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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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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第1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摘  要] 目的:研究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与尿微量蛋白N乙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NAG),微量白蛋白(mALb)、IgG,空腹血糖(FBG)与早期糖尿病肾病(DN)的关系。方法:对我院住院及门诊310例糖尿病(DM)患者进行HbAIC、FBG、NAG、IgG、mALb进行联合检测。其中不伴DN者140例,伴DN者170例。结果:HbAIC有DN组较无DN 组为高(P<0.01),HbAIC水平越高,NAG、IgG、mALb水平越高,DN的发生率越高(P<0.05),而FBG水平有DN组与无DN组差异无显著性(P>0.05)。结论:HbAIC与NAG、IgG、mALb联合检测可作为监测早期DN发生和发展的指标之一。

[关键词] 糖化血红蛋白;血糖;尿微量蛋白;糖尿病肾病

The Measurement and Clin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Lovel of Glycated Haemoglobin and Miero Protein in Urine in Early Patients with Diabetic Nephropathy

Abstract: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relationship among glycated haemoglobin (HbA1c),fasting blood glucose (FBG) and early diabetic nephropathy (DN) in diabetes mellitus.Methods The concentrations of HbA1c and FBG and NAG mAlb,IgG of 310 cases of diabetes mellitus have been measured.Results The concentration of HbA1c in DN groups (n=170)was higher than that in nonDN groups (n=140,P<0.01) Along with the Concentrations of HbA1c risen,the coincidence and severity of DN enhanced (P<0.05),But the concentrations of FBG between DN groups and nonDN groups had no significiant difference (P>0.05).Conclusion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starting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arly DN.

Key words:Glycated haemoglobin;Glucose;The micro protein in urine;Diabetic nephropathy

    HbAlC可用于监测患者过去4周~12周血糖总水平,可检测出轻型及隐型糖尿病(DM),2002年美国DM协会(ADA)已将HbAlC作为监测DM血糖控制的金标准。HbAIC的升高还可预示着微小血管的并发症,而肾脏微小血管损伤的检测指标又以尿微量蛋白NAG、IgG和mALb为佳[1],因此本文通过同时测定HbAlC、FBG与尿微量蛋白,探讨其在DM早期肾损伤中的意义。

1  材料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310例DM患者,男164例,女146例,平均年龄(45.1±15.4)岁,DM诊断综合1985年WHO标准。

1.2  实验方法

1.2.1  HbAIC  采用Nycocard READERⅡ仪器检测,FBG: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检测,试剂由上海科华提供。

1.2.2  尿微量蛋白的检测  mALb、IgG:采用酶免法(ELISA)测定,NAG:采用终点比色法。试剂盒由福建太阳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以上三项正常参考上限各为:mALb<19 mg/L,IgG<5.0 mg/L,NAG<18.5 U/L,测定结果高于上限视为阳性。

1.2.3  各组间采用t检验,HbAIC于DN间关系用χ2检验。

2  结果

表1  HbAIC、FBG与DN关系(略)

表2  DN组HbA1C与NAG、mALb、IgG的关系(略)

3  讨论

本组病例DN发生率为54.7%,说明DN是DM的常见并发症之一,DM并发DN的死亡率为并发肾病者的30倍[2],一旦发生临床DN,则缺乏有效方法制止其发展。故早期诊断DM和DN,对DN的防治和预后尤为重要。本研究发现患者中有DN者HbA1C 水平较无DN患者高(t=4.167,P<0.01),并且随着HbA1C水平的增高,尿微量蛋白mALb、IgG与NAG的水平夜呈增高趋势,同时HbAlC越高,尿微量蛋白的含量也越高(χ2=37.62,P<0.05)。

本组病例中有DN组的FBG水平与无DN组的HBG水平比较差异无显著性(t=1.182,P>0.05),原因是HbA1C是葡萄糖与蛋白质以不可逆共价键结合形成的,反映较长时期以来的血糖水平,在血中下降缓慢。而FBG反映近期血糖水平,易受患者用药、饮食等影响,因此几次FBG不能反映DM病情,也不能反映DN的并况。

DM患者早期肾损伤发生的机制是高血糖刺激机体产生氧化应激产物ROS,并造成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细胞间基质增殖等[3]。内皮细胞释放内皮素,P选择素等使肾小球毛细血管张力变化[4],引起肾血流动力学改变,使肾小球处于高过滤状态引起肾损伤。

HbAlC不但有利于DM的早期发现,更有利于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预防,对DM并发症有敏感、特异的作用,而FBG不适合作为监测DN发生的指标。DM患者应定期检查HbAIC与尿微量蛋白水平以监测DN的发生与发展,提醒医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代谢控制,防止或延缓临床肾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董德平,严冲.尿微量蛋白联合尿酶测定对糖尿病肾损害的意义[J].临床检验杂志,2001,19:3.

[2]  万长春.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的实验室研究进展[J].临床检验杂志,1998,16:3.

第2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糖尿病早期肾损害; 尿微量蛋白; 肾小管; 肾小球

中图分类号:R58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0-022-01

糖尿病肾损害是糖尿病常见并发症,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尿α1-微球蛋白、尿微量白蛋白、尿转铁蛋白更好地反映肾小球、肾小管的功能,也是诊断早期糖尿病肾病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联合检测以上三种指标来研究其对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诊断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根据我院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前来就诊的糖尿病患者70例作为该次实验检查对象,其中男39例,女31例,年龄在32~72岁,平均年龄为52岁(52±5);检查对象均按照相关项目检查和临床诊断为糖尿病1年以上的患者,诊断符合糖尿病临床诊断标准。选取我院健康检测群体作为该次研究的正常对照组41例,对照组体检正常没有糖尿病史,男23例,女18例,年龄在34~58 岁,平均年龄49岁。排除急慢性肾损伤的各种因素和疾病。两组数据符合临床研究数据范畴,均具有统计学研究意义。

1.2 方法

患者留取中段尿液,在生化分析仪上采用免疫比浊法分别测定70例糖尿患者和41例体检正常者MALB、α1-MG、TRF三项尿微量蛋白;比较Ⅱ型糖尿病患者血肌酐( Cr)、胱抑素C( CYC)、尿蛋白定性及尿微量蛋白三项的阳性率,并进行统计学分析。

1. 3 统计学分析数据

用SPSS 11. 0 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 标准差( x ± s) ,两组间均数比较采用t 检验。,

2 结果

2.1 以血Cr、CYC、尿蛋白定性及三项尿微量蛋白的阳性率进行统计学分析,以MALB>25.0 mg/L,α1-MG>6.0 mg/L,TRF>2.0 mg/L为标准,MALB阳性41例( 57.1%) ,α1-MG阳性44例( 62.9%),TRF阳性41例( 58.6%);血清Cr阳性9例(12.9%),尿蛋白定性阳性12例(17.1%),CYC阳性11例(15.7%),阳性代表肾小球或肾小管出现病理性改变。

2.2 从实验组数据得出糖尿病患者的三项尿微量蛋白均值明显要高于对照组的 健康体检人群。所以尿微量蛋白三项联合检测有利于监测糖尿病早期肾损害,详细比较见表2.

3 讨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患糖尿病人群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微量蛋白尿是临床诊断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主要依据,能反映糖尿病患者肾微血管病变的广泛性[1]。患者微量蛋白尿若不加以控制,极易引发糖尿病肾病。有研究报道,一些糖尿病患者的微量蛋白尚在参考范围以内,而肾脏活检已有明显的病理改变[2]。糖尿病患者由于长期高血糖,使非酶糖酰化速率增加,导致组织缺氧,血液粘滞度增高;同时内皮细胞释放内皮素和一氧化氮等血管活性物质使肾小球毛细血管张力变化,引起肾血流动力学改变,使肾小球处于高滤状态,引起肾脏损害[3]。糖尿病引起早期肾损伤主要累及肾小球和肾小管,肾损伤的早期白蛋白透过屏障,在尿中可检出微量蛋白。研究表明:尿α1-MG、尿TRF 比尿MALB 更敏感的反应糖尿病患者的肾脏功能。当肾小管受损时,导致尿α1-微球蛋白重吸收障碍,尿中排泄量增加,同时它在评估肾小球滤过率比肌酐更敏感,因此对尿α1-微球蛋白的检测同时反应肾小球滤过功能和肾小管重吸收功能[2]。TRF分子较白蛋白稍大,但所带电荷较少,负电荷越少就越易通过肾小球的负电荷屏障,因此当糖尿病患者的肾小球滤过膜上出现电荷改变时,尿TRF 较尿微量白蛋白更容易从肾小球滤过,它的检出能敏感地反应肾小球电荷屏障的受损情况。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糖尿病患者尿蛋白三项敏感性明显高于传统Cr、CYC、尿蛋白定性方法,糖尿病患者尿微量蛋白三项阳性率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过去临床上以尿微量白蛋白作为糖尿病早期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金标准”,但是对于糖尿病患者来说,单项检测微量白蛋白不能全面反映肾小球、肾小管的功能,定期进行四项尿微量蛋白的监测,可以在未出现临床症状之前,尽早发现肾小球和肾小管的病理性改变,正确指导糖尿病患者的用药,控制糖尿病的病程进展,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避免病情加重,对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叶任高,陆再英.内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794.

[2] 代俊合.糖尿病肾病早期损伤的生化指标研究进展[J].检验医学杂志,2007,22(1):94-95.

[3] 杨延敏,马占玺,李建华,赵佩芝,梁凤淑.尿微量蛋白诊断糖尿病早期肾损伤及预后观察[J].江西医学检验杂志,2001,19(3):166-167.

第3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方法:采用免疫比浊法,对73例2型糖尿病患者的晨尿及随意尿的mAlb进行了联合检测,并与52例健康查体者作对比。

结果:糖尿病组与对照组相比,晨尿、随意尿mAlb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结论:对糖尿病患者进行随意尿与晨尿mAlb的联合检测,能提高糖尿病早期肾损害的检出率,减少漏诊。

关键词:微量白蛋白糖尿病肾损害

【中图分类号】R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537-01

糖尿病肾病是由于糖尿病糖代谢异常为主因所致的肾小球硬化,并伴尿蛋白含量超过正常,称为糖尿病肾病。早期多无症状,血压可正常或偏高。测定尿蛋白为微量,此期叫做隐匿性肾病,或早期肾病。如能积极控制高血压及高血糖,病变可望好转。如控制不良,随病变的进展可发展为临床糖尿病肾病。尿微量白蛋白(mAlb)为糖尿病早期肾损害一个敏感指标。现在认为微量白蛋白尿是糖尿病的第一个临床信号,mAlb测定对糖尿病早期肾损害的监测价值已被公认。微量白蛋白尿的特征是白蛋白排泄30~300mg/d或白蛋白/肌酐比为30~300/lg肌酐,这样的水平用常规试纸法是阴性结果。一旦尿中白蛋白超过300mg/d,肾病即可确定,而且是不可逆的。为探讨糖尿病肾病的早期检测手段,笔者对73例2型糖尿病患者的晨尿及随意尿的mAlb进行了联合检测。旨在探讨晨尿及随意尿mAlb联合检测对糖尿病肾损害早期诊断的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对照组为2012年12月已排除引起急慢性肾损害的各种因素和疾病的健康查体者69例,男35例,女34例;年龄42~70岁,平均年龄56岁。糖尿病组为2012年12月在本院内分泌科就诊,按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为2型糖尿病的患者73例,男41例,女32例;年龄40~77岁,平均年龄57岁,病程6个月~18年。两组均留取晨尿及随意尿。

1.2方法。尿液收集及处理:晨尿留取晨起第1次中段尿,随意尿留取中段尿,在2h内送检,加样前3000r/min离心10min,在室温下1h内检测完毕。

1.3仪器与试剂。选用奥林巴斯-6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芬兰Oriun诊断公司生产的尿微量清蛋白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测定。按该试剂说明建立自己实验室正常值,以mAlb

1.4统计学处理。数据用百分率表示,统计分析用X2检验,P

2结果

2.1在69例健康查体者中,晨尿及随意尿均

2.2在73例糖尿病患者中,有49例患者检出晨尿mAlb阳性,其阳性率为67.1%糖尿病组与对照组相比,晨尿mAlb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在73例糖尿病患者中,有61例患者检出随意尿mAlb阳性,阳性率84%。与对照组相比,随意尿mAlb阳性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临床上约40%的糖尿病患者在发病10年后出现糖尿病肾病[1]。尿微量白蛋白的检测是早期发现糖尿病肾病最敏感、最可靠的诊断指标。早期阶段,糖尿病肾病患者的尿常规检测并无异常。此时,糖尿病肾病若不及早发现、正确治疗,患者将进一步出现大量蛋白尿,进入临床糖尿病肾病期。当糖尿病肾病患者病情恶化进展为临床期时,对糖尿病肾病的治疗难度加大,糖尿病肾病病情将持续进展,直至发生糖尿病尿毒症,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故糖尿病肾病患者如能及时诊断、治疗得当,糖尿病肾病的病情将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逆转。尿微量白蛋白作为肾小球微血管病变最早期的客观指标,对糖尿病肾病的早期诊断有重要意义。

尿微量白蛋白是国际公认的早期糖尿病肾病诊断标准,但尿路感染、心力衰竭、高血压、运动等均可导致尿微量白蛋白排泄量暂时升高,因此有3~6个月内做3次检查,至少2次升高,可诊断为尿微量白蛋白尿[2]。

检测中73例2型糖尿病患者晨尿mAlb的总阳性率为67.1%。在69例对照组晨尿mAlb的阳性率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检测中12例晨尿mAlb阴性的糖尿病患者,有6例出现了随意尿mAlb阳性的结果。有学者认为,晨尿mAlb可出现昼夜节律变化,健康人尿蛋白的排泄率白天变动较大,也较高,夜间尿中变动较小,排泄率较低。但无论如何变化,都在正常范围内变化。而糖尿病的早期损伤主要是肾细胞溶酶体降解清蛋白的功能降低,随着肾小球损伤的加重而滤膜的孔径增加,致使尿中出现更多的白蛋白[3]。糖尿病患者的尿mAlb变化超过了正常波动范围。

随意尿mAlb的出现早于晨尿mAlb,对糖尿病肾损害的早期诊断,随意尿mAlb更优于晨尿mAlb[4]。与笔者观察一致,建议对糖尿病患者要进行随意尿与晨尿mAlb的联合检测,能提高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检出率,可以减少糖尿病早期肾损伤的漏诊。

参考文献

[1]欧阳涓,姜镜.肾病的损伤性诊断[J].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5,28(8):877-880

[2]张松青,潘时中,严孙杰.尿微量白蛋白测定的早期诊断意义[J].辽宁实用糖尿病杂志,2003,11(4):23-24

第4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关键词】糖尿病;糖尿病肾病;血清胱抑素C;尿微量白蛋白

【中图分类号】R58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1)12-0098-01

糖尿病(DM)是一种代谢性疾病,糖尿病肾病(DN)是2型糖尿病的第二大并发症(仅次于大血管并发症),随着2型糖尿病发病率的日益增加,糖尿病肾病在许多国家已成为慢性肾功能不全的主要病因,因此,糖尿病肾病的早期诊断对于该病的积极治疗、延缓或逆转病情发展、改善预后有重要作用〖1〗。由于DN起病隐匿,早期临床症状不明显、尿常规蛋白定性多为阴性,因此早期诊断较为困难。近年来大量研究发现血清胱抑素C(CysC)与尿微量白蛋白(UmAlb)可作为诊断肾脏早期损伤的敏感指标。本研究主要探讨血清CysC与UmAlb联合检测对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的临床意义。

1 材料与方法

1.1 标本来源:2010年6月~2011年6月在本院内分泌科住院的2型糖尿病患者(尿常规蛋白定性阴性)178例,其中男性80例,女性98例,年龄28~83岁,平均年龄56.8岁,所有病例资料均符合1999年WHO、IDF公布的糖尿病诊断标准,且排除心脏病、其它肾脏疾病;正常对照组50例来自本院的健康体检者,其中男性24例,女性26例,年龄18~74岁,平均年龄52.3岁,经全面体检,血糖、血脂正常并排除心、肺、肝、肾、内分泌疾病及其它感染性疾病,近期内未服任何药物。

1.2 方法:所有受试者均空腹采血、留取清晨清洁的中段尿液,离心取血清和尿上清液,2h内上机完成检测。CysC、UmAlb测定采用日立7600-02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试剂由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采用透射免疫比浊法,所有操作均按标准操作执行。正常参考:CysC≤1.16mg/L;UmAlb≤30mg/L。检测结果高于正常参考判定为阳性。

1.3 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p

2 结果

(见表1、表2)

表1 患者组与对照组血清CysC和UmAlb结果比较(x±s)

注:与对照组比较,* p

表2 CysC、UmAlb分别及联合检测DM患者阳性率比较

3 讨论

2型糖尿病多在35~40岁之后发生,占糖尿病患者90%以上,肾功能损伤是糖尿病的一种常见并发症,且在导致糖尿病患者死亡原因中占有比例较大〖2〗。研究表明,CysC是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之一,相对分子质量为13.3×103的碱性非糖基化蛋白质,在所有的有核细胞都能合成并稳定分泌,生理条件下带正电,可经肾小球自由滤过,但在近曲小管被重吸收时完全降解,与肾小球滤过率有很好的相关性,且不受年龄、性别、炎症状态等影响,是反映肾小球滤过率较理想的内源性标志物〖3-5〗。本研究结果显示,178例尿常规蛋白定性阴性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CysC含量明显高于50例正常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微量白蛋白(mAlb)是一种带负电荷的小分子蛋白,相对分子质量为69×103,大约有95%的UmAlb在近曲小管被重吸收,正常状态下很难通过肾小球基底膜,只有极少量的清蛋白可以通过,当肾小球滤过屏障受损时,UmAlb滤过量超出肾小管重吸收的能力,尿中UmALB含量即升高,因此,尿mAlb对判断肾小球的受损程度有重要价值,为国内外公认的糖尿病肾病早期预测的指标〖6〗。本研究结果显示,178例尿常规蛋白定性阴性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UmALB含量明显高于50例正常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血清胱抑素C和尿微量白蛋白都是反映肾小球滤过功能的敏感指标,肾功能受损时其含量明显升高;即便是尿蛋白阴性的DM患者,仍然存在高比例的早期肾损伤,如果能及时监测,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DM病情的发展。因此,联合检测DM患者的血清CysC和UmAlb水平,可以提高阳性检出率,对2型糖尿病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素萍. 血清胱抑素C与尿微量白蛋白在2型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中的价值〖J〗.中国医学检验杂志,2008,9(2):61-65

[2] 叶任高,钟南山. 内科学〖M〗.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43-59,770-793

[3] Laterza OF,Price CP,Scott MG.Cystation C:an improved estimator of glomcrular rate 〖J〗.Clin Chem,2002,48(5):699-705

[4] Weinert LS,Rrates AB,Doamaral FB,et al.Gender does not influence cystatin C Concentration in healthy Volunteers〖J〗.Clin Chem Lab Med,2010,48(3):405-408

[5] 梁屹.血清结缔组织生长因子与胱抑素C测定在糖尿病肾病早期诊断中的意义〖J〗.中国综合临床,2009,25(11):1164-1166

第5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读者:凌先生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问题。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文化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42号),是指导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文化事业单位应按照桂人发〔2009〕4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事业单位应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为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201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的条件,由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设定。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

原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符合上述条件。

第6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规范重大经济活动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市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以及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标的额30万元以上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

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合同审核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对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买卖、借款、租赁、担保、保险、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经济合同。

第四条市公司法规处负责市公司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五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第二章审核内容

第六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

(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

第七条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八条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

(一)合同项目立项审批意见;

(二)财务部门关于项目预算审批意见;

(三)签订借贷合同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

(四)签订担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五)授权他人签订合同的,附授权委托书;

(六)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书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说明材料。

(七)其他相关材料。

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部门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

合同审核部门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第九条审核意见审批。合同审核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初步意见,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市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审核意见反馈。经市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开合同审核部门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制度。

第十一条审核期限。合同审核部门原则上应在受理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送审合同的法律审核。对于重大复杂的合同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审核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送审合同的接收、登记备案,并将送审合同及相关材料、审核意见的复制文本予以归档。

第十三条合同及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五章附则

第7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并完成既定的审计目标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

第四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主送单位;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审计组组长签名;

(五)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的日期。

第五条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第六条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第七条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起讫时间;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

(四)实施审计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五)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及其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以及定性、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结构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九条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审计组组长应当对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组长均不得将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隐瞒不报。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按照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但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第十三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接收。

第十四条审计组所在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提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进行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可以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是否恰当,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三)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四)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合法、适当;

第8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必须经过网络审核最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该过程的结果在整个项目中起到关键作用,审核通过项目立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它起到启后的作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立项按照工作流进行,首先普通审核,再进行高级审核,然后审计监管部门审核,最后进入超级审核.普通审核由普通审核用户审核,用户一般为欲实行创收项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该审核用户对自己部门创收项目是否可以立项初步审核,并上报创收立项相关资料的最初审核人,审核完毕,网络签字,并递入上一级审核.审核完毕后将自己已经审核完毕的待审核资料(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项目立项表)传递给下一级用户进行审核,高级审核对普通审核用户传递的资料审核,由高级审核用户完成,高级审核用户由系统专家库中自动抽取产生的两个用户,对普通审核用户审核的资料同时平行审核,将审核意见传递给审计监管部门负责人,如果两个高级审核用户审核都通过,本次审核通过,若两个高级审核用户审核意见不一致,本次审核不予通过,下次重新审核.审计监管部门审核对高级审核用户的审核意见整合,如果两个高级审核用户的意见均为同意,则审计整合意见为同意,如果有一个高级审核用户的意见为不同意则审计整合意见为不同意立项,将整合的审核意见传递给超级审核用户.超级审核超级审核由超级审核用户完成,对审计监管部门审核结论分析,签批审核意见,如果审计部门审核意见为同意,同意立项,否则将整合的审核意见传递给可操作用户,项目不予立项,项目重新立项审核.创收部门项目欲立项,必须填报立项表.同时要编辑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对创收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并预计项目带来的各方面的风险及自身承担能力.项目立项表和可行性报告必须上传审核.项目申报必须按照流程完成,可操作用户登录后进入项目立项模块,首先上传可行性分析报告,上传后再填报立项表(审核项灰色不可填),最后进入审核,审核一级完成后,审核意见自动记录入申报表中,每级审核意见自动在立项表中记录.项目实施创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是整个项目审计监管中最重要的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项目的审计监管就失去作用.一个项目的效益体现就在这个环节中,为了很好的监督管理,提搞资金审计效益,对项目进行网络和实地跟踪检查相结合,使用网络票据来监督创收方的收入,通过实地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力度.网络票据可操作用户(创收部门会计)对参加该项目人员必须开据网络票据给缴费方,缴费方以网络票据上的编号享受付费后相应服务.为了加强网络票据的安全性,在票据底纹增加防伪标识,并在票据上自动增加票据编号.票据上会计为经系统安全审核通过的用户,出纳也需要通过系统审核.该网络票据不作为报销凭证,欲报销可以到财务部门换取正式发票.该票据能够打印输出.数据库系统自动实现票据金额的统计.

    实地监督抽查

    网络票据必须作为缴费人员的一个付费后接受服务的一个首要凭证,为了杜绝有人员付费后没有开据票据的行为,审计监督部门必须抽调人员到项目实施期间跟踪抽查.该阶段把不开据网络票据行为列为经济处罚行为,加大监督实施力度.监督人员名单由监督部门在监督数据库中抽取.监督人员必须填报每次监督检查情况,填报现场检查数据表.监督人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表进行实地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表是在项目实施2天前,可操作用户必须填报的表,它是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它不可缺少,审计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进度表进行现场检查,获取基本数据.审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系统,审核网络数据与现场检查数据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抽调人员现场再次考察,填报监督表,如果此次数据依旧不一致,将审核抽查意见反馈给创收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即普通审核用户),请实施部门给予解释,不能解释的给予相应处罚.审计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反馈单.实施部门收到意见反馈单后,在回复一栏进行回复,然后把意见反馈单返回.审计监督管理部门对创收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论,对现场跟踪检查情况与网络跟踪数据进行比对,对整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性意见与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收入上交学校财务进行财务专员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到最后就是结算,在结算中要计算项目成本,计算提成比例,创收部门按照使用学校资源情况给付学院提成比例(包含支付高级审核人员工作经费,财务部门专项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审计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经费另外从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学校创收项目审计工作经费,该项经费可作为一些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的奖励.项目结算与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结算可操作用户按照项目立项表中提成比例,系统根据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收益(网络票据中体现的数据)自动计算各个项目提成金额,作为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支,财务部门和审计监管部门可联合派财务人员,对学校创收项目经费进行收支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统一由审计监管部门从项目提成比例中开支.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80%以上用于项目管理,部门要从项目经费中支出费用需由可操作用户(部门会计)网上填报报账单,一般支出填报收支报账单,出差费用报销填报差旅费报账单.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学校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审核,审计监管部门审核,超级审核人审核同意后,支付经费.报账过程产生的一些附件由项目管理财务人员保管,并在网络报账单上标记附件张数.效益评估效益评估主要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创收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指项目从立项实施结算后期管理过程中,优化管理产生最优成本,最大化收益.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系统可自动统计,审计监管部门对网络票据数据和现场检查数据比对可查出整个项目的收入,项目收支报账中支出项列为成本部分的为成本支出,最后剩下的为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值20%-50%为正常收益.社会效益主要对该项目给社会创造的价值和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在效益评估中,社会效益值大于80%的项目,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经济奖励,社会效益低于20%的,可以取消该项目.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当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追究项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与一定经济处罚并与其他处罚结合.

第9篇:单位审核意见范文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执行期限:项目承担单位:

二年月

一,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中的"考核内容与指标"

(按原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

二,项目总结

请按下列提纲编写:

1.完成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或成果(含论文,专著,申请或授权专利,提供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人才培养及已实现的销售收入等)(请列出具体成果及其达到的水平);

2.分析超过或未达到预定考核内容与指标的原因;

3.在此期间国内外同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对今后本领域工作的设想和建议,本单位和本系统在项目实施,管理的经验,改进意见和建议;

4.项目有关技术资料;

5.项目有关证明材料;

6.项目经费审计(若已审计).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注:本表内容可根据需要加页.三,项目经费决算表

科目

金额(万元)

备注

一,科技部专项资金拨款

二,经费支出合计

1.人员费

2.设备费

(1)购置费

(2)试制费

3.相关业务费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化验与加工费

(4)差旅费

(5)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

a.大宗文献资料购买费

b.入网费

c.出版印刷费

(6)会议费

(7)其他相关费用

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5.管理费

(1)原有仪器设备使用费

(2)房屋使用费

(3)直接管理人员费用

三,经费结余

注:1.此表由项目负责人与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填写.

2.支出各科目明细内容之和≤各科目的金额;

3.各科目的金额=经费支出合计数;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四,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清单

名称及型号

购置时间

合同计划数

实际支出数

经费来源

备注

(套)

金额

(万元)

(套)

金额

(万元)

制表人:联系电话: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五,审核意见

承担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有关司,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3.科技部主管司审核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经费支出决算表编制说明

一,决算表编制中涉及的经费仅指科技部下拨的"专项资金拨款"中相关的支出内容,不包括在"国家其他拨款","单位自筹","其他"等经费来源中的支出内容.

二,决算表应由项目负责人会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三,决算表应逐项填写,不得漏项,没有的项请填"/".

四,决算表要认真填写,对各项决算内容的编制标准,编制过程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决算科目解释

1.人员费

指直接参加项目工作(研究)人员所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2.设备费

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支出的仪器设备购置,商业软件购置和样品样机试制等费用.

3.相关业务费

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差旅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会议费以及其他支出费用.其中:

材料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材料费用.

燃料及动力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水,电,燃料费等;

测试化验与加工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测试化验与加工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用;

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等;

会议费,指项目执行过程中召开的审查会,咨询会,论证会等各种会议支出的费用;

其他费用,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支出的专家咨询费等其他费用.

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指为了开展国际资源引进,协作共建,国际交流等活动而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