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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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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

第1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高新区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正式进入了启动实施阶段,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也已成立,在移动互联网产业方向上,成都高新区要先行,走在全国前列。”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傅学坤表示,在战略定位方向上,高新区将在全球互联网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下,以移动互联网软件平台为核心、以基于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及服务为突破,打造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移动互联网产业聚集地。

据悉,高新区此次将设立“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初期为10亿元人民币,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递增,主要用于重点项目(企业)的引进、优势潜力企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高端人才引进等。此外,考虑到移动互联网企业具有“轻资产”特质,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贷款,高新区将给予贷款贴息等扶持,满足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

载体保障方面,充分利用天府软件园、成都高新孵化园等现有载体资源,优先保障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需求;规划成都高新区移动互联网特色产业园区,打造产业发展核心聚集区域;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建设的引导作用,并鼓励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源参与载体建设,形成投资多元、服务专业、市场运作、功能齐备、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的载体布局。

政策支持方面,将加强部、省、市、区联动,积极争取部、省、市级的相关政策资源,为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整合现有的产业政策资源,积极向移动互联网产业倾斜。研究并出台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门扶持政策,为企业的孵化培育和项目引进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服务方面,将围绕人才、金融、技术等产业发展关键要素,优化并完善对应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移动互联网领域人才的招引和培育工作,引进相关培训机构,促进校企合作,建立产业人才招培供给服务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充沛的人力资源保障。针对高端人才,为其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为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提供服务。构建移动互联网产业孵化、金融服务、技术支撑和信息交流等平台体系,积极引导风险投资介入移动互联网产业,鼓励并支持与移动互联网关系紧密的应用开发、测试平台、运营平台和相应的云计算平台建设,强化科技金融在产业培育中的作用。

第2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聚焦主体,内外联动,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新兴产业集群

合肥高新区从两方面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外引”,引入更多高科技项目,且“引资”与“引智”并举,带动新兴产业兴起。二是“内培”,依托合肥丰富的科教资源和现有的优势企业,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上狠下功夫。

首先,实施“重点企业发展计划”,重点打造格力、美的、三洋、赛维等10家百亿企业园,促进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其次,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优先扶持200家高科技、高成长、年产值过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培养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种子队和生力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再次,加大政策支持和产业整合力度,把公共安全产业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坚持市场导向,力促一体,

不断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第一,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高端研发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中科院和中科大研究成果在安徽省的集成转化,引进和培养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具有战略优势的新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端应用人才引进和培养基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基地、高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建成省院共建、市校合作的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

第二,健全科技融资体系,完善创新扶持政策。

(1)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通过提供孵化场地、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帮助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设立和引进天使投资资金,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风险业务,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对于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主要通过设立政府引导的产业投资基金,引进风险投资,组织银企对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成熟期的企业,进行上市工作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2)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合肥市出台了促进自主创新、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构建了完整的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三,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集聚人才资源。

一是就近引才,注重培养。鼓励企业单位采取咨询、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顾问等方式,招贤引智;创新人才培养,设立人才培训中心,组织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联合培养;同时,建设国家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和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鼓励大学生创业。

二是用好政策,激发活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已正式获批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合肥高新区充分利用好这项政策,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集聚创新资源,大规模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科技企业家和创业团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着眼未来,引进高端。针对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合肥高新区制定了引进海外创业团队的政策,几年来共引进海归创业团队36个,支持项目资金达1.05亿元;坚持柔性引进高端人才,企业院士增至9人,中电38所、四创电子等13家企业引进外国专家48名,占全市的52%。

聚焦核心载体,优化发展环境,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保障

第一,建设功能集合、联通共享的区域创新平台。

在建的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合肥创新平台,集研发、转化、交易、服务为一体,旨在汇集全省乃至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研成果在示范区交易转化,促进人才、资本、中介组织等优势创新资源集聚,为“集优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效支撑。

第二,建设便捷、高效、规范、指导有力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有序、低成本、国际化的商务环境。

为企业提供合法、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实行全员聘用,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同岗同酬、易岗易薪,强化交流轮岗和一线锻炼;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在重大项目的建设上,按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思路,对企业厂房等基本建设主动采用“代建制”,以便企业集中力量抓好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工作,确保项目快建成、早见效。

第三,坚持高点定位,注重生态环保和改善民生,建设现代科技新城。

第3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文件精神,制订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债权融资

1.建立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科技银行”试点。

市政府设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合作银行主要是科技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作银行向推荐企业发放贷款形成逾期的,风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代偿,同时由合作银行依法对贷款企业进行追偿。

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要有专门的经营场所、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要创新金融产品,单列贷款计划,单设信贷审批权限和流程,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核算和风险控制,建立单独的考核激励机制。

由市财政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实施意见》;由市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牵头制订并实施《市科技支行建设发展管理办法》。

2.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支持银行特别是科技支行积极开展期权贷款、订单贷款、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通过政、银、担、投、税等部门联动,风险共担,拓展新型贷款业务。进行科技保险试点,设立科技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对保险费进行适当补贴。进行科技借款试点,促进科技经费的滚动使用。

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实施《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意见》和《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委托借款管理暂行办法》。

3.积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向科技型企业放贷。推动银行、国有担保机构或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作。

4.鼓励支持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担保贷款。不断壮大高新区和武进区的国有担保公司。发挥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强对合作担保公司的考核。

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实施《市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5.鼓励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对为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引导暂行办法》。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6.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支持国家高新区进行“拨改投”试点。发挥天使基金和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进一步扩大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鼓励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科教城。

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实施《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科教城管委会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关于支持科教城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意见》。

7.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扶持政策,集成各类科技、产业、税收、土地等政策,对拟上市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进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

由市金融办牵头实施《市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三、构筑科技金融的机制和平台

8.财政资金引导科技金融发展。由金融办、财政局和科技局负责,每年对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财政支持科技金融各项政策措施进行评估、考核,确立财政资金的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9.建立科技金融的服务和展示平台。分别在高新区和武进区(科教城)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积累经验。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

10.引进和培养科技金融领军人才。在“龙城英才计划”中增加金融领军人才专项。依托龙头科技金融企业引进科技金融人才。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金融办和财政局牵头制订实施《市关于实施金融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意见》。

第4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产业园区;投融资规划;参数估计

一、引言

自2011年贵州提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战略以来,产业园区一直是贵州省经济发展的战略关键,近几年,贵州省产业园区一直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并作为社会经济的推动引擎,也越来越体现出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随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内产业园区的开发投融资以土地开发、土地经营和土地融资为重点的传统模式受到诸多限制,如何有效推进产业投融资成为产业园区发展的新的亮点。然而,国内产业投融资的研究主要以定性化描述和相关评价为主,定量化体系不完整。严金海(2012)探讨了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融资体系的建设,其中重点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着手,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投融资体系应做好金融支持体系、投融资环境等方面的工作。郭兴平、王一鸣(2011)借鉴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国际经验,美国市政债券持续为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加拿大长期有效的政府管理降低了基础设施的融资成本,由此作者提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风险管理措施和透明政府债务管理。本文将依从融资结构理论,结合参数估计的方法,搭建园区产业的融资结构测算体系框架,并以贵阳高新区为实例分析,从而增强园区产业投融资的量化程度,为园区产业投融资规划提供参考。

从产业园区产业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看,可以划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债权进一步细分为融资渠道,首先从股权融资的风险投资持股比例,风险投资阶段分布可以划分为股票融资,种子基金,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和企业自筹。其次从债券融资的贷款债券比可以划分为银行与债券融资。梳理渠道关系、构建产业投融资结构,可得到如下投融资结构图(见图1所示)。

二、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投融资基本参数估计

通过投融资测算体系结构对产业发展投融资进行测算的前提是对相关进行测算,因此本节重点依据各种数据来源对其中的参数进行相应的测算。

(一)资产产值率的测算

产业园区通过产业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由此形成产值,资产是产业园区的基础。产业园区的资产和产值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关系,因此本文用园区内工业总产值比上园区企业总资产来衡量产业园区的生产效率。同时,由于产业园区做相应的规划,一般都会预定其产值目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测算的资产产值率来测定产业园区资产的总需求。

根据2007~201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数据测算(见表1所示),全国高新区的每年资产产值率基本稳定、波动幅度较小,资产产值率在0.71~0.78之间,五年平均值为0.75。纵观资产产值率,2009年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资产产值率较2008年下降了7%,比平均值也低4个百分点,这明显是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次贷危机对国内高新区的资产产值率的冲击在2010、2011年逐渐有所恢复。

(二)资产负债率的核算

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因行业、企业性质等因素而发生变化,但是从产业园区整体来看,总体的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根据企业融资结构均衡理论显示,企业负债的节税效应和负债的风险之间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均衡点。产业园区的资产负债率测算基础数据用的是全国高新区2007~2011年企业负债和企业资产总额作为基础进行核算,在本文投融资测算体系用于估测产业园区融资需求中债券和股权的比例。根据测算结果(见表1所示),2007~2011年全国高新区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稳定,在0.52~0.55之间,波动范围有限,这是银行信贷审核资产负债率的结果,也是金融监管一致性的体现,这样比例符合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风险投资占净资产比的估算

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的重要来源,本文用以估算风险机构在产业园区企业股权融资中的投资占比。估算风险投资的基础数据主要来自于历年高新区企业的统计资料和国内风险投资规模数据。

根据全国高新区风险投资比例测算表(表2所示)发现,国内产业园区净资产中风险投资的比例不高,在1~3%之间。假如是用全部募集的风险投资资金进行估测,即假设募集的风险资本全部用于产业园区的投资,这样现有风险投资规模与产业园区企业净资产的比例较小,约在2%上下浮动,即便是以全部的风险投资募集额进行测算,这样形成的风险投资募集比也不超过4%。鉴于“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政策影响,创新创业对经济的贡献、风险投资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显,风险投资的比重会增加。据此,取实际风险投资占比和风险投资募集占比之间的中间值2.5%作为测算产业园区的风险投资的指标。

(四)股票融资、风险投资之间关系核算

根据风险投资的一般规律,目标企业上市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渠道,风险投资与股票融资之间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因此我们比较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融资,用两者之比来估算风险投资和股票融资合适比例。核算这一比例的基础数据来自清科数据研究中心。

从表3所示的风险投资与股票融资比例关系看出,2008~2012年我国风险投资与股票融资之间关系极其不稳定,这可能是由于上市融资经常随着股市行情变化而变化,其中2008年与2011年的比值基本一致,2009、2010两年值超过4,是平均值的两倍左右,最差的是2012年仅为0.97,不足平均值的一半。综上,我们选用这五年的平均值作为估计值。

(五)债权融资结构估算

债权融资有效途径有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两种形式,我国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的金融体系,与美英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体系呈现出过于偏重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发育不全。因此,我们把银行贷款与企业债权之比当作债权融资结构的指标,并引用2008~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

从表4所示对照分析贷款余额和企业债权发行额之间关系看出,我国确实存在偏重间接融资,债券融资的比重基本微不足道,企业债券仅为银行贷款的3.3%,这种情况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比重关系。

三、产业园区投融资规划案例分析

通过本文第二节的参数估算,为了进一步验证所设计的产业园区投融资测算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文选用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研究对象,结合贵阳高新区的产业园区的具体情况和基本数据,进行实例分析,为其他类似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提供参考,有助于相应的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和设计其投融资方案。

(一)案例背景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全国52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也是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近年来,高新区始终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市场的主力、产业提升的基本动力和区域竞争力增强的基础力量,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引导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使民营经济走上“快车道”。先后获批“国家大数据引领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等十五个国家级试点示范。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增比进位中由62位跃升到43位。立足于金阳科技园,贵阳高新区近年来全力建设和打造沙文生态科技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如何有效的引导产业的发展,成为贵阳高新区投融资规划的关键之一。

(二)案例估算

结合第二节的参数估计结果,依据贵阳国家高新区十二五规划的工业总产值的目标对投融资测算体系进行估算。十二五期以600亿为工业产值的发展目标,在2010年66.5亿元的基数上,按照固定增长率进行等比测算,产值年均需要增长55.3%,由此可以估测规划期各年的产值目标,运用投融资测算体系的参数估计结果,计算出各年度的产业融资需求,结果见表5所示。

(三)案例结果分析

从产业园区投融资体系估算应用案例结果来看,我们将讨论其中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

一是,融资规模分析。从演算过程来看,贵阳高新区的融资规模主要取决于其产值目标,所测算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以及风险投资、股票、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债券等多种融资渠道资金,这些结果能够帮助产业园区管委会更加便捷地开展财政预算,同时在掌握地区融资渠道的金融机构服务规模情况下,还能进一步估计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这利于产业园区规划金融服务体系。例如,在2007~2012年之间,我国债权发行的平均规模为17.3亿元左右,结合贵阳高新区2015年72.4亿元的债权融资需求,我们可以估算所需企业债权发行次数,大约为72.4/17.3≈4次。

二是,融资结构分析。从不同融资渠道对照来看,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比重较大,股票、债券、风险投资等其他融资渠道相对较小,但是这些融资渠道仍然需要关注,它们是融资结构的主要构成之一。根据融资体系测算方法,我们大致估计出贵阳高新区的产业投融资需求极其结构,虽然仅仅考虑其作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特征,未考虑其地域特征和发展阶段特征,但是这种方法测算的融资结构体系至少能够吻合国内经济的基本趋势,至于地域特征和发展阶段特征可以在进一步研究中对相应的参数和结果进行修正。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过搭建投融资估算体系、参数估计和案例分析,本文形成如下结论。

第一,产业园区的投融资规划核心是资金统筹。本文以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资金形成资产作为切入点,重点对融资结构和融资渠道进行探析,主要目的是为政府的宏观规划服务,利于确定合理的区域金融发展规划。

第二,产业投融资测算有利于与基础设施投融资有机结合,产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投融资规划,两者互为依托,基础设施投融资是基础,产业投融资是目的。对此,本文基于国内相关数据,通过构建参数估计的测算体系对产业发展中资金需求渠道结构进行定量化研究,为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和夯实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区域宏观性指导。

第三,产业投融资测算体系具有一定的适应性。通过贵阳高新区的案例演示,本文清晰直观地估算出各融资渠道的资金规模,并对相应的因素进行因子分析,这种方法具有直观性,充分吻合国内各融资渠道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潜力,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第四,产业投融资测算可以根据应用适当调整相应的参数和事项。在具体应用本文所演示的产业投融资测算体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正,比如结合地域金融发展特征,修正各种融资渠道的结构和比例,结合测算对象的发展阶段特征因素结构变化因子,为了应用本文所用的测算体系还可以进一步考虑结构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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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一、政府主导率先垂范

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陕西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完善法规、整合资源、培育市场和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省政府于2007年率先建立了以省发改委为牵头部门、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为管理协调机构、省联合征信中心为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的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依托省信息中心的人才、技术力量和现有网络基础资源,承担规划和组织推动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随后部署推进各市、县信用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信用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职责。建立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和检查评估制度,推动有关部门确定信用工作责任主体,带头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服务产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突出失信问题,建立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采取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失信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大联合惩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整个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提升。

二、制度先行有力保障

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起步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信用信息立法。2011年11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以高票通过《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荣获“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目前,全省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分三个层次:有已完成立法定规的,有已进入立法程序的,有正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在信用立法方面,《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陕西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已启动前期调研。在信用标准方面,出台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正在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和《信用信息使用目录》;今年还将开展个人信用评分和政府公信力评价方面的标准规范研究。

另外,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陕西省先后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将出台《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公示办法》以及守信联合激励方面的政策措施,从而为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提供制度保障。

陕西省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中,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形成一整套支撑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首先,从信用信息基础立法起步,确立了企业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个人信息以保密为原则的总体工作思路,率先突破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方面的障碍;随后,针对信用协同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关键环节逐个突破形成一系列规章制度,力求将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最后,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各项管理经验梳理上升为综合性立法,全面规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二是注重各项法规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便于操作。比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范围和使用原则,《技术规范》和《信用信息目录》则进一步明确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具体方式、内容和数据标准。比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委签署了一系列失信惩戒合作备忘录,陕西省在制定《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时,充分吸纳备忘录的相关内容,同时对未达到纳入“黑名单”惩戒范围的失信行为,明确依据其他法律、法规予以限制。

三、企业起步促进信用信息征集共享

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体,在目前法制还不健全、社会认识还不统一、个人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想要在短期内全面征集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信息(尤其是个人信息)难度很大,难以很快见效。针对这一实际情况,陕西省在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方面,采取从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起步,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启动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以及先从政府掌握的信息共享开始、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广泛采集社会信息的步骤,分阶段稳步实施。

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全省统一建设、省市分级管理、信息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建设运行,从2008年启动,率先建成省级平台,逐步实现了省级部门互联互通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2014年,我省对信用平台实施全面升级改造,统筹构建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并同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从省级部门向各市县延伸、信用信息征集使用从单纯企业信息向包涵个人信息的多元信息内容突破。

目前,陕西省信用平台已实现网络系统上接国家信用平台、下达全省各市县、横向连接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立体化联通,建成了省市两级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法人和自然人两大基础信用数据库,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全省52万家企业和140万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用信息已全部整合入库,各方面信用记录不断完善,逐步成为连接部门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服务支撑。

四、依托开发区(产业园区)全面试点

开发区(产业园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策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的试验田和最具成效的地方,同时也是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和新兴产业最集中的地方。在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信用建设试点,能充分发挥其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优势,有效促进民营企业和科技产业发展,对试点园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汇聚优质资源要素、强化经济增长极作用具有现实意义,也容易形成试点示范经验。

陕西省于2011年启动开发区(产业园区)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先后认定了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和安康高新区3个试点园区。目前,西安高新区已率先在园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创新、社会化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第三方信用服务推广应用、政策扶持信用奖惩机制引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提升综合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示范引领成效。比如,在信用平台建设方面,西安高新区将信用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机结合,建立了信用与金融服务平台,为园区信用信息征集服务、担保机构动态监管、金融业态动态监测、企业申报产业政策,线上获取融资支持、科技企业股权融资路演等提供了技术保障;在园区管理决策机制创新方面,西安高新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政策扶持资金安排使用的重要决策依据,2015年对4家存在欠薪行为的企业取消了产业扶持政策申报资格,并督促398家社保缴纳异常企业及时整改;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西安高新区着力挖掘企业信用价值,通过信用平台及时银行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方面,西安高新区积极鼓励区内企业参与全省统一的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并出台了给予50%评价费用补贴的政策措施,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信用评级新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信用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在线信用评级,并综合线上、线下评级结果科学决策。

第6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 环保装备 诸暨 店口 园区

一、诸暨市现代环保装备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诸暨市环保产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现在已基本形成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并逐渐从传统的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将诸暨在环保装备领域的区域特色和产业竞争优势不断扩大。

(一)园区建设卓有成效

一是在店口镇建立省级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园区于2013年4月19日创建,总面积14.25平方公里。目前,园区共有上市公司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8家、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2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配套中小企业4000多家。2013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643.4亿元。二是成立了牌头镇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本园区于2012年被省发改委和环保厅评定为浙江省首个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规划总面积5586亩,一期2000亩已建成,集聚规模以上环保装备企业20余家,还有配套生产企业40多家。牌头镇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是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省环保产业循环经济试点基地。

(二)市场占有率大幅领先

如今,诸暨市环保装备产业产值占全省的30%,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研制生产能力国内领先,市场份额占全国的40%,电除尘器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已近50%,其中100万千瓦燃煤电站电除尘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87.5%。菲达集团、天洁集团、信雅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永洁实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已进入全国环保装备行业百强企业行列。其中,菲达集团是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全国大气污染治理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除尘、输灰、脱硫三大系列产品成套生产能力,电除尘大路、气力输灰设备市场占有率均居国内第一。

(三)产品种类丰富多样

目前,诸暨环保装备产品主要涉及六大领域:一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是高压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技术与装备、大型火电机组配套袋式除尘器、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防治技术。二是水污染防治与再生利用。重点发展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和环保设备的系列配套,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三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发展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后污泥、河道淤泥、石煤等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技术与装备。四是监测仪器与自动控制。重点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控系统以及污染物自动测试设备等。五是噪声控制技术与装备。重点发展交通隔声装置、建筑用隔声窗(墙)、车辆与工业设备减振与消声装置。六是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装备。发展节能变压器、高效电动机、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技术装备。

(四)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诸暨打造现代产业集群的重中之重。菲达集团、浙江大学、省环保产业协会等共同搭建省环保装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去年研发成功大型燃煤电站配套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能够有效控制燃煤电站PM2.5排放,这项新技术仅在去年就带来1.3亿元订单;天洁集团在牢牢占领全国30%的电除尘装备市场份额的同时,大举进军风电装备领域,以每年开发30万千瓦以上的速度进行风电场开发。跟随龙头企业的风向标,集群内一批小而精的专业零部件供应商相应跟随升级。

二、诸暨市发展现代环保装备产业的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现代环保装备产业园区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省级现代环保装备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并在全市镇街、部门机关干部中抽调20名工作人员,搭建"一办四处一中心"组织架构。同时,由市长亲自担任高新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牵头领导,切实加强对高新区建设的统筹协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高新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项目引进、设备扶持、投资奖励、创新激励、人才引进、上市奖励、成果转化等八个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落实规划、建设、管理、招商等五项保障措施,确保高新区建设加速推进。三是完善基础配套。累计投入3亿元,全面完成电力配套工程和供水主管工程,基本完成解放湖片区"一纵六横"路网路基填筑工程,完成天然气配套工程施工设计。

(二)深入实施现代环保装备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一是规划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首批支持菲达集团、盾安环境、东大水业三家重点企业设立研究院,共计投入研发资金8000余万元。二是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专项。三家重点企业研究院分别围绕PM2.5集成治理技术和除尘智能化控制技术、小环境PM2.5治理关键技术、聚四氟乙烯中空纤维膜及膜组件研发等主攻方向,开展重大项目的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部分技术设备已成功应用于市场。三是引进培育一批高素质科技人才。2013年,三家重点企业研究院新聘请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东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个科技团队,新引进高学历研发人才64人,新聘请教授、研究员等技术顾问15名。

(三)大力开展现代环保装备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创新招商方式。专门聘请省环科院、省环保装备产业协会和省环保机械行业协会相关专家为园区招商顾问,收集招商信息,编制招商目录。大力开展上门招商、驻点招商、推介招商等活动,努力提高招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制作招商手册,建立招商网站,刊登招商广告,大力宣传推介高新区招商政策。二是突出招商重点。注重招大引强、招财引税、招新引优,瞄准央企、国企、强企三重点,成功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创新型、税源型项目。同时,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打造电子装备功能区,成功引进店口电子商贸港项目,杭州四喜、金诚财富、康奋威机器人项目等一批项目。

三、诸暨市现代环保装备产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诸暨市现代环保装备产业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一是科技创新力度不够。目前,诸暨市大多数中小型环保企业科研、设计力量薄弱,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低,环保产品的总体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二是产品同类化趋向明显。诸暨市环保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呈现低水平、小规模重复建设现象,产品缺乏个性化、特色化。三是企业单体规模偏小。诸暨市大多数企业是"小规模、小产品、小市场"的现状,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四是社会化服务体制不全,行业协会的职能尚未明显体现出来,存在多头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导致市场产生了一定的混乱。

四、提升诸暨市现代环保装备产业竞争力的对策分析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新技术项目数和投资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占新增总量的6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突出三大重点。着力在平台建设、产业升级、人才集聚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园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作用。

(1)强势推进平台建设,着力增强发展承载力。一是抓好基础配套平台建设工程。加快完善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亮化以及地下管网工程建设。二是抓好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工程。加快打造环保装备工业设计基地、环保装备创新平台、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平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导企业争创各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型企业。

(2)强势推进产业升级,着力增强发展拉动力。一是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创建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的"五型企业"。二是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逐步实现传统产业四大转型,即汽配产品向4S店专用产品转型、水暖配件向南方供热整机发展、五金配件向成套化装备产品转型、店口制造产品向为系统工程服务转型。三是引进培育一批"补链强链"企业。瞄准产业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一批环保装备领域全球知名企业、央企和全国性行业龙头企业到高新区落户。

(3)强势推进人才集聚,着力增强发展持久力。一是外引。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扶持造就一批行业领先、国内外有影响的科技型企业。二是内育。与暨阳学院合作建立创新人才培育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大力培育一批高层次、紧缺型的人才。三是借脑。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作用,利用高校院所研发力量借脑发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狠抓三个提升:不断提升政策保障、要素集聚、服务效能水平,为现代环保装备制造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1)加强政策保障。一是做好政策争取文章。用足用好省级政策优势,包装更多项目向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产业和项目的政策支持。二是做好政策落实文章。认真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评审、认定、公示、审批及监督管理等机制和程序。三是做好政策创新文章。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金融扶持等政策。

(2)强化要素集聚。不断推动更多的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一是更加突出空间集聚。加大土地指标争取力度。抓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积极推进"零土地"技改,大力建设标准厂房。二是更加突出资金集聚。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推进银行、保险、政权等金融机构落户园区,引进财富管理公司,组建社会小额资本专业管理公司。

第7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兴贸创新基地的战略布局

兴贸创新基地在产业布局上突出了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重视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光机电和海洋、航空等主要高技术产业领域,还包括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技术领域。既支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也支撑重点产业振兴。其中新材料基地占25.9%,电子信息基地占19%,生物医药基地占17.2%,装备制造基地和新能源基地各占13.8%和9%。五大类基地共占基地总数的84.5%。

兴贸创新基地分布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区域布局上即考虑到基地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也考虑到基地对所在地区经济与外贸发展的创新辐射作用,东部地区基地较多,占46.5%,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27.6%和25.9%,其中江苏、山东、江西、浙江、四川、福建、河北、湖南、陕西有3个以上兴贸创新基地。形成了点面结合的区域布局。

兴贸创新基地的载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国家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创新基地,如北京中关村科技园、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二是以城市作为创新基地,如四川省绵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吉林省通化市、广西桂林市等;三是以现有产业基地作为创新基地,如江苏丹阳市新材料产业基地、江苏昆山市模具产业基地;四是以大企业作为创新基地,如沈阳机床集团、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从各类基地载体比例看,园区基地数量最多,占53.4%;其次是城市基地,占27.6%;产业基地和企业基地数量较少,分别占12.1%和6.9%。

2009年认定的第三批20个兴贸创新基地有三个特点:新材料领域较多,有7个基地;支持传统产业的装备制造和光机电领域较多,共有6个基地;产业化基地较多,共有6个,超过前两批基地。

兴贸创新基地的发展特点

我国高技术产业及产品出口增长长期“三靠”:一靠国外技术,二靠加工贸易,三靠外资企业。我国加入WTO以来,外资独资企业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的比重快速提高,近年来一直占68%左右。这种发展模式虽然增长较快,但不能自主发展,利润低,更难以支撑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振兴产业的发展。

我国《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出口创新基地。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三项任务:一是探索促进创新基地发展的有效机制和管理模式,研究制订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立足特色产业优势,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为切入点,充分整合资源,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扶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特色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建设出口创新基地的根本目的,是培育一批面向国际市场、立足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将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成为特色产业聚集区、自主创新聚集区和产品出口聚集区,发挥集成创新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以出口加工为特征的高技术产业开始转型,58个兴贸创新基地代表了我国外向型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兴贸创新基地总体看有四个特点:

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浙江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主要产品维生素E、维生素A技术水平国际领先。2007年到2009年6月就拥有专利授权数156件,其色产业发明专利40件,维生素E及维生素A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占40%以上。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企业拥有专利700余件,研发出全球领先的热管平板分体式太阳能应用技术,拥有采暖、制冷、海水淡化、建筑节能等国内外领先的关键技术。是世界上唯一掌握“三高”、“四高”太阳芯真空管和高温发电集热钢管等太阳能光热技术的企业。河北邯郸市39家新材料出口企业拥有专利197项,石英毛细管的生产能力和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纯度超细氧化铝、氧化锆粉体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75%。青岛高新区北部园区是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集群,企业累计拥有专利254项,企业主持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80项,实施国标、铁标及中国南车标准160项,企业标准50余项。浙江省东阳磁性材料产业基地拥有磁性材料企业150多家,产量约占世界总量的40%,近些年专利申请量达600多件,其中授权专利300件。

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集群。如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形成了以皇明太阳能集团为龙头,亿家能太阳能、中立新能源、超维硅业等为骨干的光热光电产业集群;以华业风能设备、株丕特风力材料、十三局风电塔筒等骨干的风电设备产业集群和以太阳能热泵机组、地源热泵机组、污水热泵机组等为发展方向的中央空调产业集群。江苏丹阳新材料产业基地形成了高性能金属材料、功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精细化工和视光学材料四大新材料产业集群。浙江德清县形成了农药兽药、生物酶制剂、现代生物中药及医药中间体特色生物医药的生物医药产业群。邯郸新材料产业形成了包括陶瓷玻璃新材料、光电电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材料、化工新材料、金属新材料和纺织新材料等6个产业集群。陕西宝鸡市钛产业聚集了以钛为主,钨、钼、钽、铌、锆、铪等稀有金属及合金深加工为主体的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科研、生产、加工、贸易和流通企业385家。江西鹰潭市形成了铜杆、线、管、棒、板带、异型材及铜铸件等上下游产品配套的铜产业链。新疆高新区聚集了以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新材料企业集群,主要从事高纯铝、电子铝箔产品、电极箔产品的深加工生产,形成了“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一体化的优势资源转化和循环经济产业链。这种以产业集群打造的产业链,成为近年来新崛起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产业创新与竞争的优势。

初步形成了基地创新支撑系统。江苏省丹阳市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启动“百品培育、百企创新”双百工程,建设了高性能合金研究院、航空航天产品及技术研究院、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丹阳分中心、薄膜太阳能研发中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和高温合金、智能卡、碳纤维、医疗器械、铝基复合材料等5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丹阳市还探索“科技育种-金融 输血-产业造血-上市融资-再创新投入-股票增发-爆发式扩张”的超常规发展路线,建立了风险投融资担保机制。福建漳州市创新基地建立了52家企业创新中心,4家博士后工作站,还建立了高新技术孵化中心、漳州市仪器仪表检测研发中心、漳州市光电照明产品检测中心、国家认可的电光源实验室、美国UL认证实验室等,形成了创新基地支撑系统。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平台。2009年建成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昆山市建立了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了1亿元的优秀人才专项资金、1.2亿元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德清县政府为进一步加快生物与医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县财政每年投向生物医药产业科技配套资金300万元。

中西部地区的出口创新基地大多位于中小城市,科技资源较少,研发能力较弱。但这些出口创新基地与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研发机制,依托外部科技力量实现本地区的自主创新,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成功经验。如邯郸市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山东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等建立合作研发机制,面向国际市场开发了120多项新产品,其中32项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丹阳市政府每年都在国内高校院所较集中的城市组织大型综合性科技合作洽谈活动,组织国际科技合作活动1―2次。使企业与国内150多所高校院所建立了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每年有50项左右的科技成果得到引进转化,一批企业成为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或共建研发中心。

打造了一批高技术产品品牌。丹阳在推进名牌战略过程中,制定出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2008年统计,基地内材料产业相关企业,拥有自主品牌67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5个,中国名牌8个。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际上第三大维生素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维生素E、维生素A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新和成(NHU)”商标已在世界50多个国家或地区登记注册,“新和成(NHU)”为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和“新和成(NHU)”饲料添加剂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新和成的VA、VE系列产品连续两届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新和成”商号为浙江省知名商号,“NHU”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新和成也积极争创行业名牌,如NHU牌饲料级维生素系列产品荣获2005年度中国饲料行业信得过产品称号。2008年被原浙江省对外经济合作厅评为“浙江省出口名牌”。

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的重点任务

以信息产业为主体的我国高技术产业已进入成熟期,再加上近年来劳动力成本逐步上升和人民币升值,使高技术产业利润率逐步下降。2003年后,我国高技术产业产值利润率已低于制造业产值利润率。国家高新区利润率也呈下降趋势。2000年到2008年,高新区工业总产值从不到8000亿元增长到突破5万亿元,年增长26.7%,而产值利润率由7.5%下降到6.3%。2010年,我国一些地区的基本工资已提高10%左右,这将使高新区的利润进一步下降,进而影响研发投入。

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正处于从加工贸易向自主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出口创新基地肩负探索我国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道路的历史使命。目前兴贸创新基地虽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产业集聚优势,但出口规模还较小,2008年部分兴贸创新基地出口规模仅有1-3亿美元。当前兴贸创新基地面临四个挑战:

创新投入强度较低。主要发达国家研发经费占GDP比例大多在2%以上,我国研发经费占GDP比例2002年才超过1%,2009年超过1.5%,达到1.62%,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我国高技术产业研发经费投入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主要工业化国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都在20%以上,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更高达30%以上,而我国高技术产业研发经费占工业增加值比例2008年仅占6%。我国国家高新区的研发投入也有待提高。2008年81.5%的国家高新区研发支出占总收入比例不到3%,其中38.9%的高新区研发支出比例不到2%。在列入兴贸创新基地的国家高新区中,也有三分之二研发支出比例不到3%。如何建立持续稳定的创新投入机制,是基地建设的首要问题。

产品竞争优势较弱。目前一些基地已掌握了产业关键技术,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优势和技术集成优势,但多数基地的出口竞争优势仍以劳动成本优势为主,缺少品牌。在劳动成本优势快速下降时,如何尽快形成新的优势,实现竞争优势的转型,是基地创新与发展规划的重大问题。

第8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型产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合肥、芜湖、蚌埠市优势,整合周边创新资源,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自主创新、加速崛起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先行先试,勇于突破。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创业,为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环境。

2、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产业为支撑,以利益为纽带,突出开放创新,广泛集聚国内外相关领域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

3、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主攻方向,确定有限目标,选择若干具有明显优势的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突破。

4、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改革试验工作取得成效。

(三)主要目标

本届政府任期内,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实现“两个突破、两个提高、四个翻番”和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目标。即: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在培育新兴产业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研发人员数、专利授权数、中国名牌产品数等翻一番以上;培育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元级新兴产业、千亿元级支柱产业和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群体、研发群体、创业(风险)投资群体以及中介服务群体。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全省自主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早日成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再经过一届政府的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创新型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创新型产业高地;合肥、芜湖、蚌埠市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培育战略性创新产业

(一)创新型产业升级工程

1、千方百计培育新兴产业群。重点抓好一批事关全局的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的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形成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群。

2、加速提升支柱产业创新水平。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工艺水平、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家用电器、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综合效益。

3、着力完善创新产业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组织定向招商活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和物流等现代生产业,大力发展科普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1、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创新咨询中心等孵化器的功能,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行业共性创业平台。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和创业扶持。加大对发展势头好、前景广的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其做强做大,逐步发展成新兴产业群。

2、提升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在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争取提升为国家级。提高企业对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争取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3、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的品牌建设和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品牌出口商品,以及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给予奖励。

(三)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集聚创新型人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以重大项目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为支撑,提供优良的生活、科研和创业条件,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和应用型创新人才。

2、培育创新企业家队伍。强化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培养和造就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设立企业家服务机构,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企业经营者创新能力培训。

(四)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提升高新区产业和服务水平。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高新区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的产业定位,引导创新型企业、人才、研发机构向高新区集聚;强化产业特色,形成“一区多园”格局。建立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对园区企业家的述职制度和企业家对园区负责人的评价制度。支持合肥高新区尽快建成国内一流的科技园区,支持芜湖、蚌埠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园。

2、打造多种类型的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区域性产业集群服务组织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载体,为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条件。

(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1、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一批行业性公共技术平台,提高重大科技攻关能力。依托专业化检测、情报和研究机构,建立检测、科技信息、咨询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组建中国(合肥)创新发展研究院。

2、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设以合肥为中心、三市联网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吸引国内外更多科技成果落户。建设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办好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使之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会展品牌之一。

3、打造科技中介服务群体。大力发展技术开发、交易、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深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改革,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行业协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自我协调能力。加快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

(六)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培育创新文化和法治环境。把自主创新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把创新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创新文化。举办创新和科技论坛、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和科技讲座等活动。办好中国中部创新经济论坛。合肥、芜湖、蚌埠三市轮流,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大赛。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宣传力度,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积极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配套立法,优化自主创新法治环境。

2、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广泛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使之成为适宜干事业、办企业、聚产业的新型区域。

3、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运用知识产权,提升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商标战略。建立知识产权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三、推进六项改革,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建立创新投资体系。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金融类公司等投资机构在试验区开展创投业务。鼓励企业或个人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2、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与国内外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银行的战略协作关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鼓励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促进合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做强做大**长江产权交易中心和蚌埠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全省各类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支持合肥高新区、**长江产权交易所申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权转让试点。

3、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积极引进省外和境外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股份制银行、农村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组建为创新、创业和“三农”服务的专业银行;鼓励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互助组织试点,形成竞争充分、富有活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各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体系和保险、担保联动机制,促进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面向高层次创业人才的个人信用担保公司,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4、强化政府创新投入。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设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创业投资引导、担保体系建设、公共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创新人才资助和奖励,优先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问题。

(二)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1、加快科研院所改制步伐。按照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分类重组科研院所,整合中央与地方、军用与民用、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等各类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改制步伐。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与产业界紧密联系的研究型、应用型大学和工业技术研究院,鼓励高校设立专职创新岗位,承担重大研究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与国内外著名大学联合办学,培养创新型人才,开展创业教育。按照建设职教大省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为创新型产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3、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及科研院所相互参股,实现优势互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开放实验室和科研设施,企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

4、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家级和省外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境内外企业在试验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境外大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坚持省部会商和省部、省院共建制度,深入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和省部共建奇瑞名牌活动。加大技术引进力度,扩大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技术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在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产业、资本转移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引导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增设创新人才奖。建立创业风险保障机制。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尽快制定企业经营者按管理要素、科技人员按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和高管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创新创业。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试验区适当倾斜。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使用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的有效途径。支持合肥开展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支持芜湖、蚌埠申报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

2、保障创新型企业用地需求。对创新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高新区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科技产业用房”,提高研发、产业化等用房的配置效率。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适应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属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自主创新。

2、增强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班子自主创新评价、考核和奖罚制度,争创国家创新型企业。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建设创新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在项目核准备案、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以及创新型企业认定、重点创新型产业确定等方面,赋予**三市省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审批和全程代办制等,使试验区成为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区域之一。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体制。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政策决策、科技活动组织的协调机制,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合肥、芜湖、蚌埠市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论证等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合肥、芜湖、蚌埠市要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带动整体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强力推进。要制定实施子方案、年度目标和政策措施,逐一落实;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新投入明显高于其他市;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环境,广泛集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努力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三)切实搞好协调服务。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地方和企业排忧解难。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简化程序,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名牌产品、专利及驰名著名商标等,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更多的支持。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创新企业和产品。对自主创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编制推进计划。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创出品牌”的要求,今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滚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试验区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试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9篇:高新区金融扶持政策范文

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发挥杭州“省会经济”资源优势,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营造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总部向杭州集聚,促进杭州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经济转型,进一步提升杭州的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总部经济和城市发展相结合;总部经济与产业导向相结合;总部经济和浙商回归相结合;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相结合;培育总部和引进总部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

二、引进总部的重点及产业导向

(一)引进总部的重点:在培育在杭企业总部的基础上,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来杭设立大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大力吸引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省内外民营企业来杭设立总部。

(二)产业导向: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为重点的高技术产业;以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汽车及运输设备制造、重大项目成套(配套)装备制造、仪器仪表、精细化工等为重点的新型重化工业;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新型建材等为重点的传统优势工业;以信息服务与软件、商贸与物流、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创意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等。

三、总部经济规划布局

以形成总部集聚区为目标,以“一核、八区块”为重点进行总体功能布局。“一核”指钱江新城和钱江世纪城,“八区块”分别为武林区块、高新区块、下沙区块、黄龙区块、湖墅区块、临平区块、湖滨区块、庆春区块。

——钱江新城和钱江世纪城。以钱江新城及钱江世纪城中央商务区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房地产、会展、国际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和部分先进制造业为主。

——武林区块。以武林商务圈包括武林商圈、延安路和庆春路两侧等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金融、文化、信息通讯、商贸、中介、服装设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和部分先进制造业为主。

——高新区块。以高新区总部园区包括府西路区块、府东路区块、沿江南岸部分区块及沿江南大道部分地块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生物制药、通信、动漫、创意等产业为主。

——下沙区块。以杭州经济开发区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汽车、机电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等产业为主。

——黄龙区块。以西湖区黄龙商务圈和浙大科技园包括文三路和浙大紫金港校区周边等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旅游、商务、会展、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和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为主。

——湖墅区块。以湖墅路两侧包括米市巷地区、卖鱼桥地区和拱宸桥地区等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和部分先进制造业为主。

——临平区块。以临平城区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先进制造业及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

——湖滨区块。以湖滨休闲旅游商务圈包括吴山广场等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旅游、商贸、商务、会展、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为主。

——庆春区块。以庆春广场、新东站地区为发展中心。集聚产业以商贸、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主。

四、引进总部的资格认定及条件

(一)在杭设立总部的企业指:

1.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

2.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

3.各类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企业(其中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在3亿元以上);

5.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经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认定的新兴行业的领军企业等。

(二)上述五类企业在杭设立总部符合以下条件,经认定可享受本意见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1.从市外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登记在杭州市;

2.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杭州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五、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从市外引进、在杭州设立的各类企业总部(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根据其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自开业之日起实行3年期的财政奖励。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实行30%的财政奖励;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的,实行40%的财政奖励。奖励期满后,按杭州市促进大企业集团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对从市外引进的房地产企业总部,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产业导向,进入总部集聚区建设总部大楼、租赁购买写字楼的总部,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能力给予适当补贴。奖励、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

(二)来杭总部设立科研中心的,其用地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经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为总部用地的地块,可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为保证总部用房作为总部经济发展的载体,对已约定为总部办公用房部分不得分割转让。

(四)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性总部及进入杭州高新开发区的企业总部,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五)从低收取总部企业的行政管理性收费。进入杭州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及钱江新城区块的总部企业,免收其属市级执收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

(六)总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5县(市)设立生产基地,参与西部大开发、“山海协作工程”等,符合杭州政策导向的,可优先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七)总部企业可参加杭州市劳模、先进等评选活动。市有关重要会议可视情邀请总部企业负责人旁听。

(八)允许有条件的集团总部建立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集团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九)企业总部负责人及家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需办理户籍入杭的,按照市政府《关于鼓励来杭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6号)执行。

(十)新引进总部的企业负责人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十一)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柔性流动到杭州工作的,给予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杭州市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十二)对促成市外企业总部进驻杭州的个人(不包括公务员)或中介组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来杭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1〕6号)及补充意见的规定给予奖励。

六、打造总部经济发展外部环境

(一)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杭州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负责总部经济布局规划、政策制定、资格认定、证书颁发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经合办和市外经局,具体负责总部经济发展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总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大力发展各类新型服务业,大力引进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和特殊人才,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完备的产业支撑、良好的科研支撑和充足的人才支撑。

(三)加大对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为总部企业创造优良的商务环境。

(四)市工商、财税和统计部门要增加总部企业识别标志,建立总部企业信息库。市各部门要将总部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定期召开经济情况通报会和意见征求会。

(五)总部企业凭认定书可享受由辖区招商部门全程代办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在市级各管理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享受行业重点企业待遇等服务。

(六)为总部企业融资、上市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配合做好通关协调工作,为总部企业在货物进出关、主要高级管理者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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