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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金融支持体系;功能机理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2012)07-0060-04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深化改革开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国内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世界经济结构也正在进行着深刻调整,既有的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成本都在快速上升。这对中小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创新能力不足、低端分工地位等竞争力“短板”形成了严峻挑战,传统的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日本的实践经验也说明了这点。日本政府侧重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代替对中小企业的普遍支持,更加激活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它们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而且,《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提出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因此,为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未来就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每年有专利技术2万多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2.5万多项,但其转化为产品并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仅为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而真正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还不到3%。究其原因,像其他中小企业一样,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瓶颈。
(一)商业银行贷款意愿不强、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积累能力有限,企业发展主要靠外源融资,但受自身条件限制很难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于是就形成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而商业银行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及审慎经营的考虑,要么不愿给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要么由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不符合商业银行抵押担保要求而不能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供的融资手段较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目前,尽管银行贷款总体规模有所增长,但重点支持的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在产品产业化之前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
(二)资本市场功能未能有效发挥
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前期发现和推动功能发挥是决定商业银行后期能否投入的关键因素。由于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前期孵化阶段缺少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支持,加上政府投入少,没有形成完整的资金支持链,高风险由银行独自承担是商业银行不敢扩大信贷投入的根本原因。
1.股票市场。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直至2004年6月,我国才在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迈出了我国科技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2009年10月,十年磨一剑的中国创业板正式启动,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但中小板与创业板有着严格的上市门槛,对于众多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而言只是望梅止渴,要符合上市条件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要走。
2.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美国,政府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规定较为宽松,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等级低或无等级债券融资。活跃的“垃圾债券”包销市场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但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非常弱小,发债主体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而且需层层审批,阻碍了大量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在债券品种上,缺乏有助于创新型企业融资的高新技术债券和垃圾债券。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高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对于风险投资而言,资本市场是其退出实现股权增值的最佳路径选择,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艰难,使得风险投资很难实现功成身退,制约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并最终影响到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二、政策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机理分析
政策性金融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政府和市场、财政和金融的完美结合体。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化的发展,它逐步成为国家干预或引导经济发展的比较有效和常用的方式。在我国,仍然存在着不计其数的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因而,中国比发达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加需要发达配套的、实力强大的政策性金融。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不同,政策性金融主要是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的而专门对“强位弱势”行业、群体和地区进行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这一“强位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政策性金融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生命周期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要经历“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创业期”里,科技人员经过创造性的探索研究先提出新设想、新方法,然后对初步形成的研究成果进行精心筛选,对具有较高商业开发价值的项目实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变。在项目产业化的过程中,企业要面临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的考验,创新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并且,此时由于创新产品尚未完全定型,不能投放市场,此阶段的现金流入几乎为零。然而,此阶段却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仅靠企业内源融资是不够的,必须获得更多的外源融资。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符合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只能依靠商业银行贷款。但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收益原则及抵押品的考虑,也不愿向其发放贷款,此时能够提供金融支持的只有政策性金融。而随着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化转变进入快速成长期,企业产品销售形势逐渐好转,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外源融资渠道增多,此时政策性金融应择机退出,商业性金融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支持方式。因此,政策性金融主要是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创业期”发挥作用,支持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机理分析
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是政策性金融首要的、最基本的,也是最能体现其本性的功能,即政策性金融执行政府不同时期的经济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稳定政策,对“强位弱势”特殊群体和地区、领域等,义不容辞地承担的信用引导和扶助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政策性金融主要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行政机构的一种特例,本身具有获得宏观长远信息的便利。它充分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对一些商业资本不愿投资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群体进行先期投资以支持其发展,因此,政策导向功能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失灵。而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扶持功能主要是通过解决外部性问题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政策性金融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通过直接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借助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和专业化的项目挑选机制改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这两种支持方式来发挥其资金扶持功能,解决由此引起的市场失灵问题,促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机理分析
政策性金融凭借拥有的信息优势,获得了信息的长期有效性和宏观有效性,避免了短期无效性和微观无效性。有了这个层次的有效信息作为支撑,政策性金融的投资诱导功能就可以克服或改善信息的不对称性,实现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的战略意图。具体功能机理如下。
1.首倡诱导过程。政策性金融通过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先期投资,或为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商业性资本给予优惠政策的方式,向全社会释放一个信号——该领域是国家未来一个时期主要发展和重点投资的目标,让商业性资本了解政府的政策目标和战略意图,影响商业性资本的投资预期,增强其投资信心,引导其对这一领域跟进投资。
2.虹吸扩张过程。随着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渐显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资本在利益驱使下,开始大量向这一领域进行投资,并最终超过政策性金融,成为投资主体。此时,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已起到主导作用,已成为投资主体的商业性资本将继续扩大吸引更多的商业性资本进入该领域,原有一定数量的政策性金融资金已经撬动是自身资金量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资金,极大促进了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实现了政府特定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意图。一旦商业性金融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投资热情高涨起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就应该转移投资方向,并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政策性金融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来实现的。因为政策性金融的自有资金实力与实现政府所有的特定政策目标所需要的资金量相比,实在是很微小,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只占企业所需资金的一小部分,主要还是通过发挥政策性金融投资诱导功能,激励商业性资本的投资意愿,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体现了政策性金融是市场性和财政性统一体的本质,也体现了政策性金融在整个资源配置体系中的非主导地位。
三、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构建
构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主要是为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功能,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初期给予资金扶持,并诱导更多的商业性金融对其提供金融支持。我国现有四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各有专攻,但业务范围很少有直接涉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因此.调整金融结构的布局和金融组织体系,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改革和深化,建立一个最大限度地尊重市场机制的、补充市场失灵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一)创建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
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而我国目前则缺乏专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中小企业司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尚缺乏有效的措施。鉴于中小企业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市场融资中的市场失灵,我国也可借鉴国际相关经验,成立类似的专门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为这类企业成长初期的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与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并可以清晰地传达政府意图,引导更多商业性资本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二)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
商业性金融不愿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的主要原因是风险预期较大。要诱导并激励商业性金融特别是商业银行对企业资金支持,就必须尽可能降低商业性金融的风险预期,提高盈利预期。而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是较好的解决方式,对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并改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外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大都建立了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资金来源都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团体予以补充,为商业银行向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重要信息支持和担保保证。但是,他们大都又不是全额担保,以增强中小企业风险意识,激励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法律地位不明确、信用品种单一,加上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使得我国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缓慢,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对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商业贷款给予担保,并发挥其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各类资金进入担保市场。
(三)由政府参股设立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将分散的、愿为较高收益承担高风险的中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形成风险投资基金,投入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其创业,可以有效地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目前,由于我国存在大量未转化的科技成果、社会资金供给潜力巨大、证券市场日益壮大、国家正加快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进程等这些建立风险投资体系的条件已日益成熟,政府可以设立高技术创业投资种子基金,通过参股方式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使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推动高新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这种方式克服了以商业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金融方式难以承受风险而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缺陷。
(四)利用金融创新探索建立政策性金融主导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
资本市场是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场所,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发行条件限制,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难以实现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但我们可以利用政策性金融,通过金融创新,解决资本市场功能失灵,让其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一)美国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美国对中小企业一般称为小企业,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100多万家, 占全美企业总数的99%,它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作用重大。美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1.立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1953年美国出台了《国家中小企业法》;1958年美国设立并通过《小企业法案》规定由政府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此后,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中小企业政策法》、《扩大中小企业输出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法》、《小企业创新法》等,这些法律都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2.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为了解决中小企业金融缺口,美国专门设立一些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服务。(1)小企业管理局。1953年,美国成立小企业管理局,由其对中小企业实施资金援助,资金援助一般采取向中小企业直接贷款、贷款担保、向中小企业投资等多种方式进行。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与全国70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凡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未果,只要有经营经验、有技术、都可向小企业管理局申请贷款担保或由小企业管理局向其直接贷款。到1980年止,美已向45万多家小企业提供约50亿美元贷款。1980年至1990年十年间,小企业管理局总计向中小企业提供18万笔31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1958年,小企业管理局建立小企业投资公司向小企业提供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风险投资。 自1958年以来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向10万个中小企业投资,投资总额已超过130亿美元,有利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美国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作出了很大贡献。(2)美国进出口银行及其他机构。美国进出口银行是由美国联邦政府设立的,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向中小企业出口商提供信用及风险担保,同时向购买美国产品的外商提供直接或间接贷款。进出口银行、贸易与发展协会、海外私人投资协会等机构也可独立或联合向争取出口的小企业提供有关融资担保。
3.积极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美国的证券市场大致分为三个层次,每层次都有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服务的证券市场。 (1)全国性证券市场。 其中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主要服务于新兴中小企业,其上市条件比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低得多; (2)地方性证券市场。其中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依法办理注册小型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主要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 (3) “场外交易”市场。是未上市企业证券或上市证券的非集中交易,包括柜头交易 (OTC)、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等。其中,NAS-DAQ市场以其宽松的上市条件和快捷的电子报价系统对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迅速成长贡献极大。微软、英特尔、苹果、恩科等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在NASDAQ市场上创建并发展壮大的。
4.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联邦金融监控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应在安全和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简化小企业借款手续。许多城市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部门向中小企业提供经营所需的短期贷款。当然商业贷款利率较高且一般为短期贷款。就目前来说,小企业贷款占美国被保险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8.7%和贷款总额的15%。
(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英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主要的金融支持政策有两项: 一是利用邮局职员年金财团向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资金。二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政策。法国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有:扩大贷款额;大幅度提高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重;创设国家保险基金,扩大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开设第二股票市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领域投资。德国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主要是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保证协会,最后又成立了政策金融机构。意大利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是以中期信用政策、信用保险政策和短期信用政策为三大支柱。其中起作用最大、最早、最具代表性的是中期信用政策。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对现阶段发展我国中小企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具体政策启示如下:
(一)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促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各国都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来确保中小企业的利益。例如美国的《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等。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可尽快制定《中小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系统的法律制度保障网。
(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德国建立了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中小企业非常及时的融资支持。我国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中小企业的需求相差甚远。我国应加快中小银行的发展,提高中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和支持能力。放宽对建立民营中小银行的限制,积极引进外资,使中小银行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三)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其负责对小企业实施直接贷款或贷款担保。法国于1996年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其主要任务包括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或直接贷款。我国可考虑成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主要由财政拨款,同时积极向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募集股本。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还可以向财政借款、发行政府担保债务。资金运用主要是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信用保证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支持制度。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帮助就是担保贷款。1980--1998年间,小企业管理共提供328万笔,总额达410亿美元的担保贷款。近年来,小企业管理局还制定和实施了“债券担保计划”、“担保开发公司计划”等多种资金援助计划。英国自1981年起开始实施“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现每月提供400项这样的担保。法国则成立了具有互助基金性质的、会员制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集团,如大众信贷、互助信贷和农业信贷就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三大信贷担保集团。我国可考虑以中小企业局牵头, 由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出资创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国家应对这些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优惠政策,促进其发展。
【关键词】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金融支持
一、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困境
(一)资金支持的不确定性
技术创新活动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至关重要。一般而言,企业的融资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内源性融资是企业不断将自身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尽管内源性融资具有自主性强和成本低的特点,但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管理方式落后且规模小,竞争力不足,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内源性筹资。外源性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是中小企业的规模小,难以通过主要的金融市场进行股权或债券的直接融资。据统计,在全国所有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目前还不到3%,且我国仅有1.8%的中小企业通过债券获得资金。同时,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且无法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品也难以通过银行获得技术创新所需的持续性的资金支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增加了数十倍,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只增加了2倍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资金的需求。由此可见,如果仅仅是单纯地依靠自身和市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难以获得有效的资金支持。
(二)创新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
一般来说,任何一种新技术的开发过程都会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所有的技术创新成果都是在现有的知识、技术、工艺水平和资金、信息、人力物力等资源条件下,对创新的核心思想进行不断创新积累,因此技术创新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水平和所需资源都在不停的发生着变化。由于资金和规模的所限,中小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推进方向、推进速度及取得成果所需的时间等问题都无法确切的把握。一般来说,技术越复杂、创新程度越高,其不确定性也就越高。
(三)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
技术创新成果能否顺利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是否与市场需求相符合、市场定位是否准确、能否保证销售渠道的稳定等是中小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顺利转化为企业利益的关键。在市场上,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因规模和资金的限制与创新成果的需求者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由于创新产品一般都有新开发的市场和新的消费群体,中小企业在创新产品投入市场之前收集详尽准确的信息是存在难度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进行专利转让、授予专利许可证等交易行为时,也可能由于信息获取难度大或不及时而降低企业所能获取的特许权利益。
二、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的必要性
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是在宏观政策环境的引导下,科学技术与经济活动相结合的活动。一般来说,技术创新的过程可分为:创新思想的形成、创新技术的研发、产品试制阶段、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等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中,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通常都会面临创新结果的不确定性和资金瓶颈等困境,金融支持能贯穿于整个技术创新的动态过程中。
(一)创新思想的形成阶段
在技术创新的第一个阶段,促进创新思想形成的环境对创新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环境主要是指宏观政策的环境,即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引导和约束。通过政策性金融营造地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是技术创新最具有推动力的源泉,能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起到支持和保障的作用。同时,在这一阶段由于技术创新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以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的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介入。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就需要政策性金融的介入以满足其技术创新的对资源的需求。
(二)技术创新的研发阶段
在技术创新的研发阶段,企业同样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和资金缺乏的问题,因此离不开政策性金融的帮助与扶持,与第一阶段不同的是,为了便于实现技术创新项目的商业化产业化和提高资金运作的效率,在研发阶段的中小企业会对商业金融产生需求。政策性金融不断率先开创性发掘和引领新的技术创新项目并以政策性资金直接作倡导性投资,然后引致更多的商业性融资机构跟随投资。在这一阶段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也能帮助中小企业能尽快地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三)产品试制阶段
处于产品试制阶段的技术创新企业需要将刚研发出来的创新产品投入生产,此时对于资金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大。具体地,企业除了依靠风险投资机构获得资金和金融服务以外,还需要通过金融市场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除传统的银行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可以在各金融市场,如产权交易市场和二板市场,扩大资金来源获以得试制产品的资金;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有效地帮助了技术创新企业对新产品进行合理定价,有助于企业将创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市场化来获取利润。此外,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会淘汰一部分边际效率低下的技术创新项目,使更多的资金集中于优质重点的技术创新项目。
(四)产业化、市场化阶段
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创新成果的应用与扩散阶段,即通过新技术或新产品第一次得到应用并向市场扩散,企业技术创新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是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在全社会的转让与推广过程,这是企业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用的重要环节。在此阶段中,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需要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来解决其遇到的资金困境问题,同时也更加依赖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风险分散、信息传递等功能。
三、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对策
(一)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
在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创新思想的形成阶段和研发阶段都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在试验阶段和市场化阶段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为完成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建立中小企业局。以美国和日本为例,美国为了支持中小企业获得资金,建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SBA),由中小企业管理局担保促使银行或者企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日本则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保险和担保。中小企业局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应该贯穿于整个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在创新思想的形成阶段和研发阶段可以直接对其他金融机构不愿投资但具有价值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投资,也可为认为值得的中小企业作担保,以保证其顺利获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在技术创新进入产业化阶段后中小企业局还拥有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专家,为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其他金融服务。
此外,可以建立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保险机构。这样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的拨款,吸引其他资金的参股,保险的对象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保险机构的介入可以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提升其内源融资能力,因为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小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得以提高,经营业务状况随之改善,提高了利润增长能力及其利用保留盈余进行再投资的可能,从而提升了内源性融资能力。同时,客观上还可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确保授信方在信用不能清偿时能取得补偿,从而缓解了中小企业外源融资压力。由此可见,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从而为其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的支持。
(二)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1.建立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于组织规模小、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制约,达不到主板交易市场关于规模、盈利率等严格的审批要求,从而导致了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会遇到直接融资的困难。创业板市场是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渠道,同时创业板市场的设立将推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将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直接融资提供制度保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一个融资平台。加快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是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当务之急。
2.完善风险投资市场的建设。因为风险投资市场是针对处于发育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融资的市场,风险投资对高成长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需求有较强的亲和力,因此风险投资市场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有着极大的作用。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风险投资规模不断增加,风险投资总量从2003年的325.34亿元增长到了2008年的2506.16亿元,资金的增长幅度达67%,但由于风险投资市场制度和功能的不健全使得风险投资不能充分发挥支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市场有很有必要的。要完善风险投资市场首先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风险投资机构的组建,进入和退出风险投资市场提供法律的依据;其次需要进行政策资源的配置,包括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等政策资源配置才能鼓励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从而促进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最后还需要发展发展专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
3.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是通过一定市场制度的建立起来的组织交易制度。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能在这个市场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惯例,将其产权信息公开来进行交易以获得资金;此外,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的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产权交易市场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产权交易市场首先要健全相应的产权交易相关法律系统。另外,要加快我国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目前,我国分别以上海和京津为中心形成了南北两大产权交易市场。将两大市场统一能够形成广泛的信息网络、扩大了资源优势,同时大大地便利了产权的跨区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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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有资料显示如空气般散落四处的中小企业,此时已经凝聚成中国经济发展最不容忽视的力量。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国中小企业,其发展也受到了众多因素的制约,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融资难”问题。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融资体系和融资市场由于建立发展得比较早,现在已经非常完善,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特别是这些国家的政府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成为推动中小企业迅速成长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是美国。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在1953年制定了《小企业法》,并根据该法设立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机构――美国小企业署(以下简称“SBA”)。SBA是美国国会拨款建立的一个联邦政府贷款机构,成立多年来,SBA为企业在金融、人才培育、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以及建立政府与企业间通畅的沟通渠道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全方位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SBA作为美国中小企业的代言人,在保持政府与企业间沟通渠道畅通等方面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相比之下,日本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主要是以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为主。目前,这样的金融机构主要有5家,分别是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家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较为优惠的信贷资金,使之能够得到足够的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以便为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所借的信贷提供担保。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韩国的主要做法是设立中小工业银行。韩国的中小工业银行于1961年成立,政府持有全部资本,总行设在首尔,该行在国内外有9个地区总部和390个地方分行,实行董事会下的行长负责制。该行专门为那些由于风险较高和缺乏足够担保品而不易从商业银行或金融市场获得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同时,还独家掌管政府设立的小工业基金,并对中小企业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偿付担保,促进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韩国中小工业银行已经成为韩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帮助企业获取增长动力的同时大大促进了韩国经济的发展。
法国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的支持有点类似于日本,主要通过地方投资公司给予优惠信贷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或者是中小企业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私人公司借钱,由投资公司担保……相对于这些发达国家而言,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又是怎样的呢?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欠缺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这既与企业本身有关,但更多的则是由现行的金融体制不完善以及政府支持力度的缺乏导致的。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致使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因而银行难以把中小企业作为重点贷款的服务对象。
但由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之所以面临“融资难”的困境,主要还是由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够造成的。从现行的金融管理体制来讲,缺少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支持。有资料显示,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还是大企业,而服务于中小企业集中的县域农村信用社由于资本金少,资金实力弱和贷款集中度要求等限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据对东莞某地200家不同规模的企业调查表明,20,7%和29.2%的中、小型企业认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苛刻:32.O%和37.4%的中、小型企业认为贷款审批程序烦琐:135%和14,0%的中、小型企业认为贷款品种少。而且,中央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取向在传导过程中,也面临着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策略导向的障碍。尽管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贷款,但实际情况是银行普遍对大企业“争贷”,对以民营经济为主要成份的中小企业“惜贷”。近年来许多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双大”战略,贷款日益投向少数经济效益好、信用程度高的大中型企业以及股份制上市公司。
当然,中小企业之所以得不到金融支持,也跟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有关。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以四大国有银行和股票市场为主。由于上市成本以及上市以后信息公布的成本对资金需求量相对小的中小企业来说都太高,因此,股票市场对绝大多数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来说,并不是合适的制度安排。而从银行的角度看。中国的银行以四大国有银行为核心,中小企业要取得融资有两方面困难:首先,不管是中国的银行,还是外国的银行,小型贷款每笔贷款的单位资金交易成本、审核成本比大额贷款的成本高;其次,在中国还缺乏完善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银行为了减少风险,贷款通常要求有抵押,但是,中小企业通常缺乏合适的抵押品。这两个困难造成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在金融上受到种种限制。
其次,从政府服务的角度来看,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远远不够。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最大客观原因。从法律角度来看,到目前为止,我国众多的法律还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定做”的,大量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也是笼而统之的称为“企业”,没有把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服务对象来看待。对中小企业的作用虽然已经定位于“重要”,但却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公有经济“补充”的地位,因此也就没有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制度给予相应的支持。尤其是在实行“抓大放小”的措施以后,这种制度、政策就更难以企求了。
另外,从目前社会担保机构的作用来看,也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贷款融资的担保需求。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方面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和寻找直接融资途径方面还存在巨大的障碍,成立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政府应起主导作用
首先,国家应大力发展地区性的中小银行。地区性中小银行一方面没有财力支持大企业的大项目,只能支持中小企业的小项目,而且,地区性中小银行
对当地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银行的分支机构比较起来有信息方面的优势,所以,地区性的中小银行在给地区性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上有比较优势。从外国的实践经验上来看是如此,中国的情形也是这样,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业银行、泰隆银行等地区性中小银行,在为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坏账的比例也非常低。
其次,应及时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与渠道,使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一个宽松的制度环境,以催生更多适宜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就是各种以资产为担保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基金组织以及大公司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的融资,中小企业将非生产性资产作为担保,从这些机构获得贷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国同样可以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而就当前而言,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快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以及企业的评级征信机构,必须让分散在银行、政府机构的信息通过这些信用体系搜集起来进行处理,然后按照有偿的原则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来减低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面对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危机后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及相关资料,2008年下半年至今,中小企业融资先抑后扬,中小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总量中实现同比例增长。
自2008年下半年我国因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而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以来,银行信贷增长迅速,2009年第一季度,我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6万亿元,但中小企业受惠并不明显。这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小企业有效贷款需求和融资能力有所下降。加之由于贷款成本、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投向大型项目或大型企业,而对中小企业贷款则较为谨慎,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增长。
对此,国务院迅速做出反应,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央行和银监会顺势推出诸多政策措施。例如,人民银行通过下调中小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率、 窗口指导等多项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如提出了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六项机制以及要求大中型银行成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专营机构,推出中小企业创业板,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等等。这些措施很快见到成效,截至2009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8.3万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14.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0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8%。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几个问题
统计数据和实际状况的差异
根据央行数据,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稳定,贷款存量已经占到全部企业贷款的50%左右,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甚至超过企业贷款增长平均水平。然而,依据中小企业协会的调查,规模以下小型和微小型企业贷款覆盖率不足5%,绝大多数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与银行从未建立过信贷关系。
其他一些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调查也表明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大于数据反映的结果。这样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统计标准中,中小企业往往被视为一个整体对待,忽视了小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差异,真正陷入困境的往往是小企业,因此统计数据与现实产生了一定的差异。基于这样的现象,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重新制订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确保有关政策的优惠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需要支持的小企业。
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持续性尚存疑虑
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为了保证本年度的贷款计划以及出于对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偏爱,历年来各家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贷款在年初贷款投放主要集中在大额贷款项目,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往往是是在期中和期末随着中小银行的贷款增速的不断增加而加以体现。因此本年度的中小企业融资在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增长并不能完全说明中小企业在本阶段面临的融资问题在已经得到缓解。根据中信证券分析报告,美国金融危机对其国内经济的影响将持续到2010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综合国内外的因素,对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应当继续保证。
政府与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风险比例亟待厘定
帮助小企业解决融资的问题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发达经济体大都建立了以帮助其融资为主的扶持性制度。在此次危机中,国有银行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主动承担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这是政府行为而非市场的选择结果,因此可能会出现由于政府压力导致银行机构资产质量变差,产生不良资产率上升的风险。因此在政府大力推行支持政策,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的同时,应当注意明确政府和银行在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中的责任,在要求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承担一定比例的情况下,确定政府承担的风险比例,以激励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
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就总体而言,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是以破除小企业融资约束为中心,涉及金融体系结构、法律体系、征信体系、财税政策等各个方面在内的综合性改革。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其信息约束必然造成其融资难的局面,因此需要政策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中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小企业融资难与市场机制不成熟以及政府管制过严造成内生性融资制度的缺乏是有一定关系的。因此,我们认为改革的主要原则是市场与政府相结合,利用当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契机,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即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应当适时地放松管制, 积极引导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使得更多市场内生性制度安排得以建立,构建一个各种经济主体都能有效、平等获得资源的金融体系。基于这样的思路,结合我国国情,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应当逐渐打破银行业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发展地方性中小银行,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扩大小企业的金融资源供给。
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鼓励因地制宜地设立多种形式的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应当认识当前银行融资与民间融资在小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不同作用,确立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规范其融资行为,遏制民间金融犯罪,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把民间融资从无组织、私人性的直接借贷转向连续性、集中化和专业化的民营金融。与此同时,结合各地区的特点,为民间金融导入正规的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建立各种形式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引入公平竞争机制,积极引导现有各类银行的市场定位。从世界各国的银行制度来看,尽管银行集中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因此政府应当积极引导金融市场细分,以经济效益确定规模,通过推进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形成各具特色与优势、各自拥有自己的业务领域,良好分工与协作的市场结构体系,使各类银行能够正确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保持银行业的适度竞争,鼓励中小银行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积极创新,发展新的市场空间,寻求与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的金融服务关系。
推进制度和业务创新,有效增加中小企业金融资源的供给。我国间接融资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大企业融资也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大挤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因此应当加快整合债券市场,增加大企业直接融资份额。适时扩大创业板市场容量,增加中小企业资本金在金融市场的可获得性,同时支持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广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如知识产权、动产、林权、承包权、股权质押贷款。通过各种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有效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积极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良好有序的金融运行需要全面有效的监管加以保证。在宏观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利用人民银行在各基层的人员力量加强对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同时考虑尽快建立中小银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积极创造有利于中小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市场化运作为主导和政策性补偿相结合,推进信用担保制度
第三方信用担保有利于为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担保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政策职能,具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在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根据许多国家的运作经验,应当充分发展商业化担保模式,以免政府对担保机构的业务运作干预过多。针对我国目前担保规模有限和发展滞后,担保机构发展不规范、担保期限过短、担保方式单一以及资本金补偿制度缺位等问题,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善信用担保制度。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相应监管责任。目前我国信用担保的专业法规建设滞后,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政府应当尽快整合《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法》和《公司法》中相关内容,尽快出台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专门法律法规。在银监会监管力量允许的条件下,将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实现银行与担保公司的统一监管,从而改变目前担保公司被迫承担100%代偿责任的情形,形成更为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借鉴国外模式,在全国与省一级建立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从国外经验来看,担保机构一般都是双层结构,包括再担保与担保两级体系,再担保通常均由财政出资,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实施再担保业务,分担担保机构担保风险,降低代偿损失,提高信誉担保能力,再担保制度的建设可以强化对担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风险管理, 有利于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2008年11月,全国首家省市级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立,政府应当在及时跟踪其发展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尽快推进再担保制度在全国的实行,为危机后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积极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建立符合地方发展的担保机构体系。目前我国主要有四种担保机构模式,即商业性担保、政策性担保、互助型担保和混合性担保。这四种模式在实践中表现出各自的优势和不足,鉴于担保企业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自身的信息优势和灵活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性, 因此地方在担保公司模式的选择上必须紧密结合地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防止发展不切实际的一刀切现象。此外要针对各种担保机构的特点进行市场定位,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优势,对于政策性担保和混合性担保机构,其性质上带有一定政策性,因此除了贷款担保以外不应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而互助型担保机构由于其目的是弥补会员信用不足,因此也不应以盈利为主。目前我国商业型担保机构在担保费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不能降低承担风险的比例或者提供其他收入来源,那么担保机构可能会陷入困境,无法实现对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供给,因此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无论是从引导民间资本加入中小企业融资,还是充分发挥市场化主导作用角度,都不应对其业务范围作过多的干预。
多渠道解决商业型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鉴于小企业的经济贡献和担保的准公共品的性质,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注资、税收优惠、利润返还等方式,或者在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出现代偿后,经调查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政府代偿一定比例。此外为了进一步降低商业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可以通过解决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担,引入第四方分担违约风险等方式,减少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
改善金融制度设施与社会信用基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同时,应当从法制结构、信用文化、管理体制等多方面改善中小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改革。
完善中小企业相关法律。考虑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为《中小企业法》, 理顺中小企业的管理机制和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责任,规范与中小企业相关的各项基金管理体系。各地应制订《中小企业实施细则》,建立与调整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设立“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局”。负责研究、统筹、规划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与行动计划,宣传中小企业的作用,调查并解决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可以直接参与中小企业金融活动,以全面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强化信用文化,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当前,央行正在着力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在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原则下,应当尽快建立全国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约束。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树立企业信用文化,改变中小企业信用形象。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不及大企业的一半,而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远小于这一水平。对中小企业可采取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还要避免重复课税。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现状 对策研究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及形成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内部集资,银行贷款。可以将企业融资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方式。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困境
如今许多中小企业主要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主要靠自有资金的供给,导致企业生产所需的大量资金匮乏;其次,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等级低,因此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再者,现今我国一些担保公司的规模小,质量不高,担保资金来源单一,降低了自身的资信度。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企业信用的缺失,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较低,逃废债务的现象尤为多见,使国家的财政资金遭受严重的损失。
2.向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由于我国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银行为其贷款的抵押担保条件,并且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给银行提供的财务报告真实性时有夸大,所以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不了更多的帮助。
3.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门槛高。由于资金的提供者和需求者对企业现状的信息上存差异,所以企业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不免会提供足够的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信息,而金融机构很难全面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
4.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除了需要企业自身与金融机构外,政府的扶持也不可或缺,而我国政府在这方面还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忽略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
二、国外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借鉴
(一)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
国外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筹资金、银行借款、风险投资、政府支持资金等。国外中小企业的资本构成主要以自筹因资金为主。
(二)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对策
1.建立健全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如美国,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和《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同样,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十分重视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立法。
2.实行各种税收政策的优惠。例如:降低税率、减免税收、提高税收起征点和特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方法。
3.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美国,政府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即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其作用是为中小企业争取平等的竞争条件,服务于小企业这一经济群体。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一)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应借鉴国外经验
从世界各国来看,凡是中小企业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来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比如意大利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体现在它的金融支持法律化、制度化及政府支持,并对创新与开发金融公司给予最大的支持,设立相应的支持基金、信贷担保基金与互助担保制度;再如美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风险投资基金,设立了高效统一的联邦小企业管理局等。
(二)对中小企业自身的改进措施
1.提高企业的信用度,真实的反应财务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与其信用度息息相关,因为只有具备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
2.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关系,双方进行更多的信息沟通。中小企业应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拖欠银行贷款,保持良好的信用等级,并积极的与银行做好沟通工作,及时了解银行每年的信贷政策和国家提供给中小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有效的降低资本市场门槛
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央银行应该根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适度放宽对其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并且调动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使金融机构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其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促使金融机构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
2.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银行应该为中小企业定期提供金融政策、利率和金融服务信息。同时也提高结算服务,简化借贷手续,提高结算速度,不断地开放新的金融结算工具,有益于企业的资金流通,及时满足企业的需求。
3.使中小企业选择更多的融资方式。中小企业不仅仅是缺少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缺少更为有效的融资渠道,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建立正确的融资观念,善于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缓解融资压力。
(四)完善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和谐市场环境
1.国家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2.政府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政府部门应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国家实行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国家降低税率、减免税收、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优惠条件,以此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
3.建立机构并制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制度。现在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主要有银行的评级机构进行,但是各个银行的评级标准也会有差异,因此应强化中小企业对信用度的高度重视,推动其管理水平的发展和企业信用度的提高。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现状 解决策略
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发展及经济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性力量,但是,“融资难”这一问题始终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解决,严重阻碍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方面取决于外部的环境,如宏观的经济政策、融资环境等,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所以只有相应的政府部门、金融系统、企业自身积极发挥自身应有的职能及作用,从多方面采取有用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融资现状
近些年来,中小企业的发展已受到全社会的关注,金融系统已经全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做出了不少贡献和努力。现如今,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中小企业的内部融资能力差;在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内部融资的优势是很明显的;首先,内部融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企业的交易花费,其次,内部融资可以大大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最后,可以通过内部融资大大的减少中小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负面效应,这些优势都是外部融资所无法达到的。虽然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后和领导者也深刻的意识到内部融资的重要性和优越性,但是中小企业存在的资金自筹能力弱的问题却是无法解决的。
二是很难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中,存在着向银行借款难的问题。现如今,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贷款,但是,中小企业的贷款存在着:贷款的频率较高,数额相对较少,时间性较强,而且银行需要承担的风险大等特点,导致了银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三是过多的因素制约这股权融资;中小企业因其资产规模小,融资额度低,信用的等级不够等因素致使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无法进行。我国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通常只是在发起人,内部职工和有关部门进行认股,无法进入到证券市场进行大范围的融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范围。
四是无法对债权融资进行拓展;债权融资相对于以上几种融资方式就更难以实现。中小企业由于其资产规模小,而信用的风险较大等自身特点会导致投资者都于中小企业的投资信心不足,致使无法实现债权融资。
二、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的原因
一是政府的政策支持不足;相对于国外一些发达的国家,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方面的政策支持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政府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二是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不支持;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投资风险大,导致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受到了直接的影响。
三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管理上也较松散,企业对自身的发展规划不够明确,内部的管理十分混乱,信用度极低,导致其向银行贷款困难,进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策略
一是将政府的职能进行转变,使之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主要通过以下几点来完成这项内容。第一,创建健全的法律体系,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要想得到解决,就必须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使之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政策上和法律上的支持。第二,设立独立的适合于为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样就有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做服务。第三,对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的投资上可以有一些制度的放宽,改变一些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的规章制度。使得商业银行能够为中小企业进行合理的投资。第四,中小企业自身要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融资体系。可以适当的发展风险投资。尤其是对一些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进行资金融通的投资。第五,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体系。
二是将传统的观念进行转变,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第一,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要进行完善和健全。可以设立一些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自发的与企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便利。第二,要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可以通过税收的相关政策支持,或者是通过对利率幅度的调整等方式进行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并且适当的增长中小企业的还款期限。第三,加大力度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是完善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要能够完善自身企业的管理制度,积极的向着更科学,更前沿的高科技产业方向发展。要摒弃和淘汰传统的不先进的设备和工艺。要努力的加强自身的竞争力。第二,在经营方式上,要在专业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自身的产品和企业的竞争优势。第三,要健全和规范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化,提高企业的信用度,进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打下基础。
四、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因而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系统、中小企业都必须针对融资难问题的原因采取科学的解决措施,不断改革金融制度,从而保证中小企业能够更加顺利的融资,实现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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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区经济 地区经济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
经济处于全局性困难时,政策机遇显得特别珍贵。近年来,我国应对金融危机实施的重大政策,一是中央政府投入四万亿资金刺激经济,二是实施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目前,各个地区对前一项政策都十分重视,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和配套资金,以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但是对中央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系列政策,则关注不够。事实上,抓好这个政策机遇,对地区经济同样重要,甚至在某些方面对地区经济的影响面更大、影响效果更深远。我们认为,各地政府,应该把抓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如果在投融资问题上,一些地方重复前些年只关注大项目大企业、忽视中小企业的错误,将会给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可以说,能不能抓好这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也是对地方政府决策水平和敏锐性的一次重大考验。
一、关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杠杆效应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还与转轨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关。据最近理论界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体制、政策原因,主要是:一缺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二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三缺乏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系统,四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银行、金融机构和融资渠道和工具,五缺乏担保再担保体系等等。
200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专门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规划部署;去年 8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是要从体制、机构和机制上全方位解决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
第一,建立中小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第二,推进融资体制改革、拓展融资渠道,包括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和渠道,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发行规模;
第三,在商业银行专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国家对其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国家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第四,建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再担保体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
第五, 建立和增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第六,搭建技术咨询、管理咨询、培训和开拓市场的平台等。
融资难,只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进一步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等(以上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9年05月25日,中国政府网;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9年08月20日)。
中央政府的这一系列举措,推动了财政部、银监会、中央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应措施的跟进,调动了各行业特别是银行业、证券业和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到目前为止,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速度有所提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出现了积极趋势。中央的一系列改革部署和政策措施,显示了导向功能和杠杆效应。
二、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关系着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战略利益
我国中小企业经济指标在全国的占比一直很高: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5%,出口创汇占68.3%,上缴税收占48.2%,社会消费额占58.9%,城镇就业占75%并占每年新增就业的80%以上(全国政协委员焦家良《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可作为国家拉动内需的重点措施》的提案第0488号,新华网2009-03-11 10:20:15)。
因此,抓好这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机遇,关系到地方经济增长动力、就业岗位提供、民营经济成长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战略利益。特别是,最近批评“国进民退”呼声渐高,地方政府更应该把这些事情做好。
在这方面,浙江等省已走在前面,其中,“地方政府给金融机构出考卷” 调动银行的积极性促进它们加快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步伐,就是一条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据报道,去年以来,地方政府给当地银行布置“打分考卷”,在多个省市甚至县一级流行开来。去年上半年,浙江省政府对2008年省内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表彰,设立了金融机构特别贡献奖、信贷增量奖、支持浙江经济发展基本奖等奖项。强调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功能,既要看供给总量还要看配置结构,既要支持政府性大项目还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安徽、福建、湖南一些市也出台了类似的考评细则。年末贷款余额、贷款增长率,对小企业贷款余额、小企业贷款增长率,执行市政府有关配套文件和任务目标、不良贷款比例、当年增量存贷比是考核的基本指标。贷款余额、小企业融资服务、县域贷款余额、弱势群体贷款、重点项目信贷支持、三农信贷等则是加分考核指标。一些地方政府还将考核结果在辖区内通报并抄送各金融机构的上级机关,并根据银行年度贷款总额占比情况统筹调度可调度性财政资金存款。在银行看来,政府的“打分考卷”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政府机构的存款,大量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项目都是银行争抢的大蛋糕,“与政府搞好关系,是拿下这些项目的前提”。(石贝贝银政合作浙江样本调查 政府考评信贷投向 银行响应导向不忘风险2009年06月15日 上海证券报)
三、如何抓好这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系统性问题,需要集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综合治理。地方政府,需要认真研究如何抓好这次政策机遇。
1.快用、用足和用好政策,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要迅速作出反应
第一,要尽快落实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政策,目前担保行业面临的问题是,骨干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已达极限,一般商业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动力不足,担保机构的自我循环能力不强。各地应积极形成有效的补偿机制,一方面通过担保公司的盈利来补充,另一方面则需政府增加和补偿担保公司资本金。目前不仅迫切需要更多的担保机构支持,也需要政府成立信用度较高的再担保机构;
第二,中央“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许多省已经出台相应补偿办法,还应尽快出台相应细则,从技术上明确风险补偿的额度、使用规则、受益范围和管理方法;
第三,创业板有利于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地应采取措施鼓励本地企业递交上市申报材料,争取更多企业通过上市初审;
第四,要用足“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的政策,集合债的发行由于交割量小、在二级市场频遭冷遇,各地应通过金融创新方式,为中小企业的信用升级。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要进一步引进各种投资主体,增加风险偏好者。
2.高度重视发展村镇银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北京举办的“变革、挑战与民营经济发展论坛”上呼吁: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除已关闭的民营企业外,很多中小民营企业至今还没有达到金融危机前的盈利水平,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发展资金受制于银行借贷。此前,全国工商联通过调研发现,70%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渴望得到贷款而得不到。不是这些企业没有资格,而是没有相应的贷款机构。国家应该放开金融领域的限制,多成立社区银行和乡镇银行,用以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国家必须建立大批的草根金融机构,用来服务于上述草根企业(黄孟复呼吁多建社区银行和乡镇银行,《财经网》2009年10月25日 09:44)。
早在去年6月12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有专家指出,“如果从企业史的角度来看,这是自1935年以来,而不仅仅是1949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出台鼓励民间创办银行的文件”。2008年上半年,由于政府采取了坚决的银根紧缩政策,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断倒闭。在这样的背景下压力最大的浙江、广东两省率先提出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全国最大规模的试点。中央政府采取了积极推动的姿态。银监会这个《暂行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可以被看成是金融开放的一个重要信号。当今中国民营资本的力量已大量集中于中小城市。很多年后,我们将发现,就如同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发生的事实一样,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竟也是从农村开始的(吴晓波 中国金融开放要从村镇开始? 英国《金融时报》2009年7月14日)。银监会认为,今后,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将成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显然,发展好村镇银行,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地需要花大力气把这件事情做好。
3.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协调和合力
近一年来,一些地方银行系统已为“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不再成为一个合规性的困难”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要进一步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按专业化经营强化服务中小企业的思路,完善信贷服务体系、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建立金融产品和信贷方式创新、信贷业务拓展的激励机制,完善信贷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平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刘明康,为中小企业解围减难要出手快出拳重 ,2009年6月6日中国金融网);
第二,银监会要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担当信贷服务主力军,我省除了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扩大资产业务外,重点是推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和合理布局。去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我省7月就开始试点,很快全省就有1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今年6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又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1949年以来中央政府第一次出台鼓励民间创办银行的文件。江苏省应发挥前几年已对乡镇村进行了合并调整的优势,率先做好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第三,为盘活和规范民间资本,中央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放贷人条例》。为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央行正在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江苏省应把握这些动向,做好相应工作。
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已对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供了大力支持。今后还需要根据中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的要求,逐步扩大省级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经贸委应主要加快培育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服务平台、创业基地和信息服务网络,提高信息通报的权威性和利用效率。针对中小企业在创业和发展阶段对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的需求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同时,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提供便捷服务。
4.中小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共性问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单笔借款数额小、笔数多,且手续繁琐,但程序手续一样。而且部分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报表不规范、数据失真、资料不全、不良贷款多等现象,在治理结构、资本金不足、信誉缺失等问题。金融机构出于经营成本和规避风险的考虑,贷款和服务的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也要正视这些问题,努力提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这也是缓解融资难的一个重要条件。
总的政策扶持思路,就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改善外部环境与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相结合,注重提高企业素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改革:历史经验与转型模式》,王广谦、应展宇、江世银,金融体制改革与货币问题研究系列专著,丛书主编:王广谦
[2]《中国金融改革: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与经验》,2008年03月13日,09:15,来源:中国经济网
[3]《改革开放30年银行业发展纪实》,新华网,2008-11-
02 ,20:49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8年12月5日, 新华网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工作机制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组织成立政银企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法院、市人行、银监分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研分析,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明确分工,协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金融办负责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座谈会、银企项目对接会,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财政和税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并负责组织对政策的落实兑现;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行业管理与服务,开展创业培训、政策法规培训、财务辅导、融资培训、诚信教育、信用担保公司的规范,筛选、评估、推介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定期资金需求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开办企业信息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等;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负责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房产、设备、土地、股权等抵押物登记、办证等问题,充分简化办理融资的手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负责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政策,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评估,推进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银监分局负责督促、引导、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监测分析贷款质量与风险状况,定期通报中小企业违约客户情况,提出制裁意见和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
二、全面部署、重点突破,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融资的良好环境
3.加快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以中小企业局为主,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共同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征信咨询平台,实现企业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并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站,为银行筛选贷款项目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形成政府搭台、银企自行对接的格局。
4.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市县两级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尚未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县(市)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担保机构的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壮大担保能力,力争市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基金达到1亿元以上,县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基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形成覆盖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服务网络。
5.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按照国家规定,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二是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从预算内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补偿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损失,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6.加强服务,开辟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一是开通办证的绿色通道。中小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的,其抵押价值可由银企双方共同确认,不必提交评估报告,工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应予以登记,切实减少贷款环节和贷款费用。土地、房管等部门要开辟专门通道,为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时,与普通居民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相区分,并采取特事特办,单独报批,以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妥善解决抵押登记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问题。各级工商、土地、房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根据借款合同一次性办理抵押登记,在贷款期限内,对同一抵押物不做重复登记。
7.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和督促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体系,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培养中小企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坚持诚实经营,履约守信,打造“诚信”品牌。四是中小企业局要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管理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三、强化举措、提高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8.整合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组织体系。银行要明确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竞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贷投入,确保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有实质性进展。农发行分行要加强业务创新,注重牵系民生的粮、棉、油等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商业性贷款的投入。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要以大带小,重点对依附大企业、大项目的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市场定位,主要服务市民和“三农”,从而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当前要重点满足个体工商户、农业种养大户和种养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能耗和环保达标的制造业等各类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和城乡小额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增幅应不低于当年各类贷款平均增长幅度。
9.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机构及核算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机构。各行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建立专业化信贷队伍,专门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营销、管理和清收等工作。鼓励各行开办特色支行专司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要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实行动态管理。要开发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系统,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分类和呆账核销等制度。实行中小企业客户经理负责制和贷款业务双人管理制度。建立独立的贷款核算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和专业考核。
10.便捷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研究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以激发基层行的贷款审批自和积极性。合理确定基层银行贷款审批权限,每笔贷款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贷前调查后,在不违反信贷政策的情况下,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不能获得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重点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实行额度授信,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捷服务。
11.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办法,使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收入分配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可根据中小企业业务风险特点,推行“三包一挂钩”制度,即:包发放、包清收、包管理,与个人绩效挂钩,充分调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独立的中小企业贷款不良资产问责和免责制度体系。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能搞坏账终身责任制度,只要责任人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做中小企业授信尽职调查和尽职管理,就不再追究授信和风险管理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责任,包括审计人员的责任。
12.创新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银行根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的贷款品种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实行“一户一策”的贷款浮动利率政策。
13.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调查,摸清全市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分析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规律,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要通过提供经济金融信息咨询、担任中小企业财务顾问、深入中小企业驻点指导等途径,积极指导中小企业改善公司治理,完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增强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努力培养一批经营规范、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代表,促进中小企业稳健、规范、快速发展。加强同中小企业的联系,采取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项目洽谈会等有效形式营销金融产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
14.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跟踪服务。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不同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要按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押,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推出系列化、便捷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包括各类贷款业务、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并根据中小企业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要素的不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周转贷款、循环贷款、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信用卡透支、法人账户透支、应收账款转让等不同的产品组合服务。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发展直接融资业务及运用信托等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资金。
15.加强银行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建立联系,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为贷款决策服务。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的银企合作调度会和业务推介会,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对中小企业诚信评比的考核结果,对各项考核指标达标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授信。对一些考核指标暂不达标,但有培育潜质和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要加强跟踪指导和培育,条件成熟后给予信贷支持。
四、发挥职能、加强引导,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开展
16.制定区域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和指导意见,适时进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色的利率定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知识宣传、融资服务顾问活动。
17.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人民银行提供征信系统支持,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优势,迅速推进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支持系统。
18.认真落实“六项机制”,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考核。银监分局要积极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中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制定中小企业授信工作考核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产品创新、利率风险定价、授信业务的进步度、授信业务风险控制的进步度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对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9.加强对银行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银监分局要充分调动和利用一切监管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监控和提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风险管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对中小企业发展有感情、对中小企业贷款有经验、对中小企业运行有了解、对中小企业风险会控制的信贷从业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