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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物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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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物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理核准。

第七条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1.国内采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金工资的付款:1.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15日前转账支付。

2.过节费和补贴:过节费在节日前一周内,补贴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财务经理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条出纳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钍保劭钕钣诖卧?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三条薪金工资的支付,应由行政部根据考勤表会同财务部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内送交出纳。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如数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并据以编制传票。销售部门收到汇款通知时,也要及时送交出纳,以便及早落实回款来源。

第十五条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起见,公司员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申报表",由出纳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应就每一员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所得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六条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事项,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经办人员及其直属部门负责人赔偿。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2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一、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二、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三、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新晨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六、附则

第3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公司治理机制;委托问题;财务管理;一级人

一、委托理论及其基本框架

(一)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法人治理理论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它可以用来解释交易的治理结构,但它解释的是有关服务的交易,其核心内容在于如何选择人和激励人,而不是如何组织实物商品的交易。随着对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研究,以及对委托―理论研究的深入,如何激励作为主要人之一的经理,使其目标和公司目标相一致,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与法律上的委托―关系不同,经济学上的委托―关系要广泛的多,经济学家普拉特和泽克豪瑟(J. Pratt & R. Zeckhauser)认为,只要一个人依赖另一个人的行动,那么委托关系就产生了,采取行动的一方即人,受影响的一方即委托人。

根据杰森和迈克林(M. Jensen & W. Meckling)的定义,委托关系是指这样的一种明显或隐含的契约。据此,由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即为委托人,被授权者则是人。委托人有权决定支付人报酬的规则或方案。笔者比较赞成杰森和迈克林(M. Jensen & W. Meckling)对委托关系所下的定义,并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来探讨委托理论、公司治理机制以及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二)委托理论的基本框架

委托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委托人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将其所拥有资源的某些决策权授予人,并要求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或行为。人同样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但是其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并不相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就会产生问题(Agency Problem),即因信息分布不对称而引起的委托人和人利益的偏离和冲突。肯尼斯・阿罗(Keneth Arrow)将委托问题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隐蔽行动,它对应于道德风险概念,是指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二是隐蔽信息,它对应于“逆选择”概念,是指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决策。由于问题的存在,委托人加强契约设计,加强对人行为的监督,通过监督和激励契约来抑制人的机会主义动机。

二、公司治理机制与财务管理

(一)公司治理机制的内涵

当前对于如何定义公司治理机制的含义还没有确切的定义,有的学者把它等同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十六大报告英文版用的就是“corporate governance”;有的学者将将“corporate governance”译成公司治理,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同于“公司治理”和“治理机制”。如果说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出资人、所有者(委托人)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人)的管理,按照理论,就是委托人对人的管理,那么公司治理机制就是委托人如何在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人进行管理。何家成认为,公司治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另一个是治理机制(Governance Mechanism)。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治理机制包括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比如用人机制又可细分为董事长人选、独立董事人选、CEO人选等。这两者共同决定了治理效率的高低。

(二)公司治理机制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1.用人机制。在公司治理机制中,针对财务管理方面,主要是涉及财务总负责人(或称财务总监、CFO、总会计师等)的选择与使用问题。财务总负责人首先作为整个公司财务的总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的整体规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等方面具有领头作用,直接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另外,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人员,在以信息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发挥着管理的作用。财务总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是指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企业所有者、企业经营管理当局等的需要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财务总负责人的管理职能可具体细分为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分析、监督等内容。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社会经济的进步,财务总负责人的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职能的深度、广度、精度会越来越高。可见,财务总负责人选择的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效率和相关利益。

2.激励机制。在公司具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套激励机制,有激励才有动力,避免“平均主义”倾向。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如何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激励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重要之处在于,激励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财务人员积极性的提高问题,关系着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艰巨之处在于财务工作不像其他工作可以直接看出成绩和效果,需要其他部门人员的介入进行评价,但有些财务工作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很难对每一个人员作公正的评价。可见,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以及和谐氛围的营造与合适的激励方法选择有关。

3.监督机制。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与薪酬的构成、分配、披露等有关,但财务管理当中的监督机制不仅仅局限在薪酬方面,在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方面都有影响,特别是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财务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监督机制越健全,财务管理效果越显著,这一点在实践当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三、公司治理机制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公司治理的起源是委托问题。公司治理机制就是用来确保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投资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司治理机制就是适应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必然形成的委托关系而进行的一种制度设计。财务治理也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财务治理的基础,它的核心是财务治理,即是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安排权利的分布和激励约束的问题,而这些又必须于财务管理相结合,以财务管理为保障。因为财务治理侧重于财务主体的结构性安排和制度性的层面,是公司财富创造的基础;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财务主体的财务行为和具体的财务经营活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所以,必须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来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来看,在现代企业中,较典型的关系是所有者作为委托人聘请经营者,经营者作为人必须为所有者的最大利益经营公司;经营者作为委托人聘请财会人员代为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是第一层次的委托关系,而经营者与会计之间的委托关系则是第二层次的关系。但是事实上,财务会计信息早已成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沟通的桥梁,是委托人评价和监督人经营绩效的主要依据,也是委托人和人根据契约分享企业经济剩余的基本依据。如果经营者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的,就有可能在将会计信息上报所有者之前进行“粉饰”,以达到获利的目的。尽管所有者也会意识到这种“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但从报表上只能看到结果而不能看到经营者的具体行为。如果财务管理者由经营者委托,可能会受经营者的强权以及自身利益的考虑,满足经营者“粉饰”会计信息的要求。因此,财务管理者只有接受所有者的委托,作为一级人,直接代表所有者的利益,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委托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

从公司治理机制的角度来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认为,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的经营目标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经营者不仅仅是资本家的人,更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因此,根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现代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保护股东利益,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且要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机制包括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每一种机制权力的行使都不是由一级人(经营者)独享,而是由所有者(委托人)的部分参与。根据委托理论和相互制衡机制因素,所有者(委托人)可能不会完全将权力委托给人(经营者),而将部分权力委托给其他人或者是自己行使部分权利。比如可以将财务管理的权力委托给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或者是将关乎公司整体利益的重大决策权力收回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协商解决。当然经营者作为受托人所拥有的权力应该是明确的,而且是在与委托人所签订的契约当中说明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委托的成本。

从治理机制、委托理论和财务管理三者关系角度来看,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主要内容是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其职能有决策、计划和控制。财务管理主要有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监督三个环节,其中财务计划又可细化为财务规划与预测、财务预算,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和股利决策以及其他决策,财务控制主要体现在风险控制和反馈控制两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当中都有委托理论的运用。比如在财务计划环节当中,按照理论,在预算制定过程实行参与制是“帕雷托最优”的条件。期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委托人对人只能依靠会计信息来评价,而不能对其努力进行直接监控。人在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编制较松的预算标准,人不尽力就可完成。可见,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是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其次,治理机制与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在用人机制方面,可以采取唯才是举的态度来选拔和任用优秀人才,必要时进行公开招聘和竞选,以选择出合适的财务总负责人,并能在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监督三个环节中发挥领头作用。在激励机制方面,可以采取财务激励与非财务激励的办法来进行,激励对象包括财务管理三个环节中的各个财务人员。在监督机制方面,重点对财务管理中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通过从股权约束与债务约束两方面形成对公司的监督约束机制,资本结构的安排实际就是公司控制权的安排。财务管理制度涉及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管理制度,其有效性和完善性直接关乎公司的最终利益。

【参考文献】

[1] 张万朋.高等教育经济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18-120.

第4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控制;内部控制

    一、风险及财务风险介绍

    (一)风险及财务风险的含义

    1、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企业经营总是有风险的,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承受各种各样的风险。一般说来,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

    风险的特征包括风险存在的客观性、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第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指自从人类诞生以来,风险就伴随着人类的一切活动,但又是独立于人类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人们在风险面前,只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风险的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而不能根治、消除风险。

    第二,风险存在的普遍性指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第三,风险作为一种现象,其存在是客观的、确定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事件,风险是否发生以及程度强弱又是不确定的。这是由于任何风险的发生都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每一因素的作用时间、方向、强度以及各种因素的作用顺序等必须都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引发风险。而这些因素在风险发生之前,相互却无任何联系,许多因素出现的本身就是偶然的。就个别风险来看,其发生是偶然的、无序的、杂乱无章的,然而,对大量发生的同一风险进行观测,明显地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可以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准确的描述,从而使人们能准确把握大量相互独立的风险运行规律。

    2、财务风险的内涵

    企业财务风险是一种微观的经济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未来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一个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业绩如何,必然会体现在该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状况和结果上,表现为财务状况的好坏和财务成果的大小。因此,企业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成果的风险和财务状况的风险。财务成果即收益;财务状况即企业的偿债、营运、获利等能力。从偏离的趋势看,出现偏差的结果只有两种,即财务成果的增加或减少,财务状况的变好或变坏。

    (二)财务风险的分类及特征

    1、财务风险的分类

    从企业财务活动各个环节来看,企业财务风险可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使用过程的风险、资金收回的风险、资金成本的风险及利润分配的风险。

    从企业财务风险能否分散考察其外延,财务风险可分为不可分散风险和可分散风险。

    从企业财务风险的可控性,可以分为可控财务风险和不可控财务风险。

    2、财务风险的特征

    第一,客观性。风险的客观性对财务风险的研究是重要的,我们研究财务风险,目的是控制财务风险,减少财务损失,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完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

    第二,不确定性。风险作为一种现象,其存在是客观的、确定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事件,风险是否发生以及程度强弱又是不确定的。从风险的不确定性可以得出风险的可控制性,由于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受有限因素的影响,如果对具体风险的相关因素充分了解并有效控制,则可以控制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影响企业财务风险的因素总的来说是有限的,虽然其中部分因素(如企业外部因素)难以控制,但另一部分因素(如企业内部因素)对于企业来说是可能控制的。

    第三,损失性。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和各种条件限制,财务风险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和企业生存的安全性,最终威胁企业的收益。

    第四,系统性。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并体现在各种财务关系上,是财务系统各种矛盾的整体反映。

    第五,进步性。风险与竞争是一对孪生兄弟。各个生产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必须转化为货币,并通过购、产、销不断的生产和再生产,然而,在竞争中,商品转化为货币的过程是不平坦的。各个生产经营者除了要到处争取市场,还要改进生产技术、加强经营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否则就可能被市场淘汰。承认和承担财务风险把企业推向背水一战的境地,必然使企业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尽力改善财务风险管理,增强竞争能力。

    二、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现状分析

    根据湖北联通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特别是2005年的年报资料,从基本的财务比例和现金流量两个方面对湖北联通公司的2005度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1、湖北联通公司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报表中有大量的数据,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很多有意义的比例,这些比率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本文主要选偿债能力和流动性进行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股东权益比、流动负债率和负债权益比。湖北联通公司近期偿债能力指标如表1:

    年度 2006.3 2005.12 2005.9 2005.6 2005.3

    流动比率 0.96 0.95 1.02 1.02 1.06

    速动比率 0.60 0.58 0.68 0.72 0.70

    现金流动比率 3.56 10.98 15.19 6.88 4.68

    股东权益比 24.61 24.67 25.84 25.98 29.74

    流动负债比 99.04 98.95 94.75 94.17 90.64

    负债权益比 295.07 293.37 276.56 274.09 228.00

    资料来源:湖北联通公司公司年报

    第一,流动比率分析。流动比率可以反映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能否偿还短期债务,要看有多少短期债务,以及有多少可变现偿债的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偿债能力越强。如果用流动资产偿还全部流动负债,企业剩余的是营运资金,营运资金越多,说明不能偿还短期债务的风险越小。

    一般认为,企业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较大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才会有保证。2005年年报显示,ABC的流动比率为0.95<2,偏低。

    第二,速动比率分析。企业在不希望用变卖存货的办法还债,把存货从流动资产总额中减去而计算出的速动比率反映的短期偿债能力更可信。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速动比率为0.58<1,偏低。

    第三,现金流动负债比(%)分析。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现金流动负债比为10.98%,同行业平均现金流动负债比为84.23%,湖北联通公司明显偏低。

    第四,股东权益比(%)分析。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股东权益比为24.67%,可看出该比率偏低。

    第五,流动负债率(%)。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流动负债率为98.95%,可看出该比率严重偏高。

    第六,负债权益比(%)。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为293.37%,可看出该比率严重偏高。

    (2)流动性分析

    第一,流入结构分析。流入结构分析分为总流入结构和三项活动(经营、投资、筹资)流入的内部结构分析。湖北联通公司的总流入中经营流入占62.57%,是其主要来源;筹资流入占37.06%,占有重要地位;投资流入占0.37%,明显偏低。经营活动流入中销售收入占了94.47%,比较正常;收到的税费返还也占到了5.44%。投资活动的流入中,股利占67.85%,比较正常;投资收回和处置固定资产占32.15%。

    第二,流出结构分析。流出结构分析分为总流出结构和三项活动流出的内部结构分析。湖北联通公司的总流初中经营流出占57.89%,投资流出占3.72%,筹资流出占38.36%。可以看出公司现金流出中偿还债务很大的比重。

    经营活动流出中,购买商品和劳务占84.4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占5.67%,税费及其他9.91%。投资活动的流出中,构建固定资产占90.17%,权益性投资所制服的现金占9.83%。筹资活动中偿还债务占97.35%,支付利息占2.65%。

    第三,流入流出比分析。经营活动流入流出比为1.1,表明企业1元的流出可换回1.1元现金。此比值越大越好。

    投资活动流入流出比为0.1,表明公司处在扩张时期。发展时期此比值小,而衰退或缺少投资机会时该比值大。

    筹资活动流入流出比为0.98,表明企业基本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平衡时期。

    (二)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中存在的问题

第5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资产经营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治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治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治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治理要求的财务治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治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治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治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治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治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治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治理的财务治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治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治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治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治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治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治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治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治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治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治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治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治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治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治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治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治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治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治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治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治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治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治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治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治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治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6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水管单位内控制度财务管理

1.加强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1.1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实现经济良性运行和提升经营效率的客观需要

内控制度是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以此来提高管理的效率。伴随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水管单位面临的任务很重,既要花好国家拨入的钱,又要收好用好自己的钱,达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目的,就必须加强财务内控工作。

1.2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经营决策顺利执行的需要

内控制度就是以单位上下的总体配合为基础与前提来发挥作用的。各单位都要把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单位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以此有效监督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经营活动,促进单位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

1.3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的需要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一直是单位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它是单位进行一切管理经营决策的前提与基础。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障会计信息能够有效、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

2.当前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现状

2.1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2.1.1领导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良好的内控意识是内控制度得以合理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有少数领导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只注重部门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财务部门的事,从而没有把内部控制当作一项加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

2.1.2财务人员内控意识差。一个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往往是由单位财务部门控制,单位的大部分业务最后都要归结于财务。在水管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比较严重,只要通过相应审批人员、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会计人员就予以报销。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仅仅充当收款和付款的角色,而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的制定。

2.2财务制度不健全

2.2.1预算刚性不够,执行力低下。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加强预算管理主要体现在编制与执行环节。如果部门预算从编制阶段就不合理,则会使部门失去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控制目的。

2.2.2内控制度体系不完善,执行不同步。有的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看似科学,但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需要差距很大,只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实际执行的很少,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与之配套的方法和措施,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3内部审计控制薄弱

2.3.1内审机构设置不健全。按照国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而实际上有的水管单位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将审计与财会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而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

2.3.2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内部审计已从单纯的查错防弊向促进和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转变。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会、审计知识,而且要具备如法律、金融、造价等知识。

3.加强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建议

3.1提高领导认识,强化其责任感

要加强水管单位的内部控制,就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制度,这样可以避免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的现象,从而有利于加强单位的内部控制。

3.2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内控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因此要注重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强化水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单单仅借助于外部的强制力量,更主要还是从内部抓起,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每个人都能遵守职业道德,主动去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3.3创新内部环境建设,进行会计轮岗

人是观念创新的根本和灵魂。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应当每隔一定时间就要进行会计人员的岗位轮换,防止,从而能够确保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3.4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内审监管作用

审计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水管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发挥审计人员的作用,定期对单位实行内部审计,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加强单位的内部控制,以使内部审计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

3.5强化预算管理,落实制度建设

实行预算管理,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会计内部控制的落实。在预算编制时应做到细化预算,核定具体收支标准,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项目资金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

3.6完善内控制度,扫除内控盲点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部门财务管理中的某些内控制度也会随之失去控制力。针对部门的内控制度并不是一劳永逸,一尘不变的,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内控制度。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完善内控制度中的盲点,以高效实用的内控制度来适应环境的变化,发挥内控制度最大的作用。

第7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新型理念;新思维

中图分类号: J94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其本身的财务管理制度不能与多元化的时代相适应,这就使得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不可避免的滞后问题。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和新型的财务管理要求,企业需要突破传统的理念对财务管理进行思维上的创新。这种变革通常可以通过理财观念上的改变;财务管理工作领域的扩大融合;管理机制上的改变;以及管理方式以及管理体制的突破。

1理财观念的改变

1.1在这个知识就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理财观念也受到了本质的影响,时代的变革使得传统的资本要素第一位转化成了知识要素第一位,作为一个企业的内在发展动力以及生产力与安全,知识的力量展现着其生机和活力。作为现代企业的核心资产,诸如专利、商标、企业信誉等等知识产权都成为了企业的无形财富。此外,对于计算机的应用以及人力资源的重视也是理财观念改变的主要内容之一。未来的理财是知识化的理财。

1.2以人为本的理财观念

无论是哪一项工作哪一个岗位,人都是主体。对于人的重视是企业发展所应当放在首要地位的。信息化告诉发展的今天,对于信息的处理加工,对于技术的创造利用,都是由人进行的。这些技术性的人员是企业的发展推动者,因此,企业的利益主体不再是单单的股东,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归属到这些人员中。这些技术精英加大了企业的剩余价值,因此也享有一定的分配权。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中由于只重视了有形资产的配置,企业的所有者过度的索取剩余价值,将智力劳动者排除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主体范围之外,从而加大了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冲突,不利企业的发展。因此,财务管理者应当明确利益最大化的主体,以此作为理财目的。

1.3风险理财观念

现代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人为力量对于市场的动向预测和局面控制都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因此企业存在理财风险在所难免。并且随着知识和信息对于市场的影响的加深,如果企业和员工不能适应这种环境,加大学习力度,及时的学习、运用这些知识的话,将会很难适应环境的变革,从而加大企业的风险。此外,由于技术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产品的革新速度随之提高,产品的寿命周期大大缩短,这就使得企业的存货风险以及设计开发产品的风险大大增加。如何通过合理科学的手段预测分析衡量控制风险的产生,是目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4信息理财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提高,以及通讯手段的不断进步,使得数字化和信息化成为了时代的新标志。这些新型领域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处理和分析反馈能力的增强方便了交易和企业的决策。新兴的媒体空间以及网上实体使得商业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着如何深入信息化的理财模式,对企业的决策和资金的管理进行现代化的搜集分析,并加以利用,还需要在实践中多多摸索。

2工作领域上的突破

2.1树立企业财务形象

企业的财务运行情况和整个经营状态,需要财务形象在市场中进行衡量。良好的财务形象是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现代化的企业财务工作不仅仅需要严谨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形象的培养。这种形象的形成往往是建立在健康的财务状态之上的。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成果丰厚,财务制度稳定。

2.2重视价值综合管理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企业的经营方式在深度与广度上都得到了有效的拓展,企业财会工作正面临着由只注重对经营活动的记录、整理、核算、分析、检查的会计管理向以综合管理为基础,注重企业资产合理配置、资本有效运作的财务管理新模式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就要求我们在思想观念上提高对新形式下财会工作的再认识,树立资产经营的观念,构筑财务管理框架,规范管理行为,注重对新时期企业财务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分析与管理,增强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作用。

2.3合理安排资金结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摆在企业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调整企业的资金储存量、流量,强化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优化企业内部资金配置,有效地权衡其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安排筹资结构,权衡财务杠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有目的地掌握资金的运用和来源之间的结构,权衡其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企业研究和掌握资金结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外界压力,又有内在动力,因此,合理安排资金结构,应当成为企业目前财务工作的重点。

3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突破

3.1创新财务管理体制

财务管理是企业职能管理之一,财务部门是企业的职能部门之一,对企业直线部门的运转起着控制、监督、支持和服务的功能。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密切,有大量的资金往来、信息交换活动,存在广泛的部门间冲突和协作。减少冲突、加强沟通和协作、在满足财务管理的控制和监督职能基础上加强支持和服务职能,是构建现代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管理和解决冲突的根本办法就在于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分清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利益分配,以保证企业高效运转。构建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财务工作的分工、财务部门内部组织体系的建立以及明确财务部门和企业其他部门的分工和合作、权力的划分和职责定位等问题。只有建立运行良好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正常进行,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3.2转变财务管理的工作方式

随着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管理模式的不断变化,对财务管理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包括:对全球市场信息的快速反馈;在降低各类经营成本和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周期间寻求平衡;提高对其他单位和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的财务管理的服务水准;提供更丰富的战略性财务信息;实现更强的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等,以使企业各项经营业务的财务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得到反馈,从而加强对资金流的全局管理和控制。在加入WTO后的开放的经济环境中,资金运动将日益从物资运动中独立出来,财务管理工作将主动支配企业的再生产过程,引导企业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灵活地进行各类有利可图的投资,并根据市场需求调度资金,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增值。

参考文献

第8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海关罚没财物管理的问题

第一,违规作价变卖罚没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规定:对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流通的各类走私货物、物品,在案件结案之日起15日内,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和各地海关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共同委托当地政府指定的拍卖行公开拍卖,不得交由其他商业渠道作价收购。但有的海关却违反规定,在查扣的物品案件终结后,不按规定执行,而是私自与销售商签订协议,由销售商变卖处理;有的海关按“评估”价格销售或按低于“评估”价格销售;有的海关虽然委托拍卖行拍卖,但不拍卖公告,而是单方面直接与意向购买人交易,拍卖底价与成交价相同,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第二,违规拍卖罚没物品。原国家经贸委、海关总署规定:凡海关依法没收的进口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均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理,拍卖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但有的海关委托拍卖行违规拍卖,通过不合规的拍卖方式将走私物品合法化。这次拍卖虚构了拍卖交易过程和交易记录,实质并未进行公开拍卖。另外,有的海关还将查扣的进口走私车不经拍卖行拍卖,而是直接交由汽车销售公司或物资贸易公司销售,严重违反了公开拍卖的规定。

第三,依法扣留应先行处置的货物变卖滞后。《海关法》规定,海关依法扣留的危险品或者鲜货、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批准可先行依法变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海关对此重视不够,业务、办案部门工作效率低,对符合先行变卖条件的货物、物品等,不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予以变卖、处置,致使扣押货物长期存放,处理不及时,货物变质、过时,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完全变现价值,造成损失。

第四,罚没物品捐赠给灾区或低保户。《行政处罚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尽管执法机关有罚没权力,但没有擅自处理罚没物品的权力,包括善意的支配。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物品,不得在本单位内变价处理罚没物品。但有的海关却违反规定,擅自捐赠罚没物品。

第五,私货拍卖款滞留挤占挪用现象严重。《海关法》和《海关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海关依法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处理后,所得价款应在案件结束后两日内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拍卖款长期挂账,不及时上缴国库;挤占挪用拍卖款;私货拍卖款私存私用;私货拍卖款滞留拍卖机构。

第六,罚没物品管理较乱。《海关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海关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罚没财物保管制度。但由于过去对罚没物品管理松懈,“重打击,轻管理”,基础管理较差,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有:不与仓储公司签订协议,仓储条件差;对仓库和扣留货物存放情况不掌握,物流动向监控不力;扣押货物仓储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海关罚没财物管理的强化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规范和加强海关罚没财物管理的认识。依法行政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海关担负着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任务,既是监督者,又是管理者。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海关罚没财物是国家打击违法走私行为的重要体现,对于维护海关威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我国海关罚没物品的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违规作价处理、违规拍卖、违规捐赠等问题。因此,各级海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海关罚没物品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制定全国统一的《罚没物品管理条例》。各级海关部门在如何处理罚没物品时,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难题,这不仅有管理上的难题,还存在技术处理和废物利用上的问题。尤其是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如法律仅规定了要将“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但并没有明确罚没物品该如何拍卖。因为制度不完善和管理渠道不畅通,使可使用的罚没物品往往不能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问题。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海关缉私罚没物品的管理,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罚没物品管理条例》。从法律角度,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和单位罚没物品如何管理进行规范,使执法者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9篇:公司财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我市辖区小区共172个,分布在东城办、西城办的14个社区。其中,东城办事处6个社区102个小区,单位型社区兴化社区31个小区;板块型社区5个,西关社区12个小区,西南社区16个小区,东南社区25个小区,西北社区13个小区,东北社区5个小区。西城办事处8个社区70个小区,其中单位型社区6个,十一公司社区2个小区,华兴社区7个小区,秦岭公司社区9个小区,省塑料厂社区1个小区,陕玻社区3个小区,陕柴社区6个小区;板块型社区2个,七里庙社区28个小区,友谊社区14个小区。

我们选取了华宇金城一号、政协家属院等8个典型的小区,对业主、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做了全面的走访调查,获得了宝贵的第一手材料。其中,佳源小区原为十一公司家属院,后由开发商接管。小区共分两期,一期建有198户,入住100余户,由十一公司自主管理,配备外墙红外线、摄像监控、跟踪棒定时巡查系统等安保设施,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小区安全保证有力,业主满意。二期建设规模360户,入住200余户,开发商自设物业管理部门,但无正规物业从业资质,共有人员10人,其中保安5人,小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小区大门处建有车辆管理系统,各类车辆出入有盘问,有记录,治安事件较少发生,业主对小区管理总体满意。金都雅苑、金都花园均为市住建局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管理。其中金都雅苑建设规模600户,入住200余户,有物管人员13人,没有固定保安人员,没有成套物业管理制度,正在安装摄像监控系统,车辆被盗、入室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安保问题突出,业主意见较大。金都花园亦有类似情况。金城一号小区由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并聘请具有正规物业管理资质的汇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金城一号建设规模50000平方米,400户,入住率50%,物管人员11人,其中保安4人。物业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管理较为规范,保安人员负责认真,并配备监控系统,以“硬件不足,软件补”为基本要求,使得小区安全有保障,业主对安保十分满意。馨泰佳苑原为水泵厂生产区,后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由西安金辉物业公司管理,建设规模12万平方米。金辉公司具有正规物业管理资质,共有保安人员8人,后期将增加5人。其管理制度完备,执行有力,采取封闭式管理,小区治安状况良好,业主对其服务甚是称赞。从选取的8个小区来看,安全状况良好的约占30%,较好的占50%,一般或较差的占20%。华宇金城一号、馨泰佳苑、佳源小区等小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物业管理者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安全状况一直良好。还有一些小区虽然硬件略有不足,但由于领导重视,防范严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群众对安全状况比较满意,如政协家属院等。一些建成较早的小区基础条件较好,但在防范工作中,存在物业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导致入室盗窃财物、小区内盗窃车辆问题比较突出,小区安全状况大不如前,如金都花园、金都雅苑等。

二、现状分析

(一)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基本是谁开发谁管理,未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小区竣工交房阶段业主入住较少,基本是开发商自行选聘物业,在业主入住达到一定规模后,由于社区管理工作缺位,没有单位牵头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难度较大,业主很难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公司。

(二)小区安全管理主体一元化,安全状况良好。这类小区包括厂矿企业所管辖的单位型小区和规模较大的社会型小区,厂矿企业所管辖的单位型小区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社会型小区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这些小区责任明确,呈现出有人管、认真管的局面。治安工作井井有条,资金投入到位,人力配备充实,安全责任明确,人防、技防到位,防控任务落实,小区综治力量集中,作用明显,形成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倍感安全。

(三)小区治安人员素质不高,权责不清,导致防控人员责任心不强。小区大门是小区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关系着整个小区居民的居住安全。调查中,物业管理人员未进行专门培训,整体素质不高和管理水平有限。一些小区虽有门卫人员和安保人员,但小区大门口没有安装门禁系统,人员和车辆随意出入,没有人盘问。单元门是维护业主居住安全的第二道屏障,但是不少单元门存在损坏或者不关的情况。据了解,仅清明节前一天下午,某小区就有两户业主家被入室盗窃,一业主家被盗走电视、电脑及现金,财产损失达10000余元。另一家被盗走电视、电脑、手机、相机、金银首饰、收藏品等,财产损失达60000余元。小区业主交纳了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但是业主财产和车辆被盗后,物业公司未承担应有责任,未予适当赔偿,业主因此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人员不尽职,工作涣散,不负责任,造成防范不力,业主和物业人员之间矛盾愈演愈烈,入室盗窃及自行车、摩托车、小车被盗事件时有发生,业主怨声载道。

(四)小区治安无人管理,小区环境混乱。由于认识上存在分歧,一些单位自建家属院,单位不想管,社区不愿管,有的小区对治安情况无人问津,有的轻描淡写,有的干脆与安全问题脱离干系,不愿负责任,不想插手治理。同时,建设时,开发商没有建物业办公场所,又入住户偏少,聘请物业公司负担较重。这些小区发生入室盗窃的问题较严重。

(五)小区住户认识多样化,阻碍了治安工作进展。由于小区住户的思想认识不同,个人觉悟有差异,围绕各自利益考虑,说话做事出发点不同,在对待小区安全问题上,有的人观念落后,大局意识淡漠,没有集体观念,缺乏无私奉献精神,做事只愿“自扫门前雪”,对小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对不正常现象熟视无睹。更有甚者,只图自己方便,进出对讲门不主动关闭,还有破坏对讲门的现象发生,为不法分子盗窃业主财物提供了机会。虽然这类人只占少数,但阻碍着小区对安全防控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和综合力量的实施。表现在:有关费用不积极交纳,有关安全的事情不配合、不支持,甚至为了私利从中作梗,充当“绊脚石”的角色,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治安工作。

(六)小区的治安防控物质基础薄弱,技防设施不力,影响了治安工作的效果。绝大部分小区目前物质基础十分脆弱,门房、围墙、车棚、警卫器械、消防器材等还严重不足,至于高科技防控措施更是欠缺,普及率极低,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小区的安全质量,也使“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治安工作方针难以落实。

三、措施对策

(一)明确治安管理的主体,形成集中治理的格局。把小区的各项公共事务管理好,落实管理主体是前提。对于社会型小区来说,应尽快成立物业公司,并在社区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让其充分发挥职能,实现小区的全面管理。对于一些单位型没有统一管理的小区,应由社区或单位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管理制度,充实管理人员,强化设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利于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二)依托社区居委会抓好小区的工作。无论是社会型小区还是单位型小区,社区服务中心应承担起管理责任,党委、政府应确立社区服务中心的领导地位,这样,才会“纲举目张”,事半功倍,更有效的推进工作。社区服务中心要把小区管理放在整体工作的突出位置,每年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邀请物业管理专家或有资质的管理经验丰富的物业人员授课,使物业从业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成为物业管理的行家里手。定期深入辖区小区,了解存在的问题,发现先进典型,举办安全小区观摩会,推进小区安全管理进程。

(三)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物业公司要按照小区入住人口配足配齐物业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小区特别是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严格昼夜巡查制度,增加巡视密度,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签订权责对等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小区管理监督主管部门,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审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后,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条款,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罚,从而解决物业管理企业不尽责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不适当赔偿的霸王行为,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治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政法机关要加大小区治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治安巡查团的作用,吸纳小区“五老”人员加入治安巡查团,坚持白天巡逻制度,义务为小区安全服务。同时,公安机关要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犯罪分子,保证居民安居乐业。如秦岭公安分局破获的大型盗窃团伙,既震慑了犯罪分子,也维护了一方平安。

(六)督促开发商加大投入,夯实小区治安防控的物质基础。小区物业办公用房、门房、摄像头及红外线监控等设备,按规定应由开发商投入。但是,一些开发商人为减少物质基础方面的投入,造成小区安全隐患。住建部门要深入在建小区及已建小区,依据相关规定,督促开发商按标准建设完善小区防控的硬件设施和监控设备。在批建、督建、验工等主要环节实施制约措施。对已建成投用的小区采取完善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