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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的医药保健品行业现状
我市的医药保健品业主要聚集在福城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全市共有医药保健品商业35家,医药保健品工业61家,其他13家。其中福城工业园有企业73家,个体151户,城北工业园有企业26家,其他的散落在城区各街道。以生产保健品、消杀卫生用品为主的企业有近39家,占全市医药保健品企业的39.9%,注册资金上千万的医药企业有15家,32家医药保健品企业已建有自已的厂房和办公大楼,帐面反映出盈利的企业有17家,其中仁和集团占了7家。
二、医药行业地方税收征管现状
目前我市的医药企业税收征管主要以查帐征收为主,大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今年1-9月医药企业上缴地方税收1795.5万,同比增长64.83%,其中仁和集团上缴了1576.7万,同比增长。总体上缴税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1.04%,这是我局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切实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三级巡查,制定特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以来医药行业增幅最大的一次。医药行业税收征管虽有一定程度的突破,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部分税种征管不到位。上缴税收中征管不到位的税种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方面,除仁和集团、九州药业缴足了房产税外,其余企业都没有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至今没有一家企业缴足,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方面,整个医药行业没有一户代扣了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我局出台的《医药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有:
1、私营企业纳税意识较低。由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针对财产行为征税,是地方税收,不是针对产生经济效益征收的税种,加上与周边其他地区相比,纳税户普遍认为可征可不征,特别是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不理解,认为已缴足了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再缴土地使用税是重复征收,税与费划分不清。
2、个人所得税方面:医药企业营销员拿提成工资是人尽皆知的事实,而目前没有一户企业在帐上反映出了营销员的销售业绩,我局出台的医药企业营销员按其销售额附征1%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也无法实施。
3、企业所得税方面:现有6家医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管,另有一家医药企业成立于1999年,但在2005年由重新变更办证,由于办证时资料审验不仔细,误认为其是新办企业而导致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在6家由地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医药企业中,仁和集团占了五家,另一家所得税虽实行了定额征收,但其自开业以来,就没有盈利过,尽管其注册资本已从100多万增加到了1000多万。其他所得税不在地税征管的医药企业也极少有盈利的,可见医药行业提供给税务部门的帐务有多重的“水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帐务反映不真实。大部分企业在建设厂房、办公大楼及装修工程中没有在帐上真实反映其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始终处于未结算状态,导致大量建筑安装税收的流失,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准确。
(三)征税依据不充分。大部分企业在办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后进行资产评估,再将评估后的资产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将企业资产在股东之间进行了分配,对此没有征税的依据,导致了大量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四)租赁经营避税。福城工业园大部分医药企业现在都处于租赁经营状态,但由于出租方收取租赁费不提供发票,导致其租赁费支付不在帐上反映。其中有4家租赁办公场所经营医药企业提供给税务部门的资料是《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协议》,不收取固定利润,风险共担,但是该不动产没有在被投资方帐上反映,被投资方公司章程中也没有把其列为股东。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帐务处理问题,对这种借投资之名行租赁之实的行为就没有征税依据了。
三、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税收经济分析。通过剖析具体税种及重点税源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强税源调查,抓好户籍管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发展现状,深入调查摸底,如实掌握医药行业税种管理信息。要加强部门联系,国、地税、工商及药监部门要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联系制度,摸清真实情况,有效控制税源的方向和真实性,切实强化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三)要扎实推进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查找问题的原因,通过约谈、核查、稽查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完善管理措施。
(四)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纳税人座谈、政策公告、行业政策周知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持续宣传。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者的纳税指导和培训,增强医药行业投资者的纳税意识。
(五)科学核定税收定额。对于帐务不健全的小型医药企业采取人机结合的科学方式核定其税收定额或征收率。
一、调查的动因
(一)落实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__]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__]80号)下发后,基层国、地税征管部门在政策落实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不缴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次营业税政策调整,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税收法规,并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调整明确,为加强营业税应税劳务税收征管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落实二、三产业剥离管理的需要。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钢结构产品由于其造价较低、利用率高、施工速度快,逐渐取代砖石结构成为当前新建企业厂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加强钢结构产品销售中的应税劳务的税收控管,有利于二、三产业剥离,堵塞建筑业营业税税收征管的漏洞,壮大地方财力。
(三)落实重大项目精细化管理的需要。目前,__市控管的工业类重大建设项目26个,其中24个企业厂房建设采用钢结构形式,从事钢结构生产安装企业14家,其中有钢结构安装资质的4家,没有资质的企业10家。通过对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纳税评估和税收调研,实现重大项目的源头控管和应税劳务的合理分离,有利于通过项目管理强化对安装企业的联动管理,实现重大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地方税收贡献率。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管理不到位。从目前从事钢结构产品销售和安装的纳税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来看,合同形式一般为格式化合同,属于固定造价合同,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在具体税收管理中,除个别具有钢结构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合理税收筹划,将原有一个企业划分为生产企业和安装企业外,其他企业多采用格式化合同形式,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一般不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直接影响到营业税的核定征收。
(二)核算管理不规范。在实际核算管理中,由于受到国税部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票控税”等因素影响,钢结构企业一般在账务核算中不区分商品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将商品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实行“一揽子”核算销项税额,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缴纳安装等业务收入的营业税。
(三)增值税税负总体较高、行业利润率偏低。钢结构企业核算介于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采用的会计准则不统一,钢结构产品由于是非标准产品,成本核算差异性很大,安装劳务费在整个销售额中占的比例相对较小,通过对比我们发现,钢结构生产企业销售毛利率偏低,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不强。对于原材料以钢材为主,材料成本占总成本85%的企业来讲,行业平均3%的增值税税负率明显偏高,企业经营比较困难,通过销售额与劳务费分离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也是当前企业的迫切需要。我们通过抽取四户企业作为样本指标,调查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企业
项
目
德通钢结构
有限公司
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力建材有限公司
富光钢结构有限公司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销售收入
17299080
25988488
9220534
9820545
8553722
4557814
10404970
8060354
销售成本
16152574
24332124
8849746
9385619
7830538
4243000
9443531
6751210
利润
31999
34323
-455554
-123184
369195
172178
524660
467155
增值税
533777
766087
239921
296531
223000
140000
304199
335891
增值税税负率
3.08%
2.95%
2.6%
3.02%
2.6%
3.07%
2.92%
4.17%
销售毛 利率
6.6%
6.4%
4.1%
4.4%
8.5%
6.9%
9.2%
16.25%
(四)劳务费占成本比重相对稳定、不同工程材料成本比重差异明显。经过调查,德通钢结构和开建安装公司是销售钢结构附带安装业务,新力建材和富光钢结构有限公司单纯销售钢结构。调查情况如下: 单位:元
企 业
项
目
德通钢结构
有限公司
开建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市新力建材
有限公司
富光钢结构
有限公司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20__
销售成本
16152574
24332124
8849746
9385619
7830538
4243000
9443531
6751210
材料
13739871
21575764
7077570
8042965
6926000
3430000
9011387
6702069
加工工资及附加费用
1311852
1312280
949325
362342
530000
420__0
322176
362628
电费
106220
175103
45000
55000
98538
140000
59528
53163
折旧
97549
395787
149045
244683
276000
253000
50430
57430
运输费
108280
86560
40335
62335
吊装费
92614
80230
75294
85005
安装人工费及附加费用
696188
706400
513177
533289
劳务费占成本比重
4.88%
3.23%
6.65%
6.59%
通过以上指标分析测算,安装劳务费主要包括安装人工费与吊装劳务装,二者占销售成本比例大约6%。通过对成本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以上企业都没有按规定提取或列支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同时企业未按照规定将提取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在销售产品成本和提供报务成本之间合理进行归集分配,造成人工费比例相对偏低。
由于钢结构产品是非标准产品,单个工程成本差异性很大。通过了解企业预算人员,普通厂房建设按国家标准划分为三类,跨度30米以上的为一类,跨度18 -30米的为二类,跨度18米以下的为三类。对于二层以上大型钢结构建造,由于对建筑资质、大型安装设备、安装人员技能专业要求比较高,__目前尚没有此类钢结构企业,本次调查没有将此类钢结构企业包括在内。普通钢结构的成本差异主要区别在不同跨度上,另外带吊车梁和不带吊车梁二种结构对成本也有一定的影响。通过对相关企业四个招标工程预算的调查发现,不同的施工跨度其劳务费占工程预算收入的比例也不尽相同。
工 程
项 目
工程甲
工程乙
工程丙
工程丁
钢柱梁(含人工)
708534
57182
142029
604224
檩条
84708
32608
41427
149211
锚栓及预埋件
4552
2024
1791
662
螺栓
9055
1931
1772
11384
拉条
9029
3280
16162
57556
屋面板
378868
87912
167270
565081
门窗
19968
54758
焊条及油漆附材
23116
5066
7386
18901
运费
23700
1951
5124
23607
吊装费
23700
2391
4724
23647
人工费
80010
14476
29544
113411
管理费
13652
5271
12516
47030
利润
55155
16133
12516
64589
税金
81740
9717
15081
57264
合计
1515787
294700
457342
1736567
单位造价
284
407
186
551
劳务费占总额比例
6.84%
5.72%
7.50%
7.89%
营业税占工程收入比例
0.21%
0.17%
0.23%
0.24%
备注
跨度25米
跨度40米
跨度10米
跨度30米
局部二层
综合以上因素,通过调查测算,我们认为劳务费占销售收入比例在6%-8%区间范围内较为适宜。
20__年__市钢结构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000万元,缴纳增值税330万元,增值税税负率为3%,而通过销售货物营业额与安装劳务分离后,可以合理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提高营业税及其他地方税收比重。通过调查测算,在维持现有生产销售能力基础上,实施分离后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将降为2.2%,预计可直接增加营业税30万元,企业所得税25万元。
三、加强税收控管的建议
(一)加强税法宣传,确保政策落实。要结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对辖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并结合营业税政策调整,完善合同、
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的自我管理,既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又为营业税征收提供准确依据。(二)加强合同管理,实行双向申报。由于钢结构生产企业对外承揽建筑安装施工工程都必须签订合同,因此应要求钢结构生产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统筹考虑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格式化文本与税收管理的具体要求,在格式化文本合同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在合同中分别标明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与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为地税部门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并将合同的复印件送报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起钢结构企业安装工程劳务费税源控管台账,作为应税劳务申报纳税的依据。要以工业建设类重大项目为控管重点,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都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建筑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书等应税资料,特别是对于外来施工钢结构企业,要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加强代扣代缴。对于安装企业申报中不标明安装劳务费或安装劳务费比例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要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调整、依法核定征收。
(三)加强纳税评估,建立行业监控预警指标。根据钢结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实际,结合调查获取的行业数据信息,分别建立财务、税收两个行业监控预警指标。一是安装劳务费占销售收入额的比例,即参照样本数值设定预警区间为[6%-8%],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应重点评估。二是营业税税负率,即参照样本数值设定预警区间为[0.18%-0.24%],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重点评估。同时由于钢结构产品是非标准产品,不同成本核算差异性很大,在具体的行业管理和评估监控中应体现差异、区别对待。
【关键词】税收成本 税收效率 税收征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收入不断增长,但其在GNP中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税收成本过高而导致税收实际增长下降。因此,在我国,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是一个重要课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税收成本现状
我国税收成本偏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数据,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我国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3.12%,到1996年这一比重上升至4.73%。在历史同期,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征收成本率平均在2%以下,而我国的平均征收成本率维持在5%-8%,显得过高。
税收成本结构不合理。我国的税收成本在既有的征税成本的庞大总额下还存在着成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如人员支出水平较高,据审计署的调研报告称,2006年在调查的18个省(市)税务局中,部门人员人均支出为5.83万元,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支出高达10.55亿元。
税源分散,不同地区之间税收效率差距大。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产业结构比较低,同时幅员广大,导致我国税源不集中,征收难度大,征管成本自然高。从地理环境分析,人均税收收入差距大,且西部税收效率明显低于东部,按成本与效率的内在关系,税收效率高,税收成本相对就低。数据显示,东部及沿海地区如广东的征收成本率为4.7%,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如贵州为11%。
三、我国税收成本过高的原因分析
两套税务机构的分设,增加税收成本。1994年税制改革后,两套税务机构的分设,无论从人员机构、办公场所,到交易工具、业务经费等都必须增加投入,继而导致税收成本的都是要增加。由《中国税务年鉴2011》和《中国统计年鉴2011》数据显示,在分税制的体制下,国地税未分设的上海税务机关(虽表面上上海有财政局、国税局及地税局,但却是一套人马)的人均征税额是全国国税的5.36倍、全国地税9.61倍、全国税务系统的6.78及广东国税的3.69倍。可见,两套机构的设置带来了税收成本的增加。
现行税制存在的缺陷,使税收成本加大。现行税制中,除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是以法律形式颁布,其余都是国务院的授权立法或者行政法规,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由于这些税法的法律地位不高,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清,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具体操作复杂,大大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使税收成本加大。如“营改增”的税改过渡期,企业需要同时接受国税与地税两个税务机关的管理与稽查,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征管模式不完善带来的高成本。1996年以来的税收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然而,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忽略了管理的重要性,过分强调了稽查。并且,各级税务机关在征管机制设计上,出发点往往是最大限度地组织税收收入,而不是力求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业换取最大的收益。
税务人员素质,纳税人纳税意识影响税收成本。税收征管和正常纳税秩序的维护,要依靠广大税务人员。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是很高,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既精通税收又掌握现代化科技的税务人才。资料显示:国税系统税务人员研究生学历以上仅占0.08%,大学文化程度占4%。
另外,在市场化进程中,许多新办企业、新兴业户对税收的本质功能仍缺乏应有认识,千方百计地逃避纳税义务,甚至抗拒、敌视税务执法行为,这必然会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带来难度,导致征税成本的增加。
四、降低我国税收成本、提高征税效率对的有效途径
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尽快制定税收的基本法,使得税收立法更为规范,减少目前税法修改频繁的现状。同时,还要完善税收司法制度,加强法制建设,解决税收法制和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格执法。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征管模式。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是节约财政支出、降低征税成本以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重要举措。其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实现国地税合并,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依靠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同时,必须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征管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统一开发征管软件,统一规范征管业务流程,使办税程序公开、简化,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数据共享,有效进行现代化的严密税源监控、征管。
优化税收成本结构,提高税务人员整体素质。鉴于我国目前征收成本高并且税收成本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我们应该严格控制现有在人员、业务招待、会议以及车辆购置等方面的费用,提高公用经费的支出总额与增长比例。例如,加大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加大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软件投入,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更新税收宣传理念,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要完善宣传普及税法知识的方式、渠道、手段,注意培养全体公民的协税纳税护税意识。要从源头做起,要特别重视对青年的税法教育,如在初高中阶段就进行税法知识的宣讲,在大学阶段要普遍开设税法课程等。
参考文献:
[1]朱利荣.降低中国税收成本的有效途径探讨[J].社会科学战线, 2012,(3).
[2]张秀莲.对控制我国税收成本的研究[J].税务与经济,2005,(2).
[3]刘静怡、陈太旭.国地税合并研究[J].特区经济,2013,(1).
不断改进和拓宽纳税服务需求内容
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以及调查中发现,税务机关认为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纳税服务需求的认识肤浅,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的认识欠缺,对管理与服务两大核心工作如何深入开展的认识不足,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工作定位认识有偏差。可以说,在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中,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和主导,服务举措是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这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需求。由于在理念认识、制度建设、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纳税服务需求实际上已经进入了“瓶颈”状态。如何找准定位,实现纳税人需求的突破,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需求,拓宽纳税服务内容,真正实现三个转变:
首先,由单向服务向互动双赢转变。要进一步转变税务机关的本位思想,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向尊重和确保纳税人权益倾斜。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想问题,帮助引导纳税人做好纳税风险管理工作,多在关键的地方给纳税人提个醒,不仅有助于税务机关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节约用于事后检查和强制执行的大量税收征管资源,而且纳税人也不用担心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侵扰”。这样,既涵养了税源,又实现了管理服务与纳税需求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征纳双方和谐共赢的目的。
其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建立安全纳税的风险点控制系统,及时识别、提醒纳税人纠正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纳税风险,做到关口前移,开展引导纳税防范规避纳税风险的主动,及时预警纠错,将纳税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观性错误及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有效地避免和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
再次,一般普适化服务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转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千差万别、对税法遵从度也各不相同,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按照统一服务规范提供的普适化服务,没有抓住纳税人迫切需要的服务重点,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需求,所以对不同纳税群体应有针对性的相应服务措施,纳税人希望缴“明白税”、“公平税”、“减轻办税负担”、“加强征纳沟通”的基础上,更希望满足如人性化的约谈、特色延伸等深层次的个性化服务。
建立健全开放式的纳税服务需求沟通机制
调查中,我们发现只有真正从纳税人的需求入手,建立健全开放式的需求沟通机制,才能实现纳税服务体系由职能发起型向需求导向型的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服务满意度。
其一,掌握纳税人的真实需求。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各级部门应在税务系统系统开展纳税服务需求沟通应对工作。通过地税部门外网平台、12366“远程专家坐席”、内部层级上报、发放各种类型的问卷调查表或调查卡、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沟通渠道,采取分税种、分纳税人类型、分管理区域等多种形式收集纳税人的需求信息,才能真正掌握纳税人的需求。今年以来,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共收集到4大类19个小类约2000余户次的需求信息。同时,与相关职能分局密切配合,通过搭建大企业交流平台,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采取税企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收集重点税源户个性化的需求信息近200条。还准备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的调查。
其二,应对分析纳税人的需求信息。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收集到纳税人需求信息后,应交由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采用多形式的因素分析法对不同的需求信息进行排序,将其分为优先级、次优级、一般级、较低级和最低级5个层级,从中筛选出合法、合理、可操作应对的信息作为需求要点,定期编制纳税服务动态和纳税人需求调研报告,供纳税服务需求的单位领导参与。在具体应对时,应根据需求的实际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纳税服务部门可以解决的,成立专门的项目化应对小组负责应对;纳服部门难以解决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跟踪解决。
其三,做好纳税人需求信息的反馈和评估。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需求应对结束后,应及时将应对措施和结果向纳税人进行反馈;对收集到的个性化需求信息,因为反馈对象单一,尽量逐户进行反馈;对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到的信息,因为涉及人数众多,应通过网站、QQ、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公告反馈。同时,还应组成专家组对需求应对的整个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确保持续改进。
一是积极争项跑资。准确把准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有的放矢地筛选、开发、包装一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加大争跑力度,力争大项目挤进国家投资计划的“笼子”。加强招商落地项目管理,强化对“零税收、低税负”企业的分析监控,合理确定税收增长目标,实现招商企业发展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二是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处置的原则,对闲置和优质国有资产分批进行处置,引进资金雄厚、实力强的大企业实施开发,使处置、建设、销售、商业运营每个环节都能产生税收,为县级财力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信贷政策,发挥县级投融资平台的作用,积极争取信贷资金,有效缓解园区和城市基础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完善金融保障机制,努力为企业发展融入更多的流动资金。加大土地储备和优质资产收购工作力度,通过资产经营为城市建设注入活力。
(二)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增收
一是强化收入均衡入库。加强财税银之间的联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有效解决收入征管方面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收入入库的过程监控和时点控制,做到均衡分解收入任务、均衡分配征管力量,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是构建综合治税大格局。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实现涉税信息采集渠道畅通、比对数据在线共享、重点税源实时监控。对煤炭、煤化工等重点纳税行业,要结合产销量、用电量、用水量、排污量等要素完善税负评估系统,挖掘税源潜力。对餐饮娱乐、房屋租赁、专业市场等征管薄弱行业,要定期开展专项清理,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比。三是严格非税收入管理,积极运用非税收入网上征缴系统,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建立各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的动态管理系统。加大国有资产收益、资产处置收入等收缴管理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三)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村发展
一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后吨粮市”建设和“棉麦双丰”工程,提升种植效益。进一步加大投入,扶持发展畜牧、蔬菜、果品、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和四条国、省干道沿线村为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县整体形象。推进幸福乡村示范点建设,逐步扩大示范辐射效应。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完善“一折通”发放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扩大民生保障范围。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扩面政策,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城乡养老、医疗救助、贫困学生补助、农村就业培训、农村危房改造等“六个全覆盖”。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二是提高民生保障标准。积极落实民生保障提标政策,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月人均分别增加15元和12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三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校安工程、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标准化卫生室、养老机构、文化休闲中心、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直接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规范管理
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着重选取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逐步形成财政资金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化国库收付改革。逐步将预算内非部门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推进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规性。全面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确保厉行节约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标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活动。
(六)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一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促进财政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类专项资金的监督,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及拨付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财政是国家的经济基础,财力是基层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支撑。但从全国来看,乡镇债务矛盾非常突出,已严重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如何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增收节支,有效化解乡村债务矛盾,是我们基层干部必须面临的课题。遵照县委保先活动的统一安排,春节期间,我们走访了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乡村干部,并上网查询,对基层政府债务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思考,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乡镇债务形成的原因
1、税收秩序乱,税收成本高
一是挖税、买税。乡镇税源一般较少,征收难度大,为了保证任务的全面完成,不得不依托税务部门到外乡外县去挖税。而一般情况下挖税成本较高。首先税务部门要给外地纳税户一定的好处,其次乡镇政府要给税务部门一定的分成,到最后,乡镇政府得到实际税款最多剩六成,而在财政总收入中都必须按税票面额核算体现为十成收入,无疑有40%左右的泡沫。买税也类似于此,国税、地税部门稽查收入既可入库到甲乡也可入库到乙乡。这对于财政收入完成难度较大的乡镇诱惑力是极大的,税务部门当然要以“分成”定投向了。挖税、买税扰乱了税收秩序,提高了税收成本,增加了财政收入“泡沫”,这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寅吃卯粮。为了确保当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有的财税部门违反规定收“过头税”,想方设法预收一部分单位的税款。当年财政收入是完成了,但是,对下年度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虚增了当年的财政收入。
三是贷款入库。过去几年贷款入库在有些乡镇比较突出,其危害性很大,因为贷款入库不仅不增加可用财力,而且为支付贷款利息会造成财力减少。
四是财政“空转”。有些乡镇由于经济发展上不去,税源少,很难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为了硬性完成任务,受奖不受罚,便出现了财政“空转”现象。
2、财政包揽过多
乡镇财政支出严重“越位”,包揽过广,重点建设的支出是乡镇负债的重要原因。“普九”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条件的改善等等,超前建设、超前消费,极大地增加了乡镇财政的困难。
3、预算外资金没有真正纳入财政统筹
目前乡镇财政十分困难,但有很多应纳入预算内收入的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外。近年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整顿和统筹管理的力度,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真正增强地方财政的实力。
4、财政支出管理缺乏严格监督
加强财政监督,是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重要途径。乡镇没有按照预算法和财经纪律制度办事,开支随意性大,一是招待费、会议费、电话费、交通费等弹性较大的经费开支规模过大,存在铺张浪费现象;二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没有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部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管理之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对策
1、转变观念,培育主体财源,夯实财政实力
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是解决财力紧张的根本举措。乡镇财政在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方面必须抓好以下三点:一是要夯实农业,壮大工业,培育主体财源。要突出地方特色,立足实际,以市场为导向,把有特色、有优势的产品发展起来,形成规模,壮大支柱产业,形成主体财源。二是搞活三产。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繁荣市场,增强农村经济的活力。三是在培植财源方面要找准方向,财政资金退出竞争性领域,扩大服务领域,从改善经济环境、为经济发展服务方面做好财源培植工作;要把财源培植工作的最终点放在增加可用财力上,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等方面出发,积极培植财源,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
一是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理顺税收秩序,坚决杜绝财税工作中的挖税、买税、财政“空转”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规范的现象。二是优化税收环境。在税收管理中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骗税和暴力抗税行为,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3、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乡镇财政综合财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配套管理办法,促进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加强票据源头控制,以票据的“发、审、验、核、查、销”为管理手段,以票管费,加强财政监管,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罚缴分离”、“票款分离”、“银行代收”的管理体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取消各单位过渡性银行帐户;加强财政统筹力度,增强财政综合财力。
4、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秩序
一是要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内部互相约束、互为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财税社会监督体系,财政部门要与人大、纪检、审计相配合,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有力的财政监督体系。
这次调查可视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未来预算改革的七项任务之一,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7月初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者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侵蚀税基、转移利润,制造税收“洼地”。
这些问题,成为本轮减免税统计调查的重点。
“国字头”清单
据楼继伟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楼继伟所言“约50项”区域性税收优惠,应该都是在以往各类文件中明文规定、被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批准过的“国字头”优惠。
“国字号”区域税收优惠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出现。1984年《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对中国首批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此后30年时间里,各类国家级的区域发展规划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是配套或比照的税收优惠。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过去多年在国税总局法规库中有章可循的国字头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集中了一批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部分沿边、沿江和内陆省会城市也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因此同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是伴随着各地产业园区的涌现,一些上升为国家级的开发区等,成为新的税收优惠集中地。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各省之间的招商引资竞赛开始加剧,尤其以各省之间的税收竞争为主要体现。
那些没能取得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好处的地区,多以申报各类产业园区作为争取发展先机、获得优惠政策的手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物流产业园等等都在其列。与此同时,各部委也积极推出国家级园区,例如农业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文化部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
“就是从那时起,各种名目和层级的园区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上述人士表示。
与主要为吸引外资不同,国内企业也开始成为这些开发区的主要扶持对象。例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财政部针对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的专项检查在近两年时有进行。2013年的检查范围覆盖12个省市区,6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盘点包括开发区财政收入真实性、地方擅自越权减免税、是否采取“先征后返”等手段变相减免税、是否存在以预算支出方式按企业缴税或投资额一定比例等方式补贴企业,以及违规开设税收“过渡户”等问题。
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引致的一轮税收优惠潮,例如对符合鼓励类产业的企业、交通电力等产业内的新办企业、民族自治地区企业等制定了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等方面的减免措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崛起战略陆续启动。“各地攀比是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区域发展演变成了获得政策洼地的竞争。你申请一个国家级战略,获批后就要有相应的配套,或者税收优惠标准比照之前获批的同类区域。”张斌说。
例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施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等措施,中部崛起战略中,中部多地比照西部大开发或东北地区的税收优惠执行。
四是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发展中一种高规格的制度支持,国家级新区的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上海浦东新区与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后,2010年至2014年间,国家级新区进入了快速设立的阶段,目前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新区。
这些区域的税收优惠情况分两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教授林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早几年设立的国家级新区都直接配套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成为政策洼地。
然而,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财税主管部门开始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新批的国家级新区可能将不再配置明确的税收优惠条款。”林江说。
以南沙新区为例,2014年6月《广州南沙市新区条例》在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时,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即被删除。
五是部分上升为国家级战略的一些区域板块,例如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区内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是一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如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表示,中央政府一般不会给予这些区域明确的优惠政策,但是赋予了他们在探索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先权,很多地方政府便将原先已有的税收优惠灵活运用,用来招商引资,“实际上是一种更为深度的税收竞争”。
除以上各类区域外,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还有老少边贫、三峡库区等地也实施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土政策”凶猛
地方政府争相获得“国字头”优惠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桌面下”的功夫,遍布各地的税收优惠“土政策”成为区域税收竞争的利器。
这些土政策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甚至在国务院文件中明令禁止,但在各地大行其道,成为导致税收优惠乱象的一大顽症。
“可以考虑武清、宝坻或附近的一些园区。”当记者向一位税务公司会计人员咨询北京或周边地区哪里可以注册公司少缴税时,对方如是回答。
武清是天津税收留成最高的区域。记者查阅天津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发现,营业税方面,武清区政府的留成比例为75%,企业所得税留成比例35%,个人所得税留成比例为30%,增值税留成比例为21.875%。武清区政府不拿税收分成,这意味着武清区政府的留成税金,将全部以“税收返还”,或称作“税收奖励”的形式,返给企业,并按月兑现。
除返税外,在包括武清开发区在内的天津经济园区注册,并不需要企业在园区实地经营,园区能为来注册的企业提供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园区管委会还可以帮助企业协调税务关系,对于质量高的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可指定该企业为重点企业,三年不进行税务检查。
这样丰厚的税收优惠“礼包”,武清绝非个例。“可以说全国不分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也不分这个地区是否已有国家允许的税收优惠条款,各地都会实行各种土政策来吸引投资。”张斌表示。
昆明理工大学教授秦成逊则认为,人为放松税收征管力度,也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企业避税甚至逃税“开绿灯”,从而达到招商引资目标的一个手段。
例如,出口低报和进口高报可以使已过减免税期限的外商投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外资企业可以借此规避境外税收,地方政府可以将外商投资稳定在本地,但却损害了中国的税基。
通过税收返还等“土政策”带来的税收损失究竟有多少?截至目前,最近的官方大范围调查是2009年国家审计署对17个省区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的摸底。
这次摸底发现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个省级和59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吸引投资,自行出台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或以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名义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返还给企业,涉及金额125.73亿元;有4个省级和10个省以下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以购房补贴、购车补贴和人才奖励等名义,向2万多名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63亿元。
此外,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费用的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减免,以及对外来企业提供价格低廉的水电天然气、政府再补贴资源供应单位等办法,也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费”上做文章的“土政策”。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收费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账目不清,且裁量权掌握在地方本级手里,因此这一部分的不合理减免带来的财政损失很难计量,并容易造成负担摊派的现象。
地方政府在享受税收优惠“土政策”带来招商引资之便时,往往也面临纠结。如果一味优惠,会让财政收入吃亏,还会因为“挖墙脚”太猛而不利于邻省、临市关系。为了平衡多个目标,一些地方在推行税收优惠的同时,衍生出了一系列不合理的“怪现象”。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教授林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在多个目标之间平衡的结果往往是“亲大疏小”。比如深圳作为特区,地方税收优惠有更宽松的空间,对企业的吸引力很大。它既可以去争取大央企总部入驻,也可以去吸引民营企业。
小微企业更容易在地方政府各种利益权衡中“被权衡下去”,造成一方面税收优惠泛滥,另一方面应该得到扶持的却没有得到。
2012年5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联合的《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说,“中西部地区仅29.21%的小微企业感受到了政府的政策扶持”,不足三成。
2017关于个人帮扶的调研报告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正常的基本住房需求,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等市就切实帮扶城市低收入人群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当前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特点、主要困难及帮扶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
(一) 当前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特点和主要困难
一是家庭人口较多、就业比重小,经济负担重。据调查,我省低收入家庭中,每一个就业者平均要负担2.5个家庭成员的生活。**市10%低收入家庭的就业者其负担系数高达3.08人。**市低收入家庭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率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6.3个百分点,无业和失业率却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1.3倍。**市去年享受城市低保的5.4万人中,有重病患者3552人、残疾人3821人。
二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差。低收入者大多文化水平低。据**市调查,低收入家庭6周岁以上人口中,文盲占13.3%,小学、初中占68%,高中、中专占14.9%,大专以上只占3.7%。**
市**公司低收入职工的家庭成员中,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初中占27%,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则占到了60%。此外,低收入者一般年龄偏大,掌握技能单一,有的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实用技能,因而选择就业的空间相对狭小,市场竞争力较差。
三是生活质量差,精神压力大。据调查,2004年我省10%城镇低收入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00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8.5%,人均消费支出为2500元,其中用于吃、穿方面的支出就占了57%。不少的低收入家庭甚至在低保金的资助下,才勉强维持了最低生活。由于收入太低,很多低收入家庭几年都不添臵新衣,餐桌上长时间见不到荤菜。甚至个别家庭靠傍晚捡一些菜贩丢弃的菜叶为生。为了节约,有的低收入家庭有电不用,有气不用,而使用燃煤,甚至捡柴火做饭。不仅生活困难,低收人家庭成员的思想负担也十分沉重,他们承受着自然、经济、社会多方面的巨大压力。一些人的心理发生很大变化,有的自卑感强烈,自暴自弃,有的怕亲戚朋友间人情往来,主动与其他人群、同社会分割,不少人整天提心吊胆,怕子女上学学校收费,怕家人生病就医等等。
四是子女受教育难。近年来,教育费用不断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非常沉重的经济负担。由于低收入人群家庭收入太低,难以承担子女的教育开支。据**市对50名城市低收入人群家庭的调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造成子女辍学的26人,其他也多靠贷款借钱供孩子上学。
五是家庭成员生病就医难。由于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较窄,不少低收入者所在的企业大都经营非常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旦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他们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由于长期生活质量差,低收入家庭成员大多体质差,家庭成员患病现象普遍。由于没钱,看不起病,他们往往是小病抗、大病拖,以致不少的小病拖成大病、最后残疾甚至死亡,给家庭生活带来更大困难。据统计,2003年**市困难职工家庭中,患特、重疾病的6700人,其中就有5800人因家庭困难而无力就医。
(二)帮扶城市低收入人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市低收入群体有增加趋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制度远远未到达全覆盖。据省民政厅调查,1999年,我省享受低保的人员为19万人,今年3月,已增至152.5万人。据统计,**市人口总数为150万,截至2004年12月,非农业人口(即城镇居民)31万人。目前,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约为4.3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13.87%。近年来,党委政府在帮助城市低收入人群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但是,有些地方对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收入分配不当带来的社会收入明显两极分化的矛盾和逐年增长的低收入人群问题及其影响、后果重视不够,缺乏对低收入人群问题系统、深入地研究。对于如何面向整个低收入群体,有效地开展助学、助医、提高就业技能、实现就业再就
业,从而由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向帮助增加收入转变,最终帮助低收入人群脱贫致富等方面的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经济欠发达,资金支持乏力。无论是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就业问题、生活困难问题、子女入学困难问题、家庭成员生病就医困难等问题,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2004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仅7000余元,人均财政收入仅800余元。由于资金困难,我省一直未能出台统一的帮扶政策。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未能享受国有企业同类人员的待遇;许多市、县级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投入城市低收入人群,不少地方几年来一直没有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形成事实上的低保不能保障最低生活。目前人均低保标准为139元/人〃月,累计月人均补差59.5元。
三是政策不成体系,救助机制需要完善。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或帮扶措施,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子女就学、家庭成员生病就医等实际困难。但是,大量的政策和帮扶措施的覆盖面都非常窄,往往局限于享受低保的群体而不是低收入人群。同时,一些政策由于缺乏配套的可操作性措施,很难真正落实。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低收入家庭的困难解决得比较好的,往往是重大节日党政主要领导访贫问苦时遇见的或者是有关新闻媒体给予报道,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个案,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救助机制尚不健全。
四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一方面,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个体从业人员和民营企业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缺口严重,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还将持续居高不减,确保发放压力巨大;一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及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低收入群体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尚未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同时随着参保人数的大幅度上升,抚养比越来越高,基金管理运营的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低保补差水平偏低,导致部分低保家庭生活仍很困难;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市低保人数不断增加,给低保资金造成巨大压力。据我们调查,有一部分前期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低保对象因无力续交保险金而无奈退出保险。
二、几点建议
(一)积极发展经济,努力扩大就业
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可能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从根本上减少低收入者,才可能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提供更有效的社会救助。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各级政府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措施,进一步优化就业再就业环境,努力扩大就业。首先,要规范失业统计口径,取消登记失业率的概念,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失业统计范围,确保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要进一步增加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将失地农民、集体
企业下岗人员等低收入人群纳入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消除影响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的体制障碍。第四,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公众的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完善培训和就业服务网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第五,要广开就业门路,特别做好对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服务工作。针对低收入群的特点,通过宏观政策调控促进第三产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及增加社区就业岗位等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新的就业渠道。
(二)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根据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矛盾已经相当突出的实际,加大国家对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在初次分配中理顺劳资关系和收入分配的秩序,遏制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同时,要通过强化税收征管特别是强化和完善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措施,搞好二次分配,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使社会保障资金的增长率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率不低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长率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使低收入群体也能分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成果。政府要继续加大帮扶低收入群体的支出力度,切实为他们解决就业、就医、子女教育和住房上的实际困难,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三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多渠道解决低收入人群保障资金来源问题。可从扩大税源,
加强税收征管;有选择地变现国有资产,发行一定规模的社会保障专项国债以及发行社会保障彩券,发展慈善事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四是希望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我省西部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缓解我省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困难。同时要争取中央在我省投资重大项目,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省的投资环境,带动我省经济发展,缓解因经济发展滞后带来的就业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压力。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安全网,只有保持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健康运行,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覆盖面广、有实效为特征的初级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要将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作为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努力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力争实现全覆盖。同时将困难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要逐步探索建立单位缴费同个人缴费相分离的社会保险制度,避免因单位过失而影响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低保工作的经验,确保最后一道保障线的功能正常发挥。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地方政府低保资金投入
到位,使低保标准能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而适时调整。防止和解决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保障水平长期不变,不能保障最低生活等问题,切实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合理确定低保的标准。
(四)努力构建城市低收入人群救助体系,切实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低收入人群制定在就医、就业、子女就学、住房、水电气供应、工商、税务、信贷、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助办法,整合部门力量,发动社会援助,多渠道帮助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使他们的生活质量真正得到改善。二是要以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子女就学和家庭成员生病就医为重点,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实际困难。建议省里出台统一的帮扶政策,对于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要免除一切费用,并酌情给予特殊的生活帮助;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要免收学费,酌情减免杂费,同时要积极探索信贷支持和个人信用相结合的扶助模式。要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消费水平,让老百姓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要积极探索建立城市人口医疗互助体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面向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体系,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生病就医难问题。
(五)积极动员民间力量,大力扶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乐善好施、扶弱济困、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扶
持低收入人群工作中,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团组织和慈善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帮扶活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困难。要鼓励民间机构,开展捐资助困等慈善事业,形成政府、民间力量、家庭成员内部等多方努力,共同帮助低收入群体的局面。
(六)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基础工作
我国和我省的基尼系数突破0.4的警戒线以后,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了达到收入的和谐,要加强对不同收入群体统计监测,以便为动态把握收入走向,采取政策措施调控收入差距创造条件。同时要高度关注城市低收入人群的问题,加强对低收入群体问题的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对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适合中国特色的长效保障制度,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对低收入人群的动态管理。
2017关于个人帮扶的调研报告二
高新区安监局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区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坚持真心为民,真情帮扶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对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XXX任组长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主抓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具体联系单位,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五落实,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主题、落实资金,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调查摸底,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有序进行
良好的基础工作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为吃透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搞好摸底调查,一是坚持不吃请、不扰民,决不给群众增加任何负担,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二是通过召开座谈
会、走访群众,访贫问苦了解情况,与农民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真正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的难点、热点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通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做好帮扶工作
制定切实可行的结对帮扶计划,理出帮扶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一是开展为帮扶村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3户老党员、老革命送去慰问品、慰问金等,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二是与村领导班子讨论后,由我局邀请医疗单位的专家,在村委会准备开展义诊活动,免费为村民看病,解决部分村民看病的问题。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既扶贫,又扶志。不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基层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针对农村个别党员、干部年龄老化、思想僵化、发展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学习教育作为村级班子建设要害环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党的农村工作
政策。二是坚持各种会议、座谈会形式学习教育。每逢村委、支部重大事宜,以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我们集中党员进行各项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利用冬季该村外出务工人员返家休息的时间,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让外出务工的村民学习到安全知识,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虽然我们在上小站村结对帮扶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着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工作经验不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二是帮扶形式比较单一,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工委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帮扶力度,以改善结对帮扶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高新区安监局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区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坚持真心为民,真情帮扶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对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XXX任组长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主抓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具体联系单位,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五落实,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主题、落实资金,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调查摸底,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有序进行
良好的基础工作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为吃透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搞好摸底调查,一是坚持不吃请、不扰民,决不给群众增加任何负担,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二是通过召开座谈
会、走访群众,访贫问苦了解情况,与农民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真正了解群众所急、所盼、所想的难点、热点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通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做好帮扶工作
制定切实可行的结对帮扶计划,理出帮扶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一是开展为帮扶村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3户老党员、老革命送去慰问品、慰问金等,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二是与村领导班子讨论后,由我局邀请医疗单位的专家,在村委会准备开展义诊活动,免费为村民看病,解决部分村民看病的问题。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既扶贫,又扶志。不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基层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针对农村个别党员、干部年龄老化、思想僵化、发展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学习教育作为村级班子建设要害环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党的农村工作
政策。二是坚持各种会议、座谈会形式学习教育。每逢村委、支部重大事宜,以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等,我们集中党员进行各项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利用冬季该村外出务工人员返家休息的时间,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让外出务工的村民学习到安全知识,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一、陶瓷基地目前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当地党政的筹划、决策及大力扶持下,高安陶瓷产业呈现异军突起的局面,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迅速成为当地地方经济又一新的增长点。到目前为止,基地落户企业65家,投资总额118.345亿元,其中陶瓷生产企业31家,拟建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195条(其中抛光砖76条、地砖30条、西瓦10条、内墙砖31条、外墙砖33条、卫生洁具6车间、陶瓷腰线生产线5条、地脚线4条)。已有47家企业开工建设,其中35家企业已投产。先后有神州陶瓷、金环陶瓷、瑞源陶瓷、罗斯福陶瓷、恒辉陶瓷、佳宇陶瓷等18家陶瓷企业及配套企业签约落户,投资总额达25.95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5亿元。总产量近2亿平方米,完成税收近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54%和68.5%。在第四届、第五届陶瓷行业新锐榜评选活动中,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连续两次拔得头筹获年度产区奖,2008年7月10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正式将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命名为“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二、陶瓷基地现状分析
(一)区域环境方面
区位优势明显。在发展环境上看,高安产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优势,有深厚的陶瓷文化底蕴、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后勤服务保障。基地位于江蓖省高安市东南部素有高安“金三角”之称的八景、新街、独城三镇交界处,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一期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分生产区、展贸区、物流区、培训区等相关链区。区位优势明显,距赣粤、沪昆高速公路胡家坊大型互通出入口仅10公里。高胡一级公路穿境而过,周边设有货运火车站3个。基础设施力度加大。壮大建陶产业的核心问题是物流渠道,高安货运产业的集约化经营为陶瓷产业的发展带了机遇。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已获得铁道部行政许可,并于2008年12月29日由省政府开工令,将于09年3月动工建设。
(二)产业结构方面
布局合理。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是由新中源陶瓷企业集团投资兴建的大型现代化建筑陶瓷企业。公司规划13条生产线。第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现已建成投产。主打产品为各序列高档釉面砖、内墙砖和仿古砖,全力打造巴丹、天伟、珠江、圣卡四大品牌产品,员工人数2000人左右;二期工程也将在今年6月份建成并投产。全部建成后年产各式建筑陶瓷4000万平方,年产值12亿元,利税2亿元。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占地138亩,品牌有东“方王子”、“月亮天使”、“宇宙之星”、“马到成功”四大品牌。目前它是高安经营陶瓷最大的经销商,在全国各地有商108个。该公司产品优等率高达94%,产销率100%,年出口量1188万元。江西宏信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浙江新来高安投资企业。主要产品是内墙砖。资金投入20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1000多万元,该公司投资40多万元建的环保工程正在筹建之中。
目前,产业转型升级处于绝佳时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打造区域品牌是产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目前。高安产品质量、品种、花色以及技术含量上比佛山并不差,但市场接受度远不如佛山产品。从已人驻基地的50家企业来看,5亿元以上项目有8家。亿元以上有17家,占产区项目的34%省外企业25家,省内企业25家:高安以外32家,本土企业18家;从资本构成上看,亿元以上项目占资本金总量的90.9%,亿元以下占9.1%;其中本土企业占15.7%。强弱并存,优劣不一,各有所长,是前期中国建筑陶瓷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微观显现,是梯队和团队创业的动机反映。从全国几大陶瓷基地来看,我省高安陶瓷基地规模排在第五位左右。全国影响力比较大的基地,分布在广东佛山,山东淄博等。
三、制约陶瓷基地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分析
1、陶瓷靳流无法满足现状
一是目前航道水位浅、大型货船无法进入、通航能力小的状况:二是公路集装箱货运收费过高;三是基地的部分原料及产品走江海联运、时间过长的状况。
2、陶瓷品牌效益不突出
高安产区已经成为全国建陶新产区的龙头,但实际销售中高安陶瓷并未被市场完全认可,缺乏品牌效益。另外,陶瓷检验成本高。江西作为建筑陶瓷产业转移中承接陶瓷企业最多的省份,其原料、产品仍需送往陕西咸阳检测,成本大、耗时长。
3、服务方式及服务水平不高的负面影响
入园企业来自国内不同的省份,创业服务环境是否规范,办税流程是否优化、办税手续是否繁杂、办税服务效率是否快捷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的形象。政务环境是否畅通将影响到企业家的投资热情及企业的发展。
4、税收执法规范有待加强问题
进行税款核定征收时,国税部门是根据窑的长度、宽度来核定。地税部门的城建税也随申报附征。但据反映,在核定时加上冷却带的长度,有的又不加。税收执法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严重损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影响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地税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的参谋作用及服务举措(税收政策宣讲和税法宣传等)还有待加强。
5、企业用地涉及难题
企业的占用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时,能否公平税负,一视同仁,也对投资人心理产生负面不良看法。另一方面,建筑陶瓷属于投资大、占地大的产业,但由于基地在外影响较大,不断有行业领军企业人驻高安,有的甚至提出答应给地,马上签约,由于用地紧张,目前五环陶瓷、瑞鹏、太阳陶瓷等几家企业要求落户基地进行建厂的要求无法立即满足。制约了基地的发展壮大。有的企业土地使用证的款项已全部交清,却迟迟拿不到土地使用证,影响了企业贷款及运作。四、陶瓷产业做大做强,促进税收平稳增长的几点建议
高安建筑陶瓷陶瓷业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靠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依赖于各级政府对其产业的重视、投入。税务部门可以借助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促进其良性循环。有鉴于此。课题组认为,要确保该行业平稳发展,给税收收入可持续增长提供必要保
障。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整合对流资源,规范交通运输税收秩序,为基地物流流创造良好环境。
降低成本。追求最大利润是企业的最终目标,也是企业发展状大的必经途径。陶瓷行业是物流量大进大出的行业,物流成本占重要部分,因此,降低物流成本显得尤为重要,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办法是对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在物流领域进行对流。下一步是整合公路、铁路、水运资源,形成区域对流。降低物流成本。对现有货运运输公司,地税要加强税收征管,倡导合理税负,为陶瓷基地企业提供公平的物流环境。
2、地税接触社会广的机会。着力宣传鄱阳湖经济,服务区域品牌的打造。
地税部门应主动宣传高安陶瓷基地产品。配合策化高安陶瓷基地论坛建设。打响高安陶瓷品牌,政府搭台,民间唱戏,部门协调,各有位置。势在必行。同时争取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在全省重大项目上尽量使用本地的产品,提高本地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服务打造区域品牌。
3、贯彻税收经济观,提升税源控管水平
近几年宜春市地税局、高安市地税局对陶瓷产业非常重视,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当好了政府的助手及上级税务部门税源管理观的参谋,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地税部门强化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利用税务部门了解信息广,了解税收政策导向的便利,积极服务于陶瓷产业,分别设立了征收网点。方便其纳税申报,开辟网上远程报税。据了解,在调查企业对地税的反映非常好。认为服务到位,管理规范,办事方便快捷。在提高服务举措及手段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如何更好的服务纳税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也有些文章可做。从目前的情况看,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继续深化以下措施,一是应加强与陶瓷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最新产业税收政策。二是对企业的生产、流通以及广泛的经济领域进行适时调查以掌握情况。在核定企业税额时,可在每个企业抽调一名管理者代表参与核定税额工作。三是进一步探索对高安建筑陶瓷陶瓷业的具体管征措施,合理平衡税负。对规模以上的建陶企业,督促并辅导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以达到查账征收方式要求,并加大纳税审核比对力度,使税款应收尽收。
4、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有效的引导、调整作用。针对高安建筑陶瓷陶瓷业现状,重点应是对防治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的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完善。
一是积极用好现有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落实国家对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其使用的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是可综合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原有政策作出完善。落实国家对支持技术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税率、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座落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环境保护、高新技术、节能节水类型的企业,新增的用地和房产减免所得税。并将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从税收角度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