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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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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第1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关键词:刘庄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效显著

一、灌区概况

刘庄灌区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境内,包括16个乡、镇、办事处,1159个自然村,总人口8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16万人,土地总面积112.73万亩,设计灌区面积6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2.43万亩,是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大(2)型引黄灌区,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大豆。1980~2009年,年均引黄河水2.69亿m3,为牡丹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可靠的水源,成为牡丹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命脉,在牡丹区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灌区内现有总干渠、干渠、支渠42条,总长221.839km,干支级建筑物301座。由于灌区工程老化、工程配套差、灌溉水利用系数低、灌溉方式和管理运行机制落后,要维持现有灌溉面积和提高灌溉效率,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只有进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才能保证灌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达到“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生产的目标。2002年刘庄灌区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情况

牡丹区政府非常重视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成立了以牡丹区水务局为主的建设领导机构,开始项目的前期工作,收集灌区基本资料,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施。

2006年国家对刘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投资,现在灌区已完成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8年度(新增)投资计划,2010年投资建设项目正在实施,2011年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正在进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已完成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正发挥工程效益。目前共完成干渠清基衬砌16.231km,支渠清基衬砌26.8km,改建和维修水闸18座,改建生产桥10座,完成土方109.98万m3,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2.73万m3,砌石1.99万m3,共完成投资535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8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507万元。

三、促进灌区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

(一)灌区体制改革

刘庄灌区在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将灌区体制改革放在首位,通过参观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改制,努力探索灌区改革之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以“精干、高效、灵活”为原则,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压缩机构,精简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实现灌区人才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实行人事动态管理机制,打破“大锅饭”、“铁饭碗”、杜绝“平均主义”现象,逐步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2008年月,刘庄灌区制定《刘庄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获得牡丹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为灌区发展作出科学规划。

(2)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进行主干渠的确权划界,明晰产权和管理权限。灌区骨干工程是由国家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其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刘庄灌区管理处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对主干渠的管理范围确权工作正在进行。对由乡镇、村自筹修建的干级以下渠道及建筑物,其产权归乡、镇、村,在灌区统一规划下,做好骨干工程,放开田间工程,实行产权拍卖、承包制度,加强用水户协会管理。

(3)灌区水价制度改革

刘庄灌区执行的水价为菏泽市物价局批准的5.6分/m3的标准,相当于成本价的40%左右,水费入不敷出,长期亏本运行导致工程效益衰减。下一步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制定灌区终端水价,改革按亩收费,推行计量供水,按方收费,建立高效节水新机制。

(二)科技进步

刘庄灌区积极探索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办法,在应用先进的技术材料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科技成果,达到省钱、省力、高效、节能的目的。灌区在节水改造中采用复合土工膜对渠道进行防渗,并采用无纺土工布进行反滤等新材料和技术。在预制板的制作上引进大型的预制机械,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对施工缝的处理上,应用PT胶泥进行处理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对于较大的总干渠利用水泥土护底进行防渗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四、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成效显著

1.改善灌溉面积,提高经济效益

已经实施的续建配套项目共改善灌溉面积23.7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2246.31万kg,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同时,由于工程条件的改善,每年灌区可节省清淤、护渠等维护、维修费近90万元。

2.缩短灌溉周期,做到作物的适时灌溉

灌区冬小灌溉周期由原来的20天缩短到目前的18天,为灌区农作物充分进行两水灌溉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节水改造改善了渠道安全运行状况,缩短了灌溉周期,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保证了正常供水,渠道防渗衬砌为长时间的大流量输水提供了可能,为灌区局部灌溉、特色农业的随机灌溉创造了条件,特别是2010~2011年遇到的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刘庄灌区适时进行抗旱放水,使灌区内冬小麦普浇一通水立下功劳,减少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为牡丹区及其它县的抗旱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

3.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节约水资源

渠道防渗率的提高和建筑物的不断配套,有效提高了渠系水利用系数。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内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将提高10%~15%,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52提高到0.62, 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7提高到0.56,年节水量719万m3。节水效果显著。

第2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毕井泉同志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粮食、化肥价格的调控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要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积极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对化肥等农资,要认真落实各种价格优惠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提高价格、变相取消优惠的行为。要认真研究化肥价格改革方案,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农民种粮收益不受损失,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完善农村用水、用电、出行等方面的价格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促进农村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水费负担。在进一步改造农村电网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各类用电与城市同价,降低农村电费负担,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实现农村中小学用电与居民用电同价。加强农村客运价格管理,按照既有利于调动运输企业积极性,又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水平,缓解农民“出行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建房咨询、设计等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办法,落实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政策。合理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研究制定向农村倾斜的电信资费政策。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减免用于“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上学贵”等矛盾

要进一步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加强对放开药品的价格监管。合理确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村诊所、卫生站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合理制定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落实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暂未实行免杂费政策的地区,要严格执行“一费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制止豪华教材之风的蔓延,鼓励经济实用教材的使用。建立高校成本调查审核制度,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完善减免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政策和救助措施,减轻农村大学生的家庭负担。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重点做好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杜绝公立学校向农民工子女上学收取借读费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涉农价格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全面清理涉农价格和收费,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降低。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重点公示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农用车辆收费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电价、水价等涉农价格和收费,以及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补贴、补助等。要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巩固公示成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在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同时,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对村委会乱收费进行分类治理,取缔非法收费,规范合法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基层政府不得委托村委会向村民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农村价格秩序

继续深入开展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督检查,保证化肥等各项调控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农村供水、供电价格监督检查,促进农村水价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实施;强化对粮食、棉花、烟叶等农产品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粮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重点加强对国土、建设、计生、民政、县乡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严肃查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殡葬服务、农民进城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缓解农民反映的“上学贵”、“看病贵”矛盾。加强对村委会“一事一议”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以及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防止将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努力化解各种价格矛盾,为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六、做好成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等工作,为农民发展生产服务

第3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一)国有资本管理与非公经济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起,隶属于不同部门的652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依据企业类型,实行差别收取,从15%到0不等。

《个体工商户条例》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一是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条例》在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二)财税体制改革

上海、重庆两市决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上海市针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扣除。重庆市则主要针对富人群体征税,对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所购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有望由原来9级累进税率降低到5级,最高税率45%降到40%,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并对车辆的配备更新计划、购置费用、运行费用等做出规定,以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

海南试行离岛免税政策。离岛免税政策的重点目标是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体制创新,推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一步规范。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正式推进。此后,国务院下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涉及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正式推进。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去年6月中央决定在13个省25个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如何“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今年试点工作围绕四方面全面铺开:坚持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继续把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解决发达镇“权责不对等”问题作为重点;探索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有效形式,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根据发达镇功能特点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形式。

(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自2011年7月1日起,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全民参保机制、筹资缴费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增筹资在保证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的基础上主要用于门诊统筹。通知要求,2011年要做好流动人员、新入学学生、新生儿等人群参保登记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

(六)文化体制改革

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提速。《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外,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

文化部修订颁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新规将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审批权限和综合执法权限的管理层级进行下放,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主体准入、内容管理、经营规范及违法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做到更加准确、可操作性更强。

(七)综合配套改革

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启动。

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成都满覆盖。现在起,凡符合条件的成都户籍农村居民,均可向当地乡镇及村社申请,获得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

二、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

(一)经济陷入两难困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体制症结

今年以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央实行了一系列调整经济结构的举措,在货币政策紧缩、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种手段的作用下,我国宏观调控的效果正逐渐显现。但是短期内,一些指标显示我国存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结构失衡加剧的风险,宏观政策正面临保增长与调结构此消彼长的两难困境。相对于投资的高增长,内需依然不足;由于近期发达经济体出现了减速迹象,我国出口出现一定的减速;7月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涨幅达6.5%,创3年来新高,物价上涨压力仍然比较大;随着准备金率和利率的不断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面临国际市场不景气和融资困难的双重压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着力于体制机制变革,着眼于结构调整,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在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理性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资源要素和商品价格上升的局面。

(二)社会问题逐步显现,社会管理体制亟待变革

我国正在步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各方面因素错综复杂、彼此影响,来自环境和自然方面的现实问题也不断涌现。今年以来,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频发,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对我国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护社会稳定,减少,重点在于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改善民生,改变民意表达状况,改变社会管理方式,构建社会稳定的基础。

(三)改革已到了必须进行顶层设计的关键时期

回顾近年来的改革,尽管在某些领域有所突破,但总体上推进乏力,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未能按预期实现突破。究其原因,大量问题出现在改革顶层。从改革的目标看,改革定位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市场化不足与市场化过度问题同时存在。从改革的思路看,改革推进的策略和方法枯竭,改革推动没有抓手,缺乏优先次序安排,大量改革问题悬而未决。从改革的任务看,改革的系统性取向断裂,长期与短期混乱、发展与改革错位,难以构成系统性的考虑。从改革的执行协调机制看,改革缺乏高层次的统筹协调机构,改革举措更多地体现为应对宏观形势起伏的政策性手段,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带有较强的短期性取向,方案设计论证不科学,部门、地方、行业利益阻挠和扭曲改革方案制定。从改革的监督考评机制看,建立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改革落实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改革评估机制亟待建立。

三、下半年改革建议

(一)尽快启动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相关工作

一是尽快明确研究改革顶层设计的内涵和基本要求,确定改革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清晰界定我国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内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有待在改革设计中进一步明确。

二是建立高层次的改革统筹协调机制,改善改革的推进方式。当下要尽快明确“顶层设计”的主持机构,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权威、独立、超越部门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推进强有力的自上而下改革,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理清现阶段改革推进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促进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要全面梳理下一步改革各领域、各环节改革之间的联系机制,争取找到一条能够打开改革全局的主线和突破口,并以此研究制定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方案。

四是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不断创新改革推进方式。作为一种辩证思维方法,“渐进式”改革思路应继续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削弱改革阻力,减少改革成本。这就要求未来的改革要循序渐进、由易而难地不断向前推进;要把握推进时机、合理分担改革成本;要坚持增量原则、自下而上推进各类改革试验;要合乎国情、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方法。

(二)进一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宏观政策的重点应由使用货币政策调结构、反通胀向依靠财税政策转移。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中低收入人群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切实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降下来,投资重点转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实质性提高教育、医疗和低收入居民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政府支出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尽快启动《预算法》的修改工作,将预算管理监督各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提高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做到以法治财,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要加强预算法的处罚功能,使预算法成为能真正实施和违法后追究责任的法律。

三是扩大资源税改革范围。在去年新疆和西部地区进行的油气产品资源税改革试点基础上,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分析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择时在全国进行推广。建议先在新疆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实行从价计征,下半年适时推出,对发电用煤暂按原税率计征资源税。同时,将发电用煤资源税纳入电力价格改革统筹考虑,与电力价格改革同步实施。此外,还应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与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步,取消各地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与煤炭相关的收费基金和行政事业费。

(三)关注“城市二元结构”,研究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阻碍就是户籍制度,社会歧视及农民工与土地的关系,也阻碍了他们与城市的融合。改革旧的户籍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是农民工最终融入城市社会的关键所在。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和实质是,打破户籍城乡二元划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来的户籍制度改革,要取消户籍登记按城镇、农村人口划分,代之以公民身份信息记录;城乡各种福利与保障与现有户籍属性脱钩,代之以职业类别和工作年限为享受福利的判别指标;逐步消除城乡间、城市间基本公共服务的福利级差;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房屋是农民的实物资产,农民享受城市福利和保障不以失去土地和房屋为代价。

(四)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目前,我国采取了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应由多头管理改为集中监管,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逐步实现以一个部门为主的“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彻底解决导致重复监管及监管缺位的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等深层次、瓶颈性问题。

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除了在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地方也成立中央垂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脱离地方行政干扰,对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纳入到市县政府及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农场)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办公室或者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织,进行综合监管。

三是对不适用或旧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现行法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恶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较小,特别是对于一些主观故意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量刑,如何实现惩戒的目的,还需要在今后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时进一步细化。治理食品安全乱象,除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地方立法的配套支持也十分重要,建议督促地方人大加快立法进程。切忌用运动式排查代替监管制度建设。

(五)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基层水利综合服务体系。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位,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

二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进行改革,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要健全完善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

第4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二)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面清理地方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减少管理类收费,完善资源环境类收费。清理规范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收费,降低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收费公路收费工作,降低流通成本。优化消费环境,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研究电信资费非对称管制政策,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清理邮政资费及相关价格、收费项目,规范邮政资费管理。二是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确保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利用用电需求下滑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推行竞价上网试点。鼓励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要积极试行多边交易电价。要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适当理顺国内天然气价格与进口气和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同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区燃气工业的影响,力争国家有关部门在一定时期,对燃气工业实行优惠气价。要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加强输配电价监管,逐步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研究测算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电价,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水价偏低地区的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在末级渠系建设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的基础上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要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三是创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消费需求增长。要认真研究制定吸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我区的价格政策,为承接产业转移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逐步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实行与工业同网同价的电价、水价政策,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政策,促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一是保障农民种植养殖收益。切实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按时完成中央按最低收购价每斤0.75元临时收储100万吨玉米的任务。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适时启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减缓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我区生猪、牛奶等主要农产品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定期提出不同养殖模式,淡、旺季生鲜易参考价,在特殊情况下,制定生鲜乳收购最低保护价,以高于成本10-15%的价格收购生鲜乳。二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运用多种调控手段,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

(四)改善民生价格,共享改革成果。一是规范教育、有线电视等收费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二是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台医药价格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完善医药价格管理规章制度,改进价格核定方法,规范医药价格行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全面核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在规范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基础上,积极研究对常见病、多发病等推行按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及时向社会价格信息,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三是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市场化进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

(五)加强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突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惠农收费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等价格收费检查。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整合反价格垄断执法资源。严厉打击低价倾销、行业自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重大的不正当价格案件,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三是加强价格应急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建立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

第5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这次全省农村水利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5·31”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水法》,加速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既是一年来农村水利工作的总结交流会,又是下一年工作任务的部署动员会。会议期间,南京、淮安、扬州、常州以及张家港市水利(水务)局等单位作了重点交流发言;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张家港市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现场,普遍感到很受启发。张家港市是全国“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精神文明建设树起了一面旗帜,对农村水利建设也高度重视,成效显著。我们这次会议放在张家港市召开,一方面是要学习和弘扬张家港精神,树立“敢于争先”的锐气,“自加压力”的勇气,“负重奋进”的志气,“团结拼搏”的士气;另一方面是要认真学习他们新时期加强农村水利工作的经验,促进全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总之,这次会议安排十分紧凑,内容丰富,很有成效。关于*3年农村水利工作任务,陶长生同志已经作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明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水利系统紧紧围绕厅党组年初提出的争取“六个创新突破”,突出“三个重点”,具体做好“八项工作”,努力做出“四个方面贡献”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快水利事业发展,各项水利工作态势良好。防汛抗旱取得了全面胜利。累计抽引江水63亿立方米,保证淮北地区抗旱水源需要。积极做好迎战长江洪峰的准备工作,保证长江上游来水安然过境。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今年,我省水利重点工程投资34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投资21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2%。淮河入海水道主体工程、长江堤防达标工程、治太工程可望在年内基本完成。治淮工程、重点水源工程等按计划加快实施。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南水北调东线*段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要求,各地加快前期工作进程,总体初设已全面完成,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省以上报汛遥测率达到83%,90%以上的县水利局与省水利骨干网联网,开始建设6个全省水利基础数据库。同时,实施了江水北调水资源监控调度系统、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应用系统。水利改革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基本理顺了职能,逐步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城市水与农村水、水量与水质的统一管理。水务一体化管理逐步推开。目前,全省已有3个地级市、32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务局。供水体制和水价改革有了新的进展,逐步建立健全供水管理机构,第四步水价改革方案已基本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了新的经验。积极组织试点,推行管养分离,不断深化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农村水利改革取得了新的成绩。小型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灌区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乡镇水利站改革深入开展。投融资改革探索和拓宽了新的渠道。城市水利建设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化开发的新机制;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工作得到了强化。苏锡常地区封井工作进展顺利。截止8月底,已完成683眼封井任务,地下水开采量也按限采计划执行。苏北地区强化地下水管理,按计划开采使用地下水。加强水功能区划管理及纳污总量控制。制定全省利用水利工程改善水环境调度方案,尽量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善水环境。另外,各地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等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农村水利工作作为全省水利工作的重要组织成分,近年来,各地针对税费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一是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年,全省累计完成土石方7.4亿方,新建小沟以上建筑物5.2万座,新建防渗渠道5300公里,改造中低产田201万亩,投入各类资金16.2亿元,完成劳动积累工2.5亿个,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发展。已经有15个项目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35个项目列入国家节水示范,59个项目列入省级节水示范,全省节水工程灌溉面积达到1500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6平方公里,发展水保林6万亩,经济林7万多亩;新建、改建、扩建乡镇供水工程146处,改善了430个村近40万人饮用水条件。二是农村水利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94.5%。灌区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各乡镇都保留了水利站,其中以条为主管理的占86%。三是为农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各地通过强化措施,科学调度,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抗旱水源,为夺取今年的农业丰收作出了贡献。

在充分肯定农村水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水利工作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是,由于当前农村水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对于要不要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新时期如何保持农村水利的持续发展,在少数地方出现了一些动摇和困惑。因此,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关键在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效,保障有力。总书记在“5·31”讲话中强调指出,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农村水利工作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休戚相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加快农村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条件和搞好服务。各级水利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局出发,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农村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的大发展。

(一)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农村水利工程是抗御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农村水利的现代化是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没有农村水利现代化作支撑,就不可能有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同时,农村水利现代化又是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水利现代化,就不会有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农村水利现代化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不断完善。这一丰富、完善的过程,需要以做好各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为前提。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实现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农村现代化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才能保障全省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是新时期赋予农村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城镇化、农业集约化等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完善现有灌溉、排水、供水设施标准,加强水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同时,要用现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的建设步伐,为实现全省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入世以后,我国农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省农业要在国内争先进位,并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实现由过去重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向重视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以农产品优质廉价立足于市场。优质的水源和科学的灌溉方式是提高农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省水环境恶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全省河道有近3/4的水质劣于三类,这样的水环境,很难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同时,我省农业用水量大,损耗多,增加了农业的成本价格。农产品的品质不高,成本过高,都直接影响到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因此,做好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要把改善水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必须加快县乡河道疏浚力度,恢复引排标准,切实整治农业生产的水环境,为优质农业、高效农业、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产品的发展打下基础,为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创造基础条件。同时,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降低生产成本,达到增产增效的目的。要通过优质的水利服务,全面提高我省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能力。

(三)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是保障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富民作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奋斗目标。富民,最关键的是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我省有近60%的人生活在乡村,农民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农业。*1年统计资料表明,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林牧渔业占12.6%,农民人均收入3787元中,来自农林牧渔业收入有近1000元。在苏北地区,农业收入所占比重更大,涟水县、淮阴区等相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中,农业收入达到1/3以上。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繁荣是保证农民增收的关键所在。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农村水利基础比较薄弱,标准不高;大部分地区工程老化失修,更新改造任务较重;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率、农村自来水到户率都不高,等等,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制约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生产用水、经济发展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业增产,繁荣农村经济,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整体推进,对农村水??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一是农村全面推行税费改革,使农村水利建设在投入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新时期农村水利事业如何保持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产品综合竞争形势日趋激烈,在农村水利工程布局、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农田灌排降标准、农业用水水质及供用水管理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农村水利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得到了新的拓展。农村水利建设从传统的农田水利扩大到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防洪、供排水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等。我省农村水利工作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的位置。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在实践中不断开创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工作,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率先发展的责任感,以思想的大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推动农村水利的大发展。要不断增强“四种”意识: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意识。总书记“5·31”讲话强调指出,要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方针,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水利部门就要在农村水利工作中,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加大农村水利投入,保证农村水利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农业增效,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贡献。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农村水利工作在基层,服务在农村,如果不注意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注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注意了解群众的创造性实践,农村水利工作就会丧失基础,丧失发展的动力。必须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坚持科学的态度,革故鼎新,大胆超越,进一步深化完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灌区改革,积极探索农村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水价改革,促进农村水利事业持续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抢抓机遇意识。当前,我省农村水利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是中央和省对农业农村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为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其次是入世以后,可以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绿箱”政策等,为农村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三是农村实行税费改革,明确三年内将逐步取消“两工”;第四是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和发展,给农村水利注入了新的活力。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能否紧紧抓住这些机遇,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否开创新的局面,关系到农村水利工作能否持之以恒,稳定发展,关系到农村水利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加快农村水利事业发展,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富裕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切切实实做好服务工作,是农村水利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我们的第一位任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水利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需要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快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建设力度,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争取经过5-8年的努力,农村骨干引排河道要达到10年一遇以上,城镇防洪标准要达到15年一遇以上;建设各类防渗渠道4万公里,发展喷滴灌60万亩,渠系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农田水利灌溉用水每年至少下降1个百分点;灌溉保证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丘陵山区亩均蓄水库容达到300方以上;乡镇供水到村普及率提高到95%;城镇生活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城乡河道水质普遍提高1个等级,县级主要河道水体水质达到或接近三类标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80%以上。各级水利部门要围绕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农村水利建设的规划工作,研究提出今年农村水利建设计划,大力开展以河道疏浚、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等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以保证区域工程、地方工程综合效益的整体发挥。农村水利现代化是整个水利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水利建设必须以水利现代化总揽全局,苏南要全面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苏中要抓好示范县、示范乡镇建设,苏北要抓好示范乡镇和示范片建设,抓好典型,逐步推进。用先进技术改造农村水利,用先进设备装备农村水利,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管理农村水利,用现代的思路观点指导农村水利,加快由传统农村水利向现代农村水利的转变。

(二)要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强化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各地要将普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设节水农业作为农村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坚持开源节流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统一,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把节水灌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大力推进工程性节水措施。在淮北、沿海、高沙土等水量型缺水地区,重点推广防渗渠道,在苏南经济发达地区重点推广管道输水,在丘陵山区及高效经济作物区要重点推广喷滴灌技术;二是要大力推进技术性节水措施。重点推广水稻浅湿控制灌溉技术。三是要推进管理性节水措施。各地在优化灌溉制度和方式的基础上,注重节水管理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步建设可靠实用的计量设施,不断改进农业用水计量办法,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四是要研究节水灌溉的政策性措施,多渠道增加节水投入,调动农民节水的积极性。要通过强化节水管理,减少农业用水量,降低农业成本,给农民带来实惠、带来效益,使节水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要多渠道增加农村水利投入,促进农村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我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逐步取消“两工”,农村水利投入每年减少10亿元左右。农村水利是直接为农服务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应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省里已经设立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各市县均要按照财政厅的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补助资金。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引进市场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拓宽农村水利投入渠道,保证农村水利投资的稳定增长。要规范使用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回收资金,确保全部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近两年“两工”使用的过渡时期,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使用额度,重点解决乡以上骨干引排土方工程建设。要积极参与村组的“一事一议”,探索新的投入方式。在加强水费征收工作的基础上,可以逐步安排一定的水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今年我省农村水利工作,将县乡河道疏浚作为重点,厅党组对此十分重视,正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各地也要千方百计挤出资金,支持这项工作。在保证农村水利投入的前提下,要围绕河道疏浚、节水灌溉等工作重点,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研究农村水利的投入方式,确保农村水利重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对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建立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农村水利改革要围绕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的总体目标要求,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一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公益型工程竞价承包、资源型工程竞价租赁、效益型工程竞价拍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改制工作,在今年年底确保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对已经完成改制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做好服务,保持良性运行。二是灌区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供水管理机构+用水者协会+用水户的模式,逐步推开。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3年要确保全面完成。要坚持“先改革、后改造”的原则,实行竞标立项,对没有改革方案、不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的灌区不得列入国家灌区改造项目。三是农业用水水价改革,要根据转型需要,明确收费主体,大力推行水费自收,坚决杜绝多头收费或搭车收费现象发生。要将“面积、水量、水费”三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规范征收行为。四是要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水利站工作的指导,逐步推进事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

(五)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今年是作风转变年、调查研究年。省厅就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已经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做好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要注重调查,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农村水利发展的关键问题。农村水利工作主要是为广大农民服务的,特别是乡镇水利站,直接面向农民,服务农民。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在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工程维修养护,开展适用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农民的呼声,关心农民的疾苦,反映农民的意愿,在与农民的交往中加深与农民的感情。要了解农民和基层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找准农村水利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要大力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掀起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水利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迅速掀起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将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早部署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单位??点水利工程建设那样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大中小工程并举,城市水利与农村水利统筹,亲自过问、亲临检查督促。要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将今年农村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计划安排、资金投入等各方面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深入实地,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组织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各项工作。要加强考核检查工作,及时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如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促进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

(二)力求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实质性效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既要大干、苦干,更要讲究科学,提高质量,注重实效。一是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统筹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盼,在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对年度实施计划作出科学安排;二是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农村水利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制订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三是要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对今年实施的河道疏浚、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优化设计、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严格验收。要珍惜民力,爱惜民财,力戒形式主义。对每一项工程的实施,都要精心安排,力争干一段成一段,做到当年工程当年发挥效益,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大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第6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一、关于2009年的价格工作

回顾2009年的价格工作,可以用“五个突出”来概括:

(一)突出保增长,进一步改进价格调控,促进增收减负

1.完善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应急预案。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建立生猪价格预警区域和响应机制。成立自治区生鲜乳收购价格协调委员会,建立生鲜乳收购价格协调机制。落实部分粮食品种以最低收购价格收购的临时收储等政策,确保农民种粮收入水平稳中有升。

2.取消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落实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同时,取消和停收地方制定的行政事业性108项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3.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一是在全区公布296种2349个剂型规格品基本药物零售价格目录,约有45%的药品平均降价12%。二是出台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收费标准政策。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四是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调查,经过整理分析,测算出我区基本药物不同规格药品价格,将于近期下发执行。五是下发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药产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和加强与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监测监管的紧急通知,并制定工作预案,起到了稳定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的作用。

4.完善教育和有线电视收费管理。为规范高校教育收费行为,解决高校教育收费多年积累的矛盾,制定部分高校普通硕士、博士研究生、成人硕士研究生、双学位、短期进修培训、住宿收费标准。取消有线电视用户办理开通、暂停、过户及更名业务手续费,用户补领IC卡工本费由每卡100元降为50元,要求有线电视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收费减免政策,切实落实对低收入群众实行优惠价格的政策。

5.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一是重新核定自治区管理的游览参观点目录,降低过高的门票价格。二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收费的通知》,提出了取消农电管理费、户外广告空间占用费、种子调运手续费等14项收费的贯彻意见。三是深入开展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取缔了一些中介组织不合理收费,研究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二)突出抓改革,进一步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动节能减排

1.积极推进电价改革。疏导部分突出的电价矛盾,解决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销售电价未相应调整的遗留问题。电力脱硫加价政策在全区基本得到执行。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了商业和非普工业用电同价,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阶段性试行大工业用电多边交易电价,制定了蒙东、蒙西及包头铝厂大用户直供电输配电方案。审核批复3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价差补贴款得到落实。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

2.积极推进化肥、石油价格改革。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放开化肥市场和尿素、碳酸氢铵、磷酸二铵的出厂价格,取消了化肥流通环节的差率控制措施。建立由发改委、财政、供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化肥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实现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接轨。

3.深化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改革。基本实现商业、服务业与一般工商业用水、用气同价。部分城市对自来水价格、供热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作了调整。

4.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制定出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突出扩内需,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开展涉农、涉企价费等专项检查;对社保部门、出租车行业、有线电视、房地产公司、铁路、金融、教育、药品医疗服务收费和殡葬服务行业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擅自涨价或加收费用、强制有偿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

与此同时,还开展了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以及家电下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监测和检查,及时开展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

截至2009年11月30日,全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80件,查处金额3599万元。其中,退还5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87万元,罚款40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2727万元,上缴财政2192万元。

(四)突出搞服务,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1.继续推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普遍设立了价格社会服务监督站和价费公示栏,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牧民价格政策法规水平和价格维权意识。

2.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月”活动,召开禁止欺诈座谈会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促使企业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者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3.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发挥诚信单位的示范作用,促进价格诚信工作的开展。

4.积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各地对宾馆、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明码标价进行整顿和规范;进行了明码标价工作考核验收;与经营业户签订明码标价责任状,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定期进行回访。

5.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和《价格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进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受理价格举报3795件,办结3748件,办结率98.8%。

(五)突出强基础。进一步推进价格法制建设、队伍建设和综合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价格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形成了常规、应急和实时监测预警有机结合的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警质量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立法工作有了实质性突破,《价格监测规定》有望近期施行。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全年全区共采集上报监测数据近27万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各类价格动态反映、预测预警分析、专题调研报告162篇。二是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粮、棉、油、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上报调查数据5万多条,分析报告15篇;进行高校教育成本、生物质上网电价、热力、铁路货运等18项

监审工作,共核减不合理成本12.34亿元。三是价格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11月底,全区共受理各类业务14481件,认证金额50多亿元。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取得进展。价格认证工作“四服务”职能作用得到发挥。四是价格培训工作取得新成绩。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对新参加价格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价格协会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积极开展价格理论研究,举办价格专业培训,加强与价费单位沟通,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

二、关于价格形势

(一)2010年价格运行的宏观环境分析

1.国际经济与市场环境。当前,世界经济出现积极变化,金融市场趋于稳定,经济复苏态势明显。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善和前期各项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明年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坚实基础,价格总水平运行的外部环境相对稳定。

一是世界经济逐步趋稳,步入了复苏进程。如不发生大的意外,明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好于今年。但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将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比较脆弱。世界经济恢复依然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复苏要经历一定过程。

二是国际市场价格对国内市场影响有限。随着全球经济的恢复,金融投机力量增强,预计明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将较今年有所加剧。价格水平存在一定幅度波动的可能性。但不会对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走势造成大的影响。

2.国内经济与市场环境分析。明年我国经济回升态势将进一步得到巩固。预计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上升态势。

一是经济过热的可能性较小。明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好于今年,但出现经济过热的可能性较小。首先是外贸出口将呈现恢复性增长,增幅不会太大。其次是投资高速增长不会持续。相对于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会有所减弱。再次是消费需求继续快速增长难度较大。

二是产能过剩、库存充裕制约价格过快上涨。从全国看钢材、水泥、风电机组、多晶硅、煤化工、造船、家电、汽车等行业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粮食已连续六年丰收,粮源供应充裕,国家掌握的粮油库存明显增多,粮油供给保障能力大大增强;加之去年以来我国对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实施了临时收储,石油战略储备已初见成效,应对国际市场冲击、稳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物质保障。

三是流动性充裕单独诱发通胀的可能性较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确定明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只要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通过对货币供应量进行适当调控,就能防止因流动性过剩诱发通货膨胀。

(二)我区价格走势

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降幅缩小。2009年10月份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止跌回升,同比上涨0.1%,结束了自2月份消费价格连续8个月的当月下降势头;11月份,同比上涨1.1%,拉动1―11月消费价格水平进一步回升。1―11月,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下降0.5%,消费价格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受负翘尾因素影响,去年负翘尾因素为1.0个百分点,抵消了今年0.5个百分点的新涨价因素。

2.工业品出厂价格(PPI)保持下降趋势。2009年1―11月份,全区工业品出厂价格累计同比下降4.2%。从3月份开始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入负增长运行区间,到8月份同比下降8.2%,降幅达到今年以来的最低点,此后降幅开始收窄。11月份,全区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97.56%,高出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指数0.06个百分点,一举扭转自2008年10月以来持续14个月的工业品价格“高进低出”的格局,价格回升态势明显。

3.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降幅继续减小。2009年1―11月份,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累计同比下降0.9%。11月份,同比下降2.50%,降幅比上月减小1.63个百分点。降幅较上月明显减小,回升势头明显。

4.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微幅下降。2009年1―11月份全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下降0.2%。工业品价格总水平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但仍将处于负增长水平,总水平预计达到97%左右。

2010年,我区经济继续呈现回升向好发展,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作用下,消费需求也将进一步增长,对价格总水平上升将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在国内市场不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不会出现大幅上涨。

2010年预期价格调控目标为3%。主要考虑:一是与价格运行的态势相适应。二是有利于引导社会预期。由于今年上半年信贷和货币供应量增加,社会通胀预期增加,将调控目标定为3%,有助于向社会表明中央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通货膨胀的决心,有利于引导市场预期。

三、关于2010年的价格工作

2010年全区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发展改革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切实改进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控价格,更加注重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着力改进价格调控监管,进一步落实好增收减负的各项价格政策

一要加强价格综合调控。要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实现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当前特别要高度关注和加强通胀预期管理。第一就是国际大宗物资价格的上涨可能传导到国内,比如石油、棉花;第二今年的货币发行可能影响到通胀预期;第三明年物价有一个翘尾因素;第四我们还没有出现通胀,CPI刚刚由负转正,PPI也还是负的。但要看到通胀有可能出现,要努力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使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物价上涨都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

二要保持涉农价格基本稳定,防止涉农价格大起大落。认真落实粮食临时储备政策,完善生猪市场调控预案,加强化肥生产和市场监测和调控,继续开展涉农价格检查,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三要优化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四要加强市场监控和引导,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缓解社会各界对通货膨胀的预期。

(二)围绕促进结构调整,着力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各项价格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电价改革。积极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双边交易试点和发电企业竞价上

网试点;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城乡各类别用电同价步伐。完善可再生能源定价和分摊机制;研究完善水电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完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和成品油价格管理方式。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调整机制。三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四是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五是改革食盐价格形成机制。六是进一步完善煤炭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三)围绕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价格问题,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合法的价格权益

一是改进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切实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殡葬收费监管。

二是推进药品医疗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研究核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完善城市社区和农牧区乡镇卫生院医疗价格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和研究对常见病、多发病等按病种收费的价格模式。二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审。三要继续推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四要做好医保目录药品价格制定工作。做好增补基本药品目录和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制定基础工作。适当下调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五要加强医药价格监管。

三是规范房地产价格和收费秩序。研究制定《自治区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完善房屋和土地登记收费管理规定;推动物业服务收费改革。

四是研究制定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下降。

(四)围绕促进内需增长,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一是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重点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价格垄断行为。二是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是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加强分类指导,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四是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

(五)围绕促进职能转变,着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一是开展“十二五”重大价格问题研究,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控能力。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和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快价格立法工作,争取尽早出台《价格监测规定》。四是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不断提高成本监审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五是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工作。六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此外,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价格协会等基础工作。

(六)围绕促进和谐,着力抓好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7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做好与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对省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研究探索动态评估机制和新设审批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省监察厅牵头)。

2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省推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省法制办牵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石家庄等5个设区市以及扩权县(市)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法制办、省编委办牵头)。

3区域管理体制创新。围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研究提出曹妃甸新区管理体制和完善沧州渤海新区管理机构的意见,研究提出重点工业(产业)园区与产业链涉及的周边行政区有机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意见。加强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省编委办牵头)。

4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和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进行事业单位的模拟分类,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措施(省编委办牵头)。

5行业协会发展。加快理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依法对行业协会履行相关职能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政府资助行业协会和购买行业协会服务机制,研究制订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6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抓好钢铁、煤炭等行业大型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加快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基本完成全省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和劣势企业改革任务。加快解决煤炭政策性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问题,基本完成政策性破产工作(省国资委牵头)。

7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营、外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组改造,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探索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制度,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职责。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省国资委牵头)。

8国有资本监管和运营。推进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国有资产运行风险管理体系,在唐钢等3家试点企业中初步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省国资委牵头)。研究制定我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初步建立起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财政厅牵头)。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9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搞好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协调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民营经济走集约、集群发展的路子。以百强民营企业、千家成长型企业、100个名牌产品和50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扶持力度,促其做大做强(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10拓宽资金融通渠道。加快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每个设区市培育1-2家担保资本金过亿元的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确保年内全省担保资本金达到85亿元,力争突破90亿元。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企业市场融资力度。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11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年内确保每个县拥有1-2个创业辅导基地,全省总数达到190个以上。探索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形式,年内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00万人次。充实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年内累计为8000家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2农村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在全省推开(省编委办牵头)。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寄宿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省教育厅牵头)。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试点改革方案,扩大试点实施范围,年底前试点要覆盖所有县(市)(省财政厅牵头)。

13涉农体制改革。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阶段的扫尾工作,明晰产权率达到97%以上。同时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加大林权证发放力度,力争平原完成95%以上,山区完成60%以上。积极推进林业税费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省林业局牵头)。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省供销社牵头)。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省金融办牵头)。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财政厅牵头)。

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力争全省有10家以上企业上市,融资100亿元。推进承德钒钛、冀东水泥、三友化工、唐钢股份等上市公司再融资(省金融办牵头)。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权融资规模,争取全省发债规模达到80亿元以上。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基金,适时创建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投资基金,鼓励建立各类私募股权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5积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消除人力资源流动中的各种限制因素,建立人力资源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16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除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外,把过去采用行政划拨的非经营性土地如改变为经营性用地或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也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六、积极推进财政投资金融体制改革

17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继续推进和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省级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实施新一轮激励性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激励。继续实施促进经济增长极形成和鼓励异地投资的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完善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办法,调高资源税收入归属层次,将新建扩建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省级分享增值税收入返还市、县,县(市)一般营业税收入省级不再分成。进一步探索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选择条件基本具备、支出责任划分相对较容易的公共支出事项进行试点(省财政厅牵头)。

18投资体制改革。出台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明确政府投资事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开展招标选择代建单位进行代建试点,推行代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9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金融市场主体,邯郸、衡水、保定城市信用社全部改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引进境内股份制银行在河北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实施“四资”整合运作,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省金融办牵头)。

七、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

20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研究制定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对“双三十”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实行省级直接考核,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承诺目标。对新上项目加强节能环保评估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在子牙河流域率先实施跨界断面水质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牵头)。

21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适当提高排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惩罚性差别电价、水价。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额用水加价,制定并落实鼓励利用再生水、矿井水、海水、雨水等的价格政策(省物价局牵头)。

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22促进就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及其就业的稳定性,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加强失业调控,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80万人(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年内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378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710万人,城镇参加失业保险48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11万人。逐步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启动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积极争取做实个人账户试点。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快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探索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为核心机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城市月人均补助不低于100元,农村月人均补助不低于32元(省民政厅牵头)。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研究出台《河北省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和《河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建设厅牵头)。

九、加快推进社会领域改革

24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国家鼓励自主创新配套政策的落实;支持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科技攻关,逐步完善转制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省科技厅牵头)。

25教育体制改革。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杂费;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省教育厅牵头)。

26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抓好省图书馆、省电影公司等改革试点;鼓励、支持、引导各类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省文化厅牵头)。

27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筹资、管理和监督机制,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力争达到90%(省卫生厅牵头)。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在抓好现有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试点市。第一、二批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第8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必须遵守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与节约,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二章饮用水源地保护

第五条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由市人民政府对社会公布。

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按《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办理。

水源保护区应设立明显标志,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及保护区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六条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Ⅲ类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

第八条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第七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堵截;

(三)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四)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五)禁止设置油库;

(六)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七)禁止从事旅游、游泳、洗涤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九条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遵守第七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二)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三)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第十条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除遵守第七条规定外,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的,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立即停止排污,并启动应急预案解决削减排污负荷。

第十一条位于五桂山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库水源地保护措施按《*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节水促减污,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并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本行业、本地区的节水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加强本行业、本地区的节水监管。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五条从江河、湖泊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以上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向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必须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技术依据。

第十六条推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我市行业用水定额依照《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执行。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是取水量审批的主要依据。

逐步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方案由市物价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取水户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对超额取水部分依法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费。

第十八条取水户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政府鼓励研发、应用节水技术与设施。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政策引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条各镇(区)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和种植结构,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技术,完善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道防渗设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对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项目给予支持,对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监督管理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拟定辖区内的水功能区划。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活动以及向水体排污,不得影响水功能区确定的保护目标。

第二十四条积极推进全市“供水一盘棋”工作,坚持适度超前、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大力度整合供水设施和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第二十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本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并及时将水质监测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条在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重点排污单位不得超出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或镇区政府限定的排污总量排污。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江河、湖库及河道管理范围直接排放、倾倒、堆放和填埋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第三十条在河道沿岸的港口、码头,应设置接收、处理残油、废油、含油污水、粪便和垃圾等废弃物的设施。未设置上述设施的,须限期补设。

第三十一条船舶在港口或者码头装卸、运输油类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时,船方和作业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治水体污染。

第三十二条城市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各镇(区)应按《*市污水工程建设规划(*-2020)》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三十三条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鼓励新建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处理工业废水,控制工业污染。

第三十四条鼓励和扶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引导畜禽养殖企业走生态养殖道路。

第五章内河涌水环境保护

第三十五条全市内河涌要按照能蓄、能引、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的目标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内河涌整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内河涌整治的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清疏内河涌,清理水上漂浮垃圾和水浮莲,加高培厚河堤,绿化河岸,促进内河水体循环,改善内河水环境。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内河涌上搭建厕所、牲畜饲养棚舍,围筑鱼塘。

第三十八条内河涌实施宽度控制目标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内河涌,填堵或缩窄河道,以确保内河涌水流通畅,提高内河水体自净能力。

对内河涌及其管理范围内原已建成的各类建筑物及设施,视其对内河涌的影响程度,结合内河涌整治的需要,逐步清拆、迁移和改造。

未经批准擅自在内河涌兴建建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项目,一律作违章建设处理。

第三十九条城镇和乡村各项建设确需占用内河涌及其管理范围的,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同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保障内河涌防洪排涝体系和改善水环境的要求。

第四十条船舶在内河涌从事航行、停泊、作业及其他影响内河水域环境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内河涌水质不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时,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共同核算区域内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排污单位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要求,并落实控制措施后,方可向内河涌水体排污。

第六章部门职责和考核

第四十二条水资源保护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第四十三条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水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督促落实各项水环境治理措施;组织考核各部门及各镇(区)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第四十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节水减污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

第四十五条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合理布局规划建设项目,减少水环境污染;负责编制和修订全市给水工程规划、排水规划及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等。

第四十六条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全市工业企业的排污监管;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水功能区划,制定我市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并负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内河的水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污口和主要污染源,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市级水资源费、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保障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奖罚制度。

第四十八条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负责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和监管;主管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会同物价局、建设局研究制定我市的水价改革方案;负责水功能区的水质、水量监测;负责统筹全市内河涌整治工作,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大水环境容量;协同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会同市环保局拟定水功能区划,制定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对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商市环保局提出治理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九条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市供水规划、组织大中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组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内河涌水浮莲清理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条市卫生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分析,协助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执行情况。

第五十一条市经贸局负责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等。

第五十二条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第五十三条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海洋保护规划,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重点海域环境容量评估,以及入海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重点做好海洋污染控制工作。

第五十四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向河流、河涌、湖泊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行为;查处水源保护区和河道两岸建设用地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

第五十五条各镇(区)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的具体工作。落实取水许可、节水减污、内河整治等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认真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工作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市、镇两级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把水资源保护工作实绩列入政府部门和镇(区)责任人的年度政绩和目标考核内容。政府部门工作绩效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别考核;镇(区)考核指标包括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率、取水计量安装率、内河整治进度、污水处理率、水功能区达标率等。

市、镇两级政府均应对在年度内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成绩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或者关闭。

第五十九条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或者改建项目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六十一条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由市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出规定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进行处罚。

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进行处罚。

第9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范文

(一)全县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年我县年初计划完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比去年水利水电投资计划增长了44.68,预计在**年12月30日全面完成**年水利水电建设投资计划。

(二)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加强。

1.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明显。去冬今春农田水利计划动工件数3519件,现完成工程3519件,新增灌溉面积0.5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新增防渗渠道45公里,新建小型水源工程269处,新增蓄水能力6.51万立方米,投入工日126万个,完成土石方开挖109万立方米,解决人饮1.68万人,牲畜1.25万头;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95。

2.“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年,我县加大对民生水利投资力度,累计建成“五小”水利工程191件,其中:建成小坝塘1座、小水池124个,小水窑57个,沟渠9条。新增灌溉面积6450亩,改善灌溉面积28448亩,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

(三)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实效。

**年,我局本着“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芹菜塘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工作。截止**年12月30日预计完成××县芹菜塘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预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种植经果林90.07公顷、果木林2.07公顷;蓄水池15口;引水管5000米;封育治理304.5公顷;保土耕作96.7公顷。预计完成项目总投资122.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67万元。二是狠抓城市面山恢复治理工作。针对城市周边采石场、取土场、采沙场等15个重点恢复治理点进行督促指导,与各相关单位紧密联系、相互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市周边15个治理工作点的绿化治理工作。三是完成了温泉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那柯里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8个项目的规划工作。

(四)水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年,我局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执法巡查。截止**年12月30日预计全县经审核办理取水许可证份,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15份,河道采沙许可证15份;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件,办结率达100。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采取画展、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展电视宣传和利用宣传车等形式到各乡(镇)、学校、部队、厂矿等开展水法规宣传,切实加大了水行政法规的宣传力度。

(五)水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年,我局切实加大了对水资源的管理力度,对全县10家企业17座电站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现已初步掌握了已建、在建和规划待建的电站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建立了资料库;核定**年4季度和**年1-3季度在滇水电企业发电量34012万度,征收水资源费占计划征收的111.25。

(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成效显著。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在县委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与此同时,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挂钩联系点民主村,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一方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帮助村民亟需解决的人畜饮水、沟渠修复等问题和困难,并积极筹措资金为民主村建成了一所娱乐活动室。一方面积极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农户家中,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活动,使我局党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推动水务科学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明确,民主村民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七)水务体系改革不断深化。

为继续巩固扩大水务体制改革的成果,保障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根据**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为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我局编制上报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县于**年9月29日召开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暨摸底调查培训会。目前,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摸底调查工作基本结束,经调查统计,全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件数7596件,建设总投资达19245.68万元;全县已建成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10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1080件。

(八)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我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牢抓实,以抓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为突破口,以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实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同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大力开展干部、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落实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由于各项措施得力,方法有效,长期以来,我局无黄、赌、毒现象发生,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出现,全局上下治安稳定。

(九)党建工作着有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属机关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促进水务系统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全局上下无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十)四项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我局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行“阳光政府”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水务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实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开通了96128政务查询专线,切实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机关作风和形象明显好转。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一)

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周二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全国、省、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与局属各站、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组织人员对各病险水库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搞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了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平安运行。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汛抗旱工作落到了实处。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民生。我县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防汛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大力推进防汛抗旱的两个转变,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1.全力做好抗旱服务工作。**年,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51901.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鉴于我县的旱情,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地投入抗旱工作,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有效降低了旱灾造成的损失,抗旱减灾效益达50万元。

2.扎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为切实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门召开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进一步进008了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年的防汛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类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及职责,并通过电视和报纸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防洪保安、兴利发展”这个中心,突出动员部署、督办检查、工程除险、预警到乡、完善预案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年,我县汛情比较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防汛减灾成效显著。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情况。

1.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年3月25日正式开工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截止**年12月底预计完成投资1300万元,占设计概算总投资2360.77万元的55。该工程计划于**年4底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在**年6月份实现安全蓄水。

2.震损水库应急处理及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完成。“6·3”地震后,全县18座水库不同程度受损,在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对8座震损较为严重的东洱河水库、西洱河水库、大河边水库、芹菜塘水库、松山水库、小河箐水库、一碗水水库、泡木果箐水库进行了应急处理及除险加固工作。东洱河水库应急处理工程于**年2月6日通过省级竣工验收;大河边水库、芹菜塘水库、西洱河水库、小河箐水库于**年7月27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松山水库、泡木果箐水库于**年11月19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一碗水水库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与审计,计划在**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扩大内需饮水项目建设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为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我县紧紧抓住中央“拉动内需、促进增长”这一历史性机遇,把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问题放在首位。截止**年11月底累计建成安全饮水工程118件,修筑大小水池213个,管网安装铺设600公里,完成投资529.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56.6万元,省级41.4万元,市、级及群众投劳折资24.8万元。解决××镇、同心乡、梅子乡、普义乡、磨黑镇、黎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明乡共19个村,131个村民小组,1.3万人和2600余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县**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于**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预计投资349.10万元,其中:中央279.28万元,省级34.87万元,市县及群众自筹34.95万元,计划解决××镇、同心乡的8个村委会,53个村民小组,共计693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新建农村饮水工程40件,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26件,分散式供水工程14件;计划安装铺设管网353km,其中:热镀锌管安装87km,pe管266km。计划完成工程量:塑料管材72.5吨,钢材201吨,土方开挖3.1万m3,石方支砌850m3,砼方90m3,设计供水规模984m3/日。截止**年11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308.13万元,其中中央248.54万元,地方59.59万元;pe管采购到位管材59.98吨,热镀锌钢管采购到位管材158.27吨;累计铺设管道57.9公里,完成土方开挖3.4037万m3,石方开挖0.1210万m3,砼126.1m3,累计投入工日0.83万个,已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4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3处,日供水能力达0.0920万吨,受益人口达0.6475万人。预计年底全面完成扩大内需饮水项目建设工作。

(四)中央小农水项目建设扎实开展。

**年,我县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完成了德安永顺大沟续建工程。该工程审定工程概算投资327.71万元,完成工程投资300.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万元,小农水经费25万元,烟水工程整合投入资金132万元,受益区群众投工投劳1.25万个,折资43.88万元。完成续建永顺大沟12.2公里,完成烟水灌区管道铺设24公里,建成蓄水池5个,容量2300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430亩,改善灌溉面积2800亩,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5;年节水量35.3万立方米,新增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产能力59.05万公斤,受益农民人均增收111.6元。**年,为切实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同,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投资1200万元的德化乡星火村、××镇民主村沟渠配套项目的可研报告,并已通过省级评审。

(五)扩大内需农村小水电项目建设情况。

××县农村小水电项目**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万元,用于补助××县勐先河二级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资金60万元,专项用于××县勐先河二级水电站的输水隧洞工程建设)。该项目由××伟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筹建,项目于**年8月4日开工建设以来,现已完成:输水隧洞开挖2052米及洞内的临时支护工作;压力管道土石方开挖15290立方米;机房土石方开挖21000立方米,砼浇筑2600立方米,钢筋制安110吨,埋石砼500立方米;调压井明挖3000立方米,洞挖土石方2650立方米,砼浇筑170立方米,钢筋制安20吨,累计完成投资406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8259.72万元的49.15。该项目计划于**年6月份完工并调试发电。

(六)山神树坝塘建设圆满完成。

山神树坝塘位于××县××镇民主村辖区的东洱河上游,坝塘设计控制径流面积为1.8平方公里,坝高13米,总库容6.0万立方米,坝型为均质土坝,设计总投资为157.76万元。**年11月24日山神树坝塘完成招投标程序,**年11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年5月11日山神树坝塘建设工程全面完工,完成了拦河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等主体工程的建设,累计完成回填土方20350立方米,开挖土石方5530立方米、干砌块石410立方米、浆砌块石505立方米、堆石梭体520立方米;7月24日完成草皮护坡工程1432.96平方米。**年11月6日山神树坝塘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七)温泉河水库建设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年5月,我局委托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委托**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初审。**年8月1日委托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间成果的提交,**年10月底完成了《××县温泉河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正式成果,水库工程区主要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年10月底完成了《××县温泉河水库项目建议书》和《××县温泉河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修编工作。计划**年11月底前完成修编后的复核工作,争取在**年12月底完成向省级的正式上报工作。

(八)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年底由**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对《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复核后,由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的复核意见,于**年8月完成了《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补充报告》,**年8月22日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大河边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补充报告》进行了投资评审。预计该项目在**年开工建设。

(九)东洱河河段整治前期工作情况

东洱河河段整治已列入全省中小河流整治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的各项报件的上报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的水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今后认真的加以解决: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我县水能资源丰富,有着广阔的开发前景。由于我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加之县级财政困难,财力十分有限,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抢抓投资机遇十分被动,导致全县水利设施建设与水能的开发利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二是城市防洪体系有待加强。城市防洪薄弱环节多,投入少,整体设防能力差,治理投资不足,城市防洪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三是基层水务体系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基层水务体系改革,使县乡两级基层水务机构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现代水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但基层水务队伍的装备和保障能力只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水价形成机制还没能真正理顺,各乡镇水价制定不统一,城区供水未能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城乡水务产业化与市场化发展步伐缓慢,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务工作的要求。

五、**年水务工作要点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突出民生水利建设这一中心,本着“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好涉水项目的储备、申报、建设和管理,全力推进我县水务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做好“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要全力以赴做好项目争取工作。

我局将全力以赴抓住“两大机遇”,全面做好水利项目的落实工作。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这一历史性机遇。不断加大争取项目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争取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和申报工作,加快项目申报的工作力度;二是要抓住扩权强县这一难得机遇。全面做好涉水各项工作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省水利厅和其它厅局对我县水务工作的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加大省水利厅及有关部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

(二)要继续深化水务改革工作。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务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小(二)型及其以下坝塘的管理单位和管护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务管理单位工作职能;要努力推进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水管单位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培训力度,造就一批会建设会管理的复合型水务干部队伍,使水务系统的干部职工真正成为业务精、素质高、政治强、作风硬、会管理的新型人才。

(三)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水务体系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继续抓好东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在**年4月底全面完工。

二是要继续抓好温泉河水库相关报件的申报工作。

三是要继续抓好**年规划内的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工作和扩大内需水电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是要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措施,确保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要继续抓好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东洱河河段整治工作开工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是要切实抓好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在**年年底前完成改革的全体任务。

七是要继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务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年各项涉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