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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关键词]老龄化;少子化;养老保险;广东市场
1我国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的形成与现状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的人口政策经过30多年的严格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当前面临的主要人口问题不是人口总量的迅猛增长,而是低生育率导致的适龄劳动力不足,以及逐步显现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等问题。我国人口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峰值,自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推行后,出现了出生人口不断减少、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的情况,少子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使我国人口数量不断趋于减少,也加速了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人口年龄结构将严重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形,导致人口比例的失衡和人口质量的整体下降。
2少子化、老龄化问题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的形成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执行下所产生的少子化直接导致我国人口不断减少。当未来进入严重的少子化社会后,人口均衡将难以恢复,人口衰退也将不可避免。其次,少子化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经济增长后劲乏力,势必成为抑制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最后,由于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负担本已沉重。因此我国现有的政府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必将受到来自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严重挑战。
3广东省某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在笔者进行调研的某村,通过走访村部,查看相关村志和本村现有的人口资料等文献,结合与村民、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笔者了解到,某村现有住户156户,户籍人口约有57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占到13%,而0~14岁的少年儿童共有113人,约占19%,因此,根据对某村的调查发现,该村老龄化与少子化现象均比较突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村中青年,无论男女,外出打工现象盛行,绝大部分中青年男女均会选择外出务工,以赚钱养家。那么该村中的养老和育子责任如何保障?笔者针对广东省某地区农村的老年人希望选择的养老方式进行了调查(见下图),其中希望依靠子女养老的老年人有39%,打算依靠自身养老的老年人有21%,打算依赖政府救济养老的老年人口有10%,打算依靠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养老的老年人有27%,还有3%的老年人甚至对自己将来依靠什么方式来养老还很迷茫。在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下,大多数老年人都考虑过将来的养老情况,但是在农村老年人群体中将养老寄希望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不到28%,而希望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养老的老年人有72%,这也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还不完善,农村老年人也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对我国养老保险的作用缺乏足够的信心。各地虽然都将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市场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在这个庞大的近两亿人的群体中,老年人参保率依然偏低,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拥有养老保险的不会超过3000万人。
4存在问题的分析
4.1教育受限,老年人对于商业性社会保险的意识低
在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的问题,小学毕业甚至文盲等情况较多存在。这一代老龄群体对于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度低,且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观念深居其心。
4.2子女外出打工,过度满足农村老人的物质需求
随着子女进城务工,收入的持续增加提高了农民家庭生活水平,也因此,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得到较为可观的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资料得以不断地丰富。
4.3经济收入低的不舍心态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体一辈子受苦受穷的经历,使得他们对于所获收入的钱财比较珍视,舍不得花费每一分钱,哪怕是他们自己生病,都延续着以往的小病熬、大病扛的心态,对于养老未知风险的预防的金钱花费,他们就更不能接受了。
4.4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由于中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忽视了农村养老市场的保险需求,简单地把在城市销售的养老保险产品直接运用到农村市场,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而且保费相对较高,大多数农民无力承受。
5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对策分析
5.1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参保意识
为了加强老年人群体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信任,我们必须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使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对商业养老保险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他们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信心,之所以许多农村地区没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不了解。另外,针对更新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而言,他们认为依靠子女养老才是最稳妥的养老方式。但在老龄化和少子化形势严峻的今天,要加强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新形势的认识,加强农村地区信息更新和传播的速度,强化商业养老保险的概念,增加农村地区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更新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化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识并鼓励购买的消费行为。
5.2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随着城镇化建设,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也不断上升,得到较大的改善,普通的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对保险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所以要充分把握这个有利的机会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农村养老保险需求。为此,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积极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开拓发展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李俊华,刘均.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探析[J].甘肃农业,2016(3):60.
[2]朱勇.少子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机构养老问题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关键词:农村;农村保险;发展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农村保险也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肩负起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及解决“三农问题”等重责。
一、农村保险市场中的问题
1.农村市场上保险主体数量不大
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而商业保险业务的恢复也有20多年的发展史了,各种类型的保险机构发展迅猛。目前,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保险机构类型:国有独资形式、股份制形式、中外合资形式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这些形式的保险机构大多在大、中型城市立足,很少有保险机构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业务,推出险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保险业赢来了激烈的竞争,此时,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开始逐渐将注意力转移到面积辽阔的广大农村地区,但大部分保险公司对此还是持观望态度,尚未有具体的险种投入市场。
2.相对单一的险种
险种单一,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农村地区保险公司的数量相对较少,只有诸如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少数大型保险公司进驻农村地区,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第二,针对我国农村设置的保险品种也较少,且现有保险险种的结构类型相似,缺乏针对性及适应性,且在条款设计上也缺乏必要的严谨性,农业保险尚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需求。比如说城市人口在进行投保理财时,首先考虑的往往都是人身安全,而农村保户则不同,他们大多将财产保险放到首要位置,市场上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开发险种时往往忽略实际情况,在不同地区执行相同的费率、缴费方式等,这都制约了农村保险业的发展以及降低了农村保险抗击风险的能力。
3.农村保险发展相对滞后
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创了农业保险,但随后的30多年里一直处于停顿状态,直到1982年再次恢复农业保险办理工作,虽然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让很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4.农村的投保率低
从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农村人口占了总人口的63.1%,但农村保险业市场供给主体却相对较少,保险深度及投保密度远不如城市。
二、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方针策略
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民数量占据比重较大。因此,我国农村保险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
1.扩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
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大多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以及生产要素。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不仅仅要有专业保险人,而且还要有理性的投保人。不仅人寿保险需要上述要素,农业保险也是如此。因此需要扩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丰富农业保险的宣传形式,以此来消除农村居民对农业保险的担忧心理。
2.创新业务类型,提供险种适应性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成效显著,但农业保险发展不尽如人意。要想尽快改变农村保险险种单一、适用性不强的现状就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比较容易地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相应的新品种,着重开发费用低、保额低的险种。即便是我国的农村地区,贫富差距也是比较大的,因此还可以根据具体区位来设计不同险种。比如说,中国人寿出台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便是新险种成功的范例。
3.改进行销方式
我国百姓的群体性表现较强,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群体性表现尤为突出,对新产品大多喜欢持观望态度,因此对于同一省份或地区应该制定统一标准,以此避免农民的相互比较。另外还可以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的形式来启发并引导农民参与到农业保险中来。与此同时,也可以在保险营销人员中实行新的行销制度,诸如驻村制度等都可以为现阶段的农村保险发展贡献一定的力量。
4.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仅仅依靠保险公司及社会力量发展农村保险还是不够的,政府应该就农村保险在经济上和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首先,就经济而言,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着实就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尽一份力;其次,就农村保险业政策而言,政府应该致力于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一方面可以约束相关职权部门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广大农民的权益。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农村保险专项基金或实行农村保险补贴等形式来繁荣农村保险市场。
三、总结
综上所述,发展我国农村保险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对农村保险消费者的培育也非朝夕能够实现的。农村保险业发展的空间十分巨大,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十分注重对农村保险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依存。
参考文献:
[1]何大庆:农村保险品种亟待完善[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9(01).
[2]王海莉: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思路[J].陕西农业科学.2009(02).
[3]蔡依明:寿险公司如何开拓农村市场[J].上海保险. 2008(01).
吴永霖,常熟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顾问。
摘要: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旨在建立医疗机构费用自我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优化管理、规范服务、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目标,带动和推进基层及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常熟市从2012开始,以卫生部、亚洲开发银行新农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县实施为契机,在卫生部、省卫生厅和项目专家指导下,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经过二年多实践,运行总体情况平稳,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关键词:卫生;医保;支改;实践;探索
2012开始,我市以卫生部、亚洲开发银行新农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县实施为契机,在卫生部、省卫生厅和项目专家指导下,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经过二年多实践,运行总体情况平稳,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一、支付制度改革实施的背景
我市从1955年举办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由传统合作医疗转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并与新农合并轨运行。2010年开始,以新农合为基础,整合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等不同保险资源,实施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的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开始在巩固完善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组织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我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全市所有非就业人群、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作了有效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对象进一步兜底,从而形成了具有常熟特色的“三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较好实现了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制度。
全市在2010年12月开始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被卫生部列为部长综合改革联系点,承担卫生部和亚行新农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县任务,被省卫生厅列为全省15个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
我市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发展和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内在需要出发,以卫生部、亚洲开发银行新农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实施为契机,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旨在建立医疗机构费用自我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优化管理、规范服务、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目标,带动和推进基层及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2006年,我市在省内已率先开展了住院按病种结算试点,从开始的12个病种逐步扩展到30个病种,实施病例住院费用平均下浮10%左右,试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在开展按病种结算试点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的困难和不足:ICD疾病诊断编码使用欠规范导致费用测算困难;由于病情变异大,不能覆盖全部病种;两种制度不同步推行带来管理困难;病例实施率低,对控费作用有限。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信息化条件以及前期试点和工作评估总结,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经验,在卫生部项目专家指导下,我市支付方式改革方案选择确定为门诊实施总额预付,住院实施按床日付费和按病种付费混合支付方式。
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的方案
门诊总额预付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一定的付费标准计算付费总额,并实行按月考核付费的支付方式。具体涉及到确定门诊统筹基金和门诊总额付费预算,各级医疗机构门诊人次预测和医疗机构门诊总额预付包干资金。经办机构每月按包干资金的90%比例进行预付,其余10%按考核结果兑付,年终进行总决算,结余留用,超支原则不补。
按住院床日付费制度是指在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情况,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分段,在严格测算基础上,制定各级(类)医院、各类疾病和各时间段的每床日付费标准,病人出院后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补偿比(补偿政策)与医疗机构结算,经办机构以实际住院天数的规定付费标准和实际补偿比与医疗机构结算的一种付费制度。
基金支付额大于医院实际垫支额的,大于部分归医院所得;基金支付额小于医院实际垫支额的,原则上由医院负担。市经办机构按月对各定点服务机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并按基金应支付额的90%-95%比例拨付,年终考核后进行决算。
三、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要点
(一)制定方案,全面覆盖
2011年下半年开始,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挖掘历年数据信息,结合2012年度基金总量、补偿方案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制定形成了《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2012年实施方案(试行)》。本市定点服务机构2012年开始,门诊实施总额预付,住院实施按床日、按病种付费混合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住院病例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方案的制定,坚持和贯彻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兼顾多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原则、强化质量监管保证服务水平原则的三项基本原则。
(二)宣传培训,加强监管
全市加强支付方式改革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改动,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在具体实施推进中,坚持结合实际,对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补偿;坚持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优质服务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等基本原则。
(三)系统改造,费用结算
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后,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苏州嘉华软件公司共同努力,软件研发经数十次测试和现场验证取得成功,2012年3月,支付方式结算软件投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每月5日前下拨当月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同时结付前一月度按床日付费支付基金。
门诊总额包干资金、按床日付费结算应支付基金大于医院实际垫支额的,大于部分医院留用。 2012年,门诊总额预付包干资金大于医疗机构补偿垫支10.40万元, 28家定点服务机构(含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包干资金大于补偿垫支,占62.22%;提供住院业务的43家定点服务机构,22家基金支付额大于补偿垫支额,占51.16%。
(四)严格考核,适度调节
为了保证改革有序推进,市卫生局、市居医(农合)办制定《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指标、周期、考核结果使用。
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还明确,每年提取一定量的调节资金,在严格考核基础上,统筹用于定点服务机构主动承担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收支差额的调节处理。
2012年末,我们根据调节资金使用原则,结合年度考核,对部分医疗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费用控制好、有效缩短住院床日、不推诿重病人,因测算上的一些客观原因而出现的一些亏损给予了调节补偿。2012年,全市实际使用调节基金925.12万元,较好发挥了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四、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顺利推进,实现了医疗机构和住院病种两个全覆盖
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覆盖了本市范围内所有的定点服务机构、覆盖了全部享受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统筹补偿的病人,促进了医疗机构之间公平竞争,有效发挥了支付方式改革内在激励和制约。
(二)定点医疗机构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合作,增强了控费责任和意识,初步建立起了费用分担和约束机制
各定点服务机构成立了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将支付方式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纳入医院常规工作。各医疗机构增强了控费责任和意识,初步建立起了费用分担和约束机制。
(三)医疗费用得到控制,保障水平提高,病人就医流向合理
2012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用54.16元,同比下降3.97%;低于苏州市同期平均次均门诊费用(62.53元)的13.39%;次均住院费用5368.82元,同比增幅2.49%,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费用的3.00%,低于苏州市各县市(区)同期平均次均住院费用的14.82%。
在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引导下,镇村医疗机构门诊占比达到81%以上;本市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50%左右,市外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控制在3.5%左右,较好实现了国家综合医改提出的90%以上病人留在县域治疗的目标。
(四)提高了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
我市在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研制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结算系统,解决了住院按床日付费计算机病种分类识别和按床日标准费用结算。建立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机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支付标准。重点发挥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技术指导组作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精细理,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五)2013年运行继续保持了较好势头
2013年,我市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按原定的总体框架实施,根据2012年费用和基金运行实际,对支付标准作了动态调整。根据医院能力提高和等级医院评审情况,对医院按床日结算分级(类)作了一些微调。
关键词:农村保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论我国农村保险发展对策
收录日期:2012年9月13日
一、引言
农村保险市场是农村保险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农村保险并不等同于农业保险。狭义上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而广义上的农业保险则涉及到农村各个方面,更接近于农村保险。
二、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农民“两不”因素
1、传统价值观导致不想保险。我国农民一旦遭遇各种风险往往只是注重在家庭内部分担,这与我国独特的家庭家族为核心、风险自御的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同时,由于保险知识的缺乏,有些农民对保险这种新生的事物既不了解也不想了解,外加一些保险人的违规经营,导致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信任保险公司。
2、收入水平低导致不能保险。虽然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来看收入水平仍然不高。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人均收入不及城市人均收入的1/3。而东部较发达地区农村人均收入都较高,这样绝大部分农村人均收入更低,购买保险产品对于他们来说仍是奢侈的消费。
(二)保险产品单一,适应不了农村市场需求。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很快,但目前的产品设计和开发主要定位于城镇市场,专为农村设计的保险产品很少,针对性也不强。有些险种条款内容陈旧,风险责任较小,而且一些条款中的投保条件、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缺乏灵活性,导致很多农民很难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其需求的险种,这样百姓自然不热衷。
(三)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阻碍了农村保险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险主体也在逐渐增多,农村保险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但少数保险机构及其个别员工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出现了急功近利、误导客户的不端行为。尤其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型民营股份保险公司,也往往是仓促上阵,营销人员素质较差,故意夸大产品功能,极大地扰乱了农村市场,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为农村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设置了障碍。
(四)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现有的关于保险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还不能有效覆盖整个农村保险市场,不能充分发挥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规范作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较差。同时,政府对农村保险的扶持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农村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保险发展对策
(一)宏观方面的对策
1、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同业之间的良性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要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经营不符合规范,不能诚信经营的公司及个人应给予应有的惩罚。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后,要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就是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从而为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市场其他参与主体的正当利益,以提高农村居民对保险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2、政府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关于农村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农村保险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避免因法制缺失给农村保险带来的诸多困难,促进农村保险的规范化发展。
(二)微观方面的对策
1、保险公司方面
首先,保险公司要使农民化被动为主动。保险公司要尝试去引导农民的保险观念,努力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为此,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到农村去宣传保险,让农民自己意识到买保险的必要性。在宣传时要注意遵循农民的特点,运用通俗幽默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语,再结合案例,尤其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例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有奖保险知识竞猜,使大众在愉快的氛围中认识保险并喜欢保险。
其次,保险公司也要努力提高销售团队的业务素质——“借用客户管内务”。保险公司应针对农村市场,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并下大工夫提高自身经营水平。对于农村保险营销员的素质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建立一种简单易行的、适合农村市场的投诉渠道。这样,能够起到对营销员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出现营销员欺诈等道德风险问题。同时,保险监管机构还能够通过投诉了解来自保险行业最底层、最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增加信息采集的真实性。
再次,要想在农村打开局面,保险公司要“内外兼修”。一方面保险公司必须深练“内功”,保证产品和保费设计从简。保险公司应在农村市场推出名称吉祥、体现内涵、条款简明、通俗易懂、便于换算、一目了然、手续简便、填写简单、保单精美、便于保管的新产品。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要注意借助“外力”:第一,借助政府的作用。保险公司可以借助政府的一些政策号召进行展业工作,取得农民的信任;第二,借助一些金融机构以及在农民心目中有分量的企业的作用。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开展银保合作,利用银行机构网点和人员拓展本身业务;第三,要注意与国家福利事业挂钩,体现保险公司的社会效益。通过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来树立保险公司在农民心目中的威望。
2、各市场的参与主体。各市场相关主体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提高自身整体水平,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险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共同维护和提高保险业的行业形象,消除人们对保险业的偏见和误解,以促进保险业在农村的发展。
四、结束语
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具有发展潜力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农村保险消费者的培育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但只要外在能够加强监管和支持力度、内在能够不断创新和自我完善,就能在农村市场上建立起良性循环的保险机制,那么实现农村的共同富裕和农村保险业的普及是迟早的事。
主要参考文献:
[1]付菊,刘洪,肖举萍.发展农村保险市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5.
[2]杨娣.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1 被解释变量
农业保险收敛性指标,用农业保险密度增长率衡量,即i省第t年农业保险密度对数与i省第t- 1年农业保险密度对数的差值。
2 解释变量
①期初农业保险密度指标,用i省第t-1年的农业保险密度对数来表示,该变量的系数用来考察我国的区域农业保险发展是否具有显著的R收敛趋势。假设I:该变量的系数为负且显著,表示区域农业保险发展遵循收敛性理论。
②农业保险市场结构指标,用HHI指数表示,即农业保险市场各个保险机构保费收人占比平方的合计,表示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可以揭示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水平。假设2:竞争度高的农业保险市场,保险产品创新水平高。
3 控制变量
本文考察农业保险市场竞争结构与区域农业保险收敛空间关系,需选取HHI指数为重要的解释变量,影响农业保险收敛发展的因素不仅包括农业保险市场竞争度,而且还包括其他指标。因此本文另选取直接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8个指标为控制变月巨:
①农业保险赔付率指标,用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占比农村人口数表示,用来考察农业保险风险补偿水平。假设3:农业保险风险补偿水平越高,该区域农业保险密度增长越快。
②风险成灾率指标,用农作物成灾面积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值表示,用来反映农业风险水平。假设生:农业风险水平高的区域,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越大,农业保险密度增长越快。
③产业结构指标,用第一产业GIMP占比GIMP总值表示,以揭示某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假设5: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农业保险密度增长越快。
④自然灾害救助力度指标,用自然灾害救助费与农村人口数比值表示,用来考察某地区农业保险之外的替代性风险补偿能力。假设6:某地区替代性风险补偿能力越高,将会抑制该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
⑤文化教育水平指标,用乡村大专及以上人口占农村人口数比值表示,以揭示农业保险认知水平。假设7:农业保险认知水平越高,该区域农业保险密度增长越快。
⑥农民收人水平指标,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表示,用来考察农业保险支付能力。假设8:农业保险支付能力越强,该地区农业保险密度增长越快。
一、县域保险
县域是指一个县级(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下同)行政区域区划的地理范围空间。而县域保险则是指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行政区域内市场为导向,为县域经济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为小城镇居民保险体系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以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县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系列保险关系的总和。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有2861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除外),其中:市辖区845个,县级市374个,县1470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2个,林区1个。参加第四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的县域单位不包括市辖区、福建省金门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等3市,共计2012个。全国县域内陆地国土面积874万多平方千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4统计),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94.0%。全国县域内人口达9.1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0.9%。2003年,全国县域经济GDP为6.45万亿,占全国GDP的55.15%。
?M管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县域经济在全国的占比有所下滑,但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县域保险是我国保险市场不可分割也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保险不兴,我国保险缺乏市场纵深,保险市场就说不上完整。县域保险不振,保险的社会功能就未能得到充分体现,而丧失的保险市场份额是保险行业难以承受之重。当前,党和国家把脱贫放在首要的政治高度,而贫困人口几乎全部集中在县域,一点点小的风险,也会给贫穷人群带来较大的损失。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为县域经济保驾护航,是服从和服务于国家脱贫战略的需要,是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险行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需要。
二、阻碍县域保险发展的困难和障碍
当前,县域保险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主要原因如下:
1.我国除了长三角、珠三角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外,县域经济的主业是农业,主要成份是农村经济。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县域保险市场的市场规模、客户群体、购买能力、保险意识、营销效率比起中心城市来说,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保险公司将重点集中于经营效率明显高于县域市场的中心城区,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和营销发展的必然路径。由此可以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保险公司对县域保险市场的重视程度远不及中心城市了。而相对于县域保险内部而言,保险公司同样出于对营销效率和结果的追求,一般将重心置于乡镇企业较多或资源性产业富集的县域。而一些经济发展滞后的县域,即使是人口大县,由于经济条件较差,市场有限,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不高,也难以激发保险主体的积极性。
2.县域市场中,县城人口有限,容量不足,保险竞争主体不少,同样竞争激烈,难以支撑机构发展。而广大村镇地区,地域面积宽,管理半径长,管理成本较高,业务运转周期长,理赔时效差。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专业知识较差,难以销售复杂产品,存在误导和不合规的潜在风险。更重要的是,没有离开土地的农村营销员,仍然以农业作为重要的生活来源,以农事为主,保险沦为副业,难以实施有效管控,对保险业绩的稳定和提升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青壮年广泛地外出务工,农村剩下人群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学龄期儿童,不是家中经济支柱,也决定不了家庭经济开支,掌控权空缺,保险营销找不到目标人群和应有的受众,保险营销活动难以有的放矢地开展。
3.农村老百姓根深蒂固相信银行,而不相信保险公司。对保险的理念不接受,也不认同。风险观念落后,心存侥幸,甚至求神拜佛,怨天尤人。对于养老保障等缺乏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片面依靠和寄希望于政府。对于保险产品本身理解不透,对于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和理赔中的责任免除等事项,难以正确理解,以讹传讹,给保险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县域保险的优势
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中心城区市场的大局基本已定。想要在中心城区保险市场上有年作为,已殊非易事。而对于惨烈竞争的城市保险市场来说,县域保险市场具有独特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近14亿人口也不可能全部生活在大城市,我国一直推动城镇化,而非城市化进程。大城市的高房价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融入都市的巨大障碍,县域良好的空气、清洁的饮用水,低廉的生活成本,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城市人群返乡。随着农村的产业化,国家二胎政策的落实,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以有机农业为代表的健康产业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既不愿意远走他乡,让家人成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也不必要远离故土艰辛求职创业。农村本来就是一个展示自我的天地。同时,告别传统农业的现代农业,需要更多有理想,有知识,有技能的年青人施展才华。以县城为代表的小城镇建设必将成为我国未来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在未来仍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农”一直以来是国家政策重点关注和支持的对象,也是近年来国家致力振兴的产业,保持18亿亩耕地,坚持独立自立,自力更生地发展农业,保证粮食安全已经成为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后,农村的生产形式和生产关系就基本确定下来,一直保持到现在,目前已很难适应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当前国家正在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立,实施土地流转,推广机械化作业,推动农产品产业化,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这将充分激活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大规模农庄化本身也潜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为保险提供了生长的肥沃土壤,打开了保险充分施展的新天地。
3.当前县域保险市场竞争倘不充分,大部分地区属于垄断竞争型市场。少数几家公司在县域领域内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大部分公司在县域保险市场上艰难挣扎,相当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没有进入县域保险市场。我国政府在筹备新机构时候的要求首先是省级中心城市,然后是地市级中心城市,最后是县域市场。除了少数几家实力雄厚的全国型大的主体之外,规模较小的公司一般来说都将主要精力放在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中心城区。一部分由于走专业化路线,一部分将目标市场定位于都市白领和中等心入阶层。当然,还有相当多的公司已开始从城区走向县域,正在逐步站稳脚跟。个别曾经苦心经营过县域的主体,在放弃县域一段时间后,正在准备重返久违的县域市场。由此可以看出,县域保险市场是城区市场外又一块诱人的蛋糕。
4.随着国家对保险业的重视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人民对保险已经有了新的认识。不少外出长了见识的农民对家乡的父老乡亲带来积极的影响,有着时代观念的80后、90后对家人的影响不断提升,保险的观念在县域开始扎根。同时,村村通路,甚至路到户户家门口,每个家庭都开始有小汽车或摩托车,保险公司管理的空间得到极大延伸。互联网下的电子保单即时出单,便捷理赔,正在让农村保险步入一个新天地。
近年来,通过县域保险市场的经营发现,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保费与县域经济的强弱正相关,而对于具体的保险主体而言,县域经济强的未必一定是公司保费的主要来源地,反而一些经济落后的县域,尤其一些偏远地区的县域和人口大县,由于人口多、机会少、就业压力大,容易招募从业人员,其高内涵价值的保险保费规模不容忽视,甚至成为一些公司的主要保费来源,而且潜力巨大。因此,县域保险市场已再次引起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视。在县域市场上占据垄断优势的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县域市场的投入和巩固。曾退出县域保险经营的公司,重又成立了二元业务部,直接针对曾经收缩的的县域市场,重振旗鼓,再次鼎力而入。而一些后起的保险公司,在中心城区发展迟迟不见成效的情况下,也将重点瞄准县域市场,从县域市场中找到突破口。
四、县域保险的发展策略
1.借助国家政策性保险,为商业保险鸣锣开道
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农村地区偏远封闭,信息不流畅,老百姓见闻不广,不易接受新生事物,即使今天,农村仍存在着一些文盲、类文盲。如果以今天信息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农村文化的现代化程度,差之甚远。愈演愈烈的各种金融诈骗、电信诈骗让农村老百姓随时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而几千年来形成的习俗传统,使农村老百姓对政府寄予了充分的信任。在把银行作为主要金融工具的农村地区,要使老百姓相信和接受商业保险,必须借助政府的资源和力量。多年来,国家农业政策性保险对农村进行着巨额的投入,为调动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农民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依靠。但由于政府和承保的财产险公司人手的限制,在政策宣传、查勘报案、理赔支付等各方面一直缺乏专业细致的服务。一方面,政策的惠利未能充分展示和宣传到位;另一方面,保险责任免除也未能充分沟通和宣传。老百姓对保险的了解仍然较为模糊,赔与不赔仍然认为由政府界定,未能对商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动产生应有的积极作用。如果能够以此作为突破口,充分宣传政策性保险的惠利,充分说明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进一步强调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各自优势,互相促进,互相推动,不光能进一步做好农村政策性保险,还将极大的惠及商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产寿并进,综合开拓
当前,农村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在农村已经普及,私家汽车正在快速进入普及阶段。强制性的汽车保险已为大众广泛接受,这对于不习惯保险的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强制性的保险宣传和教育。由于农村财产相对较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不自觉地将赖以生存的财产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国家农村政策性保险对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了保障,农民对财产保险有了初步认识后,对农民自身财产,如住房、汽车等的保障需要可以顺应引导,进而深入到意外、疾病和养老的人身保险上。如果国家能对出险率较高,保险公司承保十分谨慎的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给予适当的政策,实施强制性保险的话,不光能进一步促进县域保险市场的繁荣,更能强化县域市场的保险意识,促进保险市场的加速发展。通过有形的财产保险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无形的人寿保险的发展,从而不光实现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互相推动,还能形成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相互促进。
3.针对性的农村保险设计和保险宣传
由于保险产品本身险种划分分门别类,各类较多,产品保障的内容和责任差别较大,获得充足的全面型保障的投入成本不低。县域市场整体来说抗风险能力不足,购买能力有限。为了达到有效的保险保障,必须对县域市场的保险产品进行针对性的设计。而农村保险的需求又和城市人群有着较大的差异,希望短期回本,生前享有,缴费低,保障高,容易与银行产品进行片面对比,这就对保险产品设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何有效地开发县域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需求在不断地培育农村县域市场的进程中,有针对性进行适销对路的产品开发,以适应县域市场的购买需求和购买能力。
县域保险是县域尤其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县域保险,首先要规范县域金融市场,首要的是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集资,禁止非法民间高利贷。而保险公司也要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防止销售误导。这就要求政府要进行现代金融制度、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金融市场,打击金融诈骗,净化金融生态,给金融市场一个有序的环境。而作为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行业更要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内部监控,严格筛选从业人员,注重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加强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严控风险,防范非法违规经营,为保险行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氛围,以获取县域市场的信任与尊重。
4.提供多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