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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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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

第1篇: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林业教育;生态环境;专业人才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7-0213-03

江苏的森林覆盖率、林用地面积、活立木总蓄积在全国分别排在第27位、29位、26位,是一个“资源小省”。但江苏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把江苏变成了“产业大省”:2004年,江苏林业总产值居全国第五位;苗木,面积全国第一,产值全国第二;“十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杨树成片林面积和蓄积量、林木种苗花卉面积、银杏面积、以杨树为主的人造板年产量,列全国第一位,其中,林业技术人才功不可没。

生态环境是当今世界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善生态环境,夯实国民经济发展基础,2004年,江苏省开始实施“绿色江苏”行动,这是我省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其主体是植树造林,目标到2010年左右,全省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40%。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支撑。

但与此相对应的是目前人才严重不足。由于种种原因,江苏的林业人才已出现断层现象,有的地区40岁以下的专业人才几乎为零,有的林业场圃甚至没有技术人员。因此,培养生产一线的林业技术人才已成为重要课题。据江苏省林业主管部门估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需各级各类林业人才14700人,其中企事业管理人才1800人,专业技术人员4100人,专业技能型人才8100人。

这是江苏省林业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的机遇。作为江苏省内高职高专中唯一的专业,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林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责无旁贷,也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一、已有基础与存在的不足

1.已有基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林业专业创建于1978年。我院是江苏除南京林业大学外,唯一开设林业技术专业的学校。经过近三十年的办学,目前在省内外已有了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毕业生遍布县、乡林业部门,是江苏省基层林业队伍的主力军,为江苏林业发展做出了公认的贡献。专业拥有一支产学研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和产业开发工作,已拥有3项国家发明和新型实用专利,获得江苏省、镇江市科技进步奖3项,开发形成了“无土草毯”、“彩叶苗木”两大产业,并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近5年来,培训已达1000多人次。现为教育部林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林业职教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林学会化学除草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林学会理事单位。

2.存在不足。①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②实践教学条件的先进性和工位数需要进一步提高;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建设目标与重点、内容

1.建设目标。坚持“三农服务”的办学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之路,创建“五段递进式”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把本专业建成国家重点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同类专业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2.建设重点。①利用校内实训基地、职教集团、校外合作企业三个平台,创建“五段递进式”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②园林植物栽培教学工场、植物工厂化育苗技术实训中心,建成国内一流。③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建立一支“双师”教学队伍。④以“技能包”为核心,以4门优质课程为重点,构建课程体系。⑤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三农服务能力。

3.建设内容。①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植物工厂化育苗实训中心:A建设目标:示范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建成特种园林园艺植物的种苗中心,成为引领“彩叶苗木”等地方特色产业升级的龙头。B建设地点:校本部和农林科技示范园。C建设内容: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40万元。新建4000m2智能温室,分为:设施播种区(200m2)、微体扦插区(600m2)、组织培养区(700m2)、种苗嫁接区(500m2)、设施栽培区(2000m2)等部分。D建设功能:本中心集实训教学、技能培训、科技研发、种苗生产等为一体。满足专业的植物种苗工厂化繁育、设施环境调控、管理养护等实训需要,具有80位学生同时实训的工位数;成为植物品种开发、繁育技术研究的场所,并向社会提供技术培训和优良种苗。园林植物栽培教学工场:A建设目标:示范实训基地。建成国内同类院校中最大的植物种质资源库和教学标本园,成为江苏省“彩叶苗木”、“室内空气净化植物”、“观赏草坪”的引育中心。B建设地点:主校区和农林科技示范园。C建设内容: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40万元。分植物引种区和栽培开发区两个部分:植物引种区,200亩,建设期内,实现林木种质资源1800种(品种)、观赏草种质资源220种(品种)的目标;栽培开发区,100亩,分设施栽培和大田栽培两个区域,重点围绕“彩叶苗木”、“室内空气净化植物”、“观赏草”三类植物,建立较为先进的栽培技术体系。D建设功能:具备园林植物引种、示范、推广和产业开发等功能,成为集教学、实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基地。具体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满足园林技术和林业技术以及相关专业教学实训需要,具有120名学生同时实训的工位数;二是开展园林植物引进、扩繁和乡土树种开发等科研活动;三是向社会提供园林实用技术培训和优良苗木。②师资队伍建设:以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为核心,坚持“专兼结合”的建设方针,建立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项目期内,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如下:A专业带头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师”素质。能正确把握专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地区和行业企业对专业发展的需要,能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具有全面实施专业教学的能力。B骨干教师:分别为《林木种苗生产》、《林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清查》等4门专业主干课程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师”素质。能配合专业带头人实施专业教学,制定计划,能把握本课程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并负责相关课程年轻教师的培养。C行业专家和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通过学院“茅山能人”计划聘请能工巧匠。要求在创业教育、企业运作管理、苗木培育、森林测绘等方面中具有一项专长。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其中“创业教育”必须具有成功创业经历者;“企业运作管理”为企业管理阶层人员;“苗木培育”、“森林测绘”必须为第一线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实践水平,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任务。D“双师型”教师:每学期选派教师,通过校内实训基地锻炼、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企业挂职、新农村建设蹲点等途径,切实提高实践水平。实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

1.建立“五段递进式”的全程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提高就业竞争力,本专业在校内实训基地基础上,借助职教集团和校外实训基地的优势,实施全程实践教学办学模式。

林业技术专业“五段递进式”全程实践教学模式:

第一段:1~3学期。校内实训基地。以“管好一棵树,护好一片苗”的形式,利用课余时间,管好责任苗圃;根据行业岗位技能标准要求,理实结合,开展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切实掌握职业技能。

第二段:4学期上。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根据“高级种苗工”要求,开展实践实训。

第三段:4学期下至5学期上。进入递进式提升阶段,并开设新内容。

第四段:5学期下。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根据“高级营林工”、“高级森林管护工”、“森林资源检测技术人员”的要求,开展实践实训。

第五段:6学期,校外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2.构建以“技能包”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课程体系。参照国家林业行业工种以及江苏就业状况,确立了构建以“技能包”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课程体系以及目标岗位(表1)。

3.课程建设目标。根据本专业就业岗位面向,确立《林木种苗生产》、《林木培育》、《森林保护》、《森林资源清查》等为项目课程,按照学院“优质核心课程”、“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建设,制定课程标准,编写以“技能包”为主的工学结合活页教材和技能实践训练方案。建立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公共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其具体目标见表2。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以技能考核为主、理论考试为辅的成绩评价体系。制定技能训练项目以及考核标准;理论考核采用多元化评价体系,可以采用开卷、论文写作、口试、分析考察报告等形式。

4.服务“三农”能力建设。①推广林业实用技术,致富当地农民:依托专业技术优势,展开“红叶石楠繁育技术规程”、“无土草毯生产技术规程”研究,实现生产标准化;依托“植物工厂化育苗实训中心”、“植物栽培教学工场”,进行绿化树种研究开发,选育1~2个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扩繁技术和栽培技术研究;筛选室内空气净化植物,为“室内绿化”产业提供技术支撑。②开展林业职业技术培训:项目期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开展林业技术人员和新农民培训,通过三年努力先后为江苏省培养了1525人林业人才。③开展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与西部地区5所职业院校同类专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对口支援,为其提供实训、专业教学资源等服务。④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组织本专业师生积极参加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进行村镇规划设计和农民培训,提供绿化苗木繁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2篇:高素质农民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hi138_Com]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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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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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浅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顿红著,科教文汇,2007年6月。

10.《绿色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岳利鸿著,前沿,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