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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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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10]426号)、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建设[2010]9号)和常德市商务局、财政局《常德市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商发[2010]1号)精神,鼎城区首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唐绍华任组长,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商务局、财政局共同认真制订了《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3月2日唐副区长还亲自带领商务局、财政局负责人下到乡镇网点考察督导,现场调度。四是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镇长负总责、财政所长具体抓的领导班子,并明确一名1-2名专职微机员,全面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的重视和科学的调度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商务局首先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先后对网点相关人员集中培训4次。09年12月31日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之初,我局对全区140个销售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发放1000份宣传单和200本《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手册,熟悉政策与业务流程;09年2月19日对桥南市场52家二级批发商进行了业务指导,督促他们及时完善网点设施,做好配送服务工作;2月26日,区财政局对32个乡镇财政所所长及其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3月和5月又分二次对新增40多家网点进行了培训。同时区财政局对全区乡镇财政所长和微机员进行了微机操作和补贴兑付培训,使相关人员迅速熟悉家电下乡政策与业务,保证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月28日开始,各乡镇相继召开了由村长、会计、妇联主任参加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家电下乡有关精神,布置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备案网点共同印制16万份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和销售网点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悬挂横幅2100余条,通过鼎城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安排滚动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多次大型进乡入村到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0多台次,走村串户,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着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一是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经销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网点监控管理,对相关情况印发了三期工作简报

进行总结公布。3月2日-13日,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督导检查,对网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现场处理他们的问题,对部分不够规范的网点退出了整改意见。现在全区各家电下乡网点都设立了专柜,推行送货上门、安装等售后服务,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家电下乡投诉事件,各网点销售火爆,全区销售总量排全市第一。二是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虽然我区在2010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第2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第3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增收为主线,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全面提升技能、加快转移就业、逐步脱贫奔康的目标,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为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个总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不断深化。

2、坚持“两个适应”。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的需要,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规模;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为我市产业升级培养技能型劳动力。

3、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以培训为基础,以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一体化运作。二是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三是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与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相结合。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完善技工学校和培训转移就业综合基地建设,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实施。

4、坚持“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二是创新运作方式,实行培训转移就业“基地化”运作,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一条龙”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品牌化”推广战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年,全市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000人以上,其中组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000人。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人以上,使我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提高到72%。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年-20*年,三年组织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少于1*00人,其中组织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不少于3000人。

第二阶段从2008年-20*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人,组织2000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

(二)任务要求。

1、确保培训转移就业效果。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2-3个月的中短期培训,加快提高我市农村青年转移就业能力。参加免费培训的农村青年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率不低于80%,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5%,转移就业后年回流率不高于*%。力求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

2、建立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20*年底前,建成与省市互联并延伸到乡镇的远程招聘网,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网络。

(三)工作对象。

*市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对象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内的,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的农村劳动力。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落实目标任务责任制。

1、成立*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百万工程”领导工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成立由市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统筹、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教育、农业、建设、公安、财政、工商、团市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建立*市实施“百万工程”目标责任制。结合《*市20*-200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把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工作范畴。每年由市政府分解下达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并将“百万工程”纳入各镇政府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组织实施“百万工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还要结合实际制订农村青年技能培训方案,协同开展工作。

(二)设立城乡统筹就业专项资金。

从20*年起,财政每年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的投入,确保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及其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体系。

1、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整合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资源,依托技工学校或就业训练中心,建立具备农村青年劳动力资源调查、人员选送、岗位收集、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安置和跟踪服务等功能的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就业综合服务基地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统一加挂“*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牌匾。充分发挥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其参与承担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任务。

2、建立农村青年职业培训教学体系。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合理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编写的《*省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统一规范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落实培训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必须参加单项职业能力或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健全城乡并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20*年9月底前,各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完成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全面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同时,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

2、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市镇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多渠道收集本地和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3、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备案制度,为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提供登记备案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办理证、册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或农村青年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备案。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回流登记统计和失业登记,设立工作台帐,实行就业动态管理。

4、落实劳动预备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劳动预备制培训服务。凡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农村初、高中毕业青年,由市教育部门提供学生名单,报送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5、建立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为农村青年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各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起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接续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

6、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覆盖市、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配套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触摸屏。同时,加快建立远程可视招聘系统,20*年底前建立覆盖市、镇的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劳务派遣工作。20*年底前,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远程可视招聘实现就业占转移就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社会影响面。

各镇政府、团组织要根据农村青年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通过实施“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充分调动农村青年参与“百万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发挥镇、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百万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百万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实施“百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

(一)落实机构,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按照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各镇政府要迅速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

(二)落实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制。

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从今年开始全面组织实施,各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工作。一是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合镇政府做好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二是以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应以非农产业技能培训为主。三是依照*市下达的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4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完善各项措施,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全乡上下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教育,实行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全覆盖, 对全乡所有事故易发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巡查,确保我乡范围内没有一例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乡长XX同志担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乡中、小学校长,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项工作,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职责要求和任务

全乡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珍爱生命,注重安全”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加强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防溺水工作是个综合工程,乡村两级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切实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一)乡、村两级的职责和任务

1.乡党委政府分工负责,由乡长XX同志作为总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分片责任人,村两委干部负责本辖区和村民小组的防溺水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落实,明确管理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各村(居)要在自己的辖区内进行广泛的防溺水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氛围、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乡中小学要向每户家庭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签字,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工作。要发挥熟悉人头、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要进行全面清查,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严防中小学生私自下水,确保生命安全。村两委包片干部要具体联系到户、联系到人,把防溺水工作做到实处。

3.乡安排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居)及乡属各单位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防范漏洞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指出,限期进行整改,对有过失的同志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公安、水利、交通、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综治办等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行动起来,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确保生命安全。

第5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在实践工作中,薛xx同志始终强化节能队伍建设,突出重点领域,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努力形成节能减排工作新格局。

一、科学统筹,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责任考核,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发挥节能政策有效作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通过科学规划,薛xx同志主持制定《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并与各县、区(市)、开发区进行了签署。积极争取市考评办将节能工作列为2008年全市“千分制”考核A类考核指标;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纳入2008年纪检监察的重点内容,建立工作问责制度,严格实行纪检监察问责追究。节能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区内部调剂编制,充实节能工作力量,初步形成工作有体系,事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工作体系的建立,为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落实创造了条件。

二、主持起草并出台节能降耗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节能管理标准化、系统化的工作体系

虽然节能减排工作正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和措施还亟待明确和加强。结合我市实际,薛xx同志先后主持起草和出台了《沈阳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沈阳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等22项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政策措施,对指导全市节能工作开展、建立工作体系、把握工作重点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2008年4月,又会同市质监局、科技局联合了7项地方标准,其中工业锅5项列为辽宁省地方标准,2项列为沈阳市地方标准。

三、组织实施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百户企业节能行动”

我市是工业大市,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超过300户,为将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有效降低,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用能监察势在必行。薛xx同志主持在占全市重点企业用能量65%的116户企业中开展了“百户企业节能行动”工程。截至目前,百户节能行动企业中已有109户企业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帮助企业查找出能源问题510条。如全部按能源审计方案进行整改,可实现节能量达21.6万吨标准煤。同时,继续抓好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沈化等7家耗能大户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和节能规划指导,2008年8月,国家发改委对外了我市参加考核的7家企业的考核结果,其中6家达到超额完成等级,1家为完成等级,超额完成率在全国和全省均居先进水平。

四、大力开展节能技改项目,立足服务,为重点项目争取节能资金支持

薛xx同志着手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通过企业自查和执法监察,挖掘企业节能潜力,组织企业开展节能技改项目。全年为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争取到国家发改委2009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专项国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7.19亿元,项目建成后实现节能量269万吨标准煤;为沈煤集团等11户企业争取省节能补贴资金600万元,项目达标后可实现节能量25万吨标煤质;通过市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沈阳化工集团等22个项目,达标后可实现节能量31万吨标准煤。向国家、省争取的节能专项补贴资金,有力地扶持了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程。英杰市长对此给予“要予以充分肯定”的重要批示,王英副市长也给予“请继续给予支持,同时感谢你们对沈阳工业发展的积极推动”的批示。

五、组建“沈阳节能信息网”,开展阳光政务,组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

第6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94000多名,占全市14周岁以下儿童总数的29.8%,XX年以来,市妇联与市关工委联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以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抓手,为留守儿童创造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一)硬件建设情况

据统计,全市共建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48个(见附件),其中市级示范点30个,县区级示范点18个,依托学校建设的28个,依托村室建设的20个,共配备书籍58600多册,液晶电视26台,电脑3台,各点均配备有书柜、桌椅。直接受益留守儿童6928名。

(二)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每个留守儿童之家均制订了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生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活动制度,成立了“读书学习组”、“心灵呵护组”、“开展活动组”等组织,并制作成版面上墙,室内均布置了童心童趣、温馨活泼的氛围,吸纳了“五老”骨干、学校老师、村妇代会担任管理员,平时放学、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定期开放。

(三)作用发挥情况: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之家整体作用发挥较好,具体体现在:

一是温暖了留守儿童的幼小心灵。各留守儿童之家通过开展“城乡小学手拉手”、“母亲节感恩教育”等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以写亲情信、打亲情电话、视频交流等方式,为家长、监护人与留守儿童开展对话与交流搭建平台,增进亲情感情。二是丰富了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各留守儿童之家均通过组织孩子们开展课外阅读、科普讲座、文体娱乐、观看电视、亲情视频等常规活动丰富孩子们课余生活,有效填补了留守儿家庭教育缺失的空白。三是享用了更多教育资源。各级妇联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爱心父母”结对帮扶、城乡学校结对互动、积极实施爱心救助工程,让留守儿童享受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

(四)试点区培育情况。XX年底,全国妇联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为期一年(XX.12—xx.11月)在全国确定了26个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市、县、区。在市区妇联的积极努力下,源汇区成为全省两个试点其中之一。为打造培育试点,市妇联指导源汇区制定出台了《源汇区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党政领导、组织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着力加强网络、阵地、队伍三大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正在迎接全国妇联的检查验收。

二、存在问题

(一)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覆盖面窄,受益人群有限。目前,全市留守儿童近10万人,目前仅建48所,留守儿童之家受益人群只有近7000人,受益人群比例不足7%;全市582所农村中小学中目前只有28所学校建有留守儿童之家,覆盖比例仅有4.8%,更多的留守儿童并没有享受到社会的关爱。

(二)留守儿童之家布局不尽合理,影响作用发挥。全市48个留守儿童之家依托学校建的有28个,依托村居建的有20个,调查发现,建在学校的要比建在村室的作用发挥更好,建在村室的留守儿童之家大多由村妇女主任兼管,但由于村妇女主任身兼多职,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管理维护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也不能保证,导致个别村居建留守儿童之家存在书籍丢失、器材毁坏现象。

(三)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不高,管理不规范。调查显示,大多留守儿童之家没有配备电话、电脑等设施,不能满足留守儿童与父母沟通联系的需求;由于资金问题,一些留守儿童之家书籍数量配备不足。各留守儿童之家虽在建立时都制订了管理制度,配备了管理人员,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领导、监督、管理,导致一些留守儿童之家制度形同虚设,部分留守儿童之家损毁严重。调查发现,全市共有10个留守儿童之家损毁,其中市级点2个,临颍县13家县级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8家损毁,管理问题不容乐观。

(四)缺乏专业辅导老师,不能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建在村室的留守儿童之家大多由村妇女主任兼管,开展活动大多依托村“五老”骨干和村干部,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科学的教育指导方法,只能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和教育引导,在精神和道德上关注的少;而学校具有心理咨询等资历的专业老师屈指可数,一线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普遍缺乏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对留守儿童各个年龄段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不能给予有效解决。调查发现,上网成瘾、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的多是留守儿童,如何科学引导、正确处理各个年龄段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三、他山之石

为使我市留守儿童之家发挥良好作用,我们通过电话咨询、网上查找等方式对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梳理,以供参考:

(一)政府主导,项目化运作型。安徽省将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财政设立6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三年时间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建设2万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为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3000元的电视、电话、电脑等设备设施。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开展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并作为奖励的依据之一。这种形式的运作覆盖面广,受益留守儿童多,有利于大规模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二)民营带动,市场化运作型。安徽省歙县育鸿留守儿童学校,是一所由私人投资在县城建办的民营学校,主要接收对象为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学校设备主要以私人投入为主,当地县妇联、教育局投入少量文体器材,多为全国儿基会、省妇联配送。配备有老师进行作业辅导和书画、音乐等课程培训。歙县被联合国儿基会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确定为全国留守儿童社会干预试点县。这种方式覆盖面有限,有利于解决留守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问题。

(三)多方协同,家校关爱型。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中心小学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项目,是由省发改委支持资金40万元,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各界捐助20万元,为广大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活动、生活(住宿、就餐)综合服务,中心的留守儿童实行完全寄宿制,每两周回一次家,平时上学和周末回家均由托管中心负责接送。

(四)依托基层,新社区管理型。开封市通许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有6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许县依托新型社区建设,采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县乡及各有关部门都拿出相应资金,企业出资冠名,企事业单位援建的方式建立留守儿童“爱心家园”。目前已经建设了66个,该县力争3年内在全县300个行政村实现爱心家园全覆盖。

四、具体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来齐抓共管。实践证明,创办留守儿童之家是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依托农村中小学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是发挥好“家”的作用的较好选择。因此,建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利用三年时间,依托农村中小学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力争到xx末,基本实现对留守儿童的全覆盖。

(一)明确责任。目前的留守儿童之家由市关工委、市妇联联合社会力量筹资建设,政府尚未介入,建议党委政府把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专项资金,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按规划有序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管,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关工委、妇联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五老”队伍、爱心妈妈、巾帼志愿者,积极投入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临时父母、兼职教师和知心朋友。

第7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认真部署,制定“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迅速贯彻落全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工作任务,由依法治市办印发全市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与8县3区司法局签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以立军令状的形式推进“法律七进”工作。3月26日,按照全省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部署,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宣传形式、责任分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推进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分别于4月11日、30日、5月16日三次召开全市“法律七进”工作暨法治建设推进会,并以加强工作督导的方式强力推进;4月22日-30日,我局派出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督导,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举措,积极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以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基层法律需求,多措并举,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乡镇(街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市律师力量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的同时辐射乡镇(街道)企业、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其他村(居)民。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签约乡镇(街道)覆盖11个县区。各县区司法局也加大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村社的力度,推进法律顾问进一步向村社延伸,长宁县司法局组织县律师事务所在全县新农村示范村结对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已有1823个村、243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组建法律服务队送法进基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组建法律服务队服务服务“七进”基层单位。我局建立了由主要业务部门、直属法律服务单位为成员的“法律七进”宣传服务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送法活动。4月30日,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两级法律服务队到县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的形式服务村民。目前全市已组建20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活动373场次,为基层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编印法治宣传资料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各单位普法工作指导,及时反映法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我局统一编印法治建设系列宣传读本和法制宣传栏贴图,根据依法治市进程不定期编印普法宣传读本,每两月推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贴图,并与依法治市办就做好相关资料的征订和学习宣传工作联合发文,将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市直部门和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月期间,我市共印制发放第一期法治建设读本6850本,宣传栏贴图3455张。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一)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法治氛围。为加强依法治市舆论宣传,我市今年在日报、电视台、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分别开设法治栏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全方位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其上刊发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的基础》评论、《民工百万工资被拖欠法律援助帮忙讨回》、法律知识解读等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评论、通讯、专家解答等文章、视频。全市利用电视、报刊建立法治栏目17个,建立各级普法网站18个,普法微博微信160条,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8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镇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卫生院副院长张梅琴为副组长,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所、妇联、团委、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民政、学校、村委会等相关站所为成员的××镇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村委会各设置了一名艾滋病防治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二)多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防治艾滋病重要性的认识,我镇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一是健全各村委会、学校、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教育,印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各种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小册子,利用禁毒防艾日上街、进家庭进行宣传,使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知识。二是积极邀请有关部门到镇上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全镇干部职工、村委会、机关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三是巩固学校教育阵地建设。把性传播疾病预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宣传图片、讲座等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四是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组织防保、计生、团镇委、妇联等部门上街宣传,通过悬挂布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在卫生院实行周六、周日轮流值班,公布咨询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的咨询。半年来,我镇共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预防知识及无偿献血知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3次,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参会人员45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4条,接受群众咨询2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多人次。

(三)优化服务环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

我镇加大了对服务网络建设的力度,改善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一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服务”。根据育龄人群的不同需求,定期组织生殖健康检查,为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 档案,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义诊,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和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服务,共免费为孕妇进行hiv检测65人,产妇54人,均为阴性。二是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作为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常规性的调查、预查、筛查和干预工作。三是结合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宣传安全套避孕和预防艾滋病的双重作用,积极推广安全套的使用,免费发放安全套1000只。

(四)重点关注特殊人群艾滋病预防,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我镇大力创新工作机制,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宾馆、招待所等旅馆业和歌舞厅、发廊、美容等娱乐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对娱乐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性病艾滋病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认真落实业主负责制,确保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落到实处。半年来,全镇安全套摆放场所已达200,累计发放安全套20__只;二是积极组织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从本文来源:文秘站业人员进行艾滋病筛查,半年共筛查42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在我镇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群众防治艾滋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工作经费不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乡镇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机关、站、所、村委会缺乏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村一级的妇联、计生宣传员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艾滋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城镇、农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

第9篇:妇联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2006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大街举行了“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三、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成立组织,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一是根据《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有街道综治办主任、民政办主任以、司法所所长和社区警务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想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矫正力量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社会矫正力量是通过居委会推选出一批关心社区建设,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组建了一支22人的志愿者队伍。三是制定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6月18日,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辖区4个社区和社区警务队相关人员24人参加了会议,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2、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一是抓规范的同时抓创新。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如在谈话教育时,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二是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在分类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每名矫正对象的家庭、技能、就业、心态等情况进行了再犯罪的可能性分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各类矫正措施,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公益劳动、家访走访等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等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考核,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创新思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区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9月28日在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教育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会,规范了接收程序,并对入矫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期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又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从而积极配合矫正工作,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存在问题

1、居民对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加强。

2、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性不强。

3、社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相对贫乏,对提高服务质量存在很大局限性。

2011年工作打算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两次“法律广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每月分别到各社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及时、认真、规范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4、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每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

5、继续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