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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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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

第1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 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2-0082-03

一、互联网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一)互联网企业的概念

互联网企业,是指借助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企业。国外比较著名的互联网企业有苹果、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国内比较著名的有阿里巴巴、腾讯、网易、百度、新浪等。

(二)互联网企业的特征

互联网企业的特征很多,我们着重选择其几个重要的特征来分析。

一是依赖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企业最大的特征就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平台,离开了这个平台,互联网企业就彻底失去了意义,很难存活下来。试想,假如谷歌离开了电脑搜索,阿里巴巴离开了淘宝网、支付宝,必然寸步难行。

二是服务对象众多。同样是因为依赖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企业的直接服务对象是数以亿计的广大网民,而“互联网+”模式的间接服务几乎可以覆盖全社会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三是财富积累速度快。互联网企业财富积累速度惊人,很多默默无闻的小企业,一夜之间可能暴富起来。一年财富翻个几番、几十番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闻。

四是注重客户体验。互联网市场竞争激烈,用户接触新产品的范围广,可选择的替代品很多,再加上服务对象广泛,这就注定了互联网企业要注重客户体验,千方百计留住客户。

五是创新力强。互联网更新换代速度实在太快,一种新生事物问世不久,很快就被另一种新生事物所代替。这种特性倒逼着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强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华为手机正是凭借着持续的创新,赢得了用户的尊重与喜爱,成为媲美苹果、三星等的国内品牌。

六是效率高。由于互联网这个平台,很多事情变得极其高效。如饿了么的即时配送模式,从客户下单到配送完毕,45分钟内全部完成。京东自营物流可以实现头一天下单,当天或第二天到达。这些是传统企业无法比拟的。

七是互动性强。借助于互联网,企业和客户很容易实现实时对话,互联网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来随时完善服务。

二、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概述

(一)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的概念

要想了解什么是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先要了解财务风险的概念。所谓财务风险,就是指因公司财务不规范、财务意识不强、经营模式不合理、资本结构不合理,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使得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存在财务危机的可能。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顾名思义,就是互联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财务风险。

(二)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的分类

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大致可分为盈利模式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政府监管风险四种。企业应针对每一种类型的风险,都进行正确分析预估并做好应对准备。值得注意的是,财务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即使一家企业财务再规范、防护措施再到位,也不可能完全没有财务风险,而只能说财务风险很低。

三、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分析

(一)盈利模式风险

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有收费和免费两种,其中收费又分为直接收费和间接收费,直接收费如电脑游戏、手机游戏等,通过游戏点卡、虚拟道具收费,间接收费如爱奇艺会员、腾讯会员等,基本的服务是免费的,如果享受更高层次的服务再另行收费。免费的如360杀毒软件、各种门户网站和新浪、腾讯微博等。收费模式的风险在于一旦客户体验度下降,虽然付费了但是没有享受到与之对等的服务,便会导致客户大量流失。而免费盈利模式的风险在于,互联网企业一般是靠前期免费来吸引大量客户,以广告费来获取收入,后期需要找到一种盈利方式,要么在原来基础上进行收费,要么开发其他系列产品进行收费,由收费转为免费更容易被人接受,而由免费转入收费必然会给互联网企业带来影响。

(二)筹资风险

互联网企业不同于传统意义的企业,其资产更多地是体现在无形资产上,如果互联网企业为上市公司还好,可以通过股价来估算,但很多互联网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也没有股权,虽然有一定的技术创新、科技研发和专利,但这些有时很难估量,也很难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认可,这就注定了互联网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只能通过风投或者众筹等模式来融资,而这种模式对互联网企业的要求比较高,且不够稳定,更不利的是,这种模式有可能稀释自身股权,甚至丧失对于企业的控制力。此外,由于有形资产较少,有的甚至不需要办公场所和其他固定资产,互联网的资产负债比率通常比传统企业要高,难以获得投资者的信赖,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企业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难以继续运营下去。

(三)投资风险

客户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要想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拥有更多的客户,互联网企业必须舍得投资,即所谓的“烧钱”。即使前期造成大量的亏损,但只要成功抢占了足够的市场份额,后期还是能够弥补回来的。例如,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为了抢占客户源而开展的“烧钱大战”,便是其中的一个案例,一直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目前滴滴已与快的正式合并,牢牢占据打车市场份额,并成功将国际打车软件巨头uber挤出中国市场。然而很多情况下,互联网企业大手笔的投资与取得的回报不成正比,造成亏损现象,这便是投资的风险。

(四)政府监管风险

互联网企业成立时间普遍较晚,很多是近几年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而兴起的,一方面,政府在互联网监管方面缺乏成熟的经验,很多领域还需要继续完善和探索;另一方面,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互联网企业监管单位和具体监管职责,但日常仍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互联网企业在规范性和成长性上相对较差,企业管理者意识不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或者乐于不被监管,放松了各方面的要求,以致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四、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

(一)对于宏观环境变化的不适应

宏观环境是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互联网企业所服务的范围涵盖社会方方面面,受宏观环境影响很大。宏观环境主要来源于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政策环境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对于某个领域进行规范限制后,对互联网企业造成的影响。例如,受部分P2P公司跑路恶劣影响,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对P2P公司进行整治,从而引起更多的不合规P2P公司退出。经济环境方面的影响是国家采取的经济手段,比如收缩银根、减少信贷投放等,对互联网企业融资带来更大难度。而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主要是当前的社会氛围是如何的,如国民旅游热发展起来后,催生了途牛网、去哪儿网、驴妈妈等一批知名的互联网旅游企业。事实上,宏观环境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很难把握准确,宏观环境一旦发生变化,很容易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引发财务风险。

(二)管理者对于财务风险的认识不够全面

互联网企业管理者的思想理念决定着企业的防范财务风险水平。然而很多企业管理者对财务风险认识不够清楚和全面,片面的认为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较低,只要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把住了财务人员的关口,管理好了资金问题,就不会发生财务风险。因此没有将防范财务风险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没有加强日常的管理教育工作,也没有建立防范风险的完整预案和预警系统。此外,企业管理者对于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也会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

(三)内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很多互联网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会计机构,也没有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的虽然成立了专门的会计机构,但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财务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相互监督。有的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但是执行力不够,没有形成约束和惩戒机制,财务规章制度形容虚设。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基本素质不高,没有严格按照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把控不严,资金使用混乱,也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企业资金的安全性不高。

五、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目标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互联网信息瞬息万变,有时一条重要信息捕捉不到,就足以扩大企业风险,因此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目标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互联网企业应高度重视风险控制目标的制定工作,把风险控制作为企业一项发展战略来对待,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目标。对于盈利模式风险,风险控制目标应着眼于实现企业拥有固定的客户群体,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不发生客户大量流失导致收入锐减的现象。对于筹资风险,应着眼于企业不发生资金链断裂,保持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同时确保企业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对于投资风险,总体上着眼于长久盈利,但也应制定止损额度,不能为了抢占市场而大打价格战,超出自身承受范围,最终得不偿失。对于政府监管风险,企业应着眼于自身入手,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健康运行。当然,风险控制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风险是在不断变化中的,风险控制目标也要随着变化相应地完善调整。

(二)建立有效的财务预警体系

即使风险控制目标制定的再完善,考虑的再周到,仍有一些风险是难以估料到的,这时就需要互联网企业建立有效的财务预警体系。首先,互联网企业应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预案,针对每一项风险列出相应的风险预案,并会同员工定期加强模拟演练,确保真正发生风险时,能够从容应对,不慌不乱。其次,互联网企业应从自身入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格财务审批流程,尽可能减少财务方面的不规范、不透明现象。第三,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配齐配强财务人员,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和工作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具有一定规模的互联网企业还应设立风险控制部门,招聘引进专门人才,专门负责企业风险控制工作。

(三)建设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增强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很多知名企业都有着独特的企业文化,如海尔的质量、创新,华为的狼文化等。不难发现,这些企业文化基本上都与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塑造品牌等相关。事实上,企业文化还应该包括建设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文化。互联网企业应将财务风险防范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加强员工特别是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每个人都充分认识到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降低财务风险。要在企业内部树立良好的导向,对于风险防范意识强、没有发生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对于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财务风险的,给予处罚,从管理者到员工都树立起财务风险意识。

(四)加强筹资风险的管理

因为互联网企业的特殊性,使得筹资风险防范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更为重要。互联网企业要加强对筹资风险的管理。首先,在筹资渠道上,要谨慎选择投资方。互联网企业融资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创业初期,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尽管如此,在投资方选择上,互联网企业一定要谨慎,一方面要满足自身发展资金需要,另一方面要提高警惕力和辨别力,不能过多地出售自己的股权,以免丧失了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他人作嫁衣裳。其次,在资产结构上,要注重控制负债,使得资产负债率处于一个合理水平,这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认可互联网企业,增加自身筹资砝码,从而实现健康稳定发展。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互联网企业也可以设立一部分筹资风险损失准备金,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损失。

结语

互联网企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外人看来,这个行业充满了生机和希望。然而由于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很多原本稳定发展的互联网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最终走向破产。因此,对于财务风险,互联网企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首先对互联网企业的概念及特征进行了分析,接着对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进行了概述,随后又对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进行了逐一分析,然后又分析了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最后提出了互联网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具体措施,期望能为研究相关此类课题者以启发。

[参 考 文 献]

[1]李晓光,张路坦.基于百度并购91无线案例的互联网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研究[J].商业会计,2014(17):40-42

第2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保险行业逐渐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向,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进行公司管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国内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顺应互联网金融的趋势纷纷设立相应平台开设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成为拉动我国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互联网保险,指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交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2016年,我国共有117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比2015年增加了7家,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有76%的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经营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在保费上,去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347亿元,较2015年增长了5%。电子商务热潮的来袭,使得互联网保险开始进一步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商业模式,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近几年来,电子商务颠覆传统的理念,与此同时网购规模呈几何式增长,更加激发了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快速兴起,互联网保险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互联网保费收入整体呈现迅速增长的形势。

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品种繁多,主要涉及寿险、财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创新性险种,互联网所具有的信息化、交互化、虚拟化等特征与保险行业产品特征、营销需求吻合,互联网保险降低了保单在销售过程中的空间制约,使保险公司突破了上门营销的地理限制,对于投保人来说也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交通成本,可以随时在网站上挑选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互联网保险的线上交易模式使客户可以直接将自己的需求传递给销售人员,保险企业可以与客户保持持续密集的交流。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可以确切的分析客户真实需求,真正做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满足客户的个性化保险需求。

三、我国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

信息系统是支撑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技术基础,目前支撑互联网保险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还不成熟,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会带来很多技术应用上的风险,易造成线上客户信息的泄露,使得客户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作为完全无纸化办公的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其可靠性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程序漏洞、网络故障、操作失误等都可以直接影响到系统的可靠性,导致系统的崩溃,用户的数据一旦被破坏,则难以恢复。这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来说是灾难性的。

(二)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体系不完善

互联网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其发展速度远超于现有的法律制度,当前没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规范网络保险业务。同时,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机制也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的监管要求,互联网保险不仅需要有保险行业的监管,还要有对于互联?W的监管,只有将互联网和传统保险有机结合起来的监管才是符合市场发展的监管。互联网本身巨大的创新的速度,使得法律的制定往往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要求。

(三)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险种主要集中在意外险、车险、理财险等标准化产品上,产品种类不多,结构单一,同质化严重,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习惯等个性化产品方面,尤为缺少。互联网保险产品不是简单的将传统的保险产品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根据互联网的特点并结合客户的需求将原有产品进行改造或重新开发新的产品。目前,我国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都大同小异,并无大的差别,大多数公司是将简单的意外险和财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网络客户在购买时也易于理解产品类型,而对于较为复杂和高端的保险产品还无法通过互联网销售,不能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

四、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网络安全建设,提供风险防控水平

保险监管部门要适时推出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从制度上对网络信息安全做出统一的部署和明确规定。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风险防控系统,加强技术研究,完善安全措施,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检测体系,动态检测网络安全状况。要进一步加强对支付系统的完善,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客户及公司的信息安全。

(二)尽快构建互联网保险相关法律体系

互联网保险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大势所在,但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性,使得传统保险的相关法律不再适用,只有尽快的建立起适用于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将互联网保险纳入《保险法》中,增加对互联网保险的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并针对互联网保险面临的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互联网保险在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方面都有法可依。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结算、电子签名、数据获取等规章制度,对互联网保险发展在制度上做出明确规范的法律规定。

第3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在校期间,我充分利用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浓郁的学术氛围,认真学习软件工程专业教学规定的内容。同时也辅学了会计经管方面的内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具备了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我对互联网领域有着特别的兴趣,大量的阅读了关于互联网行业的学术论文和杂志论文。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理解。

在学好文化课程同时,我也并没有满足于对互联网感兴趣,有想法阶段。而是自己动手,组建自己的团队积极的把己有想法付诸实施。利用假期上线了共赢网,淘书吧等网站人站长,负责了整个网站的运营,推广等工作。对技术的热爱,使我办事认真、严谨,擅长javaweb及其主流框架技术,熟悉mysql数据库,也能熟练运用css和javascript,ajax。大量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经历使我有着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做事认真负责,富有激情、创造力。

严于律己,精益求精。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队观念强,能很好的处理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大学深造使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了热情,上进,不屈不挠的性格和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生信条。

第4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普及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传统商业银行,促使各个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特点,纷纷推出互联网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风险,这就需要银行做好新时代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应对,从而保证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力量,其发展状况将直接对我国国计民生产生影响。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当下,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各大商业银行开始积极创新理念,革新发展方式,推出一系列新产品服务,包括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伴随而来的是一些新的财务风险。商业银行要想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必须对自身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进行有机的构建和完善。

1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发展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必须依托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也将势必面对新型的财务风险。相较于传统财务风险来讲,银行必须提高自身财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及控制能力。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了直接财务风险与间接财务风险。

1.1直接财务风险

首先,财务制度建设风险。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必须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不断创新,以能迅速满足不断更新的客户需求,从而加强客户对银行的依赖性。而很多创新网络金融产品并无可参考的实例,给银行出台配套的财务核算和财务制度增加了难度。其次,流动性财务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商业银行及客户行为,流动性风险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例如,改变了存款结构,要想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就需要由线上理财资金替代传统的线下储蓄;改变了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个人是线下储蓄存款的主要客户,而互联网理财资金则有比较复杂的主体,除了个人之外,理财机构、货币基金等也会参与进来,相较于线下储蓄,更加复杂。再次,信用财务风险。虚拟性是网络银行业务的主要特点,商业银行在虚拟网络中提供相应的业务活动,这样商业银行就存在对客户的身份、交易真实性进行准确确认和判断的风险,相应也会存在无法对相关人员的违约责任有效追究的风险,致使银行面临信用财务损失的风险。

1.2间接财务风险

首先,操作财务风险。因为网络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基础,商业银行需要积极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网络犯罪日趋增多,对商业银行技术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客户信息遭到篡改窃取以及资金遭到盗用等。现阶段,享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银行客户还没有对操作规范与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等深入掌握,有意或者无意操作失误容易出现于交易过程中,从而导致操作失败或信息泄露。这就要求在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银行内部系统需要具有更高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需要将防控体系科学构建起来,避免带来不利影响。商业银行还需要对外部事件科学防范,包括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其次,市场财务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银行的市场财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利率风险,即利差变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进展。以往,由于利率受央行宏观调控,银行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利差。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一些创新产品如余额宝等不断吞食着银行传统市场份额。如果银行固步自封,不去适应互联网金融,资金就会加速流出。而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要想具备市场竞争力和对客户的吸引力,定价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同时,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很多银行放弃了活期存款带来的巨大利差,开始推出活期理财产品,这都将大幅收窄银行的利差水平,对商业银行造成较大影响。最后,其他财务风险,如法律风险等,各个商业银行都在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大力拓展,但是我国还没有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纠纷的处理和界定责任。在信誉风险方面,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增大了信誉风险和管理难度。本类风险容易出现于银行系统登录、支付等环节内,且信息化条件下,一些人可能会借助网络媒体传播不当言论,进而影响到银行的整体信誉和健康发展,增加了信誉风险管理难度。

2互联网金融下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2.1提升银行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第一,商业银行要大力建设和完善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要构建风险识别机制,能够有效辨别与识别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避免造成损失。同时,还要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能够全面地监测风险。如果财务风险已经发生,则需要采取科学的处理措施,来转移与分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情况,将国外先进流动性管理模式引入进来,积极搜集流动性管理数据,将国外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数据库分析等一系列先进管理方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推广。要专业化处理通过互联网获取到的大量数据,提高大数据管理应用水平,以便能更加准确地开展风险计量。对市场需求深入挖掘,促使银行管理系统得到显著优化,同时加强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对商业银行业务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管。第二,建立专职的财务风险管理部门。为了有效避免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财务风险,需要由专职管理部门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银行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订出风险管理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由专业的人员实施具体计划。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财务风险仔细衡量,科学地考核与监督、汇总等,将流动性监督者和利率风险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下去。

2.2提高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盈利性管理水平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中,需要充分考虑该业务的盈利性。我国正在积极推行利率市场化政策,为了应对本种局面,除了需要银行积极创新,将一系列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出去外,还需要建立差异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定价体系,有效地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的盈利性,拓展发展空间,推动银行盈利目标顺利实现。同时,大力建设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利率风险识别、控制与防范能力,稳定银行的利差水平;实施战略成本管理,大力支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建设信息技术平台,压缩行政管理类费用,促使经营管理转型,提升财务产出效率。

2.3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在内部制度建设中,需要完善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规章制度体系,结合外部法制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机制,以便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过程中,将信息完全、业务安全、操作规范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内部规章制度体系,规范银行客户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各项操作行为,降低操作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第二,有效规避与防范互联网金融产品财务风险。在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时,需要将战略成本和财务风险可控的原则贯彻下去,有效分析与识别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带来的各项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流程设计事前控制,有机结合事中管理与事后监督,充分发挥风险控制的作用。此外,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金融产品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中,互联网技术安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要对数据加密技术不断优化和提升,使传输过程中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得到保证,避免不法分子窃取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的数据信息。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设计以及客户信息处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注重安全性,通过多层次的保护机制,实施有效的安全防护,规避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2.4建立银行财务管理人员队伍

商业银行要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支持能力,使其能在综合核算、业务判断、数据分析,甚至商业模式方面提出建议;要使其能积极参与和推动银行业务的研究,通过建立模型、方法和参数,提升对业务决策的支持能力。同时,还要构建人才激励约束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学习新知识、新业务的自主性。最后,还需要结合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与发展历程,构建相应的企业文化,有效凝聚员工,吸引人才,从而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

3结语

互联网金融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也逐渐显现出一系列新的财务风险。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要想获得生存与健康发展,就要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大力提升银行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各项操作与行为,有效监测、防范各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发生率,促进银行稳定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晨玮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财务会计部

主要参考文献

第5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班级文化;战略规划;绩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24-033-01

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不断演变,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交流平台,随着大数据的涌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悄悄地发生了改变。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教师,怎么可以还执着于如何将粉笔字写好,如何完善教学内容,如何加强班级管理?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如果我们的教学和管理再不成长就太老了。

由于职业类学校的学生毕业以后大部分都是直接进入企业,所以向企业学习管理模式是必经之路。在互联网时代的冲击下,企业管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现代职业类学校的班级管理也都向企业管理的变革进行靠拢。一个班级的核心是班级文化,班级管理的好坏跟班级文化的建设是息息相关的。接下来谈谈本人对职业学校班级文化建设的一点愚见。

一、什么是班级文化?

班级文化是“班级群体文化”的简称。作为社会群体的班级所有或部分成员共有的信念、价值观、态度的复合体。班级成员的言行倾向、班级人际环境、班级风气等为其主体标识,班级的墙报、黑板报、活动角及教室内外环境布置等则为其物化反映。本人认为简单一点讲就是一个班级认同的核心精神观念及其外在表现。

职业类学校相对于普通高中来讲,少了升学压力,所以有更多的课余时间来建设班级文化,因此职业类学校的班级文化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多样。

二、什么是职业学校的班级文化?

职业类学校的班级文化跟企业文化是相接近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势。同样,班级文化也是一个班级的核心精神,职业类学校的班级文化跟班级的专业和就业方向相关联,它体现了现代职业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势。

因此,班级文化的形成就成为了班级管理的主心骨。

三、互联网时代下的职业学校班级文化该如何建设呢?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企业文化受到了冲击,班级文化也随之改革。

首先,需要全体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和理念,这里的全体不仅仅指学生,还包括老师和家长。因为班级文化的建设不是光靠班主任包办就行的,需要大家分工协作,就像一个公司什么事都要CEO来敲定的话,这个公司肯定发展不起来。

接着,根据目标对班级管理进行战略规划,就是对一个班级的管理发展等进行组织框架的设计、班级制度的制定和绩效管理的考核,为了共同目标的达成确保计划的可执行性。

1、组织构架。战略规划的初期,最重要的就是针对班级的专业设计组织构架,也就是班干部的框架。以前一个班级有很多班委,学习、体育、文娱、宣传等,其实多年实践下来,有些班委基本没事做。因此根据实践,本人认为适合职业学校班级的组织架构分成四个部门:一是理事部,由常务班长和值周班长组成,负责学习督促、班级纪律等事务。二是人事部,由团三委和体育委员组成,负责所有班级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例如团组织生活,班会,运动会,艺术节技能节等。三是后勤部,由劳动委员和生活委员组成,负责卫生、住宿和班费等工作。四是常务部,由全体家长和老师组成,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活动的反馈和监督,同时也起到了改善学生教学管理质量的作用。

2、制度建设。当有了合适的组织架构后,班级制度的制定就变得至关重要了。根据组织设计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权力,是相互独立的。部门之间又相互联系,例如:班会由值周班长主持,所以必须和人事部一起策划活动方案,而各种活动的支出必须由生活部统计做账等。因此,合理的班级制度的建立,对于班级文化的形成也是必不可少的。

3、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的终极目的就是实施,执行力度是否合格将会影响到班级的发展和文化的建设,因此需要对班级的每个成员和团队进行绩效考核。这里的团队包括了家长和老师,因为对于班级的长远发展来讲,除了学生的职责之外,老师和家长的责任也很重要。所以为了激励常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给个人激励还要给团队激励,而奖励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己来制定,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对于绩效管理的参与度,还为班级战略规划的实现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随着整个规划的制定、实施、考核、奖惩,经过每个部门的协调整改,当学生在日常校园生活中能自觉遵守班级的规章制度时,班级文化就自然而然形成了,这个时候学生已经自觉的把自己看做班级中的一员,把班级核心精神当作自己的使命。

参考文献:

第6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诚然,《指导意见》的推出,是我国金融行业前进了一大步。首先,对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有了一个权威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虽然仍不尽称意,但结束了不同“专家”对互联网环境下金融服务的不同视角、不同利益出发的“”。其次,正视了互联网对金融行业乃至金融“生态”的影响,明确“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再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对P2P给予了正确的定位和明确的业务界定。总之,对当前互联网对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及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冲击”终于表达明确的态度,正视互联网对支付、借贷、融资及金融产品销售等的影响,纳入到监管体系里来,以便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观察了近几年来所谓“互联网金融”的事件及专家的学术观点,特别是国家提出“互联网+”大战略的背景下,颇感此《指导意见》有“随声附和”的意味。所以,有几个问题,不得不抛出来,以引“美玉”。

第一点,互联网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的根本因素是哪些,又将形成什么样的“互联网金融”体系。

考察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要考虑金融体系的基本要素在互联网环境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包括货币流通、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制度和监管几个方面的改变。由于经济环境和金融体系是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些缺陷,其结构并不健壮。如其依赖的“电子货币”不具有价值尺度和有效的储藏手段的功能;并没有完全摒弃“金融中介”,只是换了一种身份,重新进行利益分配而已;“游戏规则”还没有形成体系,缺少必要的监管体系、规章制度和征信系统;最重要的是账户管理模式和账户结构,这也是商业银行相比其他金融机构最核心的优势,若在当前的监管体系下,要想改变账户管理模式,几乎没有可能,账户管理不是技术问题,是利益和权力分配问题。所以,“互联网金融”体系还不具备“自组织”和“自适应”的能力,其演进和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另外,互联网影响到我们的方方面面,从生活到经济,但为什么是“互联网”,它是以一种什么形式、什么方式、从哪几个关键点影响到金融的变化以及经济的调整乃至生活的改变?

第二点,金融因“互联网”而改变,金融的监管是否“适应性”改变。

首先是认识,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者的认识有没有转变。从《指导意见》的分业务分部分监管的分配上看,监管者们还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思维模式中,部门割据的形态仍然没有打破;而从监管的业务分类上看,简单罗列“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几项业务上,也可看出简单、不严谨。其次是监管手段的创新,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监管的效率是值得尽快研究的课题,但更重要的是打破传统模式。再次,“互联网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互联网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隐患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比较特殊的技术选择风险形式,由于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互联网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蝴蝶效应。“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业务多元化和金融创新使经营风险比传统金融更大,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传统的资本充足率标准、现场监管等手段难以对“互联网金融”实施有效监管。

第三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创新实际上是法律的创新,本质上是改变现有规则。

在《指导意见》多次提到依法合规的问题,如“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等等。但当前的现实问题一是没有法规,二是法规间的冲突,三是法规修订的严重滞后。所以要“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第四点,互联网金融机构真正得到实惠了吗。

互联网改变了金融客户的行为习惯。由于互联网经济具有边际成本趋向于零的特点,因此可通过搭建平台形成自身的生态系统来吸引大量的用户和商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互联网技术支撑下,将庞大用户群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整合起来,形成了基于客户交易行为的“大数据”。从而“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开展金融业务,但“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对“传统金融机构”而言,除了还未推出的遥远的“税收优惠”以外,看不到更多的积极因素,依然承受趋紧的监管政策,依然在进行着“大数据”、“云计算”、“平台战略”等技术创新,没有太大的改变。对被苦盼多年“被招安”的互联网企业而言,其从事金融服务的地位被认可是值得肯定和可喜的,但随之而来的运营及监管成本将迅速上升,常规运营模式下的草根公司将难以生存。《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指出,“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第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各部门出台的管理细则势必会对平台运营资质提出种种要求,这将大大提高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运营成本。《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这也会使小型公司对公从的吸引力及可信度下降,缺乏背景与规模的中小型公司生存空间受到极大压缩。

第五点,“互联网金融”,老百姓得到了点啥。

一个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使越来越多的民众和普通家庭能够介入到金融活动和资本市场。但另外一个方面,门槛低了,面临的金融风险也增多,由于数据采集的实时性和丰富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传统业务风险将降低,但新平台带来新的风险加大,风险的传递性加快,而此类风险并没有成熟的防范和化解的经验,将给老百姓带来新的损失。

最后一点,风险。

第7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稳健发展,P2P模式在中国的起起伏伏,互联网金融使传统金融边界日渐模糊。金融网销、互联网小贷、虚拟币值、理财APP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金融行业。其总体发展情况如下:

第一,第三方支付日渐成熟,移动支付发展迅速。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支付路径从“线下”到“线上”,从“线上”到“移动”发展。

第二,网络融资发展迅速,风险不断暴露。目前,国内网络融资模式主要包括:P2P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模式等。由于受到征信信息匮乏、监管法规等缺失,网络融资特别是P2P融资蕴含着较大的风险。

第三,平台式电商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由于传统零售巨头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程度低,从而使得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平台式电商抢得先机,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

二、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问题分析

(一)外部问题分析

1、法律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业专门立法,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五大模式发展不一,存在法律空白;第二,部分法律僵硬滞后,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2、监管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依据仍然缺乏。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的问题,比如信贷诈骗、非法集资和平台挤兑等风险事件。

(二)内部问题分析

1、内部体制不完善

在业务管理制度方面,当前互联网金融提供方很多是由非传统金融行业进入,在主观上对金融风险缺乏应有的重视,在市场环境出现急剧变化时,预防性操作力度不够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在人才培养制度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严格的人才制度要求,缺乏那些对网络技术、金融知识和营销能力都很擅长的复合型人才。

2、特殊风险问题

互联网金融不但面临传统金融活动的风险,还面临由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技术风险可能来自于信息传输过程,也可能来自于技术落后;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流程、人员缺陷、系统缺陷或因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信息安全风险加之是由于很多交易平台没有在“传、存、使用、销毁”等环节上建立保护个人隐私的完整机制导致。

三、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一)解决外部问题的具体对策

1、健全法律体制

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空白,严格规定资金的进入与退出。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推动建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

2、完善监管机制

可以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委员会,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平台,提高监管透明度和监管效率;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成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处理机构,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蔓延;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自律规范,加强信息披露。

(二)解决内部问题的具体对策

1、完善内部体制

一方面,完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制部门。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管理者要树立起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培养集金融业务知识、网络信息技术、市场营销技能、网络工具运用技能等多种知识技能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营销复合型人才。

2、加强金融风险控制

首先,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运作环境进行改进,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降低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其次,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具有权威性的技术队伍。再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最后,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8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A2P模式;融资租赁;投资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5-85 -02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业与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产物,自出现之后便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相应的政策扶持。其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A2P模式作为互联网金融新常态下的一种创新,通过融资租赁债权或收益权转让实现了资产与资金供给方的对接,优化了社会资源分配,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得以进一步细化。A2P模式将融资租赁与互联网相融合,顺应了“互联网+”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建设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态。但是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的成长。因此有必要对A2P模式的风险控制问题做出系统化的研究,这对于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A2P模式的介绍

A2P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投资者,公司提前收回资金,是一种实体资产证券化或资产金融化。它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衍生形态。其中A2P模式的核心环节是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依据承租人的租赁物需求,自行出资购买租赁物,转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承租人只具有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根据《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融资租赁合同额达到4.4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8%;融资租赁企业达4508家,同比增长104.7%。由此可见,将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相融合的A2P模式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国内A2P模式具体存在两种形态:

一是,A2P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网贷平台将自身拥有的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从承租人处定期获得租金,而融资租赁公司则提前收回资金,提高了自身的资金经营周转速度。在此模式中还包括网贷平台和第三方资金管理机构。网贷平台作为中介的角色,一方面要债权转让信息,另一方面要对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尽职调查;资金管理机构则负责资金的运转和托管环节,保障资金的安全性。该模式中,投资者取代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人地位,直接承担承租人违约的风险。

二是,A2P收益权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网贷平台将租赁物的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在该种模式中投资者依旧定期获取收益金,融资租赁公司也提前收回了资金,第三方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运转和托管环节。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人地位没有改变,如果承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将承担向投资者还本付息的责任,为此网贷平台将重点对融资租赁公司尽职调查。该种模式中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较小,收益保障程度更高。

二、A2P模式的投资风险分析

(一)法律风险

A2P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表现为网贷平台构建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投资者的资金以用于其他目的,此类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将危及投资者资金安全和行业前景。此外,在A2P债券转让模式中,债权是一种法律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可以进行合法的转让。但是,将一份债权拆分转让给数量众多且不特定的投资者在法律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和限制,此方面存在着风险性。最后,在A2P收益权转让模式中,收益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作为一种新生的转让模式,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分为资金无托管风险和托管风险。因为资金托管成本高,大多数交易平台无资金托管,资金无托管导致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了网贷平台的账户上,资金缺乏第三方托管机构来进行管理,平台一旦跑路投资者的资金将遭受重大损失,无托管平台交易风险很高。在有托管交易中,一般由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托管和资金交易活动,而我国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业务能力较低,管理比较混乱,难以确保资金安全;在托管中网贷平台也可以通过虚假项目等手段将资金从设立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上转出。因此,有托管交易的资金安全也不能得到十足的保障。

(三)平台合规性风险

网贷平台的定位应该是一个纯粹的信息中介,不应参与具体的资金交易。但是,目前网贷平台大多已经突破了中介的性质,普遍充当起资金管理机构的角色,本身尽职调查职能被忽视,信息披露不计算,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由于平台经手资金容易形成资金池、自融、关联担保和虚假项目等一系列违规问题,严重者甚至涉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根据网贷之家的《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网贷问题平台896家,问题平台占平台总数的34.5%,比去年同期暴增了326%。网贷平台的合规性风险阻碍了A2P模式的发展步伐,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也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承租人违约风险

A2P模式的承租人违约风险是在承租人无力偿付租赁物租金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在A2P债权转让模式中,投资人直接承担了违约风险。虽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是租赁物由于折旧、资产减值等原因导致其出售价值不足以抵付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从而造成投资损失。在A2P收益权转让模式中,承租人违约后融资租赁公司将承担兑付投资者资金的义务,如果租赁物涉及金额较大,融资租赁公司资金不足以及时兑付投资者,投资人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但是风险性较债权转让模式低。

三、A2P模式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加强平台合规性建设

加强平台合规性建设首先需要平台明确自身中介的性质,通过对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尽职调查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然后才将融资租赁转让信息在平台上,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业务。其次,2015年底国务院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网贷平台不得经手资金、不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不得设立资金池和自融等,坚决杜绝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以此来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最后,平台还需要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对投资项目和投资对象进行分级管理,保证承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和投资人三方的信息畅通,保障投资者的一切合法权益。

(二)实现资金第三方托管

资金的第三方托管可以交给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较为成熟的第三方托管公司包括汇付天下和双乾支付,两者都实现了账户分离、独立存放,将投资平台和资金剥离开来,保障了投资人资金的安全性。国内采取第三方托管的网贷平台大多数都运用此种方式,但是该种方式由于专业性不强、风险意识差和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风险依旧较高。更为安全的第三方托管方式是银行存管模式,《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都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选择合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业务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较高,但资金存管成本也较高。为此A2P模式中运行的资金应该直接转为银行存管或过渡到银行存管模式,金融机构也要为资金存管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建立全面的监管体系

一是,创新监管思路要把握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对A2P模式的监管需要保持足够的弹性,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为其健康发展培育一个良好的环境。形成松紧结合的管理方式,尽量将风险消除在基本环节,实现风险的可控性,达到监管创新的要求。

二是,加强立法监管。国家有必要对其开展相应的立法研究工作,适时推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律制定应该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和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以法律来明确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准入规则、经营范围、业务模式和风险防范等一系列内容,确保行业发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是,强化行政管理。国务院应当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来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根据业务属性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应的监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力度,防范风险的集中发生。

四是,建立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不定期的进行行业内部合作交流,共同管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立行业自律规章,要求行业内公司充分的披露相关信息,加强贷前调研和贷后管理和监控,及时承租和担保公司的消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从而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

(四)健全融资担保的架构

A2P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本身具有物权抵押的性质,但是物权由于折旧、价格变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其抵押额不足以覆盖融资额度,所有有必要引入担保和保理机构。该模式中应当引入大型的担保公司,为投资项目提供担保,保证一定的担保额度和担保能力,构建风险担保防护体系以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同时也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保理机制,吸引有能力的保理公司来参与债权或收益权的受让,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安全。由此构建了物权+担保+保理的三层融资担保架构,为A2P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绘,沈庆.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研究 [J].财经问题研究,2015,(01).

[2]沈雅萍.债权转让模式之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及防范机制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4.

[3]陶震. 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06).

[4]王宇,姜焕. 浅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对策[J].财会研究,2015,(01).

作者简介:

邢伟健,男,安徽庐江人,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

第9篇:互联网公司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概述 发展 风险 防范措施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和分类

当下,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引领时代的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但由于其仍处在不断地发展和创新中,对其内涵的界定,当前尚未达成共识。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本质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创新。按照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可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支付结算类,包括依托购物网站发展起来的以生活购物、移动支付为主要功能的支付结算平台,以及独立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平台,如支付宝等;第二类是融资类,包括P2P等中介平台以及阿里小贷等电商介入型融资平台;第三类是投资理财保险类,主要是指为投资者提供购买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平台[1]。

二、互联网金融:崛起与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

如此具有时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是如何产生的呢?首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提供了技术基础。其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使实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模式的变化则衍生出许多新的金融需求,比如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网上购物,网络交易逐年激增[2]。加之传统金融体系中存在着许多低效率因素,服务范围不全面,不能有效的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传统金融市场存在着空白区域。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依托于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着其业务运行网络化、业务经营信息化、业务竞争自由化和业务交易平民化的特点获得了庞大的群众基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586万人和285万人,较2014年分别增加405%和352%,其中P2P理财产品在各年龄层的理财人群中使用率高达76%。

(二)发展历程

1.初步萌芽阶段(2007~2011)。在2005年以前,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层面支持。2005年以后,网络借贷开始萌芽,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逐渐发展起来,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开始从技术层面深入到金融业务层面,但并没有出现爆发式增长。

2.迅猛发展阶段(2012~2014)。2013年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在这一年迅猛发展。2013年的6月,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仅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达到了近2000亿元的规模,导致银行存款大量流失[3];P2P发展迅猛,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单纯资金中介。

3.行业细化阶段(2015-至今)。目前互联网金融大致可分为支付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众筹互联网和借贷互联网四个部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愈发壮大,政府部门也开始逐渐重视其发展现状,细分之后对其进行适度的分类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变得尤为重要。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没有脱离金融的本质,因此面临传统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着法律风险、业务经营风险和技术操作风险。

(一)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机构法律定位不明确,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缺少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其中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较为突出。P2P平台的运作模式只要稍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的灰色地带;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在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时,积累了大量在途资金,主要表现为资金存储功能[4],其本质倾向于“吸收存款”,而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专有业务,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指明处罚措施。法律定位的不明确,给了互联网金融部分参与者钻法律漏洞的机会,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大行其道,做不符合规定的事情。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在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和维护客户信息等方面极为欠缺。举例来说,针对阿里巴巴和腾讯在网络打车这一新兴的移动支付领域的价格战是否涉嫌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谋取垄断地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我国现行公司法和反垄断法无法给予解释[5];P2P网贷平台业务作为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也没有相关法律可以确认。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个人信息基本网络化,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极易出现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攻击、支付不安全、网络金融诈骗、金融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身份被非法盗用或篡改等问题[6]。针对上述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二)业务经营风险

行业准入门槛低,导致进入者水平参差不齐,有些进入者经营能力欠佳,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妥善处理好风险控制问题,致使最终出现大量坏账。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进入者动机不纯,以诈骗为目的。也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截至2015年,出现了1302家P2P跑路平台,严重的损害了互联网金融的声誉。

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市场信息不对称,顾客对相关企业不了解,会导致逆向选择,按照“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高质量的金融企业被挤出市场,市场中充斥着大量低质量的金融企业,这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长远发展十分不利。

(三)技术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交易平民化,很多个体交易者对互联网金融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不熟悉,同时有些技术人员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工作人员和投资者操作不当,会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损失。

技术和系统上的缺陷也会对交易产生不利影响。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网络环境的安全性差,计算机系统的设计水平低都会直接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为节约成本,创新动力不足,不注重核心技术的研发,采用外包核心技术的办法,过渡依赖外界支持,一旦外部供应中断,企业将无法及时向顾客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此外,我国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目前使用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大都依赖国外进口,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形成了潜在威胁[7]。

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

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使互联网金融更好地发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需要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的协调配合。

(一)政府行使权力,落实法制建设和健全监管体制

法律层面,政府应加强立法力度,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在对原有的金融法规进行改善的基础上,制定与互联网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机构形式、市场准入资格、经营管理模式、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等进行规范,明确法律界限;互联网金融涉及到系统软件、客户信息保护、客户识别等技术环节,加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则和标准是当务之急。

监管层面,首先要获得法律支持,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目标和具体措施,坚持走适度监管、协调监管和创新监管之路,严防过渡监管。其次是技术支持,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和协调,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8]。除此之外,在市场准入方面,应结合开办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申报主体及其申报经营的业务,以及申报主体制定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监管,并对申报者进行严格的筛选控制,以提高行业进入者的整体水平和行业吸引力。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涉及面远超传统的金融行业,现有条件下监管的难度过大,可采用跨部门协助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行业自律监管灵活性高、作用空间大,可作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对影响小、风险低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采用行业自律监管,对影响大、风险高的业务可进行严格审慎监管;通过跨部门合作和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协作,及时识别风险,联合打击违法行为[9]。

(二)经营者规范经营

金融机构应从内部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入手,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科技创新建设,建立专门从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技术队伍;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管理办法和风险防范体系,完善业务操作规程。

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教育也是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水平的关键点。通过培养计算机人才来有效应对电脑黑客攻击、支付不安全、网络金融诈骗、客户资料泄露、身份被非法盗用或篡改等一系列问题;培养创新性人才,提高金融设施的自主创新能力,减少技术的对外依赖程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提升员工整体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操作水平,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失误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

(三)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投资的过程中,应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而忽略其背后的风险。如“e租宝”抓住了大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不了解的弱点,编出了“高收益低风险”的虚假承诺,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远高于银行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使90多万投资者跌入陷阱。

五、结语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式很好地补充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不足,对服务实体经济有积极的促进意义[10]。但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式,无疑会面临比传统金融更广泛的风险,因此,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应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风险管控,为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高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其法制监[J].中州学刊,2014(2).

[2]刘越,徐超,于品显.互联网金融:缘起、风险及其监管[J].社会科学研究,2014(3).

[3]皮天雷,赵铁.互联网金融:范畴、革新与展望[J].财经科学,2014(6).

[4]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7).

[5]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中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基于网络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与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14(12).

[6]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8).

[7]杨群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13(7).

[8]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