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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总结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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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总结汇报

第1篇:妇联工作总结汇报范文

总结一:三八妇女节活动总结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日,全面贯彻党的妇女政策,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丰富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励广大女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根据区工会妇联的工作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院工会妇委会精心设计,开展为女职工免费体检和医疗知识问答比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现把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活动项目:

为妇女职工免费体检:其积极性,引导女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三八”节前夕,为女职工的免费体检,总人数117人,体检项目:血化验、胸部透视、心电图、心脏、甲状腺、腹部、盆腔彩超,妇女病专科检查,分泌物图片检查等。检查后体检单据存档保存。在此次体检中也及早的发现了有些妇女同志存在的疾病,使体检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开展医疗知识问答比赛:以庆“三八”节为契机,弘扬传统美德和倡扬医院经营理念,问题知识全面,妇女同志100%的参加比赛,均取得了优秀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

(2)总结经验: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院工会妇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医院全面发展。”加强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是全面贯彻党的妇女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妇女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以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职工的素质,调动以“宣传贯彻党的精神”,推动妇女事业新发展,发扬‘四自’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3)今后活动目标:

今后要以“三八”节纪念活动主题,在广大妇女中广泛开展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弘扬“四自”精神,在我院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切实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一如既往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团结代领广大妇女共创和谐医院。带头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饱满充沛的精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成绩。

总之,今年我院的“三八”纪念活动,通过各具特色的活动形式凝聚了人心,振奋了精神,使广大妇女以高昂的姿态和顽强的精神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

总结二:三八妇女节活动总结一、开展维权周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期间,我县妇联开展了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为重点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三八妇女节活动汇报。制定了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庆“三八”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客运中心、湘运汽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段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10000余份等方式向广大流动妇女群众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近4万人了解到了宣传内容;与司法局联合举办了送书下乡活动,为农村妇女送去了种养殖图书1000余册,为外出务工女性送去了有关安全流动,预防拐卖的宣传册子5000余份;与畜牧局联合下乡开展了科学种植的讲座,为农村妇女提供了直观形象的讲解,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举办庆“三八”“电力”杯女子趣味竞赛活动

为增强妇联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展示宁远女性的新形象,3月8日上午,由宁远县妇联主办的庆“三八” “电力”杯女子趣味竞赛在宁远一中体艺馆举行。县委组织部部长何晓红、县妇联主席谢金花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广大妇女姐妹们通过活动,团结向上,健康身心。同时将这种青春、向上的精神带到工作中去,在宁远的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为宁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次比赛共有64个代表队的1000余名女职工参加,参赛队伍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大胆展现健康活力。

她们,有的是老师,有的是政府公务员,有的是街道干部,有的是白衣天使,有的法官、检查官,各代表队的精彩表现赢得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宁远县妇联组织这次活动,千方百计为妇女同胞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活跃我县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平台,受到了广大女职工的欢迎。

三、在县电视台开设“巾帼风采”专栏

“三八”前夕,宁远县妇联在县电视台开设为期一周的“巾帼风采”专栏,宣传表彰巾帼文明岗、农村女种养大户、经纪女能人、五好文明家庭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12人,有“种养大户”清水桥镇桐梓坪村妇女欧阳兰英、“三八红旗手”舜陵镇政府张志芳、“巾帼建功标兵”县委办唐晓金及女经纪人邝岳妮等。通过图片、画面、文字等形式,对她们的创业经历、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的风采,扩大了妇女工作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也激励更多女性努力工作,敬业奉献,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宁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开辟了

四、号召各单位开展一系列有益活动

为了渲染节日气氛,活跃姐妹们的生活,让大家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三·八”妇女节期间,我们号召各单位书写张贴了近2000条横幅、标语,烘托节日气氛。不少单位还开展了活动,舜陵镇妇联、禾亭镇妇联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各界妇女代表庆祝节日;鲤溪镇妇联举行了纪念“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冷水镇妇联举行了一场环保知识竞赛;人民医院开展了女职工文艺表演活动;地税局、电信局举办了女职工演讲比赛,其它镇妇联和县直单位妇女组织也通过座谈会、卫生保健讲座、参观学习、点歌祝贺等各种形式,庆祝妇女的伟大节日,丰富了妇女的节日生活。

第2篇:妇联工作总结汇报范文

一、加强保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法律援助工作“三个纳入”。区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法律援助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借助“清风行动”重要内容的有利时机,着重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完善了实施方法,增强了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制订了本年度法律援助目标实施方案,将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通过签订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分解书,将详细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项目。二是继续将法律援助作为本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12348”热线的咨询接待工作,积极推行六项便民服务方法。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六进”活动,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工厂、进集市;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报等各级媒体对我区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了报道。

二、健全组织,保障援助工作协调发展

中心以民服务为宗旨,把便民、利民、优质服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心各项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活动规范,“应援尽援”的原则得到严格贯彻,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组织网络。全区设有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为依托的法律援助工作三级网络体系。

人员配备。中心配有专职人员三人,两人为法律专业,一人具有律师资格。中心还配备了两名援助专职律师值班。几年来,他们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为辖区申请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的法律论证,受到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三、营造氛围,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在辖区18个行政村悬挂条幅,加大对“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宣传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联络点以及法律援助联络员建设,借助媒体平台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使更多群众了解什么是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依托“法制宣传月”、“法援直通车”、和“QQ”视频法律援助等专项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的广场、车站、社区、学校等进行现场咨询答疑,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文《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对辖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与区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印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彩页、小册子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定向的宣传,使群众明确了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申请程序、申请途径,方便他提够得到快捷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四、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我们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主题活动为抓手,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中心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

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

对案件的受理审查、办案规范、案件归档、案件经费补贴发放情况及受援人回访意见反馈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并对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人维护、专人录入,保证了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区法律援助中心下大力气狠抓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要求所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强烈意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今年,中心有两件案件受到省中心的专项资助。

中心以质量为切入点,实行办案质量跟踪,努力做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管理,着重抓了案前审查、案中督查、案后检查三个环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向法院发送《案件征询意见函》,由承办法官和受援人填写后反馈到法律援助中心,随时掌握援助律师的服务情况及办案质量,向受援人发送《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咨询测评表》,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达到规范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我局从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工作入手,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效益,采取“四个加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四个加强”是: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印发了《关于规范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认识,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控力度。对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情况联系表,做到及时发放,及时回收,及时反馈;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对今年以来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律师与援助对象沟通情况、律师调查取证、律师辩护意见质量等方面情况,并根据意见被法庭采纳情况、律师事务所自评意见、案件归档质量、当事人满意程度等情况做出综合评析,以点促面,进入良性循环。

六、高效便民,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

区法律援助机构把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归侨侨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需要立即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或者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中心还积极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

七、开拓思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形式

QQ视频法律援助。区法援中心从维护和保障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辖区司法行政整体资源优势,探索实践了一套高效、快捷的便民综合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打造了“视频法律援助”积极构建“10分钟便民服务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援助中心将传统的服务方式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借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优势,搭建了法律援助网上QQ视频咨询系统,挑选了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方面10名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在线进行法律援助咨询、解答。每天由一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值班,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线申请可以及时在线受理。同时,将法律援助“视频审批”服务延伸至社区。目前,全区共有24个社区的法律援助点具备了“网上视频申请”条件,社区居民可就近直接到社区法律援助点寻求法律援助,受援人在“10分钟”内就可申请成功,实现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一站式、零距离。自网络视频开通以来,共接待咨询323人次。

为确保社区居民在“10分钟”内获得最新法律援助信息和及时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从全区低保户、残疾人群等弱势群体动态信息管理入手,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低保户、残疾人群的信息库在“10分钟”内了解到当事人经济困难情况,完成信息传送,使区法律援助中心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当事人的情况,缩短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流程,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10分钟便民服务圈”效能,区司法局要求“10分钟”法援服务圈的10名专业律师服务团队要在线值班,使受援人在“10分钟”内通过视频与援助律师进行“面对面”零距离沟通。

自视频援助系统开通以来,共接待咨询323人次,在线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起,法律援助工作日益高效便捷化。

解决外来流动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为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对流动人口申请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思路。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农民工、打工者大多为外来流动人员,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比较困难,因为其在本地无固定住所,住所地办事处由于不清楚他们的实际收入情况,所在单位也不愿意开具收入证明,对他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带来的很大的困难。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打工,无固定的住所,申请法律援助,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中心要求申请人要其提供两名在本市有固定收入或是固定住所的保证人,保证其经济困难,签定保证书,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对其经济情况予以认定,然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通过审批予以法律援助。在实际援助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的实际收入与其所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不符,中心首先及时终止法律援助,申请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不利后果。新做法实行后,大大方便了广大流动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这一现实问题,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办事效率,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