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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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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政策

第1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意大利;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启示

一、意大利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意大利经济发展部中小企业报告称,截止2010年底,意大利境内正在运营的企业有5281934家,其中99.9%为中小企业。意大利将1-49人的企业定义为小企业,49-250人的企业为中型企业。在小企业中,1-9人的企业又称为微型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又有94.6%的企业都属于微型企业。按行业划分,意大利企业分布情况为商业,1422566家,占企业总数的26.9%;农、林、渔业,850999家,占企业总数的16.1%;建筑业,830253家,占企业总数的15.7%;制造业,546379家,占企业总数的10.3%。

按地区划分,意大利经济最发达的伦巴底大区企业数量达到823620家,占企业总数15.6%;威尼托大区企业457225家,占企业总数8.7%;皮埃蒙特大区企业420935家,占企业总数8%;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企业428867家,占企业总数8.1%。

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解决就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吸纳了全国81.7%的员工,其中微型企业员工人数占意大利全部员工数的的48%。在附加值方面,非农行业的中小企业占国内附加值总量的72.4%。中小企业在第三领域创造的附加值超过50%。

二、意大利中小企业融资政策

(一)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框架

意大利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经历了从全面到有选择再到重点扶持的漫长历程。意大利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基金》、《特别银行法》、《中小企业融资条例》等,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法规的框架,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1991年10月5日,意大利议会通过了第317/91号法律,即《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法》。这标志着意大利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开始进入制度化阶段,在其中小企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意大利政府专门成立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国民银行、合作银行、互助银行等。这些银行为相对有利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且贷款多为长期,低息贷款,通常情况下贷款利率要比同期市场利率低2一3%;除发放贷款,这些金融机构还认购中小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等;互助银行还依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特定政策提供特别贷款,即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具有更优惠利率期限条件的贷款。

(三)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意大利于1952年颁布法律成立了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其它中期信贷机构可以同该行一起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通过立法赋予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多种职能。如1962年第265号法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和其它中期信贷银行在资助中小企业方面所应承担的业务范围。1975年的第517号法律规定在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内设立“中央担保基金”,为有关中期信贷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提供担保。1977年的第675号法律规定设立“工业改组和转产基金”,规定用于中小企业的部分不能少于一定的份额。1981年的第240号法律规定在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内设立一项滚动基金,为打入非欧共体国家的出口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除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外,意大利还有许多非银行机构也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如中小企业集团中投资、融资公司等机构。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意大利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中小企业都有各自的信用等级,银行据此决定是否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或给予何等程度的贷款额度。信用等级由民间组织或相应机构评定而不由政府部门决定,对银行而言,这样的信用等级可信度更高,同时也降低银行的贷款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小企业向社会发行可贴现的商业票据,扩大融资渠道。

(五)建立独具特色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制度

互助担保制度是一种由一批人为其成员的贷款申请提供共同担保的做法。这是意大利金融界与中小企业密切合作的一个创举。互助担保制度一般以省为基础组织,名称不尽相同,多数称为“担保联合体”或“互助担保社团”等。担保联合体是非营利担保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向银行机构提供集体担保,帮助会员企业得到以自身资产无法获得的贷款,同时也可为会员企业提供联合担保。担保联合体业务的活动范围包括:为会员企业从银行、金融投资公司和其他金融信贷机构获得短期、中长期贷款,提供包括汇率风险在内的集体担保,也帮助会员企业发现风险资本;为其他关联担保联合体提供共同担保或者追加担保。同时,也为改善会员企业的经济金融状况提供相关服务。意大利担保联合体融资形式很好地融合了中小企业自身的资金,特别是它的初级担保联合体、二级担保联合体、大区政府之间的这种类似“信誉链”的关系,成功实现了担保风险的平稳转移。行业信用担保联合体与行业协会、雇主协会等组织共同组成了意大利融资体系中的基础组织,它们在意大利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给国家的巨大压力。

(六)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基金

首先,意大利政府利用欧盟结构基金,为很多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该基金的资助。其次,在国内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设立各种基金。一是风险投资基金是针对本国中小企业到国外各地区投资项目进行补贴的基金;二是技术创新基金(FIT)主要支持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和商品化开发项目的中小企业,资助方式一般为贴息贷款,贷款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5%;三是研发基金(FAR)是鼓励国家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进行科研开发,为生产技术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资助形式一般是低息贷款,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部研究经费的55%,但对中小企业比例可达65%;四是互助基金,即互助信贷集团加入互助基金的中小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其入会费2O倍的无息代款且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五是信贷担保基金。信贷担保基金是在政府的资金支持下建立的,在借款人违约与拖欠时,以政府资助作为放款机构的补偿。但由于信贷担保基金需要政府资助,且与欧盟相关规定;中突,故使用较少。2011年10月,意大利财政部、欧洲央行、意大利投资基金以及意大利出口保险集团将共同出资2.5亿欧元,通过支持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意大利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

(七)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完善的市场体系

意大利依据证券交易法在全国的证券交易所实行一些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上市公司的市场交易法,对需要从事有价证券业务的中小企业通过规定不同等级的自有资金便于其进入证券发行市场,活跃参股市场,使资本参与公司更多为中小企业和未来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筹资。1996年,意大利颁布了415号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并于1998年提出要为中小企业建立“本地证券市场”。为了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意大利对其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一律减半。意大利的证券交易市场比较发达,除证券市场外,还有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从而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完善的市场体系。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要制定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法律制度,二是要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度。可以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加快建立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其他法律,如《中小金融机构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银行管理条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条例》、《中小企业基金法》等。

(二)成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

可以借鉴意大利的经验,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可以是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银行,如建立“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也可以是由民间机构出资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还可以是以会员制形式组成的中小企业互助信用社等。同时,给予这些金融机构相应的优惠金融、税收政策。

(三)引导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借鉴意大利的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首先,扩大互助担保机构运作资金的来源,应鼓励地方政府资助本地互助担保机构的成立。其次,引导互助担保机构之间联合起来建立第二层次的担保协会,以分散单个互助担保机构的风险。最后,国家层面应实施更具体的政策措施对互助担保机构进行扶持。

(四)建立对互助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的政府信贷担保基金

建立政府信贷担保计划,对互助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所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首先政府贷款担保基金的对互助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的性质应该只承担第二代的责任(即一般保证),也就是金融机构必须在贷款无法收回的时候,首先要实施正常的债务回收程序之后,才可以要求政府贷款担保基金承担责任,并且其承担的责任也是部分的,并不是全部的。从而保证银行在借贷的时候认真审查,另外也可以给借款企业一定约束。其次,要对政府信贷担保基金的担保规定详尽的条件。

(五)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体系

发展对中小企业投资的风险资本,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当的资本性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鼓励创建多层次的风险投资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投资运作体系。建立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提供场所,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彭红波.以互助联保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8,(2).

[2]陈琼娣.意大利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模式的经验及借鉴【J】.南方金融.2008,(12).

第2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国际比较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与作用早已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所反复证实。在我国,中小企业不但在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而且在产值、税收以及容纳就业人数等的比重上也逐年增长,地位日趋重要。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但在贷款融资的比重上不占大头,而且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发展,影响着中小企业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作用及融资中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在我国134.6万家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8%,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销售收入的57%,出口总额的60%,对GDP增长的贡献接近60%。在全国2,377万个体工商户中,私营企业达243万户,私营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万亿元,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70%以上。

在就业方面,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的贡献更为明显。我国工业部门1.5亿就业人口中,在中小企业中就业的就有1.1亿人以上。从1990年到2000年间,城镇个体和私营经济吸纳的就业人口分别从614万人和57万人增加到2,136万人和1.268万人,分别增长3.48倍和22.25倍。可以说,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压力仍将十分巨大。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也走在了前列。国家发改委2004年6月的数据显示,我国约65%的专利由中小企业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

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虽然很大,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在金融系统贷款融资所占的比重却很低,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相称。据2005年年中银监会的统计,银行贷款向大客户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中小企业贷款所占比重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在全国十七家最大银行中,贷款余额亿元以上的大客户数量比重不足0.5%,贷款余额比重却超过50%。而创造全国近60%GDP的中小企业,占主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仅有16%。

在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上也远未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即使在天津这样的沿海大城市,也有近8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未承担过任何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或没有得到过政府资助,近40%的企业未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过科技创新合作。超过50%的企业不了解政府的科技资助政策。企业主要以自有资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经营活动。虽然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断出台,如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7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2年6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若干意见》,2005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金融系统在内的各部门都在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而且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但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审视就会发现,不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并未解决,“国民待遇”并未落实,在贷款融资过程中常受“信贷配给”的影响,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二、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发展空间

目前,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有所不同。我国2003年7月颁布的标准,列出了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仅以职工人数为例,工业企业少于2,000人、批发零售业少于500人、住宿餐饮业少于800人的,就都属于中小企业范畴。由此可见,中小企业数量巨大,涉及的行业也十分广泛。在提倡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经济规模的今天,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与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然性。

首先,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和物质基础。浙江成千上万家小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就很好地满足了企业协作配套与产品个性化的要求。其次,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内部管理层次简单,用人少,管理扁平化,管理费用低,因而成本低,效率高。第三,中小企业大都机动灵活,“船小好调头”,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较为灵敏。所谓“新经济”中的知名企业原先大都产生于小企业。第四,吸纳就业作用显著。在当前城市弱势群体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发展中小企业是一条可行的政策选择。这是因为大工业的特点决定了资金利润率的递减和工资报酬的长期上升,企业必须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扩大资本的规模,相对和绝对缩小所用劳动力的规模。2006年我国城镇需安排就业2,500万人,而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仅有800万个,加上退休等因素,最多也只能安排1,100万个,供大于求1,400万人。加上2006年度新增下岗人员460万人,高校毕业生413万人,就业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吸纳新增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

中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不但在实践中可以清晰地表现出来,而且也有着一定的理论基础。从产业组织理论角度看,可以说“小的是最优的”。从需求波动灵活性上看,小企业“船小好调头”,对需求波动具有相当的灵敏度以及经营战略上的灵活性。从交易费用理论看,企业以专业化的、较小的规模进行生产是最优选择,这比纵向整合“合算”得多。当然,如汽车制造业等大规模定制的企业不适用此理论,而是应当具备一定规模的。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结构、产业布局、需求结构等正发生着较大变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着广阔的空间。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小企业可以在为大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协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制、社区建设、农业产业化、技术创新、环保、旅游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大显身手,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

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普遍比较重视,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更是经常被引为借鉴、加以运用。国际上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也在探索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的有效方式。如泛美开发银行就提出了三种模式,较有启发意义。第一种模式是风险资本模式,

即通过多边投资基金努力寻找绩效良好的高增长部门进行风险投资。第二种模式是开发性资本模式。该模式不以追求高回报率为条件,而是为每家公司投资5万~25万美元,多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旨在获得开发性或者环境性收益。第三种模式是“动手做”资本模式,也是一种最为值得推广的模式。“动手做”资本与大批中小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后者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较为广泛的商业支持,如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帮助中小企业与其他资金提供方洽谈等。这种模式旨在寻找损失较小的平稳投资组合,而不是那种少量企业高回报、大量企业破产的投资组合。

目前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的主要做法有:

1、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上个世纪70年代,“发现中小企业”成为美国经济界和理论界开始对中小企业特殊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认识的标志。20世纪80年代里根提出“中小企业是我们自由经济制度的心脏和灵魂”。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英国,由于古典经济学强调企业规模的观点一直居于主导地位,造成中小企业的地位岌岌可危。然而1971年“波尔顿报告”的出现改变了英国中小企业的命运。该报告从实证角度出发对中小企业状况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近几年英国又进一步提出了“优先考虑小企业”、“理解小企业”等口号,认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小企业不仅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和就业机会,而且还孕育着新思想。”

2、健全法律规章,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制度保障。日本于50年代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60年代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70年代又修改和推出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这些法律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证了中小企业的顺畅发展。韩国政府也高度重视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1961年,韩国颁布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规定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中各级组织机构的建立途径及其作用。同年,又通过了《中小企业事业调整法》和《中小企业银行法》。1966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成为其它中小企业相关法律的基础。1978年颁布了《中小企业振兴法》,1981年通过了《中小企业产品购买促进法》,1986年颁布了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中小企业支援法》。

3、集中精力解决关键问题。尽管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多种多样,但其中的关键性内容大都集中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上。主要做法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短缺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造成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大多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规模小,资金缺乏,造成资金供应的“先天不足”,而且商业银行通常也不愿意为经营风险大、贷款成本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这又造成了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严重短缺的“后天营养不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政府“有形的手”对行政、经济手段的运用一般又较为谨慎,有时虽然意识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但也要尽力避免对市场进行过多的、直接的干预。而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进行弥补,通常就可以大大降低政府行为对市场效率的破坏程度,同时又能较好地体现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当干预,体现政府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的作用。

4、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管理机构。美国参众两院于1940年和1941年分别设立了中小企业委员会,并在商务部和司法部附设了中小企业管理协调机构。二次战后,商务部成立了小企业办公室,并于1953年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同年成立了作为联邦政府永久性机构的中小企业署,其基本职能定位于负责制定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管理中小企业、指导分设在美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等。美国已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署为核心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中小企业署是美国目前最大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和管理支持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主要贷款项目包括快速贷款、SBA特种贷款、“短文件”贷款、7(m)微型贷款、504贷款、国防贷款和技术援助、出口运营资本、Y2K行动贷款、国际贸易贷款、污染控制贷款等。在英国,政府根据1971年11月发表的“波尔顿报告”的建议,任命了中小企业大臣,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多种服务。

5、建立信用担保机制。信用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较为明显,因此美、英、日、韩等国都相当重视信用担保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目前美国中小企业署所提供的主要信用担保项目包括7(a)贷款信用、保证债券担保、妇女前期论证贷款和少数民族前期论证贷款、雇员信用贷款、短期周转资本贷款担保等。英国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中更加注重信用担保,其主要手段是通过英国贸工部于1981年设立的“贷款保证计划”对中小企业融资予以扶持。韩国还引入“信用保证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韩国的信用担保基金和技术信用担保基金,虽然都以“基金”命名,但其主要职能也是提供信用担保。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在尝试建立并运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具备资格的企业可以加入到体系中来,在贷款担保上也就具备了相当的便利条件,而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则被排除在担保体系之外。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担保金额仍比较小,运作的范围也有限,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潜力远未被充分挖掘出来。

6、建立投资基金。政府出面设立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在技术开发和创业过程中的融资困境。中小企业政策性基金是英国政府使用较多的另一个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项目,其中主要包括1999年9月英国贸工部建立的用于对英国欠发达地区企业进行资助的总额为3,000万英镑的凤凰基金,用于支持银行和风险资本为满足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债务和股本融资的需要而设立的担保企业基金:为年龄为14~30岁之间的年轻人提供创业机会的王子青年企业信托基金。印度政府则设立了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升级的“技术开发和现代化基金”。除此之外,不少国家还通过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建立高技术工业园和企业孵化器、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取消对中小企业限制性与歧视性的规定等,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选择

1、认清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按照格雷纳分类方法,企业发展通常要经过五个阶段,即创新成长期、指导成长期、授权成长期、协调成长期和合作成长期。在企业

不同发展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方式也随之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且明显表现出一种周期性。简要地说,企业成立的时间越短、规模越小,其家族性或“亲友性”特征越鲜明,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就越低,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一般很难借助风险投资、中短期货款、投资基金等中间类型的外部融资获取资金,而只能依赖初始内部人融资、贸易信贷或天使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所以,解决融资难题,实际上主要是相对于处在这一时期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而言的。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讲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是要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仍处在初创或资金负债率偏高、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和透明、信用状况不理想等状态下的中小企业。只有这样,制定出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才能有效。

2、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小型金融机构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而且其90%以上的资金贷给中小企业。一些中小型银行还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资金融通办法,逐年大幅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对那些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则采取低息和优先支持措施,并且进行技术、经营等多方面的指导,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有的还制定出中小企业特别支持政策和创立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等活动。目前来看,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使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大型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借贷”的情况下,鼓励民间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个好办法。

3、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承认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解了许多燃眉之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正从“地下”走向“半地下”。在中央银行2005年度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对民间融资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估计,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是正规金融规模的1/3,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大约在7,400亿元到8,300亿元之间。央行对这一数值的估算则达到9,500亿元,约占GDP的6.96%。实际上,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期间,我国民间互质的借贷活动也比较活跃,其特点是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民间信用活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予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以商业担保、互助担保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4、通过“小股市”的发展,积极椎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早在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报告就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缺乏长期性资金来源这一难题,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为生存状态好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不但是对优质中小企业的一个巨大推动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而且也有利于将国务院“三十六条”落到实处。因为与间接融资相比,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以及“麦克米伦缺口”等缺陷,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十分有效的。因此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股票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借鉴世界各国开辟面向中小企业新兴股票市场的成功经验,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未上市股票市场(USM)和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的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在当前国有银行对向中小企业贷款“不屑一顾”或怕产生风险的情况下,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通过兼并买壳上市、科技型企业利用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等,都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可行办法。

第3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一、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银行信贷投入量少,且在投向上偏向国有企业。二是银行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现代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关系的正常运行是保障本金回收和增值的基础。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关键在于缺乏信用保证,这会加大银行贷款的风险,所以银行惜贷。三是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贷款已成为主要贷款方法,但很难落实。由于中小企业资产结构的特点,金融机构在抵押物上的偏好及政府行为的不协调,使得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方面不足,抵押担保落实难,这也是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的最大难题之一。四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健全、服务滞后。五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经营风险且缺乏信用观念,使得金融机构对其资金需求持谨慎态度。

从调查情况来看,不同经营发展类型企业间存在明显差异性。中小企业融资总体难度虽有所增加,但在结构上出现了分化:一些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信用状况良好,有着长期银企合作关系的中小企业,融资相对容易,受宏观从紧政策影响小。怀化市17户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8年12月末,信用等级2A以上的中小企业1231户,约占企业总户数的28%,属于银行重点扶持的客户,融资需求能及时得到满足。出现融资困难的企业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处于初创阶段,自身无积累或积累过少,发展前景不确定的企业;二是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着强烈的发展要求,在偏热经济形势和从紧调控政策背景下出现资金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三是过度扩张,盲目进行多元化经营,主业不突出,超过自身经营能力融资的企业;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着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五是企业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如“两高一剩”类行业。

因而,研究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在于破解以上第一、二类企业的支持。第二类企业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焦点。对于第一类,因其发展前景不明,融资存在风险,片面要求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显然是不现实的,而这部分融资需求对于孵化、培育中小企业又是必须的;因此对这部分企业融资的风险成本应考虑如何由政府、社会和出资人共同分担。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对大企业“争贷”和对小企业“惜贷”。尽管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出于安全性考虑,各商业银行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向小企业放贷。同时受传统经营习惯的影响,银行大多乐于“大宗批发”,而对额度小、频率高的小企业贷款缺乏兴趣。由此导致大企业锦上添花有余、小企业雪中送炭不足的现象。特别是在去年从紧货币政策下实施的“有保有压”变成了“保大压小”,大企业成了多家银行争抢的“对象”,而小企业则无人问津,形成大企业“一女多嫁”,小企业“相亲无门”的局面。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抵押担保困难。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少,信用等级低。中小企业尤其没有贷款的企业对建立征信体系热情不高。根据数据调查,怀化地区2561户中小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1915户,尚有四分之一的中小企业未纳入信用体系。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级低,达到A级以上的微乎其微。二是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担保困难。湖南省122家担保公司只有13家符合银行准入条件,调查39家机构中正常营业的只有17家,占比24.6%,大部分担保公司实力小,处于未开办业务和停业半停业状态,难以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由于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使得规模小于银行所要求的抵押品价值的中小企业,往往成为银行在发放信贷中率先剔除的对象,这正是目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支持的“瓶颈”之一。

3.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与金融部门信贷支持不匹配。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具有“急、频、少”的特点,即贷款要的急,贷款频率高,贷款数额小。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制,管理链条长,基层行办理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程序复杂,从而造成银企双方供求时间上的不衔接,中小企业相对紧迫的资金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据调查,各行信贷审批时间不一。短则1个月,长则2―3个月,甚至4―6个月。同时,中小企业贷款使用期限较短,最长期限为一年,短的只有半年,企业投进去的资金未见效益,就要抽本还贷,难以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加之中小企业创业伊始,由于市场前景、产品效益不明朗,难以获得金融部门的垂青。

4.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经营风险较大、承贷能力差。一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晰和家族化经营的弊端,同时又缺乏现代管理制度,使银行欲贷又止。二是产品竞争力不强,导致消化贷款功能差。中小企业的多数产品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不足,市场呈现饱和状态,有的产品项目属于重复建设。三是新技术的吸收和运用的滞后。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提升缓慢,以致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供银行信贷选择的领域狭窄。四是行业风险相对较大。大部分中小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一般处在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或领域,其进入和退出市场的频率相对较高。五是道德风险相对较高。多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且为了逃避税收等原因,对外批露非常谨慎,甚至存在几套财务报表资料,可信度较低。六是隐藏信用危机。一些中小企业存在恶意透支、逃避银行债务行为,使银行滋生“恐贷”心理。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综合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只有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企业、银行、政府共同努力,中小企业方可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1.加大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合力。各级政府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重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层层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从税费优惠、科技创新、增信担保、风险补偿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项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利用银行的竞争机制,对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引导个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行贷款。对中小企业融资,财政应予以一定的贴息和补贴;地方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每个县(含)以上区域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增信。同时,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降低抵(质)押评估、登记等收费,增加抵(质)押物品种,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抵押担保难题。

2.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要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完善融资制度体系,增进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和了解,加强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创新。调查显示,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上,金融机构中有50%认为目前需要“增加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新的贷款品种”,21.4%认为需要“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在企业对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服务看法上,有31.9%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了解、关注不够,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创新不够”。为此建议,一是明确中小企业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县市区中小企业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群,有计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在产品创新上,可吸收借鉴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华夏银行推出的“中小企业成长产品服务方案”的成功经验。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差别化的中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研究指定符合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规律的激励制约机制。三是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产品定价机制,授予前台经营部门对中小企业客户产品和服务的一定定价权,增强中小企业客户业务市场竞争力,提高收益水平。

3.建设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督促建设政策性银行、各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金融和民营金融及其它金融组织相互并存、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如在确保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的同时,督促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督促农业银行恢复功能,借助其股改已到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明确,督促农业银行合理扩大县域支行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贷手续;积极借鉴发达地区与兄弟市(州)的经验,搞好机构的延伸工作,加速村镇银行建设步伐;积极拓展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贷空间,改变邮政储蓄的“抽水机”形象,让邮政储蓄资金参与中小企业建设。同时,完善中小企业授信制度,创新信贷管理方式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4.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在整治经济环境的同时,应大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金融机构要主动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资信等级,加大对逃废债务行为的惩治,通过舆论导向、经济制裁、法律追究等有效手段,保全信贷资产。中小企业要特别珍惜信用资源,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极后果,用良好的信誉提高自身资信水平,用实际行动赢的银行的信任与帮助,换取长期的金融支持和急需的资金融通。

第4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非常重要的的作用,是创造就业,促进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按照我国新的经济发展常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全球融资难的问题困扰,很难从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一、评析我国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制定的金融政策

(一)财务政策

中小企业需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但也需要免费的政策、鼓励和环境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市场将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服务,在财税方面,当然希望政府给予鼓励和放心,企业政府出台的财政金融政策和内部市场调节形成双向的环境。兩种环境在资金上不能彼此分开。一是制定中小企业的规范,在合理,守法的领域中进行运营;二是要求监管机构在金融服务体系中正确行使职能。绝不能对严格的要求有所放松,不能为违反法律的人开后门。我们必须让政府法令和规则应用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这也为中小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人均GDP稳定增长的状态,经济发展有了新的趋势。所谓的正常新事物通过GDP增长来刺激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进而通过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来促进人均GDP和经济增长率的最大化。另外,刺激经济增长的三个因素是投资、消费和出口。这是反映在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建设和创新上的五个供给要素,国家对供求关系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希望通过改革来调整经济结构,使供给分配在需求上具有灵活性。及时根据人民的需求进行调整,通过颁布这两个经济法令,不断释放国民经济的生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提供了专项资金。该基金已于2014年正式分配给中小企业,最初是通过整合以前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专项资金而获得的,现已整合到一起,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中,主要用于鼓励他们发展专业的高强度项目,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

除了发放专项资金外,国家还对一些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进行收购,政府每年拨出数亿元支持这项政策。当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收购所有类型的企业时,其中18%专用于中小企业的收购。国家将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给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的优惠待遇,并鼓励大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果小型和微型企业构成财团的一部分,国家还将在购买财团产品方面实施价格优惠。除了优惠购买政策外,国家还建立了多个试点信贷项目。

(二)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因此,国家应出台一些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帮助,确保中小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开展经营活动。我们要鼓励中小企业勇于创新,提升自身的实力,进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除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的大型金融机构外,国务院和银监会也积极参与其中制定政策以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昂贵的问题。

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针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贷款评估,可以享受绩效考核加分。例如,中小企业信用占全部企业的20%时,可以将绩效奖励积分加1分,多计算5%,相应的绩效奖励积分为0.5,依此类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绩效衡量方法也再次强调了奖励积分政策。国务院还批准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中长期投资方式,以鼓励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此外,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和条件,还可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可以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原有资金和表外利息。

另外,政府还应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鼓励那些中小企业融资行业,鼓励这些行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并促进整个社会的企业精神和创新。

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

随着供应方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普惠制金融概念的广泛认可,减轻中小企业的财务困难是我国政府的责任,而财务金融政策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工具。政府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财务困难,为使财政政金融策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提出了今后的建议。

(一)善用间接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众多,但政府资金有限,因此难以缓解大多数仅直接进行金融投资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因此,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继续清理异常的行政费用,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为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政府不仅要进一步减税,还要规范政府行政费用。近年来,减少付款已成为中央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之一,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17年中央政府预算报告比涉及到的减税方面内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政府承诺在2017年分别削减企业税金和费用3500亿元左右,释放出政府削减企业成本和帮助实体经济的坚定决心。在这种支持下,各级地方政府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关于降低中小企业的关税,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例如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指导,使其参与门户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援助,以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为企业解决招标纠纷与反采购的问题提供帮助此外,中央银行应鼓励商业银行,支持“中小政府收购信贷融资”,对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提供的政府收购信贷额度实行差额准备金率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鉴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资金需求和资本市场的财务状况之间的差异,特别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适当高效的金融平台,着力建立监督场外交易市场,为不满足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资本融资机会,改善政策风险资本,并允许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积极扶持资金。鼓励债券市场的建设,使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集体票据融资,集体债券、集体信托等新的金融方式发挥作用,减轻小微企业的财务困难。鼓励信贷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加快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信贷提供,鼓励采用新的抵押方式,如知识产权承诺、仓库协议承诺、商业企业的信贷市场使用商业信用保险政策的承诺,商业因素和其他抵押融资新方法。

(三)发展小金融机构,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小型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规模较小,经营灵活的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为附近社区和乡镇的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具有较高的经营效率和较低的经营成本,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说,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具有天生的契合性,它们应该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据我国银行业协会统计银行数量到2013年为止,中国的农村银行数量较少。到2014年底,我国共有8435家社区银行,包括837家小型和微型在线银行,主要分布在大城市。小型银行的数量和分布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财务需求。因此,必须加快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适当减轻单一持股比例的限制。小型贷款公司的投资者,允许合格的贷款公司重组为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鼓励私人股本和外资参与,我们应鼓励商业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以明确小额贷款的市场地位主要服务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小型金融机构增加服务位置并在区域和城市中扩展。

(四)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第5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活跃而发达的金融市场,健全的法律法规,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当前在我国,由于金融支持体系尚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金融市场运作不规范、企业自身发展不足等原因,融资难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并且已成为遏制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目前,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不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其他融资渠道,都存在着中小企业经营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大量事实表明信息不对称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这个问题可以概括为:中小企业经营者有关自身能力、素质和意识、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机构效率、项目的真实盈利能力等真实信息。这些因素将会影响企业未来的收益,但金融机构并不完全了解这些信息,这就是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了使融资能够顺利进行,中小企业会主动提出自己的相关信息。发出有关企业经营、财务、投资状况及企业整体素质、企业经营者素质等信息,这就构成了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号传递博弈。郝丽萍、谭庆美结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及信息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建立了一个能显示出中小企业真实质量的综合信号模型,从定量的角度来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方案。范飞龙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引发中小企业融资过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一问题根源是中小企业信用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弱,运营风险大。以及在缺乏诚信的市场上许多中小企业赖账行为严重,而这些都导致投资者不敢对其贷款;通过构建信用信号传递模型表明,企业通过信用建设,向投资者传递良好的信用能力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关键。凌智勇、梁志峰采用资金利润率作为评价中小企业融资绩效的指标,建立模型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变迁的绩效。得出了融资制度变革对中小企业的利润率和投资均有正的显著影响的结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首要原因是融资渠道过于狭窄。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务品种不够丰富,在已有的融资方式中,中小企业可选择的回旋余地很小,并且明显处于不利境地。具体而言:在债券融资方面。受发行规模的限制,尤其是1999年国家规定企业债券利息征税后,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在股票市场方面,主要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服务的宗旨和上市条件的限制,中小企业基本上被排除在主板市场以外。中小企业融资可能的方式只有权益资本融资和向银行借贷形式的负债融资。

在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获取信贷资金困难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具体到每一个企业的状况却不尽相同,有银行方面的因素,有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同时也有企业自身方面的因素,下面我们对各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

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政策的制约。国有商业银行集中了信贷资金的70%。然而,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精神。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导致信贷资金向国有企业倾斜。向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倾斜,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

2、所有制观念的制约。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长期形成的工作方式和思维定式,导致企业所有制观念根深蒂固,自然而然、潜意识地影响着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的选择和信贷资金的投放。一方面,中央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国企改革;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也把支持国有经济发展作为已任。国有商业银行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信贷资金投放的首选对象,还有另一层用意,即贷款一旦发生呆账、坏账,政府财政以及有关部门可以“埋单”。

3、传统的规模经济观的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强调集约化经营,在经营思路上都采取“抓大放小”、“抓大选优”的策略。在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下,国有商业银行偏好与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信贷供求关系,并倾向于大额或大批量的业务,而漠视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迫切需求。很多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几十万、一百万以下的贷款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国有商业银行由于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店大欺客”的问题至今未能很好解决。此外。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实行贷款责任制,在执行中,一笔贷款放出后要由直接责任人全过程负责,迫使信贷人员更加谨慎,怕冒风险,对前景虽然看好但目前情况一般的企业贷款基本上给予拒绝。

4、信息不对称下规避风险的制约。这一制约导致了银行对中小企业慎贷。银行在运用资金时十分重视风险的防范。银行更加关心贷款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企业经营状况,关心企业是否能够通过稳定的销售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贷款本息。然而,中小企业经营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所处行业特点各不相同。规模也比较小,因此很难对它们在行业中的地位进行评价。中小企业在规模、产品经营范围和技术上的特点决定了其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风险,这种巨大的不确定性造成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5、成本费用高的制约。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具有贷款笔数多、数额少、用款急的特点,银行因放贷的管理成本高而惜贷。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出于节省管理费用等因素考虑,往往一人身兼数职,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对企业的信用审核很难通过非现场监督(如财务报表分析)的方式来完成。由于获取中小企业内部信息的成本高昂,银行宁可做出不贷款的决定。这也是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障碍。

(二)社会环境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约因素

1、社会信用意识差。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偏重引资、投资和招商等经济工作,放松了社会公德建设,对企业操守诚信的重要意义宣传不到位,营造良好信用的氛围不浓。一些企业和个人总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借了不还“天经地义”。个别部门或企业信用观念太弱,甚至不讲信用,贷款时什么承诺都有,什么条件都能满足或答应,贷款到期时却软拖硬磨,致使大量的贷款经常逾期,有的甚至呆滞或欠息。还有一些企业,本来信誉良好,但在生产经营中被“三角债”拖连,造成了恶性循环,一家拖欠,影响一片,货款不能及时回笼,贷款也就无法按期收回。这样一来,银行对本来信誉良好的企业也不放心,每笔贷款的审查都要慎之又慎,一丁点的不足都过不了关。对此,一些企业误解是银行在“刁难”人,是“故意找茬”。

2、缺乏信用担保机制,现行抵押担保办法已不适合中小企业贷款的需要。当前

大部分企业无法得到贷款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有效担保。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需要企业提供自身或第三人的资产作抵押,或由第三人作保证担保。但是处于发展和创业时期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合适的不动产等传统抵押资产。既无法向银行提供合适的抵押物,亦无法向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银行毕竟不是风险投资者,它要求有一定的资产做抵押,项目再好,不能口头说了算,像那些没有固定资产可作抵押的项目承担者,就是项目再好也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3、法律服务软弱,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打击的力度不够。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比较普遍,金融机构维护正常债权过程陷入了“诉讼难、执行更难,赢了官司输了钱”等境地。

4、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低下,收费过高等已经在一些领域成为贷款投放的瓶颈。很多贷款手续牵涉到地方一些职能部门,特别是商业银行法等一些金融法规实行后,一些信贷手续逐步健全和规范,缺一不可。然而,个别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太差,很多企业对此非常头痛,甚至觉得这些部门的手续比银行自身的手续还难办!还有个别部门,收费太高,企业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导致小中企业宁可民间高息抬款,也不办理这些手续以谋求贷款。

(三)企业自身方面的制约因素

1、中小企业发展不稳定。存在较大风险。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具有很高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①市场风险。中小企业难以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对自身的产品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十分有限,容易发生错误决策;②技术风险。中小企业因其经济实力弱。缺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因此面临着比大企业更大技术风险;③管理风险。各类人才缺乏,生产经营不规范。管理混乱,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现实写照。

2、中小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少。大量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因陋就简,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厂房、设备投入并不多。目前,银行向中小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又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为主,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拥有较低的固定资产比例,这使得办理抵押贷款时质押品的价值不足,由此可获得的贷款数额也小。也有不少中小企业因其土地、厂房所有权证件不全,不符合抵押贷款条件,因而不能获得银行贷款。

3、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混乱,账目不全,不能如实反映盈利能力。中小企业账簿管理、财务分析意识十分欠缺,账目不完全或无账可查。很难通过银行贷款的审查程序。而且贷款发放后监控也十分困难。甚至有的企业公然造假账,迫使银行只能回避这类企业的贷款申请。

4、中小企业信用程度低。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恶化之时,企业主往往一走了之,逃废银行债务,使银企间的信用基础越来越脆弱。信用缺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

5、资金借贷成本高。中小企业申贷手续繁琐,贷款利率上浮,导致债务契约达成交易成本过高。银行出于回避风险的目的,对于中小企业贷款申请的审批更为严格,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甚至导致市场机会的丧失。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本着在现实状况下找出路,本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具体为:①以政府为主,建立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服务机构、并制定专项法律、特别优惠政策、金融支持计划等,从而形成完整的国家金融支持体系。②从政府、银行、企业三方面人手,共同努力,扫除间接融资的种种障碍。政府应该放宽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限制,并鼓励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性民营中小银行)的建立,尽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银行应该尽快转变经营理念,真正面向市场,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同时加快金融创新。而中小企业自身也应提高信誉度,加强企业管理,增强财务透明度。③在我国目前现有的资本市场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场运作行为,重新树立广大股民对股市的信心和兴趣;在二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对中小企业更具针对性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努力实现资本的全流通,为风险资本的退出铺平道路。

1、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给予公司制下中小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直接融资权。

2、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增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3、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这类关系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企业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其融资特点的“第二板块市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已日渐成熟,国家的金融监管能力大大加强,经过几年的调查和了解。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有关“第二板块市场”的运行规律,因此,建立“第二板块市场”所必要的物质条件上的准备也已基本就绪。

4、鼓励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在新的形势下。完全有必要将这种亲情关系引导到一种正常的规范的创业投资关系上来。借鉴意大利和法国的做法,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资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第6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成因分析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调查,中国私营公司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0%--60%以上,而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则不到1%,间接融资大约在20%左右。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曾对四川省3个城市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做过一项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辖区内浙江、福建两省300户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到2002年9月底,①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58%,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②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③短期资金40%源于供应商或合资、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④企业资本金主要来自内部集资与非正规民间借贷,其中内部集资占25%,民间借贷占14%,其余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的内部自筹资金。

如上所示,我们可以得知:(1)中小企业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2)银行贷款虽然占比不大,但仍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3)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差异,民间金融在东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较大;(4)资产规模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得银行借贷以及长期债务资金的决定性因素。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成功率是77%,而大企业的成功率则为88%。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了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个中原因:

(1)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中小企业融资大部分属于创业性融资,具有自发性、小规模、分散性的特点,业务本身市场风险较大;信用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佳,财务管理也不规范等等。

(2)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我国沪深两地证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低成本筹资机制,但股票发行、债券发行仍有较高要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多层次、多元化资本市场尚未建立,而且目前股市连创六年新低,新股发行成为股市下挫的“主动力”,股市似乎已失去了其本身应有的融资功能。

(3)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贷款遵循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发放贷款一般要求企业有一定规模的资产作为担保。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大、信用低”,银行不敢轻易给其贷款。除了资金安全性的考虑之外,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还有“所有制歧视”原因。(4)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现有的三大政策性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卖方信贷要求出口合同金额在30万美元,出口买方信贷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美元,而中长期信用保险的受理条件是出口商品属于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显然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进出口银行要求的“合同金额”之间存在着差距。

鉴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各国地区或政府都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缺口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措施一般有财政直接投资和提供间接金融支持两个方面,但前者并不是理想的手段。首先,财政直接投资将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独立性,也加重了财政的负担;其次,政府直接投资将严重影响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影响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再者,政府投资容易招致其他国际或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和贸易制裁,因此弥补中小企业融资缺口的主要任务就必须通过政府通过间接金融支持的手段来实现,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1

二、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的设想

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以为我国的中小政策性金融体系应该包括: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

1、中小企业开发银行

中小企业开发银行作为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应该是整个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借鉴国际做法,应考虑先立法后组建。

(1)资本结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按资本构成分,有政府独资,政府控股,政府参股等三种模式,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宜选择政府控股,这样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容易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2)组织架构:从国外的情况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可有以下三种模式:总分机构模式,单一机构模式和集团模式(地方机构较总分模式下有较大的独立性,且分支机构较少)。比较而言,我国宜采用总分机构模式,但分支机构的设立应立足于东南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宜全面开花。

(3)资金来源和运作: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应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还可以通过国内外债券发行,借款吸收企业存款,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等来实现后续资金的注入。

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作应包括贷款、投资、担保等。贷款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贷款一般可分为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两类:前者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满足中小企业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后者为中小企业提供特别项目贷款,一般为中长期低息优惠贷款,主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宏观调控方向的中小企业,体现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二是担保。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承诺在申请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时履行付款责任。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体制还存在着诸如监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中小企业的时机还不成熟,直接投资可以待时机成熟时在实施开展。

(4)市场定位:发放贷款时要考虑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要符合以下原则:一是产业导向,对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对技术、管理创新中处于先导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二是宏观导向,对那些在解决宏观经济问题中将会带来良好预期的企业,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农村工业化的企业给予支持。三是竞争导向,对防止市场垄断将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支持,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保持或增强市场的活力。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我国近几年也陆续建立了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但政府投入基金较少,还不能提供规模性的服务。考虑到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考虑在经济发达地区重点建设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使之与商业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投资基金

目前,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有开发基金和风险投资基两种。因为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风险投资的实施有一定的障碍,所以目前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开发基金,对经济落后地区、经济落后群体进行重点扶持。

第7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045-03

一、从经济学角度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重新表述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广为人知,关于其成因既涉及企业自身原因,也包括了外部环境的诸多限制。但在分析过程中都忽视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意义,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将对“中小企业融资难”从理论角度进行重新表述。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本质――市场失灵问题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任何市场机制的失灵都源于商品或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行为。中小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融资,本质上都属于市场交易问题,如果市场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就能够就融资条件达成交易并完成融资活动。在真正的市场交易中,资金供给者要考虑投资的风险收益,而资金需求者则需要考虑融资成本。当资金供给者拒绝向那些在商业上可行的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时,则市场在资金的供给方面失灵;当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没有正确地把握可获得的融资机会时,则市场在资金的需求方面失灵。如果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是完美的,也就是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存在交易成本,不存在阻碍交易的产权界定等等问题,那么市场会按照自己的逻辑完成中小企业融资的市场交易,不会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市场均衡状态下,存在的低于均衡价格的融资需求不是经济学角度上的有效需求,不能单纯地归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例证中。基于上述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定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中小企业无法有效竞争国民经济储蓄流和其他金融资源,即中小企业的有效资金需求无法获得有效供给;二是市场不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配置于中小企业群体。

(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自身缺失。计划经济时代,中国根本没有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根本不存在,市场也就不可能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结构的调整,银行最初包揽了一切金融活动,而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证券市场发展缓慢或者根本不存在。

2.两种原因导致的市场分割。中国中小企业主要是由非国有经济组成,包括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唯一经济基础,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逐步消灭私有制,使资本主义小生产绝种。只是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以后,私营经济的社会地位才得到提高,其法律地位从不合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包括中小企业的非国有经济的社会歧视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由此,中小企业也就成为市场分割的最终受害者,即使项目可行性较高,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也须付出较高的融资成本。根据市场分割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政府干预导致的市场分割、市场自身走向分割两种。(1)政府干预导致的市场分割。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金融资源配置偏好不利于中小企业。在政府政策的导向下,银行、证券市场都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贷款对象。政府干预过度,市场机制运行空间就会被压缩,统一市场也就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即使拥有了完整的现代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难也会普遍存在。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后期,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2)市场自身走向分割。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相对大型企业而言普遍存在缺乏信用和资产抵押,而且平均寿命短,缺乏稳定性。且行业大多集中于传统行业,技术开发能力低,这与银行传统的目标――提高利润、防范风险的目标是相矛盾的,而对政府而言,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收益是正的,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就业、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只有一部分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另一部分人即使支付再高的价格(利率)也不能得到满足;一个贷款申请人的需求只能部分得到满足,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Stiglitz和Weiss 所提出的“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

3.产权缺陷削弱市场交易基础。如果要寻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非产权问题莫属。明确界定的产权及其(法律)保护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产权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的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二是放贷人、债权人、投资者等资金供给方的产权界定和保护。关于产权的重要性,理论和实践都已提供了大量的证据。

4.交易费用过高导致市场萎缩。市场不是在真空中运行,“使用”市场有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过高不仅会改变市场交易行为,还会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萎缩。(1)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事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还是事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都十分突出,也造成实践中股票价格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这样,投资者不再关心公司业绩,只关心股价变动,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严重扭曲,融资效率大打折扣,这也就使得投资者在让渡资金时要求较高的风险补偿,这对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十分不利,融资成本过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大大缩水。(2)体制因素。体制因素导致的“办事效率低”,人为地提高了中小融资市场交易费用。在中国办事效率低有可能成为交易费用清单上的大户,两个重要的证据是:第一,在信贷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密切相关的抵押、质押贷款,在中国就存在突出的办事效率低的问题。针对不动产、动产抵押、有关权利质押,与银行合作的抵押登记分散在15 个部门进行。其中,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 个。对权证、金融票据、银行本票等,一般不进行相关担保登记;第二,在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仅在涉及地方政府部门出文环节就要经历一个冗长的程序。程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姑且不论,只要程序存在就会提高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成本。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公共政策建议――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是一个微观问题,更是一个宏观问题。从微观上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从宏观上分析,中小企业发展不好不利于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当前,无论是出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短期考虑,还是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以实现科学发展的长远目标,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公共政策选择都会被赋予更为显著的实践意义,同时也面临更多的选择。基于前文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学解释,中小企业应从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两方面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中国三十年改革成功所取得的一项基本经验。在中国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过程中,各级政府也都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指导思想在实践中有可能出现偏差。为此,应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

1.政府的主导或推动,在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由政府替代市场实施微观层面上的金融资源配置。在中国,政府通过放松利率管制、提供信用担保以及整合中小金融机构等在一定时间内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提供了便利。但市场才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关键,在这个大背景下,尽量让市场在微观层面去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而不是强调政府干预。

2.要充分依靠市场分散决策的优势,提高中小企业金融工具创新的效率和针对性。中国中小企业群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小企业特点,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贷审批机制,扩大对县市支行的授权,下放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全额保证的承兑汇票签发权等信贷管理权限结合中小企业风险大的特点,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呆账准备金制度,合理确定贷款的正常损失率,改变贷款零风险的过高要求;按照责、权、利 对称原则,建立信贷营销管理激励机制。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放开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控制,充分发挥利率市场化机制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调动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金融业进一步对内开放,引导民间资本成立新型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资金的来源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民间资本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停地作用。中小企业在发展早期,规模比较小,缺乏实物资产、财务记录和经营信息积累,无法向正规金融渠道和金融机构提供合格的财务信息和足够的抵押品,也就无法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而民间资本往往不须提供实物资产,也可以向生产性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

4.通过产权改革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产权结构的规范化,产权明晰使社会公众的财产权利得到法律明确而有效的保护。从而使以股权权能为基础,通过股权出资、股权质押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并能够有效保护放贷人权利,改善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各类金融资源供给条件。

(二)加速发展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证券市场作为企业筹资和投资者投资的载体,其层次性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也经历着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发展的过程,多层次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市场有效性都有积极作用,也是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中的“高端市场”。但在实践中,单一层次市场是中小企业无法找到理想的融资渠道,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针对这种不平衡发展的矛盾及其负面影响,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当前应该成为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和重点。

1.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尽快改善高风险股权资本供给短缺的结构性矛盾。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融资机制,并不简单地就是以资金来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成功的原因在于实现了资金、技术、信息及人力资源的整合,把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和企业管理层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以绩效为标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就大大减少了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者成本,从而提高了融资效率。与银行贷款相比,风险投资发挥了主办银行制所具有的便于对企业进行监控的优点,使融资标准保持在业绩良好的基础上。

2.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多层次股票市场加速发展。从各国经验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看,建设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难度最大,因而它在各个子系统中出现和成熟的时间也最晚。惟其如此,中国以服务中小企业群体为动因的股票市场多层次化发展,在过去五年里选择了一条相对稳健的发展道路。当前,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需求条件充分,供给条件也日趋成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个由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代办转让系统在内的完整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二是基于中小企业板的成功运行,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监管、风险控制等方面已经可以获得广泛、成熟的经验支持;三是一套由各级地方政府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依托这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体系,中国在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培育股权文化方面已经取得重要成就,并具备了继续深入发展的坚实基础;四是中国今后较长时期里有可能出现资本相对过剩,而人民币国际地位持续提高的前景会进一步吸引境外长期资本流入中国,这意味着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不仅有宽松的资金环境,也能起到抑制因资本过剩推动资产价格上涨而诱发通货膨胀的作用。

第8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6-0080-02

1引言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已经有424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销售额占了所有企业销售额的589%,税收占了48%左右,解决就业占城镇净增就业人口的四分之三。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即使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但目前仍有很多因素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长期发展的瓶颈之一,它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基本限制在自我融资的狭小空间内,严重制约了其发展潜力和速度。

2相关文献回顾

国内很多学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相关问题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与讨论。有学者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密集的代表性省份进行研究。其中汤清、高燕(2006)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广东省经济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策略研究中,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其中,林毅夫、李勇军(2004)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或缓解我国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31企业自我积累意识差,追求短期利润

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对内源融资缺乏认识,自我积累的意识较差。企业总想通过外源资金来推动自身的发展,举债经营而没有考虑到内源融资的重要性。

32银行信贷的支持低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透明度较差,而且抵押条件较弱,加之还款能力不强,金融机构面临很大的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因此,在我国,大型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各大商业银行更倾向于为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很严格。

33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据统计,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中的98%以上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仅占不到2%。在中国,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受到规模限制,除了部分优质企业外,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取得上市融资的机会。

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等方面的原因。

4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大,信用水平较低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着简单化和单一化的特征。而且其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并且随意性很大,难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些都导致我国的中小企业有较大的经营风险和倒闭率。

42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交易费用高

目前,我国各大银行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采用相同的审贷模式,这种方式比较机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往往不同,它们需要的资金数量较少,但是借贷比较频繁,如果银行采取相同的审贷方式,则会使中小企业错过了投资机会。中小企业相对比较分散,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也不高,这也加剧了银行的交易费用。无论是银行体制的不健全还是企业自身的原因,这些都导致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加剧了融资难问题。

43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贯重视发展国有大型企业,而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但缺乏相应的实施条例,地方政府的协调职能也不能发挥到位。此外,我国存在着不公平的融资环境,政府在银行与中小企业沟通中的桥梁作用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这些因素在客观上束缚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5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状及形成原因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

51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由于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较高,因此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鉴于此,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便尤为重要。而这个目标需要企业自身和政府的合作才能完成。

对于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应该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地完善自我,建立企业财务制度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不断的壮大自己。在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要重视“信用”这一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内部的积累,提高内在融资能力。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可以以财政出资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组织信用担保机构。政府也应该对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并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支出。

52加强金融机构的创新力度

金融机构应该摒弃传统的观念,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放宽对抵押或担保的要求。因为中小企业的市场潜力大,机制灵活,是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应该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此外,也可以允许外资银行的介入,增加市场的竞争可以使国内的银行借鉴其经验、改善管理模式,进行产品创新,最终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3政府要加强相关体系与制度建设

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应发挥指导者的作用。首先,政府要加快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制建设并切实保障地方政府对相关法律的实施。其次,政府可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政府也应放宽政策限制,允许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在放宽对民间借贷的限制的同时,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明确民间借贷中的法律约束和惩罚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的中小企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其融资难的问题而使其发展受到制约。在分析了其融资难的现状及原因后,重要的便是行之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然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个系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其中,中小企业要不断地完善自身,加快发展,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也要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

[2]袁增霆,等中国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经济学家,2010.

[3]袁蓓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探讨[J].生产力研究,2012.

[4]亢利红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及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

[5]刘云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讨论综述[J].生产力研究,2008.

[6]彭莉戈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及借鉴[J].统计与决策,2006.

[7]林毅夫,李永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和根本解决思路[J].今日科技,2004.

[8]汤清,高燕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杠杆效应实证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6.

[9]王霄,张捷银行信贷配给与中小企业贷款[J].经济研究,2003.

[10]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J].经济研究,2000.

[11]赵娴,等产业经济热点问题研究2009[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2]王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1(27).

第9篇: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范文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难;财税政策;破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过程中,陷入了融资难、贷款难的困境,融资难已成为限制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障碍。

(一)企业税费负担加重

在经营成本上升、利润空间缩小、税负成本相对较高的冲击下,中小企业税负负担加重,影响中小企业融资,使得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税种繁多,除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公会经费、残疾人就业基金等,加上各种收费,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已经超过30%,不少企业接近50%,导致企业自生发展能力不足。

(二)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外部融资主要来自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政府的扶持资金投入不足,造成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低,融资缺口大。以黑龙江省为例,每年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约900亿元左右,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满足200多亿元。融资构成100%都是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没办法企业只能短贷长用、流贷固用、恶性循环。

(三)融资相对成本高

与大型企业的贷款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融资额度小,银行单笔业务成本高,且贷款风险高,无法享受优惠利率,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高得多的利息。向中小企业发放信贷产生更高的评估、运营等成本,部分企业还需支付非正常性支出,伴随着信贷政策的收紧,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更是迅速攀升。

(四)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目前,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具体运作、管理方式存在缺陷,抵押担保登记、评估手续繁杂、环节多、收费高昂。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偏严,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各种抵押评估管理不规范,收费既不统一又不合理。

二、现行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约束

(一)财政扶持机制运作不畅

我国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投入总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种类很多,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都有资金的政策和权限,这使得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分散,甚至存在同一个项目多次补贴的情况,降低了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扶持机制不畅造成中小企业在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上存在一些滞后性。一方面申报手续繁杂,企业需要在不同的部门提交各类材料,从申报到拿到补贴款,中间需要近一年半的时间;一方面通知不及时,由于省级机关的材料一个月一签,因此,通知到达市县(区)级机关的时间较长,留给企业申报的时间通常只有两三天。

(二)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不够

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适应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企业的要求。同时,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不利于中小企业经营者掌握、实际操作和执行,政策实施效率低。政府通常鼓励企业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来维持生产操作和发展,较少鼓励企业利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比如贷款利息可作为财务费用抵扣应税收入和近期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仍无法触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中小企业还是需要进行民间借贷,从而容易引起债务偏向问题,即因过度借债导致资产负债比率增长。

(三)政府采购倾斜力度小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相关制度规定精细化不够。尽管我国指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地方政府也确定了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这为我国政府采购信息的及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有关采购信息不够便利和规范的问题仍旧存在,如信息便利性还不够;信息不够及时,信息较为分散;非公开招标采购信息或者小额采购信息范围较小、渠道不够规范,导致采购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中企业错过有竞争优势的采购项目。

(四)税收政策激励性不足

税收政策的激励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针对企业研发设备折旧的税收规定来看,在国外很多国家规定研发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而根据我国税法,对价值3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且设备的评价折旧年限为16年。由此可见我国针对研发的税收减免力度仍显不足。二是从税收措施激励企业研发能力的方式上看,主要是税前扣除,激励措施略显单一,难以发挥其鼓励研发的导向作用。目前对企业研发采取的是150%税前抵扣政策,而未对其超过平均年度发生额的研发费用做任何税收优惠规定。三是针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人才不足的问题,缺乏相应税收政策的支持。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财税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投入力度

首先,逐步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财政投入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优先地位,使财政支持的形式多元化,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并存。其次,增强财政拨款资助的针对性,提高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对创新活动的资助强度,扩大资助范围。建立重要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保证中小企业享有与大企业平等申请的地位。再次,建立各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投入,吸引民间资金和风险资本参与,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

(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他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可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切实改进中介机构的服务,简化手续,降低标准;金融机构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改变目前银担协议中担保公司全额承担责任的现状,减低担保公司的风险。明确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范围,按各自不同考核指标予以适当补贴。应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办法,将商业性担保机构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公平待遇。

(三)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

逐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及时准确的采购信息,限制设置准入资格歧视的行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下达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清理歧视性的不合理限制,在政府采购中明确中小企业中标份额比例标准,并严格按规定比例执行,保证中小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开辟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绿色通道,酌情减免中小企业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

(四)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

首先,增值税方面,建议中小企业起征点提高至6万,中型企业的增值税率从17%下降为13%,减半征收小型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率,免征微型企业的增值税。其次,所得税方面,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微利的中型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按15%征收。将界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调整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可使一部分小型微利企的所得税率由25%降至20%。小型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6万提高至10万,降低年应纳税所得额以下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永久性地免征微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再次,完善税收抵扣。目前,企业贷款利息的税前抵扣仅限于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由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无法得到银行贷款,此规定与现实脱节。因此,建议当按其不超过2-3倍银行基准利率的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抵扣。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