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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8月5日省、市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10号)精神,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8号)要求及省、市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企事业单位为责任主体,紧密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排点
(一)以公路、铁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
公路:要深入开展公路客运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上车检查、逐车登记,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要加大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和重要交通线路、桥梁、隧道、坡道、弯道的检查频次,对重要和易损坏、不完备的交通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修缮;对易受积水影响的铁路道口、公(铁)路涵洞,要提前防范,及时做好排水和清理疏通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
铁路:要继续深入开展京沪高铁沿线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切实保障铁路大动脉运输安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整理、建档列册,将隐患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包到底,逐一销号。(由市安委办牵头)
(二)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要深入排查危化品易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各个环节事故隐患,检查设备和管线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监控和对相关工作场所通风情况的检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集聚。(由市安监局牵头)
烟花爆竹:检查储存库区防雷、防水、排水等设施,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检查库房温湿度,做好通风、防潮工作。检查库存烟花爆竹,加强值班守护,严防药物及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丢失、被盗及人为破坏,严禁超量和超规格储存,确保储存环节安全。(由市安监局牵头)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安全制度、安全机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企业库房管理及储存、运输管理情况。(由市工信局牵头)
冶金机械: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生产、输送、净化、贮存、使用等环节的主要设施设备、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网在线检测设备、事故救护设备、高炉转炉周围相关的设施设备、高温液态金属装运设施设备;机械企业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管理情况,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备,护栏高度等的安全状况,锻造机械、运送机械、金属切削机床、装配线输送机械、电气线路等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由市工信局牵头)
职业危害:要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治理一家、带动一批、规范一行”。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浓度严重超标的岗位或工艺,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由市安监局牵头)
(三)以石油天然气、粘土和地热开采为重点的非煤矿山领域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主要检查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情况。(由市安监局牵头)
砖瓦窑企业:继续开展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窑体、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建筑物以及各种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要检查取土坑的坡度、深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发生垮塌事故。(由市安监局牵头)
地热开采企业: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等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是否有接地、接零保护,照明、移动电器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机器设备转动、传动部位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主要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由市安监局牵头)
(四)以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其他领域
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工地及在建桥梁、隧道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边坡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现场排水、施工用电、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等情况,防范垮塌、坠落、塔吊倒塌、雷击、触电等事故发生;要重点治理建设工程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等行为;特别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力度。(由市住建局牵头)
人员密集场所:要认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防止因高温、酷热、雷电、大风、雨水或潮湿造成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要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及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同时,要认真排查治理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严防拥挤踩踏等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由市公安局牵头)
特种设备:要全面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有关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转。(由市质监局牵头)
水利设施:要以应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和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着力做好防洪、防汛、防溃坝、防滑坡、防砸伤、防泥石流、防火、防爆、防雷击等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水务局牵头)
旅游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加强对旅游车辆、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旅游餐饮、涉水项目等的联合检查和安全监管。(由市旅游局牵头)
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要对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校园建筑及围墙、校门等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大力整治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由市教育局牵头)
医疗卫生:要全面检查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由市卫生局牵头)
文广新、农牧、林业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同时,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预警,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四、方法步骤
整个排查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组织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地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立即投入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排查治理阶段(9月11日至10月31日)。
以各类企事业单位为责任主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市安委办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重大隐患整改。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比照此做法,适时开展督查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值暑期汛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国庆节临近,省第八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认真落实近期省、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中心任务,作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得力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安委会将在市安监局设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指导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协调,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
(三)要切实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企业作为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责任。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深入生产一线狠抓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去。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类治理,坚决整改;特别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贯彻落实教体科局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工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年度考核体系。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团堡教学点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随时加强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一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门卫安保安全稳定工作,并完善三防设施。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将不适合人员调离门卫岗位。各校点要加强节假日、敏感日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总值班制度。
(六)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要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
(七)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是否继续使用危房的校舍;
(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4)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隶。
(二)消防安全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8)教职工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9)教工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1)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2)学校急救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13)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14)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15)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16)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17)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18)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19)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20)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1)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2)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州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水利系统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xx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块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安监股合署办公,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百日活动"。并明确了"百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股室、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建设、河道采砂、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一是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三是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规和水、电、渔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知识手册。四是开展以会代训。五是利用互联网、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精心组织,狠抓预防,严查隐患,强制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强化企业“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
5.尚未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订或制订的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三违”、“三超”和“三非”现象严重的;
9.各级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1.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铁路、民航、水利、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参考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月日以前)。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参考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制订本企业、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治理和督促检查阶段(月日至月)。要将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要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的专项整治;结合气候和季节特点,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市安委办将在9月份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至月)。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消除隐患,固本强基。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6月30日前 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__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 6月25日前 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7月1日 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
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 11月10日 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hn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hn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lh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h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人劳、安监、建设、交通、教体、卫生、文化、农机、水利、公安、市场中心、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lh市yc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主要包括:
1.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石油等工贸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各乡镇(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
1.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要根据〔2009〕32号文件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乡镇(办事处)、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9月份)
1.针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乡镇(办事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车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2月份)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办事处)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下旬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2月10日前将全区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区政府。
五、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城市燃气、自来水、城市公交、公用设施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水上运输(包括浮桥)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区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防洪防汛、河道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区农机站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区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属医院及下属机构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九)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市场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市公安局yc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路面道路交通(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yc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其他部门按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紧抓不放,成立领导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垮一座库坝,不溃一处堤防,不发生水利建设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不发生水利水电机电设备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力构建生产安全、系统安定、职工安康的和谐水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贴近水利实际的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水系民生,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7月底前)。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7月底至9月)。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车辆交通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排查治理工作中水利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清查整改“四无”电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河道违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等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20**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25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