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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金融 发展 现状
科技金融,就是在创新机制基础上,实现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利用社会、企业资源等,服务高科技成果,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金融发展需要一财政科技投入为主导,以金融投入为主体,实质上就是具有多种性质的投融资体系。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暴露出来一定的问题,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因素,具体表现在:
(一)相关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不够重视
在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意识到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并加大了对科技发展的投入和支持,越来越多的省份、城市开始进行科技金融探索,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然而,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不够重视,而科技金融又是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缺少了主导力量,科技金融发展必定受到阻碍。地方政府部门不能够将国家相关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落实。其实我国政府针对科技金融发展已经制订了多个优惠政策,包括了科技创新投资以及科技担保等,但是政策方面内容相对杂乱,没有针对性,导致政府部门对于科技金融发展缺少统一性的部署,对科技金融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科技金融信息交流缺失
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完成,政府部门、企业以及金融机构需要相互联合起来,才能推动科技金融的稳步发展。但是从我国科技金融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国家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各自为政,都与很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为企业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但是由于各个参与方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信息交流平台不够完善,导致科技金融信息封锁,对科技金融的促进作用被大大削减。
(三)科技金融缺乏创新
纵观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历程,其创新性严重不足,开展创业业务的能力有限,金融行业中现有的经营业务仍然为传统的业务,缺少创新型金融产品,造成了我国金融行业创新力不足的现状。从我国基金、资产证券、股票等行业发展来看,我国金融行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科技转化为财富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但是由于金融业创新力度不够,导致很多需要金融服务的企业,没有获得想要的金融服务产品,对其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有效策略
我国科技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较大的问题,制约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必须加强对这些制约因素的分析,从源头入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大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完善相关的政策
建立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是促进科技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合,形成合力,为科技金融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地方政府可以成立以科技金融发展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构等,落实各个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金融体系,落实制度的执行。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通过政策激励和引导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对目前现有的科技金融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不断的补充和完善相关的条例等,保证其与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相统一。
(二)完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
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交流的缺失对科技金融整体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必须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这一平台的建立,能够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还能够帮助企业及时的了解相关的科技金融政策等,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生产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等。同时,还需要加强科技金融专业组织建设,这一组织主要是为金融机构、企业等提供实时的资讯服务,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和交流渠道,并协调两者的关系,帮助两者在合作中形成共赢的局面。
(三)加大科技金融体制创新
金融机构只有不断的推陈出新,才能保持市场活力,才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基于多个角度,通过科技相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例如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科技担保等方面。金融机构还需要一投融资为基础,利用政策财政投入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投资,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另外,加强科技金融创新,还体现在政府部门的税收政策引导方面,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为科技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科技金融体制的创新与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科技金融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做出指导和监督,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并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等,成立专项资金,保证各项资金用到实处。整合信用习题建设政策等,家哎昂对企业上市、融资等的管理,做好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效、统一、公开的企业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科技金融信息的共享。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相对较晚,在运行机制、模式以及相关政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不断的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推行联动工作机制等,为科技金融发展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构建更加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贾林娟.我国科技金融支持低碳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J].新疆财经.2015,26(2):74-75.
关键词:低碳经济 碳金融 新型 金融业
我国是世界上减排结构较大的提供者之一,将来5年期间,碳每年的平均交易量约为2×109t。相关人士提出:我国迎来了碳交易的新时期。部分发达国家于2012年需达成5×109tCO2减排指标,我国在市场上出售的减排指标约占全世界的65%以上,从而表明将来大约3×109t来自中国减排指标。由此可以推断,碳交易同金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以下简要针对碳金融与低碳经济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仅供参考。
一、碳金融的概念
当前,碳金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定义,我国对碳金融的认知较为统一的观点为:碳金融指的是同碳相关联的金融行为,也可以将其称为碳融资。人们将其看做环保项目的融资内容之一,同时也讲碳金融作为买卖碳物质的行为。通常来讲,碳金融包含了全部为限定温室气体排放服务的金融行为,包含:银行借贷、直接投资、碳指标买卖等。
二、碳金融的工具
1.碳货币
对于碳金融来讲,其较为常用的工具为碳货币,同时,碳货币也是世界各个国家所要争夺的重点。相关人士认为:一个大国的发展,一般同国际大型产品,尤其是可以与能源结算或者能源计价相绑定等存在密切的关联。例如:上世纪的煤炭同英镑绑定、石油同美元绑定等,都表明国际货币同能源交易的途径。同时,著名学者刘颖也强调:碳货币对于国家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碳货币是一项构想出的货币系统,同时也是衡量社会各个货币价值的新指标。在当前碳货币系统下,除了国家黄金存储及经济实力以外,碳的排放标准必将变成对其货币价格及地位造成影响的关键条件。在碳货币时期,标准的初始制定人员都必将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及主动权。
2.碳信贷
相关人士指出,虽然银行对于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然而,在银行的总体信贷系统中,绿色信贷所占据的比例依旧较低,最本质的原因在于没有创建完善的推动绿色信贷前进的环境。包含以下内容:其一,因为关于绿色信贷的定义相对较为模糊,缺乏具体的标准,现今,在银行进行贷款规模统计期间,没有创建绿色信贷的专用通道,也没有让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发生倾斜;其二,我国相关企业对绿色信贷的要求仍位于初级时期;其三,当前绿色信贷所处的融资项目技术评价较为复杂,银行在实施期间缺少技术及人力;其四,绿色信贷仍存在一定的项目风险,在控制过程中较为困难。想要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就需要不断增强绿色信贷的发展能力,极大政府推动力度,增强发展银行绿色信贷的能力,颁布相应的优惠及鼓励方针政策。同时,银行也需要转变自身观念,不再仅重视以往节能减排的信贷,同时还需要关注绿色信贷的业务。想要减弱绿色信贷业务风向,就需要同碳权抵押融资、节能减排借贷相融合。
3.碳期货
碳期货指的是以碳买卖市场的交易经验为基础,应对市场风险而衍生的碳期货商品。同时,因为碳排放指标具备容易交易、同质性明显、参与人数较多、价格变化较快的特征,所以,更适合利用期货的形式进行买卖。创建碳期货的买卖市场也能够遵循价格的相关规律,为相关企业指导期货买卖提供高效、科学的价格信号。现今,我国对碳期货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旨在通过发现期货市场的价格规律及风险管理方法,对我国碳资源的定价造成影响,创建同我国需求相吻合的市场系统。
4.碳基金
对于碳基金来讲,其是碳汇基金的统称。世界上一般指的是在清洁生产标准下买卖温室气体放权的特定资金。依据我国现今的发展情况,制定了中国形式的碳基金定义,将世界的碳基金更加本土化。一般来讲,碳基金可以被划分成以下四种类别:其一,世界银行性形式的碳基金;其二,国家形式的碳基金;其三,政府合作形式的碳基金;其四,金融部门设定的盈利形式的碳基金;其五,非政府管理形式的碳基金;其六,私募形式的碳基金。相关人士对碳基金的投资及目标进行了深入探索。对于碳基金的目标来讲,其不仅需要对碳汇的增长进行关注,同时还需要对商业部门及公共部门降低CO2排放量的内容予以重视,并且从中挖掘低碳技术的商机,进而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通常来讲,碳基金的投资可以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其一,推动我国低碳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其二,增强低碳技术的商业化进程;其三,对孵化器进行投资。
三、碳金融的相关政策
想要促进碳金融的不断发展,需要创建有利的条件及环境,所以,相关部门及政府需要对其予以一定的方针政策支持。我国著名人士高建平曾指出,需要对五个方面予以关注:其一,创建买卖平台,对碳排放标准及配额买卖市场深入研究;其二,增大宣传力度,应让企业明确CDM标准及节能减排包含的商机;其三,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其四,促进中介市场的形成,激励民营团体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其五,创建鼓励标准,规划一定的政策、方针,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信贷、投资导向配套政策,推动金融活动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发展低碳经济。
著名学者王斌建议,首先,创建财政环境基因,进而有助于低碳项目的应用与研发,同时创建节能减排方法;然后,极大人才培养及相关部门的建设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低碳观念及认识,创建高水准、高技术的低碳队伍;最后,实行低碳城市或低碳园区的试点。
四、总结
总而言之,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碳金融必将成为未来抢占市场先机的关键。所以,相关人员应及时转变自身观念,认清碳金融的重要性,进而促进我国更快进入低碳经济。因此,对我国低碳经济与碳金融进行探讨是值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思考的事情。
参考文献
[1]刘雪玲.国内银行业低碳金融业务发展分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1(04).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与血液,不仅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在优化资源配置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金融主要依靠金融资源的导向作用实现经济的绿色增长。绿色金融对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支持,带动了资金与资源向该产业转移,从而使低能耗、高能效的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由于没有金融资源的支持而逐渐萎缩,进一步使环保产业吸引更多的其他生产资料,经济资源在各个产业部门间得到重新配置,绿色金融在助推环保产业中发挥着启动器和催化剂的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绿色金融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出发,研究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环保产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绿色金融政策日趋完备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己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以来,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文件。2007年,《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与严格信贷环保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领域。2011年9月27日,“三部门”联合启动“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并计划建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管理和评估风险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持。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全国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了环保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绿色金融规模结构初具规模我国绿色金融初具规模,但产品结构发展不平衡。随着全球在环境保护等问题上不断形成共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日益受到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实现与推广。政府相继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掀起了一场大范围的绿色金融风暴。三种金融产品中,由于后两者刚刚起步,国内相关市场欠成熟,形成了以绿色信贷为主的产品结构模式。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全国五大行绿色信贷规模累计达1.36万亿元。清洁能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厂脱硫除尘、河湖整治等环保项目得到了重点支持。同时,各银行全面收紧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等行业信贷规模,加快了其退出市场的速度。作为国内最早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国内唯一的“赤道银行”一一兴业银行,截至2013年3月末,在全国已累计为节能减排领域提供融资2432亿元,融资余额达到1269亿元。此外,兴业银行推出“绿金融全攻略”方案,实现了从产品、模式到解决方案的多层次服务,能有效满足企业客户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多种金融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一、绿色金融现存问题
1.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是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的内在原因。由于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品,绿色金融服务具有特殊的正外部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对公共环境具有正的溢出效应,但其所提供的正外部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合理的补偿,经济主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不足。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往往采取直接颁布相关政策法规的手段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激励机制,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金融机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欠完善是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金融行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环保相关指标几乎未纳入考核范围。在利益的驱动下,各金融机构主体基本很少考虑服务对象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为了完成经济考核指标而忽视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绿色信贷政策推行较好的建设银行,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环保相关的贷款2396.37亿元,仅占全行贷款总额的3.37%。金融机构内部的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意识,被繁重的经营考核压力和诱人的经济效益所冲淡。同时,绿色金融业务往往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进一步导致了金融机构偏向于选择传统金融业务,绿色金融市场难以扩大。
2.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以间接融资市场为主,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十分滞后。完备的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欠完善,限制了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中,绿色信贷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未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缺乏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环保企业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单纯的银行信贷模式,无法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金,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资金利用效率低。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具有“新兴+转轨”的双重特征,存在结构性问题,导致资本市场弱式有效。在直接融资市场中,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视,缺乏相关政策安排,绿色证券举步维艰。一方面,绿色证券的市场准入机制尚未成熟,环保企业通过上市融资难度十分大;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缺乏完善、高效的环保监管体系,导致一些企业在上市之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绿色证券效果大打折扣。
3.相关政府部门配合不到位
绿色金融的健康长效发展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和环保等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现今,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环保部门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的业务推动,多为单兵作战方式,未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效应。政府、环保和金融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彼此间未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严重影响了绿色金融服务效率。环保产业作为新兴的高新技术行业,国内对该行业的了解和研究都还不够充分,在环保质量评估、项目收益与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并未形成统一标准。由此发展起来的绿色金融,更是集高风险性、高技术含量和高操作要求于一身。金融机构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并协助审核,借助政府平台丰富的信息资源与强大的资金支持,集三方共同的力 量,高效地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助力中国环保产业。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
1.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
合理健全的约束激励机制是推动绿色金融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解决好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政府可采取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适当放松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效果实施奖惩政策等措施。在绿色金融发源地之一的德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环保政策中,政府支持给予清洁、环保的节能项目和企业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由此产生的利率差,由中央政府以贴息的方式补贴。另外,被认定为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获得不到1%贷款利率,持续周期为10年。结果表明,德国出台的利率补偿政策,促进了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杠杆效应”十分显著。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起符合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公司约束激励机制。在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加环保因素,使绿色金融的服务效果与每一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内在地激励员工能动地开拓绿色金融服务市场。
2.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拓宽环保产业融资渠道
完善、有序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所在。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健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市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首先,要创新绿色信贷等直接融资品种,扩大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规模;我国间接融资市场相对比较完备,将承担绿色金融发展主力军的角色。其次,大力发展PE、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规范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环保产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环保企业前期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的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更适合该类企业。最后,可适当放松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健全债券市场的担保、信用评级等制度,支持与鼓励环保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3.加强各政府部门的协作,提升环保产业配置效率
关键词:民间金融;投资;问题;规范策略
一、引言
随着金融需求的不断增加,民间金融投资的规模不断提升,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带来了投资契机,进一步活跃了金融市场,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由于民间金融发展的诸多特点,使其投资行为的规范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我国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任重道远,对民间金融投资进行全面的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民间金融投资规范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民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隐蔽性较强,监管难度大等,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间金融投资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策略,以全面实现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
二、我国民间金融投资规范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民间投资市场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但是从当前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管情况来看,还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现有的金融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大多数针对于大型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且行业监管体系相对陈旧,难以全面适应民间金融投资高速发展的监管需求,因此其效力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金融投资分布十分广泛,难以对各项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有效的实施,使得很多监督管理措施难以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所以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也难以实现对民间金融投资的全面监管。2.民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长期以来,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民间金融市场不容易得到重视,各项金融发展政策虽然在近些年来不断强调民间金融的发展,但是整个民间金融市场仍然被排斥在正统金融市场之外。而民间金融投资是建立在民间金融市场基础上,由于民间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因此使得整个民间金融投资市场还存在诸多的弊端,投资风险系数较高,缺乏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和人才,一旦形成投资风险将迅速波及到民间金融市场,甚至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都具有十分致命的影响。因此,在规范民间金融投资的过程中,民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3.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十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强调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问题,但是在具体的政策引导方面却显得相对落后。一方面,民间金融与当前我国的正统金融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发展的诟病较多,因此各地区政府在对其进行规范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其监管的难度远远大于正统金融投资的监管,且任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时间差,而民间金融投资行为具有不稳定性,瞬息万变,因此引导的整体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民间金融投资涉及到的问题较多,覆盖面较广,问题相对复杂,在对其进行政策引导的过程中随时会面临各方面的阻力,如果规范性政策引导不力,将导致整个民间金融投资面临集体溃败的风险,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4.隐蔽性较强,监管难度大。隐蔽性是当前民间金融投资的最大特点之一,地下钱庄等现象仍然十分广泛,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民间金融投资难以实现阳光化发展,各项规范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前难以全面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监控,因此使得整个民间金融投资长期游离在正统金融投资的轨道之外,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限制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对投资者长期利益造成了诸多的损害。目前,我国虽然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来规范民间金融投资的发展,但是由于其自身的隐蔽性较强,主动逃脱金融行业的监管和政策的引导,因此各项政策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使得整个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我国民间金融投资规范的主要策略
1.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要想实现对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必须要首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一方面,要根据我国民间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对其传统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和优化,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民间金融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并对其进行适时地的调整和完善,保证对民间金融投资的全面监管。另一方面,要落实具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各项民间金融投资监督管理措施进行严格的实施,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控,保证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能够及时得以贯彻落实,全面发挥各项措施对民间金融投资的监督管理作用,将其顺利引入到规范化发展道路上。2.进一步促进民间金融市场改革发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作为保障。因此,必须要进一步推进民间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一方面要以整个金融市场改革为导向,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将民间金融市场引入到正常的改革渠道中,使其能够通过市场化改革实现投资的规范化。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金融发展的诟病较多,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制定严格的奖惩机制,坚决杜绝那些扰乱民间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行为,配合市场化改革渠道,以完善的民间金融市场为基础规范民间金融投资行为。3.加强相关政策的引导。民间金融投资行为的规范离不开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引导,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地区内民间金融及投资的发展情况,对其规范化发展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借助自身的行政职能和市场化作用,将民间金融投资引入到我国正统的金融投资轨道中。另一方面,要对民间金融投资的各利益主体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研究,对其运行机制以及发展模式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地区实体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市场化、正规化发展为导向,全面强化相关引导,为整个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4.实现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发展,降低监管难度。实现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发展,必须要实现民间金融的阳光化,以此降低监管的难度,提升对其监管的效果,进而有助于全面推动整个民间金融投资的规范化运作。不仅要赋予民间金融以合法化的金融地位,将其与正统的金融一视同仁,在相关政策方面对其进行必要的倾斜,为民间金融投资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还要有效打击扰乱民间金融投资秩序的行为,严厉整治地下钱庄等非法集资行为,全面优化民间金融投资环境,为其规范化发展铺平道路。
四、结语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进行的不断加快,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提出了重要的要求,而民间金融投资近些年来一路高歌猛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使得民间金融投资面临的问题不断增多,扰乱了金融市场发展秩序,长期下去势必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诸多的不利影响。因此从本文的研究来看,应该从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民间金融市场改革发展、加强相关政策的引导、实现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发展,降低监管难度等方面出发,实现对民间金融投资的全面规范,促使其实现健康长期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陆岷峰,王虹.完善与深化民间金融体制改革研究[J].河北金融,2013(03).
[2]谢昀丽.对我国民间金融现状的分析及对监管问题的看法[J].企业研究,2014(12).
【关键词】银行业 监管现状 发展 趋势
一、我国对银行业监管的现状
1.利率政策
我国利率改革的方式是明确的,即渐进、有序,原则上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 农村 、后城市,先大额、后小额的步骤。但是
二、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 法律 体系的相关思路
我们正处于一个 金融 市场迅速创新、竞争不断加剧的年代。这对我国银行业的 发展 和银行业法规建设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监管部门应当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明确相关政策法律改革调整思路,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为了提高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从而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进而为我国经济金融降低风险,如何针对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现存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成了重中之重。本文针对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取得的成效及现存问题进行简单概述,就提出政策建议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经济金融;战胜危机;政策建议
如何针对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现存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是我国在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重点问题。然而,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因受传统思想影响较为严重,从而使其政策建议没有获得及时有效的更新,这样不仅在解决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盲目性,还对我国金融环境稳定性造成威胁。
一、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取得的成效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总结起来包括:其一,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高达60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7.0%,增幅与上年末相比高出9.0个百分点;其二,信贷市场巨额增长,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得到有效扶持;其三,黄金市场价格呈现迅猛增长趋势;其四,股市基市恢复牛市状态。但是,潜在问题也非常明显,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几大点:
(一)内外需求结构失衡
国际环境需求结构失衡指西方发达国家失业率高,无法拉动其国内消费水平,导致其经济回升速度缓慢。国内环境需求结构失衡指我国经济回升动力不足,就业形势艰难,居民收入增长较慢,内需短暂时期内无法扩大且不可逆转。
(二)货币供应及贷款增长过快
指全球全年货币供应及贷款增长过快。结合相关资料发现,全球去年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约为28%,全球去年贷款增长率约为33%,不仅绝大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加大其投资比重,还少部分地方政府的投资大幅增加,再加上国际“热钱”,即大量投机资金涌入,信贷政策明显偏向于政府,最终为贷款反弹埋下了巨大隐患。
(三)房地产泡沫化严重
指过高的房地产价格造成的房地产经济泡沫化。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财团加重对房地产投资,哄抬其楼市价格,结合相关资料发现,基于我国2015年来看,上海新房价格平均上涨约65%,北京上涨约63%,深圳上涨68%。如政府相关部门再不对其进行监控,则会造成房地产经济严重泡沫化,对我国金融环境稳定性造成威胁。
(四)经济结构不平衡
经济结构指:第一,投资消费结构;第二,产业结构;第三,城乡结构;第四,地区结构。经济结构不平衡指上述四类结构存在不平衡、不协调,无法相互制约的矛盾。例如:当我国投资结构占整体结构的大部分,消费结构只占其三分之一时,将出现消费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当出现产业结构不合理时,我国将有部分行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等问题,重复生产不仅造成劳动力及资金的浪费,还增加生产企业的成本。在2014年底,我国炼钢产业总产能为7亿吨,但需求仅为5.2亿吨。
(五)美元持续性贬值
指美元持续贬值将导致我国外汇储备遭受巨大损失,从而影响我国金融环境稳定性。结合相关资料发现,近年来,美国财政部公布的一系列数据显示,2014至2015年度财政报表,前两个季度,美国财政赤字高达1.8亿美元,为上一年度财政报表的同期三倍之多。这不仅是通货膨胀的表现,高额持续的财政赤字还将加速下滑美元在国际中的地位。美元贬值使亚洲国家在外汇储备上蒙受巨大风险,其损失也将是不可估量。
(六)环保意识弱
指我国部分经济增长与是以破坏环境为前提与代价。结合相关资料发现,2015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国占首位。依据目前我国环保总局统计,每年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高约47万人,尤其从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新生婴儿的畸形比例持续增加,高达45%,每年因环境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且不包括不可再生资源的破坏与使用。
二、相关政策建议探究
(一)增强宏观调控水平
指金融部门应按照中央指示,增强其宏观调控水平,平衡经济发展与通胀预期间的关系。尤其是在管理通胀预期,金融部门应保持全国货币供应量及信贷投放量,使经济增长率保持在平稳态势,避免因经济加速过快,导致信贷投放过多,最终使通胀恶化。值得注意的是,还应密切监测国际金融危机发展态势,国内外经济运行的情况,提高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及时间性,进而有效调整。把握信贷投放量的节奏,对于科学防范信贷危机、降低其风险具有显著价值作用。
(二)加强国际投机资本的进入资格
指针对国际投资资本,应采用疏导为主的策略。为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避免因制度缺陷造成的国际投机资本的大量涌入,最终影响了我国金融环境稳定。首先,应逐渐推进人民币区域化,走向国际化,以及相关国际资本项目的置换。其次,构建新型国际投机管理制度,加强对于此类资本的监制和管控。最后,应强化其信息监测。
(三)合理调整经济结构
指合理调整经济结构,最终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具体措施:第一,投资;第二,拉动内需;第三,拉动外需。从而带动产业整体转变,由传统资源消耗转为依靠科技进步及管理手段创新等。
(四)发展新兴战略型产业
指应对我国经济金融危机中现存问题,必须依靠发展新兴战略型专业,从而走上可持续性发展道路。不仅应落实相关政策扶持,还应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技术改造,加速传统产业的优化。
(五)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基于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美元占其总体结构的70%,美元持续性贬值对于我国外汇储备影响较大。结合相关资料发现,目前我国黄金储备约一千吨,占总体储备结构的2%。放眼世界,美国黄金储备占其总体储备的73%,德国占其总体储备的62%,并且,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其比例也并没有减少。近年来,美元持续性贬值让部分国家开始转变其外汇储备结构。例如:在2014年10月,印度央行便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购买约两百吨黄金,调整其黄金储备结构。为此,建议我国不仅应加大黄金储备数量,还可加大石油的储备量,调整真题外汇储备结构。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探究,认识到现今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为了使其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便需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政策,例如:增强其宏观调控水平、加强国际投机资本的进入资格及合理调整经济结构等。相信从以上方面加以完善,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为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作者:崔诚诚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参考文献:
[1]郑良芳.我国经济金融在战胜危机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J].区域金融研究,2010,03:4
1.政策环境比较
⑴日本相关政策措施。日本风投起源于1972年。因受历史原因、经济体制、企业经营形态文化及民族特性影响,在对风投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采用直接参与模式。政府在风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扶持政策包括权益投资、提供贷款、政府信用担保等。近年来,日本政府又采用了新的方式支持风投行业的发展。例如,2000年4月开始的天使投资税制优惠条款。对投资于创立时间不超过10年、研究开发资金比例高的风险企业的个人投资者,股票转让收益实施1/4利税扣除,如果出现损失3年内给予结转,以此鼓励个人投资者对风险企业投资。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日本政府彻底废除了最低资本金规制,增加了重视人力资源以“人合公司”为特点的公司组织形态——合同公司,进而为风投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为了支持风险企业发展,日本政府还积极扩大对风投企业的政府采购,实施了政府“试购买”制度。截止2012年12月已有43个都道府县实施了此制度。2010年10月12日,NEO、Hercules与JASDAQ市场合并成立新JASDAQ市场,这样日本拥有了7个面向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新型市场为中小风险企业提供了从股票市场获取资金的同时,也为风投资金提供了获得高利润的退出渠道。日本政府的做法对日本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起到助推器作用。但从长远看,政府的大力介入及其导向对日本风投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一般来说,除了国家命脉产业,政府是不适宜参加产业经营的,更何况是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在日本政府导向作用下,银行等金融集团在风险投资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银行运作的谨慎原则与风投的高风险性相对立,导致日本风投业运作保守,发展受限。⑵我国相关政策措施。从1984年原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首次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建议开始,我国风投政策法律研究与实践已有20年发展历史。我国现有风投中多家公司资本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但是,除了直接投资外,我国风险投资公司间接扶持政策还很不完善。例如:目前还未制定出专门针对风投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且存在对风投机构双重纳税问题。⑶中日相关政策环境比较。比较中日政策环境措施可以得出,在风投发展初期,政府以各种方式直接提供资金参与风险投资是必要的。但政府应在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渐退出,通过间接方式指导、调控风投发展是比较合理的政府行为;政府长期直接参与风投的发展,往往会事与愿违,且会对其发展形成一定阻力,达不到预期效果。日本相关政策在短期内对风投行业有很大推动作用,长期会使行业运行保守。我国政策环境还远远达不到日本水平,类似在1998年前的日本,创业板上市门槛过高,使得作为风险资本首要的退出渠道并不顺畅。日本风投行业政策环境也在启示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该行业的政策倾斜,发挥政府的最大效用。
2.法律环境比较
⑴日本相关法律环境。为保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明确相关主体的运作规则,日本以法律形式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确认。2000年以后,通过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扩大投资对象和业务范围,促进风险资本向企业初创期等高风险阶段投资;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证券交易法》,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设天使优惠税制,鼓励个人风险投资。2009年,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亿日元的担保额度,吸引民间资金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日本风险投资业得到较大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⑵我国相关法律环境。我国风投立法还相当滞后。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风投法律体系,还存在法律空白;另一方面,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存在很多与风司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阻碍和制约着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与发展。比如,《公司法》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收制,而不是国际上通行的承诺制,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还限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投资过程中,我国主要存在投资手段、再融资能力、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和对无形资产比例限制等法律障碍。风投机构为保证利益不受风险企业创业者或管理者侵犯,通常要求采用诸如分阶段投资及持有优先股形式进行投资,但我国目前可采用的金融工具却仅有普通股。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也很受限。⑶中日相关法律环境比较。日本为了推动风投快速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2006年公布了新《公司法》,增加了风司采取合同公司的形式。日本风投相关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环境的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短暂,与日本相比,有关立法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很多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也存在与发展不适应的地方。
3.文化环境比较
⑴日本文化环境。日本文化环境与我国相似。日本社会强调集体主队精神,排斥个人主义、创造力和个人创业行为。在这种创业环境影响下,日本独立创业活动并不很普遍。日本属于“征信国家”,拥有较完善的信用体系,这对风投行业的发展无疑是最有帮助的。⑵中国文化环境。中国人普遍安于现状,缺乏冒险精神。反映在风险投资中,投资者和创业者均厌恶风险,满足获取稳定收益,不愿尝试创业。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普遍缺乏,失信者比比皆是,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⑶中日文化环境比较。日本与我国创业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人们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冒险意识不够,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从信用体系比较可看出,我国信息公开方式、信用服务企业市场发育程度、对失信者惩戒制度等,与日本存在很大差距。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意识的缺乏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和风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改善我国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策环境
对风司的政策扶持,应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出资比例,转而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采取间接扶持政策,努力营造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应深化税制改革,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还应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政策倾斜,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部分拨款,专项用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孵化期的投入,为风险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完善法律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比如《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明确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定位,使风险投资的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对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与风险投资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风险投资以股权方式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
3.营造勇于创新的文化环境
关键词:环保服务业;发展特点;问题;对策建议
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项目编号:ZD201447);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项目编号:15455101D);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经贸大学现代商贸服务业研究中心”项目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当前中国环保服务业的发展特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6月12日
环保服务业是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环保服务业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形成产业雏形。“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实施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等重点环境保护工程,中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环保服务业的规模也迅速壮大,逐渐形成了一支初步健全的产业队伍,并有了一定的产业基础。近年来,环保服务业成为新亮点,利好政策频出,已成为环保产业中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
一、环保服务业发展特点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我国政府对环保产业重视程度的提高,近年来我国环保服务业迎来发展新契机,呈现出发展速度快、由单一服务向多元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部分环保服务企业已经具备“走出去”的能力以及出现新的服务内容及经营模式等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近年来,环保服务业发展迅速,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相关统计,中国环保服务业产值2006~2010年年均增长率约为15%,“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这一数值是同期环保产业整体增长速度的2倍,是同期我国年均GDP增长率的4倍左右。此外,环保服务业行业营业利润率、资产规模、企业数量及增长率逐年上升,预计2016年中国环保服务行业收入可达到7,628亿元,2016~2020年环保服务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1.86%,到2020年我国环保服务业收入将达到23,062亿元。
(二)由单一服务向多元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技术的发展,中国环保服务业越来越向多元化、智能化方向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环保服务业起步时期,从事环保服务的企业多为科研设计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以开发设计等服务为主。进入21世纪,中国环保服务业发展迅速,从单一的环保技术服务延伸到环境决策、管理以及投融资等领域,并出现了类似“环境医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环境医院”将政府和排污企业看作“患者”,专业的环保企业为“医生”,提供从咨询、会诊、系统解决方案到实施、设备供应、技术研发、投融资服务、示范推广等全套环境综合服务。例如:中国“宜兴环科园”构建的“环境医院”。“十二五”期间,互联网展现出巨大的革新力量。2015年我国政府提出了“互联网+”战略,随着战略的推进,不少环保服务公司提出智能化的发展目标,积极融入“互联网+”,依靠互联网技术将硬件、软件、物联网、大数据集于一体,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如桑德集团开启的环卫云平台,打造互联网环卫产业群。
(三)传统环保服务企业已经具备“走出去”的能力。目前,以为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工程以及设施运营管理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环保服务业已经基本满足国内的需求,国内市场已接近饱和。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0.1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1.77%,已基本满足国内需要。这部分环保服务企业不仅拥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而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以及生产加工能力,具备了“走出去”的需求和能力。当前,不少国内传统的环保服务企业凭借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已经走出国门,进入东南亚、南亚、非洲等国际市场,更有一些进入了欧洲发达国家的市场。如我国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它致力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等,其开发生产的除尘、脱硫、脱硝、物料环保输送、电控设备等五大系列产品不仅遍销全国,还出口亚洲、南美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得到各个市场的认同。
(四)部分新兴环保服务业态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与传统环保服务业技术、管理等方面日益成熟相对,国内部分新兴环保服务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细分市场存在供给不足问题,有“引进来”的需求。以土壤修复服务市场为例,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在近三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或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土壤修复行业存在万亿的市场空间。然而,截至2014年,我国以“土壤修复”注册的公司只有1,000多家,在环保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市场占比目前尚不到4%。事实上,国际上关于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国外在土壤修复领域无论是在技术、方法还是对象等方面都值得中国借鉴。除部分市场整体供给不足之外,部分新兴环保服务业态还存在供给服务范围较窄,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问题,如国内提供的环境咨询服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范围相对狭窄。
(五)一些传统环保产品制造商转变成为综合环境服务供应商。尽管环保产业是新兴产业,但随着环境治理面临问题的复杂化,靠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需要,环保企业必须转型升级。“十二五”以来,不少环保产品制造商开始从最开始的“装备制造商”转向“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商”,然后再逐渐过渡到“环境综合服务商”,环保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已十分清晰。例如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最初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以及市政给水、污水处理,工业给水与废水处理等领域的业务,如今成为专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领域系统集成的高科技大型环保企业,在固废处理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转型为“综合环境服务商”。
(六)出现新的服务内容及经营模式。近年来,环保服务业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除传统的环保服务业外,还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服务、环境监测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环境工程监理服务、生态环境修复服务、环境金融服务等领域。服务形式基本上是以合同环境服务为主,多种形式并存。具体的商务模式又分为很多种,如委托、承包、BOT、BOO、TOT等。
二、环保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十分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如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环保服务业占GDP比重较低、环保服务业在整个环保产业中比重相对较低、创新能力弱、融资困难等问题。
(一)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环保产业是政策导向型产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对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十二五”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气十条”、“最严环境保护法”、“水十条”并颁布了多个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文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环保服务产业的发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这些政策法规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我国部分环保法规政策不能完全适应当今环保工作的需要,监管目标不清晰、惩罚力度不够,普遍存在着规定软、权力小、手段弱等问题。
(二)环保服务业占GDP比重仍较低。相比世界发达国家,中国环保服务业占GDP比重仍然比较低,2011年中国环保服务业营业收入为1,706.8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0.35%,2013年这一比重为0.5%,到2015年中国环保服务业占GDP比重大约增长到0.7%左右,而美国这一比重在2010年已达1.13%。
(三)结构不合理。从市场现有从业企业的数量来看,国内环保服务业主要集中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工程建设服务领域,对环保修复服务、环保金融服务业等涉及较少,结构不合理。
(四)环保服务业在整个环保产业中比重相对较低。目前,中国环保服务业占整个环保产业的比重为15%~20%,而在美国、欧盟等成熟市场这一数值达到50%~60%,中国环保服务业在整个环保产业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五)行业基础薄弱。相对国外成熟市场,我国环保服务业起步较晚,直到近十几年才得以快速发展,整体行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当前除少数领域外,国内支撑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核心技术相对落后,在设备制造、方案制定以及管理运营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相关技术不配套、不成熟,不少企业在的竞争能力、技术服务以及从业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由于体制以及观念的影响,我国环保服务业与发达国外相比发展程度低,如过去我国对污水处理的观念只停留在达标排放上,而国外则一直把污水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回收利用,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作更深一步的处理。
(六)融资困难。环保服务市场操作难度比较大,市场运行成本高,不论是人员、技术的投入还是环保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大量的资本。环保服务业本身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其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收支平衡。因此,环保服务企业的前期投入需要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但现实生活中由于金融机构对环保服务企业的项目风险难以把控,不少环保服务公司出现融资困难的问题。
(七)巨大的环保服务市场潜力没有转化成为现实需求。当前,我国把资源和生态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环保市场潜力巨大,预计2017年将超过6万亿元,广阔的市场为环保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但因受现有体制的影响以及环境执法不严、信息不透明、市场不规范、地方保护严重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巨大的市场潜力并没有转化成为现实的需求市场,目前我国环保服务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不规范、全方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三、对策建议
环保服务业是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保服务业有助于实现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针对以上环保服务业中出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以环保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政府应继续发挥带动作用,积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促进环保服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积极参考国外经验并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合理设定监管目标,使监管目标更加明确化、严格化。此外,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环境污染源众多,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扩大环境监管对象的范围,改变以往只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或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境监管活动的局面。政府还应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的惩罚力度,确保实施效果。以此同时,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应加强对环保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做好环保服务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促进环保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规范市场,促进有效竞争,政府应加大对环保服务业细分领域的摸底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国内环保服务业发展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环保信息更加透明化、公众化。
(三)积极引进外资及国外先进经验。针对行业基础薄弱、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环保服务业应积极引进外资及国外先进经验,加强行业补短工作。一方面将我国急需的环保服务业纳入到鼓励相关服务进口的目录中,提升相关细分市场的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利用国际并购,直接兼并国外先进环保服务业企业。此外,加强国际间有关环保服务业的合作,通过研讨会、论坛、技术交流等形式的活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以便较快的获取相关技术和经验、补齐短板。
(四)调整行业市场结构。针对环保服务业结构不合理问题,政府应积极调整行业的产业结构,鼓励具有优势的环保服务业“走出去”,做大做强,并通过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支持国内先进或急需的环保服务产业发展,扩大产能供给,而对于落后的环保服务产能,取消对其的优惠政策,并通过税收及外贸,逐步淘汰这部分产能。
(五)设立专项资金,解决融资困难。针对环保服务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满足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开展金融创新,增加对新兴企业的贷款。
四、结语
虽然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不规范、全方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但随着政府宏观调控力度的增大以及行业的自我发展,我国环保服务业将迎来相对稳定的快速增长期。
主要参考文献:
[1]张京,王庆华,郭俊祥.美、日环保服务业发展借鉴[J].环境保护,2010.11.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金融是推动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杠杆,科技和金融的有效结合可以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提高产业创新活力的必要条件。发展科技金融可以转变地区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向节约型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由于科技企业具有高风险和轻资产的特点,较难满足金融支持的要求和条件,从而导致科技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难,发展资金明显不足,制约了其发展壮大。因此,探索和研究科技金融的风险分担机制,为科技金融主体提供保障,帮助科技企业走出这一困境,便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关于科技金融及其风险分担机制的直接研究相对较少,主要是将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从金融体系这个整体的角度和风险投资在科技金融作用的角度进行研究。他们根据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特点,将企业发展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展期和成熟期五个阶段,并根据其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特征,划分出每个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风险,如表1所示。
科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风险大小不同,其融资方式选择也就不同,从而使科技金融风险分担主体出现不同。国外相关文献描述科技金融风险分担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对技术创新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前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调查和评估,选取其中成功概率较大的项目并给予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据其不同阶段资金需求状况为其提供信贷支持。二是政府、银行和企业在应对不可消除的系统性风险过程中不断进行博弈,通过把风险转移到其他两者身上来规避自身面临的风险,以免遭受重大损失,这种博弈最终会导致风险在这三者之间进行互相转移和分散。三是风险投资在科技金融发展及风险分担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科技企业创新离不开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科技型企业在种子阶段和初创阶段风险较高,融资较难,然而其收益也较高,创业风险投资追求高收益,可以为其种子阶段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其成长和不断壮大。
国内直接涉及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方面的研究也相对较少,相关成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科技金融内涵的相关研究。认为科技金融是将科技创新活动与金融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融合的结果,科技金融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外延,不但具有市场性,同时还具有强烈的政策性,政府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二是关于科技保险的相关研究。认为科技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科技创新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分担和保障,没有与科技创新风险相匹配的保险产品,这是造成其融资难的重要因素。三是关于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方式的研究。认为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一个多元化的体系,将风险在政府、银行、保险等科技金融重要参与者之间进行有效分担,从而降低每一个参与者独自承担的风险。
二、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构成
近年来,陕西省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相应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主体,其在风险分担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参与主体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一)政府部门
陕西省的科技与金融结合有着自己的特点,其基本思路是在省政府的引导下,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方面发挥着总体设计和引导协调作用,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提高各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分担科技金融风险的积极性。陕西省政府通过对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走访,了解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点,掌握全省科技金融发展情况,同时借鉴国外科技金融发展的经验,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基金形式,即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来自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关注,形成了向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的平台。“资金池”的形成,可以汇集有风险投资意愿的所有资金,避免了单个基金承担较大风险的情况,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这一模式可以极大地弥补科技企业在其生命周期的前两个阶段的融资需求。“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基金的成立,分散了科技金融的风险,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了保障,降低了科技金融及科技企业发展与创新的前期过程中面临着的较大风险。
此外,陕西省政府还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目的是建立对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融资的企业群体,通过扶植这些融资群体的发展,加强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力度,解决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匮乏、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科技银行
陕西省为推动科技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更加有效地分担科技金融的风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全国首部《科技支行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4月,西北首家科技支行——长安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挂牌运行。之后,全省又设立了11家科技支行。截至2015年6月末,陕西辖内银行业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 401亿元,户数1887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达到10.3 亿元。依托长安银行,成立了陕西省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引导在陕金融机构,研究开发各类符合各阶段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的科技资金支持项目如过桥贷、高企信用贷、集合贷等金融产品。研发中心不仅研发产品,同时也是科技金融业务直营中心,对试点产品进行孵化进而投放至科技支行批量化营销。
在陕西省政府、省科技厅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下,银行尤其是科技银行不断加强与政府机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科技型企业的协作,为科技企业融资和科技金融发展及风险分担搭建了一个多方合作的平台。科技银行的业务主要是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需要。鉴于此,陕西省各银行机构对其科技支行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机制、风险容忍政策、业务协同政策、专项拨备政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适当倾斜,使科技支行能够更好地发挥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和风险分担作用。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少抵押物的特点,各银行机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比如工行陕西省分行推出了“瞪羚计划”科技金融品牌融资服务方案,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出了“投联贷”产品,长安银行结合企业销售情况推出了“订单贷”产品等,全力助力中小科技型企业。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 22家银行业机构开办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占比逾60%,并覆盖了几乎所有银行业机构类别;全省10个地市中,有7个地市的银行业机构已经开办该业务,占比70%。
(三)创业投资基金
2011年,陕西省政府、科技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出台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办法》,陕西省成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由政府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创业投资基金具有政策导向性,能够吸引社会各类投资资金参与其中,扩大了基金的规模,更好地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发展。社会资金可以通过创业投资基金对科技企业初创期的科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高额收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有两种投资形式,一种是根据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阶段进行参股;另一种则是跟进投资方式。这两种形式不仅分担了科技金融体系的风险,而且也为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提供了急需的资金。截至2015年6月,陕西省财政已投入引导资金5亿元,吸引社会资本形成了总规模40亿元的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群。财政资金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初步与15家投资机构达成合作协议,第一支天使投资子基金已经设立,并自主投资了系列科技成果。
三、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形成系统
科技金融体系不仅包括政府、银行机构、科技企业,还有保险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参与主体,每个主体对待风险的态度不同,追求的利益回报也不同,造成了相关主体关系的复杂性。陕西省目前出台的有关科技金融风险分担的政策措施,往往只涉及两三个科技金融参与主体,导致所有主体之间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政策的不平衡和风险分担效果的降低。
(二)科技银行运作模式需要继续创新
目前,陕西省虽然成立了不少科技银行,但科技银行的运作模式与普通银行相比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和创新,科技银行的业务范围较窄,自主性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同时,各科技银行与普通银行相比,还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较高的放贷风险,科技银行的运作模式需要继续探索和创新实践。
(三)科技保险产品与科技企业需求不匹配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风险分担的重要参与者,可以为科技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提供保险保障。但目前,陕西省的科技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尚未形成系统性的保险产品覆盖,只能为特定行业的特定环节提供保险保障,难以满足科技企业的多方位需求。
(四)未利用资本市场分担科技金融风险
陕西省虽然在科技企业初创期通过多种办法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风险分担问题,但随着企业的成熟和发展,没有相关的政策跟进,支持企业进行上市融资,使得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担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四、完善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建议
融资难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瓶颈,科技金融则是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发展科技金融的关键在于构建有效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结合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的经验和不足,特提出以下完善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政府是科技金融体系殊的参与主体,应该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中的整体引导、协调和支持作用。首先,政府必须从整体上进行政策制定和机制设计,明确科技金融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风险和收益,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科技金融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可以选择较好的科技企业或项目进行领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第三,要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自身不仅要设立担保机构,还要对商业性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从而吸引和鼓励其他商业性质的担保机构或企业加入到这一体系,再通过发展再担保体系,进一步分散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从而形成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
(二)金融体系层面
金融机构是科技金融风险分担的重要参与者,涉及的风险分担主体较多,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分担风险,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一是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是科技金融重要的参与主体,银行科技贷款风险较大,在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一种风险分担机制,使银行与担保机构共同分担不良贷款的风险。二是积极发展科技保险,创新科技保险产品。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以提高科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可考虑实施和推广科技保险,并设立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推动企业投保,降低企业风险。三是大力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充分发挥其风险分担优势。风险投资是科技企业成长期、扩展期和成熟期的主要融资渠道,科技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担离不开风险投资的支持,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为其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并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三)资本市场层面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不仅能满足不同类型的科技企业融资需要,同时也能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还有利于科技金融的风险分担。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三板、创业板和主板等市场上市融资。同时为条件成熟的企业,提供有关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企业改制和上市进行辅导,帮助企业通过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获得发展资金和平台,分散科技金融体系的风险。
(四)科技企业层面
一是加强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科技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工作,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打造科技企业诚信形象,使科技企业信用成为优先获得项目立项支持和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重要依据,为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企业获取财政资金和项目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加强科技企业之间的合作。科技型企业与传统的企业相比,专业技术性较强,研发失败的风险较大,通过与同类科技型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将技术创新风险在不同科技企业之间进行分担,进而降低单个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