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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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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

第1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qwe2826”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固废处置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危险废物处置

2020年,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岳西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法治宣传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020年以来,印发了《岳西县2020年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完成辖区内7家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申报登记工作,对危废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全面纳入危废规范化管理。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达标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第三季度起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考核过程严格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要点》,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结合规范化管理检查行动进行新修订的《固废法》的宣传贯彻,通过送法进企业,提升企业意识,促进产废企业进一步完善危废库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促使企业及时按新要求实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控制和规范化管理。

二、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第2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关键词】宁夏;十二五;危险废物防治

中图分类号:X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74-01

一、国家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新要求

(一)“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15年,摸清全国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开展方向。一是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运输必须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必须按照经营许可证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开展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例行监测,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管。要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审查环评文件时,应特别注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大对现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和电子废物环境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检查,严格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行考核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区域和多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完善危险废物收费政策。四是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探索电子监管,推行信息公开。

二、宁夏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主要表现在:一是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大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和贮存场所建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台账和转移联单填写等基础档案不完善;个别企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不向环保部门报告和审批;应急预案和培训计划针对性不强,缺乏演练和培训等。二是缺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工艺技术落后,企业不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大部分地市没有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没有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危险废物防治家底不清;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联单施行管理。四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根据2011年的调查,宁夏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有52家,共计产生危险废物1715257.1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12家其中综合类的集中处置中心1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家,处于停产状态的5家;经营单位年设计总处置能力为51645吨,2010年实际收处量仅为9708.2吨。从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宁夏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对产生量明显不足,并且收集率较低。五是基层固废管理机构不健全。仅自治区和银川市成立了固废管理机构,固废管理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薄弱。

三、宁夏“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督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使宁夏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法制宣贯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宁夏基层环保部门、企业固废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进一步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区固废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全面开展建立危险废物台帐普及工作。在宁夏全区普及危险废物台帐建立工作,真实记录危险废物和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定期汇总,同时要规范企业危险废物台帐建立工作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宁夏区内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做好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衔接工作。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加大对管理混乱、超证经营等违规经营单位的查处。

第3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重点任务》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四方台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摸排整治力度

我局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针对我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局共对辖区内3家企业(XXX矿、XX煤矿、XXXXX有限公司)进行危废监督检查,着重抽点行业企业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相符,目前三家企业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三)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监管。

对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翁氏环保企业,严格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主体责任,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四)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严格监管危险废物的转运管理,要求企业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经菅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固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宣传学习新《固废法》

一是积极参与学法培训。在市局开展的2020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中,我局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为落实好《固废法》的法定要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积极进行学法问答。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固废污染防治法知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双鸭山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学习固废小百科等环保知识,提高对《固废法》的广泛了解和认知,全面推动《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企业对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对危险废物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够重视。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选调的工作人员都是非环保专业的,这些同志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还不能适应环保专业的工作需要,对危废方面执法还有些力不从心。

(三)《固废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固废法》修订以来,我区部分干部和企业还没有把《固废法》学深悟透,没有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明确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抓好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进一步加大现场督查指导力度,创建标准化危险废物管理单位模板,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危险废物管

理规定,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一线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对危险

废物危害的认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

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广泛推动新《固废法》的学习和宣传。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开展“清废净土”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以铁的手腕全力遏制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区危险废物整治工作。

第4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关键词:固体废弃物 处置与处理技术

一、查阅相关资料,得出对危险废物的焚烧管理的认识。

(一)、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对工业固体废渣引起足够重视和严格管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防治起步较晚。目前,无论是管理法规、管理机构,还是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处理处置方案都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较低。大多数危险废物只是简单堆放或没有防渗措施的简单填埋,或没有尾气处理的焚烧。甚至有部分危险废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2.用于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与需处理危险废物量不配套。随着化工装置的大批迅速引进和兴建,危险废物产生量越来越大。数字显示:1995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2690万t,而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基本是空白,80年代开始有企业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进入90年代末期,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才提到议事日程上。

3.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涉及范围广,处理技术需要相当的专业知识。

4.缺乏资金支持。危险废物处理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公益事业,仅靠政府投资远远不够,还应引入市场机制,改变运作方式,多方投资,为危险废物的处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几点建议

1.提高对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应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对废水废气管理同样重视,改变管理不严、轻视危险废物的状况,使这一薄弱环节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加强。

2.加快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源调查,建立排放档案。通过科学全面的调查监测,对企业排放危险物的性质、成分、危害性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历年危险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分布、污染性质建立排放档案,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3.大力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在自然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对废物的重新认识和再利用显得更加重要,应给予必要的投入,组织科研人员进行研究,对国外成功利用技术和先进的处理处置技术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变废为宝。

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处理当前的研究热点,并对某一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固体废弃物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当前,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处理的热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农村废弃物资源化。

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因此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建筑垃圾处理单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的方式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

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处理在本领域的应用前景。

固体废物由于处置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它又是一种被废弃的宝贵资源。

目前,我国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生产及产业化方面还比较薄弱,全年生产产值仅占环保产品产值的213%,产品品种少、配套性差,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要求。因此,今后产业的发展不能单纯进行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治理,而要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与三废综合利用结合在一起,变废为宝,使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设备向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以提高产品的系列化、标准化水平。当然,目前我们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未必是最合适,最好的,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门科学的不断融合,同时通过我们人类的不断努力,一定能找到最合适的处理方法。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处理,便可实现降低其危害,并从中回收有用资源,创造经济价值,使资源得到了最有效的利用。可以说,解决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问题,是我们通过发展新经济、新的经营模式来提高资源再利用,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问题。

四、总结

固体废物其实是“在错误的时间放在错误的地点的原料”,加强对城市固体废物的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应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从源头控制管理,加强政府职能、完善法律、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方位提高城市固体废物的管理水平,解决城市固废处理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思路[J].环境卫生工程,2004,12(4):193-195.

[2]张国平,周恭明. 危险废物管理及其焚烧处理综述[J]. 能源研究与信息. 2003(03)

[3]陈敬军. 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炉的工艺设计[J]. 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 2007(Z1)

第5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全面排查境内重点污染源污泥处置单位,建立企业信息档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对象

(一)杭埠、丰乐两河干流及支流沿岸地区、万佛湖周边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县城污水处理厂、境内部分涉水企业及污泥处置单位;

(三)境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对在建项目中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已正式投入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有批准权的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处罚;对没有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包括历次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整治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的,责令限期补充完善,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危险化学品特点,查清环境风险源,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情况。对贮存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环保部门报送联单的、未在规定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以及拒绝联单检查的依法给予处罚。禁止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作为一般废物处置。

(五)杭埠、丰乐两河干流及支流沿岸地区、万佛湖周边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环境隐患整改情况和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堵塞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关闭。

(六)依据《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情况,是否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是否定期向地方环保、住建部门报告污泥处置情况;工业污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是否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检查污水处理厂和境内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泥产生量和转移量,污泥接收处置单位处置量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填报检查信息和企业化学品信息,12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市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本次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污控股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股对企业环评文件是否完善、工艺设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进行检查;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梳理,调查取证,统一移交环境监察大人立案查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协调县质检、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定期沟通,及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和沿江沿河企业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与现有排查检查工作的衔接。

(三)加强联动,保证质量。形成上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调度会,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等问题。加强信息传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责任单位对检查工作负责,注重检查质量;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填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重点、认真排查。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报登记、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重点加大排查力度,认真核查,不留死角,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上报。排查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检查、审核等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梳理涉及危险废物污染纠纷和投诉举报、案件。加大投诉和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及时公布调查、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稳妥化解污染纠纷。

第6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快推进全县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根据X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紧急通知》(X土领办〔2018〕X号)、《XX市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底数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

为解决基层医疗机构(19张及以下病床)布局分散、产废收集困难的问题,加快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场所。以五个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现有医疗废物贮存场所为依托,负责收集和暂存辖区范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的医疗废物;周转站(点)建设应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高标准建设,规范管理。确保实现辖区城乡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

(二)完善全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县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各自医废暂存点,基层诊所、卫生室等产生的医废由管辖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设立的暂存点负责收集、贮存。全县范围内产生的医废必须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管理

1.分类收集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配置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箱或周转箱;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予以收集,装入贮存箱或周转箱内;损伤性医疗废物不得混入感染性废物,针头等锐器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全部剪除并纳入利器盒;确保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使用双层专用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确保封口严密;医疗废物贮存箱或周转箱外表面,必须有警示标识并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须标明医疗卫生机构、产生日期和医疗废物类别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移交运送的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暂存点之间的运输问题,采取因地制宜、选取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包括:采用小型专用收集车上门收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移交;委托第三方机构收集和转运。收集、送交、转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小型专用车辆应具备防雨、防晒、防遗洒等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定期消毒,此类车辆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暂存点之间的医疗废物转运,不得用于暂存点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之间的运输。

3.暂时贮存场所管理。各医废暂存点要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悬挂(张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容器和设施,张贴专用标识,设置警示标志,配置能储存一个月数据的电子秤,消毒设施等。明确专人管理,对本单位产生和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盛装贮存容器,并分别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登记记录;医疗废物移交后立即对贮存地点、贮存容器和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在低温或者防腐条件下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过程中双方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标明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地点及经办人等,各种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为3年。

4.医疗废物运输的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但不得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对不符合包装和标识要求或者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包装、标识和盛装达到规定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因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和盛装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并及时报告XX县卫生健康局和XX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作出处理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建全长效机制。

XX县卫生健康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掌握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困难的问题,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适时召开多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或联合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安全隐患的,及时通报,依法查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要及时移送。

第7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关键词:防治措施;宏观调控;环保意识;环境监测

对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的控制,可以从施工前项目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施工过程这两个阶段进行控制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程度。

一 建筑施工方案的制定

项目施工方案的制定对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整个项目的正常建设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该项目可着重考虑在以下方面加强控制:

1、施工期间在晚上九点到凌晨7点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和倾倒砂卵石料,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

2、施工车辆进出场前轮胎必须经过冲洗。防止进出车辆将泥土带出场地。产生扬尘污染。

3、施工材料按总体布局摆放,规定工程结束及时清场。对于剩余无用的材料和各种外包装物品应集中堆放,统一处理。

二、施工阶段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措施

施工、拆迁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体围墙实施打围作业;围置外墙作美化装饰;对工地区域进行临时绿化;拆除建筑物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期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废弃物做到及时清除。具体来说,建筑施工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水质污染,下面就这些具体影响给予具体的防治措施:

1、噪声防治

(1)对施工设备进行降噪处理,研制、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管理力度,建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督察制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施工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地区的环境噪声标准。

(2)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使得施工单位真正意识到降低噪声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搅拌站、焊接棚等噪声较大处设置隔音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特批,公众作息时间禁止噪声作业。

2、扬尘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采用新技术避免建筑施工过程中贮藏、装卸、输送和分级时的扬尘现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建筑垃圾并进行覆盖。

(2)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放施工材料的场地要尽量平整,施工现场土的存放要采取固定化或绿化洒水等措施,当风速较大易产生扬尘时,施工方要暂停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3)禁止乱抛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

(4)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尘处理,严禁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

3、废水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在废水处理方面,应将排水系统以雨污分流设计,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汇同汽车设备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后达标排入污水管网,

由于建筑施工是综合性的过程,施工现场污染是多方面的,给周围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与危害,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污染实施标本兼治的最有力的措施则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现代化施工水平,同时推行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设计能够与城市周边环境较好的融合,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主要产生于地基工程、土方工程、油漆及装饰工程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应该注重从源头抓起,前置介入,除了出台明确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之外,还需要制定规划、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的高效率的机制,把工作中心放在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和服务职能。另外,立法部门需完善法规内容,制定建筑施工公害防治方面的实施细则,尽量做到详细,具体,目的性强,使施工单位能够便利地执行。

(1)渣土污染防治措施,a、土方挖、填、装运不能过快过猛,防止洒落;b、采用箱式运土车,并加覆盖;c、渣土按指定地点和范围卸货、堆放;d、精心施工组织,减少渣土远距离运输,可行时采用流水性施工,使挖方及时转为填方;c、在城市区现场堆放超过48h的渣土应及时外运。

(2)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垃圾每天清理并按指定地方堆放b、对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和不可再生利用的应予进行分类处理。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a、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保存、统计的规定;b、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交接、转移的规定;c、危险废物必须交由环保局认可、授权的资质单位处置。

三、通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首先环保监察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破坏的案件进行认真受理投诉,扩大环保影响;其次要从严审批夜间建筑施工,以确保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干扰,避免噪声污染;再者,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对施工单位监督与对其和周围居民等服务二者并重;最后,加大对施工方对周围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公开处罚标准,严格排污申报制度;要充分利用夜间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作用,且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第8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一、关死“小电镀”毫不手软

8月12日,县政府带领监察、环保、工商、公安、供电和旺村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组成8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出动执法车辆、吊车及运输车30余辆,进入电镀小区,采取掐断高压输电线路、移走变压器、捣毁生产设备、清运生产原料等措施,对旺村、阜草两个电镀小区内的22家违法电镀企业全部予以捣毁取缔。执法人员对取缔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和拍照,做好了证据保存等相关工作。到8月13日下午5点,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共计拆除变压器29台,捣毁污染设备33台、电解槽23个,暂扣生产用镍板25块、锌板5块、铜板3块、挂具388个,封存电解槽15个,使其彻底丧失了反弹能力,治理非法电镀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效果。

二、整顿蓄电池彻底规范

从4月份开始,县组织开展了铅酸蓄电池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县1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对高雄蓄电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取缔关停,对东三星蓄电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采取停产整改措施。整治内容包括:含铅蓄电池类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组装、生产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包括环评、三同时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种类、成分、排放量);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的安全处置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的建设情况等。

针对县铅酸蓄电池企业现状,同时按照环保部提出的“六个一律”(即“对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顿”等)的要求,县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主管县长任组长、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铅酸蓄电池企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集企业负责人开会,落实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对铅粉尘进行收集再利用,同时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及酸气收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对企业排放污水进行监测,为强化监管提供真实数据。四是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给予高限处罚。五是对产生危险废物的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地点和危险废物警示牌及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把产生的危险废物运送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蓄电池企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企业监督检查台账,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形成了经常性的检查执法机制。

三、治理化工毫不放松

4月份以来,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昌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关停,对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采取停产治理措施。整治内容及重点:深入摸排化工企业状况。在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细致排查摸底,列出化工违法排污企业名单,摸清企业环保手续、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等基本情况。对“未批先建”的,一律高限处罚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化工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并限期增上治污设施;到期仍未完善环保手续和增上治污设施,不履行环保义务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四、整治岩棉整改和限批两手都硬

第9篇:危险废物的运输方案范文

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废物”)是指工业生产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毒性等危害性,对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是固体废物中需要特别管理和特殊处理的废物类别,需要交由具备特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一、废物处置业务概述及会计特征

(一)废物处置业务概述

废物处置业务过程一般由协议签订、废物接收、废物处置等阶段构成。在协议签订阶段,废物产生单位就未来一段期间预计需要处置的废物种类、数量等需求,与具备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洽谈,确定废物处置的价格及具体服务事宜,签订废物处置合同。在废物接收阶段,废物处置单位按废物产生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收运要求,接收运输废物,同时办理相应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在废物处置阶段,废物处置单位对废物进行妥善处置,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废物处置的方式包括物化处置、生化处置、焚烧处置、填埋处置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资源利用等。

(二)废物处置业务会计特征

(1)废物处置业务是服务提供与产品生产的结合。废物处置业务属于提供劳务服务,但由于废物同时又具有资源性的属性,对于部分具有资源化利用价值的废物,废物处置过程就同时具有了产品生产的特点,即又可以理解为,废物处置单位通过从废物产生单位购买有价废物作为原材料,生产资源化产品进行销售并由此获利。有价废物购置费用和处置过程消耗的废物处置费用则成为产品生产过程发生的成本费用。

废物处置劳务服务的会计平衡式为:

会计利润= 废物处置劳务收入- 废物处置劳务费用( 1)

对于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废物,其会计平衡式为:会计利润= 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 有价废物购置费用- 资源化利用生产费用(含废物处置费用) ( 2)以上两式中,废物处置劳务收入和有价废物购置费用均为废物处置价格,根据废物的利用价值可弥补处置费用的程度,正值即为有价废物购置费用,负值在为废物处置劳务费。一般将两类分开进行会计处理。

(2)废物处置业务收入与费用发生时间不同。废物处置费的支付一般是与废物的实物转移一起发生的(若不考虑结算因素)。随着废物的转移交付,从废物产生单位的立场看,与废物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该业务可认为已经完成。从废物处置单位立场看,在废物交付时点,废物处置费用还未开始发生(仅发生签约费用和废物收运费用),绝大部分处置费用将在以后的废物处置过程中逐步发生。因此,废物处置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需要考虑时间性匹配问题。

(3)废物处置业务的收入与费用存在匹配困难。废物处置业务是由单个业务组成,收入的确认涉及一个个具体的单个业务;而从废物处置费用产生看,则又难以做出同样清晰明确的区分,由于废物处置过程存在大量混合情况,具有综合性特点,不仅难于区分各个业务的处置过程,甚至难于确定单个业务的处置终点。废物处置过程的这种复杂性,使得劳务收入确认的一般方法,如完工百分比法等难以得到方便的应用。

二、 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现状分析

(一)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方法评价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应采用直线法确认劳务收入。当某项作业相比其他作业都重要得多时,应在该项重要作业完成之后确认劳务收入。实务中准则确定的三种方法在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实务中并未实际采用。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废物处置业务数量庞大,不仅面对的废物产生单位众多,而且同一企业还有多种不同废物产生,这就造成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或直线法的极大不便;二是由于废物处置过程混合程度高,单个业务费用确认困难,而“作业完成之后确认劳务收入”的方法及完工百分比法都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甚至推断,难以大规模应用;三是在正常情况下,废物处置过程周期较短,几乎不会出现需要跨期间的情况;即使出现跨期间情况,由于废物处置过程在总体上的持续均匀性而可以忽略这种局部影响。

(二)废物处置劳务成本确认计量的不确定性

废物处置过程的自身特点使得废物处置费用的确认计量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劳务收入的确认造成困难。

(1)废物来自于众多厂家。即使相同名称、相同类别的废物,也往往会存在成分、含量、杂质等诸多变化因素,影响处置难度,造成废物处置流程和处置费用极不稳定,导致一般情况下的成本信息常常失效。

(2)废物处置过程复杂多变。既包括多种废物混合交叉处置,也包括处置过程中的各种主动或被动的相互反应以及处置过程中各种分支、汇合、回流、停顿等,处置费用难以合理分摊。

(3)废物处置过程持续时间长且不同步。有些废物接收后可以得到及时处置,有些则需要经过等待处置方案、自然干化、预处理等过程:有些废物甚至因为没有妥善的处置方法而只能暂存,因此难以确定合理的费用确认时间。废物处置劳务成本在确认计量方面的不确定性,不仅使废物处置的实际进度、劳务量进度或成本进度均难以合理确定,导致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出现困难,而且对废物处置费用的合理分摊也造成不确定性,也为盈余管理提供操作空间。

(三)香港废物处置模式评价

(1)政府制定统一的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并统一向废物产生单位收取。由于危险废物种类多、成分复杂,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十分困难。香港通过对危险废物进行一定的分类,针对不同的废物类别,研究制定了较详细的废物处置定价规则,并以法规形式颁布。

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危害性将废物分为一般化学废物和特殊化学废物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根据法规,“特殊化学废物”是指多氯联苯或含有多氯联苯废物及因规格不符、过期、损坏等原因而导致不能再使用的废物等。特殊化学废物处置收费比一般化学废物要高一倍以上。焚烧和物化处置的各类收费均由基本收费、增加收费和特殊处理收费三部分构成。基本收费对所有废物统一收取(仅区分一般废物和特殊废物,焚烧处置和物化处置);增加收费,焚烧处置主要考虑废物热值及废物中的卤素、硫含量,物化处置则主要考虑废物中的铬、氨含量。特殊处理收费只针对高挥发性、高易燃性、对空气或水产生自发反应、发出令人厌恶或难受的气味、含氰化物、多氯联苯等情况收取。

(2)特区政府直接介入废物处置全过程,负责对废物计量、处置成本发生、处置结果等进行监督和确认。香港政府向废物处置单位派出长期工作组,负责监督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确保废物处置符合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废物量的计量、成本费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和确认。

(3)特区政府按照经确认的计量结果,向废物处置单位转移支付废物处置费。在转移支付中香港政府以承担固定费用的方式逐年返还废物处置单位的前期建设投入,变动费用部分则为之前废物产生单位缴纳的废物处置服务费。这种模式强化了政府部门对环境管理事业的监管,确保了废物处置业务的公益性。同时,通过对废物处置费的统一收取和转移支付,大大简化了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也确保了收入确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香港废物处置管理模式虽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内地在生活垃圾处置等领域也有效地应用了这种模式,但要在内地废物处置业务领域应用这种模式则存在较大困难。主要原因是内地的废物处置业务均为市场化运作,废物处置费价格并不由政府部门制定,而是由废物处置单位与废物产生单位协商确定。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拥有统一的废物处置收费价格,而内地并不具备。

三、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方法改进

(一)正确分类

应对废物处置的各类情况进行分析,从中归纳出容易导致废物处置过程超过正常时间的情况,在废物处置劳务收入确认时予以特别关注。例如需要转运的重金属污泥容易因为等待运输、需要自然干化等原因而长时间处于暂存状态;有些特种废物如含氰废物会因为处置工艺复杂、成本高,而需要多批次一同处置等。

(二)核实收入

废物处置单位在收到废物处置费款项时,会计人员仍应对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发生影响正常处置的异常情况。未发现异常,可正常确认收入;若发现异常,则不能在此时点确认收入,而应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由于废物来源广、业务笔数多,这种核实不可能涵盖所有废物,而应主要针对废物处置流程长、结算金额大的情况。

(三)确认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对还处于预收账款状态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复核,运用职业判断合理估计该业务已发生成本和预计总成本,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应劳务收入。由于需要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情况很少,该方法因废物处置成本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问题已大大减少。

(四)准确计量

废物委外处置结算金额一般需要由最终计量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确定。而结算周期有时会长达数月,往往存在结算金额不定、结算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对存在委外处置的废物在确认收入时,可采用在确认劳务收入时预估委外处置成本的处理方法。

(五)正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