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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一周宣传
5月7-13日,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专题栏目、重点时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出纪念“5.12”地震一周年特别节目,报道全区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情况。
牵头单位: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1日,在永川体育馆、渝西广场分两个组开展街头宣传,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安监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5月12日,集中开展地震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城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开展人员紧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部门:区级各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部门),三个街道办事处。
2、5月12日,在永荣镇永荣中学开展一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演练,重点检验区级相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
参与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人武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永荣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
3、5月7-13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地质灾害救援疏散等专项演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国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举行一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专题报告会
5月8日左右,邀请市级防灾减灾专家来永作防灾减灾专场报告会。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气象局
参加人员:区级相关领导;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签名等,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区教委
参加单位:区气象局、区国房局(地震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院校)。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安全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社区活动。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暂行)的通知》(渝民发〔2012〕33号)文件,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进农村活动。结合国土房管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大巡查活动和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教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区级农技专家深入镇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国房局(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农委等部门
(六)成立一支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
结合5.4青年节活动,发动和号召全区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支200左右的青年应急志愿者服务队,并举行成立仪式。
牵头单位:区团委
配合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教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大中专院校等有关单位。
(七)开展一次募捐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奉献爱心、救助灾民”募捐活动,为5.12地震恢复重建和灾民救助募集更多资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社会单位、广大市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永川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德宽为组长,副区长王建华为副组长,区级相关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逐项抓好落实。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1 我国灾难医学教学现状与问题
1.1 大学教育起步晚
灾难医学发展40年来,已受到世界各国医学界的高度重视,英、美、法、澳大利亚等国家,早在10年之前就将有关灾难医学知识的的教授和培训制定并纳入了大学选修课程[3]。而我国正式将灾难医学教育纳入医学院校的教学课程,始于同济大学2008年10月,起步相对较迟。
1.2 继续教育缺少
我国目前灾难医学教育尚未系统性开展,大多数医学院校尚未开设全面系统的灾难医学课程。灾难医学教学对我们来讲还是一个开端,还未建立灾难医学教育培训体系,继续教育体系中也未纳入灾难医学救援的培训项目。美国的灾难医疗系统最为发达,尤其注重继续教育项目的发展,其中美国联邦应急计划(federal res-ponse plan,FRP)、美国国家灾难医疗系统(NDMS)、联合国减少自然灾害问题世界会议、美国联邦灾难心理卫生服务系统及灾难救援中的国际间协作,都是其重点发展项目和继续教育核心内容。
1.3 在岗培训空白
我国目前不仅未建立灾难医学本科教育体系,而且没有在职在岗培训项目,大多数在岗的医护人员没有接受过灾难医学的规范培训,特别是在岗护士,缺乏现场救护的基本知识技能。相关专家对护士灾难医学认知、需求和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分析,显示大部分护士对灾难医学知识缺乏了解[4]。
1.4 师资队伍薄弱
我国医学教育有识之士,在2008年“5.12”地震之后,深刻反思并结合国家国情,于2008年10月在同济大学医学院正式成立了中国高等院校第一个急诊与灾难医学系,率先在同济大学五年制本科医学生中开设“急诊与灾难医学专业课程”,开始了急诊与灾难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实践和探索。近两年,广东暨南大学和江苏大学等高等院校相继开设相关课程进行灾难医学本科教育。但这些灾难医学教学组织,是个别大学独自建立的,从事教学讲课的老师大都来自急诊、急救科的临床医生,虽然是由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后从事临床医疗,但大部分未接受灾难医学的专业培训,所以灾难医学教学师资整体起步较晚,整体力量十分薄弱,教学水平亟须提高。
1.5 材尚无
国内关于灾难医学的相关教材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1992年由人民军医出版社曾出版了Baoskett和Weller合著的《灾难医学》(Medicine for Disaster,张建平译) ,1994年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过华积德教授主编的《灾难医学》。另外《中国急救复苏与灾难医学》杂志以及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灾难分册,一直为相关参考资料指导一线救援人员和培训教育。
2 灾难医学课程设计
2.1 课程设计目标
建立灾难医学专业课程体系,让医学生掌握灾难医学基本急救技能和基本救援理论。
2.2 课程设计内容
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组成。理论教学课程包括总论、灾难医学救援基本技能(检伤分类、CPR、包扎、止血、固定、搬运、通气等)、灾难医学管理、灾难医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预案制定、自然灾害医学救援各论(地震、洪水等)、人为灾害医学救援各论(车祸、恐怖袭击、矿难、中毒、核辐射、火灾等)、灾难心理医学干预、灾难医学防疫与疾病控制等。
2.3 课程设计学时
由于刚起步,目前设计的学时分配为:灾难医学理论课程18学时,实验(技能操作)课程6学时,总学时数为24学时间。
2.4 课程设计考核
我们改革以往传统的考核方式,具体做法:平时灾难医学急救技能操作考核占50%;理论考试成绩占50%。
3 灾难医学教学实践
通过上述设计,我们列入临床医学院大三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最后通过网上选课,共有305名医学生选修本课程。具体做法是如下。
3.1 实施案例教学
由于是一门新课程,我们灾难医学系统一要求老师备课时,每节课均以一个典型的灾难事件为教学案例,从一开始就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
3.2 实施多媒体教学
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制作部分动态视频课件,立体展示教学内容,让学生没有视觉疲劳。
3.3 实施小组教学
由于选修学生多,我们分成3个班,每个班再分成10~12个小组,从课堂的理论教学到实验基地的操作教学均按小组教学,确保教学效果。
3.4 实施综合模拟演练教学
在教授预案制作课程后,向每个小组布置综合模拟演练的作业,给学生2周时间,由实验课老师专门指导修改每组预案,最后每班集中在室外分组进行灾难场景的综合模拟演练,学生们倍感学习灾难医学的兴趣。
3.5 实施操作与理论相结合的考核教学
改革传统考试方法,采取平时操作和演练学习占50%学科成绩,课程结束统一理论考试成绩占50%,实现理论与操作考试相结合。
4 灾难医学教学建议
由于我国急救医学教学主要存在急救医学迅猛发展和急救医学课程设置缺陷两个方面的问题[5]。因此,根据教学实践探索,提出以下建议:
4.1 统一灾难医学教材
由于本课程刚开设,我们期待早日用上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和教育部牵头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急诊与灾难医学》,这标志灾难医学正式列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标志着我国灾难医学本科教育的初步确立。有了统编教材,就可以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2 统一列入必修课程
我们江苏大学开设的灾难医学课程,目前为专业选修课程,建议教育部将此课程列入专业必修课程,这样可以让我国灾难医学的本科教学工作大大推进一步。
4.3 学实验室
由于灾难医学急救技能操作,需要一定空间,建议大学能统一对急救技能实验室进行标准化,这样可以提高技能教学的质量。
4.4 学工作量
制定灾难医学教学统一工作量,通过对305名医学生进行的课堂调查,有92%的同学反馈学时过少,建议将24学时增加为30学时,而且同学们希望增加技能操作学时。
4.5 学研究
由于灾难医学的本科教学目前刚起步,建议在中华医学会灾难医学分会下成立灾难医学教学学组,专门研究、解决、指导和统一在灾难医学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参考MIMMS(大型灾难医疗管理与支援教育课程)和ETS(紧急事态训练体系)的灾难医学教育方法[6],培养我国合格的标准化医学救援人才,不断推进我国灾难医学教学质量。
灾难医学大学本科教学,是一个崭新的工作,正如我国灾难医学学科创始人王一镗教授提出“在综合性大学或医科大学中建立急诊与灾难医学系”和“大学本科的专业建设是一个学科发展的基础” [7] ,灾难医学规范化专业教育当然应从医学院校的学生抓起。相信通过全国各位专家的努力,医学院校增加开设灾难医学本科课程,不断推进我国灾难医学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由于教学实践和改革还有许多不足,请全国各地的老师指导、帮助。
志谢 王一镗教授对开设本课程的悉心指导;江苏大学分管医学教育的施卫东副校长对开设本课程所给予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吕传柱, 张海涛. 灾害医学的现状与展望[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12,21(9):933-936.
[2] 夏鹄. 灾难医学急救的组织与实施[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04,13(8):575-576.
[3] Rasmus A,Czekalo MS.A national survey of the Polish popula-tion’s cardiopu11nonary resuscitation knowledge[J].Eur J Emerg Med,2002,7(1):39-43.
[4] 黄琦. 护士灾难医学认知、需求和影响因素调查分析[J].护理研究,2008(265):2653.
[5] 刘明华. 医疗系本科急救医学教学思考[J].中国急救医学,2006,26(3):206-207.
[6] 张海涛, 郭建英, 吴红梅,等. 借鉴灾害医学教育国际化标准 培养我国实用性灾害医学人才[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12,21(9):1061-1062.
[7] 王一镗, 刘中民. 灾难医学[M]. 江苏省镇江: 江苏大学出版社, 2009:4-12.
(收稿日期:2013-01-17)
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13.10.029
基金项目:2011年江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011JGYB055)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型学习、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4个领域。作为一种体验性的、实践性的、综合性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在课程目标上,具有比较突出的能力目标取向。所谓课程目标的能力取向,是指课程实施对发展学生能力的重视,把发展学生各种能力作为核心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培养能力的课程,但课程实施中的能力培养是个没有规范和基本常规的问题,不仅缺乏清晰的系统化、阶梯型的能力目标设计,而且缺乏能力目标的评价方式。作为城郊结合部的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如果像许多学科课程那样能力目标不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价值也许会就全部丧失。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实现能力目标,在课程多样化的同时,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一、能力目标应与活动过程中的任务取向相关联
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目标不是通过教师的讲授达到的,而是通过学生的实践过程达成的。在每个活动主题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将各种能力目标与学生活动的具体任务向关联,引导学生通过完成活动任务,以行动来达成能力目标。
二、注重能力目标的校本开发
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目标,在不同的活动主题中具有不同的能力目标要素和发展水平。以我校为例,泰州市渔行实验学校是一所具有80几年建校历史的学校,还是城北地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造船旧址。根据这个特色,我校经过大量的资料查阅和细致的编写,出版了《渔行物语》这本书。书中通过介绍渔行地区的历史和人文景观,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感官。该校本教材力求在学生的实践活动中达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三个维度的整体提高。教材内容扎实,知识涵盖面大,确保学生能在有效的教学时间内学到应有的知识技能,获得相关素养的提升。
我校校本教材的开发,使学校富有更大的生机与活力,使学校特色得以彰显。
从实施层面上说,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达成是非常校本化、主题化的过程,学校应针对地域特色、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不同类型的活动主题,进行能力目标的校本设计和开发,引导所有学生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习经历,各种能力得到促进和发展。学校在进行能力目标开发与预设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经历不同性质活动主题的学习过程,以实现学生能力的结构性发展。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活动项目设计和课题研究是实现综合实践活动目标的基础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首先制定课程建设的原则,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指导,基于学生的认知和已有经验,体现地方和学校特色,立足学生发展;内容紧紧围绕学生与自然、学生与社会、学生与自我发展三条线索,通过不同的研究方法,即文献法、观察法、实验法和调查法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等,体现时代要求,符合学生各个年龄阶段的成长需求;广泛挖掘课程资源,实现基地、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建设;充分整合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四个指定领域,完善具有自己校园特色的校本课程。
其次,在课程建设的审核上严格把关。1按照校本课程建设的原则,教师将预开发的活动项目主题内容、可行性分析报告交教务处通过,初步把项目确定下来。2综合实践教研组有关学科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进一步研究项目,挖掘项目的内涵,开发项目的教学价值,补充完善教学内容,并编写指导方案交教学中心评审。3教案通过后,基地教学负责人组织试讲、修正、完善,试讲通过后即可试行。4试行期间,教学中心利用调查问卷、与学生座谈、科任老师座谈等形式进行效果评定,确定是否运行。5对运行的项目持续跟踪反馈,实行动态管理。最后将基地课程系列化和序列化。
为了促使基地主题活动的实施更加有序化和系统化,试着将开发的主题活动按照课程形态分为若干个系列提供给学生,形成主题活动体系。
第三,探索学生学习的多种途径,积累教学指导经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和价值决定了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学习方式不同于学科课程中的学习方式。我校坚持回归学生生活,突出学生主体,注重实践和反思的理念,为了保证实施效果,尝试了和活动主题相适应的调查与思考、体验与建构、观察与实验、合作与探究、设计与制作等多元化的基本学习方式,积累了一些有效的指导方法。
1.调查与思考
调查、采访是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我们为七年级的学生开设了“渔行地区交通拥堵现状的调查”、“造船文化研究”,为小学四年级学生开设了“小记者在行动”等项目。渔行地区地处泰州海陵区的北郊,学生对当地闻名的历史文化遗产很感兴趣比较,他们自由结成小组,设计了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主题,通过去实地参观,调查、采访当地老人,查看旅游局宣传资料以及网上搜集资料一系列学习方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从选题到撰写调查报告,给了学生多方面、多种形式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在探索的过程中,很多学生从身边发掘有用的信息与资料。比如,渔行寺庙的历史文化发展;拜访老船工,给同学们讲时期造船的革命故事,激励学生学习不怕牺牲、不怕流血的革命精神;我校周边地区,上下班高峰期,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交通堵塞,给学生调查研究,多出好点子,解决现实困难的交通问题。
而小学四年级“小记者在行动”难度相对小一些,但是与人交往、问题提出、采访归纳以及总结报告,同样给了孩子们不可多得的学习机会。因为学生经常会遇到不接受采访的人,见到一群孩子问这问那就非常反感,或者轰走学生,或者说“别问我,没时间”,这会使孩子们非常尴尬,但是孩子们会想很多办法解决或者缓解这种局面,慢慢地在采访中学会了与人交往,文明礼貌的技巧,也锻炼了孩子们的胆量和心理素质。
2.体验与建构
体验既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活动方式,更是课程的基本目标。但体验不是走过场,不是搞形式,只有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之中,用心去体验,才能实现体验的意义,才会有心灵的感悟。
3.合作与探究
合作与探究的实施揭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本质,是课程价值的重要体现。在活动中师生合作、生生合作,让学生既有自我展示的平台,又有团队意识,进而增长自信、提高学习兴趣。例如八年级的消防火灾疏散、地震逃生演练等。既有学生日常生活经验的交流,又必须有教师科学的点拨,在创设的环境中必须有团队的合作,在互相学习的过程中既强身健体还学到了相应技能、技术。学生也一样,在活动中增强了自救自护的能力,对这些活动学生、老师、家长都很喜欢。
4.设计与制作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面门厅各类通道
电梯厅车库广场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变配电室照明电梯弱电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泵房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消防车辆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其他
第三条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支票转账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表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