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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意大利;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启示
一、意大利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意大利经济发展部中小企业报告称,截止2010年底,意大利境内正在运营的企业有5281934家,其中99.9%为中小企业。意大利将1-49人的企业定义为小企业,49-250人的企业为中型企业。在小企业中,1-9人的企业又称为微型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又有94.6%的企业都属于微型企业。按行业划分,意大利企业分布情况为商业,1422566家,占企业总数的26.9%;农、林、渔业,850999家,占企业总数的16.1%;建筑业,830253家,占企业总数的15.7%;制造业,546379家,占企业总数的10.3%。
按地区划分,意大利经济最发达的伦巴底大区企业数量达到823620家,占企业总数15.6%;威尼托大区企业457225家,占企业总数8.7%;皮埃蒙特大区企业420935家,占企业总数8%;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企业428867家,占企业总数8.1%。
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解决就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吸纳了全国81.7%的员工,其中微型企业员工人数占意大利全部员工数的的48%。在附加值方面,非农行业的中小企业占国内附加值总量的72.4%。中小企业在第三领域创造的附加值超过50%。
(一)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框架
意大利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经历了从全面到有选择再到重点扶持的漫长历程。意大利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基金》、《特别银行法》、《中小企业融资条例》等,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法规的框架,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1991年10月5日,意大利议会通过了第317/91号法律,即《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法》。这标志着意大利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开始进入制度化阶段,在其中小企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意大利政府专门成立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国民银行、合作银行、互助银行等。这些银行为相对有利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且贷款多为长期,低息贷款,通常情况下贷款利率要比同期市场利率低2一3%;除发放贷款,这些金融机构还认购中小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等;互助银行还依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特定政策提供特别贷款,即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具有更优惠利率期限条件的贷款。
(三)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
意大利于1952年颁布法律成立了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其它中期信贷机构可以同该行一起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通过立法赋予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多种职能。如1962年第265号法律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和其它中期信贷银行在资助中小企业方面所应承担的业务范围。1975年的第517号法律规定在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内设立“中央担保基金”,为有关中期信贷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提供担保。1977年的第675号法律规定设立“工业改组和转产基金”,规定用于中小企业的部分不能少于一定的份额。1981年的第240号法律规定在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内设立一项滚动基金,为打入非欧共体国家的出口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除中央中期信贷银行外,意大利还有许多非银行机构也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如中小企业集团中投资、融资公司等机构。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意大利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中小企业都有各自的信用等级,银行据此决定是否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或给予何等程度的贷款额度。信用等级由民间组织或相应机构评定而不由政府部门决定,对银行而言,这样的信用等级可信度更高,同时也降低银行的贷款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小企业向社会发行可贴现的商业票据,扩大融资渠道。
(五)建立独具特色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制度
互助担保制度是一种由一批人为其成员的贷款申请提供共同担保的做法。这是意大利金融界与中小企业密切合作的一个创举。互助担保制度一般以省为基础组织,名称不尽相同,多数称为“担保联合体”或“互助担保社团”等。担保联合体是非营利担保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向银行机构提供集体担保,帮助会员企业得到以自身资产无法获得的贷款,同时也可为会员企业提供联合担保。担保联合体业务的活动范围包括:为会员企业从银行、金融投资公司和其他金融信贷机构获得短期、中长期贷款,提供包括汇率风险在内的集体担保,也帮助会员企业发现风险资本;为其他关联担保联合体提供共同担保或者追加担保。同时,也为改善会员企业的经济金融状况提供相关服务。意大利担保联合体融资形式很好地融合了中小企业自身的资金,特别是它的初级担保联合体、二级担保联合体、大区政府之间的这种类似“信誉链”的关系,成功实现了担保风险的平稳转移。行业信用担保联合体与行业协会、雇主协会等组织共同组成了意大利融资体系中的基础组织,它们在意大利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给国家的巨大压力。
(六)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基金
首先,意大利政府利用欧盟结构基金,为很多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该基金的资助。其次,在国内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设立各种基金。一是风险投资基金是针对本国中小企业到国外各地区投资项目进行补贴的基金;二是技术创新基金(FIT)主要支持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和商品化开发项目的中小企业,资助方式一般为贴息贷款,贷款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5%;三是研发基金(FAR)是鼓励国家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进行科研开发,为生产技术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资助形式一般是低息贷款,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部研究经费的55%,但对中小企业比例可达65%;四是互助基金,即互助信贷集团加入互助基金的中小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其入会费2O倍的无息代款且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五是信贷担保基金。信贷担保基金是在政府的资金支持下建立的,在借款人违约与拖欠时,以政府资助作为放款机构的补偿。但由于信贷担保基金需要政府资助,且与欧盟相关规定;中突,故使用较少。2011年10月,意大利财政部、欧洲央行、意大利投资基金以及意大利出口保险集团将共同出资2.5亿欧元,通过支持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意大利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
(七)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完善的市场体系
意大利依据证券交易法在全国的证券交易所实行一些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上市公司的市场交易法,对需要从事有价证券业务的中小企业通过规定不同等级的自有资金便于其进入证券发行市场,活跃参股市场,使资本参与公司更多为中小企业和未来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企业筹资。1996年,意大利颁布了415号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并于1998年提出要为中小企业建立“本地证券市场”。为了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意大利对其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税收一律减半。意大利的证券交易市场比较发达,除证券市场外,还有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从而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完善的市场体系。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要制定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法律制度,二是要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度。可以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加快建立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其他法律,如《中小金融机构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银行管理条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条例》、《中小企业基金法》等。
(二)成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
可以借鉴意大利的经验,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可以是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银行,如建立“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也可以是由民间机构出资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还可以是以会员制形式组成的中小企业互助信用社等。同时,给予这些金融机构相应的优惠金融、税收政策。
(三)引导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
借鉴意大利的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首先,扩大互助担保机构运作资金的来源,应鼓励地方政府资助本地互助担保机构的成立。其次,引导互助担保机构之间联合起来建立第二层次的担保协会,以分散单个互助担保机构的风险。最后,国家层面应实施更具体的政策措施对互助担保机构进行扶持。
(四)建立对互助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的政府信贷担保基金
建立政府信贷担保计划,对互助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所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首先政府贷款担保基金的对互助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的性质应该只承担第二代的责任(即一般保证),也就是金融机构必须在贷款无法收回的时候,首先要实施正常的债务回收程序之后,才可以要求政府贷款担保基金承担责任,并且其承担的责任也是部分的,并不是全部的。从而保证银行在借贷的时候认真审查,另外也可以给借款企业一定约束。其次,要对政府信贷担保基金的担保规定详尽的条件。
(五)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体系
发展对中小企业投资的风险资本,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当的资本性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鼓励创建多层次的风险投资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投资运作体系。建立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提供场所,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彭红波.以互助联保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8,(2).
[2]陈琼娣.意大利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模式的经验及借鉴【J】.南方金融.2008,(12).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国际比较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与作用早已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所反复证实。在我国,中小企业不但在数量上占了绝对优势,而且在产值、税收以及容纳就业人数等的比重上也逐年增长,地位日趋重要。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但在贷款融资的比重上不占大头,而且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发展,影响着中小企业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作用及融资中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在我国134.6万家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8%,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销售收入的57%,出口总额的60%,对GDP增长的贡献接近60%。在全国2,377万个体工商户中,私营企业达243万户,私营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万亿元,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70%以上。
在就业方面,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的贡献更为明显。我国工业部门1.5亿就业人口中,在中小企业中就业的就有1.1亿人以上。从1990年到2000年间,城镇个体和私营经济吸纳的就业人口分别从614万人和57万人增加到2,136万人和1.268万人,分别增长3.48倍和22.25倍。可以说,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压力仍将十分巨大。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也走在了前列。国家发改委2004年6月的数据显示,我国约65%的专利由中小企业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
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虽然很大,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在金融系统贷款融资所占的比重却很低,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相称。据2005年年中银监会的统计,银行贷款向大客户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中小企业贷款所占比重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在全国十七家最大银行中,贷款余额亿元以上的大客户数量比重不足0.5%,贷款余额比重却超过50%。而创造全国近60%GDP的中小企业,占主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仅有16%。
在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上也远未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即使在天津这样的沿海大城市,也有近8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未承担过任何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或没有得到过政府资助,近40%的企业未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过科技创新合作。超过50%的企业不了解政府的科技资助政策。企业主要以自有资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经营活动。虽然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断出台,如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7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2年6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若干意见》,2005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金融系统在内的各部门都在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而且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但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审视就会发现,不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并未解决,“国民待遇”并未落实,在贷款融资过程中常受“信贷配给”的影响,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
二、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发展空间
目前,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有所不同。我国2003年7月颁布的标准,列出了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仅以职工人数为例,工业企业少于2,000人、批发零售业少于500人、住宿餐饮业少于800人的,就都属于中小企业范畴。由此可见,中小企业数量巨大,涉及的行业也十分广泛。在提倡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经济规模的今天,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与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然性。
首先,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和物质基础。浙江成千上万家小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就很好地满足了企业协作配套与产品个性化的要求。其次,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内部管理层次简单,用人少,管理扁平化,管理费用低,因而成本低,效率高。第三,中小企业大都机动灵活,“船小好调头”,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较为灵敏。所谓“新经济”中的知名企业原先大都产生于小企业。第四,吸纳就业作用显著。在当前城市弱势群体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发展中小企业是一条可行的政策选择。这是因为大工业的特点决定了资金利润率的递减和工资报酬的长期上升,企业必须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扩大资本的规模,相对和绝对缩小所用劳动力的规模。2006年我国城镇需安排就业2,500万人,而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仅有800万个,加上退休等因素,最多也只能安排1,100万个,供大于求1,400万人。加上2006年度新增下岗人员460万人,高校毕业生413万人,就业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吸纳新增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
中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不但在实践中可以清晰地表现出来,而且也有着一定的理论基础。从产业组织理论角度看,可以说“小的是最优的”。从需求波动灵活性上看,小企业“船小好调头”,对需求波动具有相当的灵敏度以及经营战略上的灵活性。从交易费用理论看,企业以专业化的、较小的规模进行生产是最优选择,这比纵向整合“合算”得多。当然,如汽车制造业等大规模定制的企业不适用此理论,而是应当具备一定规模的。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结构、产业布局、需求结构等正发生着较大变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着广阔的空间。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小企业可以在为大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协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制、社区建设、农业产业化、技术创新、环保、旅游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大显身手,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
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普遍比较重视,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对中小企业积极扶持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更是经常被引为借鉴、加以运用。国际上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也在探索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的有效方式。如泛美开发银行就提出了三种模式,较有启发意义。第一种模式是风险资本模式,
即通过多边投资基金努力寻找绩效良好的高增长部门进行风险投资。第二种模式是开发性资本模式。该模式不以追求高回报率为条件,而是为每家公司投资5万~25万美元,多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旨在获得开发性或者环境性收益。第三种模式是“动手做”资本模式,也是一种最为值得推广的模式。“动手做”资本与大批中小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后者各方面的发展提供较为广泛的商业支持,如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帮助中小企业与其他资金提供方洽谈等。这种模式旨在寻找损失较小的平稳投资组合,而不是那种少量企业高回报、大量企业破产的投资组合。
目前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的主要做法有:
1、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上个世纪70年代,“发现中小企业”成为美国经济界和理论界开始对中小企业特殊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认识的标志。20世纪80年代里根提出“中小企业是我们自由经济制度的心脏和灵魂”。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英国,由于古典经济学强调企业规模的观点一直居于主导地位,造成中小企业的地位岌岌可危。然而1971年“波尔顿报告”的出现改变了英国中小企业的命运。该报告从实证角度出发对中小企业状况尤其是其所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近几年英国又进一步提出了“优先考虑小企业”、“理解小企业”等口号,认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小企业不仅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和就业机会,而且还孕育着新思想。”
2、健全法律规章,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制度保障。日本于50年代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60年代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70年代又修改和推出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这些法律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证了中小企业的顺畅发展。韩国政府也高度重视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1961年,韩国颁布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规定了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中各级组织机构的建立途径及其作用。同年,又通过了《中小企业事业调整法》和《中小企业银行法》。1966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成为其它中小企业相关法律的基础。1978年颁布了《中小企业振兴法》,1981年通过了《中小企业产品购买促进法》,1986年颁布了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中小企业支援法》。
3、集中精力解决关键问题。尽管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多种多样,但其中的关键性内容大都集中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上。主要做法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短缺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造成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业大多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规模小,资金缺乏,造成资金供应的“先天不足”,而且商业银行通常也不愿意为经营风险大、贷款成本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这又造成了中小企业资金供应严重短缺的“后天营养不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政府“有形的手”对行政、经济手段的运用一般又较为谨慎,有时虽然意识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但也要尽力避免对市场进行过多的、直接的干预。而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对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进行弥补,通常就可以大大降低政府行为对市场效率的破坏程度,同时又能较好地体现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当干预,体现政府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的作用。
4、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管理机构。美国参众两院于1940年和1941年分别设立了中小企业委员会,并在商务部和司法部附设了中小企业管理协调机构。二次战后,商务部成立了小企业办公室,并于1953年出台了《中小企业法》,同年成立了作为联邦政府永久性机构的中小企业署,其基本职能定位于负责制定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管理中小企业、指导分设在美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等。美国已建立起以中小企业署为核心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中小企业署是美国目前最大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和管理支持的金融机构,其提供的主要贷款项目包括快速贷款、SBA特种贷款、“短文件”贷款、7(m)微型贷款、504贷款、国防贷款和技术援助、出口运营资本、Y2K行动贷款、国际贸易贷款、污染控制贷款等。在英国,政府根据1971年11月发表的“波尔顿报告”的建议,任命了中小企业大臣,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多种服务。
5、建立信用担保机制。信用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较为明显,因此美、英、日、韩等国都相当重视信用担保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目前美国中小企业署所提供的主要信用担保项目包括7(a)贷款信用、保证债券担保、妇女前期论证贷款和少数民族前期论证贷款、雇员信用贷款、短期周转资本贷款担保等。英国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中更加注重信用担保,其主要手段是通过英国贸工部于1981年设立的“贷款保证计划”对中小企业融资予以扶持。韩国还引入“信用保证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韩国的信用担保基金和技术信用担保基金,虽然都以“基金”命名,但其主要职能也是提供信用担保。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在尝试建立并运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具备资格的企业可以加入到体系中来,在贷款担保上也就具备了相当的便利条件,而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则被排除在担保体系之外。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担保金额仍比较小,运作的范围也有限,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潜力远未被充分挖掘出来。
6、建立投资基金。政府出面设立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在技术开发和创业过程中的融资困境。中小企业政策性基金是英国政府使用较多的另一个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项目,其中主要包括1999年9月英国贸工部建立的用于对英国欠发达地区企业进行资助的总额为3,000万英镑的凤凰基金,用于支持银行和风险资本为满足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债务和股本融资的需要而设立的担保企业基金:为年龄为14~30岁之间的年轻人提供创业机会的王子青年企业信托基金。印度政府则设立了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升级的“技术开发和现代化基金”。除此之外,不少国家还通过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建立高技术工业园和企业孵化器、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取消对中小企业限制性与歧视性的规定等,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选择
1、认清中小企业的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按照格雷纳分类方法,企业发展通常要经过五个阶段,即创新成长期、指导成长期、授权成长期、协调成长期和合作成长期。在企业
不同发展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方式也随之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且明显表现出一种周期性。简要地说,企业成立的时间越短、规模越小,其家族性或“亲友性”特征越鲜明,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就越低,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一般很难借助风险投资、中短期货款、投资基金等中间类型的外部融资获取资金,而只能依赖初始内部人融资、贸易信贷或天使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所以,解决融资难题,实际上主要是相对于处在这一时期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而言的。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讲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是要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仍处在初创或资金负债率偏高、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和透明、信用状况不理想等状态下的中小企业。只有这样,制定出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才能有效。
2、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小型金融机构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而且其90%以上的资金贷给中小企业。一些中小型银行还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资金融通办法,逐年大幅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对那些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则采取低息和优先支持措施,并且进行技术、经营等多方面的指导,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有的还制定出中小企业特别支持政策和创立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等活动。目前来看,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使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大型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借贷”的情况下,鼓励民间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个好办法。
3、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承认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解了许多燃眉之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正从“地下”走向“半地下”。在中央银行2005年度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对民间融资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估计,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是正规金融规模的1/3,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大约在7,400亿元到8,300亿元之间。央行对这一数值的估算则达到9,500亿元,约占GDP的6.96%。实际上,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期间,我国民间互质的借贷活动也比较活跃,其特点是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民间信用活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予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以商业担保、互助担保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4、通过“小股市”的发展,积极椎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早在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报告就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缺乏长期性资金来源这一难题,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为生存状态好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不但是对优质中小企业的一个巨大推动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而且也有利于将国务院“三十六条”落到实处。因为与间接融资相比,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以及“麦克米伦缺口”等缺陷,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十分有效的。因此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股票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借鉴世界各国开辟面向中小企业新兴股票市场的成功经验,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未上市股票市场(USM)和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的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在当前国有银行对向中小企业贷款“不屑一顾”或怕产生风险的情况下,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通过兼并买壳上市、科技型企业利用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等,都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可行办法。
一、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银行信贷投入量少,且在投向上偏向国有企业。二是银行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现代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关系的正常运行是保障本金回收和增值的基础。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关键在于缺乏信用保证,这会加大银行贷款的风险,所以银行惜贷。三是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贷款已成为主要贷款方法,但很难落实。由于中小企业资产结构的特点,金融机构在抵押物上的偏好及政府行为的不协调,使得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方面不足,抵押担保落实难,这也是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的最大难题之一。四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健全、服务滞后。五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经营风险且缺乏信用观念,使得金融机构对其资金需求持谨慎态度。
从调查情况来看,不同经营发展类型企业间存在明显差异性。中小企业融资总体难度虽有所增加,但在结构上出现了分化:一些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信用状况良好,有着长期银企合作关系的中小企业,融资相对容易,受宏观从紧政策影响小。怀化市17户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8年12月末,信用等级2A以上的中小企业1231户,约占企业总户数的28%,属于银行重点扶持的客户,融资需求能及时得到满足。出现融资困难的企业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处于初创阶段,自身无积累或积累过少,发展前景不确定的企业;二是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着强烈的发展要求,在偏热经济形势和从紧调控政策背景下出现资金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三是过度扩张,盲目进行多元化经营,主业不突出,超过自身经营能力融资的企业;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着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五是企业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如“两高一剩”类行业。
因而,研究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在于破解以上第一、二类企业的支持。第二类企业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焦点。对于第一类,因其发展前景不明,融资存在风险,片面要求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显然是不现实的,而这部分融资需求对于孵化、培育中小企业又是必须的;因此对这部分企业融资的风险成本应考虑如何由政府、社会和出资人共同分担。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对大企业“争贷”和对小企业“惜贷”。尽管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出于安全性考虑,各商业银行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向小企业放贷。同时受传统经营习惯的影响,银行大多乐于“大宗批发”,而对额度小、频率高的小企业贷款缺乏兴趣。由此导致大企业锦上添花有余、小企业雪中送炭不足的现象。特别是在去年从紧货币政策下实施的“有保有压”变成了“保大压小”,大企业成了多家银行争抢的“对象”,而小企业则无人问津,形成大企业“一女多嫁”,小企业“相亲无门”的局面。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抵押担保困难。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少,信用等级低。中小企业尤其没有贷款的企业对建立征信体系热情不高。根据数据调查,怀化地区2561户中小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1915户,尚有四分之一的中小企业未纳入信用体系。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等级低,达到A级以上的微乎其微。二是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担保困难。湖南省122家担保公司只有13家符合银行准入条件,调查39家机构中正常营业的只有17家,占比24.6%,大部分担保公司实力小,处于未开办业务和停业半停业状态,难以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由于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使得规模小于银行所要求的抵押品价值的中小企业,往往成为银行在发放信贷中率先剔除的对象,这正是目前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支持的“瓶颈”之一。
3.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与金融部门信贷支持不匹配。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具有“急、频、少”的特点,即贷款要的急,贷款频率高,贷款数额小。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制,管理链条长,基层行办理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程序复杂,从而造成银企双方供求时间上的不衔接,中小企业相对紧迫的资金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据调查,各行信贷审批时间不一。短则1个月,长则2―3个月,甚至4―6个月。同时,中小企业贷款使用期限较短,最长期限为一年,短的只有半年,企业投进去的资金未见效益,就要抽本还贷,难以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加之中小企业创业伊始,由于市场前景、产品效益不明朗,难以获得金融部门的垂青。
4.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水平不高,经营风险较大、承贷能力差。一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清晰和家族化经营的弊端,同时又缺乏现代管理制度,使银行欲贷又止。二是产品竞争力不强,导致消化贷款功能差。中小企业的多数产品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不足,市场呈现饱和状态,有的产品项目属于重复建设。三是新技术的吸收和运用的滞后。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提升缓慢,以致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供银行信贷选择的领域狭窄。四是行业风险相对较大。大部分中小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一般处在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或领域,其进入和退出市场的频率相对较高。五是道德风险相对较高。多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且为了逃避税收等原因,对外批露非常谨慎,甚至存在几套财务报表资料,可信度较低。六是隐藏信用危机。一些中小企业存在恶意透支、逃避银行债务行为,使银行滋生“恐贷”心理。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综合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只有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企业、银行、政府共同努力,中小企业方可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1.加大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合力。各级政府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重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层层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从税费优惠、科技创新、增信担保、风险补偿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项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利用银行的竞争机制,对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引导个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行贷款。对中小企业融资,财政应予以一定的贴息和补贴;地方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每个县(含)以上区域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增信。同时,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降低抵(质)押评估、登记等收费,增加抵(质)押物品种,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抵押担保难题。
2.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要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完善融资制度体系,增进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和了解,加强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创新。调查显示,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上,金融机构中有50%认为目前需要“增加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新的贷款品种”,21.4%认为需要“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在企业对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服务看法上,有31.9%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了解、关注不够,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创新不够”。为此建议,一是明确中小企业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县市区中小企业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群,有计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发展中小企业业务。在产品创新上,可吸收借鉴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华夏银行推出的“中小企业成长产品服务方案”的成功经验。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差别化的中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研究指定符合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规律的激励制约机制。三是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产品定价机制,授予前台经营部门对中小企业客户产品和服务的一定定价权,增强中小企业客户业务市场竞争力,提高收益水平。
3.建设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督促建设政策性银行、各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金融和民营金融及其它金融组织相互并存、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如在确保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的同时,督促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督促农业银行恢复功能,借助其股改已到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明确,督促农业银行合理扩大县域支行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贷手续;积极借鉴发达地区与兄弟市(州)的经验,搞好机构的延伸工作,加速村镇银行建设步伐;积极拓展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贷空间,改变邮政储蓄的“抽水机”形象,让邮政储蓄资金参与中小企业建设。同时,完善中小企业授信制度,创新信贷管理方式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4.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在整治经济环境的同时,应大力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金融机构要主动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资信等级,加大对逃废债务行为的惩治,通过舆论导向、经济制裁、法律追究等有效手段,保全信贷资产。中小企业要特别珍惜信用资源,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极后果,用良好的信誉提高自身资信水平,用实际行动赢的银行的信任与帮助,换取长期的金融支持和急需的资金融通。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非常重要的的作用,是创造就业,促进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按照我国新的经济发展常态,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全球融资难的问题困扰,很难从中小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一、评析我国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制定的金融政策
(一)财务政策
中小企业需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但也需要免费的政策、鼓励和环境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市场将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服务,在财税方面,当然希望政府给予鼓励和放心,企业政府出台的财政金融政策和内部市场调节形成双向的环境。兩种环境在资金上不能彼此分开。一是制定中小企业的规范,在合理,守法的领域中进行运营;二是要求监管机构在金融服务体系中正确行使职能。绝不能对严格的要求有所放松,不能为违反法律的人开后门。我们必须让政府法令和规则应用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这也为中小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人均GDP稳定增长的状态,经济发展有了新的趋势。所谓的正常新事物通过GDP增长来刺激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进而通过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来促进人均GDP和经济增长率的最大化。另外,刺激经济增长的三个因素是投资、消费和出口。这是反映在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建设和创新上的五个供给要素,国家对供求关系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希望通过改革来调整经济结构,使供给分配在需求上具有灵活性。及时根据人民的需求进行调整,通过颁布这两个经济法令,不断释放国民经济的生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提供了专项资金。该基金已于2014年正式分配给中小企业,最初是通过整合以前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专项资金而获得的,现已整合到一起,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中,主要用于鼓励他们发展专业的高强度项目,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
除了发放专项资金外,国家还对一些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进行收购,政府每年拨出数亿元支持这项政策。当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收购所有类型的企业时,其中18%专用于中小企业的收购。国家将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给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的优惠待遇,并鼓励大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如果小型和微型企业构成财团的一部分,国家还将在购买财团产品方面实施价格优惠。除了优惠购买政策外,国家还建立了多个试点信贷项目。
(二)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因此,国家应出台一些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帮助,确保中小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开展经营活动。我们要鼓励中小企业勇于创新,提升自身的实力,进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除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的大型金融机构外,国务院和银监会也积极参与其中制定政策以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昂贵的问题。
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针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贷款评估,可以享受绩效考核加分。例如,中小企业信用占全部企业的20%时,可以将绩效奖励积分加1分,多计算5%,相应的绩效奖励积分为0.5,依此类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绩效衡量方法也再次强调了奖励积分政策。国务院还批准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中长期投资方式,以鼓励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此外,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和条件,还可以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可以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原有资金和表外利息。
另外,政府还应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鼓励那些中小企业融资行业,鼓励这些行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并促进整个社会的企业精神和创新。
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
随着供应方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普惠制金融概念的广泛认可,减轻中小企业的财务困难是我国政府的责任,而财务金融政策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工具。政府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财务困难,为使财政政金融策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提出了今后的建议。
(一)善用间接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众多,但政府资金有限,因此难以缓解大多数仅直接进行金融投资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因此,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继续清理异常的行政费用,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为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政府不仅要进一步减税,还要规范政府行政费用。近年来,减少付款已成为中央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之一,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17年中央政府预算报告比涉及到的减税方面内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政府承诺在2017年分别削减企业税金和费用3500亿元左右,释放出政府削减企业成本和帮助实体经济的坚定决心。在这种支持下,各级地方政府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关于降低中小企业的关税,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例如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指导,使其参与门户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援助,以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为企业解决招标纠纷与反采购的问题提供帮助此外,中央银行应鼓励商业银行,支持“中小政府收购信贷融资”,对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提供的政府收购信贷额度实行差额准备金率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鉴于中小企业的规模,资金需求和资本市场的财务状况之间的差异,特别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适当高效的金融平台,着力建立监督场外交易市场,为不满足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资本融资机会,改善政策风险资本,并允许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积极扶持资金。鼓励债券市场的建设,使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集体票据融资,集体债券、集体信托等新的金融方式发挥作用,减轻小微企业的财务困难。鼓励信贷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加快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信贷提供,鼓励采用新的抵押方式,如知识产权承诺、仓库协议承诺、商业企业的信贷市场使用商业信用保险政策的承诺,商业因素和其他抵押融资新方法。
(三)发展小金融机构,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小型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规模较小,经营灵活的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为附近社区和乡镇的小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具有较高的经营效率和较低的经营成本,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说,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具有天生的契合性,它们应该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据我国银行业协会统计银行数量到2013年为止,中国的农村银行数量较少。到2014年底,我国共有8435家社区银行,包括837家小型和微型在线银行,主要分布在大城市。小型银行的数量和分布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财务需求。因此,必须加快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适当减轻单一持股比例的限制。小型贷款公司的投资者,允许合格的贷款公司重组为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鼓励私人股本和外资参与,我们应鼓励商业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以明确小额贷款的市场地位主要服务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小型金融机构增加服务位置并在区域和城市中扩展。
(四)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民间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关键词]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承兑;贴现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除了股权融资、银行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外,票据融资也将成为其重要的方式。我国票据市场在经历了1998~2000年的发展和2001年的规范整顿之后,逐渐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对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日益凸现。
一、票据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独特优
票据是具有一定格式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到期由债务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债务凭证,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它除了具有支付、结算、汇兑、信用、流通、自动清偿等功能外,还具有短期资金(一般在6个月以内)融通的功能,即票据可以充当融资工具,促使资金在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流动,实现资通之目的。票据本身特有的功能,使票据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1.票据融资保证充分,可提升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促进企业之间短期资金的融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大多由于达不到商业银行贷款标准与等级,难以从银行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各商业银行在加强风险管理后,又纷纷出现惜贷现象。这样一来,就使得资金的需求和供给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票据融资则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商业银行通过对企业票据的承兑贴现将原来计划用于贷款却放不出去的资金不断输入这个较为安全的市场。商业银行在付出现金后可以拿票据向央行再贴现,或向总行以票据作抵押贷款。这样从央行到商业银行再到企业的货币通路就打通了。另外,票据融资过程中还可以进一步引进银行信用,将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如由金融机构介入,担任票据的保证人或付款人),从而提高商业信用,增加中小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融资的机会。
2.票据融资简便灵活,中小企业可以不受企业规模限制而方便地筹措资金。银行目前的信用评级标准主要是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标准设定的,存在着对中小企业的标准“歧视”,从而导致中小企业因达不到信用等级标准而不能顺利申请到贷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融资,则基本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可轻松地“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中小企业若急需资金,可立即到银行办理贴现,利用贴现所得资金组织生产,从而创造高于贴现息的资金使用收益。
3.票据融资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利用票据融资,要比向银行贷款的成本低得多。如农业银行山东省德州市分行对中小企业开办全额、非全额保证金存款抵押和定期存单抵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只要企业将一部分存款预先存入银行,就可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这不但使中小企业解决了交易和支付问题,扣除办理汇票的手续费(我国目前汇票的手续费较低),还能从存款利息上获利。
4.票据融资可优化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双赢。采用商业汇票融资,一方面可以方便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办理票据业务收取手续费,还可以将贴现票据在同业银行之间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从而在分散商业银行风险的同时,从中获取较大的利差收益。由于票据贴现的坏帐率只有千分之五,票据放款比信用放款风险小,因此票据业务也已成为部分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问题。现行的票据,不论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都只是交易性票据。交易性票据首先是一种结算工具和支付手段,此类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的依据只能是真实的贸易往来。但是,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众多企业不依据贸易背景签发、承兑商业汇票,一些商业银行承兑、贴现商业汇票时未真正坚持真实贸易背景原则的不合规现象屡有发生。2003年,山东省审计部门发现,虽然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履行了审查之责,跟单资料也基本齐备,但延伸追踪检查的结果表明,相当数量的票据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这种把商业汇票作为融资性票据使用,脱离贸易背景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实际上是一种短期债券。由于《票据法》尚未对这种情况做出解释和说明,而且市场对这种融资性票据也没有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2.票据市场工具单一性问题。根据现行《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市场主体只能办理交易性票据业务,不能办理融资性票据业务。而目前在交易性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所占的比重又高达87%,商业承兑汇票所占比重仅为13%.这种近乎单一票据的市场限制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规模和范围,使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银行信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机构防范票据风险和保持票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3.金融机构对票据业务的内控管理问题。目前,票据贴现、转贴现是卖方市场,商业银行持有票据的意愿较强。一些金融机构为扩大承兑规模,规避承兑保证金管理制度,通过对办理承兑业务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其缴纳承兑保证金;一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存在无序竞争,故意降低票据交易跟单资料要求;有些商业银行为增加本行票据业务份额,以票据业务创新为由,降低票据交易利率,放宽承兑、贴现标准。比如: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将承兑风险和贴现风险集中在同一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客观上造成收票人放松对出票(承兑)人资信状况的核查;同业间以打包和光票形式办理转贴现,实际是同业质押融资;个别银行为争得票源甚至搞逆向操作,先给予贴现资金后办理票据贴现手续,等等。这一系列违规违法的做法虽然客观上增加了银行的票据业务量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总量,但是,盲目扩大承兑、无序竞争的票据市场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它所解决的问题。
4.央行对票据市场的有效调控问题。自2001年再贴现利率上调后,再贴现急骤下降。再贴现余额由2000年末的1256亿元下降到2003年8月末的31亿元,央行再贴现已淡出票据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票据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传导工具作用的发挥,不利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完善和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
三、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未来政策选择
目前,承兑票据和贴现未到期汇票等渠道给中小企业提供了多种资金来源,为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提高了银行资金的使用效益,扩大了业务经营范围。这一业务将是今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新方向,是商业银行发展业务的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为了更好地发挥票据融资的优势,引导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向更规范、有序方向发展,最终实现银企双赢之效果,近期可以考虑在以下方面做出政策选择。
1.切实坚持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原则,加强对票据的合规性管理。坚持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原则,是现阶段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首选政策。票据市场的发展尽管尚处于交易性票据阶段,但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和商业银行承兑、贴现商业汇票必须合法合规,必须依据真实贸易背景。对违规票据行为,尤其是对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承兑、贴现商业汇票的市场主体,要通过建立通报制度、退出交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同时,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其分支机构的承兑授权管理,严禁发放贷款作为承兑保证金,控制承兑风险。
2.积极稳妥地票据市场工具,在重点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同时,开展融资性票据的试点工作。鉴于信用环境现状和票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应按照先交易性票据、后融资性票据,从以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为主、逐步推出本票(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业务的政策安排,发展票据市场工具。现阶段,票据市场要再上一个台阶,关键在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使用要有所突破,并使之逐步成为主要的票据市场工具。同时,可考虑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选择一些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试办本票业务,为今后发展融资性票据摸索经验。客观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之所以禁而不绝,并大量流通于票据市场之中,是因为有市场需求:一方面有通过票据市场进行低成本融资的需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投资商业票据进行资产结构调整的要求。严格的禁止,导致了企业想方设法以变通方式披上商业汇票的外衣,进入商业汇票市场进行融资,而银行只要没有偿付风险,甚至会帮助企业进行变通。因此,与其让融资性票据以变通方式存在于商业汇票之中,不如增加票据市场工具,适时推出商业本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本票进行融资。这样的政策选择,有利于剔除商业汇票市场交易中的非真实贸易背景票据,净化现时的商业汇票业务,同时也有利于为发展融资性商业票据探索经验,推进国内票据市场由单纯的商业汇票向多样化的商业票据市场发展,最终向国际票据市场看齐、靠拢。
3.尽快建立健全区域性的统一票据市场。应积极利用中心城市票据业务发展迅速和制度建设逐步加强的有利时机,通过降低再贴现利率,适度增加再贴现规模,并逐步取消再贴现的规模分配办法,由市场供求决定再贴现数量,增加票据在各地区、各银行之间的流动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区域性统一的票据市场。
(1)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支持票据市场发展。首先,央行通过对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完善汇票业务管理机制,整顿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改善市场环境,防止机构以降低利率等为条件的不正当竞争。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内控,严把承兑关,保证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防范融资风险。同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中小企业办理承兑的条件,降低保证金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敞开银行承兑之门,增强企业运用票据进行结算的主动性。
(2)扩大对县辖商业银行的授权,加强县域票据市场建设。结合实际,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可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要结合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际,制定基层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弹性规定,在防范票据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大力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增加自身中间业务收入的双重目标。
4.加强票据融资的风险防范措施。票据融资的风险防范是一个全社会范围内的系统工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第一,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票据融资产生的风险往往数额巨大,给金融业和社会的各方面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是开展票据融资业务的基本保障,所有从业人员要认真金融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用票、按章审票、循规管票。第二,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如果仅靠道德意识来约束,可能会使守信者逐渐失去信用,不守信者行为更加放肆。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登记、咨询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执行体系,对社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对票据融资行为而言,通过资信系统查询,企业能够主动地规避与信用差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关系;同时也敦促自己,规范操作,不被列入无信用单位或个人的黑名单内,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第三,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系统。利用高手段加大对票据业务信息的建设,在一定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联网的票据业务管理系统,以数据来替代企业的各种信息,包括企业信用档案、银行信用档案、企业经营及资产负债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查询查复、业务监控等信息,利用高科技手段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票据风险之目的。第四,完善票据法制建设。《票据法》制订于1995年,实施于1996年,本身缺陷较多,司法解释又不能起到更明确的作用。单就转贴现这项业务而言,《票据法》的条文明显落后,票据业潜在风险最大的业务恰恰正是转贴现交易过程。有关部门应制定落实好《票据法》实施细则,把票据市场的主要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使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按政策办事、按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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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成因分析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调查,中国私营公司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0%--60%以上,而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则不到1%,间接融资大约在20%左右。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曾对四川省3个城市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做过一项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辖区内浙江、福建两省300户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到2002年9月底,①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58%,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②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③短期资金40%源于供应商或合资、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④企业资本金主要来自内部集资与非正规民间借贷,其中内部集资占25%,民间借贷占14%,其余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的内部自筹资金。
如上所示,我们可以得知:(1)中小企业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2)银行贷款虽然占比不大,但仍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3)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差异,民间金融在东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较大;(4)资产规模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得银行借贷以及长期债务资金的决定性因素。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成功率是77%,而大企业的成功率则为88%。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了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个中原因:
(1)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中小企业融资大部分属于创业性融资,具有自发性、小规模、分散性的特点,业务本身市场风险较大;信用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佳,财务管理也不规范等等。
(2)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我国沪深两地证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低成本筹资机制,但股票发行、债券发行仍有较高要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多层次、多元化资本市场尚未建立,而且目前股市连创六年新低,新股发行成为股市下挫的“主动力”,股市似乎已失去了其本身应有的融资功能。
(3)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贷款遵循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发放贷款一般要求企业有一定规模的资产作为担保。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大、信用低”,银行不敢轻易给其贷款。除了资金安全性的考虑之外,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还有“所有制歧视”原因。(4)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现有的三大政策性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卖方信贷要求出口合同金额在30万美元,出口买方信贷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美元,而中长期信用保险的受理条件是出口商品属于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显然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进出口银行要求的“合同金额”之间存在着差距。
鉴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各国地区或政府都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缺口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措施一般有财政直接投资和提供间接金融支持两个方面,但前者并不是理想的手段。首先,财政直接投资将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独立性,也加重了财政的负担;其次,政府直接投资将严重影响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影响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再者,政府投资容易招致其他国际或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和贸易制裁,因此弥补中小企业融资缺口的主要任务就必须通过政府通过间接金融支持的手段来实现,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1
二、建立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的设想
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以为我国的中小政策性金融体系应该包括: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
1、中小企业开发银行
中小企业开发银行作为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应该是整个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借鉴国际做法,应考虑先立法后组建。
(1)资本结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按资本构成分,有政府独资,政府控股,政府参股等三种模式,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宜选择政府控股,这样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容易实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2)组织架构:从国外的情况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可有以下三种模式:总分机构模式,单一机构模式和集团模式(地方机构较总分模式下有较大的独立性,且分支机构较少)。比较而言,我国宜采用总分机构模式,但分支机构的设立应立足于东南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宜全面开花。
(3)资金来源和运作: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应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还可以通过国内外债券发行,借款吸收企业存款,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等来实现后续资金的注入。
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作应包括贷款、投资、担保等。贷款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贷款一般可分为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两类:前者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满足中小企业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后者为中小企业提供特别项目贷款,一般为中长期低息优惠贷款,主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宏观调控方向的中小企业,体现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二是担保。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承诺在申请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时履行付款责任。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体制还存在着诸如监管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中小企业的时机还不成熟,直接投资可以待时机成熟时在实施开展。
(4)市场定位:发放贷款时要考虑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要符合以下原则:一是产业导向,对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对技术、管理创新中处于先导的中小企业给予支持。二是宏观导向,对那些在解决宏观经济问题中将会带来良好预期的企业,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农村工业化的企业给予支持。三是竞争导向,对防止市场垄断将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支持,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保持或增强市场的活力。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我国近几年也陆续建立了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但政府投入基金较少,还不能提供规模性的服务。考虑到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考虑在经济发达地区重点建设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使之与商业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投资基金
目前,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有开发基金和风险投资基两种。因为我国资本市场不够成熟,风险投资的实施有一定的障碍,所以目前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开发基金,对经济落后地区、经济落后群体进行重点扶持。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045-03
一、从经济学角度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的重新表述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广为人知,关于其成因既涉及企业自身原因,也包括了外部环境的诸多限制。但在分析过程中都忽视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意义,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将对“中小企业融资难”从理论角度进行重新表述。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本质――市场失灵问题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任何市场机制的失灵都源于商品或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行为。中小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融资,本质上都属于市场交易问题,如果市场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就能够就融资条件达成交易并完成融资活动。在真正的市场交易中,资金供给者要考虑投资的风险收益,而资金需求者则需要考虑融资成本。当资金供给者拒绝向那些在商业上可行的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时,则市场在资金的供给方面失灵;当作为资金需求方的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没有正确地把握可获得的融资机会时,则市场在资金的需求方面失灵。如果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是完美的,也就是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存在交易成本,不存在阻碍交易的产权界定等等问题,那么市场会按照自己的逻辑完成中小企业融资的市场交易,不会出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市场均衡状态下,存在的低于均衡价格的融资需求不是经济学角度上的有效需求,不能单纯地归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例证中。基于上述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定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中小企业无法有效竞争国民经济储蓄流和其他金融资源,即中小企业的有效资金需求无法获得有效供给;二是市场不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配置于中小企业群体。
(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自身缺失。计划经济时代,中国根本没有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根本不存在,市场也就不可能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结构的调整,银行最初包揽了一切金融活动,而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证券市场发展缓慢或者根本不存在。
2.两种原因导致的市场分割。中国中小企业主要是由非国有经济组成,包括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唯一经济基础,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逐步消灭私有制,使资本主义小生产绝种。只是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以后,私营经济的社会地位才得到提高,其法律地位从不合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包括中小企业的非国有经济的社会歧视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由此,中小企业也就成为市场分割的最终受害者,即使项目可行性较高,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也须付出较高的融资成本。根据市场分割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政府干预导致的市场分割、市场自身走向分割两种。(1)政府干预导致的市场分割。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金融资源配置偏好不利于中小企业。在政府政策的导向下,银行、证券市场都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贷款对象。政府干预过度,市场机制运行空间就会被压缩,统一市场也就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即使拥有了完整的现代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难也会普遍存在。这也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后期,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2)市场自身走向分割。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相对大型企业而言普遍存在缺乏信用和资产抵押,而且平均寿命短,缺乏稳定性。且行业大多集中于传统行业,技术开发能力低,这与银行传统的目标――提高利润、防范风险的目标是相矛盾的,而对政府而言,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收益是正的,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提供就业、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出现只有一部分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另一部分人即使支付再高的价格(利率)也不能得到满足;一个贷款申请人的需求只能部分得到满足,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Stiglitz和Weiss 所提出的“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
3.产权缺陷削弱市场交易基础。如果要寻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非产权问题莫属。明确界定的产权及其(法律)保护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产权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的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二是放贷人、债权人、投资者等资金供给方的产权界定和保护。关于产权的重要性,理论和实践都已提供了大量的证据。
4.交易费用过高导致市场萎缩。市场不是在真空中运行,“使用”市场有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过高不仅会改变市场交易行为,还会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市场萎缩。(1)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事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还是事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在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都十分突出,也造成实践中股票价格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这样,投资者不再关心公司业绩,只关心股价变动,上市公司的激励机制严重扭曲,融资效率大打折扣,这也就使得投资者在让渡资金时要求较高的风险补偿,这对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十分不利,融资成本过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大大缩水。(2)体制因素。体制因素导致的“办事效率低”,人为地提高了中小融资市场交易费用。在中国办事效率低有可能成为交易费用清单上的大户,两个重要的证据是:第一,在信贷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密切相关的抵押、质押贷款,在中国就存在突出的办事效率低的问题。针对不动产、动产抵押、有关权利质押,与银行合作的抵押登记分散在15 个部门进行。其中,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 个。对权证、金融票据、银行本票等,一般不进行相关担保登记;第二,在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仅在涉及地方政府部门出文环节就要经历一个冗长的程序。程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姑且不论,只要程序存在就会提高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成本。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公共政策建议――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是一个微观问题,更是一个宏观问题。从微观上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从宏观上分析,中小企业发展不好不利于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当前,无论是出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短期考虑,还是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以实现科学发展的长远目标,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公共政策选择都会被赋予更为显著的实践意义,同时也面临更多的选择。基于前文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经济学解释,中小企业应从坚持市场化导向、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两方面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中国三十年改革成功所取得的一项基本经验。在中国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过程中,各级政府也都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指导思想在实践中有可能出现偏差。为此,应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
1.政府的主导或推动,在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由政府替代市场实施微观层面上的金融资源配置。在中国,政府通过放松利率管制、提供信用担保以及整合中小金融机构等在一定时间内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提供了便利。但市场才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关键,在这个大背景下,尽量让市场在微观层面去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而不是强调政府干预。
2.要充分依靠市场分散决策的优势,提高中小企业金融工具创新的效率和针对性。中国中小企业群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小企业特点,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贷审批机制,扩大对县市支行的授权,下放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全额保证的承兑汇票签发权等信贷管理权限结合中小企业风险大的特点,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呆账准备金制度,合理确定贷款的正常损失率,改变贷款零风险的过高要求;按照责、权、利 对称原则,建立信贷营销管理激励机制。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放开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控制,充分发挥利率市场化机制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调动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金融业进一步对内开放,引导民间资本成立新型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资金的来源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民间资本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停地作用。中小企业在发展早期,规模比较小,缺乏实物资产、财务记录和经营信息积累,无法向正规金融渠道和金融机构提供合格的财务信息和足够的抵押品,也就无法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而民间资本往往不须提供实物资产,也可以向生产性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
4.通过产权改革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产权结构的规范化,产权明晰使社会公众的财产权利得到法律明确而有效的保护。从而使以股权权能为基础,通过股权出资、股权质押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并能够有效保护放贷人权利,改善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各类金融资源供给条件。
(二)加速发展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证券市场作为企业筹资和投资者投资的载体,其层次性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也经历着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发展的过程,多层次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市场有效性都有积极作用,也是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中的“高端市场”。但在实践中,单一层次市场是中小企业无法找到理想的融资渠道,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针对这种不平衡发展的矛盾及其负面影响,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当前应该成为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和重点。
1.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尽快改善高风险股权资本供给短缺的结构性矛盾。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融资机制,并不简单地就是以资金来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成功的原因在于实现了资金、技术、信息及人力资源的整合,把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和企业管理层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以绩效为标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就大大减少了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者成本,从而提高了融资效率。与银行贷款相比,风险投资发挥了主办银行制所具有的便于对企业进行监控的优点,使融资标准保持在业绩良好的基础上。
2.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多层次股票市场加速发展。从各国经验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看,建设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难度最大,因而它在各个子系统中出现和成熟的时间也最晚。惟其如此,中国以服务中小企业群体为动因的股票市场多层次化发展,在过去五年里选择了一条相对稳健的发展道路。当前,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需求条件充分,供给条件也日趋成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个由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代办转让系统在内的完整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二是基于中小企业板的成功运行,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监管、风险控制等方面已经可以获得广泛、成熟的经验支持;三是一套由各级地方政府广泛参与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依托这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体系,中国在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培育股权文化方面已经取得重要成就,并具备了继续深入发展的坚实基础;四是中国今后较长时期里有可能出现资本相对过剩,而人民币国际地位持续提高的前景会进一步吸引境外长期资本流入中国,这意味着加速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不仅有宽松的资金环境,也能起到抑制因资本过剩推动资产价格上涨而诱发通货膨胀的作用。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症结;对策
1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
据统计,1978~2008年,国民生产总值由124亿元增加到15649亿元,增量的30%由中小民营经济创造,工业增加值从47亿元增加到8438亿元,增量的35%由中小民营经济创造。尽管中小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正受到来自资金融通的约束。据2006年湖南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的一项调查显示,有80.47%的中小民营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较难,有13.26%中小民营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十分困难,即93.73%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2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可行性分析
为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很多专家和学者提出了对策建议,从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的角度分析,主要有内源融资、民间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几种,下面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2.1 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中小民营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内源融资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企业发展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开始重视销售,向制度创新、规模经营和科学管理等方面转变,对资金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档次、更新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对资金需求量开始增加,单靠自有资本已很难满足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必须转向能迅速筹集大量资金的渠道。可见,内源融资不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首选。
2.2 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法定的金融市场融资而言的,主要有“个人间的融资”、“企业间的融资”以及“企业个人融资”三个方面,它没有通过国家法定的金融机构作为中介,而是直接在民间进行的一种资金拆借活动。民间融资的参与范围广,方式比较灵活。但是,由于国家金融体系深化改革和民间融资自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提供大规模,稳定且低成本的资金,同时由于信用困扰问题,很大一部分“寻租”资金转向了房地产等行业,因此,靠民间融资来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促进其进一步地发展也不现实。
2.3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两种。目前,在我国服务于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完全建立,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处于缺位状态。在股票上市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关系到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比中小民营企业在政策扶植方面更有优势。而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相对狭小,而且市场进入门槛高。《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连续三年赢利,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这些硬性条件是现阶段中小民营企业难以达到的。因此,除少数规模较大的知名中小民营企业外,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很难通过股票上市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还有些中小民营企业即使符合上市要求,但考虑到上市后须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的成本可能会高于融资收益,因而改制上市的积极性不高。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由于涉及到金融风险问题,中小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难以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另外,投资者对中小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存在顾虑,缺乏购买信心,所以,中小民营企业也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取得资金。
2.4 间接融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有资本和民间融资不能满足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中后期,成熟期的需求,直接上市融资又是绝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因此,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出路在哪里?进行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是企业在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并使之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其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然而,从现行的间接融资状况看,中小民营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企业贷款的难度很大,其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惜贷”。
3 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惜贷”的原因分析
3.1 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
中小民营企业是一个复杂的企业群体,在现行经济条件下,中小民营企业利用市场供求缺口,获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买方市场形成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困难逐渐加剧,这增加了中小民营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笔者结合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的现状,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3.1.1 中小民营企业总体管理水平不高,经营风险较大。中小民营企业多数采取家族式管理方式,重大决策多是企业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缺乏科学决策体系,且多数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经营业绩不稳定,经营中不确定因素多,抵御风险能力差,银行认为会加剧信贷风险,降低了银行贷款意愿。
3.1.2 财务信息透明度低。首先,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信息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渠道很难获得。其次,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的随意性大、真实性差。第三,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缺乏高水平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报表不规范,甚至没有财务报表。由于上述情况造成银行和中小民营企业财务信息严重不对称,银行对其进行贷款前期考察时,难以正确判断所提供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致使银行不能准确把握贷款对象的还款能力,无法监督中小民营企业借款的投向,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3.1.3 中小民营企业缺乏足够的贷款担保。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目前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逐渐转向以安全性为主的方向。银行除了对少数信誉良好的大企业外几乎不再发放信用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担保就很难获得贷款。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许多原因特别是政策方面的原因采取挂靠集体,与集体合资合作的方式经营,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等产权不明晰、法律障碍多,无法用贷款抵押品的问题,这大大影响了中小民营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能力。
3.2 银行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关键词;融资问题;原因分析;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1-0162-02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境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症结分析
近年来,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及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措施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旧存在,并愈演愈烈。冷静地分析,当前制约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症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症结之一:政策因素。一是在四大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削弱了对县域经济的资金支持以后,国家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导致融资渠道单一的中小企业面临了骤然“断奶”的境况。二是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困难,中小企业在税收政策上得不到相应的优惠,竭泽而渔的现象屡见不鲜。三是银行宏观信贷的紧缩,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信贷准入门槛跳跃式提高,主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上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
症结之二:市场因素。在现有的中小企业中,龙头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稀少,加上企业自身素质先天不足,企业规模整体偏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高,既无主导市场的能力,又无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与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无法对接,中小企业只有望钱兴叹。不仅没有资金流入,反而导致资金外流。
症结之三:企业因素。主要表现为融资结构不尽合理。一是白有资本不足,负债率高。因为大部分中小企业属于1997年后,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由原乡镇企业、市县企业相继改制而来,这些企业大多存在着内控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自有资本水平低、原有的资产负债率高的问题:二是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性强。从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看,企业筹资渠道仍然过于狭窄,仅仅局限于群众集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三种形式,其中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尤其是一部分没有经过资本原始积累的创业型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更少,外源融资的依赖性较大,加之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属于改制型企业,资本金水平低,企业的发展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强。
症结之四:银行因素。不可否认,虽然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金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从信贷总量和增长幅度看,似乎并非绝对弱化。但从整体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资金需求、服务水平、管理体制等方面,其根本点在于银行的风险管理体制程度的加强。
二、弱化的金融支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贷款总量上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中小企业对整个GDP增长贡献率占比份额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市县域经济中已占据了半壁江山,亦或更甚,而在银行获得的贷款份额满足率却不到25%,由丁二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金约束,难以发展成为技术密集性产业,往往是低水平上的重复,难以根据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方向、进行产品结构升级和规模扩张,更难以真正地做大做强。
(二)金融服务的单一性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差异性。如一部分中小企业是从乡镇企业或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一部分是经过资本原始积累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处于起步、创业阶段的新办企业。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行业特点又具有很大的差别,也就是说,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具有多样性。但是,从目前银行经营的理念、机构设置、信贷资金配置、业务运作方式来看,大都沿用采取对国有企业的服务方式,对中小企业界的金融服务欠缺个性化,服务方式雷同,业务重点也主要放大宗业务上,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次数多的小额零售没有给予重视,更不能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
(三)出于控制风险考虑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银行信贷审批的复杂性不适应中小企业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因为中小企业经营方式比较灵活,融资需求具有“金额少、频度高、使用急”的特点。而银行贷款审批程序繁多,缺乏灵活性,企业从贷款申请到批准下来有时需要一至一个半月,影响了贷款的正常发放。二是银行抵押担保贷款要求不适应中小企业的资产条件和经营状况。目前,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过分重视抵押、担保,并且所要求的抵押担保形式单一,单纯强调固定资产抵押。但是,中小企业尤其新办的企业有效资产少,部分可供抵押的设备、厂房往往不能被银行认可,还有许多中小企业经营场地和设备依靠租赁获得,根本无法实现抵押。三是贷款较高的信用等级要求不适应中小企业的经营实际。目前,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实行信用评级制度,将信用评级的结果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并设置了较高的贷款标准,只有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企业,即一些龙头骨干企业能够获得贷款,由于银行信用评级不分企业类型,对大中小企业实行统一的标准。由此,用针对大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机械地套用中小企业,造成能够达到可以贷款信用等级的企业少之又少。四是银行风险规避行为在银企之间形成了信贷鸿沟。目前,银行为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普遍实行了贷款终身责任制,强调贷款的零风险,而与此相适应的利益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导致信贷人员贷款行为保守,没有100%的把握不会放贷,缺乏开拓市场、追求盈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对改革信贷体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如前分析所述,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是融资难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根据我国中小企业投融资现状,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
(一)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各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以擅长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为重点业务的特色支行。积极探索通过选择多种形式向中小企业投放贷款,解决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确保贷款投向效益好、成长性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
(二)国家要制定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的相关政策。即采取通过财政拨款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贴息;对创办高科技中小企业,或下岗人员以自有资金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对自行研究开发项目、购买新技术或新产品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等等。
(三)政府应加大维护金融债权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环境的好坏,事关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各级政府要把改善金融环境,创造金融安全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政府观念要转变。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不是政府,也不是政策性商业机构,不应承担政策性任务,其信贷交易应在“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原则的前提下平等交易;二是要把金融运行情况同招商引资一并列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加大对借款人遵守银行信用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社会氛围;四是高度重视金融债权维护工作。对少数恶意逃脱银行债务的企业要给予严历的制裁,让逃债无利可图,让金融机构在地方有家的感觉,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五是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制定企业改制方案要听取债权银行的意见,债权债务的处置要征得债权银行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