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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2011年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2011年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2011年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2011年度推向新的,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及区食安办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堵源头、严准入、强监管,并实行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打劣与扶优相结合,为构筑诚信生产、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而努力。
二、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接到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食品安全局面平稳。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及重要节日,开展多次卫生自查。
一、工作成效
(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运行机制趋于健全。目前,我县已经在管理指导、协调联动、动态预测、绩效考核等层面,建立了奖惩整合机制、衔接联动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成立xx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联动的意见》,深化了机制效能,提高了运作水平,基本形成了具有渑池特色的调解工作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点多面广、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坚持“能调尽调、以调促和”的原则,广泛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保障了调处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率。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四调对接”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公信力,推进调解协议无障碍执行进程。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月通报制度,对全县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同时选登典型案例,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156件,调解成功150件,成功率98%,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深化律师参与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问题和,根据县委政府安排,每天及时安排律师参加县领导大接访活动。有效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指导公证员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更好地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推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确保“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出台了2011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对重点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管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基本做到了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不漏管、不失控。根据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录入了管理软件,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日常化。开通了安置帮教信息“飞信”业务,及时将信息发送到乡镇安置帮教管理人员。落实安置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特别是对“三无”、“三假”及去向不明、人户分离人员进行了重点排查,摸清了底数,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强化帮教措施。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大走访”活动,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发生。今年以来,接受刑满释放人员37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创新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始终坚持依法、循规、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根据“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努力创新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是创新组织管理形式。县里设立xx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局里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在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二是创新衔接管理方法。出台《xx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矫正适用对象、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衔接、工作制度等,要求矫正对象当面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须知》,选配好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指定矫正工作人员;分别与矫正对象、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和《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做到工作环环相扣,逐一落实。三是创新分类教育模式。要求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外,依据矫正对象所犯罪行的类别不同,由县组织,分别开展教育矫正工作,既增强针对性,又防止“交叉感染”。改变以往单一说教的方法,丰富集中矫正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四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采取红、黄、绿三分管理法,将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定为“红”色管理,明确专人跟踪管控,一旦出现规定情形的,及时收监执行;将能够定期汇报思想、定期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服从矫正的对象列为“黄”色管理,落实矫正志愿者和矫正监督人负责矫正、监控;将经济类犯罪或年龄较大的矫正对象列为“绿”色管理,即常态管理,矫正期间未出现任何问题,矫正期满后,经考核鉴定终止矫正。同时尝试建立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基地,出台了《xx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方案》。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争先创优始终,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律保障的社会知晓率
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当作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学习强警,以活动促作风转变,提高了干警素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强化制度管队伍。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制定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干警行为规范》、《干警请销假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制定,克服了管理上的“空位”;二是强化学习管队伍。严格坚持“星期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个人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强化队伍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政治学习常抓不懈,把思想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不断提升从业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三是是强化监督管队伍。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电视上进行公开承诺,接受舆论监督。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有效规范队伍的言行,提高了队伍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做法:
(一)、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精心作出安排部署
(二)、围绕“六个着力”,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着力“统一”的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统一思想是前提。局班子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部、厅、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领会和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要义,把班子成员的思想统一到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上来。分层召开全系统人员会议,把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行动统一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来,把握创新领域,聚焦工作重点。同时,主动对接相关成员单位,互相学习,畅通衔接环节,构建联动机制,同唱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一台戏。
三是着力“整合”的合力优势。社会管理创新涉及面广,牵动的部门多,必须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从内部管理体制为切入点,在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的基础上,整合调配局机关人、财、物等各类资源,在现有科室人员岗位不变的基础上,一是成立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成立了法制宣传工作岗、法律服务工作岗、法治保障工作岗和创新保障工作岗。“一办四岗”有利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统一保障,形成强大合力,便于工作推进。
四是着力“一线”的工作方法。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深入一线不断在重点难点上求突破、创新路、出经验。我们推出以提高效能为目标的“一线工作法”,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方法在一线创新,经验在一线总结,及时解决创新难题,有效推进工作。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到基层司法所和项目联系点每月不少于一周的时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五是着力“项目”的管理机制。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前无古人借鉴之处,我们以项目管理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压力传递制,积极探索,坚韧不拔,扎实推进。我们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部门一套班子一系列措施,采取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一着不让,扎实有效地推进。
六是着力“考核”的工作举措。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项目、人员、措施等全面到位,必须加大推进考核的力度。一是局机关从有限的经费中每月拿出部分资金进行奖惩考核。二是科室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不力,没有完成项目书规定的项目,年底科室负责人和本科室人员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三是创新办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做到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核,半年一点评,形成督查与考核两者合力的推进机制。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建立建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管理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各自为战、多头管理、资源分散、难以形成有效合力的问题.
二是深化对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要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
三是增加更多财力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落实到重大公益性项目上,把政策资金更多更好向边远地区倾斜,把更多温暖和实惠送给困难群众,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
一、概述
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督导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明显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潘传坤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机关副局长方大喜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和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运行机制和制约机制,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保障。市司法局安排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安排3000元购买了政府信息公开电脑,安排1000余元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工作实践中,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电视、短信、公开栏、便民资料、大型现场咨询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等载体,采用多种公开形式,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司法局编制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进行了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目录》中明确的对外公开的内容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应急管理等。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93条,分别为机构职能介绍1条、领导信息4条、下设机构介绍9条、内设机构6条、单位文件11条、政策解读3条、办事指南4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3条、工作总结7条、理论调研2条、政务动态30条、公示公告1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支出4000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截止2015年10月31日,XX县五年刑满和三年解矫人员共达408人。2015年1-10月,刑释解矫人员共有123名,其中刑满释放54人,假释1人,解除社区矫正68人,省外释放人员9人,省内释43人。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现将我县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稳健运行
1、信息网络畅通。在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的沟通上,突出抓住迅捷、真实和畅通三个基本要素。11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90个村(居)委会也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互通有无。通过这套网络,XX县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今年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传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对监所上传的服刑在教人员存量信息,按计划开展核查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及时、真实、准确。
2、无缝对接100%完成。XX县细化无缝对接工作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一套“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无缝对接协作机制。并在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的接送举措上,以司法所为基本框架,局机关兜底为补充的接送兜底包干机制,专门成立了“县无缝对接应急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环环相扣,确保完成“必接必送”的工作任务。今年省内释放人员43名全部接送到位,按照上级关于对省内监狱释放的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要求,达到100%的接送率。
二、全面落实了刑释解矫人员帮教措施
1、广排查,细帮教。今年,先后在国庆中秋节和十八次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对五年来的刑释人员和三年来的解矫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全面摸清了刑释解矫人员底数,准确掌握了他们的现状。对有重新犯罪苗头人员的帮教工作突出“早”,做到了早介早控,及时提醒教育并落实帮教监督措施,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使之与违法分子断网断线,及时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2、成功安置一名患严重精神病的刑释人员。我2015年5月4日,省女子监狱一名服刑近20年,患严重精神疾病的女性罪犯刑满释放。接到释放通知后,XX县司法局积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局长即刻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由县领导紧急调度水边镇政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各部门力量,共同商议解决其户口、低保、救济、医疗、医保等生产生活问题,并积极与市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商议医疗收治办理事宜;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和水边镇政府组织专职队伍亲赴监狱办理无缝对接,积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并将其直接送往市精神病医院办理收治手续。
目前,该名刑释人员已安心入院进行系统治疗,县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口落户,县民政部门为其落实了医保之外的其他医疗费用,县司法局也将长期为其提供生活补助费,其他新农合医保和低保等相关事项也已办妥。
三、继续严格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台账和专项经费管理
1、为有效规范刑释解矫人员的“两费”发放流程,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制作了一份《刑释解矫人员档案》,包括:基本情况登记表、责任人名单、释放通知书、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回访记录表、交接单、接送经费申请单、生活补助发放(回执)、生活补助发放表等多项内容,“两费”发放必须依据原件材料逐级申报,缺一不可。
2、严格管理经费,一卡通发放两项补助。XX县每年都要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安置帮教经费专项自查和检查,严格审查各司法所在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今年我县在“两费”发放程序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在简化村(居)委会一级发放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县实情的“一卡通”发放流程,补助款直接打入接送人员和刑释人员的个人帐户,既规范了经费使用又兼顾了效率,能够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2015年1-10月,XX县“两费”发放共计71100元,其中接送经费发放19700元,生活补助费发放514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上级发放标准和要求做到了应援尽援,补助到位。
四、存在不足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缺口仍很大,影响整体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力度不够,社会对他们还存在偏见。三是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建设难以满足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保证信息衔接和无缝对接的100%完成。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__区司法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区“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大型法律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五五”普法教材的《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到每个公民,经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国12.4宪法宣传日,我们打破常规,改变宣传形式,把上街宣传改为法律知识竞赛,举办__区12.4法律知识竞赛。我们以区属各党委为单位,共有15个代表队参加竞赛。此次法律知识竞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起到了普及宣传的作用,同时也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和好评,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使__区“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积极开展“法律六进”。
1、送法进乡村。
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5月上旬,__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2、送法进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全区“五五”普法五年规划,龙华街道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确定了街道“五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使普法工作在龙华街道有序开展。办事处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街道、社区中逐步培养一批普法骨干,使街道普法工作向社区居民全面铺开。于3月13日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以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做为掀起龙华街道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第一课。
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
3、送法进学校。
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__,我们聘请__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各小学为孩子们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在讲座课堂上,丛叔叔以鲜活的实例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认识交通安全标志,怎样遵守交通规则,向同学们详细的介绍了马路行走和乘车的安全标准。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向丛叔叔提问,气氛非常热烈。共有10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受到了
老师和学生们的热烈欢迎。三、区政协领导视察“五五”普法工作启动情况。3月19日,__区政协副主席杨树辉同志一行7人对我区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首先听取了“五五”普法工作启动情况的汇报,使各位委员从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思路对我区的普法教育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接着视察了龙华街道办事处、龙南二社区、新民二社区、__信用合作社4个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
区政协视察我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充分说明了区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真抓实干,使我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利用春节前后进城务工农民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在农民工中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写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发放给农民工,向他们积极宣传党的富民、利民政策,同时也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二是发放出村务工人员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基本掌握了我区外出务工农民的数量、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三是通过调查,我们还了解到进城务工农民自身存在着文化程度低、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维护自身权利意识不强、观念落后,适应能力差等不足。总之,农民工存在找工作难、学技能难、子女上学难、受歧视、合法权益难受保护等实际困难,他们迫切盼望政府能加大解决的力度。
五、为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5月30日,我们开展首场“法律广场”活动,此次活动为通东街道办事处专场,由区依法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整个活动的指导、监督。
这次活动我们按省厅要求制做统一标识,共出宣传板10余块、彩旗20面、秧歌队一支,8个法律服务所均出咨询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单
这次活动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六、改造棚户区先打“预防针”。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防微杜渐,与5月12日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区司法局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结合“五五”普法读本的学习,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进行学法考试。
2、继续开展“法律广场”活动。6—8月分别在东湖、光荣、南浦街道开展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3、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探索“法律六进”的新形式、新内容。力争做到“一街一品”。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任组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律科科长、政工科科员、公律科科员为成员。局公律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7日至14日)
根据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成立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所的具体落实方案,召开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制定本所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局公律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月15日至2月28日)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所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于2月28日前报局公律科。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1日至7月30日)
对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我局将采取组织律师管理人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处投诉举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案件。
市局拟将集中全市律师管理科长分组到全市13个法院抽查部分属于律师办理归档的案卷,对全市律师执业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执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通报。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8月1日至9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我局将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
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局公律科。局公律科将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今明两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