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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车市转暖
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519.96万辆和518.22万辆。其中3月份的全国汽车产销量达到了上半年最高值的103.76万辆和105.66万辆,并创下新的月产销量历史纪录。
但3月份的火热没能持续下去,4、5月份环比数据连续下降,而7月份车市更是只能以惨淡来形容:15家主流车企销售总和的环比下降了近20%,同比增长仅为2%。相对于6月份,只有广本一家出现环比增长。这种情况在近4年来是首次出现。据东风日产市场部部长杨嵩分析,这种情况的出现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分不开,股市和楼市的低迷,物价飞涨、经济放缓等财富效应的消退不仅仅影响了中高端汽车市场的销量,也必然影响到消费者短期之内对大件消费品的购买计划。
8月中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调整消费税通知,使不少消费者选择了在9月1日燃油税提高之前购买,使大排量车型在北京市场上供不应求,3.0排量以上车型的价格在8月下旬逆市上涨,仅在北京汽车市场上,8月份大排量车型比同期提高了60%-70%交易量,但不少车型加价也没有现车,十分紧俏。但这次调税,对于售价五六万元左右的小排量车型,下调2%的燃油税仅相当于1000多元人民币,幅度不大,所以1.0升以下车市基本无反应。
转眼之间已经过了9月份,面对上半年呈现了放缓态势的国内的汽车市场,一些专家与分析人员表示悲观,而经销商对今年后市的表现却普遍充满了信心,名爵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高树禄表示,9月份之后,名爵汽车将会推出几款新车,完善产品线,同时通过举行比赛赠送收视卡等活动进行促销,争取在最后一个季度取得好的成绩。
六大因素助推2008汽车后市
经销商的乐观态度主要基于以下六点原因:
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
宏观因素始终是影响整个汽车市场的非常主要的因素。从国家总体宏观经济来看,今年仍是稳定增长的趋势,宏观环境对汽车市场的促进作用应该还会像前几年一样,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面给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30619亿元,同比增长10.4%,尽管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但经济增速平稳回落符合宏观调控的预期,没有出现较大起伏。而国家信息中心的“三季度宏观经济预测报告”中显示,三季度,国民经济总体将呈现出经济增速企稳、物价涨幅趋缓的态势。
二、油价高涨将推动环保车型销售
从2001年以来,我国对油价的调整已经超过了20次,油价的持续走高对汽车市场来说必然是一个长期持续的不利因素。但是,到目前为止,因油价高而放弃购买汽车的消费者仍属少数,甚至近两年油价的飙升不仅未使低油耗、小排量的车型走俏,反而高油耗SUV市场始终火热,显然,油价变化的影响并未直接在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上表现出来。尽管如此,油价的持续走高,却对调整整个汽车产品结构的影响不容忽视。对于消费者,油价走高会逐渐影响其对购买车型的选择,在市场上那些长期叫好不叫座的混合动力车、环保车型也将会逐步受到市场的青睐。
三、汽车消费需求依然强劲
目前我国每千人拥有不到50辆汽车,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120辆和美国的750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我国汽车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另外,车辆更新需求的临近。以车辆更新时间为8年计算,今明两年我国可能迎来车辆更新的。目前国内汽车的更新率为20%-30%,有着可观的市场空间。
四、车价有望进一步走低
首先,今年1-7月,乘用车市场销售仅409.93万辆,不少企业都未完成全年一半的销售任务。离年终越近,2008年剩下的几个月完成全年销售目标的压力也越大。其次,汽车生产企业为了缓解生产成本上升利润下滑而造成的经营风险,不断扩大产能规模,加快新车上市的节奏。据统计,今年是新车上市最多的一年,前6个月有近百余款新车低价上市,库存激增至17万辆,创2004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大量库存车有待消化,也直接造成了企业不得不打价格战。
五、新款车型密集上市
新车上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如同是汽车市场的一支“兴奋剂”, 也是刺激消费者购买的一个重要因素。下半年预计上市的国产和进口新车将超过40余款,新产品的集中登场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对后市市场需求有一定的拉动作用。
六、“低首付”、“零利率”纷纷推出,汽车金融刺激需求
今年,在汽车信贷业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银行重新推出个人汽车信贷业务,不仅纷纷降低了申请汽车贷款的审批门槛,实行用所购车辆作为抵押、免担保、免手续费、免抵押费和律师费等优惠措施,而且申请贷款的手续也更简便、审批时间更短,大大方便了申请贷款的消费者。
于是,互联网金融,上市潮涌,势不可挡。 “抢跑”IPO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国P2P网贷平台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赴美启动首次公开招股(IPO),估值可能达到20亿美元左右。
据悉,拍拍贷正在与投行人士进行磋商,最快在2017下半年在美IPO。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号称首批在中国提供P2P无担保贷款的在线平台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P2P平台之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拍拍贷注册用户超过2900万,成功完成613万笔借款,累积成交金额超过227亿元。在网贷之家的每月成交量排名中,拍拍贷维持在10名左右。
目前拍拍贷的股东包括联想控股(03396)旗下风险投资公司君联资本(Legend Capital)。
2015年3月,拍拍贷完成数千万美元C轮融资,投资机构包括君联资本、SIG海纳亚洲、红杉中国、周大福、光速安振等,值得注意的是,拍拍贷的A、B、C轮融资中都有红杉的参与。
另有信息称,另一家互金巨头陆金所也在筹备上市,据传上市地点选择香港,花旗集团、美银美林、摩根士丹利、中信证券4家参与其IPO,已经进驻陆金所展开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工作。
此前,陆金所上市计划是一变再变。
2016年5月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透露陆金所IPO可能将推迟到2017年。
2016年8月中国平安的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上,平安首席财务官姚波就曾提到,下半年会启动陆金所分拆上市计划。
陆金所首席财务官郑锡贵也在同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陆金所正在筹备IPO事宜,或于2017年底前赴港上市。
如果陆金所来了,显然是一个“大家伙”。资料显示,陆金所创建于2011年,其控股上市主体除了有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的陆金所外,还包括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及平安普惠等多个板块。
在今年1月,陆金所控股完成了B轮融资,彼时完成融资后陆金所控股整体估值约为185亿美元,这一估值在中期业绩报告中保持不变。截至2016年9月30日,陆金所平台累计注册用户数2550万,较年初增长39.3%,活跃投资用户数655万,较年初增长80.4%。从运营角度来看,陆金所活跃投资用户的占比约为25.6%,远高于业内普遍的水平。
有消息称,按计划陆金所将于近期向港交所递交俗称A1的上市申请表,若一切顺利,预计将于2017年中登陆香港资本市场。
除此以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底, 陆金所、众安保险、拍拍贷、乐信集团(分期乐)、趣店(趣分期)、信而富、拉卡拉、91金融等诸多互金公司相继传出正在筹备IPO。
此外,近日国内银行卡收单巨头拉卡拉披露了IPO招股书,拟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登陆创业板,这是其去年本打算借旅游曲线上市失败后,拉卡拉转战创业板再谋IPO。
在拉卡拉招股书的前一日,京东金融拆分一事也最终尘埃落定。据京东集团年报披露,集团已正式签署了关于重组京东金融的协议,此举意味着京东金融转身成为纯内资企业。分析普遍认为,新的股权架构有助于京东金融将来在境内上市。
互联网金融巨头们纷纷开启上市模式,据资料统计显示,目前已经有29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完成了C轮融资,这些企业中大部分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形成较为扎实的业务现金流。加之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相继落地,以及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尾声,政策的日益明朗会使得一些比较突出的互联网金融巨头们开始谋求上市。 青睐海外
互联网金融巨头想去哪里?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巨头的答案都是一样的:如果企业将来上市,会首选海外,这和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较大不无关系:监管条件是制约国内互金登陆A股的主要原因。
《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称,拍拍贷选择在美国上市的部分原因是,在中国内地有超过800家公司等待上市。拍拍贷希望借助中国P2P网贷第一股宜人贷股票的强劲表现。宜人贷上市是国内互联网金融登陆海外市场的第一股,也是纽交所乃至全美股市2015年最后一个IPO,股权结构上,宜人贷是典型的VIE架构。
选择去海外上市的原因不外乎如下三点。
首先,P2P网贷平台在国内IPO受阻,国内的P2P平台是近几年的产物,但国内上市的规定中所要求的公司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苛刻很难满足,同时,很多P2P平台大都是获得美元基金投资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还会面临程序复杂且耗时很久的VIE结构拆除。
其次,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不可否认的是P2P网贷行业的“口碑”不佳,行业中有不少公司于灰色地带,也给整个行业的上市进程带来阻碍。
再次,国内没有同类型公司的估值参照。
宜人贷在美国上市的成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业务模式与LendingClub较为相似,这一点,宜人贷在招股书上也将其“放大”,宜人贷将自身定义为“中国市场领先的线上消费金融平台”,因此,在前有Lending Club和On Deck Capital两家美国本土P2P网贷公司在2014年成功上市的“模版”下,宜人贷的业务模式与全球第一家P2P借贷平台LendingClub又较为相似,而LendingClub已经在纽交所上市,宜人贷的模式也容易被美国资本市场所接受。
我国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它在证券市场中的弱小声音形成鲜明对比。对于这种反差的原因,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都未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国内上市的民企往往不是当地最好、最大的民营企业”、“为什么一些盈利能力较好的民企舍近求远去香港、美国和新加坡上市”等问题。
本文借助实证分析和实地调研所得资料,尤其是通过走访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各地的拟上市、已上市民营企业及当地的上市主管部门所获得的丰富调研资料,较全面地剖析了民企上市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分析论证了其产生的原因及深层次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我国民营企业的上市状况分析
早期由于受到观念、上市额度等因素的限制,只有极少数民营企业中的幸运儿才能进入证券市场。随着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多,民企上市公司也逐渐增多,其占总体上市公司的比例也由1993年的2,4%上升到1999年的最高比例31.6%,随后开始回落。据统计,截止2003年10月底,我国境内A股证券市场共有231家民营企业入主上市公司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占同期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18%.
从民企上市的地区分布看,民营企业的上市方式以买壳上市较多。截止2003年10月底,境内上市公司中以买壳上市的民企上市公司有144家,是直接上市的民企上市公司家数的1.66倍;浙江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居全国首位,且主要以直接上市为主,这与浙江发达的民营经济密不可分。浙江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家数为25家,居全国首位,其中直接上市的有19家,亦居全国首位。
我国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总体来说不多,而民营企业所占比例较高。截止2002年底,全国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共83家,其中在香港上市的有44家,在美国上市的有21家,在新加坡上市的有18家。据香港联交所的统计资料,2002年在香港上市的117家公司中有64家属中资企业,其中44家为民企,总融资额超过50亿港元,民企股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上活跃的新兴力量。这些民企的上市形式主要为IPO和借壳上市等,其中借壳上市的比重较大。
民营企业上市的“怪现象”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国民营企业上市的数量不断增加,但从微观角度看,民企上市却存在着一些有悖常理的“怪现象”。本文以民营经济较发达、民企上市公司最多的浙江为主要调研对象,对民企在上市方面表现出的这些“怪现象”进行剖析。
一、怪现象一: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上市公司却很少
在全国范围内,浙江民营经济最为发达;而在浙江,温州的民营经济更是全国闻名。尽管浙江的民企上市家数居全国首位,但浙江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温州地区民企上市公司却是最少。目前温州地区只有一家上市公司浙江东日,且是国有企业。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局面的呢?
1.独特的民间融资对民企上市产生“挤出效应”。
在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内源融资制度安排,即企业对于股东资本投入的回报,也按照对外借款一样定期计付利息,利率参照民间借款(一般为法定利率的2—3倍),多为按季付息,用于股东个人和家庭的消费支出。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年终分红(利息之外的盈余)一般都留在企业,为企业提供持续的内源融资。这对民企寻求上市融资产生了“挤出效应”。
同时,由于民间信用以及原有的民间互助组织的存在,使得民间金融迅速发展起来。在1993年温州民营企业资金的构成中,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占20%,经营者自筹占40%,民间借贷占40%.也就是说,民间信用的资金量是银行、信用社等中介机构贷款的2倍。另外,据2000年的数据统计,温州的民间游资高达300多亿元。目前温州经济已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民间资本积累机制,多数企业能依靠自有资金和民间资本市场完成经营活动。因此,民间金融的发达降低了温州企业上市融资的需求。
2.温州民企的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
据《浙江省温州市第三产业普查资料》的分析,1999年温州三大产业结构的比例为第一产业7.4%,第二产业57.4%,第三产业35.2%.温州的产业主要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这也决定了温州地区的大多数企业都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因此,即使是处在扩张阶段的企业,其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并不大,再加上发达的民间金融已可以满足这种资金需求,故上市需求不迫切。此外,惯以实业立身的温州企业更愿意一步一步地做大,这种固有的区域企业文化也决定了它对进入虚拟资本市场具有天然的屏障。
3.民企普遍预期上市成本较高。
在温州,像正泰和德力西等一批优秀的民企至今还未上市,这无疑对其他温州企业的上市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其之所以未上市,据我们了解,主要是上市成本太高,尤其体现在改制成本和税收成本两个方面。(1)改制成本。温州民企的发展起点是和家庭工业。这种在一定政治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家庭企业改革开放以后才转到“地上”,具有公开经营的合法性,但现实约束还是十分明显的。因此,挂户经营成为温州企业成长的关键环节。温州民企经历了从家庭工业走向挂户经营、到后来的股份合作制,最终部分企业演进为股份公司制,其发展过程中势必造成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不分,牵涉的产权不清、财务等问题较为复杂,其上市改制规范要经历相当复杂的过程和漫长的时间,付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此外,从民营企业主自身来说,上市意味着一部分股权和权益的出让,也会造成一部分损失。(2)税收成本。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末上市的民营企业通常存在着税务缴纳不足的情况。根据目前上市的条件,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年度报告,这势必要使民营企业的财务税收透明化,从而提高民企的税收成本。同时,由于我国上市程序较多、时间较长,上市成功与否较难预测,有可能造成上市未成但却暴露税收漏洞,因此众多民企对上市望而却步。
4.民企对上市后的监管心存疑虑。
由于上市公司必须履行公开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运作等一系列义务,这使得一些一贯处于“地下”的民营企业在心理上有所担心。调研中,许多企业对上市后接受监管比较消极,惧怕公开,惧怕来自各方面的监管和约束。
二、怪现象二:优质民营企业并不急于上市
调查研究发现,在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些规模大、效益好的民营企业并不急于上市,而那些规模和经营情况均属中等的民营企业却在排队等待上市。也就是说,选择到证券市场来上市的公司并非是当地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民企。据调查,其主要原因在于:
1.优质民企融资渠道畅通,不需要上市融资。
一般说来,优质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通畅。在银行贷款融资方面,由于效益好,因而信誉度高,银行的授信额度也较高,因此一般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上市融资就缺乏紧迫性和必要性。
2.多数优质民企进行规范的上市成本太大。
优质民企一般规模大、效益好,但由于其企业发展早,内部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较多。在调研中发现,由于我国特定的政策环境,这些民企在改制上市过程中会涉及以下问题:设备以合资进口较多,这就牵涉到合资设备尚处于监管期等问题;福利企业问题;股份公司与母公司的业务较难分割等。所有这些,都使得并不迫切需要上市融资的优质民企放弃上市,毕竟不上市并未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3.我国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还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投资者实际上很难了解每家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尤其民营企业本身的透明度又很差,这样投资者就在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之间给出了一个平均价,从而会造成那些真实价值高于平均价的公司不愿意来上市,而那些真实价值低于平均价的公司融资冲动则非常强烈,也即出现所谓“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即使优质民企不存在上市规范成本过大等原因,也会对上市缺乏积极性。
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由于信息不透明,投资者无法正确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因此拟上市企业往往会冒“道德风险”,进行包装上市;而优质的民营企业由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不能被投资者给予正确的价值定位,因此反而没有较高的积极性进行上市。
三、怪现象三:民营企业热衷于香港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调研中发现,由于在境内上市存在种种障碍,因此许多民企纷纷转到境外上市,而且在部分地区呈现典型的“羊群效应”。如绍兴的杨汛桥镇,自从2001年12月10日内地第一家在香港发行H股的民营企业浙江玻璃成功在香港上市后,目前小小的杨汛桥镇已拥有浙江玻璃、浙江永隆、宝业集团3家香港上市公司,而在境内直接上市的只有轻纺城l家。其主要原因在于:(1)境外上市门槛较低;(2)境外上市效率较高;(3)境外上市的成本费用可控;(4)部分境内上市公司不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5)当地政府对境外上市的正确引导。
我国民营企业上市“怪现象”的根源
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呈现出的这些怪现象,既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证券业的发展,更不利于国内证券市场的长久发展。
一、民营企业在制度扭曲下的融资格局分析
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对北京、成都、顺德和温州的民营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它们主要依靠自行融资来开办和扩张,90%以上的资本来源于其主要的所有者、合伙发起人以及他们的家庭(见表2)。
1.从内、外源融资结构关系看,存在着对内源融资的过度依赖和外源融资相对不足的矛盾。
在企业成长发展的不同阶段,内外源融资策略的选择也应随之不同。一般而言,在企业初创时期,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其本身往往存在着资信等级低、抵押担保能力差、金融机构对其的融资成本高等先天弱势,从而在现实中从金融机构等外部渠道融资较为困难,如表2中也表明经营年份最短(小于3年)的企业自身融资比例最高,达92.4%.但随着企业规模实力的扩大和资金需求量的增大,外源融资应逐渐成为其主导的融资形式。然而,从许多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来看,往往是无论创业初期还是成长、扩张期,企业均高度依赖自有资金,表2中可以看出民企的自身融资比例平均为90.5%,经营10年以上的企业也高达83.1%.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民营企业长期受到金融机构的歧视而导致民营企业家养成了不靠银行发展的习惯并形成某种惯性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主要在于我国没有适合于民营企业融资的场所。
2.从融资渠道来看,存在着过度依赖“内部集资”和直接融资缺位的不正常情况。
从民营企业内源融资的构成看,主要有自筹和内部集资,其中“内部集资”占企业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约85%左右(王引,2002)。“内部集资”这种独特的内源融资制度安排主要是基于地缘、人缘的关系,企业以定期支付利息的形式作为股东资本投入的回报,年终分红(即利息之外的盈余)一般都留在企业,为企业提供持续的内源融资。而资本市场由于其先天定位对所有制歧视的缺陷,再加上对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选择受到规模的限制,众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被挡在资本市场之外。
3.从信贷资金供给的期限结构看,存在短期或超短期资金供给相对充裕与中长期投资资金供给严重短缺的矛盾。
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劳动密集型及低加工度、低附加值为主的产品和产业结构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高加工度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和产业结构;变单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方式为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综合发展的道路。这些转变,使得民营企业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逐步上升。而从民营企业中长期资金的供给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管制严、审批手续烦琐以及“惜贷”现象无法满足这种中长期资金需求;而提供长期资金需求的证券市场针对中小民企的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建立成熟,因此民营企业中长期资金的供求矛盾日显突出。
二、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成本分析
中国社科院杨天宇的有关研究认为:由于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隐性担保,国有企业可以把部分直接融资成本转嫁到国家信用上去;而民营企业由于缺乏政府的隐性担保造成的退市风险增加,使得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成本要高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也显然会高于民营企业。政府对国有上市公司的隐性担保,相当于政府给国有上市公司带来一种额外的利润,即由体制性安排产生的“政策租金”。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理性的市场参与主体,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去争取这种租金,而寻租是需要成本的。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本来直接融资成本已很高,如果还需要付出额外的边际寻租成本,与相关审核部门周旋,则其必定会放弃上市融资的努力。这样,国有企业就可以通过有利可图的寻租行为挤占了民营企业的上市机会,结果出现“部分绩差国有企业排挤了绩优民营企业”的逆向选择现象。
三、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环境的差异
从目前民营企业上市的情况看,以香港、美国、新加坡三地居多。尽管2003年以来不少民企通过IPO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但通过内地与境外三地证券市场的上市环境分析,我们发现我国A股市场仍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民营企业上市的因素:
1.上市条件差异。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民营企业选择境外上市的市场主要有:香港创业板、美国NASDAQ市场和新加坡主板市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有独立的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较低的上市条件等。我国主板市场与上述境外三地市场在上市条件的具体内容上是各有要求和偏重,其差异主要表现在:
(1)我国A股市场有最近三年盈利的要求,而香港创业板上市只需两年活跃业务纪录,不设盈利要求,NASDAQ市场对发展公司亦不设要求。处于初创期的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不可能达到连续三年盈利,但对于成长型企业来说,这一阶段的资金需求又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海外上市则成了唯一的选择。
(2)海外市场无明确的产业要求。如香港创业板是以“增长潜力”为定位主题,对象是各行业中需要外部资金来进行明确扩张或发展计划的新兴公司。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都可算作增长公司,而增长公司不一定都从事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在无法获得国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况下,多倾向于选择到海外二板市场上市。
(3)在诸如经营业务记录、公众股东最少数量、最近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等方面,海外市场要求也较低。而我国主板市场除了要求企业“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之外,还有诸如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等不确定因素。因此,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不能较为准确地对上市进度做出规划,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主板市场的一大弊病。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企业上市的不可预算成本之一。
近年来,新加坡证券市场由于上市标准灵活,上市效率较高且费用相对较低,成为了内地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的一个新的好去处。1999年,为满足新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加坡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增设为三项,公司只需符合一项即可上市。新设的标准充分考虑到还未盈利的成长型企业,对其税前利润不作规定,但要求公司上市时市值达到8000万新元。新加坡证交所上市的灵活性除了具有多个上市标准外,注册与业务地点可由上市公司自由选择。加之新加坡没有外汇及资金流动管制,发行新股及出售旧股所募集的资金可自由流入或流出新加坡。因此,新加坡证券市场就成了近些年民企上市的新宠。
2.上市效率差异。
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在程序及环节上应该说相差不多,从某种角度上说,境外上市受政策、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更大,例如前期国务院拟对互联网业的立法将直接影响国内主要网络公司的上市选择。但是,境外上市效率较高,以赴香港及新加坡上市为例,一般只需6—9个月时间。而在境内上市,至少有一年的上市辅导期,而从发行申请到核准还要经历漫长的排队等候。由于我国主板上市的审批手续复杂和上市挂牌时间漫长,这些都不适应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由此也无形中提升了企业境内上市的隐性成本。
3.上市成本差异。
上市成本不仅包括货币化的有形费用,也包括因操作程序繁琐、政策与市场风险而导致上市失败等形成的无形成本、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民营企业到境外IPO所需费用的差异较大、但其构成基本一致,主要包括:(1)交易所费用:主要是入市费和年费;(2)中介费用:包括证券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财务顾问(或保荐人)费用、物业估值费用、资产评估费用、承销商费用等;(3)推广辅助费用:如市场推广费用、印刷费用、其他行政费用等。
在上市的直接费用方面,海外市场比内地市场高出不少。根据估算,融资成本占融资额的比例在NASDAQ是10%以上,而在香港主板则高达20%以上。在香港上市的固定费用约达到1000万元港币,即使在香港创业板,费用一般也要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融资成本占到融资额的10—15%.新加坡初次上市的费用大概在800—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比赴港上市的费用略低。同时,在境外上市后的维持成本也较内地要高。
如果仅从上述显性成本比较而言,民营企业选择在国内主板上市要比在香港创业板和NASDAQ有利得多。但企业上市成本除了上市直接费用的有形支出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上市程序繁琐、政策与市场风险而导致上市失败等形成的机会成本和沉淀成本。民营企业选择在国内主板上市,由于上市审批手续复杂、时间漫长,不确定性大。如时间上首先是经过一年的辅导期,然后还要经过漫长的审批过程。假定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总额相同,但是各个市场首发的时间有先有后,亦将导致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值的多寡不同,其对发行公司所产生的绩效自然也有很大差异。若是最终上市不成功,则由于准备上市而暴露的税收漏洞将直接增加民企的税收成本。因此,不少优秀民营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各项费用的可控性和时间进程上的可预期性都是重要的因素。
营造利于民企境内上市环境的具体举措
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资本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民企上市就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种有效途径。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可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迅速扩大规模,实施有效的市场竞争战略,进而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及未来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环境中立于优势地位。目前民企上市的“怪现象”不仅反映了民企自身缺陷和上市过程中的障碍限制,也反映出民企融资体系的畸形结构,这些都不利于民企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全社会都需共同努力,营造一种利于民营企业上市的新环境。一方面,从民营企业来说,应不断完善自身运作从而创造上市的条件;另一方面,从上市的外部环境来说,应不断完善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建设,并对民企改制多加指导,以此推动和加快民企的上市步伐。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营造良好的民企规范运作环境
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可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理论上讲是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从其不愿上市的“怪现象”背后,可以看出改制上市进行规范运作会使民企上市的无形成本大大增加,如产权界定的成本和税收透明成本等。而这些也从反面暴露了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即企业尤其是民企在不上市情况下的运作极不规范,而这些显然不利于民营企业“第二次体制的转变”和进一步发展。因此,针对企业(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必须加强法规制度的建设,尤其是财务、税收管理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制度衔接和统一,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民企自觉规范运作的良好氛围。
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依靠上市前的改制辅导来加强民企的规范运作,而必须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整个社会的自觉自律中赢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共同进步。从民营企业角度看,上市进入资本市场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通过上市,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改善其决策和管理机制,实现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综合发展。民企必须具备这种意识,不断地培养完善规范运作的体制,为上市打好基础。
二、鼓励优秀民企直接上市,真正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目前民企在整体上市公司中的比重还很低,许多优质民企还未上市。2002年“《福布斯》中国内地百富排行榜”的资料表明,在前50名富豪率领的资产超过1.45亿美元的民营企业中,还有20家没有上市。此外,从目前民企上市的整体情况看,买壳上市方式居多。因此,应继续创造条件,支持民企直接上市,在帮助民企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为证券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在鼓励民企直接上市的具体举措方面,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服务显得非常重要。如绍兴地区上市公司地域化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当地政府在政策引导、时机选择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方面对民企上市发挥了良好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尤其表现在民企上市改制过程中的土地划拨问题、企业对待证券市场的态度导向以及建立上市企业与拟上市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等方面。而对于在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上市天然屏障和误解,更需要政府对其正确地引导。对于民企采用买壳上市方式的情况,一方面,其通过对原有壳公司不良资产的剥离,注入优质资产,给许多失去成长性的传统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并活跃了证券市场;另一方面,民企股权频繁易主和重组的不规范行为,也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因此,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规则加以规范,使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真正实现做大做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赢的局面,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加强上市程序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上市效率
虽然我国主板市场的上市程序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境外市场和拟上市企业的要求相比,在政策的透明度和工作进程的可预期性上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正由于直接上市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相关程序信息的不透明性,为数不少的民企选择“借壳上市”;但由于上市公司多年的历史旧账短期内难以理顺,重组后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短期内也难以扭转,有的甚至在入主后发现了大量的新问题,使得民营企业进退两难。种种迹象表明,有众多的民企渴望上市,但直接上市的不确定性使它们选择了间接上市;而一旦选择了一个不“干净”的壳,重组不成功的可能很大,甚至使重组方继续掏空上市公司,由此影响了公众对重组的认同,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业绩。
境内上市程序方面的审批手续复杂化和上市挂牌时间漫长,非常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增加上市的可预见性,相关部门应尽快改善上市审批程序,增强可预期性,以提高企业境内上市风险的可测性。
四、增强市场的有效性,完善国内证券市场良性发展的功能定位
通过加强对主板市场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以及严格的准入制度、退出机制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主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使主板市场成为真正优秀的、有发展潜力公司上市的场所,真正发挥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制度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增强市场有效性,给予上市公司合理的市场价格和定位,使其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减少和消除市场中“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
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长期被锁定在为国有企业“筹资”,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极大抑制。这不但阻止了资源由国有上市公司向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合理流动,而且为国有上市公司将直接融资成本外部化提供了条件。显然,当前不应再强调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而应将资源有效配置作为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为此,必须矫正证券市场现有的功能定位,以制度创新为契机,把企业素质、业绩和潜在发展能力作为公司能否上市的第一标准。
中国证券公司资产存在形式主要是流动资产,其中客户保证金又占了不小的份额。在中国证券公司中,除了客户保证金和受托理财资金之外,其运营性资金基本上可以以公司的流动资产扣除代买卖证券款和受托资金来表示。证券公司营运资金大多为自有资金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中国证券公司资金短缺及其需求主要表现在:股票承销业务中数次包销的需要将使证券公司无以为继;注册子公司的资金投入对券商来说压力很大;新设或收购证券营业部、证券经营机构所需资金与证券公司资金形成瓶颈;证券公司自营资金与各证券投资基金对比悬殊;与国外券商相比,国内券商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证券公司融资制度创新与发展
(一)海外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地区)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的发展上并不相同,各自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来协调令融市场的发展。但都有向银证合业经营制度发展的趋势。
1、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市场化融资融券制度。美国的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比较完整的自主性基础之上的。其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场化。在美国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从活跃市场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融资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融资融券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这种信用交易主体的广泛性,源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达。
2、以日本、中国台湾为代表的以专业化融资公司模式的融资融券制度。由于金融体系和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往往与信用交易模式的专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大凡金融市场越不发达、信用环境越薄弱,对专业化机构监控的依赖性就越大。在金融体系和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不够的国家和地区,就形成了这种专业化模式的融资融券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相对的垄断地位,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同时缓解了直接融资市场与间接融资市场间矛盾,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
(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可使券商扩大可支配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解决现有融资渠道的不足;也有利于活跃交易市场,使市场能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从长期来看,通过融资融券沟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有利于释放两个市场供需矛盾和市场的割裂风险,从而缓解和释放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我国在建立融资融券制度时,从一开始就应明确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的选择,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选择。在制度设计中,应使其尽量精干并易于调整和过渡,同时要满足现阶段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是为了搭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我国在设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时,可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规划。
1、证券融资公司的设立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现阶段发育程度较低,为有效控制风险,刚开始可以考虑暂时设立一家作为试点,以后成熟后可成立多家,引进竞争以促进证券金融公司的效率,但为有效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宜不超过3家为好。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
2、对证券融资公司的监管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氛围。整个监管体系如下:
附图
3、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业务定位
由于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一个过渡,因此对其职能业务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应制定在主要为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业务对象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其业务对象范围如下:
附图
4、金融公司业务部门的设立及融资融券通道的选择
公司应根据需要分别成立融资和融券两大业务部门,融资部门对资金的融入和融出进行管理,融券部门仅对各类证券的融入和融出进行分开管理;同时设立一个专门的风险监控部门对各类抵押物进行风险测评,适时调整,对业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从而对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整体风险监控。
5、业务开展规划
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制定分阶段的逐步开放的实施步骤。
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对券商的融资融券资格设限,只有那些具备一定规模、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的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业务;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但须对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严格评估控制;在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起来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当融资融券制度最终建立起来后,证券公司的融券业务的运作机制如下图所示:
附图
证券公司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
附图
(三)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风险控制探讨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有较强的乘数效应,能在短时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从而增加市场风险。因此,为防止交易信用的过度膨胀,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低,与早期的台湾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在设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时,应较多地参照台湾的管理办法,注重对各个级别的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
1、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控制。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权可归属证券交易所。
2、对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控制。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融资保证金比率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借鉴台湾的经验,现阶段我国这两个比率可考虑设定在60%和30%。
3、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控制。首先应考虑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考虑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另外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监控机构,对融通的证券和证券持有人进行风险评估,信用分级。对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控。其次,规定证券金融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的6倍;第三,证券金融公司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15%。
4、对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控制。可规定: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30%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20%以下时再恢复交易;当对该只股票融券额已超过其融资额时,也应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重新开始交易。
5、抵押证券存管制度建立。其关键在于:一是将用于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与自营账户中的其他证券分开管理;二是在法律上明确证券作为抵押物时,被抵押人何时具有清偿变现的权利;三是建立规范的融资融券合同。
证券公司融资产品和渠道的创新设计
一般说来,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美国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还在多个交易所同时上市。此外,国外券商的融资渠道还有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等方式。
目前我国券商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增资扩股(包括配股、增发、定向募集、发行上市等)、同业拆借、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
总体面言,我国券商的融资业务存在渠道窄、数量少、比例小的特点。融券业务至今还没有开展,债务融资也只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只有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加强金融创新的研究、积极同国际接轨,以取得证券市场在广度及深度快速发展,才能有效地支持券商融资业务的发展。
(一)我国证券公司融资手段与方式创新设计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来看,券商融资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除证券市场组织体系的创新外,还必须加强券商融资产品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开发,特别是债务融资产品的开发,以满足证券公司直接从货币市场融资的需要。
1、发行金融债券。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券商规模的扩大,发行金融债券将成为券商融入资金的一个有效途径。与其他尚在讨论之中的券商融资产品相比,发行金融债券有较强的优越性和可操作性。
发行金融债券的优越性表现在:由于债券投资者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因此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券商收益水平的提高;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手段灵活,发行人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市场购回提前偿还债务;发行金融债券是调整券商资本结构,扩大资产规模的重要手段;发行金融债券主要是为了满足发行人中长期的资金需求,而这正是我国券商目前主要的融资需求;证券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不仅可以借助自己专业化的证券职能进行债券包装及发行,而且融资所取得的资金可以根据债券期限灵活地使用;发行金融债券还将利于丰富我国现有的债券品种,活跃和繁荣我债券市场,扩大投资者的选择空间。
证券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流程如下:
附图
2、设立会员式财务基金进行融资。会员式财务基金是指,一些证券公司之间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以契约协商的方式相互出资成立一个会员式基金,以少聚多,用来满足调节各证券公司短期资金短缺和富裕的问题,从而有效地利用资金,达到很好调节资金余缺的目的。这种设立财务基金进行融资的方式最大的优点是融资简便、快捷、融资成本低。其设立可参考投资基金和财务公司的设立及管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财务基金运作示意图如下:
附图
这种融资方式最大的优点是融资简便、快捷、融资成本低,也为证券公司短期资金的融出提供了通道。但其融资范围和对象相对狭窄;也不能满足证券公司大规模、长期融资的需要。不过,作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很好办法,值得研究和探讨。
3、项目信用贷款融资。券商的各种业务其风险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银行完全可以在充分分析券商业务特点和强化贷款监管的基上,对那些收益相对稳定、需要大规模资金支持的业务项目发放证券业特种贷款,如证券承销贷款等。这种贷款没有抵押物,一般由主办银行提供。银行可以根据券商的资信状况确定循环信贷额度的数量、期限和利率,还可以对信贷额度安排中的未用部分或券商可获得的信贷额度的全部收取一定的贷款承诺费。
4、票据融资。票据融资不仅具有融资手段灵活、成本低、融资规模大等优点,同时作为货币市场的一种信用工具,它的发展还有利于货币政策的灵活操作,有利于活跃货币市场、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另外,券商通过票据融资所取得的资金在使用上较其他方式更为灵活,同时券商还可以在资金充裕时在市场上购进其他券商票据达到融出资金目的。
5、进行证券回购融资。证券回购协议融资是指在出售证券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行为,这是一种期限很短的融通资金方式。
6、融资租赁及固定资产出售回租。融资方式即资产租赁。承租人有意向通过出租人租赁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愿意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为取得租赁物件,出租人首先全额融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按照固定的利率和租期,根据承租人占压出租人融资本金时间的长短计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租约支付每期租金,期满结束后以名义价格将租赁物件所有权卖给承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的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这种融资方式不但解决了证券公司短期增加大量固定资产所造成的现金流短缺问题,且承租人将支付给出租人的款项算作100%的税前开支项,可合理地避税。
7、置换、出售营业部等经营机构。许多券商增资扩股成功,不但壮大了自身的资本势力,还由地方性券商向全国性综合性券商转变。由于地方性券商地方色彩很浓、网点过度集中于某个辖区,它们成为综合性券商后,急需向外地扩张。在新设网点很难申请到的情况下,通过置换营业部等经营机构可以令券商实现网点向全国快速扩张,填补其在其他地区的空白,同时也使自己过于集中的经营网点得以疏散。
8、分拆设立子公司进行融资。证券公司随业务发展,可根据业务类型等剥离一部分资产组成一家或几家独立子公司,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模式。并组建新的管理层,而原公司的股东结构在分拆公司中保持不变。通过分拆成立子公司后,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可以通过子公司进行融资(包括上市、借贷等)。
(二)证券公司融资方式的规划和分类
无论哪类融资手段或方式,从所属证券公司的资产上分,可以划分为权益类融资、债务类融资、资产置换或资产重组类融资。从融资的源头来划分主要可分为货币市场融资、资本市场融资。详细划分具体见下图:
附图
附图
结论及相关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研究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初步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在我国目前阶段无论是从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需要,还是从各证券公司的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都要求尽快建立适合中国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发展要求的融资融券体系,开拓各证券公司运营资金的通道,丰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手段与方式。
第二,在我国建立起证券融资公司体系或融资机制后,整个金融市场结构也是相应地发生一些变化。一个是以商业银行等为主体的,以货币存贷款业务及相关性中间业务为主要对象的货币市场;另一个是以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为主体的,以经营各类有价证券为业务对象的资本证券市场;再一个是以证券融资公司为主体的,以为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入融出为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融资市场。三个市场的有机联系与贯通,能够形成我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或证券市场的对接,形成具有中国资本市场运行特色的金融市场体系。
第三,各金融机构的资金出口或通道,也就是说资金面向市场的形式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资金不必以贷款、放款的形式进入证券资本市场。但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将资金变为证券融资公司的股本金,而最终成为证券公司的运营资金。这种方式的改变,主要是可以有效地化解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但同时又搭起了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资金通道。与以往的银行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相比,银行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证券金融公司,则由于它是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替换了投机行为。
第四,在新的融资机制或融资体制下,政府对市场的监管面、监管通道、监管对象等也在发生着变化。政府不但要监管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同时还必须监管证券融资市场。传统的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是分业、分口的归类监管。而现在也许极为强调统一监管或联合监管。相应的监管机构或体制也许会形成联合监管的体制。
第五,创新的证券公司融资工具或手段,有的依赖于现有的市场机构及其安排就能够进行融资,而尚有某些产品还需要加强我国目前的市场建设。而对于那些证券公司通过自身行为就可达到融资目标的手段,往往还必须有着监管政策的支持与配合,孤立的应用某种手段而没有相应的制度背景与法律环境,不但难以实现融资的目标,同时也不会有长足发展的条件。
第六,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责成归口单位,组织人员进一步研究在我国组建证券融资金融公司的可能性,在最为适当的时机推出我国证券融资金融机构,扶持证券公司的融资需求,拓展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融资业务。对于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证券公司融资创新手段或产品,是否考虑有条件的证券公司进行大胆的资金融通方式创新,待试点总结经验后,固定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经常性融资品种,以拓展我国证券公司资金融通的通道。
备受瞩目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即将于2010年1月15日正式生效。MOU提供了两岸金融合作基础,打开了两岸金融市场的准人大门。对促进两岸的优势互补,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开大门、走大路”具有积极意义,其签署可谓众望所归。
从微观来讲,MOU的签署将为两岸民众在存款、取款、汇款、人民币兑换、以及理财方面,提供很大方便。民众旅游将不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可直接到银行取到所需现金或兑换货币。以前兑换新台币,要先把人民币换成美金,再兑换成新台币,MOU签署并落实生效后,可以直接兑换,减少了中间汇率损失。对台湾民众来说,以往一只基金里有超过10%的大陆成分股,台湾民众就买不了,但MOU签署之后,设限会放宽,准入门槛变低,台湾民众可以买更多有大陆成分股的基金了。同时,两岸互相上市的企业会相继增多,投资机会也更大。彼此设立分行后,更可从银行里直接买到对方的金融产品,大大增加了个人投资的渠道。从宏观来讲,MOU的签署对稳健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和推广,更将为促进亚洲金融市场的统合做出贡献。
但是,对MOU还要冷静观望,不能对其过分炒作,寄予过度的希望。两岸金融机构要想真正达到业务投资直航,还需等待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签署。换句话说,两岸间的金融大门虽已正式向对方打开,不过期望立即有实质性进展还为时过早。
首先,尽管MOU的签署可以加快两岸直接投资业务的松绑,包括大陆银行、券商直接赴台中设分支机构等,但赴台设立分支机构要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成本压力,还需要通过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都已向大陆银监会申请赴台筹设分行。但由于台湾自身金融服务业已是供大于求,因此对于大陆金融公司赴台湾开设分支机构的把关恐怕会比较严格。
同时,台湾已有八家银行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其中七家已达分行中设条件。对台资银行业务范围到底开放多大,这其中人民币业务最为重要。大陆的现行规定中,在华外资银行要想进行人民币业务,必须满足eq\o\ac(,1)其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200亿美元以上,eq\o\ac(,2)在华分行开设3年以上,eq\o\ac(,3)2年连续盈利的条件。由此可见,台资银行的大陆办事处即使上升为分行,要取得人民币业务的认可,也最少需要2年时间。因此,台湾方面在今后的ECFA的签署交涉中,将会力求以允许大陆金融机构进入台湾为条件换取台资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的认可,尽早争取到与欧美等外资银行的同等地位。
其次,两岸对跨境投资的热情有温差。MOU生效后,大陆法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简称QDII)便可按规定在总额10%的限额内投资台股。台股最多可添增1000亿新台币资金。但两岸金融业游戏规则有差异,文化也有区别,目前投资台湾市场对大陆而言,吸引力恐怕并不大。另外,台湾的证券市场结构单一,投资多元化的选择并不多。况且,投资台湾市场风险不低,并不简单,所以短期内,大陆方面恐怕是多看少动、以持观望态度为主。与此相反,台湾金融业早已摩拳擦掌,对大陆市场虎视眈眈。目前,台湾证券业也有十三家公司在大陆设立了二十四个办事处。由于大陆股市投资思维与台湾很不一样,台湾证券业者多通过加大在大陆的人力资源配置,并积极争取和大陆金融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寻找标志性、战略性及互补板块中的优质投资对象。
一、二板市场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唯一方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成熟度、产品未来市场接受度和占有率等均不确定,市场风险较高;而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担保,资信较差,因而往往成为银行贷款“嫌贫爱富”的牺牲品,很难从金融机构融资。同时,由于缺乏市场信贷手段及资产规模较小,中小企业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也非常困难。二板市场作为专门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而设立的证券市场,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二板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种种好处;另一方面,二板市场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创立的“门槛”,鼓励居民个人创办或投资中小企业。
但同时,中小企业应知道,到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数量毕竟有限。这对于成千上万的企业来说,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产权重组、物色保荐人、争取申请到二板市场上市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也要把目光放在其他融资方式上,包括买壳上市、改组为外商投资或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融资等方式。到境外上市也不仅仅局限于香港的二板市场,也可以争取到美国nasdaq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sesdaq市场等境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融资
二板市场是专为解决融资问题而设立的,内地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可以解决其融资问题。但从企业长远来看,更不容忽视的是通过上市对企业的产权、内部管理、财务等方面加以规范,完善企业运行体制。与国内上市不同的是,中小企业二板市场上市要融入严格而规范的国际化金融运作体系,其企业形象、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市场表现、未来成长均要接受国际投资者的关注和审视。所以,二板市场上市是一项艰巨、庞大、专业性、系统化的工程,它涉及到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会计制度、发行上市等一系列特定的内容,二板市场上市需要公司产权明晰化,因此公司要上市,就必须解决公司产权明晰化的问题,通过改组,成为现代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公司。
同时,二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当高,监管较严格,在有些方面超过主板市场,这将促使上市企业在经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地接受社会监督,在一种新的制约机制下,提高自身素质,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另外,二板市场的建立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出口,从而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投资者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会介入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市场营销、理财等方面,这样有利于中小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使其作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主体而健康发展。
三、二板市场并不是风险投资唯一的退出方式
当前情况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公开上市;二是企业兼并;三是出售;四是清算。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与其他方式相比较,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是收益比较高的方式,尤其当股市火爆的时候更是如此。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退出采用这种方式。问题在于,由于高科技企业具有风险大、规模小、建立时间短等特点,一般难以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因此,风险投资很难在股票市场出售股票套现,去获得回报或退出所投资金。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上市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不像主板市场需要连续三年10%的盈利,二板市场只需要公司有两年的经营记录,而且不一定要盈利。这就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变现、退出提供了场所,使风险投资者的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进而激励更多的风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使高科技企业得到新的巨额资金,促进其发展。
虽然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从国际形势发展来看,企业兼并和出售在风险投资退出中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企业兼并的通常做法是新兴高科技企业被一大公司兼并,风险投资家通过与大公司交换股票而退出投资企业。出售是将部分股权出售给一个或数个大公司,出售给公司职工和创业者本人等。与上市相比,这两种方式具有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拿到现金或流通证券,而不仅仅是一种期权;同时将交易的复杂性降低,花费的时间较少,风险投资家可以迅速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在80年代,这两种退出方式的平均回报率较上市低得多。但近年来情况开始出现变化,据以色列风险投资协会统计,其收益率已经与上市方式持平甚至超出了上市方式。
内陆企业在选择何种方式退出风险投资时,不能只看到二板市场在风险投资退出上所发挥的作用,而盲目地一味追求二板上市,应权衡利弊,明晓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企业要选择与自身情况相符的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7月19日,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分别登陆上海主板和深圳中小板,一同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市场融资的先遣队。
继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城商行的上市形成银行业上市的第三波。上市后的城商行将谋得扩张先机,入股城商行的外资战略投资者及民营资本也将赢得分享国内银行业盛宴的绝好机会。
上市城商行借机实现扩张
两家银行上市受到投资者积极追捧,南京银行首日收盘价较发行价上涨72.18%,宁波银行更是上涨了140.5%。
2006年,南京银行实现净利润5.95亿元,比2005年增长62.13%,其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在国内城商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在多数银行并不出色的公司债券业务上,南京银行却做得有声有色,其债券投资占到了总资产的38.48%,投资收益远高于同业水平,仅次于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
宁波银行同样具有很强的盈利能力,2006年实现净利润6.32亿元,比2005年增长34%。而不良贷款率仅为0.33%,全国银行业最低。国盛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尹仲胜认为:“宁波银行盈利能力突出,贷款收益率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其存款、贷款业务市场占有率在宁波当地市场仅位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后。”
通过上市补足资本金后,两家城商行获得了进一步扩张的动力,并积极尝试跨区域运营。
南京银行共有58个营业网点,在2006年就参股山东省日照市商业银行,持股18%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开始尝试跨区域经营。2007年2月,南京银行泰州分行开业,成为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之后第三家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商行。未来三年,南京银行还计划在上海、宁波、无锡等城市增设6~8家异地分行,使营业网点广布长三角地区,并以此辐射全国。
宁波银行也开始实施跨区域发展,上海分行于今年4月设立,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南京分行预计将在年底开业,杭州分行也在申请之中,预计将保持每年2~3家分行的增速。
这两家城商行发展势头看好,但也存在着软肋。作为区域性银行,经营无法实现有效分散是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而对于那些还没有上市的城商行来说,资本金不足则构成其成长壮大的制约因素。
城商行上市后,必将打破地域限制走上扩张路,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城商行将面临被整合。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谢太峰认为:“城商行的发展也遵循‘优胜劣汰’法则。虽然城商行的定位大多具有地方性,但通过上市增强实力以后,必然会突破地区限制而实施全国布局,兼并收购小的、经营不善的城商行。通过兼并收购,可以实现金融资源在城商行之间的重新配置和组合,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城商行也会逐渐淡化其‘地方性’色彩,甚至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大银行。”
上市公司找到资本增值新路
目前,宁波银行的前十大股东包括华侨银行、杉杉股份、宁波韵升、雅戈尔等;而南京银行的前十大股东则包括巴黎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南京高科等。
宁波银行曾经有过两次股本变动。2004年底,当时的宁波商业银行(系宁波银行前身)第一次股改时引进民间资本13.8亿元,增资扩股后总股本达到18亿元。宁波知名企业杉杉股份和雅戈尔在这一时期入股宁波银行。
有业内人士为此测算,雅戈尔当年投资1.82亿元持有宁波银行1.79亿股,每股投资成本仅1.01元。目前宁波银行已经站稳30元,雅戈尔持股市值接近60亿元,账面增值超过30倍。南京高科购买南京银行股权的账面收益也十分惊人。
目前,除了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外,在国内114家城商行中,包括北京银行、重庆商业银行和上海银行等在内的7家城商行均已明确表示上市意向,大多数已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参股城商行,上市公司寻找到了一条资本迅速增值的新途径。
数据显示,沪深两市近140家上市公司参股了城商行,92家公司披露了参股城商行的持股比例,平均每家公司持股比例为4.18%,合计约为22.65亿元。其中以中国高科持股岳阳市商业银行的比例为最高,投资金额4000万元,持股比例18.01%。
谢太峰告诉《新财经》记者:“参股城商行的上市公司非常有远见,这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新趋势,具体途径之一就是相互持股。尽管我国现行法律还不允许商业银行直接投资工商企业,但却允许工商企业对银行进行股权投资。未来城商行上市后,这些上市公司就可以赚取巨大的‘创业利润’。但不排除一些企业参股城商行是为了谋得从商业银行融资的便利。”
上市公司之所以对城商行热情高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参股城商行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受到投资者追捧。由于参股城商行概念,多家上市公司近日纷纷涨停。优质的城商行将成为未来银行业上市的主角,而这些银行也成为外资机构争相追逐的对象。
城商行如果迎来上市潮,在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同时,也会加大同业竞争力度,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的固有优势也必然受到影响。
外资机构争先恐后借机布局
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仅是城商行上市的先遣队,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济南银行、西安银行、天津银行、廊坊商行、潇湘银行等城商行都在焦急排队。
眼下距离银监会限令城商行2008年前完成整改大限已时日不多,城商行如果想摆脱出局的命运,最关键的是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但资本充足率达到8%对于城商行而言谈何容易?既不能像国有商业银行得到国家财政扶持,又很难像股份制商业银行那样借资本市场之力融资,其唯一的途径只有引进外部资金,一轮引资由此而来。
目前,国内相对较大的城市都至少拥有一家市级商业银行,对于一家中资银行,单个外国投资者的持股上限为20%,多个外国投资者的联合持股上限为25%。
对于外资来说,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具有全国牌照和网络的银行当然是其首选,但在前两者的版图已经瓜分完毕之后,参股优质城商行也成为其不错的选择。
一外资银行驻京首席代表告诉记者:“尽管相关政策规定最高只能参股20%,但如果是外资机构注册在国内的本地法人机构,原则上来说是可以达到100%的。如果这家外资机构在多个城商行持股,在政策放开时便可增持甚至是控股。”其言下之意是,外资机构对所持资源进行整合后,便可以相对低廉的成本得到一个全国布局的商业银行。
在外资机构热捧的这轮资本游戏中,也不乏被拒之门外者。近日,凯雷试图以4300万美元收购重庆商业银行部分股权的提议没能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发展历程
按照金融和科技的结合程度,科技对金融的渗透按照其进化路径可划分为三个阶段:金融电子化(1866年至1987)、金融信息化(1987年到2007年)、互联网金融(2008年至今)。
金融电子化:19世纪末到第一次界大战前,主要的特点是金融服务的电子化对手工的替代。电报、铁路、越洋班轮的出现加速了金融信息的传播,也使金融全球化成为可能。同时金融的发展也对电报、铁路、班轮等技术的进步提供了资金。一次世界大战后,通信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全球电报网络的建成也为金融现代化提供了可能。1967年,以ATM机的出现为标志,开启了金融的数字化时代,在此阶段金融机构加强了信息技术在内部操作的使用,逐渐实现了手工操作的计算机替代。
金融信息化: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金融服务基本完成了数字化和电子化。以1995年富国银行提供网上银行为开始,互联网的使用对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革命性影响。金融服务从此进入了互联网化以及信息时代。各大金融机构为保持竞争力,都纷纷加大了对信息技术的投入。
互联网金融: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危机成了科技金融发展的转折点,开启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一方面,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大众对传统服务不信任程度提升。另一方面,许多传统金融从业人员因经济危机影Ⅱ向失去工作,这些传统金融人员利用他们的技能和知识,使用新技术提供许多类型金融服务产品。
市场参与者
美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传统金融IT企业、新兴企业。
传统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基金等,大多数机构仍采用传统IT系统,尽管近年来在IT系统和基础设施投资巨大,但多数都是修补现有系统,许多金融机构近年来成立创新实险室或者风险投资基金战略投资互联网金融初创公司。
传统金融IT企业包括FIS、Fiserv、SunGard、Infosys和FirstData等,主要为金融机构提供传统的成熟技术和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各类解决方案、外包服务等。这些企业主要通过投资和收购创业公司切入互联网金融行业。
新兴企业主要指支付和P2P借贷行业的创新企业,通过信息技术提供创新的、具有破坏性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具有方便快捷、去中介化等特点。
渗透领域
美国互联网金融公司集中在借贷和财富管理领域,其他渗透的领域包括保险、支付、众筹、外汇和货币、房屋中介、零售银行和征信等。
借贷:互联网平台帮助金融实现脱媒,释放了过去未被满足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融资需求。美国的Lending Club成为第一家上市的P2P借贷公司。网络借贷的优势在于借款方式灵活简便、借款条件宽松、门槛低。
与消费金融相结合,互联网借贷产品覆盖车贷、房贷、助学贷款和其他各类消费贷款,迎合年轻人金融消费习惯,流程快速简单,服务模式纯线上,并逐渐向移动端应用转移。
网络借贷公司的核心能力是征信,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模式和框架,收集更为广泛的数据信息,包括中小企业的财务数据、销量情况、物流信息以及个人的财务情况、工作经历、学历等,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进行信用评级,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
网络借贷公司的切入点在于细分市场的把握。总体来说,网络借贷的客户群体主要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但每家公司的业务切入点各有不同。有专门针对零售服务行业小企业的借贷公司,例如上市公司OnDeck;有专门为潜在成功人士提供助学贷款和消费贷款的P2P借贷平台SoFi,在提供贷款的同时,平台还提供职场辅导和创业辅导,并组织各类社交活动,助力借款人的事业发展;另有为学生和年轻白领提供分期付款的公司,例如Affirm。
财富管理:财富管理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主要集中在降低投资门槛和交易费用,简化投资决策流程,并保证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一种模式为综合理财规划模式,客户输入理财目标,进行风险测试,借助在线理财工具和专业的理财顾问,经过完整的理财规划流程,在线完成资产配置和后续的自动调整。
另一种模式是专注于投资组合的模式,客户可以自主建立资产组合,也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投资组合,其中投资与社交网络的结合是在原有投资咨询服务上的创新,客户可复制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或投资组合,挖掘投资的群体智慧;或者客户可输入自己的投资理念,包括市场热点、交易策略、投资风格等关键词,系统自动生成投资组合;如果客户的投资理念或组合被其他客户使用的话,还能获得相应的奖励。
保险:保险领域的―种商业模式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销售平台,在运营模式上提升客户体验,简化投保和理赔流程,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提供简单明晰的保险产品比较和全面完善的保险方案,通过搭建互联网销售平台降低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惠的保费。
另一类保险公司专注于健康保险领域,如Oscar和Collective Health,其原因是美国的医疗保险商业化程度较高。网站在提供健康医疗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医疗服务支持,简化就医流程。
支付:支付业务的核心在于高效率和低成本。支付公司通过与连锁商户的合作能快速扩大客户量。大部分支付公司致力于为商户提供界面清晰、流程简便的收款服务,支持线上、移动和线下多种场景的支付,例如Stripe。另一类支付公司为客户提供基于云端的SaaS服务,在提供POS支付服务的同时还为商户提供销售数据分析,例如Square。
众筹:众筹平台致力于为初创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其核心能力在于除了提供资金来源,还能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作为众筹平台,可专注于某垂直细分市场,例如CircleUp,针对小规模快消品和零售、服装、餐饮公司的众筹,融资需求不超过200万美元。也有平台帮助对接天使投资人和初创公司,让丰富行业经验的天使投资人提供创业辅导或参与初创公司的发展规划。此外,还有平台为创司提供招聘服务,例如AngelList。
货币和外汇:货币和外汇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致力于降低跨境汇款和支付结算的成本。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上有明显优势。
零售银行:新型的零售银行是纯线上的数字银行,不设立任务物理网点,实现远程开户。借助信息通讯技术和生物识别技术,开发简洁明了的APP界面,实现传统银行的线上办理,结合大数据征信,提供小额信用贷款。
征信:以征信为基础,开展衍生的信贷业务。例如,上市公司Credit Karma,能为个人客户提供免费的征信报告,并基于个人征信记录推荐客户合适的信用卡和其他信贷产品。
独特之处
2007年6月22日对于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乃至整个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意义非凡,这一天证监会批准通过了两家银行的上市申请,接着两家银行于7月19日登陆沪深股市,上市首日在大盘走低的情况下逆市大幅上涨,涨幅分别达到72.18%和140.5%。作为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受到了投资者的热情追捧,分别募集资金69.3亿元和41亿元,网上冻结资金近两万亿元。这一定程度上标志着继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批量上市之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第三梯队”,其新一波上市热潮正在到来。
上市由来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对原城市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80年代中期,由于城市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蓬勃兴起,城市信用社发展飞速。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城信社表现出了一些弱点,存在规模较小、资金成本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经营风险也日益显现和突出。于是,国务院决定以组建城市合作银行为起点,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工作积累经验。1995年7月,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以此为标志,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业的大舞台上开始了艰苦的历程。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集地方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于一身。从功能上讲,城市商业银行是银行业金融服务机构,它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但时,由于自身独特的发展过程,城市商业银行又有其独有的特征。现行的城商行主要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属于由众多法人机构合并,并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地方性的银行金融机构,某种程度上首先定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这使其在经营、改革和发展中与通常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有所不同。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城商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2000年以来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增资扩股,民营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获准参股,城商行抗风险能力加强,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得以大幅度的提升,改革发展步伐加快。截至2007年3月末,全国114家城商行(不含停业整顿的汕头商行)合计资产总额2680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达到14606亿元;负债为25491亿元,其中存款余额22104亿元;行业利润超过140亿元。应该说,城商行的发展,对支持地方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以此促进了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然而,城商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资产率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贷款风险集中度高和产品创新水平差等方面,这可以从一系列数据看出来。截至2006年12月底,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接近660亿元,占比4.52%,这比股份制商业银行2.78%和外资银行的0.62%高出不少;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8.67%,也刚越过巴塞尔协议8%的标准,随时有因放贷规模扩大而出现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问题。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考虑资本充足率的加权因素,而仅对单个银行进行分析,则情形更不让人乐观。截至2006年末,我国114家城市商业银行中,仍有38家未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监管要求。银监会2006年初对全国110家城市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分类,被列为风险性机构即第四类、第五类和第六类的城商行共37家,这些风险类城商行资本充足率普遍在3%以下,不良贷款比例偏高,且相当一部分处于多年亏损状态,银行资本补充形势相当严峻。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的缺乏使补充资本成为十分困难的事,资本达标成为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挑战。此外,许多城商行坏账准备金提取不足,如果全部提足拨备,则大多数银行将因此变为亏损,并引起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城商行补充资本一般而言有增资扩股、留存盈利、发行次级债和上市融资等选项,鉴于各地城商行的经营和发展状况,以及所受到的外部监管环境和约束各异,通常的资本补充手段并不使人乐观。于是,借鉴国有和股份制银行的做法,通过公募发行上市进行融资,以进行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方式变成了若干选项中的首选。
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固有的地方性银行的特点,使其在经营的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再加上其客户对象多为中小企业,这导致银行的业务和客户都较为集中。银行的业务结构相对简单和单一,过度依赖于中小客户与本地经济。此外,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在风险管理方面,城商行无论是在管理体系设置、制度建设、技术运用和人才配备上都存在很大差距,风险防范和化解的能力普遍较弱。两者相互作用的直接后果就是城市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严重超标,长期受到资产集中度超高的困扰。按照监管当局的规定,银行单一客户贷款率应小于10%,10大客户贷款率应不超过50%。而国内多数城商行的这两个指标严重超出比例限制,即便对于两家上市的城商行来说亦难免俗。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占净资本额的64.83%,而宁波银行前十大客户的贷款集中度在2004年时曾一度高达83.66%,几经努力才将贷款集中度降至48.92%,勉强达到监管上限(见表1),这与国有银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相比存在明显不足。贷款资产的高度集中增加了城商行经营上对区域经济的敏感度,银行业绩容易随区域经济的波动而出现较大震荡,显然这对于银行这样一个经营和管理风险的行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解决贷款集中度高的问题已成为城商行发展中的首要问题。城商行产生较高贷款集中度的深层原因实际上牵涉到法人治理的问题,不完善的治理结构还使城商行天然地与发生频繁且数额巨大的关联贷款联系在一起,这无疑是银行发展中的一个明显的障碍。考虑到城商行的各种特殊性,如果不通过外部力量的推动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而只是期望在现有框架内解决问题是不太现实的。这样,上市问题就自然被提了出来。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还受到另一个难题――经营地域受限制的困扰。自城商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后虽放宽到省内其他区域,但这显然是不够的。2005年以来监管当局先后批准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盛京银行等在省市外设立分行,但不可否认,按照监管部门审慎有序推进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思路,城商行跨区经营的门槛正在提高。具体来说,监管部门要求,对于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必须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等。但最重要的是第一条。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以替代原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新的评级指引充分借鉴了国际通行的CAMEL评级法,按照资本、资产、管理、盈利及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管理评级。与原来的评级体系相比,新的要求更高、考核指标更多,实际上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门槛已然提高,但从业务多元化和风险分散的角度考虑,跨区域经营又是必须要迈过去的坎。在目前的格局下,城商行经营地域限制存在诸多弊端,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不利,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通过银行上市,使城市商业银行往全国性银行方面转变,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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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效应
伴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形势的强劲增长,城商行正在迎来发展的大好时期。银行业的规则是有多大资本金就开展多少业务,这意味着扩大资产业务规模就必须扩充资本金,城商行上市后一个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较为方便地利用资本市场解决资本金约束问题,为以后的业务开发和扩展打下深厚的基础。如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上市后资本充足率分别由11.73%和11.48%提高到近25%和17%。从长远来看,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跨区域经营、联合重组和改制上市,是城商行改善不合理的资本结构,提升经营业绩,对资本充足率建立长效补充机制,以强化抗风险能力,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所以,总的来说,城商行上市将对我国的区域性银行的发展,改进地区金融生态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有助于银行业体系的健康和稳健前行。
在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上,目前国内很多城商行在发展上将自身定位于“中小企业银行”和“零售银行”,以中小企业为主开展对公业务,零售银行上则瞄准信用卡、房贷和车贷等消费信贷业务领域。一般来说,对公业务市场集中度较低,我国各地城商行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往往贷款利率较高――除了考虑相互之间的熟悉以外,这些中小企业很大程度上只能从城商行拿到贷款,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的净利差分别达到2.47%和2.94%,超过一般商业银行水平。但随着城商行规模的逐渐扩大和中小企业贷款对象信用等级的上升,现有对公业务的高利差将会因此减小,目前银行较高的存贷比也将降低。这促使城商行寻找新的业务领域,前景广阔的零售业务成为首选。与对公银行业务的低集中度相比,零售银行业务的市场集中度普遍较高,如消费信贷和创新业务上面,要求城商行的规模化门槛进行提升,才能保证银行的赢利。如在房贷和车贷等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上面,要求城商行有足够大的资产包来对高违约率的风险进行分散,并保证规模效益。银行卡和理财等业务更是强调以规模效应取胜。这要求地区性色彩浓厚的城市商业银行摆脱较强的本地市场约束,发挥其专业化优势,对业务进行快速的区域性复制,以便形成足够数量和分散的资产组合来获得赢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似乎可以看出――未来我国城商行要实现成功的发展,必须要强调在地域规模与业务范围两方面同步扩张,优质的城市商业银行的潜在盈利增长来自本地市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和跨区域经营中的跨越式发展。即以新设分支机构进行地域扩张的同时,导入合适的新业务,并将这一新业务与新开设的分支网点相结合,扩张新网点的业务范围,从根本上提升单一网点的营运效率,激活新资产的增值潜力。在这一过程中,新业务的研发成本和营销成本将在新的市场范围内被有效摊销,于是银行的利润得到保证。但考虑到目前对城商行跨区经营的限制,上市将有利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跨区域扩张,使城商行逐步由地方银行过渡到区域性银行甚至全国性银行。上市后城商行设立分行的条件自然放宽,跨区经营的门槛也随之降低,城商行将借助上市衍生出来的品牌效应开展更多业务,为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丰富的产品与服务,并在同业的竞争中缩小差距,提高自己。在我国金融业已经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提高我国金融在大市场中的控制力是政府关心的问题,城商行上市后必然的自我提升将有助于强化这一预期。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城商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虽然城商行在成立伊始表面上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但实际上主要的股权仍多由所在地地方政府掌控,股权集中度较高。现代企业理论揭示,股权集中可以防止“经理人控制”局面。但是,股权过分集中也容易发生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这对银行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城商行的大股东(或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大股东)习惯于利用其控股地位向其关联企业发放关联贷款,侵害小股东利益。因此必须要引入外部股东以改善治理结构。城商行固有的地方性特征,使关联交易问题几乎在诞生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如影随形,有的银行关联交易达到了授信总额的50%以上。解决关联交易问题需要有规范的业务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约束,而不是仅仅靠自律,银行进行及时和完整的信息披露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解决问题。但目前银监会制定的有关指引还相对原则化,难以在实际中操作实施。但是换个角度考虑,关联交易问题的存在实际还是表明公司正常的治理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很大程度上对银行管理者的引入具有较多的建议权和决定权,而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标准来选择,管理层对政府负责,而非对股东负责,银行的经营目标也未必完全是市值和利润最大化。普遍来说,与我国城商行相适应的有效的公司治理并未真正得到建立。有的银行还没有建立起“三会一层”的基本架构,公司治理处于空白。即使是一些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已经搭建起来,公司治理建设有所起色的城商行在运行中也有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城商行公司治理各主体的独立性和相互间的权责界限和工作机制并未清楚地明确下来,相互制衡、有效运行的格局远未形成,明确的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也缺乏运行规则。公司治理中容易出现的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管中的“一致行动人”问题在城商行中比较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存在诸多问题,离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相差较远,目前各城商行还未真正建立起“形神兼备”的有效公司治理体制。公司治理机制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商行在上市的同时,也将自己置身于公开的透明度和一些约束之下,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无疑是形成良好银行生态,最终推动银行业实现良好发展的一条不错的捷径。
此外,城商行上市的一些积极的效应还应被提及。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已能够全流通,同时上市公司收购程序变得更加简化,这为上市城商行进行资本运作提供了便利。已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资本市场上的换股、资金收购等方式进入其他金融领域将更为便捷和市场化。尤其在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城商行的上市增大了通过资本市场完成收购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开展综合经营的可能性。这给我国金融资源的整合和金融格局的改造,带来了一条新的路径。从资本市场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的上市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层次的银行上市公司。此前,深圳的中小企业板一直面临着上市企业行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制造业的主导地位使得市场弹性较差,市场稳定性受到影响,城商行的上市热潮将部分解决这一问题。从长远来看,这对提高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功能将产生深远影响。
下一个是谁
随着经营状况的提升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要求公开上市的愿望日益强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城商行应在2008年力争基本具备现代金融企业雏形,2012年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要实现这一要求,在资本市场上市是城商行的应有选择。我国城商行的发展并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城商行普遍好于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的城商行优于中小城市;大型城商行通常要优于中小规模城商行。按照深沪两市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上市规则,114家城商行达到上市要求的并不多。实际上分析一下即可以看出,准备计划上市及获得批准的多为有境外战略投资者概念,联合重组和跨区域经营均有实质性突破的城商行,大多数银行仍难以符合监管要求,短期内无法上市。
此次上市的南京商业银行很早就引入了国际金融公司和巴黎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在南京地区的存贷款市场占有率仅次于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2006年底获批筹建泰州分行,继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后实现跨区经营,并参股日照市商业银行,持有后者18%的股权,成为首家国内参股同业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06年末,南京银行总资产579.23亿元,净资产26.11亿元,净利润5.95亿元,每股收益约为0.49元,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在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中均居前列。同时不良贷款率仅为2.47%,资本充足率为11.73%,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107.25%,资产质量良好。宁波银行的外资股东为华侨银行,受益于浙江良好的金融环境,并借助东南沿海港口、制造业基地和对外贸易口岸的区位优势,宁波银行迅速发展,并已于2007年2月在上海设立分行。2006年底,总资产565.5亿元,净资产32亿元,净利润6.3亿元,不良贷款比例0.33%,拨备覆盖率达到405.28%,最近三年该行个人业务营业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8.3%,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非常突出。从公司基本面状况来看,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被批准成为首批上市的城商行绝非偶然,两家银行突出的盈利能力和优良的资产质量,是得以在同业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见表2)。
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中已经有9家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除了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外,尚有北京、上海、杭州、西安、济南、南充、天津七家城市商业银行。这七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引进境外投资者后变化明显,经营业绩飞速改善,资产质量显著提高,内控及风险防范机制得以强化,银行竞争能力都得到大幅提升。这7家银行也均表示出了上市的意向,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已经获得跨省市开设分支机构的资格。从资产规模来看,北京和上海两家城商行已有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型的趋势,目标直指步入国际中型银行之列。其中北京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同时在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设有网点的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底总资产达到2722亿元,不良贷款率降至3.49%,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分别为1315亿和2523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为12.8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66%。2006年北京银行未经审计的税前盈利为20.6亿人民币,较2005年净增70.8%,这为其下一步争取上市增加了砝码。上海银行首个在异地设立的分行――宁波分行已于2006年4月正式开业,年内将在南京和杭州设立分行。该行计划在未来以每年设立2~3家异地分行的速度对外扩张,通过跨区设立分支机构来推进其在全国业务的开展。上海银行2006年底总资产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225亿元和1262亿元;全年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8.4亿元,每股收益为0.65,资本充足率达到11.62%。作为城商行中的老大,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倾向于采取A+H股的方式上市,目前正处于静默期。在积极的示范效应下,杭州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上市工作都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杭州市商业银行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IPO材料,目前正处于等待批准阶段。重庆市商业银行本打算在今年内成为第二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但目前由于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出现变数,且其之前制定的赴港上市计划与目前监管部门鼓励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的大方向存在冲突,上市计划暂时受阻。按照各家城商行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质量,再顾及到创利能力等因素,我们可以预测,在将掀起的新一轮银行上市浪潮中,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杭州市商业银行可能是接下来的第一梯队候选银行。同时天津、济南、西安、重庆、南充等几家规模稍小,但已经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城商行也在积极准备上市,从各项主要经营指标上来看,这几家银行也堪称一流,它们的上市实力也不可小视,应属上市银行中的第二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