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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工作总结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计生委安排,我街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了慰问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双慰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他们生活中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一)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
我街计生办在春节前夕,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召开座谈会,向一年来辛勤工作计生主任们进行了慰问,大家畅所欲言,总结一年来取得成绩及对今后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对今后做好计生工作起到了很好促进作用,座谈会受到了很好效果。
各社区计生协会召开由协会会员、楼门长、志愿者参加新年茶话会,对一年来协会工作给予肯定,并感谢协会会员对计划生育工作支持,大家纷纷表示在新一年里,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使我街计划生育工作搞得更好,并对协会会员进行了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增强了协会凝聚力,拉近了我们与协会会员距离,对协会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慰问困难家庭活动
我街各社区计生协会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结合 “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入户走访社区计生困难家庭、单亲困难家庭,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等,送去了党和政府温暖。共慰问困难家庭700余户,其中计划生育伤残家庭2户、单亲家庭150余户、低保边缘户320余户、新生儿独生子女家庭50余户,送去了米、面、油,吊钱、福字、对联、计划生育宣传品、儿童小围嘴等,并带去区政府对困难家庭关怀及慰问。
春节慰问工作总结3
春节来临之际,按照地委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哈密地区工会于1月13日至21日开展迎新春劳动模范及困难职工座谈会及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慰问情况总结如下:
一、慰问活动开展情况
1、春节前夕,由地委、自治区总工会领导亲自带队,地区工会领导陪同走访慰问10户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
2、1月21日地区工会召开困难职工及劳模座谈会。来自11家企事业单位的53名困难职工和来自各行各业的30名自治区级以上劳模相聚在这里,以座谈形式感恩社会、畅谈梦想、展望未来,共同表达对祖国的感恩、对梦想的期盼、对前景的憧憬。座谈会由地区工会党组书记劳尉然主持,地区工会主任李梅彩向困难职工和劳模介绍了哈密地区上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并鼓励劳模和困难职工要顺势而上,继续当好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时代进步的先锋队,秉承劳动最光荣,劳动创造幸福的传统美德,自立自强、树立信心、爱岗敬业、争做贡献,共同为建设最美哈密増光添彩、再创佳绩。
这次座谈会共慰问困难职工53名、劳模30名,共发放慰问金及特殊困难帮扶金12.5万元。
3、两县一市总工会分别在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慰问人员及慰问金发放情况
(1)本次全地区共走访慰问400名困难劳模及职工,其中:地直55户(劳模2户)、哈密市125户(劳模25户)、巴里坤县176户(劳模48户)、伊吾县44户(劳模0户)。将发放慰问金27.4万元,其中:地直6.1万元、哈密市7万元、巴里坤县10.7万元、伊吾县3.6万元。
春节慰问工作总结3
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镇党委重要指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和困难教师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期间,我校把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困难教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校自接到县教育局、镇党委要求后,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认真安排,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对于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排出离退休教师、特困教职工名单,并成立走访慰问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做好组织慰问的具体工作。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我校离退休教师虽只有两人,但居住分散,针对以上情况,校领导对慰问小组明确分工,利用春节前几天时间对他们进行慰问。
第一小组由校长带队到沈庄村对教师进行慰问,向他传递了上级领导和校领导的温暖关怀,组织对他以前所作的贡献是肯定的,对他的付出表示真诚的谢意,同时简单的向他介绍了我校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规划,真诚的希望他对我校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二小组由副校长带队对峰山村沈志民教师进行慰问,送上微薄的礼品和温暖的关怀,了解实际困难,能当时给予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带回经校委会讨论寻求方法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给予情况说明,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的的心坎里。
第三小组由后勤主任带队对在岗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对他们一年来克服家庭困难、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对他们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学校会尽全力帮助他们,真诚的希望他们照顾好家庭,理解党和学校的温暖,继续努力工作。
三、相互了解,增进感情。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