水保工作和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环保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监理月报需报送发包人、承包商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③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通过下发问题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商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承包商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要致函给监理工程师。
④例会制度
建立环保水保例会制度,可每月或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在例会期间,承包商对本标段一段时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各标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例会应形成会议纪要。
4.3施工期环境监理机构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计划由发包人在项目开工前委托经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相关的组织机构建设、管理方式、运作模式、人员和设备的配置均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落实到位,以便于更好地发挥环境监理对施工区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环境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水保工程师等责任人组成,负责施工区环境监理工作。
结语:鉴于工程环境管理是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过程常伴随着不可预知的因素,引发环境事件。因此,如何在环境事件发生时充分调动参建各方力量进行补救,合理规避环境风险,是考验工程管理着的一大难题。合理规划环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理等各方力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有利于参建单位更好的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
第一条 为保持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持校园文明秩序,根据《X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园林绿化管理办法》《X修缮工程管理办法》、《X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校园环境”是指校园内的室外可视有形环境,包括建筑物(含构筑物)外观、道路、广场、园林绿地、水体、各种设施等构成的室外空间。
第三条 学校建立校园环境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处理校园环境综合管理相关事宜。后勤管理处为校园环境综合管理的主管部门,南校区、北校区以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为主,东校区以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为主,保卫、基建、学生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对校园环境实施综合管理。
第四条 校园环境应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及时进行优化改造,学校每年给予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都有维护优美校园环境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自觉保护校园环境。校园绿化、卫生、修缮、保卫、商业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校园环境的保养和维护管理。
第六条 纸质等实物载体广告、海报、公告等应在专设的信息栏或公告栏内,不得擅自在校园内灯杆、线杆、球架、门窗、墙体、地面、树干等公共部位张贴、涂写或悬挂。违规的信息应予以清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违规信息者承担,由此给学校带来财产损失的,违规信息者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 在校园内设置大型或较大规模宣传牌、标志牌等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向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向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注明设置位置、内容、期限及责任人等事项,经审核备案后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审核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设置各种宣传牌、标志牌、画廊、橱窗、过街条幅等应符合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等要求,不得损害校园基础设施及影响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设置单位应定期维护和保养,超过批准设置期限的要及时予以拆除、恢复原状,不及时拆除的,学校可以强制拆除,拆除相关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第八条 学校接受捐赠的雕塑、风景石、树木及其他赠品,需要在校园内安置的,事先应与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与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与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会商,根据校园规划和现有布局,共同选择合适的安置地点。对自行安置影响校园环境规划或存在明显瑕疵的,应重新安置。
第九条 校内各单位的修缮及改扩建工程(含限额内自行采购项目),均应在工程开工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立项时已经后勤管理处审批的项目可以不重复备案),注明工程内容、工期、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第十条 工程项目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占用绿地,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安装各种设施,移动原有环卫、水电等基础设施位置的,以及其他影响校园环境的,应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向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向医学院综合办公室)申请,注明区域、施工时间、恢复期限、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事项,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护路面、地下管网及其他公共设施完好,禁止直接在路面上实施搅拌混凝土等污染路面的行为。违者,须承担修复和清除污染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二条 对影响工程项目施工的园林植物,需要移植或修剪处理的,由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安排绿化专业队伍修剪、移植和恢复,费用从学校后勤相关经费中支付,费用较大的应从相应工程项目中支付;擅自移植或修剪造成植物死亡或受到损害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环卫、水电及其他设施需要移位的,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工地应当设置围挡和其它安全防护与美化措施,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安全与美化。
第十四条 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校外垃圾场,不得在校内随意倾倒或掩埋;清运前应当妥善存放处理,保持环境整洁美观。违者,可以暂扣相关机械设备,并限期整改;拒不清运整改的,可以指派第三方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禁止从空中抛洒垃圾和废弃物;清运垃圾或土方车辆应覆盖严实,途中不得洒落。违者,须承担清理责任,对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禁止在校园内焚烧枯枝落叶和垃圾。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清理枯枝落叶、修剪枯黄草坪、清理杨柳絮毛等易燃物,防止着火。引发火情的,责任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事后查明着火原因,赔偿相关损失,在全校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的,交由地方政府部门按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理;燃放“孔明灯”的,参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校园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应及时对校园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其外观整洁完好、功能正常。损坏校园设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第十九条 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应按位停放整齐,不影响交通秩序。非机动车的停放按照责任区划分进行管理,楼宇周围由楼宇主要使用(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由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单位负责,具体责任区范围由学校非机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划分。责任区单位应每日及时对非机动车监督停放、归位整理,确保停放整齐。
第二十条 在校园内设置的商业门面、摊点,及校内各办公(含实验、教学等)场所门口,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谁门前谁负责。
(一)包环境整洁:搞好门前环境卫生保洁,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油污积水、纸屑痰迹、垃圾杂物;
保持门窗、招牌、橱窗、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雨蓬、阳台等无积尘污渍,外墙面定期清洗洁净;门前公共设施无污垢、无破损;盛放垃圾的容器密闭,按要求定时定点倾倒。
(二)包绿化管护:爱护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在树木上扯线挂物,不践踏绿地、摇晃树木,绿地内不乱倒脏水、乱扔杂物、挖坑掩埋、私搭乱建。
(三)包秩序维持:维持好门前秩序,无违规占道经营,不使用高音喇叭;
无私占乱摆、私拉乱挂、涂写刻画、飞线充电;指导车辆(含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移动交通、绿化、宣传等校园标牌;
(二)肆意践踏草坪或绿地,在树木上绑吊床,攀折花木,采摘花果,刻画树皮;
(三)在校园内烧烤、野餐;
(四)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包装物、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
(五)其它影响校园环境面貌、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在校园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宠物,不得擅自种菜,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违者,学校有权予以清理清除,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细则相应条款者,除按条款规定处理外,可以限期整改,暂扣违规物品和违规行为用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赔偿、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处理。对拒不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指派第三方整改,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并对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扣除1至3个月精神文明奖的处理。责任单位应对其主管项目的具体违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惩戒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师生员工,可以交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理;对违反本细则的企业、经营者、外来服务人员,除按相应条款规定处理外,情节严重的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限制入校、解除合同等处理;对来访者(含游客)不遵守本细则的,应批评教育、即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驱离校园、限制入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违规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处理,由学校财务部门从责任单位办公经费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扣除文明奖的,在发放工资时扣除。
关键词:环境保护、排污费、专项资金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排污者根据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质量和数量征收费用的制度。这一制度是西方国家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其含义是运用经济手段要求排污者承担污染对社会损害的责任,把外部不经济内在化,其目的是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实行排污收费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是环境管理中重要的经济手段之一[1]。征收排污费不仅强化了环境管理,促进了工业污染防治,为防治工业污染开辟了一条可靠的资金渠道,因此,排污费资金的使用是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三者之间的关键环节,提高排污费的使用效率,是有效发挥排污收费制度这项经济手段的一个重要环节。
1982年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2]。该办法第九条规定:“征收的排污费,纳入预算内,作为环境保护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第十条规定:“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应当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的综合性治理措施”。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可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但不得用于环境保护部门自身的行政经费以及盖办公楼、宿舍等非业务性支出。
依据原有排污费资金使用相关制定,排污费资金的使用是和排污费收入总额及其组成相联系的,其中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80%用于污染源治理,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20%和四项收入用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这一制定在制定之初是完全符合当时的国情和环保部门的实际情况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排污费资金的使用制定存在明显的弊端,如随着排污收费数量的增加,污染源治理资金理应随之增长,但实际上每年排污费收入的50%甚至更多都用于换本部门自身建设,并且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环保部门人员、设备等日益壮大,自身建设资金需求明显增加,污染源治理资金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的资金需求,致使一些技术成熟、急需治理的项目因资金原因立不了项,因此容易造成环境治理的恶性循环;同时,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使用中,由于当时的有些规定不完善,因政策原因造成资金积压,使资金在财政金库滞留,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因此,2003年国务院公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3]。该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并依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
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简称为管理办法)[4]中规定,收缴的排污费要列入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和管理。具体使用程序如下:各级财政、环保部门每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重点,编制下一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指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应当提交经费的正式文件和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是申请贷款贴息还需提交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各级环保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财政、环保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排序,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根据材料状况联合下达项目预算。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极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实施。
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资助形式是采取事前或事中,但这样就会容易产生截留、挪用、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问题。因此,可以采取事后资助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这样可以有效杜绝截留、挪用、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改造积极性的提高,并保障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也有利于保障项目工程的质量。
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环保部门对申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形式审查后,并经专家评审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按其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统一排序,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根据财力状况联合下达项目预算。换而言之,财政和环保部门联合下达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的环境保护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的资金,是根据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结果以及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来决定给予项目最终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的多少,以及项目所获得的补助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多少,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分配将直接影响到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效益评价和绩效评估的。这样就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全面的专家评审准则,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系统性的评估评审,对同类型的申报项目做出客观公正和合理的评审结果。这样既有利于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参与申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对落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优化升级改造积极性,促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使有限的排污费资金发挥最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之,排污费资金的使用是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三者之间的关键环节,对于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凑集污染治理资金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等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排污收费制定[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198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2月经自治区体改委[1992]58号文批准,由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等六家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乌鲁木齐市首家公用事业类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750万元。近20年来,在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下,经过员工努力奋斗,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股票于2003年12月3日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名称“新疆城建”,股票代码“600545”,公司截至目前注册资本为67578.5778万元,国有股占股本总额26.56%,资产总额达53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公用类事业投入、新型基础材料生产与销售等多项运营业务。
公司具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地产开发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十余项行业资质。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新疆地区首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国内(BCC)和国际(NQA)认证证书的企业。2006年公司顺利完成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融合。
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历程,已形成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公用类事业投入、新型基础材料生产与销售等四个大城建概念的板块业务。随着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的召开,公司将迎来新一轮难得的发展机遇,笔者开展了以下调研活动,对筹建企业技术中心提出相关建议。
二、设立技术中心的必要性
1、集团自身发展的需求
集团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新型基础材料生产各业务板块的进一步拓展,要符合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做到资源及环境可持续发展,需要得到强有力的技术及研发支撑。第一,打造城建房产绿色建筑、百年建筑品牌,在规划及设计上的需求;第二,新型基础材料板块新产品研发、节能保温砌块项目应用技术研究的需求。
集团新建的节能保温砌块项目的应用及推广,涉及集团“大城建”产业链的全过程,即工厂要生产出合格的各类制品;房产板块围绕产品应用在建筑与结构方面的规划及设计需开展工作;工程施工板块需确立合适的施工方法,此项工作无法由任何单一的业务板块独立完成。
2、集团资质升级的需求
集团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将现有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择优申报一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根据建设部升特级资质的具体要求,必须要设立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由此中心统一管理集团科技经费支出、工法、专利、科研课题的申报等工作,使之符合升特对企业科技进步水平的上述要求。
此外,集团在钢结构工程及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等领域拓展业务,开展资质升级和申报“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工作,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撑。初步计划与“新疆焊接学会”、“新疆大学焊接专业祁文军博士”共同组建“新疆焊接学会新疆城建焊接工艺实验室”(此实验室为申报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必须具备的硬件条件之一),祁文军博士负责主持该实验室工作,集团负责提供实验室所需的所有硬件环境,实验室开展的课题及科研成果双方共享。
3、集团公用事业投入板块(如:水厂、垃圾处理厂)及探索节能环保领域所涉及到的技术支撑的需求
开展如:水厂自用水回收、垃圾堆肥技术、垃圾襂滤液净化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综上所述,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对集团今后长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技术支撑及技术储备等瓶颈的解决,意义重大。
三、调研情况
笔者于2012年上半年,先后走访了新疆地区4家有代表性性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为:新疆特变电工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疆金风科技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疆北新路桥技术中心(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乌鲁木齐科发公司技术中心(正在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通过与以上四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作交流,了解到他们成功开展此项工作有一个基础共性—都是在各自企业原有的技术平台(企业中心实验室或企业下设的技术检测机构)基础上,开展技术中心的申报及后期科技管理工作。
此种模式的优势为:第一,可有效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中心必须具备的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的要求:一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每年不低于150万元;二是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5人;三是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四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有利于后期的复评及考核(成功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后,自治区经贸委每两年复评一次,评价不合格将撤销中心资格)。第三,依托此平台,可使集团科技管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及资质升级工作落在实处。
四、调研建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三种方案,解决技术中心平台建设瓶颈。
1、方案一:重新控股——新疆城建试验检测公司
优势:依托此公司可直接满足“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中心必须具备的限定性指标最低标准的要求,北新路桥申报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就是依托全资控股子公司—北新四方检测公司为平台,一次申报成功。
劣势:鉴于该公司目前的控股方——维泰集团正在积极准备上市,且自身也有“申特”需求,可能存在较多操作障碍。
关键词:工程现场管理;工程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彼此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中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是比较普遍也相对较重,它不仅影响到了人们日常的生活、学习与健康,同时也对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造成的破坏和影响是多方面的,如现场的噪音、粉尘、污水排放、运输撒漏、不环保材料的使用、光污染等等。要避免这些污染,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下文,将结合施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特点提出几点有效的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控制的特点。工程建设施工会对工地周边的环境产生各种影响。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1.1环境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每个工程项目都是由多个分部、分项构成,为了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涉及到各个行业和各种材料。随着建筑工程性质的不同,其复杂程度也不相同,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功能、外观等都不相同,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又各不一样。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除土建工程以外,还包括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电力工程等。因此,建筑结构和性质的多样性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环境管理的复杂性。
1.2社会影响的广泛性。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将涉及到规划、市政、交通等政府有关部门产生的污染会波及周边群众,会涉及到众多人的生活及安全。每一项建筑工程无不关系到众多个人和集体的利益,无不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建设工程产品社会性的特征,决定了环境保护时代性的要求,包括环保理念、人文价值和生态环境的要求。
1.3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的同步性。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同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这就决定了环境保护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时进行,如施工中产生的噪音、扬尘和不环保材料的使用、周边植被的破坏,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控制。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周期通常较长,如不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予以保护,施工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将会是持久的。
2 建设工程和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项目施工现场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
2.1 建设工程现场与环境保护的科学化。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与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是建设工程现场与环境保护的科学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与环境保护的科学化需要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把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方法及技术运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与环境保护的实际中去。
2.2 加强施工现场保护的综合治理。认真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保护环境培训。对现场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按要求报批施工时间并予以公布。经常与周围居民、公安、交警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等进行沟通,认真对待各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解决问题。若有短时间不能解决的,要做好经济补偿与解释工作,并提出整改期限和方法。
2.3 完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各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将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做到责权分明,管理有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环境岗位责任制。现场环境由各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按岗位、专业、片区、栋号等进行分片包干,分别建立责任区,并负责本责任区的具体环境管理工作。
2.3.2 环境检查制度。每季、月、旬进行定期检查,由分包单位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2.3.3 环境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三类人员培训教育、民工学校教育、施工技术交底等都要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内容。特别要做好经常性现场环境保护教育,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警示标志、宣传标语和环保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教育。
2.4 搞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的编制。在编制施工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专项方案。编制前,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地质地貌和周围环境情况。编制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及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编写,内容全面具体,有指导性。编制后,应经施工单位总工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有效措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环境污染隐患,如不加以重视和管理将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将在施工过程中有效地抑制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1 防止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和污染的措施
(1)优化工程施工工序,通过合理的工程施工方案,减少或杜绝工程返工,避免二次污染。
(2)施工现场应尽量使用环保的建筑材料、工具、临时措施和各种物资的包装箱袋等。
(3)施工现场设立固定场所或地点来专门用作固体废弃物得堆放。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需要单独贮存、设置有醒目标志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贮存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和处理,可回收的做到回收再利用。
(4)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分类、密封、覆盖,避免泄露,并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
(5)施工中及时回收使用落地灰和其他施工材料,做到工完料尽,以减少固体废弃物污染。
3.2 防止废水污染和危害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
(2)切割和打磨时尽量采用滴水,保持湿润不过量;清洗场地时,应避免用水龙头冲水,以减少废水产生。
(3)生活废水应注入城市下水管道,统一处理,不能注入雨水管。
(4)混凝土输送泵处、砂浆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排水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5)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水体。
3.3 防止大气污染及其造成的危害
(1)施工现场道路应硬化。采用焦渣、混凝土等作道路面层,并指定专人定时洒水和清扫养护,防止道路扬尘。
(2)施工现场的杂物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高层建筑物的施工垃圾时,采用带盖铁通吊运或利用永久性垃圾道,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3)易飞扬的材料入库密闭存放或覆盖存放。如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入库存放。若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以防止扬尘。运输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撒、扬尘。卸货时,也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4)施工现场堆土,应合理选定位置进行存放堆土,并洒水覆膜封闭或表面临时固化或植草,防止扬尘污染。
(5)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m以上。
(6)严禁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和施工方法,同时不能在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
(7)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产生。
(8)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应安装净化消音器,防止噪声和冒黑烟。
(9)拆除旧有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并且在旧有建筑物周围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和草帘搭设屏障,防止扬尘。
(10)施工现场炉灶采用消烟除尘型,烟尘排放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4 防止噪音污染的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调整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十点以后,次日凌晨六点以前进行施工。
(2)对主体工程采用密目网进行围挡,作业层全封闭并采用降噪围挡。
(3)对噪音大的施工机具,搭设封闭工棚,采取隔音处理。 通过施工实践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能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消除施工现场的外部干扰,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四川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实践
作者近年来参与的水电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大渡河、金沙江等流域,项目涉及引水式、坝式、混合式等,既有日调节型,也有季调节型,电站多为总装机为100MW~720MW的中、大型水电站,地处偏远山区,建设周期长,影响范围广,环境敏感,个别电站还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文主要以田湾河流域某梯级电站为例对水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实践进行梳理。该电站整体规划为“一库三级”,分别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雅安市石棉县境内,涉及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田湾河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电站总装机容量720MW,以发电为主,兼有治理沿岸泥石流,保护生态的功能。
1.1项目环境监理组织机构设置项目采取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环境监理项目部参与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设置总监、副总监、专职环境监理工程师(包括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环境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类),根据项目特征,邀请了由水电、环保、水保、渔业、林业等行业内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用以解决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
1.2环境监理主要工作方法及程序该项目属于中型水电工程[8],施工区具有点多、工作面分散、时间跨度大、监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区环境监理采取驻场监理的方式为主,辅以仪器监测。工作中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气、声、渣、生态、移民、批建符合性、风险防范”等采取现场全面巡视检查和重点旁站监理、仪器定量检测分析以及书面报告和下发指令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水电站工程施工区和工程影响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对于不同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
1.3环境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1.3.1制度建设及动态信息管理通过进行制度建设和进行动态信息管理,完善项目环境监理手段,促进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在工程建设初期,环境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同时根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及要素编制《建设施工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考核细则》,办法和细则的出台为考量环保工作的完成状况与质量及工程建设中各参建单位相关行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设置了准绳。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要求、跟踪落实,文件存档,信息共享”对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1.3.2设计核查该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范围和内容较多,设计阶段同环评阶段相比,工程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情况存在变化。因此在环境监理工作开展前期,环境监理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环评及批复进行全面核查,及时纠正设计缺陷,保证后续工作的开展,尽量减少设计缺陷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核查工作在整个环境监理“全过程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后续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1.3.3环境要素监理环境监理按照主要环境要素制定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项目环境要素的监理在减轻工程对区域环境不利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水环境。主要分为废水处理和水环境质量达标两个方面。为防止砂石骨料系统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基坑废水等生产废水对流域水质造成影响,严格禁止废水未经处置和不达标排放,通过抽查取样监测的手段进行考核。审查水库蓄水前的清库方案是否符合要求,防止蓄水后污染物对水质及水库安全的影响。(2)大气环境。掌握污染源同敏感点之间的关系,落实临时工程及运输过程中大气污染源控制措施。对砂石骨料加工和交通扬尘采取湿法降尘措施,道路无雨日进行洒水作业,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封盖运输,优化爆破工艺和流程,控制粉尘产生。对施工机械、车辆根据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进行进场控制,在隧洞开挖和大坝堆砌的过程中,由于大量的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的使用,导致扬尘等对大气环境影响明显,需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运输计划、降尘措施等进行全面监理。(3)声环境。通过对固定声源(砂石料加工)、流动声源(运输车辆)、瞬时声源(爆破噪声)进行分类,掌握其特性(强度、位置等),并根据其同敏感点的位置,需按照环评要求优化施工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对周围敏感目标(居民点)进行告知解释等措施减少和噪声扰民,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4)固体废物。主要掌握各固体废物产生的类别、性质、数量、处置去向。工程弃渣是否按环评要求进行渣场选址、建设、堆放和恢复;生活垃圾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专门收集处理;严格控制各类弃渣、生活垃圾等随意堆放,进入河道等行为。(5)生态环境保护。为减缓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监理工作主要从水土保持监理、动植物保护、景观生态恢复3个方面开展工作。环境监理根据主体工程和辅助、临时施工总体布置要求严格监控施工征占地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商避让特殊生境区域,及时处置由于边坡、道路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落实采石场、取土场、弃渣场的水保设施实施情况,确保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特别重视“临时占地恢复”,对完工的临时工程及弃渣场要及时进行覆土恢复。了解区域动植物种类及分布,特别重视珍稀保护物种的调查和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及其影响范围,严禁越界砍伐、采石、采砂、捕捞等行为,严格落实“挂牌保护”、“移栽保护”和“增值放流”等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涉及自然保护区应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规定。(6)人群健康。检查施工区公共卫生,严格检查疫情防疫情况。主要通过对人员定期有针对性的体检和对施工区定期防疫、消毒,建立疫情报告和环境卫生监督制度等措施防止特征流行病疫的发生和传播。(7)移民安置。对工程区、影响区需要搬迁的安置的居民逐一登记造册,落实安置时序、方法及过度措施,明确搬迁费用的来源及落实方案。对搬迁区的环境影响进行控制,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对移民搬迁进行专门监理。(8)环境风险管理。由于电站汛期泄洪和排沙,造成下游水位迅速变化,威胁下游居民生命安全。环境监理部巡查并与业主单位沟通后,在减水河段岸边设立警示牌,开展对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在发生暴雨和洪水期间,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利用盖板将沉淀池封闭,以防止废水扩散。要求各单位完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充分树立风险预警管理意识。
1.3.4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环境监理方案在不同阶段编制环境监测计划,利用噪声仪、pH计、粉尘仪、便携式COD测试仪等便携仪器对部分环境要素进行环境监测,其数据用以指导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和计划制定。
1.3.5宣传及培训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更要发动广大参建人员积极参与。为此,转变和提高参建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其主动参与性成为环境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项目通过编制和定期宣讲《项目环保手册》及相关学习资料、制作环境监理工作简报、设立宣传标语等形式提高建设单位及施工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环保要求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项目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期的试运行及验收工作夯实基础。
2目前影响水电行业环境监理的主要问题
在全国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开展12年来,从初期的摸索到现阶段已有超过23个省级行政区全面或在关键领域开展环境监理,全国环境监理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但由于目前环境监理工作总体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水电建设环境监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环境监理法律支撑不足目前环境监理虽在各试点省份积极开展,但从全国层面来讲仍存在相关法律文件支撑不足的问题,此状况影响到各省乃至全国的环境监理管理和专业化水平的发展,使整个行业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受到一定制约。
2.2流域环境监理工作缺乏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就水电行业来讲,缺乏以流域为单元的环境监理管理制度和标准。环境监理工作包含了项目蓄水和试生产等阶段,目前流域水电项目多为梯级开发,而梯级上的每个电站环环相扣,在同一流域某个电站的环境影响其实往往是上几个电站环境影响的延伸,环境监理尽管依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开展工作,但各个电站的建设单位不尽相同,因此环境监理也只能各自为战,对全流域的涉及到的个别环境要素不能形成统一认识。
2.3与工程监理体系的衔接程度不足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这就要求环境监理必须加强同工程监理之间的衔接。目前,工程监理各项规程、规范、体系已比较健全,而现阶段环境监理在同工程监理相互交叉的工作内容中相互之间的衔接制度、规范和责任主体均不明确,尤其是在环保措施实施计划安排、施工过程检查、文件体系审验等方面,更应加强沟通。
2.4环境监理介入时间相对滞后水电工程存在建设工期长、工程内容多和分层审批等情况,环境监理原则上来讲在“三通一平”之前就应该介入。但目前水电建设项目往往是项目已进场施工后才引入环境监理单位,出现介入时间相对滞后的情况。通过实践和调研发现,在水电站建设前期大面积开挖可能会造成环境影响,若环境监理早期介入,则将提高项目的环境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地减免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3措施或建议
3.1加快环境监理立法体系上层设计环境管理工作由“重两头轻中间”的哑铃型向全过程转变的过程离不开法律体系的上层设计。1978年,环评法颁发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始慢慢发展,到如今成为环境管理的最重要和最完善的制度,也是因为其“上层立法体系”在不断发展和逐渐完善。因此,环境监理的全面发展也需要建立在逐渐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
3.2加大环境监理的推进力度环境监理通过多年试点,已形成了基本的工作模式,但各行业环境敏感和技术要求不尽相同,因此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行业的环境监理试点工作思路,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环境监理工作,以确保环境监理作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重要辅助手段的有效性。通过推动环境监理,促进环境监理的早期介入,提高项目的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地减免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3.3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在全面推行水电行业流域规划的同时,应加强流域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管理,应倡导建立以流域为单位的环境管理机构,可通过成立流域行业协会等方式对流域内实施环境监理管理的单位进行统一化管理。明确主管部门,搭建市场运作和信息化平台,协调政府监管与社会化监督,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监理项目监管,引导建立行业自律协会,支持和促进水电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3.4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衔接
3.4.1积极参与图纸、施工方案会签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设施施工方案、图纸等会签工作的参与程度。按照现行监理体制环境监理很难在第一时间知晓相关方案、图纸的批复情况。施工单位获批后直接施工极易产生工程内容仅满足施工要求而不一定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因此,环境监理应会商工程监理单位,对涉及重大环保内容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等进行会签以促进环保措施更好落实。
3.4.2增加监理指令一致性在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过程中,需要环境监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下达整改要求或指令时,应在会商工程监理和征求施工方意见的情况下下达,避免指令不一致或者出现矛盾、重复的指令,增加施工单位整改的可执行力度。
3.4.3成立专家顾问组水电建设项目建设工期长、涉及专业和环境敏感点多,为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完成,解决监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邀请由水电、环保、水保、渔业、林业等行业内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组,采用专家座谈、定期调研检查等形式开展工作,用以解决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指导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
3.5健全从业人员培养机制,提高从业水平为保证水电行业大力发展的同时,相关环境监理工作配合到位,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各类技术培训,可增设环境监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增加高级技术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证,逐渐建立标准化的行业教育体系,提高行业的专业水平。
4结语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环境保护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突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宜居为中心,狠抓污染减排及城区扬尘污染防控两个重点,做好环境监管与绿色信贷、环境宣教与绿色创建、专项行动与环境后督察工作三个结合;努力实现环境管理队伍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区域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进一步深化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充分发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双减排任务;
(二)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基数档案整理和现场核查工作;
(三)辖区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和改善;
(四)辖区内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全年优良天数不低于303天,月均降尘量、道路扬尘污染监测值好于去年;
(五)辖区内无较大等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环境质量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总书记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工作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面临问题,按照全市“双减排”及环保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把环保工作列入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其自觉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区财政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双减排”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加强对辖区“双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全市今年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度削减任务,制定《区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把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2、引导或强制企事业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和低硫灰粉环保煤,推广单位联合集中供热,以清洁生产审核工程缩减so2,促进污染减排工程全面落实。年内完成辖区内6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以对电镀企业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大对企事业单位cod排放治理力度,对污处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使辖区内重点企业废水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60%以上。抓好医疗废水处理监管工作,实现达标排放。
(三)强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1、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值二级及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03天以上。
2、继续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办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3、继续对餐饮、洗浴业烟尘和油烟进行整治,建立餐饮、洗浴业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居民楼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不予审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油烟污染问题。
4、在冬季采暖用煤高峰期,开展燃煤烟尘污染专项治理,对各燃煤锅炉用户煤质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确保辖区内无“冒黑烟”现象。
(四)坚持环保为民,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1、组织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进行限期治理或挂牌督办;对治理后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按照惯例权限,由政府依法关闭。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三同时”制度、不能正常运转污处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3、加强环境查处,提高环境处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及时查处噪声扰民现象。全年环境办结率达到95%以上。
4、严格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5、继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控制新增污染源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消除环境隐患。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
2、按照《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三同时”现场执法检查,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率。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扎实推进创模工作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纪念宣传及“环保进社区”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养成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的真实性、实效性,为环境管理和各项决策服务。
是其对环境产生的重要影响。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如何
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好环境保护措施,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文章主要就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如何做好保护措施。
关键字: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保护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peed also more and more quickly. With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Is the important influence of to the environ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will inevitably impact on the environment, how
Do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make goo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become an important research topic. The article mainly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is briefly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how to make protection measures.
Key wor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大的。随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有限的资源过度消耗.人民健康和生活受到威胁,环境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其造成的环境破坏也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如何面对环境影响,依据我国国情,对建设环境做出正确的换将影响评估,并实施保护措施,是当前摆在工程建设者们面前的一个艰巨的任务。
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环境影响的评估是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实际上就是工程环境管理的一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需要跟标准相符,同时还要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测数据来对比,判断与预测结果的差别。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及其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对已经变化的环境因素进行补充和完善所作出的评价,正确把握规划建设,及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状况,为控制环境质量,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及设计可行的治理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工程环境管理主要在两个阶段进行:施工期和试行期。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工作执行和投入正式运行后的环境管理建议等。
(一)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的实施情况。主要是合适在进行污染防治的措施和设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是够一致,有没有漏项或者变更。
(二)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的运行。保证设施措施长期稳定的运行,并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在没有满足要求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情况进行预测。确定设备的工艺、运行和停运时间。对于新的技术措施进行考核,确保设施的运行效果。
(三)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达到指标。生态环境,如:动植物的分布、数量、优势物种、国家保护,绿化覆盖率,水资源分布,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等,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正确辨别。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的标准,和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标准等。
三、现阶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一)首先,在思想上将环境影响评价看成是限制发展的手段。作评价的目的是使经济的增长与环境的保护相协调,但是这个界限若果太严格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环境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社会需求。如何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这个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在影响评价做出以后,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督,这导致了环保措施及环保监测得不到落实,从而影响环境保护的效果。
(三)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它需要有专业的人员,科学的使用相关技术及方法来确定。个别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人员缺乏系统的训练,对环境监理的专业知识不熟练。另外有关监理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了环境监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没有能够真正落实到实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思想,必须在先期就介入,在工程后期做好保障工作。一些工程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环评的执行率地下,未批先建的现象也时常发生。
(五)在同时设计的阶段缺少监督机制,“三同时”的执行不完善。在进行检测的过程中发现对于某些重要的环保措施在设计审查的阶段呗砍掉,这样就会导致在验收阶段很难在进行补救,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导致环境审批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对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做好保护措施
(一)首先要在思想上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性质及作用。其目的在于控制工程建设的过程及后期产生的新污染,免于先污染后治理的困境,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形成规范化的工作管理体系。要该百年重审批轻监督,重环境影响评价二而轻验收的状况。由工程项目权威部门来制定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实施主体、对象,具体程序等进行确定,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个整体的指导和约束。
(三)需要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竣工验收以及运行期环境保护监管的区别和联系,实现事前的审批、过程的监督、事后的检验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各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规定落实到实际,所做的措施符合文件的相关要求,以提高整个环境管理体系的效果。
(四)我国目前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现状是,与其他传统行业的建设程度比较,在队伍建设上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要做好队伍建设。要确定政府的主导地位,同时实现市场的调配和公众监督。重点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为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心里素质和专业素质。
五、结语
总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必须采取措施做好对环境保护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劢. 论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作用[N]. 科技创新导报. 2011(6)
[2] 章露露, 李丽。 浅析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16)
关键词:石油化工;环境监理
前言:石油化工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由于该类工程具有投资大,装置数量多,工艺复杂,设备、构架高和重,易燃、易爆、高温和剧毒的介质多,环境风险高等特点,使得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应运而生。因此,在此次的研究中,主要囊韵录父龇矫行论述。
1 对石油化工工程实施环境监理的必要性
由于石油化工项目的多样性、环境影响因素的复杂性、污染物的特殊性,以及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并且伴随着石油化工项目环境事件的发生,暴露了工业污染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严重威胁。同时,现阶段我国对环境监理法律地位正逐步确立,部分地区和地方的规章中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试点,其中浙江省对该方面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对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推行环境监理制度,并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进行技术监督,并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工程从业人员的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基于这现状,为避免发生环境事件,应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不但需要熟悉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组成、生产工艺流程和产生污染物的环节,还需掌握施工期环境监理的重点,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的同时,特别要注意落实项目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把预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关口”前移,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为人类创造出更优质的生活环境[1]。
2 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中环境监理的工作要点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下一个阶段顺利进行的保证,也是上一个阶段工作成果的验证。
2.1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石油化工项目种类繁多、工艺及环保治理措施复杂,因此,设计阶段不仅需要对一般工业项目的审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须对项目总平面布置、产品方案、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治理设施设计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批复要求;编制单位是否具有相关环境保护设计资质;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等文件资料是否落实环评批复及设计方案;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计划等方面进行核实确认。设计阶段如发现上述审查材料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或设计文件与施工文件要求不一致,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进行调整;而对于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的,则需要在第一时间召开关于环境监理专题的例会,与此同时还要全面的分析工程变更的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要上报到环保的部门,建设单位应及时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2]。
2.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可采取巡视、旁站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召开环境例会以及下发整改文件等方法,确保完成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2.2.1 施工阶段环保达标及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监理。施工阶段最容易引起周边居民反感的污染源就是噪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要求施工单位对能产生较大噪声的大型机械设备采取间歇运行的方式,减小声音的叠加效应。对较小型的设备采用隔声罩和减震垫等方式来减小机械振动产生的噪音,能够在室内操作的机械设备尽量至于室内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增加施工区域周边围墙的高度也可以减小传播出去的噪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监理。废气污染主要来自于现场混凝土搅拌、施工扬尘、汽车运输尾气、以及石油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建设过程中,应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止扬尘、渣土洒落等施工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周围的环境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监理。为了避免石油化工项目施工阶段发生废水污染,在选择施工营地、混凝土搅拌场、化工药品试验点等位置时,应尽量远离河流、避开居民区饮用水源、牲畜饮用水源以及农业灌溉水源。项目应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合理的雨排渠道和沉淀池。对于施工阶段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时,才允许向指定地点排放,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周边的生态环境。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监理。在针对建筑垃圾的环境监理工作中,应对各种建筑垃圾都采取分类细化的管理方式,如对固体废物、废料、弃土、弃渣、生活垃圾按环评要求处置;要求现场按规范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利用废弃建材、清运包装等一般固体废物;设置临时的垃圾桶,并及时将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等。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去向,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相关单位提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
2.2.2 环保设施监理 检查各类环保治理设施是否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一起设计、施工,其处理能力及处理工艺是否与设计阶段相关文件要求一致,并对可能存在的隐蔽工程要做好影像记录。
3 竣工阶段中的环境监理
在石油化工项目建设后,关于竣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的工作,首先,应按照该项目实际施工的状况,上报到环境监理负责的单位,与此同时,应提交完整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资料工程竣工的文件和项目验收的资料。并能按时提交关于和环保工程竣工的申请报告,以此总结出相应的环境监工管理的建议。其次,在参与石油化工项目工程交工阶段的检查中,应及时的提交监管施工建设现场清理的工作,适当的核查施工场地的恢复状况,如若未能达到的环保的相应标准,应及时的勒令施工单位对现场开展清理和恢复的工作。再者,应对项目工程的相应配套环保设置实际运作状况予以详细的评估,对相关环境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继续监理或者提供系统化的处理策略。最后,要详细的对项目工程中施工环境监督管理报告予以编制,并及时的提交到环境监管的主管单位,予以行政备案,在项目工程出现问题时,便于后续的管理工作。
4结论: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对环境监理工作应进行全面的考量。本文就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三个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望此论述能在环境监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