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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办法》及《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县法制局搞好行政执法干部岗前培训和验证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立内部监督考核组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组织,逐级落实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严格执法程序公开执法内容,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准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执法业务站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办法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同时,抓好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时效期限。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
二、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
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围绕“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的目标,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对全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全面清理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反馈信息,交流情况。逐步推广行政执法人员计分制等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凡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发给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政执法专项检查,总结各项行政执法经验,调研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督促落实,防范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创新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简易程序、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审查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最大程度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案情重大、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集体合议和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拓展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协调渠道,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六、积极协调处理各类涉法事务
针对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当好法制参谋和助手。按时办结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棘手问题,切实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搞好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依法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做好重要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行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以增强服务宗旨为目标,扎实开展好“服务年”活动。
是我旗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旗政府决定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服务年”活动。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为全旗工业经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开辟绿色通道、快捷通道,努力打造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行政执法环境。
具体要求: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的基础上,依法对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清理,凡是有关法律法规已明令取消的,必须取消,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审批。同时,建立“行政许可增减备案制度”,对增减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在正式执行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旗政府法制办备案。二是降低行政许可门槛。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要尽量降低行政许可门槛,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三是不得超期限办理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各部门承诺办理时限低于法定时限的,应以承诺办理时限为准。四是突出服务宗旨。办理行政许可要做到高效、便捷、文明、礼貌,力戒冷、横、硬。五是行政处罚要依法合规。要改变重罚款轻教育的执法理念,自觉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为切实开展好“服务年”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旗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旗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中认真开展“三查三看”活动:一查行政执法理念是否正确,看行政执法活动是否背离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二查服务意识是否真正树立,看各项便民承诺是否有效落实;三查执法纪律是否严明,看违法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三查三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每个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旗政府法制办备案,“服务年”活动年末要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旗政府法制办,此项工作将列入本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目标,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行政执法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主要途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举办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阿授课。对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知识考试。
(三)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违法执法者严格按《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三是加强动态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不持证执法、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粗暴执法、逾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行政许可申请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五是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优秀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此项活动计划进行。七是认真落实《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年终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根据评议考核结果,评选全旗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以规范行政决策为目标,深入推进苏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要将苏木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
一是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决策要依法做出,特别是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要事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做出,并将决策内容依法公开。二是具体行政行为要依法合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稳定大局。三是加强法律培训,要组织苏木乡镇干部和嘎查村干部认真学习农业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法、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自治区农牧业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乡村两级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以健全政府法制工作网络为目标,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目前,我旗42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专门法制机构的只有5个,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很不适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必须建立法制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推进全旗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将在1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同时,在旗政府法制办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科和行政复议科。
三、有关要求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律至上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林业局结合各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种苗联合执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确保本次活动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并5月18日在全局范围内相继召开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启动大会、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局长在会上就如何开展好此次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宣传贯彻《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营造依法治种工作氛围
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强自身队伍法律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发放《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读本,做到全局职工人手一册;二是利用端阳花市、赶集日、果蔬批发市场、苗木集散地、气象平台、网络、微信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据统计,全区共组织了2次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宣传册达2000本,宣传单5000张,各类苗木种植读本1000余册,悬挂横条幅10多幅,发送气象平台信息2条,受众人群30多万人次。
三、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工作,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自2018年5月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以来,共查处2起种苗违法案件(销售无质量检验证书林木种苗案、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案),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有力地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
雨季造林期间我局组织种苗、森防、绿化等部门对全区6个乡镇的5家林业工程造林中标企业使用的苗木不定期开展圃地和造林地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签三证” 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对全区所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清理并注销了40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家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苗木生产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抽取的8家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未发现行政审批不合理,企业未按照许可规定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经验做法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活动开展前期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召开好活动动员大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下发活动方案到乡镇街道,做到部门协调互动,广泛宣传好活动内容;
2、活动开展过程中,主要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为突破口,同时接受举报监督的形式,进入苗圃实地针对种苗、森防、野保、林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
3、活动开展后期,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报道,档案收集,做到举一反三,指导今后的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更多的是不足:
1、种苗执法力量薄弱,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完善和提高;
2、缺乏执法实践,林木种苗执法纸上谈兵,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清,无法独立完成调查取证,法律文书的制作;
3、没有种苗执法专项经费,没有执法车辆,缺少行政执法基本条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现状,我区将继续大力抓好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1、争取各级领导对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执法经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有人,查案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专门机构,行政执法有基础
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劣是一个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表现。为保证国家法令畅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使其做到了方案缜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二、加大宣传教育,抓好人员培训,行政执法有氛围
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十几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内容涉及面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执法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如不加强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政令畅通,使工作受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注重抓好这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法制宣传,为行政执法工作赢得群众基础。我们以村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各乡镇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五保对象及供养标准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了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今年来我局狠抓行政法规学习培训,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办村级“两委”班子培训班,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行政法规、民政法规政策,积极支持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股级以上干部全部办理了行政执法证,让他们持证执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三、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有成效
一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县民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尤其是涉及民生工作政策落实上,卓有成效。如: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今年5—10月我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了“进百村,联千户”主题实践活动,“进百村、联千户”活动就是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进驻到100个以上村(社区),上户调查了解1000户以上民政工作对象,每个干部落实帮扶对象不少于5户。通过与各类民政对象拉家常、交朋友、结对子,结合三送工作,在资金、技术、信息、营销等多方面扶持困难群众,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通过活动,转变了作风,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接地气、访民情,掌握了民政工作第一手材料;通过活动上户检查各类民政对象1.4万人,查出死亡对象815人次,每年节约民政资金150余万元。
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发放春荒救灾救济款万元,有效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针对四川芦山地震灾害,开展了抗震救灾捐助活动,共向灾区捐赠8.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县委、政府将敬老院建设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将敬老院建设纳入乡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强力推进。到11月底进展情况:小坪敬老院已完工并入住;大田敬老院装修已完成;茅店敬老院已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确定了施工队伍;敬老院住宿楼已入住,综合楼已封顶;石芫敬老院完成选址和落实用地;南塘敬老院完成规划设计和招投标,主体工程已完成2层;白鹭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通水通电,土方工程正在开挖,电梯、家具采购到位,二期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
四、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执纪行政,行政执法有保障
1、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要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乡镇政府)
2、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200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清理完成后,制定机关应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一律废止。各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向县政府报告清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保密局等,乡镇政府)
4、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并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等,乡镇政府)
二、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
5、在对依法行政“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二五”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形成能有效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三、限时完成省政府明文规定的几项工作
6、年底之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等。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建立对拟任县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察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7、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8、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政府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9、强化农村制度建设。围绕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情况,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0、积极稳妥地开展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按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责任单位:县编办)
11、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20*〕115号)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和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对应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适时增减,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12、依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和统一的领导与指挥体系,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级有关部门)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依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14、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按照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责任,有错必纠,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41号)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
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16、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要畅通复议渠道,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制定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查规定、拟订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全县行政复议宣传、培训活动,加强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等,乡镇政府)
八、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17、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18、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对经济类的规范性文件,如发现乱设行政许可、搞地方保护、阻碍发展的,要坚决纠错。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九、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
19、加强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促进作用。采取在报刊、电视等开设专栏、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政府法制办,乡镇政府)
20、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培育全社会依法办事的习惯。要在深入分析当前重点矛盾纠纷产生的制度性原因的基础上,探索改进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群众,突出宣传重点,努力化矛盾于未发,防纠纷于未起。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创新方式,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法治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1、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查制度。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强化领导责任,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22、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和部署,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实力量,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等,乡镇政府)
2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机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逐步增加其在政府工作目标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对依法行政的情况,要考核到政府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县目标办、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法制办)
24、强化监督。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履行审计职责,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部门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监督职能。(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1.1 完善农业执法系统,整顿资源构成合力 随着法制政府的不断建设,依法治农和农业技术的广泛应用俨然成为了农业行业的主要工作。根据农业结构的差异以及市场发展情况的差异,农业部分创建了有针对性的执法机构,如种子管理站、农药管理站、植物检疫站等。这种“一对一”的执法形式存在的缺点是资源相对分散、执法成本高、执法能力不强等,现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创建农业行政执法制度,进行综合、全面执法。实施农业行政处罚职能、执法人员、执法力量、执法文书的一体化管理,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1.2 健全行政审批规制,全面综合服务三农 强化并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制定完善的服务模式:窗口受理―统筹协调―高效运作―限时办结。充分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创建网上审批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第一时间洞悉并整改不规范的审批操作。统筹开展信息及政务的公开工作,强化行政审批程序及相关事项的透明度。具体的相关内容也应该在网上进行公布,便于查询和利用,切实保证公众对行政审批相关内容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1.3 强化检测制度创建,确保科学执法技术 农业执法属于行业执法,它是一种以农业技术为保障的执法。因此我们并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检测中心完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机制。不断落实检验检测中心的创建及认证工作,全面推进乡镇检测中心的科学化创建和发展。全面构建“市县有检验检测中心、乡镇有检验检测站、农村有检验检测员、农户之间有联保”的质量检测系统。采取多种检测方式相结合的检测模式,如日常抽样检测、依例进行检测、监管部门检测、企业自身检测等,确保农业执法技术的科学性。
1.4 健全执法工作制度,遵循制度进行执法 创建运转协调制度:农业部门应该积极主动跟有关部门交流,实现信息的共享。以便第一时间将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公布出来,给相关执法机构提供信息进行查询。创建案卷评查制度:以一年为周期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规定和标准评价和查阅案卷,一旦纠察出问题就要及时责令整改。创建监督检查制度:一是,法律给予了每个农业部门应有的执法权力,各个农业部门应该将这些执法权力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让他们进行统一的农业执法;二是,明确相关人员的执法责任和权限,完善执法公示、责任追查等相关制度,强化对农业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2 强化执法队伍创建,确保农业执法效率
2.1 落实执法人员管理,提升团队服务意识 第一,严格把关执法人员“入口”。第二,强化并落实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第三,鼓励交流学习。借助研讨会、座谈会、案例分析总结会等方式,给执法人员提供足够的交流和学习平台,完善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
2.2 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约束执法人员行为 严格遵循执法管理制度,提升执法水准。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管理的相关制度,执法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重大案件审核、查询、立案以及备案相关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3 完善执法保障系统,塑造农业执法形象
3.1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建良好执法环境 全面落实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的创建,这样才能贯彻实施政府管理职能,促进农行发展经济管理模式的改革和转变,真正做到依法治农。
3.2 增加农业执法投入,确保执法工作高效 依法治农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因此,国家应该增加农业执法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执法工作高效开展。由农业部门对资金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将资金合理分配给各个层次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在支配项目资金的时候,也应该同等对待执法工作跟推广工作。各个农业部门也要努力争取把农业执法的相关资金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范畴,确保有良好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水平。
为了有效推进××区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长蔡新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郑利华任副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标督查科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科长尹宏任办公室主任,刘继丽、廖福安、刘玉梅同志为督察员,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局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社区、送法下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进社区挨家逐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根据年初制定的《××区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考评办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督察暂行办法》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给各派驻乡镇执法中队转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7大类162项,并通过区城管局网站,将梳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用于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将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执法人员上岗执勤执法的规范操作程序绘制成挂图,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属行政执法大队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局领导都亲到现场进行指挥,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派驻中队的督察。重点督察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派驻中队的目标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共对6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计25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各派驻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年度和X年度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使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