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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重抓学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女教职工整体素质
我旗教育系统女职工约占教职工总数的80%以上,且绝大多数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是提高我旗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支主力军。全面提高广大女教师素质,不仅关系到女教师自身的发展与进步,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教育局妇联组织开展女教职工业务培训,各校妇联用各种形式纷纷开展女教职工学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女教职工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工作,教育系统女教职工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
二、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有益妇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为了使妇女工作更具活力,各校妇联纷纷开展了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活动。部分学校在三八节为女教师发放了生活用品。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学校为女教师进行了体检,更多学校关注女教师的心理健康,他们请来了专家为女教师答疑解惑,排解烦恼,身心健康知识讲解等。此外,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十一、教师节等节日里,一些学校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了体育竞赛、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有益妇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围绕和谐发展主题,深化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各学校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活动。积极开展家长会、家访、告知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培训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的指导与培训,深入推进家教工作。每学年的6月1日,各学校都评出优秀家长并表彰奖励。同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不仅使受表彰的家长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同时使更多家长在经验交流过程中受到启示,俗话说得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家长中的榜样来影响自己身边的每一个家长,来促进家长良好习惯的养成,整体提升家长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千家万户的幸福尽力尽职。
四、进一步加大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力度,不断优化女童发展环境
教育局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关工委,尽可能地为贫困女童办实事、解难题。一年来,教育局妇联积极寻求社会帮助,着力解决单亲、离异家庭女童的困难和问题以外目前为止共为42名贫困女大学生给予了救助。此项工作受到了家长的热烈欢迎。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